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 第1章 雾隐门 华夏历,七月十五。 宜祭祀、斋醮、祈福、定盟、造物。 忌入殓、安葬、动土、入宅、嫁娶。 ...... 林易睁开眼,屋内一片漆黑。 隐隐的膏药味飘入口鼻。 拖着沉重的头,林易缓缓坐起身来。 这是哪儿? 猛然间一片恍惚,纷杂的记忆如狂潮般涌入脑海。 片刻后,他知道,自己穿越了。 当下是大虞朝,天佑十一年。 庙堂腐败,妖鬼横行,天灾人祸,生灵涂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他现下是寿霖城西雾隐门里的一名术士,在一处偏僻的铺子里靠卖虎虎酒和狗皮膏药为生。 ...... 什么是雾隐门? 其实是个谐音,真实的说法叫五阴门。 市井之间有一句老话,形容专门捞阴门钱的职业。 刽子手的刀,仵作的眼睛,扎纸人的手艺,二皮匠的针线。 关于这四种职业,还有一句顺口溜。 刽子手的刀,墙上挂。 仵作的眼睛,看得见。 扎纸匠的手艺,活又现。 二皮匠的针线,走皮面。 因为他们都是捞阴门的,挣得都是死人钱,又因为他们都是五行八作下九流的营生,所以就被好事之人起了个名字,叫作四小阴门。 老话讲的好,钱压奴婢手,艺压当行人。 在过去的时候,这四小阴门就是个响亮的牌子,和现在的名牌一样。 名头一打出去,就得被人高看一眼。 但是这四小阴门可不是谁想叫就能叫的。 必须是祖传的手艺,至少得经过太祖玄孙四代人,这才能称自己是四小阴门里的人。 但既然是四阴的行当,为何又叫五阴门呢? 那是因为一阴一阳之谓道。 这前面四阴做的,都是死人的活,就需要一行当,来中平调和一下。 就是这第五阴门,江湖术士。 前门死人,后门救人。 不过第五阴门的术法,自古流传下来几乎都绝迹了,只剩下一些治风寒的方子和活血通络的狗皮膏药。 现下是挂羊头卖狗肉,它是有名无实。 但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就得留着,没人敢去坏了老祖宗的规矩。 老话说的好,规矩虽然是死的,但它却是行业内的讲究,是祖师爷代代相传留下的约束。 无论你信或者不信,遵守或者不遵守,规矩就在那摆着。 仿佛冥冥之中的一双眼睛,时刻观察着从业者们的所作所为。 有道是举头三尺有神明,谁敢保证这些看似荒诞的规矩就当真没有一点玄机呢? 五阴门就一直这么流传了下来。 又因为五阴门煞气太重,就有高人指点,改叫雾隐门。 于是民间便有庙堂六扇门,江湖雾隐门的说法。 ...... 同为雾隐门,其它四门可一点儿也不待见这第五阴门。 你想啊,那前四门可都是有手艺的,是代代相传下来的。 可这第五门呢? 江湖术士? 啊呸! 你让他施展法术瞅瞅? 多少年了,没人见过。 只剩下些不上台面的东西。 所以其他四门多少都有些人气,手艺也有传承,门人来来去去,不像那第五门,一直青黄不接,手艺也渐渐落下了。 不过呢,因为林易的这个铺子帮他们镇住了煞位,所以另外四门也从来不欺负孤身一人的林易。 要不是生辰八字合适,林易这样在街坊看来寡言少语的傻小子,凭什么有个自己的铺子啊。 这是衙门配给的。 毕竟那侩子手和仵作,都是帮衙门办事的,而那扎纸匠和二皮匠的活计,也和前两门有关。 至于林易在这雾隐门里的地位。 就是个镇住煞位的活摆件。 只要不出乱子苟活着,这就够了。 死了,衙门还要费心再找一个生辰八字合适的。 没人想操这份心。 所以虽然生意不怎么样,但林易每月还能从衙门那里配给点碎银子。 一人吃饱,全家无忧。 ...... 整理完记忆的林易感觉现在的世界太乱。 绝非前世的太平盛世那般。 这里不仅是妖魔横行、鬼怪霍乱... 雾隐门那另外四门似乎也不太平,即便煞位被镇,依然隔一段时间就会遇上一两个门人癫狂、暴毙、中邪、疯魔、失魂、染疾的事件发生。 前几天刚有一个失踪的扎纸匠,被报丧猴把衣服送了回来。 都是拿命换钱的买卖。 指不定什么时候,这种丧事就落在自己头上。 但想要不过这样的日子,就得换个活法。 林易从床榻下地,走到桌前,看到桌面上放着一本小册,册封上写着《天道经》三个字。 翻开第一页,是一首无名诗。 穷达皆由命,何劳发叹声。但知行好事,莫要问前程。 冬去冰须泮,春来草自生。请君观此理,天道甚分明。 林易读完这首诗,不禁豁然开朗。 贫穷富贵都是天意,不需要长吁短叹。只要把握现在做好当下的事情,不要管将来会怎样。 冬天过去了冰雪就会消融,春天来了花草就会开放。只要能参悟这个道理,就能把世间万事万物都看透彻了。 这首诗让林易有些焦虑和恐惧的心情逐渐安定下来。 活在当下,为所应为。 做好自己目前能做的,这就够了,不用为了还没有发生的事情而去妄自担忧。 正想着呢,林易突然觉得额头一阵剧痛。 眼前缓缓起雾,雾气之中,隐现一座山峦。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山体上隐现三个大字:须弥山。 ...... 第2章 开天眼 青山隐隐泛中流,洞天云霄何处生。 须弥山下,一切众生尽收眼底。 林易知道,它来了... 古有五眼六通之说。 所谓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肉眼是碍非通,只能看大看不了小,看明看不了暗,看近看不了远。 天眼则是通非碍,能看大看小,看明看暗,看近看远,更可见过去未来。 《起世经》中言,开天眼,第一眼见到的,就是这须弥山。 天眼可见须弥山。 林易开了天眼。 不过,林易这天眼只开了一半。 能看过去,不可见未来。 要知道未来发生的事情,是根据当下事情的发展不断变化的。 过去的经历只有一个,但未来的可能有千万个。 要知过去容易,想看未来可不容易,需要具备天眼神通。 这天眼通外力不可开启,本身没有很深的道行,是不可能开启天眼通的。 而天眼与肉眼之间,其实还有一眼,叫阴阳眼,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鬼眼,可以看到不干净的东西。 对普通人而言,肉眼我们都具备,可以看到具体的实物,鬼眼和天眼则可以天生,或以外力催生,但天眼通和其它三眼,都是要靠修行的。 林易没有想到,自己的挂居然是天眼... 还是一半... 紧接着。 在那缥缈如仙境的天地山川间,林易看到了一杆秤。 秤盘上端放着一物,透明可见其中内容。 正是林易用天眼所见这一世的一段过往生平。 ...... 那时的林易还只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整天整夜的哭闹,怎么哄都哄不好。 找大夫,大夫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来。 一天一名术士恰好路过,被林家人请进家门。 术士瞧了瞧林易,询问了林易的生辰八字后,在屋里巡视一圈,嘴里念念有词,似有咒语。 接着,术士从身上摸出一块小巧的檀木薄片,又让人准备笔墨,手持符篆,烧后融入墨中,当场画了一幅八卦递给林爸,说道:“这孩子的生辰八字阴气重,这个八卦让孩子随身携带,以后长大了,阳气充盈,就用不着了。” 临走前,术士还教给林爸一方口诀,让林爸在林易每日睡前,念上几遍,念足一月方罢。 “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说来神奇,自从将画着八卦的薄片塞进林易的小包裹里,他便再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哭闹过。 每当小林易要入睡的时候,林爸就按照术士临走前的嘱咐,念上三遍口诀,小林易睡的是又香又甜,睡梦中的嘴角常常都挂着微笑。 那幅八卦,在林易长大后,还一直枕在枕头下面,直到... 后来有见多识广的人看到了这幅八卦,说那术士施展的是一门叫祝由术的法术。 ...... 林易回过神来,只见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东西。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恍惚之间,山川云雾消失不见,那杆秤也消失不见,但林易的手上多了一物。 祝由图录。 书本表皮斑驳,显是年份已久。 林易翻开,发现书上记载的是正是祝由术。 ...... 祝由之术存在已久,几可远溯上古,后失其传,惟民间尚有之。 历朝历代的中医体系中都有祝由术的身影,属太医院十三科其一之祝由科。 所谓祝由,这祝字,有祝福祷告、咒语符咒的意思,由呢,就是疾病的由来。 《黄帝内经》里写到,百病生于气。 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寒则气收,炅则气泄,惊则气乱,劳则气耗,思则气结。 人身上的很多疾病,都是源自于心理。 祝由术正是通过心理暗示,缓解情绪,疏导心理,调顺理气。 ...... 天眼,天地秤,奖励... 林易感觉自己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 但在这鬼盛人微的吊诡乱世,林易还不能立即就脱离雾隐门。 别说衙门会不会答应,毕竟想要找一个同样生辰八字的人可不容易。 再者,离开这雾隐门,铺子即刻收回,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单凭着虎虎酒和狗皮膏药,想要养活自己,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不过... 苟全性命于乱世,再求闻达于江湖。 躲在雾隐门慢慢发育,伺机而动,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酒和膏药卖不了几个钱,但衙门每月还是会拨些银两。 起码目前不用为住所和生计发愁。 至于那四门的怪事,咱躲的远远的。 惹不起还躲不起嘛。 ...... 有了天眼的加持,林易看书记忆的速度特别快。 只是喝杯茶的功夫,林易已经将祝由图录里的内容看了一遍,所记十有八九。 合上书,林易闭上眼睛,又回忆了一遍,确定将图录的内容全部记在了脑海里。 穿越后的林易通过这本祝由图录知道,在这个吊诡的乱世,完整的祝由术可不止是心理治疗这么简单,它有着更强大的力量。 学了祝由术后,林易这才算是一名真正的江湖术士。 起码懂门法术,算是有手艺了。 否则就单凭着虎虎酒和狗皮膏药,林易还真不敢开门做这江湖术士的营生。 ...... 第3章 以眼换眼 鱼肚泛白,五更鸡鸣。 林易卸下门板,只见对门的墙边有一个白花花的屁股蛋子。 “呸,你个不要脸的狗东西!” 老妪拉起裤子,边骂边走。 林易闭上了眼睛。 打开钱包一个钢镚.gif 瞎了我的天眼... 天亮开张,林易坐在门口,嘴里叼着半个饼,瞧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 林易的铺子开在一个三岔口,容易“招风”。 左边街口通往一条主街叫马蹄街,因为这条街东西向,如弯月形,靠东头南侧又有一节南北路,两段路连一块儿,形状犹如马蹄,所以叫马蹄街。 这街上经常有跑江湖的在那边卖艺,还有集市和菜场,但通往林易这边的街口狭窄,很少人从那边通行过来。 右边街口则是雾隐门的其它四门,只不过离得林易这铺子稍稍远了些。 林易铺子所在的这个街口,就林易这一个铺子,背后都是空置的破门铺,门上挂把锁,从不见有人来,荒凉的很。 话说这里是真的偏僻,等林易吃了一个饼,又喝了碗豆浆,门口就只瞧见一辆拉夜香的马车经过。 除了零星几个伙计到街口的摊上买个早点,真看不见几个活人。 这日子... 过的也忒没劲了! 正感慨着呢,街头突然由远及近,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夫人,那术士怕只是徒有虚名,没听说过有什么真本事。” 那轿子里的人先是叹了口气,接着回道:“唉,这城里的医馆都跑遍了,已经没有其他大夫可看,姑且也只能跑到这儿来试上一试。” “也只好如此,起码那术士的药酒和贴膏还是挺管用的。” 又走几步。 “夫人,就在前面,快到了。” 林易伸着头,想看看这是哪家的热闹,就瞧见一行人直勾勾的冲着自己这边来了。 几个衣着统一的轿夫,抬着两顶轿子,急匆匆的赶到林易的铺子门口。 一名漂亮的中年妇人率先推帘从后面的轿子下来,招呼着轿夫道:“快,快扶老爷进去。” 林易连忙从凳子上站起来,这是来活了啊。 妇人来到林易跟前,上下打量了几眼,又在屋子里四下望了望,见无他人,这才迟疑着向林易问道:“阁下可是林易林术士?” “是...阿姨...咳咳...夫人您找我这是?” 此时几个轿夫已经将老爷抬到椅子上,这老爷两眼泛白,气息微弱,几乎是摊在椅子上,要不是旁人扶着,恐怕能从椅子上滑下去。 美妇也不多礼,拱手说道:“请您救救我家老爷。” 林易瞧了过去,那是黑眼瞧白眼,看不明白呐。 要说这老爷的长相颇有几分俊俏,能看得出来是个风流人物,皮肤白皙,想年轻时恐怕也迷死万千少女,但此刻两眼泛白,这皮肤再一衬,倒是一副瘆人的惨白模样。 “这位老爷怎么变成这副模样呀?” 妇人摇着头回道:“我也不知,昨个白天还好好的,晚上刚要休息,突然就变成这样了,这一晚上,我们把全城的医馆都跑遍了,就剩下您这了...” 看来实在是没辙了,病急乱投医才到这地儿来。 说到这里,美妇突然瘫倒在椅旁,哭道:“您要是再救不了,我家老爷可就没法活了,我也活不下去了。” 瞧这阵势,这妇人是把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寄托在他林易身上了。 但从这妇人的表现来看,恐怕她也知道,指望林易去救他相公,几乎是天方夜谭。 人呐,就是这样。 明知希望渺茫,然而但凡有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也要拼上一试。 林易双目瞧向椅子上瘫坐的老爷,眼神逐渐缥缈空洞。 他用天眼,看到了这位老爷过去的经历。 ...... 这位老爷名叫李诞,二十岁那年去京城赶考,路过寿霖城,晚上上街闲逛,看见一马姓大户人家门口的走马灯上有一联语。 走马灯,灯走马,灯熄马停步。 显然是在等人对出下联。 李诞看后,不禁拍手连称“好对”。 他的意思是说,这上联出句妙。 但是站在旁边的马家仆人误以为李诞的意思是容易对,立即回屋禀告员外。 这上联是马家小姐为择婿而出的,因此马员外急忙出来找李诞。 要说这马家仆人也是够笨的,没想着让李诞等一下就进去禀告。 李诞夸了一句后就走了,与赶出来的马员外两下里没碰着面。 在科场上,李诞第一个交卷,主考官见他交卷快,便想试试他的文采。 指着厅前的飞虎旗说道:“飞虎旗,旗飞虎,旗卷虎藏身。” 李诞听完不假思索的用马员外门前的联语“走马灯,灯走马,灯熄马停步”来对,自然又快又好,令主考官惊讶不已。 李诞出了科场,想起走马灯给他的机缘,忍不住在回到寿霖城的时候,又来到了马家门前。 马家那个仆人一眼就认出是日前说“好对”的那个人。 这次仆人留了心眼,直接请他到府中应对。 有了主考官的飞虎旗,这联子自然好对了。 马员外当即就把女儿许配给他并择吉成婚。 正举行婚礼呢,有报子来报“李大人高中!” 这李诞命是真好,捡来两联,上应主考,下获美妻。 当真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成婚后,李诞和马夫人是佳人才子、好不快活。 赴京为官二十余载,李诞辞去官职,带着马夫人回到这两人初识的寿霖城。 按说这桩过往,应该是一段人间佳话,可林易的天眼,看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 ...... 李诞小时候天资聪慧,但刚出生的时候,却整整两周都没有睁眼。 正常的婴儿出生一周左右就该睁眼了。 这可把李诞的母亲李氏给急坏了,抱着孩子到处求医。 坐诊的大夫和走江湖的郎中瞧了不少,都说是眼睛里生了内障,但没有什么医治的办法。 李氏成天抱着小李诞以泪洗面。 或许是李氏的诚心感动了上苍,在梦里,有仙人指点李氏,可以用舌头舔开婴儿的眼皮。 醒来后,李氏便按照梦中仙人的指示,轻轻的舔舐儿子闭着的眼睛。 有人瞧见李氏的行为,冷嘲热讽说这法子肯定没用,但李氏不为所动。 整整一个月,奇迹出现了。 婴儿终于睁开了双眼。 那一天,李氏专程向苍天祷告,感谢梦里的大仙指点,救了孩子和自己。 可就在那一天,李氏瞎了一只眼睛。 这逆天而行的事情,本就是交易,一物换一物。 然而... 就是这双眼睛,日后给了李氏多少的白眼。 ...... 第4章 树欲静而风不止 话说这位李氏,那是相当不容易。 她相公原本是个当地的私塾先生,就在李氏怀胎不久,突然身染恶疾,一命呜呼。 可怜的李氏是一个人一只眼,一把屎一把尿,把小李诞拉扯大。 “宝贝宝,贝宝贝,岁岁平,年年安。” 干着男人的活,不舍得用度,省吃俭用,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攒着钱,把李诞送去私塾读书。 李诞打小就聪明,四岁能赋诗,七岁诵数经,十岁就在附近十里八乡以文章知名。 日子虽然过的困苦,但李氏一直对生活充满希望。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李诞对于娘亲却在一步步的疏远。 为啥啊? 李氏只是个农妇,大字不识。 李诞这样的读书人瞧不起。 更何况,她还瞎了一只眼睛。 为此李诞常被私塾的同窗讥讽有一个独眼娘。 自个瞧不起自个儿的娘,这事可不少见。 李氏呢,一直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亏欠了儿子,所以即便李诞给了她不少的白眼,李氏依旧默默的支持着儿子读书考功名。 虽然家里很穷,但李诞连一天农活都没有干过。 陌生人要是看到雪鬓霜鬟的李氏和肤白玉肌的李诞,决计不会把他俩联系到一块儿去。 李诞考取功名,娇妻美眷,却把老娘给忘到了九霄云外。 剪断的脐带,怒摔的门。 自打和马夫人成婚,只是偶尔私下里差人送点银子,并没有告诉众人自己在乡下还有个老母亲。 这马夫人一直以为李诞父母双亡,只是孤身一人。 此时此刻,可怜的李氏已是身染重疾,病入膏肓,躺在家中床上,身边无人照料。 嘴里只是一遍遍的咕囔着。 “宝贝宝,贝宝贝,岁岁平,年年安。” ...... 李诞翻白眼,可不就是那白眼狼吗? 白眼狼,现世报。 林易收起天眼,将自己看到的实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马夫人。 马夫人虽然出身富贵人家,却非常明白事理,当即就跪在老爷面前,双手合十哭着说道:“婆婆,我实在不知有您老人家,我这就去把您接过来,好生照顾您。” 边哭边向林易问道:“林高人,还请您指条明路。” 林易便凭借着祝由图录里的祝由术,先画了一幅安神镇心的燮字咒符篆,凌空虚点几下,将符篆交给马夫人,嘱咐了几句。 “将这符篆置于李老爷枕头下压着,可保七日无忧,尽快去接李氏,好生照料,剩下的事情,就看老爷自己和您自个儿的造化了。” 话说林易这一符篆还真有些神,在林易施术后,李诞的白眼竟然慢慢翻了回去,呼吸也逐渐顺畅起来。 马夫人见识了这一手,再加上林易说的那些经历,和自己所知的内容一点儿不差,心里毫不怀疑。 当下就安排了轿子,按照林易的指点,亲自去接老夫人,同时遣了几个仆人在家照顾老爷。 一路赶着趟,终于找到了那一生凄惨的李氏。 可惜的是,就在马夫人刚刚抵达村子的时候,李氏撒手去了。 马夫人当即大哭了一场,将李氏的身子带回寿霖城,找了一处宝地,风光大葬。 要说也怪,就在李氏的尸身安置好后,李诞的病一下子全好了。 恢复意识的李诞听了马夫人的讲述,尤其是以眼换眼这件事后,泣不成声,涕泪俱下,不住的用拳头拍打着自己的心口。 “老爷,为什么不说?” “我这不是怕你们瞧不起我吗?” “老爷,你我相处这些年,还不知我是怎样的人吗?你也太小瞧我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错了!我错了啊!” 经历这一遭,李诞是悔恨不已。 这日,跪在李氏碑前,李诞流着眼泪,献上一束花,撒上一杯酒。 晴空万里,湛湛蓝天。 坟旁的那颗老槐树,枝叶沙沙作响。 “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 “宝贝宝,贝宝贝,岁岁平,年年安。” ...... 那日马夫人急匆匆的前脚刚走,林易的眼前就浮起缥缈白雾。 白雾之中,又见须弥山。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端的是千山以外有千山,云雾深处藏云雾。 天地山川,天地秤现。 那秤盘上端放着一物,透明可见其中内容。 正是林易用天眼所见李诞的过往生平经历。 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东西。 ......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恍惚间回过神来,山川云雾消失不见,那杆秤也消失不见,但林易的手上又多了一物。 走马灯。 “马灯”是长江中下游一带,在民间驱除疫鬼的活动,其渊源可追溯至《诗经》所记载的“祃祭”。 槐坎走马灯相传已有230多年的历史。 清朝咸丰年间,当地有王氏兄弟四人,长兄王荣堂是极具经济头脑之人,动员家乡人种树养畜,因此家家户户圈养了许多家畜,如马、牛、羊、鸡、犬、猪等,称为六畜,其中马为六畜之首。 夜晚喂食时,村民点灯笼照明,灯笼上写一个“马”字,以祈求六畜兴旺,后经过演变,出现了具备马的形状的“马灯”,并渐渐形成了一套表演形式。 每逢喜庆节日,村上便有走马灯表演。 走马灯象征着太平、吉祥,所以亦有“太平马灯”之称。 后来,走马灯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 民间相传,人在死前会看到自己生前最美好的东西,并且会不断回味,还有细数自己的过错,对自己的一生进行忏悔和祷告,这个过程被称为人临死前的走马灯。 阳间通天眼,阴间走马灯。 有了这走马灯,林易便可借助外力看到介于肉眼与天眼之间的事物。 ...... 按照祝由图录第一次施法的时候,林易心里其实并没有底。 画符篆的时候,心里都有些哆嗦,唯恐穿越来的第一笔活就给自个儿搞砸了,更怕人没治好,再搁在自己手上。 但既然来了,祝由图录里也明白着写清楚了燮字咒专治这种需要安神镇心的症状,林易便放手一试。 毕竟,挂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不过毕竟是拿活人施术,林易在送走了马夫人后,又在脑海里不断按照图录上的图画和文字,修炼着祝由术里的各种法术。 来回演练,直到黄昏,确保根据图录上的内容做到万无一失后,林易这才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 遮眼望去,日薄西山。 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马夫人走时,差人给了林易两吊钱。 那时候的两吊钱就是2000文,相当于二两银子,这笔钱对于现在的林易来说可是一笔巨款。 兜里塞了一把铜钱,出去找了家馆子。 ...... 这可是林易第一次在这大虞朝下馆子。 找了家门面不大但人声喧闹的小店,进去坐下,就有小二招呼着,点了碗烂肉面。 什么是烂肉面呐? 古时候的饭摊儿、茶馆里都有的卖,相当于现在的大肉面,只是它把猪肉给剁成碎块儿,碗里放上八九成熟的面条,配上葱段、姜片、桂皮、大料、干辣椒、油菜花,撒上一把青菜叶,再浇上锅里滚烫的卤子,香气扑鼻。 俗话说,管他驴或马,吃饱了烂肉面再打镲。 “打镲”就是指谈天说地、瞎聊、侃大山、闲聊之类的意思。 面条都是手打面,筋道的很,卤汤浓郁,同时飘着青菜的清香。 这可都是纯绿色的有机蔬菜。 林易吃的是津津有味,满头大汗。 正吃着呢,就听到旁边有人正闲聊着,说起城东头有一家王姓的大户,最近遇上了一档怪事。 ...... 第5章 一尺巷 “城东头王家?” “那家做布匹丝绸生意的大户?” “他们家怎么啦?” 有人七嘴八舌的问道。 “你们还不知道呐?” “快给哥几个说说,到底是怎么啦?” 对于这种八卦...林易顿时竖起了耳朵。 那人嘬了口面,含在嘴里吧唧吧唧嚼了两口,这才说道:“听说他们那个少东家,被鬼给缠上啦!” 这话一出,众人立即窃窃私语。 “这事你是怎么知道的?”有人对这事的真实性表示了怀疑。 那人又吧唧吧唧两口,将嘴里的面吞下去,压低声音说道:“那少东家三天前,到传闻闹鬼的一尺巷去过,当天晚上回家就不对劲了。才短短三天,人都脱了相了,你说不是被鬼缠身,还能是什么?” “找大夫看过了吗?该不是患了什么病吧?” 那人连面也顾不上吃了,连忙回道:“怎么没看过,已经找了不少有名的大夫,说可能是受惊了,开了些药,一点儿用都没有。” “哎呀,这可怎生是好?” “那小子也是闲的,没事往什么一尺巷跑呢。” “那里都荒凉多久了,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那挑事的人将面汤咕噜咕噜喝下去,砸吧砸吧嘴,冲桌上的其他人说道:“唉,咱别说这晦气的事了,待会吃完,咱们去看戏听曲啊?” “你就惦记着唱戏那小娘们吧。” “人家岂能是我们这等人能染指的,你就断了那念头吧。” “最近菜场那儿刚来了个耍把式的,有两下了,咱们去那儿瞧瞧吧。” “成啊,我也听说了,据说用一根绳子就能上天呐!” 听到这里,吃完面的林易知道听不到什么八卦了,桌上拍了四文钱,站起身来走出小店。 初来乍到,林易将自己铺子周边的三岔路都逛了一遍。 先摸摸环境,熟悉熟悉地形,以后跑路也好抄个近道。 在路过雾隐门其它四门的时候,有人见到林易,也不打招呼,都是鼻子里带着哼哼,下巴对着你,没有正眼瞧人的。 林易也不以为意,毕竟在记忆里,这些人压根就没瞧得上自己。 他也懒得搭理这些人。 躲都还躲不及呢。 ...... 话分两头。 城东王家近期因为少东家这邪门的病情愁苦不已,傍晚突然有一位叫李固的年轻人上门。 他自称是少东家的好朋友,要找王老爷说事。 仆人回报,两人见着面,李固就告诉王老爷:“王老爷您好,我是您儿子的朋友,听闻少爷近日生了场怪病?” 那王老爷叹了口气,说道:“可不是嘛,都找了好些大夫了,开了些药,但病情一直也不见好转,可真是见了鬼了。” 李固便上前说道:“我听李员外家人说,他们家老爷最近也生了怪病,其他人都瞧不出,结果今天去了雾隐门,找了一位叫林易的术士,给瞧出来了。回来老爷病情就好了不少,这会儿已经能安然入睡了。” “还有这事儿?” “那可不,千真万确。” “好,好。我这就差人,往城西雾隐门请那林术士。” ...... 东升彩霞,晓灯天明。 林易刚拆下铺子的门板,就见门口恭敬的站着一人。 华冠丽服,锦衣玉带,单从衣着上来看,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个字:有钱。 “请问阁下可是林易林术士啊?” “没错。” “在下城东王家管家王德,听闻林术士手法高明,特来请林术士到府上去瞧瞧我们少东家的病。” 嘿,昨天刚听到这门事,没想到今天天一亮就找上门来了。 还真是巧呐。 手法高明? 这是哪听到的小道消息? “这个...” 林易还憋着晨尿呢。 见林易有所犹豫,王德麻溜的从袖口里掏出一锭银子,足有二两。 “不会让您白跑一趟,假如您能帮咱们少东家治好,另有重谢!” 塞到林易手里。 林易瞅了瞅银子。 “您前面带路。” 想要在这个新世界立足,钱是绝对不能少的。 老话说的好,一文钱逼死英雄汉。 这些老话能够历经几千年传承下来,必然是经过历史的锤打和检验,真金不怕火炼。 有时候,粗盐都比尊严贵。 ...... 王德在前面带路,林易跟在身后。 到了路口,早有轿子等着。 “林术士,请您上轿。” 那王德头发胡须已白,虽脸色红润,但年纪估摸着也该是林易爷爷辈的。 这般客气,倒让林易有些不好意思。 “老爷子,您别这么喊我,叫我林易便成。” 那王管家见多识广、耳聪目明,当下点头称是,将林易请上轿。 两把轿子一路就往城东的王家去了。 到了王家,早有人在门口迎着。 包括王家的老爷和夫人。 一行人簇拥着林易来到少东家王勉的房前。 路上王老爷已经将自己儿子最近几天的情况和林易说了。 内容和那天在面馆里听到的几乎不差。 到了房前,只有王家老爷和夫人陪着林易进屋,其他人都在门口候着。 王老爷挥退床边服侍的小婢,对林易说道:“林术士,您只管放手施为,万事有我承担!” 不愧是城东大户,王老爷这番胆色和担当,倒是让林易颇有几分好感。 来到床前,林易探身一望,不由得吓了一跳。 这位叫王勉的少东家,瘦的已经不成模样。 一双眼睛深深陷进眼窝,两腮同样凹陷,一双白皙削瘦的手上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又青又紫。 呼吸时而急促,时而缓慢,非常紊乱。 林易双目瞧向床上昏睡的王勉,眼神逐渐缥缈空洞。 他用天眼,看到了这位少东家过去的经历。 ...... 一周前。 一更夜,黄昏始。 天空犹如血染一般,红色的罗幔笼罩着大地。 寿霖城一条闹鬼的巷子口,聚集着几个十七八岁的青年人。 这几个活闹鬼都是家里头的甩手掌柜,不愁吃穿用度,平日无事便聚在一起吃瓜扯皮、惹是生非,就是玩儿。 名声臭了,附近的人谁也不爱招惹他们。 这日几人吃了酒后,来到一条名为“一尺巷”的巷子口。 这条巷子又窄又长,离着民宅有一段路。 当年这儿也有些房子,但现在已经没有人住了。 这块地方萧条下来后,就显得这条巷子有些凄冷。 巷子背阴,白天很少有人走,晚上更是连个人影也看不到,更是显得瘆得慌。 之所以被叫做一尺巷,是因为它的宽度仅有一尺之长。 巷子里要是有两个人迎面而过,都得后背贴着巷边,面对面横着移过去。 这会儿几个青年正伸长脖子,探着头向巷子里头张望,但时间已近黄昏,巷子里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见呐。 “我说哥几个,咱们不是谁也不服谁嘛,就是这条巷,谁今晚三更能从这个巷口走到那边的巷口,谁就是咱们的大哥,成不成?” “成啊!这不咱刚才吃酒的时候都说好的嘛?谁不同意,谁就是绿豆王八,以后没人瞧得起。” “行吧,那谁来?” 一阵阴风从巷子口迎面吹过,七八个年轻人没一个吭声的。 酒桌上趁着喝酒的热乎劲,一个个口气都大得很,真到了跟前,一个个都怂了。 为啥? 这巷子闹鬼啊! 眼瞅着这气氛就要不对劲了,王家的少东家王勉开口了。 “我,我来!” ...... 第6章 三更穿巷 众人一瞧,乐了。 这不是平日胆子最小的王勉嘛。 别瞧人胆量小,但人家志气高啊。 刚才在酒桌上,贪多了几杯,都说酒壮人胆,还真是那么回事。 王勉想着平日自己个头最矮、胆子最小,经常被哥几个笑话,心里非常不服气。 稀里糊涂的,就祸从口出了。 “王勉,可就是你啦,话说出来可不带反悔的。” 立即有人就要拍板定论。 但实际上,话刚说出口,王勉那酒就醒了一半,后悔了。 见王勉不搭腔,脸上显出犹豫的模样,一开始挑头的主子说话了。 “嘿,老王,可不带这样的,你想想,你要是今晚穿过这巷子,以后咱们可全都唯你马首是瞻!” “没错,以后你就是咱们的大哥!” “说一不二!” 几个人这一怂恿,当真让王勉下了决心。 “成,我说了就我来,没旁人的,哥几个今晚三更就到对面的巷子口等着。” 那挑头的主子叫李固,见王勉是真要穿巷,心里不由得起了几分敬佩。 虽说这几个人平日里都是酒肉朋友,但关键时刻,还真挺讲义气,说话算数。 “老王,汉子!这样,今晚咱们留俩人,三更的时候到对面的巷子口等你,其他人到酒铺去开个席,等着大哥过巷,咱们一起庆祝!” 李固这话,别的没听着,就听见“大哥”这俩字了。 把王勉给乐的,浑身说不出的受用,比喝酒快活多了,那嘴角止不住就飞起来了。 “咱三更见!” 一伙人很快就散了。 ...... 王勉回到家,心里虽然有些怕,但一想起“大哥”这俩字,腰板一下子就硬气了。 这几个活闹鬼家里在这寿霖城都有些名声,不然也经不起这般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呀。 能做这些人的大哥,对于个头最矮的王勉来说,那也算是脸上有光的事情。 尤其是那李固,平日里俨然是这伙人的带头大哥,连他也得叫自己大哥,那别提多带劲了。 还有一副小白脸模样的许林,他那妹妹长的是真标致,这要是当了这伙人的大哥... 嘿嘿嘿... 王勉越想越快活,恨不得现下立即就去那一尺巷走一遭。 时辰尚早,王勉想找点事打发打发时间,突然想起家里有一套戏服,立即计上心头。 心说你们都说我胆子小,我便搞个恶作剧,吓你们一吓。 找出红色的戏服,套上。 脸上抹了白粉,化了妆。 头上套个假发饰,把那长长的假发垂到脸前。 对着铜镜照了照。 嚯! 把自己都吓一跳。 主要那妆画的实在难看... ......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当,当! 二更锣声起。 时间差不多了,王勉整了整戏服,推开门,迈起大步往一尺巷去了。 到了这一尺巷口,王勉的酒劲可全醒了。 风一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看了看天色,月黑风高,时候差不多了。 估摸着现在进去,走到那边的巷子口,也该三更天了。 俗语有云。 一更人,二更锣,三更鬼,四更贼,五更鸡。 三更半夜,正是阴气最重的时候。 王勉拳一握,脚一跺,硬着头皮就进去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落子无悔大丈夫。 ...... 这巷子挺深。 王勉迈起大步,只想赶紧走到巷子那头,之后永不再踏足这里。 话说巷子越深,四周越冷。 走了一会儿,王勉心里惧意渐起。 为了给自个儿壮胆,开口大声哼唱起了小曲。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有了声响,惧意便弱了下来。 所以你瞧那路上,但凡有人吵架,嗓门最大的那个,肯定是心里最虚最怕的。 不过有老话说,夜晚赶路的人最好不要唱歌。有些人说唱歌胆子大,实不然,那只会咄你的阳气。 正唱着歌呢,巷子前面突然出现一人。 王勉先是一惊,随即便乐了。 为啥啊? 因为对面那人竟然和自己一般打扮。 红衣、白脸、长发... 这定是哪个鳖孙和自己想一块儿了,装扮起来吓他。 王勉也不答话,迈着大步就走过去了,心想我不出声,看你能把我咋样。 对面那人也是一声不吭。 两人迎面走到跟前,相互背贴着巷壁,面对着面就蹭过去了。 背对着那人,王勉心里不禁哼了一声。 就这? 见巷子里除了自己还有其他人,心里更是有底了。 想着待会出去问问,看是哪个王八羔子和自己闹着玩儿。 往前没走两步,右手边就是巷子里传闻的鬼宅。 这巷子闹鬼的传闻,就是从这间旧宅子开始的。 然而人多口杂,三人成虎。 话传着传着就变味儿了。 这旧宅到底有什么故事,已经无人知晓真相。 神秘鬼宅,反倒激起了王勉的好奇心。 旧宅的破木门上有一小洞,已经彻底克服心理恐惧的王勉趴了上去,想看看透过这小洞能看到些什么。 谁知道瞅了半天,什么也没瞧见,满眼只能看到红彤彤的一片... ...... 王勉在木门上扒拉半天,不禁大失所望。 嘴里骂着妈了个巴子,一路头也不回气冲冲的迈到巷子口。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当现实发生的事情与自己预期的完全不相符时,原本所有的幻想在一瞬间化为泡影,心态的变化能影响整个人的状态。 在进巷子之前,王勉在心里求爷爷告奶奶,千万别碰到脏东西。 结果呢。 眼瞅着出了巷子,真的没碰到脏东西时,竟然喜极而气了! 王勉走出巷子口,看到俩哥们正站在那儿等自己呢,不禁又开心了起来。 对面俩人见了王勉,都是身形一滞。 王勉脑袋也活,当下心情愉快,也不打算整这俩人了。 人家在这里站在三更等自己,那也不容易。 这也有份情谊在不是。 把发饰连着假发摘掉。 “哟,老王!” “什么老王,叫大哥!” “对对对,大哥!” 俩人这对话可把王勉乐坏了。 人生巅峰,就在此刻。 大半夜的,天挺冷,都不容易,俩人簇拥着王勉就往酒铺去了。 ...... 三更半夜,鹅毛细雨,天寒地冻,酒铺里生了炉子,锅里炖着肉,大老远就闻到肉香。 脱了戏服,找池子洗了把脸。 推门而入,众人纷纷站起来,那一声声大哥,让王勉如在云雾之中,快活似神仙啊。 “大哥,啥也甭说了,您是条汉子,我李固服您,这碗我干了!” 说罢,李固仰头就是一碗。 街外冷飕飕,铺里暖烘烘,酒美肉肥。 正喝酒吃肉呢,有人突然开口说到。 “我说大哥,人家都说那巷子里有个旧宅,里面闹鬼,您路过那儿,可瞧见什么没有?” 王勉此刻已是半醺,一摆手,张口骂道:“什么鬼宅,屁都没有。” 做了这大哥,气势都起来了。 那开口的人继续说道:“是嘛,我倒是听我家里扫地大婆子的儿媳妇的邻居家奶奶说过这宅子的事。” ...... 第7章 棺材板儿 见有人知道这宅子的故事,立即就有接茬的问道:“什么事,快给大家伙说说看呐。” “说这宅子里啊,原来住着一女的,死的时候老惨了,七窍流血,死状恐怖呐!” 王勉这碗酒正喝着一半呢,听到这里的时候也停了下来,竖起耳朵听。 “这女的定是死的太惨了,说不定又有什么冤情,才一直阴魂不散。据说啊...” 声音突然压低下来。 “这女鬼在宅子里,喜欢趴在门口木门的小洞里往外张望...” 咣当! 王勉手里的酒碗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那酒瞬间就醒了。 刚才在那旧宅小洞里看到的... 一股凉气直接从王勉的脚底板冲到脑门顶。 这后怕,可比现怕厉害多了。 眼瞅着王勉原本醺红的脸色突然就变白了,众人都不敢开口说话,只是呆呆的瞧着。 “咳...那谁,你们谁在巷子里穿着红色的戏服吓我来着?” 没人吭声。 李固面带疑惑,眼睛扫了众人一圈,这才看向王勉说道:“大哥,除了俩人在巷口等您,我们一直都在这儿啊?” 这一句话,彻底把王勉给吓瘫了。 打哪晚开始,王勉是茶饭不思、水米不进,闭上眼睛就是噩梦,睁开眼睛就是满世界的红... ...... 不过,真正压倒王勉神经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在三日前的晚上。 王勉好不容易喝下碗粥,又喝了大夫开的安神静心的药,准备上床休息,就见门上的窗户纸隐约透着一道影子缓缓靠近。 “王勉,开门,我来找你玩儿。” 这声音不阴不阳,不男不女,让王勉脊骨透寒,心惊胆颤。 这不像是宅子里谁的声音啊。 坐在床边,屏住呼吸,王勉一动不动。 见没有声响,王勉疑心是不是自己耳鸣出现幻觉了。 刚准备脱鞋,那诡异的声音再次响起。 “王勉,开门,我来找你玩儿。” 这一吓让王勉脑子嗡的一响,直接从床边跳了起来。 “谁?” 没有回应。 王勉轻轻的移到门口,将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 等了半天,一片寂静,只有院子里那口空置的大水缸发出嗡嗡的风声。 老话说,鬼不叫三声。 王勉不敢开门,蹑手蹑脚的准备退回去。 就在他转身刚走了两步... 嘭的一声。 门竟然莫名打开了! 晚风从堂前吹过,晃了桌上的煤油灯。 王勉惊恐着转身看去,门口空空荡荡。 这时候王勉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然拔腿,快步走到门口,把门嘭的关上。 刚喘了口气,背后传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王勉,我来找你玩儿。” 这一声可把王勉魂都要吓出来了。 颤抖着转过身。 红衣、白脸、长发... 正是他在一尺巷遇到的那个东西。 “你是人是鬼?” 对方没有答应。 王勉稳定情绪,扭动着酸软的双腿,摸着桌边,缓缓向床头挪去。 枕头下放着王家人为了驱邪而放的菜刀。 王勉想要拿刀壮胆。 对方就这么站着,一动不动。 王勉来到床边,鼓起力气扑到床头,将枕头下的菜刀拿出来,双手握住,心情稍定。 回过身,那东西还杵在那里。 “喂,你是人是鬼,转过来和我说话。” 那东西缓缓的转身。 不转身倒还好了,这一转身,差点没把王勉给吓死。 转过身,竟然和没转身一个样。 依然是红衣、白脸、长发... “王勉,我来找你玩儿。” 这一刺激不得了,王勉拿起刀就冲了过去,对着那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照着脑袋就是一刀子砍下去... 只听“吱----”一声破空刺耳的尖叫。 那东西被刀砍后剧烈的摇晃着,竟然变成了一块棺材板儿,而本就精力衰弱的王勉经过这一刺激,直接背过去了... 接着两天就一直是这种昏昏沉沉的状态。 ...... 林易收回天眼,眼神逐渐清明。 “王老爷,你们家里是不是有块...咳...棺材板儿?” 王老爷愣住了。 棺材板儿? 谁家没事会准备这晦气玩意儿? 等等... 莫不是我家小儿... 没等王老爷开口,旁边王夫人已经嚎哭起来。 “哎呀!我的儿啊!当真就没救了吗?这都要准备棺材板儿了呀!” 林易愣住了。 这是经验不足,让人家误会了。 连忙解释了一番,这才稳住王氏,可那眼泪还止不住的往外流。 王老爷按照林易的指示,出了门,向候着的一众管家仆从问道:“你们谁在少爷院里,见过一块棺材板儿啊?” 众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 这是哪一出啊? 怎么好好的问起棺材板儿的事啦。 林易从房里也跟着出来了。 没人吭声。 “请大家再好好想想,应该就在两天前。” 林易这一句“两天前”,倒是让一个伙计想起一事。 “王老爷,林术士,我想起一件事,两天前我在伙房搭手跑堂的时候,见过老孙头抬着一块板子进了膳堂,嘴里还说什么,今儿赚便宜了,搞了这么大块木板,倒省柴钱了。” 这老孙头是王家厨房的老厨子,年纪大,眼神和听力都不大好,做的菜倒是很不错,色香味俱全,但为人有一条,爱贪小便宜。 在后厨的时候,有时候就会偷摸个葱姜蒜啥的。 也被其他人告过。 王家念在他年事已高,为王家做了多年,加上手艺的确不错,也只是口头劝谏罢了。 这边听罢,王老爷便立即带着林易去了膳堂。 推门而入,老孙头正坐在灶台前边吃饭呢。 见大老爷来了,老孙头立即站起来,躬身拜福,问道:“老爷您怎么来了?” “老孙呐,最近可瞧见过一块大木板啊?” 老孙头也没隐瞒,指着柴火堆那边说道:“前两天是在少爷院子里头捡到一块木板儿,问了一圈没人要,想着拉过来劈了做柴火得了。” 到底有没有问,也没人在意了。 林易连忙探身过去,正是天眼里所见的那块棺材板儿。 刀身已经不见,但板子上好大一个刀口,刀口里竟然还缓缓的沁出鲜血... ...... 林易使出祝由图录里的止血术。 口中默念口诀。 “太阳出来一点红,手执金鞭倒骑牛。三圣夺断长江水,斩断龙门血不流。” 食指在棺材板儿上书写符咒。 待林易书写结束,那板子上的刀口,竟然停止出血了。 真是神了! ...... 第8章 妖道也是道 林易知道,这块棺材板儿绝不是普通的木板。 手里拿出走马灯,天眼这么一瞧,不一会儿,这走马灯就转起来了。 但在外人眼里,这灯就只是普通的马灯。 走马灯,灯走马... 林易借助走马灯,用天眼看到了这块棺材板儿的来历! 原本它只是一块普通的棺材板,是很早之前一尺巷一户人家办丧事定做的。 去世的是这户人家的老太太。 老太太信佛,陪葬的时候,家里人将一些佛珠、佛经什么的,都做了老太太的陪葬品,压在棺材底,和老太太一块儿埋了起来。 这棺材板,正好就是这副棺材的底板。 积年累月,吸收佛物的灵气,棺材板儿竟然修炼得道,成了一只妖。 什么是妖啊? 妖就是指除了人类之外存在于天地间的超自然生命,和怪、精、灵属于一类。 妖怪妖怪,妖和怪本就不分彼此,怪一般特指比较奇异或者奇特的妖。 精一般指非生命体长久修行后,还未成妖但已经有些道行的状态,比如人参精、槐树精等,法力比妖略小。 灵则指已经拥有自我意识的状态,但还未曾修炼的存在,一般天生就具有灵性。 《搜神记》中曾指出,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 它出现在人类可以接触到的范围内,而不像神鬼一般,出现在天界地狱等普通人类无法证实存在的虚幻场所。 这个棺材板儿依附着佛物,一心向善悟道,竟也走上了妖道。 妖道也是道。 这棺材板儿修炼得道后,已然能像人一般走动。 这一日,就在巷子里遇到了装扮起来的王勉。 棺材板儿得道不久,玩心仍重,看见活人就想逗他一逗,于是照着王勉的模样变化,而由于它一直对着老太太的背面,受到认知的局限性,竟然就变化成两面一模一样的样子。 在和王勉面对面贴着巷子边过去的时候,对方一点儿也不怕自己,这让涉世未深的棺材板儿以为王勉愿意和自己玩儿,这才有了它晚上去找王勉的事情。 自从成妖后,它太寂寞了,难得有个不怕自己的人,愿意和自己一块儿玩。 其实这棺材板儿修炼成妖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智力和四五岁的小孩子差不了多少。 它也没安坏心,可坏就坏在,它太不了解人类了。 叶公好龙知道吧? 表面上非常喜欢龙,但当真遇上的时候,没把叶公给吓死。 更何况王勉并非好妖。 当时他只是以为棺材板儿是个和自己想法一样、打扮也一样的人,没想到是个妖。 要当时知道,非吓死不可,哪会乐呵着和棺材板儿照个面过去呢? 后来因为上门找王勉玩,被他一刀下去,直接砍回了原形。 人受伤会死,妖也一样。 它和鬼不同,妖是生命体,会死,鬼只有魂魄,不会死,只会魂飞魄散。 有人会问魂飞魄散不就是死了吗? 那不一样。 往后看,慢慢就都明白了... 话说林易给棺材板儿止住血,再用走马灯这么一瞧,知道这东西并非恶类。 但王勉这病,却是因它而起。 随着走马灯逐渐停滞,灯熄马停步。 ...... 林易站起身来,对王老爷说道:“令公子是因为走那一尺巷沾染了不干净的东西,现下有一法子,或可以治疗它身上的怪病。” 这时王夫人也来了,一听儿子的病有救,眼泪刷的又下来了。 没等林易开口,直接就跪那儿了,说道:“多谢林公子的大恩大德,多谢林公子的大恩大德!” 众人连忙将王夫人扶起来,那边王老爷也偷偷的拭了拭眼角。 林易便对王老爷讲了应该如何如何,王老爷一个劲的点着头。 第二天,王家可热闹了,一行人备着一副刚做好的上好桃木棺材,几个力气大的仆人挑着,直接奔寿霖城郊去了。 到了那里,按照林易的指点,找到了原来一尺巷那户人家下葬的老太太的坟。 果然,坟头已经破土,再一瞧,棺椁的底板没了。 王老爷立即指挥众人,给老太太的尸骨连同佛物移到新棺材里,又将坟重新填好,找了个道士做了三天的法。 三天后,王勉睁开眼睛。 “娘,我饿了。” 这边王勉的病是好了,但那可怜的棺材板儿呢? 这会儿已经成为了新棺材的底板,是否还能再次成道,就要看它自个儿的造化了。 王勉怕鬼,棺材板儿却未曾伤他分毫。 妖不怕人,王勉却将它砍回原形。 或许经历了这一遭,就老老实实的当一块板材板儿,也比成道出去被人砍强多了... ...... 话说指点完王老爷,林易坐上回铺的轿子,眼前便缓缓起雾。 白雾之中,巍峨的须弥山再现眼前。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天地山川,天地秤现。 那秤盘上端放着两物。 一物是林易所见的王勉的经历,一物则是通过走马灯所见棺材板儿的经历。 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两物。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恍惚间回过神来,山川云雾消失不见,那杆秤也消失不见。 林易瞧了瞧手上,多了一把桃木剑和一块斑驳的老树皮。 ...... 林易瞅了瞅桃木剑,色如紫铜,清香怡人。 剑身上刻有北斗七星,南门六星,散出丝丝道韵。 桃木亦名“仙木”、“降龙木”、“鬼怵木”,是用途最为广泛的伐邪制鬼材料。 在民间,桃木剑是正气和武力的象征,具有驱邪避凶的功效。 《太平御览》中曾言:桃者,五木之精也,古压服邪气者,此仙木也,桃木之精在鬼门,制百鬼,故今做桃木剑以压邪。 手持这把桃木剑,可镇宅辟邪、斩鬼纳福。 好家伙,终于有把可以防身的宝物了。 在这个诡异乱世,起码得有自保的能力。 手持桃木剑舞了几下,虽然不会什么招式,但拿在手里也是相当称手,比拿折凳更让人踏实,况且这里也没有那种武器。 ...... 将剑摆在一旁,林易又拾起那块其貌不扬的老树皮。 这树皮的一面粗糙不堪,经历了沧桑岁月,但翻过来,树皮的另一面却异常光滑。 上面刻了几行小字。 “孩儿已于西域血海寻得混沌钟,并降服呲铁、飞廉、鬼车、九婴四员猛将,待率众围攻昊天塔,救出王母,脱离上界。” 这几句无厘头的话让林易有些莫名其妙。 怎么... 难道奖励里还有小说? 分段也就算了,竟然还是分句的! 这忒娘也太短了。 ...... 第9章 鬼下油锅,剑斩妖魔 云破日出,棒打五更。 林易起了个早。 昨天去了趟王家,临走时管家王德塞给自己一个大元宝,沉甸甸的,再三感谢。 这一趟算是收获满满。 得了钱不说,治好了王勉的病,顺带给了棺材板儿一个好归宿。 实际上,一把火把棺材板儿烧了,一了百了,那王勉的病立即就好。 但是... 妖的命也是命呐。 何况人家并没有恶行,甚至连那恶心都没有。 至于王勉,多熬几天,算是对他不知敬畏的惩罚。 棺材板儿重新下葬,也是给王勉这小子多积点阴德。 ...... 来到街口的早点摊。 一老大爷一老太太。 也没什么生意,零星几个人过来吃碗面。 这边就是最普通的青菜面,也下些刀削或者面疙瘩。 老大爷端面收账,老太太下面煮面。 早上吃清淡点也不错。 一碗清汤寡水面,撒点葱花香菜醋,味道不孬。 “大娘,来碗青菜面。” 老太太头也不抬,抓把面下到锅里,嘴里喊了句:“老头子收钱。” 这老头子便上前招呼。 林易把两文钱递过去,老头子收着,手指拨拉数数,没错,笑脸说道:“面马上就好,您稍等。” ...... 一早无事。 中午的时候,林易关了铺子,去马蹄街逛逛。 主街就是不一样,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街道两边满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 两边的空地上,挤满了各种商贩。 街上行人不断,挑担压路的,赶牛送货的,毛驴拉车的... 街头有一内城河,河上一座石桥,不少人在桥上驻足观赏,欣赏美景。 也有些仕子在那河边摇头晃脑、吟诗作对。 这马蹄街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地拱。 地拱是个地名,和天桥类似,都是杂耍卖艺、游人云集之处,非常热闹。 关于这地拱,还有个传说。 传闻,这个寿霖城城下面有一座巨大的地宫,有人曾在深夜嘘嘘的时候,看见阴兵借道,吓得差点没倒吸回去。 地面上被拱出了好大一个洞,里面走出不少身穿铠甲的骷髅兵,沿着这条街一路向西... 后来有高人前来卜卦,将这条街改名为马蹄街。 不仅仅因为这条街的布局像马蹄,还有马踏压实之意。 马蹄将这地儿踩实,便不会有阴兵从地下涌出借道扰民。 同时马蹄也有辟邪的功效,取名叫马蹄街,寓意不言而喻。 后来地拱这地儿越来越热闹,成了江湖人聚集卖艺之地,这地儿也是越压越实。 ...... “瞧那,人扎堆的地方,肯定是那个变戏法的又来了。” “哟,会上天的那对父子?” “没错啊。” “那还不赶紧呐!” “走,瞧瞧去!” “不知道今个儿能不能看到那神仙索。” 人呐,都有个好奇心。 搁往常,林易是不太爱凑那热闹的,但“神仙索”这个戏法,还真是有所耳闻,但没有亲眼见过。 在林易上一世的时候,这个戏法就已经失传了,只有些零星的关于神仙索的传闻,并不可信。 林易想要亲眼瞧瞧,这神仙索到底是怎么个神仙法,变戏法的人到底又是怎么上天的。 好不容易挤到跟前,只见在这摆摊卖艺的是一老一少。 一个糙门老汉儿,带着一个披着长发的小孩。 此刻表演的戏法,叫做“鬼下油锅”。 摊前的空地上摆着一口滚开的油锅。 在围观众人的惊呼声和尖叫声中,老汉儿将半截手臂伸入油锅里。 只见老汉儿面不改色,还用手在油锅里划拨两下,说道:“嗯,此油已开,可以炸鬼了。” 小孩便抱着一筐子来到老汉儿身旁。 “爹爹,鬼骨来了。” 老汉儿接过筐,将号称鬼骨的黑色残骨扔进油锅。 只听那残骨“吱吱”作响,犹如鬼叫。 那油面起伏翻涌,真犹如鬼祟在油锅里挣扎一般。 众人惊讶不已,接着掌声如潮。 小孩趁着气氛热闹,手捧托盘向众人讨钱,嘴里念念有词,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脚踏贵宝地,眼望陌生人,城墙高万丈,全靠朋友帮。各位老爷爹娘,请高抬贵手,赏我们个吃饭钱、住店钱吧。一文钱也是爱,两文钱也是赏。钱给够,咱们精彩继续!” 这鬼下油锅的把戏的确叫众人开眼,再加上一听精彩继续,便你一文、我一文... 转了一圈,小孩那托盘里的银钱就满了。 林易本想白嫖,但在那小孩渴望而真诚的眼神注视下,手不由自主的摸进兜里,掏出了两文钱放进盘里。 “谢爷赏。” 这可是打赏两文钱才有的待遇。 一文钱,也就是点个头的礼。 小孩将托盘给老汉儿瞧了眼,老汉儿一拱手,说道:“多谢各位爷赏,承蒙关照,接下来咱们父子来一个‘剑斩妖魔’!” “好!” 围观的众人轰然叫好。 这边撤锅的时候,旁人还在讨论刚才老汉儿探手入油锅的戏法,啧啧称奇。 林易倒没有什么惊讶。 毕竟这种把戏在他眼里,也就是个演技,根本谈不上什么玄妙。 诀窍无非有二。 一是表演前先将硼砂放入锅里,硼砂遇热产生气体,看上去犹如开锅。 二是在锅底放醋,醋边上放油,由于醋密度大,受热时向上运动,如同滚油烧开无异。 至于鬼骨被炸之后发出鬼叫,林易猜测是因为老汉儿事前在骨髓腔中装入了水银。 水银遇到高温分裂,会发出“吱吱”声。 骨头随着油的运动上下翻动,看上去犹如挣扎鬼嚎。 虽然林易很轻易的就破解了老汉儿的戏法,但即便如此,那演技也属上乘。 面容生动、神情逼真,感染的周围人都相信自己亲眼所见鬼下油锅。 这可不是街上随便拉一个人就能做到的。 ...... 油锅撤下,老汉儿手持一把木剑,站立圈中。 剑身上书“桃木”二字,但见过真桃木剑的林易一瞧就知道这桃木剑是假的,充其量就是个道具而已。 老汉儿闭上眼睛,似在口念咒语。 小孩原本只是乖乖站在一旁,这时如平地里一声雷,大喝一声:“妖魔哪里逃!” 这一声将大伙儿给吓了一跳。 老汉儿突然睁大眼睛,手扬剑出,在空中挥舞。 小孩手持等同身高的一张白纸,张开挡在身前。 老汉儿将剑收起,低头含一口水,对着白纸一喷。 只见那纸上显出红色妖尸,个个鲜血淋漓,头分尸残... ...... 第10章 神仙索 见那纸上显出妖魔血尸,当场就有不少人倒吸一口凉气。 林易也觉这把戏有些蹊跷,一时间想不明白。 周围人议论纷纷。 这边小孩又拿着托盘来讨赏钱。 得,又送出去两文钱。 “谢爷赏。” 林易原本看了这剑斩妖魔后转身就想走,无奈腿脚不听使唤。 好奇心驱使着林易留了下来。 越是看不懂,越想看个究竟。 这不,又被动的送出了两文钱。 突然,一阵记忆从脑海里涌出。 眨眼之间,林易就想通了这个戏法的秘密。 原来这白纸是事前经过处理的,先用笔蘸上碱水,在纸上画出流血的鬼形。 晒干后,鬼便隐去。 表演的时候,拿出事先备好的姜黄水,喷到纸上。 姜黄水与碱水起反应,生成红色。 白纸上便显出血淋淋的妖尸了。 这秘密想明白之后,就一点儿也不稀奇。 但林易怎么会知道这把戏呢? 林易不禁自嘲,看来自己之前做江湖术士的时候,手里面也会一些这种装腔作势的假把戏。 糊弄人的。 所以才破了这玄机。 没办法,虎虎酒和狗皮膏药卖不动啊。 虽然破了谜底,但林易却更走不成了。 为何? 有位豪爷直接拿出了二两银子,要看老汉儿表演那神仙索。 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磨推鬼。 耍把戏的本来就是赚个卖艺钱,巴不得有豪爷出重手,更何况有人想看,那也是赏识自己。 接了银子,没有二话,就准备表演那神仙索。 表演前,老汉儿闲白了几句,和众人唠了会嗑,互动了一番。 一盏茶的功夫,天色稍暗。 “孩儿,取我神仙索来!” 小孩忙从旁边搬出一麻袋,放在老汉儿脚边。 此时浮云蔽日。 老汉儿俯下身子,从麻袋里抱出一团绳子,攥住绳头往空中一扔,那绳头就如同挂在空中一般。 接着,绳子越升越高,那空中竟然涌出云雾。 绳子则如直通云霄一般。 不一会儿,一团绳子就拉完了。 这一手就已经赢得了满堂彩。 老汉儿拽了拽绳子,对小孩说道:“儿啊,我老了,身子笨,你来上吧,记得上那王母娘娘的园子里摘个仙桃,送给那位出手阔绰的贵人。” 说罢,将绳头递给小孩。 小孩接过,拽着绳子手挪脚蹬,像蜘蛛爬丝一般渐渐升高,直爬得没了影儿,消失在云雾中。 不一会儿,一个碗大的桃子从天而降,老汉儿一把接住。 用袖子擦了擦,递给先前打赏二两银子的那位豪爷。 豪爷接过后,先给周围的人瞧了瞧,一饱眼福。 然后“嘎嘣”一口,芳香四溢、晶莹圆润,汁水饱满。 怎一个好字了得! “不愧是王母娘娘园里的蟠桃,味道好极了。” 这一口让不少人默默的吞下了口水。 就在人人伸长脖子想瞅瞅那仙桃长什么样的时候,原本笔直的绳子突然如断了线一般坠地。 老汉儿脸色一变,惊呼道:“哎呀不好,天神割断绳子,我儿危矣!” 说着,就有一个血淋淋的东西坠下。 老汉儿慌忙拿起,正是那小孩的人头! 捧起来嚎啕大哭。 “真是惨啊,想必是被那看守的神仙发现了,我儿完了。” 紧跟着,又从云雾中掉下人脚、四肢和半截身子。 老汉儿边哭边拿出一个木箱,将小孩的残肢一一捡进箱内,合上箱盖。 转身,老汉儿面向众人跪下。 “老汉就这一个儿子,跟随我四处卖艺,也没过上什么好日子,但求诸位老爷给个埋葬钱,让我儿入土为安。” 围观的众人此刻个个惊慌失色,当真是七分害怕三分同情,纷纷慷慨解囊。 林易明知这把戏应该是假的,但在演技逼真的老汉儿面前,也忍不住拍出了五文钱。 那个手捧仙桃的豪爷,更是直接掏出一锭元宝交到老汉儿手里,还陪着落了几滴眼泪。 老汉儿起身将收来的银钱装好,连拍木箱呼道:“我儿,还不出来谢赏!” 眨眼间,箱盖被拱开,小孩从箱子里跳了出来,微笑行礼,拜谢赏赐,竟然毫发无伤。 众人目瞪口呆。 林易也是惊讶不已。 这下子,任凭脑袋瓜想破了,也没瞧出了所以然来。 这神仙索的把戏,可真是神呐! 林易也不禁对这一老一少肃然起敬。 说起来,这对跑江湖卖艺的父子,应是属于江湖八大门中的彩门。 什么是江湖八门呐? 金、皮、挂、彩、平、团、调、柳。 都是跑江湖的谋生手段。 彩门就是这江湖八门的其中一门,属于变戏法的行当。 这一门在八门中的地位颇高,受人尊敬,毕竟都是依靠真实的手艺吃饭。 在江湖艺人中,规矩最严的行当便是这彩门一行。 变戏法的,叫彩立子。 变戏法带武功的,叫签子。 变洋戏法的人,叫色唐立子。 像是人头蜘蛛、山精海怪、索命追魂等等戏法,统称为腥棚。 这彩门卖艺人厉害的地方就是,他们的戏法都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让人摸不着底细。 ...... 今儿表演结束,那老汉儿正要收摊,一处人群突然散开,几个身材壮硕的家丁涌出,看起来凶神恶煞,态度傲慢。 那眼神瞧着周围的老百姓,是三分薄凉,七分不屑。 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狗。 家丁当中站着一名面容儒雅的中年人。 这人倒是与几名家丁截然不同,风骨道然,一眼望去就容易让人产生亲切感。 那中年人对着老汉儿和小孩拱手,说道:“在下方敬,城中苏家掌事,后天就是我家老太爷七十四岁寿辰,特来请您二位在我家老太爷寿宴上献艺,这是小小心意,还请一定答应。” 说罢,旁边一名家丁走上前,将一袋银子放在小孩手上。 这小孩恐怕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银子,双手捧着,眼睛瞪得大大的,望向老汉儿。 瞧瞧,这就是手艺钱。 什么行当做到有名气了,都能挣钱。 这时林易就听到周围有人窃窃私语。 “城中苏家,那可是咱们城里的首富啊。” “怪不得这几天看苏家人都在忙里忙外的,原来是老爷子要过寿。” “奇怪,我记得苏老太爷去年不是才七十二岁嘛。” “你懂什么,七十二过完就是七十四。” 林易听了几人七嘴八舌,心里瞬间敞亮。 民间有种忌讳,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 意思是说,这两个岁数,很不吉利。 为了避开损头,到了七十三,就说自己七十四,到了八十四,就说自己八十五。 所以其实这苏老太爷,今年应该是七十有三。 这寿宴,要大办。 ...... 话说方掌事给的这包银子,够这爷俩忙活俩仨月的。 老汉儿忙回礼,道:“这位贵人,请您回禀苏老太爷,后天我爷俩一定到!” ...... 第11章 连环女尸案 日有朝夕昼夜,天有不测风云。 喧闹的马蹄街,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淋了个底透。 人群瞬间作鸟兽散。 地拱摆摊的、卖艺的,也纷纷卷起铺盖,往那屋檐下面赶。 瓢泼大雨中,只剩下一个搭棚唱戏的台子,孤零零的显得突兀。 台下一个人也没有,台上依然在那里笙歌婉转、起霸舞剑。 这是什么? 这就是规矩。 老祖宗说过:戏已开腔,八方开听,一方为人,三方为鬼,四方为神。 即便台下空无一人,也一定要唱完。 搭台唱戏是为了敬鬼神、平人和、祛妖邪、安家园,不是特意为了给人看的,即便台下无一人,即使外面大雨倾盆,闪电交加,开场就不能停。 虽然那戏声相当不错,但林易无暇听曲,跑到一处茶馆避雨。 这茶馆名叫松韵轩,地方挺大,原本都快满座了,这会又涌进来一帮子躲雨的人,坐的满满当当。 林易一落座,就有人给把茶沏上,摆上四方小碟,瓜子、花生、果脯、绿豆糕。 “这位爷,您品茶,吃点点心,休息休息。” 现下是申时,是茶馆的正地。 正地,就是茶馆里正式说书的时间。 茶馆聘请的说书先生,都是在这个时间段在这茶馆里说书的。 正地前也有说书的,那叫说早。 小学徒或者是落魄说书的,没人请,就跑过来说书,练练台风、混个脸熟或者挣点赏钱。 正地之后说书的,叫灯晚,一直说到茶馆打烊。 林易嗑个瓜子,剥点花生,喝一口茶,还在想那个神仙索的奥秘。 外面风雨飘摇,屋内热火朝天。 眼瞅着外面雨一时也停不了,就有人开始聊起近期城里发生的连环女尸案。 “听说昨个平旦,又发现一具女尸。” “这是第三具了吧。” “可不是嘛,衙门已经开始在街上到处张贴告示了。” “有什么线索没有?” “哪有什么线索,这告示可不是什么海捕公文,是告诫家里面有女人的,晚上少出门儿。” “哎呀,这都已经死三个了,衙门就没查出点啥?” “指望他们?可别了吧,你没听过吗,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些官老爷,哪管咱们的死活啊。” “唉,这可如何是好啊,我才刚成亲,这丧事可别落在我媳妇头上。” “说什么呢,晦气,还不快呸掉。” “我嘴脏,呸呸呸...” 林易听的入神,心想这寿霖城里怪事可不少啊。 看来还是一起连环杀人案,对象都是女性。 这杀人的家伙多数是个心理变态。 正想着呢,林易隐约察觉不远处有人在盯着自己。 顺着眼神瞧去,一个长着胡子的猥琐胖子正瞧着自己仔细打量。 我去! 哪里来的猥琐死胖子。 这该不会就是那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吧。 脑海中,已经构织起了一幅画面。 猥琐胖子身处夜色中,尾随一名独身女性,待到僻静处,掏出凶器,猛然上前! “咣...” 椅子向后摩擦发出的声响,打断了林易脑补的大戏。 胖子站了起来,哼了一声,白了林易一眼,撑着一把油纸伞,昂首去了,全然没有发现屁股蛋上沾着一块被坐扁的绿豆糕。 这时茶馆跑堂的过来添茶,林易指着走到门口的胖子说道:“伙计,那家伙好像没付钱就走了。” 伙计瞧了一眼,压低声音说道:“这位爷,您是不认识那位主啊。这主子可不简单,衙门的曹捕快,平时为人低调,但知道他事迹的人,可都要给他竖起大拇指。” 真没想到,这模样的人,居然是个捕快。 趁着有闲,伙计便对林易三言两语说了一些曹捕快的英雄事迹。 从伙计的话里,林易对这个长着胡子的猥琐胖子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曹捕快的真名叫曹达华,三十出头,还是个单身汉,衙门里一名资深捕快。 捕快怎么还有资深的啊? 曹达华这捕快做了十几年,也没混个捕快头头,所以称呼他为资深捕快。 这曹达华之所以受人尊敬,主要是不像其他一些捕快,搞什么敲诈勒索、横征暴敛。 反而有时候,会拿自己的俸禄口粮,去接济一些颇有姿色的小寡妇。 看见那些卖身葬父的小俏姑娘,也经常慷慨解囊。 行得正,坐得直,不同流合污,所以一直也提不上去。 茶馆的老板也曾受过曹捕快的恩惠,所以他来这松韵轩喝茶,一概免费。 不过说实话,听完伙计的介绍,林易倒是觉得... 介胖子不像个好人呐! ...... 话说那捕快曹达华喝完茶,踱步向外走。 雨水打在油纸伞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声音悦耳,但他此刻心里却是一团乱麻。 一周前,城里连续发生了两起命案,死的都是女性,而且死状极为恐怖。 眼睛里只剩下眼白,倒地的四肢呈现不规则摆放。 死者都是不足二十的年纪,但死后的皮肤却如同风烛残年的老妪一般,斑驳褶皱。 死因不明。 眼瞅着距离县令的十天办案时限只剩三天,依然毫无头绪,谁知昨天一早又发生了第三起命案,雪上加霜。 案情与前两个如出一辙。 衙门里,县太爷可是发了大火,限期曹达华一周内务必解决这桩案子。 这曹达华虽然有一副侠义心肠,却无奈能力平平,之前连续追查了一周,也没找到什么有效的线索。 这会儿正愁着呢。 当时身着便衣坐在茶馆的时候,一边喝茶想事,一边侧耳听着周围茶客谈天说地,看看能不能获得一些线索。 对于一些陌生的面孔,也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这无异于大海捞针,结果当然是失望的。 尤其是那几个吐槽衙门的茶客,让曹达华产生了一股丧气之感。 来到衙门,曹达华抖了抖伞,拍掉身上的雨水,想再去翻翻之前的案卷,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 要是到期不能揪出凶手,大不了就不干了。 只是担心那些无辜的百姓,尤其是那些身材婀娜的小娘们,再受到杀人狂魔的摧残。 振奋一番精神,曹达华开始翻查案卷。 ...... 茶馆里,说书先生新开一章。 “林山竹影几千秋,生云高飞水自流。曹衣出水吴带风,死去无悔人间游。” 定场诗完。 “啪。” 惊堂木这么一拍,顿时赢得满堂彩。 屋外,雨过天晴。 屋里,林易左眼跳了几跳。 拍了几文钱,走出茶馆,就往自己那铺子赶去。 ...... 第12章 夜半歌声 从马蹄街的小巷子口拐进去,走一段路。 距离林易的铺子老远,就瞧见有一人正等在铺子前面。 见林易走近,等待那人立即上前问道:“阁下可是林易林术士?” 林易点头。 眼前这人其貌不扬,衣着朴素,但腰间挂的一块玉器,看起来价值不菲,一下就把这人的身价给抬上去了。 “可算等到您了,在下是城南刘员外的管家杨鸣,听人说雾隐门有位林易林术士,神通广大,能解各种疑难怪事,所以特来上门请教,请先生移步,到咱们府上瞧瞧去。” 还没答话,对方就塞了一袋银钱到林易手里。 这寿霖城的人都这样吗? 二话不说就拿钱砸? 这像话吗? 林易收了钱,被杨管家请上马车,一路边走边聊。 根据杨管家的说法,刘员外一家是做玉器生意的,家里有一独女,叫刘絮儿,花容月貌,至今仍待字闺中。 生意做的不错,家里也一向安平,但这两天家里却总是半夜时分听到一些奇怪的歌声。 那歌声如泣如诉,令人毛骨悚然。 更令刘家人感到担忧的是,刘员外的千金刘絮儿,在夜半歌声的同时突发高烧,到现在已经烧了两三日了。 大夫也开了方子,用了各种方法也无法退烧。 刘家人觉得这不是普通的发热患病,结合诡异的歌声,便根据消息灵通人士的建议,找到雾隐门林易这里来了。 ...... 到了刘家,刘员外和刘夫人接着,一同到大厅奉茶。 寒暄几句,进入正题。 “林术士,我女儿这病,定是有鬼祟闹的,您给我们家做做法,把那鬼给灭了,不行驱走也成啊。” 林易额头三条黑线。 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自己拿主意的。 啥都没查,就让林易驱鬼。 这不禁让林易感觉有些不对劲。 但哪里有问题,也说不上来。 或许是因为刘絮儿的病情让她父母太过焦急导致的? “刘员外,刘夫人,听杨管家说,最近您这宅子里,半夜的时候经常能听到诡异的歌声?” 刘夫人立即接口,说道:“是啊,就是这几日,突然半夜里就有歌声传来,我女儿就是这怪事出现的时候,突然染病发烧的。” 刘员外接着说道:“也不知是歌声还是鬼声,声音倒也不大,持续时间也不长,这几日三更的时候准时响起,一会儿也就没了,反正听得我是浑身不舒服。” 林易点点头,问道:“您女儿现在情况如何?” 刘员外回道:“一直发着烧,迷迷糊糊的,有时候会说些胡话。” “咱们去您女儿的房间瞧瞧吧。” ...... 刘员外领着,一路来到刘家千金的厢房。 推开刘絮儿的房门,里面的摆设整整齐齐、干干净净。 女孩子特有的香味,充盈了整个房间。 林易走到床前,瞧见刘絮儿双目紧闭,额头隐有汗水,眉头紧锁,似有愁容。 因为发烧,脸上有些红晕。 即便疾病缠身,林易也不得不承认,这刘絮儿长的相当标致。 林易双目瞧向床上昏睡的刘絮儿,眼神逐渐缥缈空洞。 他用天眼,看到了这位刘家千金过去的经历。 ...... 这刘絮儿可是个老实孩子,打小就遵从父母之命,养在深闺当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今年刚满十六,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一天在房里织布,突然有歌声传来。 虽然是男声,但那歌声却犹如百灵鸟一般动听。 接下来的每天,刘絮儿都能听到美妙的歌声。 天长日久,刘絮儿听着这歌声,竟产生了想要见一见这个男子的冲动。 可她一个黄花闺女,怎么好意思向父母开口提这个请求呢? 她是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一来二去,竟然害了相思病,一病不起了。 茶不思,饭不想,日渐消瘦,看了很多医生都不见效。 眼看着女儿就要命归黄泉了,刘夫人守在女儿跟前悲痛欲绝。 毕竟是娘儿俩,能说些掏心窝子的话。 刘絮儿看着母亲,断断续续地说道:“娘亲,女儿就要走了,可我有一个心愿未了。” 刘夫人瞧着女儿这模样心都要碎了,哭着问女儿道:“娃儿,你有什么心愿,只管说,娘一定满足你。” 刘絮儿便说道:“我想要见一见那个整天唱歌的男子。” 刘夫人听了立即说道:“这好办,那人叫关才,是咱们最近新请的长工,我这就叫人去请他。” 说罢,就吩咐仆人去找那唱歌的男子过来。 过了一会,刘老爷亲自带着人来了。 刘夫人出去,片刻后把人领进屋子。 “女儿,你要找的人来了。” 一听朝思暮想的人来了,刘絮儿竟然挣扎着坐了起来。 紧接着门帘一撩,进来一个人,五短身材,皮肤黝黑,身高不足五尺,活脱脱一个武大郎在世。 “哎呦,我的娘哟。” 刘絮儿大叫一声。 “快,快出去,我再也不想见你了。” 自从刘絮儿知道唱歌的是个丑八怪后,心里再无牵挂,病竟然很快就好了。 这是心病。 自打那以后,刘絮儿再没有听到如百灵鸟一般的歌声。 如此安稳的过了一个月。 一天夜里,刘絮儿正准备上床休息,突然听到窗外隐约有歌声传来。 仔细倾听,那歌声竟然和之前的歌声一模一样,但歌声的曲调却不同。 之前的曲调是婉转悠扬,但这次的调子却有些阴森恐怖。 刘絮儿知道是那个面容丑陋的关才在唱歌。 大半夜的竟然还在唱歌,这让刘絮儿非常不满。 但不知为何,这歌声似乎有一种魔力,让刘絮儿心神不宁、神志不清,没一会儿就昏睡在床上。 当天晚上,刘絮儿就发起了高烧。 ...... 林易收回天眼,觉得刘家这次的事情事有蹊跷,不像前两次那么简单。 刘絮儿的病情看起来应该与夜半歌声有关,但这歌声是否与长工关才有关,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刘员外,请问你们府上可有一位名叫关才的长工?” 此言一出,刘员外和刘夫人的脸上刹然变色。 “林...林术士,你是从何得知我府上有一位长工叫关才的?” 林易见对方神色,知道这里面肯定有故事,也故弄玄虚道:“这都算不出来,我还怎么在雾隐门里立足呢?” “这个...” 刘员外向刘夫人使了个眼色。 刘夫人见状叹了口气,开口缓缓说道:“府上是有一位叫关才的长工,只不过...” ...... 第13章 事有蹊跷 “只不过...那人死了。” “死了?”林易吃了一惊,道,“什么时候的事?” “就几天前。” 莫非,这歌声真的与关才有关? 准确来说,是与关才的死有关。 似乎时间、歌声都对得上。 这时刘员外说话了。 “林术士,我猜定是那关才对我女儿有所企图,死后变成鬼还来缠着她,你可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刘员外似乎很急着驱鬼。 莫非这其中另有隐情? 林易开口问道:“刘员外,刘夫人,请问是否方便告知,那位叫关才的长工究竟是怎么死的?” “这个...”刘员外沉吟片刻,说道,“林术士,我们既然信任您,请您过来处理我女儿的事情,自然不该把你当做外人。我就实话告诉你吧,这个关才因为见了小女一面,之后就害了相思病,然后他就一病不起至一命呼呜,前几日我刚差人将他葬在后山上。” 男人的第六感,让林易觉得刘员外没说实话。 看来得到后山走一趟。 现下时候不早,林易便与刘员外商议,明天到后山关才墓那儿去一趟,或许会有所发现。 当天夜里在这刘员外家住下了。 三更锣刚响,林易便听到了府中不知何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歌声。 歌声并不清晰,但曲调森冷阴恻。 林易闭上眼睛仔细倾听。 “看你一眼...扯断肠...可叹...来世...” 听的并不真切。 过了一会儿,歌声停了。 看来刘家人没有说谎。 说不得只有明日到关才的坟头才能了解夜半歌声这件事真正的起因。 如若真是关才的鬼祟作怪,那么刚拿到的桃木剑就该有用武之地了。 林易出来的时候随身带着。 好容易有个护身的宝贝,必须贴身藏着。 被这么一扰,林易有些睡不着。 从床上坐起身来,点了煤油灯,倒了杯水喝了,再准备重新上床休息。 那煤油灯刚吹熄,林易就瞧见门口的纸窗上透着一个影子! 唰! 林易将桃木剑取出。 这速度... 林易从没这么快过。 “谁在那儿!” 林易厉声喝问,左手已做好祝由图录所记载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的结印起势,一旦对方胆敢图谋不轨,定叫它有来无回! “林爷,勿需担心,我是这府上的厨子,叫周斌,有事想私下和您说道。” 一听是人,林易放下心来,松手收剑,起身把门开了。 但这一见面,倒是把林易给吓着了。 眼前这人,不正是林易用天眼所见刘絮儿经历里的那个关才嘛! 这是鬼魂还是附体? 怎么明明是关才,又叫周斌了? 林易眼神瞄向地面,此刻月光皎洁,门口那人的影子在堂前的石板路上拉的老长。 “你到底是关才,还是周斌?” 门口的人一愣,接着低声回道:“林爷休要大声,我叫周斌不假,并非关才,那关才和我一样,都是府上膳堂里请的长工。” 果然,事有蹊跷。 “我有些话,想要告诉您。” “进来说吧。” 林易将周斌引进房里,把门关上,点上煤油灯。 眼前这人五短身材,皮肤黝黑,正是刘絮儿记忆中的“关才”。 周斌说道:“林爷,刚才那歌声,您听到了吧?” 林易点头。 “自从...自从关才死后,那歌声就开始在府上出现,我是听的心惊胆战,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俗话说的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眼前这周斌,肯定有心虚的事。 顿了顿,周斌继续说道:“其实...关才的死,我也有责任。” 见到周斌的第一眼起,林易就知道他肯定与这件事情有关,早就有了心理预期和准备,听到他的开场白,倒也丝毫不感意外。 “那日...夫人叫人喊关才去见小姐,恰好被老爷撞见,老爷听闻小姐想见关才的事后,思考片刻,竟然点名让我冒名顶替。我这长相,和关才是天差地别,不知道老爷是怎么想的。但主命难为,我就替关才去见了小姐。后来...哎...关才突然患疾,前几日去世了。如果不是我顶替,而是由他去见小姐,说不定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林易听着,心中逐渐敞亮。 一些开始有些迷糊的地方,已经想通透了。 “林爷,我把这秘密告诉了你,你可别和其他人说,老爷不许我说出去,但是我怕啊!我总感觉这半夜的歌声,不光是对小姐,也是对我,我害怕有一天,也突然像小姐这样突然出事...” 人心里真不能藏事。 你瞧周斌,已经开始自己吓自己了。 单从天眼所见刘絮儿的经历来看,周斌只不过是在这件事中充当了一个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棋子罢了。 冤有头,债有主。 就算关才真想要回来寻仇,也找不到他去。 首先也该是刘员外。 所以你瞧啊,人可千万别干亏心事,否则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担惊受怕,这是何苦来哉。 周斌的这番话很重要,让林易想通了很多事。 安抚了周斌一番,又交给他一幅燮字符篆,让他放在枕下,宽心入睡,并告知明日他就会与刘员外一同前往关才的坟墓那一瞧究竟。 周斌感谢一番,将符篆小心翼翼的贴身收好,悄悄回去了。 ...... 第二天一早,刘员外备好轿子,带着两三仆从,与林易一同往后山去。 来到关才坟前。 坟头上竖着一个简陋墓碑。 突然有人惊道:“什么声音?” 紧跟着有人应道:“我也听到了。” “咚咚...咚咚...” 如心脏跳动的声音,穿过耳膜,直击心底。 林易也听到了,循着声音,发现心跳声是从坟里面发出来的。 刘员外自然也听到了,向林易问道:“林术士,你说这...” “开棺。” 一听要开棺,刘员外面露难色。 毕竟根据周斌所说,这里面有故事啊。 “刘员外,你可想好了,这可关系到您女儿的性命。” “哎。”刘员外垂下头,仿佛猛下决心般一挥手,“开!” ...... 这趟过来,事先便带着铲子。 几个仆从见刘员外示意,便一起忙活起来。 随着泥土被挖开,那心跳的声音越来越大。 刘员外脸色铁青。 须臾,棺材被挖了出来。 那棺材板一打开,众人凑上去一瞧,看到棺材里的景象,均惊诧万分! ...... 第14章 不见关才不落泪 话说众人瞧上一眼。 那刘员外吓的向后仰倒,直接摔倒在地。 仆从慌忙上前将他搀起。 林易此时倒是颇为镇静。 新打的棺材里,关才的身体没有丝毫变化,模样依旧。 这个才是真正的关才,和刘絮儿看到的那个假关才根本不是一个人。 周斌说的是真话。 躺在这里的关才,生前绝对是一个美男子。 但是为何众人会吓上一跳? 这是因为关才的尸体虽然没有太大的变化,那胸口心脏的位置却破了个洞。 鲜活的心脏肉眼可见,在“咚咚...咚咚...”的跳着。 谁也不曾见过这种场面呐。 “林...林术士,快...尸...尸变啦!”刘员外吓得口齿直哆嗦,说话也结巴起来了。 林易默不作声,拿出随身携带的走马灯。 天眼这么一瞧,不一会儿,这走马灯就转起来了。 走马灯,灯走马... 林易借助走马灯,用天眼看到了关才的生前。 在一个月前,关才应聘了刘府的长工,并被分在了膳房。 那膳房距离刘絮儿的闺房不远,就隔着两个墙头。 这关才不仅相貌端正,天生还有一副好嗓子。 做活的时候,常常就唱起歌来。 那歌声悠扬动听,其他人也听的乐意,从没有人说过什么,反倒是经常让关才再来一首。 后来刘絮儿让母亲来寻他,关才原本就要跟去,却被刘员外拦住,换成了周斌。 关才脑子活络,知道刘员外瞧不上自己。 山鸡哪能配凤凰呢? 他自己呢,心里对这种小姐召见男仆的事情也有抗拒,所以换成周斌前往,他倒也无所谓。 那刘絮儿见了冒充关才的周斌后,大失所望,病情开始一天天好转。 有一天,刘絮儿在屋外的门口晒太阳时,被好奇心驱使的关才趴在墙上瞧见了。 乖乖隆地咚! 关才没有想到,刘絮儿竟然是一个如此花容月貌的美人儿。 当下就对刘絮儿一见钟情。 从那天开始,患上相思病的,从刘絮儿变成了关才。 自从见了刘絮儿一面后,关才心里就迷恋上了她,无论劈柴,做活,吃饭,睡觉,眼前都是刘絮儿娇美的面容。 当真是日赏百花夜观雪,醒亦念卿,梦亦念卿。 歌也没有心情唱了。 有道是心病最难医。 不到一个月,关才病倒了。 眼看着就要命归黄泉,关才说出了自己的心愿:“我想见一见刘家小姐,这样我死也瞑目了。” 于是照顾他的几个长工去求刘员外,让刘絮儿见关才一面,但被刘员外一口回绝了。 见不到刘絮儿,关才很快病入膏肓。 临死前,他嘱咐几个长工,道:“我是思念刘小姐而死的,我死之后,我的心不会死,你们把我埋葬在后山的那片山坡上吧,这样我就会每天都能看到她,给她唱歌了。” 说罢,关才闭上了眼睛。 几个长工经得刘员外的同意后,买了一副薄棺,按照关才临死前的遗愿,把他葬在了后山上。 在看完关才的这段经历后,林易竟然在走马灯里,看到了关才的心声! “我好像在放弃,又好像在等待,其实我都明白也都知道,但这最后的挣扎就是不想留遗憾吧。”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心之执念不留遗憾。 ...... 随着走马灯逐渐停滞,灯熄马停步。 林易已然洞悉一切。 “刘员外,你不要着急,我已经有应对之策。” 片刻后,林易回到刘府,来到刘絮儿床前。 根据祝由图录里的记载,林易使出可强行将昏迷之人唤醒的镇魂术。 这镇魂术可将人体散于身体外的三魂七魄唤回体内,但有效的期限也仅仅只有一炷香的时间。 一炷香后,假如宿主昏迷的根源没有被肃清,则宿主的病情会加重,甚至有可能一命呜呼。 这种法术,如同人们口中所说的回光返照。 林易默念口诀。 “头上青云盖,左边三点金,车动龙身转,金字斩妖邪,耳听雷声响,万吓化灰尘。” 手指凌空挥动书写符篆。 手停人醒。 刘絮儿睁开眼睛。 “爹,娘?” ...... 刘员外和刘夫人与刘小姐相拥片刻,顾不上多叙。 因为林易已经提前告诉他们镇魂术的时效和副作用。 刘夫人携着刘絮儿,和刘员外、林易一行,再次匆匆赶到后山。 路上,林易已然将事情的真相告知了刘絮儿,听的刘絮儿感动不已,泪流不止。 刘夫人陪着落泪,刘员外则默不作声。 到了关才坟前,刘絮儿竟然没有害怕,直接跑到了棺材那儿。 她终于瞧见了日思夜想的那个唱歌的人儿。 那心脏也跳动的更加厉害。 同时,哀怨的歌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众人终于听清了歌词的内容。 “看你一眼终难忘呀,日思夜想扯断肠,可叹身卑不配妹呀,来世富贵做鸳鸯...” 声音凄婉悲切,似在倾诉衷肠。 刘絮儿泪水夺眶而出,情不自禁的把心捧在手上,低下头深情的看着。 几滴眼泪落在了心上。 歌声戛然而止。 心脏停止了跳动... 它心满意足的死了。 不见关才不落泪。 随着关才的执念消失,刘絮儿的病立即就好了。 ...... 林易临走的时候,刘员外亲自送出府去,并要赠以厚礼,但被林易给婉拒了。 手捧钱袋,刘员外望着林易离去的轿子,心中百感交集。 有感恩,有羞愧,有欣慰,有遗憾... 这时刘夫人靠近刘员外,握住了他的手,说道:“老爷,您还记得吗?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什么都没有,但我们现在不一样过的好好的吗?” 刘员外反握住夫人的手,说道:“可你陪我吃了不少的苦呀,我不想咱们絮儿和你一样傻。” “老爷,傻的人是你啊,虽然那时候我们吃了不少苦,可在我的心里,那时的我很开心,很满足。” 刘员外浑身一震,眼角泛光。 往昔岁月仿佛又依稀浮现在眼前... 须臾。 “来人呐!” “老爷,有何吩咐?” “找人把关才的坟墓重新修葺,重打棺材,按我刘家人的规格,厚葬!” “是。” ...... 第15章 人间烟火气 坐上回去的轿子,林易眼前缓缓起雾。 白雾之中,须弥山前,天地秤现。 那秤盘上端放着两物。 一物是林易所见的刘絮儿的经历,一物则是通过走马灯所见关才的生前。 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一物。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随着山川云雾消失不见,林易手上多了一物。 洗冤录! 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据说曾有人凭借这部著作,将一件已经审定的自杀案翻供改判,实为难能可贵。 这人在主审一件自杀案时,发现自杀者死后握刀不紧,伤口是进刀轻、出刀重,情节十分可疑。 后重新查验,终于查明是一名当地恶霸为了强抢民女,谋杀了一个无辜的庄稼汉,又贿赂官府,把死者诬陷成自杀。 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后,案件所涉人员全部秉公发落。 ...... 林易将洗冤录翻开,发现其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 自第一章“条令”至第五十三章“验状说”,其中还包含了“洗罨”、“验骨”、“发冢”等疑难杂说的内容,描述详细尽实。 林易用天眼快速的过了一遍,大致熟悉了洗冤录的内容,但由于其太过复杂,一时之间也难以完全领悟。 要知道,医学这门学科可是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累积才能日积月累的缓慢逐步提高。 不过至少,对于法医学的相关理论知识,林易是完全掌握了。 称得上是“略懂”。 ...... 轿子晃晃悠悠,来到了马蹄街。 林易掀开窗帘,发现了一家酒馆,便招呼道:“停轿。” 轿夫将轿子停下,问道:“林爷有何吩咐?” 林易推开帘子下轿,说道:“你们回去吧,我在这儿喝点酒,然后自行回去。” “好的,林爷您万福。” 轿子缓缓离去。 林易走进酒馆,放了几文钱。 “小二,上酒。” “客官,您稍候。” 片刻,送上酒水。 酒一上桌,酒香扑鼻。 “小二,这是什么酒?” “回客官,这酒是小店著名的莲花酒,用白莲花的蕊酿成的白酒,在这寿霖城可算是金字一绝。有文豪喝了咱家的莲花酒,曾作出‘情知天上莲花白,压尽人间竹叶青’的诗句,这绝对好酒,您尝尝。” 林易倒了一杯,尝了,果真酒质柔和、芳香怡人。 搁以前,林易不太爱喝酒,但今天遇上刘员外家这档事,林易想喝上几杯。 人到底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刘絮儿和关才的故事,让林易产生了思考。 生命本身没有贵贱,每个人的生命都一样。 哪怕是一只狗、一只猫,甚至一只蚂蚁,甚至是鬼、是妖、是魔... 只要他们不危害别人,每个生命都有生存下来的权利。 但从古至今,想要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太难了。 这是生存的法则。 就拿林易现在所处的大虞朝来说,有君臣之分,有主仆之分,有官民之分,有富贫之分... 在这种优胜劣汰的环境下,人的能力决定了他的地位。 所以,今天林易碰的这事,谈不上谁对谁错,每个人不同的立场,决定了每个人不同的思考和想法。 只是这样的结局,未免让人有些心痛。 此刻,林易想起了自己在《天道经》里看到的那首诗。 “穷达皆由命,何劳发叹声。但知行好事,莫要问前程。 冬去冰须泮,春来草自生。请君观此理,天道甚分明。” ...... 酒半微醺,夜空如洗。 皎月当空,繁星点缀。 林易拿着一小壶酒,来到石桥上赏月。 桥下的小河边有一群仕子,正在依河畔而坐,喝酒谈天,吟诗作对。 一人站起。 “呼风唤雨太平常,摘颗星星袋里藏。偶尔天上去逛逛,吓得日月不放光。” “好!”一阵轰然叫好声。 “谬赞,谬赞。” 笑嘻嘻的坐下。 又一人站起,清了清嗓子。 “一口喝尽天河水,惊倒王母喊玉皇。如来问我何神圣,我乃人间打油郎。” “好诗,好诗啊!” “过奖,过奖。” 美滋滋的坐下。 林易在桥上听了,一口老酒喷出去,哈哈大笑起来。 这也能叫诗? 这种打油诗,自己随随便便就能整出几十首。 或许是林易的反应太大,被河边的那群仕子们听到了。 有人站起来大声呵斥道:“桥上的是什么人?竟然敢嘲笑我们苏美诗社?” 立即有人帮腔道:“就是啊,是不是不服气,不服气就请过来赐教一二!” 苏美诗社? 这名字够娘。 喝了酒的林易有心想要和这些附庸风雅的家伙们玩玩。 到了这里,林易还没有怎么遇到过如此热闹的场面。 也不答话,拎着酒壶就下桥来了。 到了跟前,瞧了众人一眼。 都是一群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小年轻。 刚才呵斥林易的家伙说道:“你还真敢来?咱们可是苏美诗社,你也不去打听打听,一瞧你就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林易听了不禁心想,这年头开诗社的门槛可真低。 “你们不是要听诗吗?我有一首,念与你们听听。” 也不等那些人答话,喝了口酒,开口念道:“一杯二杯三四杯,五杯六杯七八杯,九杯十杯开开胃,百杯千杯入微微。” 念罢,周围人轰然大笑。 “哈哈哈,这也算诗?” “这什么啊,一二三四五六,这也敢来班门弄斧。” “这就是个酒鬼,我们不与他一般见识。” 那开始和林易交谈的人上前推了一把,说道:“喂,你喝多了,我们不与你一般见识,快些走开,不要扫了我们诗社的雅兴。” 林易一笑,到这里就是图个热闹,多接触一些人间的烟火气。 也不生气,转身就要走。 谁知刚转身,就有一只芊芊细手拽住了林易的衣袖。 “这位兄台,我瞧您器宇不凡,刚才怕是和我等开开玩笑,我们创办诗社的目的,在于广结文人好友,共同切磋技艺。还请您拿出真本事来,让我等开开眼界。” 这是女孩子的声音! 甜如浸蜜,让人倍感舒适,心旷神怡。 林易回过头去,只见一俏丽女子端立在自己身前。 眉眼带笑,双目含情,一身青衫,风姿绰约。 只是脸上带着一帘薄纱,看不清样貌。 ...... 第16章 小姐送帖(求推荐票、月票) 相貌被遮住,林易不禁有些惆怅。 古代的女子就这么吝啬自己的美貌吗? 亦或是,她根本就是个丑八怪? 要知道,无论在哪个年代,美貌可都是女人最昂贵的资本。 甭管是天然的还是后期的,也甭管她是重门叠户关闭甚紧,还是一点朱唇万人可尝,都缺不了围绕在身边的舔狗。 林易瞧见诗社这一群人里,只有眼前一个女子,其他的都是男子,不禁心中有数。 眼前这女子,相貌必然不差。 毕竟身边有那么多的...仕子。 既然脸没瞧见,林易下意识的扫了眼身材。 对a? 要不起! ...... 眼瞅着林易低头瞄了一眼,女子心中稍有不悦。 又见他转身要走,一向被诗社众心捧月的女子有些急了,说道:“怎么,莫非阁下真的只是逞口舌之快的癫狂之徒?” 林易停下脚步,转过身,猛地凑到女子脸前。 “是又如何?” 那女子吓的连连后退。 “不得对苏姑娘无理!” 立即有英雄救美之人站了出来。 林易哼了一声,说道:“不就是一首诗吗,没问题,我就来教教你们,什么才是诗。” “口出狂言。” “我瞧你能做出什么诗来。” “苏姑娘,你靠后,这种登徒子怕是会狗急跳墙。” 周围乱糟糟。 做文抄公容易,但显不了自己的本事。 林易把壶里的酒一饮而尽,猛地将酒壶摔在地上。 “啪”的一声响。 四周立即安静了下来。 林易双手背于身后,眼望夜空,拗了一把造型。 “独酌宿酒空吟月,遍历红尘苦觅春。 移家只欲寿霖住,夜夜河边看月生。” 喝过酒后,眺望夜空,林易颇有感触。 这四句诗,既有林易当下的心情,也有穿越到这一世的感触。 林易吟完这首诗,现场鸦雀无声。 哎,轻松取胜,毫无胜利的喜悦。 “好!” 薄纱女子的赞赏声率先响起。 接着便有几人小声的嘀咕着。 “这诗不错啊。” “瞧不出,竟然有两下子。” “这首诗颇有意境呐。” ...... 见大家对林易的态度有所改变,开始挑衅林易的那男子眼珠子一转,站起来说道:“阁下可是读书人?” “非也。” “敢问做何营生?” “城西雾隐门中人。” “哈哈哈!”那人狂笑起来,道,“原来是做下九流的买卖。” 有人立即附和般嘲笑起来。 林易脸上瞬间凝上一股寒霜。 “非也。” 薄纱女子开口说话了。 “这位兄台虽非读书人,但刚才所做的诗句已经称得上是今晚的头名,虽然做的是那...那种买卖,但凭借着自己的手艺养活自己,就应当值得尊敬。咱们之中的许多人可还未曾靠自己的双手赚过一两银子呢。” 这女子的话让林易听了稍感舒服。 不过这里显然不是林易待的地方。 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 林易向替自己仗义执言的薄纱女子拱了一手,转身就要离开。 “你这就要走吗?” 语气中竟然有一丝不舍。 林易也不答话,脚步未有丝毫犹豫。 “苏姑娘,这种下九流的人,考不得功名,理他做甚。” “就是就是,不过是偷了一两首诗,就妄想到咱们诗社来撒野,哪比得上咱们尹兄,今年的举人非他莫属。” “烂泥浆,扶不上台面,苏姑娘,甭理他,咱们继续喝酒吟诗。” 听到这些话,一股怒火从心底燃起。 对付这些迁客骚人,就要用骚人的方法来回敬他们。 那女子刚要坐下,就听到林易在桥上边走边高声念道:“醉眼看,灯红酒绿,欢声笑语,却无一丝烟火气。人世间,纸醉金迷,称兄道弟,尽是功名利禄徒。” 女子听了身子一震,这诗让她听后浑身上下说不出的受用。 好诗,好诗啊! 虽有讽刺意味,但应时应景,真乃妙手偶得的佳句! “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女子高声喊道。 “林易。” 林易原本不愿留名,但毕竟还是年轻人,受不得气,回复那女子姓名,就是为了气一气那群仕子。 就喜欢你们看不起我又干不掉我还嫉妒我的样子... 薄纱女子眼望林易的身影消失在桥上,才怅然若失的低头默念道:“林易,林易。雾隐门,林易。” ...... 东方微熹,白日遮霞。 睡前一壶酒,一夜到天亮。 昨个晚上睡的不错,自己好像到桥上和一群人闹了点别扭,但过程林易可记得不太清楚了。 拍了拍脑袋,自己酒量不好,以后还是少喝酒为妙。 来到路口的早点摊,点了碗清汤寡水醒酒面。 老太太依旧是头也不抬,下完面说了一句:“老头子收钱。” 林易将两文钱交给老头子。 一早上,没几个人过来吃面。 生意比平日冷清了不少。 “老爷子,今天吃面的人不多啊。” 林易常来吃面,和这面摊的老头子偶尔也聊上几句。 “嗨,你是不知呐,今儿咱们寿霖城里苏老太爷过寿,这有头有脸的人儿啊,都被邀请去了。” 林易心想,这有头有脸的人去吃寿酒,和早上没人吃面有什么关系啊。 没想老头子气喘,话分两截,还有下一句。 “这苏老太爷过寿,是大开粮仓,广结善缘呐,从早上开始就在布施馒头和米粥,来者不拒,管你是讨饭乞丐,还是江湖番邦,只要去了,都有吃的,运气好,还有赏钱呐。” 怪不得,原来是有现成的便宜可以捡。 “林小爷,您不去瞅瞅去呐?” 林易扒了口面,回道:“嗨,我凑那热闹干嘛,吃碗面,还是该干嘛干嘛,人家过寿,和咱可没啥关系。” “那也是。”老头子憨憨的笑道。 ...... 回到铺子,林易正准备把门板放下开门迎客,就有人登门造访。 “请问林易在吗?” 林易举起手。 “我就是。” “哦,您就是林易林爷,哎呀,可叫我好找啊。小姐昨晚吩咐下来,说要送请帖给雾隐门林易,我这一早从前头一直寻到这里,总算找到您咯。” 说罢,将一帖子送到林易手上。 “林爷,帖子我送到了,请您准时,府上还忙,小的就先告辞了。” 没等林易开口,转身拔腿就走了。 林易瞧了一眼帖子。 这可不正是寿霖城首富苏家苏老太爷过寿的请帖嘛! 我居然也有? ...... 第17章 苏老过寿,日撒百金 林易大脑迅速转动。 自己和苏家可没有什么交集啊,怎么会发帖子给他呢? 等等... 苏家小姐。 苏姑娘。 薄纱女子。 苏美诗社。 我去。 这小妞够自恋的啊。 仅仅是脑回路那么灵光一闪,林易就厘清了状况。 昨天看了那本《洗冤录》后,林易判断推理的能力似乎大有长进。 那苏家小姐应该就是昨天晚上在桥下遇见的那个脸蒙薄纱的女子。 作为城中首富家的小姐,对于诗词颇有兴趣,所以创办了苏美诗社。 那群仕子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苏家小姐也。 昨晚林易露了那么一手,让苏家小姐念念不忘,所以发了帖子给他。 林易不禁自嘲,昨晚喝多了才丝毫不知廉耻的抖了把文采,没想到还镇住了这帮庸才。 去,还是不去呢? 林易摸了摸下巴。 好像那个在地拱玩戏法的父子也会去,所以有可能再次看到神仙索。 一直没有想通神仙索奥秘的林易决定去了。 真的只是为了探索艺术的真谛。 绝对不是因为想看看薄纱下的苏家小姐到底有多美。 真的。 ...... 临近午时,林易拎着寿桃、寿面来到苏家。 这大城首富的府邸就是不一样。 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色金丝楠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两个大字:苏府。 大门左右两侧各摆着一头石狮子。 在民间习俗里,狮子是镇宅神兽,也有辟邪的作用。 两只石狮的嘴一个张开一个闭合,代表吐纳之意。 张寓意招财,闭寓意守财,钱财只吃不吐的意思。 单这门前的摆设,就足以证明这家人的身份,是一户财大气粗的生意人。 交上帖子,递上贺礼,林易便进入苏府,随着人流往举办寿宴的正厅去。 一路上,穿堂进院,只见院外粉墙环护,绿柳周垂,三间垂花门楼,四面抄手游廊。 院中甬路相衔,山石点缀,五间抱厦上悬“广结善缘”匾额。 整个院落富丽堂皇,雍容华贵,花团锦簇,剔透玲珑,后院满架蔷薇、宝相,一带水池。 走了半晌,才到达正厅。 堂上挂着横联,上书苏老太爷苏桓的名字和七十四寿龄。 堂正中间高悬一个斗大的“寿”字,用的是纯金打造。 左右两边及下方为一百个形体各异的福字,寓意百福奉寿,福寿双全。 两旁供福、禄、寿三星。 堂屋正当中摆设有长条几、八仙桌、太师椅,两旁排列大坐椅,披红色椅披,置红色椅垫,桌上摆放银器,上面供奉寿酒、寿鱼、寿面、寿糕、寿果、寿桃等。 《尚书》记载: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 分别是长寿、富贵、康宁、好德、善终。 寿居五福之首,可见自古以来,人们对寿都是非常重视的。 古时的寿宴多放在正午办,有如日中天之意。 这苏府为苏老太爷筹备的七十四岁寿宴,可谓极尽奢华。 进正厅前,正迎着苏府的主人家在门口接待。 昨晚脸蒙薄纱的苏家小姐赫然在列。 在赶往正厅的路上,林易这双雷达耳早已经探听到这苏家小姐名叫苏绣儿。 苏家虽生意兴旺,但一直是一脉相传。 苏老太爷苏桓娶有两房,只生了一个儿子,名叫苏灿,就是苏绣儿的父亲。 苏灿也娶有两房,但至今只有一女,正是苏绣儿。 所以全府上下,对苏绣儿是宠的要命。 今年苏绣儿年方十七,正值滴水的年纪。 面容清秀,朱颜皓齿,可谓秋水为神玉为骨,芙蓉如面柳如眉。 追求者从苏家门口能排到城门外去。 毕竟把苏绣儿追求到手,不仅抱得美人归,那苏家的万贯家财,日后也全都归为己有。 所以林易不得不感叹,还真不能小瞧那些诗社的仕子,这些舔狗们可是胸怀雄心壮志,一个个精着呢! ...... 林易走到厅前,一一拜见。 老成持重的苏灿现在是苏府的掌舵人,见到林易的时候不免多打量了一番,笑道:“这位小兄弟很面生啊。” 能不面生嘛。 今儿可是头一回见。 没等林易开口,站在一旁的苏绣儿移步上前说道:“爹爹,他叫林易,是女儿...在诗社的朋友。” 苏灿闻言眉头一挑,忙拱手道:“怠慢怠慢,原来是小女的朋友,林小兄弟,快请进,请进。” 林易昂首进堂,迈入正厅的时候,回头瞧了苏绣儿一眼。 恰好,苏绣儿也正偷看过来。 毫无征兆的,林易眼睛一眨,抛了个媚眼儿。 那苏绣儿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嘿,这苏绣儿长的不错,脸皮也薄,可惜就是身材太平,不是我喜欢的菜,不过逗上一逗也挺有意思。 收回杂念,林易找了一个靠边的位置坐下。 位置虽偏,但厅里搭好的戏棚子看得一清二楚。 林易此行目的很简单,试图解开神仙索的奥秘,以及低调的蹭一顿寿宴。 ...... 吉时已到,鸡鸣即起。 苏老太爷苏桓胸前戴着红花,肩上披着“花红”,在苏家总管方敬和司仪的陪伴下,走上正厅大堂朝南的正座。 一切就位后,鸣炮奏乐,拜寿开始。 先是苏家的儿孙们依次走过寿堂,来到苏老太爷面前说祝寿词,司仪逐一报咏。 接着是苏家的姑舅、叔父等亲戚。 最后是前来参加寿宴的宾客,依次按照席位排队祝寿。 每人说完祝寿词后,苏老太爷便发一个红包,这叫“回礼”。 轮到林易,走到跟前,但见苏老太爷红光满面,一脸和气,让人有一种亲近的感觉。 林易大大方方的站在苏老太爷面前,拱手说道:“苏老太爷,小辈林易给您贺寿,恭祝您厚德能载物,高龄比松树,愿爷爷青春永驻!” 您瞧这话。 可比那清一色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强多了。 站在一旁的苏灿上前躬身道:“爹,这是绣儿在诗社的朋友。” 苏老太爷听了,连说:“好,好。” 难得绣儿从诗社带回来一个朋友,而且苏家男丁单薄,平日就少见林易这般年纪的青年,加上苏老太爷瞧见林易聪明机灵,那一声爷爷更是叫的苏老太爷心里欢快,是说不出的喜爱。 “看赏。” 苏老太爷笑眯眯的递给林易一个红包。 林易收着。 回到位置上拆开来一瞧。 不得了。 竟然是一枚纯金打造的金币! 估摸着得有一两。 不算外面的酒席,单这堂上拜寿的足有百来人,这就是百两黄金,千两白银呐! ...... 第18章 比诗文,赢绣帕 拜寿礼毕后,苏家的仆人们端上寿面。 这寿面可不是寿宴上的菜。 这叫“暖寿”。 寿星要先吃寿面,然后前来贺寿的人都要吃一点。 寿面又细又长,表示寿禄长久,盼望老人“富贵不回头”。 一切礼毕,寿宴终于开始。 各色美味佳肴,犹如流水一般,被端上各人面前的小桌。 宴席中,苏家儿孙举杯祝寿,苏老太爷笑容满面,端杯示意。 堂内美酒佳肴,觥筹交错。 林易到这大虞朝来,还是头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 大户人家的酒菜,味道果然不同凡响。 林易左手一口水晶肘子,右手一口蜜丝山药,大块朵硕,不亦乐乎。 正吃在兴头上,旁边坐席的人向林易敬酒来了。 “这位兄台,比邻相坐就是缘分,我见阁下吃饭的气概英勇不凡,心中敬佩,特向兄台敬酒一杯。” 说罢举起酒杯,又说道:“在下多隆,敢问兄台姓名?” 林易脸上一红,连忙将手里的美味放下,又擦了擦嘴,这才举起酒杯,笑着回道:“好说好说,在下林易,多隆兄请。” 这位置稍偏,两人坐在两根红柱之间,这一排就两席,那多隆又是话多之人,便主动和林易攀谈起来。 在得知林易在雾隐门谋生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丝嫌弃的表情,这让林易颇有好感。 最起码眼前这人和昨晚那群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仕子强上不少。 而这个叫多隆的,是陪县太爷一道来贺寿的衙门主薄。 天佑五年考上的举人,在衙门里做一些文书、笔记的事宜,一干六年。 寿霖城人多事杂,又有很多人愿意花钱买官,单单一个主簿官衔,竟然多达数十人。 所以林易身边的多隆虽然身有官衔,但一瞧就知道在衙门里混的是郁郁不得志。 可不是嘛,坐席在前面的那几个也是主簿,就坐在和老太爷并排而坐的县太爷不远处,不停的举杯敬酒,志得意满。 ...... 几杯酒下肚,两人聊开了。 多隆道:“林兄弟,自家兄弟不见外,哥哥心中就有疑惑,你说这苏老太爷,过七十三就过七十三嘛,非要弄个七十四,好像谁不知道似的,去年这老爷子过寿的时候,我也来的,可不就是七十三嘛。” 