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炸弹,造坦克,军嫂嘎嘎乱杀》 第1章 天崩开局:军人老公要离婚 丁一一考上了地府最火的部门——研发办的编制,但上班第一天,就被外派到了轮回部帮忙。 她刚走到轮回部,就见前面排着长长的队伍。 这么多鬼都是来轮回的? 怪不得轮回部这么忙。 她走上前,对着轮回部的工作人员自我介绍:“你好,我叫丁一一,是张主任的......”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对方不耐烦的打断:“不管你是谁的亲戚,都没用,在我这,就得听我的,都死了还想攀关系,我告诉你,我们地下可不搞地上那一套。” 轮回部的工作人员还以为她是过来轮回的孤魂野鬼,见她上来就攀关系,很不满,看了一眼手上的簿子,直接给她推向轮回洞。 丁一一在掉进洞里之前看了眼,上面居然写着“畜生道”。 “我去......” 她下意识一个用力转身,身体向旁边猛地发力,结果是避开了畜生道,但却掉进了旁边一个稍小些的洞口。 重点是,她没看清上面写的是什么字。 气的她将刚才没说完的话补全::“去你m的......” 谁有她命苦啊,前世因为沉迷研究,用脑过度,直接猝死,到了地府后,想着对自己好点,考个铁饭碗混日子,结果刚考上编,就被轮回了。 还不知道轮回成个什么东西! 她忍不住鸡奶:太奶、太太奶,太太太奶,你们可长点心吧,在地府这么久了,咋就不知道努努力呢,要是你们在地府当个干部,是不是她也能跟着沾沾光,就不用上这个破班了,也就不会出这档子事了。 问她为什么不鸡爷,实在是她爸说过,他们老丁家的男人,最大的出息就是听媳妇话,其他一无是处。 丁一一还没鸡完奶,就看到眼前白光一闪,研发办主任的脸就虚空出现在她面前。 她立刻告状:“张主任,我被......” “我都知道了,你的名牌有异动的第一时间,我就发现了,是轮回道的人弄错了,这个账,我回头跟他们算,现在先说说对你的安排。” 丁一一脑门就差写问号了:“当然是让我回研发办混.......搞科研啊。” 一着急,差点将心里话说出来了。 研发办那可是个好部门啊,只要研发出重要的东西,就可以拿丰厚的研发奖金。 重点是,什么都研发不出来的话,这种人最是享福了,每天只要打个卡就行,其他什么都不用做。 这是领导们都默许的,毕竟啥也研究不明白还瞎研究,浪费研发基金和研发资源,还不如消停的啥也不干。 这简直是混吃等死,到日子还有人给发工资。 这神仙生活...不对,这鬼生活多爽啊。 “既已入轮回道,便回不去了,鉴于是他们的错导致你轮回,所以你可以提一个要求。” 丁一一傻眼,这是非轮回不可了? 心里还在哀嚎美好的鬼生活刚要开始就结束了,大脑已经飞速转动。 既然以后不在地府上班了,她干脆也不装了,直接摊牌:“轮回我要做个混吃等死的千金大小姐。” 研发办主任露出了一个嫌弃的眼神。 这么不上进,是怎么考上他们研发办的?看来以后得提高门槛才行。 “刚好有个符合你条件的人割腕自杀刚咽气,你就接替她活着吧。” 尽管表情嫌弃,但一想到毕竟是自己手底下的人,研发办主任还是忍不住护犊子,便叮嘱了两句:“对了,这是能人异士道,你既然从此道下去,就赐你一个画系异能吧。” “另外,听说现在流行穿越大礼包,你既然是我们研发办出去的,自然不能寒酸,这个空间手镯是咱们研发办的人员新研发的,最新款,给你了。” ...... 丁一一再醒来时,只觉得头痛欲裂。 一大堆信息出现在她的脑海中。 她忍不住骂娘。 不对,是骂研发办主任。 这就是他说的符合她要求的千金大小姐? 去他三舅姥爷的。 居然给她弄到了一个架空时代,这个时代的大背景和上世纪六十年代几乎差不多,原主虽然和她同名同姓,长相也差不多,但身份居然是资本家大小姐。 祖上全是大官,原主的外婆一家,还有海外关系,甚至还把大量金银财宝都弄去海外了。 就这身份背景,再过两年,妥妥的被搞啊! 她这是来享福过大小姐日子的? 不,她这纯纯是来替人受罪的,感觉自己就是个大冤种。 等等...原主的记忆里,居然有一位军人老公?! 就是夫妻感情不咋地,原主甚至以轻生威胁对方离婚。 既然她来了,这婚,是万万不能离的。 运动起来后还得指着这个保护伞呢。 见她醒了,丁母一脸担忧:“一一,你终于醒了,吓死妈了,你怎么能做这种傻事呢,你要是死了,让妈可怎么活啊。” 丁父皱了皱眉,开始批评她:“哼,你可真是出息,都已经结了婚的人,居然为了外面的男人要死要活的,当初那个杨志勇为了父母的几句话就嫌弃你、和你分手,能是什么好东西?” “而反观女婿,年纪轻轻已经是团长了,前途不可限量,不比杨志勇那个花架子强多了?你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后悔!” 丁一一觉得脑子都要炸了。 杨志勇是原主的初恋,两人是大学同学,当年因为他妈妈不喜欢原主,说原主娇生惯养不会持家,给他介绍了另外一个女孩,杨志勇就和原主分手了。 原主一气之下,随便找了个人结婚。 而杨志勇前段时间不知道抽哪门子风,要找原主复合,原主就鬼迷了心窍,非要和军人老公闹离婚。 之前她也提过离婚,但军婚不好离,所以这次,她想搞把大的,以死相逼,来让她的军人老公同意。 却不想,割腕没把握好力度,真给自己弄噶了。 “爸妈,我......” 丁一一的话还没说完,就见一个穿军装的男人走进了病房。 他目光冰冷的扫了眼丁一一,确定她人没事后,又将目光转向丁父丁母。 面对丁父丁母,他的目光柔和了些,但也仅仅是没那么冷而已。 “爸妈。” 听到他的称呼,丁一一瞪大了眼睛。 穿着一身军装,还叫原主爸妈为“爸妈”的人,想必就是原主那位军人老公了。 怪不得刚才看她的眼神那么冷。 两人本就没啥感情,原主又为了别的男人自杀,这无疑是在他的雷区蹦迪。 试问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够接受自己老婆为了前任而自杀吧。 “明征,你来了。” 丁父丁母瞬间有些尴尬,还有些羞愧。 是他们没教好女儿,才导致发生了这样的事。 沈明征点了点头。 然后,他转头看向病床上的丁一一,开门见山:“我同意离婚。” 话落,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放在了病床上。 丁一一拿过看了眼,忍不住嘴角抽了抽。 好家伙,这是一份离婚申请书,部队已经审批过了,沈明征也签好了字,只要她签上字,立刻就生效。 第2章 不是宁可自杀,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 丁父丁母也看到了离婚申请书几个大字,彼此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担忧。 丁母立刻劝说:“明征啊,离婚是大事,不能草率做决定,要不你再考虑考虑?” 即便要离婚了,沈明征对丁母依旧很尊敬:“妈,我已经考虑的很清楚了。” 何况,这不是丁一一想要的结果吗。 当初她因为赌气,才会提出要和他结婚,而他肤浅的因为她的外貌好、学历高便同意了,没想到前脚刚结了婚,她就反悔了,从此后开始时不时的闹离婚。 就算两人没有感情,他也没想过离婚,毕竟离婚后,对他的前途有影响,对她名声也不好。 但现在...她宁可自杀,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他不会再强求。 丁母张了张嘴,还要再劝,却被丁一一先一步打断:“爸妈,中午了,你们先去吃饭吧,离婚的事,我和他谈。” 丁母有些不放心,根本不想走。 在她看来,沈明征这个女婿是真不错,她不希望女儿错过这么好的男人。 丁父又何尝不是,但他了解男人,自家女儿将事情闹这么难看,离婚这件事已经是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他警告的瞪了眼丁一一,示意她说话客气点,然后就拉着丁母出去了。 病房里只剩下丁一一和沈明征两人。 丁一一没有立刻说话,而是从上到下将沈明征打量了一遍。 185左右的身高,半袖军装上衣被掖在裤子里半截,双腿修长,看上去并不雄壮,而是挺拔健硕,很有力量感,透着一种禁欲的野性。 五官很立体,虽然长得不错,但配上那双冰冷的眼睛,和偏黑的肤色,给人的感觉很凶。 年纪轻轻,就能成为团长,除了能力强外,应该也是个很有头脑的人。 而他的外貌和身材,完美的长在了丁一一的审美点上,直接激起了她的征服欲。 也不知道原主什么审美,居然会嫌弃他。 现在她宣布,这个男人,她要了。 她语气同样严肃认真:“沈明征同志,我不同意离婚。” 沈明征皱眉看向她,她这又是闹哪般? 他可不觉得,她会想和他好好过日子。 他都听说了,这次她闹这么狠,是因为那个男人。 呵。 结婚是因为和那个男人赌气,离婚又是因为那个男人。 沈明征完全失去了耐心,视线带着逼人的锋锐:“你到底想做什么?” “我想要随军。” 丁一一的话,让沈明征的眉头皱的更紧:“只有军属才可以随军。” “对呀,我是你妻子,你的级别也允许带家属,我随军不是很正常吗?” 沈明征审视的看着丁一一,摸不透她到底要做什么。 当初结婚之后,他就提出带她去随军,却被她拒绝了。 她甚至说,去随军就是受罪,她就算是死,也不会去随军。 丁一一见他的目光落在她缠着纱布的手腕上,灵机一动:“死过一次之后,我想明白了很多事,我觉得不离婚也挺好的。” “沈明征,我们重新开始吧,我和你去随军,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 这么粗的大腿,不抱是傻瓜,反正她要使劲抱住。 反正他和原主并没有感情,既然她来了,自然是要好好培养感情。 沈明征目光复杂的看着丁一一,没有说话。 为了那个男人,她连自杀这种事都做的出来,怎么突然间又不想离婚了? 看出他的怀疑,丁一一开始使劲忽悠:“你在部队那么忙,却在接到我出事的消息后立刻就赶来了。而且明明知道离婚后会被人笑话,也会影响你的前途,但你却不在乎,为了我的生命安全,你一再妥协。” “还有在我们结婚这三年,你每个月都给我汇钱,逢年过节还给我家里寄东西,说明你是个有责任心、有礼貌、还顾家的好男人。” “身为军人,你不仅保卫了国家,还一直守护我们的小家,你很伟大。” “所以我后悔了,这个婚,我不想离了,以后,我只想和你踏踏实实过日子。” 丁一一的态度很真诚,说到感动处,声音里还带着些轻微的哽咽。 她深知,对付沈明征这种有责任感的人,就要走攻心战略,而且一定要表现的很真诚。 任何一个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女人能够崇拜他、仰慕他,沈明征自然也不例外。 他见丁一一脸色带着虚弱的苍白,原本漂亮水润的眼睛此刻布满晶莹,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她这个样子,就像要被主人抛弃的可怜小猫,惹人怜惜和不忍。 沈明征心里微微一动。 几秒后,他强迫自己将视线别过一边去:“军队条件很差,随军的日子很苦。” 见他的态度有所缓和,语气也不似刚刚那般冷硬,丁一一立刻打蛇随棍上:“我不怕吃苦。” “随军后你会失去工作。” “工作可以再找,就算真的没有合适的工作也没关系,我愿意为了你放弃热爱的工作。” 原主的工作是大学老师,再过两年,这个行业很危险。 她既然来了,自然不可能继续从事这个行业。 沈明征很意外。 当初她说过,她热爱她的工作,这是她的梦想,她不会为了任何人放弃梦想。 现在却...... 沈明征到底心软了。 转头看向她,目光严肃又认真:“丁一一,婚姻不是儿戏,容不得你反复无常,机会我给你了,只有这一次,你自己想好。” 丁一一知道军婚难离,在沈明征没有犯重大错误的情况下,只要他不想离婚,部队就不会同意他们的离婚申请。 所以,他在警告她,如果这次不离,以后这个婚,就离不成了。 丁一一没有立刻说话,而是想了想,说道:“你回答我三个问题,然后我告诉你答案。” 沈明征没有说话,但也没有拒绝。 丁一一当他默认了。 “第一个问题,你会家暴我吗?” 沈明征没有任何犹豫:“不会。” 他身为男人,要顶天立地,报效国家、守护家人。 家暴是绝对不会存在的。 “第二个,你会在外面有其她女人吗?” 这话一出,沈明征脸色带了些怒容:“我是一名合格的军人,不会违反军纪。” 丁一一了然的点头。 在这个年代,生活作风问题还是很重要的。 “最后一个问题,你会强迫我做夫妻间的事吗?” 这句话,直接让沈明征脸色爆红。 他没想到大白天的,丁一一居然会说这么不知羞的话。 但看着她清澈的目光,好像在问今天天气如何。 好半天,他摇摇头,给出他的答案。 刚结婚她就后悔了,导致他和她,连手都没牵过,更别提...... 得到满意的答案,丁一一笑了笑:“只要你能做到上述三点,我就不再提离婚,一心一意跟你过日子。” 话落,她拿起离婚申请书,直接撕碎,扔在了病床旁的垃圾桶里。 她干脆利落的动作和眼里的坦荡,让沈明征愣住了,总觉得她好像哪里不一样了。 第3章 开启画系异能和空间手镯 丁父丁母知道丁一一和沈明征不离婚后,乐得合不拢嘴。 医生说,丁一一现在身体比较虚弱,之后多补充些营养就好,没有住院的必要。 当天晚上,丁一一就出院回家了。 丁母邀请沈明征一起回家住,沈明征以有任务为由,拒绝了。 不过走之前,他留下了话:他两天后回部队,到时候来接丁一一。 丁一一明白他这么做的用意,就是再给她两天时间考虑。 如果她反悔了,还想离婚,他同意。 丁一一觉得两天时间刚好,在随军之前,她要先把张主任说的穿越大礼包搞清楚。 夜深人静时,她反锁房门,开始一通鼓捣。 丁一一看了看手腕,根本就没有什么手镯。 刚这样想,手腕上就若隐若现闪过一道白光,然后脑海内就多了一抹讯息。 她忍着激动,想要看看传说中的空间手镯长什么样。 这样的想法刚出现,她的身体就突然在原地消失,出现在一个虚空的地方。 这里很大很大,一眼望不到边际。 研究了一会儿,这里除了大之外,没发现特别之处。 丁一一打算以后再慢慢研究。 她用意念出了空间手镯,然后开始研究画系异能。 好在前世她喜欢绘画,画功非常好。 而原主也是会画画的,这样就算哪怕有人看到她画画,也不奇怪。 在原主的抽屉里找出纸笔,丁一一便开始画画。 她先试着画了个鸡蛋,等了一会儿,并没有任何反应。 她又尝试了几次,结果都一样。 想了想,她提高专注力,将全部的心神都凝聚在画上。 这次,她画的很慢。 当停笔时,一个圆滚滚的鸡蛋突然出现在纸上。 而纸上的画,已经消失了。 她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那枚鸡蛋,眼里逐渐涌现出惊喜。 哇,这异能也太实用了,在这穷嗖嗖的六十年代,她靠一双手就能发家致富奔首富了。 看来这研发办主任还算靠谱,以后不骂他三舅姥爷了。 丁一一又画了一堆鸡蛋,成功率越来越高。 她将画成功的鸡蛋都放进了空间里,免得没办法和家里人解释这凭空出现的鸡蛋。 画画消耗的是她的精神力,几个小时过去了,她便觉得累了。 第二天,丁一一依旧在房间里没出去,她一直在画画。 经过昨晚的练习,她画鸡蛋的成功率已经接近100%,然后她开始尝试画其他的东西。 她试着画苹果,第一次失败了。 第二次失败了。 第三次,依旧失败了。 丁一一本就一身反骨,越不成功,她越要尝试。 终于在失败了几十次后,一个苹果出现在纸上。 她发现了,她在画画的时候,不仅要注意力高度集中,还要脑海里不停的想象,最后出来的苹果,就和她脑海里想象的一模一样。 她拿起苹果咬了一口,脆甜多汁,特别好吃。 接下来她又继续画画,提升成功率。 除了吃饭时间,丁一一都在画画。 直到第3天早上,沈明征出现在丁家。 丁父丁母不舍的看着丁一一。 “一一,去了部队和明征好好过日子,夫妻之间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有什么事,就给妈拍电报。” 丁母说着说着就哭了。 她实在是舍不得女儿。 丁父眼圈也有些泛红:“怎么还哭上了,一一是去随军,又不是见不到了,都在省内,以后回来很方便。” 话落,他看向沈明征,语气里满是郑重:“明征,我将女儿交给你了,一一被我和她妈惯坏了,脾气不好,有时候还任性,以后你多包容她,若是她哪里做的不对,你就跟我说,我来骂她。” “若是你们真的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你告诉我,我去接她回来,但我希望,不管任何时候,你都不要对她动手,希望你能明白一个父亲的心情。” “爸,我会好好待她。”沈明征语气很认真:“不管任何时候,不会打骂她。” 他是男人,打女人算什么怎么回事! 有了他的承诺,丁父丁母放心了很多。 不过丁母还是将丁一一拉到一边,不放心的叮嘱:“一一,女婿是个好人,虽然文化程度不高,是个粗人,但你是老师,正好给他扫盲。” “至于他那个儿子,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对孩子好一些,等你去随军,尽早生一个你和女婿自己的孩子,这样你们的感情才能稳定。” 丁一一应付的点点头。 在前世,她和父母相处的比较少,父母是科研人员,非常忙,每次参与保密研发项目,经常几个月甚至几年不回家。 在他们心中,理想高于一切。 所以即便她猝死,他们可能会难受,却不会改变他们的生活轨迹。 没想到,缺失的父爱和母爱,会在这一世体验到。 虽然这份爱,是原主的,但她既然接替了原主的一切,就不打算抗拒这份父爱和母爱。 丁父和丁母准备了两大箱子的东西。 还有很多东西昨天已经邮寄过去。 沈明征拎着两个箱子,带着丁一一去了车站。 一路上,两人几乎不说话。 但丁一一能察觉到,沈明征时不时投来审视的目光。 她只当做没有发现。 坐了五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就开始了步行。 走了一个小时,还没有到地方。 不过周围越来越偏僻。 丁一一有些累,在前世她就缺乏锻炼,要不然也不会因为熬夜猝死。 原主也是娇生惯养长大的,而且还刚割腕,失血过多,坐了这么久的车,又走了这么远的路,已经脱力了。 丁一一见旁边有个木头墩子,直接坐了上去:“我走不动了。” 沈明征愣了下,看她脸色有些苍白,皱了皱眉。 他忘了她本就娇养着长大,现在身体又虚弱。 他拿出自己的军用水壶,递到她面前。 丁一一看了眼,没有客气。 不过喝水时,她的嘴并没有直接挨着瓶口,而是隔了点距离,将水倒出来喝。 沈明征注意到这个细节,心里沉了沉。 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嫌弃他。 丁一一见天快黑了,歇了会儿后,站起身,打算继续往前走。 她心里无比想念前世的小轿车,每天开着上下班简直不要太爽。 现在只能11路了。 又走了十几分钟,丁一一的脚步越来越慢,甚至觉得双腿像灌了铅一般,很难抬起来。 沈明征看出她状态不好,说道:“还有5里路左右才能到家属院,我背你回去,或者你在这里等我,我回去借个自行车再来接你。” 虽然话是这样说,但他觉得丁一一会选择后者。 毕竟他以前只是不小心碰到她胳膊,她都嫌弃的将衣服换掉清洗,又怎会上他的背呢。 第4章 所以,你要和我分房睡? 丁一一看了眼周围,很偏僻,几乎没有人家。 而且不远处就是大山,天又快黑了,她可不想自己待在这里。 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来看,来个动物或者坏人,她可打不过。 虽然她可以进空间,但不到万不得已,她不想暴露这个底牌。 她转头看向沈明征,问道:“还有那么远,你能背得动我吗?” 沈明征愣住了,她的意思是让他背? 丁一一见他不说话,以为他背不动,她退而求其次:“要不你背我一会儿,我自己再走一会儿?” 沈明征回过神,目光复杂的看了眼丁一一,随即蹲在她面前。 丁一一趴在他的背上,双手下意识搂住他的脖子上,以免自己掉下去。 沈明征的脸顿时红了。 一股淡雅的清香冲进他的鼻息,那香味仿佛能麻痹人的神经,让他整个人酥酥麻麻的。 沈明征轻声咳了咳,然后用一只手拎着两个箱子,另一只手握拳放在了背后,撑着丁一一的重量,以免她掉下去。 丁一一挑了挑眉,没有趁机咸猪手,说明人品确实不错。 而且他身上完全没有汗臭味,只有淡淡的烟草味,却不难闻。 沈明征的脚步很稳,趴在他背上的丁一一没多久就睡着了。 听着身后均匀的呼吸声,沈明征心里产生一丝异样的感觉。 丁一一睡眠很浅,听到说话声就醒了。 入目的是一处处院落。 这应该就是部队的家属院了。 只是,这环境,比她想象中还要差。 家属院建在了山脚下,每家每户都是土坯房,院墙也是土墙,连一面砖墙都没有。 在她的认知里,这个时期的部队家属院,就算没有楼房,也是砖房。 没想到现实竟然是这样。 沈明征和丁一一的出现,瞬间吸引了家属院众人的注意。 这个时间,大家都吃了晚饭,要么在院子里干活,要么聚在一起三三两两的聊天。 看见沈明征背着人,立刻七嘴八舌的上前:“沈团长,你回来了,和你媳妇离完婚了?” “你背的是谁啊?附近老乡受伤了吗?” “沈团长,我跟你说啊,你那个媳妇实在不是过日子的人,离了也好,我看张翠莲就不错,把小军照顾的也好,你们俩正合适。” “我也觉得张翠莲勤快又能干,多好的姑娘啊。” 沈明征刚要说话,丁一一就在他耳边悄声开口:“放我下来吧。” 热气喷洒在耳边,沈明征脸色涨红,立刻放下了她。 大家这才看清沈明征背着的居然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她和沈明征是什么关系? 丁一一看了眼大家,大大方方的打招呼:“你们好,我是沈明征的媳妇,我叫丁一一,不好意思啊,让你们失望了,我们没离婚。” 在大家目瞪口呆中,丁一一继续道:“至于我是不是过日子的人,就不劳你们操心了。” 话落,她率先往前走去。 沈明征看着她的背影,心想:这张嘴还是那么厉害。 两人走后,留下一众人原地石化。 不过很快,他们再次活跃起来,围在一起蛐蛐,话题自然离不开丁一一。 “唉呀妈呀,这就是沈团长的城里媳妇啊,长得也太俊了。” “俊有什么用,一看就不会过日子,听说城里有个相好的,所以才整天闹着要跟沈团长离婚。” “就是,你看她,刚刚板着个脸,一副大小姐做派,说不用咱们操心,切,谁爱操她家的心啊,真是的。” “哎,这也正常,城里小姐哪有脾气好的,要我说啊,还得是翠莲好,人老实,还勤快,把沈团长家里收拾的多干净啊,对小军也好,看给小军养的多胖乎啊。” “你们说,沈团长他媳妇干啥来了?她要是不离婚了,那翠莲咋办啊?” ...... 丁一一并不知道她们在背后说了什么,也不感兴趣。 沈明征带丁一一走到一处院落前,说道:“这是我家。” 丁一一转头,纠正他:“我们家。” 沈明征脸色有些不自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率先开门走了进去。 丁一一打量着院子,院子不算很大,时值秋天,蔬菜和庄稼都罢园了。 再往里走,是两间土坯房。 屋子里面除了土炕,只有一个柜子,还有一套桌子和凳子。 比“家徒四壁”强不到哪去。 沈明征将两个箱子放在其中一个房间:“以后你住这间。” 丁一一看了眼,柜子侧边的墙上,挂了顶绿色军帽,这应该是他的房间:“那你呢?” 沈明征看了她一眼,随即指向对面的一间:“我和小军住这间。” 丁一一抿了抿唇:“所以,你要和我分房睡?” “我......”沈明征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还是说,你还想和我离婚?” 沈明征看着丁一一,摇了摇头。 当初娶她是一时冲动,肤浅的觉得她长得好、学历高,她提结婚,他便同意了。 在她嫌弃他时,他也一度后悔过,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只要她不提离婚,不给他戴绿帽子,他不会抛弃她。 不过结婚后两个人一直异地,见面的次数都有限,他有些不知道如何去相处。 丁一一看着他古板的样子,有心想要逗弄他。 她突然上前一步,几乎靠在沈明征的胸膛上,抬眼看着他:“我们是夫妻,当然要住一间房,你有意见吗?” 沈明征的脸“腾”的一下红了。 鼻息里满是她身上好闻的香味,那香味仿佛挤走了氧气,让他呼吸都有些困难。 他下意识后退一大步,好半天才挤出几个字:“你不嫌弃我?” 刚结婚时,他也是想跟她睡一起的。 哪有男人不想和自己媳妇睡一个被窝的,但她当时严词拒绝了他,还说他浑身一股汗臭味,永远不许上她的床。 丁一一娇笑着眨了眨眼:“我喜欢干净的男人,记得把自己洗干净。” 话落,她转身进了屋子,准备收拾下自己带来的东西。 沈明征站在原地愣了好久。 不管是她的话,还是她刚刚眨眼的动作,都让他无措。 但他不可否认的是,她真的变了。 而他,喜欢这种改变。 第5章 被人叫“婶子”,有点接受无能 丁一一打开箱子,将东西一件件拿出来,归置。 不一会儿,沈明征走进来:“你先坐着休息一下,我来收拾。” 他直接拿过她手里的衣服,放在了柜子里。 丁一一确实累了,便坐在旁边,看着他进进出出的忙碌。 沈明征的动作干脆利落,穿着军装做家务的他,有种人夫感。 收拾好后,沈明征又去食堂打了饭菜。 4个馒头,半饭盒辣炒土豆丝,半饭盒炖白菜。 丁一一再次皱眉,居然没有肉菜。 三年自然灾害导致的饥荒已经过去了,这两年生活应该改善很多,最起码部队里不至于吃不上肉吧? 不过她并没有嫌弃,拿起馒头就着菜,直接吃起来。 不过她心里想的是,要尽快改善生活,她可不想每天委屈自己吃素。 她爱吃肉,吃各种肉。 刚吃了饭,丁一一要去洗碗,毕竟吃人家的嘴短。 但沈明征先一步将碗筷和饭盒拿去洗了,并让她继续休息。 丁一一没有客气,她确实不喜欢做家务。 她前世看过很多穿越小说,女主穿越后将男主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让男主对女主改观。 不好意思,她没有这项技能。 并且她认为,若是靠做家务让男人对女人改观,那绝不是爱,而是权衡。 在前世,她对家务就很不感冒,小时候家里请保姆阿姨照顾她,长大工作后,她一直很忙,大部分都是点外卖。 偶尔在家里做饭吃,不过她家里全部用的智能产品,扫地机器人、洗碗机、智能炒菜机、面包机等,完全解放了双手。 沈明征在院子里洗碗时,一个女人领着一个孩子走进了院子。 女人见他在洗碗,连忙小跑几步上前:“沈大哥,我来洗吧。” 沈明征摇摇头:“不用,马上洗好了。” “爸爸。” 小军走到沈明征面前,表情有些不太好看。 “怎么了?”沈明征低头看他。 小军摇摇头不说话。 张翠莲向屋里看了眼:“沈大哥,听说嫂子来了,是真的吗?” “嗯。” 张翠莲的表情立刻变了,有些失落。 丁一一在屋子里就看到了来人。 立刻就猜到了那小孩子应该就是沈明征的儿子,那个女人,应该就是大家口中的张翠莲吧。 她走出房间,来到院子里,先是打量了下孩子。 孩子被养的白白胖胖的,就是不太高的样子。 在原主的记忆里,和沈明征结婚时这个孩子就6岁了,现在应该是9岁,看起来才一米出头。 就算这个年代的孩子缺乏营养,身高比后世偏矮,也不该这么矮才对。 另外孩子胆子有些小,看到她出现,立刻就藏在了张翠莲身后。 丁一一看了眼张翠莲,和她年纪倒是差不多大,五官长得还算可以,就是小脸蜡黄,好像营养不良的样子,和她身边白白胖胖的孩子形成了强烈反差。 张翠莲也看向丁一一。 只一眼她就愣住了。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皮肤白嫩、鼻梁高挺,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而且她穿的也很好看,一身浅蓝色和白色相间的格子连衣裙,脚踩一双低跟小皮鞋。 头发被高高的挽起,两边留着一小绺刘海,洋气又漂亮。 沈明征见丁一一出来了,介绍道:“这是小军,这是翠莲,我老家的亲戚,帮我照顾小军,她对家属院很熟悉,之后你要是有不懂的可以问她。” 丁一一点点头:“你们好。” 小军躲在张翠莲身后没有出来。 张翠莲连忙说:“你...你好。” 她很紧张,确切的说是自卑。 在丁一一面前,她觉得自己好像个小丑。 沈明征看向小军,语气严肃:“小军,出来,叫人。” 小军瑟缩了下,从张翠莲身后慢慢走出来,低着头,却执拗的不肯开口。 张翠莲连忙再次将他护在身后:“沈大哥,小军胆子小,总得给她点时间慢慢适应。” 沈明征板着脸:“小军,叫人,这是最基本的礼貌问题,别逼我跟你说第三遍。” 沈明征毕竟是一团之长,训练手底下的兵已经习惯了,语气难免会有些冷硬。 每次这种情况下,小军都会很害怕。 他看了眼丁一一,又快速的低下头:“婶子好。” 他的声音几乎是从嗓子眼发出来的,和蚊子声差不多。 对于这声“婶子”,丁一一有点接受无能。 在前世,别人见她都要叫一声“美女”,或者是“小姐姐”,再不济也是“阿姨”,突然被叫“婶子”,还真是不习惯。 缓了下,她点了点头:“你好。” 行吧,叫婶子总比叫“妈”强,她暂时更没办法接受给这么大的孩子当妈。 话落,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大白兔奶糖,递给小军。 小军看了眼,没有接,反而向后退了一步,拉住了张翠莲的手。 张翠莲笑着说:“谢谢嫂子,小军刚吃了饭,可能不太想吃,你的好意我代他谢谢你。” 丁一一挑眉。 直接将糖塞回口袋。 虽然小军是沈明征的孩子,她也承认对沈明征感兴趣,打算征服他,但不代表她就要讨好他身边的人。 他确实是个很粗的大腿,她想抱,但如果最后抱不上也没关系,反正她有空间、有异能,哪怕在乱世,一样护得住自己和家人。 至于这个张翠莲,看着很老实,但话里话外,都在表达一种态度:她和小军更亲近。 她倒要看看,她到底安的是什么心。 人也见了,丁一一觉得累了,直接回房间休息。 张翠莲小声问:“沈大哥,嫂子这次是干啥来的?” “随军。” 张翠莲心里咯噔一下,声音不自觉的大了几分:“她不走了?” “嗯。” 沈明征没有察觉她的异样,他的心思全在小军身上。 小军是个男孩子,胆子这么小可不行,要是这样发展下去,长大了还怎么顶天立地。 不过他目前还没有想到好办法,之前尝试带小军出去打猎,锻炼下胆量,但去了两次,回来后小军都生病发烧了,导致他也不敢再带他去了。 “沈大哥。”张翠莲声音都带了几分颤抖:“你不是说要和她离婚吗?现在咋又不离了?” 第6章 早晚将他钓成翘嘴 关于离婚这件事,沈明征不想和外人多说。 “时间不早了,你快回去吧,我先带小军进去了。” 张翠莲看着两人进屋的背影,眼泪都快出来了。 在知道沈明征去城里和丁一一离婚时,她可开心了。 家属院所有人都说,等沈大哥离婚了,就会和她结婚。 可现在,怎么突然就不离了? 那她怎么办? 晚上,沈明征烧了热水给丁一一洗漱。 丁一一很想洗澡,但这里根本就没有浴室,就连厕所都是旱厕,虽然是秋天,但依旧味道不小,她只去了一次,就再也不想去了。 她有一个想法,她要改造这个家。 既然要长期居住在这里,她不想委屈自己。 丁一一简单擦洗之后,就上了土炕。 被褥是丁母新为她准备的。 她铺好后,直接躺在上面,心里计划着明天要做什么。 沈明征是在院子里用冷水洗的澡,院子里有用木板简单搭了个洗澡棚,夏天他就在里面冲凉。 洗好后,他犹豫了下,才回到了丁一一在睡觉的房间。 丁一一是闭着眼睛的,他以为她睡着了,轻手轻脚的在丁一一的褥子旁边,隔了一点距离,又铺了一床被褥,然后才上炕睡觉。 丁一一察觉到他的动静,并没有睁眼。 心里越发觉得他人品不错,不会趁人之危。 第二天的早饭依旧是沈明征从部队食堂打回来的。 这次是六个馒头,半饭盒的黄瓜咸菜,还有半饭盒的炒青菜。 丁一一发现,沈明征吃饭的习惯倒是很好,最起码不吧唧嘴。 小军不愧很胖,是个能吃的,他一个人就吃了两个半馒头,而沈明征才吃了两个。 丁一一勉强吃了一个。 饭后,小军立刻走了。 沈明征解释了句:“他去翠莲那了,午饭和晚饭翠莲会给他做,我每个月给翠莲30块钱,用于她和小军的花销。” 丁一一点点头,对此没有任何意见。 沈明征见她没有生气,去屋里的柜子里拿出一张存折,还有一沓钱钱和票,递给丁一一:“这是我...们家所有的钱和票,以后你收着。” “我每个月120块的津贴,除了给翠莲30,还要给老家寄30块,剩下的60块都交给你。” 丁一一接过看了眼,现金有一百多,存折上有五百多,还有一些布票、粮票、肉票等。 她记得结婚后,沈明征每个月给原主电汇60块钱,那就是他津贴的一半了,给翠莲30,再给老家30,他自己一分不剩? 怪不得看他柜子里都没什么衣服,仅有的两套军装、几件线衣,袖子都磨破了。 不过他是怎么存的下钱呢? 似是看出她的疑惑,他解释道:“出任务若是能挣得军功,有时会有奖励,到时候我会都交给你。” 丁一一突然开口:“你应该知道,我花钱大手大脚的,你将这些钱给我,就不怕我败家,都花光了?” 沈明征没有犹豫:“我没办法给你提供优渥的生活,嫁给我,委屈你了,不过我会尽我所能,在能力范围内给你最好的。” 丁一一笑了,笑的很灿烂。 这个男人,真是不错。 她上前一步,一把拽住沈明征的衣领,强迫他低下头,然后在他脸上落下一吻。 沈明征没想到她这样做,一张脸顿时红透了。 尤其是被她亲过的地方,火辣辣的,又酥又麻,好像有电流通过一样。 他甚至有些结巴:“部...部队有班车,每个星期日可以去县里采购,你有什么想买的就去买。” 丁一一见他这纯情劲儿,笑的越发灿烂:“好,我知道了。” 她明艳的笑容,弯弯的眼睛,让沈明征看的愣了。 她...以前从未对他这般笑过。 真好看。 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沈明征迅速回神。 丁一一不打算再逗他。 调情要一点点来,不能一下子做太多。 她早晚要将他钓成翘嘴。 丁一一收了笑容,说起正事:“对了,我想改造下家里,你没意见吧?” 沈明征看了眼屋子,之前他和小军两个人住,东西不多,也没置办东西,是有些简陋。 “我这两天打几个柜子,你看还需要什么,可以告诉我。” “你会打柜子?”丁一一一脸惊喜。 沈明征点点头。 “跟着别人学过一些。”他又道:“不过只能做简单的,太复杂的不行。” 丁一一想了想:“我画个图纸给你,然后你照着做。” “对了,我还想改造厕所,但没有材料,你可以买到吗?” 沈明征想了想:“你把需要用到的材料告诉我,我去想办法。” 丁一一眼睛都亮了几分:“你真棒。” 被猛然夸奖的沈明征有些懵。 只是做这点小事,他就棒了? 以前她不是总嫌弃他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 沈明征去出操后,丁一一一个人在家里,她关上门窗,用画系异能画出个尺子,然后对着家里到处量。 量完后继续写写画画。 她想要衣柜、碗柜,还想要一张躺椅,再把洗澡棚改良一下。 不需要动用画系异能时,她只要普通画画,完全不需要精神力,画起来很快。 一上午的时间,她就把家里需要的东西都画好了。 沈明征离开前说他今天中午不回来吃,让她去部队食堂打饭。 丁一一没有去。 她拿出丁母给她带的麦乳精和桃酥,又从空间里拿出一个苹果,对付了一口。 明天就是星期天了,她可以去县里的百货大楼采买东西。 下午丁一一开始研究空间手镯和画系异能。 很快,她发现了空间手镯的好处。 空间里面的时间虽然和外面一样,但东西放在里面不会变质,一直保持原样。 而且她还发现,她画的画,只要她不想让它变成实物,它就不会变。 这样她可以提前画一些,等需要的时候再让其变成实物。 不过,她只能画一些简单的、最原始的东西。 但凡需要经过二次加工的东西,她都画不出来。 比如说,她可以画苹果并变出实物,但却无法画果汁变出来喝。 而且她只能变出死物,无法变出活物。 她试着画了好几次鸡鸭鹅,却都不成功。 甚至就连蚂蚁都画了不少,结果是一样的。 就在丁一一有些泄气的时候,院子里有人大着嗓门喊:“沈团长家的,在家吗?” 丁一一立刻将画的所有东西,都收进了空间里。 第7章 搞事?她怕过谁啊! 丁一一走出门去,就看到院子里站着一个女人,看起来四十左右的年纪。 见她出来,女人热情的开口:“哎哟俺的娘嘞,这也长得太漂亮了。” “怪不得就算生不出孩子沈团长都不愿意离婚,要是俺,俺也不愿意啊。” 听到这里,丁一一皱了皱眉。 看向来人:“你是谁?” 女人一拍大腿:“俺都忘了介绍了,俺叫罗秀芬,是隔壁院的,俺男人是团里的政委,大家都叫俺秀芬嫂子,你跟着一起叫就行。” 罗秀芬自来熟的围着丁一一转了一圈:“哎呦呦,这身段是真好啊,穿上这身衣服,妥妥的城里娇小姐啊,就是这屁股小了点,不好生养,怪不得你们一直没孩子,啧,沈团长估计要无后喽。” “对了,你跟俺说说,你为啥要和沈团长离婚啊?听说还为了离婚自杀了?哎呦,手腕上还缠着纱布嘞,俺的娘啊,你可真下得去手啊。” “不过,沈团长都答应离了,最后你们咋又不离了?” 丁一一冷眼看着她:“说完了?” 像是没察觉到丁一一不高兴一样,罗秀芬继续问:“是你不想离了,还是沈团长不想离了?” “跟你有关系吗?” “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吗?” “你这么能生孩子,就回你家生去,一窝不够生两窝,两窝不够生四窝。” “离不离婚是我和沈明征的自由,国家都提倡婚姻自由了,你却想插手干涉?咋地,你比国家还大啊?” 丁一一的话,毫不客气。 罗秀芬被怼的脸色青一阵红一阵。 她完全没想到丁一一竟然这么厉害,原本想要来看热闹的,结果却惹一身骚。 尤其是最后那句话,一顶大帽子扣下来,让她顿时慌了神。 你...你这女人咋说话嘞?俺好心关心你,你居然这样说俺?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是驴肝肺伪装成好心吧。”丁一一气死人不偿命的道:“以后这份驴肝肺别往我这送,我嫌恶心。” 话落,她指着大门的方向:“慢滚、不送!” “你......等你家沈团长回来的,俺一定让他好好修理你!” 罗秀芬无论如何都没想到丁一一居然是个这样的人。 表面上看着娇娇弱弱的小姑娘,这张嘴却这么厉害,比滚刀肉还滚刀肉。 由于她男人是政委,在这大院里,谁见到她不得客气的称呼她一声“秀芬嫂子”,就算她说了啥不好听的,对方也得忍着,却没想到,到了丁一一这,直接吃了个瘪。 她气呼呼的回到家,想着等沈明征回来一定好好告一状,让他修理丁一一这个恶婆娘。 对于罗秀芬说的要跟沈明征告状,丁一一完全不放在心上。 不过幸好原主也是个骄纵的大小姐,跟她某方面也算是比较像,所以对于看不惯的人和事,她完全不需要忍着,做自己就好。 这会儿是秋天,家家户户都在晾秋菜,为冬天做储备。 所以罗秀芬和丁一一的对话,很多人都听到了。 大家看向丁一一的眼神都变了,大部分都觉得她这人不好说话、脾气大,都在心里想,以后要离她远点。 这正合丁一一的意,她本就不喜和别人太过亲近。 前世的她沉迷科研,身边朋友很好,也养成了孤僻的性子,她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与其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社交上,还不如用来提升自己。 只要自己够强大了,不管对方是谁,都不需要去当舔狗。 这一世,她拥有这么多秘密,更需要私人空间,所以这些人不来打扰她挺好的。 反正就算她来也不怕,她战斗力超强的。 傍晚,沈明征回来了。 罗秀芬早就在自家院子门口等着了。 她下午回来后越想越气,今天势必要把这口恶气给出了。 这个时间练兵结束,好多人一起走向家属院。 罗秀芬见自家男人和沈明征走在一起,底气更足了。 尤其这会儿人多,她一定要好好宣扬下丁一一的恶劣品质,让大家都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以后好远离她。 在这家属院里,要是被孤立可是很痛苦的。 她就要让丁一一知道敢骂她的代价有多大,只要她不来道歉,她一定不会原谅她。 “沈团长。” 罗秀芬大声喊道:“你今天可得给俺做主啊。” 沈明征愣了下,随即心里咯噔一下。 “嫂子,怎么了?” 罗秀芬开始大吐苦水:“听说你媳妇来了,下午俺好心好意去你家看看,寻思着你媳妇刚来,万一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就搭把手,结果她倒好,不仅不领情,还给俺赶出来了,让俺滚,你说这事怎么办吧?” 沈明征皱了皱眉,有些头大。 他没想到,丁一一刚来第一天,就出了这档子事。 听到罗秀芬的话,周围聚了很多人。 这件事要是解决不好,会影响到丁一一在家属院的名声。 沈明征说话很谨慎:“嫂子,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能有什么误会?你不信就叫你媳妇出来,当面问问她有没有让俺滚?” 罗秀芬声音很大,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丁一一在屋子里自然也听到了,她走出来。 大家自觉地给她让路,让她一直走到了人群中间。 沈明征深深地看了眼她:“你和嫂子之间是有什么误会吧,不用怕,说清楚就好了。” 丁一一瞬间听懂了沈明征这句话隐藏的含义: 如果是她做错了,那么就说这件事是误会,解释两句就过去了。 但如果不是她的错,有他在,她不用怕。 罗秀芬见丁一一来了,先声夺人:“沈团长家的,你自己说,是不是你让俺滚的?我告诉你,当时好多人都在自家院子里干活呢,可都听见了,你别想抵赖。” “是我说的,怎么了?” “你们听听,她可是承认了,沈团长,今天你必须给俺一个交代。” 