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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我的人间接住了我

    这天,我和崔恕最终提前离开了。


    虽然林将军和杨氏一再想留崔恕用饭,但将军府的气氛实在诡异得令人窒息,崔恕便没有答应。


    在此期间,林枝枝一直远远的站着,默不作声,遥望崔恕。


    现在的林枝枝,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我忍不住想要揣测她的内心。


    一个被狗血虐恋伤得千疮百孔的女主角,一朝觉醒,本应该拥有翻身掌控自己人生的力量。


    她可以选择与崔恕老死不相往来,并利用自己全新的贵女身份,去读书、去习武、去经商、去游历五湖四海,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样一来,全书完结,女主角在自己的世界里永远快乐。


    可以上这些,林枝枝什么都没选。


    她选择了让这个烂俗的故事继续下去。


    我猜,林枝枝这是不知道话本小说运行的定律,才会失心疯选了这个选项。


    只要我们存在的这部话本还处于连载状态中,那林枝枝作为女主角,必定会持续暴露在读者的视线之下,且必须和男主角崔恕继续拉拉扯扯。


    同时,为了让男女主继续相爱,造物主势必会在剧情进行的期间,不断加入各种配角来给林枝枝使绊子。


    女主过得越凄惨,男主对她的爱就越深。


    所谓此消彼长。


    ——这,就是虐恋话本里的恋爱之道。


    但是正常人谁愿意给自己找罪受呢?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觉得林枝枝不是故意做出这个决定的。


    总不能她真爱上崔恕了吧?


    那她还觉醒干嘛,继续跟随剧情的指引,浑浑噩噩的活下去不就好了吗?


    我承认,现在我内心的想法很是阴暗。


    我似乎真的很像那种,总爱把女主角往大魔王形象上去靠拢的恶毒女配。


    不过,有关于林枝枝这个变数,崔恕并没有多说什么。


    回去的路上,崔恕一直都在沉默。


    可我知道,这并非是他无动于衷。


    我的少年郎一向心思细腻,并且很爱我。


    崔恕是怕自己提及此事,会影响到我的心情。


    他现在肯定也心乱如麻。


    而他不想让我担心。


    我们之间总有种心有灵犀的默契,因此崔恕不提,那我也不提。


    这就导致到家后的几天,我们过上了梦幻般的清闲日子。


    少了林枝枝,宁王府再次恢复了曾经的秩序。


    崔恕每天早早起床上朝,并把大大小小的粮食准备好放在窗前。


    而等我一觉睡醒时,已经是日晒三杆了。


    然后来到晌午中午,崔恕下朝回家,陪我一起吃午饭。


    他有时会去慈宁宫看看皇祖母,再带回来一些街上买来的小玩意,其中很多是我以前玩过的,他也送不腻。


    我的灵堂依然设在王府后宅,但无论是我还是崔恕,我们都很久没有再踏入过那个地方了。


    最近我又迷上了街上新出的话本,不过这次不是写爱情的,而是写女子搞事业的。


    此事说来也稀奇。


    那天,崔恕还在朝中未归,我睡醒后闲得无聊,就一个人飘到街上乱转。


    来到我熟悉的小书摊前,只见店主愁容满面,正抱着几本卖不出去的小说叹气。


    我凑过去,见他悻悻翻了几页,就看到里面作者的署名:秋菱。


    又看见其中几行内容,写的竟然是一个女将军叱咤风云的故事!


    我特别感兴趣,但又没法让店家按我心意一直翻页,最后只好等崔恕下朝,嚷嚷着让他去帮我买书。


    我唧唧呱呱,在他书桌上翻来翻去,特别无赖。


    “阿恕,这是我唯一的心愿了——今天!就是今天!我一定要看到绛珠将军风雪山神庙的故事!”


    是的。


    没错。


    这本书里的女将军封号绛珠,身份至高无上,乃是陛下亲封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


    她为朝廷保卫边疆,又号称边关五虎将,一次回京述职,夜宿山神庙,却遭遇一群匪徒。


    这一夜,绛珠将军手持青龙偃月刀,孤身破阵,杀了个七进七出,让山匪节节败退。


    最后,山神庙里满地鲜血,点点滴滴,如花瓣纷飞,居然好似葬花。


    因此,绛珠将军此战又得名——


    黛玉葬花。


    是了。


    绛珠将军此人,贵姓林,名黛玉。


    林!黛!玉!


    怎么回事!


    ——这分明就是之前我脑海中时常浮现过的那个名字!


    以前,因为这个名字的出现,我四肢渐渐消散,便几次以为这是造物主对我的算计。


    可如今看来,事情好像又有所转变。


    难道这是个误会不成?


    难道这个话本世界里本来就有这部以林黛玉为主角的小说,我有幸读过,却又忘了,所以才产生了种种既视感?


    我心中愈发的不确定,又不敢跟崔恕明说,只好撒泼打滚让他去把书给我买回来。


    而且,为了后续方便破案,我甚至还让崔恕打听一番这个作者的由来。


    崔恕对我很是溺爱,我说什么,他就给我弄什么。


    于是当天,在我一声令下之后,崔恕立刻就出门给我买书了。


    只不过,这次外出,崔恕没有乘坐轿辇,也没有骑马,甚至连服侍的下人也不带一个,只让十三暗中跟随,在四周警戒。


    崔恕说:


    “栀栀,机会难得,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


    话音至此,崔恕又微微一顿。


    “就像我们以前那样。”


    我点头应下,从空中落回地面。


    身为鬼魂,我并不是只能飘在半空,其实也能走走路。


    这些死后的冷门小知识,我一早就一一试验过了。


    而我之所以一直选择飘在半空,却是因为变鬼之后再走路,感觉会很奇怪。


    怎么形容呢。


    ——总之就是,很不踏实。


    对。


    由于鬼魂是灵体,很容易穿透人和建筑,所以我每次迈步都需要控制力道。


    这就好像我踩在云端,悬而未决,每一步都带着对人间的恐惧和向往。


    这种感觉时刻都在提醒我,我是个死人。


    而现在。


    崔恕站在街道一侧,对我缓缓伸出手。


    人群车马川流不息,纷纷从他背后经过,化作转瞬即逝的背景。


    我毫不犹豫的拉住了他。


    这一刻,崔恕的手上没有流血,我也依旧保持着灵体的状态。


    却不知怎么,他就好像真的接住了我一般,让我从云端安全落地,落进他的怀里。


    我们的手紧紧相依,不会穿透,也不会相离。


    而我早已消失的脚好似重新找回了知觉,就让我这么堂堂正正的踩在了地上,站在了崔恕的身边。


    我的少年郎冲着我笑。


    “栀栀,我抓住你了。”


    我说是呀,我们又在一起了。


    你知道吗,崔恕是真的抓住我了。


    他是我的人间。


    我的人间,接住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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