林易忙说道:“多隆兄,切莫酒后失言,这可是有说法的。” “什么说法?” “咳咳...这个嘛。” 林易打算用一种最简单明了直接扼要的方式,将多隆的疑问彻底的扼杀掉。 再说刚才那种话,怕是会被主人家轰出门去。 毕竟你可是来贺寿的,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老爷子这岁数,说七十三是真,说七十四也是真。为何?因为这七十三乃是实岁,是从母亲身体里出来的时间,七十四乃是虚岁,是从父亲身体里出来的时间。” “啊...” 多隆嘴巴张的老大,仰头想了片刻,然后对林易竖起了大拇指。 “林兄弟,高啊!” 这边正聊的热闹,堂中突然有人提议。 “苏老爷,听说您家千金不仅漂亮,还能吟诗刺绣,能不能给咱们长长见识,开开眼界啊!” 提议的是一位坐在前排的主簿之一。 二十出头的模样。 年纪轻轻,官运亨通。 虽然面向苏家老爷苏灿,但眼睛却不由自主的盯着一旁的苏绣儿。 那眼神,相当炙热。 苏灿听罢哈哈一笑,说道:“小女模样还算过的去,吟诗嘛,只是小女的一大爱好,上不得台面,但这刺绣,我不得不自夸一下。可称得上绣花花生香,绣鸟能听声,绣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 下面众人窃窃私语。 有些人知道苏灿为人做事一向谦虚谨慎,能这么评价苏绣儿的刺绣,水平定然不差。 但也有人不太相信,从他们的表情就能瞧出,他们觉得苏灿的评价是言过其实。 不过这些人里的大多数,都没见过苏绣儿刺绣的手艺。 这时有丫鬟将一块绣帕交到苏绣儿的手上,苏绣儿则上前贴在苏灿耳边悄语几句,然后将绣帕交给父亲。 苏灿笑着点点头,将绣帕收下,那边苏绣儿退回席上。 “这是小女的刺绣,献丑了,诸位请看。” 随着苏老爷将绣帕打开,林易不禁惊住了。 如果说刚才林易对于苏灿的话还有一丝丝怀疑的话,那么这一刻,他信了。 眼见为实。 那绣帕上,绣着一只百灵鸟,站在一条树枝上。 那枝叶仿佛真的一般,而那鸟,仿佛是活物,栩栩如生,在树枝上立着,瞧着堂中的人,一点儿也不怯怕。 立即就有人说了句“好!” 更有人赞道:“哎呀,这刺绣的手艺,可比我在京城买的绣品还要好上许多呀。” “苏老爷所说非虚,绣儿姑娘的刺绣堪称寿霖城一绝!” “今天真是开了眼了,刺绣竟然能绣的如此逼真。” 林易也不禁暗赞一句。 “秀儿!” ...... 眼见效果不错,苏灿开口道:“刚才小女和我说,想把这绣帕送给堂中的一位宾客,但需要这位宾客应景吟诗一首,只要诗句能文压群雄,这绣帕就赠予这位宾客。” 一听这话,立即有人跃跃欲试。 这哪是吟诗,简直就是招婿啊! 苏绣儿本就热爱诗词,这要是能侥幸胜出,那无疑是给苏绣儿和苏家留下了一个重要的印象。 与那绣帕相比,苏家背后的家财,是许多人做梦也想不到的财富。 堂上众人眼红心热。 但那些有家室和上了年纪的人,倒不便出场。 为何呀? 因为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苏灿是想从今日这些宾客中,挑选一些优秀的青年人。 毕竟苏绣儿年方十七,待字闺中,已经到了可以成家的年纪。 这苏家就苏绣儿一人,当然想要早早的开枝散叶,光大门楣。 所以这么难得的机会,就留给了堂上的年轻小辈们。 林易见那些年轻的宾客们抓耳挠腮苦苦思考的模样,不禁想笑。 自己把头缩起,躲在角落,他可不想趟这浑水。 对于热爱双手运球的林易来说,瞧不上平板支撑... ...... 片刻,有一年轻男子站了起来。 林易一瞧。 嘿,不是别人,正是昨天晚上在桥上言语讥讽自己的那名诗社男子。 “小生尹正,有一首诗念与诸位听。” ...... 第19章 平平无奇 得到苏老爷苏灿的同意后,这位名为尹正的苏美诗社男子高声吟道:“苏老过大寿,燕堂沸华筵。今日多把酒,恭祝万年松。” 林易听罢,平心而论,比昨天的打油诗强了一些。 最起码那句“燕堂沸华筵”和“恭祝万年松”算是相当应景。 单摘出来,前一句算是佳句。 看来为了在苏家人,尤其是在苏绣儿面前表现一把,这尹正也算是挖空脑髓,超常发挥了。 “尹公子,这诗做的不错,请坐。” 听到苏老爷的夸奖,尹正开心不已,眼望苏绣儿,喜不自胜。 后者则礼貌的微笑颔首。 林易瞧见两人的表情,不禁摇了摇头。 这表情太熟悉了,注定没有好结果。 稍等片刻,那个开始将话题引向苏绣儿的年轻主簿站了起来。 “苏老太爷,苏伯父,诸位,在下县衙主簿丁松,心中已成一诗。” 从这话里的开头,就能瞧出丁松有意与苏家人拉近乎。 而自报家门,更是要显出自己高人一等的地位。 县太爷见丁松站起来,先向苏灿夸赞道:“苏老爷,这丁松可是我县衙里年轻一辈里的翘楚,颇有文采,且听他这诗句做的如何。” 苏灿点头,向丁松回道:“丁公子请。” 丁松昂首挺胸,倒也有一番气度。 “落去荼靡春事了,拈得牡蕊暗津生。齐木争高上岑楼,府衙常见趋膝人。” 这首诗作罢,县太爷先行叫了一声好。 立即有一帮衙门人跟随附和。 丁松洋洋得意,向知县、苏老太爷、苏老爷拱手后,望向苏绣儿微微一笑,怡然安坐,似是胜券在握。 林易听完,不禁眉头微皱。 这诗做的不可谓不好,但刀刻斧凿般的修饰和诗文的戾气都太重。 前两句“落去荼靡春事了,拈得牡蕊暗津生”,表达了丁松对苏绣儿炙热的好感之情,但这词用的未免有些突兀,毕竟那第二句“拈得”似是表示自己志在必得,对于男女之情而言未免有些霸道。 后两句则是明摆着告诉众人,都不要和我争了,更是在嘲讽刚才作诗的尹正,笑话他不自量力。 果然,丁松念完诗后,苏绣儿也微微皱了皱眉头。 苏灿则没有搭话。 “可还有人作诗啊?” 县太爷发话了。 那意思是相当明显了。 问就是别作。 力保自己人丁松获胜。 现场大部分都是明白人,便有几人已经成诗,也只能默默吞进肚子里。 堂内鸦雀无声。 那尹正虽然被丁松嘲讽了一番,脸憋的通红,但碍于身份有差,却也不敢出言顶撞。 ...... 林易这边,多隆突然一手搭在了他的胳膊上。 “林...林兄...兄弟...” 这是啥情况? 林易连忙扶住快要摔倒的多隆问道:“多隆兄,你这是怎么啦?” 多隆指着自己的喉咙,又指了指桌上的鱼骨。 我去,这是卡骨头了呀! 这种事情说小可小,说大可大,严重可是会要人命的! 没时间犹豫,林易想起祝由图录里记载着一种化骨神水术,可解这种骨头卡喉的症状。 此刻无水,便往碗中倒酒。 手指做剑,在碗内中间虚画一个十字,口中默念口诀,同时凌空书写密字。 “天开关,山地开关山玉筒;锁玉开,关山龙凤化龙水。” 这密字书写时候,每字俱不可往上打勾,否则不灵。 如地、凤、化、龙最后一笔的勾,都要平写,不能上提,就是这法术的要旨所在。 施完法术,林易将碗举到多隆嘴边,示意喝下。 多隆没有犹豫,一口将碗里的酒闷掉。 酒水穿喉而过,那鱼骨竟然消失了! 多隆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情不自禁的赞道:“林兄弟,高啊!” ...... 即便位处偏僻,但这么一闹腾,也发出了不小的声响。 丁松本等着苏老爷宣布自己获胜,谁知身后却发出了不小的噪声,面露不悦,探起身回头一瞧,其中一人正是平时和自己在衙门不对路子的多隆,心说好啊,你这是要坏我的好事来呀! “高?有多高啊?多隆,你是个子高啊,还是文采高啊。” 丁松阴阳怪气的说道。 多隆见众人看向这边,忙站起来,回道:“此高非是指我,而是说我旁边的这位林兄弟。” 丁松瞧了瞧多隆身旁的林易,看起来平平无奇,没什么特别。 “这位是何人?” 虽然丁松和多隆同为衙门主簿,但从丁松的态度来看,他在衙门里的地位显然在多隆之上。 没等多隆和林易开口,那个尹正倒是站起来说道:“哈,这厮不是雾隐门的林易嘛,他怎么来了。” 被丁松压着一头的尹正终于找到了可以宣泄的对象。 不敢顶撞衙门的主簿,还不敢欺负雾隐门的下人? 欺软怕硬这种事情,尹正常干,毕竟他有一个亭长父亲。 “雾隐门?”丁松接道,“雾隐门的人怎么到这儿来了,今儿可是苏老太爷过寿,找这种捞阴门的买卖人过来,真是晦气!” 这小子可不知道林易是苏绣儿请过来的,还是人姑娘家亲自发的请帖。 这都欺负到头上了,林易不得不站出来。 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 有些人,要是不教训一下,就不知道好歹。 “请问阁下是哪位?” “衙门主簿丁松。” “哦~~原来是小丁丁...” “放肆!” “呵,瞧阁下的风采,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这苏家的主人呢,主人家都没发话,什么时候轮到你在这里耀武扬威。” 丁松瞬间哑然,光想着出风头了,没想一时间的确有些喧宾夺主。 “丁主簿,不要和林小兄弟一般计较,他是小女在诗社的朋友,是我苏家邀请来的。” 这句话,让丁松脸上表情瞬间变得尴尬不已。 苏灿的这句话里,从对丁松和林易的称呼来看,已经分出了亲疏。 他叫丁松丁主簿,只一句客套称呼,而叫林易林小兄弟,则是自家人,高下立判。 “林小兄弟,你是小女在诗社的朋友,何不也作诗一首,让大家开开眼界?” 林易回道:“苏老爷,我这诗,怕说出来于丁公子和尹公子脸上不好看。” “口出狂言!” 丁松的确有些恼怒了,竟然抢白了苏灿的回答。 他认为林易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作的诗肯定超过自己和尹正,所有有些恼羞成怒。 “你尽管念来,我还就不信了,一个雾隐门的下人,能作出多好的诗。” 林易根本不理睬丁松,眼望苏灿。 “丁主簿认为没问题,你但说无妨。” 林易微微一笑,瞧了一眼丁松,又看了一眼尹正,缓缓开口。 ...... 第20章 火炼水鬼 “门前一只狗,在啃肉骨头,又来一只狗,双双打破头!” 此诗念完,丁松和尹正的脸瞬间变成了紫色。 苏绣儿则“噗嗤”一声,忍不住笑出声来。 就连稳重的苏灿也是差点笑起来,连忙强行忍住。 这厅里所有的人都眼望丁松和尹正。 林易念诗前的铺垫和这首诗的内容,充分表达了林易对这两人的嘲讽。 瞧见丁松的表情,一向被他欺压惯了的多隆侧过头,用手遮住脸颊,用只有林易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了句:“高!” 憋了半天,丁松和尹正愣是崩不出个屁来。 为何? 这要是真的出口反驳林易,岂不是承认自己就是那两只狗吗? 倒是苏绣儿。 当林易的目光投向她的时候,发现对方传来一个嗔怪的眼神。 林易心中一荡。 哎呀,不好。 自己这比喻,虽然狠狠的讽刺了那两个臭皮匠,但也把苏绣儿比作了肉骨头,这个比喻对于漂亮的女孩子来说,可不太合适。 “林易,又不正经了吗?罚你立即重新做一首诗,不许再胡闹。” 苏绣儿的这句话,听起来倒像是小媳妇训斥丈夫一般,三分怪,七分嗔。 这让丁松和尹正吃醋不已。 林易知道,苏绣儿对于“肉骨头”的比喻非常不满意,要他重新修饰一下。 这好办,不就是夸人嘛。 林易瞧向苏绣儿,此刻苏绣儿正手持小扇轻摇,扇上秀着一朵精致的白兰花,纤纤细腰上束着一条玉带,眉目含笑地看着自己。 感觉来了! 林易深吸一口气。 “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蒙面纱。疑是仙女下凡来,双眸一笑胜星华。” “好!” 这声好,来自于苏绣儿的父亲苏灿。 接着堂内便有一群人跟着叫好。 除了诗本身好之外,这些人小部分是为了附和苏老爷,大部分则是因为瞧不上丁松刚才张扬跋扈的所作所为。 丁松和尹正低着头,默不作声。 显然,林易刚才的一首打油诗和一首赞美诗,从两个维度深深的打击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内心。 “我想,这次比诗的胜者是谁,已经显而易见了。” 苏灿说完,看向林易,说道:“林小兄弟,还不过来取绣帕。” 林易抿着嘴,面露难色。 我只想要打击一下那两个小人,没想着把绣帕赢过来啊! 此刻骑虎难下,林易只能硬着头皮,在旁人的指指点点下,来到正堂前,从苏灿的手中取过绣帕。 “谢谢苏老爷。” “唉~~”苏灿一摆手,说道,“你是小女的朋友,不要叫的这般见外,就叫我苏伯父罢。” 我去! 不好... 关系太近,非我所愿矣... 林易眼睛瞟了一眼旁边的苏绣儿。 不知道金桔还有没有的救... “谢苏伯父,谢苏小姐。” 林易接过绣帕,赶紧准身回座。 刚一坐下,多隆就凑了过来,说道:“林兄弟,你瞧,刚才我这骨头卡的,倒是帮了你一把。就今天林兄弟的表现,已经在成为苏府的乘龙快婿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了!” 林易将绣帕往前一送,没好气地说道:“送你。” 多隆身子后移,连连摆手,说道:“不可不可,君子不夺人所爱。” “...” 林易无语,随手把绣帕摆在一旁。 ...... 见丁松的脸色不太好,苏灿哈哈一笑,说道:“小女的刺绣,如丁主簿喜欢,待会让下人再取一个便是。” 知县一听,立即说道:“丁松,还不快道谢?” “谢苏伯父。” 丁松脸上阴晴不定,既有能够得到苏绣儿亲手所绣的物品的欢喜,也有因为刚才被林易压过一头的阴沉。 苏灿微微一笑,站起来向众人说道:“刚才小女的插曲已过,现在回归主题,我苏府今天请了一些江湖好手,来我爹的寿宴上登台献艺,诸位边吃边瞧,还望大家喜欢。” 说罢,拍了拍手,那厅里搭好的台子上,上去了两个人。 一个糙门老汉儿,带着一个披着长发的小孩。 正是前几天在地拱那儿耍把戏的父子俩。 林易一直期待的好戏终于来了! ...... 有人一眼便认出是在地拱卖艺的父子俩,立即向身旁的人讲述这对父子在街上的神奇表演。 大家伙都爱瞧个新鲜热闹。 有人这么一起头,堂里的人都伸长了脖子,想瞧瞧这父子俩今个儿会表演些什么。 那老汉儿上台,先是和小孩一唱一和,对着苏老太爷说了一番贺寿词。 接着,进入正题。 老汉儿报了第一个把戏的名称:火炼水鬼。 “好!” 下面轰然叫好。 小孩抱上一大水盆,老汉儿手持桃木剑,开始舞剑做法。 小孩对众人说道:“这盆里被囚禁一水鬼,我爹爹在做法,引三味真火前来杀死这水鬼。” 众人聚精会神。 做法完毕后,老汉儿绕盆而行,口中念念有词。 忽然,水中火起! 引起一片惊呼。 “快瞧,水里面居然着火啦!” “原来三味真火不怕水。” “当然了,这三味真火可是神仙用的火,岂会怕咱们人间的水。” 那火焰逐渐汇聚成火球,浮在水面上,绕着盆边快速旋转。 众人正瞧着热闹,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呢,就听老汉一声大吼。 “水鬼还不现行!” 剑指水面,那水竟然变红,仿佛水鬼流血一般。 水面漂火,水体变红,实乃罕见! 老汉儿收剑,对着苏老太爷一拱手,说道:“老汉儿借用这个火炼水鬼的把戏,恭祝苏家生意红红火火!” 林易不禁暗赞,这对父子俩可真会做人。 耍把戏,已经赚足了眼睛和吆喝,再弄这么一手,更是让大家赞不绝口。 人家说的没错呀,那火焰还在红色的水面上烧着呢,可不是红红火火嘛。 “好,好!” 这可把苏老太爷乐的,又好看,又吉利。 “乖乖,这当真是火炼水鬼吗?瞧着挺渗人的。”多隆在旁边嘀咕道。 林易心中一笑。 这个把戏,其实并不难。 水中起火太好解释了。 只要在水里偷偷的放上一块金属钠,钠是活性元素,遇水反应,生成氢气和大量的热,所以就燃烧了起来,产生的能量推着点燃的钠块在水盆里游走。 而后面所谓的鬼血,其实应该是酚液,酚酸遇碱溶液变红,而钠与水反应后恰好生成碱溶液,故而生出鬼血。 虽然林易轻松的就推断出了这个把戏的原理,但能将红红火火与这个把戏联合起来,这个老汉儿也算是用心了。 “下一个!” “下一个!” 堂内有人起哄道。 老汉儿微微一笑,向小孩一招手。 小孩从人群中讨得一枚铜币,然后又从身上取下一根棉线,交到老汉手上。 老汉儿手持铜币和棉线。 “诸位可看好了!” ...... 第21章 演砸了(求推荐票、月票) “这把戏有什么名头不?” 老汉儿微微一笑,回道:“这一出叫火炼金鬼!” “好!” 台下立即响起掌声和喝彩。 老汉儿也不多言,将棉线系在铜币上,并使铜币悬空。 接着,老汉儿手舞足蹈,口中念念有词。 忽然! 老汉儿的手指竟燃烧了起来。 “嚯。”有人惊呼。 “给,爹爹,水。” 小孩儿递上一碗水,老汉儿接着。 含口水,喷向已经燃起的手指,原本小小的火苗,竟然瞬间燃成了一束火焰! “天雷地火炼金鬼。” 老汉儿大喝一声,用手上的火焰点燃了棉线。 那棉线很快燃烧起来,没一会儿就变成了一根燃尽的黑线。 虽然烧成了碳色,但线竟然不断,而那铜币则悬在空中不落于地。 此刻老汉儿遥对苏老太爷说道:“金鬼已炼,此乃铜山金穴,恭祝苏家日进斗金,珠围翠绕!” “好,好!” 苏老太爷乐的合不拢嘴。 “看赏!” 小孩接过红包,喜不自胜。 回去拆开红纸一瞧,里面是两枚金币。 老汉儿见了,立即和小孩跪下,向苏老太爷拜了几拜。 可不得拜嘛。 按照林易的估计,这两枚金币相当于二十两银子,足够这俩人忙活俩三个月的。 不过这第二个把戏的奥秘,也没逃过林易的双眼,并不难推断。 手指燃烧,应该是老汉儿事先在身上藏了樟脑粉末、磷和硫磺。 表演中,用手偷偷将其沾在手指上。 由于磷、硫易挥发,故一经接触即燃烧起来,且不伤手指。 小孩给老汉儿的那碗水其实是酒,酒遇到火苗瞬间变成火焰。 至于那木棉烧焦不断,应该是木棉在盐卤中浸后又晒干。 虽然后来烧成了灰烬,但由于化学作用有很强的凝聚力,故而不断。 ...... 老汉儿站起来,对小孩说道:“孩儿,人家给我们这么多赏钱,咱们是不是得回报人家。” 小孩童稚的声音回道:“爹爹,您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咱们当然应该报答人家啦。” “怎么报答呢?” “咱们走江湖卖手艺的,就表演点绝活给人家瞧瞧吧。” “那咱们表演什么绝活呢?” “唯有神仙索,或能让苏老太爷开开眼界。” 一听是那神仙索,立即有人带头吆喝起来。 “好!就这个!” 即便现场有些人已经看过,但那戏法神乎其神,都想多看几遍,自然也跟着喝起彩来。 而那些只闻其名,未曾看过的,更是急的心痒痒,大声喝彩,唯恐老汉儿父子俩变了卦。 多隆见林易也跟着喝彩,便问道:“林兄弟,这神仙索是何物?很精彩吗?” “你待会瞧瞧,马上就知道了,还是挺神奇的。” 毕竟这么多把戏,唯独这一个,林易一直没有看破。 ...... “孩儿,取我神仙索来!” 老汉儿也不故弄玄虚,在台下的吆喝声中,直接就开始表演了。 小孩搬出一麻袋,放在老汉儿脚边。 “爹爹,神仙索到。” 老汉儿俯下身子,从麻袋里抱出一团绳子,攥住绳头向头顶上一扔,那绳子便越升越高! 这台子毕竟是搭在堂里的,可不像地拱那儿直冲云霄。 但台顶被涌出的云雾环绕,绳子进入便瞧不清楚,一直不断的被向上拉升。 没一会儿,一团绳子便见头了。 众人瞧着台上那团云雾,就漂浮在上空,经久不衰,不由啧啧称奇。 老汉儿拽了拽绳子,像上回在地拱的时候一样,对小孩说道:“儿啊,我老了,身子笨,你来上吧,记得去王母娘娘的园子里摘个仙桃,送给今天过寿的苏老太爷。” 说罢,将绳头递给小孩。 那台顶虽然不比天高,但也足有八九个成人一般。 那时候有钱的人家,大堂可宽大着呢,顶上一大梁就能蹲上好几十人。 小孩接过,拽着绳子,一番手挪脚蹬,眨眼间就消失在云雾中。 没一会儿,一个碗大的桃子从天而降,老汉儿眼疾手快,一把接住。 用袖子擦了擦,在众人的注视下,上前递给苏老太爷。 “苏老太爷,王母娘娘园里的蟠桃,给您祝寿品尝。” 苏老太爷笑呵呵的接过,放在眼前仔细瞧了瞧。 品相绝佳,晶莹圆润,比那往京城里的贡桃似乎还好上几分。 这苏老太爷也曾是走南闯北的人物,但像这般品相的桃子,走遍整个豫州也没瞧过。 “绣儿,这仙桃给你,吃了吧。” 单这一句话,就足以看出苏绣儿在苏家是多么受宠了。 这桃子可只有一个,苏老太爷自己舍不得吃,让给孙女,足以证明他对苏绣儿的喜爱。 苏灿连忙上前说道:“爹,今儿是您过寿,这桃子可是寿桃,只有您才能吃,咱们晚辈吃了,要折寿的。” 听了苏灿的话,苏老太爷才将桃子重新收回跟前。 “爹,您尝尝吧。” 苏桓点了点头,一口咬下去,出乎意料的软糯。 个大皮薄,芳香四溢。 坐在正堂跟前的那几座,都能闻到芳香。 “嚯,这仙桃果然不同凡响,老太爷吃了定能长命百岁。”知县称赞道。 丁松连忙站起来说道:“赶明儿咱衙门也办一场,请这父子俩给您送蟠桃。” 知县听了抚摸胡子点头微笑。 老汉儿送完桃子,返回台上。 刚走到绳下,那原本笔直的绳子突然如断了线一般,从空中快速坠地。 林易紧紧的盯着台上的绳子和老汉儿,唯恐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他知道,最精彩的地方要来了。 果然,如上一次那般,老汉儿见状脸色一变,惊呼道:“哎呀不好,天神定是发现了我儿偷桃,割断了绳子,我儿危矣!” 话音刚落,一个血淋淋的东西坠下。 众人瞧得清楚,正是那小孩的人头! 前排立即响起一阵惊呼。 后面的人连忙站起来向前瞧,也跟着叫了起来。 多隆正啃着一根排骨,听到声响,便扬起头张望了一番,待看清时身子不由得往后倒,那排骨棒子差点又卡在嗓子眼。 林易知道,那人头是假的。 但也不得不夸赞老汉儿的演技。 这要是不知情的人,定会认为眼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 老汉儿将人头捧起,嚎啕大哭。 “我儿真是惨啊,被那神仙发现大卸八块,定是完了。” 紧跟着,云雾之中又掉下人脚、四肢和半截身子。 这个过场和在地拱的表演一样,没有区别。 林易微微皱眉,盯着老汉儿将小孩的残肢放进木箱内,合上箱盖。 林易这位置瞧的清楚,木箱里开始的确是空无一物,小孩定没有藏匿其中。 将木箱放好,老汉儿面朝众人跪下。 “老汉就这一个儿子,跟随我四处卖艺,也没过上什么好日子,但求在座的诸位老爷给个埋葬钱,让我儿入土为安吧。” 现场的人都惊呆了。 这到底是真是假? 照理说这是把戏,应该是假的,但那老汉儿情真意切,看起来又像是真的。 更令许多人没有想到的是,今儿竟然要送出两份钱,一份喜钱,一份丧钱... 苏老太爷也被这事儿给弄懵了,连忙叫下人送上银两。 多隆也准备掏钱,被林易给制止了。 “放心吧,已经够多了。” 多隆听了,还是要掏,道:“再多那也是别人给的,我也得表表心意。” “假的。”林易幽幽说道。 “假的?”多隆眉毛惊挑。 老汉儿收了不少钱,把脸上的眼泪一抹,拍了拍木箱,呼道:“我儿,还不出来谢赏!” 林易等着箱盖被拱开,小孩从箱子里跳出来的那一幕,但等了一会儿,木箱竟然纹丝不动。 老汉儿脸色霎变,又拍了拍木箱。 没等老汉儿开口,只听“噗”的一声,又有东西从那云雾里掉了下来... ...... 第22章 出人命了 话说云雾之中忽得又落下一物,把众人给吓了一跳。 老汉儿茫然瞧去,才发现竟然是自己的孩子。 看了眼木箱,又看了眼浑身鲜血、躺在地上的娃儿,老汉儿连忙奔了过去,将小孩扶起。 片刻后,放声大哭。 “我的娃儿啊,你这是怎么啦,是谁害了你啊!” 台下的人你瞅瞅我,我瞅瞅你,包括林易在内,都不知道现在台上的这是耍把戏的流程,还是真的。 过了半晌,直到那老汉儿歇斯底里的哭声丝毫未减,众人才知道不是在演戏! 苏家的几个护院和下人连忙跑到台上查看情况。 须臾,有人站起来摇了摇头,向苏灿说道:“老爷,小孩没了。” 一听人没了,知县慌忙说道:“丁...丁松,快,叫...叫巡捕司的人来!” “是,大人!” 丁松忙站起身来,瞧了台上一眼,慌慌忙忙的去了。 林易脸上也露出难以掩饰的惊讶。 任谁都没有想到,在苏老太爷大寿的好日子,会发生命案! 此时苏灿则非常镇静,对身旁的管家方敬说道:“让老太爷和小姐先回房休息,其他人不得离开大堂,等衙门的人来了配合调查。” ...... 受到惊吓的苏老太爷被搀扶回房休息,苏绣儿则表示要留下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其他人全部留在堂中待命。 很快,丁主簿和巡捕司的人就到了。 “秦冲拜见大人。” 一名身材消瘦、眼神凶狠、左腮处带有一道刀疤的捕快头领向知县报道。 “秦捕头,刚才台上出了命案,快带着你的人去查查!” “是。” 秦捕头一挥手,几名捕快立即封锁了台子。 这几人在路上已经听丁松讲了大致的经过。 林易瞧见,那日在茶馆里碰到的曹达华曹捕快也在其中。 秦冲上前,瞧见老汉儿还在紧紧抱着娃儿哭喊,示意手下将两人分开。 一群捕快好不容易分开老汉儿和娃儿。 秦冲将孩子抱过,轻轻平放在地上,先用手探了探鼻息,确认没有呼吸。 上下检查一番,并没有发现流血的外伤。 再将胸口的衣服一打开,一个巴掌大的印记显示在小孩的胸口处。 印记处的皮肤已经变成了黑色,像是烧焦的模样。 印记本身则非常特别,是一个火焰的形状。 被分开的老汉儿泪眼婆娑,一直瞧向这里,当看到火焰的印记时,立即嚎哭道:“天杀的啊,到底是哪位同行,竟然下如此狠手!如若我等不懂规矩,前辈教训便是,何苦对我娃儿痛下杀手啊!” 秦冲将娃放下,立即来到老汉儿跟前问道:“这印记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老汉儿点了点头,深深的叹了口气,哽咽着说道:“天上传万火,地下彩千门。这是咱们彩门的印记,天火。” “你的意思是,这事是同行所为?” 老汉儿双目红肿,喃喃道:“看来定是我父子俩在这寿霖城盘桓日久,得罪了哪位彩门高人...” “无论你们彩门有何规矩,当堂杀人违反我大虞朝律法,必须跟我们回衙门开堂会审。” 秦冲站起来,鹰眼环顾,堂下的宾客大多也是有身份之人,竟几乎无人敢与秦冲对视。 这群捕快将靠近台棚前三排坐席的宾客都询问了一遍,但并无收获。 这边忙活半晌,知县那边已经打起了哈欠。 “苏老爷子都回去休息了,我们也先回去吧,让秦捕头把有关人等带回去问话,咱们这就撤了。” 知县屁股一挪,丁松立即上前扶着,并向台上吆喝道:“大人疲乏,这就回府,秦捕头,大人让你把相关人等带回去问话,其他人都散了吧。” 一听这话,立即有早已不耐烦的宾客站起来就走,嘴里还咕囔着:“真忒娘的倒霉,来吃寿宴,赶上这破事。” “可不是嘛,回去得好好洗个澡,去去晦气。” “快别说了,咱还是赶紧走吧,别耽搁了被巡捕司拿去问话。” 苏灿立即吩咐下人开门为宾客引路,自己则站在门口,不停的冲着各人说道:“今儿怠慢,请海涵。” 当林易走到门口的时候,苏灿说道:“林小兄弟,今日家门出了这种事,让你见笑了,你是我小女的朋友,今后多来往走动。今个儿就不留你了,咱们改日再聚。” 苏绣儿没有说话,只是瞧着林易,抿着嘴微微点了一下头。 林易一拱手,对苏灿说着客套话,道:“苏伯父哪儿的话,以后但凡用得着林易的地方,您尽管吩咐。” 半碗茶的功夫,大厅的宾客已经全走光了。 只剩下苏灿、苏家仆人、巡捕司捕快、老汉儿和小孩的尸体。 秦捕头对苏灿说道:“苏老爷,这台子是命案发生的现场,还请把这台子保留几日,我等一定尽快将凶手缉拿归案。” “好说。” 秦捕头一招手,捕快们立即撤场,同时带着老汉儿回衙门问话。 老汉儿抱起孩子的尸体,哭哭啼啼的跟着去了。 ...... 待老汉儿跟着捕快们回到巡捕司,秦冲带着问话,但也没有问出啥有用的线索。 老汉儿倒是说道:“我们老家有规矩,落叶归根,还请各位官老爷允许我儿早日定棺,我好带回故乡,入土为安。” “你走了,那你儿子的案子怎么办?” “哎,这跑江湖的都知道,彩门的水太深了,既然他能无声无息将我儿杀了,道行肯定在我之上,我只求能带着我儿的棺材安全离开。” 一听老汉儿这话,结合这案子毫无线索,秦冲心想与其被这案子吊着,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早日结案,一了百了。 于是秦冲便允了老汉儿的请求,为他联系了一家棺材铺子。 待老汉儿离开,秦冲将曹达华叫到跟前。 “曹捕快,今儿这事可是一桩大案,别说我秦冲没给你机会,这案子就交给你来办,如办好了,县太爷自然有赏,办不好嘛,也没人追究,反正你都已经这样子了。” “是。” 曹达华把这案子领了。 背锅的事,他可没少做,都习惯了。 只要是无头案或者没油水的案子,最后大多都会推给他。 开始他也是憋着一股劲,想要通过查明这些案子的真相来证明自己,无奈水平实在有限,最后都成了陈年旧案... ...... 话说林易回到铺子里,就往那床上一躺,绣帕顺势放到床头。 一会儿想想神仙索的事,一会儿思考老汉儿父子身上的案子,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凌晨的时候,屋前传来“咣咣咣”的砸门声。 声音紧促且响亮。 林易忙坐起身来往门口走去,就听见门外有人喊道:“林术士,救命啊!” ...... 第23章 蛇烟鬼火(求推荐票、月票) 林易打开门,眼前正是上次送帖的苏家人。 “林术士,我们老太爷出事了,老爷让我请您到府上帮忙瞧瞧。” “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拉着林易的手,指着门口的马车说道:“时间紧急,咱们上车再说吧。” ...... 锁了门,上了马车。 这跑腿的告诉林易,白天发生了耍把戏的小孩那件命案后,晚上苏府又出大事了。 苏老太爷晚上独自一人待在屋里的时候好像突然中风,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幸好被府里巡夜的人及时发现。 苏家连忙请了大夫,但大夫检查后发现,苏老太爷这病非常蹊跷,并不是普通的中风昏迷这么简单。 后来经过仔细的检查,竟然在苏老太爷的背后,也发现了白天小孩胸口出现的天火印记! 苏灿觉得这事情并不简单,一边叫人报了衙门,一边叫人往雾隐门找林易。 林易听了心里咯噔一下。 这听起来像是同一人所为啊! 如若真的如老汉儿所说,那这个彩门高人也太嚣张了,这是想要干嘛? 白天先伤了无辜的同门晚辈,晚上又伤了过寿的苏老太爷,究竟有何目的? ...... 到了苏府,苏灿接着,没一会儿,衙门巡捕司的曹达华也到了。 此刻刚打四更天,天还黑着。 苏灿的脸上满是倦容。 这几天为了苏老太爷的寿宴没少忙活,从早到现在,都没好好休息过,还接连遇上两件糟心事。 “曹大人,林兄弟,还请原谅这么晚将两位请过来,实在是...” 没等苏灿说完,曹达华说道:“苏老爷不必这么生分,查案破案本就是我巡捕司的正事,路上我已经听说了,我倒是要看看是何方神圣敢如此大胆,不把咱们巡捕司放在眼里!” 说完,曹达华看向林易,问道:“这位小兄弟是?” “林易,雾隐门术士,小女的朋友。”苏灿忙解释道。 曹达华向林易点了点头,便向苏灿说道:“苏老爷,咱们赶紧去老太爷屋里瞧瞧。” ...... 苏灿领着几人来到苏老太爷房里。 老太爷睡在床上,昏迷不醒,但根据大夫说法,又没有任何患病的症状。 这一点和白天小孩的情况有所不同。 曹达华向目击的巡夜人询问了一番后,开始在屋内外到处寻找线索。 林易则站在老太爷身旁,尝试用天眼查看苏老太爷昏迷前的经历。 这苏老太爷虽然昏迷,但依然有一丝意识。 林易双眼瞧向苏恒,眼神逐渐空灵。 ...... 一轮明月照,满树白云空。 时候不早,白天刚刚过完寿的苏老太爷准备上床休息,却突然发现放在供桌上的煤油灯有些异常。 平时那煤油灯的灯烟又细又白,几不可见,但这会儿,煤油的灯烟正袅袅升起,一条黑色的烟蛇摇摇摆摆,冉冉升起,如小蛇腾空,借烟而遁。 苏恒从没瞧过这种奇景,情不自禁的从床边站起来,走向供桌,想要近距离瞧一瞧。 谁知刚站起来往前走了两步,就瞧见一团鬼火不知何时突然在供桌处出现,飘忽晃动。 这可把老太爷给吓了一跳,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那鬼火凌空燃烧,从供桌处缓缓飘向门口,从门缝中穿过。 半晌,苏恒才缓过神来,忙走到门口将门打开。 这一开门,鬼火没见到,但瞧见了一个人。 这人就是苏府里的人,名叫周晖,是这里的长工,平时干活挺勤快。 熟人,苏恒也没放在心上,开口便问道:“周晖,你方才可见过这里有任何异常?” 周晖听见老爷子问话,连忙停下,拱手回道:“回老太爷,一切正常,没有见到任何异常。” 苏恒点了点头,道:“时候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周晖拱手后忙走开了。 苏恒揉了揉眼睛,误以为自己老眼昏花,关上门,转身准备上床,谁知刚转身,只听门“嘭”的一声被推开,还没来得及转身,身后便被一掌击中,身子向前直接扑倒在地。 看到这儿,林易的眼神逐渐恢复明晰。 那煤油灯上如蛇一般的灯烟和诡异的鬼火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苏老太爷的经历来看,那个叫周晖的家伙非常可疑。 “苏伯父,你们府上可有一位叫周晖的长工?” 苏灿闻言眉头微皱,但瞬间恢复正常。 “林兄弟怎知我府上的工人里有一个叫周晖的?” 林易回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我毕竟是雾隐门术士,这点事情还难不倒我。方才见到苏老太爷的时候我已经推算过,他昏迷前曾见过这个叫周晖的工人。” 此刻曹达华也已经回到屋内,虽然前后调查了一番,但毫无收获,又是做白用功。 当听到林易和苏灿的对话后,曹达华对林易露出怀疑的神色,但苦于自己没有任何发现,因此还是向苏灿问道:“苏老爷,这周晖在府上具体是做什么的?” 苏灿并不知道这人,苏家家大业大,这些仆人、工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让忙于生意的苏灿将每个人都记住,不现实。 于是差人将管家方敬叫来。 方敬来了,立即向众人说起周晖这个人。 “这人在咱们这里也工作了一段时间,无功无过,但在家丁群里颇有存在感。据说,他会玩不少小把戏,经常在府里逗一些丫鬟片子乐呵,很受一些女工的欢迎。我就曾见过他玩过一手叫做三仙归洞的戏法,可真是神呢,简简单单一根筷子,两个碗,三个球,便可使三球在两碗之间来回变换,令人捉摸不透。” 曹达华一听便说:“这人竟然会变戏法?那不就是彩门的人嘛?” 一听这话,林易心中一动。 根据现在的迹象显示,这个叫周晖的家伙,与苏老太爷昏迷似乎有脱不干的关系,而他又恰好懂把戏,按照曹达华所说,应属彩门中人,那么他自然知道这个天火印记了。 而从林易在天眼里看到的事实来看,苏老太爷昏迷前所见的唯一之人,就是这周晖。 除了他,没有人有这么快的速度和足够的时间,可以在老太爷一转身就破门而入,给上一掌。 这么看来,似乎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周晖是伤害苏老太爷的凶手。 但林易用天眼看到的经历,并不能算是有效的证据。 不过既然判断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么只要能够推断周晖在白天的时候对小孩动过手,就足以证明他就是那个老汉儿口中的彩门前辈。 “曹大人,咱们现在能去台棚那儿瞧瞧吗?” ...... 第24章 破解神仙索 虽然林易并非衙门里的人,但曹达华从对方脸上自信的语气和从容的表情上推断,林易已经有了找出凶手的线索。 他自己并没有什么头绪,与其又背上一口铁锅,不如让眼前的年轻人试试,说不定真有推进案情的发现。 “你跟我来吧。” 曹达华也不多话,和林易、苏灿、方敬四人一起来到了白天的戏台这里。 此时天色幽暗,苏灿让下人把堂里的蜡烛都点上,没一会儿,室内亮如白昼。 白天因为事情发生的紧急,老汉儿的绳子和木箱都没有带走。 林易来到台上,开始查探老汉儿表演神仙索的道具。 要想知道小孩是如何在云雾里被害,首先要先破解这神仙索的奥秘,只有这样,才能推断出凶手是如何作案的。 拿起绳子掂了掂,林易觉得这麻绳相比一般的绳子重了不少。 查看绳头,林易发现了端倪。 绳头凹陷的地方竟然有隐藏的铁钩! 林易的反应很快,立即抬头向上张望。 台顶空空如也。 不对! 林易眼神逐渐放空,使出天眼观察。 渐渐的,一根非常纤细的丝线浮现在林易的视线内。 有了这带铁钩的绳头和悬在空中的细丝线,林易立即破解了神仙索飞天的奥秘! 绳头带有隐藏铁钩,绳子内部则有伸缩弹性装置,上空高处横着一条坚固的细绳。 当绳子被向上抛起时,绳子内部的伸缩弹簧带着绳身一直向上窜,直到铁钩勾住细绳。 伴随着弹簧向上弹起,绳头散发出类似干冰的气体,形成大量云雾,遮挡观众的视线。 因为这绳子本就特别细,加上云雾的掩护,就让人无法发现这根细绳的存在。 大厅里搭建的台子本来光线就相对室外昏暗,因此就更有利于隐藏细绳。 林易同时也想清楚了为何在马蹄街地拱那儿的时候,老汉儿准备表现神仙索的时候要闲白几句,就是为了等待天色稍暗的时候。 当绳头挂上横在空中的细线时,老汉儿便拉拉绳子,确定是否紧实。 小孩爬上绳子,这是硬功夫。 待他到绳子上的时候,躲在云雾中,等待片刻后,将事先准备好的桃子从上空扔下。 这样的话,神仙索的前半部分就完全解释的通了。 那么,小孩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躲进木箱里的呢? 这个木箱里定有乾坤。 林易将木箱打开,发现里面装着的从空中掉下的残肢、躯干都是仿制逼真的道具。 林易在躯干的背面发现了可以进出的拉口。 将拉口打开,躯干的内部是空的。 林易瞬间明白了小孩在木箱“复活”的原理。 手向木箱的底部一按,果然,内有夹层。 所以,小孩是在云雾之中,躲进了事先准备好真空的躯干内部。 这些残肢道具极有可能是藏在悬挂细绳的地方。 小孩先把其它残肢从空中扔下,最后躲进躯干,从细绳上落下。 那些道具都是用类似橡胶的物品制作,小孩体重轻,躯干的体积大,所以下来的时候有橡胶制品的缓冲保护,当然这也是需要硬功夫的。 接着老汉儿将小孩所在的躯干放进木箱里。 待木箱盖上盖子后,小孩立即从躯干里爬出,将道具塞进木箱底下的夹层里,自己则趴在上层,等待老汉儿敲击的信号,便“完好无损”的从木箱里站起来。 这么一番推断后,这神仙索的后半部分也就被破解了。 假如这就是神仙索的奥秘的话,那么小孩遇害的时候,只能是他在云雾中的细绳上准备躲进躯干里的那段时间。 这个时间段距离戏台最近的人,最有嫌疑! ...... 自林易来到戏台这儿,曹达华便一直瞧着他做出一些奇怪的行为。 一会儿撸撸绳子,一会儿仰天静望,一会儿翻找木箱,一会儿若有所思... 这模样可算是把曹达华看的心痒痒。 总想上前问了究竟,又怕打扰了林易的思路。 终于,林易似乎调查完毕,向苏灿这里走来。 四人聚在一起,林易向苏灿问道:“苏伯父,请问今个儿白天台上正表演神仙索的时候,那个叫周晖的长工在哪儿忙活?” 没等苏灿开口,一旁的管家方敬立即说道:“就在台上。” 方敬的话让林易眼前一亮,连忙问道:“为何老汉儿父子表演的时候,他会在台上?” 方敬回道:“是这样,在这戏台上表演,都是需要主家安排一些搬运道具或者维持戏台整洁的人,说他们在台上,不如说他们在台后,大家看不到的地方,一旦有需要叫唤一声,他们就会出现。” “所以那周晖当时所处的位置是在?” 方敬带着三人来到舞台侧面的一根大柱子旁,说道:“当时周晖应该就站在这儿。” 林易顺着柱子向上看去,那横在空中的细绳的一头,正连在这根柱子上头。 通了! 一切都通了! “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林易的话让曹达华先是一惊,接着兴奋的鼻孔扩张,连忙走到林易身旁问道:“林兄弟,你说你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如果我的推断没有错误的话,杀害小孩和伤害苏老太爷的是同一人,应该是他没错了!” 曹达华的脸上露出难以抑制的喜悦。 除了抓住晚上偷拿寡妇内衣的单身汉和当街碰瓷讹人的骗子,这算是曹达华第一次有望在手上破掉的真正的案子。 情不自禁的,曹达华腰板也硬了,胸也挺起来了。 “那还不快拿人?” 曹达华兴奋的都忘记身份了,竟然让林易去拿人,他才是真正的捕快啊! 还是苏灿苏老爷镇定,问道:“林兄弟,这凶手,莫非就是我苏府中人?” 林易点点头,回道:“苏伯父,我想请您差人把周晖叫过来问话。” 这话一说,众人都知道林易口中的凶手是谁了。 苏灿向身旁的管家方敬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即叫人,往周晖住的地方去了。 没一会儿,几个苏家的家丁压着周晖过来了。 “老爷,这是怎么了?” 周晖一脸惺忪模样,压根不知道眼前这阵势到底是为何。 “周晖,这位是曹捕快,旁边这位是林兄弟,一会儿他俩问你什么,你只管如实回答。” 苏灿说罢,挥了挥手。 家丁将压着周晖的手松开。 周晖瞧了瞧曹达华,又瞅了瞅林易,茫然点了点头。 曹达华见众人都望向自己,老脸一红,他哪知道周晖为什么是凶手啊,这要问林易啊。 “咳咳,林兄弟,还是你先问吧,一会儿如有什么遗漏,我再补充不迟。” 林易也不戳破,向周晖开门见山的问道:“周晖,昨天晚上二更时分,你在何处?” 周晖一听,脸颊猛地抽搐几下,忙将头低下,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惊恐和害怕。 “我...我哪里也没去,就在屋里歇着。” “你撒谎!” ...... 第25章 当堂夜审(求推荐票、月票) 周晖这话自然有假,林易用天眼通过苏老太爷的经历,清晰的看到了他晚上从苏老太爷的屋前经过。 做贼心虚的人根本经不住吓,林易这一声吼,直接把周晖给吓跪了。 “噗通。” 周晖双膝跪地,忙不停的磕着头,嘴里念叨:“小人错了,小人该死...” 这一出倒是让林易傻眼了。 这么快就招供了? 哪有一丝彩门高人前辈的风采? 这年头犯罪分子的心理都这么脆弱吗? 我这都还没来得及展示一下推理的过程呢! 见周晖当众认罪,曹达华立即站了出来,眉飞色舞道:“周晖,既然你已认罪,就跟我回衙门,把杀害小孩和伤害苏老太爷的经过统统如实坦白,到时候上堂会审,我也好替你求一个坦白从宽的情。” 听了曹达华这话,周晖脸上顿现惊讶。 “不,不不,杀害小孩和伤害苏老太爷的事情,和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这一波三折的回答,让大堂里的几人都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呔!在我巡捕司曹达华面前竟然敢招供后立即翻供,莫非是没把我放在眼里?” 曹达华瞬间眉头紧锁,脸上倒是显出几分凶相。 那周晖趴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哆嗦着说道:“大人息怒,小人犯的错,并非是指伤人。而是...” “而是什么?” “而是...”周晖的声音低了几分,道,“而是和府上的丫鬟知香有染。” 曹达华一愣,脱口而出道:“吃翔?” 林易白了一眼,道:“知香,一个叫知香的丫鬟。” 说罢,林易看向苏灿,显然在等苏老爷回答。 “叫知香来。” 须臾,丫鬟知香来了。 这丫鬟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长相清秀,在丫鬟堆里也算是名翘楚。 “知香见过老爷和各位大爷。” 说完,偷偷瞄了周晖一眼。 苏灿等人坐下,让周晖和知香跪在堂中,方敬遣人奉上香茗。 “说吧,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 那周晖和知香对视一眼,倒是知香先开了口。 “苏老爷,我知道府上的规矩,不允许工人和丫鬟之间有私情,我和周晖是两情相悦,虽违反了苏府的规矩,但并未做任何愧对府上的事。” 周晖见知香正气凛然,也鼓起勇气,说道:“我和知香已经知错,请苏老爷发落,只要不拆散我俩,所有责罚,我周晖愿一人承担。” 坐在一旁的林易和曹达华对视一眼。 好家伙,这俩人直呼好家伙! 正严肃的办着案子呢,却吃了一大碗狗粮。 林易率先问道:“周晖,我问你,昨天晚上苏老太爷睡前,你为何出现在他屋前?那么晚了,你还在做活?” “昨晚...昨晚实在是...小人其实是去赴知香之约。因为府上的规矩,我和知香之间的事并不能被人发觉,所以我们约定了一个地方,每当我俩想要约会,便在一个地方做上记号,当看到记号的时候,就在晚上二更时分去后花园的亭子旁相会。那天傍晚,我看到了记号,于是晚上的时候就去赴约,但今儿苏老太爷睡的比较晚,所以撞上了小人路过。” 林易见周晖说话的时候,知香脸上神色有恙,便向知香问道:“知香,周晖所说的话可是真的?” “是真的...” 见知香此刻的语气并非像那才那般果断坚决,林易立即说道:“知香,如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尽管说,万事有苏老爷和曹大人保着你,但如若你说谎,一旦周晖真的有什么事,你也绝对逃不了干系!” 一听林易这么说,那知香连忙说道:“回林爷,周晖所说的平日做记号约定见面是真,可是昨天晚上,奴婢并未做任何记号。” 听见知香这么说,周晖立即瞪大了眼睛,大声说道:“知香,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说谎,我昨晚明明看见你做了记号啊!” 有出入,这样案子就有了突破口。 这时曹达华说道:“你俩各执一词,勿须争辩,待会带我们前往做记号的地方一瞧便知。” 周晖听了连忙说道:“回大人,这做记号的地方,乃是偏院的一个柱子上,用碳笔书写一个‘十’字,代表当晚约见,任何一方看到这标记,便知其意,当即便会擦掉,所以各位老爷大人去了之后,并不会瞧见有任何记号。” “周晖所言可是真的?” 知香没有一丝犹豫,立即点头回道:“所言是真,无论是谁在柱子上做上标记,另一方看到必然会将碳字擦掉,防止被他人瞧见,恐生额外事端。” “这么说,你俩约见这事,便无法证明谁说的是真谁说的是假了。” 曹达华见案件的推进陷入了僵局,便看向林易,表情相当自然。 这死胖子。 林易心里暗骂一句,向周晖问道:“约见这事暂且不提,我且问你,昨儿白天台上正表演把戏的时候,你在哪儿?” “在台后的柱子那儿。” “一直在那儿,未曾离开过?” “一直在,未曾离开。” “好,那我问你,在台上发生命案的时候,你可在台上瞧见什么异常?” “没...没瞧见什么异常。” 没等林易开口,跪在周晖旁边的知香抢先说道:“周晖,都这份上了,你还不实话实说,各位大爷都是神人,什么都知道,你有什么事还想要藏着掖着吗?” 说罢,知香面向林易说道:“回诸位老爷大人,实不相瞒,当时我正在给台上给周晖送吃的,是膳房里上菜时留下的一些瓜果,当时我们俩人都在台上,就听见‘嘭’的一声,那表演把戏的小孩从空中突然摔落到台上,于是我就把盘子收着,匆忙跑下去了。” 此刻曹达华忍不住讥讽道:“嘿,一个大老爷们,说话反倒不如一个小姑娘,啐...” 周晖听了,头直垂到胸前。 周晖的这些反应,倒是让林易对自己原先的判断起了怀疑。 单从周晖这人的表现来看,实在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主,不该有胆量去做那杀人害人的勾当。 但转念一想,不对。 从老汉儿耍把戏的表现来看,彩门中人的演技,都属一流,说不定从开始到现在,这个周晖一直都在演戏! 想到这里,林易向知香问道:“知香姑娘,我很欣赏你的坦承,说实话,我相信周晖不会是伤害他人的恶人,如果你对他有信心,你就不应该隐瞒任何事情,反而有助于咱们曹大人查清事情经过,早点查明真凶,也好洗脱周晖身上的嫌疑,你可明白?” “奴婢明白,正因对周晖信任,相信他不会做这样的事情,所以我才知无不言。” “好,我且问你一事,你可知这周晖是彩门中人?” ...... 第26章 鬼火影踪 “奴婢不知,但周晖会耍把戏这一点,府上不少人都知道,尤其那一手三仙归洞,堪称拿手技艺。奴婢就是被他这些小手段给吸引住的,再加上他为人不坏...” 说到这里,知香匍匐在地,说道:“我相信周晖绝不是那种会伤害他人的恶人,请老爷大人们明察!” 此刻天已蒙蒙亮,林易等人又盘问了片刻,再无任何有用的线索。 林易、曹达华、苏灿三人聚在一起商量。 “这周晖虽然有知香作证,但并未洗脱嫌疑,依我看,我们还需回案发现场再仔细查探一番,看看有无新的线索。” 听到林易的提议,曹达华连连点头。 苏灿则说道:“周晖和知香这两人,我先安排下人们将两人分开隔离,由家丁看守,在未洗脱嫌疑前,不得离开房间。” 曹达华回道:“如此甚好。” 从这三人的对话来看,曹达华身为“资深”捕快,那不是没有原因的。 ...... 众人回到苏老太爷身边,苏灿安排仆人将苏老太爷移到其他房间休息,自己则在旁照应。 经历昨天这一遭,苏府上下人心惶惶,迫切需要苏灿站出来主持大局。 林易和曹达华留下来搜索新的证据。 根据苏老太爷的经历,林易来到供桌前仔细查探。 拿起供桌上的那盏煤油灯,灯盏本身并没有发觉有何异常,但供桌上有一些倾倒的油渍,桌前的墙上则有一道黑黑的痕迹。 煤油灯周边有油渍很正常,这种煤油灯难免会有油渍溅溢的情况。 而墙上这种黑痕,应该是长期被煤油灯漂黑的痕迹。 但奇怪的是,这痕迹和煤油灯摆放的位置并不契合。 此刻桌子上摆放的煤油灯那儿却没有痕迹。 这说明这个桌子被移动过! 有了这个推断,林易连忙探下身子,检查这供桌有何异常。 就当林易察觉到新的线索猛然蹲下时,就听见旁边“嘭”的一声,接着就瞧见曹达华双手扶着额头仰躺在地上,嘴里念叨着“哎呦...哎呦...” “曹大人,你这是?” 曹达华脸上一红。 自打这林易到这里来,所有的线索几乎都是他一人发现的,而自己身为捕快,竟然一点儿忙也帮不上。 刚才瞧见林易似乎有新的发现,曹达华也迫不及待的跟进想看看究竟,谁知林易突然这么一低头,自己也跟着照做,却被那桌角狠狠的撞了一下,此刻疼的是眼泪都要下来了。 当真是又疼又窘。 谄笑了两声,曹达华回道:“没...我没事,林兄弟,你在屋内寻找线索,我到屋外去转悠转悠。” 说罢,连忙爬起,快步走出门外。 到得屋外,连连跺脚,手不住的揉着额头,眼泪刷的就出来了... 这可是硬疼,虽说片刻就过去了,但疼的当下,那痛感当真是让人歇斯底里。 看见曹达华狼狈的窘样,林易不禁想笑。 摇了摇头,林易将注意力重新投入到供桌这里。 桌子周围和下方看不出有何异常。 于是,林易尝试将供桌移动,让煤油灯和黑痕匹配上。 当桌子移动后,果然有新的发现。 在那供桌的桌脚处,发现了一个类似老鼠洞的小洞。 移动的桌子,显然是为了将这个洞给堵住。 此刻被移动后,这个小洞便立即出现在眼前。 林易探头瞧了瞧小洞,不知哪里来的一阵微风从小洞吹过。 这风吹在林易的脸上,让他有所顿悟,一段记忆从脑海中涌现。 苏老太爷所遇到的鬼火影踪的手法,林易已经知道奥秘了。 这一手,林易之前也会。 这鬼火,其实是彩门中人利用磷粉所造。 因为磷的燃点很低,只有几十度,加上特制过的磷粉,于暗处抛下,便燃烧产生蓝色的鬼火。 鬼火飘动则是因为受到了风的影响。 作案的凶手之所以要移动供桌将洞口挡住,就是为了防止这鬼火受到洞口气流的影响,不向那门口飘去。 林易有些疑惑。 假如周晖就是凶手的话,既然要对苏老太爷下手,躲在暗处下手岂不是好,为何要这么故弄玄虚一番,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就在林易沉思的时候,屋外突然传来急匆匆的脚步。 “曹大人,林术士~~” 话随人到,正是苏府管家方敬。 曹达华闻言也返回屋内。 方敬似乎有什么急事,也来不及解释了,拉着林易的手说道:“快,老太爷好像有些不对劲,老爷让我请两位赶紧跟我去瞧瞧。” ...... 来到苏老太爷榻前,林易一瞧便知不对劲。 刚才见老太爷的时候,虽然人处于昏迷状态,但脸色尚处正常。 然而此刻一股黑气已经涌上了苏老太爷的脸颊。 苏绣儿也问讯赶到了老太爷屋内,站到苏灿身旁。 “不好,这应该是有人在勾老太爷的魂魄。” “什...什么...勾魂?” 一向沉稳冷静的苏灿听到林易的话,也忍不住心里有些哆嗦。 “林大哥,有什么方法可以阻止吗?” 苏绣儿也忍不住出声求助。 见众人看向自己,林易闭上眼睛,在祝由图录中苦思寻找。 有了! 祝由图录里记载过一种追魂术,记载当人的魂魄被他人恶意勾走的时候,便可使出这一法术将魂魄追回。 林易手里拿出一贴燮字咒符篆,口中默念咒语。 “八方符篆定乾坤,七星天灯护元神,六道轮回神归位,五行相生速追魂。” 咒语念罢,那符篆呼的一声燃烧起来,火焰之中,符篆化成无数银色斑驳的颗粒缓缓落下。 林易右手掐诀,凌空虚点,书写密语。 银色的浮尘落在苏老太爷的脸上,即便隐去。 林易这一番施术后,老太爷脸上的黑气竟缓缓褪去。 “有效,真的有效!” 这话是曹达华说的,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神奇的法术。 “这勾魂术施法的距离有限,施术之人此刻定在苏府之内。” 说罢,林易转身和众人说道:“苏老爷,您和小姐留在这里照看老太爷,烦请方管家带我和曹大人,这就去周晖居住的地方!” 林易虽然只是雾隐门的一名小小术士,但此刻自有一股威严,就连曹达华这样的衙门中人也没有一丝不妥的感觉。 没等苏灿指示,方敬立即就向前引路。 “林术士、曹大人,请跟我来。” ...... 第27章 新的线索(求推荐票、月票) “嘭”的一声。 曹达华没等敲门,直接一脚踹开了周晖所住的房门。 那周晖此刻正躺在床上,面向里睡着,被曹达华这一脚,直接吓得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曹达华将门踹开,气势汹汹的走到床前。 “你小子还有心思在这里睡觉。嗯?哪里来的死耗子,去。” 一脚将一只床前的老鼠踹到一边,一手拎起周晖的衣领。 那老鼠原本趴在鞋子那边舔舐鞋头,被一脚踹开后吃痛般吱吱叫了两声,连忙跑到桌子底下,不知道钻进哪里的老鼠洞溜走了。 这边曹达华恶狠狠的吼道:“说,你是不是在装睡,刚才为什么要勾苏老太爷的魂?” 就差撸耳光了。 那周晖的领口被抓的死死的,嘴巴张开,却说不出半个字。 “说话啊,为什么不说?” 后面跟着的方敬看不下去了,提醒道:“曹大人,您天生神力,这么抓着,谁能说出话来呀?” 经方管家这么一提醒,曹达华立即松手。 “哦,这我倒是忘了。” 周晖倒在床上,咳嗽了几声,连忙深吸了几口气,这才回道:“大...大人,咳咳,小人的确是清白的,问心无愧...所以才能安然入睡啊,至于您说的什么...勾魂?小人哪里懂这把戏啊。” 曹达华见周晖否认,连忙扭头找林易。 “林兄弟,你来...” 谁知一回头,却没瞧见林易。 顺着方敬的眼神示意,曹达华一低头,才发现林易正蹲在床前,研究着周晖的布鞋。 “林兄弟,你这是?” 林易没有反应。 曹达华这也蹲了下来,只见林易用手在鞋头的位置拨弄。 那鞋头的地方瞧的清楚,有一处大大的油渍。 那时候的布鞋质量一般,沾染了一滴油渍,很快就会在布面上铺开。 林易面带微笑,站起身来,将手里的布鞋举起,对周晖说道:“这下你便无从抵赖了吧。” 曹达华一愣,问道:“林兄弟,你这是打算来硬的?这布鞋的鞋底扇人可不疼,还不如我一巴掌来的犀利。” 林易无语,回道:“曹大人,这布鞋是周晖行凶的关键证据!” “证据?” 瞧曹达华一脸懵逼的样子,林易提醒道:“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 说完,好整以暇的看向曹达华。 “额...林兄弟,寿宴上诗压丁主簿的事迹,我已经听说了,虽然你有文采,那也不必在这时卖弄啊...这...这不合时宜。” 听了曹达华的话,林易差点吐出一口老血。 敢情这是对牛弹琴。 林易闷哼一声,也不解释,转身对方敬说道:“方管家,我已经将案子推断清楚了,麻烦你去请苏老爷。” 接着扭身向曹达华说道:“曹大人,麻烦你把周晖压着,咱们一起到案发的屋子里还原周晖行凶的经过。” ...... 苏老太爷的屋里,此刻站着几人。 苏家四人,苏灿、苏绣儿、方敬、周晖。 然后还有林易和曹达华。 根据苏老太爷遇袭前的经历和自己的推断,林易开始还原当天案件发生的经过。 苏老太爷当天睡前,看见的煤油蛇影和鬼火影踪,其实都是周晖的铺垫。 那鬼火影踪,林易在发现供桌下的小洞时已经悟透其中原理,至于灯烟化蛇,又是林易之前的经历帮了忙。 得益于布鞋上油渍的提醒,林易唤醒了相关的记忆。 找一条小蛇打死,用灯草蘸满蛇血,然后阴干。 用阴干后的灯草点灯,则会出现蛇形的灯烟。 蛇烟鬼火的道理是明晰了,但为何要做这铺垫呢? 根据祝由图录记载,人见到非常可怕的东西,容易掉魂。 有一句老话,吓得魂都要掉了。 掉魂、失魂,差不多都是这个意思。 在失魂落魄的情况下进行勾魂,成功的概率将会大大增加。 这要是一般人家,见了这蛇影和鬼火,早就吓的背过去了,但周晖显然低估了苏老太爷的大心脏。 虽然被吓了一跳,但苏老太爷毕竟也是饱经风霜、见多识广的人物,遇过不少大风大浪。 没有被吓退,还带着好奇心上前查探。 那周晖不小心暴露了行踪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趁着老太爷没有防备的时候,直接上前从身后给了苏老太爷一掌,强行将老太爷打晕。 人在虚弱的情况下,魂魄也容易被趁虚而入。 幸而有巡夜人及时发现,才没有让周晖在那时得手。 ...... 听了林易的推断,周晖浑身上下止不住的发抖,不知是被识破了凶手的身份,还是单纯的因为被冤枉而吓的。 “你...你信口雌黄,你可有证据?” 林易拿出布鞋,指着上面的油渍说道:“这就是最关键的证据。你为了布置蛇烟鬼火的把戏,移动了供桌,不小心把煤油灯里的油弄撒到自己的布鞋上,这布鞋吃油,引得老鼠都来舔舐,你还有何话说!” “这...这鞋子...” 周晖言语结巴,半天没说出一句整话来。 苏灿冷冷开口,说道:“周晖,我苏家给你活干,让你吃住都在府上,不曾亏待于你,为何要做这等事?” “老爷...我...我没...” 那气短的模样,怎么瞧怎么是心虚。 曹达华一把抓住周晖的手臂,说道:“还有什么要说的,跟我回衙门说去吧!” 话音刚落,曹达华只觉手中一滑,周晖的手臂竟然像泥鳅一般,滋溜一下从手里滑了出去。 “你们诬陷我!” “呦呵。” 曹达华没有想到,周晖竟然会功夫。 林易顿时想起来,彩门中有一类人,既会耍把戏又懂武功。 忙提醒道:“曹大人,小心,这人是彩门中的签子,懂武功的。” 林易话音刚落,周晖“唔呀呀”开始蓄劲,随着一声大喝,身上布料尽数震碎。 上身露出钢筋铁骨、劲寸肌肉,一看就是横练的主。 从外表来看,这周晖就是个文弱杆子,没想到衣服里面这么有料。 这就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呀! 仅从周晖现在的表现来看,之前的柔弱模样都是装的。 这厮果然在演。 ...... 曹达华将袖子挽起,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笑意,摆出一幅根本没有将周晖放在眼里的模样。 终于到我曹达华露脸的时候了! “这寿霖城的人都知道,我曹达华可是咱衙门里功夫排名第一的扛把子,没有人能在我手下走三个回合。你这小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敢在我面前班门弄斧,我定要你好好吃吃苦头!” 说完,双手做虎爪状,大吼一声,冲了上去。 两人瞬时缠斗起来。 没过两手,曹达华一掌隔开周晖手腕,接着右手虎爪变化,握紧成拳,猛然用力,一拳打在周晖胸口。 “好!” 林易见果然不出三个回合,曹达华就要获胜,忍不住叫了声好。 心想这厮还是有两下子的。 然而... ...... 第28章 凶手归案 这拳头打在周晖的胸口,劲力如泥牛入海。 曹达华一愣神的功夫,对方双掌一推,将他直接推到林易等人身下。 这掌力虽猛,但也没有伤到曹达华的身上,显然周晖留力了。 “啐,你不是衙门功夫第一的扛把子吗?” 曹达华瞧了眼林易,憨憨笑道:“十多年前的事了...” 众人:“...” “如今我有口难辨,但绝不能束手就擒,只好得罪了。” 周晖冲苏灿等人一拱手,扭头要走。 谁知一转身,面前正站着苏绣儿。 “小姐...哎呦!”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苏绣儿一脚揣向裆部,顿时有四分五裂之感! “让你害我爷爷!” 在这苏府,苏老太爷疼爱这小孙女可是人尽皆知的事。 苏绣儿自然对苏恒也是感情颇深。 见凶手要跑,竟然奋不顾身的上前阻拦,谁知居然一脚命中。 周晖双手下捂,匍匐在地,竟是一动也不能动。 曹达华立即上前,用随身携带的牛皮绳捆住周晖双手。 “切,什么横练,连个小娃儿也敌不过,该练的地方不好好练练,尽练些花里胡哨的肌肉。” 这厮此时又开启了嘴炮,浑然忘了刚才自己是怎么被周晖轻松推倒的。 ...... “冤枉,我冤枉啊!” “有什么话,等回了衙门再说。” 曹达华压着周晖,耀武扬威的走了。 可不神气嘛,这可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破了件大案。 虽然仰仗的都是林易,擒拿凶手的也是苏绣儿,但押回衙门的是他呀。 他不说,谁知道呢? 待曹达华和周晖走后,苏灿特意向林易拜谢。 “林兄弟,今儿多亏你了,前后不到一天的功夫,就把我府上这案子给破了。” “苏伯父,哪里的话,既然我与苏绣儿是朋友,这朋友之间的事,我是有义务帮忙的。” 听到林易的话,苏绣儿顿时喜上眉梢。 林易却盯着苏绣儿的小脚丫,心想这脚丫这么小,刚才是怎么迸发出这么大的力气的。 这时方敬来报,说苏老太爷已经转醒了,看样子已无大碍。 此间大事已了,林易也折腾了一晚,顿时打着哈欠,感觉有些疲乏。 苏灿瞧见后一拍脑袋,忙道:“你瞧我,都忘记林兄弟从晚上一直忙到现在,这样,林兄弟你先回去休息,待我处理好府上的事情,一定亲自登门道谢。” “哪里的话,苏伯父你太客气了。” “绣儿,你送送林兄弟吧。” “不...我自己走!” ...... 回到铺子口,林易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在苏家忙活了半天,错过了早饭时间。 这可是一天里最重要的一顿饭。 照例是一碗清汤寡水面。 这面条都是老太太亲自手打,现吃现揉,相当筋道。 没一会儿,老头子端着面上桌。 林易递上两文钱,老头子掂了掂,没错。 这刚嘬了两口面,老头子就开口问道:“林小爷,听说您昨个儿,也去那苏府吃寿宴去啦?” 嗯? 他是怎么知道的? 这消息也太灵通了吧。 “老大爷,您是怎么知道的?” “嗨。”老头子将抹布往肩上一甩,说道,“今儿早上那些个吃面的人都在议论呢,说你在寿宴上,凭着诗文,压得知县大人的亲侄子抬不起头来,可真是有本事呐。” 林易的面刚吞进去一半,嘬不下去了。 完蛋了。 丁松是知县的亲侄子? 怪不得年纪轻轻就是县太爷最喜欢的主簿,原来是有裙带关系呐。 林易随即想到寿宴上坐在自个儿身旁的多隆。 这厮也太不厚道了,竟然不提醒我一声! 此时面摊上只林易一人,老头子便也坐在小桌上,向林易悄声说道:“这丁松可不是什么有肚量的人,您在寿宴上得罪过他,自个儿可要小心些,那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 回到床上,林易拿起枕旁的绣帕。 绣帕上还带着一丝女孩特有的香气。 为了这块帕子,得罪了衙门里的人。 俗话说的好,民不与官斗,从寿宴上来看,那丁松就如同面摊的老头子说的那样,不是什么有肚量的人,以后见了这厮可要小心,别再栽在他手上。 忙活了一晚,又是寻找线索又是推理,还给苏老太爷施了个法,此刻头沾枕头,困意便袭来,很快入睡。 到得日上三竿,门口又是传来一阵敲门声。 林易坐起来,揉了揉眼睛,道:“谁呀?” “是我啊,林兄弟,曹达华。” 林易好不容易才离开无比舒服的床,来到门口卸下门板。 门口站着两人,曹达华和那个表演把戏的糙门老汉儿。 “林兄弟,你破了案子,这老汉儿是专程来向你道谢来了。” 还没说完,那老汉儿噗的就跪在了林易跟前。 “恩人呐,我儿没有白死,多亏您破了案子,找到了凶手,您就是青天,老汉儿给您磕头了。” 林易连忙扶着,忙道:“这位老哥,大可不必,谁都希望找到真正的凶手,而且这破案的主要人物,是您身旁的这位曹大人,没有曹捕快的帮忙,这案子破不了那么快。” 一听林易把案子的功劳推到自己身上,这曹达华虽极力忍住,那脸上也是藏不住笑意。 之前将周晖压到衙门,再把林易分析案件的经过,转由自己复述,好似案件是由自己破的一般,当堂就赢得了不少夸赞。 尤其是案件推断的过程,有些细节的查探和拿捏,甚至让捕头秦冲也难得的称赞了一番。 虽然荣誉加身,但那心底里总归是虚的。 毕竟人家林易才是那破案的正主。 此时听到林易主动将自己列入破案的主要人物,这才是实打实的戴稳了高帽。 当下连忙将老汉儿扶起,摆出谦虚的态度说道:“唉~~林兄弟和我不分彼此,谁破了那都是一样的。凶手既然已经找到,您呐,也不必太过伤心,回去把小孩好生安葬,再找个婆娘,生一个罢。” 那老汉儿被搀起来,抹了抹眼泪。 就在这时,林易的眼睛无意中瞄到了老汉儿的脚上。 这一眼不要紧,一股寒意从林易的脚底板直冲脑门顶! 头皮炸麻,寒意森森。 为何? 这老汉儿布鞋的鞋面上,也有一块拇指大的油渍印! ...... 第29章 深夜验尸(求推荐票、月票!) 林易脸上不动声色,但内心已是翻江倒海! 怎么会? 老汉儿的鞋面上为何也有油渍? 莫非是巧合? 但假如老汉儿的鞋上是巧合,那么又怎能判断周晖的鞋上不是巧合? ...... 压住心中的杂乱,林易将两人迎进门,泡了两杯茶,各自坐下。 “曹大人,那周晖到了衙门,可招供了?”林易问道。 曹达华连连摆手,回道:“林兄弟,以后别叫我什么大人了,我哪是什么大人呐,不过是衙门里的捕快,你要是觉得我人不错,为兄痴长你几岁,你就叫我曹大哥吧。” 林易点了点头,叫了声曹大哥。 那曹达华点头道:“好,好,林兄弟。你说的那周晖,现下正压在牢里,嘴还硬着呢,不肯招认,但咱衙门里有的是法子,严刑拷打、三十六法,保管不出三日,必定将犯罪的事实和盘托出。” 林易听了心想,靠,这种拷问的方式,岂不有可能屈打成招嘛。 刚想到这,就听曹达华说道:“林兄弟的推断当真是震古烁今呐,那周晖万万想不到会栽在咱们林兄弟手上。有了林兄弟缜密的案情推断,绝不会出现冤假错案!我今个儿出来的时候还招呼衙门里的兄弟,好好照顾周晖那小子,务必问出点什么来。” 林易无语。 曹达华这厮办案不行,推脱的本领倒是挺高明。 简单几句话,就把对周晖严刑拷打的理由,推到自己身上了。 假如周晖并非真正的凶手,恐怕自己也要难逃责罚。 林易暗叹口气,向老汉儿问道:“听曹大哥说,老哥您要带孩子的尸身回家乡安葬,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啊?” 老汉儿回道:“是要带回家乡安葬,这是咱老家的规矩,死不在外头。本来应该是越早动身越好,现下案件也破了,就更没有什么留恋的了,就想带着我儿的尸身,早日回乡入土为安。” 林易点了点头,说了几句安慰的话。 闲聊了几句,曹达华便站起来说道:“林兄弟,你劳累了一天,就不打搅你了。” 老汉儿也站起来,又向林易再三称谢,这才和曹达华一同离开。 就在曹达华和老汉儿即将迈出门槛的时候,室内突然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 林易毫无征兆的...撒了一把铜钱。 那铜钱打在砖石上,发出了声响。 曹达华和老汉儿同时回头,林易等的就是这一刻! 老汉儿与林易的眼神对上... 鹰视狼顾! 林易心里咯噔一下。 “哎呀,你瞧我,正准备出去买点东西,竟然把铜钱给弄撒了。” 说着蹲下来捡拾铜钱。 曹达华和老汉儿也连忙加入到捡钱的行列。 那撒落在地的铜钱着实不少。 趁着老汉儿背对着两人捡钱的功夫,林易将一团纸条塞到曹达华手里,又用眼神瞧了眼闷头捡钱的老汉儿。 曹达华立即会意,微微点头,快速将纸团塞到腰间。 ...... 估摸着约两个时辰后,林易终于等来了曹达华。 “那老汉儿非要请我喝酒,说要感谢我,好不容易应付完,我才有机会打开纸团瞧瞧。说吧,林兄弟,你这纸团上写着让我速来找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易探头瞧了瞧,确定铺子周边无人,这才和曹达华说道:“我觉得案情有古怪。” 曹达华正拿着木签剔牙,一听林易说案情有异样,立即抓住林易的手说道:“林兄弟,这话可不能乱说啊,那凶手不是正关在咱们牢房里吗?” 林易表情严肃,说道:“我没有乱说,只是猜测,我觉得那个老汉儿有点儿不对劲。” 说完,林易把老汉儿鞋上有油渍的发现告诉了曹达华。 “会不会是巧合?” “怎么会这么巧?” “那我们该当如何?” 林易沉吟一会,凑到曹达华耳边悄声说道:“曹大哥,我们...” 曹达华眼睛逐渐睁大,听完林易的话后,斩钉截铁的大声回道:“绝对不行!” ...... 月色朦胧,星光暗淡。 巡捕司的停尸间里,来了一瘦一胖两个贼人。 “林兄弟,你可要小心跟着我,可别被人发现,否则我这官职可不保。” “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保你的官职,万一周晖不是真凶,你擅自羁押和用刑,惩罚可大可小。” “唉,林兄弟,我可是因为你...” “嘘,噤声,前面带路。” 这俩贼人不是别人,正是林易和曹达华。 他们俩偷跑到巡捕司的停尸间干嘛来啦? 林易想要验个人。 谁啊? 一个原本已经死了的人。 与那糙门老汉儿一同表演把戏的小孩。 那小孩在苏府的台上意外身亡,尸身被带到了巡捕司。 原本巡捕司打算找仵作帮忙验一下尸体,但遭到了老汉儿的拒绝。 老汉儿认为自家的孩儿已经死了,就不想再在身体上再做手脚,早日打个棺材带回乡里。 这种原本就难破的案子,当事人愿意主动息事宁人,那可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巡捕司也乐意做这个顺水人情。 打了副薄棺,把案子结了,第三天就能启程。 但谁也没想到,林易的速度会这么快。 顺着线索撸啊撸,隔了一晚上就推断出了案件的经过,并将凶手周晖送进了大牢。 而此时此刻,林易再度闯入巡捕司的停尸间,将怀疑的对象锁定在了老汉儿父子的身上。 老话说的好,虎毒不食子。 林易怀疑老汉儿,那么小孩的死就应该是假的。 巡捕司的停尸间在最靠近西边的一块砖房里。 这里虽然叫停尸间,但一般很少有尸体搁在这过夜,往往是在巡捕司里出了人命,才会暂且摆在这里,一般夜前就会运走。 之所以小孩的棺材放在这里,是因为老汉儿父子都是外来人,出了这命案,总不能把棺材摆在客栈里啊。 ...... 曹达华领着林易,趁着夜色来到停尸房里。 “你猜,这棺材里会不会有尸体?” “林兄弟,你快点儿吧,我在巡捕司当差十几年,这地儿可是头一回来。” “来,搭把手,把棺材盖移开。” 走棺钉盖。 明日老汉儿启程的时候,这棺材的盖才会钉上,此刻只是虚盖在棺材上。 薄棺的盖子不算重,很快就被林易和曹达华移开了一块空隙。 这俩人手持蜡烛伸出头去一瞧。 忍不住互相捂住了对方的嘴巴... 这棺材里面盛放的...竟然不是人! ...... 第30章 尸身不见了 这棺材里哪有人呀? 只有一只死了的报丧猴。 这报丧猴是一种背生白发的猴类,有个癖好,最喜欢剥死人身上的衣物,披在自己身上,学人生前的模样。 所以,时常有出行之人多日未归,或好端端之人突然失踪,当家人们看到报丧猴披着失踪者的衣物时,便能够断定人已经不在世上了。 跟着报丧猴,往往能找到遗骸。 俩人刚看到报丧猴尸体的时候心情剧烈起伏,现下已经逐渐平静。 缓缓放下手,曹达华说道:“没有小孩,是报丧猴。” “小孩没有死!这报丧猴定是以为小孩死了,趁着没人的时候想要来剥衣服,谁知死人复活,被打死了。” “你是说,这小孩懂功夫?” 曹达华的话,让林易的脑海里灵光一闪。 恍惚之间有一条关键的线索在脑海中飘忽不定。 那通往真相的大门已经缓缓打开。 只要抓住这条线索,案情立即水落石出! “曹大哥,你还记得那小孩有多高吗?” 曹达华想了想,在胸口下方比划了几下,道:“差不多就是这么高。” “这高度应该和苏老太爷的窗户高度差不多吧。” “比窗户高度略低一些,我一直在屋子外面转悠,这点印象还是有的。” “那就对了!” 见林易似乎又有了新的线索,曹达华连忙问道:“什么对了?”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来,我们把棺材给盖上,棺材里不是小孩尸体的事情,对谁都不能说。” 曹达华连忙点头,又和林易一起,把棺材盖给推了回去。 ...... 这俩人离开了巡捕司,立即又往下一处目的地进发。 正是发生案情的苏府。 没过多久,俩人悄悄翻进苏府的院内。 “我真是疯了,跟你干这种事情。又是偷溜进巡捕司的停尸间,又是夜闯寿霖城首富的宅邸,这要是被发现,我不仅官职要丢,恐怕还要吃官司。” “行啦,曹大哥,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呢?等这案子破了,都是你一人的功劳。” 听林易这么一说,曹达华立即停止了抱怨。 俩人偷偷摸到苏老太爷的别院。 此刻苏老太爷已经被转移到其它的屋子休息,这院子里没有别人。 曹达华轻轻的打开一扇窗户,两人从窗户翻进屋内。 “我说,去停尸房私自开棺,咱们偷摸进去可以理解,到这苏府,都不是外人,我们干嘛还要偷偷摸摸的进来呢?” 林易回道:“这苏府人多口杂,我就是想要杀凶手一个措手不及,况且到时候苏老爷问起来,我们又要解释一通。到时候听说周晖可能不是凶手,我俩这脸面往哪搁?不如赶紧查明真凶,这样对苏老爷和苏老太爷也算是有个交代。” 曹达华夸赞道:“还是你想的周密。” ...... 此刻月光皎白。 林易来到供桌前,闻了闻煤油灯里的灯油,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这煤油灯里的灯油味,似乎不太对劲呐。” “是吗?我闻闻。” 曹达华凑上去闻了闻,道:“没什么不对劲啊?” 林易疑惑道:“这煤油灯里,难道放的不应该是菜油或者花籽油之类的吗?” “林兄弟,你有所不知,那穷人家点不起煤油的,都是用菜油或者花籽油来点灯。但这里是哪儿啊?这可是寿霖城首富苏府,煤油灯里用煤油,一点儿也不稀奇啊。” “所以,这煤油灯里的确放的是煤油!” “那还有假?” “所以那天老鼠舔舐周晖的鞋面,那上面滴的并不是这油灯里的油!” 为何? 因为煤油有毒,老鼠是不会吃的。 老鼠热衷偷的是菜油或者花籽油,那里面含有老鼠需要的蛋白质和脂肪。 所以,周晖并非凶手! 林易低头沉思,曹达华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唯恐影响了林易的思考。 “曹大哥,你还记得,苏老太爷背后的那个天火印记,在什么位置吗?” 曹达华仰头回想,片刻后非常肯定的说道:“是在腰腹偏上的位置。” “这就奇怪了。你想,如果是像周晖这样的身材,上前拍上一掌,应该在什么位置?” 曹达华在林易身上比划了一下,说道:“应该是在肩头或者后颈的位置。” “没错,可这一掌为何是在后腰的位置上呢?” “难道这人是收着胳膊出掌?” 林易一只眉毛挑起,一只眼睛微眯,斜眼瞪着曹达华道:“你见过谁出掌的时候,是收着胳膊放在腰间出掌的?” “额...容我在想一想,莫非那出掌的人...个头比较矮?” ...... 隔天,辰时。 回乡的马车已经准备好,棺材绑在车身上。 老汉儿赶着马车,准备离开寿霖城。 与巡捕司的人挥手告别后,老汉儿坐上马车,甩了个响鞭。 马车缓缓向城门口驶去。 此刻,气温不高,微风拂面。 老汉儿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刚走出不久,马车突然停住。 马车前方,站着林易和曹达华。 “老哥,先不忙走。” 老汉儿眼中闪出一丝阴狠,瞬间隐去。 “今儿回乡,实在不忍心在打搅两位恩人。” “不打搅,不打搅。” 林易说完,拿出一双崭新的布鞋,走到老汉儿身前,说道:“我们这城里有个习俗,当外地来的好朋友走的时候,会送上一双新布鞋,换上新布鞋再走,寓意一路走的平坦。” 老汉儿接过布鞋,连忙换上,说道:“感谢恩人,还记挂着老汉儿,我这就换上。” 林易使了个眼色,曹达华拿过老汉儿换下的旧布鞋。 “两位恩人,我这带棺回乡,需要早点上路,这就该走了。”老汉儿催促道。 “不忙,马上就好。” 林易不知何时,手里多了个竹笼,里面竟是一只老鼠。 曹达华将布鞋放在笼子口,那老鼠上前闻了闻,立即扭过头,再也不瞧一眼。 林易和曹达华对望一眼,脸上均露出了笑意。 “来人呐!” 曹达华一声吼,马车四周突然出现了许多巡捕司的捕快。 这是早有准备呐! “老哥,你这鞋子上的煤油,从何而来啊?” 老汉儿一脸无辜,露出茫然的表情,回道:“这肯定是在点油灯的时候,不小心溅到的。” “胡说!” 曹达华一声厉喝,道:“普通人家,用的都是菜油或者花籽油,哪里有煤油可用?” “况且...”林易接口说道,“我也没说这煤油,是从油灯里溅出来的啊。” 见老汉儿无言,林易指着马车上的棺材说道:“这里面,根本就没有你孩儿的尸体!” ...... 第31章 真相大白(求推荐票、月票) “你...” 老汉儿这才意识到自己被玩儿了。 脱下的布鞋,竟然是最关键的证据。 况且...那棺材里的确没有小孩的尸体。 其实这布鞋上的油渍并不算什么非常有力的证据。 但林易厉害就厉害在,搞这么一出,让围观的人都觉得问题出在老汉儿身上,包括老汉儿自己。 众人知道老汉儿有问题,老汉儿则以为自己已经被林易和曹达华发现了马脚。 这是一种心理战。 “想要抵赖?”林易语气中充满了自信,走到马车旁说道,“到底是真是假,一开棺便知。” 到了这一步,老汉儿不再做任何回答,仰头大笑几声,说道:“好你个林易,真有你的,居然能找到我的头上。” “嘿...”林易用食指揉了揉鼻子,说道,“为了做这件事,你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通过抽丝剥茧般的一步步推断,林易算是把整个案件的过程给推断出来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动手的竟然会是老汉儿的孩子。 老汉儿先是在戏台上让小孩诈死,这样就让小孩脱离了众人怀疑的对象。 林易在推断的时候先入为主,完全没有考虑到小孩的可能性。 而当发现小孩的尸体并不在棺材里的时候,一些原本在周晖身上有些牵强的推断,转移到小孩身上竟然毫无阻碍! 当天晚上,应当是老汉儿在苏老太爷的房间里动了手脚。 要知道,老汉儿父子那才是正宗的彩门中人! 但老汉儿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移动供桌的时候,鞋面上不小心溅到了油渍。 当苏老太爷被蛇烟鬼火吸引的时候,动手的则是老汉儿带着的小孩。 诈死的小孩个子不到窗户的高度,所以在苏老太爷的视野里,压根就没有看到小孩。 当苏老太爷转过身的时候,小孩从窗户进入,一掌打在了苏老太爷的腰腹上。 由于勾魂的仪式距离被勾魂的人越近越好,所以趁着苏老太爷昏死过去的时候,小孩怕是立即就要进行勾魂,但被巡夜的人发现异响,匆忙逃离。 第二天,这小孩应是和老汉儿回到苏府附近,进行第二次勾魂的尝试。 为何要赶的这么急? 他们又为何一定要着急勾到苏老太爷的魂魄? 这个却不得而知。 老汉儿这件事做的其实已经足够细致了,但他有一个重大的失误,就是小孩的尸体并不在棺材里。 他或许没有想到,短短的两天时间,林易竟然会对自己父子俩起疑心,还会夜探巡捕司的停尸间。 ...... 林易将凶手指向老汉儿父子,并重新推理了整个案件发生的经过。 当然,夜探停尸房和苏府的事没有提到。 老汉儿听完,一改往日憨厚老实的形象,脸上竟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好,好。没有想到,在这寿霖城竟然能遇到如此心思缜密和头脑灵活之人。这次算我栽了。” 老汉儿这话,几乎就是承认林易的推断是完全正确的。 林易等人等的就是老汉儿亲口承认的这句话。 曹达华“蹭”的一声拔出官刀,对老汉儿说道:“既然你已经认罪,就乖乖束手就擒,跟我们回衙门去吧,到了公堂之上,把案情一五一十的说清楚,咱们县太爷自有发落。” 老汉儿大笑起来,笑声中带着狂傲与不屑。 “就凭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就想把我压走?简直是痴人说梦。” 此时老汉儿的马车已被十几名捕快们团团围住。 曹达华呛道:“嘿,还敢嘴硬,你今天就是插翅也难飞了!” “是吗?” 老汉儿边说,边从身下的马车暗格里取出一团绳子。 “糟糕,他要用神仙索逃跑!”有人立即惊呼。 林易倒一点儿也不担心,这神仙索的奥秘他已经破掉了,充其量就是障眼法,况且此地平坦,周围10米内,连颗树都没有,他的神仙索把戏在这里完全不起作用。 老汉儿瞧向林易,深深的看了一眼,接着将绳子往空中一抛。 那绳子越升越高,众人仰头看去,高处竟涌出云雾。 绳子则如直通云霄一般。 林易瞬间傻了。 这...这样也行? 那老汉儿手抓绳子,向林易说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术士,咱们后会有期。” 说罢,一个非常矫捷的跳跃,三两下就窜入云雾之中。 林易和曹达华连忙赶到绳下。 林易的手刚碰到绳子,那绳子就如断了线一般,从云雾中落下。 须臾,云雾散去。 哪里还有人在? “去,到周围附近搜搜,看那老汉儿是否躲到附近去了!”曹达华连忙指挥道。 林易则手拿绳子,一脸愕然。 他破解的神仙索,恐怕只是台上号称神仙索的把戏。 而老汉儿刚才用的那招,才是真正的神仙索! ...... 案件真相大白。 小孩没死,而伤害苏老太爷的,正是前段时间来这寿霖城里走江湖的老汉儿父子。 虽然没能抓到老汉儿,但这案子由一起命案变成了无人伤亡,倒也省了衙门不少事。 周晖被立即释放。 苏家给了他十两银子,算是代衙门赔的冤枉钱。 林易和曹达华亲自上门道歉。 这周晖拿了银子,获得清白,还得到了苏灿的首肯,特许他继续和知香在一起,这让周晖毫无怨言。 此外,由于周晖懂功夫,苏灿还提拔他做了护院。 一桩冤枉案,倒成全了一对鸳鸯。 曹达华则职业生涯首次得到了县太爷的嘉奖。 记小功一次,赏赐五两银子。 衙门里人人都说曹达华是老树发了新芽。 ...... 第二天,寿霖城里就张贴了海捕公文。 各城门口对出城的车辆和人员严加监管。 老汉儿父子的画像也被张贴在告示栏上。 众人围在下面,嘴里咕囔着窃窃私语。 “没有想到,这对父子俩竟然是罪犯,亏我还打赏过他两文钱呢。” “上回在地拱的时候,还说赶明儿要表演那啥天神拘鬼呢,没想到就这么没了。” “就是啊,简直比太监还可恨。” “嘘,你可小声点吧,敢嚼宦官的舌根,小心被人家寄刀片!” 苏老太爷这桩案子算是告一段落。 ...... 那天追查出老汉儿父子是真凶后,林易刚回到铺子里歇息,眼前便缓缓起雾。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白雾之中,须弥山前,天地秤现。 那秤盘上端放着两物。 一物是林易所见的苏老太爷苏恒的经历,一物则是林易查验案件的推理经过。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随着山川云雾消失不见,林易手上多了一物。 一本古朴小册。 上书“袖里乾坤”四个小字。 ...... 第32章 袖里乾坤 袖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这本《袖里乾坤》乃是彩门中的高阶秘术。 翻开古朴小册,映入眼帘的并非秘术手法本身,而是这彩门中古彩戏法的由来。 古彩戏法,原称幻术、戏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进行表演。 自古便有“鱼龙曼延”和“百戏”之说。 前者就是指戏法魔术,后来成为各个朝代宫廷礼仪的一部分。 这后者则是指歌舞杂技。 随着瓦舍勾栏的繁荣发展,后世艺人们将古彩戏法不断传承出新,发扬精进,形成了“手法、撮弄、藏厌”三大体系。 在古彩戏法中,首屈一指的便是被海内外称之为“永恒秘密”的落活。 落活,也叫大褂出彩。 表演者身着大褂,手拿斗方布,行话叫卧单。 上台表演时必须上、下、正、反都要亮个相,把盖布里外让观众看过,然后布在身前一遮掩,迅速变出鱼缸、海碗、火盆等各种彩物。 这便是藏厌之术。 除此之外,仙人摘豆、三仙归洞等藏厌之法也令人咋舌称奇。 这袖里乾坤,也是藏厌术的一种。 乾坤,指天地。 狭小的袖中能收纳天地之阴阳万物。 林易开启天眼,快速翻阅册中秘术内容。 伴随着股股清流涌入脑海,很快便将这袖里乾坤的藏厌秘术学会了。 袖里乾坤。 秘术入身,天下万物可藏于身。 ...... 来到桌前,手一伸一缩,笔没了。 来到柜旁,手持桃木剑,手一伸一缩,剑没了。 来到床后,手一伸一缩,夜壶没了。 林易一个激灵,手再一伸,夜壶又出来了... 有了这袖里乾坤之术,林易再也不用担心随身携带的东西没有地方放了。 尤其是那桃木剑。 你说我虽然是个术士,但走哪儿都浑身背着把剑,视觉效果总不大好吧。 但这世道又不太平,随身还真需要这么个防身事物。 这桃木剑本身并不长,也就半个手臂长短。 林易原本是插在腰间的,后来发现走到街上总有小姑娘害羞的盯着自己下面瞧,然后羞红着脸捂着嘴巴走开,林易疑惑着低头一瞧,这才发现端倪。 从那以后,林易便藏于身后。 不过总归是不方便。 现下有了这袖里乾坤,再也不怕被注视了。 ...... 案件破了的第二天午时初,林易正瘫在铺子口的椅子上,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酣睡。 这几天可算把林易给累坏了。 刚穿越过来,这就赶趟子解决各种诡异怪事,还要颠倒时差,消耗脑细胞去推理案情... 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使! 此时,一阵嘈杂的脚步由远及近匆匆赶来。 林易耳朵聪灵,立即睁眼,心想不会吧,就连一天都休息不了? 站起身来,就见好几个挑夫担着货物,浩浩荡荡的走过来。 挑夫的队伍后面还跟着一顶红色的轿子。 这是干嘛? 林易正了正衣衫,估计又是哪个大户人家上门求援来了。 那挑夫刚到门口,后面的轿子里传出一声娇滴滴的“停住”,从那轿子里便跳出一名戴着薄纱的女子。 不是苏绣儿还能是谁? 她怎么来了? 苏绣儿快步来到门口,向林易盈盈一拜,道:“林大哥,家父让小女送点礼物过来,表达对您的谢意。” 林易连连摆手道:“苏伯父太客气了,举手之劳罢了。” 苏绣儿摇头道:“这可不是客气,是真心实意的。我爹说这趟案子您和曹捕快都出了大力,对您表达谢意是应该的。” 说罢,示意挑夫将礼物送进屋内。 很快,里屋的地上堆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包裹、木盒、担子。 放完东西,挑夫便按照苏绣儿的吩咐自行去了。 苏绣儿人在前屋,也没什么顾忌,左瞧瞧右摸摸,对一切东西似乎都很好奇。 “这地方我之前可从没来过,我那些家里的仆人和诗社的同学都说这雾隐门的邪气重,其实我才不信他们说的呢,我之所以没来,是因为我在这雾隐门里也没什么认识的人,但现今认识了林大哥,那就不一样了。” 说着,苏绣儿将一瓶虎虎酒拿起来,拔开塞子闻了闻,然后向林易问道:“林大哥,这酒的气味很特别啊,这是什么酒啊?” 林易连忙说道:“啊...这酒,只能男人喝,女的不能喝。” 苏绣儿手托着瓶底,和林易大眼瞪小眼。 又眨了眨眼,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一红,连忙将瓶塞盖住,把酒瓶放回去,嗔了一句“讨厌!” 为了缓和气氛,林易连忙转移话题。 “苏姑娘,我上次在河边见到你的时候,你也戴着这面纱,是为了像戴口罩一样,预防灰尘吗?” “口罩?那是什么东西?” 林易心想对哦,这世上或许还没有口罩呢,便说道:“没什么,我就是想问问,为何每次在苏府外见到你的时候,都要带着面纱。” 听林易这么直白,苏绣儿赧然说道:“怎么,林大哥不喜欢我戴面纱吗?那我便摘了,反正林大哥也不是外人。” 说罢,便把面纱摘下,露出动人的俏脸。 我去。 林易心里闷哼。 不是外人,难道是内人? 这是捅了雷池了! 越想拉开距离,这嘴里说的话却像要把距离拉得更近... 手一伸,林易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绣帕擦拭额头上沁出的汗珠。 “林大哥,我送你这绣帕,你一直带在身上吗?” 林易一愣,抬眼一瞧,僵在当场。 刚才手这么一缩一伸,随手就把昨天练习袖里乾坤时放进袖口里的绣帕拿出来了。 瞧苏绣儿那扭捏的样,林易心想这可糟了。 忙把那绣帕拿到鼻子前,猛地擤了一下! 那苏绣儿刚才还腼腆着呢,被林易这一下子给镇住了。 林易瞧着苏绣儿表情的变化,心想:妹子,对不住了,不是你不优秀,是哥这要求有点高... “林大哥你...你...你居然用我亲手绣的绣帕擤鼻涕!” “没事。”林易将绣帕塞回袖子,道,“我一会儿会洗干净的。” “哼!我生气了。” 苏绣儿跺了跺脚,扭过身去。 可不是嘛,其他男子得到苏绣儿的绣帕,那可都是当宝贝供着,唯独这林易,竟然用来当擤鼻涕的手巾。 林易见这苏绣儿虽然生气却没有离开的迹象。 这是要糟啊... 这态度,摆明了是吃定自己了。 擦了把额头的汗,正不知该如何是好,远远竟然瞧见了曹达华的身影。 “曹大哥!” 林易招手遥望,向救星呐喊。 “林兄弟!” 曹达华也是亲切回应。 林易连忙迎了上去,没给曹达华开口的机会,自问自答道:“曹大哥,你来找我吃酒?没问题,我有时间呐,位置都定好了是吧,那咱俩这就去!” 说完,一手勾过曹达华的肩头,扭头对苏绣儿说道:“苏姑娘,替我谢谢苏伯父的厚礼,我和曹大哥去吃酒了,赶明儿我再去府上拜谢苏伯父。” 曹达华还没来得及弄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被林易给拖着走了。 铺子口,苏绣儿望着林易匆匆忙忙的小碎步,先是嘟起嘴皱起了眉头,接着又噗嗤一笑。 重又将面纱戴上,坐上候着的轿子回府了。 话说林易带着曹达华,来到了上回两人第一次碰面的松韵轩。 ...... 第33章 易达组合(求推荐票、月票) 两人一落座,就有伙计上前招呼。 “曹大人,这位爷,现在是用膳的时间,两位爷是喝茶还是用膳呐?” 曹达华道:“先用膳,再喝茶。” “得嘞。您今儿想吃点啥?” “嗯...来只你们店招牌的八宝鸭子,再搭配几个简单的小菜。用完膳后,给我们来一壶松云绿茶。” “好嘞,您稍等,饭菜一会儿就到!” 伙计刚走,曹达华便开口道:“嘿嘿,林兄弟,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 林易:“...” 敢情是才出虎口又入狼窝呐! “我说林兄弟,刚才你铺子门口站着的,可不正是苏家千金吗?她去做什么?莫非...” 林易白了曹达华一眼,回道:“和你一样,给我送礼来了,说是答谢咱俩。” “嗨,我可没那福气,我那礼物是方管家带人送来的。” “曹大哥,可有那老汉儿父子的消息?” 曹达华摇摇头,道:“寿霖城内外都加强了搜索和防备,但依然没能找到这俩人的踪迹。” 林易心想这也正常。 单是那能够通天的神仙索,便足以让两人来去自如。 可恶! 弄了半天,只破解了一个神仙索的戏法,而非真正的技艺。 在林易心中,这神仙索的神秘地位是更上了一层。 “对了,曹大哥,你今天来找我是?” “哦,对了,是这样。”曹达华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林兄弟,咱们俩这次联手,可谓交相呼应、相得益彰、双剑合璧、日月生辉、强强联手、珠联璧合...” “唉,你打住!” 林易听不下去了,连忙伸手制止,说道:“有话直说。” “唉...好,是这样啊,我俩这么默契,第一回联手就破了苏府这桩案子,我是想...咱们以后能不能把这组合保持下去。我呢,是衙门的代表,这案件线索的查询,或是先要寻人问个什么,有我都方便一些,你呢,是雾隐门的代表,我可瞧出来了,你们这雾隐门不简单,别看做的是捞阴门的买卖,其它方面可也没落下,单是这推断案件的能力,林兄弟你就让我刮目相看。” 说到这,曹达华抓住林易的手腕,身子靠前,眼神充满期待,道:“林兄弟,你瞧啊,你们雾隐门那侩子手和仵作本就是帮衙门办事的,再多你一个也不多,你以后就当我曹某人的案情顾问,这要是破了案得了赏赐,咱们一人一半,你意下如何?” 林易左眼微眯,右眼瞪大,双眼瞧着曹达华,这胖子被看得有些心虚。 林易心里明白,其实曹达华就是想抱自己的大腿。 案子都我破,好处都你捞。 就算是得了赏赐一人一半,但你在衙门为官,或许还能提拔重用,而我只是一名小小术士,总不能当上国师吧。 到头来还是你赚便宜多。 但是转念一想。 有曹达华在,自己倒是能接触到一些官府的案子。 根据天地秤的奖励来看,破案的经历也能用来兑换奖励。 他升他的官,我拿我的奖励,这也算是一桩两全其美的法子。 思考了片刻,林易反手握住曹达华的手,说道:“曹大哥,就这么办吧!” 一听林易答应了,曹达华喜上眉梢。 连呼三声:“好,好,好!” 说完,大声吆喝道:“伙计,我们这桌的菜呢,怎么还不上?饿着我林贤弟,我可要不高兴了。” 话音刚落,伙计端着一盘菜赶了过来。 “八宝鸭子来咯。” 这菜往桌上一放,登时香气扑鼻。 伙计手持一把小刀,将鸭肚剖开,里面立即连汤汁带辅料,白的黑的黄的绿的...一股脑全流了出来。 伙计一边手上操作,一边嘴里说道:“这八宝鸭子是咱们松韵轩的招牌,鸭子都是店里自己饲养和精选的,所有的鸭子平时都以肉糜蛋黄喂养,圈养在依池而建的绿茵地里,让它们吃得好,睡得香,平日还有人专门在圈里驱赶鸭子,让它们好生锻炼。这样长大的鸭子,个个都堪称鸭中之王,肉质鲜嫩肥美,做出来的味道,那是让客人都赞不绝口呐!” 林易定睛一瞧,那从鸭肚里流出来的,有豌豆、火腿、虾仁、栗子、干贝、香菇、笋子、鸡肉... 单是食材就相当丰富。 “两位爷,请品尝。其它的菜马上就到。” 伙计刚走,曹达华就迫不及待的拿起勺子舀了一勺,再用筷子夹起一块带皮的鸭肉,放在勺子里,一口填进嘴里。 嘴里吧唧吧唧,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哎呀,这八宝鸭子,味道可真是...没得说啊!” 见曹达华吃的这么香,林易发现自己这肚子也饿了。 也学着曹达华的吃法,舀一勺带着汤汁的辅料,上面铺一块带皮鸭肉,放进嘴里。 汤汁甘甜爽口、鸭肉入口即化,那辅料倒是有嚼劲。 这一口下去,多重口感交织在味蕾上,让林易不禁觉得这才是生活! 不但闻起来香,尝起来更是美味。 两人大块朵硕,没一会儿,就把一桌子菜扫了个干净。 “嗝...” 林易好久没吃过这么饱了。 一会儿伙计便把桌面收拾干净,泡上一壶松云绿茶,摆上四件点心。 饭后一口茶,快活似神仙。 曹达华拿起一块绿豆糕,咬了一口,对林易说道:“林兄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咱这组合可就烙定咯?” “成!” 这顿饭直吃到申时。 曹达华:“伙计,结账。” 伙计:“两位爷,一共三两银子。” 曹达华剔着牙瞧着林易。 林易:“...” 这吃的是金子吧! ...... 曹达华还有公事,回了巡捕司,林易这才悠闲的晃回铺子。 回去的路上,林易左眼跳了两下。 果然,铺子口等着人。 又来活了! 走近一瞧,嘿,是熟面孔。 正是城东王家的管家王德。 “王老爷子,您怎么来了?” 王德正低着头想事,见林易回来了,仿佛见到了救世主一般,连忙抓住林易的袖子,神色焦急地说道:“林小爷,您可回来了,我在这等您有一会儿了。” “有什么事吗?” “我们少东家,好像有些不对劲。” 林易搔了搔额头,道:“王公子不是已经能吃能喝,完全康复了吗?” 王德眉头紧锁,似是忧心忡忡,回道:“是能吃能喝没错,但是...但是...那也太能吃了。” “那不是好事么,能吃是福啊,不过大病初愈,还是要循序渐进。” 王德连连摇头,道:“林小爷,跟您说的能吃,那不是一回事,麻烦您能我走一趟,待您到了府上,看见我们少爷,您就都明白了。” ...... 第34章 红衣女子 匆忙赶到王家已是酉时,天色稍暗。 王家人见了林易,丝毫不加阻拦。 那王老爷和王夫人迎着林易和王德,就往王勉的房里去。 路上王老爷说道:“林术士,自打那日我儿清醒后,便一直特别能吃,开始我和夫人还挺高兴的,但后来就发觉不对劲了。” “怎么个不对劲?” “他那肚子,好像是永远填不饱似的,只要一直不停的给食物,就一直不停的吃。有一次直接吃到吐了,我见情况不对,连忙让下人停止上菜,我儿就如发狂一般,在屋子里到处乱摔东西,就连他桌上最喜欢的他二伯从京城送来的砚台,也被他给摔碎了。” 王夫人跟在王老爷身边,边擦拭眼角边说道:“我儿一向饮食有度,脾气也温和,现下却像变了个人似的,就如同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一般,还请林术士帮我儿好好看看,我王家永感大恩。” 林易点点头。 众人快步来到王勉房前。 此刻有膳堂的仆人屋里屋外跑腿送菜。 有人见着王老爷等人,停下来行礼,说道:“老爷夫人好。” 王老爷见状问道:“少爷又说肚子饿啦?” “是。” 王夫人忙踏前一步,对林易说道:“您瞧瞧,才吃完午膳没有多久,这又吃起来了。” 林易回道:“没事,待我进屋瞧瞧。” 王老爷挥退下人,几人走进去一瞧。 桌上大碗小碗,杯盘狼藉。 肉卤撒的满桌都是,汤碗半斜在桌面,王勉吃的是满脸油光,甚至在右手夹筷的时候,左手直接就等不及般的下手去抓了。 当看见林易的时候,突然露出了诡异的一笑,接着停下吃喝的动作,一手拿碗,一手拿勺,从饭桶里盛了满满一碗出来。 诡异的是,王勉盛出这碗饭后,并没有直接动筷,而是又拿了一个空碗,将碗里的饭倒扣进空碗里,变成了一碗倒头饭,这才开始吃起来。 林易一瞧便有数了。 倒头饭,那可不是给活人吃的。 一般在人死的时候,家人供给祭祀的米饭,叫做倒头饭。 寓意是给死人送一碗倒头饭,叫他在阴间不挨饿。 在一些地方祭祀的时候,会在倒头饭上插三根香,也有插三根筷子的。 日常生活里,老人经常会训斥小辈把筷子插在饭上的行为,因为这会被认为是给死人的饭,不吉利。 老祖宗传下的规矩,一定要遵守。 否则周围有孤魂野鬼的话,食了这饭,然后你再吃下去,便是吃了一碗阴阳饭。 轻则影响气运,小孩子可能会影响身高和智力发育,大人则会工作或情感不顺。 重则会影响阳寿,患上一些未可知的疾病。 老话说的好,筷子回头门庭碎,饭碗破口家不和。 古训有理。 ...... 林易知道,王勉一定是被什么东西附身了。 “王老爷,麻烦您叫人到河边摘一条柳树枝给我,一定要河边的。” 王老爷连忙吩咐人去了。 等着这会,林易就坐在王勉对面,这王勉倒是像没事人一般,尽管狼吞虎咽般大吃大喝。 约摸一盏茶的功夫,柳枝送来了。 王勉一见林易手里的柳枝,愣了一下,眼中开始充满戒备,但手嘴依旧不停。 林易又跟王老爷要了一坛酒,将柳枝插入酒中,缓缓搅拌。 须臾,林易拿过一碗,将酒倒上。 那王勉一瞧,脸上再次浮现出诡异的笑容。 林易将酒喝完,再抬眼看去,王勉身上隐约浮现出一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子。 不用说,这个就是附体在王勉身上的真身。 只从红衣女子这一袭衣裳,林易已经知道这女子是谁了。 正是王勉在一尺巷鬼宅里看到的那个七窍流血的女鬼。 但见这红衣女子双目含春,皮肤白皙,嘴唇红润,哪里有半分鬼的模样。 见林易的眼神有所变化,那红衣女子开口道:“你看得见我了?” 林易点点头,回道:“这不是你本来的模样吧,现出原形吧。” 红衣女子听完摇身一变,现出真容。 “还是再变回去吧。” “...” ...... 旁边王老爷和王夫人一行人站在一旁,只见林易和王勉在对话,但王勉此刻说话的声音里却似包含着女声一般的雌雄音色,吓得背上立时出了一身冷汗。 这俩人也是人精,这时不敢动弹,结合王勉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猜测林易应该是和附身在自家儿子身上的某种鬼魂在交涉。 喝下柳树枝搅拌的酒,为何能够见到鬼? 风水学中说:树有五鬼,都属阴。 柳树、桑树、槐树、大叶杨、苦楝,合称树中五鬼。 民间有句老话: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门前不栽鬼拍手。 桑与丧谐音,前门为纳气的地方,所以不吉利。 柳树不结籽,房后种植会导致人丁不旺。 鬼拍手是指大叶杨的叶子遇风哗哗作响,像是鬼在拍手一般,也不宜种在人居住的房子周围。 至于槐树,禁忌种植在屋后,但在风水宝穴的地方却很常见,因为依穴而建,槐树则有吉祥、长寿和官职的象征,会庇佑子孙后世。 柳树属五鬼,为阴性之木,搅拌酒后喝下,则可以直接与鬼怪通灵对话。 ...... “为什么要上他的身?” “我喜欢啊。” “嗯?” “谁让他把我的朋友给砍伤了,现下整个一尺巷,又只剩下我独自一个。他害得我朋友现回原形,我也要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但你可知,那棺材板儿已经好生安顿,况且这人并非故意为之,你又何必咄咄逼人呢?” “吼-----!” 那红衣女子突然恶吼一声,现出獠牙,双眼通红片刻,随即隐去。 “这事你不用管,待我再折磨他几天,便会自行而去。” “这恐怕不行,以我观之,他从一尺巷回来后就已经三魂七魄不全,先前被你的朋友已经吓的够呛,你若再不走,他恐怕会有性命之忧。” “我偏不,你能奈我何?” “我给你倒数十个数的时间考虑,否则别怪我用强的。” 那红衣女子听后显出犹豫,不知眼前的林易到底有多少能耐。 “十。” 红衣女子似在揣测。 “九。” 保持思考状默然。 “一!” 林易边说边使出祝由图录中所记载之驱鬼术。 “亡者死魂入土木,亡魂渺渺登云路,生魂忙忙返凡尘,死魂请出生魂入。” 打了红衣女子一个措手不及。 符篆燃烧起来,凌空飞向王勉。 在符篆碰触到王勉肉身的刹那,红衣女子的魂魄即刻被从躯体内弹出。 “卑鄙无耻!” 留下这四个字,红衣女子消失在空气之中。 ...... 第35章 造访鬼宅(求推荐票、月票) 红衣女子的魂魄一走,那王勉立即呕吐不已,接着失去神志摔倒在地。 “来...来人呐,快...快扶少爷!” 王夫人连忙朝门外叫唤。 众人进屋手忙脚乱将王勉抬到床上。 王老爷和王夫人查看了王勉一番,转过身向林易问道:“林术士,我家娃儿他现下怎么样了?” 林易如实回道:“当下令公子应该已经无碍了,但那源头还没有彻底根绝,如今我需到一尺巷那儿去,找到缠着令公子的红衣女鬼的魂魄,方才能设法彻底化解公子与一尺巷的纠葛。” 听到“红衣女鬼”四个字,王老爷双脚一软,险些摔倒。 有仆人扶着慢慢坐下,王老爷缓了口气,这才对林易说道:“林术士,我王家就这一根独苗,我王府上下,就全拜托林术士了!” 说罢,王老爷挣扎着站起来,要给林易磕头。 这哪使得啊。 林易连忙扶住王老爷,说道:“王老爷,您放心吧,帮人帮到底,我这就去那一尺巷,无论结果如何,明儿一早,我就过来给您回话。” 王老爷听了林易这话感动不已,忙道:“林术士,您的大恩,我王某人记在心里了,您此去也要注意安全,用不用叫上我府上几个家丁跟您一同去抓鬼?” 林易摇了摇头,道:“不必,我瞧那女鬼应该也有自己的苦衷,她如果真的想要害令公子,不会等到我来这儿的。” ...... 一更夜,黄昏始。 天空犹如血染一般,红色的罗幔笼罩着大地。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只是这一次站在巷子口的,变成了林易。 阴风阵阵。 在进巷前,林易用天眼查探过巷内的气息,阴气之中带着不小的怨气。 左手掐诀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林易小心翼翼走入巷内。 这一尺巷甚是狭窄阴冷,林易加快脚步,需赶在三更之前把事情了结。 为何三更前? 因为三更的时候,阴气最盛,也是那红衣女鬼最强的时候。 红衣女鬼本就属于厉鬼一类,想要制服并不算容易。 这世间万物都有等级划分,就连鬼也是一样。 根据古书记载,鬼界根据等级高低划分,主要有三十六种分类,最厉害的当属摄青鬼,其次便是这种红衣女鬼。 都属于怨气非常重的一类。 人死后,会变成一缕阴魂,穿过鬼门关到地府报到,只进不出。 比较特殊的一种,是活人灵魂出窍,那么这种魂魄则是一缕生魂。 生魂与阴魂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可以自由进出鬼门关。 