罗秀芬不依不饶的:“在咱们家属院,就算俺没有文化、没有工作,但俺也是热心肠的,谁家有个啥事,俺都是第一时间帮忙,哪个不敬重俺?” “你这媳妇刚一来就欺负俺,咋的,她是想拿俺立威呢?” “还是说,是你让你媳妇这样做的,故意给俺和俺家老赵难堪?” 赵有福看了眼自家媳妇,事情已经闹到这个份上,他必须站出来了。 “沈团长,这件事该不会是你授意的吧?这可是影响部队团结的。” 他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看向沈明征。 赵有福作为政委,明面上和沈明征这个团长关系很好,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两人之间是竞争关系。 这一顶破坏部队团结的大帽子扣下来,一旦被坐实,沈明征可是会被处分的。 第8章 丁一一被造谣不能生孩子 沈明征板着脸,声音威严。 “我身为团长,没有人比我更希望咱们部队所有人团结一致,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打击敌人,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任务,才能去保家卫国。” 他的声音铿锵有力,让周围看热闹的军人不自觉的挺直了身板。 是的,他们身为军人,职责是保家卫国,他们团长那么正直又爱国的人,怎么可能会破坏部队团结呢。 罗秀芬不想这件事三言两语就被沈明征糊弄过去:“就算你没破坏部队团结,那你媳妇呢?她可是资本家大小姐,看不起俺们这些泥腿子很正常。” 一营营长媳妇站出来附和:“是啊沈团长,你媳妇确实让秀芬嫂子滚了,我正在院子里收萝卜干呢,这句话我也听见了。” “而且你媳妇自己都承认骂秀芬嫂子了,这件事你可不能包庇她。” 沈明征看了眼丁一一,见她一脸坦然。 他下意识开口:“一一不是那样的人,她不会主动欺负别人,这件事一定另有隐情。” 丁一一意外的挑眉。 她没想到在她主动承认骂了罗秀芬后,他还会站在她这边。 她刚才还在想,要是沈明征让她跟罗秀芬道歉,她就连他一起骂,以后也不打算再撩拨他了。 因为她厌蠢,她喜欢的男人除了有帅气的外表、健美的身材,更要有聪明的头脑。 对于沈明征的表现,丁一一很满意。 今日份考验结束,该到她出场了。 “我确实骂她了,那是因为她该骂。”丁一一声音洪亮:“你丈夫是政委,那你更应该清楚思想觉悟的重要性。” “你跑到我家,造谣我不能生孩子,还诅咒我们家老沈无后,我为什么不能骂你?” “我可......” 罗秀芬的话没说完,就被丁一一打断:“赵政委,我和老沈是否离婚和你没关系吧?” 赵有福没想到话题一下子扯到他头上,皱着眉回答:“当然和我无关。” 虽说他身为政委,要是真有人要离婚,要问清缘由,该规劝的规劝,该安抚的安抚,但说到底婚姻自由,他无关干涉。 “那我和老沈生不生孩子,和你有关系吗?” 赵有福语气有些不太好:“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就有意思了。”丁一一冷笑一声:“我和老沈离不离婚、生不生孩子,和你没关系,却和你媳妇有关系,她想干啥?” “她是看上我们家老沈了?等我离了婚她跟老沈好?还是说她想背着你给我家老沈生孩子?” 这话一出,全场鸦雀无声。 好家伙,这么劲爆的大瓜,是他们该吃的吗?是他们配吃的吗? 沈明征第一个反应过来,低声呵斥:“别胡说。” 她这说的都是哪跟哪啊,他怎么可能和别人...... 丁一一耸了耸肩:“我说的难道不对吗?对于觊觎我丈夫的人,我不让她滚,难不成还鼓掌热烈欢迎?” 众人看向罗秀芬的眼神都变了。 原来她打的是这个主意,怪不得沈团长媳妇刚来,她就找上门去,还冷嘲热讽说了那么一通。 她是想把沈团长媳妇赶走吧? 而那些军人们都同情的看了眼赵有福,身为男人,他们很理解赵政委现在有多难受。 赵有福察觉到周围的目光,气的脸红脖子粗:“臭婆娘,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胡扯,俺才没有。”罗秀芬慌了,她明明是要找沈明征讨说法的,怎么现在变成这样了? “你相信俺,俺怎么可能做那事呢!” 话落,她猛地冲向丁一一:“让你胡说,坏俺名声,俺撕烂你的嘴。” 沈明征立刻护在丁一一身前,以免罗秀芬伤到她。 丁一一看了眼前面高大的男人,嘴角扬了扬。 这男人,还真不错。 “赵政委,请管好你媳妇,其他人,立刻解散。” 话落,沈明征就拉着丁一一的手腕回家了。 进了屋里,沈明征松开手,有些欲言又止。 丁一一不喜欢墨叽:“有什么话你就说。” 话音刚落,她又立刻补了一句:“要是想说今天的事我做错了,那你还是闭嘴吧。” 刚张开嘴要说话的沈明征愣了下,随即笑了。 她的性格,还真是不吃亏。 “以后如果我不在家,有人找你麻烦的话,你就让小军去找我,他知道我在哪。” 丁一一没想到他会这样说,板着的脸顿时露出了笑容。 她长得很美,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冷,但只要她露出笑容,就有种灿若骄阳的美艳,让沈明征一时看的呆了。 丁一一靠近他,伸出手指在他胸膛上点了点:“觉悟不错,加分。” 沈明征被她的动作弄的后退几步,差点撞在门框上。 “我...我去食堂打饭。” 话音还没落下,沈明征就转身出去了。 丁一一看了眼自己的食指,自言自语:“这手感还挺好。” 因为对食堂的菜提不起兴致,丁一一冲了碗麦乳精,还将下午画的葡萄拿出来一串吃。 等沈明征回来时,她刚好吃完,将葡萄皮和葡萄籽收进了空间里。 沈明征闻到屋子里的果香,以为是丁一一身上散发出来的,忍不住浑身燥热。 他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去洗手擦桌子拿碗筷。 当他打开饭盒时,一股肉香味传来,丁一一立刻被吸引了。 今天食堂居然有肉菜,还是她爱吃的红烧肉。 至于另外一道炒土豆丝,她选择性无视。 沈明征没有忽略她看见红烧肉时眼里的亮光,吃饭时,他只夹土豆丝,连一块肉都没碰。 丁一一吃的很爽,一不小心,筷子没夹稳,一块肉掉在了桌子上。 虽然桌子擦过了,但她依旧不想吃了。 在前世她已经习惯了,掉在桌子上的东西从来不吃,毕竟她又不是买不起。 至于浪费食物,虽然但是,她就是有洁癖。 见她不吃,沈明征默默的将掉在桌子上的肉夹到了自己碗里。 丁一一看见这个举动,筷子顿了下,将饭盒往沈明征的方向推了推。 “要不你吃饭盒里的,咱俩一人一半。” 沈明征将土豆丝扒拉到自己的碗里,然后将饭盒推回到丁一一面前:“你太瘦了,多吃肉补补。” 丁一一没有客气。 扭扭捏捏不是她的性格。 不过她心里计划着明天去县里,一定要多买些肉回来。 她可没打算当尼姑,不吃肉她难受。 吃了饭,沈明征自觉的去洗碗、扫地。 丁一一乐得自在。 原本还很想念她的扫地机器人和洗碗机,现在看来,这个男人功能还挺多。 直到沈明征收拾好一切,丁一一才将画好的图纸给他。 “这是我画好的需要的家具,你看看能做吗?” 沈明征接过看了眼,很快惊讶的挑眉:“你还懂设计家具?” “不懂,我就是根据需求,随手画的,能做吗?” 她总不能说,这是后世的柜子吧 沈明征又看了会儿,直到把每个图都看完,才点点头:“虽然复杂了点,但应该可以,我尽量按照这张图纸去做。” 丁一一对他竖了个大拇指:“哇,你太厉害了。” 再次被夸的沈明征依旧不太习惯,但心里却不可抑制的有些高兴。 第二天吃完早饭,丁一一就去了家属院门口等车。 今天有卡车拉军属们去县里。 丁一一的出现,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不光如此,原本正在三三两两唠嗑的众人,瞬间禁声了。 丁一一心里明白,他们刚才应该在蛐蛐她呢。 蛐蛐就蛐蛐呗,反正她听不到就行。 但若是被她听到的话,那就不好意思了您嘞,瞧好吧您嘞! 第9章 大采购,被说败家 很快部队的卡车就来了,大家陆陆续续上了卡车后斗。 丁一一自然也跟着上去。 今天去的人不少,大卡车后斗比较挤,几乎是人挨着人。 但神奇的是,丁一一周围,一点都不挤。 确切的说,她周围好像被施了法一样,硬是空出了一块地方。 甚至大家看她的眼神都带着些害怕,和她刚来时看向她的八卦目光完全不同。 看来昨天的事,引起的反响不小。 昨天看热闹的就十几人,不至于整个家属院都知道,应该是有人特意宣扬过了。 被孤立的丁一一不仅不生气,反而觉得很高兴。 周围没人,她能够呼吸新鲜空气,多好啊。 虽然是秋天,但很多人不会每天都洗澡,人多了挤在一起,还是有点味的。 就在卡车快要开走的时候,张翠莲带着小军从远处跑过来。 “等一下,我们也去。” 由于小军比较胖,跑了几步就累了,张翠莲不得不大喊:“师傅,先别开,等我们一下。” 开车的是部队后勤部的,自然认识家属院的这些人,立刻笑着应声:“翠莲嫂子,不着急,你们慢点跑。” “翠莲嫂子”,这个称呼有意思。 丁一一心里琢磨着,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 卡车的后斗本就人挤人,只有丁一一前面有空位置,所以张翠莲和小军上车后,自然站在了她旁边。 大家看向丁一一的眼神更加耐人寻味。 终于有人忍不住开口了。 “翠莲啊,你把小军照顾的可真好,家家户户的孩子都跟个瘦猴子似的,就小军胖乎,一看就没少吃好东西,再看看你,这瘦的,好吃的都给小军了吧,你自己多少也吃点。” “就是啊,翠莲,沈团长可真是有福气,这么大的孩子完全交给你,都不用他管,重点是你把孩子养的也太好了,看着白白胖胖的,我都想掐两把。” “对了,翠莲,沈团长有没有说,以后小军还用不用你带了?” 这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再次看向丁一一。 毕竟她现在来了,按理说该是她照顾小军的,这样就不用张翠莲了。 “沈大哥没和我说,反正小军每天照常去找我,他胆子小,容易认生。” 话落,张翠莲看了眼丁一一,然后立刻低头,内心再次生出自卑感。 今天丁一一穿了件白色带飞边衬衣,蓝色喇叭裤,脚踩一双黑色矮跟皮鞋。 她本就身材高挑,搭配上这一套衣服,更显得她高雅。 而张翠莲也穿了一身蓝,蓝色的的确良褂子和裤子,没有任何特殊。 而且因为她比较瘦,个子也不太高,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的,给人一种老气的感觉。 尤其是她和丁一一站在一起,这种对比更加明显。 丁一一没有看张翠莲,而是看了眼小军。 他一直躲在张翠莲身后,时不时的看偷偷看她一眼,一旦触碰到她的目光,又立马缩回去。 丁一一皱了皱眉,一个男孩子,这么胆小,以后怎么办? 在这个年代,别的男孩子可是到处疯跑的,不像后世,上学需要接送,去哪都要家长跟着。 在这个年代,每家每户的孩子多,家长又要忙着赚工分或上班,没有那么多时间管孩子,家里的孩子就像个野兽一样到处乱跑。 而小军这么乖,明显不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 不过小军到底和她没关系,沈明征将小军交给张翠莲,说明信任她,那张翠莲想怎么教育孩子和她没有关系,她不会插手干涉。 卡车开走了,一路上大家继续三三两两的小声唠嗑。 还有人时不时的看向张翠莲、小军和丁一一。 不过丁一一完全无视了这些人的目光,看着道路两边的风景。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很多地方还没有被开发,环境也没有被污染和破坏,尤其是这种靠近山林附近的地方,空气清新、景色宜人。 卡车开到了县里,丁一一问了司机什么时候回去,便离开了。 其他人都是三三两两的一起走,只有她一个人单独行动。 丁一一问路之后,先去了百货商店。 她买了一些做饭用的调料,还买了山楂罐头、桃酥、大白兔奶糖等吃的。 又去副食店买了10斤猪肉,8毛钱一斤,一共花了8块钱和几张肉票,丁一一大手大脚惯了,她不觉得贵,但是对于普通人家,却是不便宜。 在这个年代,每家每户能月月吃肉的并不常见,就算在家属院,男人都有津贴,能够月月吃上两回肉,但也都会可着家里的孩子吃。 像丁一一这样一口气买了10斤猪肉的实在不常见。 今天买的东西毕竟要带回家里去吃,所以丁一一没有放到空间里。 她买的东西有点多,加上她左手手腕还没好,不能吃力,便用右手拎着。 就在她往集合点走的时候,突然有人上前一步:“沈团长家的,你咋买了这么多东西啊,我帮你拎着吧。” 丁一一看向说话的女人,她有点印象。 因为今早在卡车上,只有这个女人看向她的目光是纯粹的,虽然目光里有羡慕,却不带恶意。 “不用了,谢谢。” 丁一一不喜欢麻烦别人。 “你不用客气,我是看你手上有伤,所以才想帮忙的,而且我这背篓是干净的,里面的布是新洗的,我今早刚铺上的。” 丁一一看向她,她手里只拎着一点白糖,看起来连半斤都没有。 想了想,她将手里的东西往她面前递了递。 “你也是随军的?” 女人将东西都放在背篓里,轻松的背在背上,然后介绍道:“我叫孙桂丽,男人叫孙大刚,是二营营长,我前几年就跟着他来了,对这很熟悉,以后你要是有啥不熟悉的,或者想去哪,可以去找我,我带你去。” “咱们毕竟都住一个大院,能帮衬的就帮一把,你不用放在心上。” 丁一一立刻明白了。 这是个聪明的女人。 她上来就自报家门,说她男人是谁、什么职位,不是献殷勤,就是表忠心。 “谢谢孙嫂子。” 丁一一当做没有听出她的弦外之音,继续和她边走边聊。 她并不反感孙桂丽,相反,她喜欢和聪明人说话。 何况,她也想知道家属院的情况。 两人在闲聊中,丁一一大致知道了家属院和部队里的一些情况。 一营营长是站队赵有福的,而二营营长也就是孙大刚,是支持沈明征的,家属院里看似很和睦,但大家背后也都有自己的小九九。 到了集合点,孙桂丽将背篓拿下来,放在了脚边,她是站在丁一一身边的,不过两人上了车后就没有再说话。 大家见孙桂丽的背篓里有那么大一块肉,顿时有人酸了。 一营长媳妇马娟扯着嗓子:“哎呦,大刚媳妇,你今天可真是大出血啊,居然买了这么多东西,你不是向来节俭吗?一个月连块肉都舍不得买。” 孙桂丽不知道该不该说这些东西是丁一一的,索性不说话。 马娟却并不打算放过她:“啧啧啧,那么大一块肉,少说得有七八斤吧,咋,你家日子不过了?还是说大刚不用往家里汇钱了?他不会不管他老爹老娘了吧?” 孙大刚爹妈身体不好,老家还有几个弟弟妹妹需要养活,每个月大半的津贴都给老家打回去了,他们一家三口过的紧紧巴巴,这情况在家属院里大家都知道。 丁一一不想因为自己的事让孙桂丽受牵连,直接开口:“这些东西都是我的。” 马娟愣了下,随即撇了撇嘴:“沈团长津贴是高点,但也不抗你这么败家啊。” 第10章 你让我不开心,我一定让你全家不 丁一一目光不善的看着她:“我有钱有票,爱买啥买啥,你算哪根大葱,在这跟我叽叽歪歪的?” “你要是羡慕嫉妒,就找你家男人要钱去,他要是也买不起,要么你打他几下,让他争点气,多做点任务挣点军功,要是不敢打他,就往自己嘴巴上打几下,别总眼馋别人家的!” 她这一通话下来,立刻将马娟怼的哑口无言。 她好几次嘴张了又闭上,好半天才憋出一句:“就算你男人是团长,你也不能欺负人啊,再说我也没说什么啊。” “你没说什么?刚才说我败家的话,是从狗嘴里吐出来的?” 丁一一根本不在乎自己凶名在外,反而觉得一次性将这些人怼怕了,免得以后隔三差五来她跟前嘚瑟。 她们不怕被怼,她还嫌麻烦呢。 马娟没想到丁一一的嘴这么厉害。 虽然昨天领教过,但昨天被怼的对象毕竟不是她,今天换成是她,让她有了更直观的感受。 不过她心里是有怨念的,眼睛时不时瞪一眼丁一一。 “不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有本事就上,没本事就眯着,别惹我,你让我不开心,我一定让你全家不痛快!” 丁一一不管那么多,她不怕别人背后捅刀子,有本事就一刀捅死她,只要捅不死她,那就等着她疯狂的报复。 她这个人就是这样,记仇、报复心重。 别说什么要宽容、要善良,得看对方配不配! 她的道德观念忽高忽低,会根据对方的行为随时调整。 所有人都被丁一一这几句话弄的大气都不敢喘。 毕竟他们没想到她会这么疯。 哪怕大家心里不喜欢她,也不想此时冒头。 毕竟她们自认没有丁一一的嘴巴那么厉害,这时候谁要是站出来,那不是找骂吗? 张翠莲想了想,开口劝说:“嫂子,你少说两句吧,沈大哥毕竟是团长,你代表的是他,这样对大家不太好。” 丁一一猛然看向她,照怼不误:“他都没管我,轮得到你?有本事你就去找他告状,让他亲自来跟我说!” 张翠莲的声音一下子小了,眼睛也红了:“嫂子,我不会告状的,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盼着沈大哥好。” “你有没有别的意思我不管,我今天就告诉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的事轮不到你管,另外,你盼着他好就自己去告诉他,我不是你的传话筒,跟我说没用!” “对不起。” 只说了这三个字,张翠莲就低下了头。 那模样要多委屈有多委屈,好像丁一一欺负了她一样。 回去的路上,卡车后座静悄悄的,没人唠嗑。 只是大家时不时飘向丁一一的视线,说明了问题。 小军更加害怕丁一一了,缩在张翠莲身后不敢出来。 不过他心里是讨厌丁一一的,觉得她欺负了翠莲姨。 丁一一却不在乎大家的目光和想法。 多活一世的她,要是连洒脱都做不到,那就太失败了! 当卡车停在家属院门口时,丁一一第一个下车。 孙桂丽也跟着下去,还很自然的背起背篓。 丁一一没有再客气。 两人走后,一卡车的人都松了口气。 直到两人走远,大家好像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又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唠嗑。 不过每说一句,就看一眼丁一一的背影。 这一切丁一一没有理会。 孙桂丽背着东西一直给她送到了家门口。 丁一一往出拿东西时,将一包桃酥留在了背篓里:“今天谢谢你。” 孙桂丽将桃酥还给丁一一:“这可使不得,你拿回去吃,我不要,何况我一身力气大的很,只是背了点东西,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当不得你的一声谢,下次你有什么事需要我的,就随时去找我。” 丁一一转头看着她:“她们都怕我,你不怕?” 孙桂丽笑了笑:“你又不吃人,何况都是她们先招惹你的。” 丁一一说话不喜欢拐弯抹角,直接开口:“你为什么觉得我不会和沈明征离婚?” 沈明征是团长,是这里最大的官,按理说,家属院的这些人应该都会巴结她,可她们没有。 因为她们不觉得她会和沈明征过长,在她们心里,一定觉得她和沈明征很快会离婚。 但孙桂丽却相反。 孙桂丽没想到丁一一问的这么直白,也直白的开口:“我觉得你很特别,和她们都不一样,至于你和沈团长的婚姻,那不是我该想的事,何况以沈团长的为人,不管我是否与你交好,也不管你们是否离婚,他都会公事公办。” “如果你们不离婚,那我就赌对了,何况我真的很羡慕你,你活成了我想活而活不成的样子。” 丁一一露出了一个真心的笑容:“这家属院里难得有个聪明人。” “这包桃酥,是我送给你的,我这人不喜欢欠别人的,以后恐怕真的会经常去麻烦你。” 孙桂丽这么聪明,交个朋友也不错。 而且她前世没在农村生活过,有些事确实不会做,以后真的得找她帮忙。 这次孙桂丽没有拒绝:“好,你有事就随时来。” 回到家里后,丁一一将肉拿出来切成4块。 一块今晚吃,两块腌上,另外一块放到了空间里。 鲜肉毕竟比腌肉要好吃些,而空间可以保鲜,不会坏。 她打算今晚做个红烧肉炖土豆。 家里没有土豆,她干脆画了两个出来。 又拿了几个鸡蛋出来。 县里是有菜市场的,只是今天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她拎不动,便没去买蔬菜。 看来她得想个办法解决蔬菜的问题,不能每次吃都靠她画,这样容易露馅。 处理完土豆和肉,又将黄瓜切成片,丁一一有些头疼。 家里倒是有点大米,但是,没有电饭煲啊。 她前世用的都是电饭煲和集成灶,没有用过土锅。 厨房里有一口锅,院子里也有一口锅。 她想了想,打算用院子里那口锅尝试一下。 不然她怕弄不明白,再把房子点着了。 在厨房的灶台旁找到了一盒火柴,又在院子里的墙角处拿了些木头。 将木头放到灶坑里,她又去找生火的东西。 找了一圈,家里除了几张纸,也没别的。 这些纸她还留着画画呢,不能用来引火。 于是,她背着背篓,去了后山,在山脚找了一堆枯树叶。 好在这会儿是秋天,树上的树叶好多都落下来了。 没一会儿,她就弄了满满一背篓。 空间里还弄了一些。 回来后,她将背篓和空间里的树叶倒在地上,然后开始往灶坑里塞,接着点火。 可是她点了好久,都没有点着。 火柴都没剩下几根了,吹气吹得都快缺氧了。 她有些泄气,这个饭,真是做不了一点。 干脆回屋摆烂去了,反正她不饿,饿了空间里有东西可以吃。 割腕到底是失血过多,导致她最近很嗜睡,在土炕上躺了一会儿,就睡着了。 她睡着没多久,院子外的灶坑里就开始冒烟,而且是黑色的烟。 不一会儿,烟越来越大,还从灶坑里蔓延到了灶坑外面。 第11章 不知道她们走了之后,丁一一会不 等到院子里升起大片浓烟的时候,周围立刻有邻居发现了。 大声喊:“着火了,沈团长家着火了。” 家属院人不少,立刻有人拎着水桶出来。 这个时代的人,相对来说比较淳朴,哪怕是看不惯丁一一的为人,但人命关天,她们还是立刻来救火。 当然,除了个别人,比如马娟和罗秀芬。 留在家属院的,主要都是女人和孩子。 孙桂丽立刻让自家孩子去部队里找人。 当大家拎着水桶和脸盆赶到丁一一家时,看到院子里的情况有些傻眼。 院子里黑烟滚滚,就是没火苗。 刚开始有人不敢靠近,毕竟最基本的常识大家都有,这黑烟可比火苗还危险。 孙桂丽不死心,她是第一个靠近的。 她对着屋内大喊:“沈团长家的,你在家吗?” “沈团长家媳妇?” 她正喊着,一个人突然跑过来,冲了进去。 还没等大家看清楚,人影已经消失在浓烟里。 其实在孙桂丽喊的时候,丁一一就醒了。 她看到外面的滚滚浓烟,惊了下。 好在屋子里开着窗户,虽然进了些烟,但不太多,只是稍微有些呛,不至于危及生命。 这个时候她肯定不能躲进空间里,毕竟空间不会自主移动,到时候没办法解释她的莫名消失和莫名出现。 门口的位置烟比较浓,出去会有危险。 就在她打算从后面的窗户跳出去时,一个人影冲了进来。 丁一一愣了下,刚要说话,就听到了沈明征超大声的责问:“你是三岁孩子吗?着火了不知道跑吗?” 他边说边冲过来,抱起她走向窗户,然后先将她从窗户上放了下去,自己又跳下窗户。 还没等丁一一回神,他又抱起她,绕路往前院走去。 丁一一挣扎了几下,但没有挣脱开。 沈明征的大手抱的很紧。 中途还板着脸冷声说了句:“别乱动。” 丁一一心里是有点生气的,一见面他不问问她情况如何,上来就凶她。 不过她刚要发火,就看到了自家院子里站了一堆人。 有家属院的众人,还有一堆军人士兵拿着水桶灭火。 额...确切的说,是灭烟。 因为从始至终,都没看到大火苗,有的只是黑烟滚滚。 丁一一这才想起来,她回屋休息的时候,从后山弄回来的那些树叶散落在地上。 好像灶坑门前还堆了一些。 毕竟她半天都没将火生起来,以为没事的,谁能想到...... 大家见丁一一没事,都松了口气。 最先喊着火的女人使劲拍了下大腿:“哎呀妈呀,还好人没事,我还以为沈团长家的刚来就要……” 后面的话她没说完,但大家都懂。 沈明征脸色越发难看,气场也很低沉。 丁一一从沈明征怀里下来,顾不上和他吵架,对这院子里的众人露出了笑脸:“谢谢大家来救火,我去给大家倒杯水喝。” 虽然她不想和这些人过多来往,但她不是不识好歹的人。 对于帮过她的人,她会感恩。 沈明征见她刚出来还要进屋去,脸更黑了,屋里全是烟她不知道吗? 他一把拉住她的手腕,语气带着命令:“不许去,给我在这老实站着,待会儿再和你算账。” 丁一一没想到沈明征居然会这样对她,有些愣神,心里对他也是大减分。 她这吃软不吃硬的脾气刚要发作,孙桂丽已经先她一步开口:“大家都是邻居,啥谢不谢的,何况我们也不渴,既然你没事,那我们就回去了,家里正做着饭呢。” 听她这样一说,有人立刻跑了,还边跑边喊:“我锅里还炒着菜呢,肯定糊了。” “我锅里也煮着饭呢,狗蛋,快,你先往家跑,看着点火,别这边没着起来,咱家先着了。” 其他人也要走。 沈明征在团里是出了名的严格,平时还好,一旦发起火来,那通身的气势一开,别说是她们,就是自家男人都战战兢兢。 听说在部队里有人犯了错误,沈团长还揍过人呢。 虽然她们往自家走着,但心里是有些八卦的,眼睛时不时往回看一眼,也不知道她们走了之后,丁一一会不会挨揍。 丁一一瞪了眼沈明征,暂时先不跟他计较,边送大家边道谢:“今天辛苦大家了,现在家里需要收拾,就不留大家了,改天我一定登门道谢。” 大家心里的一致想法是:也不知道是收拾家里还是收拾她,估计两个都有。 沈明征给那些士兵一个眼神,大家立刻会意,列队离开了。 孙桂丽是最后一个走的,在走之前,拉着丁一一的手小声说:“一会儿沈团长要是发火,你就好好认个错,道个歉,你都不知道,刚才烟那么大,我们都没人敢上前,沈团长像不要命似的就冲进去了。” 丁一一瞥了沈明征一眼:“我差点出事,他不关心就算了,我还得给他赔礼道歉?哪国法律这么规定的啊?” 不就是烧了一堆破树叶子吗?还给她摆上脸色了,这要是把房子烧了,他不得家暴她啊! 孙桂丽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是城里长大的娇小姐,但男人啊,有时候得哄着来,你想想,沈团长年轻职位高,不知道有多少人惦记呢,别的不说,就说那个张翠莲,可就等着你离婚呢,你要是跟沈团长吵架闹离婚,不就正合她意了吗?” 丁一一知道这番劝说是真心为她好,心里暖了暖,语气带上了真诚:“孙嫂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他也确实优秀,也很抢手,但若是因为这点小事就跟我发火,再优秀的男人,不要也罢。” 她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新型独立女性,从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都是男女平等。 即便穿越到这个年代,她也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不会为了男人而委屈求全。 她的信条是:不管任何时候,都要爱自己、做自己,人生短短三万天,开心最重要。 孙桂丽张了张嘴还要劝说,却在触及到丁一一坚定又精明的眼神时闭了嘴。 知道再劝也没用,她拍了拍丁一一的手,不放心的离开了。 送走了所有人,丁一一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转头看着沈明征。 两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第12章 成全自己,恶心别人 丁一一不服输的瞪着沈明征。 她这人,向来吃软不吃硬,跟她来硬的,没在怕的。 沈明征见丁一一那样瞪着自己,愣了下。 她那要吃人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你......” “沈大哥,谁把你家院子烧了?” 沈明征刚要问出口的话,被张翠莲的声音打断了。 张翠莲领着小军来了,看见院子里乱七八糟的,惊得张大了嘴巴。 她刚才带小军去附近村子里和老乡换鸡蛋了,所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等沈明征回答,她已经走上前去查看,边看边说。 “唉呀妈呀,这肉都熏黑了,这是谁啊,也太败家了,这么多肉,够吃好几顿了。” 原本就有气的丁一一,听见她这话,顿时不乐意了。 “你不是知道是我买的肉吗?在这阴阳怪气的给谁听呢?” “我就算败家,也败的是我自己家,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用不着你在这多管闲事。” “不许你说我翠莲姨。”小军猛然上前,将张翠莲护在身后。 平时胆小的她,今天突然大着胆子跟丁一一叫板:“今天上午你就欺负翠莲姨,现在又欺负她,你是个坏女人。” “爸,你将这个坏女人赶走,否则她总有一天要把翠莲姨赶走的,我不想翠莲姨走。” 说着说着,小军的眼里泛起泪花。 “我欺负她?” 丁一一看向小军,她的眼神有点冷,吓的小军一个激灵,躲回到张翠莲身后哭。 张翠莲护着小军:“你别这样,有什么话好好说,小军胆子小,这样会吓到他的。” 丁一一气笑了。 她就说了四个字,就能吓到别人了??? 她是老虎吗?还是恶鬼啊? 他们在这里明目张胆的说她坏话,最后她还是坏人! 可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 张翠莲又继续说:“小军说错话了,我代她向你道歉,你别生气,也别打骂他,是我多嘴了,我不该说的,对不起。” 见她道歉,小军哭的更大声了。 “爸,她真的是坏女人,她欺负翠莲姨了,我没撒谎,呜呜呜......” 沈明征皱了皱眉,看了眼张翠莲,又看了眼丁一一。 他的眼神带着审视,本就不爽的丁一一,这下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看我干嘛?你也觉得我欺负她了?想给她做主?” 她今天倒是要看看,他到底怎么处理这件事! 一连三个问题,让沈明征看向她的目光由审视变为复杂,其中有些情绪丁一一看不懂。 沈明征没有回答,转头看向张翠莲:“到底怎么回事?” 张翠莲摇摇头:“沈大哥,我没事,小军这孩子就是心疼我。” “你们还没吃饭吧,我去收拾做饭。” 话落,她娴熟的去小仓房找了个编织筐,将带水的树叶往筐里收。 那模样好像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一样。 这一点,丁一一很反感。 这里是她家,虽然她是刚穿越而来,但名义上,她就是沈明征的妻子,张翠莲的行为,越矩了! 但只要她冷眼看过去,张翠莲就像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表现出一副害怕的样子。 好像她真欺负了她一样。 她简直无语了。 不过她向来是不喜欢内耗的,她的性格就是:成全自己,恶心别人。 所以,她直接对张翠莲发难:“显着你了?我家的饭用不着你来做,今天那肉就是扔了也和你没关系!” 小军哭的更大声了,好像丁一一打他了一样。 声音震得丁一一有些头疼,更多的是无语。 这孩子好歹也9岁了,还是个男孩子,咋这么喜欢哭呢? 都说女孩子是水做的,这孩子八成是整天泡水里长大的吧! “我只是想帮忙做事,而且这肉扔了多浪费啊,那么多钱买的,沈大哥挣钱很不容易的。” 丁一一还要再说话,沈明征抢先她一步开口:“这里我收拾,你先回去吧。” 话落,他将筐拿了过去。 张翠莲满脸关切:“沈大哥,还是我来吧,你训练一天辛苦了,快歇歇吧,我先把这里收拾了,然后再洗洗这些肉,虽然被熏得有味了,但也能吃,肉不管咋做,都很香。” “你的脏衣服也拿出来,做好饭我给你洗了,然后我再走。” “不用,我自己弄就行。”沈明征拒绝:“以后小军早上会自己去找你,晚上他自己回来,这么大的孩子,该独立了,你别再接送他。” 他是看出来了,丁一一很不喜欢张翠莲。 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相处不和,那就尽量减少接触。 张翠莲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拒绝,有些受伤:“沈大哥,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 “你的任务就是带小军,把他带好就行。” 言外之意,这个家的事,不需要她管。 听到他这么说,丁一一很满意,就连气都顺了些。 “沈大哥,以前我不是也经常来你家干活吗?现在你嫌弃我了?” 沈明征皱眉,这话怎么听着不太对劲呢? 转头下意识看了眼丁一一,果然见她神色不对。 他连忙道:“以前你来是给小军洗衣服,你只管照顾好小军就行,不用管我。” “我家的活,以后你也不用干了。” 之前他也说过好几次,家里的活不需要张翠莲干,她只负责照顾小军。 但他上操后,张翠莲来到家里照顾小军,总是会将家里收拾一下。 说了几次不管用之后,他便没再说什么,只是每次出操前会将家里收拾好。 “沈大哥,所以你的意思是,以后都不让我来你家了?” 沈明征点点头:“如果有事的话......” 没等他说完,张翠莲就哭了。 她拉着小军的手,大步跑出了院子。 沈明征皱了皱眉,反思自己是不是做的过分了。 在丁一一要转身进屋的时候,他突然开口,语气认真又严肃:“你不喜欢翠莲和小军?” “我有责任或义务喜欢他们?” 沈明征叹了口气:“小军不是我的儿子,是战友的,在一场战役中,战友牺牲了,我去探望战友家属时,发现这孩子没人管,他母亲改嫁了,他在村子里要饭吃,所以我就将他带回来了。” 丁一一挑眉,小军居然不是他的孩子。 原主在结婚前根本就不在乎沈明征,所以也没有详细了解他的基本情况。 沈明征继续开口:“我希望你能尽量对小军好一些,他很可怜。” 结婚之初,他只说自己有个孩子,却没说孩子不是他亲生的。 因为他怕丁一一知道后,对小军不好。 但最近看到她的改变,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告诉她。 丁一一点点头:“他是烈士遗孤,我会尽量对他好一些。” 她的妥协,不是因为沈明征。 每一个为祖国和人民而牺牲的人,都值得尊敬。 他们的子孙后代应该被妥善安置。 不过小军的事,也说明沈明征是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男人,加分。 刚才对张翠莲的处理,没有拖泥带水,更没有模糊不清,加分。 沈明征面色一缓,做出承诺:“以后我会加倍对你好。” “停!”丁一一盯着沈明征看:“你先说清楚,你加倍对我好,是因为我对小军好?还是你本身想要对我好?” “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我希望你对我的感情是不掺杂任何杂质的,我不需要你因为别人而对我改观。” 沈明征拧眉,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 见他一副困惑的样子,丁一一叹了口气,果然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模式是不一样的。 “既然你不懂,以后我慢慢给你讲,我们先来算算今天的账。” 沈明征不解:“什么账?” 第13章 控诉:今天你凶我了 丁一一开始控诉:“今天你凶我了。” “不就是烧了一堆破树叶子吗?你就瞪我,还吼我,我要是把房子点着了,你不得打我啊?” 沈明征下意识解释:“我不会打你。” “瞪我也不可以、吼我也不可以。” “我没有......” “你有。”丁一一开始翻小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你板个脸给谁看呢?” “下次你要是再凶我,这日子就不用过了!” 听到这句话,沈明征的脸再次沉下来:“你......” “你什么你,我刚说过,不许甩脸色给我看。” 沈明征怔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 几秒钟后,他的脸色好了些,但眼神却依旧严肃:“我说过,机会只有一次,决定权不在你手上。” 丁一一知道他指的是离婚的事。 她刚要反驳,就听到他接着说:“不过你今天的话,我记住了,以后我会注意。” “还有,我今天不是故意给你脸色看,我是......” 说到这里,他的话音顿住了。 “是什么?” “是担心你的安危,关心你的健康。” 说完这句话,沈明征的脸不自觉红了。 丁一一也是没想到,他会在这种时刻,这么直白的说出这句话。 有种猝不及防的感觉。 一时间,她也有些红温。 不过心底深处出现一股暖流。 她的声音都不自觉放柔了些,还带着些许撒娇:“就算是关心,以后也不许凶我,在外人面前,要给我面子。” 娇柔的声音,傲娇的语气,立刻让沈明征一怔,下意识点头:“好。” “在家里也要对我好。” “好。” 丁一一张了张嘴,却发现没什么可控诉的了。 这个男人,今天和以往好像不一样。 给她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见她不再说话,沈明征指了指院子里的凳子:“你先坐一会儿,屋里有烟,待会儿再进去。” 丁一一摇头:“我饿了,我要抓紧把这里收拾下,然后做饭。” “你去坐好,我来收拾。” 沈明征拉着丁一一没有受伤的手腕,让她坐在凳子上,然后他起身开始收拾。 他的动作很麻利,将树叶子收进筐里,再去倒掉。 没一会儿功夫,灶台旁就收拾的干干净净。 就连那些肉都重新洗好了。 随后,他又去拿了些木头、还有干的玉米叶子,边引火边说:“墙边的木头是湿的,不适合现在用,再晾一段时间,等冬天就可以用了,仓房里有干的木头,还有干的玉米叶子和树叶,每次拿一些用来引火。” 丁一一已经走到了灶台边,小声嘀咕:“我用树叶了,但就是引不着火。” “那些树叶我看了,是从后山弄的吧,后山的树叶是刚落下的,还没有完全干透,自然不容易引火。” “而且堆在一起,一旦中间有一个小的着火点,周围都是湿树叶,就会出现浓烟。” 丁一一没想到,就是生个火,居然还有这么多门道。 这次她看着沈明征一步步的操作,暗暗记下来。 既然来到了这里,总要融入进去,她不信自己连个火都引不着。 “锅里开始冒热气后,就可以刷锅了,刷干净后,再做菜。” 沈明征刚要将若放进锅里煸炒,丁一一赶紧制止:“等一下,菜我来做。” 沈明征挑眉看着她,那眼神里写满了质疑。 “我只是不会生火,但我会炒菜。” 话落,她用葫芦做的舀子舀了两瓢水倒进锅里。 然后将肉放在水里。 还放了葱姜蒜,还倒了一点点白酒。 这酒是她在厨房找到的,散白,她闻了下,味道很呛,应该是高度酒。 所以她只倒了一点点。 沈明征在一旁看着她,时不时的挑眉。 他不太懂她这样做的目的。 丁一一看出他的疑惑,边做边给他讲解:“首先将肉焯水,可以去除肉里面的杂质和血水,也能去腥。” “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口感更好、也更美味。” 她知道,在这个年代家家户户条件不好,吃肉比较少,也不太擅长做肉,有些人家做肉菜不焯水,就算焯水,上面的浮沫也舍不得撇掉。 水开口,丁一一将上面的浮沫撇干净:“这浮沫吃了对人体不好,而且有一股铁锈味,影响肉的口感,所以要倒掉。” 然后她将肉捞出来,改刀切小块,再将锅里的水舀出来。 将小块肉放进锅里煸炒,炒至金黄色,将肉盛出。 接着是炒糖色、然后再煮炖。 她用的是刚才盛出来的煮肉的水来煮炖,原汤化原食,这样不仅美味,还有营养。 丁一一做的很快,沈明征在一旁看着,时不时的添点柴火,其余时间都在看她,眼里有化不开的情绪。 一个人经历过生死后,真的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吗? 丁一一察觉到了他打量的视线,当做没看到。 反正他没有证据证明她不是原主。 不管她的变化多大,他都只能是猜疑。 直到浓郁的肉香味传来,沈明征才回过神来。 他从没闻过这么香的肉味,明明昨天他从食堂也打了红烧肉回来,却不是这个味道。 由于是在院子外面做的,这股香味传到了周围的邻居家,好几户都出门查看。 当看见沈明征端着一盘红亮诱人的红烧肉进屋时,大家都咽了咽口水。 没想到沈明征不仅没打丁一一,还给她干活? 接着丁一一又做了一道黄瓜炒鸡蛋。 味道也很香,因为她放了很多油。 炒鸡蛋必须要多放油才好吃。 在沈明征看来,她至少放了五顿饭该用的油量。 主食是之前剩的馒头,在炖红烧肉的时候已经放在锅盖上热过了。 当两人坐在桌前吃饭时,沈明征看着丁一一做好的菜,仍觉得不可思议。 记忆中盛气凌人的资本家大小姐,可是从来不下厨房的,她那双写字的手,居然会为他做饭? “快尝尝看。”丁一一催促着。 其实丁一一不抱太大希望,毕竟家里的调料不是很全。 可是当她尝了一口后,那味道连她自己都惊呆了。 很好吃! 这个时代的猪是没有喂过饲料的,吃起来就是和后世的饲料猪肉不一样。 沈明征夹起一块肉尝了尝,也被这口味惊艳了。 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 接着,他又尝了口黄瓜炒鸡蛋,依旧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一次。 “怎么样?”丁一一想听他的评价。 沈明征用力点点头:“很好吃。” 丁一一满足的笑了,原来厨艺被认可是一件这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她去厨房拿了两个碗出来,往其中一个碗里夹了大半碗的红烧肉,另一个碗里夹了大半碗的黄瓜炒鸡蛋。 丁一一将碗放在一边:“这些留着给小军吃吧。” 沈明征意外的看着她。 “不用这样看我,我不是看你面子,而是看在他死去的爹的面子上。” 沈明征:......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 第14章 这么纯情的男人也是被她谈到了 吃了饭,沈明征收拾桌子洗碗,丁一一没有和他争,跟在他后面与他商量事情。 “很快就冬天了,总要储备些冬菜,以免冬天没有东西吃,你有什么建议吗?” 沈明征愣了下,他之前一直在部队食堂吃,而小军是跟着张翠莲吃,所以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现在既然丁一一来随军了,确实不好总去食堂打饭,不是差钱,而是他觉得丁一一好像不太喜欢吃食堂的饭菜。 若是在家自己做的话,确实需要囤冬菜。 “回头我拿票去和附近的老乡换一些土豆白菜,可以储存在地窖里。” “还可以换些菜干,这些都方便储存。” 丁一一点点头:“你那么忙,还是我去换吧。” 怕他不同意,她又加了句:“我让孙嫂子带着我去。” 她要自己行动,才有机会将她画的东西拿出来。 “好,要是票不够你跟我说,我再想办法。” 按照她做菜的那个用法,家里的油会很费,他得提前想办法,和别人换点油票。 丁一一不知道他的想法,暗自计划着。 她要找个由头,自己画一些蔬菜出来。 前世,她听家里的长辈说过,六十年代东北的冬天很难熬,很多人家都吃不饱饭、穿不暖衣。 动物还知道冬眠之前准备足够的粮食呢,何况人呢。 丁一一行动迅速,下午就背着背篓去找了孙秀丽,让她帮忙带路去周围老乡家。 得知她要换些过冬的菜,孙桂丽高兴的为她带路。 距离家属院五六公里的地方就有村子,他们家属院的人经常会来换些东西。 附近的村民也很愿意,毕竟对他们来说,钱和票更难得。 有些人家宁愿自己少吃些,也想换点钱和票。 丁一一换了大萝卜、土豆、白菜、胡萝卜、豆角干、大葱,还有少量的红薯。 因为丁一一换的东西太多了,一共装了4个背篓,最后是几个老乡送她们回的家属院。 当大家看到几个老乡背着那么多东西时,眼睛都直了。 这是有多败家啊,才会换这么多东西。 家属院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院子,他们会在院子里种上各种菜,所以大部分时候,他们是能够自给自足的,有些人家里孩子多,偶尔需要和附近老乡交换些蔬菜,但也不会换多少。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像丁一一这样换这么多的。 老乡们将所有的东西按照丁一一的交代放在了厨房里,丁一一给了他们钱和票后,他们便离开了。 孙桂丽看着地上的东西:“一一,这些菜得放在地窖里,不然会烂的,要不我帮你抬下去?” 这一下午的时间,两人已经熟络了很多,孙桂丽也改了口。 丁一一摇头:“孙嫂子,今天麻烦你了,等老沈回来,让他弄就行。” 孙桂丽欲言又止。 “孙嫂子,你有什么话就说。” “一一,今天中午......”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丁一一就笑了:“放心吧,我和老沈好好的呢,没打架,也不会离婚。” “这事我知道,虽然中午大家都回去了,但都关注着你家院子里的情况呢,都知道沈团长没打你,还收拾了院子。” “我是想说,有人看到张翠莲和小军哭着离开你家院子的,他们都说你虐待小军,还说有了后妈就有后爹,哎,反正对你和沈团长的名声不太好。” 丁一一愣了下,倒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传言。 不过她并不在乎:“嘴长在他们身上,随他们去说吧。” 孙桂丽见她没放在心上,没有再多说什么。 等孙桂丽走后,丁一一就开始了画画。 她画了一堆的土豆、红薯、白菜、萝卜、豆角、大葱...... 然后变出来一点,放在今天换来的这堆菜里。 接着,她又开始晾干菜。 她在前世,就很喜欢吃各种干菜。 黄瓜晾干了可以用来腌咸菜,特别好吃,土豆干和豆角干炖肉,别提多香了。 沈明征回来的时候,就见丁一一正在蒸土豆。 满满一大锅的土豆。 “今天家里要来人吗?”沈明征疑惑的问道。 “怎么会这样问?” “你这一大锅的土豆......” “我要晒土豆干,留着冬天和明年春天吃。” “......” 一时间,沈明征不知道该说什么。 别人家就算晒土豆干,也只晒一点点。 毕竟土豆晒成干就变少了,家里人口多的话,根本不够吃。 不过他最终并没有说反对的话,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她想要做什么,便做什么。 囤的菜不够吃的话,他再想办法。 沈明征去厨房洗手时,看到厨房地上的一堆菜,嘴角抽了抽。 原本他还担心冬菜储存的不够,结果一进来就看到这一堆。 要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吃,应该差不多了。 沈明征再出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一个碗。 “先把麦乳精喝了,剩下的我来弄。” 话落,他又补充了一句:“在你的身体恢复好之前,尽量养着,家里的活留着我回来干。” 丁一一接过碗,喝了一半后,实在喝不下去了,自然的递给了沈明征。 “我喝不下了,你喝吧。” 她下午吃了很多水果,这会儿正饱着呢。 沈明征愣怔的看着她递过来的碗,有瞬间的迟疑。 见他没接,丁一一皱眉:“你嫌弃我?” 这话一出,沈明征立刻接过,然后毫不犹豫的喝了,好像在急于证明什么。 喝完后,他将碗洗了,送回厨房。 丁一一眼尖的看到他的耳朵红了。 啧啧啧,真是纯情啊。 这么纯情的男人也是被她谈到了,他越是这样,她越喜欢逗他了! 前世她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工作之余的放松时间,恋综可是没少看,还是会些手段的。 她倒要看看,在她的挑逗之下,这个纯情的男人什么时候能开窍。 沈明征从厨房出来后,就开始将蒸好的土豆放凉、切片,然后又找了几块干净的木板,放在上面。 等将全部土豆晾晒后,他一转头就看到丁一一拿出了蚊帐,剪成几块,盖在了木板上,中间还用几个小石块撑起。 沈明征嘴角抽了抽,他第一次看见晾晒干菜用蚊帐的,还是把蚊帐剪坏了用。 丁一一满意的拍了拍手,这样就不会进苍蝇了。 她是喜欢吃干菜,但她不能接受被苍蝇蚊子亲吻过的干菜。 一抬头就看到沈明征那一言难尽的表情,丁一一问的直接:“家属院的人都说我很败家,你觉得呢?” 沈明征没有立刻回答,缓了缓,才认真的说:“我会努力出任务赚奖金的。” 丁一一噗嗤一声笑出来。 这个回答的言外之意就是:她确实挺败家的,但他会努力挺住? 真是个可爱的男人,她越来越喜欢他了! 第15章 爸,以后你和婶子能不能不要孩子 沈明征又晾了萝卜干,弄好后,便开始做饭。 他切好菜后,依旧是丁一一炒。 一边炒菜,她一边想,要解决下食用油的问题。 以她做菜用油的速度,家里的油票绝对不够用。 动物油做菜也好吃,但她画的动物都变不出来。 她可以画鸡鸭鹅蛋,然后孵出来鸡鸭鹅,但动物油的话,最好是猪肉,熬出来的油多,而且做菜好吃。 看来还是要想想办法。 丁一一用中午腌制的肉炖了个豆角,做了萝卜汤。 主食是用红薯做的红薯饼,金黄色的饼上带着油泡泡,看起来香极了。 由于今天做饭比较晚,等饭做好时,小军已经从张翠莲那里回来了。 他怯怯的看了眼沈明征和丁一一,就要回自己的房间去。 沈明征叫住了他:“小军,叫人。” 小军止住脚步,看了沈明征一眼,然后低下头,小声开口:“爸,婶子。” 心不甘情不愿的语气,说明他还在为中午的事情介怀。 “吃饭了吗?”沈明征问。 小军点点头。 “要不要再吃一点?你...婶子中午特意给你留了你爱吃的红烧肉,很好吃。” 小军立刻摇头,看了眼丁一一,眼里除了胆怯,还有不满。 哼,他才不要吃她做的东西,万一给他下毒了怎么办。 况且他喜欢的是翠莲姨,不会被这个坏女人收买。 沈明征将装红薯饼的盘子递到小军面前,香甜的味道瞬间扑鼻而来。 “红薯饼,你吃吗?” 小军看着红薯饼好几秒,才移开视线,再次摇摇头。 虽然看着很好吃,但他才不要吃呢。 到底是孩子,他眼底刚刚露出的渴望的目光,沈明征看的明白。 他知道小军是在抗拒丁一一,所以才不吃。 沈明征有些头疼,他总觉得小军不该是这样的性格,但又不知道如何去教导他。 想了想,沉声说道:“你婶子是个很好的人,以后你们好好相处,你是小孩子,见到长辈要有最基本的礼貌。” 小军眼眶突然红了:“爸,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沈明征皱眉:“瞎说什么,你是我沈明征的儿子,永远是,我不会不要你。” “那你以后和婶子有了其他孩子呢?会不会就不喜欢我了?” “不会。” 小军虽然年纪小,但反应却很快:“是不会有其他孩子?还是不会不喜欢我?” 这个问题让沈明征下意识看向丁一一。 丁一一也正看着他。 沈明征觉得耳朵一热,立刻将目光回转到小军身上:“不管我有没有其他孩子,你都是我的孩子,我不会因此而不喜欢你。” 他的语气很认真,但小军对这个问题却并不满意。 他做了很大的心理建设,猛然开口:“爸,以后你和婶子能不能不要孩子?等你老了,我一定会好好孝顺你的,给你端屎端尿,伺候你终老。” 这句话,直接让沈明征脸色沉了沉:“大人的事不需要你管,你还小,等你长大自然就会明白。” 小军没有得到想要的回答,眼角划过一滴泪水,跑着回了房间。 丁一一看着他的背影皱了皱眉。 这个年代的孩子不像后世,通过手机和电脑等过早的接触了各种信息,比较早熟。 对于这个年代的孩子来说,9岁正是疯跑玩闹的年纪,根本不懂那么多。 而且有些人家根本不避孕,家家户户都好几个孩子,小孩子们也都习惯了,根本没办法、也不会去干涉大人的事。 若不是谁跟小军说了什么,他不会突然这样说。 丁一一没有将心里的猜疑说出来,反正就目前来看,她是没打算对沈明征放手的。 谁若是想要跟她抢男人,那就来吧,她拭目以待。 至于小军,她虽然答应了沈明征会对他好,但若是他自己不领情,那就算了。 她这个人,本就没什么耐心,也不喜欢小孩子,所以不打算勉强自己。 晚饭后,丁一一开始画图。 来这里生活了两天,她现在迫切的想要把家里改造一下,尤其是厕所。 马上就要入冬了,她可不想去外面上厕所,太冷的环境不利于排便。 东北的旱厕想要改造成能冲水的厕所比较困难,毕竟东北的冬天太冷,水管很容易冻。 一旦水管冻裂,或者冲下去的水在水管内冻住,就会导致厕所无法使用。 她要好好想想,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她画了好几张图纸,有厕所的结构图、水管的尺寸、以及需要的材料等。 沈明征洗碗后,将丁一一换来的菜都搬进院子里的地窖中。 等他回到房间,看见丁一一在画画,好奇的走上前去。 看了一会儿,他缓缓开口:“这是厕所?” 丁一一点点头:“我想把家里的厕所改造一下,一会儿我把图纸画完,你看看能不能行。” “你还懂这个?”沈明征觉得很意外。 要说画柜子,比较简单,他还能理解,毕竟她在城里见多识广,家里用的柜子也是最好的。 但厕所的构造图以及需要的部件,这些看起来就很复杂。 但她不仅知道,还能详细的画出来,这就有些不正常了。 丁一一知道他在想什么,头也不抬的回:“你当我大学是白上的呢?” 沈明征脸上露出羡慕的表情:“大学里是不是大家都很厉害,都懂的特别多?” 当初只是在国营饭店见过一面,丁一一就提出要和他结婚,在知道她是大学生后,他同意了。 他是农村出来的,虽然在部队里上过扫盲班,但文化程度和那些大学生比,却是差远了。 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也很羡慕那些有文化的人。 原本想要婚后和丁一一学习的,结果......一直没机会。 丁一一转头看着他:“你很喜欢有文化的人?” 她记得当初原主介绍自己是大学生后,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带着意外和欣赏。 “觉得他们很厉害,就像你现在这样。” 丁一一很想说,她这是凭借前世的经验。 否则读不读大学,和会画厕所设计图没有半毛钱关系。 丁一一将画好的图纸给沈明征看:“你觉得按照这个方法,能行吗?” 沈明征仔细的看了看:“有难度,这里的气温比较低,冬天时冻土深度可达2米,所以这个工程比较大,还有这些材料,县里的化工厂或许有,但恐怕不会给我们用。” 丁一一有些泄气。 她实在是不喜欢旱厕,不仅不卫生,而且冬天冷、夏天热,重点是还有味道。 见她不高兴的瘪着嘴,沈明征心里一动:“这件事我再想想办法。” 听他这样说,丁一一脸上浮现出惊喜:“真的?” “不确定能不能成,但我会尽力。” “你一定可以的,你这么棒,拿出你的实力来,我相信你!” 鸡老公,她也是有一套的! 果然,听见她的话后,沈明征都觉得这件事要尽力办成,否则他在她眼中,岂不是就不棒了? 而且,他喜欢看见她眼里有亮闪闪的光。 第16章 别以为你男人是团长我就怕你 接下来几天,丁一一都在为储存冬菜的事忙碌。 她每天都背着背篓去附近的村子里,每次回来时,背篓里都是满满登登的。 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其实背篓里的东西,大部分都是丁一一自己“画”出来的。 丁一一每天上午出去换菜,下午就晒菜干。 她用剪刀将豆角剪成条状晾晒。 茄子也切成条状,不过茄子要上锅蒸几分钟,再晾晒。 还有青椒,她先将青椒洗干净,去掉里面的筋和籽,再用沸水焯30秒左右捞出,然后晾晒。 除了这些,她还晾晒了黄瓜干、红薯干、南瓜干、白菜干......总之,凡是能晾干菜的,她都晾了。 她还往地窖里储存了新鲜的土豆、红薯、白菜、胡萝卜等。 另外,她还和村民们换了一些鸡鸭鹅蛋。 这个时代,是鼓励农民家庭养鸡鸭鹅、猪等家禽家畜的,只不过有上交任务。 如果养一头猪,必须上交,养两头的话,上交一头,自己可以宰杀一头。 鸡鸭鹅也是一样的道理。 为了掩人耳目,丁一一确实交换了一些蛋,但大部分都是她自己画出来的。 她画了大量的蛋出来,鸡蛋留着吃,鸭蛋和鹅蛋只留了一小部分,大部分都腌制起来,留着冬天吃。 家属院里关于她败家的说法愈演愈烈,不过她根本不在乎别人的说法。 冬天要来了,她必须要确保自己可以舒服的猫冬。 除了储存菜,她还得想办法搞点油、肉、粮食,以及冬天要用的柴火。 来这里几天,她已经大致了解了这里的情况。 每年冬天这里都会下很大的雪,一旦下雪,就会非常冷。 下雪后,就很难再找到柴火了,而这里的冬天,若是柴火不够,就算不会冻死人,也要去掉半条命。 据孙桂丽说,几乎家家户户的女人和孩子都要生冻疮。 男人们会好一些,毕竟火力旺,但女人们本就体质偏寒,加上需要家里家外做很多活,难免要经常出去,手上就会生冻疮。 而孩子们更是这样,大冬天也不耽误在外面疯跑,手脚、甚至脸上都会生冻疮。 丁一一可不想遭那个罪,她要在冬天来临之前,做好万全的准备。 沈明征显然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每天晚饭之后,他都要上山去找柴火,捡些干树枝、或者是砍一些枯木扛回来,有时还会用耙子搂一些树叶装进袋子里带回来。 树枝整理好,摆放在墙角,再将枯木劈成一段段的小木柴,堆放在一边。 树叶倒出晾干后,重新装进袋子里。 这些都可以作为冬天的柴火。 其实家家户户都在为过冬而准备,但不同的是,家属院的其他人家,男人们只要负责上操就可以,都是女人们准备过冬的东西。 但丁一一除了储存冬菜,其他时间一直在写写画画,沈明征则忙得团团转,几乎每天都是天黑之后才回来。 家属院里大家都很羡慕丁一一的生活,更多的是嫉妒。 他们就没见过哪个女人过的像她这么轻松的。 每天就是炒炒菜、做做饭,别的啥也不用管,简直太享福了。 真真是资本家小姐的做派! 所以,大家每天干活之余,就是议论丁一一,说的几乎没有一句好话。 但这种说法,从一件事开始转变了。 一天上午,丁一一端着一盆鸡蛋,挨家挨户送。 确切的说,她是为了感谢那天参与救火灭烟的人。 丁一一给鸡蛋的时候,很多女人聚在一起做鞋。 冬天要到了,要提前做好棉鞋。 这会儿天气已经开始凉了,屋里比外面还凉,所以趁着有阳光,大家便在外面做针线活。 丁一一端着盆出现的时候,大家还有些好奇。 不过碍于丁一一在家属院里的名声不好,还喜欢怼人,大家并没有主动跟她打招呼。 丁一一笑着开口:“大家都在呀,那就省的我挨家跑了,为了感谢上次大家去我家救火,我准备了些鸡蛋,只要是去救火的人,每家每户分5个鸡蛋作为我的谢礼。” “正所谓礼轻情意重,大家的情意我收到了,也希望大家收下我的谢礼。” 她虽然爱怼人,但只怼看不惯她、出言挑衅她的人。 对于帮助过她的人,她会真心感谢。 听见她的话,众人都惊呆了。 5枚,这绝对是大手笔了。 这个时代的人都吃的不好,何况是鸡。 所以鸡并不是每天都能下蛋的,一般都要两三天、甚至三四天才能下一个蛋,到了冬天,天气冷,更是几乎不下蛋。 家里的鸡蛋,都可着孩子吃,给孩子补充营养。 所以这5个鸡蛋拿出来作为谢礼,让众人很意外。 毕竟他们那天也没做啥,没帮上啥忙。 最先喊救火的人,叫刘牡丹,她是第一个推辞的:“沈团长家的,这鸡蛋是用不少票换来的吧,你留着自己吃吧,或者再去换回来,我们可不能收,大家住在一个大院里,不管谁家着火,我们都不可能见死不救的。” 孙桂丽也附和道:“是啊,一一,我们也没做啥,何况你家也没着火,就是有点烟而已,鸡蛋你快拿回去吧,留着自己吃,好好补补。” 丁一一笑着开口:“刘嫂子、孙嫂子,你们就别和我客气了,这是我的心意,若是你们不收,我心里过意不去,尤其是刘嫂子,那天要不是你最先发现着火,说不定会造成多严重的后果呢,这鸡蛋啊,你必须得收下。” “何况我这鸡蛋换都换了,我们家根本吃不完,若是你们不收,要是放坏了多浪费啊。” 话落,她拿了5个鸡蛋放在了刘牡丹身前的针线笸箩里,又拿了5个放在孙桂丽的针线笸箩里。 然后又继续拿。 刘牡丹是这里年纪最大的,以前她老公的职位也不低,年纪轻轻就当上了营长,后来在一次任务中受了伤,他是上过学的,就自己申请转到文职部门了。 虽然现在的职位不高,但位置很关键,保管着部队的一些机密资料。 而刘牡丹在家属院最是热心肠,谁家有事都会帮上一把,所以她在家属院的威望也比较高。 她见丁一一是真心实意的给,便没有再推辞。 孙桂丽则是接收到了丁一一的眼神,便也欣然接受了。 其她人见她们俩都接受了,自然也接受了。 除了马娟。 因为丁一一给了所有人,唯独没有给马娟。 马娟气的脸都要绿了,她男人是一营营长,而她的性格又比较厉害,所以在这家属院里,她也是有一定地位的。 谁见了她不巴结两句? 丁一一给了所有人,唯独不给她,让她很没面子。 她酸溜溜的开口:“不就是几枚破鸡蛋嘛,收买人心的把戏,谁稀罕呢!” 丁一一懒得看她,嘴上却是不饶人:“放心,没打算收买你,不用你稀罕。” “丁一一,你知道你这行为是什么吗?是破坏团结,是搞内部分裂,别以为你男人是团长我就怕你,你信不信我去告诉政委?让他批评教育你。” 马娟的话一出,周围的人都皱了皱眉,却没有人说话。 在这家属院里,马娟的性格很强势,很厉害,不管和谁吵架,她最后都是胜利的那一方。 加上她和政委一家走的近,大家都不敢得罪她。 第17章 女性,不该被定义 对于马娟的威胁,丁一一完全不怕,甚至还笑出了声:“我不给你鸡蛋就是破坏团结了?就是搞内部分裂了?照你这样说,咱们这家属院的团结全靠我家的鸡蛋来维系了?” “啧,我家这鸡蛋可真金贵,功劳可真大,说的我都想把它供起来。” 丁一一的话,让大家忍不住发笑。 她这张嘴,实在是让人出其不意。 马娟可笑不出来,她觉得自己更生气了:“你少在这里偷换概念,丁一一,你别得意,就你这么败家,沈团长早晚会不要你的,等你们离婚的那天,我看你怎么哭!” 她男人只是营长,她之所以敢跟丁一一叫板,除了她男人站队赵有福外,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原因:她觉得丁一一和沈明征过不长。 以前听说丁一一闹离婚,让沈明征很没面子,但沈明征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不肯离婚,后来突然同意了。 却没想到去城里离婚,回来的时候,不仅没离,还把丁一一带回家属院了。 大家在私底下分析讨论过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这日子,也过不长。 哪个男人能受得了丁一一这么作? 不仅啥也不会,还好吃懒做,还败家,重点是还生不出孩子。 她问过自家男人,要是他娶了像丁一一这样的女人,他会离婚吗? 她家男人说一定会。 估计过不了多久,丁一一就会被抛弃。 她等着那一天! “我离不离婚、败不败家,是我的事,老沈都不担心,就不用你在这老母鸡孵小鸭了。” 孙桂丽在一旁帮腔:“就是,沈团长对一一好着呢,我看他们离不了。” “孙桂丽,你少昧着良心说话,你要是啥也不干,你男人能受得了?说破了天去,我也不信。反正我就等着看她被抛弃。” 孙桂丽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其实她心里也有点不太信。 扪心自问,要是换成她那么败家,还啥活也不干,她家孙大刚能受得了吗? 答案是:不能。 不仅是她,其她人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谁说女人只能靠男人?女人的价值从来就不是相夫教子,爱人先爱己,爱已如爱人。” 丁一一的声音很平静,却充满了力量。 她的话,仿佛一颗石子,砸在了众人的心湖上。 虽然心湖很快回归于平静,但谁也无法否认,它曾经波动过。 孙桂丽愣怔了一瞬后,有些不屑地撇了撇嘴,明显的不认同。 还有几个年龄大些的军嫂,看向丁一一的目光带着古怪,好似她在异想天开。 丁一一没有再说什么,她知道这个时代的人思想比较传统,对女性也比较苛刻。 虽然已经有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观念不会轻易被打破。 所以多说无用,就让事实来说话吧。 如果沈明征真的和那些普通男人一样,看不惯她的做法,那她会果断舍弃。 她虽穿越到这个时代,但不会被传统观念束缚。 女性,不该被定义! 她,只做自己! 丁一一送完鸡蛋,刚回到家,就来了几个士兵,他们手里抬着各种大小不一的木板。 丁一一愣了下。 “嫂子,团长让我们将木板送过来。” 丁一一立刻反应过来,应该是做柜子的木板,没想到这么快弄好了。 “同志,这木板是你们做的吗?” “是团长亲自做的。”说话的同志比较年轻:“每次出操休息的间隙,团长就去打磨这些木板。” 丁一一很意外:“咱们部队能做家具?” “简单的可以,毕竟部队里也需要各种桌椅板凳,而且山里的木材多,自己制作更方便。” 丁一一眉眼一动。 既然这样的话,她可以做更多的东西了。 她边招呼大家将东西放在地上,边去拿了糖和地瓜干,来招呼大家。 “大家辛苦了,先坐一会儿,吃点东西,我去给你们倒水喝。” “嫂子,不用这么客气,我们这就走了。” “这木板这么沉,从山上搬下来需要走很远的路吧,先喝点水,吃点东西,消消汗。” 为首的士兵叫张毛,年纪不大,是个憨厚实在的人,听丁一一这样说,也就没在客气:“谢谢嫂子。” 丁一一拿了一摞碗,她给每个碗里放了两勺麦乳精,然后倒上热水。 她是在厨房冲好了才端出来。 当士兵们看到丁一一端出来的居然是奶白色的水时,一个个慌了神。 他们中有人喝过麦乳精,有些只是听说过,连喝都没喝过。 张毛认出了麦乳精,率先开口:“嫂子,这可使不得,我们哪里配喝这玩意儿。” 开玩笑,这玩意儿十几二十块一桶,他们一个月的津贴都不够买两桶,他们可不配。 其他人也是这个想法。 在这个年代,麦乳精可是好东西,普通人家一年也舍不得买一罐。 大部分家庭招待客人,都是冲白糖水,那已经是规格很高了。 丁一一凝眉,声音坚定:“不许胡说,你们是祖国的钢铁长城,没有你们,哪来普通人民的好生活,你们配得上一切好东西。” “不管你们的津贴是多少,也不管你们的职位是什么,你们所做的事,总有人会记得,你们值得!” 丁一一之所以选择冲麦乳精,一方面确实是感谢这些人,另一方面,她对军人很敬佩。 尤其是这个年代的军人,很多都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战役,为了保卫祖国和人民,做出了很大牺牲。 所以即便麦乳精再贵,给这些人喝,她也不心疼。 丁一一的话,让几个士兵热泪盈眶。 被事情拖住、晚回来一会儿的沈明征刚走到家门口,就听到了这句话,心中很受触动。 张毛看见他回来,立刻起身,指着麦乳精:“团长,这......” “你们嫂子让你们喝,你们就喝,你们值得。” 沈明征最后一句话,表明他听到了丁一一的话。 张毛和几个小士兵很感动。 团长和嫂子都说他们值得,这种被肯定的感觉,真的很好。 几个小士兵不再推脱,纷纷端起碗来,大口喝了。 有些人甚至边喝边偷偷抹了下眼泪。 原来这就是麦乳精的味道,真甜,真好喝! 第18章 每天吃饭睡觉逗男人 几个小士兵走后,沈明征看着丁一一的目光深邃中透着柔情。 丁一一的视线则在那堆木板上,完全没有注意到。 “沈明征,这些都是你亲自弄的?” 沈明征点点头:“这些都是按照你图纸上的比例来做的,一会儿我组装起来,看看是不是你想要的款式。” 丁一一满脸惊喜的看着他:“没想到你还会这么多,太厉害了,我以后有需要做的东西,是不是直接给你图纸就好了?” 沈明征脸色有些不太自然。 心里再次思考,一个人短时间内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以前丁一一对他可是要多嫌弃就有多嫌弃,而现在的她,每天都会夸他。 这让他很不习惯。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是喜悦的,甚至还有些悸动。 丁一一猜到了他的想法,故意上前一步,把脸凑到他跟前:“怎么了?” 她本就长得很漂亮,这样近距离之下,精致的五官被放大,更是美的不可方物。 加上她身上隐隐传来的香味,让沈明征的脸瞬间红透,喉结都跟着滚动。 “没...没什么,你若是想做什么,就告诉我,我尽量给你做。” 直男害羞,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不过这么近距离看着他,丁一一的心跳也忍不住加速。 他长得很帅,只是皮肤晒的有些黑,加上他经常出任务练就的威严与冷酷的气息,让人忽略了他俊朗的五官。 这么帅的男人,现在是她的,还是受法律和部队保护的。 想想真是美啊。 她花痴的表情被沈明征捕捉到了,他有些意外。 从前他根本不在乎自己的长相,今天第一次对这副皮囊表示满意,最起码还有点作用。 “你真帅。” 丁一一忍不住喃喃开口。 她直白的夸赞,让沈明征不知道怎么接。 他不自然的别过眼睛,轻声咳了咳:“我去安装柜子。” 看着他的背影,丁一一笑了。 前世清纯男大就很受欢迎,而沈明征有着硬朗的五官和身材,却带给她清纯男大的体验,简直太妙了。 认真忙碌的沈明征更具魅力。 他的动作很干脆利落,那些木板在他手上仿佛活了一般。 随着叮叮当当的响声,一个又一个柜子被他安装完成。 看着室内的改变,丁一一突然有了一丝归属感。 这里,将是她今后要生活的地方。 沈明征在安装柜子,丁一一负责收拾。 她将丁父丁母寄过来的东西,从包裹里拿出来,一一放进柜子里。 这个柜子和现代的柜子差不多,除了悬挂区,还有叠放区、裤架区、抽屉区。 沈明征还做了很多木质衣架,方便挂衣服。 还做了一个小的五斗柜,丁一一将一些杂物放在里面。 一番归置下来,整个房间都变了个样。 小军的房间除了衣柜外,还有个柜子,用来放他的玩具,比如弹弓、冰嘎、鞭子等。 厨房则是多了个新的碗柜,还有一个用来放置蔬菜的架子。 安装好柜子后,已经快晚上了。 为了犒劳沈明征,丁一一从空间里拿出肉。 她将肉切成薄厚适中的片状,拿出装猪油的铝饭盒,用铲子弄出来一些。 将铲子放入锅中,随着锅的温度上升,猪油开始融化。 直到猪油全部融化,她再将肉片倒入锅中。 随着“滋啦”一声响,丁一一开始翻炒,将肉片炒至变色后盛出。 将提前准备好的葱姜蒜、干辣椒倒入锅内,余油爆香,再将肉片回锅,放入孜然,继续翻炒,最后出锅。 安装好所有柜子的沈明征被肉香味吸引,洗了手站在灶台边,看着丁一一熟练的动作,觉得这一幕很温馨。 做好孜然肉片后,丁一一刷了锅,打算再做一道烧茄子,当她倒油的时候,发现油壶已经见底了。 沈明征看到也是愣了下。 他记得上周才买的一斤油,这么快就没了? 他的级别,每个月才发5两的油票。 之前他经常去部队的食堂吃,倒是攒了些油票,但是按照他们家目前的吃油速度,他攒的那点票,根本就用不了多久。 他要想想办法了。 丁一一放下油壶,轻轻皱了皱眉。 虽然她用油是费一些,但她记得,上次炒完菜,明明还剩下一些的。 刚才她做孜然炒肉的时候用的是荤油,没有用植物油。 见她皱眉不说话,沈明征以为她不高兴了,温声说:“明天我去买点油回来,今天先吃这一个菜吧,闻起来很香。” 丁一一点点头。 烧茄子只能用植物油做,猪油太腻了,不适合做这道菜。 想到她手里所剩不多的油票,丁一一心里已经有了其他主意。 吃饭时,丁一一突然问道:“对于我的败家,你真的能接受吗?” 有些话,还是提前说清楚。 她不希望他有想法不表达,堆积在心里,最后爆发。 沈明征看着她,语气很认真:“你的身体很虚弱,需要多吃点好的,补充营养,钱和票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 自从丁一一来随军后,家里的伙食一直很好。 其实他刚开始还不太习惯,甚至心里觉得浪费,舍不得吃,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 而且丁一一做的菜真的很香,而且每次看她吃的很满足,他就觉得一切都值得。 他是男人,若是连媳妇都养不了,那真的太失败了。 虽然他媳妇比较...费票,但他觉得在可接受范围内。 他会努力出任务赚奖金,努力给她提供更好的生活。 对于他的回答,丁一一很满意,觉得眼前的这盘肉更香了。 吃了饭,丁一一站起身收拾碗筷:“今天我洗碗吧,你去歇歇。” 沈明征摇摇头:“你的身体还很虚弱,不适合干活,我是男人,这点活累不到。” 话落,他从丁一一手里接过碗筷。 却没想到,两人的手指触碰到一起,吓的他立刻缩了回来。 好在丁一一还没有松手,不然这两个碗恐怕要报废了。 见沈明征只是碰到她的手指就脸红,丁一一觉得很好玩。 她故意将碗筷递到沈明征面前:“那就辛苦你了。” 沈明征再次伸手,只是这次他小心的避开丁一一的手指,以免触碰到。 但丁一一却偏不如他意,在收回手时,食指在他手背轻轻抚过。 那轻柔的触感,让沈明征手背酥麻,差点连碗都拿不住。 看着他僵硬的手腕,丁一一嘴角扬起,满足的去休息了。 穿越到这里之后,每天吃饭睡觉逗男人,这生活也挺不错的。 第19章 家里进小偷,丁一一设计捉贼拿赃 小军回到家的时候,沈明征正在洗碗。 他看到家里的变化,整个人都惊呆了。 不过他却高兴不起来,甚至开始害怕。 他怕这个家里,有一天再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会不会某天他回来时,家里的一切已经大变样? 他迫不及待的打开柜子,见他的衣服整齐的摆放在柜子里,提起的心才稍稍放下。 不过这并没有缓解他的焦虑不安,反而让他生出了一种想法。 他要赶走丁一一,让这个家恢复原样。 只有丁一一离开,他爸才永远是他爸。 每天晚上,沈明征都会为丁一一烧热水,让她在房间内擦洗身体。 他则去院子里的洗澡棚用冷水随便冲一冲。 东北的秋天早晚比较凉,但他体格好,冲冷水已经习惯了。 每次丁一一若是洗好后,会将卧室门打开,外面的沈明征就会知道,然后回房间休息。 但今天晚上,丁一一都洗好半天了,沈明征还没有回来。 她铺被褥时,想了想,将沈明征的褥子紧挨着她的褥子铺好。 她躺在被窝里,迷迷糊糊快睡着时,沈明征才回来。 看到两人紧挨在一起的被褥,他愣了下,随即看向丁一一。 见她已经睡着,他站在那里看了好半天。 其实丁一一在他回房间时就醒了,察觉到他的目光,她并没有睁眼。 沈明征看了一会儿,才轻手轻脚的上炕。 洗完澡后,他已经换上了白色的军背心和军绿色大短裤。 他的手拉住被褥的边缘,犹豫了几秒,最终松开。 躺下后,两人的距离很近,近到鼻息里传来属于她特有的清淡体香。 沈明征身体僵硬的躺在那里,一动都不敢动。 丁一一甚至听到了他逐渐加重的呼吸声,心里觉得很好笑,却依旧没有睁眼。 不知道何时,她睡着了,但她不知道的是,这一晚,沈明征没有睡好。 一大早他早早就起来了,并且将昨晚穿的短裤换下去清洗。 早饭是沈明征做的,他煮了玉米糊糊,又蒸了几个红薯,用黄瓜干拌了小咸菜。 小军起床后就出门了,沈明征看见后开口:“小军,以后家里每天都会做饭,你也可以在家里吃,你婶子做的菜很好吃。” 小军立刻摇头:“不要,我要去翠莲姨家里吃。” 她在不吃那个坏女人做的东西。 沈明征没有勉强他。 反正他每个月会给张翠莲钱,也会定期给些票,足够他们二人吃饭了。 见小军捂着肚子着急的向外走,他关切的询问:“你肚子不舒服吗?” 小军瞬间有些紧张:“没...没有,我肚子挺好的,爸,翠莲姨还在等我吃饭,我得快点去了。” 话落,他跑着离开了。 沈明征叹了口气。 对于小军的教育,他很犯愁。 他从小是野生长大的,没有人管,而且很早就当了兵,在部队学会的就是服从命令,保家卫国。 他刚将小军接来时,小军胆子很小,每次都躲在角落,甚至不敢和他说话。 他太忙了,没时间照顾孩子,而且小军也害怕他。 后来张翠莲来投奔他,他就将她留了下来,顺便照顾小军。 从那之后,小军开始跟他说话,会叫他“爸”,虽然依旧胆子很小,但他也知足了。 只是随着小军的长大,他才发觉,小军的性格不太对劲,除了胆小之外,还缺少了男孩子的顽皮和淘气。 他想要好好培养他,却又不知从何处下手。 丁一一一夜好眠,她起来时,沈明征已经去上操了。 她看到了桌上的字条:【早饭在锅里。】 真是简明扼要。 不过这字...该说不说,有点丑。 她打开锅,看到里面的玉米糊糊和红薯,端出来简单吃了些。 吃完饭,将碗筷洗干净放在碗柜时,她的动作突然顿住了。 她放在了碗柜上面的大白兔奶糖,好像少了。 她皱着眉,打开麦乳精盖子,麦乳精好像也少了。 桃酥被她放在了房间,因为放在厨房会潮,她回房间看了眼,桃酥看起来没变化。 接下来,她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检查了一遍,记住了剩余的量,然后才约着孙桂丽去县里买油。 接下来几天,丁一一发现,家里总是丢东西。 棉花、布、粮食、油、白糖、以及麦乳精等等,每次丢的东西都不重样。 今天丢这个,明天丢那个。 丁一一很确定,家里遭贼了! 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猜想,只是需要证据。 正所谓捉奸捉双、捉贼拿赃。 她要找到证据,才好发作。 这天一大早,沈明征去上操后,丁一一简单吃了饭,就背着背篓出门了。 走之前,她特意将桃酥放在了碗柜上,还将一沓钱和票放在了餐桌上。 这几天,她每天都会背着背篓出去,快中午时才回来,大家都以为她又去和附近村子的老乡换东西去了,都习以为常了。 丁一一背着背篓,出了家属院后,从后山绕了一下,径直回家。 她是从后门回的家,来到房子的后窗户处,然后躲进了空间。 过了没几分钟,小军的身影就出现在了院子里。 丁一一躲在空间里,外面的人看不到她,但她却可以看到外面发生的一切。 她见小军蹑手蹑脚的回了家,径直奔着厨房而来。 他先是翻翻找找,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袋子,接着将白糖倒出来一点点,又拿起麦乳精的桶,倒出来一点点麦乳精。 他很聪明,每样都只倒了一点,这样就算少了也不会被发现。 但他不知道的是,最近丁一一都没有喝过麦乳精,也很少用白糖。 每天少一点点,几天下来累计的就多了,最起码一眼就能看出来不对劲。 倒完后,他又去碗柜上拿大白兔奶糖,就看到了放在上面的桃酥。 他立刻伸手去拿,拿了一块后放进口袋里后,想了想,又拿了一块。 然后拿起一块大白兔奶糖,扒开糖纸,将糖塞到嘴里。 丁一一看着他做这一切,眉宇皱的越来越紧,但她没有立刻现身。 就在小军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看到了桌子上放着的钱和票。 心里一动,他立刻走过去。 站在桌子前,他并没有第一时间伸手拿,而是向外面看了看,没有人。 然后这才抽出一张10块钱的大团结,和一张5斤的粮票,放进了口袋里。 他拿的东西不多,哪怕都放进口袋里,口袋也只是有一点鼓而已,根本看不出任何异常。 就在他心满意足的准备离开时,丁一一从空间里出现,站在窗户边,幽幽开口:“这就走了?不再拿点了?” 第20章 进阶版空间有惊喜 小军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整个人的脸色都白了。 他转过头看到丁一一,眼里写满了害怕。 丁一一原本是不打算管小军的,毕竟他不喜欢她,她没必要热脸贴冷屁股。 但这孩子,已经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了。 现在是小偷小摸,长大后,就会犯更严重的错误。 就算是看在他死去的爹的份上,她也得管。 他爹泉下有知,一定不希望自己拼了命的去保卫祖国和人民,但最后自己的孩子却成了社会的蛀虫。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丁一一板着脸,眼里满是严肃。 小军吓的不敢说话。 丁一一怕小军会跑,干脆跳窗户进来,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为什么要偷东西?” 许是“偷”这个字眼,刺激到了小军,他梗着脖子大声喊:“我没有偷东西。” “那你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小军脸色涨红,急的说不出话来。 丁一一的手指在桌上扣了扣:“是你自己老实交代,还是让沈明征来跟你谈?” 小军害怕的缩了缩身子,眼泪直接流出来了。 他爸要是知道他偷东西,一定会生气的。 看出他的害怕,丁一一放缓了语气,试图和他讲道理:“这件事我可以不跟他说,但你要老实告诉我,为什么要偷东西?还有,你偷的东西都放哪了?” 小军低着头,不肯说话。 “不管是桃酥,还是大白兔奶糖,亦或者是麦乳精,我既然放在了明面上,就说明没有防着任何人,你可以随便吃,但不能是以偷的形式和名义。” 这些东西,她一直放在厨房里,就是为了方便小军吃。 因为小军从未给过她好脸色,她也不习惯去“讨好”别人,便没有说过。 但若是小军大大方方的吃,她绝对不会有任何意见,相反,还会多往家里买一些。 她不能接受的是,小军偷偷摸摸的“拿”。 她将东西拿去了哪里?是他自己的主意还是有其他人的授意?若是有人授意,那人的目的是什么? 毕竟沈明征所处的位置比较高,也比较特殊,若是真有人通过瓦解他身边人来针对他做什么,性质就更严重了。 见小军一直不说话,丁一一耐着性子跟他讲:“你现在年纪小,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你应该相信你最亲近的人。” “你不信任我,不想和我说没关系,这件事你自己去和你爸说。” “如果你不说的话,那就别怪我告状了。” “还有,以后你想吃什么,可以告诉我,也可以告诉你爸,家里有的你就正大光明的吃,家里没有的,我会酌情去买。” “但是,你不许再以“偷”的形式去拿,我希望今天是最后一次,若是再有下次,我就不会这么好说话了。” 丁一一话音刚落,小军就掏出口袋里的东西,扔在了桌子上,然后就跑了出去。 丁一一头疼的揉了揉眉心。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有过教育孩子的经历。 而她自己又是放养长大的,所以对于小军,她有些不知道该如何管教。 说的轻了,不管用,人家也不会听。 说的重了,她作为“后妈”,又会被认为恶毒。 希望沈明征可以及时规劝小军,趁着年纪小,将他及时拉回正轨。 丁一一在家写写画画,为了以备不时之需。 她要多画画,将画纸放在空间里,这样将来一旦需要什么,可以立即“变”出来。 之所以没有直接将东西变出来放在空间里,实在是空间里除了一片黑土地,什么都没有。 她这个有洁癖的人,不喜欢将东西堆在地上。 看来以后她要研究下在空间里多弄些柜子或架子之类的东西。 除了画各种蛋类和水果,她还画了很多蔬菜,以及粮食。 部队里吃的已经比普通人家要好,但依旧是粗粮和细粮混吃。 大部分人家都是吃粗粮居多,至于村子里的老乡,除了过年过节,几乎都吃粗粮。 有些人家孩子多的,粗粮还要掺着野菜吃,否则口粮根本就不够吃。 所以丁一一画了很多谷物,大米、小麦、玉米等。 画这种能“变”出来的画,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为了不被打扰,也为了不被发现,她是躲在空间里画的。 每次画完,她都会变出来一些,看看实物如何。 当她变出来一小把谷子,正满意谷子竟然比正常的谷子还要饱满时,有几颗谷子从指缝滑落,掉在了地上。 然后她惊奇的发现,谷子竟然在原地消失了,没过几秒钟,几颗嫩芽从地里冒出。 然后快速生长,很快就长到了她的膝盖上方,接着开始抽穗、结果。 她眼睁睁的看着一颗谷穗成熟,结了满满一穗的谷子。 她眨了眨眼,然后将手里的谷子全部洒在地上,很快,这一小片地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谷子。 丁一一惊喜不已。 要是这样的话,她岂不是再也不用担心粮食不够吃的问题了? 并且只需要画一点出来,就可以有源源不断的粮食。 接着,她又去旁边的空地上,洒上玉米种子、小麦种子,还有水稻种子。 很快,一片玉米和小麦都成长并成熟起来了,但水稻却没有长出来。 难道是缺水的缘故? 毕竟水稻正常是生长在水源肥沃的地方,而她这空间里,没有水源。 她试着从空间外面弄了些水,又围起来一块地,在地里浇上足够的水,再将水稻种子撒下去,这次水稻居然长出来了,而且还结果了。 完全不需要育种、插秧,只要环境适合生长,就可以自己发芽结果。 这太棒了! 看着空间里一片欣欣向荣的稻田,丁一一累的扶着腰,嘴角却高高扬起。 她突然想起了地府研发办张主任的话,这个空间手镯,是新研制出来的最新款。 难道和普通的不一样?是进阶版?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功能。 然而还不待她好好探索,就听到了院子外面传来的吵闹声。 丁一一立刻退出了空间。 走出房间,就看到家属院近一半的女人都来了。 张翠莲和小军站在中间,好像被大家簇拥着。 小军眼眶通红,本就因为肥胖而不大的眼睛有些红肿,明显是哭过了。 一看见她,小军立刻往后缩了缩,躲在张翠莲身后。 而张翠莲护着小军,一副老母鸡护小鸡崽的样子。 丁一一挑眉,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说哭小的,来了老的。 这么多人一起来,表面看是来看热闹的。 但实际上是给张翠莲和小军撑腰的。 第21章 弄哭小的,来了老的 年纪稍大些的刘牡丹率先开口:“沈团长家的,小军不知道咋回事,一直哭,我们问他啥他都不肯说,这孩子是大家看着长大的,就想着来问问咋回事,看看你知不知道。” 她说的话比较委婉,也比较客气。 但丁一一却明白,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她们这么多人,气势汹汹的,可不像是来关心的,更像是来找她要说法的。 不过既然刘牡丹没挑明,她也就跟着装傻:“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既然哭,肯定是有他的原因,要不你们好好问问他。” 这时罗秀芬开口了:“小军,你跟大家伙说说,到底是咋回事,谁要是敢欺负你,俺们为你做主。” 小军抬头看了眼丁一一,然后又低下头。 这眼神已经不言而喻了。 罗秀芬像是抓住了丁一一的把柄一样,很大声的说:“沈团长家的,你怎么能欺负小军呢,他还是个小孩子,你这样做简直太过分了。” “谁说我欺负他了?他告诉你的?”丁一一不紧不慢的开口。 “刚刚俺们大家伙儿可都看到了,小军看你一眼都吓成啥样了,你身为小军的后妈,本来该是你带他的,你可倒好,来了后不仅不带小军,还虐待他,太不像话了!” 丁一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他看我一眼就是我欺负他了?他眼睛会说话啊?” “那我现在看你一眼,难不成就是你欺负我了?” “至于是我带他,还是张翠莲带他,是他自己的选择,另外,你说我虐待他,要么你就拿出证据来,否则就是诬陷,别以为你男人是政委,你说话就可以不负责任。” 马娟见罗秀芬的嘴没有丁一一厉害,在旁边跟着帮腔:“你要证据是吧,小军就在这里,你看他,眼睛都哭肿了,跟个核桃似的,翠莲说了,小军早上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说是回家一趟,结果从你家出去就开始哭,不是你欺负他还有谁?” 丁一一看向张翠莲,慢悠悠的开口:“你知道小军回家是吧?那你知道他回家做什么吗?” 张翠莲目光闪了闪:“我...我没问。” 丁一一勾唇冷笑。 好一个“我没问”,既不说自己知道,也不说不知道,而是给出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来引导大家。 丁一一第一次对张翠莲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以前她以为张翠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虽然说话有点茶,但没那么多脑子,现在看来,之前是她眼拙了。 “小军。”丁一一看向小军:“大家都在为你讨公道,不如你自己说说吧,你为什么哭?” 听到她这话,小军眼睛又红了,眼泪花再次冒出。 这可把张翠莲心疼坏了。 “嫂子,你这样逼小军做什么?” “他只是个孩子,就算你再不喜欢他,他也是沈大哥的种,你就看在沈大哥的面子上,不要再欺负小军了。” 话落,她将小军的衣服袖子掀开,胳膊上有一块淤青。 “嚯......”罗秀芬倒吸了口气:“都给掐青了,丁一一,你可真是下得去手。” 虽然这个年代讲究棍棒底下出孝子,各家的家长几乎都会打孩子,但小军的情况毕竟不同,他本就是张翠莲带着,而且丁一一身为后妈,要是打他,肯定会被人议论。 张翠莲满脸心疼:“早上小军出去的时候我刚给他换的衣服,那会儿胳膊上还没有伤呢,” 得,这是赖上她了呗! 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呗! 丁一一真想给这些人鼓掌,有人装枪、有人放炮、还有人将枪口对准她,配合的倒是挺默契。 可惜,她不是她们能够瞄准的猎物! “小军,我给过你机会了,既然你自己不说,那我帮你说。” 话落,丁一一看向张翠莲:“既然你每天带小军,那他偷东西你知道吗?” 张翠莲下意识摇头:“不可能,我家的东西从来没丢过,小军不会偷东西的。” 丁一一嗤笑一声:“真是有意思,你家东西没丢过,那你就没发现,你家东西变多了吗?” 张翠莲想要摇头,可是突然想到什么,眼睛不敢和丁一一对视,低头呐呐道:“小军毕竟是小孩子,贪吃些也正常,” 罗秀芬立刻附和:“是啊,小孩子哪有不贪吃的,何况你家的东西都是沈团长的津贴买的,小军是他儿子,他吃是理所应当,怎么还能叫偷呢。” “怪不得你都来随军了,小军依旧跟着翠莲,一定是沈团长知道你不会善待小军,才会让他每天去找翠莲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吃自家的东西,还叫偷了,可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马娟也跟着上蹿下跳:“丁一一,你这是虐待军属,是有罪的,我倒要看看,沈团长会不会包庇你。” 刘牡丹皱了皱眉:“事情还没有搞清楚,大家先不要激动,我看沈团长家的不是个不讲道理的,大家先听她解释清楚。” 还有几个女人,那天收了丁一一的鸡蛋,也跟着附和了几句:“是啊,这事情还没说清楚呢,说不定是误会一场呢。” 罗秀芬不想放过这个收拾丁一一的好机会,连忙道:“还能有什么误会?小军胳膊上的伤就是证据,她就是虐待军属,这件事必须要给我们一个说法。” 丁一一没有理会咋咋呼呼的罗秀芬和马娟,而是看向张翠莲。 “我问你,小军从我家拿走的布、粮食、油、还有各种青菜、干菜、麦乳精、白糖等,有没有拿去你家?这件事你知不知情?” 张翠莲没有立刻回答。 然而众人的视线落在她脸上,让她没办法逃避。 刘牡丹皱了皱眉:“翠莲,真有这事吗?” 她一开始也只是以为小军不过是贪嘴吃了点吃的,丁一一说他偷东西,有些小题大做了。 却没想到,她家里丢了这么多东西。 要知道,每家每户都不富裕,布、粮食、油、白糖等,那都是紧俏的东西了,何况还有麦乳精。 重点是,小军吃喝一些东西能理解,他拿布、粮食和油干什么呢? 张翠莲一副委屈的样子:“小军这几天确实拿回来一些东西,我以为是沈大哥让他拿来的,毕竟我带着小军,之前沈大哥家里有什么东西,都会拿到我这里,我就没多想。” “嫂子,你别因为这件事生气,也别对小军有意见,以后我们俩省着吃,省着用,尽量不给你和沈大哥添麻烦。” 第22章 丁一一被诬陷虐待孩子 丁一一看着张翠莲,真是好一张巧嘴。 几句话,就将问题轻轻松松化解,还成功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弱小委屈又无助的人设。 罗秀芬拍了拍张翠莲的手:“哎呦,翠莲呐,你看看你都瘦成啥样了,再省下去,都成皮包骨了,再看看某些人,一次买那么多肉,换那么多菜,吃的多好啊,俺在家天天能闻到这院子传出来的肉香味。” “这沈团长也真是的,就允许自己的孩子这么被欺负?今天这件事,必须要给我们大家一个说法,否则我让我家男人找上面好好说道说道。” 这句话,就是明晃晃的威胁。 但丁一一完全不在怕的,她又不是被吓大的。 她向来是实力不详,遇强则强。 既然别人都欺负到家门口了,她不好好反击,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了。 她看向罗秀芬和马娟:“这件事确实该给一个说法,自从我来了后,你们三番五次的找茬,还诬陷我,你们说的对,不能欺负军属,但你们好像忘了,我也是军属。” “等这件事弄清楚了之后,我要你们公开道歉,否则我也要找上面说道说道,是不是政委的家属就高人一等,就可以随便聚众欺负他人?” 话落,没给罗秀芬反驳的机会,她又看向张翠莲:“好一个你没多想,你带了小军好几年,自称多么关心他,他的状态你会不清楚?他是光明正大的拿,还是鬼鬼祟祟的偷你会看不出来?” “如果要说给你们俩生活物资,谁家生活物资是每天给一勺白糖、一勺麦乳精、两勺食用油这样的给?” “如果真要给的话,为什么不一次性给够一个月、哪怕半个月的用量?” 这话一出,大家的目光再次聚焦到张翠莲身上。 是啊,要是给物资的话,确实没有这样的给法。 每天一勺白糖、两勺食用油?就算是邻居之间借,也没有这样的借法啊。 丁一一继续开口:“小军是沈明征的孩子,不管到任何时候,他都有义务去抚养小军,但是这不代表,他可以偷家里的东西。” 张翠莲低着头,好半天才开口说话:“对不起,嫂子,是我没想那么多,你别生气了,以后我保证不让小军去拿任何东西。”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都怪我,我前几天唠叨说家里该囤冬菜了,否则到了冬天不好过,小军这孩子是个善良孝顺的,听到我这么说,就放在心上了,这才会做出糊涂事。” “嫂子,你放心,之前他拿的东西,我会加倍送回来的,而且以后我们俩不会再给你和沈大哥添麻烦的。” 对于她扮可怜,丁一一很反感。 好像谁弱谁有理一样。 果然,听了她的话,罗秀芬再次出来作妖:“小军也是一片孝心,翠莲辛辛苦苦的将他带到这么大,还将他养的这么好,他见翠莲担心冬菜的问题,这才会想办法帮忙的。” “虽然方式不对,但出发点是好的,而且他还是一个孩子,就算做错了事,你也不至于这样打他吧,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啊?” 马娟也赶紧站出来附和:“是啊,要是谁家孩子做的不对,我们都是找对方家长的,你要是觉得小军不对,就和沈团长说,或者你去找翠莲说,翠莲就会告诉小军以后不可以这样做,但你谁都不说,偷摸把孩子掐成这样,我看你就是故意的。” 丁一一冷笑一声。 听听,这说的都是什么话? 她可是小军名义上的母亲,就算是后妈,那也是“妈”,她管教小军不对,反而应该和张翠莲这个外人说,让她去管教小军? 可真是离谱他妈又给离谱开门! 丁一一刚要说话,沈明征回来了,他身后跟着跑的气喘吁吁的孙桂丽。 孙桂丽在知道这些人要来找丁一一要说法的时候,没跟着一起来,而是第一时间去部队找沈明征去了。 她怕真出了什么事,丁一一会吃亏。 毕竟人太多了,丁一一势单力薄的。 “发生什么事了?”沈明征沉声开口。 他的目光在丁一一身上上下扫视了一遍,见她好好的,没受伤,也不像打过架的样子,心里松了口气。 刘牡丹想要开口解释下事情的经过,却被罗秀芬抢先了一步。 “沈团长,你可得好好管管你媳妇,小军怕翠莲冬天囤的菜不够,就从你家拿了些菜和白糖啥的,你媳妇就不高兴了,看给小军掐的。” 沈明征低头看向小军的胳膊,确实是青了一块。 他皱眉问道:“是你婶子掐的?” 小军低着头,没有说话。 罗秀芬拽了拽他的胳膊:“你这孩子倒是说话啊,你爸都回来了,你还怕啥。” “你好好说说平时你爸不在家,丁一一是咋打骂你的,我们这么多人在,一定会给你做主的。” 小军依旧不说话。 “说话,胳膊是你婶子掐的吗?别让我问第三遍。” 沈明征的语气带着命令和冷沉,小军直接吓哭了。 张翠莲心疼小军,连忙说道:“沈大哥,你别这样,今天的事都是我的错,小军都是为了我才会拿家里东西的,你要怪就怪我好了。” 罗秀芬在旁边添油加醋的说道:“沈团长,也不怪小军不敢说,你平时不在家,家里还不是你媳妇说了算,何况翠莲都说了,早上给小军换衣服的时候,她胳膊上还没伤呢,换完衣服小军就回家了,再回去的时候胳膊上就有伤了。” “而且这明显就能看出来,是被掐的,你可得好好管管你媳妇,不然俺就告诉俺男人,让他来给你媳妇上思想政治课。” 当着沈明征的面,她没敢再说让自家男人去上面告状的话。 实在是沈明征的一身气势太吓人了。 沈明征盯着小军:“说话。” 小军身子一抖,顶不住他的压力,哭着说:“是。” 沈明征眉眼一沉,一时间没有说话,而是转头看向从他回来就没说话的丁一一。 丁一一也看着他。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 丁一一看到沈明征目光里的打量和审视和质疑。 但她没有退缩。 她没做错事,她不心虚。 过了几秒钟,沈明征一字一句的问道:“是这样吗?” “我说不是,你信吗?” 罗秀芬激动的就差拍大腿了:“沈团长,你家小军都说这伤是你媳妇掐的了,这下你可不能饶了她,她做了坏事当然不能承认了,俺可跟你说,你这媳妇趁你不在家的时候,还不知道咋虐待小军呢。” 沈明征没有理会张翠莲的话,始终看着丁一一。 丁一一回视着他,眼底透着倔强和一丝不易被察觉的期待。 第23章 他,不信她! 最后,沈明征没有回答。 因为他也不知道该不该信她。 在他的印象里,小军没有说过谎,而丁一一以前很不喜欢小孩子。 就算是现在,她经历过生死后,他能看得出来,她依旧不喜欢小孩子。 万一小军惹到了她...... 沈明征率先转移目光,看向院子里的众人。 “我的家事让大家操心了,这件事我会调查清楚,今天家里没什么准备,就不留大家喝茶了。” 听着他赶人的话,罗秀芬不死心:“沈团长,这件事你还没给我们一个交代呢?几句话就想打发我们走?” 沈明征的目光变得犀利:“一一是小军的母亲,是我让她平时多教教孩子,不管她打没打孩子,都不用大家来操心,何况谁家孩子犯错误不挨打?我看罗嫂子你平时也没少打孩子,要不你也给大家一个交代?” 听到他的话,丁一一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 他那番话,看似是维护她,又何尝不是默认了她打了小军? 他,不信她! 这个认知,让她心里堵得慌。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她对沈明征已经产生了感情和期待。 所以在不被他信任的时候,才会失落和难过。 可是,在这段关系里,投入感情的只有她! 沈明征的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大家自然不好再多留。 刘牡丹招呼着众人离开:“行了,大家都回去吧,沈团长说的对,这是他的家事,我们就别跟着瞎掺和了。” 罗秀芬还不死心,站在那里不想走。 马娟却不敢再造次。 他男人是营长,正是在沈明征手底下,若是沈明征要为难她男人,还是很容易的。 她敢跟丁一一对着来,是笃定沈明征早晚会和她离婚,但她可不敢明面上和沈明征对着干。 她拉着罗秀芬的手,小声嘀咕:“罗嫂子,我们也走吧,你看沈团长那脸黑的,明显很生气,要是咱们再待下去,我怕他把火发到咱们身上。” “一会儿咱们去你家,离得近,要是他们吵架咱们也能及时知道,我感觉沈团长这次得打他媳妇。” 罗秀芬觉得这个主意还不错,和马娟一起向外走。 孙桂丽见丁一一的脸色不好看,踟蹰着上前:“一一,我是不是不该把沈团长找回来啊?” 丁一一对她露出个笑容:“孙嫂子,我知道你是好心,谢谢你,他回来的正是时候,让我看清了一些事,你先回去吧,等下午我去找你,你教教我怎么做鞋。” 快入冬了,她带来的鞋子不够厚,虽然冬天她不想外出,但就算室内的话,也需要准备一双棉拖鞋,这样穿着既舒服又暖和。 “好,那我在家等你。” 孙桂丽走了后,院子里就剩下沈明征、丁一一、小军和张翠莲四个人。 张翠莲见沈明征脸色不好,站在旁边不敢说话,小军更是如此,直接缩在张翠莲身后降低存在感。 两个人看起来真是弱小、可怜、又无助。 反观丁一一,一身气势强的可怕。 已经做好了和沈明征吵架的准备,甚至已经想好了随时1v3。 沈明征看向张翠莲:“翠莲,你先回去吧,今天下午我带小军,他明天再去你那里。” 张翠莲不想走。 她还没看见丁一一挨打呢。 她打了小军,这件事总不能轻易揭过吧。 “沈大哥,小军胆子小,要不我陪他待一会儿吧,你看他多哭的,多可怜。” 沈明征没有同意:“我要处理家事,你在这里不方便。” 他拒绝的很干脆,就差直接说张翠莲是外人了。 若是之前,丁一一会觉得他做事有分寸感,在男女问题上做的很好,是个加分项。 但现在,她完全无感。 她心里已经在计划放弃这个男人了。 她是想抱紧他的大腿,但想要平安度过两年后的运动,并不是只有抱他大腿这一个选项。 何况两年后的运动那么激烈,若是将后背托付给一个不信任她的人,谁能保证到时候他不捅刀? 做不到互相信任,还不如早点分开。 张翠莲很受伤,沈明征的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她也不好再赖着不走。 不过在走之前,她解释了一下:“沈大哥,小军从家里拿东西都是为了我,这件事你别怪他,一会儿我就将东西全都加倍拿回来,他从小就很可怜,没有人管,若是你生他的气,他一定会伤心害怕的,你也知道,他很怕你不要他。” 沈明征看了眼小军:“我不会不要他,下午你不用过来了,东西我会让小军拿回来。” 张翠莲张了张嘴,不知道再说什么。 平时的沈明征虽然也板着脸,但不生气的时候她是不怕的,今天的他,却让她害怕。 最后张翠莲蹲下身,看着小军:“小军,在家要听话,有什么事就说出来,不要害怕,沈大哥不会不要你的,不管任何时候,你都是他的孩子,翠莲姨在家里等着你。” 小军拽着她的衣角,不太想让她走。 他是真的害怕。 因为他说谎了。 沈明征看出他的不安,声音缓和了些:“小军,松手。” 这时候小军不敢不听话,乖乖松了手。 张翠莲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这下院子里只剩下沈明征、丁一一和小军三人了。 沈明征知道周围的几户邻居都在看热闹,她们看似在院子里干活,实际上眼睛都瞄着这边呢。 他沉声开口:“进屋吧,我有话对你们俩说。” 话落,他率先往前走,小军乖乖跟在后面。 丁一一对着沈明征的后背翻了个大白眼,站在院子外面没动。 她不是他下属,凭什么要听他的? 既然他不信任她,那她和他没什么好说的。 甚至在心里面,她已经打起了离婚的主意。 虽然沈明征说过,机会只有一次,但她才不信那个邪。 老祖宗早就说过: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相信:事在人为。 不过暂时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做。 她饿了! 原本在空间里又是抬水又是弄土的,给她累够呛,又和这些人吵了一架,肚子早就抗议了。 她直接去厨房舀了小半碗面,打算煮个疙瘩汤,既快又省事。 至于那对父子俩会说什么,她完全不感兴趣。 等她吃饱了,再琢磨离开的事。 第24章 信任危机 沈明征回到屋里后,见丁一一并没有跟上来,皱了皱眉。 不过他并没有立刻出去找她,而是询问小军:“小军,今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希望你能如实告诉我。” 小军低着头,不肯说话。 “你不用怕,不管事情是怎样的,我都不会不要你,你记住,你永远都是我的孩子。” 小军还是低头不肯说话。 他说谎了,他怕一张嘴就会忍不住说出实情,更怕说出来后,沈明征就不喜欢他了。 小军本就胆子小,又极度害怕和紧张,导致他微微有些发抖。 沈明征见状,叹了口气,不再逼他。 “你先回房间吧,别怕,要是什么时候想说,可以随时跟我说。” 小军点点头,立刻回了自己的房间。 沈明征有些头疼。 对于小军的教育问题,看来必须要好好琢磨下了。 他走出房间,见丁一一正在点火。 他立刻上前:“我来吧。” 丁一一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一般,也没有让开位置,继续点火。 现在的她,做这些事已经很熟练了,仿佛她不是从后世穿越而来,而是本就生长在这个时代。 沈明征没有得到回应,还以为她没听到,再次开口:“我来烧火。” 丁一一继续不回应,直接无视他。 沈明征愣了下,低头看着她。 他确定,她听到他说话了。 “你为什么不搭理我?还有,今天到底发生什么了?” 丁一一完全无视了沈明征。 他不是不信任她吗?既然这样,还问她干嘛? 点火后,丁一一将锅里放点水,转身去拿了个土豆削皮,切成小块。 这时锅热了,她开始刷锅。 沈明征看着她忙碌的身影,皱了皱眉。 他搞不懂,早上他出去还好好的,为什么现在会这样。 而且,他不喜欢这种相处模式。 让他有一种两人的关系又回到之前的感觉。 以前丁一一很嫌弃他的时候,就不爱搭理他。 通常他说几句,她回一句,而且回的那句绝不是好听的话。 可是自从丁一一和他来随军后,她整个人都变了。 他已经习惯了热情的丁一一,突然又回到之前,让他不适应,也不习惯。 想起之前的种种,他的语气带上了一些不满:“你在闹什么脾气?” 听着他话里的责备,丁一一转头看他。 “放心,我不会和你闹脾气。” 在她看来,闹脾气是对很亲密的人才会做的事。 对于一个不信任自己的人,她才不会闹呢。 她只是单纯的不想理他。 她的感情来的快,去的也快。 一旦冷下来,就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就像她之前不想理会小军和家属院里的人一样。 对于她不在乎的人,只要对方不来招惹她,她不会去浪费精力理会他们。 丁一一在锅里放上油,再放入葱花爆香,将切成块的土豆倒入锅中翻炒,然后加水。 沈明征听她说不会闹脾气,心里松了口气。 想要和丁一一聊一下今天发生了什么,但见她在认真的做饭,便打算吃完饭再说。 沈明征发现自己帮不上忙,就去干别的活。 前几天他从后山上砍下来的枯木还没劈完,他直接去劈柴。 锅里的水烧开后,丁一一将面里倒入少量冷水,快速搅拌,形成均匀细小的面疙瘩。 将疙瘩倒入锅中煮沸,再拿出一个鸡蛋打开搅拌,将蛋液倒入锅内。 最后放上盐、葱花和一两滴香油。 一碗热腾腾的疙瘩汤就做好了。 其实她更喜欢吃用西红柿做的,可惜,这个时节已经没有西红柿了,她空间里倒是有,但不方便拿出来。 她将疙瘩汤盛出来,装了满满一大碗。 用抹布垫着端到餐桌上,然后开始吃。 等到沈明征劈好柴,回到屋内,发现了不对劲。 丁一一不在房间里,他去厨房看了看,没人,院子里也没有人。 他又回到厨房,掀开锅查看。 锅看起来是刚刷过的,很干净,里面什么都没有。 要不是厨房内飘散的香味提醒他,刚刚丁一一确实做了饭,他都要以为自己生出错觉了。 将厨房翻了个遍,他确认了:丁一一只做了自己那份,并且已经吃完了,没有给他和小军留饭。 他有些懵,不明白丁一一好端端的为什么会这样。 他将从早上以来发生的事情都回想了一遍,他好像没惹她吧? 哪怕小军说她掐了他,他也没有责怪她,还在家属院的众人面前维护了她。 所以他完全搞不懂,她这是闹哪样。 沈明征知道丁一一应该是去找孙桂丽了,他没有去找她。 而是做起午饭。 他不吃可以,但小军是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不吃。 丁一一确实去找了孙桂丽,再有一个月左右,天气就会很冷了,棉鞋必须尽早安排上。 至于棉衣,是丁母给她邮寄来的。 丁母还给她邮寄了十斤棉花,让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她不会做手工活,所以那些棉花都被她放在柜子里暂时压箱底了。 见丁一一来,孙桂丽赶紧迎上前:“一一,你和沈团长没事吧?” 丁一一摇头:“没事。” “没事就好,我还担心沈团长会骂你呢。” 孙桂丽松了口气,毕竟是她将沈明征叫回来的,要是丁一一被骂,那她可真是好心办坏事了。 “你为什么不觉得我会被打?”丁一一好奇的问出口。 当时罗秀芬等人离开的时候,那看戏的眼神分明觉得沈明征会打她。 “就是觉得沈团长对你很好,平时在家里啥活都干,今天本就没多大的事,就算你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情,他也不至于打你。” 丁一一叹了口气,这个年代的人,思想上到底还是落后的,法律也不够完善。 很多男人都会对妻子动手,而那些女人也习惯了,不去反抗。 她记得应该是七十年代开始,法律逐渐完善,家暴这个问题也得到了重视。 不过不管这个时代如何,不管别人如何,她只知道,如果沈明征敢对她动手,她一定不会放过他。 哪怕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也要还回来,这就是她的性格! “一一,你和沈团长还是尽早要孩子吧,有了孩子,你们的关系会更稳固。” “听嫂子一句劝,有了孩子后,你的关注力就会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就不会留意小军了,而且张翠莲也就彻底没机会了。” 丁一一知道,孙桂丽也觉得是她掐了小军。 上午沈明征的那番话,虽然是在维护她,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又何尝不是坐实了她掐小军的事。 连他都不信她,何况外人呢。 第25章 我想离婚 丁一一不想解释,她不在乎外人怎么看她。 不过她知道孙桂丽是真心为她好,虽然不认同她的想法,但这份情她领了:“孩子的事以后再说吧,嫂子,你来教我做鞋吧。” 孙桂丽见她不想多聊,跟着转移了话题:“其实做鞋很简单,你这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 然而,事实是,丁一一学了一下午,也没学会。 确切的说,每一步她都听懂了,但真的做起来,却又不是那么回事。 絮棉花的时候,孙桂丽絮的就很均匀平整,但她絮的则是薄的薄、厚的厚,有的地方还有疙瘩。 做鞋面的时候,她剪出来的鞋样总是不合适,甚至不对称。 到了缝合鞋底的时候,她更是连鞋底都扎不穿。 丁一一突然放下手里的鞋底,心情有些低落。 孙桂丽见她这样,笑了笑:“你今天是第一次做,能做成这样已经很厉害了,实在学不会的话也不要紧,我给你做就是了,再不济你还可以去和附近的老乡换啊。” “何况你这双手细皮嫩肉的,就不适合用来做鞋,怪不得沈团长对你那么好,不舍得让你干活。” 提起沈明征,丁一一的心情更烦躁了。 原本她想尝试自己做鞋,就是为了更好的融入这里,可是事实证明,她终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无法完全融入这里。 就像她和沈明征的婚姻一样,她走不进他的内心,那就没必要继续走。 想通之后,丁一一又恢复了原本的洒脱:“孙嫂子,你说的对,这鞋我就不做了,你要是有空的话就帮我做一下,我用咸鸭蛋和咸鹅蛋跟你交换。” 孙桂丽不想要东西,但她知道以丁一一的性格,不想欠她的,所以便同意了。 “对了,一一,过几天就到了一年一度的冬猎期,沈团长枪法很好,每年都可以带领大家打很多野味回来,你比较爱吃什么,让沈团长多打一些。” 这个话题让丁一一很感兴趣:“冬猎期是什么?” “咱们后面这山里的东西都是国家的,但你也知道,咱们这条件比较艰苦,尤其到了冬天,家家户户过的都很艰难,别说吃肉,有些孩子多的人家,饭都吃不饱,在早几年,还有人被活活饿死。” “咱们部队虽然是国家给发津贴,但过的也很难。” “所以就有了这个规定,每年上冻之前,有十天的时间可以去山里打猎,部队里打到的猎物就留着冬天给战士们补充营养,各家各户也可以去打猎,在这十天期间,打到的猎物归各家所有,不需要上交。” “不过说是十天,其实只有3天而已,因为不管是部队还是公社,都要集中人手,狩猎7天,剩余三天则让大家自行去打猎,打到的猎物可以拿回家自行处理。” 丁一一心里一动,她之前就打过后山上猎物的主意,但她知道这个时代,不管任何东西都是国家的,都要上交的,就算打到了猎物,也没办法公然拿出来吃。 有了冬猎期,她就可以多打些猎物,放在空间内储存。 这样的话,岂不是不用为肉发愁了,没准还可以解决油的问题。 丁一一又问了一些细节,孙桂丽回答后,叮嘱道:“一一,后山上虽然有猎物,但也有大型野兽,很危险,你可别去啊,咱们家属院里一般都是几个男人约好了一起去,这样不仅能配合,安全上也有个保障。” “不过你要是想去后山转一转的话,到时候咱们可以约着一起去后山找山货,像榛子、松子之类的,这类东西上面不管,只要找到了就是自己的,不过因为附近村子的村民过的不太好,不上工的老人和孩子便经常上山去采山货,所以我们就算去了,估计也找不到多少。” 这也是家属院很少有人上山去采摘山货的原因,附近的山林外围一圈,山货本就少,基本都被人摘过了,而再往里面深入,就比较危险了。 曾经有村民冒着危险去采摘,最后没有回来,公社向部队求助,部队组织了人去找,但只找到了一些衣服碎片和人骨。 从那之后,就没有人再往深山里去了。 丁一一将自己想要知道的都了解的差不多了,便回家了。 家里没有人,不知道小军是被沈明征带去了部队,还是去了张翠莲那里。 不过她根本就不关心,没有人打扰她,她乐得清静。 晚饭,她打算做韭菜盒子吃。 前两天和老乡换了一点点韭菜,据老乡说,这是最后一茬韭菜了。 她先和好面醒着,然后将韭菜摘干净,洗好切成小段沥水。 接着煎鸡蛋,将鸡蛋搅拌成小碎块,放凉后和韭菜拌在一起,再放入各种调料。 韭菜本就不多,她只放了两个鸡蛋,但即便这样,依旧做了六个韭菜盒子。 她想了想,将其中三个韭菜盒子用袋子包好,放在了空间里。 正常情况下,韭菜放久了会不好吃,但她验证过,只要放在空间内的东西,就会保鲜,不管放多久,都和刚放进来时一样。 用大铁锅烙韭菜盒子,味道特别香。 丁一一将三个韭菜盒子刚吃完,沈明征和小军回来了。 沈明征一进院子里,就闻到了香味,知道丁一一回来了,竟然有了一种踏实的感觉。 他快步走到厨房,厨房里没人,回房间看了眼,丁一一正在画画。 他知道她画画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站在旁边看了看,终是没有说话。 走到厨房看了眼,和中午一样,锅里是空的,餐桌上也什么都没有。 沈明征叹了口气,开始做饭。 他做的很简单,炒了个土豆片,给小军煮了个鸡蛋,顺便蒸几个窝窝头。 小军看了眼,完全没有食欲。 他只吃了个煮鸡蛋,就放下了筷子。 “多吃些,不要挑食,对身体不好。” 在这个年代,几乎家家户户的孩子都不挑食,毕竟能吃不饱就不错了。 他刚将小军接来时,他是不挑食的,只是后面随着长大,反而对吃越来越挑剔。 沈明征也不想在吃上面苛待他,也就任由他去,但现在,他发现小军挑食太过严重,而且身高也比同龄的孩子矮,横向却是比同龄的孩子胖很多。 小军被迫拿起筷子又吃了些菜,但那些窝窝头,他实在是不想吃,觉得剌嗓子。 今晚他就先饿着肚子吧,等明天到了翠莲姨那里,翠莲姨会给他做好吃的,到时候他再多吃点,把今天欠下的都补回来。 晚上,部队临时有事,沈明征去处理事情回来时丁一一刚洗完澡。 今天是她自己烧的水。 一切靠自己,也很好。 沈明征看着她,欲言又止。 丁一一没有理会他,将被褥铺好,准备睡觉。 沈明征想了想,对她说道:“你在生我的气?” 虽然他不懂她生气的点在哪里,但除此之外,他想不到别的原因。 丁一一不想搭理他,继续无视。 她这样的态度,让沈明征很不舒服。 就在丁一一要铺被褥的时候,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丁一一猛地甩开。 她现在可是准备离婚的,拉小手不该是这个环节出现的剧情。 对于她拒绝沟通的态度,沈明征渐渐没了耐心:“你到底想怎么样?” 丁一一转头看着他,语气认真又严肃:“我想离婚!” 第26章 你和我离婚,是又想去找他吗? 这句话和丁一一之前在医院说,“沈明征同志,我不同意离婚”是一样的表情和语气。 这样的她,让沈明征没来由的心慌了一下。 他眉宇皱的更紧,看向丁一一的目光深邃又带着冷意:“我说过了,机会只有一次。” 丁一一本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这种情况下只会选择硬刚:“机会是人创造的。” “丁一一,你把婚姻当什么?” “当儿戏,行吗?” 这句话彻底气到沈明征了。 丁一一就是故意的,最好气的沈明征现在、立刻、马上跟她离婚才好。 她继续铺被褥,以往她都是将两人的被褥铺在炕的中间。 这次她将自己的被褥铺在了炕的最边上。 沈明征将她的举动看在眼里,自然明白她的用意。 她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让沈明征拿她完全没办法。 他努力压下上涌的怒意,尽量和缓的跟她说话。 “你把话说清楚,为什么要离婚?” 丁一一看了眼沈明征,见他目光里满是执着,似乎她要是不给出个答案,他就会一直问下去。 “沈明征,你信任我吗?” 沈明征没想到她会突然问这个问题。 脑海里回想起今天上午,她的那句“我说不是,你信吗?” 瞬间,他好像明白了她生气的点。 “因为我没有相信你的话,所以你生气了?” 丁一一摇摇头,纠正他的话:“我没有生气,只是不想继续了。” “我想要的另一半,是能够全心全意信任我,不管发生任何事,都坚定的站在我身后,支持我、给我力量,而你,做不到。” 沈明征愣怔了下,解释:“可小军说,是你掐了她,而他平时没有撒过谎。” “对,所以你更相信他的话,而不信我,对吗?” “我说过,这件事我会调查清楚,如果是小军撒谎,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丁一一嘲讽的勾起了嘴角:“好一个如果,呵呵,所以在你心里,还是觉得小军的话更可信。” “沈明征,我想要的婚姻,是彼此能够风雨同舟,是不管发生任何事,都愿意将后背交付给彼此,是哪怕我拿着刀扎向他的心脏,他依然站在原地不反抗、相信我不会伤害他。” 沈明征不可置信的看着她。 这番话,在他心里掀起了巨大的浪潮。 在战场上,他可以将后背交付给战友,但试想一下,即便是能够交付后背的战友,拿着刀子扎向他的心脏,他还会信任吗?会站在原地不反抗吗? 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他从未想过,婚姻可以做到这样。 他身边,也从未有过这样的例子。 不管是他小时候见过的村里那些夫妻,还是现在家属院这些夫妻,哪家哪户不是吵吵嚷嚷过日子。 没听过谁因为不够信任而要离婚的,更没有谁能做到如此毫无保留的信任。 沈明征的沉默,让丁一一明白,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她想要的,他给不了。 丁一一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忙碌了一整天,她也困了。 就在她要上炕睡觉时,沈明征再次抓住了她的手腕。 她手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了,但却留下一道很明显的疤痕。 看着那道疤痕,他突然问道:“你说的这些,那个男人,他能做到吗?” 丁一一最开始没听懂他话里的意思,直到手腕处的力道越来越大,她下意识低头去看,就见他的手指正捏在她的伤痕处。 她突然火了,再次使劲甩开他的手:“沈明征,你什么意思?出了问题不知道反思自己,却往别人身上扯,你还算不算男人?” 沈明征脸色不太好看,看着丁一一的眼睛问:“我只问你,你和我离婚,是又想去找他吗?” 实在是丁一一因为那个男人,和他提了太多次离婚。 就连改变后的她,最开始信誓旦旦的说要和他好好过日子,现在依旧要提离婚,所以他不得不这样想。 丁一一本就火大,听他这样说,直接承认:“对,我就是要去找他,所以你赶紧同意离婚,别耽误我的时间和青春。” 这样说,一是赌气,二也是想早点离婚,早点离开这里,她要抓紧时间,为两年后的运动做准备了。 可是她不知道,这句话对沈明征来说,是多大的伤害。 他气的胸膛不断起伏,眼睛死死地盯着丁一一,最后留下一句:“丁一一,既然你选择跟我来随军,就断了其他念想,否则别怪我出手。” 话落,沈明征转身大步离开了。 他怕再不走,会气怒之下做出冲动的事。 丁一一没想到她都那么说了,沈明征还不同意离婚,气的躺在炕上睡不着。 小军听到两人的吵架声,既害怕又高兴。 夜晚本就比较安静,所以不止小军,就连左邻右舍的人都听到他们吵架了,虽然听不清具体吵了什么,但不影响他们吃瓜。 很多人都在等着看丁一一笑话。 尤其是罗秀芬,她在院子里笑的合不拢嘴,直拍大腿:“哎呦呦,笑死俺了,沈团长终于要对丁一一动手了,那个女人就是欠收拾,老赵,你说他们会不会离婚啊?” 赵有福正在抽烟,没有理会她。 罗秀芬也不在意,继续沉浸在高兴之中。 沈明征这一走,就是一整晚。 丁一一没有睡好。 第二天一大早,有很多人有意无意的从她家门口路过,明显是看热闹的。 丁一一根本不在乎众人的目光,该做什么做什么。 既然准备离婚,当务之急,就是要有安身立命的根本。 两年后的运动,很可怕,她要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大不了他们一家就搬去深山老林,躲过了特殊时期再说。 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去香江。 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她不想去。 前世她身为重要部门的研发人员,所研发的所有科研成果,都归国家所有,曾有国外的团队不止一次高薪挖她,她都没有去。 因为她热爱脚下的这片土地。 即便她这辈子想做咸鱼,即便这是个架空时代,但历史走向比较像,所以她没办法不热爱这里。 她想要亲眼看着自己热爱的国家,一步步走向黎明,走向更加强大的明天。 第27章 谁家好灵泉出场方式这么奇葩啊? 丁一一为了清静,直接躲进了空间。 之前她一直忙着囤冬菜,导致都没有时间好好研究空间手镯。 昨天种下的各种谷物,都结了果。 她想,既然谷物能这么快成熟结果,那么水果和蔬菜是不是也可以? 她吃了个苹果,又吃了一块榴莲,然后将苹果和榴莲的核都扔在地上。 很快,两颗种子消失不见,随即长出两棵树苗。 树木越长越大,不一会儿,就长得很高,然后开花、结果。 几分钟的时间里,长了满树的苹果和榴莲。 丁一一惊喜的摘下一颗榴莲,立刻打开,居然是干包黄肉。 她尝了一口,咬下去带着脆劲儿,甜得清爽利落,实在是太好吃了。 她连着吃了几颗,然后将吃完的种子都扔在了地上。 其中有一颗,她扔的比较远。 那颗种子居然没有立刻陷入地里,也没有生根发芽。 她试着又往那个方向扔了一颗,结果还是一样的。 丁一一走上前查看,发现这边的土壤比之前的地方更加干燥,难道是这个原因? 她往生长谷物的方向走去,然后观察土壤有何区别。 不一会儿,她发现谷物生长的这片土壤更加湿润,而且越往西走越湿。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发现了一处小水坑。 她用手挖了挖,没想到这一挖,给她吓了一跳。 顺着她挖的地方,越来越多的水冒出来,渐渐地汇成一小汪。 她不信邪的又挖了两下,水越来越多,甚至渐渐有凝聚成小河的架势。 丁一一想了想,将榴莲种子沾了水,又扔到之前的地方。 这次,榴莲种子立刻陷入了地里,然后长出了榴莲树,直到结了满树的榴莲。 她兴奋的自言自语:“我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灵泉吗?” 就是这出场方式太奇葩了。 谁家好灵泉要自己动手挖啊? 不过她却不得不感叹:进阶版空间就是好啊。 下次再去地府,还得投入张主任麾下,这领导能处,他对属下员工是真好啊,有福利也是真给啊! 这灵泉能催生植物,让其快速生长,而且还用不完,这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粮仓。 她还发现空间内的天气明明不热,按理说榴莲这种热带水果应该无法结果,但事实是,榴莲不仅结了果,还个个又大又圆,都是果型好的六房肉。 