阴魂若披上了红衣,则具备了生魂的能力,以假乱真,同样可以进出鬼门关。 红衣阴魂出鬼门关,大部分是为了报仇雪恨。 ...... 林易来到闹鬼的宅子前,先敲了三下门。 有人说这不是打草惊蛇吗? 倒不是。 玄学上讲,这种空旷许久的宅子,进门前敲三下门,是告诉屋里面的灵异鬼怪有人要进去了,是表示一种敬意。 林易是来化解矛盾,并非前来杀鬼。 如若谈不成,再来硬的不迟。 宅门一推就开,里面是个宅院,规模竟还不小。 林易小心翼翼的举着蜡烛走进去。 根据天眼所示,怨气积聚的地方,在院内的一处厢房。 院内杂草丛生。 跟着草间小道,来到散发怨气的厢房前。 嗖。 桃木剑在手,散发丝丝道韵,让林易浑身上下披上了一层正气。 吱---- 门被推开。 厢房倒是不大,一眼可见全貌。 并无那红衣女鬼。 “哈喽?美女?有鬼在吗?记得出来的时候美个颜,就和我刚开始看到的那样。” 无鬼回应。 这时,林易只觉房里有什么东西移动了一下,猛得将烛光转向那处,在梳妆台上发现了一只诡异的白脸布娃娃。 厚厚的怨气环绕其上,一缕缕的向外飘散。 这布娃娃为何会有如此大的怨气? 应是那红衣女子生前之物。 林易二话不说,拿出走马灯对着布娃娃一照,开启天眼。 走马灯缓缓转动。 走马灯,灯走马... 林易看到了红衣女子的生前。 她叫如玉,是此间大宅主人的小妾所生的女儿。 自幼其貌不扬,待稍稍年长后更为丑陋。 因此父亲并不待见她。 这大宅主人原是一名将军,常年在外,回来的次数本就不多,加上不喜如玉,所以直到如玉十岁之时,都不曾见过几面。 如玉对这个父亲也没有留下任何感觉。 大宅主人的不待见,让宅子里的下人们对于这个小妾所生的女儿也是指指点点,甚至敢讥言嘲讽。 “就是因为长得丑才不召人待见。” “哎呀,只要能衣食无忧,我也愿意长成这样。” “得了吧,瞧你那爱美的骚样,你要是成她那样,还不得立马跳河自尽了。” “赶紧给我呸掉,我就是开个玩笑话。” “要不是她妈得宠,她就算上街讨饭也没人愿意施舍,肯定得饿死。” “你说奇怪不,老爷和这小妾长的都有模有样的,怎么生出这么个女儿。”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老爷长年在外,这女人和外面的野汉子生的野种。” ...... 由于父亲的不待见,加上下人们背后的闲言闲语,如玉自小就不愿见人,日渐封闭,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里。 那时宅子里的人似乎把丑当成了一种会传染的瘟疫,除了如玉的母亲,没人去亲近她。 十二岁的时候,如玉唯一的亲人去世了。 从那天开始,如玉不会笑了,整日痴痴呆呆。 唯一陪伴她的,只有那一脸笑容且永远如此的布娃娃。 无论何时,如玉都抱着它。 一年之后,悲哀的如玉终于忍受不住,因为自卑和厌世,在自己的厢房内上吊自尽... 由于如玉自幼的封闭,加上母亲过世,根本没有人会进入她的房间。 就这样,直到尸体的头发由腰部长到地板,身上的衣服由白色变成红色,她的尸体才被宅子里的人们发现。 或许是母女的相继去世让将军有所触动,亦或是这厢房内不时会传出诡异的笑声,这大宅里的人很快就搬到了其它地方。 在如玉自缢的地方,只剩下这个唯一属于她的白脸布娃娃。 ...... 须臾,灯熄马停步。 林易收回天眼,获悉了这个叫如玉的女子悲惨的往事。 没有想到,这女鬼身上的红衣,并非红衣,而是被血染红的。 这么说,她并不算是厉鬼。 “你都知道了?” 突然,一阵幽幽的鬼声从林易的头顶传来... ...... 第36章 鬼的眼泪 一丝寒风入室,烛影微微摇曳。 林易猛然抬头,正迎着红衣女鬼的正脸。 “呔,何方妖孽,竟敢吓本少爷!” 林易向后一跃,闪开空间,甩出一记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 一道雷电从林易指尖划出,打在红衣女鬼身上。 这还是林易第一次使出这种具有战斗属性的法术,没有想到竟能隔空打出雷电,威力恐怖如斯。 那女鬼尖叫一声,身上被雷电击中的地方冒出股股黑烟,忙一手捂住,一手五指张开,制止道:“停,快停手。” “嘿,怕了吧。” 肯定是怕了呀。 刚才那一下,差点将女鬼的魂魄给打散。 这红衣女鬼没想到眼前平平无奇的青年竟然会如此威猛的法术。 “你究竟是何人?” “雾隐门,术士,林易。” “雾隐门的人?算我怕了你了,你走吧,那王勉的事情,就此作罢。” 说完,女鬼缓缓飘向暗处。 “喂。” 林易叫了一声。 女鬼停下,缓缓问道:“还有何事?” “你为何还留在这里?” “除了这里,我不知道还能去哪儿,从小我便生活在这屋子里...” “那岂非如坐牢一般?” “其实我都习惯了,要不是为了帮棺材板儿报仇,我也不会离开这里。” 林易想起了那闹鬼的传闻,说道:“但你其实非常向往外面的一切,所以才经常趴在门口的小洞向外张望,对吗?” 女鬼没有否认,低声说道:“我不想去招惹别人,也不希望别人来招惹我,我喜欢这种生活,所以即便我成了鬼,也不想离开这儿,反正这世上也没有任何人喜欢我。” “那你的娘亲呢?” 女鬼失声道:“我的娘亲?” “你一直这样,会让你娘亲失望的。” “为何?” “我相信她绝对不想看到你成为鬼魂一直在这里逗留游荡。” 说完,林易使出天地净化术。 “天地自然秽气散,洞中玄虚晃太元,八方威神使自然,灵宝符命告九天。” 林易在符篆上书写密字,向空中一抛。 随着符篆一闪,这整个厢房的空间瞬间变换。 电光火石间,一切仿佛回到了如玉幼年的时候。 一幕幕屋子里昔日的画面呈现在林易和女鬼眼前。 ...... 第一幕。 四岁的如玉哭着跑进屋,向娘亲哭喊道:“娘,刚才大伯家的两个哥哥,说我是丑八怪,不愿意和我一块儿玩。” 如玉的娘亲将小如玉抱进怀里,擦着如玉脸蛋上的泪花说道:“怎么会呢,我们小如玉在娘心里是最漂亮的小公主,如果他们不和你玩儿,你就和它一块儿玩好吗?” 说着,举起手里刚缝好的布娃娃,对小如玉说道:“瞧瞧,可爱吗?这是娘亲手为你缝的。” 如玉眼里还噙着泪花,但见到布娃娃的时候,立即开心的笑了起来。 “笑就对了,乖女儿,就像这个可爱的布娃娃一样,要每天都开心哦。” 第二幕。 铺天盖地的大雨从天而降,打落在屋檐上。 天空如裂开一般,雨水像瀑布般倾泻,连成了一张雨网,挂在空中。 六岁的如玉发着高烧,可此时的娘俩似乎已经被整个宅子里的人抛弃了,无人应声。 如玉的娘亲将如玉背在身上,举起油伞,闯入雨帘之中。 画面一转,两人已出现在门口。 如玉脸上的烧红已经褪去,娘亲身上的衣衫几乎全部湿透,但如玉身上仅淋湿了一点儿。 擦了擦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的水渍,将如玉轻轻放在床上,用毛巾将如玉脸上的雨水擦干,顾不上换衣服,又拿起草药在门口升炉煎药。 第三幕。 盛夏的晚上,格外的炎热。 八岁的如玉睡在草席上,热的睡不着觉。 由于厢房周围的草坪许久未修,所以蚊虫特别多。 如玉的娘亲一手托着腮,一手摇着扇子,为如玉驱蚊纳凉。 整夜未睡。 第四幕。 十二岁的如玉站在床边,握着娘亲的手。 “娘亲,你起来陪我玩好不好?” “如玉乖,娘亲有些累了,想休息一会儿,你去和布娃娃玩一会儿好吗?” 如玉乖巧的回道:“好的,娘亲,那你先睡一会儿,记得休息好了要起来陪玉儿玩哦。” “好。” 从这天开始,这间房里,就只剩下了如玉一个人... ...... 这是林易起先用天眼在走马灯里看到的内容。 光亮散去,一切恢复如初。 林易瞧见如玉脸上流出了两行青泪。 “这儿不值得你逗留,你依然有人爱,有人疼。在你娘亲还在世的时候,这个世界的风雨都绕过你,向她一个人倾斜,而她则化作阳光,向你一个人倾斜。在她离世了之后,她也会希望你永远开心快乐。” 如玉扬起头,喃喃道:“是啊,这都过多久了,我竟然都忘记了自己的娘亲...” “人的眼泪代表希望,鬼的眼泪则代表重生。转世投胎去吧,我相信她也会希望你重活一世,过的幸福。今儿四更,就是吉时。” ...... 四更天,是魂魄转世升天的时辰。 与下鬼门关不同,升天的魂魄可以在空中俯瞰人间,挑选自己喜欢的父母,投胎转世。 这种魂魄要么生前是大善人,或者有大功德,要么就是有机缘。 如玉的机缘,在于鬼的眼泪。 一尺巷的巷子口。 “谢谢你,林易。这个布娃娃送给你吧。” 林易连连摆手,说道:“这东西阴气太重,我可不要。” 如玉微微一笑,道:“那好吧,我这就要走了。希望在天上的时候,我可以找到娘亲,和她再待在一块儿。” 说罢,如玉的魂魄渐渐升起,向上空飘去。 伴随着越飘越高,那魂魄逐渐变得透明,终于完全消散。 ...... 三天后。 豫州的洛水城里,一孙姓大户人家。 伴随着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产婆从屋子里跑出来,向屋外候着的众人说道:“恭喜老爷,贺喜老爷,是位千金,老爷您儿女双全啦。” “哎呀,太好了,我终于有女儿了!” 孙老爷连忙奔进屋里,后面跟着大大小小六个儿子。 大的十二岁,小的刚满三岁。 有仆人立即将赏钱交给产婆。 孙老爷来到床边,先向夫人说了句“夫人,你辛苦了”,便连忙将小女儿抱起来,脸上说不出的慈祥。 “哎呦,我的小千金嘿,可把你给等来咯。” 周围六个哥哥围着,这个摸摸小脚,那个摸摸小手,都欢喜的紧。 产婆在旁边说道:“您瞧这千金,皮肤白嫩,五官端正,打眼一瞧就是个美人胚子。” “好,好!” 孙老爷简直爱不释手,轻轻的亲了亲女儿的额头,连忙对一旁伺候的管家说道:“快,快去置办小姐的衣衫,把南边最大的厢房腾出来,以后那里就是小七的屋子。” “是。” “唉,等等,去买些女孩儿的玩具,家里的都是男孩玩的,不适合小七。” “是。” “唉,等等,再给夫人到存济堂买些补身子的补品,可不能把小七给饿着。” “是。” “唉,等等,记得去东头那家金店打一副纯金的龙凤长命锁给小七,那家虽然要价高,但手艺最好。” “...” “你还愣在这干嘛?” “老爷,您再想想,还有什么其它吩咐吗?” “快去!” “得嘞!” ...... 第37章 异兽蛋 巷子口,暖阳柔,天边一抹鱼肚白。 林易望着如玉魂魄消失的方向,感慨自己做了件好事。 有句话说的挺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但其实林易只想苟着。 如果说是他促成了如玉转世投胎,做成了一桩好事的话,那也只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问心无愧罢了。 ...... 回到王家,已是卯时。 听到林易回来的消息,王老爷激动的连鞋子都顾不上穿,迈着碎步就踱了出来,一路直奔堂屋。 王夫人也匆匆套了件外衣就跟了出来,身后跟着仆人,手上拎着老爷的鞋。 “林术士,怎...怎么样?那红衣女鬼可降服了?” 林易点点头,笑着回道:“幸不辱命。” “恩人!” 听到林易肯定的大幅,王老爷和王夫人立即就要跪下,但被林易一手一个,双手扶住。 “王老爷,王夫人,不必如此。令公子现应该安然无恙了,待好好调养数日,当恢复如初。” 众人来到王勉房里,此刻的王勉因为身体虚弱,还在休息。 呼吸平稳,面色已恢复正常,稍显红色,显然已无大碍。 至此,王勉夜探一尺巷之事了结。 ...... 忙碌了一宿,王老爷送了一份厚礼给林易,还让家仆抬着大轿送林易回铺子。 这趟活,够林易吃一年的。 轿子刚上路,林易眼前便缓缓起雾。 雾气之中,云遮雾绕,须弥山现。 天地秤上,一端挂着如玉生前的经历,另一端则是此次事件的奖励。 一枚异兽蛋,一张羊皮卷。 异兽蛋,乃伴生灵兽之蛋。 吸收主人的心灵之气而生长。 换言之,就是以宿主的心灵为营养液,从而孵化出来自异界的灵兽。 但有一个危险的地方,就是假如主人心地不善的话,异兽蛋就会孵化出怪物,将宿主吃掉。 林易手捧这个异兽蛋,心里泛起了嘀咕。 这还不如要了如玉的那个白脸布娃娃呢,起码没有危险啊! 林易看了看自己的左手,不知道舞枪弄棒算不算心地不善... 愁人。 也不知道这异兽蛋什么时候可以孵化出来,如果能出来个穷奇、梼杌这样的上古凶兽做宠物,那自己岂不是能在这世道上横着走了? 不行来个朱雀、玄武这样的上古圣兽也殊为不错。 “嗖。” 异兽蛋送入袖中。 接着,林易将这块表皮泛黄的羊皮卷打开。 上面写着数行小字。 “腥风血沙。 酆都城下人人死战,以三千之数抵御五万莽族神兵。 士兵们一个接着一个的倒下,但没有一人后退一步,因为背后就是他们的家,他们的妻儿、父母、兄弟姐妹。 北城门口如修罗战场,血流成河,尸积如山,三千士兵无一生还,全部战死! 城破,莽族将军巨灵神憎恨守城士兵造成了己方部队的严重伤亡,号令全军屠城,不留活口,城内有如地狱。 半日后,城外十里,一人一马杀入莽族大营,单挑数万莽族神兵。” ...... 卧槽! 这就完啦? 这才刚看进去,简直比断章还可恨啊! 等等... “嗖。” 林易将上次获得的树皮从袖子里拿出来,和羊皮卷放到一起。 敏锐的嗅觉让林易产生了一丝奇特的感觉。 上一次是妖,这一次是鬼。 上一次是斑驳树皮,这一次是泛黄的羊皮卷。 这是有故事啊! 但这两样东西上面记载的内容,显然不是在叙述同一件事。 线索不足... 林易暂且将两样东西收了起来。 看看后续还会获得什么类似的文字记录。 ...... 忙了一晚,到家的时候刚好辰时。 照例在门口要了一碗清汤寡水面。 老太太下面,老大爷收钱。 面还未上,那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老大爷笑着坐到小桌旁,向林易说道:“林小爷,你这几日可好几次都没住在铺子里,是留宿在外面啦?” 这听着不像是正经话啊。 “说什么呢,我是在外面帮那些老爷们办事罢了。这不,又忙了一宿,都快饿坏了,虽然也困,但不吃上你们这碗面,这觉还真睡不踏实。” “老头子,端面。” 老太太一声吆喝,老大爷连忙起身,将面端到林易面前。 比平时的量多了一倍! “老大爷,这是...” “孩子,你忙了一晚饿了吧,虽然是一份的钱,但下了两份的面,吃吧。” 林易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虽然当下已是八月,但清晨的气温并不高。 大筷撸面,大口喝汤,这一碗汤面下去,林易浑身暖洋洋,困意袭来,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暖饱思床。 临走前,林易在桌上又摆了两文钱。 “两份的面,就要给两份的钱。” 说罢,林易挥了挥手,向自家铺子走去。 老大爷将面钱拿起来,笑着说道:“这是赚到赏钱啦。” “没错!” 林易遥遥回道。 ...... 这好家伙,一觉直睡到太阳快落山。 林易坐起来揉了揉自己的腰板,又伸了个懒腰。 难得有一天清闲。 打开门板,呼吸一下室外的新鲜空气,就看到一个男人探头探脑的在门口附近徘徊。 林易就真奇了怪了,这附近除了早上有摆个面摊,其它时候连个鸟都看不见,这是人有三急躲到这方便来了? 想起那个白花花的东西,林易忍不住抖了一抖,连忙返回屋子,可别再污了我的天眼。 谁知林易刚进屋,那个男人也立即跟了起来。 “雾隐门,林术士?” 林易瞧着这人,身材有些瘦弱,黑眼圈挺严重的。 “我就是,有何贵干呐?” “那个...” 这人凑到林易身旁,低声说道:“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 “这里没外人,你不必掩饰。” “...真的是朋友。” “说吧,你朋友怎么啦?” “我朋友他这...有些肾亏,想问问您,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 林易听完,熟练的回道:“睡觉总爱出汗?” “对对对。” “手脚容易冰凉?” “对对对。” “还有呢?” 这人摸了摸自己的腰,回道:“有时候还会腰疼。” “平日是不是还会疲倦乏力、精神不振?” “没错啊!我这每天明明睡的挺早,但睡醒了之后还是觉得困顿。” 林易来到柜子前,拿起一壶五斤重的虎虎酒,说道:“一天三次,一次二两,这一瓶下去,保准你生龙活虎。” 这人闻言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虎虎酒咯?” 立即上前接过林易手上的那壶,又抱起一壶,说道:“一壶哪够啊,先来两壶。” “是是是,你这情况,恐怕两壶都不够饱的。” 付了银钱,这人一手抱着一壶,高高兴兴的去了。 “我替我朋友谢谢你哦!” “好用再来!” ...... 第38章 蹊跷的自杀案 那肾虚公子前脚刚走,曹达华后脚就来了。 望着欢天喜气从铺子离开的那人背影,曹达华摸着胡须嘀咕道:“这不是牛二嘛?他来干嘛?” 摇了摇头,迈起大步进屋,说道:“林兄弟,我来啦。” “曹大哥,你怎么来了?” 曹达华嘿嘿一笑,说道:“想念贤弟了,特意来请你去喝个酒。” 介胖子,上回刚坑了我一顿三两的饭钱,这次能这么好心特意来回请我? 此事必有蹊跷。 “说吧,曹大哥,找我有什么事啊?” 曹达华一听,立即拉下脸来,装腔作势道:“怎么,做哥哥的就一定要有事才能找你啊。” “那没事就不吃了,我还有点儿困。” “有!有事!” 曹达华拉过林易的手坐下,向铺子外瞅了两眼,这才说道:“林兄弟,不瞒你说,哥哥这次来,的确是有事想要请你帮忙。” “衙门的案子?” “是衙门的案子,但请你帮忙的,并非案子本身这么简单。” 林易一愣,道:“什么意思?” 曹达华站起来说道:“林兄弟,跟我走,咱们边吃边聊。” ...... 路上,两人遇到一可爱的小姑娘。 扎着两个朝天辫,年纪不大,但眼神很有灵气。 身上的衣服虽然打着很多补丁,但却非常干净。 “哥哥,买束花吧,这是新鲜的百合花,早上刚摘的。” 没等林易开口,曹达华倒是先蹲了下来。 “哎呀,小妹妹,你可真是会说话,居然叫我们哥哥,我岂有不买的道理?” 林易无语。 这厮脸皮还真厚,人家明明叫的是我,都没看你一眼,你倒是先答应起来了。 原本还有些诧异,但一听曹达华要买花,这小姑娘立即嘴甜的说道:“哥哥,多买几束吧。” 这小姑娘的话,倒是让林易觉得有趣。 挺有眼力劲。 “小姑娘,你叫什么呀?” “我叫云云。” “云云呐,我多买几束花,你是不是就可以早点休息了呀?” 曹达华笑眯眯的模样,让林易不禁想起了在松韵轩时伙计跟他介绍过的“英雄事迹”。 还真是老少咸宜。 “哥哥你多买几束,我就有钱啦,可以买些馒头回去,给我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吃。” 这是穷人家的孩子补贴家用来着。 曹达华还要逗这小姑娘,林易看不下去了,从身上摸出一块碎银子,交到小姑娘手上。 小姑娘都傻了,瞪大着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林易。 林易微微一笑,从小姑娘的手里抽出一朵百合,说道:“这花不错,谢谢你了,早些把馒头买了回去吧。” 小姑娘连忙向林易鞠了好几个躬,然后欢天喜地的去了。 待小姑娘走后,曹达华有些怅然的说道:“切~~你不给,我也会给的。” “好啦,赶紧带路,谈正事要紧。” ...... 进了家规模不小的馆子,林易也不客气,叫了几道精美小菜,反正这顿有冤大头请客。 这时曹达华才对林易坦白了请他帮忙的事情。 原来衙门前几天断了个案子。 这案子的双方是一名叫袁望的年轻男子和一名叫安婶的六旬老妪。 那袁望父母早亡,自己开一家药店,平日帮人看看病、抓抓药,老实本分,从不在外面惹是生非。 安婶的口碑则不大好,虽然已经六旬了,但为老不尊,经常喜欢占些蚊腿刮油的小便宜。 当时上堂的时候,安婶指责袁望抓的药错了,要他赔钱,但袁望认为自己没抓错。 堂上只有一份开了口的药包。 药包开了口,谁知道里面的草药有没有换过? 这证据根本不足。 但坏就坏在,有许多人当堂作证,指出袁望有欺负安婶的行为。 这断案的知县不愿在这种没油水的案子上浪费时间,便叫袁望赔偿安婶点钱,这案子便罢了。 谁知道袁望死活不承认自己做了欺负安婶的事。 那安婶指着自己还在流血的胳膊,边骂袁望边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知县也生气了,当堂指着袁望骂道:“若非你欺辱了安婶,她怎么会无端端的受伤呢?” 周围不少人也纷纷称是。 眼看堂上要动刑,加上围观人的指责,袁望终于松口,愿意赔偿安婶。 这事原本以为就这么过去了,但谁知没过几天,那袁望竟然死了! ...... “死了?”林易脱口而出,道,“怎么死的?” “根据仵作验尸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自杀。” “为何自杀?” “这就是我请你帮忙的原因呐,你说这人,总不该是因为赔了二两银子就要死觅活的吧?” 见林易沉吟,曹达华接着说道:“就因为这人刚刚吃过官司,所以上头要求我调查一下这袁望自杀的原因,可我上哪知道他为什么自杀呐?要搁旁人那,指不定拖个几日,就随便敷衍交差了,可我曹达华哪是他们那种没有责任心的捕快!所以我就想到了找你,咱们这个组合一起来调查这袁望的死因,依我看呐,这袁望未必是自杀。” “仵作不是已经验过尸体了吗?为何你还觉得袁望有可能是他杀?” “嗨!” 曹达华叹了口气,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压低声音说道:“不瞒你说,我忒娘的遇到了邪门事了!” ...... 那一日,曹达华刚从秦冲手里领过这桩案子。 翻查了案卷后,再结合仵作验尸的结果,曹达华觉得这案子就是一件简单的自杀案。 为何自杀? 因为被罚了二两银子呗。 为何才罚了二两银子就自杀? 他一个开药铺的,至于这么在乎二两银子吗?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人家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呢。 银子事小,面子是大。 当堂被人指正,还被罚了银子,丢人呐。 搁那心胸狭窄的人,指不定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 原本曹达华打算拖上几天就回报上去说没什么特别的发现,估计衙门也就把这桩案子按下去了。 毕竟是吃了官司才上吊自杀。 衙门又没判错,这案子很快就会结了。 但当天晚上,曹达华就遇上邪门的事了。 那一夜,他正睡得香甜,突然感觉床旁似乎有人在盯着自己。 他悄悄的睁开一只眼瞧去,竟发现床边站着一个人! 不,人不该这么悄无声息。 但如果不是人,难道是鬼? 曹达华也是胆大,再定睛一瞧,不是别人,正是不久前自杀而死的袁望! ...... 第39章 三魂七魄(求推荐票、月票) 话说那曹达华睡的正香,怎么会突然神志清醒,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到床边有人呢? 你是否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 大半夜自己走着小路,明明路上只有你一个人,但总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跟着。 你回头,却什么也看不见。 亦或是你去了某个地方,或到了一家新的宾馆,总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你瞧。 你向那个方向看去,甚至仔细观察了一番,却什么异常也没有发现。 这些其实并非错觉。 如何解释? 这要从人的三魂七魄说起。 三魂是什么? 老话常说,天有三宝“日、月、星”,地有三宝“水、火、风”,人有三宝“精、气、神”。 精、气、神被誉为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 三魂,分别对应的就是这精、气、神。 第一魂名为胎光,主神,这是一个人生命的根本,胎光丢了,或者说神丢了,则命不久矣。 第二魂名为爽灵,主气,是与天地万物沟通的本领,代表的是智慧、侦查力、判断力、逻辑能力等,那些所谓的弱智痴呆症患者,多半是爽灵出了问题。 第三魂名为幽精,主精,决定着一个人的生育能力...此处省略几百万字。 人的精神气是阳性的,在白天伸张,到了晚上则需要休息,这就是人们的三魂。 虽然人们晚上休息了,但身体里的脏器依然在工作,还要具备一定的生理和心理功能。 主宰这部分的,就是七魄。 所谓七魄:吞贼、尸狗、除秽、臭肺、雀阴、非毒、伏矢。 与三魂一样,七魄的每一魄也有其独特的功能。 如第一魄的吞贼,就是俗称的免疫系统,在人晚上休息的时候消灭身体外的虚邪歪风,消除身体内的有害物质。 如第四魄的臭肺,主管呼吸,人在休息睡着的时候依然需要呼吸,有老话说人一生的呼吸次数是定数的,所以呼吸之间的停顿越长,代表肺活量越好,也就是吐纳的功夫更棒,人也会活的越长。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说人死了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叫气数已尽。 这曹达华能够敏感的发觉到床边有人,则是因为他的第二魄尸狗比较灵敏。 狗是看家护院的,很警觉。 人即便睡着了,也会对周围的环境有所感知,这就是尸狗的功能,即人在睡眠时的预警能力。 看到这里,有人要问,这神神叨叨的东西到底存不存在啊? 我咋从来没见过什么三魂七魄呢? 不说别的,就拿经络穴位来说吧,你把肉、骨头解刨开,也绝对是找不到经络穴位的,这东西你瞧不见,也根本无法解释,可是这个东西绝对是存在的,无法否认。 同理,某些你不相信的东西,或者你无法感知的东西,并不代表它不存在。 ...... 曹达华不看还好,一看到袁望的鬼魂,吓得冷汗直冒,闭着眼睛装睡。 “喂,别装了,我知道你看到我了。” 显然,曹达华控制不住的面部表情和涔涔而下的冷汗出卖了他。 这鬼都开口说话了,曹达华差点就吓尿了。 连忙坐起来,也不敢睁开眼睛,蜷缩到墙角,抱紧薄被,嘴里哆嗦着:“你别过来呀!有什么事好商量。你要是有冤情,你可以和我说,我是主办这案子的人,一定会还你公道的!” “喂,你睁开眼睛呀。” 曹达华感觉面前气温骤降,知道袁望靠了过来,吓得把眼睛闭的更紧了。 “喂,你快睁开眼睛!” 听到声音的语气变重,曹达华退无可退,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微微睁开双眼。 一张纸递了过来。 “这什么字,写的好丑!” 曹达华看了纸上的字后脱口而出。 “这是一个‘冤’字!” 曹达华拿着纸,再度闭上眼睛,连声说道:“哎呀呀,好的,好的,我知道了,你有冤情,我一定会好好处理这件案子,还你一个公道的,你放心好了。” ...... “求求你,快走吧,别缠着我了!我明儿还要早起到巡捕司当差呢!” 睡梦中的曹达华说着梦话骤然惊醒。 原来是一个噩梦... 曹达华擦了擦额头,全是汗水。 “靠,这个案子莫非真有冤情?” 就当曹达华缓缓坐起身准备下床喝碗水的时候,突然发现薄被上有东西,吓得曹达华浑身冰冷,头皮发麻! 竟然是一张纸和一支笔。 纸上的字迹是自己的笔迹。 正是一个丑丑的“冤”字! ...... 饭馆里。 曹达华对林易说道:“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你说,这事情邪不邪门?” 说到这,那曹达华还不由自主的擦了擦额头,显是回忆之后还有些后怕。 林易开口道:“看来这案子是有蹊跷,我觉得这事不应该只是梦游这么简单,那袁望或许真有冤情,但由于你在衙门当差,又是巡捕司的人,身上自带一股杀气,普通的鬼怪不能近身,所以采用托梦的形式,告诉你他身上有冤情。” 这么说倒是解释的通昨晚的邪门事。 “我就说找林贤弟准没错,又该是咱们这对组合联合出手的时候了!” “嗯...既然他说自己有冤情,那么或许他真的如你所说,并非自杀,你那可有案卷可以给我瞧瞧。” “这个...”曹达华犹豫道,“案卷只允许咱们巡捕司办案的人查看,就算你是捕快,要是没分到这案子,也不能瞧,而且这案卷只能放在巡捕司的案牍库内,没法拿出来给你瞧。要不这样,我反正看过案卷,你有什么想要知道的,尽管问我便成。” 林易撇了撇嘴。 这厮自己对案情还一头雾水呢,别再被他给绕进去。 “这样吧,那袁望的尸体,可还在仵作那里?” “还在仵作那里。” “这尸体,我可否去瞧一瞧?” “这有何难?衙门里本来就没规定仵作那里的规矩,何况你们同属雾隐门,又由我带着,去瞧一瞧不碍事。” “好,那咱们就先去仵作那里再验一验袁望的尸体。” “林兄弟,你懂得验尸?” “略懂...” “可你并非仵作,恐怕不合雾隐门的规矩,等一下...莫非你是怀疑验尸的仵作可能验错?” 林易点了点头。 曹达华低头思考片刻,说道:“林兄弟,咱们去仵作那不难,瞧一瞧袁望的尸体也不难,但你想亲自验尸,恐怕很难。这样,咱们先去,到时候见机行事吧。” “好。” 两人商定后,便准备前往仵作所在的第二阴门,也就是义庄的所在地。 “小二,结账。” “两位大爷,承蒙惠顾,六钱。” 曹达华摸了摸身上,脸上逐渐露出惊讶的表情。 “哎呀,不好意思,林兄弟,刚才出来的急,钱袋忘记带了。” 林易:“...” ...... 第40章 第二阴门 林易付了钱。 曹达华不好意思的说道:“林兄弟,不好意思,这顿又让你破费了,下顿一定我请!” 林易没好气的白了曹达华一眼,后者嘿嘿一笑。 “林兄弟,走,咱们这就去义庄。” 做出请的手势,然后向前带路。 ...... 那仵作工作的义庄,和林易所在的铺子,相距不过小半时辰的路程。 到得门口,有人瞧见曹达华,便上前迎道:“曹大人怎么来了?” 曹达华道:“我奉衙门之命,调查袁望的案子,现下特意来瞧瞧袁望的尸体,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门人瞧了眼站在曹达华身旁的林易,说道:“这位莫不是第五门的林易?” 瞧瞧,都不喊林术士,直呼其名,真没礼貌。 不过也正常,平日里的时候,这其它四门的人,也很少正眼瞧过自己。 “没错,正是林术士,现下是我的案情顾问,和我一起去查验尸体。” 那人微微皱眉,但还是让开路,将曹达华和林易请了进去,并和旁边人说道:“告诉白姑娘,就说曹大人来了。” 林易跟着两人进入义庄,这还是他第一次踏足雾隐门其它四门的地盘。 “今儿我师傅在外面办事,不在庄上,还请见谅。” “没事儿,你师傅忙,我知道的,白姑娘在也是一样。” 三人穿过前堂,来到中堂,白姑娘已在这里候着,周围站着一群仵作。 林易一瞧这白姑娘,乖乖,真是没有想到,这种地方竟然也有美女。 一袭白色长裙,一炷皂角熏香,冰肌玉骨,眉目如画,如一朵浸染着清淡幽香的莲花。 更重要的是,丰丘壑,柳身腰。 “曹大人,真是稀客,什么案子让您亲自到我们这义庄来了?” 白姑娘的声音也很好听,洋洋盈耳,向曹大人先打了声招呼后,接着向林易微微点头。 “哎呀,白姑娘,一段时间不见,出落的更加漂亮啦。” 这曹达华,见到姑娘就像蜜蜂见了蜜一样。 “曹大人说笑了。” ...... 这个被称为白姑娘的女子,名叫白云舒,正是白龙烈的女儿。 白龙烈是谁啊? 可说是仵作这一门的掌门人,这一行当所有门人的师傅。 由于验尸技术高超,甚至经常被外城的衙门请去帮忙查验尸体,算是这一行的权威人士。 白龙烈只生有一女,由于仵作这行当是世袭,加上白云舒聪明伶俐,对验尸并不排斥,反而很感兴趣,所以白龙烈便把一身的本事都传给了自己的女儿。 在这第二阴门里,除了白龙烈,验尸水平最高的,就当属这白云舒了。 真正就是巾帼不让须眉,红颜更胜儿郎。 这白云舒长相身材都是一等一,但唯独性子非常冷傲。 或许是从小就和死人打交道,加上仵作这一行工作的环境以及出色的验尸手艺,造就了白云舒孤傲冷淡的性格。 ...... 见白云舒依然是那副冷冷的模样,曹达华也收起了轻佻的面孔,正容说道:“白姑娘,我和林兄弟到这里来,是想瞧一瞧袁望的尸体,看看是否真是自杀而死,这样就可以回巡捕司结案,向衙门交差了。” 白云舒听了冷冷回道:“曹大人何必多此一举,这袁望的尸体是我亲手所验,的确是自杀而死,并无其它死因。” 见白云舒直接拒了,曹达华脸上有些不好看。 这时就有其他门人说道:“咱们白姑娘验过的尸体,从未出错,这寿霖城谁人不知,曹大人您且宽心,绝出不了岔子。” “这...”曹达华看向林易。 看你妹啊! 这点事都摆不平。 你不是号称“妇女之友”吗? 林易清了清嗓子,说道:“曹大哥,你不是想要看看仵作是怎么验尸的吗?” 见林易使了个眼色,曹达华连忙接道:“啊...啊对,没错,我来这就是想要看仵作验尸。” 白云舒道:“曹大人一向对这种事情并不感兴趣,怎么今儿突然有兴致来看验尸啊?” “啊这...”曹达华又看向林易。 看你奶奶个嘴! 下一顿不坑你个大的,我就不叫林易。 不对,这趟案子如若有奖赏,不来个九一分都对不起我自己。 “您不是说,身为捕快,要多下基层体验民情,与劳动人民在一块,多学点东西,更好的服务人民,为老百姓多破案子嘛。” “下基层?啊...啊对,我是要多到处走一走,看看林术士这法术是怎么使得,侩子手是怎么砍头的,扎纸匠是怎么扎纸的,二皮匠是怎么缝尸的,如归楼的小娘们是怎么卖艺的...还有你们这些仵作,是怎么验尸的。” 介胖子,怎么看也不像个乐意学习的正经人呐。 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白云舒总不能再拒人于千里之外吧。 毕竟,曹达华大小是个官呀。 “你们俩跟我来吧。” 白云舒转身向后堂走去。 林易和曹达华相互使了个眼色。 成了! 连忙跟上。 此时身后传来了一些嘀咕的声音。 “这曹大人怎么和林易混到一块儿了?” “听说这家伙还去参加了苏府的寿宴,并且帮曹捕快破了寿宴上的案子。” “瞧不出来,他还有这能耐呐。” “我还以为这家伙只会装神弄鬼,卖点虎虎酒和狗皮膏药呢。” “那也难说,保不准那案子也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走了回狗屎运而已。” 林易轻蔑一笑,踏过中堂后门的门槛。 第五门在这雾隐门里的地位,是时候该改一改了。 ...... 到得后堂,林易明显感觉到气温变低了。 空气中混杂着一些说不清的气味。 门口处有一炭火火盆。 白云舒道:“曹大人,这便是我们仵作工作的地方,您有什么想要瞧的,请您吩咐。” 曹大人便说道:“白姑娘,请你当着我和林兄弟的面,把那袁望的尸体给我们现场验一遍可好?” 白云舒点点头,说道:“仵作这行是捞阴门的活,有些规矩,还请两位遵守。” “这个自然。” “一会儿我做什么,请两位跟着做,到得袁望尸体那儿,请站在一旁,不要轻易触摸这堂里任何东西。” “明白,明白。” “请跟我来吧。” 白云舒跨过火盆,两人连忙照做。 林易一瞧这火盆,脑海里便浮现出《洗冤录》里的一句话。 《洗冤录》里提到过:“凡检尸,先令多烧苍术、皂角,方诣尸前。检毕,约三五步,令人将醋泼炭火上,行从上过,其秽气自然去矣。” 验尸前,跨火盆,验尸后,要还泼醋去秽气。 所以这屋子里的气味,是混合了苍术皂角和醋的味道。 三人来到一处验尸台的草席前。 白云舒口含姜片,脸蒙白布,将草席的铺盖掀开... ...... 第41章 仵作验尸(求推荐票、月票) 袁望尸体映入眼帘。 “咦?”曹达华惊讶一声,说道,“这袁望都死了快三天了,怎么尸体看起来并无明显的变化。我印象里,尸体不是会变僵硬吗?” 白云舒轻声回道:“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一个时辰内就会硬化,三至四个时辰身子会完全僵硬,但一天后尸体会开始逐渐软化,而在三天左右的时候,尸体会恢复原样。” “原来如此。”曹达华恍然大悟。 嗯... 和《洗冤录》上所记载的一致。 眼见白云舒就要动手,林易不禁脱口而出道:“白姑娘,你这就要动手了吗?” 白云舒回头,秀眉微皱,带着奇怪的眼神问道:“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什么问题? 戴套啊! 难道不该戴个白手套之类的东西再开始吗? 这才安全。 后转念一想,对啊,这时候或许医疗条件并不发达,恐怕这些人也没有非常高的卫生意识。 但瞧见白云舒白嫩的手,林易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你就这样...空手验尸?” “喏。” 白云舒下巴一抬,眼神看向一旁。 林易看到验尸台上还摆着一个箱子。 “还有验尸箱,如果有需要的话才会打开。” “好吧,白姑娘,您请继续。” 两人没在一个节拍上... 白云舒一手将袁望尸体的下巴抬起,一手指向脖颈处,上面有一道深深的暗红色血痕。 “袁望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正吊于后堂梁上,这血痕呈暗红色,且已经散开,与袁望死亡时间对应得上,也就是袁望上吊自杀的直接证据。” “有没有可能,这袁望是被他人先杀掉,然后再立即悬于大梁之上,伪造成他自杀死亡的证据?” 白云舒摇了摇头,道:“袁望的尸体我已经上下仔细检查过了,并无明显的外伤,就连头顶和足底也没有放过。” 说完,白云舒从验尸台旁摸出一把红伞撑开,竖在台上,开始从脖颈处再次查验。 双手边触摸尸体,从上至下,口中边说道:“脖颈处有勒痕,胸部无外伤,腹部和两肋无外伤,且无骨折现象,双腿及双脚也无外伤。” “白姑娘,这红伞...莫非和民间传闻那样,有与死人通灵的功效?” 白云舒摇摇头,道:“这是错误的传言罢了,红伞验尸,其实是为了过滤阳光中的其它颜色,使尸体上的颜色更加明显,影响判断的颜色被红伞吸收了,会更容易看出伤痕。” “原来如此...”曹达华指着袁望的肚子说道,“他这肚子如此肿胀,莫非在死前吃了什么东西?” 难得曹达华如此关心袁望的尸检情况,毕竟事关他本人晚上能否安稳的入睡,必须得查个明白,不能放过任何细节。 白云舒回道:“这是腐败性腹部膨胀,在这季节一般死后两三个时辰就会逐渐出现,在死后三天最为明显,之后腹部会逐渐出现绿斑,属正常现象。” “那这头发...” 曹达华察觉到袁望躺着的草席上,头部位置有许多掉落的头发。 “这是头部血管充血的表现,也是袁望上吊自杀的证据之一,头部受到重压的人,在死后一到两天,头发会易于脱落,并会伴随腐败水泡的出现。” 根据白云舒指着的地方来看,林易的确看到了一些冒出的水泡。 曹达华不说话了,看向林易。 这时林易便开口说道:“白姑娘,你有否验过他的咽喉和腹部,如果他生前中毒昏迷,然后再缚于绳上,是否也会造成上吊自杀的假象?” 白云舒抬头赞赏的瞧了一眼林易,说道:“这个我也想过。” 伸手将旁边的验尸箱打开,往外一拉,三层各式精巧的工具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箱子的三层小盒内。 手持一根纤细如毛发的银针,轻轻刺入袁望尸体的腹部。 拔出后,除了一些污秽物,银针并未变色。 将用过的银针扔到一旁的水盆里,重新拿出一根,刺入咽喉。 拔出,依旧未变色。 “从银针穿刺的情况来看,袁望身前也并未中毒。” “会否有可能无意中吸入迷烟或被人灌进麻药?”曹达华接着问道。 白云舒也摇头道:“如若在无自主意识的情况下上吊,则下身和后门会无法控制,屎尿齐出,但这袁望的尸体并无此类症状。” “这么看来,袁望当真是自杀身亡的?” 曹达华面露疑惑,与林易四目相对。 那托梦的“冤”字又如何解释? “咳...”林易咳嗽一声,说道,“白姑娘,你这红伞验尸法,让林某开了眼界。” “不敢当。” “不过我突然想起,曾听人说过有一种验尸法,叫做蒸骨验尸法,不知白姑娘可懂这一方法,能否让曹大哥和我再开开眼界。” 白云舒眼中闪出一股复杂的神色。 “这蒸骨验尸法的确有,如林术士信不过在下,那就稍候片刻,我去准备。” “唉~~白姑娘严重了,我和林兄弟岂能不相信白姑娘的验尸技术,到目前为止,我们都没有任何怀疑,只是想瞧瞧仵作到底是怎么验尸的,纯属学习学习,开开眼界。” 白云舒没有回答,径直去了。 嘿,这小妞脾气还挺大。 过了一会儿,白云舒回来,还领来了两个伙计,说道:“把这尸体搬到蒸笼室,小心移动。” “是的,小姐。” 接着,向曹达华和林易说道:“两位请跟我移步蒸笼室。” 走出后堂,又穿过一院,面前有一房用泥土搭建的土屋。 土屋不高,门头很矮,林易低着头才进入屋内。 谁知一进去,居然内有乾坤。 这土屋的下面挖有地窖,而且这里的温度明显比外面高多了。 “曹大人,这蒸骨验尸法会加速尸体腐败的速度,如若用了,后面可不好再验第三次了。” 显然,白云舒是把这次验尸,当做了曹达华不信任自己的第二次验尸。 实际上,二次验尸,对于成名的仵作来说,已经是一种羞辱,更何况她还是第二阴门白龙烈的女儿,这寿霖城仵作行里的首席弟子。 曹达华脸上一红,连忙说道:“不会再有,不会再有。” ...... 伙计将袁望的尸体放入地窖土坯内的一个木排上。 股股热气从木排下升起。 曹达华和林易都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醋味。 白云舒给两人发了白布,三人全都将口鼻蒙上。 这蒸骨验尸法,一般是用酒醋置于高温的地窖里,用以蒸熏尸骨,使得淤血处血红蛋白变性,颜色加深。如果尸骨上有重伤的血迹,就会显现出来,方便仵作排查死因。 三人静静地站着,气氛有些尴尬。 屋内渐渐浮起一层雾气。 过了半晌,白云舒指着袁望的尸体说道:“两位请看...” ...... 第42章 案发现场 根据白云舒所指,林易和曹达华伸长脖子看去,那袁望的尸体并非发生明显的变化。 根据《洗冤录》所记载,这蒸骨验尸的结果可称得上盖棺定论。 如若没有外伤,也非中毒或迷药,这袁望就只剩下自杀这一种可能性。 但为何会有曹达华夜写“冤”字一事? 林易和曹达华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丝疑惑。 只不过曹达华的疑惑是:这到底是咋回事? 林易的疑惑则是:为什么会是这样? 林易再次看向袁望,眼神逐渐空洞,他想要用天眼看到袁望的生前。 可惜,袁望的尸体内再无一丝神识。 林易什么也瞧不到。 ...... 天眼所见过往,需对方神识薄弱之时方可窥视。 如中邪、癫狂、昏迷、晕倒、大病、濒死等情况下,三魂之中主神的胎光暗淡,则林易的天眼放可进入对方的神识。 正常的人胎光强盛,即便是林易开了天眼,也无法随意窥视。 而死人,胎光已丢,神识全无,天眼也无用武之地。 ...... 三人出了蒸笼室。 “白姑娘的验尸手法如此高明,让我曹某人和林兄弟获益良多呐。” “没错,获益良多。” 林易也陪着夸赞了几句。 没办法,毕竟你舔着老脸,用花言巧语加上官威,迫使人家白姑娘再度验尸,这下结果并无出入,还不说两句好话,那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白云舒听了面色不改,如一波碧水,没有丝毫波澜。 到得后堂,林易和曹达华二人学着白云舒,先用粗盐和花椒煮的水洗手,杀菌清洗。 接着三人迈过用醋泼过的炭火火盆。 这袁望验尸一事,才算是有始有终。 ...... 月光阴冷,乌云绰绰。 出了门,天色已黑,林易一直默然无语。 “唉。”曹达华先叹了口气,然后说道,“没想到,忙活半天,做了番无用功,最后结果还是自杀,真是浪费时间。” 林易抬手摇了摇,说道:“此言差矣,经过这一验,起码袁望是否自杀这一点,就可以明确了,这有助于我们推进案件的进程。用排查法,把一个个可能性去掉,剩下的那个,无论我们是否愿意相信,都必须是最终答案。” “所以我们刚才把非自杀的可能性已经完全排除了,剩下的,就只能是自杀了,这个结果和白姑娘所验的结果也是一致的。” “没错,其实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你的托梦,使得我们先入为主,以为袁望并非自杀,现在看来,这冤的源头,可能并非出于他的死因。” “林贤弟,我就知道自己不会看走眼,你说的这些推断,简直都是金玉良言呐!” “曹大哥...” “嗯?” “你有这口活,怎么不在衙门里好好使用啊,否则怎会轮得到别人提拔?” 曹达华摸了摸脑袋,苦笑道:“林兄弟,咱们不是外人,我就实说了吧,虽然我也瞧不上他们那些个人经常占百姓的便宜,但我其实在衙门里人缘还算不错,态度也很端正,单纯就是办案能力不行,现下有了林兄弟,可谓是取长补短,我的捕快生涯完整了!” “嗯...取长补短,我总算知道你为何一直没娶媳妇了。” “...” ...... “林兄弟,我们下一步怎么做?” “带我去案发地看看。” “袁望的宅子?” “嗯,现在就去。” 说干就干。 踏着月光,两人一路来到袁望的宅门前。 这既是宅子,也是铺子。 和林易的铺子相似,前面是做活的地方,后面则是休息的地方。 有曹达华在,进这宅子倒不怕惹上什么官司。 门上虽贴着封条,但这俩人向来不走寻常路。 推开窗户跳入后堂。 曹达华点上一根蜡烛,指向梁上的粗绳向林易说道:“喏,这就是袁望自杀的地方。” 林易来到绳下,天眼这么一瞧,便发现那绳子上积聚着很深的怨气。 拿出走马灯,对着绳子一照,马灯缓缓转了起来。 走马灯,灯走马... 林易通过这附带怨气的亡物看到了袁望的生前。 ...... 袁望打小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后来早早的拜入一家药铺做学徒。 由于为人踏实肯干,勤学好问,很快就青出于蓝,顺利出师。 后来自己回到这寿霖城来开了间药铺,切脉抓药,从无出错,前来看病的人也越来越多,日子算是走上了正轨。 眼看着再攒两年钱,就够讨个婆娘,再生个娃,一家人就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了。 谁知这一天,安婶突然找上门来,说袁望开的药方有问题,自己吃了不仅没好,病情反而有加重的迹象。 袁望一听,这可不得了,别给老人家吃出问题来,连忙将药讨过去细细查看。 刚拿到药包的时候,袁望就觉得不太对劲。 这包扎的手法,并非自己平日所做。 “安婶,你这药包打开过?” 安婶立即否认。 “怎么会呢,我从你这拿了几副,只是在煎药前才会打开,平日里都放在柜子上,不曾开封。” 袁望点点头,将药包拆开,仔细一瞧,里面有一味叫地骨皮的药材少了。 这地骨皮性寒,有显著的解热作用。 原本治疗安婶病症的药材性热,加上这一味药,为的是平衡调和,但也不至于吃坏了身子。 袁望放下心来,对安婶说道:“安婶,这药包里不知为何少了一味药材,但也不至于让您的病情加重,这样,我给您把缺了的药材补上,再免费送您两副,您看可好?” 袁望抓药几年,从来不曾出错,他见安婶年纪大,也不想多做追究,于是便主动提出了有利于安婶的解决方案。 不知是因为袁望太好说话,还是安婶胃口太大,她居然一口回绝了袁望的提议。 “袁大夫,你可不能就这么打发我了呀,我这药吃错了,谁知道会出什么毛病?我呀,也不敢再吃你开的药了,这样,你赔我十两银子,我呐,再去其他大夫那儿看去。” “什么,十两?” 这钱差不多是袁望小半年才能赚到的。 而且,钱财是小,名声事大。 这要是真的坐实了自己抓错药这件事,就不仅仅是赔偿十两银子这么简单了,以后谁还敢来这里看病抓药,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招牌,可就要毁了呀。 “安婶,您别说笑了,这药包原本就已经被拆开过,而且这包扎的手法,和我们出柜的样式完全不一样。” 说罢,袁望拿出一副药包,对安婶说道:“您瞧瞧,我们这药包都是三扣,您拿来的药包是两扣,这药包出了铺子,又被打开过,您又快把这药都吃得差不多了,才回来说我这药包有问题,这不合适啊。” 安婶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大声说道:“你的意思就是我说谎,讹你来了?” ...... 第43章 五寸人心不可测 安婶的无理取闹,让老实的袁望也逐渐失去了耐心。 “安婶,您别在这胡闹,我还要做生意呢。” 这安婶原本就是个不怕事的主,要搁现在,那嗓门绝对就是架小钢炮,吵架的一把好手。 见袁望不愿接受自己的条件,便和袁望吵了起来。 好几个来抓药的看到里面这模样,都没敢进屋,在门口探着头向里望了一眼,扭头又走了。 吵了半晌,袁望心里烦躁,直接将安婶给架了出去。 这老妇讨不到便宜,就坐在药铺门口干嚎起来。 如今这年头最不缺的就是喜欢看热闹的人。 没一会儿,药铺门口就吸引了一群不明真相的闲汉闲妇。 安婶见周围看客多了,演技欲望直线飙升,愈发的手舞足蹈起来。 “哎呦,这该死的袁望哟,抓错了药不认,还欺负我这个六十岁的老妇哟,没良心的东西啊...” 也该是她倒霉,正演得兴起,突然脚下一滑,狠跌了一跤,那胳膊碰到青石板上,磕破了。 这下安婶可更气恼了,直接在地上撒泼打起了滚,那血就顺着铺子口的青石板往下流。 有些刚过来瞧热闹的人,此刻正义感立即就上来了。 有上前安慰安婶的,有指着铺子里怒骂袁望的,有到铺子里抢纱布给安婶包扎的。 一瞬间,仿佛所有的错都是袁望惹出来的。 袁望就是一个恶人,也没有人愿意听袁望的解释。 甚至袁望还没开口说话,就已经淹没在众人的口水中。 有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活闹鬼,身材都挺彪悍,上去就把袁望绑了,直接缚到了衙门。 后面跟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说是要去给安婶做证人。 很多路人听了好事人的描述,也是义愤填膺,不少人当即就加入了队伍。 那一刻,队伍里的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形象高大,正义凛然。 然后就发生了衙门断案的那一幕。 知县大人最后判袁望赔了安婶二两银子,又给了几副草药,这才让安婶作罢,平息众怒。 袁望原本以为赔了安婶,这事就过去了,谁知倒霉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一早打开门板,袁望就发现自己这铺子被人泼了污秽,阵阵恶臭熏的路人躲的远远的。 袁望无奈,只能用清水清洗,但即便这样,那恶臭还是经久不散。 就在铺子对面,几个闲妇坐在一块儿唠家长里短,没一会就说到这袁望。 “这小子呀,表面看起来老实,背地里阴着呢。” “可不是嘛,那安婶一个六十老妇他都欺负,可见其人品。” “你说发生了抓错药这种事,还不赶紧赔钱息事宁人,现下好了,闹大了吧,看谁还敢去那里抓药。” “就是,还说是安婶讹他,那他怎么最后赔了钱还道了歉?” “人品差医术就差,要我说这铺子就该早点关了。” “依我看也不能全怪他,他父母早亡,从小就没人教育,这才走上了歪路。” 一群人磕着瓜子,嚼着舌根,看似一个比一个圣人,实际一个比一个狠毒。 这唠嗑的闲妇有进有出,没多久有关袁望的闲言闲语就在这寿霖城传开了。 要说在古代最快的传播工具,这些闲妇的嘴是当仁不让的。 见有人往袁望的铺子里走,也甭管认识不认识,就有好事的闲妇上前,抓住那人的衣袖,一脸正气的问道:“您是要去这铺子里抓药呐?” 那人便茫然回道:“是啊。” “哎呀,看来你还不知道这铺子的事啊!” 那人便会疑惑的问道:“这铺子怎么啦?” 于是闲妇便把这人带到铺子对面的闲人堆里,众人又七嘴八舌、添油加醋,把袁望欺辱安婶的事给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 这一说可不打紧,一桩好生意又给搅黄了。 整整三天,袁望一笔生意也没做到。 有道是麻绳专挑细处断,苦难专寻苦命人。 就在这事发生的第四天,袁望唯一的亲人,他奶奶过世了。 有人便说,这是袁望干的坏事,克死了自己的奶奶。 也有人领着小孩,专门带到袁望的铺子前,教育孩子不能做坏事,否则就会像这铺子的主人一样遭报应。 这成了压死袁望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天晚上,毫无生活希望的袁望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 灯熄马停步。 林易终于知道这“冤”字从何而来了。 打一开始,袁望就被冤枉了。 是那些自以为高尚的闲汉闲妇,用歪嘴曲说,把一个老实本分的行医人逼上了绝路。 万丈深渊终有底,五寸人心不可测。 在袁望的铺子口,那些围观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用看热闹的心态,肆无忌惮地宣泄着自己的戾气。 这些人用圣人的标准衡量别人,却用凡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任何事、说任何话根本就不顾后果。 袁望肯定是犯了错才被惩罚,这是一种成见。 可以说袁望的死,这些人都逃不了干系,都有责任。 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 ...... “林兄弟,你掏出马灯,看了半天绳子,又在这长吁短叹,到底是何缘故?” 林易刚准备开口,却突然听到前堂传来了轻微的声响。 “咚。” 轻轻的一下,然后就消失了。 林易耳朵灵敏,那曹达华当差许久,也不是吃素的。 “呼。” 曹达华立即将蜡烛吹熄。 两人站立不动,侧耳倾听。 此刻月光透过纸窗,屋里又无光亮,阴影绰绰。 “咚。” 又是一声。 曹达华立即抓住了林易的胳膊,凑过来轻声说道:“该不是袁望的鬼魂回来了吧。” 这奇怪的声音,让林易也不禁有些恻然。 鬼他倒是不怕,毕竟之前已经见过了,而且他自己是什么? 江湖术士。 一个懂法术的江湖术士。 应该是鬼怕他才对。 当下安慰曹达华道:“曹大哥,咱们不要自己吓自己,轻声,咱们悄悄摸过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林易在前,曹达华断后,两人蹑手蹑脚来到后堂与前堂相通的门口,探出头去张望。 “咚。” 又是一声! 林易清晰的听出,这声音来自于前堂的药柜。 这声音应当是药柜的抽屉打开、合上发出的声响。 看起来这像是有贼人趁铺子里没人,过来偷药材来啦。 这年头药材可不便宜。 见是人非鬼,曹达华立即挺起胸膛,从后而出,越过林易,直接往那柜子处走,林易想拉都没拉住,晚了一步。 “哪里来的贼人,竟然敢来偷东西,分明没把我曹...卧槽!” ...... 第44章 冤情得雪 曹达华大叫一声向后仰倒。 “蹭。” 拔出官刀对着药柜的方向,同时向林易喊道:“林兄弟,有妖怪啊!” 林易一听有妖,左手掐诀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右手桃木剑出。 这边曹达华持刀站起来的时候,林易也已赶到。 药柜那边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紧接着,从柜子旁探出一个人头。 虽说是人头,但嘴唇外翻,嘴巴肿如香肠,想要开口说话,却无法说出人言,只能“阿巴阿巴”... 林易瞧的清楚,这哪是什么妖怪。 “曹大哥,这是人,只不过好像嘴上生了毒疮,肿胀得说不出话来。” “我靠。” 曹达华还刀入鞘,将蜡烛点起来。 有了光亮这么一照,对面的模样瞧的真切。 的确是个人,那影子老长呢。 “你是何人?” 那人指着自己的嘴,又“阿巴阿巴”起来。 曹达华瞧了那人的香肠嘴,这才想起来林易所说的,这人口舌生疮无法言语。 林易问道:“你认字吗?” 那人连忙点头。 药铺里不缺纸笔,林易到柜台上找了纸笔,递给这人,说道:“你是何人,到这里来干嘛?” 曹达华亮出腰牌,说道:“我们可是官差,你最好从实招来,否则押回巡捕司,大刑伺候。” 那人一见曹达华的腰牌,又被这么一吓,连忙先磕了两个头,然后拿起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林易和曹达华上前一瞧。 原来这厮是附近卖干货的老板,到这里来是想抓点药。 “来抓什么药?治口疮的?”林易问道。 那人连连点头。 “你只是个卖干货的,怎么知道该抓那些药材?” 那人拿过纸笔,又在纸上写了起来。 原来之前安婶来找袁望滋事的药包,就是用于治疗口疮的。 安婶吃过袁望开的药,那口疮很快就好了。 但是袁望死后的这几日,这周围不少邻居都生了这口疮的病。 满嘴起着燎泡,嘴唇像中毒一般的肿起,又痒又疼,偏又不能用手去抓,找了不少大夫看过,吃了药都没用,而且逐渐严重到话到说不出。 他们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后来得病的人一合计,发现他们都是当时帮安婶去衙门作证或者在背后嚼袁望舌根的一批人。 这批人里当然少不了安婶。 安婶拿出一方子,告诉这些人自己之前生了口疮,得亏照着袁望开的方子抓的药才好。 就这方子一亮出来,那些原本不明真相的人,立即就知道他们冤枉了袁望。 很多人立即就埋怨起了安婶,但当下毕竟治病事大。 那安婶不认识字,便将这方子交给了这个卖干货的老板。 他认字。 由于袁望的药铺被衙门封了,所以到了晚上,他才翻窗入室,照着方子来抓药。 这已经是第三回来了。 之前抓过二回药,回去众人照着方子把药煎好喝下,毒疮的症状立即就消退了。 可没过多久,这毒疮又卷土重来。 反反复复,来来回回,无法根除。 其它大夫看不好,他们也没什么其它的好办法,只能继续前来抓药。 林易和曹达华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两人合计了一番。 林易不停的说,曹达华不断的点头。 随后,曹达华将那人叫到跟前,吩咐他回去之后要怎么怎么做,如按照他说的做,则今晚偷药的事既往不咎,而且还会给他们发放治疗毒疮的药包。 那人一听这毒疮能治,立即点头,将事情全应承了下来,接着欢天喜地的去了。 ...... 第二天一早,衙门口可热闹了。 “咚咚咚...” 一大早便有人敲那登闻鼓。 门口站着黑压压二三十人。 “吱呀--” 大门从内打开。 一帮衙役出来一瞧,门口站着一群肿着嘴巴的老百姓和一个身穿官服的捕快。 定睛一瞧这捕快,嘿,这不是曹捕快嘛。 有衙役问道:“曹大人,你带着这些人是?” 曹达华回道:“县太爷命我调查袁望自杀一案,现下已经有了结果,正要上堂禀告。” 衙役一听是来陈述案情的,连忙把门打开,将众人引到公堂上。 知县大人才刚起床,带着官帽打着哈欠,待众人上堂,把那惊堂木一拍,问道:“何人击鼓?” 昨夜那偷药材的汉子将一文书高高举起,嘴里“阿巴阿巴”,眼睛却看向曹达华。 曹达华将文书接过,递给师爷,说道:“黄大人,袁望自杀一案,下官已经调查清楚了,这是这些人写的文书,上面有各人按的手印,请大人过目。” 师爷把文书接过,交给县太爷,县太爷打开来拿眼这么一扫,立即皱眉。 文书上写的清清楚楚,那抓错药一事,皆是安婶为了讹人胡闹,而其他人所谓的当堂证据,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 “啪。” 惊堂木一拍,指着人群中的安婶厉声喝道:“呔,安妇人,你可知罪!” 那安婶本来还有些扭捏,但架不住同来众人的眼神和推搡,只得跪下来,重重的点了点头。 ...... 安婶与袁望一案,衙门重新作出判决,判袁望无罪,安婶则以寻隙滋事罪,被罚十五大板,还要关押收监,但鉴于其年事已高,罚其清扫街道五十日,并将之前所得的二两银钱退回。 其他相关人等,也做出处罚,所罚钱财一并用于袁望入殓支出。 虽被责罚,但这些人却纷纷跪地拜谢县太爷。 衙门外,林易将配好的药包交给众人,这些人拿了药包千恩万谢,纷纷“阿巴阿巴”,然后去了。 你还别说,林易那药包还真的有效。 那些人喝了煎熬出来的汤药,毒疮立即就退下去了,没过多久就能说话了。 不过也并非没有副作用。 那汤药煎出来是辣的,喝下去虽然毒疮立消,但实在太辣。 那些人喝完汤药,都辣得伸出舌头,大口喘气。 那一条条红红的舌头,可真够长的。 自打喝了这汤药后,这些人的毒疮再没有复发过。 林易怎么懂得治疗这毒疮的方子呢? 实际上,他们的病因压根就不是毒疮本身,而是袁望的冤情。 衙门还了袁望清白,那毒疮反复的源头也就消除了。 林易只是照着袁望原来开给安婶的方子重新配了一遍,然后在其中加入了一味叫川芎的药材。 这味药材味辛,熬制出来的煎液是辣的。 其效果是行气活血,促进淤血的消肿。 林易加入这一味药材,为的是让汤药的效果来得更快,好让那些人的毒疮早点消退,但同时又可以惩罚一下这些长舌妇和长舌汉们。 ...... 至此,袁望自杀案件已了。 袁望的冤情得以平反。 曹达华继苏府案子之后,又漂亮的完成了一件案子,在巡捕司里成了近期的红人。 而林易也并非没有收获。 他得到了一本《植物魔鉴》... ...... 第45章 植物魔鉴(求推荐票、月票、追读!) 话说将配好药材的药包分给众人后,林易回到铺子,眼前便缓缓起雾。 巍峨的须弥山浮现眼前。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此番景象,林易已经瞧的颇为熟悉。 但今日眼前雾气之中,有些许不同。 在那遥远的崇山峻岭之中,长出了一片茂密的绿色植被,葱葱郁郁,与之前的景象相比有非常明显的变化。 在那片绿林之上,一团暗黑色的乌云低垂盘旋在上空,偶有雷电在云层中闪过。 林易一直以为这片景色中只有须弥山和天地秤两个主角,其它的景象都只是衬托的配角,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还有一片黑云绿林想要喧宾夺主、夺人眼球。 林易使出天眼,向那方向望去,却没想那黑云绿林像是活物一般。 望远一寸,它便向远处退一寸,望远一尺,它便向远处退一尺。 端得是活见鬼了。 即便使出天眼,林易也无法近距离瞧见这片黑云绿林的真实样貌。 但当林易将天眼退回,那片葱郁的绿林和黑色的乌云,又浮现在林易的视野范围内。 真是调皮... 算了,姑且不去管它。 林易将目光投向天地秤,秤的两端各挂着一物。 秤盘上摆着袁望的生前经历,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一本样式奇特的书册。 册封歪歪扭扭写有“植物魔鉴”四个漆黑大字。 为何说这书册样式奇特? 因为这书册乃是用树皮装订,写字的那一面异常光滑,像是打磨成纸张一般,背面则斑揦手。 你想象一下,一大包树皮,用粗粗的麻绳串起来,捆成厚厚的一本。 甚至那书册上还有长出来的小草、树枝...非常原始、自然。 当书册到手时,林易也没有想到这书册在天地秤上显得那么小,到了自己手里会那么大、那么重。 这庞然大物现在林易眼前,需要两个他才能将其合围。 那生长在书册上的草木,竟如同有生命一般,随着空气左右摆动。 林易将手靠近书册,那些小草竟也像被惊扰一般连忙后退。 过了一会,见林易伸手不动,似乎没有恶意,便又缓缓靠前,试探了几下后,接着竟如宠物粘着主人一般,聚拢在林易的手掌四周,不住的磨蹭。 这奖励有点魔性啊... 林易迫不及待的将第一页树皮翻开,立即就被其中的内容所吸引。 书册总纲中记载,这书详细记录了魔界所有植物的特性和功能,拥有该书册的人,可以祭祀自己的鲜血,召唤来自魔界的植物。 林易不禁嘀咕,怎么...这世界上还有魔界? 但转念一想,这忒娘的都有妖有鬼了,有魔不也正常? 继续向下看,更是啧啧称奇。 魔界的植物完全超脱于人类的认知。 例如幻溼草,它可不是普通的草类植物,而是一种非常凶狠的魔草类植被,通过附身,使得被附身的宿主产生幻觉,而它则依靠吸收幻觉中的恐怖和邪念生长,不死不灭。 赤火树,生长在魔界熔浆旁的石灰岩土中,非常喜欢热的东西,例如火焰、岩浆等等,诺大的树叶如芭蕉扇一般,遇到热源既会立即扑上去将热源包裹并吞食,之后只会剩下一团燃烧殆尽的灰烬。 尸芋香,一种外表看起来异常漂亮的魔界花卉,花芯会散发吸引其它生物的香气,一旦靠近则会四肢疲软,甚至会产生幻觉,最后昏倒在地,然后尸芋香的藤蔓则会将生物拖到花朵下,分泌带腐蚀性的黏液,将生物慢慢腐蚀后作为自己生长的养料。 林易睁开天眼,快速的翻阅着植物魔鉴,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已将这本奇特的来自魔界的书册阅览完毕。 这书虽好,但林易看下来发现了一点,那就是即便成为了这书的主人,也无法随心所欲的召唤魔界植物。 宿主所能召唤出来的植物是根据宿主本人的实力而定的。 实力越强,所能召唤出来的魔界植物就越强。 普通的凡人即便得到了这本书,恐怕连颗魔界的小草也召唤不到。 那魔性的东西,也会瞅瞅召唤者的资质,要是瞧你本身实力都不咋的,而是靠它们去撑场面,压根就不理你。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碳难。 多么现实的草东西。 “嗖。” 林易将这本植物魔鉴收入袖中。 ...... 最近可把林易给忙活坏了。 得到天地秤的奖励后,林易烧了一大锅水,拿出床后大桶,洗了一回热水澡。 屋外,雷声阵阵,乌云密布,不久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外面风雨交加,里面热气腾腾。 林易洗得酣畅淋漓,结束后只觉浑身困乏,便上床沉沉睡去。 如千万银丝的雨滴打在石板路上,让林易睡的异常舒服。 不过由于睡觉爱蹬被子的习惯,加上内堂的窗户忘记关,凉风入室... 当林易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感冒发烧了。 这些日子是真的累着的。 对付这种病,就是要休息。 又睡了半日,林易发觉自己的眼皮都变沉了,而且脸上如火烧一般。 看起来病情并没有好转,还严重了。 这可糟糕了,得去趟药铺抓点药。 像这样的风寒,开方子难不倒术士出身的林易,但药材还是需要到药铺去抓,林易这里的铺子可没有那些东西。 刚起身,林易就听到门口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林易叹了口气,这要是事关人命的买卖,自己是做还是不做呢? 打开门,苏绣儿动人的俏脸出现在眼前。 “林大哥,你怎么啦?喝酒了吗?怎么脸这么红?” 说着就把手覆在林易的额头上。 “哎呀,林大哥,你发烧啦?” “没...没事,苏姑娘,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苏绣儿闪进屋里,拉着林易的袖子向内堂走去。 林易一脸懵逼,这是干嘛? 来到床前。 苏绣儿指着床上,对林易说道:“躺上去。” 林易下意识的双手环抱胸口。 “苏姑娘,你可不能趁人之危啊!” 苏绣儿脸上一红,说道:“林大哥,你说什么呢,我是要帮你把脉。” “你会把脉?” 苏绣儿点了点头,道:“现住京城的表哥小时候经常来我家,他热爱习武,我便学了些简单的包扎和把脉手法,简单的小病对我来说并不困难。” 原来是这样,早说啊,干嘛不早说,吓了我一跳。 林易按照苏绣儿的指示躺到床上,伸出右臂。 苏绣儿坐在床边,从袖口里掏出一条棉布做的带子。 见苏绣儿切脉前将这带子绑在自己的手臂上,林易不禁奇道:“苏姑娘,这是什么?” “压脉带呀。” ...... 第46章 苏绣儿把脉(10万字可宰了!) “什...什么?” 见林易瞪大了眼睛瞧向自己,苏绣儿的明眸忽闪几下,又重复了一遍。 “压脉带呀。” “咳咳...” 林易突然剧烈的咳嗽起来。 “林大哥,你没事吧。” 苏绣儿连忙拍了拍林易的背部。 “没...没事,你切脉吧。” “嗯...林大哥,你不要动,我来吧。” 苏绣儿俏脸微红,伸出纤细嫩手,两指搭在林易脉搏上。 这切脉之术,原本不需要带子束缚,但苏绣儿切脉水平仅为入门,所以才在胳膊上绑上带子,这样脉搏可以感受的更清晰一些。 实际上,苏绣儿的切脉技术,是小时候表哥陪着她闹着玩的,就为了满足她行医治病的念头。 苏灿对这闺女又甚是宠爱,甚至专门找了个年长的大夫教苏绣儿切脉开药。 到表哥回京城后,就无人陪苏绣儿玩这医生病人的游戏,苏绣儿便也逐渐将这兴趣放下了。 后来苏绣儿转而喜欢作诗,这就是后话了... ...... 苏绣儿双指搭在林易脉搏上,闭上眼睛,模样非常认真。 林易瞧着床边苏绣儿这副认真的模样,心里涌出几分好感。 “林大哥,你这应该是感染了风寒,我帮你去药铺抓副药,你喝下汤药很快就会好的。” 苏绣儿说完,见林易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不由得脸色微霞,扭头嗔道:“林大哥,你看什么呢?” 林易也是脸皮够厚,一副正经地说道:“没什么,就是刚才的那句压脉带,让我想起了大日小鸡真经里的箴言。” “大日小鸡真经?” “没错。”见苏绣儿一脸天真的模样,林易也不忍心继续逗她,便切换话题,说道,“真是没想到,堂堂苏家大小姐,居然还会切脉看病。” 苏绣儿被林易一夸,满脸通红,道:“爹爹常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林大哥你帮我们苏府破了这么大的案子,还救了我爷爷,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这点小事不足挂齿。” 气氛逐渐旖旎起来... “林贤弟!” 曹达华一声吼,把床上的两人都给吓了一跳。 那曹达华走进屋里一瞧,两个满脸通红的孤男寡女。 虽然年逾三十依旧单身,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曹达华心里咯噔一下,这是坏了兄弟的好事啊! 当下连忙转过身子,焦急地说道:“对不起,林兄弟,苏姑娘,我不知你俩在床上...” 这林易和苏绣儿原本没什么事的,只是事出突然,被曹达华这一嗓子给吓了一跳,闹了个大红脸。 但经曹达华这么一说,那事情可就变味了,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曹大哥,莫要胡说!” 林易从床上跳下,走到曹达华身后,将他的身子扳过来,说道:“人家苏姑娘是在帮我把脉看病。” 可这生龙活虎的模样,哪像生病啊。 曹达华可不知道林易是被自己信口开河的一句胡话给气的。 这时苏绣儿也站起来,有些扭捏地说道:“林大哥,光顾着给你瞧病了,这是我从家里带来的兔汤,是家里专门负责熬汤的徐婶做的,很补,你正好生病,一会儿就喝了吧。我...我去给你抓药,煎好了差人送过来,你好好休息吧。” 说罢,来到曹达华面前,冲他点了点头,道:“曹大人,今日之事,可不能乱说哦,我和林大哥可是清清白白的。” 曹达华久混衙门,也是人精。 无论这事是真是假,这俩人毕竟是自己的贤弟和未来的弟媳啊! 可不能坏了人家名声。 立即回道:“苏小姐,我刚来,什么都不知道。” 苏绣儿低下头,又向林易嘱咐了一句:“林大哥,记得吃兔兔。” ...... 苏绣儿走后,曹达华面露奇怪的笑容,向林易步步逼近。 “好小子,竟然攀上了寿霖城首富苏家的千金大小姐,以后荣华富贵了,可别忘了哥哥我啊。” “说什么呢,苏姑娘真的是在帮我把脉。” 见林易再次否认,曹达华也不再自讨没趣。 只是他瞧见林易床头的带子,不禁拿起来拉了拉,问道:“林兄弟,这是什么?” “哎呀,苏姑娘的压脉带!” ...... 此刻苏府府前,停着一台枣红大轿。 “寿霖衙门主簿丁松,前来拜见苏伯父。” 门人将丁松迎进苏府。 苏灿亲自出来迎接。 “丁主簿亲自前来,不知有何贵干呐?” 丁松满脸堆笑,遥遥叫了声苏伯父,便从随从手里接过一方精致宝盒。 丁松亲手将宝盒打开,里面摆着一条堪比成人手掌大小的人参。 “近日苏老太爷身体有恙,小侄四处遣人搜寻,终找到这只百年人参,送与老太爷,希望他老人家身体早日康复。” 苏灿也不推辞,将宝盒接过,交于身边人手上,抬手回道:“丁主簿有心了,我替老太爷向您道个谢。” 丁松连忙推辞,说道:“伯父客气了。” 说完,左右瞧了瞧,仿佛在找人一般,嘴里问道:“苏小姐不在府上?” 苏灿向身边人问道:“小姐呢?” 那人回道:“回禀老爷,小姐亲自拎着兔汤,到雾隐门送与那林易林术士去了,此时尚未回来。” 听了这话,那丁松的脸立即就沉了下来。 苏灿听后,向丁松说道:“丁主簿,不好意思,小女现下不在府上,您找她是?” 丁松压下心中怒气,重现笑脸,说道:“回伯父,我今日到这儿来,是想邀请苏小姐一同参加三日后‘双月同天’的观赏盛会,还请伯父答应。” “这个嘛...我恐怕无法替小女拿主意,你知道我这女儿,脾气执拗,我也管不住,不如待她回来,我告诉她你来过,到时候由她自己拿主意吧。” 丁松心中不喜,但还是非常有礼貌地拱手躬身,说道:“那有劳伯父了,小侄这就不打扰您了。” ...... 走出苏府的大门,丁松瞬间换了一张脸。 前一秒还是满脸堆笑,下一秒就变成了阴沉憎恨。 “林易啊林易,我要不好好收拾你一顿,我就不叫丁松!” ...... 林易这边,苏姑娘走后,林易才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你来找我有事吗?” 曹达华立即笑的两眼眯成了一条缝,说道:“林兄弟,我们这不又破了一个案子么,何况还是一件翻供的案子,这案子破得属实精彩,所以做哥哥的专程来请你出吃酒。” 说着,将钱袋掏了出来,道:“这次我可把钱袋给带足了。” 然而看着林易此刻一副病恹恹的模样,说道:“但看你今天染病,需好好休养,我就不打扰了,改日再来看你。” ...... 傍晚时分,苏绣儿又亲自上门,看着林易把药喝下,然后连同兔汤的锅碗一并收拾好。 苏绣儿这一番心意,倒是让林易有些感动。 生病的时候,还真需要一个婆娘照顾。 将苏绣儿送出门去,门口苏府的轿子正等在门口。 苏绣儿嘱咐林易早些休息,刚要踏出门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身问道:“林大哥,你三天后有空吗?” ...... 第47章 地拱耍猴 林易其实是想好好休息几天的。 最近这几趟挣的钱足够他嚯嚯大半年了。 穿越到这大虞朝的寿霖城也有大半月了,到现在都没能好好逛个街,赶个集市,听个戏,喝个茶,下个大馆子,去趟如归楼... 但毕竟受美人恩惠。 今儿苏绣儿又是切脉问诊,又是煎药送药,还送兔兔给林易吃,以及压脉带... 林易得感恩呐。 “我病好了就成。” 有了林易这句话,苏绣儿戴上面纱,欢喜的去了。 你别说,苏绣儿这药还真管用。 喝了之后出了一身汗,第二天早上起床,这病就好了。 身体轻盈,神清气爽。 当然,那大补的兔汤肯定也起到了正向的作用。 ...... 半日映山,风清气正。 林易起了个早,就到门口的面摊上吃碗大病初愈面。 “多点青菜,少点面。” 林易送上两文钱。 老头子接过,问道:“林小爷,今儿胃口不好?” 林易摇了摇头,道:“昨儿刚染了风寒,喝了药,今儿才好。” 那老头子听了回头瞅了一眼。 过了一会儿,老头子端上一碗面。 如林易交代的那样,多菜少面,只是在那面上,窝了个荷包蛋。 “吃鸡蛋有营养,对身体好。” 老头子笑着将面放到林易面前,又去招呼其他客人。 林易拿起筷子,瞅了眼老头老太,不禁想起自己过世的爷爷奶奶。 林易小时候就爱吃奶奶做的面条,里面窝上一个荷包蛋... 一口下去,蛋黄糖心四溢。 啧,这草鸡生下来的蛋,就是好吃... 当林易溜达到马蹄街闲逛的时候,老头子收拾碗筷,才发现林易在碗边又摆了两文钱。 ...... 在正午时分逛马蹄街,正是人声鼎沸、气氛热闹的时候。 各路跑江湖的,纷纷在这街上摆摊练起了手艺。 林易买了串糖葫芦,一边嚼着,一边往那地拱走。 浮生偷得半日闲,林易想要瞧瞧,神仙索那对老汉父子俩走后,地拱又出了什么新奇的玩意儿。 这地方没点本事,可真盘不下来。 演得好,你留下,围观的大伙儿还给赏钱。 表演的不好,赶紧走,省得大伙儿轰你。 你不走,也成,那脸皮得和城墙一般厚,单那嘘声就能嘘死你。 林易正走着,突然衣角被人拉住,低头一瞧,嘿,上次那个卖百合花的小美女,云云。 扎着两个朝天辫,有神的大眼睛看向林易,将一个大鸭梨塞到林易手里。 “给,哥哥,谢谢您上回儿买我的花儿。” 说罢,抱着胸前一小筐梨跑开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这是又跑出来卖梨,补贴家用来着。 虽然只是简单的打过两次交道,但林易能够感觉到这个叫云云的女孩非常善良懂事。 “咯嘣。” 酸甜可口、唇齿留香。 这大鸭梨不比那仙桃好吃? 啃着梨,林易来到了地拱。 嘿,真没想到,这儿里三层外三层,竟然围满了人,那阵势,犹超过之前耍神仙索的老汉儿父子俩。 这得看看呀。 顶着老太太的白眼、彪形大汉的怒视、小俏娘们的秋波...林易终于挤到了前头。 这到底是在玩什么把戏这么吸引人呐。 一瞧不得了,原来是耍猴戏。 这属于传统民间娱乐,很接地气,老百姓们都还是蛮喜欢的。 与那老汉儿父子不同,这一回站在圈中央的,是一个胸口长毛的彪形大汉。 手里面牵着两只猴子,脖子被大汉用两条铁链锁着。 这两只猴子时而向围观的人作揖讨赏钱,时而跟着大汉的指挥进行表演,身手都非常灵活。 令人惊讶的是,这两只猴子像是能听懂人言似的,大汉都不用做手势,只是用嘴喊上这么一嗓子,两只猴子就知道该表演什么了。 没一会儿,地上就撒满了赏钱。 这时大汉就会松开铁链,让两只猴子绕着场子去捡赏钱。 这种依靠畜生讨要赏钱的方式,可比那对老汉儿父子高明多了。 不伤了面子,还能让人家心甘情愿掏出钱来。 为何心甘情愿呐? 一是那猴子表演的实在是好,二就是你要是想近距离瞧瞧这两只成精似的猴子,你就得把铜钱撒在面前那块地上,猴子就会过来了。 林易也扔了两文钱。 两只猴子窜到林易身前,抬头瞧了一眼,双手合拢,好像在作揖,还真像那么回事。 林易打眼一瞧,这两只猴子绝非凡品,两眼睛里都透着股机灵劲。 这绝对是大汉捞钱的摇钱树啊。 收了一圈钱,大汉在空地上竖起来几个大大小小的圈。 接着手持火折,吹了一下,火星飞溅,将手里的一根柴火棒点燃。 那柴火棒一头裹着杉树皮,里面夹杂着一些松树油,一点就着,而且燃烧持久。 大汉手持火把,碰一下圈,那圈子立即就燃烧起来,变成了几个大大小小的火圈。 “哇哦,猴子跳火圈,这可太精彩了。” 周围立即响起了掌声和喝彩。 两只猴子见状纷纷往后退。 那大汉使劲拉了下铁链,将两只猴子往前拽。 其中一只稍大点的猴子便站到位置上,开始一个个跳着钻过火圈。 很快,他就穿过了全部火圈,视觉效果的确非常精彩。 这趟结束,地上又是一堆赏钱。 紧接着,大汉拉了拉小猴子脖子上的铁链,那小猴子明显有些害怕,但迫于大汉的威慑,还是站在了开始的位置上。 起步,跳跃,钻圈... 小猴子动作灵活,虽有些胆怯,但动作都很到位。 眼看着再钻过最后一个小火圈就能完成整套钻火圈的动作,这小猴子却出了意外。 或许是跳的时候用力过猛,跳的有些高,那后背擦在了火圈上,烧掉了一撮猴毛。 小猴子“吱吱”的跳着直叫唤,显然烫的那下很疼。 这动作毕竟是失败了,周围的人群中发出“哎呀”的叹息声,不知道是为小猴子被烧了皮毛而叹息,还是因为小猴子没有完成动作而叹息。 总之赏钱比之前大猴子表演的时候少了一大半。 “没用的玩意儿!” 大汉扬起鞭子抽向小猴,那大猴却像保护小猴一般,拦在在小猴身前,替小猴子生生挡下了一记重鞭。 “这猴子表演不行,就得狠狠抽。” “就是就是,抽几鞭子畜生才能长记性。” 鞭子还在继续。 林易看不得这场面,退出了人群。 离开的时候,他还记得大猴子挡在小猴子身前的坚决和勇敢,眼神里透露出不屈和坚毅。 ...... 第48章 丁松来找茬 穿过地拱,林易往前没走两步,突然被一人骑着快马拦住去路。 “吁~~” 马蹄高抬,吓得林易往后连退数步。 那人身穿褐色锦衣,脚蹬黑色马靴,一脸傲气,垂首俯视林易。 “嘿,林易,真是冤家路窄啊。” 林易左右瞧了瞧,这路...挺宽呐。 搔了搔脑袋瓜,回道:“对不起,您哪位?” “嘿...我衙门主簿,丁松!” “哦~~”林易恍然大悟,说道,“原来是你,小丁丁!” “大胆!” 丁松一声怒喝,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来几个凶神恶煞的打手,瞪着林易跃跃欲试。 林易见状,倒也不慌,反而面带微笑,说道:“丁主簿,怎么,你打算以官欺民、以多欺少吗?” 不知何时,周围突然围上了一批吃瓜群众。 但鉴于丁松身旁的打手个个面色不善,所以虽然瞧着热闹,但都离得远远的。 丁松洋洋得意,说道:“对付你一个林易,还不需要我用官威来压你,这几个人不过是我的家丁护院,你拦我去路,莫不是要侵害我,他们只是保护主子罢了。” 林易闻言心中一笑,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当下就看这丁松表演。 说实话,演技比起安婶还是有明显的差距。 这就是沉淀,年轻人呐,还是太急功近利。 见林易好整以暇,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丁松心里更气。 这是没把我丁松放在眼里啊! 在衙门里,仗着他是知县黄大人的亲外甥,没人敢顶撞得罪他。 在外面,那更是不得了,简直是有钱有势官二代的代言人。 “来啊,把这拦路的贼人,给我...” 话还没说完,只听一声清脆的“啪”。 林易从袖子里抽出桃木剑,对着马屁股使劲一拍。 那马顿时受惊,马脖一抬,振蹄嘶鸣,便向前飞奔。 人群立即散开一个豁口,马匹冲出人群。 家丁一见马匹受惊,这可不得了,忙喊道:“大人,你快勒马!” 丁松在马背上震颤个不停,本已手忙脚乱、心慌不已,听自家那家丁居然还敢调侃自己,也顾不得形象了,回头就是一句怒骂。 “我快乐尼玛!” 那家丁一愣,心想这主簿骑的也不是我的马呀? 丁松马匹跑远,那些家丁匆匆忙忙的追了出去。 林易轻蔑一笑,转身就要走。 谁知面前一顶红漆大轿停在不远处。 门帘掀开,走出一人,正是知县黄大人! ...... “来人呐,给我围了。” 知县一声令下,一队官兵立即抽出官刀,将林易围了起来。 这形势,顿时凶险异常。 “你是...苏老大寿上作诗赢绣帕那小子是吧,说吧,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欺负丁主簿?” 林易一听,乖乖,这像话吗? 丁松带着一群家丁围着我一个人,你说我欺负他? 这要是搁其他人,林易非得上去抽他一大嘴巴不可。 但眼前这人非同寻常,那可是地方的父母官呀。 林易迈出一步,不卑不亢,拱手说道:“回知县大人,草民叫林易,刚才的事情,想必您也都看到了,我并没有欺负丁主簿,是他骑着马拦在我面前,还说我挡了他的道,我便把这道让出来给他走,这周围的人都可以作证。” 知县大人一听,递了个眼神出去。 一名官兵亮着明晃晃的刀,向旁边站着的人群厉声喝道:“喂,你们都听到这小子的话了,他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不知道不知道。” 围观的人连连摆手。 嘿。 林易瞧着这伙人。 当初那些看热闹的瞅着袁望的事一个个义愤填膺、颠倒黑白,遇到这县太爷就不敢仗义执言、说明真相啦! 县太爷见无人开口,便向林易说道:“林易,你可有话说,如若没有...” “我有!” 林易知道,可不能让你把话说下去。 那县太爷微微皱眉,道:“你还有何话可说。” “这个...”林易胡诌道,“就在刚才,我感觉到马儿内心强烈的呼唤,它在跟我说,我要奔驰,我要奔驰,所以我便让开道,让丁主簿好走,同时帮马儿一把。” “胡言乱语!”县太爷先是一喝,接着眼珠一转,问道,“莫非你懂得观心之术?” 观心术? 这林易哪儿懂啊。 那祝由图录上也没记过这条法术呀。 但林易知道,这舅甥俩,分明是来找茬子来了。 当下回道:“没错,我能看透那匹马儿的心思,所以才知道它心里想什么。” “舅舅,你莫听他胡说!” 丁松的声音响起。 这人的马匹已经被家丁拉住,现下赶了回来,但仍有些惊魂未定。 那丁松从马背上翻下,腿还有些软,一个趔趄险些摔倒,被家丁扶住,好一会儿才缓缓站直身子,对黄知县说道:“舅舅,这世上哪有什么观心之术,就连京城的钦天监、缉巧司、术研院里,也从没听说过有人懂得观心之术。” “丁主簿,你不相信,却并不代表他不存在。” “嘿,你还敢狡辩,刚才明明是你...” 没等丁松说完,黄知县抬手打断了他的话,向林易问道:“你若能看透马的心思,那亦能看透我的心思咯?” 林易不紧不慢的回道:“畜生的心思单纯,看起来尚且费劲,人心难测,想要看透可不容易。” 那丁松一听林易这话,知道这家伙是畏难了,挑衅似地说道:“什么人心难测,我看你就是没这个本事,分明是找借口,我告诉你,你要是说不清楚,刚才拍我马屁一事,我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说完袖子一甩,斜睨林易。 这时黄知县开口道:“林易,别说我以大欺小,没给你机会,就我带的这群官兵里,你可知道我此刻想的是谁的名字?” 林易瞧了一眼,大概有二十人的模样。 脸上面露难色,心里却是一喜。 别的不敢说,这个稳赢! “怎么,这么快就要认输啊?你可太令我失望了。”丁松终于抓住机会一吐心中的怨气了。 在这寿霖城,还没有什么是他想要而不可得的。 当然...还是有几样的。 林易如今就是他得到苏绣儿最大的拦路虎。 林易不理丁松,向黄知县拱手说道:“知县大人,您是这寿霖城百姓的父母官,说话一言九鼎,想必不会说谎。” 黄知县连忙回道:“那当然。” “如此,请记得您刚才所记之人的名字,草民愿意将这人找出来。” 听到这话,周围发出一片惊叹声。 那黄知县和丁主簿也是面露惊讶。 没有想到,居然有人真的懂观心之术! ...... 第49章 观心之术 “黄大人,这观心之术需得您配合我,要知看透人心本就困难,但为了自证清白,我才斗胆一试。” 见林易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丁松都呆了。 “怎...怎么,这世上难道真有观心之术?” 黄知县虽然护犊子,但也是个明事理的人。 听林易居然懂观心之术,这还了得,那绝对是个人才呐! “林易,你要本官如何配合你?” 林易道:“一会儿我问您几个问题,您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即可,点头代表是,摇头代表否。” 黄知县心想:“这名字只有我知道,至于人嘛,你也对不上,就算我把名字告诉这小子,他也不一定能找到对应的人。” 便点点头,说道:“本官应了你的要求,但林易,本官可提醒你,如果你敢戏弄本官,本官可不会饶了你。” 林易点了点头,便开始招呼官兵排队。 此时围观看热闹的人群越聚越多。 那丁松见林易要当众展现本事,不禁心中有些慌乱。 这小子,要是敢装神弄鬼,一定要好好治他。 但如若他真的懂观心之术... 不由得烦躁起来。 林易将跟着黄知县而来的官兵和师爷共二十一人,分成三组站立。 指着左边一组七人,向黄知县问道:“大人,您刚才所想之人,在这群人里吗?” 黄知县摇了摇头。 接着,林易指向中间一组七人,问道:“大人,在这群人里吗?” 黄知县又摇了摇头。 林易让二十一人重新排队,再次分成三组。 又指着左边一组七人,向黄知县问道:“大人,在这群人里吗?” 黄知县点了点头。 这次,林易没有问第二组和第三组,而是直接让二十一人听从自己的指令再次重新排队,然后一组七人,又分成了三组。 周围的人一直在窃窃私语。 “这是在干嘛呀?” “搞不明白。” “这是在碰运气吧,但一组有七个人,机会却只有一次,如若失败了,那可是戏弄朝廷命官,有可能要砍头的呀。” “哎呦喂,我可真替这年轻人捏了把汗。” “你说他真懂观心的法术吗?” “这我哪晓得啊,但依我看呀,这观心之术,世上恐怕可不存在呀。” 听着周围乱糟糟的议论之声,丁松杵在那儿站不住了。 “喂,林易,你这是要摆弄到什么时候啊?咱们知县大人可没空一直陪着你打哑谜,你干脆一个个的拎着他们,问大人是不是这个人得了。” 这边林易刚把三组人的队伍分好,听到丁松的话,淡然回道:“别急,这是最后一次了。” 听林易这么说,周围的嘈杂声立即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在拭目以待,想瞧瞧林易是怎么用观心之术,把人给找出来的。 这一回,林易指到第二组,黄知县又点头了。 “嗖。” 桃木剑从袖口飞出,一张符篆插在剑头,呼的燃烧起来。 “哟哟哟,这是在做法啦?” “这是在使那观心之术呐!” “嘘,别打扰人家高人做法。” 瞧林易这一板一眼的架势,丁松不禁紧张的咽了口口水。 林易装神弄鬼般舞了会剑,然后收剑入袖,那闭着的眼睛突然睁开,倒是让黄知县内心有一丝害怕。 林易走到队伍中,将一人领了出来,带到黄知县面前,说道:“大人,您心中所想的,就是这个人吧?” “唔~~” 围观的人纷纷踮足探首,想要听县太爷如何回答。 那黄知县眼睛瞪的老大,指着林易,嘴里结巴道:“你...你你...” 丁松一瞧,心想这肯定是错了呀。 看把我老舅给气的! 当下大步走过去,站在黄知县身前,对林易说道:“嘿,你小子这回可要认罚了吧,你...” 话没说完,被黄知县从身后一把搂到一边去了。 “没大没小,一边待着去,别打扰了舅舅和林高人聊天的雅兴!” 丁松:_(|3」∠)_ 黄知县上前一手握住林易的手,笑呵呵地说道:“哎呀,林高人呀,你是如何知道我心中所想的?不瞒你说,我刚才想的,还真是你领来的这个人。” 一听知县大人的话,周围的吃瓜群众立即就沸腾了。 这个林易,竟然真的懂观心之术! 那黄知县只是心中一想,而且林易还不认识这人,竟然就把人给找出来了,这不是观心之术还能是啥? “哎呀,这是高人呐。” “听说这人叫林易啊,莫不是之前在苏府寿宴上以诗文赢得苏家小姐绣帕的年轻人?” “这可真是没有想到,不仅文采好,还懂得法术。” “据说好像是雾隐门的人。” “怪不得,那地方的人都邪门着呢。” “我倒是觉得这小伙子眉清目秀,和苏家小姐倒是一对璧人。” 听到这句话,丁松是忍无可忍了。 “喂,你说什么呢?我警告你不要乱说,说不定刚才那人只是林易蒙的而已,还有苏家小姐,那是你能叫...” “啪。” 话又没说完,黄知县一巴掌扇到丁松的脑瓜上。 “瞎吵吵啥呢,没看见我和林高人在商谈高雅之事吗,给我小声点。” “是是是。” 丁松先是低眉点头,接着冷眼看向林易。 ...... 瞧着丁松这副模样,林易心里不禁好笑。 黄知县似是换了个人,对林易的态度瞬间变得亲密无间。 “林高人,你这观心之术,可有什么学习的窍门啊?” 黄知县此刻心想,这要是能把这法术给学过来,往后在官场之上,那还不得官运亨通、飞黄腾达呀。 更重要的是,这两天京城里的霜儿姑娘驾临寿霖城的如归楼来啦。 这霜儿姑娘可是京城里的清倌大红人,全名柳茹霜,人称霜儿姑娘,容貌绝色,犹如天仙下凡,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据说背景还很硬,就连京城里的大官想要见她,也必须得她点头才行。 有那户部侍郎孙越想要用强,被一帮穿黄马褂的人把一根小手指给剁了,从此无人再敢放肆。 想听她弹奏一曲,那更是要天时地利人和,可谓难上加难。 到了这寿霖城,就在如归楼摆上了一个对子,对上了对子,方才有缘一见。 这越是有挑战性的东西,就越是有人想要征服。 但如今两天过去了,依然没有一个人能将这对子对上。 黄知县自然也在仰慕霜儿姑娘的队伍之中,只可惜自知那副对子对不上来。 如今有一位懂观心之术的高人就在自己面前,这要是学了这观心之术,瞧一瞧霜儿姑娘心中所想,说不定就可以对出这对子,亦或者投其所好,或许能让霜儿姑娘额外开恩,见上一面。 ...... 第50章 这俩木瓜送你 一听黄知县这口风,林易就知道这厮想要做什么。 走官场的,拥有这观心之术,飞黄腾达,加官进爵,那还不是指日可待嘛。 “回禀大人,这观心之术想要修炼,那不也难。” 一听林易这话有戏,黄知县可开心坏了,连忙凑近低声问道:“怎么个练法?” “只需找一无人骚扰的清净之地,一切饮食戒除油荤,然后由我传功法,修行十年,或有小成。” “...”黄知县懵了。 怎么练啥法术,动不动就是十年起啊。 别说十年了,单是戒油荤,这就不可能啊。 在衙门里哪天不是大鱼大肉,让他不沾油荤,那还不如杀了他。 何况人家这县太爷做的好好的,突然去修功法十年,回来还有混头吗? 罢了罢了。 “这...林高人,我黄某人实际上有一事相求。” 听黄知县转换话题,林易这才松了口气。 这要是真的应承下来,林易还真不知道怎么往下圆。 刚才之所以能够猜到黄知县心中所想,完全得益于林易在上一世玩过二十一张纸牌这个魔术,然后变化了一下,用在了这猜人上。 他哪会什么观心之术啊。 “大人言重了,有何事但说无妨。” 那黄知县向周围瞧了几眼,发现围观者甚多,便吩咐道:“把人都散了。” 那群官兵立即开始驱赶人群。 “都散了,都散了吧。” 没一会儿,那些吃瓜群众就消失一空。 不过虽然人群都散了,但林易依然留下了属于自己的传说。 “这雾隐门的林易可真厉害呀,居然懂观心之术。” “怪不得能帮官府把那苏府的案子给破了。” “听说前些日子,还帮助王家治好了他们家少爷的怪病。” “是吗?没想到这江湖术士还真有两下子呐。” ...... 待人群散后,黄知县向林易说道:“林高人,借一步说话。” 林易跟着黄知县来到轿子旁边。 “是这样的,明儿下午,我想请林高人陪我到如归楼一趟。” 如归楼? 那不是这里最出名的青楼吗? 县太爷带我去那种地方干嘛? 见林易略带惊讶的表情,黄知县脸上微微一红,说道:“是这样,京城来了位清倌人,名叫霜儿姑娘,这位姑娘可是位大红人,听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性格有些古怪,想见一面可不容易,我见林高人懂观心之术,所以想请你一同前去,共同进退。当然,只为艺术熏陶,别无他求。” 乖乖,怪不得换了一副嘴脸,原来是盯上我这观心之术了。 但我其实不会这法术啊... 林易想到这里,连忙说道:“回大人,这观心之术,其实并非正常法术,施术的效果也是因人而异的。我刚才之所以能够猜出大人心中所想,是因为大人清廉正直、刚正不阿、心胸坦荡、光明磊落,所以观心之术才能成功,但如若遇到阴险狡诈、居心险恶、心思缜密、鬼蜮心肠之人,则恐难成功。” 听了林易这一说,那黄知县顿时觉得眼前之人无比讨人欢喜,比自己那外甥可强多了。 “唉,林高人不必谦虚,这样吧,明儿你与我同去,无论成或不成,本官都不会怪你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易还能推辞吗? “既然如此,那草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好,好!” 这时丁松突然来到黄知县身边,说道:“舅舅,你当真要请这厮...” “怎么说话呢?” “咳...”丁松清了清嗓子,又说道,“当真要请林易去如归楼吗?” “这个当然,本官清廉正直、刚正不阿、心胸坦荡、光明磊落,当然一言九鼎、言而有信了。”黄知县摸着胡子笑道。 丁松是无言了,但林易却开口了。 “黄大人,我和丁主簿之间怕是有些误会,为了不影响大人去如归楼的雅兴,我希望明儿下午我去的话,这位丁主簿就不要去了吧。” “什么?”听到这话,丁松气的差点跳起来,指着林易说道,“林易,你别太过分了!我还没有找你刚才吓我马匹之事,你居然胆敢如此!” 说完,丁松看向黄知县,那意思不言而喻。 舅舅,你得帮外甥出头啊! 黄知县略微点头,拍了拍丁松的胳膊,对林易说道:“林高人,就按你说的办。” “舅舅...你...” “在外面,别喊我舅舅,叫大人。还有,你与林高人之间的误会,就此作罢,从今往后,不得再找林高人的麻烦。据巡捕司上报,林高人最近可是协助曹捕快一同破了苏府的案子,可谓我衙门里最需要的人才,你可不要再依着自己的性子做事,否则做舅舅的也绝不容情,你知道了吗?” 丁松瞧了林易一眼,终于低下了头,道:“是,我知道了。” “大人,我还有一个请求,不知我是否可以带两个人同行。” “是哪两人呐?” “都是您衙门里的人,曹达华曹捕快和多隆多主簿。” “哦?曹达华与你一同办过案子,我是知道的,那多主簿你也认识?” “大人,不瞒您说,多主簿在苏府的寿宴上,曾与我比邻而坐,也算相识。” “好,应了你。” “谢大人!” “那咱们可就说定了啊,明儿下午,我派轿子去接你。” “草民恭候。” ...... 那黄知县和林易约好,也没理睬丁松,上了轿子就走了。 丁松如丧家之犬一般,灰溜溜的骑着马跑了,再也不敢望林易一眼。 林易则拍了拍胸脯。 今儿真是艰险,不过好在峰回路转,逢凶化吉,还做成了一件好事。 曹达华毕竟是林易的伙伴,让他多在县太爷面前露脸,说不定就能接触到难度更高的案子,这样自己也可以得到更丰厚的奖励。 至于多隆,林易觉得这人还算不错,有心结识,这样在衙门里也算有一武一文两个伙伴,以后自己在寿霖城里各方面做起事来也能行个方便。 ...... 回铺子的路上,林易看到路边的瓜农正在卖瓜,便走上前去。 “这瓜新鲜吗?” “客官,包熟,都是今儿刚摘的,这个季节吃,正是时候呢。” “给我来两个,可要挑好的啊。” “客官放心吧。” ...... 天色微暗,日落月升。 林易的铺子口停着一盏大红轿子。 林易来到门口,那轿子的门帘打开。 “林大哥,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病好些了吗?” 林易见苏绣儿一手拎着汤药,一手拎着兔汤,心里有些感动。 有人记挂自己的感觉真好。 没有回苏绣儿的话,林易举起手里的两个木瓜,对苏绣儿说道:“苏姑娘,这俩木瓜送你。” ...... 第51章 如归楼(求票票、打赏!) “木瓜?这是什么瓜,我好像...没怎么听说过。” “你不吃这玩意儿?” “嗯...”苏绣儿侧着头想了想,回道,“西瓜、冬瓜、南瓜我常吃,这木瓜嘛,倒是没有什么印象。” “这就对了!” 怪不得对a呢。 林易这一嗓有点响亮,让苏绣儿不禁问道:“林大哥,什么对了?” “没什么,苏姑娘,这木瓜你拿着,一定要常吃,以后就让你们家厨子多做这个给你吃,绝对有好处!” “好,林大哥,你送的我一定吃,一会儿回去就让徐婶拿去煲汤,她对食材这些东西可懂了,没有徐婶不会做的。” 林易忙说道:“不一定要煲汤,做个木瓜雪梨、木瓜燕窝什么的,都不错。” “好的。”苏绣儿乖巧的点了点头,向后招手,有仆人立即过来将两个木瓜接过收好。 接着,苏绣儿将煎好的汤药和熬好的兔汤递给林易,关心地说道:“林大哥,我看你的病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这汤药你再喝一副,巩固一下,明儿应该就不需要了。还有这兔汤,你也喝了吧,对你的身体有帮助。” 林易也不推辞,这毕竟是人家的一番好意,欣赏接受了。 “谢了,苏姑娘,时候也不早了,你赶紧回去用晚膳吧。” “嗯。”苏绣儿转身,回首道,“那林大哥,我回去啦,赶明儿再来拿碗筷。” 这是想要多和自己亲近亲近的意思呐,林易也不好多说什么。 上轿前,苏绣儿又回头对着林易一望,眉眼带笑,那双眼睛笑起来就像一对漂亮的月牙儿。 糟糕... 是心动的感觉... ...... 第二天中午,林易正躺在门口的躺椅上把玩着手里的异兽蛋。 这躺椅制作可精致着呢,是林易在鱼嘴街淘来的。 这鱼嘴街是什么地方啊? 花鸟虫鱼、古玩明器的场所。 为何叫鱼嘴街呐? 因为这街的造型就像一条鱼,鱼嘴窄,鱼肚宽。 易进难出。 含有招财纳福、财源长久之意。 在这里做买卖的,大都是见识过大场面的。 像这乱世,能有闲钱来买花鸟虫鱼的,那得是什么人呐? 更别说古玩明器了,这可不是普通老百姓玩得起的东西。 你问林易到那儿干嘛去啦? 林易不是去鼓弄这些玩意儿的,他是去淘宝来着。 全城最大的二手买卖市场,也在这地儿。 林易抽着空,在那儿淘了件躺椅。 红木精制而成,木质细密坚硬,包浆自然莹润,造型简洁古朴,牙板雕花蝶纹,色泽幽静沉寂。 一两二钱银子,不亏。 ...... 好容易悠闲一阵,林易捧着异兽蛋对着阳光,啧啧称奇。 这蛋在太阳的照射下,竟然逐渐呈现出透明的模样。 那蛋里充满着一团黑色的气体,在蛋壳内部来回飘荡。 这怕不是要孵出一个恶魔吧。 正全神贯注着呢,旁边突然一嗓子,吓得林易差点失手把蛋给打碎咯。 “林贤弟!” 林易好不容易将蛋接住,“嗖”得藏进袖子里。 “哎呀,林贤弟,刚看什么呢?” “没...没什么。曹大哥你怎么来了?” “嘿嘿。”曹达华搓了搓手,坐在林易躺椅的一角,笑呵呵地说道,“我得好好感谢贤弟啊,如果不是你有心,我哪有机会和县太爷一起去嫖...” “嗯?” “额...呸!一起去陶冶情操呢。” “嗯...曹大哥,别贤弟贤弟的叫唤了,还是林兄弟更顺耳一些。” “好,好,就依林兄弟的。”曹达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衣服,原地转了个圈,道,“林兄弟,怎么样?我这一身便服平日里可不常穿,一般出去约会的时候才会换上,今儿可是个大日子,我早上就拿出来把衣服挂着,唯恐起了褶子。” 曹达华这番重视,不是没有道理的。 那如归楼是一般人想去就能去的? 普通人一年的银钱也不够在那里逍遥几日,就算是城里的有钱人,也不是想去就能去的。 曹达华一个月几两碎银,就算每月只去上一两次,剩下的日子也只能天天喝西北风了。 这次有县太爷带队,那钱自然是省下来了,能不开心吗? 其次,此前一直郁郁不得志的曹达华最近刚破了两件案子,这时候在县太爷面前晃悠晃悠,增加点印象,升官当捕头就指日可待了。 最后,那可是在京城里都名声在外的霜儿姑娘! 还是个清倌人。 这要是能做第一个入幕之宾... 三十年的老茧...啊不是,磨练... 都只是一种历练罢了! 当然,这只是曹达华自己一厢情愿的奢望。 林易瞧见曹达华如此重视,觉得自己这片心意没有白费。 “不错啊,曹大哥,看起来人模人样的。” 人模人样? 就在曹达华还在琢磨“人模人样”这个词到底是褒义还是贬义的时候,又有人来了。 “嗨...” 林易闻声一瞧,嘿,多隆! 林易这小铺子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哎呀,林兄弟,我们又见面了,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呀!” “多隆兄。”林易从躺椅上站起来,亲切地扶住多隆的手臂,道,“你可真不厚道啊,在苏府寿宴上,也不提醒老弟那丁松是知县大人的外甥,害得我昨儿差点被暗算了。” “林兄弟,你瞧你说的是哪里话。如果我告诉了你,那岂会有你当街使出观心之术的壮举,让人人都为你竖起拇指称赞?” 多隆这厮...貌似总是出状况,但听他解释,似乎获益的都是林易。 上次在寿宴上也是,卡着骨头引起了丁松的注意,结果让林易不得不出面赢了绣帕,也被他说成是做了一件美事。 “嘿,好话都让你给说了。” “那必须的呀,说不定我多隆就是你林兄弟的福星呢。” 说罢,多隆又向林易鞠了一躬,道:“无论如何,还是要感谢林兄弟没有忘记我多隆,在县太爷那儿提了我的名字,真是令我无比感动。” ...... 曹达华和多隆早就认识。 同是衙门冷落人,惺惺相惜老相识。 这三人聚到一块,聊起天来竟然还颇为投缘,谈天说地,相见恨晚。 尤其是那多隆,外表看起来挺老实的,但一谈起如归楼来,竟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给林易恶补了一把青楼知识。 多隆道:“你们俩可知,即便是这青楼,那也要分个三六九等。” 曹达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问道:“怎么个说法?” “一般一二等的青楼,名字颇为文雅,以‘院’、‘馆’、‘阁’为主,而三四等的青楼,多以‘室’、‘班’、‘楼’、‘店’、‘下处’命名。” 曹达华眉毛一挑,道:“多隆兄,这不对呀,那如归楼可是咱们城里数一数二的青楼,按照你这么划分,岂不是成了三四等的青楼了吗?” 多隆似是早有准备,笑着说道:“嗨,曹兄弟,你是不知,这如归楼的名字,可是有说法的!” ...... 第52章 为了寿霖城男人们的脸面 见林易和曹达华一副认真洗耳恭听的模样,多隆清了清嗓子,正经说道:“这如归楼原名其实叫做如归阁,曾经有一位来自大梁的客人,作了一句‘南开朱门如归楼,玉栏仙杏压枝红’的诗句,后来听闻那位客人是咱们豫州知府大人的儿子,还在京城里当官,这可了不得,于是这如归阁的老板便将名字改成了如归楼,这个故事也在整个寿霖城传开了。” 林易接口道:“由于有知府大人和京城官员的名声,所以如归楼这档次也就起来了,名声日盛,逐渐成为了寿霖城的第一青楼,我说的没错吧。” “林兄弟,高啊,一语道破天机。” “行啦,多隆兄,有这嘴皮子,留着给县太爷拍马屁吧。” 多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这时,曹达华开口问道:“所以为什么要把如归阁改为如归楼啊?” “...” ...... 