这说明空间里的植物是可以不受温度影响的,这样她就可以吃遍各地的水果了。 接下来,丁一一开始规划。 哪一片地方用来种果树,哪片地方用来种粮食,哪片用来种蔬菜。 很快,灵泉周围的地方,都被她种满了。 一圈下来,她觉得又渴又累,直接坐在了灵泉边,用手捧起一点灵泉水喝起来。 这一喝,她眼睛都亮了。 灵泉水清冽甘甜,到了胃里却暖暖的,让人浑身舒畅,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的力气恢复了,疲惫感仿佛一扫而空。 好像就连精神力都充盈了些。 丁一一大喜,心里再次感谢了张主任一番。 看着空间内的一切,丁一一继续规划,她要多做些架子,可以把晒好的干菜和其他东西都放在架子上,方便拿取。 其实她很想在空间里盖个房子,最好是前世的那种大别墅,里面全是自动化的电器,让她可以舒服的当咸鱼。 但她试过了,所有需要化学反应的东西,她都“变”不出来,比如塑料制品、钢铁等。 至于各类电器,虽然能量转化是物理变化,但电器的零部件需要用到各种金属原件,这类金属原件的提炼和加工,就涉及到了化学反应,所以她“变”不出来。 现在她倒是可以画一堆木头和稻草出来,她打算先搭建几个稻草屋,再在空间里搭上两口大锅,这样以后遇到危险,她可以带着家人躲在空间里,即便躲几年都可以正常生活。 从那晚之后,沈明征连着几天没有回家,他不回来,小军也不回来,丁一一乐得自在。 这几天她在空间里忙来忙去,不断的规划。 比如,以后在哪里建房子,在哪里建画室,在哪里搭建游乐设施...... 她还自己画了好多的架子和柜子,将一些常用的东西都放进空间里一份。 除此之外,她还有个大胆的想法,她想试试,空间里是否能养动物。 她不管在里面待多久,都没问题,但她不确定,其他生物是否能在空间内存活。 她正在琢磨如何尝试一下,机会就来了。 十月底,一股寒流来袭,江城突然变冷。 孙桂丽吃了早饭,就来找丁一一了:“一一,鞋子我做好了,你试试合不合脚。” 丁一一接过试了下,大小正好,而且很舒服:“很合适,孙嫂子,谢谢你。” 话落,她去厨房的坛子里拿了五个咸鸭蛋,五个咸鹅蛋,递给孙桂丽:“这是我自己腌的咸鸭蛋,蛋黄刚刚出油,你拿回去尝尝。” 孙桂丽没有接:“一一,这太多了,你给我一样拿一个,回去给我家皮蛋解解馋就行。” 丁一一坚持都给她:“孙嫂子,你要是客气就见外了,以后我都不敢找你帮忙了。” “我就是觉得这太贵重了,做鞋子的棉花、布料和鞋底都是你自己提供的,我就出点手工,一个鸭蛋加一个鹅蛋都多了,你居然给我这么多。” “皮蛋那么瘦,让他多吃点,补充下营养,就当是我这个做婶子的一番心意。” 丁一一都这样说了,孙桂丽没有再推辞。 “对了,沈团长出任务,今天会回来吗?” 丁一一愣了下,摇摇头:“我不知道。” “沈团长没和你说,这次的任务是多久吗?” 除非是机密任务,否则都可以向家属透露具体的时间。 “没有,他没有义务向我报备行程。” 孙桂丽犹豫了下,问道:“一一,你和沈团长吵架还没和好啊?” 丁一一点点头。 在这个家属院里,根本就没有秘密,她也没有撒谎的必要。 别说沈明征没有和他说出任务的具体时间,就是他出任务这件事,她都不知道。 虽说他确实没有义务向她报备行程,但他的事情从别人口中听说,她心里还是有些不爽。 不过这种感觉很快被她压下。 不爽说明她还在意他,这可不是个好现象! 她要做大女主,顶天立地,离开男人照样活的风生水起! 第28章 冬猎期:丁一一独自进山打猎又挖 孙桂丽劝说她:“一一,女人该软的时候就要软,男人在外面辛苦一天,若是回到家里,我们女人不能给他们提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温暖,他们怎么能愿意回来呢。” “我知道你心气高、有文化,但以沈团长的能力来看,他早晚还要往上走的,你跟着他,错不了。” “听嫂子一句劝,明天就是冬猎期了,沈团长要是出任务回来的话,要组织部队的人去打猎,打猎可比平时训练辛苦多了,等他回来,你服个软,说点软话,再给他做点好吃的,这事就过去了。” 丁一一双眼一亮:“明天就是冬猎期了?” 孙桂丽有些无奈,没想到她说了这么多,丁一一就只听进去了这一句话。 “对,不过沈团长要是出任务回来的话,应该要先带领部队的人去打猎,几乎每年都是他带队,因为他带队打到的猎物更多,大家冬天也能吃的好一些。” 丁一一心思微动,开始琢磨上山打猎的事。 不过她要先弄点工具出来。 孙桂丽走后,丁一一就开始画画。 这个时代的山林里,野生动物应该很多,比如野鸡、野兔、野猪等。 野猪等大型动物,她不敢捕捉,但野鸡、野兔她可以尝试一下。 好在她前世在某宝上看到过捕兔笼,根据记忆画了几个竹制的捕兔笼,变出来后,用铁丝做了个简易弹簧,安在了捕兔笼的门上,这样只要兔子进去,触动笼子,笼子的门会立刻关上。 她又画了一捆细麻绳,都变出来放在空间里。 自从空间里被她弄了一排架子后,她储存的那些画,都变成了实物放在架子上。 另外,她还在架子上放了些碗和碟,以及常用的厨房用具,这些都是她和村子里的老乡换的。 现在空间里除了没有锅之外,做饭的其它东西基本齐全了。 等下次去百货商店,她要买一口锅,这样以后即便她住在空间里,也可以吃喝不愁。 当天晚上,丁一一刚要睡觉,沈明征就回来了。 几天不见,两人间多了一丝生疏。 丁一一只是愣了下,随即便当他这个人不存在,直接上炕,闭上眼睛睡觉。 她的被褥依旧铺在了火炕的最边上,不过天气凉了,她铺的是炕头,这样能热乎一点。 但她不知道的是,沈明征看了她好久。 几天不见,他的怒火早已平息,甚至这几天出任务的空闲时间,他都在思考她那天说的话。 越是思考,越是惊叹。 总之,那番话给了他很大的冲击。 不知道丁一一是真睡着了,还是不想理他。 沈明征叹了口气,去外面洗澡。 等他洗漱回来时,将自己的被褥铺在了丁一一旁边。 丁一一立刻睁开眼看着他:“我们一人睡一边,如果你想睡在这边,那我去睡那边。” 对于她的冷淡和疏离,让沈明征心里很不好受。 好像他们之间又回到了之前的样子。 只要他靠近她,她就会嫌弃。 见沈明征不动,丁一一起身,打算将自己的被褥挪到炕梢。 沈明征抓住她的被褥,没让她动,随即将自己的被褥铺在了炕梢。 丁一一没有说话,再次躺下,闭上眼睛培养睡眠,脑海里却在想明天去狩猎的事,不知何时睡着了。 睡在炕梢的沈明征时不时的看一眼丁一一,出任务这几天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他明明很累,却怎么都睡不着。 他不明白,前几天两人还好好的,怎么突然间,又回到了之前的状态。 沈明征思考着两人今后的走向。 这几天,他想清楚了一些问题:若说最开始同意结婚,是因为丁一一长得漂亮、有文化,前期她离婚他不同意,是怕影响他的仕途,但现在他不想离婚,多了一个原因:他喜欢和她一起生活。 自从她随军以来,他觉得生活有趣了很多,每天都期待练兵结束后回来和她一起做饭、吃饭。 哪怕他需要做大部分的家务活,他却一点都不觉得累。 沈明征彻夜未眠......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去了部队。 今天是冬猎期第一天,他要带着大家去狩猎。 只有尽可能多的猎到野物,冬天才好过一些。 沈明征走后,丁一一也起床,她给自己冲了一碗麦乳精,煮了几个水煮蛋,还有几个咸鸭蛋和咸鹅蛋,温暖的麦乳精流到胃里,很舒服,她吃了两个水煮蛋,剩下的放在空间里,留着饿了吃。 还用一个碗装了点东北大酱,一并放在空间里。 然后,她带上背篓,又将家里的铁锹放进空间。 都说东北有三宝:人参貂皮鹿茸,这种深山老林说不定就有人参,万一被她碰到了,她就挖回来。 不是她不想画,而是她画不出来。 因为她前世见过的人参都是养殖的,她没见过真正的野山参长什么样。 希望这次可以挖到,这样以后她就可以自己画了。 丁一一之所以在冬猎期第一天就进山,一是不想依靠沈明征,二是趁着今天是冬猎期第一天,猎物能多一些。 等过几天,猎物就被部队和附近的公社派人捕了一批,虽然捕不完,但也会少很多。 而且一旦大规模的人进山捕猎,动物们会变得更加机警。 前世她只爬过泰山和黄山等旅游景点的山,这种未经开发的野山还是第一次爬。 好在即将入冬,蛇虫鼠蚁比较少。 若不是有空间在,她自己是不敢上山的,毕竟山里的危险确实很多。 不管任何时候,普通人都该敬畏自然。 丁一一边走边观察,野鸡和野兔经常出没的地方,都会留下痕迹。 可是走了一个多小时,她都没有看到任何痕迹。 看来果然如孙桂丽说的那样,外围大家经常来,已经没有什么东西了。 她继续往里走,走累了就去空间里歇一下,吃点水果,喝点灵泉水,体力就会立刻恢复,然后她再继续走。 走了一上午,她终于看到了野鸡留下的爪印。 她在心里感叹,都说没有白学的习,也没有白看的书,果然是这样。 她前世爱看书,除了看科研有关的书籍,其他类型的杂书也经常翻看。 这其中就看过关于动物介绍的书籍。 书里描写过野鸡的爪子和家鸡的爪子形状差不多,但野鸡长期在野外活动觅食,爪子更粗更大一些。 丁一一用铁锹在附近挖了个坑,然后拿出麻绳,做几个活扣陷阱,再将麻绳的另外一端绑在附近的树上。 接着,她在坑周围撒上少许谷子,再往坑里面麻绳做成的活扣陷阱里多放些谷子。 她在附近挖了好几个这样的陷阱,希望可以抓捕到野鸡。 第29章 丁一一迷路受伤 为了不被野鸡发现,从而产生警觉,丁一一直接进空间里休息。 她拿出一个鸡蛋,又薅了一把嫩生菜、黄瓜和葱叶,舀出些灵泉水清洗干净,蘸着酱吃。 她前世就是东北人,所以很喜欢吃蘸酱菜。她的同事有几个南方人,曾经看见她吃蘸酱菜,还很惊讶,因为南方的菜都是做熟了才吃。 丁一一边吃边感叹:太好吃了。 她发现用灵泉水浇灌长大的作物,不管是水果还是蔬菜,都比普通的要好吃。 饭后,她整理了下架子上的东西。 等的无聊之际,她切开一个西瓜,拿着勺子直接挖着吃。 前世她就喜欢抱着半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尤其是边看恋综边吃,是一种很好的放松方式。 西瓜还没吃完,丁一一就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叫声和扑腾翅膀的声音。 她立刻看过去,就见一只野鸡正在她挖的其中一个陷阱附近扑腾。 细麻绳套住了野鸡的脖子,随着野鸡的挣扎和扑腾,麻绳越收越紧。 它想飞,但由于麻绳的另一边被绑在了树上,刚飞起来,它就会被麻绳牵着坠落在地。 由于麻绳越收越紧,野鸡飞了几次就飞不起来了,在将它勒死之前,丁一一走出了空间。 她站在一边,不触碰野鸡,然后尝试动用意念,将野鸡收进空间。 第一次没有成功,她不死心,接着尝试。 几次之后,野鸡终于消失在原地。 而她通过意识查看空间,果然野鸡已经在空间里了。 丁一一闪身进入空间,将麻绳解开,没有了麻绳的束缚,野鸡立刻飞起来。 它害怕这个陌生的地方,想要逃离,便使劲往高飞、往远飞。 目前看来,野鸡的生命没有因为进了空间而受到影响。 丁一一任由它飞着,她也想看看,野鸡在空间里能存活多久。 下午时,丁一一又往深处走了走,在几片干草丛附近找到了几个洞口,她分别在几个洞口边都放上了捕兔笼。 在捕兔笼里放上切成小块的苹果和胡萝卜。 前世她在书上看到过,兔子其实很喜欢吃苹果,苹果的口感香甜,不过也因为含糖量高,吃多了会引起腹泻,所以家养兔子时几乎不会给其喂食苹果。 但她现在要做的是吸引兔子、捕捉兔子、吃了兔子,所以兔子是否会腹泻,不再她的考虑范围内。 放好捕兔笼,她又去了空间里。 书上说过,兔子喜欢在黎明和黄昏时分行动,所以她边在空间吃水果,边等待。 看着吐出来的西瓜子,她觉得下次要炒点瓜子放在空间里,这样她无聊的时候可以打发时间。 天色渐暗,丁一一听到附近有动静,连忙出去查看,果然看见一只兔子被困在了捕兔笼里。 她立刻将捕兔笼连带兔子一起收进空间里,这次她只试了两次就成功了。 将笼子门打开,兔子瞬间跑出来。 兔子天性胆小,一出来立刻就跑远了。 丁一一也不管它,看了眼见她进来又飞起来的野鸡,她笑了笑。 目前看来,野鸡在空间里生存的挺好。 很快,她又出了空间。 天已经黑了,她赶紧去了另外几个放置捕兔笼的地方,惊喜的发现又捕到了两只兔子。 她将兔子和所有的捕兔笼都收进空间里,然后准备去挖陷阱的地方看一看。 要是能再捕捉到两只野鸡就好了。 天黑,看不清路,她才意识到,她忘记拿手电筒了。 秋冬季节的山林里到处是枯叶和干草,不能有任何明火,又没有手电筒,加上现在正是月初,天上的月亮很小,这山林里比较黑,丁一一走的很艰难。 天黑之后,山林深处时不时传来野兽的叫声,还有些不知名的鸟叫声。 丁一一并不怕,若真是有大型野兽出没,大不了她躲到空间里去。 走了一会儿,她才找到了做陷阱的地方。 好在没有让她失望,又捕捉到一只野鸡。 不过这只野鸡可能是挣扎的太久了,导致麻绳勒脖子太紧,已经被勒死了。 丁一一将死了的野鸡收进空间,就打算下山去。 这个年代不管去哪都需要开介绍信,部队关于这方面管的也比较严格,晚上十点前要回去,十点后不可以随意外出,若是有人夜不归宿必须要提前报备,获得批准才可以。 而且家属院里盯着她和沈明征的人太多了,若是她整晚不回去,还不上报,一旦被发现,恐怕会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 到时候再给她安上一个窃取部队机密的罪名,可就得不偿失了。 丁一一打算按照原路下山。 她打算快些走,反正累了可以喝灵泉水补充体力,争取在三个小时回到家属院。 冬天天黑的比较早,这会儿又刚黑天不久,大约六点多,这样算下来,她可以在十点之前赶回去。 丁一一计划的很好,但很多时候,计划不如变化快。 不知道是她走的太快,没有看好方向,还是天黑看不清路,总之,她好像迷路了。 周围的树木都比较高大,唯独有一棵长得比较矮,她清楚的记得,她刚才看见过这棵树。 想了想,她从空间里拿出一个苹果放在树上,然后继续往前走。 走了一会儿,她再次看到了那个苹果。 她不信邪,再次出发,过了一会儿,视线里又看到了那棵矮树和苹果。 丁一一有些无语。 前世,她的方向感很好,也很记路,不管去任何一个景点,都可以原路返回,从未走错路。 不知道是这山林地形太复杂,还是原主的方向感不够强,总之,她完全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她不死心的继续走,这次她刻意避开了放苹果的那棵树,往远走了些,走了一会儿,倒是没有再看到苹果,但她不确定,这条路是不是回家属院的路。 若是一旦走反了方向,她就是走到天亮,也走不回去啊。 她仔细查看周围,就在她辨认方向的时候,脚上踩到了东西,脚踝处瞬间传来钻心的刺痛。 第30章 沈明征老血差点吐出来:她不会以 丁一一借着微弱的月光看到,她的脚被一个东西夹到了。 那个东西的一角系着麻绳,麻绳的另一端绑在了树上。 她从空间里拿出剪子,剪断麻绳,然后闪身进了空间。 空间的时间和外面一样,此时天也黑了,但在空间里,她可以点火。 她忍着痛从架子上拿下一个瓷盆,将一堆干树叶放在瓷盆里,然后点火。 火苗瞬间照亮周围的空间。 丁一一也看清了自己脚上的东西,这是一个铁制捕兽夹。 捕兽夹刚好夹在了她的脚后跟和脚踝处。 脚踝处的皮肤相对娇嫩,已经破皮,还流了好多血。 这种捕兽夹她前世倒是在某宝和某多上看见过,但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被这东西夹到。 在来上山之前,她也想到了捕兽夹可以捕捉野鸡和野兔,但这东西是铁做的,她的画“变”不出来。 而沈明征家里原本没有这东西,所以她只好画了捕兔笼和细麻绳。 丁一一想把捕兽夹掰开,却发现夹子很紧。 哪怕她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依旧掰不开。 捕兽夹紧紧地嵌在肉里,她疼的冷汗直冒。 丁一一看了眼捕兽夹,上面都是铁锈,也不知道这个年代的部队医院有没有破伤风针。 要是没有破伤风针的话,也不知道她会不会...... 突然,她看向灵泉水的方向,灵泉水那么神奇,也不知道能不能杀菌消毒。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丁一一打算用灵泉水试试。 但灵泉水的位置距离她有点远,若是走过去,她的脚又要疼半天,若是灵泉水能自动过来就好了。 刚这样想完,一小股灵泉水瞬间隔空飞来,丁一一惊喜极了。 难道空间里的东西,可以随着她的意识操控? 这样想着,她用意识操控灵泉水落在她的脚踝上。 瞬间,一股冰凉的触感传来,很舒服,好像痛意都消减了很多。 丁一一看了眼在不远处站着睡觉的野鸡,用意识操控它,让她飞起来。 野鸡立刻“飞”到了半空中。 睡着的野鸡瞬间清醒,扑腾着翅膀想要飞走,但不管它怎么扑腾,都无济于事。 吓得它死命的扑腾翅膀。 丁一一很快将它放下来,获得自由的野鸡立刻飞远了。 丁一一无心理会它。 她现在要赶紧想办法将捕兽夹从脚上弄下来。 她在架子上看了半天,都没有能够借力的东西。 无奈的看着脚上的夹子,这东西要是一直在脚上夹着,她的脚估计得废掉。 毕竟长时间不过血,容易导致肌肉坏死。 既然她弄不开,那就要尽快回到家属院。 可是另一个问题困扰着她。 她迷路了,根本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若是走错方向,只会离家属院越来越远。 最后她只能随便选一个方向,并且将空间内的一件衣服拿出来,用剪刀剪成一块块布条,每走一会儿,就在树上挂个布条,这样可以防止原地打转,也是一种求救信号,若是有人路过这里,说不定会根据布条找到她。 丁一一的脚很痛很痛,走路时只能脚尖轻微点地借力,根本走不快。 哪怕她每隔一会儿就弄点灵泉水浇在脚上,但那种痛意还是让她冷汗直冒。 另一边,沈明征带着人在山上狩猎了一天,收获不少。 他和一小队人护送着捕到的野物回来,晚上还要继续去山里打猎。 有些野兽是夜间出没的,比如野猪和田鼠等。 他回来后,路过家门口,发现家里没有亮灯,他皱了皱眉,让士兵们先走,他回家看了眼。 以往这个时间,丁一一都会在家里的,要么写写画画,要么琢磨再囤些什么菜。 整个家属院,几乎只有他们家晚上会点一会儿电灯,其他人家为了省电,都是用煤油灯。 他进了屋,屋子里没人、厨房里没人,就连小军的房间他也看了,都没人。 他又将厕所和后院找了一遍,就连地窖都去看了,依旧没有人。 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心慌。 他立刻去了孙大刚家。 孙大刚没有跟着去狩猎,这个时间早已操练回家,见他来了,惊讶的起身:“团长,是狩猎出现什么问题了?” 沈明征没有串门的习惯,若是没有急事,是不会去家里找人的。 而这个时候找他,除了狩猎,他想不到其他的。 孙大刚边问边穿上外套,要跟沈明征一起走。 “我不找你,找孙嫂子。” 在孙大刚惊讶的目光中,他问道:“孙嫂子,你知道一一去哪了吗?” 孙桂丽连忙摇头:“一一还没回来吗?我今天下午去你家找她,她就没在。” 这话说完,沈明征眉宇皱的更紧,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丁一一跑路了。 他不同意离婚,她就直接走人? 瞬间,一股怒意升腾而起,随之而来的是心寒,好像被冰水从头浇到脚、从内浇到外。 孙桂丽见他脸色难看,也跟着着急:“沈团长,家里都找过了吗?会不会是在院子里干活呢?” 沈明征摇头,然后往外走。 他要去政治部查一下,是否有丁一一的介绍信。 孙桂丽跟在他身后:“沈团长,一一的东西还在吗?” 听到这句话,沈明征要去政治部的脚步一顿,瞬间大步回家。 是的,以丁一一的性格,如果要离开的话,一些重要的东西肯定会带走的。 孙桂丽不放心,跟在沈明征身后。 孙大刚拽了拽她的衣服,不想让自家媳妇掺和团长的家事,但孙桂丽却拂开了他的手。 孙大刚见状,只好跟着一起去。 沈明征回到家,打开柜子,里面的东西都在,看起来并没有少。 他打开抽屉看了眼,抽屉里的东西也在,他又打开其中的夹层,发现了户口本、存折和一些零钱。 见这些东西还在,沈明征心里松了口气。 丁一一若是离开,就算不拿存折和钱,户口本是一定要拿的,所以她没走。 孙大刚看着团长着急,想了想:“要不我去其他家看看,说不定嫂子去串门了。” 沈明征还没有说话,孙桂丽先摇了摇头:“一一不喜欢串门,何况还是这个时间点,大部分人家都歇着了,应该......” 话还没说完,她猛地一拍大腿:“一一不会去后山了吧?” 沈明征猛地回头看向她,目光冷锐中带着疑惑。 孙桂丽吓了一跳,连忙说:“我跟一一说起了冬猎期的事,她好像很感兴趣,她不会自己去了吧?” 孙大刚立刻瞪向自家媳妇:“你跟嫂子说这个干啥,后山有多危险你不知道吗?” 就是他们男人都得组队去呢,要是丁一一自己去,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孙桂丽脸也白了:“我也没想到一一会自己去啊,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见沈明征出去了。 他在仓房里找了下,发现铁锹和镰刀都不在家,一口老血差点被气的吐出来。 那个女人不会以为靠一把铁锹和镰刀就能打猎吧? 第31章 沈明征发现丁一一的反常之处 孙大刚夫妻跟着出来,沈明征立刻道:“嫂子,麻烦你在我家等等,如果一一回来了,让她就在家里待着哪也别去,大刚,你去找几个人,大家组队上山找人。” 孙大刚立刻敬礼:“是,团长,保证完成任务。” 沈明征顿了下:“这不是命令,而是私人行动,所以全凭自愿,还有一点,就算上山,也一定要保证自身安全,切不可深入,随时保持联络。” 这是他第一次因为私事让兄弟们帮忙,但他不后悔。 “团长,你放心,我叫上咱自己的兄弟,一定把嫂子找到。” 沈明征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郑重:“谢谢。” 孙大刚愣了下,他第一次听见团长说谢谢,他知道这句谢谢有多重。 他没有说什么保证的话,而是快速跑着去叫人上山。 在团里,分着不同的派系,赵有福一派,沈明征一派,但其实沈明征是被迫有了属于自己的派系。 因为赵有福总是想处处压他一头,甚至还想在练兵上指手画脚,而他提出的很多方案都不够贴近实际,甚至有时会威胁到下面士兵的生命安全,所以很多时候会被沈明征拒绝。 沈明征属于务实派,他更加注重大家的安全,所有的练兵方案都是在保证大家安全的基础上,所以有很多人真心实意的敬佩他、追随他。 孙大刚就是其中一个。 沈明征没有和孙大刚一起去,而是独自去了后山。 冬猎期开始了,不止部队会去后山,附近的公社也会组织人去。 为了大家都能多猎到一些野物,公社的人会将捕猎的大致方向提前向部队汇报,这样部队捕猎时会错开那个方向。 所以沈明征是知道附近的几个公社都往哪个方向走的,他现在只能期盼,丁一一没有跟公社的人选择一个方向,这样方便他确认踪迹,从而尽快将人找到。 沈明征选了个家属院的人平时上山会走的路线,拿着手电筒仔细查看周围的痕迹。 家属院的人不多,但也不少,几乎每天都有人上山,采摘山货。 所以这条路看起来痕迹很多。 沈明征蹲下仔细查看,根据脚印的大小、深浅、纹路等去辨别,终于锁定了一串脚印。 因为丁一一的鞋都是城里买的,不是自家做的,鞋底纹路更深,图案也不一样。 顺着那串脚印,他快速往山里走。 越往里走,杂七杂八的痕迹就越少,但那串属于丁一一的脚印却一直在。 这让沈明征心惊。 因为她走的太深入了。 部队里的人,都要结伴才会走如此深入的地方。 在他寻找时,时不时能听到远处传来的哨声,这是特制的军哨,穿透力强,在安静的环境下,可以传达10千米。 他知道这是孙大刚等人给他传来的信号:目前还没有找到丁一一。 沈明征的速度更加快了,但双眼却依旧不忘观察四周。 当他来到丁一一做陷阱捕捉野鸡的地方时,眯着眼睛看着陷阱周围的痕迹,他没想到,她居然真的捕捉到了野鸡。 这时他发现丁一一的路线有了分叉,其中一个痕迹是越发往深山里走,另一个痕迹是和捕捉野鸡深度差不多的方向。 想了下,他选择往更深入的地方走,又走了一会儿,来到了丁一一放捕兔笼的的地方。 地面上还有剩下的胡萝卜条和...苹果块? 怎么会有苹果? 沈明征心里可以肯定,这个人就是丁一一,因为若是家属院的其他人,抓完兔子后,会把剩余的胡萝卜等带走,留着继续吸引其他的兔子,可舍不得扔在这里。 通过对兔子洞穴周围的痕迹来判断,兔子被抓住了。 沈明征眉宇微拧,丁一一是城里长大的娇小姐,她怎么会做这些的? 心里有太多疑问,却没人能够给他解答。 沈明征在周围转了一圈,顺着脚印再次回到了丁一一捕捉野鸡的陷阱附近。 他明白刚才他绕路了,看来丁一一最终的走向是另一个方向。 他立刻提速,可是一会儿便发现了不对劲,有一个位置,脚步特别多,看起来走了不止一次。 他在周围看了看,这一片是比较少见的槐树,槐树的树冠相对更浓密,侧枝更粗壮,使得树冠呈现出云团状,很容易使人迷路。 但这里并没有人,说明丁一一最终走出了这里。 就在他继续寻找线索时,突然看到某棵树下脚步特别密集。 他走上前去查看,居然在树上看到了一个苹果。 他确定面前的树是槐树,虽然这棵树比周围其他的槐树都要矮,但无论如何,都是结不出苹果的。 而且这周围也没有苹果树。 那么这又大又红的苹果,是哪里来的? 就是在县里的百货商店,他都没有看见过如此好看的苹果。 他将苹果拿在手里,苹果表面圆润光滑,而且水分很足,没有被蛇虫鼠蚁等啃咬过的痕迹。 所以他确定,这个苹果在树上放置的时间不是很久,因为一旦时间久了,果香会引来一些虫子或小动物,这个苹果早就被吃掉了。 沈明征拿着苹果,顾不上探究,目光继续搜寻丁一一的脚印。 很快,他在放置苹果的树周围,发现了另一条路。 顺着脚印没走多久,他猛地顿住脚步。 因为在其中一个脚印附近,他看到了血迹。 他的心猛地一抽。 丁一一受伤了? 蹲下仔细查看,这周围应该是被放置了捕兽夹。 他将带着血的土壤捧起闻了闻,有种淡淡的咸腥味,这是人血的味道。 他常年出入这片山林,每年冬季都要来捕猎,所以他清楚各种动物血的味道,比如野鸡血会有骚味,羊血带有膻味,野猪血则是臭味...... 若是在山林里受伤,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尤其是在夜间。 因为动物对气味更加敏感,血的味道会引来一些大型野兽。 沈明征眼里的担心浓郁的仿佛化不开。 他顺着血迹寻找,脚下加快了速度。 同时,他看到了周围树木上每隔一段距离出现的布条。 他立刻就认出了,那是丁一一常穿的一件衣服。 有了布条的指引,沈明征的速度更快了。 很快,他就找到了丁一一所在的位置,但他却被眼前的景象吓的差点失去呼吸。 丁一一就站在他的前面大约100米的位置,与他相对而站,但她没有发现他,因为她的目光正看向与她相距仅30米左右的老虎。 是的,丁一一面前站了只老虎。 看上去还是一只成年的壮硕大老虎。 第32章 丁一一受伤,差点成为老虎的食物 这只老虎应该是被血腥味吸引而来。 丁一一发现它的时候,一人一虎大约相距30米。 老虎应该本就在这附近,闻到了血腥味赶来,它并不是快速奔跑而来,没有发出很大的声响,所以丁一一才没有早点发现它。 在和老虎的对视间,老虎一步步向丁一一走去。 它的体型很大,长约2米,看起来也很重,脚掌又宽又大。 丁一一本可以立刻躲进空间里的,但前世,她从没有见过如此有野性的老虎。 虽然去过几次动物园,但动物园里的老虎,早已失去了野性,完全无法给人森林之王的压迫感。 所以当见到这头老虎时,丁一一兴奋了。 她要近距离的看看这头老虎,甚至她还冒出了一个危险的想法:把这头老虎收进空间里,这样以后就可以随时观看,还不用花门票。 但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就被她压下了。 她可不想空间被这头老虎闹得鸡犬不宁,甚至每次她回空间还要提心吊胆,万一哪天一个没防住,被老虎当做食物吃掉。 到时候她可没脸见下面的众位亲朋好友和张主任,他们得笑话死她。 天比较黑,沈明征根本看不到丁一一眼里的兴奋,见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老虎一步步靠近她,还以为她是吓傻了。 老虎在靠近丁一一10米左右的距离时站定了。 一人一虎对视着、僵持着。 沈明征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他尽量在不发出声音的情况下快速向前移动。 但显然,老虎的敏锐力和洞察力远超他的想象,还没走几步,老虎就发现了他。 哪怕他将身体藏在了树后,但老虎那双充满压迫感和威慑力的眼睛还是直直的射向他所在的那棵树。 丁一一的注意力全在老虎身上,见它回头看,她跟着瞥了一眼就迅速收回目光。 虽然她记得书中说过,老虎的智商只相当于2-3岁的人类幼崽,但她与老虎的距离太近了,还是要提高警惕。 “嗷呜......” 老虎盯着沈明征的方向看了一会儿,突然叫了一声,声音里满是警告和威胁。 它是在警告周围的一切生物,谁也不要来跟它争抢美食。 对于它来说,丁一一是它自己的食物。 丁一一被这一声虎啸震的耳朵发麻,来不及感叹老虎的威猛,就见老虎的目光已经转回到她身上。 它压低了上半身,后腿撑地,丁一一明白,这是它要跳跃的前兆。 她屏住了呼吸,刚要躲进空间里,却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道破空声。 一人一虎同时看去,只见一个东西快速的向老虎飞来,若是不躲避,那东西会正中老虎头部。 老虎快速作出反应,猛地起跳,一口咬住飞来的东西。 等老虎落地时,丁一一才看清,老虎嘴里叼着的是一截粗树枝。 在老虎起跳的同时,沈明征立刻从树后出来,快速移动到老虎附近,然后站定。 他的手里拿着53式步骑枪,将枪口对准了老虎。 他之所以没有对老虎开枪,是因为老虎和丁一一始终处在同一条线上,老虎的反应速度太快,听到枪声可以立即做出反应,一旦它离开原来的位置,子弹将会击中丁一一。 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他不敢赌。 丁一一看着突然出现的沈明征,愣了下,心里浮现出一抹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 她脱口而出:“你怎么来了?” 他来了,她还怎么往空间里躲? 沈明征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柔声安慰:“别怕,我在。” 这四个字,仿佛带着某种魔力,直接击中丁一一的心脏,让她的心潮涌起巨大的波澜。 她一瞬不瞬的盯着沈明征看,甚至都忽略了在他们不远处的老虎。 沈明征以为她被吓傻了,想要到她身边去,可是老虎横亘在二人中间,他暂时过不去。 老虎已经将目光锁定了沈明征,对它来说,沈明征刚才的行为无异于挑衅。 沈明征站在原地和老虎对视。 他身上气场全开,竟有种不输于老虎的气场和威慑力。 丁一一惊讶的看着沈明征,没想到他的气场这么强大。 她不知道的是,沈明征参加过大大小小很多战役,他身上的气势是从死人堆里练就出来的。 所以哪怕是这只成年大老虎,也感受到了威胁。 但老虎并没有退缩,对它来说,丁一一就是一道美味的食物。 不过,食物只能是它自己的。今天谁敢跟它抢,它就要谁死。 丁一一显然也看出了老虎的意图,她紧张的看着沈明征:“你手里那把枪,能打死它不?” 沈明征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说道:“一会儿我把它引开,你往三点钟的方向跑,不要回头。” 丁一一皱眉:“我的脚受伤了,跑不远。” 沈明征心里沉了沉,没有看她,目光依旧和老虎对视。 这种时刻,一旦他露出一点怯意或稍微放松下警惕,老虎就会立刻飞扑而上。 “那你一会儿尽量躲起来。” 丁一一点点头,意识到他没有看她,连忙说:“好,你自己注意安全。” 虽然嘴上这样应着,但丁一一并没打算真的躲起来。 这老虎太大了,反应速度也很快,如果沈明征不是它的对手,最后还得她出手。 毕竟他是为了救她而来,她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葬身虎口。 如果距离远了,不管是将老虎收进空间还是将沈明征收进空间,估计她都很难做到。 所以她只能在他们附近。 老虎听不懂两人的语言,但它的耐心逐渐耗尽。 突然,它猛地向前一跃,一双硕大有力的虎爪对准了沈明征,想要将他扑倒在地。 沈明征早有防备,向旁边躲开的同时,53式步骑枪的刺刀猛地刺向老虎的脖子。 但老虎本就以灵敏性著称,加上它超强的爆发力,意识到危险立刻就躲开了。 沈明征的行为,刺激了老虎,让它的凶性彻底爆发。 很快,老虎对着沈明征发起了第二次攻击。 这次它的速度比刚刚还快。 在老虎扑来时,沈明征只能尽可能快速的躲避,同时继续用刺刀刺向老虎。 老虎意识到了那把武器的危险,虎爪立刻改变攻击方向,对着刺刀拍了过去。 随着“啪”的一声,那把刺刀,居然被老虎一爪子拍弯了。 要知道,这刺刀可是合金钢制成的,虽然不纯,但硬度也很高。 老虎能一爪子将合金钢拍弯,可见其力道有多大,若是直接拍在人身上,估计都能拍成肉饼了。 沈明征握着刺刀的手感觉到了很大的震动,震的他虎口发麻,差点拿不稳枪身。 丁一一在旁边看的心惊肉跳。 第33章 丁一一枪法好,被沈明征怀疑 老虎的攻击并没有就此停歇,甚至一次比一次攻击速度快。 沈明征完全没有喘息的时间。 他一边躲避老虎的攻击,一边观察老虎的攻击方向,以便寻找最佳的开枪时间。 因为53式步骑枪是单发射击模式,且只有5发子弹。 所以他必须确保一击必中,否则以老虎的速度,不会给他时间打出第二枪。 可是他距离老虎太近了,边躲避攻击边开枪打快速移动的老虎,准头肯定要下降。 攻击了十几次后,沈明征都很巧妙的躲开了,老虎的动作猛然顿住。 沈明征察觉到这是个好机会,立刻将枪口对准老虎,扣动扳机。 巨大的声音让老虎的身体本能的做出反应,猛地躲闪开来。 随着“砰”的一声枪响,传来了老虎痛苦的嘶吼声。 丁一一和沈明征同时向老虎身上看去,随即,有些失望。 这一枪,只打中了老虎的脖颈偏上的位置,是贯穿伤,并没有对老虎造成生命威胁。 但却彻底的激怒了老虎。 它更加快速的扑向沈明征,张开大口对准了沈明征的脖子。 老虎的爆发力极强,尤其是在近距离进攻的情况下,沈明征应付起来有些吃力。 尽管这样,他仍旧担心着丁一一的安全:“快躲起来。” 丁一一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他自己正面临着危险呢,心里居然还惦记着她。 老虎的攻势越来越猛,哪怕周围有树木可以躲避,但沈明征还是好几次差点被老虎的利爪伤到。 它的爪子仿佛是铁钩,将周围的树木抓出好些道深浅不一的痕迹。 沈明征本就在找丁一一时消耗了很多体力,这会儿对上以敏捷著称的老虎,有些力不从心。 他边躲避老虎的攻击,边试图将老虎引的远一些,这样可以让丁一一安全得到保障。 丁一一却没有按照他的想法去躲起来,而是跟在老虎后面。 否则她没办法在关键时刻将老虎收进空间。 刚才她已经想过了,如果沈明征有生命危险的话,她就将老虎收进空间里去。 虽然老虎凭空消失很诡异,但只要她死不承认是她做的,沈明征也拿她没办法。 这样总好过将沈明征收到空间里去,那就什么都暴露了。 可能是丁一一靠的太近了,也可能是被激怒的老虎对危险更加敏感,它猛地转头看向丁一一。 一刹那,丁一一看到它的目光如同两盏燃烧的火焰,充满凶猛和危险。 在老虎回头的瞬间,沈明征暗道不好,用尽全力向着丁一一跑去。 与此同时,老虎对丁一一发动了攻击。 在老虎爪子落下之时,沈明征只来得及将丁一一推到一边,而他自己却无法躲避。 瞬间,他的后背被老虎爪子抓出了几个很深的口子,整个人向前趔趄了一下。 丁一一看到,沈明征的后背血流如注。 “沈明征。” 丁一一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其实她刚刚是可以躲进空间的,但她看到沈明征的动作后,整个人反而失去了反应。 她没想到,他会不顾一切的来救她。 刚才差一点点,老虎的爪子就拍到他脑袋上了。 丁一一的眼眶逐渐发热。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从未有人这样对待过她。 见丁一一没事,沈明征松了口气,顾不上其他,立刻转身应对老虎。 在他没有受伤时,应对老虎尚且吃力,何况现在受了伤的他呢。 没几个回合,沈明征就出现了颓势。 他手上的步骑枪已经在抵挡老虎的攻击时,被老虎拍飞了出去。 好在沈明征还携带了军用匕首。 丁一一看了眼那把步骑枪,又看了眼和老虎缠斗在一起的沈明征,她走过去,捡起了步骑枪。 前世她经常去射击馆,这是她的解压方式之一,所以,她的射击技术其实不错。 虽然射击馆的枪威力远远小于真实的枪,但构造和原理几乎是相同的。 她只研究了几下,就将这把步骑枪的枪口对准了老虎。 当然,她也做好了打不中的准备,到时就将老虎收进空间里去。 在老虎一个飞跃,要扑向沈明征时,沈明征手上蓄力,打算做出最后一击。 拖的时间越长,对他越不利。 他身后的伤口一直在流血,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速度。 就在他要正面迎战老虎,将匕首对准了老虎的下颚时,突然听到丁一一大喊:“沈明征,趴下。” 沈明征第一反应是:如果这个时候趴下,等于放弃了抵抗,老虎会立刻咬断他背部的脊柱。 但脑海里莫名想起了丁一一的那句话:她想要的婚姻,是彼此能够风雨同舟,是不管发生任何事,都愿意将后背交付给彼此,是哪怕她拿着刀扎向他的心脏,他依然站在原地不反抗、相信她不会伤害他。 虽然是在思考,但实际也就过了不到一秒。 他就已经做出了反应,放弃抵抗,快速趴下。 然后他就听到了一声枪响,和重物落地的声音。 他立刻看过去,老虎躺在地上,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在起到一半时,再次轰然倒地。 而它的头颅上,有一个血洞正在往外冒血。 沈明征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随即僵硬的转头看向丁一一。 只见她端着枪,也瞪大了眼睛。 丁一一内心在爆粗口:靠,她明明瞄准是老虎的心脏,最后居然打到了老虎的头上...... 面对沈明征震惊和疑惑的目光,她该怎么和他解释,刚刚那一枪,纯属是凑巧? 他会信吗? 换位思考一下,反正如果她是沈明征的话,她是不会信的。 沈明征比丁一一率先回神,他站起身走到老虎身边查看,老虎的四肢在抽搐,但已经出气多、进气少。 他内心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 毕竟在老虎快速移动时,连他打出去的枪都失去了准头,可丁一一的枪法却如此精准。 在与丁一一结婚时,组织是调查过她的,她就是一个资本家大小姐,每天上班教学、看书、下班回家,按理说没有机会接触枪支。 可是看她刚才拿枪的动作和熟练度,很显然,她不仅会开枪,而且枪法很好...... 第34章 阻止男人说话的最好方式就是:吻 确定没有危险后,沈明征先是吹响了军哨,吹了几声后,远处断断续续传来回应。 他又吹了几下,然后放下口哨,走到丁一一身边,将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见她只有脚踝受伤,其他地方完好无损。 他松了口气的同时,立刻蹲下身。 见捕兽夹还夹在她的脚踝上,而她的脚踝早已肿的像馒头一般大,看起来血肉模糊,他的心跟着抽痛了一下。 他立马抱起她,将她放在附近的一块石头上,而他蹲下。 看了眼捕兽夹的种类,他沉声开口:“你会开枪?” 丁一一就知道逃不过这个问题,她讪讪的笑了笑:“那个,如果我说刚刚那一枪是巧合,你信吗?” 她观察着沈明征脸上的表情,想要知道他是否怀疑。 她的注意力全放在了沈明征的脸上,以至于没有注意到他手中的动作。 “啊......” 随着他手中的动作,丁一一疼的大喊。 原来沈明征趁着她不注意时,将夹在她脚腕处的捕兽夹掰开了。 原本卡在血肉里的捕兽夹被猛然掰开,那种撕心裂肺的疼让丁一一忍不住叫喊。 将捕兽夹掰开后,原本已经不流血的伤口再次流血。 沈明征拿出军用水壶,将伤口冲洗了一下,然后将丁一一绑在腰间的一堆布条扯下来,缠在伤口上。 这期间丁一一疼的想要乱动,但沈明征的大手有力的抓住她的脚,不让她动。 过于强烈的痛感撕扯着丁一一的神经,让她顾不得那么多,双手使劲的掐住沈明征的肩膀。 沈明征像是感受不到痛一般,手上的动作不停。 很快,他就将伤口包扎好了。 丁一一疼的面色苍白。 沈明征抬头看着她,脸色很沉。 丁一一试图聊天,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否则她怕自己疼晕过去:“你为什么要来找我?” “不来找你,等着你被老虎吃掉吗?” “为什么要一个人来后山,你知道这里有多危险吗?” 沈明征的语气带着嘲讽和质问。 原本就疼的强忍泪水的丁一一,直接不忍了,放任泪水流下。 这一天,她经历了很多,从迷路、到脚被捕兽夹夹到、再到遇到老虎,说一点不怕是假的。 若是沈明征没有来,她可以坚强的一个人解决所有事。 但在他出现那一刻,在他奋不顾身救她那一刻,她心里紧绷的那根名叫“坚强”的弦已然断了。 她突然抱住他,将头靠在他的脖颈处,声音带着委屈:“你答应过我,不再凶我的。” 沈明征一时间怔住了。 完全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丁一一边抱着他,边诉苦:“我今天走了好远的路,腿好累,而且我还迷路了,差点就回不去了。” “找路的时候,我的脚被捕兽夹夹到了,很痛很痛。” “还有刚刚那头老虎,它一直悄悄跟在我后面,要不是我运气好,早点发现了它,早就被它一击毙命了。” “你不安慰我就算了,居然还凶我,沈明征,你混蛋。” “但我原谅你了,因为老虎扑向我时,你能奋不顾身的救我,我很意外,也很担心,担心你被老虎伤到,更担心你会就此挂掉。” “沈明征,最后你趴下时,我很高兴。” 丁一一说了一堆,见沈明征没有任何反应,突然就泄气了。 或许他救她只是因为他是个军人?军人保护人民的使命才让他奋不顾身?并不是因为对她有感情? 这样想着,她的心突然冷了下来,就想要退出他的怀抱。 然而,刚松开抱着他脖子的手,沈明征却回抱住了她。 他抱的很紧很紧,紧到丁一一都快喘不上气来。 “以后不许一个人上山。” “不许不打招呼就出门。” “不许去任何有危险的地方。” 虽然是命令式的话,但他的语气却带着一丝害怕和柔软,不再是凶巴巴的。 “不许......”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丁一一的唇立刻凑上前去,堵住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沈明征怔住了,就连身体都僵硬了。 丁一一的唇在他的唇上停留了几秒后退开。 见他愣愣的看着她,不再说话,丁一一满意的笑了笑。 很快,她就收起笑容,看向他后背的伤:“让我看看你的伤。” 沈明征摇头:“小伤,不碍事,这里血腥味比较重,容易引来其他动物,我先带你去旁边休息一下。” 在沈明征要抱她时,丁一一摇了摇头:“等一下。” 她快速用意识悄悄将空间里死掉的那只野鸡和两只野兔拿出来,尽可能的堆放在她能控制的最远距离。 用军用水壶装了满满一壶的灵泉水,一并放在野鸡旁边,想了想,又拿出几个鸡蛋。 这些东西她是要拿回到家属院的,这样明天就有肉吃了。 她和沈明征都受伤了,总要吃点好的补一补。 “我今天抓到了野鸡和野兔,在那边放着呢,还有水和鸡蛋,我们可以吃鸡蛋补充体力。” 话落,丁一一就要从石头上下去,沈明征按住她的肩膀,不让她乱动:“你在这等我,我去拿。” 丁一一点点头,指了个方向。 其实大概就三四十米的距离。 当沈明征将野鸡、野兔和其他东西都拿过来时,他看向丁一一的目光越发深邃。 “你还会打猎?” 丁一一毫不心虚的开口:“都是从书上看的,今天也算是实践了。” 沈明征看了眼捕兔笼,是崭新的:“这个捕兔笼,也是你从书上学来现编的?” “之前看过别人编好的成品,差不多记得大致样子,尝试几次居然真的让我编成了,看来也不难嘛。” 丁一一知道他在怀疑什么,但只要她做的隐蔽,他就找不到证据。 她就不信,他还能猜到她不是原主。 毕竟在这个反对封建迷信的年代,魂穿简直就是一件比封建迷信还可怕的事。 沈明征低头看了眼捕兔笼里兔子还没吃完的一块胡萝卜,突然从怀中拿出一个苹果:“饿了吧,先吃个苹果垫一垫肚子。” 看着那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原本正得意的丁一一有些傻眼。 这苹果怎么看上去有点眼熟啊! 第35章 像守护信仰一样守护她 丁一一突然想起来,在迷路时,她在树上放了个苹果。 这不会就是那个吧? 所以沈明征在试探她? 想到这里,丁一一装作一脸惊讶的样子:“你哪里来的苹果?” 话落,她直接咬了一口:“哇,好甜啊,这苹果肯定很贵吧?你去哪买的?下次可以多买点吗?” 沈明征一直盯着丁一一看,却没有从她脸上看出任何心虚的表情。 丁一一假装懵懂的问他:“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几秒钟后,沈明征摇摇头,收回了视线。 丁一一将苹果递到他唇边:“你尝尝,非常甜,非常好吃。” 看着她咬过的苹果直接放到他面前,沈明征立刻想到刚刚的吻。 她的唇那么软、那么...... 他努力控制自己不去想,可大脑却不受他控制。 他的脸颊越来越热,他都能想象到自己的脸和耳朵有多红。 好在月色朦胧,看不清楚。 “你吃吧,我不饿。” 话落,沈明征拿起地上的东西,然后抱起丁一一,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走了大概十分钟左右,刚好有一块倒在地上的树木,他将她放在上面坐好。 然后看着她的眼睛认真说道:“丁一一,你说的信任,我做到了。” 丁一一的大脑快速运转,他这样说,不会是想要她也信任他,从而说出她的秘密吧? 那是不可能的,空间手镯和画系异能是她的底牌,也是她的保命符,她不打算告诉任何人。 丁一一再次转移话题:“沈明征,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当过侦察兵,你的鞋印与家属院其他人的不一样。” 沈明征没有说的是,他天生敏锐,洞察力比常人更强一些,被选为侦察兵后,在好几次战斗中发现了敌人的踪迹,为己方提供了强有力的反击时间,减少己方的伤亡。 这也是他能够快速升职的原因之一。 丁一一咂舌,怪不得他能找到她。 他的观察力如此敏锐,看来以后她做事要更小心些了。 吃了几口苹果后,丁一一看向被他挂在腰间的军用水壶。 这是沈明征放在家里的水壶,她来之前,特意装进了空间里。 现在里面装的是灵泉水。 她已经确定灵泉水能够止痛,或许作用更大,但她现在不知道该不该给沈明征用。 毕竟以他的洞察力,很容易被他发现这灵泉水的独特之处,到时候他问起,她该怎么回答? 就在丁一一陷入纠结时,沈明征再次重启之前的话题:“丁一一,我会试着去信任你,像今天一样。” 丁一一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感觉她前几天给自己挖了个坑。 “所以,离婚的事,不要再提了。” 丁一一愣了下:“你要跟我说的就是这个?” 沈明征深深的看了眼她:“嗯。” 丁一一松了口气,立刻应下:“好。” 沈明征今天的做法,给了她很大的冲击。 她无法否认,这个男人,已经挤进了她的心里,并且在慢慢扎根。 不过有些话,还是要提前说清楚:“沈明征,此时此刻,我是喜欢你的,说的话也是发自真心的,但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我只有一个要求,如果有一天,你想分开了,就明确的告诉我,不要做背后捅刀子的事情。” 顿了顿,她的语气变得森然:“我这个人,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背叛,如果你敢在我背后捅刀子,我一定让你后悔终生。” 刹那间,丁一一身上的气势飙升。 沈明征意外于她的变化,但她今天给他带来的震撼已经太多了,他很快就平复了心情。 他认真的想了一下她的话,然后问道:“丁一一,你爱国吗?” 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问出这么宏大的问题,但丁一一还是点点头。 “保家卫国,是我的信仰,我爱脚下这片土地,所以只要你和我的信仰不冲突,我就不会有背叛你的那一天。” 说这句话时,沈明征的眼里满是严肃。 丁一一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如果她做出任何伤害国家的事,他会毫不犹豫的站在她的对立面。 而且她和原主比起来,确实有很多反常的地方。 所以他才会这样说吧。 虽然那些秘密不能告诉他,但她却给出了承诺:“你放心,我和你一样,热爱这个国家和这片土地,不会做出任何有损祖国和人民的事情。” 沈明征突然郑重的对她说:“丁一一同志,只要你能说到做到,从此以后,我会把你和我的信仰看的一样重要。” 在意识到她可能会出事时,他的内心无比慌乱;在看她即将葬身虎口时,他只想代她承受一切;在她说让他趴下时,他选择了信任她,哪怕后果可能是失去生命。 所以他知道,他对她的感情,早已变得不同。 丁一一愣住了。 他的意思是,他会像守护信仰一样,用生命守护她? 可是...... “沈明征,你喜欢我,对吗?” 沈明征点头,大方承认。 “那你是喜欢现在的我,还是喜欢之前的我?” 沈明征有些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不管是现在的她,还是之前的她,都是她,这还需要区分吗? “你只管回答我,你对我的喜欢,是在我来随军之前就有的,还是在我来随军之后才产生的?” 沈明征想了想,如实回答:“在你随军之后。” 丁一一对这个回答很满意。 如果沈明征说在她来随军之前就喜欢她了,那他喜欢的是原主,他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也是原主,可没她什么事。 沈明征已经如此坦诚了,丁一一不再纠结,拿过他腰间的水壶:“蹲下来,背对着我,我给你清洗下伤口。” “不用,回去后再处理就好。” 他能想象到背后的伤口有多狰狞,他怕吓到她,所以都是尽量面对她,不让他看到后背的伤。 “不行,时间久了容易发炎,我现在给你清洗下,然后我们就回去。” “你快点,耽误久了,对你的伤口不好,你可是团长,若是你倒下了,团里岂不是要乱套了。” 见她坚持,沈明征转过身,蹲了下来。 当看到他背后有两道伤口深可见骨,丁一一瞬间心疼了。 她动作很轻柔的将灵泉水倒在伤口上。 原本火辣辣的伤口瞬间不那么疼了,沈明征不解的询问:“这个水能止痛?” 丁一一随便编了个借口:“这是草药水,我来之前熬了些消炎止痛的草药,以防万一,也不知道管不管用。” “很管用。” 比止痛药都管用。 不过这次他没追问,她为什么懂这么多。 只要她不做有损国家和人民的事,他不会探究她的秘密。 第36章 沈明征,吃老虎肉犯法吗? 消毒之后,沈明征坐在丁一一身边,丁一一突然问道:“一会儿我们怎么回去?” 毕竟他们两个都受伤了,这里距离家属院又很远,要是靠他们两个回去,估计会很难。 沈明征指了指口哨:“我已经联络了孙大刚,他们很快就会找过来。” 丁一一放松下来,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沈明征,吃老虎肉犯法吗?” 她突然想起来,在上世纪,有段时间是允许吃老虎肉的,甚至还提倡捕捉老虎,视为为民除害,但她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候了。 沈明征摇头:“不犯法。” “啊。”丁一一惊叫一声:“那我们可以把老虎肉带回去吗?那么大一只老虎,好多肉呢,都够我们家吃一冬天了。” “怎么带回去?我抱着你,你抱着老虎?” 对于他的冷幽默,丁一一完全不感冒。 “一会儿不是有人来接应我们吗?你可以让他们把老虎抬下山吗?” “我还没吃过老虎肉呢,也不知道老虎肉是什么味的,是不是比牛羊肉还好吃。” “嗯,一会儿他们会把老虎抬下山去,不过这头老虎是用子弹猎杀的,应该归属于部队,你若是想吃的话,到时候食堂做老虎肉的时候,我给你打回来。” 部队有规定,若是个人狩猎,不可以使用枪支子弹,只要是子弹射杀的猎物,一律归部队所有。 “真的吗?那你到时候多打点。” 虽然食堂做的肉不太好吃,但好歹那是老虎肉啊,以后回想起来,她也是吃过老虎肉的人了,多牛掰。 沈明征知道她爱吃肉,想到她今天独自进山的行为,叮嘱她:“你想吃肉,过几天我去给你打,但你不可以再进山。” 丁一一看了眼自己肿成馒头的脚,不情不愿的开口:“知道了。” 她的脚伤成这样,估计几天之内无法下床了,在冬猎期想要再进山是不可能了。 沈明征看向脚边的死鸡和兔子:“你喜欢吃野鸡肉和兔子肉?” 丁一一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属于无肉不欢,只要是肉,我都爱吃,不过我能猎到的只有野鸡和兔子,还只有这么几只。” “那我过几天进山,打一头野猪回来?” 丁一一惊讶的看着他:“你可以吗?” 沈明征愣了下,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怪怪的,但他又说不出哪里怪。 “过几天带着孙大刚几人,猎一两头稍微大些的野猪,到时候几家分一分,对了,你喜欢吃鱼虾吗?” “喜欢。”丁一一叹了口气:“但是孙嫂子说,要快过年时才会有卖的。” 他们这附近没有大海,也没有河,这个季节是吃不上鱼虾的,要等上冻后,会从其他地方运过来,不过每次到的数量都不多,有些还会被百货大楼的人内部留下,专门卖给一些领导和有钱人家。 沈明征不忍见她失望:“翻过这座山,有一条小溪,横亘在两座山中间,那里有鱼虾,等过几天我去碰碰运气。” 丁一一发现,沈明征虽然话少,但每句话都说在点上。 看似很木讷,但却很会给人提供情绪价值。 她忍不住微微转头,唇轻轻落在他的脖颈处。 沈明征的呼吸瞬间加重,整个后背挺直,再开口时声音带着暗哑:“别乱动,小心掉下去。” 丁一一重新坐好,她发现,他可真是纯情,一个吻就让他如此,这要是两人...... 想到后面的事情,她忍不住脸红,就连声音都温柔了许多。 “沈明征,我虽然喜欢吃肉,但少吃些又死不了人,你还受着伤,今年的冬猎期就不要去打猎了,养好身体最重要。” 被人关心的沈明征,觉得心里暖暖的。 丁一一今天走了很多路,还受了伤、流了血,又受了惊,这会儿又累又困。 她将头微微靠在沈明征肩膀上,闭上眼睛休息。 对于她突如其来的动作,沈明征的身体僵硬了一瞬,见她困了,他没有出声,却伸出一只手,虚虚的揽在她的后腰上,以防她睡着掉下去。 孙大刚几人没多久就赶到了附近,他们是军人、身体素质好,加上方向明确,所以速度更快些。 听到附近传来的口哨声,沈明征怕吵醒丁一一,没有吹口哨回应,而是抱起她,向着孙大刚几人的方向走去。 当孙大刚几人看见沈明征抱着丁一一时,都以为她受了很严重的伤。 孙大刚大声开口:“团长,嫂子怎么样了?” 沈明征压低声音:“一一脚腕受了伤,我抱她下山,八点钟方向有一头老虎,你们抬下去。” 沈明征的音量比平时小很多,孙大刚这才意识到,丁一一不是出事了,而是睡着了。 突然间,他看向自家团长的目光带着惊讶和不可置信。 一向铁血手腕的团长,居然会有这样柔和的一面? 其他几人的目光亦是如此。 沈明征皱了皱眉:“没听到我的话?” 虽然声音不大,但气势一处来,不怒自威。 “是,团长,我......”孙大刚下意识大声回应,可是触及到沈明征警告的视线后,立刻将音量降下来:“我们这就去。” 当孙大刚几人看到老虎的体积如此庞大时,都很惊讶。 其实冬猎期猎到老虎的次数并不多,毕竟若是老虎不主动出现,以老虎的速度,他们是很难捕捉到的。 这头老虎可以算得上他们几年以来,捕捉到的最大的。 几人将老虎抬到行军床上,然后四个人分别抬着一角,开始下山。 沈明征抱着丁一一走在前面,大家这才看到他的后背。 孙大刚立刻上前:“团长,你受伤了,我来抱嫂子下山吧。” 沈明征直接拒绝了:“不用,我自己来就好。” 他媳妇,怎么能让别的男人抱呢。 孙大刚说完挠了挠头:“额,我的意思是,我和赵老三用行军床抬着嫂子下山。” 沈明征再次拒绝:“不用。” 他知道丁一一有多娇气,若是将她放在行军床上,这山路如此颠簸,估计没一会儿就会醒。 她太累了,让她好好睡一觉吧。 再次被拒绝的孙大刚,看了眼沈明征的背影,觉得自家团长和之前不一样了。 因为这是私人行动,所以大家都没那么拘谨。 下山途中,大家讨论起这头老虎。 孙大刚开口说道:“这老虎可真大,等我们抬回去,下面的新兵蛋子一定会来围观的。” 另一人附和道:“还得是咱们团长有实力,枪法准,看看老虎脑袋正中间那一枪,换做我,我可打不准。” “那当然,咱们团长可是神枪手,就你那两下子,给团长提鞋都不配。” “赵老三,你还说我呢,你那两下子还不如我呢。” 几人说说笑笑的下山。 沈明征看了眼怀中熟睡的小女人,一时间心绪复杂。 不过他并没有纠正他们的话,就让他们以为老虎是他打死的吧。 否则一旦让人知道丁一一会使用手枪,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37章 娇软的怀抱,填满了他的心 丁一一是被疼醒的。 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穿着绿色军装、外面套个白大褂的年轻女人正在按她的脚踝。 对方按了几下,收回手:“沈团长,你媳妇的脚踝没有伤及骨头,包扎一下,回去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丁一一皱眉,这就完事了? 她出声问道:“大夫,我的脚踝是被生了铁锈的捕兽夹夹伤的,需要打破伤风疫苗,你给我打一针吧。” 大夫没想到丁一一居然还知道破伤风,有些意外:“我们这里没有破伤风疫苗,要省城的大医院才有。” 丁一一皱眉:“能调来一些吗?” 部队军医摇了摇头:“不能,而且也没必要,大家经常被铁钉扎到,没见谁出事。” 丁一一皱了皱眉,她知道这个时代的医学不够发达,尤其是小地方,很多都是赤脚医生。 沈明征问:“这个疫苗很重要吗?要不我明天带你去省城打?” 不等丁一一回答,部队军医先开口了:“沈团长,你这媳妇太娇气了,不管是咱们部队的人,还是家属院的人,哪个没受过伤?也没见谁打过破伤风,不也都活的好好的嘛。” 丁一一听了她这句话,瞬间不爽,声音冷冽逼人:“你知道破伤风的具体症状吗?” 部队军医愣了下,没有回答上来。 “连破伤风的症状都不知道,你怎么确定那些人没事?身为大夫,当病人提出专业性问题,你不想着解决,居然抱怨病人娇气,这就是你的医德吗?” 部队军医被丁一一说的满脸通红,想要反驳,但看见主任来了,委屈的站在旁边:“徐主任,我......” 她想告状的话还没说完,徐金龙就摆了摆手,打断她的话。 他转头看向沈明征和丁一一:“沈团长,早就听说你媳妇这张嘴很厉害,今天一见,可真是了不得,不过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样,蛮横无理,她呀,是有理走遍天下。” 沈明征低头看了眼丁一一,笑了笑:“一一脾气是急了些,不过她是讲道理的人。” “这样很好啊。”徐金龙看向丁一一:“小女娃,你懂医术?” 丁一一见来人态度很好,而且和沈明征的关系貌似很亲近,她的语气恢复了正常:“不懂,只是知道一些基本的常识。” 徐金龙有些失望,叹了口气:“咱们这里,懂医术的人实在太少了,毕竟没有能人愿意来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咱们部队里的卫生员,只懂一些基本的缝合和包扎,毕竟在战场上,救命更重要。” “至于那些小毛病,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小王的态度不好,我代她向你道歉,希望你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丁一一本就是吃软不吃硬的人,徐金龙不仅态度好,而且说的也是现状。 丁一一笑了笑:“徐大夫,我们国家的医术一定会不断进步的,另外,我也相信,会有能人愿意来到这里,用自己的医术去救更多的战士,因为他们保卫了祖国和人民,自然会有人愿意守护他们。” 丁一一的话,让徐金龙心潮澎湃:“沈团长,你这媳妇可真是了不得,怪不得你说什么都舍不得离婚。” 看着他竖起的大拇指,沈明征一副与有荣焉的表情。 丁一一则有些尴尬。 难道部队里的人都知道,原主以前经常和沈明征闹离婚的事?那他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丁一一开口转移了话题:“徐主任,您能不能帮忙看看沈明征的伤?” 她注意到,他的伤还没有处理。 沈明征摇摇头:“不着急,先把你的伤口包扎好。” 徐金龙打趣的看了眼沈明征,然后先给丁一一包扎伤口。 等把丁一一的伤口包扎好后,才开始处理沈明征的伤。 其实沈明征的伤比丁一一的伤严重的多。 但他自己却浑然不在意,甚至还抱着丁一一走了那么远的山路。 丁一一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 徐金龙边处理伤口边疑惑开口:“沈团长,你的伤口有处理过吗?按理说,被动物爪子划伤后,伤口很容易感染,但你这伤口看着很严重,却完全没感染,还愈合了很多,有些地方已经长出新肉芽了。” 沈明征突然想到了丁一一给他清洗伤口的那壶水,自从伤口清洗过后,不仅一点都不流血了,而且也没那么疼了,难道是那壶水的作用? 他不动声色的看了眼丁一一,语气如常:“在山上没来得及处理,可能是我身体好,伤口愈合的快。” 徐金龙没有怀疑:“那倒是,你这身体,可真是比一般人强,大大小小的伤受了不少,没多久就又生龙活虎了,而且你媳妇这愈合能力和你一样强,怪不得老话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丁一一看了眼沈明征,他刚才是在帮她掩饰吗? 两人的伤都不需要住院,包扎好后,沈明征要抱丁一一回家,但丁一一坚定的拒绝了。 医院里有拐杖,她借用了一根,拄着回去。 回到家后,沈明征去打洗漱的水,丁一一则去了厨房。 她从碗柜里拿出一个大碗,将灵泉水倒了满满一碗,自己喝了后,又给沈明征倒了一大碗。 既然没有破伤风针,那就多喝点灵泉水吧,万一管用呢。 何况根据徐金龙的话来看,这灵泉水应该是有助于伤口愈合的。 沈明征刚进屋,丁一一就将碗递给他。 沈明征以为是普通的水,正好他也渴了,接过碗就大口喝了下去。 将一整碗的水都喝完后,他才发觉了不同。 他的胃里似有一股暖流,慢慢流向身体其他地方,而且浑身的疲惫感顿消,他觉得现在他还可以跟老虎大战几十回合。 看了眼丁一一,他张了张嘴,最终什么都没说。 丁一一很满意他的表现,洗漱过后,准备睡觉。 沈明征已经把被褥铺好了,两人的被褥是挨着的。 丁一一看了眼,直接钻进她的被窝睡觉。 孙桂丽已经帮忙烧了炕,被窝里暖暖的,丁一一很快就陷入了梦乡。 沈明征洗漱好后,轻手轻脚的上炕,钻进被窝。 由于后背上有伤,他不得不侧身躺着,看着丁一一像个小孩子一样睡着后嘟着嘴,他的心都跟着柔软了。 鼻息间再次传来她特有的馨香,有一种安心的感觉,仿佛孤独的心终于有了归处。 这样的生活,他很喜欢,也希望能一直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 孙桂丽在自家节省惯了,所以烧炕时用的柴火比较少。 前半夜还好,到了后半夜,炕就变凉了,丁一一觉得很怕冷,睡得有些不踏实。 她下意识的寻找身边的热源,然后就钻进了沈明征的被窝。 在丁一一掀开他被子的瞬间,沈明征就醒了。 当丁一一手脚并用的抱住他时,他整个身体都僵硬了。 睡梦中的丁一一抱着沈明征这个热源后,终于满足了,寻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得香甜。 沈明征却一动都不敢动,怀中娇软的身体,不仅填满了他的怀抱,更填满了他的心。 第38章 她不惹事,事情却主动找上门来 第二天沈明征早早起来,他知道丁一一怕冷,起来后立刻去烧炕做饭。 丁一一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得很满足,快日上三竿,她才悠悠转醒。 没看到沈明征的人,却在餐桌上看到了他留下的字条:【我去狩猎了,饭菜在锅里,早饭和午饭你自己热一下,晚上我回来做饭。】 丁一一皱眉,他伤的那么重,居然还去打猎?身体不要了? 刚这样想完,她就意识到一个问题,她的脚,居然好多了。 昨天还肿的像个馒头一样,今天就消肿了很多,若是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肿。 而且伤口处也不怎么疼了。 看来灵泉水果然作用很大。 怪不得沈明征今天又去狩猎了,看来他的伤也好了很多。 丁一一刚吃完早午饭,孙桂丽就来了。 对着丁一一好一阵关心,还询问她在山上发生的事情。 丁一一简单的应付过去,便开始处理野鸡。 孙桂丽见她手法生疏,立刻帮她弄。 将野鸡放在大盆里,将水烧热,均匀的浇在野鸡身上,然后开始拔毛。 拔毛过程中很考验耐心,有些绒毛比较细,需要一根根拔除。 拔完毛后,孙桂丽负责开膛。 丁一一在旁边学习。 因为野鸡是被勒死的,瘀血没有排出体外,所以颜色有些暗沉。 丁一一看着孙桂丽将内脏掏出,再小心的找出苦胆,然后将鸡心、鸡肝、鸡肾等放在一边,就开始剁肌肉。 这个野鸡是只公的,羽毛很长、很漂亮,但其实并不胖,看起来也就两三斤的样子。 孙桂丽将野鸡剁完之后,丁一一将三分之一的野鸡肉分给了孙桂丽。 “孙嫂子,你些肉你拿回去给皮蛋炖着吃,昨天真是多谢你了,要不是你提供了线索,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孙桂丽连忙拒绝:“我可不能要,我啥也没做,况且若不是我跟你说了冬猎期的事,你也不能去后山,说到底,我差点害了你。” “孙嫂子,这事不怪你,是我自己要去的,要不这样,以后我家再有野鸡之类的,你帮我处理,怎么样?” 听她这样说,孙桂丽不好再拒绝:“那行吧,以后你家要是有啥活,我都过来帮你干,除了干活,别的我也不会啥了。” 丁一一就是喜欢孙桂丽的实在劲,不管在什么年代,聪明又实在的人可不多。 “一一,这两只兔子你打算怎么办?” 丁一一早就想好了:“等到天气再冷些,肉能冻住了,再杀。” 她觉得腌制的肉还是没有正常的肉好吃。 好在东北的冬天很冷,肉放在外面就能冻住,相当于天然的大冰柜。 孙桂丽点点头:“行,反正你家菜多,这几天先喂它们吃些,不过不能等太久,冬天兔子会变瘦,不划算。” “对了,一一,过段时间家家户户都开始蒸豆包、撒年糕,你打算做吗?” 身为地道的东北人,丁一一自然是爱吃豆包的,她直接开口:“做。” “我过两天脚好一些就去和老乡换红豆。” 下午,通信员送来了两个包裹 丁一一看着两个大包裹,愣了下。 她前几天刚收到来自丁父丁母的包裹,给她寄了一堆吃的用的,这怎么还有? 看了眼收件人,确实是她,而寄件人是丁大大。 得,这是原主的大哥。 其实丁一一很佩服原主的爸妈,在这个年代,男生的名字一般都是建国、建军、卫国等,女生则是桂英、秀兰、秀珍等。 而丁父丁母居然给一双儿女取名叫丁大大、丁一一。 啧,不得不说,这思想,有够独特的。 丁一一将包裹打开,里面的东西映入眼帘:大白兔奶糖、红虾酥、金鸡饼干、古巴糖、红糖、江米条、炉果饼干、麦乳精、棉花、布料...... 包裹里还有两个盒子,她分别打开,其中一个是钢笔,另一个盒子里居然是一块上海牌手表。 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位哥哥一直对她特别好。 前世的丁一一并没有兄弟姐妹,所以她很羡慕这份兄妹情。 两个礼盒下面是一个信封,丁一一打开后,里面除了一页纸的信,还有一堆粮票、布票、油票和一张自行车票。 丁一一打开信,信里表达了丁大大对于她来随军的不满,以及对沈明征的嫌弃,还有怕她受委屈的担忧。 对于这门婚事,丁父丁母是同意的,但丁大大一直不赞同,他觉得沈明征是个文盲大老粗,还带着个拖油瓶,配不上他金尊玉贵的妹妹。 所以这封信里,甚至还劝说丁一一,要是过的不开心,随时离婚,以后他这个哥哥养她。 丁一一很感动,前世她是独生女,没有体会过被哥哥保护的感觉。 现在看来,有个哥哥真不错。 丁一一将东西收拾好,一部分吃的放在了外面,另外一部分放在空间里。 孙桂丽知道丁一一晚上要炖野鸡,便给她送来了一些蘑菇,这是她自己在后山采的野蘑菇,都晾晒好了。 丁一一没有推辞,小鸡炖蘑菇,简直是绝配。 最近气温很低,就不用院子里的锅做饭了,用厨房的锅做饭,这样就相当于烧炕了。 下面炖肉,上面放一个铁盖帘,盖帘上蒸米饭。 她还用黄瓜干和萝卜条分别扮了两道小咸菜。 天刚黑,沈明征就回来了。 一进来就闻到香喷喷的饭菜香,而丁一一正在厨房忙碌,这个场景温馨而美好。 见他回来,丁一一立刻询问:“你的伤怎么样了?今天打猎伤口有没有裂开?” 听着她关心的话语,沈明征觉得很满足,这是他曾经不敢想的画面。 “伤口没裂开,而且已经好很多了,不影响基本行动。” 话落,沈明征洗了手,自觉地做事:“不是说了等我回来做饭吗?” 丁一一指了指肚子:“可是它不争气,早早就饿了。” 实际上是她吃了早午饭后,就一直在忙碌,忘记吃东西了。 “抱歉,明天我尽量早点回来。” “不用,徐主任都说了,我的愈合能力很强,你都能去上山打猎了,我只是做个饭而已,问题不大。” 其实她今天又喝了好几碗灵泉水,只要不是特别用力走路,伤口已经几乎不疼了。 她今天做的饭菜,都是用的灵泉水,这样可以给沈明征好好补一补。 当两人坐在餐桌上吃饭时,沈明征将好位置的鸡肉都夹给丁一一吃,他自己则吃一些肉少不好啃的部分。 丁一一很享受他的关心和付出,边吃边随意聊起沈明征今天狩猎时的事。 只要不涉及到部队机密,沈明征都会耐心的讲给她听。 两人之间的气氛很温馨。 心情好就连食欲都跟着变好。 沈明征发现,无论是什么菜,只要经过丁一一的手做出来都变得很好吃。 野鸡肉从前他也吃过很多次,但不仅口感柴,还有腥味,可是今天丁一一炖的野鸡肉,却一点都不腥,而且肉质鲜嫩。 不知不觉间,两人将一盆的小鸡炖蘑菇都吃光了。 自从沈明征去执行任务后,小军就住在了张翠莲那里,最近一直没回来,做饭也就不用带出他那份。 丁一一乐得清静。 她本就不是喜欢孩子的人,对小军的观感更是不太好,所以从不过问小军的事。 但有些时候,她不惹事,事情却主动找上门来。 第39章 竹马来信 诉相思 第二天,沈明征去后山之前,政治部主任叫住了他。 “报告,团长,有两封信,需要您看一下。” 沈明征皱了皱眉:“有人泄露军事机密?” 为了防止有人泄露部队机密,政治部会查看所有人的信件,不管是寄进来还是寄出去。 “额,那倒不是。” “既然不是军事机密被泄露,那我就不用看了。” 他要抓紧时间去后山狩猎,争取晚上早些回来做饭。 “团长,你还是去看看吧。” 政治部主任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能让政治部主任拿不定主意的信件,看来里面的内容很不一般。 沈明征没有再拒绝,转身去往部队的办事处。 到了办公室,政治部主任拿出两封信,递给了沈明征。 “这封是嫂子的大哥写给嫂子的,原版信件昨天我已经派人给嫂子送去了,这份是下面人誊抄的。” 沈明征打开看了眼信上的内容,脸色沉沉。 他早就知道他那位大舅哥不待见他,却没想到,他居然会怂恿丁一一离婚,看来下次他得在这位大舅哥面前好好表现表现。 心里的想法没有表现出来,沈明征皱眉看向政治部主任:“这种信,值得给我看?” 部队里的信件检查都是由政治部来完成的,若是不涉及泄露机密或者重大事件的信,是不用给他看的。 政治部主任心里发虚,连忙将另一封信拿出来:“团长,要不您再看看这封?” 沈明征看了眼,收件人还是丁一一。 这次他没有直接打开,而是问:“这封信有问题?还是说和刚才一样,只是人家家属的正常通信?我看你们部门的人是不是很闲?以后别人家属的信件不许随便誊抄,更不许将信件内容外传,只要不涉及部队机密,每个人都有通信往来的自由。” “是,团长。” 尽管这样应着,但政治部主任还是有些不死心,顶着沈明征带有压迫感的视线,硬着头皮开口:“团长,要不您还是看看吧?不过这封是原件,我没誊抄过。” 见他一再让自己看,沈明征皱了皱眉,拿出里面的信看了眼。 当看到第一行的称呼时,眼睛眯了眯。 他拿起信封仔细看了看,当看到寄件人的名字时,整个人的气场顿时一变。 吓的政治部主任缩了缩脖子,尽量降低存在感,他们团长实在是太可怕了。 等团长看完这封信,估计晚上家里就得鸡飞狗跳了。 哎,想想他们团长也真可怜,马上三十岁的年纪了,娶个媳妇不生孩子不说,还...... 看完全部内容,沈明征将信狠狠拍在桌子上,半天没说话。 政治部主任等了一会儿,小心翼翼的开口:“团长,要不我把这封信扣下?” “给她送去。” 这句话仿佛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一般,每个字都带着强有力的压迫感。 “啊?” “听不懂我说的话?” 政治部主任再次缩了缩脖子,立刻敬礼:“是,团长,保证完成任务。” 沈明征在办公室坐了半天,没人知道他想了什么。 另一边,丁一一正要积酸菜,通信员再次来了。 看着通信员送来的信,她有些懵,除了父母和哥哥,还有谁能给她写信? 她好奇的接过信查看,当看到寄信人的名字是杨志勇时,丁一一笑了,这不是原主的初恋吗? 她八卦的心上来了,直接打开信封,看到第一行的称呼“亲爱的一一”时,差点没把她恶心吐了。 这封信,洋洋洒洒的写了五页纸,丁一一顿时和沈明征的留言条比较起来。 每次沈明征留的字条都是一句话结束,从来没有多余的废话。 而反观杨志勇的信,前面一整页几乎都在表达对她的思念之情,以及回忆两人之前的美好。 第二页纸则写了他已经和家里介绍的女孩分开了,还写了那个女孩的众多缺点,以及丁一一的优点。 第三页纸是求和好,希望她能不计前嫌,与他重修旧好,他以后一定会好好对她。 第四页纸写听说她来了部队,很心疼她,想带她过好日子。 第五页纸写她答应过他,会为他守身如玉,他相信她可以做到,他等着她离婚,然后他们立刻去结婚。 一字不落的看完这封信,丁一一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好家伙,当自己是皇上呢,勾勾手指,女人就得扑上去? 现在觉得家里介绍的女人不好,就想和她重修旧好了? 想屁吃呢? 也就原主眼光不好,才能看上他这个分了手就在背后蛐蛐前女友的油腻大渣男。 丁一一将信直接扔进灶坑了。 这种垃圾信件,不配占用她的空间。 看完信,丁一一继续积酸菜。 前世她见过邻居家的奶奶积酸菜,所以知道怎么个步骤。 先将积酸菜的大缸用开水烫一遍,目的是消毒杀菌,这样酸菜不容易腐烂。 为了以防万一,她又用灵泉水清洗了一遍。 接着,将白菜的外表面清洗一遍,然后大锅里烧水,将白菜放进锅里烫1分钟,随即捞出晾凉。 将晾凉的白菜码在大缸里,一层白菜一层盐,再放少许花椒,这样味道更好。 很快,她就弄了满满一缸的白菜。 最上面一层,需要用石头压住,但她搬不动石头,所以这一步,等沈明征回来再弄。 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白菜就会变成酸菜,就可以吃了。 丁一一记得,小时候邻居家的奶奶给过她几次白菜芯,酸脆爽口,特别好吃。 积好酸菜,她又画了些红豆、绿豆、黄豆、瓜子、花生、大黄米和黏米等,然后种在空间里。 等过几天,她要做粘豆包,还可以做红豆馅和绿豆馅的馅饼。 对了,再种点芝麻,成熟后将芝麻炒熟碾成粉末,可以包汤圆吃。 谁说只有正月十五才能吃汤圆了? 在寒冷的冬天,大早上吃上一碗热腾腾的汤圆,简直太美味了。 至于花生和瓜子,当然是炒着吃,天气再冷一些,她就不出去了,每天猫在家里,边吃边喝边摆烂。 这种生活想想就很美好。 第40章 由睡觉引发的误会 天还没有黑,沈明征就回来了,他说过要早点回来做饭的。 丁一一很喜欢沈明征的行动力,只要他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做到,这点很好。 在她看来,做大于说。 她更喜欢行动力强的人,把爱通过行动表达出来,而不是光说不做。 沈明征负责扒灰、抱柴火、引火、洗菜、切菜,而丁一一负责炒菜。 两人配合默契。 但今天的沈明征,比每天话更少,甚至有些心不在焉。 其实,沈明征的脑海里想的全是那封信上的内容。 原来她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做过那么多事。 他们一起在黄昏下的街道散步,他们一起在学校里学习、讨论,他们互送礼物表达心意,他们互相承诺要一辈子在一起...... 一想到这些,他的心就觉得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闷痛感。 沈明征甚至不敢面对丁一一,他怕她看过那封信后,会因为那个男人而再次跟他提离婚。 饭后,刷完碗,丁一一刚要问沈明征今天打到了多少猎物,然而还没开口,沈明征就以部队里有事要处理,匆匆走了。 丁一一并没发觉不对劲,毕竟沈明征是团长,除了要组织狩猎、练兵外,自然还有其他工作需要处理。 很晚了沈明征还没有回来,丁一一将一碗灵泉水放在了餐桌上,留言让沈明征回来喝掉,然后就洗漱睡觉了。 沈明征回来时,丁一一已经睡熟了。 他洗漱后,刚躺在床上,丁一一就靠了过来。 不管是前世的她,还是原主,都有体寒的问题,尤其原主还割腕自杀过,身体比较虚,更容易怕冷。 所以熟睡中的丁一一,本能的去寻找热源。 当将沈明征抱在怀里时,才满足的继续沉沉睡去。 沈明征心里却五味杂陈。 若说昨天他还很高兴丁一一有这样的变化,但今天看了信上的内容,他却忍不住想,在她的梦里,抱着的人是他还是那个男人? 她答应过那个男人要守身如玉,所以和他结婚以来,总是厌恶他碰她。 哪怕跟着他来随军,还一直分被子睡,这是不是证明,她的心里还有那个男人,只有那个男人? 第二天一早,沈明征特意没有早起。 丁一一迷迷糊糊醒来时,下意识想要伸懒腰,却突然瞪大了眼睛。 不对劲...... 猛地低头,只见她整个人像条八爪鱼一样,挂在沈明征身上。 看了眼被子,是沈明征的,她的那床被子在旁边...... 瞬间,丁一一脸颊通红。 怪不得这两天睡到半夜她都觉得很暖和,睡得很踏实,原来是她钻进了沈明征的被窝。 这不是借着睡意耍流氓吗? 好在沈明征没醒,不然她都要尴尬的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趁着沈明征没醒,她悄咪咪的钻回了自己的被窝。 嘶...她的被窝好冷,一点热乎气都没有。 丁一一瞬间不贪恋了,起床去准备早饭。 心里却想着,得想个办法解决一下火炕后半夜不保暖的问题。 前半夜还好,后半夜炕几乎不热了,现在就如此,到了零下二三十度的寒冬,岂不是很遭罪? 她刚出去,原本闭眼装睡的沈明征就睁开了眼睛,只是目光里一片冰寒。 果然,清醒状态下的她,不愿意和他睡在一起,更不愿意和他发生亲密的关系。 这一切,都是为了那个叫做杨志勇的男人。 沈明征没吃早饭就要去后山,丁一一以为他是单纯的起晚了,怕来不及去狩猎,连忙去厨房拿了一个馅饼和两个鸡蛋,想要给沈明征带上。 可是当她追出来时,沈明征已经不见了踪影。 站在门口刚要回去,就看到张翠莲和小军从不远处走过来。 小军低着头走路,身上脏兮兮的。 而张翠莲的目光都在小军身上,所以两人都没有看见她。 她听到张翠莲对小军说:“别哭了,回家翠莲姨给你做糖饼吃,以后你离他们远点,别跟他们一起玩。” 小军声音里带着哭腔:“翠莲姨,他们为什么总欺负我?” “他们是坏孩子,以后见到他们你躲远点,免得总挨打,或者你回家喊我,我帮你骂他们,这群小兔崽子,一个个的都快上天了。” 小军摇了摇头:“翠莲姨,每次你骂他们,他们都不怕,我想把这件事告诉我爸,他那么厉害,小朋友一定会怕他的,可以吗?” 张翠莲连忙紧张的拒绝:“不可以,小军,要是让你爸知道你经常挨打,他说不定他就会去找那群小兔崽子的家长,我也不是没找过,那群小兔崽子根本就不听家里的话。” “而且你想想,你爸那么忙、那么辛苦,哪有功夫管这种小事?” “再说了,若是让他知道我没照顾好你,以后不让我照顾你了,让那个女人照顾你,那怎么办?” 听她这样一说,小军顿时点头:“翠莲姨,你放心吧,我一定不告诉我爸。” 话音落下,他吸了吸鼻子:“以后我再也不出去了,就在自家院子里玩,这样他们就不会打我了。” “对,就在自家玩,我看他们谁敢来。” 直到走到丁一一跟前,张翠莲才看见她。 她立刻警惕的看着丁一一,生怕刚才的对话被丁一一听了去。 小军也一脸害怕的躲在了张翠莲身后。 看着如临大敌的两人,丁一一有些无语。 她是洪水猛兽吗? 不过她也不想搭理他们,直接转身回去了。 其实她并不认同张翠莲对小军的教育方式,一味的躲避,只会让小军越发胆小,也会让欺负他的人越发猖狂。 而且张翠莲居然阻止小军向沈明征告状,这一点很过分。 沈明征是小军名义上的父亲,他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小军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负责。 若是长期生活在被打压的环境下,一定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的。 不过丁一一并不打算干涉这件事,既然沈明征将小军交给张翠莲带,说明他相信她。 既然如此,她没必要多管闲事。 毕竟很多时候好心不一定有好报! 何况有那闲工夫,她还不如研究一下怎么改善生活、怎么多囤货呢。 第41章 丁一一解密了敌特传递的信号 丁一一最近囤了很多东西,除了肉之外,过冬的蔬菜和粮食都囤够了,所以她今天什么都不想干,只想摆烂。 于是,她炒了些瓜子,从柜子里找出丁父丁母寄给她的收音机,准备一边听听广播,一边在院子里晒太阳。 即将入冬,室内反而阴冷,有太阳时外面更暖和。 这个年代的收音机大部分是矿石收音机,不需要电源,依靠无线电波接收信号,但音质相对较差。 