酉时,四名轿夫扛着一顶枣红大轿来接林易。 林易掀开门帘一瞧。 哎呦,只能坐一个人。 林易回头瞧了瞧,显然曹达华和多隆也都看见了。 曹达华立马说道:“林兄弟,你请上轿,今儿这趟,我和多隆兄弟给你做引路的左右护卫。” 多隆也立即跟着说道:“没错,林兄弟,我和曹兄能够参加今天的宴席,完全是林兄弟的功劳,今儿就由我们两位哥哥给你开道吧!” ...... 轿子从林易那铺子口,向如归楼进发。 往马蹄街的那条小路太窄,轿子走不得,所以要走途经其它四门的另一条路。 林易坐在轿内,轿子前面,左边多隆,右边曹达华,一行浩浩荡荡。 这可真是够新奇的。 官轿坐的不是官,是个雾隐门的术士。 前面还有一文一武两名官爷开道。 这阵势够唬人的。 那四门的门人都拥到门口来瞧。 “嘿,真是奇了,居然有官轿来接那个雾隐门的小术士。” “你不知道啊,前些天这林易在县太爷面前露了一手,被县太爷赏识啦。” “我去,那不是曹捕快嘛。” “还有多隆多主簿。” “他们竟然给林易开道!” “他们这是干什么去啊?” “听说是县太爷请林易到如归楼那吃酒。” “真的假的,林易居然这么有面儿?” 路过第二阴门的时候,白云舒站在门口瞧了几眼,听见“如归楼”三个字,轻蔑地闷哼了一声,转身进屋了。 ...... 一路上,林易这轿子可是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轿子里坐的是县太爷呢。 可不是嘛。 那开道的都是捕快和主簿了,里面还不得坐个大官呐。 到了如归楼,林易掀开门帘。 嚯。 一股浓重的胭脂气息迎面扑来。 轻薄衣衫、烈焰红唇、白嫩大腿... 可谓富可用其道,穷可观其貌。 这里毕竟是温柔乡,挺正常。 不过有的姑娘脸上满面春风,心却已是荒草雪原,寸草不生。 县太爷早有吩咐,林易一到,便由老鸨照顾着,躲过层层妖精的魔爪,一路护送到大厅的雅座。 林易走在前头,曹达华和多隆跟随其后。 遥遥看见林易,黄知县就站起身来,大声说道:“林高人,你来啦,来来来,坐我旁边。” 林易坐到了黄知县右手边,接着是曹达华和多隆。 黄知县的左手边,坐着师爷和捕头秦冲。 六人坐定,酒水果食便摆了满桌。 众人先吃了会酒,闲聊了几句,期间曹达华和多隆频频举杯。 这种场合,对于他们来说可不常见。 没一会儿,黄知县便按捺不住了,引出了此次出征如归楼的主题。 “林高人,您瞧那儿。” 说着,指向了挂在大厅二楼栏杆上的一副对联。 “这就是霜儿姑娘来这如归楼后放的对子,至今也无人能够对出来。您有观心之术,不知是否可以洞悉这霜儿姑娘的心思,把这对子给对出来。” 林易打眼望去,其实他一进这大厅就瞧见了这副对子。 不得不说,这对子的水平可够高的,即便是对于上一世文学素养很高的林易来说,也有些难度。 上联写的是:百本书卷,月月阅阅,阅出世家百代。 这是一个很难的同音联。 这上联又分三句,中间同音,前后还要能关联的上。 单从出对子的水平来看,这霜儿姑娘就不是一般人,看来除了琴棋书画,文采也是一流。 林易先回了县太爷。 “大人,我之前说过,观心之术讲究对象,在这种地方的女子,心思可都不单纯,想要看透并不容易,何况在下根本就没见过霜儿姑娘,更别谈使这观心之术了。” 听林易这么说,那县太爷就像一个放了气的皮球一样,脸上的表情瞬间就垮了。 “不过...这对子嘛,也并非对不上来。” 林易这句话,可把县太爷旁边的师爷给惊住了。 这是正常人能对出来的对子? 我堂堂科举经魁,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 没想到这林易居然能对上来。 转念一想,对啊,林易是雾隐门的人,本就不是正常人。 想到这里,心里稍安。 ...... 见自家兄弟要出风头,曹达华立即喊道:“喂,咱们这里要对那对子!” 曹达华做了这么多年捕快,又是单身汉,底气强盛,那声音何其响亮啊,整个大厅都听到了。 姑娘们都忘记卖弄风骚了,全都往林易这一桌瞧来。 当这桌瞬间备受瞩目的时候,那县太爷也感到与有荣焉。 被关注的感觉真好... “林易呐,你就把那对子给对了吧。” 毕竟是县太爷,还是要摆摆谱的。 听有人要对对子,立即有龟公摆出纸墨,放在大厅正中央的桌子上。 二楼一间厢房的门帘微微晃动。 在众人的注视下,林易一边看着匾额上的对联,一边嘴巴默念。 走到桌前,拿起毛笔,挥毫泼墨,写出下联:一枚铜钱,番番翻翻,翻成家财万贯。 那师爷探头读了一遍,叹为观止,立即叫了一声好。 师爷都叫好,县太爷立即会意,这对子是对上了! 这时有位侍女从二楼的一个厢房推帘出来,走下楼梯。 那老鸨和龟公就一直瞧着这位侍女。 林易猜想,这位应该就是霜儿姑娘的贴身丫鬟。 但见这侍女容貌端秀,身材婀娜,丫鬟尚且如此,主人就更不必说了。 侍女来到大厅,拿起对子读了两遍,向林易赞了句:“对的好。” 一听这话,整个大厅的气氛立即变得不一样了。 三天! 整整三天! 寿霖城男人们的脸被狠抽了三天呐! 这对子没人能对上。 但现在林易对上了。 这下终于把失去的面儿给找回来了! “不过...” 一听侍女这话,所有人的心又跟着纠结起来。 侍女面露微笑,说道:“我家主人说了,你这对子太过俗气,想要请你再做一联,同样能与这上联对得上。” ...... 第53章 越漂亮的女人越不能相信 听到侍女这话,现场立即就响起了嘘声。 尤其是曹达华和多隆,嘘的最为响亮。 “喂,你们说话可不能不算数啊,对上了就是对上了,怎么还要再做一联?”曹达华大声抗议。 “没错,这对联想要对上本就困难,现在又要求林兄弟立即再做一联,意境还要比之前的更高,试问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多隆也助腔道。 “如此,便请回吧。”侍女也不多话,转身要走。 “等等。” 侍女停住,看向林易。 林易眉头紧锁,看着对子,似在思考。 “喂。”多隆碰了曹达华的胳膊,说道,“我说林兄弟对不上,五钱,赌不赌。” “好啊!我说他对得上。” 坐在桌子对面的秦冲见状低哼一声:“陋习。” 谁知话音刚落,县太爷和师爷也加入了下注的行列。 秦冲:“...” 黄知县压林易对得上。 人是他叫的,自然对高人有信心。 师爷压的则是林易对不上。 这第一对已经足够令人绞尽脑汁了,还想来第二对,意境还要高,这在师爷眼里那根本已经不是人能做的事儿了。 这摆明呐,就是霜儿姑娘想让他们知难而退。 ...... 就当这厅里的绝大多数人认为林易对不上的时候,林易突然动笔了。 “不会吧,林兄弟真能对上来。”多隆惊讶道。 这文采那可比这些个师爷、主簿强多了。 林易拿起毛笔,一气呵成,写下一联:半点朱墨,连连涟涟,涟出万里江山。 师爷见了这对子差点晕倒。 这还是人吗,简直是书中仙呐! 就这两副对子,师爷就敢相信,如若这林易能够考功名,必能高中,进那金銮殿面见圣上。 “哎呀,这副对子对的好啊。”多隆忍不住赞道,“豪气万千,恢弘磅礴,真是好!” 曹达华没关心这对子,就向多隆问了一句话:“我是不是赢啦,赢了的话快把那银钱给我。” 县太爷这文采不敌师爷的人,也觉得这第二对对的很好,站起来为林易鼓起了掌。 一时间,如归楼里掌声雷同,口哨声此起彼伏。 有些大胆的俏娘们纷纷向林易眉目传情,暗送秋波。 那侍女将对子读了两遍,态度变得恭敬,对林易说道:“公子请稍后,我去回禀主人。” 回到厢房,须臾推帘而出,道:“霜儿姑娘有请林公子上楼一叙。” 一听这话,现场的气氛立即热闹了起来,许多爷们顿时觉得嘴里的酒不香了,怀里的美人儿不漂亮了,兔兔的手感不好了... 县太爷的表情也变得不太自然。 没等他人开口,林易立即回道:“这位姑娘,我代表的是我们桌上六人,如若霜儿姑娘肯屈尊相见,我六人愿一同前往,欣赏霜儿姑娘的技艺,但若只有我一人,则大可不必了。” 林易这心思何其缜密,怎么会为了一个青楼女子,得罪了这寿霖城的父母官和同行的弟兄们呢。 侍女又回屋子,片刻后出来说道:“请林公子及同来的贵客,一起上来吧。” “唔...” 现场一片羡艳的声音。 县太爷哈哈大笑而起。 自己果然慧眼识人,这林易可堪大用! 林易请县太爷先行,其余人则跟在林易身后,在众人的注视下,缓缓走上二楼。 厅里,立即有人将牌匾撤下。 根据这霜儿姑娘的规矩,到得一城,只见一回,不出几日便将动身离去。 也就是说,其他人再无缘分一见了。 ...... 众人揭帘而入。 厢房的布置颇为雅致,分内堂和外堂。 外堂中间摆着一张小桌,桌上几道精致小菜,一个瓷瓶酒壶。 侍女请林易六人落座后,说道:“我去请霜儿姑娘出来见各位贵客。” 林易偷眼瞧了瞧县太爷等人的表情,除了秦冲,都是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不由心里好笑。 这招叫做欲情故纵,拿捏的就是这种似握非握、隔靴搔痒的心情。 直到把你磨的差不多了,才满足你的窥探欲。 ...... 随着侍女将珠帘拉开,一浑身穿着红色锦服的女子从内走出。 这就是闻名京城的美人儿,柳茹霜。 林易先前还取笑别人,谁知这一出场,直接给震撼住了。 这...这就算是美颜,也开不了这种特效啊! 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但那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又让人不能不魂牵梦绕。 “各位贵客,小女怠慢了。”柳茹霜盈盈一拜。 “霜儿姑娘客气了,说哪里话。”县太爷忙不迭的就要伸手去扶,那侍女却抢先一步,将主人扶起。 这县太爷也太沉不住气,这就忍不住要上手了。 那霜儿姑娘坐下来,与众人一一拜见。 都是听闻几人各自吹捧了自己一番后,举杯喝过。 到得林易这儿的时候,霜儿姑娘这才开金口说了一句:“林公子好文采。” 惹得其余五人纷纷起哄。 瞧瞧,在美女面前,哪里还有什么县太爷、师爷、捕快、主簿之分,都是一个样儿。 ...... 这一圈下来,就林易还坐得端正,其余五人却不胜酒力,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有古怪! 林易连忙拿起县太爷的杯子闻了闻。 “不用闻了,是蒙汗药,无色无味,只会稍睡片刻,很快就会醒来。” “霜儿姑娘,你这是?” 那侍女说道:“先前是公子对上了对子,但定下的规矩就是只见公子一人,我家主人不愿公子为难,所以才出此下策。能与另外几人见上一面,喝上一杯,已是这几人的福分了。” 没有想到,这娘们还会用这招,性子够泼辣。 见林易面露微笑,柳茹霜不禁奇怪地问道:“林公子,你笑什么?” 林易回道:“我想起一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 “什么话?” “越漂亮的女人越不能相信。” 显然,林易的话里,包含着对霜儿姑娘美貌的称赞,也有对蒙倒几位同伴做法的不满。 “公子谬赞,还请公子原谅。” 说罢,霜儿姑娘站起来,坐在一把古琴前,说道:“妾身这曲子,只愿弹给有缘人听。” 纤纤细手刚抚在琴上,林易忽得站了起来。 “如此,大可不必。我说过,我们是一同来的,自然要乘坐一条船,姑娘这么做,是把我陷入不义之中,也小看我林易了。” 霜儿姑娘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她没有想到,林易的性格居然如此刚正。 这要是换做其他男人,被霜儿姑娘这般特殊对待,还不乐开了花。 在两女的目光中,林易走到霜儿姑娘身边,手抚琴弦,竟然撩拨了起来。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琴声戛然而止,看着霜儿姑娘满是惊喜的表情,林易笑道:“霜儿姑娘,就这两句,你觉得你的哪首曲子能比得上呢?” 扬长大笑,走到桌边,手里藏有一物,在五人口鼻处一抹,五人立时清醒。 侍女见林易露了这一手,也是瞪大了眼睛。 《洗冤录》上记载了各种毒物和解毒的方法,区区蒙汗药,不难。 “霜儿姑娘,告辞。” 五人还迷迷糊糊的,但见林易告辞,也跟着告了个罪,跟着林易走了。 几人走后,柳茹霜回弹了林易刚才弹奏的曲子。 嘴里喃喃念道:“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仅仅两句,已经让这位一向眼高于项的美人儿记在了心上。 ...... 夜黑星稀,棒打三更。 如归楼里,窜出一位身穿紧身黑色夜行衣、身材苗条的女子。 身形如影,三两下就翻墙头,穿小道,直往城外南郊而去。 ...... 第54章 诡异破庙(求票,追读!) 这矫捷如燕的身手,任谁也不会想到,黑衣女子竟然是暂住在如归楼的京城花魁柳茹霜。 柳茹霜一路脚步没有停歇,直赶到城南偏郊的一个破庙附近。 翻上一个墙头,隐藏在黑暗中的柳茹霜缓缓伸出半个头颅,一双眼睛向内观察着庙里的一切。 破庙的当天大院里,几个白天在地拱表演的卖艺人正围着篝火喝酒吃肉。 篝火熊熊燃烧,架子上烤着一只乳猪。 一个胸口长满黑毛的彪形大汉拉着手里的铁链,强行将两只猴子带进屋子里。 一会儿屋里便传来了鞭子的抽打声和猴子的哀嚎声。 一个独眼女人正撕着手里的烤肉吃,听到这惨叫声,大声喊道:“喂,你个莽汉,轻一点,别把猴子给打死了。” 旁边有人问道:“怎么下这么重的手?谁又惹着他了?” 独眼女人回道:“还不是表演的时候出了岔子,他脾气大,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他这么打法,明儿还有猴子表演吗?” “怕什么,瞧,不又来了一个?” 破庙门口,一个衣着淳朴、五官端正的男人领着一个小男孩走了进来。 小男孩道:“哥哥,你不是说带我找妈妈吗?” 男人还没说话,那个独眼女人已经迎了上去。 “哎呦喂,这是哪里来的小俊孩呀,你妈妈一会儿就来,你在这里等等吧,陪着姐姐聊会天。” 说罢,从男人手里接过男孩,那男人便转身匆匆去了。 男孩跟着独眼女人到火堆旁坐下,眼瞅着架子上烤的滋滋作响的烤乳猪,忍不住舔了舔嘴。 “饿了吧。”独眼女人用刀从乳猪上切下一片,递到男孩手里,说道,“趁热吃吧,这样腥味不会太重。” 男孩跟着男人走了好久的路,早就饿了,连忙撕咬起来。 这肉咬上去酥脆冒油,热油瞬间充满口腔,香气扑鼻,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烤肉。 小男孩一边吃,一边观察着四周。 “姐姐,那儿挂的灯笼为什么是粉色的?” “为了喜庆呀。” “旁边那些花儿怎么比嫁衣还要红啊?” “因为花儿也爱美呀。” “那...草丛为什么会发光啊?” “因为有萤火虫呀。” 小男孩狼吞虎咽将肉吃下,有些口渴,来到旁边的水井,准备拿水舀捞水喝,却发现水的颜色似乎不太对劲。 “姐姐,井水为什么是黑色的呀?” “这个嘛...嘿嘿,是为了更好的照镜子呀。” 说罢,独眼女人将小男孩领到一旁,说道:“你口渴吗?这水不干净,你跟姐姐进屋喝水吧。” 小男孩点了点头,乖乖跟着独眼女人。 屋门打开,里面有一只和小男孩身材差不多的猴子,被关在笼子里,见独眼女人到来,立即龇牙咧嘴,大声嘶吼。 “畜生,一会儿就让你好看!” 门被关上。 篝火旁,几人席地而睡,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 柳茹霜趴在墙上,只觉这破庙里处处透着诡异,又看了一会儿,再无收获,便下了墙头,悄悄离开。 ...... 回到如归楼,侍女上前接着。 柳茹霜脱下夜行衣,露出美好身段。 “主人,可有什么收获?” 柳茹霜摇了摇头,道:“或许只是一群粗俗卖艺的,并非我要找的人。” “那对子被解了,未免惹人怀疑,我们是不是要快些离开这儿?” “嗯,再等两天就动身。” 柳茹霜重新换上锦衣,又对着镜子梳理着秀发,开口说道:“你帮我查一查今儿那个叫林易的家伙。” 侍女回道:“我刚才就和今儿服侍大厅的龟公打听过了,说是雾隐门的术士,但我瞧他可不简单,普通的术士怎有如此高的文采?而那副不把我们主人放在眼里的神态,更是让我想到就生气,这九州男子,哪个不对我们主人倾倒不已。依我看啊,这林易可能就不是个正常男人!” ...... “阿嚏!” 睡得好好的林易无端端的打了个大喷嚏,直接在床上坐了起来。 迷迷糊糊的挠了挠头。 怪事,怎会好好的打喷嚏呢? 再度躺下,将被子裹紧,别又惹上了风寒。 ...... 去如归楼的第二天,知县大人智破如归楼对子的事迹便传开了。 一群老头老太交头接耳,添油加醋,仿佛亲身所见县太爷是如何连做两对,为寿霖城的男人们争脸的。 这好家伙,传播速度快,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 很快便有各种版本传遍了寿霖城的大街小巷,有正经的,也有不正经的。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林易。 原来那日几人从霜儿姑娘的厢房里出来后,几人便埋怨林易,怎么这么快就出来。 “你们不知道,凭着我长期从事术士职业的第六感,这霜儿姑娘有些不对劲,为了各位的安全,我才忍着困意,强行将大家叫起来,你们刚才是不是喝下一杯酒就觉得困顿啦?” 经林易这一提醒,秦冲率先想起来了,说道:“林兄弟说的没错,本日里咱们的酒量自个儿都是有数的,就算刚才喝了不少,但也不至于到了霜儿姑娘那里一杯就醉了,这其中必定有诈。” 那多隆也说道:“这霜儿姑娘这么漂亮,整日在这种烟花之地却依然是清倌人,这本身就不对劲,而且据说她背后的人可是一位惹不起的人物,我想咱们早点撤是对的。” 听大家这么一分析,县太爷点点头,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说道:“林高人做的对,咱们实不能为了美人儿而把自己置于险地,如不是林高人没有醉倒,我们这些个人可就要搁在别人手上了。撤吧,今儿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临走的时候,林易拽过师爷,悄声低语了几句,师爷连忙点头,道:“林高人这番心思,我倒是没有想到。” 接着,便有了第二天关于县太爷“智破如归楼,面见柳茹霜”的英雄事迹。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人不配财,必有所失。 林易知道,树大招风,更何况自己是什么人?可不能压着县太爷一头啊,他还要在这寿霖城混呢。 这事太招摇,对林易可没有任何好处,所以便推给了县太爷,让他领了这顶高帽。 县太爷第二天通过师爷知道了林易这心思,当下非常开心。 身为地方父母官,为当地男人们争脸,这口碑和声望立即就上去啦。 正午时分,师爷亲自带人上门,将县太爷赏的五两银钱交到林易手上。 “林高人,咱们以后要多走动,多亲近。”师爷诚恳的说道。 ...... 第55章 人心不足蛇吞象(感谢天涯孤单人的白银盟!) 寿霖城外偏郊。 破庙。 夜风微凉。 独眼女人浑身血污地走出门来,舔了舔左手上的热血,右手使劲一拽,一只站立行走的小猴子脖子上绑着铁链,被拉到女人身边,眼神惊恐。 旁边门打开,那彪形大汉拿着鞭子从屋里走出。 “那两只猴子呢?” “啐,多用了劲,竟然死了。” “你这家伙,糟蹋多少畜生了?再这样下去,我们都要跟着你喝西北风。” “少啰嗦,我什么时候饿过你。” 说着,大汉一手将独眼女人揽到胸前。 女人连忙将大汉推开,嗔道:“又没正经。” 大汉揉着胸口,看到女人牵着的小猴子,指着那猴子说道:“怎么,又来了一个新品?” 独眼女人虽然只有一只眼,但依然抛出了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 “给,好生训着,可别再失手了。” 大汉将铁链接过,使劲一拉,小猴子被凌空拽到大汉脚下,摔了个狠。 “放心吧,交给我。” 说罢,大汉牵着挣扎的小猴,又返回了先前出来的屋子。 那小猴虽双手握着脖颈的铁链使劲挣扎,但哪里是大汉的对手,几下就被拖进了屋里。 鞭子声再次响起。 独眼女人则回了自己的屋子,再出来时,手上拿着一些血肉模糊的东西。 将一块透明的薄皮挂在灯笼上。 把一盆鲜血倒进了花丛里。 把两只黑白相见的丸子扔进了草丛。 将大把的毛发撒进了水井。 ...... 烈日当空,生机勃勃。 林易喝着茶,悠闲的嗑着瓜子,坐在松韵轩里听书。 最近跟着曹达华破了两桩案子,分到了不少赏钱,今儿又拿了县太爷给的五两赏钱,只要不乱挥霍,正经过过日子,一年半载不成问题。 茶馆里,说书先生正讲到一章“巴蛇吞象”,让林易颇感兴趣。 说是在那缥缈的仙界之中,有一处靠近南海的山脉,终日云雾缭绕,名曰灵山。 有一药师常在此山脉中采药,回村炼制丹药。 那药师虽常在灵山中采药,却从未深入山脉,只因听村里老人讲,说此处山脉年代久远,或有些厉害的上古凶兽藏匿于内,所以药师便一直在浅山处采药。 一日,那药师在山中找到了一颗罕见的灵蛇草,正准备回村,远处的深山里却突然传来阵阵巨响。 云雾翻滚,似有巨兽在山里出没。 药师好奇心起,心想自己只是过去瞧一眼便立即出来,不惹麻烦,应该也没什么事。 将灵蛇草收好,便向发生声响的地方奔去。 那药师平日炼制丹药自己服用,也有些功底,片刻便赶到声响发出的边缘区域。 跑着跑着,迎面竟跑来了各种生物,弥兔、讠雚、鵸鵌、旄牛...甚至连赤虎和戎熊也在拼命的向药师身后奔跑。 当药师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 不远处,树木以摧枯拉朽之势崩塌,尘土飞扬,云雾都被拍散,一个庞然大物向这边奔袭而来。 药师所在的位置处于山岭高处,只见一条黑身青脑的巨大蟒蛇正在追赶一头大象,游走了几下,便一口就将大象整个吞进肚里。 巴蛇吞象! 药师不禁骇然,巴蛇属于上古异兽,在古书里有记载,能够一口吞掉大象的,非巴蛇莫属,这种异兽非人可敌。 只见巴蛇吞下大象之后,似乎依旧没有满足,继续向药师所在的方向游来,药师转身就跑。 虽然药师速度极快,但这里可是山林,不是平地,而巴蛇对这里的地形相当熟悉,很快就追了上来。 药师边跑边回头看去,只见巴蛇一路上但凡见到生物便直接吞下,不禁吓得提气加速狂奔。 巴蛇注意到了奔跑的药师,蛇头一晃,竟然改变路线,直直向药师追来。 那药师回头一看,魂儿差点飘出体外,心想这巴蛇怎么冲着自己来了,敢情是在这山里很少看见活人? 巴蛇游动的速度越来越快,路上阻挡住巴蛇的树木,皆被蛇头直接撞断,一路上留下了深深的游走痕迹。 人与蛇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巴蛇张开大嘴,喷出一团雾气。 虽然雾气没有碰到药师,但腥臭之气依稀传来,让药师几欲作呕,头脑一阵眩晕,摔倒在地。 眨眼间,巴蛇已将药师围住。 跑是跑不了了,药师只怪自己好奇心太重,妄自送了性命。 正闭目等死,谁知道等了半天,巴蛇竟并未进攻。 药师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看见巴蛇不停的向自己点头示意,眼睛里竟流下了眼泪。 这可奇了。 根据巴蛇脑袋指向的方向看去,药师发现巴蛇的腹部有一块地方涨的鼓鼓的,鳞甲都被崩起,隐隐浮现血色。 药师上前查探,却不知该如何救治。 这时巴蛇的脑袋指向药师随身携带的草药包,药师瞬间明白,自己采到的灵蛇草可以医治巴蛇的腹疾。 看来这巴蛇是因为腹部顽疾疼痛难忍,所以发了疯劲,而嗅到自己身上灵蛇草的味道,所以才追着自己。 虽然这灵蛇草极其罕见,在灵山这片山脉里,一年半载也未必能寻到一颗,但现下保命要紧。 草还在,人没了...得不偿失。 药师根据自己平时敷药的法子,当下就用随身携带的药具将灵蛇草碾成粉末,然后均匀地敷在巴蛇肿胀的腹部。 那巴蛇此刻非常平静,一点儿声响都没发出。 待药师敷药完毕,巴蛇似感念药师的恩情,蛇头向药师频频点头致谢。 须臾,巴蛇张开嘴巴,吐出了一小块象骨。 药师知道,巴蛇吞象吐出来的骨头,服食后可功力大增。 没有想到这种奇遇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要知这一块象骨,足以赶上药师自己十年炼丹制药提升的修为。 “我能不能再多要一块?”药师试探地问道。 巴蛇点了点头。 “我可以自己进去挑选吗?”药师又试探地问道。 巴蛇犹豫了一下,又点了点头。 巴蛇张开大嘴,药师立即钻了进去。 忍着恶臭,见到象骨,药师贪念心起。 自己每天辛苦上山采药,下山炼丹,忙活十年,才能抵得上一小块象骨的功效,不如将这蛇杀了,把象骨占为己有,岂不是很快就能得道成仙了! 想到这里,身在巴蛇体里的药师恶从胆边生,从怀中拿出采药的镰刀,对着巴蛇身子里面就是乱刀划过。 好巧不巧,药师划过的地方,正是巴蛇腹部疾病所生的瘤子。 原本灵蛇草需要三天的时间才能将这瘤子化去,这几刀下去,直接就把脓水给划出来了。 这脓水的毒性何其猛烈,瞬间就把药师给融化了。 ...... “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临头螂扑蝉。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说书先生将扇子一收。 “啪。” 惊堂木这么一拍,顿时赢得满堂彩。 ...... 第56章 神秘书生 好一手断章! “啪。” 林易把花生壳捏碎,发出了一声脆响,吓了说书先生一跳。 给个眼神,你自己体会。 ...... 话说林易这厮跑到这茶楼里来喝茶听书,铺子里的生意不做了吗? 又让人家焦急地等在门口? 那必然不行。 苏绣儿的碗筷还没拿走呢。 不能让人家白白等在门口不是。 林易在《植物魔鉴》里,发现了一种好玩的魔界植物--牵藤。 牵藤,又名一线牵,这种植物并不具有攻击性,它神奇的地方在于,你随便切下一条藤蔓,只要摇动主藤蔓,那些切下来的藤条就会跟着一起收缩晃动。 有了这玩意儿,可帮了林易大忙。 平时他这铺子也没什么事,不过一旦有事那都是急事,所以林易还不能到处乱跑。 现在不一样了。 他用了蚊子血的代价,把牵藤从书里召唤了出来。 拿住藤蔓手起刀落,咔嚓,切下一块儿。 大门上,贴着“有事拉绳”四个大字,把牵藤挂在门上。 那切下来的一小块,藏在袖子里,什么时候晃动了,就知道家门口来人了。 这叫分身有术。 ...... 寿霖城城南一路口。 “牛牛不要卖,牛牛不要卖。” 一身穿补丁衣服的小女孩,死死的拽住牛綯,不让大牛走。 “云云,这牛我们已经卖出去啦,人家要牵走了,咱们不能留。” “娘亲,云云最近已经赚了不少银钱了,为何还要将牛牛卖了?云云不依,云云不依。” 眼见僵持不下,前来拉牛的农户生气了,嚷道:“喂,你们还卖不卖了?不卖就把钱退给我,我去别家买去。” 云云娘连忙说道:“卖,卖。小姑娘不懂事,我这就把她带回去,您赶紧把牛牵走吧。” 说罢,将云云双手拽过,死死的抱在怀里。 “牛牛,牛牛!” 云云哭喊着叫着大牛的名字,但小小年纪的她,又怎能拗得过大人的主意。 那农户赶紧将牛拉走了。 ...... 这牛是一头耕牛。 打云云记事起,这头牛就一直在她们家地里干活。 云云爹也是个农户,全家靠种田为生,虽然挣钱不多,日子清贫,但一家人恩恩爱爱,过的也很幸福。 然而人间非净土,各有各的苦。 家里陡然间发生的变化,始于云云爹的一场重病。 除了云云爹,家里就只有云云年迈的爷爷奶奶、云云娘和云云自己。 一家五口人的支柱倒下了,这个家眼瞅着就要散了。 要治好云云爹的病,需要花很多钱,这笔钱对于这个清贫的家庭来说,是一笔无比沉重的负担。 家里没有劳力,留着耕牛在还要浪费饲料,于是云云娘便想把这牛先卖了,等把云云爹的病治好,然后再想办法。 一家人只要在一起,比什么都强。 然而云云不同意,年幼的她早就把这头大牛视作了家里的亲人。 但云云的爷爷奶奶也站在了云云娘这边。 “云云乖,咱们把牛卖了,先治爹爹的病,等爹爹病好了,咱们再筹钱,把牛买回来。” 云云不相信这话,她知道,大牛卖出去可就再也回不来了。 为了改变家人的想法,云云便想出各种办法出去赚钱,补贴家用。 卖花、卖梨...甚至给酒楼里吃饭喝酒的大爷们唱歌跳舞赚赏钱。 然而... 即便小小年纪的她做出了力所能及的努力,也没能改变大牛的命运。 大牛还是走了。 为了这个家,为了爹爹的病。 云云是个懂事的女孩,她不怨自己的爹娘,只怨自己年纪小,赚不到什么钱。 ...... “小姑娘,你怎么哭了呀?” 云云闻言抬起头来,看到一个白净的书生。 “哥哥,我家大牛给卖了,呜呜呜...” 这小姑娘平时也没什么玩伴,就爱跟大牛在一起,现在大牛被卖了,自己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眼看着这书生挺亲切,情不自禁的放声大哭起来。 书生连忙上前安慰,听云云把卖牛的事情讲了一遍,眼睛一转,说道:“小妹妹,咱们能遇到也算是有缘,我最见不得女孩子哭,这样吧,你跟着我,我带你把那牛给赎回来,怎么样?” 云云的眼眶里还噙着泪花儿,听书生这么说,立即瞪大了眼睛说道:“真的吗?可是我没有赎牛牛的钱,卖牛牛的钱都给爹爹拿去看病了。” 书生安慰道:“罢了罢了,好事做到底,这赎钱,我出。” “真的吗,大哥哥,你真好,最近我总能遇到好心人。” 书生伸出手,说道:“来吧,我带你走。” 这书生毕竟是陌生人,云云心想自己应该和爹娘说一声,但转念又一想,如若告诉自己去赎牛,恐怕爹娘不会同意自己前去。 另外,她还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想要把大牛赎回来,给全家人一个惊喜。 自从爹爹生病,家里人已经好久没有开心的笑过了。 假如真的能够不花银钱就把大牛带回来,家里人一定会很开心。 “哥哥,你是个好人,你不会骗我吧?” “当然了。” 云云牵过书生的手,说道:“好,那我们走吧,我给你指路。” ...... 一大一小,一男一女,两人携手而行。 一路上,云云的心情别提有多开心了,叽叽喳喳,哼着小曲,和书生往城郊的农户家里去。 走出城门一段时间,在一道分岔路口,书生突然带着云云折向而行,走了云云所指的另外一条道路。 “哥哥,我们走错了,应该走那条路。” “没错,这条路我走过,距离更近一些。” 云云跟着爹爹下过很多次农田,知道分岔口的两条路并不相通,是方向截然相反的两条路。 此时天色稍暗,云云心里有些害怕。 “哥哥,我们真的走错了,那条路才是对的。” 书生并不答话,脚步迈的更快了,抓着云云的手也更紧了。 “你要带我去哪里?我不去了,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 破庙。 篝火刚刚升起。 一群人正围坐在篝火旁,看彪形大汉训着小猴子表演。 庙门口,书生和云云从阴影里走出。 “哟,这是哪家的俏姑娘,怎么哭了呀,让姐姐看看。” 云云眼带泪花,瞧着独眼女人,后退了两步,害怕的浑身颤抖起来,嘶哑的嗓子无力地说道:“我要回家,我想回家...” ...... 第57章 魔 将云云交给独眼女人,书生转身欲走。 “慢。” 独眼女人突然出声,书生立即停住脚步。 有人连忙过来将云云拽走。 那边训猴的大汉也将小猴子交给旁人,在空地的架子上拿起一把开山斧,走到独眼女人身旁。 书生则躲到一旁,站得远远的。 女人眼望暗处,娇声喝道:“来者何人,还请现身相见。” 暗暮之中,走出一和尚。 身披袈裟,脖挎佛珠,左手拿金钵,右手持禅杖。 这是一位得道高僧呐! 那和尚眼望破庙里的众人,又瞧了瞧周围环境,接着用鼻子嗅了嗅。 “好大的魔气。” 听了和尚这话,独眼女人笑嘻嘻地说道:“和尚,不关你的事,要想活得命长些,我劝你还是少管闲事。” “大师,大师救命啊,我不认识这些人,我要回家,我要...唔...” 云云刚喊了几句,就被人捂住嘴巴。 和尚闭上眼睛,大声说道:“阿弥陀佛。” 声若洪钟。 独眼女人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圆弧弯刀,对大汉说道:“这和尚实力不弱,务必小心。” 大汉粗声说道:“喂,和尚,你可知道我们是谁,竟敢来招惹我们?”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说到这里,和尚睁开眼睛,射出两道精光,厉声喝道,“我一早就知道你们不是人!大威天龙!” 和尚话音刚落,一条金龙从背上腾空而起,带着袈裟疾速飞出。 女人和大汉慌忙闪过。 后面空地上的几人就没这么幸运了,被天龙袈裟一一扫过,摔晕在地,一时间是爬不起来了。 “般若诸佛!” 左手金钵腾空而起,在空中盘旋,越变越大。 金钵上印有数面佛像,显出泰山压顶一般的威压之势! 两只金色佛手从云朵中伸出,佛手上下遍布经文,经文上的字浮动在佛手四周,庄严无比。 周围万物被一片金色的光芒笼罩。 佛手拿住金钵,直接向大汉罩去。 虽然大汉身材魁梧,但移动却非常灵活。 几个起落之后,大汉自以为已经摆脱了金钵,抬头望去。 令人意外的是,那佛手拿着金钵虽然移动缓慢,却依然将大汉罩在钵中。 只听“唔”的一声,大汉被倒拿的金钵罩住,佛手按住钵底,不给大汉翻身的机会。 独眼女人摆出攻势,身形如幽冥一般鬼魅,欺上前去,与手持禅杖的和尚斗了起来。 双方先是打的旗鼓相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女人的动作逐渐迟缓了下来。 “世尊地藏!” 和尚怒吼一声,手中禅杖钻入泥土,霎时从女人脚底钻出。 女人尖叫一声,被击飞数米。 “呸。” 吐出一口鲜血,独眼女人狠笑道:“好你个和尚,你给我等着!” 将弯刀扔掉,三步并作两步,手脚并用般跑到一口黑色的大缸旁边。 将缸上的盖子掀开,黑色的水面上有一只像泥鳅一般但浑身上下长满触角的蛇形生物,在水里游动。 “魔...魔将...救我!” 独眼女人体力不支,摔倒在缸边。 不一会,水缸里的水开始涌动,逐渐冒出气泡,黑水开始沸腾。 黑色的水花不停的从水缸里溅出。 和尚手持禅杖,将袈裟隔空收回,感觉到水缸里散发的魔气十分惊人。 “嗖”的一声。 一道黑水从水缸里窜出,夹带凌厉之风向和尚冲来! 和尚拿起袈裟挡在身前,右手禅杖举起,准备随时一击。 只听“噗”的一声闷响。 和尚不可置信的低着头,看着破裂的天龙袈裟和自个儿胸口上诺大的血洞,口吐一口黑血,倒在地上死了... 竟毫无还手之力! 和尚死后,那云中佛手缓缓退入云中。 黑水从和尚身体穿过后,绕着地上的禅杖开始旋转。 “咔。” 禅杖断成数截。 黑水刚猛无比,又将金钵撞破,彪形大汉从裂口处跳了出来。 做完了这一切,那团黑水包裹的生物又重新回到水缸里。 一切恢复了平静,只剩下篝火发出“噼啪”的树枝炸裂声。 ...... 云云呆在原地,吓得不知道动弹。 那只小猴子则双手扶着云云的衣袖,躲在身后。 大汉上前看了看独眼女人的伤势。 “怎么样,严重吗?” “不碍事,休养两天应该就能痊愈。” 大汉气得迈步走到和尚身旁,对着已经气绝的和尚连踹数脚。 “让你多管闲事!让你多管闲事!” 那边独眼女人已经将晕倒在地的同伴们给唤醒。 “喂,你不是一直想成为魔族吗?”女人向站在一旁的书生问道。 那书生一听连忙点头。 女人从腰带里掏出一粒红色的药丸,放在手心,说道:“看在你近期表现不错的份上,这个药丸你吃了吧。” 书生欣喜若狂,忙快步上前从女人手里拿过药丸放进嘴里。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呵呵呵...” 随着女人鬼魅的笑声,书生的眼睛逐渐变得通红,思维开始涣散,鼻孔喘着粗气,无数黑色的线条在皮肤下流窜,而嘴里则逐渐露出尖牙,一条条黏液从牙尖低落到草地上。 “哇啊!” 书生狂叫一声,向倒在地上的和尚奔去。 不一会儿便发出撕咬的声音。 彪形大汉和独眼女人望着书生的背影,露出轻蔑的笑容。 大汉道:“你这么笼络他,是怕他被和尚那事吓到吗?” 女人回道:“怎么会呢,他和我们不一样,他是人,你没见和尚压根都没动他。” “那你这么做是?” “让他成为半人半魔,不能脱离我们,才可以更好的替我们卖命呀。” 彪形大汉回过头,瞧见抱成一团的云云和躲在她身后的小猴子,对女人说道:“这两个怎么处置?” 女人道:“我受了伤,小女孩造畜之事,缓两天吧,至于那小猴子,可以带出去卖艺了。” 大汉听罢,大笑着向云云和小猴子走去。 随着大汉的步步逼近,云云和小猴子的眼神中惧意渐增... ...... 话分两头。 林易在茶馆泡了一天,难得回铺子睡了个早觉。 谁知第二天一大清早,床上的林易就被藤条的抖动给震醒了。 谁这么早找上门来? 一开门。 “嘿,曹大哥。” 曹达华拎着两碗豆腐脑,对林易说道:“林兄弟,我特意来给你送早点儿来啦,绿翠楼的,刚盛出来,还热乎着呢。” 说着进了屋,奇怪的看了牵藤一眼,也没多问,就走了进来。 林易瞄着眼前这厮,心想这不是他的风格呀!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林易在曹达华的张罗下坐在桌旁,接过豆腐脑,又在曹达华的注视下舀了一勺吃进嘴里。 曹达华见林易吃了,嘿嘿嘿的谄笑着。 “说吧,曹大哥,有什么事需要小弟帮忙呀?” “哎呀,说这么见外的话干嘛,自从咱们去过如归楼,那就是比亲兄弟还铁的哥们,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事,那不也是你的事嘛。” 林易:─━_─━? 曹达华:“咳咳,是这样的,最近这几天,有人向衙门报案,这寿霖城里已经丢了好几个小孩子了...” ...... 第58章 郊外黑影 丢小孩? 这可是大事啊! 林易停下手里的勺子,问道:“丢了多少小孩?” 曹达华扒出手指数了数,道:“最起码得有七、八个了。” 林易忽得站起来,盯着曹达华大声道:“怎么丢了这么多小孩子你们才发觉?” 虽然被林易当面呵斥,但曹达华并没有生气,回道:“林兄弟,你坐下来,是这样的,这丢孩子的案子,原本不是我负责的,而且有几个孩子是在邻城丢的...” “还不止一个城丢小孩?” “别急啊,你听我把话说完,你想想看,什么样的案子会到我手上,还不是棘手的案子?那捕快一直没能破案,所以才把案子交给了我。等我翻完卷宗,突然又有人来报官,我才意识到这个案子的严重性,所以我第一时间就想到林兄弟你了。” 嗯... 我这大腿,看来的确很粗! “案卷带来了吗?查案子的话,这案卷可比你本人更重要。” 曹达华为难地说道:“林兄弟,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巡捕司是有规矩的,查看案卷要去案牍库里,想要把卷宗带出来,那可困难呀。” 林易没好气地说道:“你不是说你人缘不错嘛,你就不能和掌管案牍库的人疏通疏通。” “就是疏通困难呀,掌管案牍库的那都是衙门里的主簿,个个眼高于项,还爱摆谱,况且还是轮流值守,咱这身份...等等!” 曹达华突然想起了什么。 “格老子的,这段日子值守的不是别人,是多隆多主簿啊!” 林易一拍桌子,模仿曹达华的话说道:“都是一起去过如归楼的,那就是比亲兄弟还铁的哥们,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的事,那不也是他的事嘛。” “没错!” ...... 正午时分。 林易铺子的门紧闭。 曹达华和多隆坐在桌子旁,看着林易仔细查阅案卷。 “曹兄弟,这水的味道好像不太对啊。” “这不是茶,这是酒,好酒。” “这是什么酒?” “从柜子上拿的,林兄弟说是补酒。” 林易将卷宗翻完,交给多隆,说道:“多隆兄,我已经看完了,您可以拿回去了。” “好嘞。”多隆连忙将卷宗收起,说道,“我这可是冒着丢帽子的危险拿出来的,但谁让咱们关系好呢,我这就要回去把案卷收好,别出了岔子。” 多隆刚走,林易便要曹达华和自己出门。 “咱们去哪?” “去城南。” ...... 两人一路从铺子口往城南走。 “林兄弟,咱们为何往城南走呀?” “我看过卷宗,那些孩子丢失的地方虽然各不相同,但将这些地方连起来,半径作圆,所覆盖的区域,就是人贩子活动最频繁的地方。” “城南这么大,我们从哪里找起呢?” “就从最近丢孩子的那两家找起,这两家都在城南,而且离的不算远。” “我记得,我接手后就是这两家报的官,一家是对哥哥妹妹,还有一家是个小姑娘。你可知那个小姑娘是谁吗?” “不是叫衣云吗?怎么了?” “就是咱们那日在街上遇到的那个叫云云的小姑娘。” “什么?!” ...... 暮色降临,星光暗淡。 跑了两家,详细询问了情况,但并没有找到任何实质性的线索。 也问了不少周边的百姓,都说没有印象有什么特别可疑的人出现。 从云云家出来后,曹达华见林易望向城南的南大门,若有所思。 “林兄弟,怎么,你怀疑拐小孩的人把孩子带出城了?” 林易摇了摇头,道:“不是怀疑,是直觉。如果带着孩子留在城里,会非常显眼,一旦呼喊起来,那人贩子势必会很难脱身,这里距离南门这么近,如果把孩子引诱出城门外,则一切都在人贩子的掌握之中了。” “林兄弟,你说的也有道理,不然咱们明儿就到城外找找,我知道城郊有不少农田,那里住着许多农户,咱们明儿一早就去那里问问。” “不,现在就去。” “这都快二更天啦!” “曹大哥,人命关天,那可是人贩子啊,天知道他们会对那群小孩子做些什么。早一刻,他们就早一刻安全,晚一刻,可能就会要了他们的命!” “林兄弟,你说的对,咱们这就出发!” ...... 来到南大门,城门已关。 “何人前来?城门已经关了,你们请回吧,明儿一早再来出城。” 曹达华亮出腰牌,大声说道:“我乃巡捕司曹达华曹捕快,特出城办案,立即打开城门,耽误了案情唯你们是问!” 有守城的官兵举着火把,过来查看了曹达华的腰牌,然后恭敬地说道:“曹捕快,刚才得罪了,您多担待。” 说完,大声向同伴喊道:“开城门!” ...... 黑云渐薄,星光乍亮。 林易和曹达华走向通往农户家的小路上。 曹达华前面带路,林易跟随其后,为了赶时间,两个人都是脚步飞快。 来到一个分岔口,两人瞧见路口有一彪形大汉正坐在一块大青石上休息,旁边牵着一只小猴子。 两人走到近前,林易发现这大汉正是之前在地拱表演耍猴戏的江湖手艺人。 见曹达华和林易靠近,那大汉警觉地注视着两人,待见到曹达华身上的捕快官服后,立即站起身来,将表演用的道具背起,拉着“吱吱叫”的小猴子走了。 看来这大汉不大喜欢和陌生人相处。 两人也没有放在心上,赶路要紧。 曹达华指向大汉所走的另外一条路,说道:“咱们走这边。” 话音刚落,一道黑影突然从俩人的视线里划过。 两人不由得停住脚步。 “林兄弟,你看没看到,一道黑影刚才过去了?” “看到了,好像是一个小孩子。” 两人向刚才黑影的地方看去。 突然,又是一道黑影,嗖的窜过。 “妈呀!”曹达华大叫一声,道,“这是遇到鬼了吗?” 在这个乱世,荒郊野外遇鬼并不稀奇,但林易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丝异常。 他有天眼,看得更清楚一些。 第一道黑影,分明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第二道黑影,则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 这两个孩子的年龄,正符合最近报官的其中一户家庭里丢失的哥哥和妹妹。 林易心里咯噔一下。 这俩孩子怕是已经不在了。 按理说,鬼一般不会显形的。 莫非是在提示什么? 想到这里,林易二话不说,走上前去,拨开两道黑影飘过的草丛。 左右查看一番,有了。 草丛里,有一只小女孩的小红鞋。 ...... 第59章 食尸育魔(求月票) 林易将小红鞋捡起来,不安的预感愈发强烈。 擦去鞋上的草芥和泥土,林易仔细打量了一番这只鞋子,应该是一名八九岁小女孩所穿大小。 这年纪...和云云恰好符合啊! “咦,这鞋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唔,对了!这不就是那个叫云云的小姑娘穿的红鞋子嘛。” “你记得?” “没错。”曹达华笃定地说道,“那天买花的时候,我不是蹲下来逗她的嘛,这鞋就在我眼皮底下,印象深的很。” 林易拿着这只鞋子,看向前面黑漆漆的道路。 “曹大哥。” “嗯?” 林易将红鞋交给曹达华,说道:“你拿着这只红鞋,去问问农户村子里的人,有没有见过云云或者穿这红鞋的小女孩。” 曹达华接过红鞋,问道:“林兄弟,那你呢?” “我走这条路,我觉得刚才的黑影是在提醒我应该往这条路上走,还有这只红鞋也出现在这里,我的直觉也觉得刚才那个表演猴戏的大汉有些不对劲,所以我要追上去看看。” “林兄弟,你一个人上路,我有些担心呐,你又不会武功,要是遇上歹人怎么办?我和你一起吧。” 林易非常坚决的摇了摇头,说道:“曹大哥,如今我们是与时间赛跑,任何的可能都不能放过,我走这条路,说不定只是在试错,你走的那条路才是正常的道路,我们谁先办好自己那一方的事,便到另一方那里汇合好了。” “好吧,林兄弟。” 林易的话具有非常强大的说服力,和林易一起办过案的曹达华知道,林易做出的决定是错不了的,最起码比自己的决定要强许多。 两人说定,便在这里分道扬镳。 林易刚走出几步,那曹达华突然在身后叫到自己的名字。 “怎么了?”林易回头。 曹达华跑过来,从腰带里将自己捕快的腰牌掏出来,塞到林易手里,说道:“林兄弟,这腰牌你放在身上,万一遇到歹人,掏出来也能威慑住他们,毕竟一般的歹人胆子再大,也不敢轻易动官府里的人。” 说完,又将腰间的佩刀摘下来,双手递给林易,道:“林兄弟,不知为何,此行你我分开,我心里总是忐忑,这佩刀你也戴上,好歹也是一把利刃呐。” 说真的,如果说在之前,林易对这曹达华还是有点意见的话,那么此刻,林易心里涌起的只有感动。 他把佩刀推回给曹达华,说道:“曹大哥,这佩刀你收着吧,我不会用刀,你给我也没用,这腰牌我就收着了,你的心意嘛。” 曹达华将佩刀收起,又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说道:“如果这腰牌也不管用,那对方一定是一群亡命之徒,跑路要紧,不要逞强。” “我知道了。” 两人话别,各自上路。 ...... 林易沿着道路往前赶,林木越来越密,天色越走越暗。 正赶着路,前面突然出现一人,缓缓向林易走来。 当两人走近,林易借着月光一看,是一书生打扮的斯文人。 那书生叫停林易,说道:“此路不通,你走别路吧。” 哟,这是拦路来了。 但这形象不对啊。 不是山贼才出来吃拦路财嘛,难道这年头连书生也出来劫道啦? “这位兄台,你是否读书读傻了?” “嗯?”书生愣了,他显然没想到林易上来就是这么一句。 “这条路就这一个道,我一路走过来,当然是为了继续走下去,能走别的道,我还会走这条路吗?” 书生嘿嘿嘿地笑了起来,露出两根白骨獠牙,诡笑着说道:“你偏要逞强,那就怪不得我了。” 林易见状,袖口微动,桃木剑出。 “天地方圆,律令九章,五雷下凡,万鬼伏藏!” 林易口念雷电咒法,左手对着剑身由下而上划过,那桃木剑上闪出雷电火花。 “哟,还是个懂法术的。” 那书生见了竟然一点儿也不害怕,而是说道:“幸好我最近刚吸收了一个和尚的本领,就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说完,书生的模样逐渐开始变化。 眼睛渐渐凸起浮肿,眼白变得血红。 身体的骨骼开始扭曲地延展,身体比以前差不多大了一倍,肌肉暴增。 五根手指变得干枯修长,如刀锋一般锋利。 两根长长的獠牙露出嘴外,在月光下显得惨白。 一眨眼的功夫,这白净书生竟然变成了一个怪物。 这种怪物名为食尸育魔,是人类食用魔界药物变化所致,半人半魔,拥有人类的头脑,却拥有魔族的魔力。 不过正是因为血统不纯正,所以属于战力比较低下的一类战斗魔族。 嗜血,速度快,拥有如刀锋一般的双爪。 他们本身的初始实力并不强,但可以通过吞噬尸体吸收能量的方式提高战斗力,并获得吞噬的技能。 只不过吞噬的效果有限。 像那个被魔将杀死的和尚,被书生吞噬后获得的能量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 ...... 书生的獠牙利爪何其凶猛,本身行动也十分灵活。 被林易施以雷电咒的桃木剑一剑都没能伤到书生。 但林易的身上却被书生的利爪抓破了好几处。 “嘿嘿嘿,现在就算你求饶,我也不会放你走了。虽然你的道行微弱,但似乎懂些法术,我对这些东西最感兴趣了,你应该为成了我的一部分而感到荣幸。” 书生已经将林易视作了自己的囊中物、腹中餐。 林易左臂流出了不少鲜血,闻言却没有慌张,而是向书生问了一句:“寿霖城丢失的小孩子,是你干的吧?” “是又怎么样?没错,就是我做的,你能奈我何?”书生已经有些得意忘形了。 说罢,书生展示了一套和尚的佛家招术。 “大威天龙,般若诸佛,世尊地藏!” 连续三招,将林易狠狠击倒在地,桃木剑脱手掉在地上。 “好了,我没有心情跟你玩了,这就要了你的命吧,放心,你不会太痛苦的,哈哈哈...” 书生施展利爪攻击,抓向林易的脖子,想要硬生生将林易的脖子扭断。 可惜...他失算了! 林易突然举起左手,轻松地抓住了书生的右爪。 书生一愣。 “啪!” 一个势大力沉的耳光扎扎实实的甩在了书生的脸上! “怎...怎么会?你明明跟不上我的速度和力量呀?” 林易擦了擦嘴角的血,露出微笑,说道:“傻瓜,你以为我的血是白流的吗?现在,到我反击了!” ...... 第60章 我以我血,召唤魔临 “大威天龙是吧?” “啪。” 林易左手抓住书生的领子,使劲扇了一耳光。 “般若诸佛是吧?” “啪。” 反手又是一耳光。 “世尊地藏是吧?” “啪。” 第三个耳光最为响亮。 “我最讨厌的就是懂这三个法术的人了,因为他根本就不懂爱,我早就想海扁他一顿,没想到今儿给我找到机会了。” 眼瞅着林易甩耳光还没过瘾,第四个耳光就要来了,那书生连忙求饶道:“这位兄台,这位兄台,那和尚已经死了,我这法术是偷那和尚的,您冤有头,债有主,放了我吧,这条路,我不拦您了。” 林易这一巴掌还是甩了出去。 “啪。” 那化为食尸育魔的书生,竟然被林易打回了原形! “你...你究竟给我施了什么妖法,为什么...我明明比你强很多呀...” 林易微微一笑,道:“是不是觉得我突然速度变快,力量变大了?” 书生嘴里吐出一口鲜血,抬着红肿的眼睛看向林易,点了点头。 “不是我快了,是你慢了,不是我力量变大了,而是你力量变小了。” “你...你...” 林易左手捏出一颗种子,说道:“这是魔界曼陀罗花的种子,我在你攻击我的时候,趁你不备扔到了你的身上,它的种子会迅速寻找土壤,也就是在你的身体上生根发芽,虽然他的生命周期很短,但一旦被种上,在一段时间内会使你的身体变得非常虚弱。你现在的实力在我眼里看来,就如同一个手无寸铁的孩童。” 说完,林易再次举起巴掌。 “等等...别打,求求你放过我。” “你刚才不是很吊吗?!那些孩子们求你的时候,你有没有放过他们啊?!” “啪!” 林易一巴掌,直接抡掉了书生几颗牙。 “呜呜呜...” 书生被打的受不了了,竟然哭了起来。 “那些孩子在哪里?” “我说了,你就放过我吗?” “嗯。” “好,我说,我说。” 书生颤抖着伸出手,指向道路深处,说道:“往这条路一直向前,你就能看到一座破庙,你要找的孩子都在那儿。” “是吗?多谢了。” “咚!” 书生被林易一脚踢到肚子,疼得蜷缩在地上,浑身颤抖起来。 “你...你...你不是说...说放过...放过我吗?” 林易举起拳头,说道:“我不和出卖灵魂的人谈诚信。” “咚!” “啊!” ...... 城南偏郊。 破庙。 熊熊燃烧的篝火突然被风吹起,火星四溅。 皎月当空,万里无云。 林易的身影出现在破庙口。 篝火旁的众人看见林易,纷纷站了起来,拔出兵刃。 那彪形大汉奇道:“怪哉,我明明已经让那书生去把守路口了,这家伙怎么还是到这来了。” 独眼女人也道:“普通的人类是不可能击败食尸育魔的,它的速度和力量可是数倍超出人类的。” 这两人说完,林易从身后将已经被揍得面目全非昏死过去的书生拖出来,扔在地上。 “你们说的是他吗?” 一众魔族:“...” 林易搔了搔耳朵,说道:“在我面前谈什么大威天龙、般若诸佛的,吵死人了,于是就把他修理了一顿。” 一众魔族:“...” “喂,孩子们是不是在你们这里,把他们交出来。” 独眼女人笑道:“怎么,你以为打赢了这个废物,就能在老娘面前耀武扬威吗?孩子是在我这,那又怎么样?现在他们已经全部披上了猴皮,变成了猴子供别人赏乐。” 林易惊讶的看向空地上被铁链拴住的小猴子,对方发出“吱吱吱”的叫唤。 林易的脸色逐渐阴暗。 “其他的孩子们呢?” 独眼女人擦了擦自己的指甲,轻轻一吹,然后轻描淡写地说道:“经不住打,或者受不了了,都死了。” 林易彻底愤怒了! “你们竟然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独眼女人和彪形大汉见林易发怒了,连忙全神贯注、做出防备。 林易右手掏出桃木剑,在自己的左手手掌上一滑。 鲜血四溅。 “这样应该够了。” 林易缓缓向篝火旁的众人走去,鲜血沿途撒了一地。 “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在战斗之前自残的。”大汉笑道。 那独眼女人却紧皱着眉头,死死盯着林易。 “我以我血,召唤魔临!” 林易大吼一声,流淌着鲜血的左手举起,顿时地动天摇! 林易身后的土地缓缓拱起,然后炸裂开来! 一株巨大的魔界植物,从地底爬出,出现在林易的身后。 “这是什么?”彪形大汉吃惊地说道。 独眼女人眼神惊恐,喃喃说道:“这不是魔界的沙箱花吗?怎么会,居然有人类可以在人界召唤出来?” 诺大的沙箱花摆动着无数生长着花朵的枝条,就像一条条触手一般。 “杀。” 伴随着林易轻轻的一句,沙箱花的无数枝条迅速冲向篝火旁的众人。 几乎只是在瞬间,除了独眼女人和彪形大汉之外的所有小喽喽,都被林易召唤的魔界沙箱花瞬间秒杀! 枝条穿过这些人的身体后,在尸体上开出了一朵朵美丽的鲜花。 “真是讽刺,这么恶毒的人,居然能够开出这么漂亮的花。” 那边,彪形大汉手持开山斧,奋力抵挡,但下盘却没有守住,被一根枝条一下子穿过了小腿,摔倒在地。 几乎只是瞬间,沙箱花的枝条就将大汉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一根、两根、三根... 大汉颤抖了几下,便成了一具死尸。 功夫最高的独眼女人被这副场景吓坏了,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猛得挥动圆弧弯刀,将枝条击退,连忙向空地上的那只黑色大水缸跑去。 水缸上的盖子被掀开,独眼女人慌道:“魔将...还请相救!” 眼看着数根沙箱花的枝条就要攻击到女人的身子,那水缸里的生物夹带着一股黑水,刹那间挡在女人身前,将枝条击退。 “咦?” 击退了枝条后,这怪异的生物竟然发出了一丝惊讶的声音。 眨眼间,黑水散去,那如同泥鳅一般的蛇形生物摇身一变,现出真身,变成了一个浑身上下长满触角的人形怪物。 两只眼睛向前打眼一瞧,奇道:“这不是咱们魔界的沙箱花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待再瞧一眼,发现沙箱花下站着一人。 正是林易。 当看清林易的样貌后,那被独眼女人称为魔将的触角怪物竟然吓的直接跪倒在地,浑身颤抖,头死死的压在地上,不敢抬头。 ...... 第61章 禁忌之术 “怎会...他不是应该在魔界...怎会突然出现在人界,还这副打扮...” 一想起他杀戮的手段,触手怪物跪在地上打了个哆嗦,似乎依然觉得不够安全,又在地上趴着向后退了几步。 林易见到那怪物的时候还有些懵,从那怪物的外形来看就知道不好对付。 自己这边,沙箱花在被触手怪物击退后,似乎也有所忌惮,无数的枝条悬浮在空中,寻找时机。 林易的脑袋瓜何其聪慧,虽然他并不知道那触手怪物为何会跪拜自己,但他敏锐地捕捉到对方害怕自己这一关键的信息。 “既然见到我,为何还不退?”林易诓他道。 那触手怪物一听,似乎非常开心。 “是,是!我这就走,我这就走...” 那独眼女人站在旁边都看傻眼了。 这可是自己好不容易从魔界请来坐镇的魔将,一向是所向披靡,没想到此刻却像一条丧家犬一样。 “魔将...你...你怎么...” 那触手怪物低着头,爬起来转过身,斜了独眼女人一眼,道:“快逃吧。” 说罢,变成蛇形的小型形态,一溜烟不见了。 这姿态,和当时瞬杀和尚威风凛凛的时候简直是判若两人。 那触手怪物一走,林易心里稍定。 虽然不知道那怪物为何如此忌惮自己,也没想到一句话就能喝走那怪物,但此刻林易无暇多想。 眼前,只剩下独眼女人一个。 她决计不是沙箱花的对手。 林易估摸着召唤的时间也快到了,便准备发出“杀无赦”的命令。 但独眼女人似乎并不甘愿束手就擒。 一个滚地,女人来到栓在地上的小猴子旁边,一手抓起猴子,一手将刀架在猴身上,道:“你放我一马,我便将这造畜的小孩子给放了,否则咱们同归于尽!” 林易没想到这女人还会用人质这招,早知道刚才就该早点下令把她了结了。 林易手上伤口的鲜血开始凝结,他知道召唤所剩的时间不多了。 那小猴子,也是一条人命呐!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小猴子趁着女人不注意,突然用牙齿狠狠的咬了女人的手掌。 “呀!” 女人尖叫一声,小猴子挣脱女人的控制,跑向一旁。 “杀!” 林易立即发出指令。 女人眼见自己活不成了,竟将刀掷向小猴,临死还要拉上一个垫背的。 “噗...” 女人被沙箱花无数的枝条穿过身子,变成了一堆肉泥。 但那小猴子...也被女人掷出的长刀从背部穿过。 林易连忙过去将小猴子抱起的时候,已经断气了。 林易悲痛不已,片刻,他想起了什么。 缓缓将小猴子放下,迅速跑向破庙后面的几间房。 推开一间房门,满屋子的血腥味,令人几欲作呕。 林易用衣袖遮住口鼻,借着月光环视屋内一圈,虽然有许多血迹,但并无任何尸体。 接着推开另外一间,也是一样。 后面几间房,都是那群人住宿的地方。 直推到最后一间,终于看到一个小孩子被铁链锁在屋子里。 林易连忙过去将小孩子抱起,正是最近刚走丢的小女孩云云。 此刻云云的意识已经涣散,身上的伤口都是鞭打的血印,看起来命不久矣。 林易从外面找来一把开山斧,几斧将云云手脚上的铁链砍断。 被声响弄醒的云云仿佛回光返照般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了林易。 “大...大哥哥...你...你是来带云云回家...回家的吗?我想回家...” 见到云云这副模样,即便是见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生离死别的林易,也不禁红了眼眶。 “别哭呀...大哥哥...我只是太困了...你抱着我...我睡一觉...应该就到家了吧。” 说完,云云闭上了眼睛。 林易忍不住流下了热泪。 不行! 不能让这么懂事的小姑娘就这么走了。 林易忍住悲伤,闭上眼睛思考所有可能救云云的方法。 有了! 祝由术中有一种禁忌的法术。 复活术! 这种法术适合用于濒死或将死之人,但要知道,这种法术乃逆天而行,使用禁忌之术,对施法者产生怎样的影响并不可知。 不过林易当下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左手拿出符篆,瞬间燃烧起来。 “昭昭其有,冥冥其无,八方威神,使我自然,灵宝符告,普告九天,阴间之人,速速归来。” 符篆燃烧的灰烬向上漂浮。 林易右手在空中书写口诀密字。 那符篆燃烧了三分之一便停住。 林易没有放弃,再念口诀,书写密字。 鲜血开始从林易的鼻孔中流出... 符篆又烧了三分之一。 云云的身体四周渐渐开始闪出幽幽的蓝光。 林易擦了擦鼻下的鲜血,忍着疼痛,第三次念出口诀,再度书写密字! 这一次,林易的嘴巴和耳朵里也开始涌出鲜血。 “昭昭其有,冥冥其无,八方威神,使我自然,灵宝符告,普告九天,阴间之人,速速归来!” 终于,符篆完全燃烧,那浮于上空的灰烬组成了一个和云云同样大小的人型,瞬间落下! 人型灰烬与云云的身体重叠融为一体,幽幽蓝光突然爆亮,一闪而逝。 林易做完第三次复活术后,跪坐在云云身旁,昏死过去,耳朵、鼻子、嘴巴里都有鲜血流出。 屋外的月光照进屋子里,两人一躺一坐,如雕塑般一动不动... ......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破庙外传来嘈杂的脚步声。 “林兄弟,林兄弟?” 曹达华带着一帮守城们的官兵和拿着农具做武器的农夫们来到了破庙。 眼看着这里横尸遍地,曹达华焦急的拿着官刀在地上一个个尸体的翻找。 “快,快找找,有没有一个...一个身材修长、样貌清秀的年轻人。”说着说着,曹达华的语气竟哽咽了。 好在翻了一圈,院内的尸体里并没有林易。 曹达华冲在最前,接着一间间屋子查看。 当查到最后一间屋子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林易,是林易!” 曹达华连忙进屋,见地上还有一个,正是那个卖花的小姑娘云云。 “快来人呐!” 听到曹达华的呼喊,立即有人涌了过去。 众人七手八脚将林易和云云抬了出来,有农户将院子里装表演道具的推车推了过来。 大家将两人抬上推车,连忙往城里赶。 “快,你们留在这里清理现场,我亲自送他们回去。”曹达华将推车抢了过去,亲自推了起来。 有官兵见到门口被揍得面目全非的书生,踹了一脚,见书生动了动,便叫道:“这里还有个活的,压回去!” ...... 第62章 不死不灭 “你就这么狠心吗?他可是你的亲生骨肉!” “弱肉强食的魔界,不需要心慈手软的废物。” “这不过是一场考验,难道没有通过考验,就要剥夺他活下去的权利吗?” “你不用再说了,我心意已决,将他丢入深渊,自生自灭吧。” 梦中的林易在一片黑暗之中听到一男一女的这番对话。 然后,感觉自己被人抱着,来到一处悬崖边的风口处。 呼呼的风让林易背脊阵阵发凉。 “下面就是六域轮回的冥界,是生是死,看你自己的造化了,去吧。” 虽然周围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但林易感觉得到自己的身子在无限下沉。 仿佛坠入无底深渊一般! 耳边的风在呼啸。 心中有一股莫名的哀伤。 仿佛是被抛弃的不甘和悲凉。 ...... “咚。” 林易身子猛地抖动,与床板发生了亲密的接触。 睁开眼,视线有些模糊。 “林大哥,你醒了,林大哥醒了!” 是苏绣儿。 左手一股钻心的疼痛。 举起左手,手掌上缠着厚厚的纱布。 浑身上下仿佛被人围殴痛打了一顿,稍微一动弹,三条腿都有要抽筋的感觉... 急促的脚步声从房外传来。 曹达华、多隆出现在林易的视线里。 “林兄弟,你怎么样了?” 见到曹达华,林易突然想起了什么。 “那个小姑娘,云云,她现在怎么样了?” 曹达华道:“林兄弟,你还是多关心关心你自己吧,你可比人家小姑娘严重多了。” “嗯?” “我们赶到的时候,你可是浑身上下都在流血,那个小女孩虽然身上有血迹,但只是睡着了。” “睡着了?” “是啊,倒是你,伤势非常严重,我们找了好几家大夫一起联合诊治,才把你给救回来。” ...... 这么说,复活术应该成功了。 那就好。 林易伸出右手支撑着床头,想要坐起身来。 见林易能够坐起来,曹达华笑道:“林兄弟,你这身子骨可真硬朗呢,人家大夫们说你得在这床上躺个三天才能醒,没想到仅仅不到一天,你就醒过来了。” 那苏绣儿红着眼眶,扶着林易坐起来,嗔怪道:“你只是个术士,又不是衙门里的人,干嘛要逞能呢,差点搭上自己的性命。” 曹达华连忙说道:“这事儿怪我,都怪我当时没有和林兄弟一起走,不然有我护着林兄弟,他必然不会受伤。” 刚说完,曹达华话锋一转。 “不对呀,我去的时候,那些贼人可都被干翻啦?难道不是林兄弟你干的?” 林易面无表情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我去的时候,那些人就已经全都倒下了,我走过院子挨个推门,发现了云云,但突然就被人从背后偷袭了,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曹达华闻言点了点头,道:“放心吧,林兄弟,要是被我查到谁敢在背后伤你,我绝对饶不了他。” 这时多隆开口道:“林兄弟,你是不知呐,得知你受伤,我和曹兄弟都是非常担心,在衙门那边把案子交办下去,立即就到这儿来守着你了。” 见到苏绣儿、曹达华、多隆三人对自己关切的眼神,林易心生暖流。 自己在这世上已经有三个好朋友了。 ...... “那案子怎么说?其它的孩子们都找到了吗?” 曹达华道:“那云云醒来后,已经把一切都对我们说了。躺在地上的那伙人都是案犯,他们对那些孩子所使的造畜术是咱们大虞朝明令禁止的邪术,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面世了,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在用。” 多隆接着说道:“可惜呀,除了云云和那个被造畜的小孩,其他的小孩子依然不知所踪,恐怕都已凶多吉少。” 曹达华又道:“我们在现场抓到了一个书生,云云已经指认这人就是拐骗她的人,可惜呀,我们把这人给救醒的时候,这人就已经疯了,整日胡言乱语,行为诡异。” 多隆道:“也不知道是真疯还是假疯。” 曹达华道:“我一会儿回巡捕司亲自好好审审那个家伙,如是真疯也就罢了,如是假疯我一定能让他现出原形!” 林易微微叹了口气。 他知道,这书生是审不出什么来的。 因为在昨天夜里,林易就已经对这书生做出了他应得的制裁。 ...... “孩子,怎么没人陪你玩儿啊?跟哥哥走吧,哥哥带你玩。” 那蹲在地上玩泥巴的小孩子一回头,露出一张骷髅脸,两个眼睛吊在外面,咧开嘴巴,嘴里全是黑色的液体,沿着牙齿骨头的缝隙向外流淌。 “好啊,哥哥。” 书生吓得拔腿就跑,那小孩子就在后面追。 追着追着,突然双腿一瘸,摔倒在地。 原来那孩子的双腿也只剩下残缺的白骨! 书生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往城外的破庙跑去。 破庙里,篝火在燃烧。 “救命,救命啊!” 书生跑到独眼女人和彪形大汉身旁,这两人正吃着火上的烤肉。 “我刚才...看到一个小孩子...他居然...” 话没说完,书生察觉到不对劲了。 那火上烤着的,是一条大腿,从残破的衣服碎片来看,和自己身上的衣衫是一模一样的。 书生慌忙低头一看,自己的左腿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大股的鲜血流了满地。 “啊!” 书生大叫一声,摔倒在地。 独眼女人和彪形大汉缓缓扭过头,书生一瞧,更是吓得欲哭无泪。 头扭了个方向,身子却一动不动。 两人的脸上都没有五官,只剩下漆黑的空洞。 灯笼上,人皮在跳舞。 花丛中,鲜花在喷血。 草丛里,无数只亮晶晶的眼睛在盯着自己。 水井里,长满毛发的怪物从井里爬了出来。 “我错了,我错了!” 书生满脸是水,不知道是因为害怕所出的汗,还是因为忏悔所流的泪。 眼看着女人、大汉、怪物向自己逼近,书生大喊一声,双手挡在眼前。 须臾,没有声响。 睁开眼睛,刚才所有的怪异全都消失不见了。 连忙看自己的腿,还在。 书生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原来刚才只是幻觉。 可当他刚从地上爬起来,庙口的树林里开始出现一个个人影。 像是一群小孩子的身影。 他们走路的时候动作僵硬,双脚似乎迈不开,只能拖在地上一步步的行走。 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 书生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心想他们再可怕也不过是一群小孩,自己肯定能应付得了。 可当看清楚这群小孩子的脸时,书生吓得魂飞魄散。 这哪是一群孩子,分明是一群嗜血的僵尸! 书生狠狠的将石头扔出,把一个僵尸的头给打爆,但有更多的僵尸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 一只手、两只手... 触碰到书生的衣衫和肉体。 书生被团团围住,摔倒在地。 片刻后,感受到痛彻心扉的撕咬... ...... 现实中。 书生的脑袋上,隐隐显出一颗幻溼草的草尖... 被幻溼草附体,只能永远地活在恐惧的虚幻中,不死不灭。 ...... 第63章 九天御气篇 傍晚,二更锣刚打过。 寿霖城南门和东门的城墙上各有一道身影,轻飘飘地从城墙上飞过。 只不过一个飞出去,一个飞进来。 那南门城墙上飞出去的是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的少女。 如飞檐走壁般,轻轻松松的踩着城墙的墙面就越到了墙外。 那东门的就更了不得了。 手上拽着一根绳子,就飞过了高大的东城墙,进了城内。 仔细一瞧,那身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大人背着一个小孩。 ...... 黑衣少女不是别人,正是前两天出场查探过破庙的柳茹霜。 一路不停,沿着小道奔到破庙。 弥漫着还未散尽的血腥味,让柳茹霜知道不久之前这里发生过一次惨烈的打斗。 破庙一片肃静,与那日众人围着篝火的热闹场景截然不同。 庙口的不远处有一座新坟。 说是新坟,其实不过是一处刚填埋好的土丘罢了。 那些死的了魔族就被官兵们当做死透的贼人埋在了这里。 柳茹霜蹲下来拿起一点土丘上的泥土闻了闻,嗅到了一丝魔气。 “该死,这些人居然真是从魔界来的。” 可惜的是,自己没能早一步查明这些魔族来人界的目的。 好不容易追查到魔族的踪迹,到这里又断了! 从柳茹霜近期在几个州巡游的情况来看,魔族混迹在人界的数量已经越来越多了。 查探魔族渗透进人界的目的,是她各处巡游的主要任务之一。 走进破庙,柳茹霜看到了几间打开房门的屋子,里面的血迹犹在。 在如归楼,每天从风流客的身上都能获得海量的消息,柳茹霜当然知道这里已经被官府的人扫平了。 看来这里已经没有任何查探的价值,柳茹霜转身欲走,一股阴气从身后吹来。 柳茹霜不敢回头,更不敢逗留,她毕竟是个女儿家,连忙快步离开了破庙。 破庙剩下的问题,不是她查探的目的,她也不会解决。 ...... 在铺子里接受了来自三人组的关心和问候后,林易让他们仨先离开,自己想要好好休息。 虽然身子疼痛,但此刻安静的休息一番更重要。 正要入睡,眼前突然缓缓起雾。 来了,来了! 林易兴奋了。 这趟活可被我累坏了,差点都嗝屁了,这奖励要是少了,我非得把你个秤给砸了。 云雾之中,须弥山现。 山前的天地秤上,秤砣挂着林易此番解救云云的经历,秤盘上放着一物。 一本修炼内功的秘籍。 九天御气篇。 林易迫不及待地翻开。 这本书告诉林易,每个人的周身都有气,只是气不成形,散于四周。但如果合理的运用,以脉为道,运气通脉,聚气于田,融于经络,就能达到以气御劲、以气养生、以气修身的效果。 《九天御气篇》总纲:周天者,圆也,气路之行径;圆者,周而复始,连绵不断之谓。 林易使出天眼,快速翻阅,很快便将这本修炼内功的法册看完。 看完后,林易知道,这本九天御气篇除了可以修炼内功外,也可以用来治疗伤势。 翻开疗伤的章节,林易开始根据书册里的内容打坐结印。 盘膝坐在床上,双手结印放于身体两侧的大腿上。 两手向空中划过,只觉双手周围有气流涌动,环绕在双手四周。 接着双手合十,感到手中有股气体,缓缓流入掌心,停滞在手掌之中。 气息如股股溪流一般,从手掌进入,开始在林易的周身流淌,最后百川归海,汇入丹田。 连续重复了几次之后,林易感觉丹田之气越来越强。 只觉丹田之气在体内不断运转,似是一个小周天,开始运气的时候,还有些许堵塞,但转动了几次小周天之后,几处堵塞之处逐渐畅通无阻,气在体内越转越快。 将自己体内运转之气形成闭圆,使气在体内周而复始,连绵不绝。 掌握了诀窍之后,林易不断的从外界提取气,然后汇入体内,形成周天,直到气慢慢衰竭,如此反复。 林易只觉越做越舒服,仿佛找到了一个新世界,根本停不下来。 睁开眼,月亮早已挂上梢末,此刻已是寅时,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练了近两个时辰。 林易从床上“噌”的跳到地上,只觉练了这《九天御气篇》后,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身体的伤势几乎已经痊愈,之前的那股气闷之感已经完全消失,此刻呼吸非常通顺,甚至连眼界也更加清澈了。 此刻林易显然已经练到了兴头上,根本不想休息。 于是盘膝在床上,打算再多练一会儿。 但就在这时,前堂的铺门竟然被人敲响,发出“咚、咚、咚”的声音,声音倒是不大。 嗯...会有谁这个时候找上门呢? 林易瞧了瞧床头的牵藤枝,并没有任何反应。 也就是说,门口那人并没有拉动林易挂在铺子口的牵藤。 真是奇了怪了。 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有事拉绳。 难道这人看不懂字? “咚、咚、咚。” 又是连续三声。 林易耳朵动了动,已经明白怎么回事了。 来找自己的是个小孩。 因为个子够不到牵藤,所以只能敲门。 为何林易知道是个小孩,因为练了这《九天御气篇》后,林易的耳朵变得更加聪敏。 他听出了外面的人敲打铺门发出撞击的位置,在铺门偏下的位置。 “稍等一会儿。” 林易起来将外衣穿上,套上鞋来到门口。 将门板一打开,是个陌生的小男孩。 个头不高,仰着头瞧着林易。 “嘶...哪里来的一股怪味。” 林易揉了揉鼻子。 见小男孩不说话,林易蹲下来开口问道:“嘿,小孩儿,你怎么一个人到我这里来了,你家大人呢?” 那小男孩也不答话,转身走到路中间。 林易这一瞧,头皮有些发麻。 为何? 那小男孩竟然是垫着脚尖走路的! 民间有传说,人垫着脚走路,是因为脚后跟的下面垫着一双鬼脚,鬼附身后,鬼脚垫在附身之人的脚下,导致附身的人脚跟不着地。 林易从袖子里拿出柳枝酒,喝了一口。 自打那日从王家回来,林易自己就备了一壶。 一个鬼影从小男孩的身体里浮现出来。 “你是谁?为何要附在这个小男孩的身上?” 鬼乃阴体,人乃阳体,鬼赋于人身上,对人的健康不利。 “哥哥,对不起,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我这样的野鬼,在阳气鼎沸的城里,无法自由进出,只能靠夜半三更附体的方式来找您。” “长话短说,你有什么事。” 林易不想这个被附身的小男孩身体有任何影响。 “哥哥,你放心,我不会伤害这个小男孩的,实际上,我和妹妹两人与哥哥你在城南的郊外见过。” ...... 第64章 破墙寻尸 听鬼影这么说,林易留心一看,果然是在郊外分岔路口的地方所见的黑影。 那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为何小鬼要走到路口让林易过去? 那是因为小鬼的阴气较弱,能附身小男孩已是难得,还要开口说话,倘若阴气一散,怕控制不住身体,这样对小男孩和小鬼都有害处。 林易这铺子属于“招风”位置,本来阴气就重,风口处能补小鬼的阴气,所以小鬼才跑到路口,让林易过去说话。 林易走过去,蹲在小鬼面前,说道:“我记得你,是你和妹妹引我去破庙的。” 小鬼点了点头,道:“没错,你救了那个叫云云的小女孩,很好。但我们还困在破庙里,希望你能救救我们。” 听小鬼这么说,林易连忙问道:“你们困在破庙?可我们每个地方都检查过,并没有发现有任何小孩子或是造畜的尸体呀。” 小鬼露出哀伤的表情,说道:“破庙大屋的背后有一面墙,我们都在那里,希望您早点来救我们,好让我们早日解脱。” “咯~咯~咯~~~” 四更鸡鸣。 小鬼听到鸡鸣声,对林易道:“大哥哥,我知道您是好人,谢谢您了。” 小男孩向林易鞠了一躬,垫着脚尖跑走了。 ...... 黑白相映,朝霞初升。 曹达华睡在床上正说着梦话,被一阵急促的拍门声给敲醒。 “谁啊,一大早的。”曹达华没好气地从床上爬起来。 “吱呦--” 门一打开,林易正站在外头。 “呦,林兄弟,这一大清早的你怎么来啦?” “曹大哥,烦请带上人,跟我再去一趟破庙。” ...... 这一趟不可谓不隆重。 县太爷亲自挂帅,师爷、仵作、丁主簿、多主簿、秦捕快、曹捕快等人随同前往。 林易伤势还未完全痊愈,县太爷亲自给配了个轿子,加上两队官兵,那些丢失孩子的父母,以及看热闹的百姓,一行人浩浩荡荡往破庙进发。 路上有老百姓看到这阵势,就嘀咕起来了。 “这是去干嘛呀,怎么那么大阵仗。” “双月同天的盛典,不是明儿晚上才开始吗?” “听说是去城南偏郊的破庙那儿,说那些丢失的小孩子们都被害了,尸身就藏在那里。” “哎呀,怎么这么渗人,这事儿你是听谁说的。” “安婶呐,她说是雾隐门那术士算出来的。” “咦,我听的和你们不一样呢,我听说是有小鬼托梦,告诉那林易的。” “瞧不出,这雾隐门的人越来越有本事了。” ...... 到了破庙。 林易带着大伙来到破庙屋后。 屋后果然有一堵非常大的用泥土砌成的土墙。 秦冲上去抠下一小块泥土,用手搓了搓,又放在鼻子前闻了闻,道:“这土墙上的土新砌不久,土里有血腥味。但从这土墙的厚度来看,堆砌的时间挺久,看样子像是不断有人新砌泥土上去。” 多隆道:“根据林术士的推测,那些失踪孩子们的尸体,就是被砌在这土墙里。或许每当有小孩死亡时,便有人重新砌土,将尸体填进墙里,故此土墙越来越厚。” 曹达华道:“多主簿此言有道理,我们一会儿将墙面打开的时候,务必小心谨慎,不要碰到孩子们的身子。” 这里虽然是早已荒废的破庙,但毕竟曾是供奉香火的地方。 挖墙前,林易使出天地净化术,祛除这里的怨气和阴气。 “天地自然秽气散,洞中玄虚晃太元,八方威神使自然,灵宝符命告九天。” 符篆燃烧后化为灰烬,随着风儿缓缓飞向上空。 “可以开始了。” 听林易作法完毕,县太爷一声令下。 “破墙!” ...... 随同而来的劳工们纷纷向手心里吐了口口水,便抓起各种工具,开始破墙取尸。 周围围着的父母无不揪心不已。 双眼噙着泪水,看着墙体逐渐破开,泥土脱落。 刚过半碗茶的功夫,有人喊道:“这里有一个!” 那带着精细工具的工匠连忙上前,众人配合着一起,将一个小孩的尸体从土墙里取出来。 小孩子紧闭着着眼睛,身上的泥土裹在身上,怎么也拍不掉。 白云舒上前查验一番,低声道:“这泥土之所以裹在身上,是因为死前...死前...” “死前怎么了?”县太爷问道。 “剥了皮...” 说完,白云舒立即红了眼眶。 作为第二阴门手艺极佳的仵作,查验过各种尸体,早已心静如水,但此刻面对眼前孩子的尸体,白云舒一向平静的心也被狠狠的触动。 旁边等待的父母们闻言早已经哭成了一片,上气不接下气,有悲伤过度的父母更是晕了过去。 是呀,从今往后,天各一方。 无人可问粥可暖,无人可与立黄昏,无人可试冷与暖... 那孩子被人抬到早已经准备好的担架上。 “大壮,大壮啊!!!哎呀...我的孩子呀...” 有两人扑到孩子的身上,捶着胸口,失声痛哭。 同来的众人纷纷上前安慰。 ...... 不到半天的时间,土墙被完全破开。 共挖出了十一个小孩的尸体,六个是寿霖城的,五个不是本城的。 每个死去的孩子,都和第一个被挖出来的孩子一样,只是到最后,有些孩子的尸体已经露出了白骨。 现场惨哭声、哀嚎声不绝于耳,有人偷偷的抹着眼泪,有人气的牙痒痒,更有人拿着铲子,要把那庙口的坟头给刨了。 众人将孩子们的尸体装上车子,一路护送着回城。 “孩子们,我们回家啦!” 不知谁吆喝了这么一句,又让不少人流下了眼泪。 ...... 人们离开破庙后,平日里炸出一道惊雷,直接劈在了贼人的坟头。 回了衙门,县太爷下令将疯疯癫癫的书生拉到街上游街,然后在菜市口斩首示众! 正午后,书生就被带上枷锁,拉到街上。 一路上嘴里说着胡话,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寿霖城的百姓们可都没闲着,各种青菜梆子、泥土弹子、臭鸡蛋...一股脑往书生的脑袋上扔。 一人一口唾沫,怒骂声不绝于耳,直把困在虚幻中的书生给吓尿了,也不知道他在幻境里看到了些什么。 ...... 第65章 百人斩(求推荐票、月票) 一路被百姓唾骂、捶打,书生到了菜市口就只剩下半条命了,而精神也被林易种植的幻溼草所设的幻境折磨的几近崩溃。 到得菜市口,已近午时三刻,周围围满了观看行刑的人群。 所有人都想要看到这个囚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菜市口所处的地方,就在马蹄街的尽头,平布街的街口。 平日里老百姓们都在这平布街做粮食、蔬菜和肉食的买卖。 菜市口里的那几根木墩子,通常给老百姓用做台子宰鱼杀鸡,而一旦有罪犯被押到菜市口准备砍头的时候,那些木墩子便成了他们的断头台。 为何在这种地方砍头? 为的就是让那些犯了罪的囚犯来生投不成人胎,转投那些牲畜。 今日在这地方负责行刑的,乃是雾隐门中的第一阴门,刽子手。 话说雾隐门的这些职业个个都很邪门,常年与死人打交道,但他们的传承各个都不简单,尤其是这排在捞阴门行业之首的刽子手。 刽子手有个行业规矩,叫做“杀人九十九,到时要收手”,否则呀,就要遭报应。 这会儿站在台上的,是第一阴门里的大弟子,邓言。 由于杀人九十九的限制,邓言在砍过五十个人头后,便很少出手,行刑大都有其它门人执行。 只有遇到罪大恶极的罪人,邓言才会执刀出马。 今日行刑的囚犯,邓言有所耳闻,加上县太爷亲点他的名,这趟行刑便非他莫属。 邓言之上还有位师父,叫邓先,也是邓言的父亲,绰号“百人斩”,是寿霖城里第一个斩过九十九个脑袋的刽子手,算是这行当里天花板上顶尖的人物。 有人问,那他到底是砍了九十九个头还是一百个头呀? 嗨,那不就差一人吗? 这百人斩就是个敬言,毕竟人家都到这规矩顶了,你还真要人家坏了规矩? 有些事情,看破不说破。 前面说过,雾隐门里的前四门特别注重传承,这刽子手尤其是等级森严、注重师承。 表现好、能出师的刽子手都归衙门刑部的押司管辖,登记在册,也算是吃衙门饭的。 邓先还没退居幕后的时候,对手下的门人可严格着呢。 尤其是对自己的儿子邓言,训练可谓苛刻至极。 白天练砍冬瓜,先在冬瓜上划条横线,随手一砍、下刀处要与划线处不差分毫才算练到家。 晚上则要他练习砍香头,看准香的发光处,随手一刀,要不偏不倚刚好把火炭头子砍下来。 然而邓言的天赋绝佳,什么冬瓜、香头,统统不在话下。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 这话说的一点儿也不假。 很快,邓言便出山了,名正言顺的成了这第一阴门第八代的接班人。 有人说这刽子手的第八代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砍头的嘛,谁拿把刀不是砍呐。 那你这说的可就不对了。 你可别小看了这些手艺精湛的刽子手,能够干这行的人,那都不是一般人。 没点胆量和气魄是进不了这一行的。 他们整天干的营生就是砍头。 有些手艺好的刽子手,能够做到一刀下去,犯人没有任何痛感就了结了。 甚至能够在砍头的时候让脖子上的皮和脑袋相连,不至于让罪犯的整个脑袋落地,这也算给死刑犯留了一个全尸。 这些手艺可不是谁都能来的。 那邓先不干砍头的买卖后,衙门给了一笔丰厚的封刀费,加上行当里的收入,足够他衣食无忧过下半辈子的。 于是便整日游荡在寿霖城的茶楼酒肆中玩乐,生活得倒也滋润。 酒足饭饱之际,就打开话匣子,把自己曾经在刑场上经历过的那些怪事绘声绘色地给身边人讲述,有时候甚至砸了说书先生的场子。 茶馆里的茶客都听邓先吹牛去了,那说书先生可就不服气了,想上前理论,结果听了两下,便搬了张椅子坐在旁边一起听。 没过两天,说书先生便把这些个故事一整理,用到自己说书上去了,还挺受欢迎。 所以有些鲜为人知的关于刽子手的秘密,也就这样在寿霖城里流传开来。 比如那九九之数。 ...... 此刻疯癫的书生被压上刑台,头枕在木墩子上。 出来前的那顿刑饭倒是省了。 就这十恶不赦的恶人,那群狱卒哪还想给他吃的,但规矩不得不从。 于是就弄上一碗倒头饭,上面插根香,点起来,那肉也是做成焦的,放在碗里,让书生闻了一下,就算他吃过了,这也不算坏了规矩。 出了白虎门游街,接着就上了刑台。 邓言站在跪倒的书生旁边,身穿麻布粗衣,头裹红巾,将鬼头大刀倒背在肩头。 这鬼头刀刀体沉重,刀柄处雕有鬼头,相当锋利,斩金切玉不在话下。 那监斩官抬头瞧了一眼,已是午时三刻,将竹筒里的红签抽出,扔到地上。 有人便报:“时辰已到,行刑!” 为何一定要午时三刻开斩? 用阴阳学来说,午时三刻,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被斩杀之人没有阴气,连鬼都做不了。 这时杀头,那都是十恶不赦之犯。 邓言拿起摆在旁边的碗,喝上一口酒,接着喷向刀刃。 喝酒喷刀,这是行规。 杀人前喝酒,这是拜天地,敬鬼神,可不是简单的防止沾血以后刀钝生锈这么简单。 这些刽子手喝的酒,用的是童子尿、露水、乌鸦血、黄牛乳、蛇果配在酒里,为了是遮挡怨气,防止受刑人死后怨气化为厉鬼缠身的一种措施。 正常来说,死囚也是要喝酒的,不过他们喝的酒是不一样的,刑部早就准备好了由黄酒和白酒兑好的酒,这种酒的酒劲儿不小,喝上两口基本上就能把人给整的晕晕乎乎了,以至于刽子手快刀下来就能减轻这些死刑犯的痛苦。 但是书生没得喝,同样就给闻了下酒气。 当邓言举起刀的时候,或许是大限将至,书生竟突然清醒了。 眼看着周围的一切,他瞬间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这次是上了刑场,要被砍头。 他笑了,无数奇幻恐怖的场景已经让他明白自己之前见到的都是幻象,这次也是一样。 “幻觉,一切都是幻觉。” 他已经分不清真实与虚幻了。 伴随着这句疯疯癫癫的话,他的视线瞬间发生了变化。 在一阵天翻地覆过后,他看着自己无头的身子从木墩子上缓缓滑下。 不... 这一次,不是幻觉... ...... 第66章 人间美好 书生在菜市口被砍头,围观的老百姓哄然叫好。 破庙的这群贼人获得了应有的惩罚,那些被拐的孩子们终于可以安息了。 ......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如归楼里,一片祥和,歌舞升平。 自打那对子被林易对上后,柳茹霜便闭门谢客,也没有再出新的对子。 “菜市口那边怎么样了?”柳茹霜开口问道。 侍女一边帮柳茹霜梳着秀发,一边回道:“那拐卖儿童的书生已经被推上刑台,这会儿估摸着应该已经砍了。” “那群魔族之人做造畜之事我不奇怪,魔族行事一向诡异,但那书生与我等为同族,竟然甘愿堕落,成为他人的走狗,死不足惜。” “听外面的姑娘们说,今儿早上,是雾隐门的林易算到了小孩子们尸体埋藏的地方,县太爷亲自带队把尸体给挖了出来,真没想到,那林易还有这等本事,看样子,绝非一个坑蒙拐骗的江湖术士这么简单。” 柳茹霜想了想,说道:“我大虞朝正值用人之际,今儿夜里我亲自去试试他的本事,若真如你所说是个奇人异士,倒是可以拉拢过来,为咱们主子效力。” “我看行!” ...... 那天下午,各家寻回小孩尸体的家庭便准备起丧事。 由于天气炎热,加上孩子们的模样都不好,于是衙门征求了各家父母的意见,第二天一早入土为安。 当天夜里,棺材铺可忙了,所有伙计加班加点,打造一个个小棺材。 隔壁城的家里人也赶到寿霖城,哭天喊地的带着自家孩子的尸身回去了。 当得知贼人全被处决后,稍感安慰,顺带还感谢了一番寿霖城的县太爷。 许多寿霖城的百姓纷纷主动前往各家吊唁。 直到二更天,这寿霖城的火光才渐渐熄灭,只剩下各家几个守夜的家属。 林易的伤势虽已无大碍,但忙碌了一天,不免有些困顿,早早的上床睡了。 三更时分,林易睁开眼。 他闻到了一股气味,和昨儿夜里的气味很相似。 林易瞬间明白,昨儿夜里的小鬼又来了。 自打练了那《九天御气篇》,自己对气味的嗅觉越来越敏锐。 古有望气一说,林易虽还未达到望气的程度,但嗅气的本事倒是长进了不少。 “嗒...嗒...” 放在床头的牵藤枝反复抖动,这是铺子口的牵藤被拉动的迹象。 莫非今儿来的不是那个小男孩? “嗖。” 桃木剑滑出袖口,握在手中。 来到铺子口,隔着木板,林易问道:“是谁在敲门?” “大哥哥,是我。” 声音很熟悉,是昨儿那小男孩。 他是怎么够得到牵藤的? 林易疑惑着将门打开。 嚯。 这造型,挺别致呀。 一四五岁的小女孩,骑在昨儿那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肩膀上。 原来是靠着叠罗汉做到的。 今儿这俩小鬼没有附身,直接现身来见,阴气比昨日强了不少。 “哥哥,谢谢你,我和妹妹是专程来向你道谢的。” 林易蹲下来,见这对兄妹俩可爱的模样,不由得心中一酸。 失去了这对可爱的子女,做父母的该有多伤心呀。 那妹妹也道:“哥哥,我们尸身被寻回,很快就会下葬,我们不再是孤魂野鬼了。” 哥哥接口道:“所以我们用不着附身来见你啦,我妹妹也能进城来亲口向哥哥你道谢。” 说完,这俩小鬼往后退了几步,跪在地上,向林易嗑了几个头。 林易连忙上前,要将俩小鬼扶起,却忘记了人鬼殊途,这手从两人的胳膊底下穿过,并没能碰到俩小鬼的胳膊。 “咯咯咯...” 这一幕倒是让俩小鬼调皮的笑了起来,弄得林易也有些不好意思。 不远处一个墙角的阴影里,柳茹霜身着黑色紧身的夜行衣,惊讶地瞧着林易铺子口的一切。 在她的眼里,林易像一个怪人一般,蹲在门口自言自语,一会儿又迈出铺子,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接着还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柳茹霜不禁心想,这人莫不是个癫士? 她当然不知道林易的言行是因为与那两个小鬼的互动。 ...... 对林易谢恩后,兄妹俩便准备离开了。 离开前,妹妹怯生生地转身向林易说道:“大哥哥,你能不能让妈妈明儿做些我最喜欢吃的红烧肉?我想在离开前,再尝尝妈妈做的红烧肉。她做的红烧肉可好吃了,每年只有过年的时候,咱们家才会做,我配着饭吃,总能吃上两大碗,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 哥哥安慰道:“小妹,咱们家穷,爹娘安葬咱们已经花了不少钱,这红烧肉咱就不吃了,来世投胎,咱们再做爹娘的孩子,到时候等过年,就又能吃上了。” 听了这兄妹俩的话,林易心中一酸,眼眶不禁湿了。 人人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儿不假。 林易露出微笑,对着妹妹说道:“放心吧,这点儿事不难,包在我身上,你们安心的去吧。” 两人又向林易鞠了一躬,转身消失在空气之中。 柳茹霜看到这里,似乎明白了什么,这是林易和冥冥之中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在进行互动。 眼瞅着林易站起身准备进屋,柳茹霜不禁又向前挪了几步,想要看清楚些。 但脚下一软,接着一股恶臭袭来。 柳茹霜低下头。 这是什么味儿? ...... 林易转身刚要进屋,突然听到墙角处有动静。 似有急促且轻微的脚步声从巷子口的拐角处传来。 林易好奇的过去看了看。 咦~~ 不知道是哪个倒霉鬼... 竟然踩了那老妪留下的精华。 ...... 第二天一大早,林易拎着一块新鲜的五花肉,来到那对兄妹家。 听林易这么一说,这家人不敢怠慢,连忙做了一大锅红烧肉。 当孩子娘含着眼泪,将一碗红烧肉供奉在灵堂供桌上没多久,众人发觉那两个孩子的嘴角,竟隐约间微微上扬。 林易见这家夫妻年纪尚轻,对俩人低声说道:“我见这俩孩子与你们有缘,虽然今世缘分已断,但他俩来世或许依然会与你俩再续前缘,抓紧时间再生个娃吧。” 当日吉时,孩子们全都顺利下葬。 至此,丢娃造畜一事,算是告一段落。 ...... 后话。 说来也怪。 不到半年,这家妻子真的又怀孕了,怀胎十月,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当见到孩子们的时候,这夫妻俩留下了激动和欣慰的泪水。 这对龙凤胎身上的胎记,和之前死去的那对兄妹俩身上的胎记,是一模一样的! 人间美好。 ...... 第67章 缥缈之气 寿霖城里,自申时开始便张灯结彩。 四年一度的大日子就要来了。 这一天,天空将出现双月同天的盛景。 各地根据习俗,会举行各种赏月活动,集会、庙会也是层出不穷。 说真的,这事儿让林易有点儿小诧异。 开始他还以为这双月同天只是个节日的称呼,没想到竟然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这要搁在上一世,天上同时出现两个月亮,那可是历史上都从未记载过的奇观呀! 所以对于晚上在绿翠楼举行的赏月盛会,林易也是颇为期待。 ...... 从菜市口回来后,林易又练起了《九天御气篇》。 大小周天使得气息在体内不停流转,身上每一个毛孔都被打开,尽情的呼吸。 甚至在气息急速流转的时候,林易的身体都逐渐变得剔透晶莹起来。 闭着眼睛,须弥山的景象逐渐浮现在林易眼前。 偶然间发现,在须弥山的山脚下,出现了一处气眼,股股气息不停的从气眼处涌出。 气眼上方,凝聚了一片缥缈之气。 远远望去,犹如仙气一般。 林易不知这气眼是为何突然生成的,但似乎又与自己有着某种联系。 每当林易运气之时,气眼内便陡然喷出一团雾气,与悬浮在上面的气体融为一体。 运功完毕后,林易睁开眼睛,只觉脑海一片空明。 站起来动了几下,伤势之处已然痊愈,再无痛感。 没有想到,虽然差点嗝屁了,却获得了一个这么厉害的秘籍。 ...... “林兄弟,林兄弟!” 这粗犷的声音,非曹达华莫属。 果然,话音刚落,曹达华就进到内堂。 刚到门口,似乎想起了什么,连忙用手蒙着眼,说道:“林兄弟,做哥哥的又冒昧了,不知今儿床上是一人还是俩人呐?” 林易一听就知道这曹达华是在损自己。 “曹大哥,你要是再说这种调侃的话,我可就不带你去绿翠楼了。” 曹达华一听,那还了得,赶紧放下手,满脸堆笑道:“林兄弟,开个玩笑,我知道你不是这么小气的人,你瞧,我知道你大病初愈,这几日喝药喝的嘴儿都淡了,特意去城东帮你带了块桂花糕,给你甜甜嘴儿。” “有心了。” 林易将桂花糕接过,和曹达华来了外屋,倒上两杯茶,边吃边等。 按之前的约定,今儿绿翠楼举行的赏月活动,苏绣儿特意邀请林易一同前往,这曹达华和多隆前几日来照顾林易的时候,也顺带着获得了苏绣儿的邀请。 这都是靠林易的面儿。 虽然林易这地儿偏僻人稀,但处于闹中取静的正点,所以大家都喜欢把林易这铺子当做集合的大本营。 不一会儿,多隆到了。 三人在一起不免寒暄一番。 那多隆没说几句,就把话题引向了如归楼。 “听说如归楼那个花魁柳茹霜今天赏完月,就要启程离开寿霖城了。” “到哪儿去?” “听说下一站是大梁城。” “她这一路巡下去,怕是快要一年了吧。” “嗯,据说大梁便是她最后一站,接下来就要返回京城了。” “可惜,上回匆匆一面,连完整的话都没说上几句。” 这时屋外传来脚步声,一阵悦耳的声音响起。 “哟,两位大哥,是哪位姑娘让你们俩如此舍不得呀?” 苏绣儿蒙着面纱,牵着一小女孩,走进林易的铺子。 “大哥哥!” “云云!” 那小女孩一见到林易,立即扑了过去,趴在林易的身上大哭起来。 林易则抱着小女孩,抚摸着女孩的头发,任其在怀里放声哭泣。 这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林易以性命相救的小姑娘云云。 “苏姑娘,这小女孩怎么和你在一起?”曹达华不禁问道。 苏绣儿瞧了林易一眼,回道:“我知道林大哥是为了救这小姑娘身负重伤,便也想为小姑娘做些什么,后来得知她家的情况,知道云云是一个非常懂事善良的孩子,便让她到我家里来工作,这样也有份固定的活儿,避免整日在外抛头露面。” 这时云云从林易怀里起来,脸蛋通红,擦了擦眼泪,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刚来的时候忍不住真情流露,但毕竟男女有别,而且那么多哥哥姐姐看着,未免让女孩子家有点儿害臊。 “大哥哥,苏姐姐对我可好了,她给我钱治爹爹的病,帮我娘赎牛和买农具,还在苏家给我找了个不累的活儿,她和你一样,都是我的恩人。” 苏绣儿摇着头,面带微笑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反倒林大哥能够舍己为人,才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典范。” 曹达华笑着说道:“都是自家人,原本就不分彼此,你们就不要相互谦虚了,哎呦...” 摸着被踩的脚尖,瞧了眼林易,闷声道:“我又没说错,早晚的事...” 苏绣儿白了曹达华一眼,对三人说道:“云云一直说想要感谢林大哥,正好今日咱们一起去绿翠楼,我便把云云带了过来,你们没有意见吧。” “没意见,没意见,一切都听弟妹的。”多隆笑着说道。 林易伸了伸脚,发现多隆早有准备,脚已经缩到凳子底下去了... ...... 时候差不多了,五人便往绿翠楼去。 这绿翠楼并非孤楼,几个楼阁亭榭连绵相接,飞檐画角,俯瞰着烟波缥缈的内城河,景色极佳,一向是寿霖城中游人登高饮酒、吟诗作对、眺望美景的所在。 绿翠楼外,人声鼎沸,喧闹非凡,小摊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楼宇内女子艳丽,琴奏舞曲甚是美妙,吸引着众多的欣赏者。 华灯初上,万物升平。 今日这绿翠楼作为赏月之地,来的都是些有身份的人。 据说今儿城里来了位有身份的京城官员,由知县大人亲自陪同,先到这楼上去的。 单从今日楼宇内外随同带刀护卫的人数来看,就知道这京城大官身份不低。 林易和苏绣儿等人到这儿的时候,便有守门人拦住。 苏绣儿上前交出帖子,说道:“这都是我苏府的人。” 守门人瞧了眼,认出了曹捕快和多主簿,道:“怎么,曹捕快和多主簿什么时候也成苏府的人了?今儿楼上有贵客,知县大人说了,除非有帖子,否则其他无关人等一概不准进入。” 苏绣儿还未开口,那曹达华先一步出来了。 “嘿,我说你个没长眼的东西,你怎么就知道我们不是苏府的人?” “那你说说,你们和苏府都是什么关系呐?” 曹达华指着云云,道:“这个是苏姑娘的侄女。” 指着林易:“这是苏姑娘未过门的丈夫。” 林易和苏绣儿闻言都是一惊,连忙看向曹达华。 这厮连忙眨眼。 接着又指着多隆,道:“这是苏姑娘未过门丈夫的二哥。” 最后指着自己,道:“我是苏姑娘未过门丈夫的大哥。” “怎么样,这下明白了吧?是不是都与苏姑娘有亲戚?那我们怎么不是苏府的人呐?” 这守门人被曹达华这么一忽悠,挠着头还在算这几人的关系,被曹达华轻轻一拨,推到一旁,然后做出请的手势,道:“苏姑娘,您先请。” 苏绣儿牵着云云的手,昂首进入。 进得门去,小声说了句:“贫嘴。” ...... 第68章 渡人渡鬼难渡己 几人到得楼上,才得知三楼已被衙门包下,两名身穿黄马褂的带刀护卫守在楼梯口,禁止任何人上楼。 即便是送那酒盏茶水、瓜果肉脯的,送到楼梯口便停止,由护卫端着亲自送上去。 于是几人便在二楼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虽然观赏景色的位置不如三楼,但视野依然宽阔,足以遍揽夜空美景。 林易等人刚坐下,便有人主动向苏绣儿打起了招呼。 林易一瞧,其中不乏熟悉的面孔,都聚在二楼这儿呢。 丁松丁主簿,苏美诗社头号粉丝尹正,以及等等。 见林易与苏绣儿一同前来,尹正的表情不太自然,丁松的眼神中则闪过一丝阴狠。 ...... 绿翠楼的丫鬟们送上茶水糕点,众人吃吃喝喝,等待着双月同天的奇景上演。 突然,有人大声提议道:“这奇景恐怕还要等个把时辰,每年咱们观景前,都喜欢对上几对,不如咱们趁着今日这机会,再来对上一对,岂不甚好?” 立即有不少人鼓掌叫好。 又有人说道:“林易林兄弟今日也来到了现场,听说林兄弟把如归楼霜儿姑娘的对子都给对上了,还获得了进入厢房一亲芳泽的机会,实乃我辈楷模呐,如若得到林兄弟指点一二,对咱们来说,即便没今晚这奇景,也不枉此行了!” “没错,林易真了不起啊。” “那对子我也看过,对的是真绝。” “一副上联,能对出两副下联,这可是真本事。” 众人七嘴八舌的称赞,林易这边却很尴尬。 为何? 您自己想呐。 曹达华和多隆悄悄看了看林易,又瞅了瞅苏绣儿,低着头默默磕着瓜子,和刚上楼坐下时的那股兴奋劲判若两人。 倒是云云,看了眼林易,忍不住“噗嗤”一笑。 苏绣儿到底是这寿霖城首富的千金,面色平静,喝了口茶,缓缓开口,说道:“嗨,原来林大哥还有对对子的能耐,我倒是孤陋寡闻了,既然林大哥在如归楼露了一手,不如今儿在这也露上一手,让我开开眼界。” 破对子一事,虽然安的是县太爷的名号,但那些聪明人一听就知道有问题。 这黄知县肚子里有多少墨水,这寿霖城的普通百姓不知道,他们还不知道吗? 私底下便流传着明为知县,实为林易破的这对子的故事。 只是没人拿到明面上提。 但今日,偏有这不长眼的人,把林易破对子的事搬出来说了。 苏府耳目众多,苏绣儿当然知道林易陪县太爷去如归楼一事,也知道林易当街表演神奇的观心之术,但她内心里更多的是崇拜之情。 如归楼算什么? 这富贵之家的姑娘,这些东西早就司空见惯了。 她父亲苏灿不也有一正一偏两房嘛,年轻时更是风流倜傥。 ...... 这时尹正站了起来,拱手向林易说道:“林兄,我有一对子,想请你指教一二。” 见有人立即向林易挑战,众人马上哄闹起来。 被挑头那人这么一渲染,林易难免成为众矢之的。 林易心里苦笑,我本只想苟一苟,为何总要我出头? 见林易不答,那尹正轻蔑一笑,道:“我乃苏美诗社成员,这诗社由苏姑娘创办,如若你不敢应我这对子,我看不如离苏姑娘远一些,省得污了咱们苏美诗社的名声。” “对对对!不就对对子嘛,你瞧他那德性,实在是欺人太甚了,林兄弟,你就给他露一手,趁早灭了他不知天高地厚的念头。” 曹达华说完,那苏绣儿也接着说道:“林大哥,我也想开开眼界。” 这边林易还没答应呢,好兄弟多隆那边就开起了盘口。 “来来来,买定离手,压林易赢一赔二,压尹正赢一赔十。” 这赔率,对于有个亭长父亲兼有着苏美诗社头号诗人之称的尹正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虽然很多人认为林易的赢面更大,但这巨大的赔率,还是让更多的人压了尹正。 “尹兄,你可一定要加油呀!” “我的五钱银子可都压下去啦。” “听说尹兄自那日寿宴失利后,便一直在家闭门苦学,直到今日才出门见客。” “嚯,这么说尹兄获胜很有希望啊。” “那可不嘛。” 这段对话,又让更多的人把更多的筹码押在了尹正身上。 ...... 这钱都收了,林易再无退路。 损友呀损友。 “如此,便请尹兄出对吧。”林易淡淡说道。 见林易答应了,尹正不免有些激动。 闭关这些日子,为的就是这一刻。 击败林易,在苏绣儿面前证明自己的文采! 加入苏美诗社,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能够获得亲近苏绣儿的机会。 没有想到,一夜之间,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全都付之东流。 这让尹正把林易当作了与自己争夺苏绣儿的假想敌。 ...... 听到楼下如此热闹,那位三楼的来自京城的白胡贵客向身边的护卫问道:“楼下为何如此热闹呀?” 没一会儿有人来报,说楼下有人在对对子。 一听有人对对子,那白胡贵客立即来了兴趣,说道:“你们到楼下听着,然后把对子报与我听。” “是。” ...... 二楼。 众人瞩目下,尹正开口说道:“吃香喝辣全无味,不知何故。” 林易一听,结合尹正看着苏绣儿那眼神,摆明了是患上相思病了。 作为第五阴门的术士,这病林易得治。 “日思夜想觉难眠,庸人自扰。” 这对子一出,叫尹正瞬时傻眼。 这意思明白着呢,就是告诉尹正,你小子别痴心妄想了,你那单相思纯粹是庸人自扰。 这对子,不仅对上了,寓意也相当到位。 听了林易这对子,苏绣儿眼睛一亮,不由得看向林易,眼神中再现崇拜之情。 这可让尹正看得牙痒痒。 三楼。 护卫把第一个对子和白胡贵客说了,那贵客笑着抚了抚胡子,对一旁的黄知县说道:“这对子对的不错。” 黄知县连忙陪笑称是。 ...... 见一对未成,尹正又起一对。 “渡人渡鬼难渡己。” 这对子一出,稍微有点功底的人就知道,这尹正是在嘲讽林易的职业。 你不是江湖术士吗? 你不是有能耐吗? 你可以渡人,可以渡鬼,唯独渡不了你自己。 这和医者不能自医是一个道理。 这对子够损啊,也够难。 不仅要对上联子,这意境也要到位。 不知林易会作何回答。 林易听了之后扬起头,深吸一口气。 睁开眼睛,开口回道:“修身修性不修心。” 这对子一出,立时有人叫好。 林易这下联,不仅将对子对上,还狠狠地嘲讽了尹正,在家闭门苦学,修身修性,可唯独不修心。 