丁父丁母寄给她的是一台电子管收音机,需要干电池或交流电,这个年代的电力供应差,而干电池又很昂贵,所以大部分家庭都用不起电子管收音机。 但这不包括丁家,丁家祖上可全是大官,留下不少好东西。 她最近正在琢磨,找个机会将那些东西都收进空间里,以免运动起来后被抄家,何况那些好东西将来可是价值连城,够她摆烂几辈子了。 丁父丁母给她寄了收音机的同时,还给她寄了20块干电池。 丁一一将电池放在收音机里,打开开关,开始调频选台。 随意的选了个频道,里面是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正在讲述近期的实事,她听了一会儿,大部分都是她知道的,只有一些小事件是她前世历史没有学过的。 丁一一觉得无聊,换了个频道,这个频道是唱红歌的,这个年代的歌曲以红歌为主,慷慨激昂,但她对音乐不感兴趣。 她接着调频,把所有频道都听了一遍,都没有她感兴趣的内容。 她研究了下收音机,将收音机的天线拆卸下来。 这是一个拉杆天线,通过伸缩天线的长度来调节信号的接收能力。 丁一一直接将天线拆开,将里面的金属杆和导线拿出来。 然后将金属杆做成环形,将导线缠绕其上,做成了环形天线。 接着她找来了几根铁丝,将收音机拆开,将里面与天线原本相连接的地方改了个方向,再将环形天线固定在收音机后方。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丁一一就将收音机改造好了。 环形天线在短波接收方面比拉杆天线更有优势,更能捕捉到较远距离的信号。 丁一一通过旋转天线的方向来调节接收信号的强弱,随着一声声滋啦滋啦的声音,没过多久,收音机里再次传来声音。 这个频道正在进行诗朗诵,巧的是,这是一首关于冬猎的诗,倒是很应景。 丁一一停下动作,听了一耳朵。 边听边琢磨,她要做点工具,过几天沈明征去捕鱼的时候,她想跟他一起去,到时候多捕捞一些鱼虾,可以养在空间里一些,等她想吃的时候随时拿出来吃,新鲜又美味。 就在她畅想在大冬天吃上新鲜的鱼肉时,突然,猛地坐直身体,目光犀利的盯着收音机。 里面反复播放着一首冬猎诗,每句听起来都很正常,但每句诗的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连起来,却不对劲。 冬寒百草枯山峦, 猎野围林十日终, 行将志远勿烧岛, 动物深眠伴营区。 每句诗的第一个字连起来是:冬猎行动。 而每句诗的最后一个字连起来是:峦终岛区。 谐音就是:乱中盗取。 再将整首诗思考一遍,每句诗的倒数第二个字是:山日烧营。 谐音:三日烧营。 所有连起来凑成一句:冬猎行动、三日烧营、乱中盗取。 不是丁一一敏感,而是前世她所在的芯片研发部门涉及到的机密太多,单位会经常给他们进行保密培训,以及防泄密和防间谍的培训,所以养成了她的机敏性。 何况前世那些抗战神剧里,可是有很多剧情描写了特务通过无线电台传递情报的故事。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热爱这个国家,憎恨那些敌特分子。 今天是10月31日,距离11月3日只剩下3天的时间了。 丁一一打算将这件事告诉沈明征,但他不知道沈明征具体在哪里狩猎,想了想,她去找了孙桂丽。 “孙嫂子,我找沈明征有急事,你让孙大哥帮忙给他传个消息,让他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 沈明征说过,孙大刚是不参与狩猎的,每天在团部坐镇。 孙桂丽见丁一一表情严肃,立刻应下:“好,你先别急,我立刻去找我家大刚,不过你能告诉我什么事吗?我家大刚是个轴的,他平时就不喜欢我过问部队里的事情,我怕他不同意叫沈团长回来。” 孙大刚将部队的事情看的比任何事都重要,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他是不会破坏规矩叫沈明征回来的。 “你就说我晕倒了,生死不明。” “啊?”孙桂丽下意识看了眼丁一一。 丁一一催促着:“孙嫂子,你快去吧,千万别让孙大哥看出破绽。” “至于将沈明征叫回来若是违反纪律,后果我一力承担,绝对不会连累你和孙大哥。” 孙桂丽回神:“嗐,我这就去。” 和丁一一接触的这段时间,知道她是个凡事有分寸的人,更是将自身安危看的无比重要,要不是真的遇到急事,恐怕也不会这样说自己。 孙桂丽很快就找到了孙大刚,孙大刚一听丁一一晕倒了而生死不明,想到那天晚上沈明征对她的看重,立刻给沈明征传递信号。 他拿起哨子吹响,不同的频率、不同的间隔,不同的音长,代表了不同的信号。 孙大刚吹了一会儿,就听到了远方传来的哨声。 “沈团长说他立刻就回来,走,我先跟你回去看看。” 听说沈明征马上就回来,孙桂丽很高兴,但见孙大刚要跟她一起回去,她又高兴不起来了。 “我自己回去就行,这还在工作期间,你怎么能擅自离开呢。” 孙大刚却坚持:“沈团长将嫂子看的很重要,嫂子出事,我们自然得去帮忙。” “我自己去就行,你......” 孙桂丽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孙大刚打断:“别废话了,快跟上吧。” 孙大刚大步走在前面,孙桂丽不得不小跑着跟上他。 心里却在着急,以她对孙大刚的了解,一会儿要是看到丁一一好好的,他一定会生气,说不定还会给沈团长传消息不让他回来了。 第42章 军人,服从命令是天职 果然,当孙大刚和孙秀丽来到丁一一家,看到丁一一好好的坐在院子里喝水吃瓜子,整个人都愣住了。 孙秀丽赶紧说:“大刚,一一是有急事才会叫沈团长回来的,你可千万别坏事啊。” 孙大刚的表情有些不好看。 在他看来,丁一一只是一个长得比较漂亮的女人而已,听说她在家属院的风评并不好,原本他不喜欢听信传言,何况这是沈团长家的私事。 但丁一一今天的所作所为触及了他的底线,哪怕她是团长媳妇,他也依旧没有给她好脸色。 甚至拿出了口哨,准备联络沈团长,告诉他不用回来了。 丁一一笑着看向孙大刚:“孙大哥,我知道你心里有疑惑,也有不满,但我找沈明征有正事,他必须立刻马上赶回来,否则要出大事。” 孙大刚皱了皱眉,心里不以为意。 丁一一只是一个女人,她懂什么? 她指的大事不会是家长里短的琐事吧? 见孙大刚还要吹哨子,孙桂丽急的一把抢过他手里的哨子。 当触及到孙大刚愤怒的视线时,孙桂丽吓的身体一抖,但事情已经到这个份上了,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何况以沈团长对丁一一的忍让程度,说不定沈团长回来了也并不会生气。 就算是生气,丁一一也说了,她会承担责任,他们没必要得罪丁一一。 丁一一招呼着他们:“孙大哥、孙嫂子,你们先坐一会儿,吃点瓜子,我去给你们倒水喝。” 孙大刚的脸更黑了,他是来喝水吃瓜子的吗? 孙桂丽也有几分尴尬:“那个...一一,倒水就不用了,我们不渴。” 她拉着黑脸的孙大刚坐在丁一一早就准备好的椅子上,心里期盼着沈团长能早点回来。 听她这样说,丁一一也就没有起身,不过将装瓜子的竹篮往两人的方向推了推。 孙桂丽不好拂了她的意,尴尬的抓了一把瓜子,却没有心情吃。 孙大刚则是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没有吃瓜子。 孙桂丽为了缓和尴尬,连忙说:“一一,你真的有很重要的事要找沈团长说,对吗?” 丁一一点头,没有说具体什么事。 涉及到敌特问题,除了沈明征之外,她谁也不信,所以这个消息她只会告诉沈明征一人。 孙大刚心想,他倒要看看一会儿团长回来了,丁一一能说出什么大事来。 要是团长骂她,他可不拦着。 军哨能传递的信息有限,沈明征接收到的消息是:有急事速回家属院。 他只一想,就猜到了是有关丁一一的事。 他的第一想法是丁一一找他回去,要跟他离婚,他顿时不打算回去了,能拖一天是一天。 但他又怕丁一一遇到什么事了,此时正需要他,毕竟她在家属院的人缘不太好,上次就是罗秀芬带着一堆人去他家想要为难丁一一。 只犹豫了几秒钟,沈明征就决定回去。 他不允许她被人欺负。 他的速度很快,身影不断在丛林里穿梭,半个小时的功夫就回到了家属院。 当看到丁一一、孙大刚和孙桂丽坐在自家院子里吃瓜子时,他有一瞬间是懵的。 不是说有急事吗? 这是有急事的样子吗? 还是说,丁一一找他回来,真的是想和他离婚,以至于一刻都不愿意等? 沈明征脸色发沉,缓步走进家属院。 孙大刚看见他的表情,心里终于舒坦了些,他就知道团长一定会不高兴的。 “你回来了,先进屋,我有话跟你说。” 丁一一站起身,率先往屋里走去。 沈明征更加坚定了心里的猜想,看来丁一一是真的要和他离婚。 板着脸随她进了屋。 丁一一关好房门,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递给沈明征。 沈明征一愣,接过纸扫了眼,然后不解的看着她。 不是要和他说离婚的事吗?给他看诗干什么? 难道这诗是杨志勇写给她的? 想到这里,他低头仔细将诗看了一遍,怎么看都不像是情诗啊。 见他看完诗后满脸疑惑,丁一一解释:“我今天在广播里听到了这首诗,觉得很不对劲。” 话落,她拿出笔,将:“冬猎行动、山日烧营、峦终岛区”圈出来。 三列字圈出来后,沈明征立刻眯了眯眼。 显然,他也发现了不对劲。 不过很快他就皱了皱眉:“敌人应该不会通过如此简单的方式发信号。” 连丁一一这个普通人都能发现的问题,怎么可能逃得过他们军队保卫处的筛查。 何况敌特分子的联系一般都会使用秘密电台和调频,是不可能在普通广播中出现的。 既然保卫处没有向他汇报这一消息,应该是他们经过核实,没有问题。 丁一一猜到他的想法,指了指被她拿回屋里的收音机:“今天我没事干,把收音机稍微调整了下,恰好就接收到了那个电台的信号。” 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沈明征立刻发现了收音机的不同。 收音机的天线不见了。 走过去仔细看了眼,收音机的后面多了个圆形的东西。 这就是她所说的稍微调整了一下? 调整后就能接收到敌特的信息? 一时间沈明征没有说话,他的脑海里想到了丁一一最近的反常,打量和审视的目光看向她。 丁一一知道沈明征在怀疑什么,要是她,她也会怀疑,毕竟一个娇滴滴的资本家大小姐,居然会改装收音机,怎么都说不过去。 但她没有退缩,迎着他的目光与他对视:“沈明征,我和你一样热爱这片土地,不会做任何有损国家和人民的事情,请你相信我。” 她的目光坚定中带着坦荡,沈明征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我信你。”希望她不要辜负他的信任。 最后一句话,他没有说出口。 话落,沈明征将纸折好揣进兜里,然后用一块布包着收音机,起身就往外走。 孙大刚见他这么快就出来了,有些诧异。 他在外面也没听到屋里有声音传出啊,难道团长不该狠狠训斥丁一一拿部队的事当儿戏吗? 在路过孙大刚身边时,沈明征对他说:“跟我去一趟旅部。” 孙大刚更懵了,去旅部干啥? 不过早已刻在骨子里的军事素养让他立刻大声回应:“是,团长。” 他是军人,服从命令是天职。 第43章 报告旅长,这是我媳妇丁一一 沈明征和孙大刚离开后,孙桂丽松了口气。 丁一一端着两杯麦乳精出来,一杯放在孙桂丽面前,一杯放在自己面前。 见她出来,孙桂丽连忙说:“一一,你的事跟沈团长说完了?” 丁一一点点头。 “沈团长没生气?” 丁一一再次点头。 孙桂丽拍了拍胸口:“唉呀妈呀,那就好,刚才吓死我了,你都不知道,你和沈团长进屋后,我家孙大刚拿眼睛给我瞪的,还小声说回家要跟我算账。” 丁一一笑了笑:“孙嫂子,害你跟着受惊了,来,喝点麦乳精压压惊。” “这东西老贵了,我可不喝,你快都喝了吧。”孙桂丽将麦乳精推回到丁一一面前。 “我一个人喝不下这么多,这是我专门给你冲的,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喝了,快趁热喝。” 见丁一一是真心实意给她,孙桂丽不再客气,端过杯子大口喝了起来。 一杯麦乳精下肚,她才彻底放松下来:“怪不得有钱人家都买呢,这东西是好喝。” 见她实在的样子,丁一一再次笑了。 孙桂丽突然叹了口气:“一一,我也不怕你笑话,别看我家孙大刚是营长,按理说津贴不少,但他每个月都要将大部分的津贴寄回老家去,他老家很穷,人口也多,要是他不管他们,会饿死人的。” “所以他也格外珍惜身上那层皮,生怕犯一点错误,这么多年也养成了兢兢业业的性子。” “那会儿我也不知道咋了,一冲动就把他的军哨给抢了,刚才我就在想,待会儿回家,他八成得打我,还好沈团长把他叫走了。” 丁一一不止一次听到过家属院有人在背后笑话孙桂丽,说她抠搜。 她语气真诚:“孙嫂子,你和孙大哥都是踏实本分又上进的人,总有一天,你们会改变现状的。” “至于今天的事,我向你保证,孙大哥回去不会打你。” 孙桂丽露出了真心的笑容:“不知道为啥,每次你的话,我就下意识相信,你说他不会打我,那就不会打。” 两个人在院子嗑瓜子,一个半小时后,沈明征和孙大刚回来了。 孙大刚看向丁一一的目光有些古怪,还带着诧异。 沈明征走到丁一一面前,小声开口:“你的脚该去复查了,我带你去部队医院。” 丁一一挑眉,她的脚已经没有大碍了,沈明征是知道的。 那么他这样说,应该只是一个借口。 丁一一点点头:“好啊,刚才我还觉得脚腕疼呢。” 听她这样说,孙桂丽赶紧说:“怪我了,我就不该在这跟你唠嗑,你脚受伤了,应该去炕上躺着的。” “孙嫂子,和你唠嗑我很开心。”丁一一语气里满是真诚。 她是真的很喜欢孙桂丽这个人,实在又聪明。 她需要这样一个人,将家属院的事情跟她说,让她哪怕足不出户,也能知道每个人是什么性格,以及部队和家属院里发生的大小事。 沈明征也跟着说了句:“孙嫂子,以后你没事多来串门。” 丁一一来随军后,在家属院里的评价不太好。 表面来看,别人都不愿意跟她来往。 但他知道,在她心里是孤傲的,她更不愿意和那些人多来往,她讨厌一切麻烦,难得有一个人能入她的眼,多来陪陪她挺好的。 孙桂丽顿时有些受宠若惊,连忙答应:“好好好,我以后没事就来,只要一一不嫌我烦就行。” 孙大刚对她说道:“你先回去吧,今晚我要轮班去狩猎,就不回去吃饭了。” 孙桂丽点头离开了。 沈明征和孙大刚不动声色的对视一眼,然后沈明征带着丁一一去了部队医院,而孙大刚则从另一个方向,上了山。 到了部队医院附近,沈明征见周围没人,小声说:“跟我去一趟旅部,有些事需要你解释一下。” 丁一一点头。 来随军的这段时间,通过和孙桂丽聊天,她已经知道,旅部和团部分别设立在两个相邻的山上。 沈明征所在的团,属于一级特战团,平时独立练兵,大部分事情都由沈明征这个团长做主,只有重大事情,才需要去旅部汇报。 沈明征一把抱起丁一一,从部队医院旁边的小路上了山。 丁一一没有阻止,她脚踝虽然好了些,普通走路没有大问题,但是爬山不太行。 没走一会儿,丁一一就看到孙大刚从另一个方向过来,三人汇合后,一言不发的往旅部走去。 孙大刚终于知道为什么团长非要回来了。 其实旅长原本是让团长留在旅部,让他回来带丁一一过去的,但团长非要坚持,原来是为了这个。 即便怀里抱着丁一一,沈明征的速度依旧很快,三人抄近路半个小时多一点就到了旅部。 看见沈明征抱着丁一一,旅长魏和平愣了下。 沈明征将丁一一放下,对魏和平敬了个军礼:“报告旅长,这是我媳妇丁一一。” 魏和平将丁一一打量了一遍,没想到居然是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娃娃发现了敌特的信号。 他的目光里没有轻视,而是认真的对丁一一说道:“你好,丁一一同志,感谢你发现了敌特的信息,你的这份机警,很为军属争光,不过出于安全考量,对于你发现的敌特信息,我们需要验证一下,你如何能够证明这首诗是敌特传递出来的信号?” 因为这首诗,只有丁一一自己听过,总不能她随便拿出来一首诗说是敌特传递的信号,他们就相信吧? 毕竟针对敌特的行动进行部署,本就是一件耗费成本的事,另外,若是敌特分子故意让他们知道这一消息,从而对他们实施别的行动,后果将不堪设想。 丁一一摇摇头:“我没办法证明。” 她理解魏和平的顾虑,但她确实无法证明。 敌特发过一遍信号后,总不能再发送,那是傻子才干的事。 所以就算现在她将收音机调频到那个台,也不可能再听到这首诗了。 魏和平面露失望,虽然早就想到了这个可能性,但真的是这个结果,还是让他顾虑重重。 他将目光转向沈明征:“这件事你怎么看?” 言外之意,这是你媳妇,你觉得她的话可信吗? 沈明征看了眼丁一一,没有立刻回答。 他想要相信她,也愿意相信她,但这件事关乎他的信仰,也关乎着太多士兵的安危,更关乎某样重要的东西。 丁一一再次迎视着沈明征的目光,她什么都没说,安静的等着他做决定。 第44章 他说...他是你对象 一分钟之后,沈明征看向魏和平:“旅长,我的意见是按照这则消息来部署防范,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另外,也要做好其他的应对措施。” 魏和平没有第一时间说话。 一个长相粗犷的男人大声反对:“我不同意,一旦这是敌人的阴谋诡计,或者消息是假的,对我们来说,是很严重的损失,这责任你担得起吗?” 沈明征沉着发问:“如果消息属实呢?” “哼,你媳妇一个女人家,居然能破解敌特的信息,说死我也不信,再说了,万一她是敌特派来打入我们内部的一环呢?” “吕建设。”沈明征语气沉沉:“说话要讲证据,若是你再对一一进行人身攻击,别怪我不客气。” 他气场全开,写满怒意的脸上带着明晃晃的威胁。 “怎么?你还要打我不成?别以为你是兵王就了不起,这里是部队,不是你们夫妻俩撒野的地方。” “好了,别吵了。”魏和平严肃的看着两人:“敌人还没打进来,咱们内部却先乱了,这像什么话。” “你们两个都是一团之长,更应该清楚这件事的严重性。” 沈明征寸步不让:“旅长,一一发现这则消息,是出于偶然,她选择将消息上报,是出于爱国,不管消息是否属实,她都不该被谴责。” 顿了顿,他接着说:“我同意带她来,是因为我们需要她帮忙还原当时的情况,不是让她来受委屈的。如果吕建设不向她道歉,我现在就带她回去。” 吕建设猛地一拍桌子:“我凭啥向她道歉?沈明征,别以为老子怕你,老子也是团长,和你平级,不是你手下的兵。” 沈明征拉着丁一一的手就要走,却被魏和平拦住了。 魏和平看向吕建设:“老吕,向丁一一同志道歉,明征说的对,丁一一同志能及时发现并上报这一消息,觉悟很高,我们应该对她表示感谢,而不是上来就怀疑。” 吕建设老脸通红,梗着脖子不说话。 “这是命令。” 这四个字一出,吕建设不情不愿的看向丁一一:“抱歉,我说话直,但我还是要说,这是我的心里话,你的消息来的不明不白,就是让人怀疑。” 丁一一看着吕建设,好脾气的开口:“我能理解。” 吕建设脸色一缓,刚要说一句算她懂事。 却不想,他还没开口,丁一一就接着说道:“自己没本事搞到敌人传递的情报,而被一个普通女人搞到了,更加说明了自己有多差劲,心里有点怨气是正常的。” 这话一出,一直坐在旁边没说话的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突然笑出了声。 大气都不敢出的孙大刚也没憋住,嘴唇不自觉的弯了弯,但他可不敢笑出声。 吕建设气的脸色通红,再次拍了下桌子:“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这样跟我说话?” “被我说中了?恼羞成怒了?”丁一一依旧慢条斯理的语气:“我今天算是知道了,原来脸皮厚的人也听不得实话。” 话落,丁一一走到会议桌的桌边,打开收音机的开关,不断调整环形天线的方向。 吕建设气的想要骂人。 “嘘。” 丁一一将手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魏和平给了吕建设一个警告的眼神,示意他闭嘴。 随着一声声“滋啦滋啦”的声音,没多久,就出现了广播声。 而里面的广播,先是一句中文,接着又是一句英文,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以往他们听到的广播,都是中文的。 魏和平立刻打开早就让人拿来的另外一台拉杆天线收音机,他不停地调频,但直到调完所有的频道,都没有出现丁一一手里那台收音机所播放的节目。 这下,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所以丁一一手里的收音机,真的能接收到普通收音机接收不到的内容。 孙大刚下意识开口:“敌人又发暗号了?” 丁一一摇头:“不是,只是普通的中英互译。” “你听得懂英文?”说话的是刚才笑出声的中年男人。 “我上过大学,大学里有英语课。” 丁一一只是普通的一句解释,但沈明征看向她的目光却带着欣赏和自豪。 魏和平脸色严肃:“丁一一同志,这台收音机真的是你自己改装的?” 丁一一点了点头:“在大学看过很多书,在书里学会的。” “我刚才调出的频道,说明我改装过的这台收音机,确实能听到普通收音机所听不到的频道,但我依然无法证明,那首诗是敌特发出的信号,所以最后如何取舍完全看你们。” “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现在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一听她是大学生,会英语,还会改装收音机,魏和平几人看向她的目光都变了,比之前多了丝尊重。 “丁一一同志,感谢你为部队提供的线索,另外,对于你的机警,我提出口头表扬。” 听到“口头表扬”四个字,丁一一的嘴角撇了撇。 “口头表扬?旅长,敢情你在这给我画大饼呢?” 魏和平面上闪过一丝尴尬,不过很快就恢复自然:“你放心,若是这次的消息属实,我们有效开展了对敌人的反击,我一定给你申请物质奖励。” 丁一一完全不客气:“这还差不多。” “哈哈,你这女娃,着实有趣......”刚才被丁一一逗笑的中年男人再次笑了。 会议室内原本严肃的气氛放松了不少。 丁一一多看了他两眼,觉得这个人看似和蔼,实则身上自带气场,虽然笑着,却不可忽视那一身的威严。 哪怕旅长魏和平都没有给她那种感觉。 不过他的肩膀上并没有肩章,所以她不能确定他的级别。 接下来,大家开始商议如何部署,这不是丁一一能听的,她被安排在另一间办公室休息。 百无聊赖的等了两个多小时,沈明征才出来,他什么都没说,将她抱回了家。 接下来的两天,沈明征都很忙碌,除了要指挥狩猎,还要忙着练兵。 听说有大领导来沈明征负责的特战团视察工作,检查士兵们的操练情况。 丁一一很清楚,恐怕这只是一个说辞而已。 经过这次的事,她知道团部里肯定有很重要的东西,否则敌特分子不会大费周章的想要盗取。 不过这些跟她都没有关系,该做的她已经做了,剩下的就是悠哉悠哉过着她舒服的小日子。 不过很快,她平静的生活被打破。 孙桂丽跑着来找她:“一一,家属院...门口有个人...找你,你..你快去看看。” 她气喘吁吁的,导致说话都断断续续的,可见刚才跑的有多快。 丁一一愣了下,找她? “孙嫂子,谁找我啊?” 她不认识什么人啊,何况在家属院门口等着,说明不是军属,才进不来家属院。 孙桂丽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 丁一一皱眉:“孙嫂子,你就直说吧,到底是谁找我?” “他说...他是你对象。” 这话一出,丁一一先是愣了下,随即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名字。 难道是杨志勇找过来了? 孙桂丽催促着:“一一,你快去看看吧,家属院门口围了好些人,要是闹大了影响实在是不好。” 第45章 沈团长,你媳妇跟别人跑了 丁一一立刻往家属院门口走。 她远远的就看到了杨志勇被家属院的女人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 杨志勇比这些女人们高出一个头,所以丁一一立刻认出了他。 还没走近,就听到罗秀芬大声说:“你说你是丁一一的对象?可是她已经嫁人了,咋还有对象?” 杨志勇声音里带着些无奈:“我没骗你们,我真是她对象,你们帮我把一一叫出来,可以吗?我有话对她说。” 他是想要找丁一一和好,却没想到被这么一大群人围上了,让他始料未及。 罗秀芬怎么可能放过这个羞辱丁一一的机会:“你不说清楚,俺们不可能帮你叫人,毕竟现在丁一一可是沈团长的媳妇。” 杨志勇担心见不到丁一一,不得不解释:“我和一一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我们答应过彼此,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刘牡丹皱了皱眉:“那她咋和沈团长结婚了?” “我们之间发生了一些误会,是我惹她生气了,她才会一气之下......”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完,但语气里的无奈和伤心,任谁听了都为之惋惜。 “一切都是我的错,我这次来,就是想接一一回去,也希望沈团长能够放人,我可以给他补偿,我带了五千块钱,只要沈团长愿意离婚,这五千块钱我都给他。” 看着他拎着的箱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要知道,能来随军的人,自家男人的职位都不低,每个月最少也有百十来块钱的津贴。 但就算是这样,除去各种花销和给老家的亲人寄走的,他们中最富有的人家,估计也才一两千块的存款,那还是省吃俭用攒了好多年。 大部分人家甚至连几百块钱都拿不出来。 杨志勇一下拿出5000块钱,这绝对是巨款了。 丁一一不管是长相、气质还是穿着打扮,在家属院里都是顶尖的,所以她一出现,大家立刻注意到了。 甚至人群还自动分开,给她让了一条路。 看见丁一一来了,马娟和罗秀芬对视一眼,马娟立刻跑着离开了。 杨志勇看着丁一一,目光里有惊艳,才一个多月不见,他觉得她更好看了。 皮肤更加白嫩、身段女人味十足。 “你找我?”丁一一的语气带着生疏和冷淡。 杨志勇深情的看着她:“一一,我来接你了,跟我回去吧。” “这段时间,是不是没吃好?你都瘦了,回去后我一定给你做很多好吃的,好好给你补补。” “还有,你喜欢的家具我已经买好了,还买了冰箱和电视机,对了,还给你买了手表和照相机,你不是很喜欢拍照吗?以后你想什么时候拍就什么时候拍。” 大家听到这里,都倒吸了一口凉气,看向丁一一的目光充满了羡慕。 这些东西,他们只在广播中听过,连见都没见过。 这得是啥家庭能买得起这么多好东西啊? 甚至已经有人将自己代入了丁一一,要是她们的话,她们也会选眼前这个长相温润、声音温柔的男人。 虽然沈明征职位是不错,但他没钱啊,而且经常出任务,会有危险,再者说了,跟着他随军,这日子多苦啊,要是回城里,就能过大小姐生活了。 对于众人的反应,杨志勇很满意,他继续说道:“对了,我还给你准备了五千块的彩礼,你看够吗?要是不够的话,我还可以再加,反正我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我父母的钱,早晚都是我们的。” “一一,为了你,我愿意拿出全部的诚意,而且我和那个女人已经断干净了,何况你知道的,当初是我妈做主非让我和她好的,你放心,现在我已经说通我妈了,她同意让你进门了。” 见丁一一始终不说话,杨志勇有些慌了:“一一,难道你忘了答应过我的话了吗?你说过,会离婚跟我在一起的,现在我来接你了,跟我回去,好吗?” “说完了?” 丁一一的目光始终带着冷意,一身凛冽的气势让杨志勇意外。 他印象中的丁一一是骄纵的、明艳的,说话带着傲气,却在面对他时柔情似水。 可现在的丁一一说话冷冰冰的。 难道是这段时间她经历了什么? 杨志勇皱了皱眉,不死心的说道:“一一,你之前为了离婚跟我在一起,不惜割腕伤害自己,我听说这件事后,去看过你,但你爸妈说,你来随军了,是不是那个男人强迫的你?” “为了我,你连死都不怕,我很感动,你放心,以后我绝对不会辜负你。” “我知道你看不上那个当兵的,这段时间委屈你了,等回去后,我好好弥补你......” 当着家属院众多人的面,杨志勇说了很多很多。 他没注意到的是,丁一一的目光越来越冷,里面甚至带上了杀气。 另一边,马娟找到沈明征,大声喊道:“沈团长,你媳妇跟别的男人跑了,你快回去看看吧。” 沈明征此时正在组织练兵,赵有福、魏和平以及那天在会议室笑场的男人也在。 两人听到马娟的话,都诧异的看过去。 沈明征皱了皱眉。 马娟继续喊道:“沈团长,你快跟我去看看吧,有一个自称是你媳妇对象的男人来接她了,还说给你5000块钱让你赶紧离婚,你媳妇已经答应跟他走了,你要是再不回去,你媳妇可真跑了。” 由于马娟喊的很大声,正在训练的士兵都听到了,大家都在心里同情自家团长,也为自家团长感到不值。 沈明征面色冰寒:“你在胡说什么!” “我没胡说,你要是不信的话就赶紧去看看吧,罗嫂子帮你拦着呢,你现在去说不定还来得及见你媳妇一面。” 沈明征的心一沉。 该来的还是来了吗? 可是他的心里又抱着一线希望。 根据这段时间的相处来看,他对丁一一多少有些了解,她做事虽然随性,但却有原则,应该不会做出跟人跑的事情...吧。 但一想到她曾经为了那个男人连命都可以不要,原则又算什么呢。 见沈明征站着不动,赵有福开口劝说:“沈团长,你快去看看吧,这可是大事,你放心,这里有我呢。” 沈明征没有动,他是一团之长,这两天的事情太过重要,他不能玩忽职守。 那天笑场的男人看了眼沈明征,突然说道:“我倒是要看看谁敢破坏军婚,走,我们去看看。” 他的话很重要,就连魏和平都对他的话言听计从:“是啊,我也想去看看,到底是谁胆子这么大,敢和我们江城军区最厉害的兵王抢媳妇。” 赵有福其实也想跟着去,沈明征太优秀了,看他出丑的机会可不多,但他刚才话已经说出来了,又不好改口。 就这样,沈明征三人和马娟,一起去了家属院门口。 一路上,沈明征的脑子里都是乱的。 他在想,如果丁一一真的提离婚,他该怎么做? 现在,她和那个男人见面,在说什么?又在做什么? 他想了很多种可能性,但唯独没想到...... 第46章 丁一一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跟着 沈明征几人到达家属院门口时,一堆女人围在家属院门口,扯着脖子看着不远处的小树林。 沈明征在人群里搜索了一圈,并没有看到丁一一的身影。 马娟拍了下大腿,声音里带着幸灾乐祸和兴奋:“唉呀妈呀,到底没赶上,沈团长,你媳妇跟那个男人跑的也太快了。” “估计他们这会儿还没跑远呢,要不咱们去追吧。” 听到她的话,罗秀芬立刻转头:“不用追,人没跑,就是......” 她看了眼沈明征板着的脸,故意拉长了语调,想要吊人胃口。 这可给马娟急坏了:“就是啥呀?你快说啊,罗嫂子,急死我了。” “哎呀,俺实在是不好意思说。” 沈明征的目光在人群里看了一圈,最后落在刘牡丹身上:“刘嫂子,一一呢?” 他的语气只是比往日低沉了一点点,若是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出区别。 刘牡丹叹了口气,指了指不远处的小树林:“沈团长,你媳妇和那个男人进小树林了。” “我们本想拦着,但你媳妇非要去,她说......” 后面的话实在是有些难以启齿,缓了几秒,刘牡丹才继续:“说那个男人今天找来,一定是爱惨了她,所以她要给那个男人一份大礼,带那个男人做点特殊的事,还说保证让他终身难忘。” “然后她就带那个男人去了小树林,我们本想跟过去看看,但没等走到附近,听着声音不太对,我们都是女人,不敢靠太近。” 刘牡丹说的比较隐晦,怕沈明征没听懂,罗秀芬立刻大声嚷嚷:“沈团长,你是不知道啊,俺们本想过去劝劝你媳妇,让她不要做对不起你的事,可俺们刚靠近一些,就听到里面传来羞人的声音,你是不知道啊,那声音大的,哎呀呀,吓的俺们又退了回来。” “你说说,这大白天的,怎么就能干那种事呢,还是在小树林里,就算再着急,也得等到晚上,找个没人的地方啊。” 马娟终于听懂咋回事了,跟着附和:“呸,可真不要脸,沈团长,丁一一给你戴绿帽子,你可千万不能饶了她。” 沈明征没说话,来之前他想了很多种可能性,但唯独没想到丁一一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跟着那个男人进了小树林...... 他眯眼看向小树林,随即迈开步伐,大步走过去。 说是小树林,但实际上非常茂密,当初家属院之所以选择建在这个地方,也是看中了这里的隐蔽性。 毕竟几乎大部分职位高的军人练兵结束后都会回到这里,一旦这里出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众人跟在沈明征身后,呼啦啦的来到了小树林外围。 离得近了,能清楚的听到里面传来的声音。 “嗯......” “哼......” “啊......” 里面传来的独属于男人的闷哼声,让众多女人们红了脸。 能来随军的,都是经历过床笫之事的,听到这样的声音自然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沈明征虽然没有实践过,但不代表他不懂。 听着这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他的表情很难看,很想立刻冲过去将那个男人杀掉。 但在他心里,有一个小小的声音:你答应过她的,要相信她,不管发生任何事,都愿意将后背交付给彼此,哪怕是她拿着刀扎向你的心脏,你依然站在原地不反抗、相信她不会伤害你。 虽然那个声音越来越小,但却始终存在。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沈明征身上,都在看他会怎么做。 魏和平拍了拍沈明征的肩膀:“明征,他们的行为是在破坏军婚,这件事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 沈明征的目光依旧看着小树林,几秒钟后才开口:“我相信她。” 话落,他大步向里走。 这是他思想斗争后的结果。 他承诺过她,会相信她,他会努力做到,哪怕很难。 希望...她不要让他失望。 听着他瞬间沙哑的声音,魏和平和他旁边的中年男人皱了皱眉。 大家都替沈明征不值,多好的一个男人啊,到了这种时候还相信丁一一呢,结果丁一一却做出如此不要脸的事情。 其他人见沈明征往里走,犹豫了一下,有的人选择跟上,有的人驻足不前。 丁一一和杨志勇就在密林中间,当大家跟着沈明征走过来时,看到面前的一幕,直接惊呆了。 在进来之前,他们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场面。 只见丁一一举着一把铁锹,对着地上的杨志勇就要拍下去。 而杨志勇浑身都是土,很狼狈的趴在地上,他的双手被绑着,嘴里被抹布塞着,只能发出嗯嗯哼哼的声音。 丁一一见到这么多人过来,手上的动作顿住了。 “你怎么来了?” 这话是对沈明征说的。 她知道他这两天有多忙,所以对于他的出现,她很意外。 沈明征看向她的目光亮晶晶的,带着从未有过的柔情:“我来......”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丁一一没好气的打断:“你来捉奸?” 聪明如她,只是瞬间便想通了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只要沈明征敢回答是,她立刻要他好看。 手里的铁锹已经改变了方向,眼睛也危险的眯了眯。 沈明征摇头:“不是。” 魏和平旁边的中年男人突然笑了:“怪不得你相信她,你这媳妇,果然与众不同,今天,她给我们所有人上了一课:什么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一听沈明征相信她,丁一一这才满意。 “既然你信我,那就靠边站,等我把事办完再跟你回家。” 话落,她手里的铁锹精准的落在了杨志勇的屁股上。 闷哼声再次响起,杨志勇疼的眼泪都出来了。 他求助的目光看向大家,脑袋不停的摇着,想要说些什么,奈何嘴里被塞的抹布太大了,让他除了“嗯...啊...哼”之外,发不出别的声音。 见他还敢求救,丁一一举起铁锹,还要再打,却被沈明征拦住了。 “你不让我打他?你知道他是谁吗?” 沈明征点头。 他知道。 这个男人在他的三年婚姻中,一直存在,他怎么能不知道? “那你还拦着我?你不会是看上他那五千块钱了吧?” 第47章 没想到打人也是个力气活 沈明征满头黑线。 他是那种为了钱而卖媳妇的人吗? 将铁锹拿过来,他声音有些无奈:“你不累吗?” 他不说还好,他一说丁一一才意识到,确实很累。 “没想到打人也是个力气活。” 听着她的抱怨,再看看躺在地上的杨志勇,众人渐渐回神。 罗秀芬一脸的不可思议:“你们...你们不是在这里做不可描述的事吗?怎么会......” “我们在做不可描述的事?没进来看你就知道?你长千里眼了?看来在部队里随军可真是屈才了,再打仗应该派你去前线啊,望远镜都省了。” 丁一一这张嘴,向来是厉害的。 罗秀芬被她几句话怼的说不出话来。 她又不甘心,看了眼马娟,示意她给出主意。 马娟的心思更活泛一些,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沈团长家的,你怎么还打人啊,就算你男人是团长,也不能这样为所欲为吧。” 罗秀芬眼睛一亮,紧跟着说:“对啊,你打人这件事可是板上钉钉的,大家都看到了。 不管怎么说,你身为军属,就要有更高的觉悟,怎么还能仗着自己的身份去欺负普通老百姓呢。” 罗秀芬壮着胆子看向魏和平:“魏旅长,刚才你也看见了,丁一一当着你的面都敢打人,可见她平时是有多嚣张,你不在这里的时候,她还不知道怎么欺压普通群众呢。” 趴在地上的杨志勇也跟着点头。 他现在一肚子怨气。 他实在没想到,以前围着他转的丁一一,居然会这样对他。 原本她让他来小树林,他还以为她是人多害羞,想要单独和他说话,他立刻就跟着她来了。 一进小树林,不知道她从哪找到了一根绳子,说是要和他做个游戏,他还以为她要跟他行鱼水之欢,虽然方式有些特别,但也够刺激,于是他便同意了。 却没想到丁一一给他的手绑住后,反手又往他嘴里塞了条抹布。 然后不知道她从哪拿的铁锹,上来就往他身上招呼,给他打的直接趴在地上,连起身都机会都没有。 丁一一看向魏和平:“旅长,我听老沈说过,在咱们部队,一向讲究有功当赏有过则罚,是吗?” 魏和平点了点头:“没错,确实是这样。” 丁一一用脚尖踢了踢地上像死狗一样的杨志勇:“这个人叫杨志勇,他居然敢破坏军婚,在明知我已经和老沈结婚的情况下,还找来部队,甚至扬言要用五千块钱来让老沈妥协,他这是明晃晃的破坏军婚啊。” “而我打他,就是要打醒他,让他不要做糊涂事,沈明征是一团之长,而我身为他媳妇,当然要有思想、有觉悟,不能看着杨志勇泥足深陷,也不能看着他犯错误,所以当然要帮他了。” “况且,我的做法,还保护了军婚,弘扬了正气。” 丁一一说的大义凛然、头头是道:“魏旅长,这件事是不是得记我一功啊?” 魏旅长嘴角抽了抽,好家伙,在这等着他呢。 他咳了咳,开始措词:“虽然是这样,但你毕竟不是部队的士兵,只是军属,不在我的直接管辖范围内,所以我也只能对你提出口头表扬,你维护军婚的做法值得肯定。” 丁一一眼里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原来我不在你的直接管辖范围内啊,那这事就好办了。” 话落,她从沈明征手里夺过铁锹,对着杨志勇的屁股再次拍了下去。 众人完全没想到她会当着魏和平的面打人,都惊呆了。 拍完一下,丁一一说道:“魏旅长,你放心,屁股肉厚,拍这里拍不坏,最多让他疼一阵子,不过这样他才能记住这次的教训,免得以后再做这种违反纪律的事情。” 话落,她举起铁锹再次拍下去。 每拍一下,说一句话。 “这次将他打老实了,以后他就不敢再做这种荒唐事了,我也算是拯救了一个家庭,魏旅长,要不你多口头表扬我几句?” 魏和平瞪了眼沈明征,眼里明晃晃的写着:还不快让你媳妇住手? 别以为他不知道他是故意放纵她打人! 他可不信刚才丁一一从他手里夺铁锹的时候,他没反应过来。 他可是他们军区的兵王! 沈明征将头转到一边,当做没看见。 气的魏和平恨不得拿过铁锹也给他两下。 沈明征不去制止,他只好亲自开口:“好了,住手吧。” 丁一一无视他的话,继续边拍边说:“我让你敢破坏军婚,让你犯错误,让你拿钱砸人,让你坏我名声......” 魏和平的脸色不太好看。 直到丁一一拍了十多下开始气喘吁吁时,沈明征才上前,拿过她手里的铁锹。 丁一一确实累了,顺势给他。 转头见魏和平脸色不好,她笑嘻嘻的说了句:“魏旅长,刚才你不是说,我不在你的直接管辖范围内嘛,所以一时打上头了,没收住,你要是不高兴,要不对我提出口头批评?或者功过相抵?不表扬也不批评?” 反正说两句她又不会掉块肉,今天她打爽了才是最重要的。 丁一一这副混不吝的性子,实在让魏和平有些头疼。 尽管有些不高兴,却又无法发作,毕竟是他先说丁一一不在他的直接管辖范围内。 他旁边的中年男人直接笑出声。 “小女娃,你要是个男娃,在部队里一定是个刺头兵,但我很喜欢你这不吃亏的性格和随机应变的能力,不做外交官可惜了。” 丁一一直摇头:“领导,您还是饶了我吧。” 她可是记得,前世某位外交部的大领导,在几年后被批了。 这辈子她只想做咸鱼,别的啥都不干。 罗秀芬不忿的大喊出声:“魏旅长,这件事明明就是丁一一的错,她要是不勾引人家,人家怎么会找上来?