为何是不修心呀? 瞧他那咄咄逼人的对子,处处针对林易,是那修心的样子吗? ...... 第69章 心服口服 “不错,不错。” 三楼的白胡贵客听了护卫的转述,笑着拍了拍手,对旁边的黄知县道:“没有想到寿霖如此多才俊,老朽想下去瞧瞧热闹,不知黄知县可否陪老朽同去呀?” 黄知县一听连忙站起来说道:“黄某为郑太傅引路。” 那被称为郑太傅的白胡贵客低声说道:“咱们悄悄下去,不要打扰了旁人对对子的雅兴。” “好,好。” 当下二楼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林易和尹正的身上,没有人发现三楼楼梯口的护卫突然散开,一白胡老人轻手轻脚地下楼,黄知县则跟在身后,大气也不敢喘。 有那黄马褂的护卫端着椅子摆在人群之后,郑太傅和黄知县便默默坐在那里,饶有兴趣地向人群中张望。 ...... 话说林易这下联一出,让尹正顿时拉长了脸。 自己苦心准备的两副联子,林易竟然没费什么工夫就对出来了,不由得有些丧气和惊讶。 “尹兄,加油啊,我今儿可是全压了你呀。” “再出几对,为咱们苏美诗社争光呀!” “尹兄,苏姑娘在看着你呢。” 在这大虞朝,关于对对子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事不过三。 作为挑战者,尹正只剩下一次机会。 这厮绞尽脑汁,手托下巴,冥思苦想,终又想到一联。 胜负在此一举! “我这上联是,红杏落花知春雨。” 这上联一出,林易就知道尹正闭门苦修的确是下了一番功夫。 水平比之前长进了许多。 这一联不仅写出了春雨的美景,还表达了自己对苏绣儿的情感。 红杏是男女情感的象征,春雨代表了自己对苏绣儿的爱意。 春雨绵绵,爱意无限。 从这上联可以看出尹正对苏绣儿的感情是真挚赤忱的。 唉,但这感情的事,一头热本就成不了,不如早日迷途知返,另觅佳音。 此刻楼宇内外,酒客觥筹交错,微风拂面,夜色微凉,墙边的竹子缓缓摇晃。 林易将目光收回,对尹正笑了笑,说道:“尹兄,在下这下联如若对得不好,还请海涵。” 有人听林易这么一说,还以为林易露怯了。 当下就有人说道:“如若对不出就不必勉强了,算咱们尹兄获胜便可!” “对呀对呀,前两联已经足以显出林兄的风采,这第三联不对也罢。” 在众人的议论间,林易看向苏绣儿,发现对方正瞪着大眼睛瞧向自己,那眼神里流露出的是欣赏、鼓励、支持和信任。 又看了眼曹达华和多隆。 不如不看... 曹达华吃的满嘴油腻,多隆则忙着收新注。 这俩厮... 林易抬起头,缓缓开口,说道:“红杏落花知春雨,绿竹浇酒见长风。” 这下联一出,那些聒噪声瞬间停歇。 那坐在楼梯口的郑太傅一拍手,笑着说道:“对得好呀!” 黄知县连忙点头称是。 郑太傅遥指人群中的林易,向黄知县问道:“黄知县,此乃何人?” 黄知县连忙回道:“这位年轻人是雾隐门的林易,擅长术法,这文采也是不错。” “哦?没有想到雾隐门这种地方,竟然有人有如此文采,真是奇了。” ...... 绿竹浇酒见长风。 竹子代表的是什么? 坚韧、不拔、节节高。 长风拂过绿竹,只是瞬间,但仍然反复不止。 至于浇酒,则寓意着醍醐灌顶,省得其盲目不自省。 这句话林易想要告诉尹正的是,你的痴情换不回垂青,不要再盲目的坚持了,清醒一下,睁开眼睛,瞧瞧其他人吧,长风未必就输给那红杏。 尹正听了这下联怔在当场。 这连续的三副对子犹如一记记越来越犀利的重锤,敲打在他的脑袋上。 “哈哈哈。” 信念的转变往往就在一瞬间。 尹正悟了。 想当年自己翩翩少年,竟被蒙了双眼,一直舔随人后,却忘记了追求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荒废了年华和岁月。 待有了功名,何愁没有自己心仪的姑娘?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岂不美哉? 尹正拱手向林易鞠上一躬,站直身子后说道:“林兄,感谢指点,尹正心服口服。” 此话说出,现场一片哀嚎。 多隆开心极了,今儿这一趟没白来,赚了个瓢泼满盆。 曹达华连忙说道:“多隆兄,这趟挣的,咱们可要平分,你可不能独吞。” “切~~我多隆是那样的人吗?” “刚才这趟赚了多少?” “我看看,哦,一共是二十两。” 曹达华道:“哼,我和林兄弟都最痛恨说谎的人了,如若有人说谎,我就请林兄弟做法,让那人鼻子变长,拉上三天三夜的肚子。” 听曹达华这么一说,多隆擦了擦额头冒起的冷汗,连忙又点了点银子,说道:“哦,曹兄弟,我刚才数错了,一共是五十一两六钱,咱们一共五人,每人十两,那一两六钱,就当今日的酒钱吧。” 苏绣儿和云云偷笑。 ...... 眼见尹正坐下,一直关注战况的丁松有些按捺不住。 上一回被林易当众教训了一顿,一直没有机会找回场子,但自打黄知县和林易同去过一趟如归楼后,回来便被要求不得再找林易的麻烦,因此只能将这口怨气吞进肚子里。 这对对子原本是一个公正公平的机会可以报一箭之仇,但丁松扪心自问,论文采他的确远远不是林易的对手,只能作罢。 尹正刚才那三对难度已属上乘,但都被林易轻松对上,所以无人再敢不自量力的上前挑战。 眼见无人应对,一直坐在楼梯口的郑太傅有些跃跃欲试。 “既然无人出对,不如由老朽出一对子,请寿霖城的年轻才俊们对上一对,不知各位可赏脸?” 众人听到这声音从背后传来,纷纷扭头瞧去。 只见一白胡银发但精神矍铄的老人,双目炯炯有神,自有一副威严的气度,让人瞧上一眼就不禁生出好感,但又包含着一股距离之感。 “今日郑太傅从京城出来办事,路过我寿霖城,屈尊前来与大家一同赏月,郑太傅乃是当今太子的御席老师,有郑太傅指点大家,大家还不赶紧谢恩鼓掌!” 说罢,带头鼓起掌来。 听到眼前的白胡老头是太子的老师,现场又大多是读书人,不由兴奋不已,纷纷叫好鼓掌。 “好,好。” 郑太傅笑着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眼看着这群年轻人满脸期待,郑太傅站起身来,抚了抚胡子,缓缓开口,出了一对。 “我这上联是...烟锁池塘柳。” ...... 第70章 绝对下联 烟锁池塘柳。 这对子一出,有些功底的人直接就皱上了眉头。 那尹正心中默念,尝试了几对,自觉差的很远,脸上不由得现出挫败感。 林易也是默念几句后,便没了声响。 曹达华见气氛有些沉闷,凑过头去向林易问道:“林兄弟,这对子很难吗?” 林易没有出声,只是点了点头,似乎还在思考。 苏绣儿开口说道:“这对子我听京城的朋友提过,当年科举考试,郑太傅是主考官,有两位才子一直不分胜负,于是郑太傅便出了这个对子,这才分出了主次。” 多隆接口问道:“这么说,有人对上了?” 苏绣儿回道:“这倒没有,当时郑太傅出了这上联后,其中一位看了之后摇了摇头说自己对不上来就走了,另一位想了很久很久,最后也没有对上来,于是也走了。” 多隆又问道:“这俩人都没对上来,如何分出胜负?” 曹达华立即抢道:“那肯定是后来的那个才子赢了,起码人家想了很久,敢于挑战困难。苏姑娘,我说的对吗?” 苏绣儿笑着摇了摇头,道:“最后是先走的那位赢啦。” 曹达华和多隆同时惊道:“这是为何?” 苏绣儿回道:“因为郑太傅说,这对子本就极难对上,那先走的第一位,正是因为文学底子深厚,知道这对子的难度,所以才断然放弃。” “原来如此...” ...... 这对子的确是郑太傅灵感突现所做,但也只想出了一个上联,至今为止,自己也没有对出满意的下联来。 自打他做出这上联,到现在也有几年了,虽的确有人对出过,却一直无人能对出令他感到满意的下联,有时候在骄傲之余,不由又有些许遗憾。 今儿听了这寿霖城才俊的对子,觉得颇有水平,于是才在兴头上拿出这上联,想要瞧瞧是否有人能够对出来。 这对子到底难在何处,为何这么难对? 首先在于这对子的结构。 五个字使用五行做偏旁,含金木水火土。 其次在于意境上。 这简简单单的五个字,描绘了一个幽静的池塘、绿柳环绕、烟雾朦胧的景象。 要对上这对子,需要用五个字作出合乎五行并且意境相符的诗句。 难。 太难了! ...... 见无人应声,郑太傅脸带傲气地对黄知县说道:“黄知县,我这对子,是不是太难了些?” 黄知县虽肚里墨水有限,但也知这对子的深浅,连忙应道:“这对子包含五行,且意境深远,空前绝后,实乃绝对呀!” 郑太傅手抚胡须,微笑点头。 “既然如此,咱们还是上楼等待那双月同天的奇景吧。” 话音刚落,有人站了起来,大喊一声:“慢!” 众人一瞧,正是黄知县的外甥,衙门主簿丁松。 “我有一对,想念与诸位听。” 这二楼中人本就有不少丁松的狐朋狗友,听丁主簿敢为人先,不由得喝彩叫好。 “丁主簿好样的!” “不愧是咱寿霖城优秀杰出青年。” “寿霖城仕子们的荣辱,就看丁主簿为咱们做主了!” 见有人应对,郑太傅立即向黄知县问道:“这是何人?” 黄知县立即挺起了胸膛,心想这小子整天给我惹事,今儿总算给我挣了回脸面。 “回郑太傅,这是我家外甥,姓丁名松,现下在我衙门里担任主簿一职。” “哦?原来是黄知县的亲戚,真是孺子可教也。” 黄知县开心坏了,连忙说道:“丁松,你快念与郑太傅听。” “是。”丁松说道,“我这下联是,沙场炼铁枪。” 这下联一出,立即有人窃窃私语。 “厉害呀,五行对上了!” “意境虽差点,但沙场炼铁枪彰显我大虞朝兵士们练兵的气势,别有一番气概。” “不愧是丁主簿,要是他早点去那如归楼,恐怕就轮不到林易了。” 丁松听了洋洋得意,看向苏绣儿和林易那边。 苏绣儿显然被这下联吸引了注意力,正怔怔地品读和揣摩意味。 林易则低着头,沉默不语,似乎在出神。 “切~~” 丁松不屑地闷哼一声。 那边郑太傅听完抚了抚胡子,又点了点头,道:“不错。” 黄知县和丁松等人一见,觉得郑太傅这态度与期待中相差甚远,可见这下联,并不能让郑太傅满意。 丁松闷闷坐下。 那郑太傅视线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手指低头出神的林易,说道:“刚才见这位小兄弟颇有文采,不知对我这上联可有何想法?” 见林易没反应,多隆连忙捅了捅林易,道:“喂,林兄弟,郑太傅翻你的牌...啊呸...点你的名啦!” 林易回过神来,见大家都盯着自己,便站起身来,对着郑太傅一拱手,说道:“告罪,刚才一直在思考这对子,所以没听见郑太傅的话,至于这下联...” 见林易似有犹豫,立即有人出言打气。 “林兄弟,寿霖城仕子们的名声就全看你的啦!” “林兄弟不要保留,有对子就上啊。” “林易林易,一定容易,寿霖仕子,全力支持!” 旁边,苏绣儿也道:“林大哥,加油。” 此时此刻,林易已经不是代表自己了,而是代表此时此刻所有坐在这里的仕子们,为的是寿霖城的名声。 丁松虽对林易有意见,但此刻在心底里竟也有一丝期待。 林易微微一笑,声音洪亮,对郑太傅说道:“烟锁池塘柳,我对的下联是,烛镌河坝松。” “烟锁池塘柳,烛镌河坝松。” 郑太傅念了数遍,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道:“妙哉!妙哉!” “烛”对“烟”,“镌”对“锁”,“烛镌”对“烟锁”,“河坝松”对“池塘柳”。 “烟”既能“锁柳”,“烛”亦可“镌松”。 上联中“烟锁”为视觉上烟雾弥漫缠绕柳树的印象,下联中“烛镌”亦是视觉上烛光对暗处的松树的轮廓产生的隐隐约约,光怪陆离之感。 这上下联融为一体,展示了一种完整的意境:为什么烟暮笼罩着池塘四周的垂柳?是因为在周边沿海陆地有村民在祭拜祖宗,祈求神明保佑。点香烛、燃冥钞散发出浓郁的香味,缭绕的烟雾弥漫着附近的椰林和池塘四周的垂柳。 五行逐字相对,上下联意境相合。 这正是郑太傅一直苦心想要找到的下联呐! ...... 第71章 双月同天,女尸又现 见郑太傅抚掌叫好,那群寿霖仕子立即知道林易这对子算是把郑太傅出的难题给对上了。 整个绿翠楼的二楼一片欢腾。 “寿霖弟子多才俊,今日老朽总算是得偿所望了!” 可不是嘛。 这上联出了多年,总算得到了一副令他满意的下联。 眼望那个站着的年轻人,郑太傅点了点头,道:“这下联对得很好,该赏。” 听到郑太傅的话,黄知县立即示意左右:“来呀,给林易赏白银十两!” 多隆一听,这还了得! 加上做庄所赚,今儿可真是赚了个瓢泼满盆! “得...得偿所望。”多隆兴奋地唱了起来。 这时有护卫说道:“郑太傅,盛景即刻上演,请太傅回座观景。” “好。” 郑太傅手抚白胡,深深看了林易一眼,转身哈哈大笑,上楼去了。 黄知县连忙陪着。 林易这边刚坐下,立即有不少人过来敬酒结识。 虽得知林易是雾隐门的人,但大部分的人还是充满善意的。 临近盛景出现,苏绣儿突然开口说道:“林大哥,以后如归楼那种地方,还是少去吧。” 林易一听,什么少去,我可就去过一回! 还未开口,那边曹达华已经抢着说道:“放心吧,苏姑娘,林兄弟我给你看好了,保证出不了事!” 出奇的,这小妮子竟然没有反驳... ...... 就在这时,不知谁惊呼了一句:“快看,来了!” 众人立即向楼外望去。 浩瀚的星空之上,那皎白的月亮挂在当空正中。 不多一会儿,这月亮像是细胞分裂一般,逐渐撕裂成了两个月亮! 林易惊叹,如若不是自己穿越到这一世,怎能看到如此盛景。 那月亮分裂成两个后,向左右逐渐移动,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由于天空中出现两个月亮,月色更加明亮,刚才还漆黑的夜里,此刻竟如同黎明时分。 “这双月同天,可有何说法?”林易开口问道。 “林大哥,据我所知,这景象每四年出现一趟,根据钦天监记载,此景象已出现近千次,也就是说大约四千年前,天空便开始出现这种奇特的景象。至于为何会出现,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民间曾流传着一句话,叫‘双月同天,天机无限,时空错现,灵气复苏’,不过这句话到底有什么深意或者征兆。” 苏绣儿说完,曹达华接上了话茬。 “这双月同天的含义可就要问我了,苏姑娘说的那句话没错,但什么是天机无限呐,最重要的就是后面两句,时空错现和灵气复苏。这时空错现,是指咱们华夏九州曾经与其他时空相连,但被人为的割裂开来,那其他的时空指的是什么?是修仙的场所。那时候呐,人人都可修行,人人都能成仙,只要你有仙缘,就有机会得道成仙。但后来不知何人,斩断了咱们人界通往仙界之路,这种不顾后果的割裂手段,导致了两个月亮的异象出现。这双月同天,一个月亮代表咱们人界,一个月亮代表被割裂的仙界。” 难得曹达华能说出如此有逻辑和深度的话,那肯定不是他自己能瞎编出来的。 林易立即追问道:“那灵气复苏代表什么?” 曹达华道:“据传闻,这双月同天的景象每发生一次,咱们华夏九州的灵气便会提升一些,那被割裂开来的成仙之路,也会逐渐恢复。人界被禁锢的许多修仙的道法,会重新现世,到那时,又会变成人人皆可修仙的局面。” “这些话你是从哪听到的?”林易不禁问道。 曹达华嘿嘿一笑,回道:“都是从茶馆的说书先生那儿听来的。” 一听这话,包括苏绣儿、多隆在内的其他人立即失去了兴趣。 听了半天,原来是说书先生编的故事。 到下半夜,分裂出来逆向而行的那个月亮,颜色由皎白逐渐变得暗淡,最后挂在天边,渐渐消失不见。 天空又只剩下了一个月亮。 ...... 第二天,辰时。 林易正坐在面摊上吃面,曹达华突然面色凝重地找到林易。 “大事不妙了。” 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差点没让林易噎着。 “发生什么事了,瞧你慌里慌张的。” “城里又出现女尸了。” “嗯?” ...... 雾隐门,第二阴门,仵作行。 林易、曹达华、白云舒站在验尸台旁。 台上一具女尸,眼睛里只剩下眼白,四肢呈现不规则摆放。 皮肤如同风烛残年的老妪一般,斑驳褶皱。 白云舒面蒙白布,露出一双俏眼,说道:“这女子不到二十,死因不明,身上并没有外伤,体内也无任何中毒迹象,和之前三起女尸案的杀人手法一模一样。” 曹达华皱眉道:“没有想到,时隔这么些日子,竟然又出现了!我还以为那贼人已经收手了。” 林易道:“像能做出这种杀人手法的凶手,我想是不会轻易停止犯案的。” 白云舒赞同道:“根据我验尸多年的经验,像这种很难查出死因的案子,凶手一般都会连番作案,用犯罪来挑战捕快,达到他们某些心理变态的目的。不过...这几次出现的女尸案件,看起来倒不太像满足凶手变态心理的案件。” “怎么说?”曹达华连忙问道。 这案子压在他身上已有些时日,目前依旧毫无头绪,这不禁让他有些焦急。 鉴于最近他破了不少案子,县太爷对他期望很高,虽没有再拿限时的时日来压他,但显然也希望他能够早日破掉此案。 白云舒回道:“想要挑战追查者的凶手,一般连环作案后,会留下不同的细节线索,引导你通过他留下的证据步步逼近真相,以获得一种变态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但这些女尸案,受害者被害的手法一模一样,且无留下任何证据,说明凶手这么做,只是为了杀掉他们,但动机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 从仵作行里出来。 林易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这女子的身份已经明确了吗?” 曹达华点头道:“已经找到了,是一户寻常的百姓人家。” “那之前死的三名女子呢?” “这说来就奇怪了,那三名女子的身份各不相同,有财主家的小姐,有大户人家的丫鬟,还有一个是在平布街卖菜的小贩,三人之间的生活并无交集。” 林易想了想,道:“曹大哥,我想看看案卷。” ...... 第72章 五行探案 林易的铺子里,曹达华和多隆坐在林易两侧。 林易不停地翻看案卷,眉头紧锁。 “我多隆可是把两位看成是过命的交情,这才破例第二次把案卷拿出来。”多隆道。 曹达华道:“多隆兄,你这份情谊,那是没得说的,咱们都不是外人,以后有好处的时候,还能忘了多隆兄嘛?” 多隆先是大笑,接着连忙推辞道:“唉~~说哪里见外的话,我是与两位投缘,所以才甘愿自担风险,这案子要是能早日破掉,也是为咱们寿霖城的百姓造福不是。” 曹达华夸赞道:“多隆兄冒着如此大的风险,为寿霖城的百姓们着想,我曹某人佩服,佩服!” 多隆连忙回道:“曹兄弟严重了!别人不知,我还不知吗?你每年一大半的薪水都用来资助那些孤儿寡母,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义举,才是我辈应该学习的!” 林易忽的将案卷合上,瞧了瞧身旁的曹达华和多隆。 曹达华讪讪笑道:“林兄弟,不好意思,是不是打扰你看案卷了,我和多隆兄不说了。” “是是是,是我们不好,光顾着聊天了,没想到林兄弟正在查案,我们这就噤声,噤声。” 林易没有作声,手抚下巴,眼睛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好半天,曹达华才敢出声,小声道:“林兄弟,你可从这案卷里看出些什么来啦?” 见林易没有反应,多隆便说道:“单从这案卷看不出任何线索实属正常,这案子摆在衙门这些时日,不少人都去翻过,但无人能看出这几件案子之间有何联系或者破绽,莫非这世上真的有完美的犯罪?” “这世上并不存在完美的犯罪。” “呀,林兄弟,你终于开口了!” “林兄弟,可有什么发现?” 林易回过神来,突然毫无征兆地开口说道:“烟锁池塘柳。” 曹达华和多隆面面相觑。 “林兄弟,咱们这对对子的实力可远不及你,何况...咱们不是在查案嘛,怎么突然把昨天郑太傅出的对子拿出来啦?” 林易微微一笑,说道:“正是这副对子,给了我破案的灵感和线索。” 一听林易找到了破案的线索,曹达华和多隆均眼睛一亮,连忙一人拿起茶杯,一人倒上茶水,放在林易面前,然后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认真模样。 林易喝了口茶,翻开第一个案子的案卷,说道:“你瞧这第一个案子的女性,名叫宋沁,平日在平布街做水产买卖,死亡时间是夜里的子时,可看出什么了吗?” 曹达华伸过头,瞧了瞧,回道:“嗯...这个卖水产的竟然走夜路,不同寻常!” 林易一口茶水差点喷出来。 “行了,曹大哥,还是我来解释吧。” 曹达华嘿嘿一笑,不再作声。 “这女人名叫宋沁,沁字偏旁带水。她平日做的是水产买卖,职业带水。死亡时间是子时,阴阳学中有‘神仙难断子时命’的说法,因为子时介于两日之间,命盘八字排出来,前四后四,稍有差错就是四字之差。你想啊,生辰八字总共就才八个字,算错四个字,那还断个屁呀。所以这第一例,显然凶手想要隐藏作案的真实时间,好混淆视听,可惜呀,他没有想到,查看案卷的人,居然是一个懂阴阳八卦的江湖术士。” “所以这子时是?”曹达华连忙问道。 “八字之中,仅有子时占水!” “哦,经林兄弟这么一说,这第一桩命案,似乎与水有关!” 林易点头道:“没错。俩位看一下这女人的生辰,十二月五日,晚上子时,八字为:辛亥月,癸亥日,壬子时。外格八字名为‘润下格’,代表水势冲天崩地,戌土破坏格局,运势忌见火土,反激起水势而大凶。” 曹达华:“...” 多隆:“...” 曹达华:“林兄弟,能不能讲得简单一些?” “简单来说,就是根据死者死亡的时间和八字推算,那日那时辰为火土主力,的确是死者大凶之时,也就是说,这凶手是懂阴阳命理风水学的,在水命大凶之时对第一位受害人下的手。” “厉害啊!”曹达华和多隆听完,不约而同的感慨道。 曹达华连忙翻开第二个案子的案卷,向林易问道:“林兄弟,这第二个案子呢?” “这第二个案子的受害人是火命。你们瞧,这人名张烁,偏旁带火,平日里是在大户人家的膳房里掌勺,阴阳学里,灶台属火,所以她的职业带火。死亡时间是巳时,这是火土相生的时间,月提丙午,火力更盛。再瞧她的生辰,五月二十二日午时,八字为:癸巳月,丙寅日,甲午时。地支寅午半合火局,年干丙火比肩,外格八字名为‘炎上’,与死亡时间形成忌神之地格局,命中当有此劫。” 曹达华听完,说道:“所以这个凶手是在受害人火命大凶之时动的手,对吗?” 林易点了点头。 曹达华面上一喜,连忙又翻开第三个案子的案卷,说道:“这第三个受害人,定是金命、土命、木命其中之一了?” 林易回道:“确是如此。这第三个案子的受害人名叫吕钗,偏旁带金,本人是一大户财主家的千金小姐,家里面做的是金器的打造和买卖,所以职业带金。” 说完,林易直接又翻开了今天刚笔录成卷的第四个案子的案卷,说道:“这第四个受害人我看过了,是土命。这人名为韩圭瑶,偏旁带土,家里是种地的,自己也经常下田耕地,所以职业带土。这两人也是凶手在各自命理的大凶之时犯下的案子。” 曹达华一拍脑袋,似是恍然大悟道:“怪不得林兄弟突然念出郑太傅的那个五行对,原来是和五行命理联系到一起。这么有玄机的案子,幸好有林兄弟帮咱们掌眼,否则就咱们这些主簿、捕快,谁能推断出背后这些玄机呀?” 多隆道:“这五行之中,水火金土都有了,唯独缺木,这么推算的话,下一个受害人,应当是一位木命之人。” 林易道:“可是...这木命之人,会是谁呢?” ...... 第73章 乱葬岗 “找木命之人,根据前面四个案例的线索来看,这人一定是个女人,姓名的偏旁里带木,职业带木,生辰八字也带木。”曹达华道。 “这人的生辰八字可不是随便就能拿到的,单单有前两项,已经足以把范围缩小,但即便这样,在整个寿霖城里想要找这么个人,也无异于大海捞针。”林易不禁叹道。 此时,多隆突然想到了什么。 “林兄弟,曹兄弟,我突然想到一人,虽然不确定生辰八字是不是吻合,但前两项似乎都符合林兄弟所提的要求。” “哦?是谁?”曹达华连忙问道。 “如归楼的京城花魁柳茹霜!” 听了多隆的话,林易仿佛瞬间被点醒,开口说道:“柳茹霜,名字带木,这点没错,她平日出入青楼,青楼属木,职业也带木,结合这两点来看,霜儿姑娘倒是真的符合条件。” “我明儿就派人去找霜儿姑娘,问问她的生辰八字如何?”曹达华说道。 多隆提醒道:“你们忘了吗?霜儿姑娘昨天欣赏完双月同天的盛景后,今天就启程离开寿霖城了。” 林易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就今儿下午的事,大概酉时出的东门。” 曹达华不禁嘲笑道:“霜儿姑娘的事情,你倒是清楚。” 多隆脸上一红,嘿嘿一笑,没有答话。 林易不禁喃喃道:“五行木,色青,卦为震巽,位东。霜儿姑娘是从东门走的...” 说罢左手掐指算了一会,突然开口道:“明儿寅时,乃是丙午月,乙未日,戊寅时,木强身弱,逢木运官多化鬼攻身,此时为木命大凶之时!” 曹达华听完,连忙道:“明日寅时,按照他们往大梁的行程来看,应该恰好走到一片乱葬岗!那儿是突袭刺杀最佳的场所!” 多隆听了一慌,道:“不好,霜儿姑娘有危险!” 三人彼此交换了个眼神,连忙动身准备出城。 ...... 此时已近亥时,加上时间紧迫,三人兵分两路。 林易和曹达华骑快马追柳茹霜的轿子,多隆则把案卷带回衙门案牍库,然后找县太爷搬救兵。 天色已黑,两匹快马来到寿霖城东门的城门口。 “我乃衙门捕快曹达华,今儿奉命出城办案,速开城门!” 那守门官兵一瞧是曹达华,连忙将城门打开。 近些日子曹达华连破数案,在这寿霖城里颇有声望。 城门一开,两人两马星夜驰骋,出了东门,向大梁的方向追去。 ...... 话分两头。 寅时,夜与日交替之际。 柳茹霜这边,一盏红色大轿,正按部就班地向目的地大梁前进。 “宁儿。” “主人,我在,有何吩咐?” “不知怎地,我今儿总有些心神不宁,刚小睡了一会,便做了个噩梦。” “嘻嘻,定是那污秽之物依然让主人你心有余悸。” “贫嘴。我们这会儿到哪儿啦?” “现下这周围的环境可不大好,等过了这乱葬岗,前面应当有一处歇息的地方,到时候咱们到那儿喝杯茶,休息一会儿。” “嗯。” 两人对话完,轿子又往前走了一会儿。 这时,不知从那儿响起了一阵“咕咕咕”的鸟叫声。 空气之中突然浮起厚厚白雾,眨眼工夫,柳茹霜的人就陷入迷雾之中,视线受阻,看不清前方道路。 “停轿!” 领头的护卫举手一喊,轿子和队伍立即停住。 轿子里,柳茹霜的声音响起:“莫大,为何停轿?” “回主人,前方忽起大雾,看不清道路,小人建议队伍在此稍候片刻,可能是平旦里起的雾气,过会儿就好。” “好,你看着办吧。” 这莫大乃是柳茹霜这支队伍的护卫头领,跟着柳茹霜走南闯北,颇得柳茹霜信任。 为人老成,心思细腻,是可堪之才。 当年因在街上瞧不惯恶霸欺辱老人,争斗之间失手将恶霸杀了,是路过瞧见整个事件过程的柳茹霜将他保了下来,并让其当了自己的护卫头领。 听了柳茹霜的话,莫大让大家原地休息片刻,等待命令再出发。 一行人于是原地休息,喝点水,吃点饼,等这大雾过去。 谁知等了许久,雾气不见有消散的迹象。 莫大站起身来,望了望这突如其来的雾气,心下觉得有些邪门。 “主人,小人去前方探探路,如无危险,咱们便起轿雾中前行吧。” “一切按你的意思办。” “是。” 莫大点了两人,三人手持钢刀,往前进入雾色当中。 三人的身影逐渐被雾气吞没。 莫大往前走了一阵,发觉浓雾的范围很广,不知这雾气是如何在瞬间生成的,附近并无茂密的丛林,只有一片乱葬岗,按理说凌晨的雾气不至于浓厚到这种程度。 同时,雾气之中,万籁俱寂,连鸟儿的声音都听不见,这场景不由得令人感觉有些瘆得慌。 “我说莫大,咱们回去吧,不行就改个道,我总觉得这雾气有些邪门。”跟着来的一人说道。 “对,我瞧也是,咱还是回去,人马在一起还安全些,这么浓的大雾,穿行很不安全。”另一人也提议道。 莫大其实心里也是早有此打算,便转身说道:“好,咱们这就回去。” 三人转身向过来的方向返回,刚走没几步,突然在乱葬岗方向的雾气之中,听到了铁链拖行的声音。 这声音在寂静的浓雾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莫大走在前头,将钢刀抽出,对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大声喝道:“何方神圣?还请现身相见。” 那铁链拖行的声音越来越大,一个巨大的黑影缓缓从雾气中走来。 再近得几步,莫大三人不禁吓了一跳。 这哪里是人,分明就是个怪物! 身躯庞大,浑身上下贴满了符篆,几乎每张符篆上都被血迹沾染。 诺大的头颅上只有一个黑洞,洞边长满白色的利齿,黑色的诞液不停地从黑洞里往外流。 双条粗壮的触手想两只手一般,分列在躯体两侧。 腰腹的位置,一道巨粗的铁链一头缠在腰间,一头连在一个硕大的铁球上。 伴随着这怪物向前走动,那铁球在地上划出了一道深深的拖行痕迹。 “这...这是什么怪物?” “莫大...咱们跑吧。” 随行的两人惊慌道。 “怕什么,镇静些,我莫某走南闯北,什么怪事没遇到过,就是这怪物,也需怕我手上这钢刀!” 说完,莫大怒吼一声,持刀砍向已来到身前的庞然大物。 ...... 第74章 凶手真容 “呀!!” 随着莫大一声怒吼,锋利的钢刀砍在了怪物身上,顿时冒出火花,刀身虽未能砍进怪物体内,但也劈飞了几片黑色的鳞甲,溅起了几丝黑血。 莫大只觉虎口一震,手臂发麻,钢刀差点脱手,抽刀一瞧,刀刃竟然都卷了起来。 什么怪物,竟恐怖如斯! 怪物大吼一声,声若惊雷,挥动触手拍向莫大。 巨大触手力量十足,甩动时风声呼呼作响。 这要是被打中,非得骨裂身残不可。 莫大在江湖厮混多年,知道这一下不能挡,只能躲,当下就地一滚,翻到一旁。 再站起来时,心里一惊。 原来这样的怪物不止一个,浓雾中,数不清的怪物从四面八方涌出,将三人重重包围。 “莫...莫大,怎...怎生是好?” 莫大将头巾扯下,裹在手持刀柄处,绑紧,沉声说道:“被围在垓心,还能怎样?跟我一同杀出一条血路!” 那两人也是条汉子,大吼一声,跟着莫大进行突围。 这三人一通乱砍,那些怪物身上被砍了好几刀,却好似没事一般,而怪物的行动迟缓,也没能打中三人。 战况一时间陷入僵局。 ...... 柳茹霜这边,见莫大等人迟迟未归,不禁有些担心。 从轿子出来,眼看周围浓浓白雾,柳茹霜察觉到不对劲了。 可往后一瞧,来的道路也被浓雾遮蔽,一时间进退两难。 “宁儿,叫大家小心戒备,我们恐怕中埋伏了。” “是。” 宁儿连忙大声娇喝道:“所有人戒备,小心中了埋伏!” 话音刚落,众人所在位置的上方突然掉下无数木偶。 这些木偶的脸上画着诡异的妆容,让人看上一眼便不敢再看。 但木偶落在众人面前后,突然伸出手臂,手掌中插着利刃,就这一眨眼的工夫,车队里的人就倒了一半! 其余人立即打起精神,纷纷反抗,与木偶打斗起来。 柳茹霜掏出红色蔷薇软鞭,打了个空响,身若游龙,冲入木偶最多的地方。 那软鞭如银蛇吐杏,鞭鞭抽在木偶身上。 柳茹霜身过之处,木偶皆被砸了个稀烂。 宁儿则双手持两把短刃,始终护在柳茹霜身旁,身形武功竟不落多少。 在柳茹霜和宁儿的奋勇反击下,车队很快就将这批从天而降的木偶消灭干净。 柳茹霜双手持鞭立于胸前,耳朵轻微抖动,接着一鞭抽向浓雾之中。 “装神弄鬼,还不给我现身!” 一声兵刃相交的刺耳声传出。 浓雾中现出一高一矮两个黑影。 待黑影靠近,两人显出真容。 一个糙门老汉儿,一个披着长发的小孩。 柳茹霜将鞭子背于身后,负手站立,英姿飒爽,哪儿有一分青楼花魁的模样? “你们是何人?为何拦我去路?” 那老汉儿露出憨憨的笑容,说道:“我们在这儿等柳姑娘已久,也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就是想借姑娘魂魄一用。” 宁儿呵斥道:“你这老头儿怕是老年痴呆了,魂魄哪儿有借用的,何况我主子是什么人物,岂由得你放肆!” 老汉儿也不废话,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只好得罪了。” 话音刚落,那小孩露出邪魅一笑,身后飞出十只小孩模样的木偶,和刚才的木偶非常相似,只是这一次,这些木偶背后均有一根红线,与小孩的十指相连。 可见,这些木偶都是由这小孩来操控。 至于那老汉儿,双手各持一根花棍,嘴里含着未知的液体,向那花棍一喷,两根花棍的棍头瞬间燃烧起来。 “你去对付老汉,我把那小孩搞定,便立即来助你。” “好。” 两人如离弦之箭,与老汉儿和小孩斗成一团。 柳茹霜见那小孩不过十来岁年纪,加上刚才的木偶自己轻松就摆平了,于是想要快速解决战斗,然后去助宁儿将老汉儿擒住。 明眼人都瞧得出来,那老汉儿是罪魁祸首。 但令柳茹霜没有想到的是,这小孩竟然比想象中难缠许多。 这十只木偶和刚才那些木偶的威胁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仅过手几个回合,柳茹霜就知道自己轻视了眼前的小孩。 再侧眼瞧去,宁儿那边对阵老汉儿已经险象环生。 老汉儿的烧火花棍甚至将宁儿的半截袖子给烧掉,露出了洁白的肌肤。 柳茹霜这边加紧进攻,一招电光火石,软鞭像是长了眼睛一般,空中突然转向,插入了一只木偶的脖颈空隙。 右手使劲一拉,那木偶直接首身分离。 终于解决了一个! 看来那脖颈处就是这些木偶的破绽。 但令柳茹霜没有想到的是,那被鞭子抽掉的木偶头颅,竟然张着嘴巴,落地后从身后飞出,一下子咬在了柳茹霜的右肩肩头。 这一下实属没有想到,而且那木偶的牙齿竟然相当锋利。 一声呻吟,柳茹霜右手脱力,软鞭掉落在地。 那边宁儿的衣衫已被老汉儿用烧火花棍左一片、右一片的撩破在地,眼看着就要走光了。 车队这边,有两人上前助阵,仅一个照面就枉送了性命,其他人便不敢动弹了。 ...... 浓雾之中,莫大等三人已经力竭昏死过去。 围在他们四周的,是一颗颗上了年纪的黑色古树,古树身上有刀砍痕迹,部分树皮脱离,流出了些许黑色的树汁。 车队这边,柳茹霜双手各被小孩用三只木偶拉住,左右两条腿也各被两只木偶抱住,那被鞭子抽掉头的木偶已然还原。 宁儿衣不蔽体,被老汉儿击晕,扔在柳茹霜脚旁。 “你们可知我是谁?难道就不怕有人找你们算账?” 老汉儿和小孩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老汉儿依然是那副憨憨的表情,说道:“知道,就是知道,所以才在这儿等你。” 小孩提醒道:“快点吧,别误了时候。” 老汉儿点点头,从身后掏出一破旧葫芦,对小孩说道:“一会儿这女人的魂魄我收了,那地上的小妞儿就随你处置。” 小孩瞧着宁儿光滑白嫩的酮体,脸上露出淫笑。 ...... 老汉儿走向柳茹霜。 柳茹霜虽想奋力抵抗,但被小孩控制的木偶死死定住。 来到柳茹霜身前,老汉儿将葫芦对准柳茹霜额头的印堂穴,口中默念咒语。 一开始柳茹霜的身子还在不停的反抗,但随着老汉儿的咒语不断念出,身子逐渐不动了。 一缕缕魂灵,从柳茹霜的额头涌出,被吸向葫芦。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 第75章 太帅了 一把官刀从浓雾中飞向,直冲老汉儿! 眼见飞刀来势凶猛,老汉儿只能将葫芦收起,一个后空翻,躲开这隔空一掷。 浓雾中,显出一个身影。 “我最瞧不起打女人的男人了。” 那人缓缓从雾气中走出,不是别人,正是巡捕司资深捕快曹达华! “在我管辖的地界动手,显然是没把我曹达华放在眼里。” 身披黑色官袍的曹达华将衣袍解下,随手一抛,盖在了宁儿裸露的身体上。 那些车队的人见曹达华这出场,都忍不住暗赞了一句:太帅了! ...... 柳茹霜倚靠在马车旁,由于刚才被强制吸魂,虽已停止,但仍处于昏迷之中。 曹达华俯下身子,探试了一下鼻息。 “还好来得及时。” 那老汉儿哼了一声,开口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曹捕快,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上回一别,这么快又见面了。” 曹达华回道:“嘿,这下正好,原来这么多案子的凶手就是你们父子俩,这下数案并一案,倒省得我费工夫了。” 那小孩先是哈哈大笑,然后说道:“曹捕快,你可真是天真呐,一老一少在一起,就一定是父子俩吗?” 曹达华面色一惊,道:“怎么,你们难道不是父子?” 小孩说道:“嘿,我们只是搭档而已,论岁数的话,我可不比旁边这位小上多少。” 古时早有记录,一张娃娃脸,身高也如同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却一直长不大,这种症状在那时被称为侏儒症,也叫佝偻病。 这是一种致病原因不明的疾病,患病者通常身材矮小,同时智力发育迟缓,但也有仅仅身材矮小,智力正常发育,甚至极少数智力远超常人的病例。 看起来,小孩属于后一种。 ...... “时候不早了,可不能误了时辰。” 老汉儿说完,踏前一步。 “曹捕快,想不到吧,身为衙门官差,今日却要死在这乱葬岗里。拔刀吧!” “你在教我做事啊?” 说罢,曹达华摆出姿势,道:“空着手,我也能对付你俩。” 老汉儿轻蔑一笑,瞧了小孩一眼,后者控制着木偶,猛然冲向曹达华。 曹达华曾声称自己十几年前是衙门里第一高手,过手了几招,似乎还真不是吹牛。 连续闪过木偶的攻击,间隙中还能挥拳反击。 其中一记老拳,直接把木偶的头给打歪了。 这木偶头一歪,控制起来可不那么顺手了。 接着,曹达华一脚踢出,其中一木偶刚刚闪过,又被曹达华用肘子击中头部,脖子一扭,头调转了个方向。 没过一会儿,十个木偶之中已经有三个无法正常控制。 曹达华这战术非常聪明,并不跟你硬碰硬,反而用巧劲,让你手上的木偶控制起来越来越费劲,这样小孩操作的难度就越来越高,消耗也就越来越大。 眼瞅着曹达华一直在消磨时间,老汉儿待不住了。 寅时一过,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找到符合锁魂要求的女子。 两根烧火红棍悄无声息的从背后击出,曹达华发觉后猛地转身,胸口处正中两棍! 幸好曹达华退的及时,这一下身子倒无大碍,但胸口的衣衫被烧出两个破洞,露出了两个皮奶。 “啐!没想到你个老汉儿不讲规矩,以多欺少,而且方式还那么下流!真是个老玻璃!” 老汉儿手持红棍,回道:“我可没时间和你多说废话,你受死吧!” 眼见老汉儿和小孩两人齐上,曹达华连忙叫喊道:“林兄弟,快来呀,他们两个打一个,你好歹帮我先抵挡一个呀!” 喊声落下,车队正前方的浓雾里出现了大片身影! 小孩不禁惊讶道:“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雾气之中,林易率众而出。 那大片的身影并不是人,而是一团团贴地而行的植物。 许多巨大的如包菜一般的花骨朵,并排列在林易身后。 其中三个花骨朵将花朵打开,从里面分别掉出三个人来。 正是刚才到前方探路的莫大等人。 老汉儿见到林易,一手持烧火红棍指向林易,道:“又是你小子,三番五次坏我好事!嘿,这次便把你杀了,省得日后留下个祸患!” 林易微微一笑,道:“我身后这花,是魔界的杜鹃花,嗜血,酷爱杀戮,还有很强的寄生性,尤其喜欢各种木制物品。如果我是你们,就把手上的武器扔掉,或许能活得久一些。” 老汉儿仰天大笑,并不答话,接着和小孩同时暴起,向林易发起进攻! “林兄弟小心!卧槽...” 曹达华这前半句刚说完,林易那边的植物猛地冲天而起,成遮天蔽日之势,那些花骨朵猛然张开,每一朵花瓣都在抖动,仿佛张牙舞爪一般,恶狠狠地盯着眼前的猎物,把曹达华给吓了一跳。 老汉儿和小孩见状也是行动一滞,停在当场,对视一眼。 老汉儿道:“这肯定和我们刚才的障眼法一眼,这些植物恐怕只是一些普通的树木和花卉,我们尽管上便是!” 原来刚才莫大等人看到的怪物,并非真实,而是老汉儿使出障眼法,将黑色巨木幻化而成,诱使莫大等人上当,空耗气力至最后力竭。 怪不得那些怪物皮糙肉厚,一刀下去只能劈开几片鳞甲,原来实际上莫大等人那刀,砍的都是巨大的古树,那些鳞甲不过是枯老的树皮罢了。 ...... 没有退路,老汉儿和小孩硬着头皮,从左右两侧杀向林易。 林易双手伸出,大喝一句:“去吧!” 无数的枝叶和花骨朵立即冲向身在空中的两人。 正如林易所说,不拿武器还好,拿了木头制成的花棍和木偶,那杜鹃花就跟疯了一样,疯狂向老汉儿两人发起进攻。 两人身在空中本就难以躲避,又被杜鹃花从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几乎是瞬间就被控制。 小孩最惨,十根手指控制的木偶全被杜鹃花或吞噬或缠绕,导致自己行动不便,自己也很快就被杜鹃花的数个花骨朵吞没。 那老汉儿见状,忙丢下被枝叶缠绕的花棍,然后使出神仙索,空中拽着绳索,想要溜出包围圈。 可他忘记了,那绳索也是木制品。 逃无可逃,老汉儿被魔界杜鹃花缠了个结实,从空中重重地摔在地上,吐出一口老血。 眼瞅着瞬间将两人控制的林易走向自己,惊讶之余的曹达华故作镇定,清了清嗓子说道:“好小子,瞧不出,你也有两下子。” ...... 上架感言 明天中午12点,本书上架。 此刻心情真的很复杂。 这本书前期的数据是相当惊艳的。 热门推荐-新书推荐-分类强推... 每次的同期推荐,收藏涨幅都是同期第一,并且呈现碾压之势。 即便是最近两天,每日的收藏涨幅也在500以上。 这本书原本应该更好,但现在只能止步于三江之前了。 所以当编辑刚才和我说明天上架的时候,我还是有点惊讶和懵逼的... ...... 上架之前,感言是必须的。 首先,要感谢我的责编辣条,给了我仙侠频道内几乎能有的所有推荐,让我在白银盟之前,5万字300收藏开始上推荐的时候,前两个推荐到10万字左右就已经有1万收藏。 从体育这种小众分类转到仙侠这种热门分类,能有现在转型的成绩,已经远远超出我的预期,所以这本书我会继续用力用心去写。 第二,要感谢的是我的两个体育分类的兄弟,易文和撸男。 这两位是我写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 这本书能有这样的成绩,或者说我坚持在写作这条道路上,这两位兄弟都是功不可没的。 第三,我要感谢书友群里的四名运营和所有书友们。 每日在群里灌水聊天,给我投推荐票,红包成语接龙,作者表情包等等搞笑日常,给我枯燥写作之余带来了不少欢乐。 对了,作者君在群里承诺过,在书友群人数达到100之前,每来一名新人就会发一个成语接龙的红包,所以...赶紧来抢吧! 第四,感谢仙侠作者群的作者梦星夜,给了我这个仙侠小白很多仙侠频道内的建议和指导,尤其是拿剑卒过河的例子激励我,很感谢他。 第五,感谢所有喜欢本书,给本书打赏、投票、追读的书友老爷们!因为有你们,本书才能步步提升,我爱你们! ...... 关于更新。 由于上架太突然,所以攒稿有限。 明天中午12点先发两章,根据订阅情况,上架第二天开始安排加更! 白银盟加更10章,盟主加更1章,先安排到加更日程里。 明天中午的订阅,以1000订为基础,每多500订阅,加更两章。 推荐票,每5000推荐票加更一章。 月票,每500月票加更一章。 每日保底是两更,然后根据作者君的情况安排每日的加更章节。 ...... 最后,养书的老爷们,快过来给我个首订啊! 这本书的成绩已经、显然、必须,远远超过我上本体育。 上本体育从2800收藏130首订,写到1.3万收藏580均订,写到160万字完本,人品绝对有保证。 本书预期会写到300万字以上。 所以...请相信我,有始有终。 也请继续支持我、鼓励我、鞭笞我... ...... 第76章 领域(求首订!) 林易一扬手,那魔界召唤而来的杜鹃花立即退却,只剩下被枝条绑的结结实实的老汉儿和小孩。 林易做出噤声的手势,对曹达华道:“曹大哥,我这操控植物的法术,还请您替我保密,这是我雾隐门第五阴门的不传之秘,不想让无关之人知道。” 曹达华立即拍着胸口保证道:“放心吧,林兄弟,我们可是过命的交情,这事儿我懂,压箱底的杀手锏嘛,我一定保密,一定保密!可是...” 曹达华眼看那群目光中露出崇拜、感激、害怕等复杂眼神的车队人马,等待林易示意。 “悠悠之口难以堵住,从他们嘴里说出也无妨,大部分人或许会认为他们的描述是添油加醋,不过还是尽量少提。这事儿就交给你了,唬人嘛,这应该是你的特长。” 曹达华点了点头,挽起袖子,迈着大步走到那群人面前,大声说道:“今儿这事,你们要想主子不多事,自己不惹官司,就不要提,烂在你们肚子里,知道吗?尤其是刚才那些植物,都是障眼法,上了堂上千万不要胡说!都听懂了吗?” 众人立即唯唯诺诺的答应了下来。 林易和曹达华毕竟对他们有救命之恩,即便有点歪心思的人,被曹达华拿官威这么一压,也断了念头。 更何况,后来莫大他们一醒,把自己所遇的幻象和他人一说,曹达华刚才那番障眼法的话,就更令人信服了。 即便有人酒后失言,也不过被人认为是在吹牛扯淡而已。 ...... 林易抱起柳茹霜,曹达华抱起宁儿,将两人放进轿子里。 接着,两人来到被缚在地的老汉儿和小孩身旁。 “你们可服气吗?”曹达华蹲下来笑嘻嘻地问道。 “呸!”那老汉儿怒道,“林易,你不过是占了先手的便宜,我还有很多厉害的密术没使出来,否则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林易突然想起了什么,也蹲下来,嘿嘿一笑,说道:“老汉儿,你犯了这么多事,恐怕不被砍头,下半辈子也要在牢里过了,不如你把那些神仙索、三仙归洞之类的密术传给我,这样也不会让这些珍贵的密术失传不是。” 老汉儿一听,脸憋得通红,大喝道:“我呸!士可杀不可辱!” 此时浓雾已逐渐散去。 不远处,传来多隆的声音。 “林兄弟,曹兄弟---” 衙门的官兵到了。 ...... 大堂之上。 柳茹霜和宁儿已然恢复,端坐堂上。 林易也站在堂上旁听。 那老汉儿和小孩跪在大堂上,血染衣衫,精神萎靡,看样子已经被用过大刑,此刻在听县太爷审问。 “寿霖城最近连续几桩女性被害的案子,是否你二人所为?” 老汉儿点了点头。 “那苏府的苏老太爷苏恒被伤一案,是否也与你二人所为?” 老汉儿又点了点头。 黄知县惊堂木猛地一拍,厉声喝道:“大胆,竟然胆敢屡次在我城犯案!你们为何这么做,还不如实招来!” 老汉儿突然嘿嘿笑了起来,用嘶哑地嗓音说道:“想要知道吗?自己猜呀,哈哈哈。” “呔,大胆!竟然敢藐视本官,给我大刑伺候!” “啪..啪..啪..” “啊..啊..啊..” 板子的声音和叫喊的声音此起彼伏。 老汉儿的背后被打的血肉模糊,仅剩下一口气,那小孩更是已经昏死了过去。 站在旁边的林易见状,对老汉儿使出天眼。 他看到了老汉儿的经历。 ...... 老汉儿名叫阿南,小时候家里很穷,为了一口饱饭,加入了一家江湖杂耍的戏团,跟着学习戏法。 戏团里的人对阿南都很不错,像对待家人一样,这让背井离乡的阿南并未失去家的温暖。 因为聪明伶俐加上刻苦努力,阿南进步的非常快。 什么三仙归洞、连环索、训棍等,都不在话下。 很快,小小年纪的阿南就成为了戏团里最出色的戏法师,也正式成为了彩门中人。 阿南在戏团里受人尊敬,各处表演增长见识,收入也越来越高。 对于从小吃尽苦头的他来说,能拥有这样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 等以后攒足了钱,娶个婆娘,再生个大胖小子,平静地过好这辈子,就知足了。 但是有一天,一场变故让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戏团前往一座县城的途中,被一大伙山贼拦住了去路。 这些山贼不仅抢夺了钱财,还对戏团里的人斩尽杀绝! 几十人的戏团,只有被团长临死前压在身下的阿南活了下来。 那时候才十几岁的阿南,永远忘不了那群贼人沾满鲜血狂笑的脸。 他气啊! 为何他们这些老实本分的江湖手艺人就得死,那些杀人如麻的山贼却能活着。 但他除了戏法,没有别的本事。 跑去报官,却没有证据,谁也不会理睬一个十几岁浑身破烂的像个小乞丐一般的少年。 他更气了。 晚上,他想起了戏团里的人。 阿南早已经将他们视为了自己的亲人。 他拿出身上带着的三个小红球,这是自己玩三仙归洞的戏法时使用的。 所有玩戏法的道具已经在山贼那次事故中丢了,就剩下身上这三个小球。 看着手里这三个小球,阿南睹物思人,恨不得这三个小球能够变成三枚炮弹,炸死那些十恶不赦的山贼。 就在这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这三个小球竟然从阿南的手里凭空浮起,悬浮在半空。 随着阿南的眼神,三个小球在空中移动,毫无阻滞。 阿南看向身旁的一块墙壁,那三个小球竟然直冲冲的砸进墙壁里,穿透了那面用砖头砌成的墙壁! 阿南惊呆了,他没有想到,这么神奇的事情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凭借着这近乎于魔法般的手艺,阿南在小城里很快赚了一笔钱,并且让围观的人群叹为观止。 人们纷纷毫不吝啬的送出赏钱。 就连旁边看戏法的同道中人,也是啧啧称奇。 有了钱,他换上了干净的衣服,买了许多戏法道具。 随着不断的摸索,阿南发现自己的戏法已经不止是戏法这么简单了。 他看到了一块全新的属于自己的领域。 在这片领域里,他可以完全施展自己的才华。 同时,他知道了自己在这片领域里,处于领域一的位置。 领域一:戏法师。 ...... 第77章 过往(第二更,求首订!) 在领域一的阶层,阿南可以随意操控这些戏法道具,甚至最简单的三仙归洞的小球,也可以成为杀人利器。 在他熟悉的戏法中,已经完全不需要再使用原本需要的手法,可以跟随自己的意志,玩出戏法中的那些奥秘。 例如三仙归洞,以往阿南在玩这个戏法的时候,主要是利用藏厌的手法,快速的将小球隐藏在手里或送到小碗里,但现在不需要了。 他知道整个戏法的流程,只需要脑子一想,那小球就会消失,再一想,小球就会出现在碗里。 所以在表演的时候,他不同寻常的表演手法常常令人叹为观止、欲罢不能。 但在他不会或者不懂的戏法里,这一招可就不管用了。 白天摆摊卖艺,晚上苦练杀人技。 一个月后,阿南独自一人上山,将满山的山贼杀了个干净。 看着山寨里横尸满地,阿南的心里流露出一丝快感。 就在这一刻,他心底里的杀戮被激活了。 没有了戏团,更失去了复仇的信念,不知今后目标在何处的阿南从此浪迹天涯,四海为家,靠手艺生活。 数年来,阿南并没有放弃对戏法的追求,不断地跟各地的彩门手艺人学习着各种新的戏法。 随着戏法的精进,阿南发现自己在领域里的累积也在不断增加。 一层,两层,三层... 有一天,当达到九层时,阿南在自己的领域里看到了突破到领域二的条件。 这个条件是:随机杀掉一个人。 随机杀人,这让依然保持着底线的阿南无法接受。 突破领域这事便被搁置了。 有一天,收工后的阿南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抢劫的贼人。 那贼人抢了一名妇人的钱袋后,夺路狂奔。 这一幕让阿南想起了自己曾经的痛苦经历。 所有抢劫的贼人都该死! 阿南尾随贼人来到一处偏僻的地方,施展手段,一段钢丝从那男人的脑袋上穿过。 后者随即到地。 来到男人的尸体旁,阿南心底里的那丝快感再度浮现。 将这人杀掉后,阿南进入到了领域二。 领域二:幻彩师。 在这个领域,阿南已经可以控制水火土木等自然界的元素,并应用到自己的戏法中。 当他脑子里闪过念头,手上的柴棒便瞬间被点燃后,阿南终于又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标。 他想要在戏法这个领域不断的精进,看看自己可以到达怎样的高度。 就这样,又过了二十年,阿南已经从一个懵懂的青年变成了一个糟蹋的老汉儿。 他也从领域二的第一层累积到了第八层,然而即便他再努力,也始终无法累积至第九层,从而看到突破到领域三的条件。 某一日,他在一个小城里发现了一个表演戏法的小孩。 小孩就叫他小雨吧。 阿南就像个普通人一样,站在围观的人群中,看小雨表演三仙归洞。 当小雨将手亮起,表示自己手里没有小球的时候,阿南笑了。 他遇到了同类人。 然后,阿南就和小雨成为了伙伴。 小雨虽然外表是小孩,实际上却是一名不比阿南小几岁的成年人。 小雨告诉阿南,自己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后来就再也不发育了。 因为这事,自己从小没少受过讥笑和冷眼。 有一次,小雨被自己从小喜欢的一个姑娘当着众人的面狠狠的嘲讽了一番。 他想不通,那个看起来对任何人都很温柔善良的姑娘,怎么会对自己说出那些如此恶毒的话。 没有朋友,无人倾诉的小雨躲在柴堆旁哭泣,被一个过路的江湖手艺人看到。 那手艺人过来询问小雨为何哭泣,小雨哭着不答。 于是手艺人便表演了一个小戏法给小雨看,成功吸引了小雨的注意力,让他忘记了哭泣。 临走的时候,小雨央求对方把这个戏法教给自己,那手艺人倒也大方,当下就把这个小戏法教给了小雨。 小雨竟然一学就会,让手艺人惊喜不已。 “我见你颇有戏法天赋,你我相遇也是一场缘分,我身下并无子弟,就把这册子传给你吧,以后我这一身本事也算后继有人。” 小雨接过册子,看到上面都是各种戏法的法门,便跪在地上,冲那手艺人磕了几个头。 那人将小雨扶起,说了几声好后,便飘然而去。 一向孤身一人的小雨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学习戏法中。 不出一年,就将这册子上的戏法学全了。 凭借着这套手艺,小雨总算不再被人瞧不起,反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来观看他的表演。 那个小雨从小喜欢的姑娘,尤其喜欢凑到小雨面前看他表演,这让小雨开心极了。 到了十七岁的时候,小雨鼓起勇气,准备找个时间向姑娘表白。 自己虽然不长个了,但对姑娘一片赤诚,况且自己有这手艺,未来生活虽不能大富大贵,倒也足够衣食无忧,可以给姑娘很好的生活。 他觉得姑娘特别爱看自己玩的把戏,应该对自己也有好感。 一日,当他在曾经遇到手艺人的柴堆旁练习一个专门准备表演给姑娘看的戏法时,竟然听到了柴堆另外一边一男一女的两人对话。 “这里没人,快给我亲一下。” “嗯~~别闹。” “怕什么,再敢反抗,小心我就地办了你。” “讨厌,嗯...” 片刻。 “嘿,你这嘴儿就跟蜜糖一样,亲起来甜甜的。” “你真坏,占了人家便宜还说这些,我这身子可就被你一个人占过便宜。” “是吗?我瞧那个玩戏法的小雨对你似乎有些意思,你不是也经常到他表演的摊子那儿跑吗?怎么,你也对他有意思?” “呸呸呸,好端端的提他做什么。一个小矮子,有什么值得我喜欢的,我不过是看他那把戏玩的新奇,过去瞧瞧新鲜罢了。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可能和他在一起,你要是不喜欢我去,那明儿开始我就不去看了。” “嘿,我就是说说罢了,我还能真能和那怪物一般见识?来,咱们不提这种扫兴的人,快让我再香个嘴儿。” “讨厌...” 柴堆另一边。 小雨浑身颤抖,泪水夺眶而出。 他多想今儿没有到这地儿来练习,多想自己没有听到这番撕心裂肺的话。 那姑娘是他心里最喜欢最尊重最纯洁的人,那男人却是这里臭名远播的风流汉,是他心里最鄙视最瞧不起的人。 这样两个极端的人,却厮混在了一起,还狠狠的嘲弄了他。 迷糊间,小雨站起身来,随之浮起的,还有那些戏法道具。 ...... 第78章 这个世界不能用科学解释(第一更) 杀人并不是小雨的本意,但当他亲眼看到自己梦里都不敢亵渎的姑娘和那个风流汉拥抱在一块儿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冲天的怒意在这一刻让小雨的意志彻底崩溃。 只是在瞬间,那用做表演道具的布盖死死的裹住了两人的头颅。 伴随着“咔”“咔”两声。 刚才还鲜活地说着俏皮话的两人已经成为了两具死尸。 身体慢慢的瘫软下去。 透过摩挲的泪眼,小雨发现了一片新的天地。 就在那一刻,他正式踏入了“戏法”这片领域。 ...... 当他与老汉儿见面的时候,他正处于领域二的第六层,比老汉儿的第八层略低一些。 虽然层级低了两级,但他突破领域二的时间却比老汉儿要快。 为何? 小雨的一句话道破了天机。 “你想想看,我们是如何进入这片领域的?” 老汉儿想了想,回道:“因为杀意?” 小雨点头道:“没错,正是因为杀意!” 回想起来,他们俩进入领域,都是因为失去理智的杀意,而突破领域一的条件也都是杀掉一个人。 区别只是老汉儿杀的人是个抢夺东西的贼人,而小雨杀掉的,是一个在外偷腥的妇人。 ...... 小雨的提示让老汉儿顿悟了。 后来,老汉儿只要见到抢劫的贼人,就动用私刑,格杀勿论。 小雨也是会使用各种方法折磨不守妇道的女人,百般凌辱后杀之。 不再压抑自己心底的杀意,这两人在领域二的累积速度开始加快。 当老汉儿到达领域二的第九层没多久后,小雨也达到了第八层。 突破到戏法领域三的条件,是需要吸收金木水火土五行命格之人的魂魄,练就五行造化丹,方能突破领域二的界限。 除了五行命格之人的魂魄外,还需要吸收七七四十九个阴性体质的魂魄作为药引,才能提升突破界限的几率。 也就是说,即便你练成了五行造化丹,还需要再加上药引,才会有很高的概率突破界限。 所以药引的质量就特别重要,它就相当于五行造化丹产生效用的催化剂。 这也是老汉儿和小雨为何要勾苏老太爷苏恒魂魄的原因。 老太爷当天是73岁生辰,这个岁数是极阴之数,再加上三更时分,更是阴上加阴。 如能在那时勾到苏老太爷的魂魄,能顶得上十个一般阴性魂魄的作用,作为药引的话,突破界限的成功概率会大大提升。 只不过勾魂的时候被林易破坏了,还惹来了官司,不得已在城外躲了一阵子。 ...... 在老汉儿的经历中,林易看到了他和小雨是如何半夜溜进衙门里查找记录在册人员的生辰八字,以及如何吸收一些无辜之人的魂魄来做药引的。 那些林易自以为能够用科学知识解释的戏法,其实早已经脱离了戏法的概念。 例如那“鬼下油锅”的戏法,林易以为用化学的知识完全可以解释的通,但实际上,那些犹如鬼叫般“吱吱”作响的残骨,还有那油面起伏翻涌,犹如鬼祟在油锅里挣扎一般的场景,真相其实是老汉儿将一些资质较差的魂魄扔进油锅里,只是为了让戏法的效果更好罢了。 老汉儿和小雨早已经被更高的领域和更强的能力迷惑了心智。 那些他们原本固守的底线,早已经被抛诸脑后... ...... 林易收回天眼,向曹达华招了招手,后者鬼头鬼脑的左右瞧了瞧,找了个借口悄悄溜到林易身后。 林易扭头在曹达华耳边耳语了几句。 曹达华点了点头,退回到原来的位置。 就在案情陷入僵局之时,曹达华突然站出来,对县太爷说道:“启禀大人,我在抓捕此两人的时候,发现他们身上带着一件奇特的作案工具,是一个破旧葫芦,在下觉得这两人既然甘受大刑,可见从他们身上审不出什么来,不如拿那作案工具瞧上一瞧,我总觉得那葫芦似乎并不简单。” 现在的曹达华可今时不同往日,连破大案之后,就连一向不怎么待见他的捕头秦冲,也对曹达华刮目相看,以往压根不正眼瞧他的主簿丁松,现在遇到了,也会哼哼一声,起码说明自己眼里有这么一号人物了,甭管是自己这边的,还是别人那边的。 听了曹达华的话,县太爷立即让人把葫芦取了过来。 “曹捕快,你快给掌掌眼,瞧瞧这葫芦到底有何玄机呐?” 曹达华道:“我在城外遇到霜儿姑娘的时候,看到这老汉儿正使着不知道是什么的邪法,好像用这葫芦在吸霜儿姑娘的魂魄,所以在下斗胆,想要开这葫芦的盖子,瞧瞧会发现什么。” 县太爷说道:“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曹达华瞧了一眼多隆。 多隆接受到了曹达华的信号,眼神一闪,迈出一步,对县太爷说道:“大人,现下雾隐门的林易林术士正在堂上,何不请他从旁协助,即便这葫芦里有什么邪祟,有林术士坐镇,大家尽可安心无忧。” 县太爷一拍脑门,连忙向人群中寻去,嘴里说道:“我怎么忘了这一茬,林高人在吗?林高人?” “i''m here!” 林易连忙举着手站了出来。 “林高人在此,何不赐座?来人呐,赐座!” 有衙役立即将椅子搬了上来。 好家伙,这一干人等,除了县太爷和师爷,以及受伤的证人柳茹霜和宁儿,这四人是有坐席的,其他人可都是站着的。 但现在,林易也多了一把椅子。 这在雾隐门里可是件罕见的大事。 “林高人,刚才曹捕快和多主簿的话你都听到了吧,还请您从旁协助,确保这堂上的人不被邪祟侵扰。” 好嘛,椅子虽然抬上来了,但林易屁股还没沾到,又匆忙站了起来... “是。” 林易让曹达华拿着葫芦,双手在空中不停舞动,嘴里念出祝由图录中往生极乐咒的咒语。 “青山难阻洪流涌,惟有血肉铸长生,幽冥路上离谛听,苍生得度慰我躯。” 左右手中两张符篆冲天而起,落在葫芦的塞子上。 接着,符篆忽地燃烧起来,那塞子“嘭”地一声飞起。 须臾,从葫芦里飘出了许多肉眼可见的褐色魂灵! 那些魂灵从葫芦里出来,犹如鬼哭神嚎一般,充满了愤恨的怨气。 当瞧见了地上昏倒的老汉儿和小孩后,这些被禁锢已久的怨魂纷纷张牙舞爪,想要冲向他们,那神情,仿佛恨不得吸其血,食其肉! 林易右手轻轻一挥,凭空出现一道蓝色的屏障,将怨灵们打回。 那些怨灵原本还因为有人阻挠而愤恨不已,但当看清楚是释放它们的林易时,一个个瞬间换了一副面孔。 衙门大堂之上,葫芦里涌出怨灵,空中向林易三叩九拜,周围人等在害怕之余,同样惊讶不已。 ...... 第79章 五行符篆,曹达华升捕头啦(第二更) 在拜过林易后,这些怨灵又向县太爷叩首,之后从人们的头上飞出大堂,消失在空气之中,往生极乐去了。 对于曹达华来说,这些都是小场面,只要有林易在,一切不合理那都是合理的。 至于多隆,瞧见曹达华都不怕,那他也不怕了。 林易更是全场镇定,什么他没见过,这些也就是带着怨气的普通魂魄罢了。 在那些魂魄之中,在场的人们分明看到了被巡捕司列入重案难案的连环女尸案的四名女性的魂魄。 县太爷半晌才回过神来。 事实胜于雄辩! 如今作案工具、证人齐全,就算老汉儿和小孩不说为什么吸收这些魂魄的原因,这犯案的罪名也是坐实了! 更何况,这俩人在袭击柳茹霜的时候,被曹达华当场擒获,可谓是人赃俱获。 “啪!” 惊木堂这么一拍,县太爷厉声喝道:“如今证据确凿,无从抵赖,将犯人压入大牢,择日斩首示众!退堂!” “威武---” 衙役上前将伤痕累累、气若游丝的两人架着去了死囚房。 ...... 这一趟,林易可帮了曹达华一个大忙。 如若不是林易懂那阴阳五行的学问,就靠衙门里这些舞刀弄枪的,怎能参透这案子背后隐藏的玄机? 即便是林易,也是透过老汉儿过去的经历,才能将这案子背后的原因从前到后了解个通透。 要说这老汉儿和小孩,过去也曾是苦命的人,也曾是心底善良的人,可惜啊,在面对能力的诱惑时,没有能够把握住底线,任由心魔控制自己的肉身,从而走上了不归路。 像他们这样因为杀意的执念唤醒了领域,迟早也会因为这杀意,而消失在领域之中。 同是红尘悲伤客,莫叫谁是可怜人。看尽人间红尘梦,尝尽人间疾苦悲。 至此,寿霖城里的连环女尸案,算是告一段落。 ...... 连夜破了案子的谜底,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了柳茹霜,然后又彻夜压着老汉儿两人回衙门,并在一早开堂审训,全程参与的林易累坏了。 不过在这桩案子里,林易也并非全无收获。 他有了一个对未知事物全新的认识,那就是领域。 从老汉儿和小孩的经历来看,他们俩所进入的都是“戏法”领域。 根据已知的领域划分,戏法领域一是戏法师,领域二是幻彩师。 进入领域一是因为特殊事件的激发,主要是因为意念的原因。 而进入领域二,则是满足了突破领域一达到领域二的条件。 但想要再进入领域三,难度可就大大增加了。 从老汉儿的年龄来看,起码也有五十出头,即便他在戏法方面很有天赋,也不过停留在了领域二的第九层,可见越往后的领域,想要突破至其中的境界就越难。 林易不禁产生了联想,这领域到底是什么? 看样子,像是激活人体的一种超能力,但又不仅仅是超能力这么简单。 难道和自己一样有挂? 不太可能,何况,这仅仅是戏法方面的领域。 其他方面有没有? 比如打拳的、画画的、弹琴的、吟诗的、算命的... 对于这些方面有天赋的人们,他们突破普通人的境界后进入的领域又是什么呢? 带着这些疑问,林易不禁联想到了自己... 奇怪,天赋异禀的我,竟然没有看到属于自己的领域... ...... 侦破这桩连环女尸案后,回到铺子里,林易眼前便缓缓起雾,他知道,奖励要来了! 这一次,天地秤给出的奖励是:五行符篆。 五行符篆,从字面上来理解非常简单,就是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类型的符篆。 在以往林易施展法术的时候,所使用的是最普通的术士符篆,但这种五行符篆就厉害了,可使出带有五行元素的各种法术。 在祝由图录里,法术也是分等级的,每种等级的法术使用,都需要相应的媒介和咒语。 对于一般术士来说,使用正常的法术,只需要普通的符篆,而想要使用进阶一些的法术,则需要使用更高级的符篆。 五行符篆就是进阶的符篆。 而且相对于普通符篆来说,五行符篆所使用的法术之中,有更多的战斗性法术。 如进攻系的五雷咒术,逃跑系的土遁术,召唤系的九天玄女术等等。 虽然仅仅是符篆的等级提升了,但对于林易来说,相当于术士的等级提升了一级。 那厚厚的祝由图录里,有更丰富的法术可以使用了! ...... 日上三竿,老妪粪干。 林易还在床上打着轻微的呼噜呢。 突然,裆部一阵抖动! 林易匆忙与梦中的黑丝小姐姐告别,手里那么一抓,原来是牵藤的藤条在抖动。 还没走到门口,曹达华那独一无二的嗓门就吆喝起来了。 “林兄弟,还没起床呐,太阳都晒屁股咯,是不是屋里藏人啦,放心,我绝对不告诉苏家...” “嘭。” 林易把门板打开,撞到了曹达华的鼻子。 “曹大哥,能不能让我睡个安稳觉啊,我这梦刚做到兴头上...” 曹达华揉着鼻子,嘿嘿一笑,往后退了几步,原地转了几个圈,然后又嘿嘿嘿的朝林易傻笑着。 那天真的笑容之中,依稀带着几分调皮和猥琐... “曹大哥,你这是...呦呵!” 林易顿时困意全消,上前几步,绕着曹达华转悠了一圈,笑着说道:“曹大哥,这回你可要请客了吧!” “我请,我请!” ...... 这太阳从西边出来啦? 曹达华竟然主动要请客了! 那当然不会是没有原因的。 曹达华这回升捕头啦! 以后寿霖城里,就有秦冲和曹达华两名捕头了。 你可别小瞧这捕头的官衔。 虽然在县城里也不过是个芝麻官,放到州郡里就更不值一提了,但在这寿霖城,所有的官都能拿钱买,唯独这捕头,只能凭真本事。 要不然这么多年来,不会只有秦冲这么一个捕头。 为何呀? 一是没人愿意花钱买这捕头的官,毕竟捕头的位置可不好做,那可是要出生入死,有危险的。 二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想要当捕头,那一定得服众,你要么功夫高,要么手上得有真正拿得出手破掉的大案子才行,没有累积,想要直升捕头,你问有哪个捕快愿意跟着你,听你的话。 所以对于曹达华来说,捕头这个职位,那可是县太爷、衙门、巡捕司乃至整个寿霖城的百姓们对自己的认可! 他能不高兴嘛。 ...... 傍晚,曹达华做东,请了林易、多隆、苏绣儿,此外还有两位神秘人,一共六人小酌庆贺。 这地儿嘛,就在曹达华常去的松韵轩。 ...... 第80章 松韵轩的恩人(第三更,加更1/28) 松韵轩虽是个茶楼,但也做吃喝的精致小菜,楼上设有雅座和包间。 林易被曹达华宰的那顿八宝鸭子,今儿也上桌了。 看来今晚这顿,曹达华也算是下了重金。 穿着衙门新发的捕头服饰,曹达华春风满面。 上午审完连环女尸案后,县太爷便把曹达华叫到跟前。 “老曹啊,说真的,我以前一直认为你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是个好捕快,早就有心提拔你,可惜就是办案水平差了点,但最近这段日子,我发觉你似乎开窍了,办案子特别有感觉,不说这棘手的连环女尸案,最近几桩其他人解决不了的案子,到你这里也是很快便办结了。哎呀~~捕头不能只有一个,捕快也不能都跟着一个头,我瞧这些日子秦捕头办案的效率就下降了不少。今儿我就提你做捕头,和秦捕头并列,以后啊,巡捕司就看你们俩的啦,谁能够把这捕头干好咯,谁以后就有机会成为巡捕司的总捕头,老曹啊,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听了县太爷这番语重心长的话,曹达华自然感激涕零。 熬了这么多年,总算资深变正职了! 而且,县太爷已经暗示的很明显了,只要干得好,后面依然有总捕头等着自己。 不过,曹达华在巡捕司混了这么些年,多少也能摸清楚黄知县的心思。 秦冲恃才傲物,对待县太爷并不像曹达华那么迎合圆滑。 巡捕司这么多捕快都听秦冲的,难免会让县太爷有种秦冲一家独大的感觉,所以这时候顺势推曹达华上位,为的也是分散秦冲的实力,形成制衡。 虽然县太爷有他的打算,但无论如何,曹达华总是升捕头了。 这可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 第二天早上,曹达华领了捕头的官服,便跑到林易这儿显摆来了。 ...... “嗯...曹兄弟这么一穿,果然气派十足,以后寿霖城有了曹捕头,治安问题一定不用担心!” 这是多隆,职业捧哏。 “恭喜曹大哥荣升捕头,以后可要多多照应咱们苏家呀。” 这是苏绣儿,恭喜一番后,也没忘记她苏家。 “...” 这是林易。 毕竟只有林易和曹达华他们两人知道,最近这些案子究竟是怎么破的,主要又是靠的谁。 不过这一次曹达华可是很有良心,早上去找林易的时候,就把十两银子的破案赏钱全都给了林易。 “这一次的赏钱你全拿着,如果不是你的五行推断,这案子破不了,我也当不了捕头。你们这雾隐门又不设什么门主,第五阴门也就你独自一个儿,既然升不了职,赏钱你得都拿着,这样我才心安。” 得,头一回这么大方,林易也不推辞。 ...... 话说这次是六人宴,除了他们四人,还有两位是谁呐? 一位是来感谢曹达华救命之恩,主动前来恭贺的。 不是别人,正是柳茹霜。 那日在轿子中清醒后,听车队的人说是曹捕快带人解救了他们。 柳茹霜没有想到曹达华竟有这样的本事,真是人不可貌相。 带着一丝疑惑与感恩之情,还有对林易的好奇,柳茹霜主动要求加入曹达华的升职宴。 “妇女之友”曹达华自然不会拒绝,何况柳茹霜今晚这顿饭吃完,明儿又要启程去大梁,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见到。 曹达华这么做,也是为了多隆这份兄弟情义。 自打见了那柳茹霜,多隆可没少提她。 还有那另外一位,可真是神秘人物了。 她是这松韵轩的老板,姓柳名红。 据曹达华说,他和这柳红是老相识,究竟怎么个老相识法,林易等人都想要在宴席上好好问问。 ...... 雅致包间正对着马蹄街当下最热闹的戏台。 自打那些江湖耍把戏的手艺人从地拱消失后,一直被冷落的戏台凭借着扎实的舞台表演,逐渐吸引了人气。 现在每唱一台戏,台下都围满了人。 你要说人都爱凑热闹也好,或者说都开始对戏曲产生兴趣也好,反正现下这唱戏的台子是火了。 外面唱着戏,你在这松韵轩里喝茶吃饭听戏,还没人挡着,这可多好。 好多人花高价来这二楼喝茶听戏,但今儿这最贵位置最好的包间,柳红给曹达华留着了。 ...... 此刻台上正唱着一曲《春闺梦》,讲的是女主角日思夜想在外从军的丈夫回家后,两个人一边依偎着,一边埋怨丈夫很久不回家还不写信,诉说自己有多么想念丈夫。其实呢,这是女主角的一个梦,当梦醒来,就有人来告诉她,她的丈夫早就在战场上殒命了。 “可怜负弩充前阵,历尽风霜万苦辛;饥寒饱暖无人问,独自眠餐独自行!可曾身体受伤损?是否烽烟屡受惊?细思往事心犹恨...” 戏台上唱着戏,台下阵阵叫好。 松韵轩二楼的包间里,多隆起哄,让柳红描述一下她与曹达华“老相识”之间的情谊。 柳红倒是很大方,说道:“说说就说说,这也没什么。你问我为什么独独让曹捕头可以来我这吃白食,那是你不知道,曹捕头其实是我的大恩人。” “哪里是什么大恩人。”曹达华在众人的劝酒中已然喝高了。 三十多年,这算是他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了。 柳红一摆手,示意曹达华别打岔。 深吸了一口气,面色微醺的柳红说道:“我娘死的早,我爹身体也不好,我那时候小,家里很穷。大概十几年前吧,我爹突然生了场重病走了,我没有钱葬我爹,所以就到这寿霖城里摆了个摊,卖身葬父。当时是曹大哥给了我银子把我爹葬了,还送给我本钱,让我开了间小茶馆。你们不知道,曹大哥当时做的这些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后来或许是时来运转吧,我的小茶馆生意越做越大,越来越好,后来还把这松韵轩盘了下来。你说,我能有今天,曹大哥是不是我的恩人,我不收他的钱,该不该?” 桌上几人,没有人说话。 这时,多隆突然笑着开口道:“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给曹兄弟吃白食,就是看上他那身捕快服,他常来这里晃悠,谁还敢打这松韵轩的主意呀?” “哈,居然被你发现了!”柳红也笑着回道。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气氛瞬间就给多隆给盘活了。 曹达华那边已然起了鼾声。 柳茹霜站起身来,与众人告别。 “如各位有事到京城来,一定要来寻我一尽地主之谊。” 包间内,宾主尽欢。 楼外马蹄街的戏台上,花旦一记起霸,赢得满堂彩。 ...... 第81章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第一更) 林易今儿坐的位置不错,稍微侧头,就能看到戏台正对的方位。 那饰演女主的花旦,唱得好,表演的也好,以前还没发觉,现下感觉那举手投足之间,真的是把望夫石一般的女子给演活了。 席后,多隆搀扶着曹达华,肩负着把新上任的捕头送回家的重任。 那的确是重啊... 林易则当起了护花使者,送苏绣儿回家。 柳红最轻松,就在自个儿家地,哪里也不用去,就是这桌酒钱由她买单了,光那八宝鸭子价值可就不菲。 林易瞧着打着呼噜的曹达华,看着也不像是装睡的... ...... 将苏绣儿送到苏府门口,这小妮儿回府前转过身,向林易笑眯眯地说道:“林大哥,谢谢你今晚送绣儿回来。” 林易回以一笑,说道:“这有什么,我们是朋友嘛,我生病的时候,你还给我送过兔汤呢,礼尚往来。” “嗯。” 苏绣儿冲林易摆了摆手,开心地进去了。 林易这才往自己的铺子走。 想想路上一直不停与自己攀谈的苏绣儿,林易觉得这小妮子人倒也不错。 哎呀,忘记问她有没有暗示吃木瓜了... 下次可得监督着她才成。 万一... 我是说万一啊... 咱这饿了自己,也不能饿了孩子呀! 正想着好事呢,突然路边黑影处一嗓子,没把林易给吓尿了! “这位老弟,看个相吗?” 林易猛地往后一跳,定睛一瞧,是个算命的瞎子。 为什么是瞎子? 哪有人大晚上的在路边摆摊算命还带着墨镜呀。 林易就奇怪了。 为何算命的总是瞎子呢? 莫非真的是因为泄露天机太多? 还有,瞎子看相? 这不扯淡么。 被吓了一跳的林易没好气的回道:“对不起,没兴趣。” 那算命老头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然后说道:“相逢即是有缘,我瞧天色已晚,也该收摊了,不如就免费给你算上一卦如何。” 嗯,瞎子能瞧见天色已晚,这可稀奇了。 不过算卦的话,似乎一直都是瞎子的特长。 林易心想晚上回去左右也无事,不妨就让这算命瞎子算算,他也算长长见识。 五行八卦之类的东西,身为术士的林易倒是擅长,不过这算命卜卦预测未来的东西,林易还真是没有涉猎过。 就连他自己开的天眼,那也只能望过去,不能见未来。 “好吧,既然是免费的,那我就听听你有什么高见。” ...... 瞎子问了林易的姓名和生辰八字后,便从摊上拿出一把蓍草,开始占卜算卦。 “林易,这名字不错,生辰八字的阴气倒是很重。” 嘴上说着,手里可没停着,拿着一把蓍草不停的在手上拆开夹去。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占了一会儿,瞎子说道:“乾上乾下,筮得乾卦,大吉通顺,占问有利。嗯...这是大吉卦象。” 林易一听,觉得这厮纯粹就是骗钱的。 “该不会你给所有人占卜,都是这种大吉的卦象吧。” “呸!”瞎子向旁边吐了一口,说道,“我贾瞎子还不至于沦落到枉顾祖宗的手艺去瞎掰硬扯,赚那几个昧心钱。” 呦呵。 这算命瞎子还挺有骨气。 林易便道:“那你倒是说说看,这大吉的卦象,到底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吧。” 自报姓贾的算命瞎子便滔滔不绝起来。 “上下卦都是乾,象征天阳。明日高悬。天气晴朗,此乃该卦的卦象。天,从无极演化而来,故为‘元始’;天生生不息,运动变化,所以‘亨通’;天,滋生万物,所以‘美利’天下;天,千变万化,所以永固‘贞正’。大哉乾元,万物姿始,乃统天...” 唠叨半天,终于自顾自地说完了。 林易开口说道:“我说瞎子...” “呸!年轻人不懂礼貌,叫我贾大师吧。” 我去... 这就自封大师了,我破了这么多怪事奇案,人家也不过尊称一声林术士或者林高人。 不过看在这算命的年纪和眼睛残缺的份上,林易还是很尊重地说了声:“贾大师。” “嗯。” “您说的这些话,每个字我都听明白了,但连在一块儿说,我就糊涂了,您能不能直白点,别这么深奥,就告诉我,从这卦象看,我这近期到底是会交好运啊,还是会发财呀,还是会找到了一个漂亮的小媳妇啊?” “嗯...这卦象虽好,但卦辞乃是初爻,象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这是什么意思?” “这一爻虽是阳爻,但在卦象的最下方,即阳气刚在地下发生时的状态,还不能向外活动,因为用‘潜龙’象征。‘勿用’则是说还不能发生功用。有所施行,因为现下还不能立即有所作为,但次卦象肯定了处于此状态时潜在的力量,结果不可预测,前景难以限量。” 搞了半天,又是故弄玄虚的说了个潜在的力量,这谁不会说呀。 结果不可预测,前景难以限量,这说了不是跟没说一样吗... “那你倒是说说,既然未来都不确定,我当下应该怎么做呀?” 那贾瞎子微微沉吟一番,开口说道:“应当像潜藏的龙,隐忍不动,以待天时。” 得,这一等不知得猴年马月呢。 林易觉得这卦象的解释,就是个套话,搁谁身上都能解释的通。 “得嘞,贾大师,我这听你唠叨也半天了,时候不早了,您呐,早点收摊,回去歇着吧。多谢您的高见,受教了。” 说完,林易站起身来要走。 “慢着。” 嗯? “贾大师,您还有话要说?” 那算命瞎子伸出手来,嘿嘿嘿笑了两声,开口道:“老朽废了半天口舌,着实辛苦,这算卦的钱不收,好歹也给个酒钱吧。” 林易心里一笑。 从身上掏出两个铜板,放在瞎子手里,说道:“告诉您,您直接跟我要,比您在这瞎嚷嚷半天,效果更好。这个您可没算到吧。” 林易笑了两声,冲瞎子挥了挥手,突然想起对方也瞧不见,便说道:“走了您嘞。” 那瞎子掂了掂手上的铜板,望向林易远走的背影,微微点了点头。 “嗯...这买卖就算成了。” ...... 第82章 林易第一次主动上门(第二更) 昨儿晚上回来,不知道是吃得太好了,还是被算命的贾瞎子给刺激的,林易回铺子就是睡不着,索性又按照《九天御气篇》开始归气导元,这一练直到五更鸡鸣,练完后,挥拳虎虎生风,颇有劲道。 囫囵睡了那么一阵就起来了,来到路口的面摊上,吃上一碗朝阳露水面。 照例是两文钱。 老汉儿端上一碗面,笑呵呵地对林易说道:“林小兄,没看不出来呐,听说那刚提拔的曹捕头,是你的好兄弟啊?” “嗯?” 林易喝了口汤,把面条嘬进嘴里,吧唧吧唧,吞下肚里,然后说道:“老大爷,没想到您这消息挺灵通呀,才昨儿的事,您这么快就知道了。” “嗨,一大早有人来这吃面就说到这事儿了。您呐,我瞧在这雾隐门也待不久了,说不定哪天衙门缺人,就把您弄过去了。” 老头子这话倒是提醒了林易,最近这几桩案子,自己光顾着破案,都冲在了前头,虽然只有曹达华和多隆瞧见了自己的本事,但要是真的去了衙门,那条条框框的林易可受不了,还不如待在这第五阴门来的舒坦自在。 所以,近期自己可得离这雾隐门更近一些,离衙门的事情稍远一些。 ...... 吃完面,林易来到平布街的市场逛逛。 前些日子光顾着凑热闹去了,把马蹄街逛了几遍,这到处是生活气息的平布街倒没怎么走过。 菜市口的那几根木墩子还静静地杵在那儿,有些老百姓在那上面斩肉切菜,林易不禁想到过不了几天,那老汉儿和小孩怕是也要在这儿被砍头了。 在市场里晃了晃,林易瞧见了一样新奇的东西。 羊肠。 这玩意儿,林易在启蒙书里见过。 可以用来做那避孕的套套。 想到这儿,林易突然灵机一动。 这套套都能做的话,那做手套岂不是更没问题了嘛。 林易在第二阴门的仵作行那里见过白云舒验尸,几乎都是空手摆弄。 回想起那双白嫩的细手,也不知道需要经常验尸的白云舒是怎么保养的。 但最起码,这空手验尸有危险不是。 如果遇到什么细菌、病毒,那可不得了。 这恐怕也是为何第二阴门染疾、暴毙的人数相较其它几门来得多的缘故。 何况林易身为雾隐门的人,想要远离衙门,就该离雾隐门更近一些,为雾隐门做出点事情来。 同时,林易还想到了一个赚钱的点子。 从小贩那里买了些羊肠包起来,林易拎着这包东西就往苏府去了。 ...... “小姐,你今儿不出门吗?” 苏绣儿对着镜子正梳着秀发,听身边的丫鬟这么一问,秀眉微皱,叹了口气,道:“身为女儿家,总不能老往外面跑呀,我们苏府是大户人家,可不能让外人说闲话。” 那丫鬟抬手遮着嘴巴,抿嘴一笑。 “好呀,香儿,你笑我。” 苏绣儿把梳子放下,上前追着香儿捉弄起来,那香儿绕着桌子跑,嘴里说道:“小姐,香儿可没笑你,香儿只是在笑那林易,有咱们小姐这样的美人儿惦记着,他不偷着乐才怪呢。” 提到林易,苏绣儿脸上一红,转身坐在床边。 香儿来到苏绣儿身旁,笑着说道:“小姐,我知你喜欢有才学的人,想那林易在老太爷的寿宴上文压当场,又在如归楼智破霜儿姑娘的对子,前些日子还在绿翠楼力压群豪,连郑太傅都夸赞不已,小姐你不喜欢才不正常呢。” “就你贫嘴。”苏绣儿白了香儿一眼,叹了声,说道,“哎,林大哥这些日子可忙坏了,不知道现下在干些什么。” 就在这时,门口有人来报。 “小姐,门外有人来找。” 香儿开口问道:“是谁呀,瞧你急急忙忙的样子,慢点儿说。” “哎,好,是雾隐门的林易,林术士。” “呀。”苏绣儿闻言一下子从床边跳了起来,把香儿和来报的仆人吓了一跳。 意识到自己有些出丑,苏绣儿连忙故作镇定,咳了两声,然后淡定说道:“好,我知道了,你把他领到府里,我一会儿就去。” “是,小姐。” 那人又匆匆去了。 苏绣儿探头瞧着人走远,连忙跑到镜子前面,左右照了照,对香儿说道:“香儿,你瞧瞧我,还需要补补妆吗?” 香儿笑着说道:“小姐,你已经很美了。瞧瞧你,还从没见你这么紧张一名男子呢。” ...... 这几日苏灿带着方敬外出,不在府里,所以林易到访,并没有在大厅待客。 仆人给林易泡上茶,请他稍候,便出去了。 上回来苏府吃寿宴,林易还没认真瞧过这苏府,现下仔细打量一番,不禁啧啧。 府上的一房一木,一花一草,那可都是真金白银堆砌出来的,不愧是寿霖城首富的府邸。 没一会儿,苏绣儿盈盈而至。 “林大哥,你怎么来了?你来找绣儿有事吗?” 林易见苏绣儿来了,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迎上前对苏绣儿说道:“苏姑娘,你还别说,我是专程来找你的。” 听林易这么一说,苏绣儿脸上一热,情不自禁的嘴角微扬,说道:“林大哥,你...你专程来找我,所谓何事?” 话到后面,声音竟越来越小,娇羞之气倒越来越足。 只不过林易接下来做的事情,有些大煞风景。 他把手里那包袱一打开,一股腥气立即扑面而来,让苏绣儿忍不住用衣袖掩住口鼻,皱着眉头瞧着那堆东西问道:“林大哥,这是何物?” “这是羊肠,是我在平布街上刚买来的。苏姑娘,我就不绕弯子了,有件事情想要请你帮忙。” “林大哥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但说无妨。” “嗯,这事如若能做好了,倒有可能做成一桩新生的买卖。” 出生在生意世家的苏绣儿听林易这么一说,倒真起了兴趣。 林易便将这羊肠做成手套一事,与苏绣儿说了。 她苏绣儿不是刺绣功夫了得嘛,那做这羊肠手套,就更没有问题了。 林易想要苏绣儿做出一件成品,然后拿到第二阴门的仵作行去叫卖。 他打听过,现下这个年代,只有丝绢菱罗缝制的手套,价格高,老百姓根本用不起,那仵作行肯定也没有配备。 一旦林易用这鱼肠做成手套来卖,价格低廉,老百姓用得起,不光是验尸啦,平时杀鱼切肉、腌菜洗衣,皆可佩戴使用,最重要的是和那丝绢菱罗缝制的手套一样,都能保证不伤皮肤,性价比极高! 听了林易的想法,苏绣儿眼前一亮,倒也不嫌弃羊肠的腥味,用手轻轻拎起端详片刻,然后对林易说道:“林大哥,我觉得可以试试。” ...... 第83章 羊肠手套(第一更) 苏绣儿和香儿来到一处厢房,厢房地上的盆里,摆着清洗干净的羊肠。 “咦~~小姐,这是什么啊?” “这是羊肠,是林大哥带过来的。” “他带这个送给小姐?可够稀奇的呢。” 苏绣儿蹲下来,用手试了试羊肠的弹性,说道:“林大哥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法子,我觉得可以试一试。” 香儿惊讶道:“赚钱?小姐,你什么时候开始对赚钱的事情感兴趣了,咱们苏家的钱可几辈子都吃不完,您之前可从来没把赚钱的事情放在心上。” 苏绣儿不答,将盛放羊肠的盆端上桌子,又拿出针线、剪刀、尺子等物品,开始按照林易描述的手套样板结合自己的手艺缝制手套。 一边缝制,一边照着自己的手比划着。 香儿站在苏绣儿身后,瞧着自家小姐认真而又仔细地缝着羊肠,不由得歪头说道:“小姐,您这是在做手套吗?真没想到,羊肠居然可以用来制作手套,这林易的脑袋还挺好使的。” 苏绣儿边缝边说道:“林大哥的能力还用怀疑吗?他做事不拘小节,常常出人意表,总有一些新奇的点子和想法,说话也很有意思,这手套虽然还没做出来,但我想一定会大卖的。” “哦~~怪不得小姐这么上心,你呀,根本不是在意这东西能不能替苏家赚钱,而是因为这东西是林易的点子,还有呀,他林易虽然很有能力,但毕竟只是一个雾隐门的术士,想要娶咱们家小姐,那可要有许多本钱,我瞧小姐你呀,是想替林易多赚点老婆本吧,嘻嘻嘻。” 苏绣儿停下手上的活,俏脸微红,似是被香儿说中了心事,嗔道:“好你个香儿,越来越放肆了,看我不治你。” “哎呀,小姐,香儿错了,你放过香儿吧,别耽误了做手套的时间...” ...... 林易这边,刚从苏府离开,就感觉到袖子里的牵藤枝在抖动。 铺子来人了。 林易连忙往铺子赶。 到了门口一瞧,嘿,这不是那个无中生友的伙计嘛。 “哎呀,林术士,您回来啦。” 林易笑着说道:“这位兄台,喝了我家的虎虎酒,感觉怎么样?” “感觉好极了!非常有效,谁喝谁知道!” “所以你今天来,是想再买几壶?” “没错呀,就是因为好用,所以回购来了。” 好家伙,这次很直接,没有再拿朋友顶包。 林易开了门,那家伙二话不说,进来就抱起四壶虎虎酒说道:“算账。” 林易一瞧,乖乖,这家里是养了几头豺狼虎豹啊,能饿成这样。 “兄台,这东西虽然好用,但若是使用过量,对身体可是有损,你这么个用法,我怕隔不了多久,你这身子要彻底被掏空了呀。” 那人脸上一红,回道:“这个不用你操心,多买你几壶,省得老是打扰,你只管收钱便是。” 林易收了钱,瞧着那人离开时虚浮的脚步和瘦弱的背影,不知是该替他高兴还是难过。 那肾虚空子走后过了一阵,苏绣儿就带着自己缝制好的羊肠手套来找林易了。 “林大哥,您瞧瞧这手套合适吗?” 林易一瞧苏绣儿缝好的手套,不禁眼睛一亮。 这成品的羊肠手套,使用的是绵细的白线缝制,苏绣儿的缝绣手艺又好,不仔细看真瞧不出连接缝合的地方。 “林大哥,这男人和女人手掌的大小不同,虽然羊肠的弹性不错,但绣儿还是自作主张,做了两款不同的成品,分别给男人和女人使用。” 林易将大一点的手套戴在手上,大小、弹性、触感都刚刚好,每个手指的贴合度堪称完美。 苏绣儿做的这两副手套,简直是做到林易心坎里去了,这就是林易心中所想的那种模样。 “苏姑娘,你可真是人美手巧,这手套做的简直太成功了!” 听林易这么夸赞自己,苏绣儿心里小鹿乱撞,连忙转身走到门口,深吸了几口气,鼓起勇气说道:“林大哥交待的事,绣儿自然放在心上。” 苏绣儿身后,林易正不停的揣摩着做好的手套,压根就没听见苏绣儿的话。 ...... 将苏绣儿送走后,林易立即前往第二阴门的仵作行,向白云舒推销自己的羊肠手套。 “这手套的料子看起来挺别致,不像咱们平时用的料子,这是什么做的?” 白云舒的语气依然是冷冷的。 “这个是用羊肠做的,厚度、弹性都很合适,白姑娘,你可以戴上试试。” 白云舒将手套戴上,眉毛不禁一挑,带着一丝惊喜说道:“这手套很贴合手掌,料子很薄,一点儿也不影响手感和动作。” 说完,白云舒带着手套,从旁边的验尸箱里熟练地拿出几样工具,在台子上凭空想象着验尸的动作,来回摆弄。 过了一会儿,白云舒满意的将工具放回验尸箱,向林易问道:“这个手套很好,用料合适,做工精巧,咱们仵作行正缺这样的手套,以往那些用丝绢菱罗缝制的手套价格昂贵,且料子太厚,影响仵作的手感,所以我们平日验尸极少带手套,现在有了这种手套,的确特别适合我们,可以在仵作行里普及。你这手套打算卖多少?” 林易笑了笑,说道:“好说了,五文钱一副。” 白云舒皱了皱眉,说道:“这料子如真是羊肠所做,几副手套的成本也不到一文钱,一副五文钱有些贵了。” 林易回道:“这手工制品的价格,可不仅仅在于用料这么简单,主要的价值在于手工,白姑娘您想啊,那些精美的刺绣,也不过是手掌大小的绢布和不同颜色的丝线,为何就能卖出高价,还不就是这刺绣的手艺好吗?您瞧这手套的缝制工艺,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 “两文钱。” “四文钱。” “三文钱。” “成交!” 见林易笑嘻嘻的模样,白云舒的脸色依然平静如水,她对林易说道:“我代表咱们第二阴门先跟你定上一百副,在咱们仵作行里试用,希望你们可以尽早交货,如若用的好,后续再跟你们定。” “没问题!” 林易满口答应。 瞧,这生意不就来了? ...... 林易从第二阴门出来后可没闲着,立即又往苏府找苏绣儿。 门口守门的刚去报,这苏绣儿就由香儿陪着,亲自迎出来了。 “林大哥,谈的如何,绣儿这手艺,可入得他们的法眼?” 林易点了点头,微笑道:“都谈妥了,仵作行先下了一百副手套的单子。” “一百副?这么多?” “没错,这还只是他们的第一单而已,往后的大单子会滔滔不绝。” “林大哥,你真有本事,用羊肠做手套的法子,你都能想得出,还能用来赚钱。” “赚钱?仵作行那里赚的钱,只能算蝇头小利,我有更大的赚钱计划,只不过需要苏姑娘你帮帮忙。” “嗯?” ...... 第84章 名媛效应,林秀牌(第二更) 十月芙蓉花满枝,五更鼓角满江天。 金秋十月,秋风飒爽。 巳时,苏绣儿出了苏府,坐上一顶抬轿,从最热闹的马蹄街路过,往绿翠楼去。 这抬轿是怎么个意思啊? 和平时坐的轿子不一样吗? 嘿,还真不一样。 这抬轿,就是个简易的轿子,没有四周的遮蔽,光秃秃一大椅子抬着,客人就坐在那椅子上面,并不算舒服。 所以一般的大户人家,很少有人坐这种轿子。 要说苏绣儿这样的千金大小姐,有那好好的轿子不坐,干嘛坐这抬轿呀? 这是林易的计谋,苏绣儿不过是略微屈尊,依计而行。 ...... 当苏绣儿出现在马蹄街的时候,立即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哟,那不是苏府的千金吗?长的真漂亮。” “今儿她怎么做抬轿了?莫不是也想瞧瞧这马蹄街的热闹把戏?” “啧啧,她要是做了我儿媳妇,我做梦都能笑醒。” 这时,苏绣儿仿佛无意中抬起手,用带着刺绣配图的羊肠手套拨弄了一下耳朵旁的秀发。 那新奇的刺绣手套立即被眼尖的妇人们看到了。 “哟,那是什么东西?” “是手套吧,怎么有那样的手套,我还是第一次见呢。” “上面的刺绣可真漂亮。” 当苏绣儿的轿子走远,一群妇人还在七嘴八舌的议论着。 ...... 走过马蹄街前往绿翠楼的路上,要路过如归楼,有人提了一嗓子,立即有不少姑娘围在栏杆处看。 “瞧瞧,瞧瞧,苏府的千金大小姐路过这儿了。” “哎呀,瞧瞧这粉嫩的小脸,哎,我要是有她这样的命就好了。” “这辈子你是做不了千金小姐了,但你可以试试做她娘。” “你这嘴真欠,看我不挠死你。” “哎呀,我错了,好姐姐。” 苏绣儿照例,抬起手来拨弄了一下耳旁的秀发。 新颖的羊肠手套立即映入姑娘们的视线。 “那是什么,好别致呀。” “是手套吧,这款式和料子可都没见过呀,真是稀奇。” “那可是苏家大小姐戴的款式,哪儿有卖的呀,明儿我也要买一副!” “咱们明儿早上一起去集市瞧瞧吧!” “好呀,好呀,那可都说好了。” ...... 来到绿翠楼,早有一些富家小姐等着呢。 “绣儿妹妹,你怎么才来呀,叫姐姐们好生等了一会。” “对不起,各位姐姐,小妹家里有点事耽搁了,这才晚了一点儿。” 刚入席,苏绣儿从容地从手上将手套缓缓摘下,给了其他富家姐妹们充分的时间观察。 见苏绣儿将手套摆在一旁,坐在苏绣儿隔壁的富家小姐忍不住摸了摸,对苏绣儿说道:“绣儿妹妹,你这戴的手套,款式和料子可真新颖,是在哪里买的呀,我可从来没见过。” 苏绣儿微微一笑,道:“这是我苏家马上要新做的生意,叫做林秀手套。” 这手套乃是林易与苏绣儿合力制作而成,所以林易给取名叫林秀牌手套,简称林秀手套。 林秀,寓意木秀于林,这成语本身的意思是比喻才能或品行出众的人,也借指新人新事刚刚出现。 无论是前者的比喻还是后者的借指,都很符合这个新出品的手套的定位。 它给顾客一种暗示,那就是能带这手套的人,都是才能或品行非常好的人。 这多有意义,多有面儿啊! “林秀手套?呀,这上面的刺绣是你自己绣上去的吗?可真漂亮呀。” 其他小姐也纷纷涌过来抚摸观看。 见大家都很喜欢,苏绣儿趁机说道:“妹妹出门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来晚了,为了表示歉意,特意给各位姐姐们带来了这款新式的林秀手套送给大家,希望大家喜欢。” 一听苏绣儿给她们每人都准备了一个,每个人的脸上都笑开了花。 苏府出品,那品质肯定没得说,在这寿霖城里就是佳品。 而且首富千金都戴这玩意儿,那绝对逼格满满。 这些富家小姐别的不行,追时髦赶潮流个顶个的行! ...... 第二天,苏府设在平布街的铺子口,拉起了横幅。 横幅上写着:林秀手套上市首日,因库存有限,仅限前两百名顾客购买,每人限购一副。 根据掌柜的说法,这林秀手套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个等级,是由苏绣儿亲自指导的苏府刺绣女工们手工缝制的带刺绣图案的手套,这类手套刺绣精美、做工精细、品相上佳,是苏绣儿所戴的同款手套,售价五两银子一副,仅有二十副。 第二个等级,是用料精挑细选,但刺绣的工艺不如第一个等级的手套,不过这种手套性价比很高,普通老百姓咬咬牙也能买得起,售价一两银子,有八十副。 第三个等级,则是最为普通的羊肠手套,上面没有刺绣的图案,适合普通人佩戴作为隔离防护的用具使用,虽然没有刺绣,但走的是实用路线,专为普通百姓设计的,售价三文钱,有一百副。 林易给这三个等级各起了个名称:珍藏级、观赏级、实用级。 那横幅拉开没多久,立即拥满了前来购买的客人。 尤其是那些妇人,在苏绣儿和那些个富家小姐的名媛效应影响下,纷纷前来购买前两个等级的手套。 平时舍不得吃穿用度的妇人,这会掏起钱来眼睛都不眨,购买力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倒是绝大多数的男性客户,在现场试戴后,纷纷选择了实用型的羊肠手套。 不到一个时辰,两百副林秀手套被抢购一空。 当掌柜告诉大伙物品已经卖断货了,请大家等待下批货物上架的时候,排队等待的人群中顿时怨声滔天。 “你们就不能加紧出货吗?” “可以预定吗?我要替咱们这些姑娘预定十个珍藏级的手套。” “还有没有库存呀,加钱我也买!” 这苏府首开的林秀手套,成为了当天寿霖城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据传有人花了五十两银子,高价从别人手上收购了一副珍藏级的手套。 ...... 幕后,林易笑得合不拢嘴。 苏绣儿也很惊讶于这款手套首日开售的成功。 按照她的想法,花五两银子买一副手套,即便是以前用丝绢菱罗缝制的手套,也卖不了这么昂贵,但现下居然有人肯花五十两银子买这么一副羊肠手套,真是出乎了她的预料。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林易和苏绣儿约定,林秀手套他只占干股,并不要那创始人的虚名。 就当这手套,完全是苏府自己研发的新产品。 也就是说,这手套名义上,是苏绣儿自己所创立的。 当林易对苏绣儿说着“低调,低调”的时候,林易在苏绣儿心中的形象,变得更加高大了... ...... 第85章 诡异的花旦(第一更) 这几日,苏绣儿可忙坏了。 寻找懂刺绣的或者心思细腻的女工,亲手教他们缝制羊肠手套的手艺,同时传授给她们自己刺绣的本事。 在这群女工当中,有一个特别显眼的小姑娘,学的又快又好。 这姑娘是谁呀? 不知您是否还记得,那丢孩造畜一案中被林易以性命相搏幸存得救的云云。 小姑娘听说这手套是林易和苏绣儿联合做的买卖,自愿学习刺绣,成为了苏府第一批做这林秀手套的女工。 云云不仅心地善良,而且心灵手巧,刺绣的手艺进步的很快,虽然年纪是女工里最小的,但很快就成为了最出色的那几个。 按照林易的指点,苏绣儿在手套的营销方面分别使用了“名媛效应法”、“饥渴营销法”、“排队造势法”、“哄抬物价法”等等。 这一波热度,让苏绣儿这个原本只是小打小闹的生意,赚了一大笔钱。 对于苏绣儿早期资金链紧张的问题,林易还提供了一个“预付费”的新点子。 什么是预付费呀? 就是你先付一部分钱,相当于预定了物品,排上了队,然后我再根据生产的情况,按照排队的先后次序进行售卖发放,最后你把尾款再付清就可以了。 这其实是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法,拿买家的钱投入制造,赚剩余的尾款。 但为何贵为苏府千金,会出现资金链紧张的情况? 那是因为苏绣儿做这林秀手套的买卖,用的全是自己的私房钱,没有动用苏府的银库。 为何? 一是苏灿不在,无人有权擅自使用银库里的钱。 二是他苏绣儿想要证明,谁言女子不如男,就算苏家没有男儿,她苏绣儿一样可以把苏府的生意给支撑起来。 她想要用自己的方式,证明她有这个实力和本事。 所以当苏府租赁大量的场地,培养大批刺绣的女工后,苏绣儿自己的那些钱,很快就捉襟见肘了。 虽然遇到了困难,那也无妨,谁让她有了好智囊呢。 林易只管坐在铺子里喝喝茶,动动脑子动动嘴,就把钱给挣了。 这些日子林易这铺子没什么事,苏府那边的手套生意也逐渐步入了正轨。 第二阴门的白手套送到后,仵作行里的那些仵作们纷纷赞不绝口。 这仵作的手套消耗很快。 得益于自己人使用的口碑,那一百副手套用了还不到一半,白云舒又下了五百副手套的订单。 当真是财源广进。 ...... 一日,苏绣儿做东,在松韵轩请大家伙吃饭,除了林易,曹达华、多隆赫然在列。 柳红在外做生意,不在城里,而霜儿姑娘则已经前往大梁。 二楼的雅间里,传出曹达华的大嗓门。 “嚯,原来那林秀手套是苏姑娘你做的,真是厉害啊,不愧是咱寿霖城首富的千金,和你父亲一样会做生意。” 这些日子,戴林秀手套似乎成为了一种时尚。 杀猪宰羊的戴,因为增加了摩擦力,握刀斩切更稳了。 姑娘小姐也戴,还会比比谁手套上的刺绣更漂亮,图案更时髦。 至于雾隐门中的人,除了仵作,那刽子手、扎纸匠、二皮匠,也都将这羊肠手套戴了起来。 这里邪门的事本来就多,做工的时候能多一种防护,对他们来说也是多一层保护。 带上这羊肠手套,做起事情来感觉更踏实一些。 ...... 这四人在一起,说的都是贴心窝子的话。 林易对曹达华和多隆也没有隐瞒,如实说了林秀手套的由来。 只不过他把大部分的功劳,都归于苏绣儿身上。 这才有了曹达华开头那一嗓子惊呼。 桌子上摆着这松韵轩的各种山珍海味,让曹达华和多隆大块朵硕。 林易也没闲着,尤其是那道八宝鸭子,吃了个爽。 苏绣儿吃东西则非常斯文,细嚼慢咽,看着另外三人狼吞虎咽的模样,忍不住偷笑。 “林大哥,你慢点,别学他们俩,喝点水,别噎着。” “嗯...好,好。” ...... 吃完饭,有人把桌子收拾了,送上茶水点心,四人就面向栏杆外,瞧着那热闹的戏台唱戏听曲。 当然,不白看。 苏绣儿拿出一个小元宝递给曹达华,曹达华向台前的空地上一扔,立即就有人捡起来,冲着楼上拱手拜谢。 戏台上,花旦的戏份格外精彩,表演的非常到位,甚至是...有些过于惊艳了。 林易不禁说道:“这花旦要是放在我们那个年代,即便京剧没落了,那也能算得上一名角!” “你们那个年代?” “啊,多隆兄,我的意思是,这花旦演的可真好,把这角色演的惟妙惟肖,简直就像是本人出演一样。” 台上,正表演到女主听说自己的丈夫战死沙场内心痛苦不已的剧情。 正常来说,戏台上表演,你的情绪到位没有问题,但要把握好度,虽然是演,但不能过。 怎么不能过呢? 比如你伤心,可以有伤心的表情,唱腔可以有悲凉感,但你不能真的投入到伤心的情感里,例如真的哭了出来。 然而这时的戏台上,出现的一幕让林易这个偶尔在上一世看过几场戏曲的人感到惊讶。 那花旦居然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在正常的表演下面的剧情。 这不符合逻辑呀!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着你笑,但眼神中却充满了哀伤,又或是一个人正处于愤怒的状态,但行为却特别理智。 下面围观的人群纷纷叫好,觉得这花旦演的逼真,演的到位。 然而林易却在这出戏里看出了一丝诡异。 就在林易想要进一步观察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抽泣的声音。 林易一瞧,嘿,这苏绣儿居然被这段剧情感动的哭了。 连忙将绣帕从袖子里抽出,交到苏绣儿的手上。 后者拿着绣帕擦了擦眼泪,红着眼睛瞧了林易一眼,说道:“如果我的夫君战死在沙场,我可能也会像戏里这个女主一样做傻事。” “呸!” 林易向旁边大吐了一口,这话听起来怎么就那么不顺耳呢... “苏姑娘,你好人有好报,何况你们苏家大户的女婿,怎么会被征兵去上战场呢,别操这门子心了。”曹达华宽慰道。 “咦?” 苏绣儿瞧了一眼手里的绣帕,怎么觉得这么眼熟呢? “林大哥,这绣帕...” 林易尴尬地笑了笑。 “对,没错,就是寿宴的那条...不过我已经洗过了。哎,别打...别打...” ...... 第86章 唱鬼戏(第二更) 回到铺子,林易还在想着那戏台上花旦诡异的表情。 莫非真的是因为情之所至? 亦或是自己多想了? 时候不早了,林易盘膝在床,又练了一个多时辰的《九天御气篇》后,吹熄蜡烛,安稳睡去。 现下已是秋季,秋燥热让林易睡的并不踏实。 从床上坐起,林易骂了声该死,最近没有感到这么热呀,怎么今儿晚上热成这样,简直比夏天的时候还要难熬。 看了看天色,正是三更天。 林易来到前厅,倒了杯水喝下去。 一杯凉水下肚,舒服多了。 正要回屋睡觉,突然听到了细细绵绵的唱戏声。 大半夜的有人在唱戏? 不可能吧。 练了《九天御气篇》后,林易耳目聪慧,那唱戏的声音虽然很小,但绵绵不绝,应该不会听错。 推开铺子,好奇心起的林易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寻去。 走到马蹄街,来到松韵轩前,这声音竟然是从对面的戏台上传来的。 但此刻戏台的位置却和之前不同,换了个方向。 原来的戏台方向是正北正南,但此刻变成了正东正西方向。 按照老祖宗的规矩,搭戏台绝对不会让你搭一个正东正西的,要知东西方向为白虎台,大不吉利,必定会出事。 那唱戏的声音越发清晰。 林易绕到台前,见一素颜女子正在台上认真的表演。 这么晚了还在戏台上练习,真是用功。 从这女子表演的内容和戏词来看,台上的女子正是晚上表演的那个花旦。 怪不得能火,没想到半夜居然还在苦练。 林易不由得坐了下来,就安静的瞧着那女子在台上表演。 由于是素颜,面貌瞧的清楚。 林易看那女子生得眉似初春柳叶,脸如春日桃花,纤腰婀娜藏风情,檀口轻盈幽兰香,真是生了一副美貌。 光顾着瞧那女子的容貌,当林易再回过神来,身边竟然围满了看戏的人,就连台上,也多了许多配戏的角色。 嘿,就这一会儿,就来了这么多人。 但林易仔细一瞧,就发觉不对劲了。 这些人虽然眼睛都瞧着台上,但眼神呆滞,表情僵硬,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再看那些台上配戏的角色,一个个也和台下的人一样,瞪着眼睛,皮笑肉不笑的模样。 林易背后一凉。 这忒娘是见鬼了! 再看台上那表演的女子,转了一个圈后,竟然换了一副面孔! 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令人毛骨悚然。 台上阴气氤氲,原本还是烟火照耀的黄光,竟瞬间变成了绿色,阴森荒寥。 周围的人群中传出奇怪的啼哭嚎叫声... 林易再定睛一瞧,这周围和台上的哪里是人,分明都是扎纸匠扎出来的纸人! 这恐怖的场景让梦里的林易大叫一声,吓醒了... “呼...呼...” 做了噩梦的林易从床上坐起,大口地喘着气,额头上全是冷汗。 幸好是个噩梦...梦里那场景,着实恐怖。 此时鸡鸣声传来,已是五更天了。 林易重新倒回床上,但却毫无睡意。 ...... 俗话说的好,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是自己白天想的太多,导致晚上才做了那样的梦。 起床后的林易洗了把脸,清醒了不少。 来到路口,点了碗两文钱的安魂静心面。 老头子将面端上后,对林易说道:“林小爷,今儿起的比平时早嘛,我这摊子才刚出你就来了,这还是头一遭呢。” 林易笑了笑,用筷子捞起面条凉了凉,说道:“昨儿睡的不踏实,所以今天早起了一会儿。” 那老头子皱了皱眉,说道:“哟,那可要去找大夫开点安神的药才是,这睡觉可是头等大事,你瞧瞧我和你大娘,咱们俩虽然每天早上都要早起忙着和面打面,但晚上着枕就睡,所以身体才这么好。” 林易微微一笑,将凉好的面条送进口中,嚼了嚼,对老头子点了点头,回道:“老爷子,我知道了,要是我真觉得不舒服,会去找大夫瞧瞧的。” “那就好,那就好。我不耽误你吃面了。” 说罢,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林易这面三两口下肚,正喝着面汤呢,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在自己的铺子口冲里面喊道:“请问林易林术士在吗?” 林易差点呛着,连忙将面汤吞下去,把面碗一放,就往铺子赶去。 ...... 两个面容清秀的帅小伙站在自己的铺子前,不停的朝里面张望。 “我就是林易,你们这是...” 两人瞧见林易来了,其中一人连忙拱手说道:“林术士,您好,我们来找您,是想请您去咱们戏团瞧瞧师姐,她好像...生病了。” 说着,这人瞧向另外一人。 生病? 生病瞧大夫呀,怎么找我来了,我这虎虎酒也不适合女人喝呀。 那人刚说完,另外一人开口道:“什么生病,明明就是中邪了,人家可是林术士,专治这种邪祟的事情,你还不如实相告?” 刚开始开口那人说道:“师姐只是表现异常罢了,你怎知道就是中邪,我说她生病,那也没什么错误,咱戏团里不是有人说她练功练的走火入魔,得了失心病嘛。” “呸!师姐只是练功勤奋,就被那些见不得别人好的人指责,她平日里和我们相处不都正常吗?怎会突然得了失心病?一定是中邪了。” “但你没发现这些日子她在戏台上的表现越来越古怪了吗?” 听着这俩人说相声一般的呼来喝去,林易连忙叫停。 “停停停...我回到这儿来是瞧你们有事找我我才赶紧回来的,不是听你们俩在这唠叨的,有事说事,没事请回。” 林易这么一喝,这俩人才算消停。 开始那人说道:“林术士,我师姐一早在练功,却突然昏迷过去,近期她这行为...倒的确有些古怪。” “古怪?怎么个古怪法?” “这事一言难尽,几句话说不清楚,不如请您跟咱们先走一趟,瞧瞧我师姐的情况再说。” 另一人也接口说道:“是啊,林术士,麻烦您赶紧和我们走,师姐的情况似乎不太好。” 提到师姐,这两人倒是很有默契。 林易把铺子关好,将那牵藤挂在门板上,和两人去了。 ...... 左拐拐右拐拐,穿过几个小巷子,到了。 林易一瞧这戏团的班子,可不就是在地拱表演的那班人嘛。 这些人卸了妆,林易倒不认识,但他认识那些戏台上的道具。 “班主,林术士到了。” 被称为班主的是个女人,年近三十,但保养得挺好,不近距离看,根本瞧不见眼角的细纹。 那班主也是个爽快人,直接将林易带到了师姐的房间。 “林术士,麻烦您瞧瞧我这女儿究竟是怎么了?” “好,我先瞧瞧。” 林易来到床前,只朝床上的女子瞧了一眼,顿时头皮炸麻,寒意森森... ...... 第87章 第二种领域(第三更,加更1/27) 床上的女子虽然面容略显憔悴,但分明就是林易所做噩梦里的那名女子! 事有凑巧? 那也太巧了。 “林术士,这是我女儿小奕,昨晚上练功的时候还好好的,今天早上有师妹喊她吃饭,却发现没有回音,推门一瞧,就发现小奕成了这副模样。”班主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焦急。 “这是你女儿?”林易忍不住问道。 好家伙,你才三十岁左右的模样,床上这姑娘差不多十八九岁,合着十一就能生娃?还是说这班主实际上长相远远低于年龄。 那班主连忙解释道:“是我认的干女儿,小奕从小就有戏曲天赋,适合演花旦的角,而且肯吃苦,我非常喜欢,所以便认了她做我的干女儿,吃住在我这戏团里。” 原来是这样。 林易瞧了瞧小奕,只见小奕眼皮不停抖动,似是想要睁眼却睁不开,冷汗缓缓的从额头上滑落,看起来整个人非常紧张,但却无法苏醒。 “我之前听你们的人说,小奕最近常出现一些奇怪的行为,您知道吗?” 班主点了点头,道:“小奕是个肯吃苦的孩子,经常在大家都睡了之后还在练习表演,大家都还没起床的时候又爬起来练,所以进步才非常快。但近些日子,先是有人看到小奕练习的时候,和一群扎纸的纸人在排演,甚至台下也放着看戏的纸人,有人问她,她就说是为了模拟现场的场景,不过那些纸人可真是渗人。后来又有人发现,小奕有时候在表演和练习的时候,仿佛换了一个人,整个动作的套路和平时表现的完全不同,但是舞台效果的确是更好了。” 这班主越说,林易越冒冷汗。 这忒娘和自己梦里面的场景竟然如此相似! “她有对你或者其他人说过自己近期遇到什么怪事吗?” 班主想了想,回道:“我只记得有一次她在和大家一起排练的时候,正唱着《春闺梦》呢,突然哭了起来。这么不专业的表现,我当然要上去说她,但我记得当时我刚说完,她突然抬起头,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我,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小奕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当时都傻了,待在原地愣了半晌才缓过劲来,但后来我问小奕当时是不是很生气的时候,小奕却说她什么也不记得了。” “好的,我明白了。” 这小奕身上,的确发生了一些邪门事。 林易站在床前,眼神逐渐放空,他睁开天眼,看到了小奕过去的经历。 ...... 小奕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家里有五个孩子,她是家里的老三,是最小的姐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从懂事开始,小奕便跟着两个姐姐一起干活,不过因为年纪小,所以也帮不了什么大忙。 有一天,一家戏团路过小奕的村子。 表演的时候,小奕搬着小板凳坐在最前面,非常有兴趣的从头看到尾。 那时的班主见小奕对戏曲特别感兴趣,便让小奕过去,瞧了瞧她的身形相貌,对戏团里的其他人说道:“真是个好苗子。” 说完,班主向小奕问道:“小妹妹,你喜欢演戏吗?” 小奕的头点的像个拨浪鼓。 “那以后,你可愿意跟着咱们戏团一起表演?” “我真的可以吗?可我什么都还不会呢。” 那班主笑着抚摸小奕的头,问道:“孩子,你家在哪里?” 给了小奕的爹娘一贯钱,小奕便被这戏团带走了。 没办法,家里穷啊,一家连老人带孩子九口人,那就是九张嘴,天天都吃不饱。 小奕爹娘心想在戏团里起码能吃口饱饭,而且人家还给了一贯钱,这可是这个贫苦的家庭好几年的收入,于是他们也就同意了。 当然,小奕原本也希望自己可以跟着戏团去表演,等挣了钱再回家看望爹娘,改善这个贫苦家庭的生活。 见小奕乖巧懂事,又是可造之材,班主便认了小奕做干女儿。 虽然经常跟着戏团东奔西跑,但小奕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这日子可比以前有盼头多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奕的演戏水平也在不断攀升。 有班主的亲自指点,加上小奕的勤奋刻苦,没过几年,小奕已经成长戏团里的台柱子,出演戏中的花旦一角。 成为戏团的扛把子后,小奕的训练不仅没有耽搁,反而比以前更刻苦了。 为何? 因为以前,他吃的是这戏团的饭,是这些戏团人靠卖艺赚回来的,现在她成了台柱,这些人要跟着她一起吃饭,所以她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耽搁。 有一天,她训练完被戏团的伙伴们叫到屋外看双月同天的奇景。 看完后的那天晚上,小奕发现了自己进入了一片全新的领域:戏曲。 领域一:台角儿。 进入这一领域,可以在表现的时候随时将自己表现最好时的状态发挥出来。 也就是说,你平时训练的时候,练了一百遍,这一百遍中表现最好的那一次,就会成为你在舞台上表演时所展示的状态。 完全就是顶格表现的意思! 有这样的能力,小奕完全不用担心自己在台上会表现出丑或者演砸了。 小奕曾经与班主沟通过自己所见的领域的事情,但班主认为小奕是训练太累产生了幻觉。 “孩子,那些可不是什么超能力,而是你日积月累勤奋苦练的结果。有句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你比别人更有天赋,训练的也最刻苦,所以你才能永远在台上把最好的状态表现出来,这是你自身努力的结果,和其它无关。” 虽然班主的话非常有道理,但领域的事情却的确存在,不过从那天开始,小奕就再也没和任何人提过领域的事情。 小奕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孩子,虽然进入到领域一,但她并不满足。 在平时的表演中,她会不断的揣摩自己的角色,力争融入到角色本身去,而并非是靠演出来,她想要自己的角色表现的更自然一些。 小奕追求完美的性格,让她在接下来两年的时间里,从领域一的第一层累积到了第九层,并看到了突破领域一进入领域二的条件。 条件:成功揣摩并塑造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物角色,并完美的表现出来。 这个条件对于小奕来说并不难。 很快,小奕便将自己准备塑造的角色,锁定在《春闺梦》里的女主身上。 这是一位命运悲惨的女子... ...... 第88章 春闺梦(第一更) 《春闺梦》这个戏曲,是根据大虞朝一段令人可歌可泣的真实故事改编而成。 那还是大虞朝年号“安定”的年代,距今约有百年之距。 安定帝治下的华夏九州发生了内战。 因为意见不合,安定帝宇文瓒与地处西北方拥兵自重的雍州刺史、虞室宗亲宇文霸产生矛盾进而发动了内战。 这场大战波及到了京城所在的梁州,征战的主战场雍州,与两州接壤的豫州以及地处九州最北部的冀州。 战争所及,民不聊生。 老百姓惨受征戎、流离之痛苦。 连续吃了几次败仗后,为了补充兵力,宇文瓒下令全国征兵,地处豫州的寿霖城自然不能例外。 城内,身为衙门的金刀捕头,王恢带头从军,当仁不让。 新军阵前,作为这支新军的主将,王恢发出了令人振奋的视死如归般的豪言壮语:“我大虞健儿,此次战场赴会,万里关山,国运艰难,愿诸君奋勇向前!” “战!战!战!” 整齐嘹亮的口号声响彻整个寿霖城,也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 这王恢年方二十,尚未成家,是衙门里最受人尊敬的年轻捕头。 虽然年纪不大,但为人精明能干、做事杀伐果断,屡破大案,因此不到二十之数,就被提拔为捕头。 王恢虽是独身,也喊出了视死如归的口号,但心里却放不下一个人。 谁? 在寿霖城驻扎两月有余的戏台花旦,程青衣。 一个月前,王恢第一次去看戏,一向不近女色、眼高于项的他,在看到程青衣的第一眼就沦陷了。 这是一种眼缘,亦或是一种缘分,也可能是冥冥之中月老牵的红线。 程青衣也注意到了台下身材魁梧、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的王恢。 男才女貌,言谈甚欢。 王恢和程青衣很快便私定了终身。 在程青衣之前,年少有为的王恢家可没少过媒婆登门,但他一个也没看上。 因此当有人得知王恢钟情于戏团的程青衣后,不少难听的闲话可就出来了。 “嘿,男人嘛都一眼,你瞧那王恢,平时脑子可活络吧,没想到见到漂亮女人,也是小头控制了大头。” “王恢还是年轻呐,娶个大户千金不好吗?这一辈子多舒坦,非要找个戏班卖艺的,以后可少不了吃苦头。” “我听说那个程青衣名声可不好,在戏团里关系乱着呢。” “她呀,就是一狐狸精,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能把王捕头给迷住了。” ...... 王恢什么人啊? 这些闲言闲语,自然逃不过他的耳朵。 但...那又怎样? 程青衣是他王恢看上的人,他相信自己的眼光,至于外人怎么说,那嘴是长在他们身上,他管不着,也不会放在心上。 两人虽都是性情中人,但一直相敬如宾,从未越雷池一步。 相处还没多久,王恢就被征兵,要踏上战场。 离开寿霖城之前,王恢特意找到程青衣告别。 与平日里的热情相比,此刻的程青衣却表现的有些冷淡,与王恢的预期大相径庭。 “好生照顾自己,我会在这儿等你凯旋的好消息。” 这是程青衣送给王恢的最后一句话。 当天下午,王恢便和督军一起,率领着这支由官兵和壮丁组成的新军上路了。 王恢走后,关于程青衣的传言又出来了。 “那个程青衣可真是冷血呀,人家王捕头都要上战场了,居然连滴眼泪都没流。” “戏子而已,都是逢场做戏罢了,谁都知道这仗打的有多激烈,这一去恐怕凶多吉少,索性也就不装了。” “她呀,原本就指望找个好靠山,人家王捕头才二十岁,年轻有为,当然愿意和他好了,但现在呢,人走茶凉,说不准王捕头刚走,回头她就投入别人怀抱了。” “这王捕头呀,还是年轻了,当初答应了那李家大户的千金多好,瞧瞧人家李员外女婿,这回就因为染病没能选上,逃过一劫。” ...... 关于这些话,程青衣与王恢一样,听过便罢了。 这种轻描淡写的态度,倒是把那些造谣的人给惹怒了,反而说的更加添油加醋。 戏团里,程青衣的师妹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问程青衣到底对王捕头是什么态度。 “师姐,你对王捕头是认真的吗?我从没见你愿意和一个男人如此亲近,但那日王捕头来找你道别,你为何表现的如此冷淡?” 程青衣对师妹回道:“师妹,王大哥是要上战场的人,上战场,最忌讳的就是心里有牵挂,这样在战场上便无法集中精神。我想要王大哥平安的回来,所以才故意对他冷淡,其实...我何尝不希望王大哥能留下来。” “那你为何不开口?你开口的话,说不定王大哥会为了你而留下。” 程青衣摇了摇头,说道:“我虽然只是一名在戏台上唱曲的女子,但也知道社稷为大、国家为大,王大哥是为了百姓们而战,大丈夫生当如此!我又如何能只顾着自己,让王大哥留下呢。” “师姐...哼,那些说闲话的人真可恶,我这就找他们去!” “师妹,算了。咱们卖艺的,不要与人争斗,何苦多生事端?只管让他们说罢了,咱们问心无愧就是,这些闲言闲语,总会慢慢消失的。” ...... 从那天开始,程青衣在台上的表现便有些心不在焉,不如从前。 每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程青衣会站在窗前,望着空中的明月和王恢离去的方向,想念心上的人儿,祈祷他早日凯旋。 战场上,王恢正率领着本部兵马与敌军厮杀。 “王将军!敌军已将我军团团包围,这该如何是好?”副将策马来到王恢身旁。 “奇怪,说好的援军早该到了,怎么还没到?”王恢眺望远方,尘烟滚滚,尽是敌军的人马。 “依我看,定是大军故意将我军人马弃在这里,吸引敌方的注意,然后他们直取敌方城池去了!我们都成了战略上的牺牲品!” 那督军哭丧着脸说道:“如此,我军危矣!” 王恢不答话,手持利剑高高举起,大声喝道:“吾辈从军卫国,早置生死于度外,今日之事,有死而已!诸位跟我一同杀出重围!” “誓死跟随将军!” 不足一千人马向西南方向的数万敌军冲杀,那是寿霖城的方向。 ...... 第89章 梦中梦,戏鬼师(第二更) 一日晚上,程青衣在梦中见到了王恢在沙场上厮杀征战的场景。 一人一马杀入敌军阵营的王恢左刺右砍,杀得敌军人仰马翻。 奈何敌军之中突射一支冷箭,从背后射中了王恢。 跌下马来的王恢立即被敌人层层围住,再也没能站起身来。 程青衣猛地从梦中惊醒,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然后拍了拍胸口,感慨幸好是在做梦。 这时,她发现窗户纸上有人影摇曳。 “是谁?” “青衣,是我。” 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 程青衣一听是王恢的声音,按捺不住地从床上蹦起,不顾身上只穿着亵衣,立即开门扑向王恢。 “王大哥,你终于回来了,我就知道你能平安回来!” 不知为何,程青衣觉得自己拥抱的躯体冷冷的,没有什么温度。 王恢抚摸着程青衣的秀发,说道:“青衣,其实我这次来,是和你告别的。” “告别?为什么?”程青衣不禁抬起头问道。 “其实我已经战死在沙场,这次回来找你,是特地告诉你我要离开阳间了。” “不!” 程青衣死死的将王恢抱住。 “我不相信,你不是好端端的站在我面前吗?我不要你走,我不要你再离开我!” 忽然,程青衣双手一空,王恢的身子不知怎地,竟缓缓后退,向天空飘去。 “王大哥,王大哥!” 程青衣大声哭喊着,但王恢像没有听见一样,消失在空中。 ...... “王大哥,王大哥!” 忽得一下,程青衣从床上坐起来。 刚才竟然是个梦中梦... 程青衣不禁捏了捏自己的脸,确定这一回自己是真的醒了。 虽然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虚幻的梦境,但程青衣觉得这个梦的寓意实在不祥。 正午的时候,城里传来消息。 王恢所带的军队,在雍州的华阴河边中了敌人的埋伏,全军覆没,无一人生还。 听到这个消息,程青衣仿佛灵魂被抽空,顿时跌坐地上,泪水如断了线一般滑落,但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 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中人。 ...... 大夜弥天,风雪如磐。 室内,一盏灯火如豆。 程青衣倒下一杯酒,想起了两人初次相遇时的场景。 此时杯中倒满有情酒,眼中再无意中人。 暗弱的青灯在窗上剪下一道修长的人影。 今夕是何夕,晚风过花庭... ...... 第二天一早,戏团里的人发现了悬梁自尽的程青衣。 有的人,一眼便是一世。 人不在,尘世间便再无留恋。 那天过后,寿霖城里再也没有关于程青衣不好的传闻。 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对程青衣深情的称赞。 提到戏团那个身穿青衣在台上表演的花旦,寿霖城里的百姓人人都要竖起大拇指。 有得知内情的说书先生,将王恢与程青衣之间的经历编成了说书故事,让两人名留青史。 戏团则因为程青衣的关系,编了一出《王将军与程花旦》的戏,后改名叫《春闺梦》。 后来,内乱在其他八州的合力之下平息。 雍州刺史宇文霸死于乱军之中,尸体被寻到后运回京城,午时于当阳门五马分尸... 内乱的大事被平息了,百姓们欢呼雀跃,他们终于迎来了和平的日子。 那个时候,谁还记得寿霖城里的王恢和程青衣呢? ...... 小奕一看到这出戏的戏本,就被程青衣与王恢之间的爱情所感动。 有些爱情,不必开口,亦知情深。 她敬佩程青衣,所以在表演之前,熟读戏本,力争让自己融入角色当中,去感受她与王恢之间相识、相知、相离的感情。 为了突破领域一的界限,达到更高的成就,小奕废寝忘食的训练,角色融入的也越来越好了。 第一次正式表演的时候,小奕将自己训练的成果发挥到了极致。 甚至在台上的时候,她已经分不出自己是小奕还是程青衣了。 朦朦胧胧之中,她仿佛看到了自己在陌生的戏台上表演,台下赫然坐着年轻的王恢,一切就像那段悲伤的往事一般。 当台下掌声雷动的时候,小奕才回过神来,从迷糊中清醒。 那一刻,小奕甚至都不清楚自己刚才干了什么,但从观众的反应来看,应该表现的不错。 刚下得台来,班主就冲上前握着小奕的手,夸奖她演得太棒了! “简直是人与角色的完美融合,看到最后,我仿佛觉得你就是程青衣,那程青衣就是你!” 小奕不置可否。 那一天,在戏台上表现完美的小奕突破了领域一的界限,进入到领域二。 领域二:戏鬼师。 这一领域,可令台上台下摆设的物品成为戏剧中的人物、角色或道具。 在台上训练时,亦能进入如戏鬼师所营造出的如戏剧中的虚幻环境。 ...... 从那天开始,小奕在训练中便开始逐渐反常。 在与戏团的伙伴们搭戏时,总是时不时得找他们的毛病,或者有些心不在焉,或不胜烦躁。 而在自己训练的时候,却表演的非常投入。 为何会有这样的反差? 小奕为了追求戏台效果,特意前往雾隐门的第三阴门找扎纸匠制作了不少纸人。 这些纸人运回戏团后,便在自己训练的时候摆在台上和台下。 当小奕开始训练的时候,这些纸人便如同活人一般,幻化成台上的角色、台下的观众以及吹拉弹唱的曲班和各种真实的道具。 与平时训练的师兄弟们相比,这些纸人的表现可要强多了,完全能与表演水平高超的小奕搭对手戏,即便是那些配角,也如同绿叶配鲜花一般,将小奕的舞台效果衬托的更好。 这也是为何小奕宁可自己与纸人一同练习,也不愿意在平日的训练中与戏团里的伙计们搭档。 甚至会因为他们表现的不好,而产生烦躁的心理。 有一天,当小奕运用起戏鬼师的能力,再次沉浸在虚幻的环境中表演时,她听到耳边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声音。 “小妹妹,我来教你演程青衣怎么样?” 这是属于她的领域,竟然有人敢大言不惭,要教她演戏? 于是小奕略带不屑的回道:“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我可是这里的名角花旦,那程青衣就属我演的最好,你凭什么能够教我演?” 女人咯咯咯地笑出了声。 “小妹妹,因为我就是程青衣呀。” ...... 第90章 百年鬼道(第一更,求票票) 从那天开始,小奕就是程青衣,程青衣就是小奕。 在戏台上,小奕出演的《春闺梦》这出戏让戏团赚了个瓢泼满盆。 不过一段时间后,小奕生了一场重病,虽后来病愈,但身体状况远不如以前。 人鬼本殊途,阴阳分两极。 程青衣的附身让小奕每况愈下,并且在戏鬼师的能力作用下,行为更加诡异。 小奕经常在表演的时候失去意识,然后在演出结束的时候恢复清醒。 再后来,小奕在日常生活中也开始出现迷糊、失去意识、断片等情况。 她知道,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程青衣。 有一天,她对程青衣说:“程姐姐,你我阴阳相隔,现下共同一个躯体,我身体承受不住,感谢这些时间您的教诲,我想是时候由我自己演这《春闺梦》的戏了,我相信自己可以演好。” 程青衣一听小奕说出这句话,竟语气刹变,恶狠狠地对小奕说道:“你是我见过演我最像的女子,你我本就是应该是一体!我们应该永远在一起,不能分离!” 请鬼容易,送鬼难。 小奕只是一名戏鬼师,所控制的领域范围仅限于戏台上下。 对于程青衣,她无能为力。 终于这一天,小奕身体不堪重负,倒下了。 ...... 林易收回天眼,他已经知道小奕昏迷的真实原因。 林易请班主带所有人出去,自己要在屋内施法。 听了林易的话,班主连忙将跟进来的戏班中人全都赶了出来,自己则反手带上门后,转身趴在门缝上瞧着屋里。 林易从袖子里掏出柳枝酒,喝下一口,很快便清晰的看到小奕的身体上浮现出一具灵体。 “你就是程青衣?” 那程青衣从小奕的身上坐了起来,道:“咦?你居然看得见我?” 林易微微一笑,道:“想要看见你,那也没什么难的。你既然已死,为何不去投胎?” 程青衣从小奕身上脱离,轻飘飘的来到屋子当中。 环顾四周后,程青衣说道:“我舍不得离开这里,戏团就是我的家,我在这儿...已有近百年了吧。我喜欢看别人唱戏,也喜欢听戏,我知道自己是鬼,但冥冥之中,我总觉得自己有一件事需要去做,但具体什么事,我却想不起来,但我知道,我必须守在这里,守在戏台上。” 林易指着床上的小奕说道:“这个女子,你放过她吧,再这么下去,她非死不可。” 那程青衣摇了摇头,道:“这一百年来,她是我见过演的最像我的女子,而且她有一些神奇的能力,我想通过她,找回我死前的一些记忆,我想要知道,我守在这儿到底是为了什么。” 程青衣的话让林易顿悟。 人死如灯灭。 人死之后,那三魂七魄还剩下几魂几魄,无人可知。 人成了鬼,这鬼的记忆还残留多少,也未可知。 林易想起了一尺巷那个叫如玉的姑娘。 当时如玉也是一直在屋子里徘徊,直到林易点醒,她才想起疼爱自己的母亲。 眼前这程青衣也是一样。 ...... “程姑娘,你可还记得王恢这个名字?” 程青衣脸上显出迷茫之色,道:“王恢?这名字好熟悉,戏曲中好像是我的爱人。是了,他是我的爱人,王恢,王恢...他人在哪里?” “百年前,他已死在战场上。” 听到林易的话,程青衣瞳孔突然放大,脸上陡然现出戾气,林易连忙左手掐诀,桃木剑则从右边袖子口滑落在手中,紧盯程青衣。 她毕竟是鬼,留有几分人性,并不可知。 过了一会儿,戾气消去,程青衣恢复平静。 “是了,他战死在沙场上,戏曲里也是这么演的。” 说完,程青衣眉眼低垂,仿佛突然对所有的事都失去了兴趣,飘飘然又向小奕那儿去了。 “程姑娘,使不得,小奕姑娘已经无法承受...” 话没说完,那程青衣突然变脸! 长长的舌头从口中吐出,脸色青纹皱起,眼睛里满是红彤彤的血色,不见眼白。 “不要多管闲事!” 林易一瞧不好,自己怕是触碰了程青衣的逆鳞。 但制服鬼怪,本就是林易分内之事。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林易左手甩出一记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直劈向程青衣。 自打练了《九天御气篇》后,林易这术法威力也比以前强上了许多。 不过程青衣倒也厉害,身形一晃,便闪过了林易这雷霆万钧的一击。 程青衣毕竟是百年鬼道,能控制领域二的戏鬼师,足以说明她的能力。 林易左手拿出五行炎火符篆,插入桃木剑上,符篆瞬间燃成灰烬,那桃木剑的剑身变成了红色。 一把普通的桃木剑,变成了具有火属性的炎杀剑! 林易手持桃木剑,与程青衣斗成一团。 外面趴着门缝向里看的班主都看呆了。 在她眼里,林易就是对着空气默念什么咒语,然后持剑在屋子里做法。 她可看不见程青衣,以为林易所做的一切是因为小奕中邪,想要驱赶她身上的邪祟。 她的想法其实并没有错,只是与实际正在进行的过程大相径庭。 ...... 程青衣不愧是当年的名角花旦,有一副好身手,林易又不懂什么高深的剑法,只是凭借着炎杀剑的威力,横劈竖砍,却不能碰到程青衣的身子。 林易一剑刺空后,程青衣身子一扭,从林易正面绕到身后,飞起一脚,将林易手里的炎杀剑踢飞。 屋里,林易心里咯噔一下。 这是遇到对手了! 百年厉鬼,竟恐怖如斯。 屋外,那班主不禁皱眉摇头。 这谁推荐的术士啊,太不专业了。 做法的过程中,那剑居然都没拿稳。 别不是个空有虚名的江湖骗子吧。 ...... 武器脱手,林易被程青衣连连紧逼。 堪堪闪过程青衣的一抓,林易不小心将台子上的许多物品打翻在地。 随手一抓,林易抓到了一面镜子。 见到这镜子,林易突然想起了祝由图录里的一道法术。 当下没有时间考虑,林易反拿镜子,将镜面对准了程青衣。 手持一枚符篆,咬破手指,在符篆上书写密字,贴与镜子背后,口中默念口诀:“天地方圆,律令九章,吾今持镜,万鬼伏藏!” 那镜面突显一道白光,将程青衣罩住。 伴随着林易一声“收”,程青衣随着那收敛的白光,一同进入镜子当中。 屋里平静了下来。 一只鬼手突然贴在镜面上。 ...... 第91章 金门(第二更,求票~) 袖里乾坤,镜子不见。 将程青衣强行收服并不是林易的本意,但若不用镜封术收服,就凭真本事将程青衣完全制服,林易自问难度很大。 来到小奕床边,这妮子面色平静,呼吸顺畅,似是睡着了。 这趟消耗可不少,竟然需要破血符篆使出秘术才能胜出。 眼见林易坐在桌前倒茶自饮,班主立即推门而入。 “做个法术竟然剑都掉了,这要是没能看好,我可不付钱。” 班主边咕囔着边来到小奕床边。 “嘿,我女儿似乎好了!” 听见班主的话,那些围在门口的戏班的人立即涌了进来。 “师姐不流汗了!” “师姐也不抖了!” “师姐看样子是真好了!” 周围乱哄哄的,让原本昏睡的小奕睁开了双眼。 “女儿,你醒啦!” ...... 事成,林易收了班主的银钱。 他没想到,看起来挺抠的班主在瞧见小奕被治好后,竟然给了五两银子。 这可比一些找他做活的大户给的还多。 没办法,谁让人家小奕是戏团里的摇钱树呢。 这身价,五两也就是买她个脚趾、手指的钱。 人家身价可高着呢。 小奕醒了,戏团里的人对林易的态度那是没话说。 这也正常。 小奕是这戏团里的台柱子,这些人可都指望跟着小奕混口饭吃。 小奕健康固然是好,他们的饭碗也保住了。 “林小爷,您可真是高人呐!” “林术士,还收徒吗?我想跟您学两手。” “林哥哥,你可会几手隆山起岳的法术,帮小妹我治一治?” ...... 围着林易,你一言我一语,直把林易送到戏班大院的门口。 “行了,诸位,我这个人很低调的,你们不要搞个人崇拜,等你们师姐好了,我会去地拱那儿瞧你们唱戏的。” 挥一挥衣袖,林易飘然而去。 瞧着林易道风仙骨的背影,有人默默竖起了大拇指。 “真是位隐士高人。” 林易走出几步,突然身子一歪,差点不小心扭了脚... 但知道背后有人瞧着,只能装作没事一般,继续飘然而去。 该死,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把一块碎砖头扔在马路中间... ...... 在街道尽头拐了个弯,消失在戏班视线的林易实在忍不住了,对着墙头就是一阵乱捶。 那硬疼能憋到现在才爆发,忍功也是了得。 “呦,林兄弟,你这是怎么了?练功呢?” 这熟悉的声音... 回头一瞧,果真是曹达华! “曹大哥,这么巧?” “可不是吗?我刚在前面吃完午饭,拐个弯就看见你在捶墙,没事儿吗?” “没事。”林易晃了晃脖子和手腕,故作轻松地说道,“就是年轻,精力过剩,发泄一下。” 曹达华一听,连忙搂着林易的肩膀说道:“年轻人血气方刚,正常!你早和哥哥说呀,我这就去找多隆,晚上咱们一起去喝喝花酒。” “别,别...”林易连忙摆手。 这厮是误会了。 曹达华一愣,这反应不对呀,哪个男人不爱去喝花酒呀? 转念一想,立即明白了。 “林兄弟,你放心,我和你多大哥心里有数,绝对不会告诉苏姑娘的!” “...” ...... 两人同路,曹达华往衙门去,林易则回铺子。 刚走到平布街,街口一人突然喊了林易的名字。 “林易。” 林易和曹达华都听见了。 两人停下来,四下张望,这是碰到熟人了? 环视一圈,林易将目光锁定在一个戴墨镜的算命瞎子身上。 这人莫不是... “贾大师?” 那瞎子面露微笑,道:“可不就是我叫你吗?” 曹达华看向林易,道:“假大师?那这人到底是假的还是真的大师啊?” “西贝贾,贾大师。” “哦哦,原来是姓贾。” ...... 两人走到瞎子面前。 曹达华凑到林易耳边说道:“这算命的,是不是都要保持这种高深莫测的表情?” “我哪知道,我跟他又不熟。” “熟,怎么会不熟呢。”瞎子突然开口。 “嘿,你这瞎子,竟然偷听我俩说话。”曹达华不满地说道。 那瞎子皱着眉头道:“啐!你这胖子,不识好歹!叫我贾大师。” “嘿...”曹达华撸起袖子,忍不住拿手在墨镜前晃了晃,说道,“你到底是真瞎还是假瞎呀?” 瞎子微微一笑,说道:“有的人长着眼睛,却已经瞎了,我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却比有眼睛的人看得更清楚。” 这话有大师内味儿了。 林易说道:“贾大师,你叫我可有什么事吗?” 那瞎子抚着八字胡,回道:“林小爷,你从我面前走过之时,我便觉得你身上的气不对。” 曹达华往前嗅了嗅,道:“嗯...是稍稍有股汗味。” 林易:─━_─━? 算命瞎子摇头道:“不懂也不要乱说。林小哥,我且问你,你这袖子里是藏了什么东西吗?” 林易心里一惊。 卧槽! 这瞎子竟然能够感觉到我袖子里的东西? 袖里乾坤,这可是门神通啊,他是个瞎子,是怎么知道的? 见林易不答话,那瞎子也没逼问,而是说道:“凡事皆有因果,你把她困着,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吧,你给我点茶水钱,我给你指个方向。” 这次贾瞎子的话是真的震惊了林易。 林易不禁对眼前这其貌不扬的算命瞎子肃然起敬。 “贾大师,您究竟是何方神圣?” 贾瞎子冷哼一声,腰板笔直,傲然说道:“好说了,在下贾入道,外号贾通天,金门里辈分最高,资历最老,无所不通,无所不晓,当今的金门翘楚,就是我了。” 那曹达华也道:“我靠,没见过比我还能吹牛的,我当差这么多年,怎么从来没在城里见过你这么一号人物呀?” 虽然林易也觉得这贾瞎子说话有夸大之嫌,但“金门”这两个字,那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金门”贵为八门之首,主要谋生之术有九种,所以古代也有“九金、十八皮、七十二套寡头”之说。 这九种谋生之术分别是:算命、看相、测字、扶乩、圆光、走阴、星象、法师、端公。 可以说学通了金门,就会对其它七门触类旁通。 所以眼前这瞎子如若真是金门中人,那绝非一般人。 ...... “我也是最近才搬到这儿来。” “最近才搬来,我说呢,不然像你这么能吹牛的人,我肯定不可能不知道。” “啐,你这胖子,怎地信口开河,污人清白!” 曹达华和那贾瞎子正斗着嘴呢,林易手持一小锭银子,放到贾瞎子手里。 “贾大师,上一次言语有失,多有得罪,还请您多多包涵。” 贾瞎子掂了掂银子,足有一两,面露微笑,连忙塞进袖子里。 “嗯,好吧,既然见你如此有诚意,我便指你一条明路。” ...... 第92章 百年沧海终团圆(第一更,求票~~) “城西,出城门,再往南二里地,到那里你便明白了。” “多谢贾大师。”林易恭敬地说道。 能指点到这份上,这大师的头衔绝非浪得虚名。 听完贾瞎子的话,林易连忙动身往城西走。 为啥这么急? 能不急嘛! 这袖里的镜子只是个凡物,有了林易的破血符篆加持,这才勉强将程青衣收服。 但林易没有想到这镜子竟然这么快就要坚持不住了。 随着被封在镜子里的程青衣拍打,镜面已经出现裂缝。 再不赶紧了结这段因果,怕是会被程青衣缠上。 曹达华追上林易,说道:“林兄弟,你这就信那瞎子的话了?还有你这么匆忙做什么,刚才那瞎子指的地方我也知道,就是一片陵园嘛。” “陵园?” “是啊,是专门用来埋葬咱们寿霖城因公牺牲的将士用的。” 两人脚下不停,边走边说。 “那你可知其中埋着一位叫王恢的将军?他是在雍州内乱的战场上牺牲的,在征兵前,也在寿霖城当捕头。” 曹达华一听,连忙点头道:“知道,这个名字我记得,王恢嘛,当年率领着咱们寿霖城一千将士,在华阴河边拖住了敌军主力,全部战死沙场,但正是由于他们的牵制,让安定帝的大军攻下了对方最重要的关隘,那可是一场足以扭转整个战局的胜仗!然后安定帝这边一路高歌猛进,很快便将宇文霸的叛军给降服了。你问普通的百姓他们或许不知,但咱们衙门里读过地方志的人,可都知道这段历史。” “那这些战死在沙场的战士骸骨呢?” “咱们寿霖城专门派了一支人马,将战死将士们的尸骸全都带了回来,就葬在那片陵园。” 听到这里,林易瞬间明白了。 这贾大师真是高人! 林易不禁回头又望了望贾瞎子的方向,发现这厮拎着板凳跑了... “...” ...... 那曹达华左右无事,便陪着林易一同出城。 两人根据贾瞎子所指的方位,来到陵园。 如若不是贾瞎子所指以及曹达华所说,恐怕没有人会想到这片荒凉衰败的地方竟然是一片将士的陵园。 “竟然荒凉至此,我记得衙门每年都有款项拨到这儿呀。” 曹达华左右瞧了瞧,发现了守墓人的小屋,连忙走过去想要询问一番。 谁知那小屋的门一推开,里面到处是蜘蛛网,显然是许久没有住人了。 “啐,我回去就要向县太爷禀报,这儿居然没人看守,这每年修葺陵园的钱,都到哪儿去了?” 就在曹达华骂骂咧咧的时候,林易递过来一壶酒。 曹达华也没多废话,接过酒就猛灌几口。 “嘿,喝了这酒,舒服多了。忒娘的,这次我老曹一定要把这些中饱私囊的家伙给揪出来!” 喝完酒,曹达华一抬头,突然发现陵园里多着个人。 “嘿,你是不是守墓的?” 说着,曹达华就要过去,被林易拉住。 “林兄弟,你干嘛拉着我?我去找他问问,为何不好好看守陵园,直到这会儿见我们来了才肯出来。” 林易努了努嘴,对曹达华说道:“曹大哥,你瞧那是人吗?” 听了林易的话,曹达华不禁瞪大眼睛仔细看去。 卧槽!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前面这人,竟然是飘着走的,而且,没有影子! 不,他不是人,是鬼! “噌”的一声,曹达华抽出官刀,护在林易身前。 林易拍了拍曹达华的背,说道:“曹大哥,你这阳间的官刀,可斩不了阴间的鬼魂,还是我来吧。” “你来?” 曹达华先是一愣,接着立即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自嘲道:“嗨,你瞧我这脑袋,咱林兄弟可是术士,这邪祟之事本就是你擅长做的,好,哥哥我瞧你的本事。” ...... 那鬼魂在墓碑前来回徘徊。 林易用天眼远远一瞧,那碑上刻的字虽已不清晰,但根据几个清晰的字猜着读下去,仍能连成“王恢将军于安庆三十三年葬于此处”这段文字。 这就是林易要找的人。 不,要找的鬼。 那鬼魂一边踱着步,一边喃喃低语:“我守在这里,是为了什么?好像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哎,我怎么给忘了呢?” 林易的脚踩在落叶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谁?是敌军吗?” 王恢听到声音,猛然看向林易,并迅速做出抽刀的动作。 只不过,抽了个寂寞。 “王将军,战事已经结束了,我们赢了。” 王恢呆在原地,片刻后仿佛想通了一般,道:“是,已经打完了,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接着,他又恢复成徘徊踱步的样子,嘴里念叨:“奇怪,那这件重要的事,究竟是什么呢?” 很显然,经历了战场的拼杀和牺牲,王恢的魂魄之所以还存在,也是因为一个遗忘的执念,就和程青衣一样。 就在这时,林易脸色一变。 “糟糕!” 只听“嘭”的一声,林易袖里的镜子滑落在地,镜面破碎,程青衣化作厉鬼,从镜子里冲出! 曹达华毫无准备,突然就有一个面目恐怖可憎的女鬼冲了出来,吓得往后坐倒在地。 虽然这世界充满了诡异,但三十年来最恐怖也只见过残缺尸体的曹达华,突然见到这么个东西,能有这样的反应,那也是非常正常的。 这要搁一些胆小的人身上,指不定就嗝屁了。 那程青衣面露凶相,长长的舌头在空中摇摆,红彤彤的血眼直勾勾地盯着林易。 然而下一秒,当程青衣看到林易身后的王恢后,一切都变了。 那长舌瞬间卷回口内,眼里的血色褪去,面容也立即恢复正常。 又是那副令人惊艳的美人儿模样。 “王大哥?” 靠。 刚才你不是这么发声的! 那王恢听见程青衣的声音,身形一滞,忙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你...你是...你是青衣!” 一百年呐,时隔一百年,这世间沧海桑田,但两人之前的情感并未随着肉身的泯灭而消散。 他们对爱情的执念,死死地守住了这段感情。 当两人再度碰面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重回眼前。 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 “青衣,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王大哥,青衣没有违背诺言,我一直在这儿等你回来。” “是我,都怪我,这么重要的事情,我竟然想不起来。” “不,不怪你。” 两人双手紧握,坐在墓碑前。 “王大哥,你怎地不去投胎?” 王恢微微一笑,道:“傻丫头,说好了要回来见你的嘛。” 程青衣开心的侧过身子,将头枕在了王恢肩上。 此时两人的样貌皆回到了当年风华正茂的时候。 这狗粮,林易干了。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曹达华粗犷的声音。 “林兄弟,不好意思,我这腿麻了,麻烦拉我起来...” ...... 第93章 四象神拳(第二更,求票票~~) “曹大哥,你该减肥了...” 曹达华被林易好不容易拉起来,讪讪地笑了笑。 除了那些小娘们,这还是第一次有男人嫌弃他重... 那边,王恢和程青衣并肩飘到林易和曹达华面前。 林易见有情人终于相见,也为眼前两人感到高兴。 曹达华则站得笔直,心里惴惴不安,终归是有点害怕。 程青衣微笑着对林易说道:“林术士,青衣真的要多谢你,如不是我俩误打误撞,不知何年何月我才能与王大哥相见,说不定待我俩魂飞魄散之际也无缘一见,你是我的恩人!” 林易连忙推辞道:“说哪里的话,是你们之间有缘,那缘分未断,所以让你们终能相见。” 好家伙,幸亏遇到王恢了,不然要制服这百年道行的厉鬼,可困难着呢。 想到这,林易不禁暗叹一声幸运,紧接着又想起了算命的贾瞎子,这瞎子算的真准。 王恢与程青衣对视一眼,含情脉脉。 王恢对林易和曹达华开口说道:“我和青衣终克服时间的长河,汇聚于此,此刻有千言万语要说,我们这就启程前往鬼界,以后便住在那里,不再踏入人界。” 说完,两人转身,牵起手,走向王恢的墓碑,慢慢消失在墓碑之中。 曹达华都看傻了。 他搔了搔脑袋,自言自语道:“怎么,难道人死了不是直接投胎吗?怎么还能住在鬼界?” 这方面,林易自己也想不明白。 但好在,戏团中的邪祟之事终于了结,并且还成全了一对苦命的人儿。 ...... 当天晚上回到铺子,林易眼前缓缓起雾。 雾气之中,须弥山现。 山前的天地秤上,一端挂着王恢和程青衣的事迹经历,一端挂着天地秤送出的奖励。 一本拳法秘籍。 四象神拳。 好家伙,林易之前一直在拳脚功夫上有所欠缺,这下有了这四象神拳,终于可以弥补这一不足了! 林易迫不及待翻开这本拳法秘籍,用天眼快速浏览。 四象神拳共分四式,分别是白虎炎杀拳、青龙千水拳、朱雀崩裂拳和玄武七星拳。 白虎炎杀,拳拳击出,破空之声似虎啸,拳劲所到之处有零星火焰喷出。 青龙千水,拳速相比白虎炎杀慢了许多,看似拖泥带水,但随着手臂一挥,仿佛一条青龙缠绕在手臂之上,柔中带刚,实乃以柔克刚的拳法。 朱雀崩裂,属于群攻拳法,跳到空中,张开双臂,如大鹏展翅一般,接着又如老鹰俯冲,击向地面,打的地面四周尘土暴起,飞灰荡漾,足能打出一个半径数米的深坑。 玄武七星,七拳连续打出,可在空中形成北斗七星的星象,每拳集中的位置,都有星光闪耀。 四象拳法的总纲,火象的白虎炎杀属强攻,水象的青龙千水是柔攻,风象的朱雀崩裂是从空中发起的群攻,雷象的玄武七星则属于防御为主。 这四象神拳的秘籍不仅有文字描述,还有图画标记,非常详尽。 林易来到后堂,按照四象神拳的秘籍所述,开始练习。 摆出起手式,眨眼之间,林易眼中杀气顿现! 白虎炎杀,一拳击出,气满衣冠,虎啸破空,火焰炎炎! 这一拳去势凶猛,刚劲无比! 林易不知道,自己之所以一开始练习这白虎炎杀拳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实是与其修炼《九天御气篇》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这四象神拳本就是以气御劲,林易先练气,后练拳,才能将这拳劲发挥到最强。 接着,林易招式一变,迅猛的出拳突然慢了下来,看似拖泥带水,但随着拳法的击出,仿佛凭空之中出现了一条青龙缠绕在林易的手臂之上。 猛然间,青龙一抖,向前击出,好一招柔中带刚! 这是青龙千水拳。 下一招朱雀崩裂拳,林易是收着打的。 开玩笑,林易总不能把自己的卧室砸出一个坑来吧。 然而... 就如同林易以为自己五分钟就能结束,却每每坚持了十五分钟一般,他又低估了自己。 “嘭”的一声,尘土飞扬。 里堂的石砖地被砸出一个半径差不多一米的坑。 林易傻在当场,连接下来的玄武七星拳都忘了打。 待灰尘散去,林易挠着头,瞧着这堂内的小坑苦笑。 哎,没想到自己这么强! 失算了。 不过幸好只是个坑而已,明儿填上就是了。 刚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只听四周“咔”“咔”声响个不停。 木板床、木架、柜子等等,全部散落一地。 没有想到,这四象神拳竟有如此威力! 看来想要好好练拳,自己得找块大点的地方。 ...... 第二天一早,林易便离开铺子,前去苏府找苏绣儿。 又主动去找苏绣儿? 莫非...陷进去了? 非也。 林易是去找苏绣儿拿那干股的分红。 他想要买间大宅子,方便他练拳。 走到平布街的时候,林易又遇到了那个算命的贾瞎子。 来到贾瞎子的小地摊前,没等林易开口,那贾瞎子就笑着抚摸八字胡,说道:“林小爷,你来啦,怎么样,老朽所指的道,可是条明道?” 林易点了点头,对贾瞎子竖起大拇指,后想起贾瞎子看不见,便说道:“没错,贾大师,真没想到,你这金门中人,还真有两下子。” “嘿,瞧你这话,什么叫两下子,我这水平,三下四下也不在话下!” “得咧,您也甭在这吹牛,我问你件事,你如真能给我解释得明白,我才算真服了您。” “小子,用激将法,没用,我贾某人走南闯北,什么样的人没见过,需要你服气?那我犯不着。不过嘛...” 贾瞎子抖了抖衣袖,从袖子里伸出枯长的手,面露微笑,说道:“假如有人给点茶钱,那我也是愿意费费口舌的。” 林易闷哼一声,不就是想要钱嘛。 掏出一两银子,放到贾瞎子手里。 贾瞎子掂了掂,连忙塞进袖子里,这才说道:“说吧,有什么想要问的?” 林易凑近了些,小声问道:“我这袖子里的东西所涉及的因果是解决了,但我想知道,鬼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这个您这位金门翘楚,可知道?” 贾瞎子听了,沉默半晌,接着摇了摇头。 嘿,就这? “贾大师,您要是不知道,这银子可得退回来。” 贾瞎子不紧不慢地回道:“你这小子,又乱讲话,我贾大师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先前早有说明。我这摇头的意思是,你问的东西太深奥,一两银子不够,得加钱!” ...... 第94章 鬼界天,第三种领域(第一更) 这厮是坐地起价呀。 但看在他的确是真有本事的份上,林易又掏出一两银子,放在贾瞎子手上。 贾瞎子照例是掂了掂重量,连忙放进袖子里,这才缓缓开口。 “这人有人的地界,鬼嘛,自然也有鬼的地界。这鬼界,在九天十地中排行第七,又称为鬼界天,乃是冥界分支,众生轮回之所。那些在人界阳寿已到的人,化作鬼魂,来到鬼界,经往生殿,过奈何桥,喝孟婆汤,踏入六域轮回,投胎人界。” 奇怪的知识又增加了... 林易问道:“照你这么说,人死后会再次投胎到人界,但我怎么听说,人死后也是可以住在鬼界的,并且可以不再踏入人界,这是怎么回事?” 贾瞎子抚着八字胡,接着说道:“你说的情况也是有的,只不过比较少见。在经往生殿的时候,如果你修有一定的道行,本身又有点本事或者特别的才能,有意愿留在鬼界,鬼界又愿意接收,那么你便可以留在鬼界,取得鬼牌,成为常住之鬼。” 林易不禁自语道:“没有想到,竟然可以真的永居鬼界?人界之外,还有鬼界的存在。” “林小爷,你也不用太过奇怪,这鬼界之说,在很久之间就有史书记载,你也不用把这鬼界想的有多可怕,其实就和咱们人界一样,生活繁衍作息罢了。人界不过排名第九,这鬼界可是排名第七。” 说到这里,见林易不再插嘴,似是被自己的话题所吸引,这贾瞎子也是打开了话匣子。 “罢了罢了,既然都讲到这儿了,老朽便给你讲讲这鬼界的历史。” “洗耳恭听!” “鬼界至诞生之日起,距今已有三代。这开天辟地的鬼界老祖,那实在是太久了,没人知道。但从第二代开始,民间便有相关的各种传说。二代鬼界王酆都,这鬼界的都城,就以酆都为名,曰酆都城。酆都手下能人无数!座下有三大鬼王,四大判官。三大鬼王独角、大力、邙山,四大判官赏善司、罚恶司、察查司、崔判官,看守鬼门关的两位门神神荼、郁垒,执行官黑白无常,勾魂使者牛头马面,这些鬼的实力可与其它各界大能比肩。那代鬼界的鼎盛时期,隐隐可居九天十地的前三之列!” 贾瞎子的话让林易开了眼界,并且通过这段时间的一些离奇事件,也让林易明白这个世界的世界观和之前完全不同,不能用上一世的思维来完全解释这一世的存在。 “这鬼界的第二代着实厉害,可到了第三代,鬼界便开始走了下坡路。虽然也出过一些轰动一时的鬼杰,例如那巫咸国的蛇骨婆、僵尸王赢勾、敖桂英、土伯、落头氏、虚耗、系囊、舟幽灵等大能,但俗话说的好,蛇无头不行,三代目前还未有能真正统领各鬼国的领袖人物存在,所以四分五裂、分崩离析,酆都至今也未能找到合适的接班人。” “继续说啊?” 林易是真的被贾瞎子的这番话给吸引住了,最关键的是,这些可都是林易之前从未接触过的新知识,它新鲜呀! 这不比那说书的好听? 见林易还想听,那贾瞎子搔了搔鼻子,衣袖里伸出枯手,林易二话没说,又放上一两银子。 要不怎么说有那么多招摇撞骗的人喜欢去做算命的买卖呢,这钱来得太容易了,动动嘴皮子,三两银子就到手了,这钱够林易忙活好一阵子的了。 贾瞎子将银子收回袖子里,说道:“好了好了,今儿我也有些乏了,收摊喝茶去咯。” “唉~~你等等。” 林易连忙拦住要起身的贾瞎子。 “我说贾大师,你不是收了我的钱嘛,怎么不说了呢?” “说完了呀。” “说完了?” “嗯。” “那你还收我钱干嘛?” “林小爷,我只是有些困乏,伸展伸展身子,谁想我这手一伸出来,您就给了赏钱,肯定是我刚才那番话说的不错,这会儿既然已经讲完,我又收了不少银钱,还呆在这干嘛?不如收摊去喝喝茶,休息休息。钱嘛,那是赚不完的,及时行乐要紧。” 要说以前,林易也被曹达华坑过银钱,但那都是林易主动掏出来的,这贾瞎子不一样,林易不仅掏出了钱,还经常被这瞎子摆上一道。 见林易鼻腔哼哼的劲,那贾瞎子说道:“林小爷,你是不知,这天机本不可泄露,我给你讲了这么多,已是难能可贵了,莫非你还想要我瞎子的命不成?” 听贾瞎子这么一说,林易突然联想到,这贾瞎子的眼睛之所以瞎,莫不就是因为泄露天机太多? 正是因为以前泄露天机太多,招来天谴,所以才瞎了眼睛,也让这贾瞎子说话有了分寸。 民间有句老话,叫天机不可泄露。 为什么天机不可泄露呢? 天定万物秩序,指的是世界上的任何事都是由上天安排的,就算有人算出来了,最好也不要事先透露,否则便会遭到上天的惩罚。 如果你获悉天机,做出了改变,虽然只是一个人改变,但那些围绕在你身边的所有事物便都有可能偏离原本的道路,发生变化。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包括“蝴蝶效应”也都是这个道理。 一变则万变。 如果有人随意说出天道的规律,世间可能会大乱。 为了避免泄露天机,相应的必有天谴。 那些先知、算卦者为了逃避天谴,即使他知道,也不敢泄露天机,如果算卦者自己给自己算命,那么应该知道和不该知道的他自然都清楚。 从人性趋利避祸的本性来说,一旦知道,那么他自然会想方设法去试图避免一些祸事。 所以算命者自然懂得分寸,知道点到为止。 ...... 想到这里,林易也不再追问。 “贾大师,今儿听您这一番话,我这见识可又开阔了不少,赶明儿您哪天有兴致了,我再来洗耳恭听,这钱嘛,自然也不会少您的。” 那贾瞎子笑了笑,并未答话。 待林易走后,贾瞎子拿起小凳,把小摊一裹,哼着小曲,一手摸着墙壁,一边向附近的小茶馆走去。 就在刚才,他已经正式突破了领域二的界限,达到了领域三。 “算命”领域,领域一:卜者,领域二:天机变,领域三:阴阳师。 ...... 第95章 贾瞎子(第二更) 贾瞎子能够迈入领域三,应该感谢林易。 到了阴阳师这个境界,不仅占卜算卦的本事更加强大,还能测算阴阳,参透阴阳两界的奥秘。 这其中种种,不足为外人道哉。 实际上,贾瞎子人如其名。 贾瞎子,假瞎子。 这贾瞎子真的瞎了吗? 没人知道,因为没有人会没礼貌到故意将贾瞎子的墨镜给打掉,至于墨镜之后到底是什么样的,没人见过。 不过,在贾瞎子迈入领域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能“看到”东西了。 至于他是如何迈入领域的,那要从贾瞎子还不是瞎子的时候说起。 ...... 贾入道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落。 小时候的贾入道聪明伶俐,人人见了这小子,都会夸上一句:这孩子有灵气。 为什么这么夸? 因为贾入道的那双眼睛充满着灵气,又大又有神,而且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机灵劲。 村子里有位老人,经常坐在自家的院子里给孩子们将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老人没有子女,也没有亲戚,就是一孤家寡人。 老一辈的村民或许还有印象,他是从外地来到这个小村子后留下来定居的。 来的时候,他还只是一名不过二十出头的年青人,现在已经是垂垂老矣的年纪,一把白胡须快垂到地上了。 这老人一辈子也没有成婚,年轻的时候有人给他介绍过,但他一直都是拒绝的。 到后来,也没有人愿意再介绍姑娘给这个奇怪的男人。 随着年纪的增长,男人逐渐开始与村里的人接触,尤其喜欢小孩子。 在这个小村子,没什么娱乐活动,孩子们便爱围在老人的身边,听他讲故事。 这其中,尤其属贾入道听的最认真最投入,还特别爱提问,甚至能挑出老人故事中前后矛盾的地方,即便这两个故事之间隔了很长一段时间。 有一天,老人坐在墙边的藤椅上正悠闲地晒着太阳,却猛然间睁开眼睛,右手掐指算了算,眼神瞬间暗淡,无奈地摇了摇头。 大限将至。 在一次讲完故事后,老人将贾入道留了下来。 “孩子,我见你聪明机灵,有一门手艺想要传给你,你想不想学?” 贾入道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问道:“好玩儿嘛?有意思吗?” 老人呵呵笑着点了点头。 “好,那我愿意学。” 老人又说道:“既然你愿意学,你便拜我为师,从明天开始,每天早上都要到我这来学上两个时辰,学满一年即可。” 贾入道眉头一皱,不满地咕囔着:“啊,要学这么久啊,那我以后岂不是有一年的时间早上都不能去河边玩儿了吗?” 老人这次哈哈大笑,敲了下贾入道的脑门说道:“你这臭小子,你可知道天底下有多少人想要跟我学这占卜算卦的手艺,你倒好,我愿意教你,你却临阵退缩,不知好歹。” 那时贾入道也有十二三岁,听老人讲到占卜算卦,立即来了兴趣。 这东西可以算人前途未来,那可有意思的紧,贾入道最喜欢的就是这类新奇有趣的玩意儿。 “这门手艺,我愿意学!” 当下贾入道就对老人进行了简单的拜师仪式。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贾入道每天都跟着老人学习,有时候两个时辰到了,这贾入道还没学够,还要缠着老人多教一点。 令老人没有想到的是,贾入道对于占卜算卦这一块特别有天赋,基本是点到即通,学起来一点儿都不费力。 不到一年,贾入道就把老人的本事全学会了。 出师的那一天,老人对贾入道叮嘱道:“孩子,从明天开始,你就不用再来学习了,好好打磨学会的本事即可,后面这些日子,我要外出游历一番,到哪儿便算哪儿吧,不过你要记住,距离我原本与你约定学满一年的时间还有两个月,这期间你绝对不可替人占卜算卦,否则会有非常严重的后果,你可一定要答应为师。” 贾入道立即跪下,给老人磕了三个响头,并郑重地说道:“谢谢师父,徒儿一定谨记。” 第二天,老人就从村子里消失了,村民们从贾入道的嘴里得知老人去了外面游历。 有人说老人定是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了,所以可能回去他原来的家乡去了。 人死了都图个落叶归根。 贾入道也一直恪守着对老人的承诺,没有破戒。 可是就在距离一年时间还有不到三天的时候,贾入道的爹爹突然在山上走失。 本来他爹是去山上砍柴的,当天早上出的门,最晚傍晚的时候也该回来,但过了一宿,也没见到人影。 村民都慌了,这山上多的是野狼熊仔,一个人在山上迷路可是非常危险的。 贾入道也是心急如焚,为了救他老爹,贾入道没有遵守约定,替他爹算了一卦。 他心想距离一年之约仅剩下三天,应该不碍事。 根据卦象显示,他的爹爹应该在山南的半山腰位置。 村民组成的搜寻队按照贾入道的指示,很快便在半山腰找到了因为迷路失去体力而昏倒的老爹。 但就是因为这件事情,贾入道瞎了。 他不知道的是,还有三天那老人的阳寿就会耗尽,那时候他再施展手艺便没有影响。 但如若师父尚在人间,徒弟便不能施展手艺替人算命。 他违背了祖训,所以受到了处罚。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贾入道变成了贾瞎子。 他知道错了,却没有后悔,因为如果不是他,他老爹可能就死在了山上。 村里的人想尽办法,也没有治好贾入道的眼睛。 ...... 看不见东西,贾入道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不过好在贾入道的爹娘对贾入道一直关怀备至,这让贾入道感觉到了温暖。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有余。 突然有一天,贾入道觉得家里变得有些不对劲了。 往常,他娘一早就会叫他起床,并把衣服按照穿着的顺序整齐地放在他的床上,但今天,他娘来的时候只是推了他一把,然后将一堆衣服杂乱地摔到他的身上,只留下了一句冷冷的话:“起床吃饭。” 他爹也与平时的表现不同。 以前在贾入道吃完饭后,他爹都会领着他到屋外的藤椅上躺着晒晒太阳,并给他讲些村子里前天发生的趣事。 不过今天,他爹只是领着他出门,然后将他丢在藤椅上就不管了,也没说些唠嗑的话。 贾入道以为他的爹娘对自己感到厌倦了,不禁有些伤心。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一天,贾入道实在忍不住,对他的爹娘算了一卦。 这一卦,让贾入道整个人从头凉到脚。 卦象显示,他的爹娘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死了... ...... 第96章 诡异的爹娘 贾瞎子当时害怕急了,他觉得自己可能算错了,但又觉得不会。 他一向算的很准,那老人的本事早已经学得八九成了。 他想要再算一遍,但一事不算二卦。 他知道坏了规矩的下场,他不敢再犯。 对于相信他爹娘是活着还是相信他自己算的卦没问题,贾瞎子选择相信后者,他相信自己。 那么,诡异的问题就出现了。 他现在的“爹娘”,究竟是谁? 那一夜,贾瞎子彻夜无眠。 半夜的时候,贾瞎子实在忍不住,他爬起来摸着墙,悄咪咪地来到他爹娘的房间。 这对于他来说一点儿也不难,毕竟他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即便眼睛不好使,但依旧熟门熟路。 蹲在窗户底下,他听到屋子里传来呼噜声和磨牙声。 这一刻,他再无怀疑。 他的爹娘从来不打呼噜,也不磨牙。 他心里万分悲痛,他知道爹娘被人害了,但他只能忍耐,否则连他也会遇害,那就报不了仇了。 确定了事实后,他又悄悄地返回屋内。 ...... 虽然不知道那两个贼人为何不害自己,但贾瞎子觉得这两人当真是胆大,竟然不怕村里的人认出他们。 认出他们? 想到这里,贾瞎子心里已经有了对策。 两天后,贾瞎子在躺椅上听到了郝婶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孩他爹,孩他娘~~” 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这郝婶是村里的联络员,村子里有什么大事,都是她上门负责挨家挨户地联系。 她还特别喜欢乐于助人,谁家里有个什么困难或者需要调解的事情,她都会主动上门,因此在村里颇有名声。 贾瞎子听到郝婶来了,立即从躺椅上站起来,伸着手在面前摸索着,往院子口走去。 他想要告诉郝婶,家里来坏人了! 然而没走几步,一只强有力的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贾瞎子心里害怕,但还是忍不住想要大声告诉郝婶快跑,他怕这俩贼人见被人发现行踪,把郝婶也给害了。 但是没等他开口,更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那郝婶像是没事人一般,开口说道:“孩他爹,快把你家小子扶好,他眼睛看不见,可别摔了。” 这时,贾瞎子就听身旁传来他爹的声音。 “郝婶,今儿来有啥事吗?” 郝婶的大嗓门又响起来了。 “我来通知你们呐,今晚有双月同天的盛景,咱们村里同时也举办篝火晚会,你们可一定要来参加呀。” 话音刚落,贾瞎子听到他娘的声音从身后不远处传来。 “郝婶,我们就不去了,孩子眼睛没好,咱们不能丢下他自己去呀,但带着他又不方便,就不去了,你们玩得开心,咱们在这院子里一样能瞧见。” 他爹也立即附和道:“对,我们就不去了。” 听他俩这么说,又瞧见贾瞎子双眼紧闭的模样,郝婶也不勉强,无奈地点了点头,说道:“好吧,那你们在家好好照顾娃儿,晚上我从篝火晚会上带点烤肉过来给你们。” “不用了,郝婶,我们家里有野味,不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就这么定了啊,我先走了,还要通知其它家呢。” 待郝婶走远,贾瞎子他爹阴森的的声音突然响起,语气与刚才完全不同。 “你不要乱走动,就躺在这儿晒晒太阳休息吧。” 贾瞎子连忙点头,在他爹的搀扶下摸到躺椅,又躺了上去。 此刻,他心乱如麻。 为什么他爹娘明明死了,却能听到他爹娘的声音。 为何杀他爹娘的贼人就在郝婶面前,郝婶却认不出来。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或者是因为自己眼睛瞎了导致精神异常。 不过很快他又否定了这个想法。 没有精神异常的人会觉得自己精神异常! 那些真正精神异常的人通常会说,我很好,我没有问题。 ...... 当天晚上,四年一度的双月同天奇景上演。 当双月分裂,同时出现在空中的时候,贾瞎子突然能看见了! 但这种看见,和以前的看见不一样。 贾瞎子瞎了以后,视线里只剩下一片黑暗,但在双月同天出现后,他视线里的黑暗逐渐起了波澜,然后,视线里出现了他们家的院子、篱笆墙、远处的山、夜空中的双月...还有他的爹娘。 所有的物体都是漂浮晃动着的,就像海浪的起伏一样,同时,所有能看到的物体都只有黑灰两种颜色。 贾瞎子压抑住内心的欢喜,并发现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算命。 算命领域的领域一,叫卜者。 卜者,提升占卜算卦的稳定性和准确率,每日有一卦可不受规矩的限制。 ...... 贾瞎子是个聪明人,当下先是观察自己的爹娘。 发现这两人的外貌和声音与原来没有丝毫的不同。 然后,凭借着自己成为卜者,享有一卦不受规矩限制的特权,他替自己的爹娘算了一副寿命卦。 算命这行当的祖训有禁忌,算命不算寿数,阴阳学上叫“问命于天,寿不可测”。 寿数这个事本身就是天机,算寿数是算命的大忌。 但身为卜者的贾瞎子可以算一趟。 他算完后,结合之前自己的卜卦和日常的生活感受,他知道眼前的两人并非自己的爹娘。 有时候,眼睛看到的表象会迷惑自己。 贾瞎子选择静观其变,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现在能“看见了”。 ...... 院子口,郝婶送来了一小盆篝火晚会上的烤肉。 郝婶一直是个热心肠的人。 贾瞎子看到了郝婶,她的身子和其它的物体一样,呈现出漂浮状,只有黑灰两种颜色。 原本他以为郝婶送完烤肉,打声招呼就会离开,谁知当贾瞎子他娘去接烤肉的时候,那盆从郝婶的手上脱手掉在了地上。 “孩他娘...你...你的脸...” 话还没说出口,那与贾瞎子他娘一个模样的女人突然伸出手,死死的捂住了郝婶的嘴巴,另一个与贾瞎子他爹一个模样的男人飞一般的迅速上前,双手把住郝婶的头一扭,郝婶的头转了个一百八十度,与身子完全相反,死了。 那女人立即将郝婶的身子扶住,向男人递了个眼色。 男人点了点头,装作故意给贾瞎子听一般,从容地说道:“郝婶你慢走啊。” “好,那我先回去了。” 这话竟然从那女人的口中传出,与郝婶的声音一模一样。 贾瞎子什么都看见了,却又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一般,笑着说道:“爹娘,郝婶走啦?那烤肉呢?快拿过来,我想尝尝。” ...... 第97章 蜘蛛怪(第一更) 女人转过头,贾瞎子差点露了馅,拼命地忍住心里的恐惧,脸上没有丝毫波澜,但如果仔细瞧的话,能够看见贾瞎子别在身后的手掌在轻轻的颤抖。 那女人的脸上有一行五只眼睛,没有鼻子,嘴巴里满是獠牙,嘴上还有几根触须,来回摆动。 她根本就不是人! 贾瞎子以前听师父说过,双月同天每出现一次,这世上的灵气便会复苏几分,存在华夏九州之上的封印,便会弱上一些。 在双月同天出现的这一天,灵气最盛,其它气息被压制,那些妖魔鬼怪无处遁形,会纷纷现出原形来。 所以,假扮他爹娘的两个人,才会现出真容。 不,确切来说,是两只怪物。 ...... 女人将郝婶的尸体扛在肩上,不动声色的回屋去了。 那男人则将散落在地上的烤肉捡起来放进盆里,对贾瞎子说道:“这肉还有些夹生,我去让你娘加工一下再拿给你吃。” “好。” 男人也进屋去了。 屋子里,女人正在用八只手处理着郝婶的尸体。 斩骨切块的声音络绎不绝。 过了许久,男人才将重新烤好的肉放进盆里,端了出去。 “给,吃吧。” 贾瞎子低头一瞧,这肉有古怪。 刚才散落在地上的肉贾瞎子瞧的清楚,是制作成圆形的肉片,但此刻男人端来的,却是一块块长条形的肉片。 似是想到了什么,贾瞎子一阵反胃,差点吐了出来。 象征性地咬了几下,一股酸涩地口感在烤肉的香气中隐隐若现。 “爹、娘,今儿外面风有点大,我有些不太舒服,这就去休息了。” 说完,贾瞎子站起身来,手在空中摸索着,往自己的卧室走。 男人和女人两人死死地盯着贾瞎子。 男人做出一个砍头的手势,低声道:“要不要把他给...” 女人摇了摇头,同样低声回道:“他已经瞎了,没什么威胁,把他杀了,容易惹人怀疑。” 说完,女人提高嗓门说道:“往右,前面那是窗户,别撞着了。” “哎,谢谢娘。” 论演技,贾瞎子这段堪称影帝级别。 将一个瞎子的天真与无辜充分的表现了出来,让那两只怪物充分相信贾瞎子什么也不知道。 ...... 睡前,他听到隔壁的房间里传来一些撕咬咀嚼的声音。 贾瞎子偷偷地摸到窗边抬眼一瞧。 那一幕,让他终身难忘。 时隔数年,每当想起那副画面,都会令贾瞎子背部生寒,如坠噩梦。 两只巨型硕大的蜘蛛撕咬着鲜红的肉身,满嘴满身都是血红的鲜血。 另一边,只剩下郝婶的脑袋,歪着头摆在桌上。 ...... 当天夜里,贾瞎子找了个机会,从家里溜了出去。 虽然眼里的世界只剩下黑灰两种颜色,但他看得见了,能独自行动。 贾瞎子一口气跑到村里的武行会。 这武行会是村子里特意将懂功夫的武者和身强体壮的壮丁组织起来,保护村子的组织。 当贾瞎子撞开武行会的门,上气不接下气地把自己家里的事情一说,大家都震惊了。 这可是一件大事,有腿脚快的立即就去禀告村长。 村长将武行会的人全都召集了起来,众人拿着武器、农具等,就往贾瞎子家去。 路上,村长还在叨唠:“怪不得最近村里莫名失踪了几个人,说不定就是这两只怪物害的。” 来到贾瞎子家,那两只怪物还在打着呼噜磨着牙,呼呼大睡。 村长让几个力气大的壮汉拿着粗绳结的大网,进去就把男人和女人给罩在网里。 这网可是村里的猎人用来捕熊的,结实得很。 那男人和女人见贾瞎子带着村子里那么多人过来,一下子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两人褪去人皮外衣,现出原形。 原来是两只硕大的蜘蛛怪。 随着村长一声令下,那些壮丁使出吃奶的劲儿将粗网拉紧,不给蜘蛛怪动弹的机会。 其他人甭管什么武功把式了,各种耙子、铁锨、棍棒就往蜘蛛怪身上招呼,把这两只蜘蛛打了个稀巴烂才停手。 那粗网和蜘蛛的残骸、粘液混成了一团。 村子里的人直接一把火,把蜘蛛怪连同粗网一并在院子里烧了。 伴随着火焰燃烧,蜘蛛怪的身体不时发出“噼啪”的炸响,空气中也蔓延着一股恶臭的味道。 ...... 在贾瞎子家的院子里,村民们挖到了失踪人口的部分遗骸,以及贾瞎子父母的尸身。 当时就有人问,为何这蜘蛛怪会跑到村子里来,还杀了贾瞎子的父母。 人群中一位参与上次营救贾瞎子他爹的猎人站了出来。 他告诉大家,那天他们一行人找到贾瞎子他爹的时候,距离他爹不远处,有一只体型硕大的蜘蛛的尸体。 想是他爹迷路的时候遇到这只蜘蛛,拼命搏斗后将这只蜘蛛杀了,自己也体力不支晕倒在半山腰。 与今天这两只蜘蛛相比,那只蜘蛛的身型就算小了。 “或许是他爹杀了这两只蜘蛛怪的孩子,所以他们来报复了。” 猎人的话让众人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接着众人将死去村民们的尸骸收集起来,准备找个好日子正式下葬,入土为安。 后来贾瞎子算了一卦,卦象的内容基本和猎人所说的经过对得上。 在将爹娘下葬后,贾瞎子拄着一根拐杖,一人一拐,出了村子,从此浪迹江湖。 春日夏风,秋月冬雪,贾瞎子过着四海为家的生活,一过就是几十年。 去过哪些地方,贾瞎子已经数不清了,但每到一个地方,他都要摆个摊子,替人占卜算命。 他觉得这个手艺挺好玩,在不违背规矩的情况下,能够见识这世上的人生百态。 随着替人占卜,贾瞎子在领域里的累积也越来越高。 二十岁出头的时候,贾瞎子已经突破了领域一的界限,迈入到领域二。 领域二:天机变。 到这一领域,会获得一门新的算命理论--天机,利用紫薇斗数十四星象进行占卜。 在天机这门理论里,又分三门:巨门、太阴、天梁。 须知天机不可泄露,卜者能够通过卜卦获取天机,已是莫大的天缘。 但天机不可尽知,算命的人可扛不住所算天机之厚重。 为了获得天机,但又能自保,才有前辈将天机这门占卜本事分为三门,使得卜者能够承受窥取天机的反噬。 天机三门,对应所学者的资质要求也不一样。 天机巨门要求卜者耿直明快、能言善道。 天机太阴要求卜者灵巧慧黠、多才多艺。 天机天梁要求卜者有为有守、热心助人。 因此,贾瞎子入了巨门。 论口活,贾瞎子自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除了天机,领域二还有一项非常厉害的能力,叫做牵引。 ...... 第98章 特殊领域,苏府寻妹(第二更) 牵引,即做成一笔特殊的买卖,建立牵引关系。 什么是特殊的买卖? 即贾瞎子免费算命,但获得对方的奖赏,这种无与有的关系,就构成了牵引。 建立了牵引关系能怎样呢? 贾瞎子可与牵引对象建立某种神交,会与牵引对象的思想产生共鸣,在对牵引对象进行占卜的时候,准确的概率可达99.99%,几乎无所遗漏,不会出错。 可说是能完全掌握牵引对象的未来。 贾瞎子观人识物的本事何其厉害,当第一眼见到林易的时候,他就知道林易不是一般人。 在那片黑色与灰色交织的世界里,他竟然看到了带色彩的林易。 什么?带色? 嗯...还是黄色。 在他算命生涯的几十年里,除了林易之外,只有一个人还能在他的世界里显出色彩。 所以贾瞎子立即决定“免费”给林易算上一卦。 随着免费算卦和获得奖赏,他与牵引者之间的共鸣会越来越强烈。 只有感同身受,才能谈古论今。 更重要的是,他需要林易帮助他突破领域二,达到领域三的境界。 这个突破的条件是:牵引者百分百的信任自己,完成反向牵引。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牵引者必须拥有特殊领域。 什么是特殊领域? 原来贾瞎子一直不知道,直到他看到了第一个在黑灰世界拥有色彩之人的本事,他才明白了什么是特殊领域。 那是完全凌驾于所有普通领域之上的绝对领域。 那一次,贾瞎子还没有达到临近突破的时候。 后来贾瞎子到达领域二的第九层时,他开始满世界的找那个带色的人。 只不过,他在寿霖城发现了第二个拥有特殊领域的人,林易。 毫不犹豫的,他与林易建立起牵引关系,并通过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让林易完成了反向牵引,建立起有与无的关系。 他也达成了突破领域二的条件,成为了领域三的阴阳师。 ...... 林易在告别了贾瞎子后,继续往苏府找苏绣儿。 来到苏府门口,门口的仆人一见是林易,立即就跑进府里通传去了。 没一会儿,苏老爷苏灿亲自迎了出来。 “林小兄弟,你来啦!” 没瞧见苏绣儿,却是苏老爷出来,林易是真有些意外。 自己来找人家女儿的事情被老丈...不是...被人家爹爹知道,还亲自迎了出来,这脸上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苏伯父,晚辈此来...是找苏姑娘...那个...谈手套的事情。” 苏灿一点儿也不跟林易客气,一边将林易请进门,一边说道:“林秀手套的事情我都知道啦,后生可畏呀,你可真有生意头脑,虽然绣儿一直在跟我吹嘘她是如何如何将这手套生意给做起来的,但做爹爹的,哪能不知道自己女儿有几斤几两,后来方敬打听来消息,才知道这大部分的功劳,都是你的。” 林易连忙谦虚道:“苏伯父过奖了,实际上苏姑娘的功劳更大,在手套生意正式做起来后,都是苏姑娘一直在忙活。” 苏灿停下脚步,林易也连忙停住。 “这个我就不得不说说你了,你那雾隐门的事情很多吗?怎么也不帮帮绣儿啊,让她一个人忙前忙后。” 林易不好意思的搔了搔头,说道:“这是苏姑娘自己要求的,她说不需要我去帮忙,她想要一个人证明给你看,她能够成为一个出色的生意人。” “唉。”苏灿叹了口气,双手背在身后,抬头望向45°的方向,说道,“我这女儿啊,从小就这样,性格固执,到现在也没有一点儿改变。” 感慨了两句,似是想起林易就在面前,苏灿手向前一伸,继续引路。 两人来到大厅,依主客坐下,仆人送上茶水糕点,即便退下。 整个大厅里,只有苏灿和林易两个人。 林易不禁咽了口口水,瞧向苏灿,他正端着茶水吹着,林易便也端起茶。 “绣儿生病了。” 林易刚准备试探下茶温,听了这话不禁手一抖,茶水烫了下嘴,这一烫让林易浑身上下都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苏灿没有想到自家女儿生病,林易的反应会这么大,不禁面露微笑。 林易自知出丑,连忙将茶碗放下,开口问道:“苏姑娘怎会突然生病呢?前几日看她还好好的。” 苏灿没回答林易的问题,倒是反问道:“前几日?怎么,你们俩私下里经常碰面吗?” 尼玛! 这话怎么答? 林易这次过来完全没想到会遇到这种局面。 从椅子上站起来,林易连忙拱手说道:“苏伯父,既然苏姑娘有恙在身,林易改日再登门拜访吧。” “好。” 苏灿倒也很爽快。 林易抬眼偷瞧了一眼,只见苏灿脸上显出一丝笑意,不禁撇了撇嘴。 这苏灿虽是一名生意人,但身上却带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让林易在他面前总有些放不开手脚的感觉。 刚转身要走,只听一声“林大哥,且慢!” 循声一瞧,正是盛装打扮的苏绣儿。 “苏姑娘,你不是生病了吗?” 苏绣儿对林易微微一笑,道:“前几日生病,已吃了药,现下好的差不多了。” 苏灿说了句:“你呀,胡闹,就算你林大哥来了,也不必如此吧。” 苏绣儿冲着苏灿皱了皱鼻子,嗔道:“爹爹,人家真的已经好了嘛。” 苏灿无奈地摇了摇头,眼神里充满着宠爱,道:“我已吩咐方敬,找几个精明能干的人去接手你俩林秀手套的生意,你这几日好好休息吧。我想起账房还有些事,你们俩先聊,我先忙去了。” 走到林易身旁,小声说道:“有事儿快些说,绣儿身子还未好,可不能着凉了。” “是,是...” 苏绣儿探着头,直到苏灿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的拐角,这才扭过头,冲着林易调皮地笑了笑,道:“林大哥,你来找绣儿有事吗?” 林易道:“苏姑娘,你身子有恙,我看看你便好,事情不急,改日再说吧。” 苏绣儿连忙道:“绣儿没事...咳咳...” 刚说了两句,就咳嗽了起来。 林易见了假装板起脸,说道:“还说没事,你快去休息,好好养病,等你好了我再来找你。” 可能是因为咳嗽的缘故,苏绣儿脸红扑扑的,白皙的皮肤像是染上了一层天边的红晕,秀美俊俏,林易不禁一时瞧得出神。 见林易眼神直勾勾地盯着自己,苏绣儿连忙转过身,有些害羞,但心里欢喜,嘴上却说道:“林大哥,瞧什么呢。” “没什么,我走了,听你爹的话,好好休息!” 说罢,冲着苏绣儿摆了摆手,大步走出大厅。 “林大哥...” 苏绣儿走到门口。 林易转过身。 “绣儿会好好休息,好好吃药,争取早点康复。” “嗯。” 两人相视一笑。 苏绣儿瞧着林易离去的背影,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 不远处,苏灿背着手瞧着。 “女大不中留呀。” ...... 第二天一早,有店家的伙计受人所托,到苏府给苏绣儿送了好多贵重的补品,以及许多木瓜。 ...... 7017k 第99章 大的,飘门(第三更,求票票~~) 苏绣儿捏着鼻子,将那苦苦的汤药一股脑喝了下去。 香儿惊讶地说道:“小姐,你今儿是怎么啦?昨天让你喝药可费老劲了,好不容易才喝下一点儿,今天居然这么快就喝完了。” 苏绣儿伸着小舌头,用手扇着,说道:“良药苦口嘛,早点喝药,病才能早点好呀。” 香儿一听,顿时想到了什么,说道:“啊,我知道了,定是那林易林术士来瞧你,你才这么乖的喝药吧?” “贫嘴,快去问问徐婶,甜品可做好了?我这嘴巴可苦得不行了。” 香儿连忙跑去厨房,将刚刚做好的木瓜雪蛤端了来。 “小姐,甜品刚做好。” 苏绣儿连忙坐下来,舀起一勺,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吃进嘴里。 “嗯~~徐婶的甜品做的可没话说。” 香儿捂着嘴巴偷笑。 “香儿,你干嘛偷笑呀?” 香儿摇了摇头,回道:“徐婶不让我说。” “嗯?”苏绣儿瞪了香儿一眼,道,“快说!不然我亲自去问徐婶。” “好嘛,好嘛,我和你说。” 香儿凑上前去,在苏绣儿耳边窃窃私语一番。 “什么?哎呀,羞死人了!” 苏绣儿往自己胸前瞧了一眼,脸“唰”得一下变得通红。 “香儿,你...你是说...这木瓜,真的有用?” 香儿点了点头,道:“这可是徐婶说的,我也不知有没有用,但小姐,最近我发觉,你那儿是大了一些。” “哎呀,臭香儿,你还说,罚你回去静思!我要休息了。” 把香儿推出房去,关上门,苏绣儿连忙坐在桌前,把剩下的木瓜雪蛤吃了个碗见底儿。 “原来林大哥...喜欢大的...” ...... 离开苏府后,林易在马蹄街逛了会。 自打表演神仙索和耍猴的两波人走后,这地拱的各路江湖手艺成鼎足之势,热闹程度丝毫不逊于从前。 买了个小糖人,林易一边吃着一边找寻有什么有趣的东西。 在马蹄街边一小巷子处有一个不显眼的地方,围着几个人,把巷子口堵得严严实实。 林易走过去瞄了一眼,那些围着的人见林易似乎有兴趣,立即散开一个口子,林易进去一瞧,原来是在玩筛子赌钱。 当下有五个人在玩,一个人摇色子,四个人下注。 其中一个中年男人连战连捷,经常一家独赢! “你今儿手气可真好。” “这还不乘胜追击啊!” “要是我就来把大的。” 周围的人纷纷怂恿。 或许是真的感觉自己今天运气不错,那男子真的在下一局中梭哈了。 “这局一定还是我赢!” 这男人压的是大,其他三人有两人跟着他压大,另外一人压的是小。 “你怎么这么确信你能赢呢?” 那中年男人哈哈一笑,指着那个愁眉苦脸相的赌客说道:“你瞧瞧他,一脸苦相,今儿一直在输,这就是明灯啊,他压大我就压小,他压小我就压大,你说不是我赢谁赢?” 听了这话,围观的人不禁纷纷竖起大拇指。 “嘿,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看来这把又是你赢了。” “我们俩就是看你一直赢,所以这把跟着你下注,你也是咱们的明灯呀。” 除了林易和那个压小的人,其他人都是哈哈大笑。 但是当骰钟打开,那些原本大笑的人都傻眼了。 三三四,十点小。 梭哈的中年男人一下子把钱全都输光了。 其中一个跟着压大的人晦气地说道:“嗨,这把亏大了,幸好没有全压。” 另一个也跟着说道:“算了算了,今儿不玩了,明灯已经不在了。” 中年男人彻底傻了,呆了半晌,他突然站起来,对坐庄的摊主说道:“把我的钱还我,我不玩了。” 那摊主一听,笑着讥讽道:“嘿,你都已经输了,我凭什么要给你钱?刚才你赢的时候怎么不说把钱退给我呢?想要翻本啊,回家再拿钱来!” 那中年男人露出焦急的神情,说道:“这钱是我给老娘买药的钱,不能输,你快给我,给我!” 旁边有几人将中年男子拦住,有人说道:“兄弟,这赌钱嘛,就是愿赌服输,输了就是输了,要认,赶明儿再拿钱来翻本吧。” 不知谁推了一把,那中年男子被推出了人群,然后拦在了外头。 林易就看了这一会儿,就摸清了这里面的门道。 ...... 这种赌局,都是套路。 刚才摊子上的几个人,除了那中年男人自己,其他人都是一伙的,甚至围观的人群里也有不少人配合他们一起做局。 这些个坑蒙拐骗开设赌局的人,被统称为飘门中人。 合起伙来专门攻人心态,抓住赌徒的心理一步一步往上吊。 一拨人做局,陪着赌徒一起玩。 最后把赌徒的钱赢光,那陪打的张三的钱如数奉还,李四的钱五五分账。 凡是涉及赌博的地方,这种套路很常见。 “小兄弟,我见你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了,要不要上来玩儿两把?” 林易摇了摇头,退出人群。 巷子口不远处的墙底下,那中年男人正哭着抹眼泪。 林易不禁叹了口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呀。 “我的老娘啊,孩儿对不起你呀,我不如死了算了呀!” 听见这话,都走过去的林易忍不住又折了回去。 那中年男人抬起头,瞧见林易站在自己面前。 “你...你干嘛?” “想不想把输得钱赢回来?” “当然想!” “以后还赌吗?” “只要把我自己的钱赢回来,我立即去给老娘抓药,以后再也不赌了,如果再赌...再赌...那我就不是人,我...我天打五雷轰...” 说了半天,那中年男人突然停住,对林易说道:“你小子问这么多干嘛,莫非你能帮我把钱赢回来?” 林易白了一眼,道:“希望你说话算话,至于能不能赢回来,我试试吧。” 中年男人一听,立即跟在林易身后,再度挤进人群。 林易露出一副傻傻的表情,向摊主问道:“请问...我能玩一把吗?” 那坐庄的摊主正愁着没人玩呢,当下立即说道:“当然可以。” 林易从怀里摸出二两银子,说道:“我就玩一把,就压二两吧。” 一见林易出手就是二两银子,那摊主眼露贪色,冲着旁边几人使了使眼色。 “小兄弟,你刚才在旁边看着,规矩你都懂吧。” “懂,懂。”林易回道。 “好。” 那摊主拿起骰钟,使劲晃动片刻,接着将骰钟一落,嘴里说道:“下注下注,买定离手!” 林易耳朵听的清楚,将二两银子都压在了小上。 练了《九天御气篇》后,林易对周围的气息非常敏感,耳朵也更加灵敏。 如果没有听错,骰钟里的三颗骰子应该是二三四,九点小。 就在林易等待骰钟打开的那一刻,他突然听到了一声细小的“咔嗒”声。 ...... 7017k 第100章 魔将蛇带 嘿,当着我的面,竟敢作弊! 林易耳朵听得清楚,那骰钟下面定是有机关可以拨动骰子,从而控制点数。 刚才的三颗骰子是二三四,九点小。 被这么一拨动,变成了四五六,十五点大。 “买定离手,我这就要开了!” 那坐庄摊主的嘴角已经快要止不住笑意,眼瞅着二两银子就要到手了。 “等等!” 林易将手搭在了摊主的手上。 “嘿嘿,我第一次玩这骰子,能不能让我自己来开?” 摊主看着憨笑的林易,也跟着乐了。 “行啊,那你自己开吧。” 将骰钟交给林易,林易暗运一股内劲,青龙千水,以柔化刚,将内劲化气劲,贯入骰钟内。 “好,那我可开了啊,大家瞧好了!” 周围的人都躁动了起来。 “开!” “开!” “开!” 林易猛地将骰钟打开,周围瞬间一片寂静。 那摊主脑袋往前一伸,傻眼了,这什么情况啊? 只见那原本的三颗骰子只剩下两颗,碎了一颗... 剩下的两颗骰子分别是四点和五点。 林易数了数,说道:“只剩下两颗骰子了,根据规则,只算端好的骰子点数,那么只有一颗四点,一颗五点,合起来就是九点。碎的那颗不算。” “这这这...” 林易笑着拿走四两银子,在众人的瞠目结舌中离开了。 那摊主将碎了的骰子拿起来端详着,嘴里还念叨:“邪门,真是邪门!” ...... 离开了巷子口,林易和那中年男子来到墙边。 “给,你的。” 林易将赢来的二两银子放在男人手里。 “我本钱没有这么多。” “给你你就拿着,哪这么多废话。” 那男人连忙给林易跪下,感激涕零地说道:“小兄弟,你可真是我的恩人呐!” 林易将男人扶起,说道:“得了,赶紧去给你娘买药吧,以后可别再赌博了,这赌呀,十赌九输,你明白吗?” “明白,明白!”男人的头点的像拨浪鼓,嘴里说道,“不赌了,再也不赌了!” 林易摆了摆手,转身走了。 做好事的心情,真是不错。 那男人弯着腰,非常恭敬的等林易走远,缓缓站直身子。 “嘿,傻帽。” 男人把手上的银子掂了掂,扭头又回了巷子。 不远处,几名闲聊的女妇人一直不停地向林易和那男人指指点点。 ...... 林易找了家大商铺,买了许多补品,又在店对面瞧见了卖木瓜的小贩。 花费了不少银钱,要店家早点把补品和木瓜备好,给苏府送去,又给了跑腿费,那店家连忙答应了下来。 之后,林易到第一次下馆子的那家小面馆点了碗烂肉面。 滚烫的卤汁一浇下去,香气扑鼻! 吃完面,林易往铺子走。 这时天色逐渐暗了下来,林易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一个如同泥鳅一般的蛇形生物,躲藏游荡,一直跟在他的身后。 这蛇形生物是谁呀? 是林易在破庙里喝退的触手怪,被那个独眼女人称之为魔将的魔族。 他的名字叫蛇带,哪里是什么魔将呀,不过是魔族军队里一名实力尚可的百夫长而已。 阴差阳错,被那群魔族的人贩子尊为魔将,便脱离了军队,到人界来吃香喝辣当老爷来了,却没想遇到了林易。 他那次为何见到林易便吓得趴在地上不敢动弹? 这得后面才能说到。 ...... 被林易吓走的蛇带不甘心呐。 在魔族,他不过就是一名百夫长,但在人界,以他的实力那可是能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 在外游荡了一段日子,他又悄悄地潜入城里。 他想要知道,林易为何到了人界。 通过近期的观察,他发现林易与自己之前认识的那个人相差甚远。 他问自己,莫不是把人给认错了。 但每当他瞧见林易的样貌时,那股压迫感还是让蛇带不敢轻举妄动。 ...... 当天晚上,林易先是打了一套四象神拳,接着又盘膝在床上,修炼《九天御气篇》。 根据《九天御气篇》记载,当丹田练至有气常驻时,尤其早晨起床呈现一柱擎天的状态时,便可修炼书册中的人体十二经络。 第一经络,乃是足少阳胆经。 足少阳胆经起于眼外角的瞳子醪穴,向上到达额角部,下行至耳后完骨穴,外折向上行,经额部至眉上阳白穴,复返向耳后的风池穴,再沿颈部侧面行于少阳三焦经之前,至肩上退后,交出于少阳三焦经之后,向下进入缺盆部。 按照书中记载的循行路线,运气逐渐打通经络,林易只觉得浑身发烫,尤其是那脚底板。 站起身来,挥出一记白虎炎杀! 火焰击出,身子舒服了许多。 然后便忙着搬水灭火... ...... 第二天一早,林易来到门口吃上一碗消灾去霉面。 最近这两天练功,他那房里是不能看了,各种柜子、架子散落一地,昨儿还把房里剩下的唯一一个完整的木柜给烧着了,虽然后来把火扑灭了,但半个墙面给熏的漆黑。 整个屋子里,就剩下修好的床能躺躺了。 现在他就希望苏绣儿的病能够早点好,自己也能早日拿到钱,买个属于自己的宅邸。 在这寿霖城只能暂住在公家的房子,他心里不踏实。 正吃着面呢,身后来了一妇人,在铺子口看了看上面贴的告示,然后拉了拉牵藤。 这袖子里的藤枝一抖,林易差点把筷子戳进鼻孔里... 连忙扭头大声招呼道:“嘿,这位姐姐,你别晃了,你再晃我可要抖起来了。” 那妇人回头瞧见林易,点了点头。 两三口将面吃完,林易回到铺子口。 好久没有人这么早就找上门的。 林易见这妇人年纪应有四十出头,便说道:“这位大姐,你来找我有何事?” 那妇人回道:“您就是林易林术士吧。” 林易点了点头。 “请您随我瞧瞧我弟弟吧,他不知怎地,今天早上突然发起狂来,好几个人都拉不住他,但之前一直好好的。” 来活了,那就走一趟吧。 将铺子锁上,跟着妇人往她家里赶。 到了家里,林易定睛一瞧。 真是事有凑巧! 这妇人口中所说的弟弟,正是林易昨儿在地拱帮助把药钱赢回来的那个中年男人。 此刻他正在家里发着狂,手舞足蹈,蓬头垢面,不能自已。 林易口念镇魂术,左手掏出符篆,右手在符篆上书写密字。 “头上青云盖,左边三点金,车动龙身转,金字斩妖精,耳听雷声响,万吓化灰尘。” 来到男人身前,将符篆贴在男人头上,那符篆碰触了男人的额头后瞬间化为无数蓝色的尘埃,从空中掉落。 男人则也似被抽去了力气,立即瘫倒在地。 林易和两个看热闹的街坊,将这男人抬到床上。 男人气若游丝,眼看着只有进气没有出气,情况紧急。 林易也没有见到过这种状况。 见男人依然有一丝神识,林易睁开天眼,瞧见了男人过去的经历... ...... 7017k 第101章 卖女养儿(第一更) 中年男人名叫朱富贵,上面有三个姐姐。 三个姐姐分别叫做朱盼娣、朱招娣、朱迎娣。 富贵的父母生了三个女儿后,总算在第四胎生了个男孩。 家里虽然很穷,但有了儿子,老两口觉得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从小,家里有好吃的先紧着富贵吃,有布料先紧着给富贵做新衣裳。 三个女儿从五六岁开始,便帮着家里做农活、缝衣服,挣钱补贴家用。 家里的饮食起居、清扫整理,也全交给他们仨和富贵她娘。 富贵呢? 爹娘宠着,不让干活,吃着瓜子晒太阳就行了。 富贵开始还会帮着姐姐们干点活,后来游手好闲惯了,人也懒了下来,有时候还会指责姐姐偷懒,做事不麻利。 再后来,干脆就成了家里的小霸王,谁的话也不听,要做的事情谁也拦不住。 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富贵因为自己碗里的菜吃完了,要吃大姐碗里的菜,大姐不给,他就把大姐的碗给摔了。 一边是大姐流着眼泪,把饭菜从地上捞进碗里,一边是富贵爹娘夸富贵男子汉,有霸气。 富贵他爹也不是个正干的人。 心想反正家里有三个女儿,再过两年一个个出嫁,多要点聘礼,手头就有钱了,到时候把钱给儿子做点买卖,自己老了就能享福了。 如意算盘打的叮当响,自己没事手头上攒两个钱,就会往赌档里跑。 俗话说的好,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混账儿捣蛋。 有亲爹做榜样,这富贵不仅游手好闲,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沾染上赌博的习气,甚至比他爹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时候赌红眼了,回家就找三个姐姐要钱,姐姐的钱要完了,再跟爹娘要,没有就生气,发脾气,摔东西。 他爹娘看不得儿子这样,又恐外人说闲话,连忙出去借钱放到富贵手上。 富贵拿了钱二话不说,一头又扎进赌档。 大姐十七岁时有媒人上门说亲,对方是和大姐自小便一起玩耍的青梅竹马,家境不算富裕,但为人老实本分,两人早已互有情意。 富贵爹狮子大开口,狠要了一笔聘礼。 富贵爹要的数字,是对方无论如何也拿不出来的,硬凑的话,以后全家人都要一辈子还债过日子。 无奈,对方只能断了这媒。 大姐听后和富贵爹大吵了一架,在家里哭了整整三天。 没过几日,媒婆又上门来,说一大户家的老爹想要纳大姐做小妾,他的要求人家完全能满足。 富贵爹二话不说就把盼娣嫁了出去。 大户人家出手就是不一样,聘礼比原来富贵爹期望的足足多了一倍。 一边和富贵还有富贵他娘点着聘礼,一边自豪地说道:“怎么样,还是听我的没错吧,嫁给这种大户,就不能迟疑。” 说完,给了富贵二两银子。 “去玩儿。” 富贵拿着钱就去了赌档。 剩下的钱,富贵爹收了起来,对他娘说:“三个闺女出嫁的钱咱们都要攒着,以后给富贵娶个漂亮的婆娘,再搞点小生意,咱们呐,以后就指望着富贵享福咯。” 可他没想到的是,大姐出嫁时人家给的厚礼,不到一年就给他宝贝儿子在赌档输了个精光。 大姐的命倒还不错,虽然嫁去做了小妾,但那老爷对她还挺好的,没两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也算站稳了脚跟。 富贵他爹厚着脸皮上门找闺女要钱,大女儿直接板着脸说没有。 他爹一气之下抽出鞋底就要像以前那样给他女儿两下子。 这手还没伸出去,就被大户家的打手推倒在地。 “你再动手试试,信不信把你手给弄折了!” 大女儿背对着富贵爹,连看都不看一眼,径直回府去了。 他爹一边气恼地往家走,一边嘴里念叨着:“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说的一点儿也没错,都是一伙白眼狼,活该我生了你,早知道你一出生我就给你掐死咯。” 没有大姐帮衬,钱又花完了,一家人又重新过起了穷苦日子。 好在没过两年,二姐也亭亭玉立。 手上又有了一颗摇钱树。 二姐长的漂亮,是远近出名的小美人儿。 富贵爹这次要的聘礼,是大女儿的数倍! 他通过大女儿的事搞明白了,嫁女儿就是一锤子买卖,不能指望她们出去后再回馈家里。 只有儿子才是自己永远的依靠。 为了他和老伴的将来,他得替富贵多要点钱。 任凭媒人怎么说,富贵爹就抱着一个数字,五十两银子,少一个子儿就不行。 就这样拖了一年,终于有媒人上门,说有一户人家能够满足富贵他爹提的条件。 “富贵他爹,我丑话可说在前头,这户人家是老太爷续弦,想要娶个漂亮黄花姑娘,那老太爷今年六十有五,就不知道你姑娘愿意不愿意。” 富贵他爹等了整整一年,眼瞅着就要降低预期了,这时候有人能够满足他的条件,这让他喜出望外。 “什么愿不愿意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婚姻之事,由不得她做主,我替她应了便是!” 当天晚上,就有人把聘礼送到。 二女儿听说自己要嫁给一个脖子已经埋进土里的老头子,死活不从。 “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富贵他爹撂下狠话,转头把门锁住。 富贵爹刚走,二女儿就在自己的屋里上吊自尽了。 第二天一早,对方就安排了轿子上门接人。 门一推开,媒婆和富贵爹都哭丧不已。 一桩喜事变成了丧事,媒婆觉得太不吉利,以后自己说媒这事怕是难做了。 富贵爹倒是放声大哭,到手的钱飞了,收下的聘礼还要再退回去。 这事可不是什么好事,富贵爹匆匆忙忙就把二女儿的尸体找了副薄棺下葬,连丧事都是简单糊了下就算办了。 二女儿这颗最大的摇钱树倒了,富贵他爹娘坐在一起抹着眼泪。 为啥抹眼泪啊? 被儿子说了。 “眼瞅着要嫁人了,连人都看不好,你们俩有啥用,一把年纪了只能混吃等死。” 数落完自己爹娘,富贵扭头又去了赌场。 没过多久,富贵爹瞧见了家里刚满十六岁的三女儿,立即有了新主意。 他找到之前的媒婆。 “我二女儿虽然走了,但我三女儿相貌也很清秀,今儿才刚满十六,您瞧那位续弦的老太爷还钟意呐?” 二女儿尸骨未寒,他爹就打起了三女儿的主意。 媒婆正愁着上一桩媒没有说成,还把人家姑娘给逼死了,谁知对方爹爹竟然没有生气,还主动找上门来。 “我去问问看。” 那媒婆邀功似的,和老太爷一说,老太爷一听有更年轻的漂亮姑娘,忙不迭的点头答应。 聘礼送来的当天晚上,三女儿就被人裹着被子,连夜绑去了老太爷家。 眼瞅着三女儿离开了家门,富贵他爹才松了口气。 一边点着聘礼,一边和富贵说道:“富贵啊,你也老大不小了,等再过两年,给你找个漂亮婆娘,再做点小生意,我和你娘这下半辈子,可就要指望你啦。” 谁知富贵一句话,差点没把这二老给憋死。 ...... 7017k 第102章 索命(第二更) “我养自己都困难,以后还要养我的婆娘,哪有闲钱养你们。” 听了这话,富贵他爹和他娘的心,瞬间就凉了。 不过,他们只是认为富贵年纪还小,等大了一些,成家立业了,自然就会有责任感了。 富贵十七岁的时候,家里给他找了个婆娘。 细皮嫩肉的,长的不错,除了好吃懒做外,其它倒也还凑合。 富贵他爹花了大价钱,给富贵娶了媳妇。 然后,他又用剩余的钱给富贵买了个门面,专门卖南北干货。 “富贵啊,家里的钱都花的差不多了,你可不能再赌钱了,踏踏实实把铺子开好,以后咱们一家老小可都全指望你了。”富贵他爹语重心长地说道。 “知道了,知道了。”富贵不耐烦地回道。 ...... 古语有云,慈母多败儿! 朱富贵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 由于爹娘一味的宠爱,富贵早就习惯了当甩手掌柜。 那铺子开了没多久,富贵就在一次赌博中给输了出去。 因为这事,他爹气晕后摔倒在石墩上,脑袋撞破了,一命呼呜。 他妻子知道富贵是指望不上了,于是跟着一个做木匠的姘头跑了。 人家好歹有门手艺,不至于饿死。 但富贵家老爷子一死,那衰败的模样越发的明显。 以前不少借钱给富贵他爹的债主上门要债,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为了这事,富贵险些被债主给打死。 后来是大姐出面,才将这事给摆平的。 “这是看在爹过世的份上帮你,从今往后,你我划清界限,从此不再来往!” 富贵家的事情闹的蛮大,加上大姐出面警告了各家赌档,因此朱富贵被列入了赌档的黑名单,没有场子愿意接待他。 因为这事,富贵心里没少咒骂大姐。 从他爹去世后,富贵家就只剩下他和他娘。 他娘因为儿子不正干,也是气的常年卧病在床。 富贵呢? 还在到处找钱想着翻本一朝暴富呢。 他把他娘棺材本的钱也偷了出去。 赌档去不成,他就经常去光顾巷子里的那些赌摊。 有赢过,有输过。 但最后还是都输光了。 那一天,林易遇到富贵的时候,他的确是拿着他娘抓药的钱,只不过他根本就没想着用这钱去买药。 很多药铺为了救助穷苦的老百姓,每日会有一些免费药材的配额,只不过这些药材的药效比起那些正规名贵的药材,就要差上许多。 每回啊,他从他娘那边拿到大姐给她买药的钱,都是拿去赌博,然后去药铺蹭点免费的药带回去。 虽然他大姐气自己的爹娘,但看在她娘一个人孤苦伶仃没人照顾,她又于心不忍,因此隔一段时间,会给她娘一点药钱。 这钱不能给多,给多了留不住,也是被富贵败了。 至于他那三姐呢? 这又是一桩悲剧。 三姐被那老太爷娶走后,没熬过一年,就被老头子折磨死了。 那老头子六十好几,平日里身体也不好,那方面早就不行了,但他瞧见小姑娘,心里又痒的不行。 老变态可恐怖了...每天晚上,他都要用各种方法折磨富贵他三姐。 老话常说,最毒妇人心。 但实际上,最毒的是那些不完整的男人! 因为他们在外面失去的面子和自尊,需要在家里给找回来。 为了防止三姐自杀和跑掉,老头子还找人时刻盯着她。 终于有一天,她趁着来做工的工人不留神,拿瓦匠的瓦刀在自己的脖子上一抹,了结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那时候,他还不满十七岁。 ...... 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那天林易帮他把本钱赢了回来,他口头答应林易不再赌钱,扭头又去了赌摊,再次输了个精光。 而且那一天,由于他去晚了,药铺里免费配给的药材都发光了。 眼瞅着自己两手空空,他担心就这么回去,他娘会骂他。 对他娘,他早已经烦够了。 恰好在墙角旮旯,他看见了有人摆在那里的老鼠药。 那一刻,富贵恶从胆边生。 他把老鼠药包了起来,偷偷带回家。 回去后把之前剩余的药材混在一块,煮好了药汤倒在碗里,又把老鼠药下了进去。 只要他娘喝了,以后就一了百了,再也没人会管他骂他拖累他。 谁知道他刚把药汤端到他娘的屋子里,竟然就看见了他死去的二姐和三姐。 二姐招娣伸着长长的舌头,嘴里不断流出黑色的黏液,两只眼睛因为充血变得通红。 三姐迎娣的脖子被利刃割开,歪在一边,脖子里不断喷出鲜红的血液。 “咣”的一声。 富贵吓的手一哆嗦,碗掉在地上,打成了碎片。 二姐拖着长长的舌头,含糊不清地说道:“你竟然如此狠心,连自己的亲娘都不放过!” 三姐则歪着头,恶狠狠地说道:“如若不是因为你,我们一家人明明可以过的很好,娘打小就疼你,你却要毒害她,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富贵转身要跑,那二姐和三姐噌的从地上飞起,分别坐在了富贵的肩膀上。 每人各一只手抓着富贵的一只手,另一只手蒙着富贵的一只眼。 这就是为何富贵手舞足蹈、胡乱发狂的原因。 他是真的看不见东西,也无法自我控制。 ...... 林易睁开眼睛,雾气渐渐散去。 叹了口气,林易转身向那妇人问道:“这位大姐,您可是姓朱名盼娣?” 那女人点了点头,说道:“没想到大师您认得我。” 林易在那经历里瞧见过大姐的容貌,虽然此时朱盼娣已上了年纪,但样貌不曾有大的改变。 “这件事情,还需要大姐您亲自来解。” 那朱盼娣眉毛一挑,问道:“此话何意?” 林易也不多话,从袖子里拿出一个酒壶,对朱盼娣说道:“大姐,您喝口酒,我再告诉您。” 朱盼娣迟疑了一下,但眼前之人毕竟是最近在寿霖城里颇有名气的林易,于是便拿过酒壶,打开塞子,仰头灌了一口酒。 将酒壶还给林易,朱盼娣抹了抹嘴,发现躺在床上的富贵肩头,各坐着一个女人。 “喂,你们两个,干嘛坐在我弟弟的肩上,还不快下来!” 那两个女人面露惊讶,对视一眼,松开卡在富贵脖颈上的手,瞧向朱盼娣。 其中一人更咽着说道:“大姐,你不记得我和三妹了吗?” ...... 乐文 第103章 人活一世,谁能无憾(第三更,加更1/26) 随着这声呜咽,那两个女鬼瞬间恢复成原来的面貌。 大姐朱盼娣定睛一瞧,这不正是自己的两个妹妹朱招娣和朱迎娣嘛! “二妹,三妹!” 虽早已知道两个妹妹不在人世,但当见到她们俩的时候,大姐还是情难自已,立即拥了上去。 人鬼殊途,虽通过柳枝酒可暂时瞧见,但毕竟无法有实质性的肉身接触。 三人面对面,笑着且流泪。 招娣和迎娣一离开,那富贵的气息总算是有进有出了。 “大姐,你的日子过的好吗?” 盼娣擦了擦眼泪,点头微笑道:“好,好。只是苦了两位妹妹了,早知道会这样,我就该将两位妹妹全都接走。” “这都是命。” 三人各自垂泪。 半晌,老二招娣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大姐,三妹,今儿我要把富贵带走,省得他再害我娘。” 老三迎娣也道:“没错,如若不是因为富贵整日要钱,二姐和我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大姐盼娣却说道:“算了,他毕竟是我们的亲弟弟,就当他是个陌生人吧,不必再介怀。我知你们对娘还放心不下,这样,我今天就把娘接到我府上,以后好生照顾,给娘养老送终。” 这二妹三妹一向都听大姐的话,听大姐这么说,只是狠狠的瞪了富贵一眼。 这俩人按说早就死了,怎地至今还未投胎转世? 就是放不下她们的娘。 虽说他们那不争气的爹和弟弟富贵都不着调,但最起码他们的娘对她们还算好心。 平日里总是从自己嘴里省下些口粮,悄悄分给三个姐妹。 虽然布料总是紧着弟弟先做,但也会把剩余的布料凑起来,给三姐妹轮着做些新衣裳。 