况且她之前多次和沈团长提离婚,大家伙可都是知道的。” 她不明白,为什么丁一一做的如此过分,连魏旅长的话都不放在眼里,可魏旅长却什么都不说? 还有,刚才说话的男人是谁?她怎么从来没见过? 她不想放过这个机会,想要借着这件事将丁一一“破鞋”的罪名坐实,就算沈明征不和她离婚,也得搞臭她在家属院的名声。 第48章 沈明征,你媳妇亲你,你脸红什么 丁一一看过去,嗤笑一声:“你又知道?除了有千里眼,你还长顺风耳了?” 周围的人都被丁一一的话逗笑了。 罗秀芬被呛的一张脸青了又红、红了又青。 魏和平板着脸看向众人:“好了,这件事部队里会调查清楚,大家都散了吧。” 他的话一出,大家立刻往小树林外走。 罗秀芬和马娟虽然不甘心,但他们可不敢像丁一一一样,无视魏和平的话。 于是,家属院的众人都走了,只有丁一一,还站在原地。 魏和平一脸无奈:“打也打了,气也出了,功过也相抵了,还留下干嘛呢?赶紧回去吧。” 丁一一指了指地上的杨志勇:“他怎么处理?” “明天我让人将他送回去,你已经将人打了,他毕竟没有做出实质性的事情,这件事就到此结束吧。” 丁一一对这个结果不满意:“可是他破坏军婚。” “你不是没妥协吗?这破坏军婚的罪名也就不算成立,何况这件事闹大了,对明征未必是好事。” 沈明征作为东北军区的兵王,本就备受关注,若是传出一些不好的传闻,对他来说不好。 丁一一又踢了一脚杨志勇,这才不甘心的往家属院走去。 魏和平让人将杨志勇拉走,然后看向沈明征:“你在哪儿找的这么个媳妇?” 沈明征大声回答:“报告旅长,在省城找的。” 魏和平:“......” 他瞪了眼沈明征:“你媳妇气我,你也气我是吧,你们夫妻俩可真是好样的。” 他旁边的中年男人笑了笑:“老魏啊,你以后的日子不会太无聊了,挺好挺好。” 话落,他拍了拍沈明征的肩膀:“你这媳妇,很不简单,怪不得你小子为了她立军令状。” 丁一一不知道的是,沈明征负责11月3日对敌特的反击行动,因为大部分人持反对意见,但他坚持按照丁一一提供的线索去部署,并且顺势反击,为此还立下了军令状。 沈明征对魏和平和他旁边的中年男人敬了个礼,见周围没人,才开口:“师长,旅长,我想请假半个小时。” 中年男人笑了笑:“准了。” 中年男人是新上任的师长高卫民,来这里原本是秘密查看最新研究成果,却不想丁一一接收到了敌特的信号,他怀疑敌特就是冲着他们的研究数据来的,所以他这才留了下来。 但因为他是秘密出行,所以有人在时,主要都是魏和平来做决定。 不过他之前并不在这个军区,所以大家都不认识他。 沈明征在回去的路上,看了眼手里的铁锹,皱了皱眉。 这是他家原来的那把,他记得这把铁锹上次被丁一一带进后山了,他找到她时,没看见铁锹。 这几天在家里他也没看见,这怎么又突然出现了? 沈明征回到家时,看见丁一一坐在餐桌边,左手拿着一把瓜子,右手拿着茶杯在喝麦乳精。 他提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原位。 看见他回来,丁一一放下茶杯,上前一步,直接亲在了他脸上:“你今天表现很好,奖励你的。” 沈明征脸色瞬间涨红。 丁一一就喜欢看他被挑逗的面红耳赤的样子,笑嘻嘻的开口:“沈明征,你媳妇亲你,你脸红什么呀?” 沈明征深深的看着她,突然问道:“不后悔吗?” “一个渣男,值得我后悔?” “他有钱,有文化,你们一起长大,他了解你,对你好......” 丁一一看着他那张嘴不断地说另一个男人多好多好,有些不爽。 身体先大脑一步做出反应,踮起脚尖,用自己的唇,堵住了他的唇。 这是她第二次这样做。 第一次时沈明征还没反应过来时,她已经退开了。 这次沈明征只是愣了一瞬,随即化被动为主动。 丁一一原本只是不想听他夸杨志勇那个大渣男,才会吻上去的。 当沈明征掌握主导权时,她整个人都是懵的,大脑一片空白。 前世的她是母单,从未谈过恋爱,更别提接吻这种亲密的举动。 这一世穿越后,虽然喜欢挑逗沈明征,但每次都是她控制节奏。 突然被沈明征反客为主,她只觉得身体像过电一样,酥酥麻麻的。 双腿也发软无力,在她差点摔倒时,沈明征一把扶住了她的腰。 松开她的唇,他在她耳边低声开口:“谢谢你愿意留下来。” 她不会知道,她的留下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从前的他不想离婚,是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到他的前途。 他爱国,但也同样拥有抱负。 但现在的他不想离婚,单纯是因为喜欢她,想要和她一起度过余生。 丁一一靠在他的怀里,轻声开口:“沈明征,不要自卑,也不要妄自菲薄,在我眼里,你就是最好的。” 沈明征浑身一震。 这句话,比我喜欢你,还要让人动容。 他在心里默默发誓,以后一定会尽他所能,给她最好的生活,让她永远做自己,过她想要的日子。 接下来两个人什么都没说,彼此拥抱着。 经过这件事,两人的感情仿佛升温了。 沈明征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眼看着时间快到了,他亲了亲丁一一的额头:“我要去练兵了,今晚不能回来,明天乖乖待在家里,哪儿都不要去。” 丁一一点点头:“好,你自己注意安全,我等你回家。” 明天就是11月3日,敌特要行动的日子。 家属院里,只有丁一一知道这件事。 其他人一如往常的做事,只是被通知不能离开家属院。 大家并没有引起怀疑,因为士兵们经常在山里演习,每次演习时,家属院和附近的村民会被通知不可以上山,不可以胡乱走动。 第二天一大早,丁一一就听到了此起彼伏的枪声。 枪声持续了很久,才渐渐平息。 丁一一在家里等沈明征回家,却没想到,没有等来沈明征,而是等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从后山摸进了家属院。 他想找个地方躲藏,好巧不巧的是,他选择躲藏的人家刚好是丁一一家。 当两人四目相对时,男人举起了手里的枪。 第49章 不仅要囤物资,也要囤武器 看着黑洞洞的枪口,丁一一有些无奈。 她想当一条咸鱼,咋就这么费劲呢? “不许动,把手举起来,否则我就开枪打死你。” 丁一一配合的举起双手,心里却极度厌恶这种被人威胁到生命安全的感觉。 她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她也想要枪,不仅可以防身,还能主动出击。 看来以后要动动脑筋了,不仅要囤物资,也要囤武器。 这样的想法刚一落下,她立刻看向对面男人手里的枪。 她要是没认错的话,男人手里的枪应该是54式手枪,可比沈明征之前用的步枪小巧太多。 这把枪她相中了! 心动不如行动。 于是,她控制着意识,想将男人手里的枪收进空间里。 最近喝了很多的灵泉水,精神力有所提升,加上男人的注意力在看到丁一一那张漂亮的脸蛋时,一时间有些放松了警惕。 所以当他感觉到手上传来一阵吸力,惊觉不对劲时,手上的枪已经不见了。 他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看着空空如也的手,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丁一一在他愣神的功夫,冲到院子里大喊:“救命啊,救命啊。” 她知道为了保护家属院里众人的安危,部队一定会安排人在暗中保护。 果不其然,随着她的大喊,立刻有好几个人从不同的方向冲过来。 男人则是傻眼了,他想要阻止丁一一已经来不及了。 而且他的第一想法不是跑,而是看向四周。 因为刚才手枪消失时,他感觉到了一种拉扯的力,好像有人从他手里抢走一样。 可是他身边并没有人,而丁一一距离他好几米远,他的目光一直在她身上,所以他确定她一直站在原地没有动。 那么,他的枪到底去哪了? 总不能凭空消失了吧? 四周看了一圈,没有任何人。 男人突然觉得头皮发麻、毛骨悚然。 极度害怕的感觉让他连跑都忘了, 所以沈明征带着士兵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他抓住了。 丁一一也没想到,居然给那个敌特吓成那样,连跑都不敢跑。 沈明征原本是负责总体收尾工作,可是听到汇报有一个敌特分子逃往家属院的方向了,他心里不放心,立刻回来查看,却不想真让他撞上了。 对于敌特分子的配合,他觉得很不对劲。 毕竟这名敌特分子可是在山里逃了很久,一路躲避士兵的追捕,这才逃到了家属院。 可是在暴露之后,不仅不逃跑,也不反抗,太奇怪了。 沈明征将人交给几名士兵后,走向丁一一。 将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然后一把猛地抱住她。 他抱的很紧很紧,紧的丁一一都快喘不上气来。 丁一一知道,他是担心她的安危。 为了缓解气氛,她笑着开口:“沈团长,你就不怕你手底下的士兵看到,影响不好?” 听到她的话,沈明征后知后觉的放开她,老脸一红。 丁一一得逞的笑了:“放心吧,我没事,对了,那个男人不知道丢了什么东西,我看他一路找东西,然后不知道怎么就进了咱家院子。” 沈明征见她没有受伤,也没有害怕,松了口气:“对方的人数比较多,而且居然详细掌握了部队放置重要资料的地方,我不能多待,要立刻去审问他们。” 丁一一懂事的点点头:“你快去吧,我在家里没事的。” 沈明征看着她,眼底透着担忧:“如果害怕的话,就去找孙嫂子说说话。” “我不害怕,你快回部队吧。” 她还着急研究那把手枪呢。 沈明征皱眉,为什么他觉得好像被嫌弃了呢? 一般的女人遇到敌特分子不是都会害怕吗? 他特意留下来就是担心她害怕,想要安慰她一下,结果...... 在丁一一殷切期盼的目光中,沈明征终于走了。 周围几个院子的人,正站在自家院子里看热闹,显然对于刚才发生的事很意外。 “沈团长家的,刚才发生啥事了?”罗秀芳站在两家院子相隔的墙边询问。 丁一一冷笑一声:“你不是有千里眼和顺风耳嘛,自己看自己听啊!” 说完这句话,她转身回屋了。 气的罗秀芬站在自家院子里打砸洗脸盆,那声音大的震天响。 丁一一却没有心思理会她,关好门窗后,她来到厨房,然后进了空间。 看着那把手枪,她先用沾了灵泉水的抹布擦了擦,杀菌消毒,这才拿到手里观察。 越观察越喜欢。 这把手枪几乎是全新的,枪身没有一点磨损。 丁一一并不满足于只看外表,而是动手拆卸起来。 前世她只拆卸过射击馆的小口径运动手枪,没有拆卸过真正的制式枪支。 拆开后,将每一个部件仔细的研究一番,然后丁一一就开始动笔。 她喜欢研发,不管是研发芯片还是其他,只要是她感兴趣的东西,她就会沉浸其中。 而现在,她对枪支弹药很感兴趣。 未来她的目标是:拥有各种类型的热武器,谁要是敢跟她嘚瑟,就一枪给他狙回老家。 丁一一拿着尺子,将这把54式手枪的每一个数据都记录下来,然后将各个部件画在纸上。 她记得书里写过,64式手枪是里程碑式的一次自主武器研发,之所以叫64式,是在1964年设计定型,但由于种种原因,却在1980年才生产定型。 而现在已经是64年底,也就是说,64式手枪,已经定型完毕。 不知道沈明征所在的团部有没有参与研发。 毕竟能让敌特来盗取的资料,肯定是很重要的。 丁一一将54式手枪组装好,看着弹夹里可怜的8发子弹,心里合计着要找个机会弄点子弹。 毕竟有了枪却没有子弹,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沈明征亲自审讯了逃到他家里的这名敌特人员,对方被吓的胆小如鼠,他随便吓唬几句,对方就都招了。 他交代了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盗取一份关于重要武器的机密资料。 沈明征脸色黑沉沉的,果然,他们是冲着那个东西来的。 在审讯即将结束时,那名敌特分子还说了一件迷信又荒唐的事。 他说家属院里有鬼,他的手枪刚进了那个院子,就被鬼抢走了。 沈明征眯了眯眼,那个院子是他家的! 第50章 什么?咱家有鬼? 沈明征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的,何况他在那个院子里住了好几年,没有任何荒唐的事发生。 可是那名敌特分子已经交代了最重要的信息,按理说没有理由在这种事上撒谎。 而且根据他审讯的经验来判断,对方说的是实话。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沈明征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丁一一最近的改变。 不过很快他就摒弃了这种想法,并且没有将敌特分子最后的话登记在审讯记录上。 参与这次活动的敌特分子一共有30人,20死8伤,无一人逃脱。 虽然部队这边也有几人受伤,但好在没有人员死亡,这已经是非常圆满的一切活动。 当天下午,师长高卫民和旅长魏和平公开表扬了沈明征,还说明会为他向上面请功。 沈明征推拒了,他的原话是:“这次行动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丁一一同志及早的发现了敌特传递的信息,才给了我们时间去部署防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如果要请功的话,丁一一同志是这次行动最大的功臣。” 高卫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小子,还挺护短。” 调侃了一句话后,他又道:“你们夫妻俩都是好样的,你放心,组织上不会忘记你媳妇的功劳,有功当奖,虽然她不隶属于部队,没办法给她军功上的奖励,但我会向组织给她申请其他方面的奖励。” 沈明征想了想,说道:“一一不喜欢虚名,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将奖状等换成实际一些的东西,比如钱。” “你小子......” 高卫民有些无奈,但对于沈明征直来直去的脾气,又比较欣赏。 晚上,沈明征回去后,丁一一已经洗漱好躺在被窝里了。 他关切的询问:“今天有没有被吓到?晚上一个人在家会害怕吗?” 丁一一有些困了,听到他的话摇了摇头。 沈明征快速的去洗澡,回来后,挨着丁一一躺下。 见丁一一迷迷糊糊的马上要睡着,他状似不经意的询问:“那名敌特分子进来咱家后,有跟你说过什么吗?” 困倦的丁一一,已经失去了思考,下意识回答:“让我不要动,把手举起来,否则就开枪打死我。” “所以,你看到他的枪了?” 听到“枪”这个字,丁一一瞬间清醒。 在心里将沈明征骂了一遍:狗男人,原来在这等着她呢! 她继续装作很困的样子,眼睛都没有睁开,声音故意迷糊不清的说:“他是骗人的,他手里根本就没有枪,而且他说完后也发现他的枪不见了,然后就要回去找,但我一害怕,就去院子里喊救命了,然后你们就来了。” 借着透过来的月光,沈明征目光深沉的看着她:“可是据他交代,枪是在进了咱们家院子后没的,他还说咱们家院子里有鬼。” “啊......” 丁一一突然叫了一声,装作很害怕的样子,就连眼睛都睁开了:“什么?咱家有鬼?” 看见她害怕,沈明征不忍心再问下去。 伸出手,隔着被子将她揽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不怕不怕,那个男人胡说的。” 罢了,不管她是不是装的,他都不想去探究了。 “沈明征,我困了。” “好,睡吧。” 他依旧维持着刚才的姿势,轻轻拍着丁一一的后背,直到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沈明征才停下动作。 可是他刚睡着没多久,他的被子就被人掀开了。 丁一一再次爬进他的被窝,抱住了他,确切的说,是骑住了他。 这次,沈明征只是愣了一下,就回抱住她。 不知道她的心里是否有他,但只要没有那个男人就好,他有信心住进她的心里。 丁一一的身上香香软软的,沈明征毕竟是血气方刚的男人,抱了她一会儿后,他就有了反应。 尽管抱着她会折磨的他睡不着,但他依旧不想放手。 沈明征几乎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起来时依旧精气神十足。 他和之前一样,做好了早饭再去狩猎。 其实丁一一隐约知道,她昨天又跑去了沈明征的被窝。 因为每次抱着沈明征睡觉,都会睡得特别踏实,若是沈明征不在家的情况,每次到了后半夜她都睡不好,经常被冻醒。 吃了早饭,她打算去附近的村民家里换样东西。 虽然可以抱着沈明征睡,但总有他不在家的情况,何况现在刚要入冬,一旦进入深冬,零下二三十度的天气,若是火炕不够暖和,实在是太遭罪了。 她去附近的村民家里,用粮票和村民换了几个大铁桶,还有几节铁制的炉筒子。 这次依旧是村民帮她拿回来的。 看着几个村民将铁桶放在她家院子里,大家都很好奇她要做什么。 不过好奇归好奇,只有孙桂丽一人上门来询问。 其他人要么是觉得丁一一太厉害了,不敢跟她来往,要么是觉得她人不好,不想跟她来往,还有些人倒是想通过巴结她来跟沈明征交好,但丁一一对她们一点都不热情,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自找没趣了。 孙桂丽看着几个大铁桶,满脸好奇:“一一,你这是要做啥呀?” “做木炭。”丁一一并没有保留。 她当着孙桂丽的面,拿来剪刀和钳子,在大铁桶盖子的中间位置剪出一个圆形孔,侧面靠底的位置同样剪出一个圆形孔,然后将炉筒子插进两个孔内。 拿出沈明征劈好的木柴,摆放在大铁桶内,摆满后盖上盖子。 接着用一块石头压在大铁桶的盖上,再用泥巴将大铁桶与炉筒子的连接处抹上,防止透风。 再做一个燃料盒与炉筒子相连,再燃料盒内放满一堆锯末子和树叶,再倒入一点煤油,点燃即可。 孙桂丽边帮忙弄,边问她:“一一,这些木头已经晒干了,很好烧的,你给它放这大桶里是干啥啊?” 忙活了一通,丁一一累的坐在椅子上休息。 她将炒好的瓜子和花生拿出来,又冲了两杯麦乳精,才坐下缓缓和孙桂丽解释。 第51章 丁一一居然把“偷”别人钱这件事 丁一一指着刚才她改造好的大铁桶:“这是我自制的简易木炭干馏炉,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将木头里面的水分和杂质去掉,制作成木炭。” “木炭相比木头的燃烧效率高、烟雾少,而且木炭的高热值特性能够使燃烧更持久稳定。” 见孙桂丽听不懂,她干脆说的直白一点:“也就是说,木炭燃烧的温度更高,而且烧的久,这样到了冬天,晚上在灶坑里烧上木炭,可以让火炕热乎一晚上。” “真能热一晚上?” 丁一一点头:“等到了深冬,白天炉子里也可以烧木炭,这样屋子里也就不冷了。” 见孙桂丽一脸新奇又羡慕的模样,丁一一直接说:“孙嫂子,等我做好了,给你一些你拿回去试试。” “不用,我看看就行,反正这么多年都习惯了。” 丁一一知道她是不好意思拿,干脆的说:“孙嫂子,你看这样行不,剩下的这几个大铁桶,你来帮我弄,然后等我家的木炭做的足够用之后,你就把这几个大铁桶搬到你家去,你自己来做。” 孙桂丽双眼一亮:“真的可以吗?” 其实她还好,就是她家皮蛋,每年到了冬天,手和脚都会生冻疮。 到了晚上睡觉时,经常痒的睡不着觉。 到了开春后,春风一吹,生冻疮的地方就会干裂出血。 她每次看的都心疼,但却没有办法,毕竟他们在这里,年年都是这样过的。 “当然。” 对于自己人,丁一一向来很大方。 孙桂丽聪明、老实、有分寸,她喜欢和这样的人做朋友。 孙桂丽顾不上吃瓜子、喝麦乳精,直接开始干活。 虽然不知道成品如何,但她相信丁一一。 她说能做成木炭,就一定能做成,她说烧木炭可以暖和一晚上,就一定能暖和一晚上。 孙桂丽手脚麻利,做起这种活来比丁一一更加擅长。 丁一一只是知道原理,但并不擅长做力气活。 一上午的时间,孙桂丽将剩余的四个大铁桶都改造完了。 丁一一说要六七个小时,才能做成木炭。 于是,中午孙桂丽回家做饭,晚上的时候又来到了丁一一家。 刚好第一个干馏炉内的木炭做好并且已经晾凉了。 丁一一捡出来一部分装进背篓里,递给孙桂丽:“孙嫂子,你今晚先回家试试效果如何。” “对了,孙嫂子,有一点一定要注意:若是木炭燃烧不完全,会产生一氧化碳,导致人中毒死亡,所以一定要确保燃烧环境通风,这样可以使燃烧更完全。” 见孙桂丽不太懂的样子,她再次解释:“必须要确保烟囱通畅,另外,要定期检查灶坑和烟囱的状态,确保没有堵塞或漏气的情况,避免一氧化碳回流到室内。” “孙嫂子,这件事一定要谨慎,否则会危及到生命。” 孙桂丽这回听明白了,满脸严肃:“你放心吧,一一,我都照着你说的去做,回家后,我先检查我家的烟囱和灶坑,没问题之后我再烧。” 丁一一打算等沈明征回来,让他也检查下自家的灶坑和烟囱。 虽然她在做饭的时候觉得灶坑不跑烟,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要查看一下。 晚上沈明征回来的时候,看见院子里的大铁桶,愣了下。 当得知丁一一居然做出了木炭,他很惊讶,更多的是惊喜。 木炭他听说过,有些部队自己搭了土窑烧制木炭,但对于他们这支部队来说,用土窑烧制木炭的方法不适合。 因为土窑烧制需要在大片的空地上,但他们部队是在山里,到处都是树木,一旦弄土窑,很可能引发山火。 另外,土窑烧炭需要熟练的技术人员来控制火候,初学者很难掌握,容易导致木炭质量不稳定,甚至全部毁掉68。 而他查看了丁一一制作木炭的干馏炉,密封性更好,而且居然不需要控制火候,只要保持燃料盒里一直有燃料燃烧就好。 这种方法简单又节省人工,如果能在部队内推广,广大士兵的冬天也可以不那么难过了。 见沈明征回来,丁一一突然想起一件事:“沈明征,杨志勇被送走了吗?” 听到“杨志勇”的名字,沈明征心跳下意识慢了半拍。 他不动声色的回答:“今晚被送走,原本应该是今天早上被送走的,但根据昨天敌特的行动来看,他们明显是在部队有内应的,所以今天一整天都在排查,今天晚上才允许人外出。” 丁一一眼睛一亮:“他那五千块钱,真是随身携带了吗?” 看到她的表情变化,沈明征心里有些不舒服。 难道她后悔了?看上了杨志勇的钱了? 听说杨志勇要给她五千块的彩礼。 “丁一一,我认定你了,这辈子不会放手。” 对于他突如其来的霸道式告白,丁一一愣了一下,随即开心的笑了。 她并不反感他此时的霸道,她看上的男人,当然要有点霸气。 自己喜欢的女人若是对别人露出异样的情绪,还不敢出声,甚至还要拱手让人,这种男人,活的太窝囊了,她可不要。 “放心,对于杨志勇那种渣男,我看不上,不过我虽然看不上他的人,但确实看上他的钱了。” 在沈明征的脸色沉下来之前,她接着道:“你说那钱,放在他那里也是浪费,他那种人不会干什么有意义的事,还不如放在我们这里,我们替他花,反正我们做的都是保家卫国、发现敌特等有非常正能量的事。” 听着她一本正经的把“偷”别人钱这件事说的如此正义,沈明征的嘴角抽了抽。 他是一名军人,如何能去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何况还是偷情敌的钱? 仿佛猜到他的想法,丁一一想了想,换了种劝说方式:“杨志勇那个大渣男,那天在家属院门口的做法,简直是故意抹黑我,也是故意让你被大家笑话,你身为我的丈夫,难道不该为我出气吗?” “要不这样吧,我们不偷他的钱,去把他打一顿,反正他那个人也欠揍,我们就让他长个教训,看他以后还敢不敢破坏军婚。” “你想想啊,我们这样的做法,简直是在挽救另一个家庭,是在做大好事啊。”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沈明征还是被丁一一说动了心。 其实,在看到杨志勇给丁一一写的那封信之后,这样的想法就存在了。 于是,两人在月黑风高之时,开始了行动。 第52章 戴上干坏事专用头套 沈明征知道部队里的人将杨志勇送去了县里的国营旅馆,晚上没有去省城的车,所以杨志勇会在旅馆里睡一晚,明天出发回省城。 他借了一辆自行车,载着丁一一去了县里的国营旅馆。 这会儿住旅馆的人很少,尤其这还是一个相对比较落后的小县城,平时更是没有什么人来住。 所以两人很轻易的就找到了杨志勇所在的房间。 丁一一把手伸进口袋里,从空间里将她自制的办坏事专用头套拿出来,递给沈明征一个,自己戴上一个。 看着戴上头套后,只露出两只眼睛的丁一一,沈明征嘴角抽了抽。 所以,她是早有预谋? 丁一一瞪了他一眼,让他快点戴上。 这是她专门为他做的,确切的说,她早就提前做了好几个,以防万一。 杨志勇还没睡,正在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心里憋了一肚子气。 沈明征将电路剪断,瞬间房间内漆黑一片。 杨志勇骂了句:“穷乡僻壤的破地方,真tm晦气。” 他话音刚落,他房间的门就被悄无声息的打开了。 借着月光,他只看到一个浑身漆黑的人出现在房间门口。 刚要尖叫,他的嘴就被塞住了,紧接着就迎来了一顿胖揍。 沈明征太清楚打哪里会痛又不会有致命伤,所以他专门挑那些又痛又隐蔽的地方打。 杨志勇想要逃,但在沈明征这个兵王手底下,他根本无处可逃。 在沈明征揍人的时候,丁一一借着月光,将房间内检查了一遍,她发现,箱子里除了一堆衣服外,还装有五千多块现金,另外,还有两块小金条。 没想到,这个杨志勇还挺有钱,看来家底非常丰厚啊。 丰厚的她都想找个机会回省城,将他的家底全偷走了。 偷敌人的老巢,这种事,光是想想就兴奋。 沈明征虽然在揍人,但他的眼角余光却注意到了丁一一的动作,见她只是将箱子打开,并没有拿里面的东西,还在心里感叹,她是个有原则的人。 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关上箱子的那一刻,丁一一已经将东西全部收进空间里,就连衣服都没给杨志勇留。 在这即将入冬的时刻,没有厚衣服穿,冻死他丫的。 当两人离开国营旅馆后,摘掉头套,看着彼此,不约而同的露出了笑容。 丁一一很喜欢这样的沈明征,在爱国这个问题上有原则、守底线,但在其他问题上并不死板。 人活一次,除了在原则问题上坚持,其他时候还是随心所欲一些更畅快。 她灿烂的笑容,恍花了沈明征的眼,即便多年以后,他仍旧会记得这个笑容。 当天晚上回家,沈明征用木炭烧炕,这一晚炕果然很热乎。 丁一一没有像前几天一样钻沈明征的被窝,这让沈明征有一丝失落。 第二天早上,看着几个大铁桶都有些不顺眼。 孙桂丽用了木炭后,立刻发觉了木炭的好,高兴的来找丁一一分享。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她都在丁一一家,帮忙制作木炭。 丁一一看着制作好的木炭,突然想吃烧烤了。 吃烧烤的第一步,就是需要肉,很多肉。 空间里还有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另外,还有两只野兔养在外面。 每只野鸡才两三斤重,大一些的三四斤,而野兔小点的四五斤,大一些的六七斤,都不是很重。 为了整个冬天都有肉吃,她这点储备量远远不够。 所以丁一一再次打起了进山捕猎的主意。 她又做了几个捕兔笼,这次还去跟附近的村民换了几个捕兽夹。 又去百货大楼买了尼龙绳,用尼龙绳编织了几个渔网。 原本的冬猎期为10天,但由于敌特行动,有两天不允许家属院和附近村子的村民上山,所以将今年的冬猎期调整为13天。 晚上沈明征狩猎回来时,对丁一一说:“明天是冬猎期的第11天,允许家属院的士兵们自己狩猎的日子,我打算带着孙大刚几人上山,多捕点野物回来。” 丁一一眼睛一亮:“沈明征,我和你商量件事呗,我......” 还没等她将话说完,沈明征就抢先一步说道:“你在家乖乖等我回来。” 丁一一瞬间将脸拉下来。 她不高兴了。 她想上山,她想捕猎,她想抓鱼...... “你的脚还......” 这次是丁一一打断了沈明征的话:“我的脚已经好了,不信你看。” 她将脚伸到沈明征面前,脚踝处的伤口处的结痂已经掉落,露出里面的嫩肉,粉粉的。 看上去伤口确实好了。 然后不知怎么的,落在伤口上的目光转移到她的整只脚上,发现她的脚白白嫩嫩的,肌肤光滑的好似剥了壳的鸡蛋,小巧又可爱。 他的喉结不自觉的滚了滚,快速将目光瞥到别处。 看到他的反应,丁一一愣了下,随即笑了。 她想到办法了。 只见她倾身上前,整个人坐到了沈明征的腿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撅着小嘴撒娇:“沈明征,我想去捕猎,你带我一起去吧,好不好嘛?” 她眨巴眨巴水灵灵的大眼睛,里面写满了期盼和渴望。 沈明征的耳根顿时红了,看着她那宛如小鹿一般的目光,根本无法拒绝。 见他不说话,丁一一嘴巴凑上前,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一吻:“好不好嘛?” 沈明征的喉结滚了滚,眼里深邃的看着丁一一。 在丁一一又要继续说话的时候,他的唇压了上去。 丁一一只是想撒个娇,让他妥协一下,却没想到,把自己搭进去了。 两个人吻了很久,直到丁一一快喘不上气来,沈明征才放开她。 丁一一靠在沈明征的肩膀上平复呼吸,而沈明征则紧紧地抱着她,恨不得将她揉进身体里。 过了一会儿,丁一一见他不说话,不满的开口:“亲也亲了,抱也抱了,所以,你到底带不带我去嘛。” 明明是抱怨的话,但此时的她说话软绵绵的,有种娇嗔的感觉。 这样的她,让沈明征完全无法拒绝。 第53章 到了他媳妇这儿,就是对的了? 当晚,沈明征看着两人挨在一起铺的被褥,突然觉得不顺眼。 他们是夫妻,谁家夫妻分开睡的? 丁一一见他盯着被褥发呆,催促道:“快点睡觉吧,明天还得早起去狩猎呢。” 话落,她躺在自己那边,闭上眼睛培养睡眠。 而沈明征看着她,有些失落,但却没有表现出来。 第二天一大早,孙大刚带着几个人来到沈明征家。 沈明征倒是起的很早,但丁一一的生物钟比较晚,她习惯了睡懒觉,所以还没起。 孙大刚见沈明征已经做好了早饭还不走,有些着急:“团长,我们快点出发吧。” 只有三天狩猎时间,每家每户都想多打点野味回来,让冬天好过一些。 沈明征却不着急:“等等,一一也和我们一起去。” 几人都张大了嘴巴,有些不可置信。 “嫂子也一起去?”孙大刚不可置信的问出声。 沈明征点点头。 “我们要进入深山,嫂子跟着去很不安全,况且她前些天不是脚受伤了吗?能走远路吗?” “没问题。”沈明征边说边收拾要带的工具:“我会保护好一一,而且不管猎到的任何东西,按照老规矩,每家均分。” 孙大刚立刻解释:“团长,我不是那个意思,每次都是因为你带着我们狩猎,才能猎到更多的东西,你家多分一些是应该的,我就是担心嫂子进山后会害怕。” 丁一一走出来就听到这句话,笑了笑:“我不害怕,我会努力不拖你们后腿的。” 沈明征皱了皱眉:“别逞强,有我在,渴了、饿了、累了就告诉我,一切我来解决。” 丁一一心里很温暖,笑着点点头。 孙大刚几人其实心里还是不愿意让丁一一去,总觉得他们男人的事,女人不该参与。 但团长都同意了,他们不敢有意见。 丁一一快速洗漱后,和沈明征简单吃了两个鸡蛋,喝了点小米粥,就出来了。 她的肩上背着一个大双肩背包、手里还提着一个。 她将手里提着的那个递给沈明征,沈明征自然的接过。 丁一一又将仓房里她准备好的工具拿出来。 沈明征看着里面的工具,诧异的挑眉:“都是你做的?” “有些是跟老乡换的,不知道能不能用得上,但是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工具是装在背篓里,满满一背篓,甚至还有几个捕兔笼是挂在背篓外围的。 沈明征将背篓提在手里。 孙大刚看着他们带的东西,皱了皱眉:“团长,这些东西太多了吧,其实我们今天主要是猎大型野兽,大型野兽出没得地方,周围应该没有野兔,带这些东西只是累赘而已。” 再看他们,带的东西就比较少,几乎是每人身上背着一壶水,背着点干粮,然后就是匕首、砍斧、还有长矛和弓箭。 每个人带的武器不同,这样应该是更便于配合。 而沈明征除了带丁一一准备的这些东西,还带了一把弓和二十来支弓箭。 “一一说的对,有备无患,这些东西都不沉,若是能多狩到些猎物总是好的。” 几个士兵对视了一眼。 这还是他们团长吗? 以前他们去狩猎的时候,也总是带一堆东西,但团长却说,没必要带太多,精简一些,这样能保存体力,等回来时也有地方多背一些猎物。 怎么到了他媳妇这儿,就是对的了? 但大家不敢质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吐槽。 他们从家属院的后院上了山。 一路上,几乎没碰到什么人,因为家属院的其他人都早早就出发了。 丁一一时不时喝点灵泉水,这样可以保持体力。 她知道沈明征几人已经尽量照顾她的速度了,没有走太快,若是这样还跟不上他们,那就太拖后腿了。 即便这样,每走一会儿,沈明征都会提出休息一会儿。 丁一一摇摇头:“我不累,我们还是继续进山吧,以免耽误时间。” “我背你。” 话落,他将手里拎着的背篓递给孙大刚,将身后的双肩背包背到胸前,蹲在丁一一面前。 他是知道丁一一有多娇气的,割腕后身体本就虚弱,平时锻炼又比较少,在家里干一会儿活都会累,何况走了这么多路。 丁一一愣了下,看着蹲在她身前的男人。 想了想,爬上了沈明征的背。 趴在他宽阔的脊背上,她觉得有一种温暖和安心的感觉。 虽然她喝了很多灵泉水,体力很充沛,但他们一路上山,走路相对比较快,她有些腿酸。 孙大刚等人看了眼两人走在前面的背影,都觉得丁一一太任性了。 他们是出来打猎的,不是来游玩的,不好好在家待着,非要来给他们添乱。 很快到了中午,他们已经走的很深入了,沈明征提议停下来休息。 大家立刻围坐在一起,拿出干粮准备补充体力。 丁一一从沈明征背上下来,打开她身后的背包,从里面拿出十几个鸡蛋、大葱、大酱、黄瓜、还有豆沙包,递给大家。 孙大刚带头拒绝:“嫂子,我们自己带干粮了,吃我们自己的就好。” 在这个年头,每家每户的口粮都是勉强够吃,孩子多一些的人家,甚至不够吃。 所以他们怎么能好意思吃别人家的东西呢。 丁一一看着他们带的东西,有几个人带的是窝窝头,有两个人带的是杂面面头。 她继续将东西递出去:“我这背包太沉了,你们帮我分担一下,多吃点,不然我背不动。” 孙大刚几人知道这是丁一一故意这样说的,心里一暖,但他们还是想要拒绝,毕竟丁一一拿出来的东西太贵重了,除了馒头还有鸡蛋呢。 没等他们拒绝,沈明征沉声开口:“你们嫂子给你们的,你们就拿着,这是命令。” 他的这句话一出,几人下意识敬礼:“是,团长。” 然后纷纷接过丁一一递给他们的东西。 丁一一给每人分了两个豆沙包、两个鸡蛋、一根黄瓜、两棵葱,又把饭盒里的酱倒在盒盖上,然后放在几人面前。 大家心里都暖暖的,对于丁一一非要跟着上山这件事都没意见了。 毕竟能有几个像她这样大度呢? 虽然任性是任性了点,但大度也是真大度。 第54章 除了丁一一,谁家能舍得用油去炸 几个人开始大口吃起来,不知是谁先说了一句:“这馒头居然还有馅。” 其他几人也发现了,心里感叹,都赶上他们家过年吃的好了。 沈明征知道丁一一爱干净,找了相对平整的地方,刚要坐下,就见丁一一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布,铺在地上,然后才将吃的拿出来。 沈明征将鸡蛋皮剥掉,递给丁一一,让她先吃。 丁一一享受着他的照顾。 孙大刚只吃了一个豆沙包,还将他自己带的窝窝头就着葱和黄瓜吃了。 剩余的豆沙包和两个鸡蛋,他放在了口袋里。 见丁一一看过来,孙大刚憨笑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我想带回去给桂丽和皮蛋吃。” 他们家平时过的很节俭,是整个家属院伙食最差的。 丁一一对他的做法倒是很欣赏,虽然他大男子主义了一些,但知道疼老婆孩子,这点很好。 吃了饭,一行人继续往山里走,但已经算是深入了。 又走了一会儿,沈明征观察了一下周围,说道:“这附近灌木丛和干草比较多,还有些野猪粪便,说明野猪经常在这附近活动。” “大家两人一组,分散寻找,一旦发现野猪,及时释放信号,千万不要硬碰硬。” 几人立刻应下。 丁一一欲言又止。 沈明征注意到她的表情,询问:“怎么了?” “其实不用分头去找,这样太浪费人力了,何况也会消耗大家的体力,我有个办法可以找到野猪。” 沈明征好奇的看着她,其他人则是有点不相信。 她一个资本家大小姐,恐怕连野猪都没见过,怎么可能知道如何找野猪。 丁一一并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只要沈明征相信她就够了。 她在周围走了一圈,选了个野猪粪便最多的区域,从背包里拿出煮熟的红薯,掰开弄成小块,扔在周围。 沈明征不解的看着她:“这样会吸引野猪?” “煮熟的红薯味道甜美,口感软糯,散发的香甜气息对野猪有很大吸引力,而且野猪的鼻子很特殊,对气味的感知能力特别强,如果附近真的有野猪,这样一定能把它吸引过来,不过可能要黄昏时分才可以。” “这也是你在书上看到的?” 丁一一点点头,确实是书上看来的,不过书是前世看的。 这就应了那句话:没有任何一个知识是白学的,总会在某个特殊的时刻用得上。 她看了眼周围,继续说道:“野猪是晨昏性动物,一般是在早晨和黄昏时活动,而且通常以4-10头的小群活动,由一只或多只成年雌性带领幼崽组成,不过现在马上入冬了,到了雄性野猪求偶的季节,所以雄性野猪有可能会加入其中。” “我们先在周围捕一些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快到黄昏时再过来。” 沈明征心里暗暗决定,以后也要多看些书。 他们在山上狩猎这么多年,自认为很了解各种野兽的习性,却从来不知道野猪居然喜欢吃煮熟的红薯。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红薯虽不是多稀奇的东西,产量还高,在前两年的饥荒时期,可是主要食物来源之一。 这两年虽然日子好过一些了,但也没人舍得拿红薯去给野猪吃,毕竟人才刚吃饱。 只有沈明征坚定的相信丁一一的话,其他几人则是抱着怀疑的态度。 孙大刚心想,这要是他们都走了,一会儿野猪过来把红薯吃掉,等他们黄昏时再回来,岂不是就晚了。 “团长,要不我们留下两个人在这里守着?” 沈明征拒绝了:“不用,先去周围捕捉点野兔,这周围干草这么多,野兔肯定不少。” 大家都习惯性听沈明征的话,立刻跟着他去周围捕兔子。 可是又出现了一个问题,他们没带捕兔笼,因为他们这次是奔着大型野兽来的。 沈明征将捕兔笼分给大家,丁一一从沈明征背着的双肩包里拿出提前切好的胡萝卜,分给大家。 于是,大家拿着捕兔笼散开。 在有干草有洞口的地方,放置捕兔笼。 丁一一只带了6个捕兔笼,大家都拿走了,她则和沈明征做捕捉野鸡的陷阱。 沈明征从背篓里拿出小铲子,开始挖坑、用麻绳做活扣陷阱,丁一一则负责在陷阱周围洒大米、小米和玉米粒。 很快其他几人回来了,看见沈明征的动作,也跟着做,丁一一给他们每人一大把粮食。 看着手里的粮食,众人脸上都出现了心疼的表情。 他们家还不能顿顿吃大米呢,结果给野鸡吃上了,太浪费了。 但这粮食毕竟是丁一一的,他们没有发言权,只能照做。 沈明征还在野鸡有可能会出现的地方放置了几个捕兽夹,捕兽夹周围依旧撒上粮食。 做完这些后,大家再次集合。 丁一一从背篓里拿出十来把弹弓,递给每人一把:“弹弓都会用吧,我看这山上有不少麻雀,你们多打一些,麻雀烧着吃,或者是用油炸着吃,都很美味。” 众人嘴角抽了抽,很不想接这个任务。 他们只有三天狩猎时间,来此的目的是猎一些大型野兽,这样每家每户都能多分一些肉,冬天才能好过一些。 一个麻雀才能有多少肉? 而且谁家能舍得用油去炸麻雀? 在孙大刚等人看来,打麻雀简直是在浪费时间。 沈明征想了想,支持丁一一的想法:“黄昏时我们要回到这附近,所以不能走太远,这附近都被我们做了陷阱,也没有其他可以捕捉的动物,所以不如听一一的,利用这个时间来打些麻雀。” 而且野鸡和野兔说不定能引来其他动物,这样也不失为另一层陷阱。 沈明征都发话了,大家自然不会拒绝。 于是几人避开做陷阱的地方,走的稍微有些距离,但又不算太远的位置,开始打麻雀。 丁一一在地上洒了一大把粮食,然后躲在树后面。 以麻雀的习性来说,即便是冬天也要出来觅食,而且麻雀是群居动物。 她上次上山就发现了,山里有很多麻雀,若是多打些麻雀,也未尝不好,毕竟蚊子腿也是肉啊。 何况麻雀是真的好吃,前世她小时候吃过,只不过后来,麻雀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就不能再吃了。 现在才60年代,是可以随意捕杀麻雀的。 弹弓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一点都不陌生,甚至家家户户的男人弹弓都很准,不比枪法差,毕竟从小玩到大。 这里面只有一个人玩不明白弹弓,那就是丁一一。 她会做,但不会用! 两个小时过去了,每个人脚下都有几十只麻雀。 除了丁一一,她打出去的石子,除了起到惊吓鸟儿的作用外,连鸟毛都碰不到。 后来,她干脆站在沈明征身边,只要沈明征打到麻雀,她就过去捡。 就在几人打麻雀打的有些累时,突然听到一声声尖锐的叫声。 几人将麻雀捡起放到背篓里,立刻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赶去。 当看到眼前的场面时,大家都惊恐的睁大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