三姐妹都知道,她们的娘也不容易。 跟着他们的爹,这一辈子也没怎么过过什么好日子。 而在家里,都是爹说的算,娘但凡有点儿意见,甚至唠叨两声,轻则唾骂,重则殴打。 她是怕了。 与他们的爹和弟弟相比,娘是他们唯一割舍不下的亲人。 “一切就都听姐姐的。”老二说完,牵着老三的手,对大姐盼娣说道,“姐,娘就拜托给你了,我和三妹要走了,希望来世有机会,咱们再做姐妹。” 老三还是那副不到十七岁时的年少模样,露出调皮的神情,与刚才恐怖的模样判若两人。 “大姐,到时候你肯定比我们俩投胎晚,下辈子,你来做咱们俩的小妹妹吧,我们一定不会欺负你,会好好保护你的!” “嗯!”盼娣流着眼泪,重重地点了点头。 曾经的家,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唯一的苦中作乐,就是懂事的三姐妹在一起玩笑的日子... 那是他们永远都无法忘记的时光。 就在这时,屋里突然传出声音。 “是招招和迎迎吗?” 这是她们老娘的声音。 正准备离开的两姐妹立即停住了前往幽冥的脚步。 “娘?” 老娘抖擞着从床上下地,面露惊喜,上前和两姐妹拥抱在了一起。 林易傻了。 怎么,她是怎么能见到鬼的?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呀! 但往床上瞧了一眼,林易立即明白了。 这是回光返照,老太太快要不行了。 此刻与两姐妹拥抱的,是老太太的魂魄,那肉身却还躺在床上。 病痛折磨的老太太的肉身已经瘦的不成样子,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富贵一直只给老太太喝免费的汤药,同时让老人饥一顿饱一顿。 但此时老太太的魂魄,则呈现地是一副精神十足的模样。 这些鬼呀,也挺可爱的,可以呈现出最恐怖的一面,也可以表现出最温柔的一面。 “老二,小妹,娘对不起你们呐。” 说着,老太太竟然要给两个女儿下跪。 二妹和三妹连忙将老娘扶起。 老太太擦了擦眼泪,说道:“娘懦弱,不敢为你们争取什么,婚姻之事全由你们的爹做主,他总是告诉我,你们嫁去了好人家,我也希望你们能过上好日子,但现在看来...” 老太太说着说着又抽泣了起来。 实际上,即便知道了真相,在这种家庭和大环境下,她也无能为力。 这个世道,只有有钱人家的女儿才能拥有自主选择生活的权利,那些穷苦的普通老百姓家的女人们,哪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他们就像是随波逐流的浮萍,只能寄希望于能够停泊到一个好的归宿。 林易默默地走到一旁,给了她们母女四人充足的空间。 终于,分别的时候要到了。 老太太左手牵着老二,右手牵着老三,一步步走向幽冥。 那一刻,林易看到了一名朴素的年轻妇人,左手牵着扎着羊角辫的小招娣,右手牵着马尾辫的小迎娣,转身回眸,看向他和盼娣。 “再见了。” 两个女儿欢笑着,和娘亲手牵手,消失在空气之中。 那躺在床上的老太太的肉身,也终于停止了呼吸。 走出屋外,盼娣仰望天空长叹一声:“唉,这可能就是我们做女人的命吧。” 林易知道,大姐虽然生活的很富足,但谁能知道她是否一辈子都抱有遗憾呢,遗憾自己没有能够和青梅竹马的他在一起。 人活一世,谁能没有遗憾呢。 ...... 老太太走后,大姐迎娣将老太太的身后事办的风风光光,与富贵为他爹办的丧事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不知道老头子泉下有知,会否后悔生了这么一个孽子。 那富贵醒了后,迷糊中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两个姐姐曾经化作鬼魂找他算账。 或许是良心发现,在老太太下葬的时候,富贵哭的昏天暗地。 然后,他把自家的房子卖了,把他爹生前的债全都还清了。 之后,他离开了寿霖城,没人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但有传言,他应征在到前线,成了大虞朝的一名士兵。 ...... 富贵这事林易其实没做什么,但大姐还是给了他五两银子。 这件事解开了全家人的心结,也让大姐能够和娘亲、二妹、三妹见上最后一面,这是大姐对林易最感激的地方。 回到铺子,林易眼前缓缓起雾。 来了,来了! 须弥山前,天地秤现。 缥缈的雾气散去,林易手上多了一本轻薄古朴小册。 小册上用毛笔写着“斗转星移”四个小字。 ...... 7017k 第104章 斗转星移(第一更,求票票~) 斗转星移,是上古流传下来的神秘道纹。 传闻最早是某位修仙之人所创,共创有八种道纹,每种道纹都有其神奇的功效,威力强大。 该修仙之人最后得道成仙,在成仙之日将其所创的八种道纹笔录成书,为的是流传后世,造福后人。 人世间有缘之人习得,可受用无穷。 这斗转星移,乃是八种道纹的其中一种。 古籍《鹖冠子》中记载: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 意思就是说,春天的晚上,北斗星的斗柄朝东;夏天的晚上,北斗星的斗柄朝南;秋天的晚上,北斗星的斗柄朝西;冬天的晚上,北斗星的斗柄朝北。 北斗星分别由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瑶光等七颗星组成,故又称北斗七星。 北斗七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会出现于北半球天空不同的方位,所以古人就根据初昏时斗柄所指的方向来辨别季节变化,季节交替与“黄赤交角”有着密切的关系,黄赤交角是地球上四季变化和五带区分的根本原因,它影响着与其紧密联系的自然地理现象。 所以北斗七星的变化,与自然地理、山川大河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林易翻开手中的古朴小册,册内所记载的,正是这北斗七星的星象变化。 看了一会儿,林易便明白这“斗转星移”的奥秘。 它是一种轻功,亦或是叫做身法的法门。 按照书册中的图录所示,脚步跟着北斗七星的星象位置变化,便会产生一些神奇的效果。 甚至能够达到移形换位、日行百里的程度! 林易按照书中所记载,尝试在室内练习。 随着他的脚步在地上走出一个个变化着的北斗七星图案,林易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子竟然在移动! 伴随他的脚步越来越快,身形的移动也变得越来越快。 而根据不同的星象脚步,可以控制前后方向、速度快慢。 林易不禁感慨,古人的智慧真的好神奇! 不愧是成仙之人创造出来的功法,甚是奇妙。 停下脚步,林易不禁想起书册的开始有一段作者记载的创造斗转星移道纹的心路历程。 翻到第一页,上面书写: 须知一撇一捺是个“人”,加上一横就是“大”,添上一竖变为“木”,右上一点成了“术”。 这短短的五笔,就形成了四个文字,代表四种意思,道纹所划之图案,也是于此。 道纹之术所具备的异能,虽流传于仙人笔录,但也逃不开这万法自然之道。 ...... 林易初学这种身法类的功夫,兴致高昂,当下就运起气功,结合斗转星移的脚步,满屋子的乱奔。 那室内竟渐渐的形成了一小股旋风。 林易一股气用完后停下脚步一瞧,歇菜了! 整个里屋,就剩下一个床板完好无损。 林易不禁心下嘀咕着,不知道苏绣儿的病好些了没。 再这么搞下去,自己可只能睡床板了... 当下还不尽兴,虽说已近三更天,但林易还是出了铺子。 此时街上空无一人,林易打眼一瞧,整条巷子都没个人影。 这寿霖城就成了林易练习斗转星移的大广场。 林易使出《九天御气篇》,经足少阳胆经运气,腿脚经络气体充盈。 再全力使出斗转星移,只听“嗖”的一声,人就从原地消失了! ...... 拐角处,老妪正在这里上大号。 刚舒坦地长吁一口气,突然一阵狂风从旁边经过,手里的厕纸随风一下子就飘没了。 老妪呆了半晌,忍不住破口大骂。 “该死的邪风,把老娘的厕纸都吹走了,你咋那么邪乎呢!” 左右瞧了瞧,墙根处有几簇绿色的小草,生机勃勃。 路上,两名打更的正走在路上。 其中一人瞧了瞧天色,对同伴说道:“喂,该打三更了。” 另一人点了点头,刚敲了一声“当”,一阵风从身边吹过,那手不听使唤,又连敲了三下“当、当、当”。 林易走远了,疾风停下,两人睁开眼,彼此互瞧了一眼,都傻了。 “刚敲了几下啊?” “三下,或者四下...” “哎呦喂,这可别被人告了,三更天你敲四下,明儿咱们都得挨板子。” “这...这我也不是故意的呀。” ...... 话说林易一口气把城西这片窜了个遍,到了地拱这儿才停下。 虽然奔跑了很久,但一点儿没有气喘。 这斗转星移取的是巧劲,不仅是轻功,速度还特别快。 其实功夫嘛,那都是相通的,林易先后练过《九天御气篇》和四象神拳,内功和拳脚都有功底,这斗转星移一是巧劲,二是运气,都难不倒林易,这才有了如此的效果。 收了脚步,林易乐悠悠的打算沿着马蹄街踱回家去,可就在这时候,林易突然听到了几声异响。 “咕隆...咕隆...” 好像是谁饿肚子发出的声音,但这声音深沉粗大,是从地底下传出来的。 林易左右看了看,顺着异响的声音,沿着地拱连着的小巷子七拐八拐,寻到了一口井。 这地拱的确是热闹不假,但连接的小巷子着实有点多,要是小孩子跑进去,说不定还会迷路呢。 虽然是口井,但井口被石板封住,石板与井口之间有一小块缝隙,被生锈的粗铁链穿过。 林易绕着井边转了一圈,发现井上面有三个石刻字:锁龙井。 这锁龙井林易倒是有所耳闻。 传说是距离真龙最近的地方,如果拉动井里的铁链,会发现铁链越拉越长、越拉越沉,就算拉上几百米,也远远没到尽头... 林易走近那锁龙井,耳朵搁在缝隙的位置仔细倾听。 这时声音倒消失了,只有呼呼的风从井里的缝隙里吹出来。 林易想推开井盖瞅瞅,但瞧见了井旁竖着的官牌,上面写着“勿动井盖,违者收监”八个大字。 林易又听了半天,确定没有声音了,这才抠了抠耳朵,怏怏离开。 该不是自己运功奔跑太快,产生幻听了吧。 这才刚走没多远,那井口的缝隙处突然伸出五根枯黑的利爪... ...... 第二天一大早,林易就盯着俩黑眼圈往苏府去了。 单是床板,是真不能睡人。 那里屋是得找人修一修了,但更重要的是,他得买个宅子,否则他每晚上连功夫,有几个里屋也不够他嚯嚯的呀。 修好了再一弄,又散架了,那不白修了么。 路过平布街,林易瞧见了贾瞎子那摊。 “贾大师,今儿有没有什么故事要讲呀?” 贾瞎子微微一笑,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露,既然是天机,哪能天天讲呢,但是...” “但是什么?” 贾瞎子仰起头。 “要变天啦。” ...... 7017k 第105章 阴影绰绰(第二更,求票票) 变天? 林易抬头瞧了瞧,大白天的艳阳高照,不像是要变天的样子呀。 “此变天,非彼变天也。” 见贾瞎子故弄玄虚,林易不禁呛道:“说人话。” 一双枯手抖着抖着从袖子里伸出来。 “我说贾大师,你也不用我问一句你就要二两银子吧,这摊子谁能算得起呢。” 贾瞎子那手立即缩回去,往大腿上一拍,说道:“嘿,你小子,你可知,这泄露天机,我可是要遭罪的。” 说着,双手抱拳往上一举,道:“你给的银钱,我可都是要孝敬祖师爷的,要求祖师爷保佑的,你当我真在意你那两个赏钱?” 贾瞎子面露怒容,嘴角吐沫。 林易回道:“你那赏钱不都拿去喝茶了吗?” “...” 贾瞎子沉默半晌,那手又从袖子里伸了出来。 林易撇了撇嘴。 这哪成呐? 自己花的比自己挣的还多,使不得,何况这贾瞎子说的事情,未必就和自己有关。 “得,今儿我就不问了,什么变天不变天的,大不了就多把伞的事儿。” 林易继续往苏府去了。 那贾瞎子见林易走了,也没挽留,倒是眼前阴影绰绰,让他有几分意外。 往常贾瞎子也不是没见过这种事,只是大白天的出现,倒是头一遭。 贾瞎子连忙掐指算了一卦。 “这天,怕是要变得厉害咯。” 将摊子卷起,又拾起小板凳,扶着墙向茶馆走。 今日不宜出摊。 ...... 林易到了苏府,一名下人立即去禀告,另一名下人则直接将林易引进门。 “老爷说了,林爷不是外人,以后林爷来了,直接领进堂屋便是。” 林易连忙谢道:“多谢苏老爷。” 来到堂屋,刚坐下,苏绣儿就带着香儿出现了。 见到林易,苏绣儿先是脸上一红,似是想起了什么害羞的事情,接着特意挺了挺胸。 “林大哥,你来看绣儿吗?” “苏姑娘,看你这样子,精神好了许多,脸色也比之前红润了,想必病应该好了罢。” 苏绣儿红着脸说道:“谢谢林大哥关心,这两日在家喝药休息,那补品也吃了不少,现下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林易道:“苏姑娘,那日我来找你的时候,你爹和我聊过,其实他对你做生意的才能非常欣赏,你已经向他证明了自己,所以那林秀手套的生意,你大可不必亲力亲为,养好身子要紧。” 苏绣儿听完立即摇了摇头,说道:“林大哥,我做那林秀手套,不止是为了向我爹证明我自己,也是因为这手套是我俩一起所做,所以我才要把它做好。” 听了苏绣儿这话,林易不禁心中一暖。 这要是娶回去做管账的,那可省了不少心。 想到这,林易下意识地瞧了一眼。 咦? a变成了b? 这是升级了? ...... “对了,林大哥,我想起一事。” 苏绣儿的声音让林易游离的目光戛然而止。 “香儿,把账本给我。” 香儿将一本蓝封账本交到苏绣儿手里。 苏绣儿将账本打开,来到林易身边,指着账本上的数字对林易说道:“林大哥,这是手套铺子开张以来的收支,每一笔都是我亲自核算,绝对无误。从开张到现在,除去收支,一共净赚二千二百一十九两。” 林易惊呆了,不禁脱口道:“这么多?” 香儿听了撇了撇嘴,说道:“这算什么,咱们苏家做的生意,利润那可都是以万两记。” 林易咋舌,噤声不语。 乖乖,这生意做好了,在什么年代都是一本万利呀。 甭说苏家家大业大,就单是这手套生意,自己一单活一单活的挣,怕是一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钱。 “香儿,不得无礼。” 香儿皱了皱鼻子。 苏绣儿道:“林大哥,一会儿我让账房给你开一张银票,根据分红,您这次可以拿五百两走,其它的钱,还要再用于接下来的材料、铺面和人力支出。” 林易此刻感觉好极了! 五百两啊! 这可是一笔巨款。 可以去买宅子了! 林易激动地都要哭了。 但突然想起,苏家的老太爷过个寿辰,一天都花了一千多两银子呢,那股激动劲瞬间消散了一半。 ...... 林易拿到手的那一刻,瞧着银票上的五百两字样,有种中彩票的感觉。 他真没想到,自己无心栽柳的手套生意,竟然被苏绣儿搞得那么大。 实际上,也得亏苏家的人脉、资源、铺子,加上苏绣儿在寿霖城富贵圈里的影响力以及刺绣功夫,这才让林易的羊肠手套一炮打响。 换个人去做的话,能不能做起来可就难说了。 “苏姑娘,你看...我就是出出点子,动动嘴,就拿了这么大一笔钱,怪不好意思的。” 苏绣儿微笑着说道:“林大哥,你说的哪里话,我爹可说了,你出的那些什么‘名媛效应法’、‘饥渴营销法’、‘排队造势法’、‘哄抬物价法’等等,都是很棒的点子,我爹说还能借鉴用在咱们苏家其它的生意上呢,得亏你能想出这么多新奇有用的好点子。” 林易嘿嘿一笑,将银票收入袖子里。 这收钱的速度,不比那贾瞎子慢多少。 “林大哥,有了这么一大笔钱,你想要怎么花?” 林易搔了搔额头,说道:“嗯...其实我还真有花钱的地方,我想买一处宅子,雾隐门现在的铺子就用做我白天干活的地方,晚上嘛,可以回我那宅子里住。” 苏绣儿立即赞同道:“好呀,林大哥,我也觉得你那铺子太小了,那里屋这么小,住起来多不舒服呀。” “那自然,毕竟就是个衙门配给的小铺子,苏姑娘瞧不上也正常。” 苏绣儿听了连忙回道:“不,绣儿不是那个意思,绣儿只是觉得,林大哥值得拥有更好的地方。对了,林大哥,你可有看好的宅院?想要几进的?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吗?” “这个...” 林易光想着要买,但苏绣儿问的问题,他还真没仔细想过。 “林大哥,我有一个朋友,正好有一间二进的宅子要出售,我去瞧过,大门、照壁、天井、堂屋、走廊、正寝加上后院,挺齐全的,很不错,只要六百两银钱。” “六百两?” 林易除了手上这张刚到手的银票,全部家当加在一起,怕也凑不齐剩下的一百两。 苏绣儿连忙说道:“林大哥,钱不是问题,既然是我的朋友,由我出面的话,自然可以便宜一些,这样吧,我和我那朋友约上时间,到时候找你一起去看宅子,你看可以吗?” 照苏绣儿这么说,至少能便宜个百八十两了,那敢情好呀! “行,就这么说了,那就麻烦苏姑娘了。” “林大哥说哪里的客气话。” ...... 送走林易,苏绣儿好像非常开心似的,一边面带微笑地往回走一边想着什么。 香儿凑了上来,悄声道:“咦~~小姐,你该不是想亲自去挑选自己住哪间房了吧?” 香儿这话似是戳中了苏绣儿的想法。 “好你个香儿,我要你胡说!” “哎呀,小姐打人啦,救命,救命!” ...... 乐文 第106章 天降异象,百鬼夜行 出了苏府的门,林易沿着平布街往回走,没瞧见贾瞎子的算命摊。 “嘿,这厮今儿居然这么早就收摊了?” 平布街刚走了一半,天空突然电闪雷鸣。 原本艳阳高照的大晴天,瞬间暗了下来。 周围立即变得黑漆漆的,如同夜里最深的时候。 街边有铺子立即点起了油灯和蜡烛,照的街上稍微亮了些。 有人走到铺子口,瞧着天色说道:“怪哉,今儿什么天,怎么这么快就黑了?” 隔壁铺子的伙计也走出来,接口道:“怕不是要下大雨了吧。” “这就怪了,光打雷没下雨呀,地上连个雨点子也没瞧见。” 林易瞧了瞧天空,翻滚的乌云低垂,仿佛伸手就能摸到,乌云中夹杂着闪电和轰鸣声。 “靠,贾瞎子算的可真准!” 林易是真服了。 最起码这天相之术他是不懂的,这一世的他不懂,上一世也不懂。 街边的小摊贩们都在收拾摊子。 呼呼的风也刮了起来,更奇怪的是,空气中竟然慢慢浮起了雾气。 林易见雾气起的很快,忙使出斗转星移,快速来到路旁的一家茶馆避一避。 此刻雾气已变得非常浓厚,两米外就只见人影,看不清实物,再赶回铺子已经来不及了。 刚在茶馆里站定,就听见旁边有人叫他。 “林小爷,你也来这喝茶啦?” 林易扭头一瞧。 嘿,贾瞎子! 这会儿正坐在窗边的一个小方桌前,桌上摆着一壶茶和一盘茶点。 林易也不客气,就往方桌旁边的空位上一坐。 贾瞎子嚷道:“小二,添个杯子。” 林易早饭还没吃,喝了口热茶,就拿起一块糕点塞进嘴里。 虽比不上松韵轩的绿豆糕,但也别有一番滋味。 贾瞎子笑道:“你倒是不客气。” 林易伸手在贾瞎子墨镜前晃了晃,说道:“我有时真的怀疑你并不是瞎子,怎么我做什么你都知道。” 贾瞎子微微一笑,没有作答,而是伸手向窗外一指,说道:“瞧那边。” 这时茶馆里聚集的人群已经开始发出惊叹声。 “这些是人吗?怎么走的步伐这么奇怪。” “嘘,我怎么看他们好像都没有脚。” “怎么会呢,我瞧见他们手里拿着武器呢,是军队吧。” “你傻呀,哪有大雾的时候出兵的,再说咱们寿霖城里哪有这样的军队?” 林易也被眼前所见的场景震撼了。 浓雾中,一些造型奇异的人手持大刀、长矛等利器,快步地从街上走过。 虽然林易拥有天眼,但却很难看得清楚,因为浓雾实在太大了。 这时贾瞎子喝了口茶,笑眯眯地抚了抚胡子,说道:“嗯...大势鬼,刀劳鬼,吊靴鬼,哦,膏盲鬼也有...黄父鬼也出山了...” 林易瞧着贾瞎子口中念念有词,好像什么都清楚一般,忙问道:“贾大师,你知道外面这是怎么回事?” 一直以来,林易在这寿霖城都是一副高人的形象,向来只有别人问他,没有他问别人的。 直到这贾瞎子来寿霖城后,林易的角色发生了一些改变。 “嘿,这还用问吗?这是魑魅魍魉,百鬼夜行啊!” 林易听了一震,道:“百鬼夜行?” 贾瞎子点了点头,说道:“可别去招惹它们,小心被带进阴界。” 林易回道:“贾大师,你说的是百鬼夜行,可现在是白天呐!” 贾瞎子哼了一声,说道:“孺子迂腐,不知变通。所谓夜行,并非时辰一定要晚上,你瞧外面,乌云翻滚,阳光遮蔽,浓雾四起,目不见物,这不也是夜行吗?” 林易闹了个脸红,但觉贾瞎子所言非虚,便也谦虚地说道:“林易受教。” 忍不住又仔细瞧了瞧贾瞎子的墨镜... 街边的老百姓何曾见过这种场面,将铺子的门窗关的紧紧的,看都不敢看上一眼。 有些胆小的人或手持佛珠,或手捧道经,闭着眼睛口中念念有词。 有些胆大的则趴在门缝里向外瞧,但也不敢仔细去看。 有个妇女壮着胆子往浓雾中仔细瞧去,只见雾中的东西突然扭头看向自己,那眼珠着凸在眼眶外,诺大的眼球与她对视,吓得妇女尖叫着跑到床上蒙上被子瑟瑟发抖,后悔自己干嘛非常好奇心重瞧上那么一眼。 林易可没发现,整个茶馆就他和贾瞎子这张桌子对着的窗户此刻开着,其它的门窗早已紧闭。 一盏茶的功夫,浓雾渐渐散去,乌云快速地褪去,灿烂的阳光再次重现,街上恢复光亮。 刚才发生的一切宛若一场梦境。 贾瞎子道:“嗯...百鬼夜行,阴兵现世,白天就匆匆忙忙地赶路,怕是有大事发生。” “什么大事?” 贾瞎子抖着手,从袖子里伸出来。 “啊,我想起铺子里还有事要做。” 林易站起身就走。 这瞎子,比曹胖子还贪钱。 ...... 一路上,到处都是谈论刚才浓雾和鬼行的话题。 林易刚回到铺子,曹达华就找来了。 “林兄弟,刚才的异象你可瞧见了?” “瞧见了。” “有什么想法?” “百鬼夜行。” “嗯?你知道这异象?” 林易摇了摇头,说道:“是贾瞎子说的。” “那个算命的?”曹达华说道,“别听他的,林兄弟,我只信你,我可告诉你,这场景,很早之前寿霖城曾经发生过。” 林易听了一惊,道:“以前发生过?” 曹达华点了点头,说道:“地方志上有记载,写着那马蹄街还不叫马蹄街的时候,曾有人夜间嘘嘘,见到过类似的场景,只不过那时候是半夜,不像今日,白天变黑夜,然后在浓雾中出行。” 林易沉吟片刻,问道:“曹大哥,上次这事出现后,寿霖城可发生了什么异常的事?” 曹达华道:“好像是大旱了整整一年,直到当时的县太爷从外面请了位高人来做法,这才天降鸿霖,地拱也是那个时候才叫起来的。” “看来那贾瞎子说的没错,寿霖城怕是真的会有大事发生。对了,曹大哥,你来找我是?” 曹达华苦着脸说道:“林贤弟,是这样的...” 一听这林贤弟三个字,林易就觉得不好。 无事林兄弟,有事林贤弟,这规律林易屡试不爽。 “这天降异象,县太爷让我向上汇报,我正愁不知如何撰写,这才过来问问你有没有什么意见。” 林易不禁哼笑了一声,没好气地说道:“曹大哥,你真是糊涂了,那多隆多大哥是主簿出身,你找他帮你代笔不就好了。这种天降异象之事,既然之前曾经发生过,你便如实汇报即可。” “得嘞,林兄弟你要是没啥特别的想法,我就这么报吧。只是这一报,怕京城里要来人咯。” 第二天,衙门贴了告示。 此次异象已上报京城,任何人私下不得妄议。 ...... 乐文 第107章 盗墓门派,摸发搬卸(第一更) 衙门虽然贴了告示,街上当众议论的人也少了很多,但这种百年难遇的异事,难免激起百姓们的好奇心。 松韵轩里,林易正和曹达华喝着茶,说着这奇事上报京城的事情。 这回可是曹达华请的客。 林易吃了块绿豆糕,甜糯松软,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你还别说,古时候做的这些个点心,在林易上一世的时候还真就吃不到这个味。 就说那古时候鼎盛时期烧制的瓷器,后来科技再怎么发达,这瓷器烧制出来就是比不上以前。 所以这事物的发展,并非都是随着时间的流淌在进步的。 听着曹达华吹嘘了半晌,林易将一盘绿豆糕吃光了,这才抹了抹嘴,说道:“这么说,上报的奏文,你一共就写了...” 林易数了数手指,把两手张开,伸在曹达华面前,笑道:“刚好十个字?” 哪十个字呀? “寿霖城知县黄中利启奏...” “嘿。”曹达华不服气地说道,“那也是我和多兄弟一起写的呀,再说了,万事开头难,我给他起了个头,他不过就把事情描述一下,最后还是我找县太爷盖的章。” 林易笑道:“这么说,多隆兄写了整个篇文,最后还是你去邀的功。” 曹达华终于脸上一红,说道:“都是自家兄弟,分什么你的我的,再说是他愿意帮我的。” 说完岔开话题,道:“林兄弟,咱不提那事儿了,喝茶,吃点心,难得偷得半日闲,咱听听这说书的。” 当下正是申时,是茶馆的正地。 说书先生走上台去,先暖了暖场,和茶客们互动了一番。 “各位爷,你们前日可瞧见那雾中鬼行的场景啦?” 台下立即有人喊道:“见过啦,咋地,今天要说鬼怪故事啊?” 听说书的当众说这件事,林易不禁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这事你们衙门不是贴过告示不许提吗?怎么这人还这么胆大?” 曹达华转过头对林易说道:“嗨,你以为那告示有多管用啊?这嘴是长在老百姓头上的,一张告示怎么可能管住所有人的嘴呢,告示不是贴给咱们看的,那是给京城来的官员们看的,到时候万一有什么事,咱们衙门不是也能推脱了干系嘛。” 林易听了不禁感慨,就是这种你推我躲的习气,才会让想要作为的人不敢作为,真要作为的人难以作为。 不做没责,做了有责... 都怕担责! 只听曹达华又说了一句:“再说了,这松韵轩也算是咱们巡捕司喝茶的老场地,有咱们罩着,怕什么。” 林易明白了... 这句话才是重点。 上面有人罩,不怕。 ...... 台下有人喊了一嗓子后,说书人摇了摇头,说道:“鬼怪的故事我也说了不少了,今儿呀,咱不说其它的,就说说这地下的事儿。” 地下的事儿? 下面的茶客立即议论纷纷。 “我说,地下的事儿都是不吉利的,说那干嘛?” “我知道了,肯定是讲人死入土后发生的故事。” “那不还是鬼怪嘛。” 这时,台上那白了头发的老说书人说道:“我说书也有几十年了,前日这场景,在以前的说书人前辈们嘴里,我就听过几回。” “以前发生过?” 说书人点了点头,道:“我的前辈们也是听老一辈们说的故事,据说这个故事是一直口口相传下来的,讲的就是这阴兵借道的事儿。” “哗!” 大扇子打开,说书人喝了口茶,开始说道:“话说这阴兵借道的事儿,据前辈所说,乃是从一口井里开始发生的。” 一口井? 林易突然想起了那天他看到的锁龙井。 那井就在地拱的巷子里,结合曹达华所说和这个说书人的话,莫非那些所谓的阴兵和百鬼,都是从锁龙井里爬出来的? 这锁龙井到底是做什么的? 下面有什么奥秘? 为何上面要封着盖子,而且还不许人们乱动? 带着这些疑问,林易集中精神,专心地听说书人说书。 ...... 下面有人喊道:“咋的?这阴兵借道的事儿,莫非你清楚内情?” 说书人摇了摇头,回道:“那我哪知道啊,就是知道有这么个事儿,而且传说,有这种异象的地方,必然有大墓!因为大墓里阴气重,聚集的阴气经久不散,就引得那些阴间的鬼怪进到墓里,吸收里面的阴气,提高修行,当阴气吸得差不多了,就会借助黑暗的力量离开。” “讲了半天,不还是鬼怪的事情吗?” 说书人扇子一收,指着那老是插嘴的茶客说道:“客官耐心听啊,我这前面可都是引子,真正要讲的,就是关于这大墓的。今儿我就讲讲这华夏九州上流传的盗墓的那些事儿。” 这下轮到曹达华惊讶了。 “哟,这盗墓的事儿我是一直有所耳闻,但可从来没见过所谓的大墓,我在这里喝茶那么久,这说书的可是头一回说这事儿,新奇!” 林易不答,继续听说书的讲。 “自大虞朝一统华夏开始,这九州便一直流传着华夏土地的地底下藏着不少大墓的说法。这大墓可有着许多说法,有的墓穴是坟墓,有的墓穴是遗迹,有的墓穴是福地,还有的墓穴是大荒时期留存在九州的各种神物所在。” 不禁有人嘀咕道:“说的那么邪乎呢,到底真的假的呀。” 立即有人接道:“说书嘛,肯定是假的,咱听听图一乐就好。” 见有人质疑,说书人也不反驳,接着说道:“九州上的墓穴被传的那么神,自然就会有人惦记上了,于是从虞朝建立时开始,民间便出了许多盗墓的门派,可谓门派众多,五花八门,旁支繁杂。” “这盗墓的门派和咱江湖中的门派可不一样,后来的盗墓者们因为对某位德高望众的盗墓人手艺比较认可,自发遵循其行事原则,并以此来开宗立派,慢慢地形成了诸多门派。同一门派的弟子可以不存师徒关系,甚至互不认识,也可以各行其道,但只要对门派里的盗墓理念尊崇,就可以归为同一门派。” “虽然盗墓上不得台面,但门派一说总算具有了一番江湖侠义的味道。” 说到这,松韵轩所有的茶客都被说书人吸引住了,包括林易和曹达华。 “哗。” 说书人把扇子打开,对大家的反应非常满意。 喝了口茶,他继续说道:“在这些众多的盗墓门派中,主要有四大门派最为出名,分别是摸金派、发丘派、搬山派和卸岭派,他们又被称呼为摸金校尉、发丘将军、搬山道人和卸岭力士。” 听到这里,林易脑子一时有些混沌。 怎么... 这些盗墓的门派竟然在这个时候就有了? ...... 乐文 第108章 人点烛,鬼吹灯(第二更,求票~) 林易一时脑袋混沌,但转念一想,不禁自嘲地笑了起来。 这哪跟哪呀,都不是一个时间轴上的。 或许在这个世界,这盗墓的门派就是从大虞朝开始的。 万事万物,殊途同归。 想到这里,林易继续集中精神,带着好奇心听那说书先生说书。 ...... “这四大门派,各有建树,无论是名声还是手艺,都完全凌驾于其它小的盗墓门派之上。尤其这四个门派每个都有自己专门的‘法器’,老一辈传下来这么一句话,叫做摸金有符,发丘有印,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咔。” 曹达华激动地把花生壳捏了个响,激动地对林易说道:“瞧瞧,这故事说的,真带劲,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这些东西。” 林易微微一笑,心想哥可是复习过两本相关的知识书籍呢。 “现在我便从摸金派的摸金校尉开始说起,为什么先说这摸金校尉呢?因为摸金派在所有门派中手艺的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有能耐的门人也最多,把这个摸金校尉的本事说清楚了,盗墓的手艺也就说的差不多了,不过呢,摸金校尉和发丘将军之间也有着说不清斩不断的关系,这个我们后面再说。” 吊了吊茶客们的胃口,说书人扇了扇扇子,继续说道:“之前所说,盗墓门派,只要懂得行规术语,并且在行动中谨遵门规,则皆可视为同门。这摸金派门人虽多,但真正能称得上摸金校尉的,世上不过十人之数。” 下面就有茶客嚷嚷了。 “这么大个门派,就十个摸金校尉,是不是也太少了点?” “就是呀,要是碰上了大墓,不得出动个几十人才能摆平呀?” “你倒是说说看,这十人之数的道理是什么呀?凭什么那十个人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摸金校尉?” 说书人微微一笑,似是早有准备。 “那就要说到那门派的法器了,摸金派中的法器是符,叫做摸金有符。” 听到这,曹达华连忙转身对林易说道:“林兄弟,是符啊,和你用的是一样的东西。” 林易摇了摇头,回道:“不一样,我用的是纸质的符篆,而摸金校尉用的摸金符是一枚吊坠,用穿山甲的爪子做的。” 见曹达华张着嘴的吃惊模样,林易咳了两声,说道:“我也是之前听别人说的,稍微有点印象。” 曹达华终于把嘴合拢了,转过头去,没一会又转了回来,用崇拜的眼神瞧了一眼林易,开口说道:“林兄弟,你可真是让别人摸不到底儿啊。” ...... “这摸金符是什么东西呀,其实是一枚吊坠,在摸金派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代表着正统的传承。摸金符是用穿山甲最锋利的爪子所制,先将穿山甲的爪子浸泡在巂腊中七七四十九天,还要埋在龙楼百米深的地下,吸取天地灵气八百天,这才能拿出来制作那摸金符。真正的摸金符,一寸多长,乌黑锃亮,坚硬无比,符身上镌刻有‘摸金’两个大篆字,摸金校尉佩戴了有护身辟邪的作用。” 说完这摸金符,说书人开始说起摸金派的本事。 “摸金派门人通常一人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与其他人合作,哪怕是自己门派的人,即便合作,也绝不会超过五人。” “摸金派最擅长的本事是什么啊?” 抛了个问题,说书人停下来喝了口茶,见没人答得上来,满意地说道:“他们最擅长的是定穴,即找墓,以‘分金定穴’著称。” 分金定穴,是自古以来风水术确定建筑坐向的专业术语,简单的理解就是根据墓穴的坐向来判断吉凶。 “所谓‘分金定穴’,就是将三百六十度的方位平均分成一百二十份,辅以罗盘定位,结合风水星象,观察山川地势,确定墓穴的坐向,判断吉凶。至于这分金定穴的本事,主要来自于门派中特有的秘籍《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这本书可是集风水术与阴阳术之大成,囊括了大荒至今所有墓穴的形制、结构、布局,还有摸金派前辈们在盗墓时遇到过的各种凶险和化解之术,是这一派先贤们用生命谱写的经验之书。” “这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共分十六卷,每卷以周天古卦中的一个字为代表,共十六个字,分别是:天、地、人、鬼、神、佛、魔、畜、慑、镇、遁、物、化、阴、阳、空。” “据传精通这本秘籍的摸金校尉,可以精准的确定大墓的位置以及棺椁放置的准确位置,误差不超过一枚金针的长度,因此这本秘籍也是少数摸金校尉掌握的秘术。” 把这本书说的这么神奇,台下就有人坐不住了。 “这秘籍哪里能买到呀?” 台上的说书人被这话给逗乐了。 “要是真的秘籍,那可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至于去哪里能找到这本书,那我可不知道,这摸金派的东西,现在要么在某个摸金校尉或者其后人的手上,要么就失传咯。” 这时曹达华说话了。 “哪来这么多问题啊,好好安静的听人家说书,杨先生,您继续。” 那人先是回头想要辩上两句,一瞧是曹捕头,立即把嘴边的话给吞了回去,转过头老老实实的听书。 “话说这摸金派的本事不小,但规矩也甚多,所以摸金派门人都需要具备很强的自我约束力。” “其一,也是最重要的规矩,叫做‘人点烛,鬼吹灯,鸡鸣灯灭不摸金’。这摸金派门人进入墓室地宫后,先在墓室的东南角点上一支蜡烛,然后才能着手开棺取财。相传这是摸金派先贤与阴间立下的契约,任何门人不得违背。” “蜡烛点东南角是有讲究的,一是为了确定氧气是否充足,二是因为东南位置在风水学中属于生门所在的位置,如果蜡烛在生门方位能够点燃,就说明盗墓者不会有危险。但若蜡烛熄灭,就意味着‘鬼吹灯’,必须立即收手,向棺材的主人恭敬的磕三个头,转身空手离开。此外在早晨鸡鸣后不得再取任何宝物,需尽快退出墓室。” “其二,一切顺利的话,开棺后,只能从头到脚摸一遍,取其中的一两件宝物带走,绝不可全部取走。为什么有这种规矩?好不容易下了一趟墓穴,见着这么多财宝不能拿多难受呀。” “是呀!” 曹达华忍不住跟着哼了一句,好像真见到了那大墓里的宝贝似的。 “实际上,这么做也属于摸金派的规矩。一是秉承做事留有余地,不把事情做绝,二是要给后来的同行留下宝物,不至于空手而归。” “这其三,是只能对大墓下手,普通百姓的墓绝不能动,一般大荒时期的古墓、遗迹等是主要目标,数量多价值高,不至于徒劳无功。这一条,似乎与盗亦有道有着异曲同工的道理。” 讲到这里,说书人杨先生对摸金派的介绍算是结束了。 曹达华不禁竖起了大拇指,向林易说道:“这摸金派看来应该是四大门派之首了,本事高,做事讲究,真是厉害!” 台上,杨先生摇着扇子继续说道:“摸金派说的差不多了,下面该说说发丘派发丘将军了。” ...... 7017k 第109章 天官赐福,百无禁忌 曹达华这兴奋劲上来了,头一回听说书听的这么起劲。 “嘿,摸金派还只是校尉,这发丘派到底什么来路,敢称将军。” “曹大哥,好好听着。” “唉。” 瞧,这就是一物降一物。 捕头压茶客,林易压捕头。 ...... “发丘派门人,人数比不上摸金派,盗墓者们常常称呼他们是‘发丘将军’、‘发丘天官’,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曹达华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已经完全陷进去了。 “其实啊,这发丘派,是所有盗墓门派里唯一不忌讳与官府合作的门派,所以开始也常被其他盗墓门派的人所不齿。但后来,大家又开始佩服起他们来了,为什么呀?你想啊,一个盗墓的,能受官府的待见,而且还成了盗墓四大门派之一,这适应力和变通能力得多强啊。” “据传,发丘派门人的身份还都不是普通的老百姓,常以当铺掌柜、古董商等身份乔装,一般不轻易出手,出手就是非同凡响,非得是帝王那种等级的大型陵墓或者百年以上的洞天福地才行。” “与正统的摸金校尉人数相比,能够真正称得上是发丘将军的,那可就更少了,整个华夏九州,只有两人之数。” 听到这里,曹达华不禁惊讶道:“我去,这么少,怪不得是将军的头衔了。” 那前排之前经常插嘴的茶客回头望了一眼,被曹达华一瞪眼,立即又转回去了。 “这发丘将军和正宗的摸金校尉一样,也有身份的象征,那就是他们门派特有的法器,发丘天印。” “发丘天印,乃是一枚铜印,上刻‘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字样,号称一印在手,鬼神皆走。” “就是因为这发丘天印太过厉害,所以这世上仅有两枚,可不就是只有两个正统的发丘将军嘛。” “所以盗墓行里就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叫做两发丘,十摸金,十二盗星下凡间。” “为什么把他们俩放在一起说啊,嘿...” 杨先生喝了口茶,扇了两下扇子,继续说道:“那是因为这发丘派和摸金派的盗墓手法极其相似,他们也是依靠星象和风水来确定墓穴的方位和墓室的所在。一直以来,民间有一种说法,说这发丘将军‘分金定穴’的技术不如摸金校尉,今儿我在这说书,就要为发丘将军抱个不平了。你们只知道人家摸金校尉有《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可知发丘将军有什么秘籍吗?” “嘿,摸金校尉的秘籍只有十六字,但这发丘将军的秘籍却有六十四字之多!” 台下一片哗然。 刚才听杨先生所说,感觉摸金校尉的本事已经非常厉害了,现在一听这发丘将军的本事似乎听起来更厉害啊! “这本秘籍叫做《六十四字天地玄黄秘术》,共分六十四卷,其中前十六卷统称‘天’字卷,也叫《十六字天卦全象》。知道摸金校尉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怎么来的吗?就是根据这《十六字天卦全象》结合摸金一脉历代相传的《寻龙诀》结合起来,才是这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所以呀,您瞧瞧,你敢说发丘将军的技术比摸金校尉差吗?之所以摸金校尉比发丘将军更出名,是因为摸金派门人众多,能人也就相对较多,十位摸金校尉传承下来,这本事一直都在,但发丘派只有两个发丘将军,传承本来就少,那《六十四字天地玄黄秘术》又难度颇深,到底有没有传下来都是个未知数,况且发丘将军的出身一般都不差,或许早就弃盗从官或者从商去了。” 底下就有人沉不住气了,嚷嚷道:“既然这发丘将军人数少,说不定都断了传承,而且谁又没见过他们施展那啥天地玄黄的秘术,你咋就知道他们一定比摸金校尉的本事高呢,要我说,这民间相传的,说不定就是真的。” 立即有不少人赞同了他的看法。 那杨先生摸了摸胡子,说道:“好吧,因为他们俩的盗墓的手法差不多,咱们就不比较这个,单说他们自己的本事。” “自己的本事?” “没错,这摸金校尉一向不擅武功和体术秘法,盗墓之人都知道,但这发丘将军就不同了,个个身怀绝技。” 嗯... 林易听到这里不仅想,就两个发丘将军,的确“个个”身怀绝技。 “单说那缩骨功就是不传之秘,除了发丘将军之外无人会使,很多狭小的盗洞和墓道,其他盗墓者进不去,发丘将军使出缩骨功就能通过,还有,发丘将军的食指和中指长于常人,可用两只手指夹住重物,力道凶猛。” 听杨先生这么说,下面便渐渐无声了。 “当然,发丘派现在的名声是不如摸金派,但不可否认发丘派的上限可比摸金派高多了,只是这下限嘛...嗯...毕竟是没落了。” “啧啧啧。”曹达华咂了咂嘴,喃喃道,“这发丘将军可比当个捕头有意思多了。” 林易听了不禁“噗嗤”一笑,说道:“曹大哥,你是只知道这发丘将军的本事大,感觉很威风,但真要到墓穴里遇到大粽子,恐怕一样得跑。” “大粽子?” “咳咳...快听,讲到第三个门派了。” “唉唉。”曹达华连忙转过身,听杨先生讲起第三个门派,搬山派。 ...... “这搬山派起源于梁州的西南夷部,也是盗墓四大门派之一,但与其它三个门派不同的是,他们盗墓不为明器,也不为求财,而是寻找不老长生药。” “为何要寻找这不老长生药呢?传闻这些西南夷部的西域之人,世代受到诅咒,自出生之日起,血液便会慢慢变黄,直至金黄色,一般活不过六十岁,只有传说中的不老药才能救他们。” “至于搬山有术,指的是‘搬山分甲术’,其实这‘搬山分甲术’,又分两种术法,一是搬山填海术,一是分山掘子甲。” “搬山填海术自不必说,那就是遇山搬山,遇海填海,以强力取胜。分山掘子甲则是指经过特殊的训练后,能够像穿山甲一样挖洞的本事。” “与摸金派和发丘派不同,搬山派门人在风水上并不精通,但他们的单打独斗能力都很强,并且擅长破解墓穴中的各种机关。” “他们这一派平日多扮做游道方士行走天下,寻找解除族人诅咒的方法和不老药,不与外人往来相通,特立独行,能人异士辈出,因此盗墓者们皆称他们为‘搬山道人’,谓曰:搬山道人发古墓者,以求不死仙药也。” ...... 乐文 第110章 搬山卸岭寻龙诀,堪舆倒斗觅星峰 台上。 说书的杨先生依然在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台下。 众人伸长了脖子,听着杨先生精彩绝伦的盗墓一说。 “据说这搬山道士乃是江湖上的茅山一派,所以才懂得搬山分甲术,而且个个身怀绝技。但由于不懂分金定穴的本事,所以很多的墓啊,经过他们盗取后,破坏特别大,这一作风也常被另外三派所不耻。” “既然说到茅山一派,这就引出了咱们要说的盗墓四大门派中的最后一个,卸岭派的卸岭力士。” “卸岭力士和这茅山一派有啥关系啊?嘿,您接着往下听。” “据说,卸岭派始祖原是土匪,遇仙人传授,得力大无穷之法,精擅武功,行事颇有侠客精神。” “崂山一派和茅山一派,那可是宿敌。由于年代久远,难以追溯,因此甚少有人知道这两派为何会成为宿敌。但别人不知,我杨书岂会不知,等介绍完这卸岭力士,回头有空我再唠一唠这两派的恩怨。” “重新说回卸岭门派,这一派门人并非专职的盗墓者,而是介于绿林好汉和盗墓者之间。有墓的时候盗墓,没墓的时候便做起那绿林好汉的营生。” “他们对风水术有一定了解,精通武术,擅长破解机关阵法,可说是结合了摸金派和搬山派两派之所长。” “俗话说,卸岭有甲,这甲到底是什么呢?” 坐在台下的曹达华不由得摇了摇头,林易也皱了皱眉头。 这台上叫杨书的说书先生,对盗墓的各门各派所知甚详,所说四派的内容可比林易曾经看过的那两本丰富多了。 “这甲啊,其实是卸岭派门人成为卸岭力士后自己打造的特殊工具。” 特殊工具? 那是什么? 杨先生抿了口茶,接着说道:“这甲最开始的时候,指的是第一位卸岭力士制作的蜈蚣甲,那是一种攀山越岭的挂钩,环环相扣组合起来可当墙梯使用,攀岩走壁不在话下。” “但是后来,这甲的意义就多了,特指每个卸岭力士制作的属于自己的特殊工具,可用于帮助他们在盗墓中使用。可以说,与其他三派相比,卸岭力士最出名的地方就在于制作工具,在他们漫长的门派历史上,曾经制作过许多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特殊工具。” 有人便在下面起哄道:“说说啊,都有些什么特殊工具,也让咱们开开眼界呀。” 那说书先生“嘿”了一声,将扇子一收,扇骨敲了敲台面,说道:“那我就说两个,阴气测量仪和僵尸干扰器。” 这工具的名字一说来,就让现场听书的茶客们倒吸一口凉气。 好家伙,又是阴气又是僵尸。 “这阴气测量仪,据说可用于测量墓穴里的阴气,达到一定的值,需要多少力士才能把这墓安全盗了,都是对应着有讲究的,如若遇到阴气特别重的墓,他们甚至会直接放弃,因为即便盗了,也会影响到他们的阳寿。” “而那僵尸干扰器,据传可以令古墓里复活的僵尸陷入静止状态,重新沉睡。” “您听听,单是这两种特殊的工具,是不是就很令人匪夷所思?但这两样东西,可都是卸岭力士自己制作出来的。” 见没有人再有质疑,杨先生开始讲起这卸岭派除了制作工具外另一门独特的看家本领,那就是鼻子灵敏。 “他们的本事还不仅如此呢,在野外将铁锨打入地下,拔出来后,凭借着铁锨带出的土壤气息,就能判断出古墓的情况。这里到底有没有古墓,以及大致年代和位置等等。” “虽然寻找古墓的手段比不上摸金和发丘的‘分金定穴’,但也可有千秋。摸金和发丘是上法,上观天星,下审地脉,卸岭则是下法,观泥痕,辨草色,闻土味。” “平日里闲散在各地,一旦遇到大墓就会倾巢而出,众力发掘,毁尸平丘,搜刮宝货,毫厘不剩。” “卸岭派最大的优势就是人多势众,传闻卸岭派发展鼎盛的时候,他们的魁首能带着十万力士开赴大墓,就连大虞朝的军队也有所不及。” “以上啊,便是这盗墓四大门派的介绍,也算是让诸位爷听听与平时不一样的东西。” “对于这四大门派,还有自古便流传下来的几句话。”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堪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官运亨通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 紧接着,杨先生又说道:“搬山卸岭两魁首,欲把大荒天门盗,宝杵动时天地黑,镮铃震处鬼神惊。欲知茅山与崂山两派因何结缘,有何恩怨,且听下回分解!” 把惊堂木猛得一拍。 “啪”的一声。 众人给吓了一跳。 “这...这就结束啦?” 曹达华和许多其他茶客一样,还意犹未尽呢。 林易也没听够呢。 眼看着杨先生这就要下台了,林易向曹达华使了个眼色过去。 曹达华立即点头,忙站起来大声嚷嚷道:“杨先生,且慢!” 那名为杨书的说书先生停下来看着曹达华,轻声说道:“曹捕头,请问有何吩咐?” “吩咐倒不必了,就是您这书说了一半,咱们都还没听过瘾呢,您瞧瞧,我们许多人的茶水都还没换过呢。” 曹达华这话算是说出了众人的心声,立即就有人响应了。 “是呀,杨先生,再接着讲讲嘛,就把懂茅山法术的搬山派和懂崂山法术的卸岭派之间的恩怨给咱们讲讲呗,不然回去光给别人介绍这四个盗墓门派,不够咱们吹牛的。” “就是就是,杨先生,您就辛苦点,再给我们说一章呗!” “这...”杨书显然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这段书会有那么多人喜欢。 瞧了瞧台下无一人离开,且都望着自己的渴望眼神,杨先生又转过身来,走回台前。 “好吧,既然大家这么热情,我就再费上口舌说上一章又有何妨?只是我这茶水...” 立即有豪客招呼着伙计,给杨先生专门上了一壶上好的松韵绿茶,还有人赏了些银钱。 有好茶喝还有赏钱,杨先生高兴了,嗓门比之前还要洪亮。 “好吧,那我就说说这搬山派和卸岭派之间发生的一件秘事。” ...... 7017k 第111章 大荒古墓 杨先生在台上喝了口水,便一鼓作气讲了一件他从老一辈人口中听来的秘事,事关搬山派和卸岭派之间的恩怨。 这茅山一派自创派以来,就擅长寻穴找墓,风水祭祀,机关阵法,相面测字,占卜问卦,甚至做那逆天改命之事。 搬山派的祖师爷曾是茅山一派的高人,叫做王剑明,精通茅山派中的机关阵法和搬山分甲术。 有人要问了,这王剑明只会两样,就算茅山派里的高人啦? 其实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 茅山派的名声虽在江湖上并不响亮,但这个门派会的本事可不少,而且学起来可不容易。 你就想呀,那少林七十二绝技,少林武僧能够精通其中的两种绝技,就已经非常难得了,足以成为江湖上一等一的好手。 所以这王剑明虽然只会两手,但已经足以称得上是茅山派里的高人。 况且,其它的虽不精通,但也并非不会。 至于那崂山派,则擅长驱鬼捉妖,镇压僵尸,诅咒解咒,地脉风水,内家功夫等。 卸岭派的祖师爷就出自崂山一派,名为甲四阳,他精通的也是两门,地脉风水与内家功夫。 与发丘、摸金两派不同,前两派注重的是器物,比如发丘印和摸金符,代表身份的象征。 而搬山派和卸岭派,则有各自门派的魁首,自然就是那王剑明和甲四阳。 创派不易。 自打这两人分别从茅山派和崂山派出师自创门派后,在盗墓刚刚兴起、门派百花齐放的年代,搬山派和卸岭派只是两个不入流的小门派。 由于同属于道家出身,又几乎同一时间先后创立了各自的门派,所以王剑明和甲四阳便逐渐熟悉相交起来。 后来两人甚至以兄弟相称。 王剑明痴长甲四阳三岁,便为兄长。 当时的搬山和卸岭两派由于没有什么名气,所以这俩人都是孤家寡人,平日里一起携手合作,盗过几个小墓,逐渐配合默契。 相比二弟甲四阳,王剑明这个做大哥的更擅长寻找墓穴,而由于身边没有人手,便经常会带带弟弟。 盗过几个小墓后,两人手里面有了些钱,也逐渐有了点名气,两派门人便逐渐多了起来。 ...... 有一日,甲四阳正和几个弟子在一起烤全羊,王剑明亲自找上门来了。 “嘿,大哥,您来的正好,这羊马上就烤好了,一会儿先给您来块大的,咱兄弟俩在一起喝两口。” 说完便叫弟子去拿自己的藏酒。 那王剑明也不答话,大咧咧的就坐了下来。 两人之间早已经是无话不谈的把兄弟,在墓穴中也一同经历过大大小小的磨难,早就省了客套话那一说。 随着燃燃的炭火,那鲜嫩的羊肉已经烤的滋滋冒油。 甲四阳以前在崂山派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打猎,所以制作野味的功夫也相当了得。 当下拿着自己调配的干佐料,有盐巴、辣椒粉、芝麻等,大手往那羊肉上撒。 滋滋的羊肉混合着佐料的香气,阵阵扑鼻。 用刀子试了试,羊应该烤好了,甲四阳切了块羊腿肉,摆在王剑明盘里。 王剑明也不客气,拿起刀子,直接边片边用手拿起来吃。 羊肉入口,一咬上去,羊油四溢,那股香气直接冲进了鼻腔,鲜嫩的羊肉表面烤的金黄酥脆,里头的肉又特别有嚼劲,简直是人间美味。 “这羊肉烤的真不错!” 王剑明吃了一口,就忍不住夸赞到。 甲四阳笑了笑,给大哥的碗里满上酒,先陪了一碗。 “大哥,今儿这羊可大,您多吃点。” “嗯。” 几人围着烤好的全羊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很快,那烤全羊就下去一半儿。 和二弟又干了一碗后,王剑明招了招手,甲四阳见状立即凑了上去。 “二弟,我有话要单独与你说。” 听了这话,甲四阳立即让弟子们先离开,那剩下的半只羊切了块大腿肉和排条肉放在面前,其它的让他们全都端走,到其它地儿继续吃喝。 待弟子们走后,甲四阳站起身来走到门口,探头四下瞧了瞧,见无人接近,便把门关上,然后坐到王剑明身边,说道:“大哥,人都走了,您是有什么悄悄话要和弟弟说啊?” 王剑明说道:“二弟,哥哥最近探得一个大墓,应该是大荒时期遗留下来的古墓,想与弟弟一同联手,去那墓穴里走一遭。” 听王剑明这么说,甲四阳眼睛一亮。 他知道王剑明的为人,沉稳老练,从不虚言诳语,他既然说是大荒时期的古墓,那就必然是。 这可了不得啊! 大荒时期,那可是这华夏九州族人纷纷羽化登仙的时代,那时候的古墓里必然有宝贝,而且是绝非寻常的宝贝。 两人自打一年前盗得一个虞朝早期一位将军的墓穴后,许久没有再二人联手了。 “大哥,这墓穴非比寻常,单是你我二人,恐怕...” 王剑明一听就知道甲四阳想说什么。 “二弟,你可想过,那可是大荒时期的古墓,这隔墙有耳,咱们谁能保证自己门下的弟子,没有人会出去乱讲,或者给其它门派通风报信?” “这个...” “咱们这两派初创不久,只是小门小派,到时候走漏了风声,那些大的门派蜂拥而至,那墓穴里的宝贝岂还有我俩的份?” “大哥所言甚是。” 这王剑明又说道:“你我都知道,自古以来的各种古籍中记载,大荒时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那时九州灵气充盈,有不少人修道成仙,说不定这墓里面就藏着成仙的法术,咱们俩人又岂能让外人染指。” 甲四阳一听,喜不自胜。 大哥不愧是大哥,连成仙这事都想着自己。 当下便说道:“大哥,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都听你的便是。” “这两日收拾一下行囊,把门派里的事情安排好,我也要去准备准备,咱们后天便启程。” “唉!”甲四阳忙答应了下来。 ...... 将各自门派里的事情安顿好后,这两位各自门派的日后魁首,便一起踏上了大荒古墓的征途。 沿着王剑明不知从哪儿找到的牛皮图,两人走了大半个月,来到了一处深山峻岭之中。 拿出罗盘,王剑明瞧着眼前的地势。 “罗盘上面怕双金,坐穴立向怕火炕。孤虚定出孤寡数,火炕日后绝人丁。” 王剑明皱了皱眉,这风水是大凶的火局啊,怎么会有人把墓穴放在这儿? ...... 7017k 第112章 离宫猛火化乾金(第一更,求票票) 甲四阳见王剑明眉头紧锁,连忙问道:“大哥,有什么不对劲吗?” 王剑明又将牛皮图展开,自己核对周边的山川地脉。 “这地儿的风水按说并不好...不对,应该说是很差才对,大荒时期的先贤们不可能不懂风水,在这儿建造墓穴,怕是会断子绝孙,后患无穷。” 甲四阳一听,立即蹲了下来,抓起一把土放在鼻前嗅了嗅。 这甲四阳懂得闻土探穴的地脉风水之法,只闻了一下,便将手里的土撒在地上,皱着眉头说道:“大哥,这土里面有一股血腥味,这附近要是有墓的话,我看一定不是什么好墓穴。” “二弟你也这么认为?” 甲四阳点了点头。 王剑明又拿起罗盘,望向天空,这一次是观星象。 “乾金甲子外壬午,坎水戊寅外戊申。艮土丙辰外丙戌,震木庚子庚午临。” 见王剑明沉默不语,甲四阳性子急躁,连忙问道:“大哥,你又看出了什么吗?” 王剑明这才说道:“我刚才结合星象和山川的天地之势,看出了一个全象,那便是离宫猛火化乾金,此乃开天门的风水。” “开天门的风水?那究竟是好还是坏呀?” “开天门,自然是好的,这里是大荒时期的古墓,单看山川地脉,的确是大凶的火局,但是结合星象,那就是离宫猛火化乾金之局,猛火化乾金,金是什么?在大荒时期,金可不是指金子的意思,而是宝物,所以我猜测这附近的大墓里必定藏着大荒时期的宝物。” “是吗?那要是这样的话,咱还等什么,赶紧准备动手吧。” 说着,甲四阳便准备从包袱里掏出各种工具。 “等等。” 王剑明到底是沉稳老练,说道:“虽然这风水似乎是化凶为吉,但需要猛火才能镇住,说明这墓穴里并不太平,咱们还是要加倍小心,千万不能光为了宝物,而忽略了危险。” 甲四阳笑着说道:“大哥,你别杞人忧天了,这可是大荒时期的古墓,距离现在都多久了,那里面就算有什么上古的妖物,那也早就化成灰了,咱们小心墓穴里的机关倒是真的,但你别忘了,咱哥俩本身就是破机关的高手,就算是大黄时期的古墓机关,那也难不倒咱兄弟俩。” 王剑明看了看天色,说道:“二弟,今儿天色已经晚了,等明儿天明,咱们再动手吧。” “好嘞。” ...... 两人赶了大半月的路,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眼下墓穴就在眼皮底下,两人也不心急,在附近的树下找了个空地,生了堆火,养精蓄锐。 中间还有只野兔经过,被甲四阳一箭射中,当下就剥皮洗净,现场做了顿野味烧烤。 甲四阳的野味手艺不用说,身上虽然只带了点盐巴,但胜在这兔肉新鲜,加上两人一直穿行在人迹罕至的羊肠小道,许久没有开过荤,很快便将一只野兔吃的干干净净。 吃饱后,两人便早早休息。 第二天一早,两人准备好工具,准备进墓。 “大哥,咱们从哪儿开始?” 王剑明手持罗盘,仔细查看,一边走一边盯着罗盘,不停反复举目眺望和低头查看。 不一会儿,之见他面色一喜,道:“霜降水枯寻不见,春夏水高龙脊现。此是平洋看龙法,过处如丝或如线。” “就是前面,山脉之间有着一段的地平线,那里应该就是墓穴的入口。” “好嘞,大哥,咱们这就过去。” 又走了二里路,两人来到刚才王剑明指向的位置。 到了目的地,王剑明瞧了瞧四周的地势,不禁说道:“二弟,你不是一直想要学风水之术吗?你且瞧瞧,这四周的地势,你可看出来什么了吗?” 甲四阳抬起头,向四周瞧去,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一片平地,但是东南北三个方向均有高山环绕,形成三面合围之势。 “大哥,这地势应该是三面合围,风水上来说,应该是为了聚气,不易倾泻吧。” 王剑明露出微笑,说道:“可以啊,二弟,比之前有长进。” 甲四阳嘿嘿笑了笑。 “这周围的三座高山,形成合围之势,将火局的火气聚集在入口的地方,为的就是镇住这墓穴里的东西。咱们虽然破不了这高山合围的风水,但咱们一旦在这儿打开了通道,风水上的聚气之势可就泄了,保不齐这墓里面一直被镇压的东西就会活过来。” 甲四阳说道:“大哥,咱们可别自己吓自己了,昨儿不都说了吗?这都什么时候啦,距离大荒时期少说也就两三千年了,什么东西能活这么久?再说了,就凭咱们俩的实力,除非是传说中的上古神兽,不然合咱们兄弟之力,定也将它灭在墓里。” 王剑明心想也是,但还是提醒道:“二弟,话是这么说,但我刚才所说,也是风水学上所表达的意思,咱们进墓后小心谨慎便是。” “唉。” 甲四阳嘴上答应,心里却想大哥何时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了,以前盗过那么多墓,不见他像今日这般啰嗦。 ...... 王剑明拿出分山掘子甲戴在身上,便开始挖洞。 这分山掘子甲可是王剑明创建搬山派的法宝之一,是一副套在上半身的锁甲,连接着两只铁甲手套穿戴。 手部的铁甲手套就像是穿山甲的爪子一般,可以很轻松的将土刨开。 甲四阳则拿出了镇派之宝蜈蚣甲,作为墙梯使用。 王剑明负责往下挖洞,甲四阳则负责向上搬土,两人配合默契。 半天的功夫,王剑明就挖出了一个半米宽的深洞,足够一人上下穿梭。 随着“哗啦”一声,王剑明只觉手上一空,刚挖开的泥土直接向下面掉落,这盗洞算是打通了! 王剑明点起一支火折子,往那下面一扔。 火折子只落了一会儿便到底了,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火光。 看起来距离挖通的盗洞位置并不高。 “二弟,看你的了。” 两人重新上去,让墓穴透了会气,然后互换位置,再进盗洞。 这一次,甲四阳在下面,一节节的将蜈蚣甲凌空穿起来,很快便连到了墓穴的地面。 那火折子还没熄。 王剑明落地后将火折收起,两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火把点起来。 火把一燃起来,将他们所在的墓室照了个亮。 在两人的正前方,有一道石青色的墓门。 ...... 乐文 第113章 无尘宝剑(第二更,求票票~) “二弟,小心机关。” 甲四阳点了点头,和王剑明两人小心翼翼的踱到墓门前。 这里的墓穴四周修饰的相当粗糙,与其说是墓穴,不如说是墓门的前堂。 王剑明使劲推了推,墓门纹丝不动。 “大哥,这墓门看起来相当厚重,咱们这么推怕是推不开的,不如让我来吧。” 王剑明点了点头,退到一旁。 甲四阳走到墓门前,往口中放入一颗药丸,扎起马步,使出崂山独门的大力秘术。 只见甲四阳口中默念口诀,突然身子一颤,只见身上的肌肉陡然增大,青筋暴起。 双手按在墓门上,只听甲四阳一吼。 “呀---” 那厚重的墓门竟渐渐的开了... 好一会儿,终于推出了半人宽的缝隙,足够一人侧着身子进入。 “二弟,好功夫!” 王剑明不禁称赞到。 这手内家功夫,身为大哥的王剑明可是自愧不如。 卸岭派之所以后来被尊称为卸岭力士,也是与卸岭门人懂得这一手独门大力的秘术有关。 甲四阳将墓门推开,身体逐渐恢复正常,接着双膝跪地,大口地喘着粗气。 “大哥,勿...勿要取笑。” 崂山的这手大力秘术,虽使用时力大无穷,但有其弊端,那便是使用后,有一段时间不能再用,非得等气力完全恢复后方可再次使用,否则身体会支撑不住,轻则全身瘫痪,重则经脉尽断。 当然,如若本身就天生神力,身体硬朗,使这秘术之后,恢复时间可大大缩短。 虽打开了这墓门,但短时间内,甲四阳是无法再次使这大力秘术。 ...... 王剑明将甲四阳扶起,两人侧身穿过墓门,进入墓室。 王剑明先行进入,一进这墓门,火光一照,便看见这墓室内刻满了各式的文字和图案。 “二弟,快进来瞧瞧。” 那甲四阳将气息捋顺后,也忙着跟随进入,不由得被室内满墙的壁画震撼住了。 左侧的壁画之上,画着一个个美丽动人的少女,身姿曼妙,妖娆妩媚。 右侧的壁画上面,则画着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有手持武器的武士,还有手拿法杖的法师。 至于头顶上的壁画,则画着一条条看起来非常奇异的虫子,摆着各种各样的造型,看起来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这些壁画栩栩如生,一眼看上去觉得相当惊艳,但细看一会,总让人感觉背后发凉。 “大哥,您瞧出来这墓穴葬的人是什么身份吗?” 王剑明摇了摇头,说道:“单从这第一个墓室,我还没能看出来,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这儿埋葬的的确是大荒时期的先人,你瞧那些少女、武士和法师们的衣着,这是古籍上所记载的大荒时期人们的穿着。” 甲四阳仔细瞧了瞧,说道:“没错。” “虽然古籍中记载着一些大荒时期的历史,但咱们所知的毕竟太少了,事情过去了这么些年,咱们所知道的或许只是那段历史的九牛一毛罢了。” “嗯,这个墓室也没啥宝贝,咱们继续向前吧。” 王剑明用火把左右照了照,地上只有一些瓶瓶罐罐的小东西。 向前方一照,有一道石拱门。 这石拱门没有厚重的石墙做门,两人轻松的穿过石拱,来到第二间墓室。 甲四阳走在前面,用火光一照,发现这一间墓室的中央摆着一个石台,上面插着一把古剑。 “嘿,大哥,真有宝贝!” 甲四阳连忙快步向前。 “二弟,小心机关!”王剑明大声提醒。 甲四阳闻言身形一滞,接着回头看向王剑明,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 “大哥,我好像...真的踩到了机关。” 话音刚落,四周的墙壁上突然射出无数箭矢。 这甲四阳不愧崂山派的高手,懂功夫,当下身形闪躲,快若游龙,将这些乱矢一一闪过。 但站在后面的王剑明就没那么好的身手了,当他通过滚地龙的方式连续躲开箭矢后,发现自己来到了墙边。 最后这一箭,他退无可退! 眼瞅着利箭就要穿喉而过,只见两根手指突然出现,竟将箭矢夹在空中! 王剑明吐出一口气,看到甲四阳站在自己的身旁,接着将手中的箭矢扔在一旁。 “二弟,多谢了。” 甲四阳也是心有余悸,回道:“大哥,都是我的错,是我太心急了才贸然触动机关,害得大哥身陷险境。” “没事,我只是想说,自古墓穴多机关,咱们头一回进这大荒的墓穴,更得加倍小心。” “嗯。” 躲过了机关,两人来到石台前。 石台插着的这把古剑的剑柄上,刻着“无尘剑”三个字。 甲四阳不禁说道:“嘿,剑名无尘,还真的是无尘剑,这都过了多长时间了,剑身上竟然一点儿灰尘都没有。” 说着,甲四阳不禁伸手摸了摸,只听“哎呦”一声。 他只不过手指刚刚碰触到剑刃,丝毫没有用力,竟然就被划破流了血。 得亏甲四阳反应快,只稍稍擦破了点皮肉,并无大碍。 那残留在剑身上的一滴血,顺着剑身很快的滑落,进到了石台里面。 虽然破了血,但无尘剑的剑身依然是一尘不染。 “二弟,没事儿吧。” “没事,只是擦破了点皮。” “这无尘剑我以为只是个传说,没想到竟然真的存在。” “大哥,你听说过这把剑?” 王剑明点了点头,道:“传闻这无尘剑,乃是大荒时期蜀山派的镇派宝剑,是初代掌门无尘道人的佩剑。” “啊,我听说过无尘道人,没想到这无尘剑就是他的佩剑。” “没错,传闻他是蜀山派第一位成为仙身的道人,曾进入过地脉接受天帝指引,方才脱凡成仙,之后蜀山派的历代掌门继任之时,可通过蜀山派一种叫做‘天视地听’的秘术和成仙的无尘道人沟通,了解蜀山只有历代掌门才能了解的秘密。” 甲四阳不禁说道:“听闻蜀山派的道人各个本领高强,这无尘道人是初代掌门,本事定然不小。” 王剑明点了点头,道:“那是当然,蜀山派在大荒时期的人界可是第一大门派,据说无尘道人当年凭着一把无尘剑横扫九州,罕逢敌手,在他成仙后,第二代掌门陈御风也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人物,更别提蜀山后来的五大长老和十大道人,除了这把无尘剑,蜀山还有另外九把剑也是当世的剑中翘楚,分别是掩日、紫月、断水、转魂、悬翦、惊鲵、灭魂、却邪、真刚,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未能见过其中一把。” “大哥,你对蜀山派倒是挺有研究啊。” 王剑明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过,这把无尘剑为何会出现在这儿?” 见王剑明盯着宝剑沉默不语,性急的甲四阳便道:“我来把剑拔出来瞧瞧。” “慢着!” ...... 7017k 第114章 上古邪术,无尘剑的秘密 “这儿平白无故的插着一把剑,你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这王剑明做事一向谨慎,立即拉住甲四阳。 “大哥,那你说怎么办?” 王剑明道:“这墓穴看来是甲字穴,大荒时期的常用构造,咱们反正在里面探过之后还要原路返回,到时候再拿这无尘剑不迟。” “唉。” 甲四阳倒是很听大哥的话。 话说王剑明说的甲字穴是一种什么墓穴构造? 从墓门开始,连续几间墓室呈现一字构造,就简单笔直的一条路。 到了某间盛放棺椁的大墓室后,这时周围便连接数个其它的墓室,便呈现“品”字型或“田”字型结构。 那些连接的墓室,往往盛放的是一些陪葬品。 这样的墓穴构造一般被称为甲字穴。 ...... 自打进入墓门后,墓室之间倒是没有什么阻隔。 来到第三间墓室,两人拿火把一照,四周的石壁上依然雕刻着一些壁画。 甲四阳沿着墙边走边看,终于忍不住说道:“大哥,这些壁画和外面那些壁画可不太一样啊。” 王剑明也瞧出来了,说道:“没错,这里的壁画好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 两人将火把聚到一处,开始研究起这壁画上所雕刻的仪式过程。 ...... 仪式的最开始,是一名长老模样的法师,指挥着一些士兵将一名女人控制住。 接着,众人把女人按到在一块石板上,并将女人牢牢的捆绑在上面。 然后,法师开始祭祀做法,同时士兵端出一个罐子。 法师从士兵的手里将罐子接过,从里面拎出一只足有巴掌大的虫子,就和第一间墓室里看到的虫子一模一样。 女人看到法师手中的虫子,眼露惊恐,但苦于全身被束缚,并不能做出任何有效的反抗。 法师将虫子放在女子的腹部,然后用铁盒罩住。 接下来,士兵拿出火把,放在铁盒上方,用火来烤热铁盒。 只见女人的表情痛苦万分,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 因为铁盒加热升温的缘故,那虫子被烤的受不了了,就从女人的肚脐钻入。 之后,虫子便开始吞噬女人的五脏六腑,将女人的身子当做自己繁育生长的温室器皿。 如此这般,那女人自然也活不了了。 只是在死之前,要经历五脏六腑被撕咬的折磨,最后活活疼死。 待虫子饲养三十日,便剖尸取虫,用于炼丹,可提升修为。 ...... 看到一半,两人已经有些不寒而栗,好不容易才耐着心性看完。 甲四阳说道:“如若这样才能提升修为,那我宁愿永远只待在人界,永不成仙!” 王剑明也道:“这样的方式的确是太过残忍,即便提升了修为,怕也违背了修仙之道,恐怕反而离脱凡成仙的道路越来越远。” “大哥,这墓穴里既然摆放着无尘剑,那么这墓室里的一切,自然或多或少与蜀山派的无尘道长有关,但这壁画上刻的可都是邪术,如若说无尘道长是这样的人,我怕是很难相信。” “二弟,这世上之人,未必都若传闻所言,咱们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未必就是真的。” “大哥,我还是想不通,这蜀山派一向以名门正派自居,怎么在墓穴里会出现这么诡异的壁画呢?” 王剑明沉思片刻,摇头道:“这个我也想不明白,两者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那虫子通过饲养的方式长大后,可用于炼丹,但蜀山派是否会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提升修为,并未可知。” 见甲四阳抓耳挠腮的模样,王剑明不禁笑了笑。 “想要知道答案吗?咱们继续往里走,答案或许就在下一间墓室的壁画上。” “好!” ...... 临进下一个墓室前,甲四阳不禁又回头举起火把照了照。 他的内家功夫颇为了得,总感觉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跟着他们。 但在黑漆漆的墓室里,火把的照明程度毕竟有限。 在视线可见的范围内,只有一些瓶瓶罐罐,并没有什么异常。 “二弟,干嘛呢,跟上。” 王剑明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好。” 甲四阳将火把收回,连忙追去。 ...... 第四间墓室,地上依然只是些罐罐。 但两人此刻最关心的是墙壁上的壁画。 这一次的壁画,让两人看起来有些懵。 甲四阳更是看的一头雾水。 “大哥,这间墓室里的壁画是什么意思?好像和前面所画的虫子和祭祀没有关系啊。” 王剑明举着火把,对墙上的壁画逐一研究。 “二弟,如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副壁画上画的人物应该就是这间墓室的主人,也就是无尘道人。” 甲四阳听了忙接口道:“那他手上所持的就是无尘剑了?” 王剑明点头道:“应该是了,你瞧这壁画上,无尘道人手持无尘剑,面对任何敌人,都是一击制胜,但你可瞧出这壁画上有什么异常?” 甲四阳听大哥这么这么说,又仔细瞧了瞧,回道:“似乎这无尘道人击败了对手后,那些人都莫名的消失了。” “没错,二弟,的确如此。我还在茅山派的时候,曾经听师父和几位师兄说过这无尘剑的事情,据传无尘剑可以将对手消灭至无形,就是击败了对手后,那人就在这个世上永远的消失了,什么也不会留下。” “竟然有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威力?那谁拥有这无尘剑,岂不是天下无敌了?” “嘿,这世上的万事万物,怎会允许有如此极端的宝剑出现,虽然无尘剑威力无穷,但也有着反噬的效果。” “反噬?” “是,每当无尘剑将一人从这世上消失,那么持有该剑之人,也会随机失去自己的一样东西。” “这剑的效果本就是逆天而行,以物换物,也很正常。” “所以你瞧这壁画,随着无尘道人手持无尘剑消灭一个个劲敌,他的形象也变得越来越诡异。你瞧最后那副壁画,这无尘道人手上沾满鲜血,面无任何表情,已经俨然成了一具没有任何感情的活尸!” “大哥,你的意思是,随着他杀的敌人越多,他失去的东西也就越多,最后竟连情感也完全丧失了?” 王剑明点了点头,说道:“或许连做人的底线也彻底丢失了,这才会有前面那间墓室壁画上所画的内容,用女人的活体做怪虫的饲养器皿,然后用培养出来的怪虫炼丹,来提升修为。” 就在这时,王剑明见甲四阳举着火把照向身后墓门的位置。 “大哥,你瞧!那是什么东西?” ...... 乐文 第115章 石棺(第一更) 这一次,火把照耀的范围内,目光所及之处,出现了一个匍匐在地的庞大生物。 那东西看起来是活物,但又不是平日里所能见到的寻常生物。 活物的个头不小,全身粉红,面部像一个苦大仇深的男子,面部上的鼻子,大的跟章鱼哥似的。 “大哥,你可曾见过这怪物?这东西看起来咋这么诡异呢?” 王剑明摇了摇头,说道:“二弟小心,这东西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善类。” 见那怪物趴在那儿一动不动,甲四阳挥动着火把,想要吓一吓对方。 那怪物也的确往后退了退,但并没有离开,一双细小的眼睛就这么一直幽幽地盯着两人。 甲四阳又挥动几下火把,那怪物便又往后退退,但没一会儿,便再次欺上前来。 看来怪物有些忌惮火把,不断的在试探两人的虚实。 在甲四阳第四次挥动火把后,那怪物不再后退了,原本匍匐在地的粉红色软躯,竟然立了起来。 从躯体里伸出了无数的触须,猛然向两人攻来! 王剑明和甲四阳可都不是普通人,那可是两派的魁首。 两人分别向左右腾跃,闪开怪物的攻击,接着各自使出独门秘术。 王剑明师从茅山,使出天师符法,右手挥出,五张降妖伏魔的天师符篆打在怪物身上,瞬间燃烧起来,并发出“噼啪”的雷电声。 甲四阳师从崂山,使出乾坤镖,也是随手一挥,五支乾坤无极的飞镖打进怪物体内,溅出一些绿色的血液。 那怪物吃痛,连忙跑了,只是一溜烟的功夫,便隐进了黑暗之中。 一路上,怪物倒是流下了不少绿色透明的血液,在幽暗的环境下闪着幽幽的绿光。 “嚯,这东西,这么不禁打。”甲四阳笑道。 王剑明却说道:“你可别小看那怪物,你瞧。” 顺着王剑明所指,甲四阳发现被怪物血液滴落的地方,均出现了地面被腐蚀的现象,并且腐蚀的深度颇深。 “这玩意儿的血居然有腐蚀性!” “没错,要是不小心溅到一两滴,怕是能肉烂骨现。” 甲四阳不禁咋舌。 “幸好怪物已经跑了,否则要是近身肉搏,咱俩可都讨不到好。” 甲四阳连连点头,说道:“幸亏它跑了,我刚才差点就要上去和它硬碰硬,这恐怕没几下子,我人就要没影了。” 想到这,两人均有些后怕。 王剑明道:“这墓穴目前只有一条道,那怪物虽跑走了,难免咱们回去的时候还会碰到,所以务必要小心谨慎。” “嗯。” 这一次,甲四阳终于是实打实的重视起来了。 ...... 这第四间墓室的尽头,再次出现了一道石门。 不过这石门并非紧闭,而是半掩着的,两人侧着身子就能进去。 都到了这儿,自然要进去一探究竟。 两人小心翼翼的从石门进入后,拿着火把一照,都是面色一喜。 这间墓室的中央,摆着一个巨大的石棺。 “大哥,大荒时期的古墓石棺!这里居然有,我们要发财啦!” 甲四阳欣喜地说道。 根据古籍记载,这种大荒时期的古墓里但凡有大石棺,里面必定有很多稀奇珍宝。 传闻曾有人见过大荒时期的金棺,并在棺中发现了修仙秘术,依照着修炼了几十年后脱凡成仙,就是不知道真假罢了。 也有人曾见过玉棺,那玉棺上雕刻着很多桌榻屏风之类的家居物件,那人就在玉棺中找到了家居摆设的风水术,并成为了这一块领域的能人。 眼前,虽然只是一个石棺,看似比不上那金棺和玉棺,但大荒时期本来持续的时间跨度就特别长。 这样的石棺,正是古老的象征。 说不定里面的宝物,会比大荒后期的金棺、玉棺更有价值。 见到了这石棺,两人倒没急着把石棺打开,先去连通这石棺的其它墓室走了走。 根据这最后一间墓室的构造,验证了王剑明之前的判断,这墓穴的确是正宗的大荒时期的甲字穴。 不过有些诡异的一点是,连接着这个主墓室的三个小墓室,里面并没有摆放什么有价值的陪葬品,倒是每个墓室里都有几个算不上大的棺材。 与墓室中央的石棺相比,这几个棺材只是用质量较好的木头所制而成,而且棺椁并不大,大概只有成年男子的一半长度。 “大哥,说不定那些陪葬品就放在这些木头做的棺材里。” 甲四阳的假设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于是王剑明便和甲四阳一起,推开了一个棺椁的盖子。 “哇,金块!” 甲四阳瞧见棺材里有一块金黄色的石头在火把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不由得惊呼道。 刚准备下手去拿,被王剑明一把拉住。 “二弟,你再仔细瞧瞧棺材里还有什么。” 甲四阳定睛一瞧,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这棺材里竟然还有一具蜷缩在一起的女尸。 这女尸浑身上下几无衣物,身上到处是黑色的爪印和血痕,因为时间太久,红色的血液早已经化成了黑色,布满了整个身子。 由于火光和视线的问题,甲四阳只瞧见了金块,没有看见里面阴暗处已经与黑色融为一体的女尸。 情绪稍定,甲四阳笑道:“大哥,这不过就是一具死透了的女尸,怕什么,咱们这一趟可不算白来,那无尘剑已经是无价之宝了,再弄几块金块回去,咱们搬山和卸岭两大门派,必然会成为江湖上知名的两大门派!到那时候...” 没等甲四阳畅想完未来,王剑明从身上掏出一颗药丸。 “二弟,这儿既然有死尸,难免会有阴气尸毒,这药丸你吃下去,可防止尸毒瘴气,然后咱们再一个个开棺,把里面有用的东西都搬回去。” “好嘞。” 甲四阳从大哥手上接过药丸,毫不犹豫的吃了下去。 两人从三间连接的墓室里,一共掏出了十来个金块,这要是拿到市面上,起码值几万两银子,足够两个门派十年的用度。 甲四阳将金块放进包袱里系在身上,两人转回到主墓室。 “二弟,咱们一起用力。” “好。” 在两人的合力之下,主墓室里石棺的棺材盖被缓缓推开。 两人伸出火把探头一瞧,不禁觉得奇怪,这石棺里竟然没有古尸,只有一块黑漆漆的石头。 ...... 7017k 第116章 痋人(第二更) “这是什么?这块黑漆漆的破石头,竟然比金块还值钱?” 甲四阳不理解,眼前这块其貌不扬的石头,居然可以摆放在主墓室的石棺里。 王剑明瞧了片刻,从怀里掏出匕首,使劲在黑石上划了划。 匕首过处,黑石纹丝不动,连刀痕都没留下。 “若我没有猜错,这石头或许是传说中的玄石。” “玄石?就是传说中从天空而降的黑石头?” 王剑明点了点头,说道:“如若真是玄石,这么一块玄石的价值,十倍于你那一包金块。” 听大哥这么说,甲四阳忍不住问道:“这玄石黑不溜秋的,看样子平平无奇,凭什么卖得比黄金还要贵?” “嘿,这你就不懂了吧,这玄石呐,乃是上界遗失,流落到凡间的产物。只需要手指大的那么一小块玄石,放入钢铁中冶炼成兵器,那炼成的刀剑就会削铁如泥,坚硬无比。” “嚯。”甲四阳瞧着石棺里的黑石,不由得惊叹一声。 “这么一块玄石,怕是足够冶炼上百把利器了。” 甲四阳听完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大哥,你说蜀山派有那么多世所罕见的宝剑,是不是就是因为加入了玄石的缘故?” 王剑明扬眉道:“二弟,这事儿你倒是心细,我都没有想到这一茬。” 两人合计之后,先在这墓室四周查探有无机关。 两人都是破解机关的好手,果然在石棺的侧面发现了触发机关的装置。 如果贸然的移动或搬动玄石,就会触发这主墓室的机关。 王剑明略施手段,便将机关给破了。 “好了,二弟,咱们把这石头带上便可启程回去了,这一趟收获颇丰。” 甲四阳将玄石轻轻拿起,放入包袱里,嘴上说道:“可惜啊,这古墓里并没有记载修仙之法的秘籍...嚯,这玄石还挺沉。” 王剑明回道:“修仙讲究仙缘,哪有这么容易,有这么一块玄石和一些金块,还有外面那把无尘剑,这一趟已经完全不枉此行了。而你这条命,也算值了。” “大哥,你说的什么话,弟弟我不太明白。” 王剑明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 “我说,你这条命,也算值了。” 话音刚落,甲四阳突然喷出一口鲜血,双膝一软,跪倒在地。 “大哥...你...我...” 事发突然,甲四阳一时间脑子还没有转过来。 前一秒还和自己并肩作战的大哥,怎么突然换了一副嘴脸。 直到此刻,甲四阳还是不明白眼下正在发生的一切。 王剑明笑着从怀里拿出一颗药丸,说道:“这颗药丸并不是避尸毒用的,倒是可以让你身中尸毒,随着尸毒侵入五脏六腑,先是全身无力,之后内脏溃烂而死。” “大哥,为什么?我哪里做的不对吗?” 王剑明摇摇头,说道:“二弟,别怪大哥,要怪只能怪这世上只有一把无尘剑,江湖至尊也只能有一个,你说,这些宝物带回去,咱们两个人,如何分呐?” “大哥,这无尘剑自然是归你,弟弟从来没有想过要和你抢呀,到时候我助你登上至尊宝座,不就和我自己做一个样嘛。” 听了这话,王剑明脸色一变,眼中闪出一丝悔意,但很快,这丝悔意即便隐去。 “二弟,这世上人心难测,我希望江湖上只有一个最强的门派,就是我搬山派,所以别怪哥哥无情,看在我俩往日的交情上,未免你死的痛苦,我这就送你上路吧。” 甲四阳没有想到,自己真心相待的大哥,竟然为了一己私欲,为了名利地位,到最后会出卖自己,不惜要了自己的命。 俗话说的好,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怪只怪自己太容易相信别人。 见王剑明举起匕首,甲四阳缓缓闭上眼睛。 就在王剑明刚要将匕首插入甲四阳的脑袋上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 王剑明愕然回头一瞧,只见主墓室所连的三间墓室门口,陆续的走出人来! 这场景把王剑明给吓了一激灵。 地底下的大荒墓穴里,怎么好端端的突然多了这么些个人来? 等那些人再走近一瞧,这些东西哪里是人,明明就是刚才蜷缩在棺材里的女尸! 这时候王剑明才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在一本杂书上看到过,大荒时期有一种叫做痋术的邪术,就是把蛊种在人的体内寄生,让蛊可以控制人体。 那蛊控制的人就是痋人,其实就是丧尸,因为蛊喜食肉类,所以这些痋人就会拼命的寻找活物,吞进体内供蛊进食。 这些痋人最厉害的武器,就是有五根坚硬锋利的利爪。 利爪上遍布尸毒,要是被抓上一爪,轻则皮肤溃烂,重则断臂截肢,不在话下。 眼瞅着最近的痋人距离自己只有两步远了,王剑明拿着匕首,上去就在那痋人身上扎了三下。 然而那痋人好像没有任何感觉似的,一爪呼来,将王剑明胸口的衣衫给抓碎了,动作竟非常灵敏。 王剑明立即从怀里掏出符篆,使出天师符法,那些符篆打在痋人身上发出“噼啪”的爆炸声,但痋人似乎依旧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这种好似无所畏惧的痋人,王剑明还是第一次遇到。 眼瞅着从墓室里出来的痋人越来越近,即将把自己包围,王剑明没有办法,丢下甲四阳,连他身上的包袱也来不及抢,慌忙逃出墓室。 为了防止这些痋人出来,也为了确保甲四阳会死在这里,王剑明出了墓室后,将石门从外面推入合上。 这石门倒不像墓门那么重,但合上后便卡在石墙上,非常牢固。 将石门关上,王剑明心下稍定,虽懊悔自己没能将玄石带走,但好歹外面还有一把天下无敌的无尘宝剑。 对着石门,王剑明自言自语道:“二弟,别怪大哥,在这江湖场上,谁又能逃脱名利二字呢。” 起身后转身欲走,却又吓了一跳。 那些瓶瓶罐罐里,竟然爬出了无数只壁画中所描绘的那种怪虫! 历经数千年,这些虫子居然还活着! 想到壁画上的记载,想到刚才那些墓室里的痋人,王剑明不敢停留,使出最快的速度,往墓穴外面飞奔! 墓道中央,王剑明头也不回的往外跑,墓道两侧,不停的有怪虫从罐子里爬出。 眼看着有些怪虫已经爬到了墓道上,王剑明什么也顾不得了,将身上所有的符篆、暗器一股脑的全招呼了出去。 得亏是茅山派的高人,好不容易从虫堆中杀出一条血路。 路过无尘剑的时候,王剑明没有犹豫,直接跳到石台上,使出吃奶的力气将无尘剑拔出。 虽然心下恐慌,但拿到了大荒时期的上古兵器无尘剑,还是让王剑明心中一喜。 只要自己拿着这剑出现在江湖上,那绝对是江湖上的一桩大事! 到时候搬山派将在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区区茅山派,自己再不会放在眼里。 哪知王剑明抬起头来刚要往外跑,之前他和甲四阳遇到的那个浑身粉红色的怪物,就拦在前面的墓门处。 ...... 7017k 第117章 两派恩怨(第三更,加更1/26) 前有怪物,后有怪虫。 王剑明衡量了一下,手持无尘剑向前冲向怪物。 那怪物行动敏捷,王剑明一剑没有刺中,忙使出茅山剑法与其对抗。 缠斗了几个回合,心中不禁叫苦。 为何? 这怪物的绿血有腐蚀性,王剑明是见过的,此刻缠斗在一起,距离太近,有几次明明可以用剑刺伤怪物,但由于距离原因,都被他硬生生的收了回来。 身上可以远距离攻击的符篆和暗器,早在逃出来的时候就交代出去了。 眼看自己脱不了身,那群怪虫已经从前一个墓室涌了出来。 没有时间再耗下去了! 王剑明一剑刺入那怪物的体内,猛地拔出。 令他没想到的是,剑身虽刺伤了怪物,但却没有溅出丝毫的鲜血。 王剑明此刻恍然大悟,自己手中的无尘剑可是连灰尘都不会沾染的,更不会带出血来! 想到这里,王剑明心头一定,剑势陡增,很快便在怪物身上连刺数剑。 那怪物终于支撑不住,瘫软在地。 令王剑明惊讶的是,那怪物刚瘫在地上,身子竟然就凭空消失了。 眼看手中的无尘剑,王剑明瞳孔放大,狂笑起来,毫无此前沉稳的模样。 “哈哈哈,无尘剑果然如传说中一般,可让对手消失于无形!” 回过神来,那怪虫已涌到了墓室中间,王剑明连忙往盗洞那里跑。 跳上蜈蚣甲扣成的墙梯,快速地往上爬。 正爬着,就听见下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那群怪虫已经爬到了墙梯底下,那梯子距离地面有一段距离,这些怪虫不会跳,只能黑压压的挤在梯子下面。 王剑明一口气爬出盗洞,当看到夜空中的满天繁星时,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盯着自己手中的无尘宝剑,王剑明第一次露出了带着野心的张狂笑容。 接着,他将环扣的蜈蚣甲从洞口解开,直接扔进了盗洞里,又在盗洞上铺了一些杂草,这才放心离去。 ...... 回去之后,王剑明凭借着一把无尘剑很快的在江湖上扬眉吐气。 搬山派的名号也从寂寂无名变得人尽皆知。 在江湖上,王剑明挑落了不少有名气有威望的高手。 眼看搬山派的声望日盛,然而有一天,王剑明突然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何处。 那把一直伴随在他身边的宝剑,也一同下落不明。 虽然魁首突然消失给了搬山派不小的打击,但经过前期的累积,搬山一派已经颇具规模,也垫定了日后成为盗墓四大门派之一的基础。 至于卸岭派,在门人们得知魁首甲四阳因为被墓穴的机关暗算而死在墓中后,便被王剑明强行解散。 但卸岭一派并没有就此消失。 因为一年后,一个神秘人在绿林中重新创立了卸岭派。 据传卸岭派中有一块非同寻常的石头,卸岭门人想要出师盗墓,必须经过重重考验后,再由魁首赐予少量石料,加入到工具的冶炼当中。 加入了石料后的工具非常坚固,刀枪不入。 卸岭有甲的名号便逐渐传开,卸岭派也慢慢的兴盛起来。 至于那个神秘人是谁,没有人知道,但据传闻,这个神秘人四肢瘫痪,平日靠弟子门人抬着担架行走,但座下门人无一不对其尊崇无比。 只不过,搬山派与卸岭派之间,似乎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两派之间产生过几次激烈的冲突,死伤无数。 后来,搬山派与卸岭派便势同水火,互不相让。 ...... “问心无愧贤人少,翻脸无情世间多。搬山卸岭称兄弟,易反易覆小人心。” 台上,杨先生说完,将茶水一饮而尽。 “啪!” 惊木堂一拍,这搬山与卸岭两派的恩怨秘事,到这里便算告一段落。 ...... 这好家伙,杨先生在这松韵轩说书这么久,今儿头一回说到太阳落山。 就这,好些个茶客还不愿意走。 “林兄弟,今儿这听的不亏,有意思的紧。” 林易笑了笑。 可不是嘛,今天这书说的,自己也完全融入进去了。 连他都没有想到,原来在这一世,搬山派与卸岭派之间,还有过这样的恩怨。 但这毕竟是说书,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也不知道到底是真实发生的经历还是故意编纂的故事。 ...... 回到铺子,林易瞧了瞧自己散落了一地木板的里堂,不由得摇了摇头。 坐在床板上,林易静下心来,开始练起《九天御气篇》。 这些天来,林易晚上可都没有闲着,将足少阳胆经这一条经络练的畅通无阻。 根据《九天御气篇》所记载,练完这条经络后,便可运气打通“足阙阴肝经”。 这足阙阴肝经有疏利三焦,通调水道的作用,练成后可在休息时自发使血回流滋养肝部,调节全身的血液疏导,使气血调和,精神舒畅。 中医理论认为:“肝藏血。” 人卧则血归于肝,如果丑时不能入睡,肝脏还在输出能量支持人的思维和行动的话,人的身体就无法完成新陈代谢。 那么就容易生肝病,面色青灰,情志怠慢,性子急躁,面生暗斑。 但如打通足阙阴肝经这条经脉,则任何时间休息,即可使得肝脏进入回血状态,完成人体的新陈代谢,不再受时间的限制。 按照书中记载,林易盘膝而坐,开始运气导元。 将气息由丹田聚于足下,从足底出发,沿着下肢内侧,循着两肋,上达头顶,开窍于目。 来回运气疏导后,林易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好多了。 白天听杨先生说了那么久的书,听完后头就有一点昏沉,此刻练过这足阙阴肝经后,脑子有点混沌的感觉立即消散于无形。 林易不禁自语道:“没想到练这《九天御气篇》,不仅能修行内功,还能强身健体。” ...... 第二天,林易起了个早。 虽然和平时睡眠的时间差不多,但林易的精神状态非常好,饱满而充盈。 来到铺子前面的路口,点上一碗神采奕奕面。 那老头子端上面后,对林易说道:“林小爷,最近铺子里似乎不大忙啊。” 林易笑道:“托您的福,我这铺子里事情少,那是万幸啊,说明这世道太平不是,也少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儿。” 老头子将毛巾披到肩上,笑道:“这倒也是,反正也是衙门配给的钱,多干少干都饿不着,就是差了赏钱。” 林易微微一笑。 现在他可不是缺那几辆银子的主咯。 有了钱,不愁吃喝,躲在这雾隐门里先把手头上的本事学精了,也挺好。 吃完面,林易难得有个闲时,正瞧着铺子里的虎虎酒,打算再酿一些出来,就听见门口来人了。 ...... 乐文 今天请假,当志愿者 今天下午到凌晨去社区当防疫志愿者,所以今天请假一天,望各位书友老爷们知悉。明天正常更新!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当志愿者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18章 吹箫巷(第一更) “林兄弟,救命啊!” 这不是曹达华的声音。 除了他,那么只有他了! “多大哥,今儿吹的是什么风啊,这么早您就跑我这来啦?” 多隆抓住林易的手,一脸愁苦的表情,说道:“哎呀,贤弟,你可一定要救救哥哥呀。” 自打那日和曹达华在绿翠楼门口排了大哥、二哥的次序后,这厮就一直以二哥自居。 “别忙,来,坐下慢慢说,到底出了什么事?但凡弟弟能帮上忙的,一定尽力。” 说着,给多隆倒了杯茶。 这多隆看来是一路小跑过来的,一口就把茶水给闷了,这才缓了口气,又连忙开口说道:“林兄弟,是这样的,我这手头上有件事,没别人能帮得上忙,只能找你了。” 林易给多隆把茶水又满上,不慌不忙地说道:“到底是什么事儿啊?” 多隆瞧了瞧铺子口,见没人,这才凑近了低声说道:“不瞒你说,哥哥我手上这件事,乃是拆除一条旧街,衙门打算推倒了重建。” 林易一听,不得了,这可是件有油水的美差呀! “多大哥,这不是件好事吗?您找一些工人,选个吉日开工就是了,哦,莫非找我是想要算个黄道吉日?” 多隆连连摇头,回道:“算动工的日子这种小事,哪里需要惊动林兄弟你呀。哎,不蛮你说,这种拆迁的好事儿,什么时候轮到过我呀,我还以为是黄知县大发善心,念在如归楼一行,给了我一个美差,谁知道竟然摊上事儿了。” 这可把林易给急的。 说了这么半天话,愣是没说到重点。 多隆把第二杯茶又一饮而尽,这才说到事由。 原来衙门近期想要拆除一条旧街,这街不大,其实就是一巷子,不过在很久以前还是蛮出名的,只是现在荒废了。 这巷子名叫吹箫巷,曾有艺馆戏园,琴瑟和鸣,常常飘出美妙的乐器声,是个文艺之地,又因为当时有一位吹箫人的箫声特别动听,所以才得此名。 后来这吹箫巷里的文艺之人不知何故,陆续离开了此地,这巷子便逐渐萧条了。 没有了昔日艺馆戏园的踪迹,成了一条非常荒凉的不起眼的小巷。 关于这巷子,寿霖城里还有个传言,叫做“昼不进吹箫巷,夜不闯跑马山”,传说巷子内有阴魂不散的“文艺人”在演奏各种乐器。 多隆事先也没打听过这巷子到底有何历史,只觉得这是县太爷给的一桩美差,兴冲冲的找了批工人就要开拆。 谁知道这些工人刚动工没多久,就陆续遇到了灵异事件。 先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听到巷子深处莫名传出的琵琶声,后来连续两天出了两次事故,导致两名工人受伤,最后就在多隆来找林易的前一天夜里,工头孙路突然中邪,昏迷不醒。 于是工人们纷纷罢工不干了,除非衙门能够平息这巷子里发生的一系列邪门事。 多隆是个主簿,让他记账习文是小菜一碟,但处理这种灵异之事,他哪懂呀。 不过,虽然他自己不懂,但他的兄弟林易懂呀,于是他一大早就跑来林易的铺子寻求帮助。 ...... “林兄弟,县太爷对这巷子的工时是有要求的,最近因为一系列的怪事,工时已经落后了,如果再不及时解决,怕我衙门里的这口饭,也就吃到头了!” 见多隆一副可怜的倒霉样,林易不禁好笑。 这演技着实差了些,连曹达华一半的演技都没有。 “好了,多大哥,瞧你说的,你有困难,我岂有袖手旁观之理?” “那就别墨迹了,走,赶紧跟我来吧。” 说着,多隆就拉着林易的袖子往铺子外面走。 “唉,多大哥,慢点,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去工头孙路的家。” ...... 按照多隆的说法,要解决这批工人的罢工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这批工人的头,也就是孙路的问题。 虽然多隆是这批工人的雇主,但这些工人一向是跟着工头孙路干活的,他们只听孙路的,眼下工头身上都摊上事了,他们自然不愿意干活。 到了孙路家,门口还站着不少工人。 有工人问道:“多大人,你这是带人来瞧孙大哥的病吗?” 多隆连忙说道:“对,我身边这位乃是雾隐门第五阴门的林易林术士,还不快让道,让林高人赶紧去瞧瞧你们孙大哥的怪病。” 这群工人里有人听过林易的名号。 “他就是林易呐,听说挺有本事的,咱们赶紧让他们进去。” 工人们让开一条路,多隆和林易这才进了孙路的房间。 孙路的床边,孙路的媳妇孙氏正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拿着湿毛巾不停的擦拭着孙路额头涌出的汗珠。 时间紧急,多隆将孙氏拉到一旁,给她解释林易是谁。 林易则站到孙氏原来的位置,瞧了瞧孙路的情况。 这孙路年纪大概三十出头,身子看起来挺硬朗的,面色红润,不像是生病的模样。 但眼皮不停的翻动,额头一直涌出汗珠,看起来像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 林易向孙氏问道:“夫人,请问孙大哥最近可去过什么可疑的地方?接触过什么可疑的人?” 林易话音刚落,围在房门口的一群工人之中,有人立即接口道:“定是那琵琶鬼作祟,一定是琵琶鬼!” “琵琶鬼?” 林易不禁转身,向那位接口的工人问道:“这位兄弟为何笃定孙大哥的病是琵琶鬼引起的?” 那工人伸长了脖子,一副气汹汹的模样,说道:“怎么不是,你问问其他人,谁在那吹箫巷里没听过诡异的琵琶声,那不是琵琶鬼还能是什么?这巷子本来就很邪乎,咱们很早就和多大人反应过了,但一直没有回应,这才导致咱们做工的时候接二连三的出事。” 林易看向多隆,后者的脸红的像个猴屁股。 这厮肯定是光想着这桩美事能挣多少银钱了,压根就没想到一个看似简单的荒废巷子拆迁,会遇到什么难事。 或者说,这种传闻中的诡异之事,多隆压根就没重视。 其实他也不想想,如果真是这么简单的美差,为何会落在他的头上。 众所周知,这寿霖城衙门里两大背锅侠,武是曹达华,文就是他多隆了。 “哎。” 林易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是遇人不淑啊。 但毕竟相识一场,这忙林易还是得帮。 林易睁开天眼,眼神逐渐放空,他瞧见了孙路过去这几天的经历。 ...... 7017k 第119章 神秘的白衣女子(第二更) 酒席过后,孙路将多隆送到门口,亲自扶着多隆上轿。 “多大人,这是一点儿薄礼,不成敬意,还请多大人不要嫌弃。” 一只手从轿子里伸出,将礼物拿进轿子里,又伸了出来,挥了挥手。 “恭送多大人!” 待多隆的轿子消失在视野里,孙路这才露出笑容,忙不迭的吩咐左右。 “告诉兄弟们,来大活了,明儿就准备开工!” “大哥,是什么差事啊?” “推倒现在的吹箫巷,再建起来一条新的巷子!” “可是大哥,据说这吹箫巷有些邪门啊。” “嗨,传言中的那些事儿,多半都是谣言,这可是一桩大买卖,衙门给的钱可不少。” “嗯,咱们都听孙大哥的!” ...... 第一天。 多隆亲自到场。 孙路主持开工仪式,多隆和他依次上过敬鬼神的三炷香后,这拆迁重建的工事便算正式开工了。 当天工作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有工人听到了悠悠扬扬、若隐若现的琵琶声从巷子深处传出来。 由于天色已暗,那巷子深处非常昏暗,那些工人也没人有胆子进去瞧瞧,只是觉得这琵琶声让人浑身不舒服。 当天晚上,有人给孙路报了这事儿。 “孙头,这事可是我亲耳听到的,绝没有假。” “老李,你一把年纪了,是不是今天工作太累了,产生幻听了呀?” “孙头,我虽然年纪大,可我身子骨一点儿不比那些小年轻差!更何况,当时我们在场的有十几个工友,我们都听到了。” “都听到了?” “对。” “好吧,这事我知道了,赶明儿找人去瞧瞧,是不是那巷子里还有人住。” 当天晚上,孙路乐呵呵的在外吃了酒,又包了点牛肉带回家。 刚走到一条平日回家常走的巷子,就见前面有一身穿白衣的女子从对面走过来。 这孙路平日里做了生意有了钱,也爱去风月场所乐乐。 只见对面的女子虽然衣着朴素,但走路带风,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文艺范的气质,倒是与如归楼里的那些卖艺的清倌人非常相似。 只是天色太暗,瞧不清容貌。 这孙路虽好色,但也知非礼勿视。 与那白衣女子擦肩而过,目不斜视,也没想着去仔细瞧瞧那女子的容貌。 结果就在两人迎面而过的时候,孙路突然听到了细如蚊吟的声音。 “快停工,否则有人受伤。” 孙路停下脚步,心想这女人突然说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但再回头瞧的时候,哪里还有人影? 这孙路今儿喝了酒,不禁拍了怕自己的脑袋,莫不是喝醉听错了。 都是错觉! 回去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 第二天。 刚开工没多久,一间屋子的前梁无端脱落,砸伤了一名工人。 有人来和孙路报的时候,这厮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孙头,不好啦,工地出事儿了!” 干这工事的,最怕就是工地出事。 孙路那酒立时就醒了。 “快,带我去瞧瞧。” 来不及洗脸,孙路套了件衣服就和工人走了。 到了工地,那工人已经被人从梁下救了出来。 孙路一摸就知道骨折了。 工人疼得满脸是豆大的汗珠。 “把这位兄弟带去医治,医药费都算我的,治完后好好在家休息,休养这段时间的工时照样算钱。” 那工人听了这话,连声称谢。 有两个工友端来担架,把人抬走了。 其他工人见孙头做事公道,倒也没多说什么,继续干起活来。 回到家的孙路吃着午饭,越想越不对劲。 他想起来前一天晚上的事情。 那个白衣女子莫不是高人特意来指点自己的? 想到这,孙路又找了个经常合作的道人,在巷子口做了会法。 “放心吧,这巷子里就算有些邪魅,我这法术做完,肯定也去了。” “多谢道长。” 孙路把一封银钱交到道人手里。 ...... 第三天。 上午平安无事。 孙路到工地上看了看,一切正常,便顺道去看望了下昨天受伤的工友。 骨折的位置已经接回,伤势不算重,静养三个月左右即可恢复如初。 “你安心养病,这段休养期间的费用全算我的。” 再次安抚了工人及其家人的情绪后,孙路才折回家用午膳。 原本一切都重新步入正轨了,结果孙路午饭还没吃完,又有工人急匆匆的找来了。 “孙头,又出事了!” 孙路听了这话,那碗筷直接就脱手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这次出的事故比上次严重。 原本已经推倒的屋子,有工人去搬运石块,谁知道不偏不倚,那工人站着的地方刚巧出现地面坍塌,整个人连着大量的碎石木屑摔进坑里。 抬上来的时候,就剩下一口气了,全身上下多处骨折。 没等告诉孙头,直接就被工友送去了大夫那。 孙路连忙跟着工人去了大夫那儿。 还好,人是救回来了,就是伤势比较严重,至少要休息半年的时间。 这让孙路愁眉不已。 刚开工三天,就出了两桩事故,岂不邪门? 而且,又有工人反应,他们在工作的时候,再次听到了隐约的琵琶声。 晚上,孙路在外喝了闷酒,直到二更时才往家走。 这一次,又在同样的地点,遇到了那个身穿白衣的女子。 当时孙路就觉得那女子一定是高人,是来指点自己的。 走到近前,孙路就往那女子躬身拜道:“这位女高人,您一定是来点拨我的,还请您留步,指点在下。” 这一回,女子的声音不再细如蚊呐,反而厉声喝道:“你这人真不识好歹,已经告诉过你停手,否则就会出事,你不停便罢了,竟然还找道士做法,所以今儿这事,我出手重了点,也怪不得我。” 听这女子的话,孙路先是一愣。 但毕竟是老生意人,脑子活络。 这女人不是什么指点自己的高人,而是阻止自己的对手啊! 孙路抬起头,想瞧瞧和自己作对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这一眼不打紧,差点让孙路吓尿了。 那女人一袭白衣,皮肤白皙,显露一副出尘脱俗的气质。 但是那脸... 眼珠子凸了出来,舌头伸的老长,活脱脱一个女鬼! 孙路吓得背脊生凉,闭上眼睛大喊一声。 再睁开眼,那女鬼已经凭空消失了。 孙路哪里还敢停留,连滚带爬地奔回家去。 当天晚上,孙路就意识模糊,昏迷不醒。 ...... 7017k 第120章 琵琶鬼(第一更) 就在林易看完孙路这几天的经历,准备收回天眼的时候,眼前突起白雾,雾气之中,看到了一个身穿白色衣服的女子! 这还是林易使用天眼以来的第一次。 第一次在天眼中直面当事人过往经历中所接触到的人。 只是此刻的女子容貌,并非孙路那日晚上遇到的鬼怪模样。 此刻女子面容清秀,眉目如画,妥妥是一个清秀脱俗的漂亮姑娘。 “你就是林易?” “没错,请问姑娘你是?” “呵呵呵。”白衣女子用袖子遮住脸面,笑出了声,然后将手放下,说道,“小女子正是那些工人口中所提的琵琶鬼。” “...” 对方的坦诚让林易一时间不知说些什么,准备的说辞一下子全憋在了肚子里。 “小女子今夜在吹箫巷等着公子。” 这话有歧义! 女子说罢面容一变。 眼珠凸出,舌头长长伸出挂到胸前。 貌同鬼魅,和孙路那晚所见的鬼样一模一样。 见林易面色平静,那琵琶鬼恢复原貌,眼中露出欣赏之意,转身化成一缕白烟,消失在林易眼前。 ...... 林易收回天眼,已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右手从怀中掏出符篆,口中默念镇魂术密语。 “头上青云盖,左边三点金,车动龙身转,金字斩妖精,耳听雷声响,万吓化灰尘。” 符篆化成蓝色粉末,纷纷落在孙路身上。 在蓝色粉末全部消失后,孙路整个人放松了下来,呼吸逐渐顺畅,眼皮也不再抖动,慢慢的进入到睡眠状态。 见丈夫恢复正常,孙氏立即就朝林易跪了下来,千恩万谢。 林易和多隆连忙将孙氏扶起,其他工人也是对林易的手段赞不绝口。 “果然是高人,这雾隐门的人,真是神呐。” 多隆虽没有开口,但看向林易的眼神里满是感激。 这事儿虽说不是多隆惹出来的,但这种事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孙路这儿要是不行了,工人们不干活,工期延误了,最后担责的没别人,只有他多隆。 从这件事上,多隆内心更加笃定,林易是个非常可靠的伙伴。 ...... 按照林易的嘱咐,多隆让所有工人们今儿继续停止工作,留在家里等待通知。 孙路则居家休息。 自打刚才用天眼与那琵琶鬼照了个面,林易心里始终有些疑问。 一是这琵琶鬼是如何闯入自己的天眼范围内,与自己面对面交谈的,二是这琵琶鬼怎知自己的姓名,三是她既然已知自己是雾隐门的术士,应当知道自己曾经所为,竟然还敢与自己相约晚上碰面,显然是有恃无恐。 带着这三个疑问,林易今夜要孤身前往吹箫巷,去会一会那个琵琶鬼。 出了孙路的家门,多隆这才开口,向林易再三称谢。 “林贤弟,我多隆果然没有找错人,多谢你出手相助!” “多隆兄,以后这些客套话,咱们兄弟之间就免了,之前帮曹大哥办案的时候,您也没少出力。” 提到曹达华,林易不禁问道:“对了,曹大哥干嘛去啦?今儿没陪着你一起过来?” 以往多隆到林易这铺子来找他的时候,大多都是跟着曹达华一起过来的。 多隆回道:“嗨,甭提了,我来之前也找过他,想让他陪着一同过来找你,顺便也听听他的意见,结果这厮一大清早就被巡捕司的人叫走了,说是城北有户人家出了桩灭门惨案,这会儿正忙着呢。” 灭门惨案... 林易不禁咋舌。 这寿霖城里,倒还真是没几天太平的。 “对了,林兄弟,你今晚去那吹箫巷,是去驱散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吧,要不要我找几个杀猪匠陪着你一起?” “杀猪匠?” “对呀,我最近也打听了不少关于祛除这些邪祟的方法,听说杀猪匠因为经常杀猪,身上蘸满了戾气,鬼怪妖魔之类的最怕这种气息,有几个杀猪匠陪着你,你不是更安全一些。” “那倒不用,多谢多隆兄关心,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那我就等着贤弟的好消息。” ...... 月落乌啼,黑幕初蔓。 林易孤身一人来到吹箫巷。 这巷子挺深,巷面上的房屋已经推倒了四分之一,但巷子口的牌子依然立着。 巷子荒凉的程度从晚上亮光的情况可见一斑。 整条巷子漆黑如墨,压根就没人住了。 瞧了两眼牌子,林易就知道这巷子不太正经。 果然,刚走进去几步,就从巷子深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琵琶声。 看过孙路的经历,林易对这种事早有心理准备,也不害怕,手里点了个火折子,就往巷子深处走。 他知道,巷子里,琵琶鬼在等着他。 随着林易缓缓步入,在某个瞬间,他突然觉得自己仿佛踏入到了另一个空间。 回头一瞧,背后漆黑一片,完全看不清来路。 这应当是鬼怪作祟。 当下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 单从这一点,林易就知今儿这鬼的实力非比寻常,不是之前所遇到的那些普通鬼魂那么简单。 向前十来步,前方豁然开朗,一片春意盎然。 干净整洁的房屋错落有致、鳞次栉比,一枝红杏长出墙头,空中一些小鸟儿欢快的飞过。 再走一段路,屋落突然变成了田野。 气温陡然升高,乡间小路变得灼热,刺眼的阳光晃的人睁不开眼。 一个个鲜绿色的西瓜长在田里,翠艳诱人。 复行数十步,林易发现自己来到一颗金色的菩提树下。 菩提树上菩提果,菩提树下千金落。 金色的树和树叶,让周围的环境变成了一片金灿灿的黄。 林易知道这些都是幻觉,没有停留,继续向前,否则的话,他定要摘个菩提果,尝尝到底是什么味道。 随着步伐,周边的景色逐渐变化,雪花开始从天而降,林易的脚下,不知何时变成了厚及膝盖的白雪。 气温骤降,天地之间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来到冰崖边,前面是深不见底的深谷,对面的冰崖上,倒是蹲着一名白衣女子,只是背对着林易。 林易也不多话,从怀中掏出五行符篆中的风字符。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风来!” 手中风灵符向空中一抛,化为一阵狂风。 狂风呼啸,四周幻像瞬间被吹散。 眼前,显出现实的场景。 林易已站在巷子尽头,对面不远处的土墙前,背对林易蹲着一白衣女子,正小声的哭泣。 乌云密布,月黑风高。 此时此景,一般胆小的人早就拔腿跑了。 但林易可不是一般人。 林易轻轻的靠近白衣女子,凑近她的耳边,温柔地说道:“没吃饱吗?哭这么小声。” ...... 乐文 第121章 四象神拳初显威力(第二更) “嘻嘻嘻,看样子没有吓到你呢。” 那白衣女子向后猛然挥手,鬼爪骤现,空中划出利爪留下的红色痕迹。 林易速度也很快,脚下踩着七星方位,使出斗转星移,瞬间后退数丈,躲开琵琶鬼的凌厉一击。 那琵琶鬼回过头来,又是那副鬼魅模样。 林易从袖子中掏出桃木剑,剑上穿着雷字符篆,说道:“我说姑娘,你还是原貌比较漂亮。” “是嘛?” 听了林易的话,那琵琶鬼一笑,面容恢复成清秀的女子模样,手中凭空多了一把琵琶。 “我这般漂亮,公子待会儿可要手下留情呀。” 话音刚落,只见那琵琶鬼在琵琶上巧手一拨,一道音刃破空打向林易! 林易使出五雷剑法,剑身雷电环绕,在空中打出防御的雷电壁障,将音刃挡在界外。 那琵琶鬼见状手上不停,琵琶发出悦耳的声音,那四根弦上则不停打出四种不同颜色的音刃。 对付这种远程攻击,林易知道单靠防守是不行的,时间久了,难免会体力不支,露出破绽。 想到这里,林易猛然挥剑,一道雷电破空而出,沿着地面流向琵琶鬼。 琵琶鬼见雷电威力凶猛,不敢硬接,连忙避开。 只听“轰”的一声。 那道强力雷电打在琵琶鬼身后的墙上,直接将土墙整个击碎。 琵琶鬼手上不停,嘴里却说道:“公子好狠的心呐,对一个姑娘家竟下如此狠手。” 林易使出斗转星移,脚下不停,嘴上回道:“嘿,你可不是普通的姑娘家,你可是琵琶鬼呢!” 那琵琶鬼左手将琵琶举起,右手在弦上猛地一弹。 从空中落下四名女子,每人手持一把利剑,从四个方向将林易包围。 “卧槽,以多欺少!” 这四人剑法配合默契,组成剑网,将林易围在垓心。 林易手上这桃木剑虽有法力,但他并不曾学过什么高深剑法,祝由图录里涉及剑法的部分,多是配合法术使用,一对一倒还凑合,遇到这种剑法高明的剑阵,林易很快便败下阵来。 堪堪躲过致命的一剑,林易怒从心起。 将桃木剑收起,使出四象神拳! 虽然没了武器,但林易练习《九天御气术》日久,内功早有功底,四象神拳也是每日苦练,今儿在这种紧要关头使出来,威力比手持桃木剑强了数倍不止。 毫无征兆的白虎炎杀拳击出,拳风中夹带着熊熊火焰,火焰中窜出一只白虎,正中一名女子的胸口。 那女子倒在地上,瞬间消失无踪。 同时,那琵琶鬼手中的琵琶上,断了一根弦。 另外三名女子见林易拳法凶猛,皆向后退了一步,持剑观望。 林易没有想到自己的四象神拳竟然有如此威力,不禁想要试试其它三象拳法。 那三名女子见林易没有进攻,互相瞧了一眼,抬手持剑,同时刺向林易。 这一次,林易使出青龙千水拳,拳势渐缓,但威力不减。 一条青龙由林易手臂上浮起,猛地腾空而起,将三名女子刺来的剑全部卷走! 只是眨眼间,那三名女子的剑便到了林易的手里。 至于怎么脱手的,没人看清。 林易将三把剑丢在地上,好整以暇的瞧着三名女子。 那三名女子似是有些胆怯了,同时回头瞧向琵琶鬼。 “怕什么,尽管上!” 听了主人的吩咐,三人摆出拳法的起手式,再次同时欺上前来。 林易不慌不忙,使出玄武七星拳,两手形成壁障,面对三人六手的进攻依然游刃有余。 抵挡了一会儿,林易再试自己的朱雀崩裂拳。 在三人将自己合围前,林易高高跃起,然后猛地俯冲向下。 威压之势让空气瞬间真空,压的三人透不过气。 一拳击打在地面上,拳势瞬间炸开,宛若空气炮一般,将三名女子全部震飞! 林易收拳站起,三名女子横七竖八的倒在墙边,全都昏死过去。 很快,她们的身子消失了,而那琵琶鬼手中的琵琶上,又同时断了三根弦。 ...... “咯咯咯。” 那琵琶鬼此刻笑靥如花,哪还有半分女鬼模样。 “不打了,不打了,看样子你不是一般人,我已经很久没在人界见过有你这般本事的人了。” 林易走上前去,说道:“要打的也是你,不打的也是你,你到底想怎样?” 琵琶鬼理了理秀发,说道:“我在这巷子住了十几年,已经习惯了,他们把这里推了,让我住哪儿呀?” “这儿只是荒废了而已,是寿霖城百姓居住的地方,你是鬼,不是人,这儿并非是你居住的场所。” 琵琶鬼笑了笑,道:“嗯...看来时间也差不多要到了,好吧,那我便回鬼界去了,反正一会儿那个讨厌的人就要找到这儿来了。” 林易眉毛一挑,完全没有想到这琵琶鬼居然这么好说话。 前一秒还和自己斗的你死我活,这会儿居然因为自己两句话就同意离开。 这琵琶鬼的行为,还真是令人捉摸不透。 见林易脸上露出一副惊讶的模样,那琵琶鬼噗嗤一笑,说道:“喂,我走了,你会想我不?” 林易白了一眼,没有回答。 那琵琶鬼笑道:“反正咱们会再见面的。” 对于面前这琵琶鬼,林易有不少的疑问,刚要开口询问,却听见那琵琶鬼仰头说道:“七郎,你来啦。” 顺着琵琶鬼的目光方向,林易瞧见一间屋子的房顶上,站着一个身穿青衣的男子。 “琵琶鬼,你在人界逗留时日太久了,鬼界现下是用人之际,你赶紧随我去吧。” 琵琶鬼回道:“知道了,知道了。” 说完,琵琶鬼站起身来,走到林易面前,嬉笑着说道:“这巷子便还给你们吧,我走了。” 说罢,用手在林易的脸上轻轻划了一下。 接着,跳上屋子,和那个叫七郎的男子消失在空气中,留下了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林易摸着自己的脸颊,有些发烫。 回过神来,林易不由得气急败坏,该死的,自己竟然被一个女鬼给挑逗了! 这琵琶鬼还挺调皮的,说话做事也出人意表。 虽然这巷子的问题解决了,但留给了林易的疑问却更多了。 只是随着琵琶鬼的离开,这些问题怕是永远也没有答案了。 亦或许... 真的如琵琶鬼所说,他们还有再度碰面的一天? ...... 乐文 第122章 百鬼图(第一更) 第二天一早,林易床头的牵藤枝便抖个不停。 多隆的声音从门口遥遥传来。 “林兄弟,林兄弟,该起床咯!我给你带绿翠楼的早点来啦!” 林易从床板上爬起来,穿上鞋子,来到门口将门板卸下。 多隆拎着粥和饼就进来了,将早点往桌上一放,便急匆匆的绕着林易转了几圈,然后说道:“菩萨保佑,林兄弟你完好无损。” 说完,拉起林易的手,眼中闪着期待的光芒,小心地询问道:“昨个儿夜里,事情办妥了吧?” 林易眨了眨眼,然后点了点头。 一直紧张的连大气都不敢喘的多隆长吁一口气,然后大喜,将林易拉到桌前,自己将早点打开,麻利的送到林易面前,就连饼也撕成了小份。 “来,林贤弟,这早点趁热,我可是一大早赶到绿翠楼赶着头锅买的!” 接着便坐在一旁,边微笑着想着什么,边瞧着林易默默的吃早点。 “林兄弟,你确定现在巷子里不干净的东西都没了吧。” 林易喝了口翡翠粥,觉得味道不错,随口嗯了一声。 多隆兴奋的双手一拍,道:“那今儿就能开工了,抓紧几日,工期应该不会延误。哎呀,林贤弟,你可帮了哥哥大忙了!咱们是兄弟,再多客气的话我也不说了,总之,大恩不言谢,赶明儿等曹捕头手上的事忙完了,咱们仨一起去淮月街,兄弟做东,好好带林兄弟你放松放松!” 瞧多隆那色眯眯的样子,林易就知道淮月街是个啥地方了。 等林易吃完早点后,多隆非得领着林易一同前往孙路家。 虽说林易将那琵琶鬼赶走了,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吹箫巷的工事,可不能再出任何问题了。 来到孙路家,孙头已经恢复如初。 当得知林易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时,孙头当下就要下跪,一家人对林易是感激不尽。 孙头家里有两个老人和三个娃娃,夫人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一大家人都指着孙路在外赚钱。 家里的顶梁柱要是倒了,这个家也就散了。 你说,这孙路一家,能不对林易感激涕零吗? 多隆可是老奸巨猾,忙道:“林易乃是我过命的兄弟,我的事就是他的事。” 这一句话,就把自己和林易绑到一块儿去了。 “孙头,我这兄弟可有本事呢,你放心,吹箫巷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我兄弟全都摆平了,你只管带着你的工人们好好干,把落下的工期给抓紧赶上,只要在工期内把活儿干完,我多隆拍胸脯保证,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 这说话艺术,黄知县没重用多隆,实则是他的损失。 孙路也是聪明人,当即也拍胸脯说道:“多大人放心,我这条命是您兄弟救的,我这活儿是您给的,我敢不用心做吗?” 当下便吩咐左右两个最亲近的兄弟,说道:“现在立即把大家伙都召集起来,马上开工!” “唉!” 那两人领了孙头的命令,立即去了。 当天下午,林易、多隆、孙头重新办了个开工仪式,林易也装模作样的做了会法事... 其实他哪会做什么法事啊,所谓业术有专工,那是正宗道士干的活。 但多隆非让他来做,说什么只有林易他才信得过。 既然琵琶鬼不在了,林易就只能硬着头皮,顺水推舟做了一场有些外行的法事,安定这些工人们的心。 其实,林易就是拿着桃木剑,插上火符篆和雷符篆,表演了一番把戏罢了。 结束后,孙头递来一封喜钱。 这是规矩,林易也没推辞。 多隆更是跟林易保证,这趟活干完了,挣得钱他和林易一人一半,决不偏颇。 一听要五五分,林易坚决不肯。 可多隆态度坚决。 “林贤弟,你是不拿多隆当兄弟吗?” 林易只得应了。 重新开工后,吹箫巷的工事非常顺利,再没出现若隐若现的乐声和诡异奇怪的事情,伤人的事情就更没了。 ...... 那天回到铺子后,林易眼前缓缓起雾,雾气之中,巍峨的须弥山浮现眼前。 须弥山前,天地秤现。 秤的一端,挂着工头孙路的经历,另一端,则挂着此次的奖励。 一张泛黄的图卷。 模样古老,用的是防腐防潮的水牛皮。 看样子有些年岁。 林易将图卷铺开在桌上,令他感到意外的是,这竟然是一张百鬼图! 神界封神榜,鬼界百鬼图。 百鬼图乃是鬼界图谱,记录着鬼界有足够实力排名图卷上的百鬼详情。 林易一眼便在百鬼图的第三十五位看到了琵琶鬼。 百鬼图卷上关于琵琶鬼的介绍是这么说的。 琵琶鬼,百鬼之三十五位,日常是一副清纯的美女模样,顽皮心重,喜好捉弄别人,常会显出凸眼长舌的吓人模样,拥有的鬼琵琶乃是鬼界十武器之一,鬼琵琶的四弦分别代表春夏秋冬四季,弹奏的音乐容易使他人产生幻觉,甚至步入幻境永远无法出来,拥有一定预知未来的能力,实力随情绪变化,嘻哈顽皮的时候,实力勉强排进百鬼图,但愤怒认真的情况下,实力可达百鬼图前十。 ...... 看完了这介绍,林易心里闷闷的。 敢情自己赶走的琵琶鬼才勉强排进百鬼图的的前百... 可不是嘛,在和他作战的时候,那琵琶鬼可完全没有认真呐,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就连临走的时候也不忘... 忒奶奶的! 回想起来,根本不是自己把琵琶鬼赶走的,倒不如说是琵琶鬼临走前和他玩闹了一番而已。 那个被琵琶鬼称为七郎的人是谁? 为何他一出现,只说了两句话,琵琶鬼就随他走了。 林易赶紧翻了翻百鬼图,不禁感到惊讶。 这个名叫七郎的家伙,竟然排在百鬼图的第三! 关于他的简介非常简单。 百鬼图前三,实力是迷,掌管散落在各界的游魂野鬼。 这么简单而有力的简介,妥妥的鬼界知名大拿呀! 怪不得他一出现,琵琶鬼就乖乖跟他走了。 等等... 这百鬼图上为何有些鬼的名字颜色是黑色的,有些则是灰色的? 再仔细看了看百鬼图,在图的最下面写着几行小字。 人界九州,鬼界九渊。 该百鬼图仅为记录鬼界九渊近千年来显露过实力的鬼魅,并未包含全部鬼魅。 百鬼图卷会持续观测百鬼的实力变化,实时更新图卷,会根据鬼气跟踪百鬼的动向。 当图卷上的鬼停留在鬼界之时,鬼名的颜色是黑色,否则则是灰色。 看到这里,林易大概是明白了。 自己竟然得到了一份来自鬼界的宝贝。 大概扫了一眼,这百鬼图卷上,有一半的鬼名都呈现灰色。 这也就意味着,许多有实力的鬼并没有呆在鬼界。 林易不禁联想起前些天的百鬼夜行,以及七郎口中所说的那句话:鬼界现下是用人之际。 看来鬼界正在发生着什么非常重大的事情。 ...... 乐文 第123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二更) 第二天早上,林易正沐浴在阳光下打着盹呢。 曹达华手上有大案要办,多隆也忙着吹箫巷工期的事,现在就数他最清闲。 当他在梦里扮演着玉兔的角色准备嚯嚯嫦娥的时候,七魄中的尸狗突然敏锐的感觉有人在不怀好意的悄声靠近自己。 林易瞬间就恢复了清醒,但依然装作睡着的模样。 只听那家伙的脚步比较轻浮,看样子实力不咋滴。 哼,竟然胆敢偷袭小爷,看我不把你给瞬间放倒! 就在那人刚伸出手的刹那,林易一个鲤鱼打挺,从躺椅上跳了起来,抓住那人的手臂往躺椅上一摔,接着双腿压在那人的腿上,两手将对方双手紧紧抓住按在椅背上,怒目圆睁,想要看看是谁敢这么大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想偷袭自己。 近距离的定睛一看... 卧槽! 虽然戴着薄纱,但隐约可见苏绣儿红透的俏脸,甚至都已经红到耳根了,双目如水,秋波中带着一丝欢喜和羞涩。 林易一时傻了,就保持着这个羞耻的姿势一动不动。 双手握着的手腕细腻嫩滑,顶着的大腿位置丰盈紧实,一缕女儿香清晰可闻,余光甚至能瞥见胸口的起伏。 来到这一世,林易还没有如此亲近过一个女孩子。 “林...林大哥,我不是故意的,我本来只是想闹一闹你,你...你放开我好不好...你...你顶着我了...” 听了这话,林易才瞬间清醒,连忙从苏绣儿身上下来。 苏绣儿也连忙从躺椅上站起。 两人背对背整理了几下衣服。 幸好这里平时没什么人,不然就太尴尬了。 林易撇着嘴,自己这事儿闹得... 苏姑娘肯定该生气了,自己可绝非那种轻薄之人呐! 苏绣儿这边则心口小鹿乱跳,好不容易才把心情平复。 但回想刚才的一幕,又忍不住嘴角上扬,满心欢喜。 “那个...” 两人同时转身开口。 “你先说吧。” 又是同时。 这该死的销魂的气氛! “咳咳。”还是林易率先打破了安静。 “苏姑娘,刚才真是不好意思,我实在不知道是你,不然我就不会...” 苏绣儿到底是女儿家,脸皮薄,没等林易说完,连忙打断道:“林大哥,你不要再说了,刚才是绣儿不对,这事儿就过去吧,咱们别提了。” 说着轻咬嘴唇,双手揪着衣摆,低声道:“叫人怪害羞的。” 我去! 这一下脸烫的变成林易了。 “咳咳...那啥...苏姑娘,你今儿一早来找我是?” 林易连忙转移话题。 苏绣儿也很聪明,立即接道:“哦,是这样的,林大哥,你不是要买宅子吗?我已经和人家联系好了,今儿下午咱们就能去看宅子,不知道林大哥你是否有空?” 林易连忙点头,道:“有,今儿下午可以。” 这小妮子可真上心,刚说想买宅子,立即就推荐给自己一个,刚说联系一下卖家,这就把人和时间都敲定了。 做事麻利,将来肯定是个好贤内助! “林大哥,既然时间定了,你就和绣儿一道回去吧。” “一道回去?去苏府?” “嗯,我不是说那个宅子是绣儿一个朋友的嘛,为了和她好好谈谈价,我中午在府里设宴,请她到府里来,你是买家,当然要一块儿啦,说不定聊的投缘,人家直接给你一个好价钱。” 林易一摸下巴,心想这事儿办的不赖呀。 这酒席可得去,说不定一下子就能省下百八十两银子呢! 虽然心里已经决定去了,但嘴上却还是说道:“苏姑娘,这有点不好意思吧,我买房子,还要你设宴请客...” 苏绣儿听了林易这客气话,反倒大咧咧地说道:“林大哥,你是绣儿的好朋友,这点儿事不算什么,赶明儿你还有什么好的生意点子,再告诉我便是了,我这忙帮的不亏。” “好,好。” 林易连忙答应。 ...... 苏绣儿早准备好了轿子。 两人前后轿子启程,就往苏府去了。 不远处,老两口的面摊还没收呢。 老头子对老太太说道:“老伴儿,你瞧见没,那好像是苏家小姐,林小爷可不得了,这是要飞上枝头变凤凰呀。” 老太太回道:“怎么,有钱人家的小姐,就不能找个英俊的小哥啦?就算没钱,那又怎么样,又不是所有的姑娘都看重钱,何况她苏府是这寿霖城的首富,再有钱的人,在她们眼里,那也是穷人。” 老头子憨憨的笑道:“没错,还是我老伴儿说的对,当年你貌美如花,多少有钱家的公子来提亲,都被你给回绝了,唯独瞧上了我这个卖面的,哎,想当年,我这相貌,可尤胜那林小爷。” 老太太啐道:“你可别瞎唠叨了,时候不早了,该收摊了。” “唉唉,好,你坐一旁歇着,这些活儿我来。” “当然是你来了,我跟着你吃了这么多苦,你可得多担待些。”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老头子笑呵呵的收拾起桌凳和杂七杂八的锅具。 老太太则坐在一边,平静的瞧着老太子收拾,手里则端着一碗刚刚凉好的温水。 ...... 来到苏府,苏家的仆人们都不用禀报。 林易就跟进自己家一样,跟着苏绣儿就进去了。 苏灿带着部分家人陪着苏老太爷去附近游山玩水去了,要一段日子才回来。 这期间,这苏府又没人能管得了苏绣儿了。 苏绣儿这宴会设在后院河边的凉亭里。 中午艳阳高照,气候温和,碧波荡漾,鸟语花香,只有苏绣儿、林易和她那位朋友三人小酌,在这自然风光中吃喝,倒别有一番滋味。 苏绣儿带着林易前往凉亭的时候,那第三个来参加宴席的人已经到了。 “凌姐姐,你来啦!” 身穿一袭蓝衣的女子站起身来,笑着握住苏绣儿的手说道:“妹妹设宴,我怎能不早点儿过来?” 说完瞧了林易一眼,又笑着对苏绣儿道:“怪不得我来的时候仆人说你不在,原来是亲自去接这位公子去了。” 苏绣儿忙说道:“哎呀,我哪里知道凌姐姐你这么早就到嘛,不然我肯定就留在这儿陪你了。” 说罢,扭头看向林易。 林易连忙自我介绍道:“凌姑娘你好,在下可不是什么公子,叫我林易便是。” “林易你好,我叫凌萱。”凌萱面带微笑,言简意赅。 三人落座。 苏绣儿拍了拍手,吩咐仆人们上菜。 ...... 乐文 第124章 二百两一声姐姐(第一更) 随着苏家的仆人们依次将菜摆在桌上,林易不禁心里嘀咕,这一桌子山珍海味得多少钱呀。 单瞧那些林易认识的,熊掌、燕窝、鱼翅、海参等等,就已经足够珍贵了,更别提那些林易都没见过的食材。 “凌姐姐,林大哥,这道扒熊掌,府里的厨子做的不错,你们尝尝。” 熊掌上桌之前,厨子就已经用刀将整个熊掌给切好了,大小方便入口。 凌萱倒也不客气,夹起一块放到嘴里,然后眼睛一亮,边咀嚼边对苏绣儿夸赞道:“这厨子做的不错,比我家那厨子做的好吃多了!” 乖乖...我家厨子... 这凌萱的身价看样子也不低呀。 林易也夹上一块尝了尝,这种珍贵的食材,别说这一世,就是上一世,林易也没什么机会品尝。 将一小块熊掌肉放进嘴里,口感和味道完全出乎了林易的预料。 林易以为看起来十分粗犷的熊掌,吃起来会很生硬,没想到入口竟然酥烂滑润,耐人寻味。 见苏绣儿瞧向自己,林易连忙点头,笑道:“好吃。” 听林易这么说,苏绣儿脸上立即浮起笑容。 “凌姐姐,林大哥,你们再品尝一下咱们府上的燕窝,尝尝和平时吃的燕窝有什么不同?” 凌萱轻轻的舀上一勺放进嘴里。 “嗯~~” 凌萱不住点头,又舀上一勺放进嘴里细细咀嚼,然后才说道:“这是正宗的血燕,妹妹,你可真行啊,这时候还能弄到这种食材,今儿这席你可费心了。” 苏绣儿笑靥如花,回道:“姐姐喜欢就好。” 血燕,是燕窝中最名贵的一种。 金丝燕筑巢于山洞的岩壁上,岩壁内部的矿物质透过燕窝与岩壁的接触面或经岩壁的滴水,慢慢地渗透到燕窝内,其中铁元素占多数的时候便会呈现出部分不规则的、晕染状的铁锈红色,采摘人将此称之为“血燕”。 要知道,现在可是夏秋相交的季节,燕窝的采集一般在二、四、八月,这种新鲜食材能保持到现在,实属难得,更别提极其稀有的血燕了。 当苏绣儿转过头,用眼神询问林易的意见时,这个从没吃过燕窝的年轻人好不容易才又憋出了两个字。 “好吃!” 对面的凌萱噗嗤一笑。 林易脸上一红。 说真的,无论在哪,林易还真没过过这种富贵日子。 两道菜式吃完,苏绣儿最后又向坐在身旁左右的两人推荐了第三道菜。 “这道菜可是我隆重推荐的。” 顺着苏绣儿所指,林易瞧见了一条品相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清蒸鱼。 这有什么稀奇的? 只见凌萱仔细看了看这道菜,不禁惊呼道:“呀,这不会是鲥鱼吧?” 苏绣儿竖起拇指,回道:“凌姐姐好眼力!这正是一年一时的鲥鱼。” 鲥鱼林易倒是有所耳闻,这种鱼只在春夏之交的时节可以捕捞上市,是一种非常娇贵的鱼类。 这一回,林易终于有机会可以卖弄了。 “嗯...这鲥鱼我倒是知道,堪称鱼中美味,俗话说的好,红烧鲥鱼两头鲜,清蒸鲥鱼诱神仙。这道清蒸鲥鱼的味道一定很不错,咱们今儿有幸,也能做一回神仙啦。” 苏绣儿笑着说道:“林大哥可真会说呢,这鲥鱼食材的确很珍贵,绣儿想这种清蒸鲥鱼能最大程度的保留鱼的鲜味,能让两位尝到鱼肉本身的美味。” 凌萱拿起筷子说道:“妹妹有心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姐姐客气什么,赶紧吃吧,林大哥,你也吃。” 介绍完三道菜式后,苏绣儿便不再介绍,开始吆喝大家一起吃喝。 这一桌子菜,当真是各式名贵食材齐全,什么海参、龙须菜、大口蘑、川竹笋等就不提了,中八珍和上八珍的食材也不在少数。 历史上,这山珍海味,分上八珍、中八珍、下八珍共二十四种珍贵食材。 这下八珍,乃是海参、龙须菜、大口蘑、川竹笋、赤磷鱼、干贝、蛎黄、乌鱼蛋。 中八珍,则是鱼翅、银耳、鲥鱼、广肚、果子狸、哈什蚂、鱼唇、裙边。 最名贵的上八珍,分别是狸唇、驼峰、猴头、熊掌、燕窝、凫脯、鹿筋、黄唇蛟。 这些食材不仅珍贵,而且非常稀少罕见。 吃了一会儿,林易主动端起酒杯,向凌萱敬道:“凌姑娘,这杯酒我敬你,希望一会儿高抬贵手,那宅子的价格再让点给弟弟。” 苏绣儿也一起端起酒杯,说道:“凌姐姐,我这位朋友家境可远不如你,你就少收那几两银子,也不耽误事儿呀。” 几两银子?那可远不是几两银子这么简单。 凌萱举起杯子,笑着回道:“绣儿妹妹,我瞧你今儿可是下足本钱啦,这桌子菜怎么也要几十两银子,再加上你的面儿,我待会要是再不压压价,也没脸让你叫我一声姐姐了。至于这位林易嘛,我瞧你不像是绣儿妹妹的普通朋友...” 苏绣儿脸上一红,小声嗔道:“哪有...” 凌萱瞧了瞧苏绣儿那娇艳欲滴、羞涩可人的模样,心里有数。 “林易,这样吧,绣儿妹妹的面子我是一定要给的,如果...你像绣儿妹妹那样,也喊我一声姐姐,那宅子就四百两给你吧。” 林易一听,眼睛都放光了! 四百两?! 苏绣儿说的可是六百两呐,这一下子就给砍了二百两。 一句姐姐这么值钱,林易当然要叫。 “凌姐姐,林易先谢过了!” 说罢先干为敬,根本不给对方任何反悔的机会。 凌萱瞧着苏绣儿脸红的俊俏模样,忍不住打笑道:“咱们绣儿妹妹的眼光,那肯定是不会错的。” 这房子的价钱问题解决了,接下来的话题大家就聊开了。 那凌萱似乎对林易挺熟悉也挺感兴趣的。 当提到林易如归楼破柳茹霜的绝对、绿翠楼对上郑太傅的贡对、和苏绣儿创办了风靡一时的林秀手套的事情时,凌萱似乎如数家珍,竟然对这些事情了然于胸。 “苏姑娘,你这是把我的底细彻底给卖了呀。” 林易苦笑道。 凌萱则回道:“哪里,不过是你平时忙,绣儿妹妹无处排解,只得到我这来说会儿话啦,可是每次过来,那话题可都离不开你。” 林易一听,立即不做声了。 这是心虚了... “当时我还想呢,是谁能让咱们一向眼高于项的绣儿妹妹如此惦记,这下可不就见到了嘛。” ...... 乐文 第125章 林府(第二更) 当日午膳,主客尽欢。 苏绣儿的一番美意没有白费。 用完午膳后,三人便去凌萱的宅子去瞧瞧。 “林易,你还没见过我这宅子就先跟我把价钱谈了,到时候要是不合适,你可不许耍赖。” 凌萱打趣道。 林易早准备好了说辞。 “如凌姐姐所言,苏姑娘的眼光肯定是不会差的,我相信她推荐的宅子一定不错。” 凌萱看了看苏绣儿,眼神中透出深意。 “这宅子是还不错,就是小了点,不知道绣儿姑娘喜不喜欢。” “凌姐姐,你说什么呢。” 这是苏绣儿。 “...” 这是林易。 ...... 到了凌萱的宅子这儿,林易虽然心里早有准备,但还是被震撼住了。 虽然是二进的宅子,但面积超乎了林易的想象。 完全超出了林易脑海中上一世别墅的概念... 这二进二出的宅子,一般是城中士绅的配置,分主房、配房、客厅、书房、门房等,并带有后院。 但凌萱这二进的宅子,后院简直是一个带河的大公园! 公园里有一大一小两个凉亭。 小凉亭里摆着一把古琴,一副石台棋局。 大凉亭里则摆着一张大理石桌,可供平日赏景时吃些茶点,亦或是像苏绣儿今日所做那般,将设宴放在这儿,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河里游着红色黑色的鲤鱼,颇有活力和生气。 看完这宅子,林易那是相当满意。 从小到大,从上一世到这一世,林易从没住的那么富余过。 凌霄说道:“怎么样,林易,还满意吗?” “满意,满意!这宅子简直太棒了。” 林易这话可是真心的,从这些日子在寿霖城做生意的经验来看,这宅子四百两在别处恐怕是拿不下的,别说四百两了,六百两恐怕都是一个友情价。 这宅子相当于半卖半送了。 更令林易觉得开心的是,这宅子也在城西,距离雾隐门的位置并不远。 风水学里有句老话,叫做“住宅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肉,以草木为毛发,以舍屋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若是如斯,是事俨雅,乃为上吉。” 眼下这宅子格局搭配得当,没有任何与风水上犯冲之处,不愧是大户人家住过的地方。 “既然喜欢,那这钥匙,我可就当着绣儿妹妹的面交给你了。” 林易接过,连声称谢,接着掏出银票,却是五百两,正不知如何是好。 凌霄噗嗤一笑,说道:“不急,到时候你拿给绣儿妹妹让她转交给我便是。” 林易连忙将银票收回,说道:“那就听凌姐姐的。” ...... 出了门,凌萱说道:“以后这儿就是林府了,明天我就让仆人不要来了,这灯笼也该换了。” “凌姐姐,这些就不劳您操心了,明儿我找人来把这府上收拾一下便是。” 凌萱点了点苏绣儿的鼻子,说道:“就你好心。” 回过头,见林易还在兴致勃勃的瞧着门庭,便悄悄将苏绣儿拉到一旁,说道:“绣儿妹妹,你替他贴了二百两银子,他知道吗?” 苏绣儿连忙做出噤声的手势,扭头看了眼林易,接着小声说道:“嘘,别让林大哥听见,其实这钱也是我在手套生意里赚的钱,说起来这生意的点子都是林大哥出的,这钱给他用,那也没什么。” 凌萱不禁摇头,说道:“你呀,这次可真是遇到克星了。” 苏绣儿笑了笑,说道:“凌姐姐,还要感谢你愿意把这宅子卖给林大哥,说起来,你已经减了四百两,妹妹我很感激啦。” 凌萱说道:“几百两的银钱,哪能和我们的交情相比,再说了,姐姐府里虽然比不上你们苏府有钱,但也不是缺那几百两银子的人。” 苏绣儿微微一笑。 凌萱瞧了一眼林易,又对苏绣儿说道:“绣儿妹妹,希望你这番好意不会白费。” 苏绣儿脸上一红。 ...... 林易可不知道这宅子市价足有一千两。 这要是把实情告诉他,估计他能当场炸裂。 搁他全部的身家,也不过五百两,要是知道这宅子卖一千两,怕是连看都不敢来看。 但苏绣儿硬着把这事儿给办成了。 凌府本来和苏府就有生意往来,算是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这凌萱自小便和苏绣儿一块儿玩,算是老相识。 甭说这套宅子便宜个四百两,就算是她苏绣儿真的开口,凌萱便送给她也不是什么事儿。 苏府在这寿霖城是首富,凌府也不过屈居第二。 人家苏老太爷过寿能日撒千两白银,凌萱送套宅子也不是什么大事。 更何况,还是送给自己感情最好的妹妹。 林易傻人有傻福,四百两就拿下了一千两的宅子。 ...... 当天夜里,林易锁了铺子,就到自己这新买的林府来住了。 府里的东西一应俱全,平日里一直都有凌府的仆人来打扫收拾,可谓是拎包入住。 林易来这里的时候,发现门口的灯笼已经换过了。 两个大红色的写着“林府”的灯笼高挂大门。 林易心里一暖,定是苏绣儿遣人来换的。 找到主房,把自己打包好的被褥一铺,往上面一趟,可真是舒坦。 这些日子因为条件原因,只能睡床板,好久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了。 临睡前,林易不禁想到了苏绣儿。 这姑娘不错,不仅把手套生意做的有声有色,让自己赚了个大宅子,关于自己的忙都是亲力亲为,赶明儿一定得找个机会好好谢谢她。 话说,林易突然想起最近苏绣儿这胸脯好像渐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莫非木瓜起作用了啦? 不然明儿再送几斤木瓜去吧... ...... 临睡前,苏绣儿哼着小曲,在镜子前梳着头发,一副开心的模样。 “小姐,凌萱姐姐的那个宅子,到底是卖给林易了?”香儿问道。 苏绣儿点了点头。 “卖了多少钱?” “六百两。” “嚯,便宜了这么多,小姐你可真有面子。” 苏绣儿不答,只是笑了笑。 “唉,对了,香儿,一会儿帮我把束胸调整一下,不要再绑这么紧了。” “好嘞。” 苏绣儿将外套脱掉,露出香肩。 香儿在身后帮苏绣儿调整束胸的时候说道:“小姐,你以前不都是要香儿绑的紧紧的嘛,怎么近些日子要求变松啦。” “哎呀,太紧了对发育不好。” 说完,苏绣儿皱眉道:“这束胸可真不方便,松了之后特别容易移位,哎,要是有更好的可以带松紧的束胸就好了。” 此刻,已进入梦乡的林易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 乐文 第126章 见家长?(第一更) 第二天,林易刚打开自家林府的大门,就见一帮子男男女女站在门口。 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苏绣儿的贴身丫鬟香儿。 “我说林大哥,你这起的还蛮早的嘛,我还以为要等很久呢。” 林易愣道:“香儿姑娘,你们这是...” 香儿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而是扭头喊道:“小姐,林易醒啦。” 卧槽! 这么大声。 你家小姐一早专程来为我叫床,那也不用搞得街坊邻居们都听见吧... 影响不好。 不远处一个锦绣轿子里,钻出一个面带薄纱、身材婀娜的姑娘。 还能是谁呀? 可不就是苏绣儿嘛。 苏绣儿来到门口,对等在门口的那群人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呀,进去把府里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好好的打扫收拾一番。” “是,小姐。” 然后这群人就浩浩荡荡的进去了。 林易都没敢拦,好家伙,这阵势... 不说打扫收拾的婆子吧,居然还有瓦匠、花匠、木匠... 见林易略带惊讶的表情,苏绣儿说道:“这些都是我府上的仆人,今儿专门调来帮林大哥的府上好好打扫一番,至于那些工匠嘛,我都有特别吩咐过,凌姐姐都告诉过我了,有间厢房的屋顶容易漏水,后花园的花木也该修剪了,还有林大哥住的主屋,只有一张床,太单调了,我让木匠再打点木柜衣架什么的。” “小姐,不是还有你特别吩咐的梳妆台嘛。” “香儿你...” “哎呀,说漏嘴了。” 林易:“...” 这是赶鸭子上架啊! ...... 为了表达谢意,林易特意请苏绣儿吃了顿他几乎每天早上雷打不动的入赘软糯面。 当苏绣儿出了轿子,和林易一起坐在面摊上的时候,周围吃面的人都惊呆了。 一胖子正大口吃面呢,突然看到寿霖城首富的苏家千金坐在隔壁桌子,直接呛到面条从鼻子里出来了... 那老头老太倒是颇为镇静,不过就连一向只专注煮面的老太太也忍不住抬头瞧了瞧苏绣儿。 “林小爷,苏姑娘,你们俩来碗面啊?” 林易回道:“没错,老规矩,嗯...每碗再加个荷包蛋。” 说罢,拿出六文钱摆在老爷子手里。 “稍等,面马上就到!” 苏绣儿笑道:“林大哥,你每天的早餐就在这里解决?” 林易点点头,说道:“差不多吧,这儿的面条软糯筋道,很有嚼劲,面汤也很鲜香,我早上就特爱吃他们家的面。” 苏绣儿听了也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道:“那我也要试试,每天早上都吃燕窝雪蛤,早就想换换胃口了。” 林易:“...” 那老头子将面端上来,说道:“苏小姐,咱们这都是普通老百姓的口粮,要是吃不惯,您可别嫌弃呀。” 苏绣儿非常得体的回道:“大爷,您说的哪里话,林大哥特别向我推荐了你们家的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老头子笑的眼角的褶子都出来了。 “好,好,两位的面,请慢用。” 苏绣儿将面纱解开,抄起一口面条,小口吃进嘴里,慢慢咀嚼。 “这面条真的很筋道,很好吃呢。” 说完又咬了一口荷包蛋,那荷包蛋做的是糖心,一口下去,蛋液四溢。 “这荷包蛋好好吃,和我小时候奶奶做的味道一模一样!” 那老头子突然又出现了。 “苏姑娘,别瞧咱们这面摊不起眼,但这料子可都是用最好的,这面全是手工揉出来的手擀面,鸡蛋也全是自家散养在山上的山鸡蛋,味道自然会好一些。” 说完,老头子还给林易比了个大拇指。 林易仿佛看到了“牛掰”两个字。 就连那老太太也对着林易笑了笑。 是呀,雾隐门的术士,竟然能带首富家的千金吃路边摊,这简直就是万中无一的人才! 要说这面摊上的老头子老太太,算得上是林易在这一世最先认识的朋友。 自从内心认定苏绣儿是个好姑娘后,林易第一个想到的竟然就是带她来吃碗面... ...... 就在林易和苏绣儿边吃着面,边聊着闲话的时候,一声粗犷的声音从不远处响起。 “哎呀,林兄弟,我可逮着你了,你昨个儿一夜没在铺子,是不是在外头过夜去啦,我倒是看看是哪个小娘们让你...哎呦,苏姑娘!” 这曹胖子的话由远及近就没停过。 当喊到“苏姑娘”的时候,苏绣儿的脸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熟透了的红苹果... 曹达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连续两次撞见两人或许已经发生的奸情...啊呸... 苏绣儿面薄,周围还有吃面的客人呢,连忙将薄纱戴上,嗔道:“曹大哥,怎滴说话老是张口就来。” “不是,弟妹,你听我说...啊现在还不是,苏姑娘,我这会正找林易有急事,所以说话莽撞了些,还请您多担待。” 说完搓着手,一副谄媚的模样,又向苏绣儿问道:“苏姑娘,请问你们俩还吃完面啦,我可否借林易一用?” 林易:(???)? 一用?怎么个用法? 苏绣儿噗嗤一笑,回道:“要用你就用嘛,谁还稀罕他吗?” 说完,对林易说道:“林大哥,绣儿先回去了,谢谢你的面,那些仆人打扫完自会回来,你不用担心。” “谢谢苏姑娘。” 林易目送苏绣儿的轿子消失在巷子口,这才转身瞪向曹达华。 结果一转身没见着人,然后才发现这厮居然坐在面摊上,把自己剩下的半碗面都给吃干净了... 吃完了林易这碗面后,曹达华抬头发现林易正盯着自己,嘿嘿一笑。 林易先是无语,接着又打趣道:“曹大哥,你刚才又乱说话,该罚你,你把旁边那碗面也吃了吧。” 曹达华连忙又将苏绣儿剩下的大半碗端过来,大口捞起面条就吃。 林易见曹达华真吃了,连忙说道:“曹大哥,别这样,我只是和你开开玩笑...” 谁知曹达华根本没带停的,边吃边含糊不清地说道:“没关系,林兄弟,我正好...还有点饿。” “我靠。” ...... 来到林易这铺子,两人坐下来,林易才算知道怎么回事。 原来曹达华昨儿夜里就来找林易,但都快把门口的牵藤枝给撸断了,林易这铺子里也没带动静的。 曹达华可不知道林易新买了宅子,晚上到那宅子去住了。 在林易这铺子门口整整敲了小半夜,后来寻思着可能在外头住了,才带着焦急的心情回去睡了会。 一大早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就又跑来找林易了。 为什么这么急着找林易呐? 原来这曹达华又碰上奇怪的案子了。 弄了半天没有头绪,就想到了自己的好兄弟兼智囊林易来了。 “林兄弟,你说,这案子到底奇不奇怪?” ...... 7017k 第127章 灭门惨案,案发现场(第二更) 听完曹达华的表述,林易也觉得这案子的确很怪。 一家四口,只有养女活了下来,另外一家三口全部被杀死在屋内。 所有的证据似乎都指向养女是犯案嫌疑人,但根据邻居的口供,这个养女却有着不在场的证据。 “曹大哥,案卷呢?” 曹达华道:“这案子太奇怪了,好多地方自相矛盾,这案卷根本写不下去。” 既然看不到案卷,林易摸了摸鼻子,说道:“那么,带我去现场瞧瞧?” “行啊!” 有了林易出山,曹达华这颗忧虑的心终于安定下来了。 有林易这样的兄弟,真好... ...... 来到案发现场,门口有两个看护现场的衙役。 见跟在曹达华身边的是林易,连盘问都省了。 “曹捕头,您来勘察现场来啦?请进。” 刚进屋里,林易便莫名产生了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由于近期他买宅子,所以特别留意过涉及家宅的风水。 作为雾隐门的术士,林易可是懂一些家宅风水术的,而在他那第五阴门的铺子里,书架上也摆放着不少家宅风水术的书籍。 林易抽空的时候也翻了翻。 正是由于近期看的多了,所以当林易一进这屋的时候,下意识的就觉得这屋子的风水不好。 大多数的房屋讲究的是一个“南北通透”。 但在风水学上讲,单纯的认为“南北通透”是好房子的标准,其实是错误的。 有些人特别喜欢南北通透的房子,因为一到夏天,两边窗户一开,或者开着门和窗户,凉风就可以从房子里经过,舒适又凉爽。 但是,有这种房子的朋友可千万别高兴太早! 这宅子中的第一凶,就是最忌讳“穿堂风”。 指的是大门正对着窗户或者阳台。 所以,但凡是那种打开门就瞧见窗户或阳台的南北通透,您还是好好想想吧。 穿心煞,不聚气。 大门是入气之口,结果刚进来就从对面泄出去了。 风水学上讲,南北通透穿心煞,也叫一箭穿心,化财为水,化人为鬼。 容易失财,横祸。 ...... 虽然是白天,但这屋子里却让林易感到莫名的阴冷。 进入屋子,林易依次查看了三具尸体的位置。 这些位置都被捕快们用白色的石灰粉标记了出来。 三人死的地方各不相同。 这家人的父亲死在自己屋里的床上,母亲死在膳房,弟弟则死在另一间屋子的床上。 根据曹达华现场所说,这对父母死的时候,都是处于身体被捆绑,嘴巴被堵上的状态。 父亲被捆绑后扔在床上,母亲则被绑在厨房的椅子上。 那个男孩子倒没有被绑。 从床上、椅子上、地面上的血迹来看,凶手下手非常凶狠毒辣,几乎是将父母两人折磨致死。 林易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寿霖城里,可还发生过其它这种手段残忍的案件?” 曹达华摇了摇头,道:“在我的印象里,应该是没有的。” 林易瞧了瞧餐桌上的饭菜,依然保持着原位,没有动过。 曹达华见林易在观察桌上的饭菜,忙说道:“这屋子是案发现场,除了三具尸体拿去仵作行验尸外,其它东西均未移动。” 林易问道:“这桌上的饭菜可验过?” 曹达华立即回道:“验过了,都是正常的。” “他们是什么时候用膳的?” “根据仵作所验,这些饭菜应是辰时所做。” “辰时?这好像不是饭点儿啊。” “那也难说,有些人家比较穷,有时候一天就吃两顿,这早饭和午饭都放在一顿解决了,那也是常有的事。这家人的条件原本就不怎么好。” 林易点了点头,蹲到地上,查看着地上的血迹。 “曹大哥,你瞧瞧,这儿的血迹似乎并不完整。” 曹达华蹲下来仔细瞧了瞧,说道:“是啊,怎滴这儿的血迹不完整?” 林易沉声道:“这儿原来应该是有东西,后来被拿走了。” “此言有理!定是有东西挡住了血迹,然后被移动后,这儿的血迹自然就不完整了。” 林易又问道:“曹大哥,你们可曾仔细搜过这房子?” “当然!” “那可有什么发现吗?比如带血迹的毛巾或者衣物?” 曹达华皱眉道:“这倒没有,屋里的一切都挺正常的,除了这案子有点诡异。” “曹大哥,那个养女现在何处?” “被我们暂时单独关押在巡捕司的牢里,虽然我们怀疑她是凶手,但并没有非常有力的证据。” 林易思考了片刻,又在房子内外转了转。 每个屋子的窗户都仔细的查看了一遍。 “这屋子看起来不像是有人闯入的痕迹。” 曹达华道:“对呀,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这屋子里却没有丝毫打斗的痕迹,我就不相信了,一个贼人哪怕武功再高,也不可能同时治住三个人,一点儿风声都没走漏。” “这周围的街坊邻居们盘问过吗?” 曹达华道:“盘问了,附近大概有七八户人家,都问过了,说是没发现有什么异常,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居然有两户人家的证词,间接的替那个养女做出了案发时不在场的证明。” “案发是什么时候?” “应当是为前日未时。” 林易又在屋子里转了转,再没有其它发现。 出屋前,林易向曹达华说道:“曹大哥,有件事情还要拜托你请巡捕司的人去办。” “林兄弟可发现了什么?放心,但凡你提的,我一定吩咐他们去办。” “从这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一定有东西被转移了,单搜这屋子恐怕不行,需要扩大搜索范围,要查一查附近的垃圾堆里,或者这城里的垃圾回收处,可有沾染血迹的衣物。” 曹达华立即回道:“林兄弟放心,这事儿我立即安排。” 说完就转身到了大门口,吩咐衙役找人,把周围的大小垃圾堆以及附近的垃圾回收处都查探一遍,确认是否有沾染血迹的衣物。 一名衙役连忙去了。 曹达华办完这事儿后回到林易身旁。 “林兄弟,还有什么吩咐?” 瞧这架势,感觉林易像是捕头,而他曹达华则是一名跟班的。 “咱们去仵作行瞧瞧吧,我想看看尸体。” “成!” 说走就走。 两人立即往第二阴门那里去了。 路上,林易不禁嘀咕起来。 “你说,这户人家的生活条件已经很困难了,而且还有个儿子,为何还要收一个养女呢?” ...... 7017k 今天请假 从上周六开始到今天,除了上周日休息,其它时间每天都有至少半天参与了南京的疫情防控工作,穿着闷热的防护服真的很累。今天实在写不动了,身体的疲劳已经传递到大脑了,书的质量必须保证!今天马上又要去一线做志愿者,做到晚上12点。周末我会把今天的补上,争取每天三更,谢谢各位书友老爷们的体谅,尤其是追读的,谢谢!等南京疫情过去了,我保证一个月内把加更全部搞定!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28章 验尸的发现(第一更) 林易的这个问题,让曹达华一时也有些闷。 是啊,家里人挣口吃的都是问题,为何还要再多个人多张嘴呢? 儿女双全? 别逗了。 饭都吃不上了,还想凑个好? 带着这个没有答案的疑惑,两人来到了雾隐门的第二阴门,仵作行。 这一次,第二阴门的掌门人白龙烈亲自在大堂接待了曹达华和林易。 这白龙烈年约四十出头,铁面剑眉,目若朗星,显得正气十足,英武不凡。 “曹大人,林术士,你们两位前来,是为了钱家的三口惨案而来的吧?” 曹达华眉头一展,说道:“有白掌门坐镇主持,我想这案子的凶手必定很快就会水落石出,再微末的细节,也逃不过白掌门的眼呐。” 白龙烈哈哈笑道:“曹大人谬赞了,现下这桩案子在小女手上,她已经验过了。” “白姑娘?那敢情好呀,咱们之前已经有过合作,请问白姑娘现在可在行里?” “曹大人,林术士,你们好。” 白云舒从后堂踏过门槛,向林易两人打了声招呼。 “唉~白姑娘,以后别叫的这么生分,咱们都是帮衙门办事的,叫我曹大哥就行了。至于这位...” 林易比白云舒还要小上两岁,叫林大哥,岂不是占了便宜? 林易连忙接口道:“白姑娘,您直接叫我林易便成。” 都是江湖儿女,白云舒也不做作,拱手叫了声“曹大哥”后,又向林易点了点头,然后说道:“你们俩跟我来吧。” 依然是那副面不改色、神态冰冷的模样。 林易和白龙烈点了点头,便和曹达华一同随白云舒进了后堂。 其实要不论年纪的话,林易和白龙烈同为雾隐门的一门之主,算是平级。 只不过白龙烈这仵作行人多势众,林易这边只是孤家寡人。 这掌门人的份量上差的有些远。 ...... 进了后堂,依照惯例,两人跨过火盆。 屋内依旧是一股混合了苍术皂角和醋的味道。 三人口含姜片,白云舒将三具尸体上的白布掀开。 其中的一具尸体还算完好,只是胸口中刀。 另外两具尸体简直惨不忍睹,每具尸体身上少说也有十几处刀伤,现下尸体已清洗干净,那伤口更是触目惊心,四肢的地方深可见骨,身上则皮开肉绽。 看到尸体,林易脑海中所记的《洗冤录》的知识体系便开始高速运转,单从身体表面,林易就已经快速抓住了几个细节和要点。 “白姑娘,请你将验尸的结果给我们说说吧。”曹达华道。 白云舒点了点头,指着第一具男人的尸体,对曹达华和林易说道:“这一具是钱万两的尸体,当家的,身中十五刀,有些刀口的地方伤口不规则,应当是死前有过激烈的挣扎,致命伤是头顶的一刀,直接从脑袋顶插入,死亡时间应当是前天的酉时。” 接着,白云舒指向第二具尸体,说道:“这一具是钱夫人,身中二十刀,但每一刀都不致命,死因是流血过多,死亡时间与钱万两一样,都是酉时。” “这最后一具,叫钱金,是钱万两的独生子,死因是胸口的一刀,一刀毙命,从尸检的情况看,这个孩子死前没有任何挣扎,应该是在睡梦中死亡,我对他的胃部做过检查,胃里含有大量的曼陀罗花的粉末。” 曼陀罗花? 白云舒所说的这种植物,林易在洗冤录里的解毒制毒篇里见过。 它是制作蒙汗药的主要材料。 这种植物制作的药物可以抑制汗腺分泌汗液,麻醉神经,使肌肉松弛无力,服下后,人便处于失去知觉的昏睡状态。 《后汉书》中所记,神医华佗所制作的“麻沸散”,有其相同的功效。 这麻沸散就是由曼陀罗花、生乌草、香白芷、当归、川芎、天南星等按照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 白云舒接着说道:“从犯案手法来看,贼人对两个大人下手狠毒,或许是寻仇所致。另外,我对他们胃里残留的食物做过检验,从食物变质的情况推算,当天钱万两夫妇应该是未时吃的饭,与桌子上摆放的食物时间对应不上。” 曹达华道:“莫非当日他们在外赴约,吃完饭后回到家便遭杀害?” 白云舒回道:“但奇怪的是,钱万两的儿子也是未时吃的饭,死亡时间却比钱万两夫妇早一个时辰。” 曹达华已经有些晕了,下意识的看向林易。 林易将时间线捋了捋。 桌子上的饭菜时间是辰时,钱万两一家三口最近的用膳时间是在未时,儿子钱金的死亡时间是申时,夫妇俩的死亡时间是酉时。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时间线索来看,钱万两应该没有在家用午膳,在辰时吃过一顿饭后便在外面用膳,之后遭到毒手,儿子先于父母死亡。”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曹达华连忙说道。 “曹大哥,根据我们刚才在案发现场查验的情况来看,那里应该是就是犯罪发生的唯一现场。” 曹达华点头称是。 “这么说,他们是在外面用的膳,食物里被人下了蒙汗药,接着带回家里,然后被贼人杀害。” 白云舒点头道:“单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应当是这样。” 林易低下头沉思片刻,抬头说道:“三人回去的时候,蒙汗药的药效应当都还没过,然后贼人先将钱万两的儿子一刀毙命,等夫妇俩醒来后,先在膳房对钱万两的夫人进行折磨,之后又到了钱万两屋里对钱万两动手,最后两人均在酉时毙命。” 综合林易现场勘察和白云舒验尸的情况,贼人的作案手法几乎已经浮出了水面。 “曹大哥,你们收监的养女,她在那天的行程轨迹是怎样的,你们可问出来了?” 曹达华回道:“经过我们的审问,养女说她那天一早就去了街坊家做针线活,并不在家。” “那家街坊怎么说?” “那家街坊当天当家的不在,只有他夫人和孩子在家,那妇人倒是证实了养女的话,说他们当天一直在做针线活,直到傍晚养女才回去,并发现家里出了事,这才报了官。” “既然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那为何你告诉我,最大的嫌疑人是这个养女?” 曹达华回道:“这是因为...” ...... 7017k 第129章 唯一不在场证据(第二更) 针对林易的问题,曹达华回道:“那是因为,我们在走访的时候,有人说在戌时见到养女从家门口的巷子里走出来过。” “戌时?这养女是什么时候报的官?” “半夜呐,嗯...我记得应该是亥时。” “那她从街坊家里离开是什么时辰?” “也是亥时。” “那就是说,按照养女和街坊的表述,这个养女一大早就离开了家,来到街坊家里,然后一直到深夜的亥时才回去?” “是这样。” “但是有目击者说,他在戌时的时候,在养女家门口的巷子里见过养女出现。” “没错,那人说养女急匆匆的拎着一包东西,往巷子外面去了。” “这么说来,这街坊和这个目击者之间,一定有人说谎了!” 曹达华搔了搔额头,说道:“唉,其实那人说的话,也算不得证据。” 林易奇怪的眨了眨眼。 “什么意思?” “那人名叫赖三,是寿霖城里出了名的瓜皮无赖,极其不靠谱。那天我们问话的时候,酒还没醒,说自己昨个儿夜里见过谁谁谁,这话你能信?等他第二天酒醒了我们再问他的时候,他居然说忘了自己说过什么。” 林易:“...” 果然极其不靠谱。 “我们也很谨慎,赖三这事儿我们也审问过那养女,但人家一口否认,还让我们拿出证据来,我瞧那模样,不像是说谎。” “就这...也称得上是最大的嫌疑人?” “这不是除了她之外,压根就没有任何其它线索以及可疑的人了嘛,有人还说,这一家三口要是死了,养女不就独自把财产给继承了嘛。” 林易无语道:“曹大哥,就那破屋,也算财产?而且这家人平时都饥一顿饱一顿的,压根就没什么东西能留下。” “这倒也是,所以这事儿就僵在这儿啦,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找你来帮我一起破案的原因。” 林易搔了搔脑袋,自己倒是掌握了一些细节,但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够证明犯案的就是那名养女。 突然,林易想到了什么。 “曹大哥,那街坊家住在何处?你带我去瞧瞧,我有些话想要问一问。” “好,那你随我来。” 离开的时候,白云舒亲自送到门口,突然开口说道:“曹大哥,林易,不知道我是否能跟着你们一道前往?” 见曹达华和林易疑惑的眼神,白云舒道:“这案子性质恶劣,我也想跟着你们一起听听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曹达华大喜,说道:“白姑娘,那实在太好了呀,你们仵作向来胆大心细,说不定你能找到我们这些大老粗没有留意到的线索,准了准了,快和我们一道儿走吧。” 大老粗? 只有你自个儿才是好吧? 白云舒点了点头,将一块儿白色的薄纱遮在脸上,又戴上了一副精美刺绣的林秀牌白色手套。 这副全副武装的模样,像极了苏绣儿。 原来这年头,美女都是如此吝啬的,有这么一副好脸蛋,也不愿意轻易被外人瞧见。 此外,林易没有想到,如此冰冷的一个冷美人,竟然也买了一双珍藏级的林秀手套。 想到这,林易不禁内心感慨。 嚯... 这第二阴门竟然如此有钱! ...... 跟着曹达华,三人来到那家街坊处。 “咚咚咚。” 开门的是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 这小女孩扎着一个冲天辫,一袭小红衫,脸上透着淡淡的鹅蛋红,非常可爱。 林易蹲下来问道:“小妹妹,你自己一个人在家呀,大人呢?” 小女孩用幼稚的语气回道:“家里就我一个人,刚才你们敲门,我还以为是母亲回来了呢。” 林易说道:“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随便开门,以后记得先问清楚是谁,只有父母回来了才能开门,知道吗?” 小女孩瞪大眼睛点了点头。 曹达华道:“这家妇人不在,不然我们等会儿再来?” 林易抬手示意不要打岔。 曹达华知道林易有事儿要做,忙闭上嘴巴。 “小妹妹,哥哥问你一件事儿,你能不能老老实实的告诉哥哥?” “什么事儿?” “前天的时候,是不是有位姐姐一早就来你家做针线活儿呀?” 小女孩听了,眉头微皱,没有答话。 林易谆谆善诱道:“小孩子可不能说谎话,说谎话就不是乖孩子了,我知道你一定是父母的乖孩子,对吗?” 小女孩连忙点头。 “那你就告诉哥哥,前天是不是只有你和母亲在家,没有人到你们家来呀?” 小女孩表情非常犹豫,似乎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 好不容易,小女孩在支支吾吾的用细若蚊喃的声音说道:“没...没...”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厉喝。 “你们是谁?” 几人一回头,一中年妇人一只手上拎着两捆青菜,另一只手上拎着一只鸡,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面色不善。 “母亲!” 小女孩表情立即放松下来,欢快地跑到妇人身旁。 那妇人的表情瞬间变得温暖,说道:“妞妞,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嘛。” 说完,看向林易三人。 “曹大人,该问的,您不是已经问过了吗,后来其他捕快又挨家挨户的问了一遍,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问第三遍吗?再问几遍,答案也是一样!” 这是个悍妇啊! 林易瞧了眼曹达华,身为妇女之友的他,面对悍妇也没了往日的本色。 “这位姐姐,是这样的,我们还有些问题想要跟您核实一下。” 那妇人面无表情地回道:“哼,天天来核实,我们老百姓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说着,将手里的鸡扔进院子里,又让小女孩把两捆青菜抱进屋里,这才在门口说道:“问吧,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林易和另外两人对视一眼,扭头转向妇人,说道:“请问,那户人家的养女,前天是什么时辰到你这儿,又是什么时辰离开的?” 那妇人想了想,回道:“辰时便来了,一直忙到亥时才走。” “做针线活,为何要到这么晚?晚上那针线还看得清楚吗?” “怎么不得忙到晚上,你问问周围的街坊,哪个不知道小茹每天都要从早忙活到很晚,一个人挣钱养一大家人!忙到半夜,还不是为了多苦那两个钱儿吗?” ...... 离开的时候,林易已经知道,这妇人说谎了... ...... 乐文 第130章 洗冤录初显功(第一更) 林易问了那妇人街坊几个问题,立即就推定她是在说谎。 为何? 心理学上说,人在撒谎的时候,眼睛会不由自主的向左看。 这在《洗冤录》中也有提及。 撒谎向左,回忆向右。 同时,这妇人在说谎的时候,眼睛非常专注的盯着林易,而且眨眼的频率有所下降。 这说明妇人想要极力的保持冷静,使自己看上去“不留痕迹”,以便“睁着眼说瞎话”。 ...... “林兄弟,你瞧,这妇人一直都是这么说的。”曹达华说道。 “没关系,我只是想要亲眼看看这妇人是怎么说的。” 曹达华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心想这林易这咋回事。 听别人说,居然用看的... 林易见一旁的白云舒一直沉默不语,便开口问道:“白姑娘,你有什么看法?” 透过薄纱,林易能感觉到白云舒的嘴唇动了动,但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白云舒才开口道:“目前还没有看法。” 曹达华问道:“林兄弟,这线索差不多就这些了,我们现下去哪儿?” 林易道:“去巡捕司的大牢,见一见那个养女小茹。” ...... 巡捕司,大牢。 这案子衙门里人尽皆知。 曹达华此刻的身份已经不同往日。 以前是曹捕快,想要拿个案卷都要费不少事儿,现下带两个人光明正大的进牢房,那也不费吹灰之力。 更何况,林易和白云舒都是雾隐门的人,多少也和衙门沾点边。 进了大牢,狱卒将三人带到一个独立的牢房里。 养女小茹就关押在这儿。 其实到牢房门口的时候,林易就已经推断出了整个案情。 如果那个妇人说的是假话,那么养女小茹完全有机会和时间可以完成作案。 ...... 在仵作行的时候,林易就已经从刀口看出了犯案人的惯用手。 尤其是那对夫妇喉咙处的割伤。 根据《洗冤录》记载,从伤口形态区分惯用手,需要满足伤口“自然”这个基本要求。 所谓自然,就是指伤人的手法自然,是惯用的伤人手法,而并非其它别扭另类的手法。 从割喉这个伤人手法分析,最自然的动作是“从高处切下,划过颈部,于另一侧高处收手,伤口起端一般略高于末端,伤痕起端较浅,划喉处最深”。 根据这个手法,左撇子会从受害人颈部右侧高处,或许紧贴耳朵下缘切入,后划过喉咙,接着于颈部左侧才又略微上扬,且伤口左端一般低于右端。 右手则刚好相反。 而林易通过观察,恰恰证明了犯案人是个左撇子。 所以林易想来瞧瞧,这个养女到底是不是左撇子。 如果真的是,虽然没有非常充分和直接的证据,但几乎可以确定养女小茹就是犯案人。 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两点。 一个是案情非常重要的突破口,去那个妇人家,用强制手段将母女俩分开,然后分开询问当天发生的细节。 口供可以串,但不可能所有的细枝末节都记得,尤其其中还有一个小女孩。 第二个,就是查找养女的作案动机。 听曹达华讲,当在周边街坊家中做询问的时候,很多人都为养女打抱不平。 “那家女儿?不可能,不可能,她怎么会是凶手,那小姑娘好着呢。” “我虽然没看见她,但我认为她不会的,平日里经常忙着到各家打打散工,一个人养一家子人,可不容易呢。” “非常有礼貌,我不相信她是那种人。” “我知道她,人很好的,和街坊们碰面都会亲切的打招呼。” “什么?滚!” ...... 几人来到牢房,林易远远瞧见一双穿着布鞋的小脚悬浮在空中。 大白天的这是见鬼了? 又往前走了几步,林易一愣,脱口而出:“糟糕,小茹上吊了!” 曹达华一听连忙让狱卒拿出钥匙,三人跑到牢房门口,把牢房的锁给打开。 妇女之友一马当先,扛着小茹高高抬起,林易则从袖子里掏出桃木剑,一剑将梁上的衣带斩断。 将小茹放在地上,那脖子上的勒痕清晰可见。 不过好在,这小茹虽然气息很弱,但还有脉搏和心跳。 这时,白云舒突然开口道:“这女孩之前用过大刑。” 听了白云舒的话,林易仔细一瞧,可不是嘛! 衣服上有明显的鞭子抽过的痕迹,手指满是鲜血,脚踝的地方也有夹板夹过的印记。 刚才几人为了救人,根本没有留意到这些细节。 林易看向曹达华,后者连忙摆手道:“不是我,我办案子从来不用私刑。” 说完,曹达华看向狱卒,问道:“今儿谁对她用刑了?” 狱卒唯唯诺诺地说道:“是秦...秦捕头。” 秦冲! 林易知道这人做事有股狠劲,但没想到竟然会严刑逼供。 “秦捕头...他用了这些大刑,可问出什么了吗?” 那狱卒回道:“没有,这女孩儿一口咬定自己没做,那日一直都在街坊家帮忙做活。” 曹达华撸起袖子,站起身来道:“好呀,他个秦冲,这案子明明是县太爷交给我的,他竟然敢来抢功!还私下里动用大刑,我一定要去县太爷面前告他的状!” 曹达华罕见的怒发冲冠。 他又对狱卒道:“记着,以后没我的吩咐,任何人不得提审嫌疑人,给我传下去,听到没?” “是,是!” “出去!” 那狱卒听了如释重负,连忙溜走了。 ...... 白云舒此刻手持白色的手帕,正轻轻的帮小茹擦脸。 “这勒痕好深,看样子是要寻死,如果我们再稍微晚来一步,后果不堪设想。” 听了白云舒的话,曹达华先是重重的叹了口气,道:“自打我当了捕头,那秦冲便处处和我过不去,没想到竟然会来和我抢案子,说起来,这女孩子寻短见,我也有一半的责任。” 一旦涉及到女子,这曹达华身上就会不自觉的涌出正义的责任感... 白云舒道:“曹大哥,去找大夫来吧。” 曹达华一拍脑袋,忙道:“是啊,我这脑子,你们在这看着,我去叫大夫。” 说完,匆匆忙忙的离开了牢房。 屋里就只剩下林易、白云舒和昏死不醒的小茹。 此时小茹胎光暗淡,林易趁机睁开天眼,看见了小茹过去的经历。 ...... 7017k 第131章 苦命的女子(第二更) 小茹是钱家的养女,很小的时候被收养,改名叫钱茹。 从五岁开始,钱茹就开始跟着养父母一起做工赚钱养家。 开始的时候,养父母对小茹还算不错,家里不算富裕,但一日三餐也勉强吃得上。 在小茹七岁的时候,养父母生了钱金。 有了自个儿的孩子后,他们对小茹的态度急转直下。 原来钱万两和夫人结婚数年,一直没有孩子,找过大夫,吃过不少药,但也一直没有怀上。 后来他们找了个算命的方士,方士告诉钱万两,他的名字太盛,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根本镇不住这个名字。 钱万两虽然穷,但一向对自己这名字最为满意和骄傲,不愿意改名,就问方士有没有其它办法。 “办法倒是有,但是很危险。” 钱万两便道:“只要有法子就行。” 于是方士告诉钱万两,领养一个孩子,好好待他,积攒福报,待福报满了,自然就会得偿所愿。 同时,方士还告诉钱万两,即便以后有了自己的娃儿,也一定要继续好好对待领养的孩子,否则会有非常严重的后果。 ...... 钱金出生后,钱万两把家里吃的用的,都仅着自家的儿子先用,对小茹则几乎不闻不问。 家里但凡有吃的,小茹只能吃最后剩下的一口。 用钱夫人的话来说,弟弟还小,需要营养,他们俩是大人,需要多吃一些才有力气干活和照顾弟弟。 小茹是个懂事的孩子,便经常饿着肚子,也从来不抱怨。 有了孩子后,心愿得偿的钱万两夫妇早就将方士曾经给予的警告抛诸脑后。 时间一转眼,小茹已经十四岁,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 她已经一个人承担起了养活全家人的重担。 钱万两夫妇好吃懒做,不愿干活,弟弟钱金也不上学,一天到晚就在外面打架玩闹。 因为一家四口人,小茹不得不从早忙到晚的打着散工赚钱。 每当小茹疲惫的回到家时,都要先把挣得的工钱交到钱万两夫妇手上,然后才能吃上一口冷饭回房休息。 一天小茹提前结束了活回家,正巧赶上一口热乎饭。 “既然回来了,就一起吃吧,正好我们还没吃呢。”钱夫人阴阳怪气地说道。 将当天的工钱交到钱夫人手上时,这女人点了点,立即尖声问道:“今儿钱怎么比平日少了?” 小茹回道:“今天晚上的活取消了,那户人家有事要出门,明儿晚上再去做。” “那你就直接回来啦?不知道再去外面找找看有没有其他家有活?” 小茹默不作声。 这时钱万两说道:“算了算了,既然都回来了,咱们赶紧开饭吧。” 小茹上桌的时候,钱夫人将一盘青菜推到小茹面前,将一碗鸡蛋换到钱金跟前。 小茹默默的吃着碗里的糊糊和面前的青菜,还要不时忍受钱夫人怒视的目光。 饭桌上,钱万两向夫人递了个眼色,后者默默的点了点头。 饭后,小茹正在清洗碗盘,钱夫人突然走过来,冷冷地说道:“洗完去你爹屋里,他有事找你。” “嗯。” 接着,钱夫人带着儿子出去了。 洗完碗,小茹便去了钱万两的房间。 “小茹,我和你娘养大你不容易吧,你说你今儿晚上也没活儿,是不是该孝顺孝顺爹爹。” 接着,钱万两便动上了手。 这一天,成了小茹永远也挥之不去的噩梦。 当钱夫人带着钱金回家后,钱万两才停止了施暴。 钱金站在父母的屋口,看着蜷缩在一角瑟瑟发抖的小茹,惊讶不已。 他鼓起勇气走进去,站在小茹面前。 “姐姐,你怎么了?” “小金子,帮姐姐去报官...好不好?” 钱金听后转身跑出去了。 没过一会儿,钱万两又回来了,手上还带着根藤条。 “我叫你报官,我叫你报官,就算官爷来了也不好使,没人会信你的,到时候叫你做大牢!” 钱万两嘴上说着,手上不停,那藤条一鞭鞭抽在小茹的身上。 压榨和刻薄没有让小茹心生怨恨,但今晚发生的事情,让仇恨在她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 原来钱夫人在嫁给钱万两前,曾失身给了一个外地的富商。 那富商拍拍屁股走了,钱夫人却因为这件事情一直嫁不出去。 后来没钱的钱万两接了盘,把钱夫人娶了,但心里一直过不去这个坎。 就连生不出孩子,钱万两也怪罪于钱夫人婚前失身。 后来虽然生了个儿子,但每当夫妇二人拌嘴吵架的时候,钱万两总是爱拿这事儿出来嘲讽。 或许自己也厌烦了,一日钱夫人气急之下,说让钱万两也尝尝处女的滋味。 于是便有了那天晚上发生在小茹身上的噩梦。 ...... 那日过后,家里的关系变得很微妙。 钱夫人倒是让钱万两遂了心愿,但绝对不允许有第二次。 后来钱万两也悄悄的找过小茹几次想要用强,但却被钱夫人发现狠狠的闹了几回。 这才彻底打消了钱万两的淫念。 不过从那以后,夫妇俩对小茹变得更加苛刻。 至于钱金,那日告诉父亲小茹要报官的事情后,和小茹几乎再没有说过话。 又过了两年,小茹十六岁。 在外做工的偶然间,她偷偷藏了一些蒙汗药。 复仇的种子此时终于发芽了。 她提前制定好计划,并开始实施。 一日的辰时,她提前炒了一些菜留存,便出去做活。 中午,她像往常一样赶回家,给家里人做好了饭,便继续出去干活。 是的,家里的饭她只有做的份,却上不了桌,通常只能拿个馍馍充饥。 饭菜里,她放了蒙汗药。 为了实施这次的计划,她曾拿过猫、狗甚至自己,来试药性。 所以她知道晕倒三个人需要多大的量,以及他们会昏迷多久。 在外逗留了一阵子后,她又折了回去。 此时钱万两一家三口全都昏倒在膳房。 小茹将三人分开。 钱万两捆在了他屋里的床上,钱夫人捆在膳房的椅子上,钱金则拖到了他自己的屋子。 之后,小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一把锋利的匕首,刺进了钱金的心脏。 这把匕首,她已经磨了两年,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 钱金还处于昏迷中,就这么悄无声息的送了命。 之后,小茹就待在家里,等着钱万两夫妇醒过来。 ...... 乐文 第132章 拿走希望,变成魔鬼(第一更) “唔...唔...” 被绑在椅子上的钱夫人醒来后拼命地挣扎,但身上的绳子捆的紧紧的。 想要大声呼救,嘴里却被塞了布团。 在小茹冷笑的注视下,钱夫人渐渐停止了挣扎,眼神里的恐惧却越加浓厚。 “娘,你醒啦。” 小茹将带着钱金鲜血的匕首举起来,在钱夫人眼前晃了晃。 “这血的味道闻起来熟悉吗?” 钱夫人茫然。 “这是你儿子小金子的血啊。” 听了这话,钱夫人再次奋力的挣扎起来。 “唔...唔...” 眼神变得愤怒,嘴里一直呜咽。 “生气吗?为什么要生气呢。他是你们的儿子,可我也是你和爹的女儿啊。哦,对了,因为我不是亲生的,所以...” 小茹的眼睛突然瞪大,声音近乎歇斯,凑到钱夫人的脸前大吼道:“你们就可以任意凌辱我吗?” 被小茹凶狠的眼神注视,钱夫人向后缩在椅子上,不敢动弹了。 “唰。” 小茹一刀划破了钱夫人的手臂,鲜血直流。 钱夫人又一次激烈的挣扎起来。 小茹笑了。 她看钱夫人的模样,就像是大自然里的动物看着自己捕获的猎物一般。 可以一口咬死你,也可以慢慢的戏耍你。 当然,小茹选择的是第二种。 十几年来的屈辱,和两年前的侮辱,只给了小茹短短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她要把这点时间充分的利用好。 一炷香后,小茹听到屋里传来声响。 “爹醒了,我得去看看他。” 此时,钱夫人浑身上下都是刀伤流出的鲜血,已经俨然成了一个血人。 临走前,小茹来到钱夫人的身后,非常缓慢的将匕首架在钱夫人的脖子上。 在钱夫人惊恐的眼神中,锋利的匕首缓缓的划过。 一道冰冷过后,是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钱夫人低着头,双眼无神,鲜血顺着脖子流淌过全身,流到地面。 ...... 进到屋子,钱万两看着浑身沾满鲜血的小茹,先是目光凶狠,但随着对方冰冷的眼神凝视,钱万两似乎明白了什么,身体逐渐开始颤抖。 “唔...唔...” 他想要开口,想求自己的女儿饶过自己。 但很可惜,他的嘴巴被堵住了。 小茹来到床上,慢慢的靠近,用匕首在钱万两捆绑在床上四角的四肢上划过。 很快,床上被染成了血色。 小茹站在钱万两身旁,后者吓得连忙将头转向另一边。 “爹,你这是怎么了?你怎么会怕我呢?你在家里一向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啊。” 钱万两闭上了眼睛,压根不敢动弹。 他知道,他的反抗只会让小茹感到兴奋。 突然,口中一松,钱万两睁开眼,这才意识到堵在自己嘴里的布团被拿走了。 莫非是女儿良心发现? 求生的欲望让钱万两转过头,用最哀伤的表情看着小茹,用最悲情的语气说道:“小茹,我的好女儿,爹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往后你就是我的亲生女儿,我一定好好待你。” “你也知道我是你的女儿,你是我爹?” 小茹的眼泪唰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虽然对养父母很不满意,但小茹起码有个家。 她不求自己能过的很幸福,但起码能有家的温暖,能有家可以依靠。 她一直想要通过自己的表现,让养父母更加满意。 或许有一天,他们能够改变自己的想法。 然而,这一切努力和希望,在那一天变的支离破碎。 有些人,日子过的很苦,但因为有一点点的希望,所以一直心存善念,但当那一丝希望也被剥夺的时候,他们便从天使变成了魔鬼。 一刀接着一刀,小茹近乎疯狂,宣泄着十几年来内心的痛苦。 钱万两的视线逐渐变得模糊,临死前,他想起了方士提醒他的话。 即便以后有了自己的娃儿,也一定要继续好好对待领养的孩子,否则会有非常严重的后果。 ...... 当钱万两没有一丝气息后,小茹仿佛魔怔初醒一般,手里的匕首脱力掉落在地。 恐惧逐渐笼罩小茹的心头。 她本不是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女魔头。 平定了心情后,她开始继续按照计划执行。 将辰时做好的饭菜拿出来,把碗盘里掺着蒙汗药的饭菜替换掉。 从椅子旁拿起一条溅上鲜血的头巾,把原先的饭菜倒了进去,打包好。 刚把东西包好,小茹猛然觉得窗户外面有人。 是那户做活人家的女主人。 小茹和那妇人四目相对。 片刻,那妇人面无表情的转过身,默默的走了。 小茹被侵犯的事情,没有别人知道,只有她。 小茹一向把她当做自己的姐姐。 ...... 晚上,小茹将用头巾裹好的包袱拿上,匆匆从巷子里走过。 迎面遇上了喝酒回来的赖三,小茹低着头,两人擦肩而过。 赖三喝大了,步履趔趄,回头瞧了一眼,嚷嚷着:“这不是钱家的小茹嘛...” 小茹抱着包袱来到城外,将饭菜全都撒进了河里,又把匕首扔下河。 至于那头巾,小茹找了个地方一把火烧了。 然后,她去了做活的妇人家。 “姐。” “小茹来啦,晚饭还没吃吧,咱们一块儿吃,然后姐这活儿还有一点儿,你来帮姐做了。” 那妇人如往常一般热情。 小茹吃了饭,又把余下的一点儿针线活给做了。 临走前,小茹开口道:“姐,我...” 小茹刚开口,那妇人就打断道:“小茹,我今儿一直在家忙活,也很感谢你今儿一直在我这帮忙,这是今天的工钱,你拿着。” 小茹连忙推辞,但最后还是收了。 将门关上后,那妇人对着女儿说道:“妞妞,娘和你说件事,你要答应娘亲...” 之后,小茹先回了趟家,确认没有留下什么把柄后,向衙门报了官。 ...... 林易睁开天眼,这一切过程虽然与自己推断的有出入,但也八九不离十。 小茹的杀人动机和作案过程已然完全知晓。 瞧着白云舒的背影,林易突然开口道:“白姑娘,其实你在仵作行验尸的时候,就知道谁是凶手了,对吧?” ...... 7017k 第133章 心照不宣,凶手投案(第二更) 面对林易的质疑,白云舒没有直接回答。 她把问题抛回给了林易。 “你觉得呢?” 林易笑了笑,也没有回答。 这时曹达华带着大夫来了。 “大夫,快。” 那大夫连忙对小茹开始施救。 ...... 人是救回来了,但就是不说话。 曹达华发了怒火,要去找秦冲算账。 他现在也是捕头了,和秦冲平级,当然不怕他。 更何况,曹达华连破大案,无论是在衙门还是在巡捕司,亦或是寿霖城的百姓嘴里,都是颇有威望的。 就连一向不大看得上他的县太爷黄知县,也开始逐渐倚重他。 这件事很快就传了出去。 没过两天,就有人在衙门口的登闻鼓那击鼓鸣冤。 衙役开了门,见带头的是个妇人,便问道:“你有什么冤情?” 那妇人回道:“我没有冤情,但咱们的街坊钱茹被你们扣在牢里,还动用私刑,她根本就没有犯罪,你们凭什么抓她!” 那跟着来的一群街坊邻居们纷纷帮腔道:“对啊,你们凭什么抓她!放人,快放人!” 有人立即禀告了黄知县,县太爷立即叫人把曹达华找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怒骂。 “老曹,我让你办案,谁让你私自抓人的?未经我的批准,还敢随意用刑?” 曹达华连忙回禀道:“黄知县呐,你是不知,人是我带回巡捕司的没错,但我也只是为了方便审问那个女孩,毕竟她是最大的嫌疑人。” “所以你就乱用刑了?” “非也,并不是我动用私刑,是那个秦冲,是他对那女孩用的刑。” “秦捕头,奇怪,这案子我不是亲自交给你去做的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即便秦冲他好心,想要帮助破案,那也不该不经过您的批准,就自作主张把案子抢去,还对我带来的人乱用刑吧?” 黄知县当时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在衙门里,越权可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行了,这事儿我知道了,现下案子进行的如何?那女孩可招供了?” 曹达华摇了摇头,道:“属下该死,现在还未能将案件查清。” “仵作那边可验出些什么?” “并无非常有力的证据。” 黄知县长叹一口气,道:“你去把人弄走,这案子要抓紧办!” “是。” 一滴冷汗划过曹达华的脸颊。 这案子,别说他自己了,林易和白云舒都没瞧出来什么,甚至那秦冲用了大刑,女孩也坚持说不是自己,加上街坊邻居们的证词,恐怕那女孩真的不是凶手。 况且,人家都以上吊求死以证清白了。 但如果不是她,想要查明真凶就真的如同大海捞针了。 ...... 出了门,曹达华向那妇人及一同前来的街坊们保证,一定尽快查明真相,给大家一个交代,人群这才散去。 由于没有直接的证据,第二天,巡捕司就把小茹给放了。 那段日子,曹达华整日愁眉苦脸。 这可是他当上捕头后县太爷点名指定他办的一件大案,这下子怕是无法出风头了。 为这事儿,林易和多隆没少嘲笑他。 ...... 那日小茹上吊被救醒后,林易和白云舒就离开了巡捕司。 两人的铺子就在一条巷子里,所以同路。 一路上,两人无话。 待拐进巷子里,眼瞅着就要到仵作行的时候,白云舒突然开口。 “林易,其实你也知道凶手是谁,对吗?” 林易瞧向白云舒,后者的容貌虽然藏在面纱下,但眼睛告诉林易,她知道林易心中的真实想法。 林易像她之前那样,没有正面回答。 “为什么用‘也’字。” 说完,林易察觉到白云舒的眉头舒展开来,眼睛变成了月牙儿。 聪明人讲话,从不讲白,但心照不宣。 ...... 一日,林易正在铺子里酿虎虎酒,曹达华突然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上门来了。 “什么事儿,曹大哥,看把你给急的。” “案子破了,案子破了!” “什么案子,这么兴奋?” “就是钱家那一家三口的命案,破了!” 林易听闻手一哆嗦,那酒从瓶口处撒了些出来。 “哟,新酿的虎虎酒?待会给我带两壶走。” “你又没老婆,用不上。” “谁说用不上,那些小媳妇需要这个!” “...” 装作漫不经心,林易问道:“那命案的凶手,究竟是谁?” 曹达华喝了口茶,哼了一声,说道:“你绝对猜不到,竟然真的就是那钱家的养女,我早就怀疑她有问题。” “嗯?你找到证据了?” 曹达华哈哈大笑,摇了摇头道:“我都准备把这案子当做一桩悬案,放到案牍库去吃灰了,谁知那女孩小茹竟然自己找上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还把犯案的经过一五一十的给坦白了。那匕首我们已经在城外的河里找到了,她烧头巾的地方也找到了,对了,林兄弟,你的观察可真仔细,那钱夫人椅子下面不完整的血迹处,就是原来头巾的地方,那头巾是小茹用来盛放放了蒙汗药的饭菜的...” 听着曹达华卖力的将犯案经过叙述了一遍,林易的心直往下沉。 曹达华的叙述和他用天眼看到的一模一样。 那女孩真的全都招了。 为什么? 她明明可以不用承担罪责。 “那户妇人呢?帮她说谎的那个。” “她呀,警告了一下便算了。” “为什么?” “嗨,那女孩亲口承认,是她胁迫那妇人这么说的,否则就要危害她的女儿。” 林易愣了。 “有这事儿?” “嗯。”曹达华点头道,“那妇人的口碑一向不错,加上女孩亲口承认是自己威胁了妇人,所以她自然就没什么责任了。” 林易将一壶酿好的虎虎酒的酒塞盖好,说道:“那你有没有问那女孩的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 “就是为什么要犯案杀人。” “嗯...这个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那女孩的确有苦衷,但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她杀了一家三口,衙门里已经内定了结果,不日就将在平布街问斩。” 林易长叹了一口气。 几乎同时,正在仵作行里验尸的白云舒也听到了门人传来的这个消息,不禁哀叹了一声。 ...... 那日,小茹被衙门放了后便回到家中。 由于在牢房里没有睡过一次好觉,所以疲惫的小茹回到家里,很快就进屋入睡了。 睡梦里,她看见了已经死去的钱金... ...... 乐文 第134章 新的生意,女子束胸(第一更) “姐。” 梦中的钱金看向小茹,眼神复杂。 “小金子...” 如果说这次复仇计划中最令小茹感到心中难安的,就是小金子。 他是自己的弟弟,也是钱万两的独生子。 这次疯狂的复仇计划,其中钱万两夫妇是罪魁祸首,当然罪有应得,但小金子只是受到牵连的人。 那天晚上,小金子只是做了一件小孩子都会做的事情,把姐姐的话告诉了爹娘。 虽然从那天开始,小金子几乎没有再和她说过话,她也刻意躲着小金子,但他毕竟只是个小孩子,并不懂那天都发生了什么。 她之所以杀他,只是因为对钱万两夫妇的怨恨。 实际上,当匕首刺进他胸膛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后悔了。 相顾无言,唯有泪两行。 “姐,再见了。” 说罢,小金子转身,消失在黑幕里。 醒来后,小茹发现自己正在流泪。 内心的良知让她知道,如果不去坦诚一切,她恐怕永远也睡不好。 ...... 虽然是犯人自首,但这案子终归是破了,再加上曹达华那张嘴一渲染,曹捕头再破大案立即传遍寿霖城的大街小巷。 有人对小茹的经历打抱不平,但也有人为小金子而难过,但无论如何,法不容情。 屡破奇案的曹达华在衙门和巡捕司一时风头无两,已稳稳压过秦冲一头。 那秦冲因为立功心切,妄自动用私刑,被黄知县狠狠的训斥了一番,在巡捕司的地位岌岌可危。 有传言称,巡捕司两个头的局面,近期就会发生改变。 三十出头的曹达华铁树开花逢新春,近些日子倒是在林易这儿买了不少虎虎酒。 自打当了捕头,意气风发,连出手都大方起来了。 倒是林易纳闷,这单身汉的虎虎酒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后来是多隆解开了林易心中的疑惑。 “你知道那松韵轩的老板娘吧。” “柳红?” “对啊,就是那娘们!你懂的。” “哦~原来如此。” “老曹这以后怕是能明目张胆的吃软饭了。” ...... 曹达华的案子解决,多隆拆迁吹箫巷的工作也进展顺利,这其中林易都帮了不少忙。 有天两人同时找上门来,要带林易去开开眼界。 推辞不过,林易只得跟去喝了个花酒。 当多隆熟练地喊出“换一批”的时候,林易就知道这厮绝对是个老司机。 倒是曹达华,这种地方应该很少来。 “官人,喝杯酒吧,别摸了。” 曹达华这才嘿嘿一笑,仰头将金鱼递来的酒喝掉。 ...... 手足口饱,酒局方散。 曹达华和多隆都喝上了头,相互搀扶着和林易告别。 “曹大哥,多大哥,你们没问题吧?” 两人大咧咧地摆着手,一个吐着泡泡,一个结结巴巴。 “放...放一万个心,我们...没...没问题。咱们俩...去我那...还要续摊呢!” “那你们路上注意安全。” 话音刚落,这俩厮直接瘫倒在路上。 只是眨眼间,曹达华便打起了呼噜,那多隆则一条腿翘在曹达华的身上,一只手抚摸着,嘴里念叨:“今儿这姑娘怎么这么胖呀?” 林易走到两人身边蹲下来。 你们倒是信任我。 找了三个车夫,将两人分别护送回家,林易这才往回走。 ...... 距离林府还有段路,林易提前下了车,想要自己走走散散步,把酒气消化消化。 前些日子林易专程在家设宴感谢了帮助自己的苏绣儿以及宅子的前主人凌萱,并且将四百两银票亲手交给凌萱。 当时凌萱笑着告诉林易:“这笔钱绣儿妹妹已经给过我了,你要给就给她吧。” 林易一愣,随即心里明白,忙看向苏绣儿。 面对林易咄咄逼人的炙热眼神,苏绣儿脸上一红,虽然有些害羞,但场面话还是说的很到位。 “我既然做中间人,当然不能让凌姐姐吃亏啦,凌姐姐都已经让了这么多,做妹妹的怎能不赶紧把钱送上,我还真的怕凌姐姐反悔呢。” 凌萱打趣道:“人家林易都不着急,看把你给急的。” “凌姐~~” 看着苏绣儿撒娇的模样,林易心里痒痒的。 接过林易的银票后,那小妮子说道:“林大哥,这笔钱我先收着,到时候有什么生意,我再投进去,帮你赚钱。” 这下可把林易给感动坏了,娶妻娶贤,苏绣儿人美心善,处处为自己着想,虽然身材... 林易抬眼一晃。 嘶... 近些日子好像是焕发了第二春呐,这是减轻了束缚,又发育了吗? 瞧着林易盯着自己的胸口,苏绣儿又羞又臊,嗔道:“林大哥,你看哪儿呢?” 话虽如此,却将胸口使劲挺了挺。 瞧啊,女神在外人面前,连脸都不愿意给陌生人看,但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却连重要的部位也毫不吝啬。 女神也是普通人... 随着凌萱咳嗽两声,林易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忙收回视线。 “嘿...是这样的,我上一回无意中听到两位讨论这个这个...” 凌萱道:“束胸吗?” “噗。” 林易没想到凌萱会如此大胆直白,差点流汗。 凌萱扑闪着大眼睛,看向林易,道:“所以呢,你对女子的束胸有什么想法吗?” 这语气,这态度,这眼神...妥妥是把林易的角色定位往色狼上靠啊! 这哪行啊。 林易直接搬出了杀手锏以证清白。 “我想到了一个关于束胸的生意。” 苏绣儿和凌萱面面相觑。 想到那时候两个美女的表情,此时的林易不禁发自内心的一笑。 当时林易就向苏绣儿问道:“苏姑娘,你擅长刺绣,女工缝纫自然也不在话下。” “绣儿自幼便熟学针线刺绣、女工缝纫,普通的女工活儿应该没什么问题。” “那就好,假如我把这新款束胸的图纸画出来,你能照着做出来吗?” 这下苏绣儿和凌萱更惊了。 凌萱带着吃惊的表情问道:“你...你居然懂束胸?” 林易点了点头,说道:“现在这些款式的束胸早就应该淘汰了,绑在身上束缚身体不说,不利于身体健康,还容易出汗受潮,胸闷气喘。” 林易这几句话,句句戳中当下束胸的要害。 但自古以来,女子们都习惯了使用这种束胸来承托胸部,实在没有人想到在这束胸上做文章。 不过林易是什么人呐? 最新款、最火爆的内衣生意版图,已经在林易的心中勾勒好啦。 ...... 林易和苏绣儿约定尽快把新款束胸的图纸给她,凌萱也吵着到时候要一睹风采。 这图纸,林易已经画好了,还没来得及交给苏绣儿。 晚上喝花酒的时候,林易才发觉,自己对身边安排的美人儿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脑子里想的只有苏绣儿。 不知不觉间,苏绣儿就在林易的心里扎了根。 想到苏绣儿,林易的嘴角不禁上扬。 可就在一瞬间,林易突然眉头一皱。 他感觉自己被人跟踪了。 ...... 7017k 第135章 再遇魔族,佛界来人(第二更) 林易现在内功已有功底,且练过两条经络后,三魂七魄较普通人更为灵慧。 装作没事儿一般往前走了几步,猛然回头,身后空无一人,但林易的天眼,敏锐的捕捉到了紧贴在墙上的蛇带。 在城外的破庙里,林易与蛇带有过一面之缘。 那时候的蛇带看到林易如临大敌,被林易用话一诳就退走了,甚至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今儿尾随自己,究竟是意欲何为? “出来吧,我看到你了。” 那化身成小蛇身形的魔族蛇带幻化成真身,站在林易对面的不远处。 这蛇带身材魁梧,个头约有两米,看起来皮糙肉厚,浑身上下的多支触角让人一眼就知道,他并不是人。 他是魔族军队的百夫长,但也可以说,他是一个战场上的逃兵。 “你叫林易,是吧?” 林易知道眼前之人来者不善,忙提高警惕,当发现来的只有一人后,心下稍宽。 原本他以为是破庙的那群魔族同党前来寻仇,但看样子似乎不是。 林易点了点头。 “嘿,有些年头没回魔界了,不知道那里这些年都发生了什么,当年的魔尊竟然转世投胎到了人界,哈哈哈,真是可笑,可笑!” 林易一头雾水。 魔尊?转世? 毛你个魔尊,老子虽然是穿越来的,但上辈子可是一名正儿八经的地球人! “嗯...不知道魔界的传闻是不是真的,但无论如何,我都要试一试...如能拿到魔尊的内丹,群魔还不要通通臣服在我的脚下?” 千百年来,魔界流传着一个传说。 魔界的魔尊死后,魔功会贮存在内丹中,随魔尊转世投胎。 这内丹虽然会伴随着魔尊转世,但下一世的魔尊是否能激活内丹,则并未可知。 蛇带已经在这世上生存了几百年,离开魔界的时候,正是魔族最鼎盛的时期,那时候的魔尊一统魔界九幽,成为魔界诞生以来首个完成统一局面的大人物! 当时的魔尊,就和眼下的林易长的几乎一模一样。 这也是为何蛇带在离开魔界百年后,见到林易仍然吓的不敢抬头。 那时候的魔尊,威望实在是太过耀眼,无人敢应其锋芒。 蛇带在寿霖城观察了林易许久,估摸了林易的实力后,这才敢露面。 实际上,今晚就是他这些日子以来找准的最佳机会,他想要杀了林易,抢夺可能存在的魔尊内丹。 他曾躲在暗处见过林易和琵琶鬼的打斗,坦而言之,当时林易表现出来的水平,在蛇带的眼里不值一提,但他心里并没有底,不确定林易到底使了几成力。 因为他瞧见琵琶鬼也并没有认真,但能跟百鬼榜上的名鬼相抗衡,实力应当不弱。 他太慎重了,他也必须慎重。 谁都知道当年的魔尊,跺一跺脚,九天十地都要震颤一番。 但为了内丹,他必须要铤而走险。 ...... 蛇带的身子逐渐变红,他在续劲。 伴随着一声大吼,蛇带猛地从原地发起攻击,一拳将林易击飞! 仅仅从这一拳就能看出,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爆发力,林易都远远落后于蛇带。 后背撞在墙上的林易,当下就吐出一口鲜血。 刚才蛇带的攻击他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他知道,今儿的对手,非比寻常! 而凭借着这一拳,蛇带已经确定,无论眼前之人是转世的魔尊还是雾隐门的林易,都绝非自己的对手。 见蛇带又上,林易保持冷静,使出青龙千水拳,以柔可刚,以慢打快。 林易的脑子转的何其快,他知道自己硬拼肯定不是蛇带的对手,所以采取了以退为进的青龙千水拳,想要在对方的攻势中寻找破绽。 蛇带的手爪异常锋利,林易的青龙千水虽拖慢了对方的进攻,但一不留神,手臂被蛇带的五指划过,立即鲜血四溢。 再拆数招,林易迫不得已,使出全为守势的玄武七星拳,苦力抵挡。 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全面压制自己的对手。 在玄武七星拳的防守下,蛇带的进攻不如之前凌厉,但时间一长,林易体力下降,逐渐感到不支。 那蛇带身高臂长,每一拳就像是带着千斤重量,排山倒海而来。 如果不是因为林易一直勤练内功,并学会了玄武七星拳,恐怕没几个回合就要被蛇带打翻在地。 只听“噗”的一声,蛇带击穿了玄武的防守壁垒,一拳打中林易的小腹。 这一拳足有千钧,林易瞬间感觉呼吸一滞,直接跪倒在地,大口鲜血吐在地上。 蛇带疾速的攻势让林易甚至来不及召唤魔界植物。 该不会...这就挂了吧? 林易已经非常清楚两人之间实力的差距。 上一次在破庙能够将蛇带吓跑,纯粹是运气。 蛇带露出邪魅一笑,带着凌厉的攻势向林易猛下杀手! 无论魔尊是与不是,无论内丹有或没有,蛇带都要将林易置于死地。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阿弥陀佛。” 一声诵念如刺透耳膜一般,险些将林易震昏。 一把禅杖破空而出,插在了林易面前,将蛇带击退。 林易回头一看,只见一身披袈裟,脖挎佛珠,左手拿着金钵的年轻和尚站在不远处。 “多谢大师!” 这和尚可是救了自己一命,而且从刚才的情况来看,这和尚似乎与眼前的魔物有一较高下的能力。 “蛇带,我总算找到你了。” 蛇带眉头一皱,心念不好,一定是自己施展魔功,才让佛界的人根据气息寻到了自己。 从眼前这人的装束,蛇带就知道定是和之前破庙遇到的老和尚是一伙的,想到这里,心下稍安。 那和尚不露声色,走到林易面前,将禅杖从地面拔起,说道:“你退下吧。” 虽然感觉语气有些盛气凌人,但现在可不是逞强的时候,林易连忙退到一旁。 蛇带怒道:“臭和尚,这人界的事儿,轮不到你们佛界的人插手!” 和尚面色平静,回道:“那这人界的事儿,你魔界的人为何掺和。” “这...” 和尚继续说道:“你杀了我师父,我们师兄弟已在这人界徘徊数日,就为了找你,今日苍天有眼,终于让我寻到了你的魔气。” 蛇带面露讥讽,说道:“找到了我又能如何,你师父尚且不是我的对手,何况你们。” “那要试一试才知道。” 和尚眉头一皱,脸上显出强烈的自信。 站在和尚背后的林易,竟然看到和尚的周身隐隐闪现金色的光晕... ...... 乐文 今天请假 今天请假,身体不太舒服,有些疲劳,早点休息,明天正常更新!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36章 佛界十八罗汉(第一更) 平地旋风起,和尚袈裟飘逸。 只听一声“大罗法咒”,那金钵骤然飞起,钵口朝向蛇带,射出数道金光。 蛇带露出凶相,触手舞动,拦在身前,形成障壁。 那光束打在触手上,发出炸裂之声。 “嘭!” “啪!” 被金光射中后,蛇带的触手立即缩回,连忙闪避。 那金钵射出的金光将蛇带围住,和尚大吼一声,手持禅杖,使出“伏魔杖法”,冲上前去。 林易只看了几个回合,便知和尚的实力绝对不在蛇带之下,再加上金钵不时的从旁协助,蛇带逐渐落在下风。 蛇带触手抵住和尚禅杖,一手正要挥拳,肩膀却被金钵击中。 身上冒出黑色的烟火,身形也为之一顿,和尚此时再次挥动禅杖,狠狠击中了蛇带的腹部。 被禅杖击飞数米后的蛇带从口中吐出一口黑血。 从蛇带的眼神中,林易瞧出了震惊和不解。 “这不可能,那个老和尚如果是你们的师父,修为必然在你们之上,可上回,他压根就不是我的对手。”蛇带擦了擦嘴边的血迹,不敢置信地说道。 那和尚嘴角露出轻蔑的一笑,说道:“为师者,修为并不仅仅指功夫,佛理、禅法的修为,亦可为师。况且,我师父那几日刚受过重伤,根本不能发功,本不该与人动手,但他老人家慈悲为怀,还是站了出来,却没想到,中了你这个魔头的毒手!” “呸!大言不惭!” 蛇带大吼一声,拔下身上一根触手,化为一种怪异的武器,就像是田地里的耙子,向和尚袭来。 和尚挺杖迎上,两人身形飞快,要不是林易有天眼,根本看不清他们的动作。 假如用肉眼,就只能看到两团黑漆漆的东西缠斗在一块儿。 蛇带这次是用上了全力,毫无保留。 那耙子与禅杖卡在一起后,立即变为触手,死死将禅杖拉住。 和尚武器被锁,正与蛇带角力,谁知蛇带的其它触手,此刻纷纷变成拳头,从四面八方朝和尚打来。 眼看就要被乱拳集中,那和尚大喝一声“大威天龙”! 袈裟立即从和尚身上腾起,铺张开来,挡在和尚身前,将蛇带的拳头一一挡住! 那袈裟本身似乎还有一股黏劲,蛇带的触手竟一时无法脱开。 和尚抬起一脚,正中蛇带胸口,借着力道反跳回去,将禅杖重新夺回,袈裟也再度披上。 林易不得不承认,这一手造型摆的还挺酷的。 蛇带连续两个回合处于下风,终于知道眼前的和尚所言非虚。 这和尚实力很强,加上还有金钵、禅杖和袈裟三样法宝,蛇带自衬自己恐难战胜对方,但想要全身而退,也非难事。 不过,蛇带在这人界横行霸道惯了,罕逢敌手,向来都是他欺负别人,没有人能够欺负他。 眼下一个和尚就将自己逼退,错失眼看就要到手的内丹,这口气他咽不下去。 “和尚,我劝你让路,否则你这一生修为,恐怕就要在这里前功尽弃了!” 那和尚微微摇头,道:“口出狂言。” 蛇带闷声嘶吼,浑身都在颤抖,似乎在蓄劲。 身上的肌肉竟然又在变大。 整个身子在瞬间膨胀了近一半! 一个三米高的肌肉壮汉,身上长着无数的触须,浑身上下散发着浓烈的黑气。 和尚右手一挥,那停滞在半空的金钵射出金光,打向再次变身后的蛇带。 蛇带竟然毫不闪躲,硬接了金光一击。 那金光打在蛇带身上,竟没有任何效果,金色的光晕很快便被黑色的气体吞噬。 和尚挺起禅杖,再使“伏魔杖法”。 这伏魔杖法乃是魔界之人的克星,刚才和尚就是凭借着这套杖法,隐隐占据上风。 不过,变身后的蛇带实力似乎有大幅的增长,竟然一只手硬接住了和尚的禅杖压制,然后另一手带着黑气猛然击中和尚的腹部。 那和尚倒也厉害,只是闷哼一声,并未退让,反而拍出一掌,正中蛇带脑门! 蛇带没有想到自己目前状态的全力一击,竟然也没能让和尚倒下,反而身前露出空门,被和尚趁势击中。 这个回合,双方都有损伤。 蛇带被和尚一掌打得头晕目眩,单膝跪地,已不知东南西北,只觉天地都在不停的旋转。 那和尚伤势也不轻,虽极力忍住,但嘴角仍然溢出鲜血,而被击中的腹部,衣衫尽碎,皮肤像是烧焦了一般。 “这是...魔界的黑火焰?” 这时,蛇带好不容易才从眩晕中恢复清醒。 听到和尚提到黑火焰三个字,蛇带回道:“没错,正是来自魔界的黑火焰。” 能练成黑火焰,需要有很强的魔功做基础。 这蛇带虽然在离开魔界的时候只是一名百夫长,但历经几百年的修炼,此刻他的实力早已经是原来的数倍之上。 这黑火焰可比普通的火焰厉害许多。 甚至能够将人的骨骼瞬间消散于无形,只留下一个黑漆漆的影子。 此时,旁观的林易已经能够大致甄别,这两人的实力应是相当。 就在他犹豫是否和和尚联手,一起将蛇带击退的时候,突然敏锐地察觉到四周突然来了几个人。 当然,蛇带也察觉到了,他站在原地,不停的向四周张望。 “举钵罗汉,看样子你陷入苦战了嘛,还是让我们几人来帮你吧。” 一和尚从阴影里走出,手持芭蕉扇,一副仙风道骨、超脱凡尘的模样。 那被称为举钵罗汉的和尚沉声道:“不需要你们帮忙,我一个人也能将这人生擒回佛界。” 又有一和尚从另外一侧的阴影中显出身形。 “嗯,十八罗汉已到五位,除了芭蕉罗汉外,从气息上感觉,另外刚来的两位是布袋罗汉和伏虎罗汉吧。” 一和尚笑嘻嘻的从阴影里走出,说道:“嘿嘿,探手罗汉,可不就是咱们三人嘛。” 林易一听就明白了,为了破庙老和尚的惨死,佛界天出来了十八罗汉,专门寻找罪魁祸首,来自魔界的蛇带。 刚才一个举钵罗汉就和蛇带不相上下,现在又来了十八罗汉中的另外四个,这蛇带断然不是对手。 蛇带没想到自己在破庙外杀了一个多管闲事的老和尚,竟然给自己引来这么大的麻烦。 这人界是没法呆了,必须重回魔界避避风头。 十八罗汉齐出佛界,这可是很罕见的。 “嘿,你们佛界的和尚都只会以多欺少吗?” 蛇带奚落了这一句,趁着几个和尚正欲反驳,化身成一条小蛇。 半空中涌现出一个黑洞。 蛇带头也不回的窜入黑洞,那黑洞很快合拢,消失于无形。 “可恶,被他逃掉了!” 那举钵罗汉跑到黑洞下面的时候已经晚了。 就在这时,那个手持芭蕉扇的罗汉注意到了站在墙边的林易。 他突然嗅了嗅,紧接着皱眉说道:“奇怪,真是奇怪。” ...... 7017k 第137章 魔界有大动静(第二更) 五位罗汉向林易逼近,倒是让林易有些紧张。 从常识上来讲,佛界的人应该不会随便欺负别人,更何况他只是人界的一名小小术士。 大象怎会与蚂蚁相争。 但那举着芭蕉扇的罗汉凑近林易之后又嗅了嗅,紧接着对其他人说道:“你们说,是不是很奇怪?” 其他四位罗汉有点头的,有摇头的。 那点头的和尚说道:“的确很奇怪,明明是人界的人,但却有魔界的气息。” 那摇头的和尚则说道:“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或许是因为刚才和那蛇带交手,沾染上了气息,又或是学了什么魔功。” 魔功? 林易突然想起自己所学的植物魔鉴。 虽然能够召唤到来自魔界的植物,但这也算不上什么魔功吧。 魔界气息? 林易不禁自嘲,自己怎么可能和蛇带那种货色是一类人呢。 那举钵罗汉对蛇带逃走似是非常懊恼。 “你们几个难道忘了我们出来的目的是什么吗?这蛇带就在咱们眼前消失,回去怎么跟大家交代?” 一披着布袋的和尚开口道:“那蛇带应是使用了魔界的传送密咒回到了魔界,这密咒每百年才能使用一次,谁能料到他会突然使出这一手。” 袈裟上绣着一只白额老虎的和尚说道:“既然他回到了魔界,咱们便不能轻易去抓人了,需得返回佛界,请佛祖示意。” 举钵罗汉似是非常不甘心,嚷道:“难道咱们就不能直接去魔界拿人?凭咱们十八罗汉的身手,就算闯一趟魔界,谁又能留住咱们,到时候联手快速的把蛇带制服,带回佛界不就得了。” 一和尚突然探出手来,双手举到头顶,说道:“那魔界岂是我等想去就去的?咱们各界当年达成的协议岂能因为你一人而废?” 林易不禁心想,这话听起来,好像其它各界之间都有协议,各界之间的人并不能随意闯入其它界天。 等等,为何轮到人界,这些家伙就可以随意闯入? 难道人界没有和其它各界签订协议? 林易随即一想,的确没有,否则这世道就不会那么乱了。 ...... 见举钵罗汉默然无声,那摇着芭蕉扇的和尚拍了拍举钵罗汉的肩膀,说道:“来日方长,咱们一定有机会为师父报仇的。” 举钵罗汉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各位师兄弟,咱们立即返回佛界,向佛祖禀报。” 其余几人纷纷点头。 那披着布袋的和尚对林易说道:“小子,我瞧你颇有功底,你没死在魔族的手上,称得上运气不错。记住,无论修炼了哪条道,绝对不要修行魔道,否则必将万劫不复!” 手拿芭蕉扇的和尚也道:“迷途知返,犹未晚矣。” 接着,五个和尚同时站定,单手竖掌。 “阿弥陀佛。” 阵阵禅声涌入林易脑海,震的林易眼前一花。 待再睁开眼的时候,那五个和尚已经不见了。 林易四周查看,只有地面上的裂痕记录了刚才激烈打斗的发生。 没有想到,自己学了这么多功法,竟然被一个来自魔界的人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不仅如此,就连刚才那五个和尚,实力也完全凌驾于自己之上。 此时林易方才亲身体会到,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现在的自己只是井底之蛙,看样子这个世界上,自己不知道的东西还多着呢! 胸口一痛,林易不禁咳嗽两声,这才想起自己身上负伤,刚刚逃过一劫。 回想起来,不禁仍然心有余悸。 如若不是那举钵罗汉恰好赶到,自己恐怕已经命丧黄泉了。 趔趄地返回林府,林易盘膝坐在床上,练起《九天御气篇》中的疗伤篇。 盘膝坐在床上,双手结印放于身体两侧的大腿上。 将股股气息运转周天,将经络中受到阻滞的地方一一冲破。 约莫两个时辰,林易收功从床上站起,试着发了发力,伤势已好了大半。 剩下的,只能靠慢慢的调养恢复。 此刻的林易下定决心,一定要苦练已经获得的功法。 上升的空间实在是太宽广了! 与蛇带一战,让林易发现了一片更加广阔的世界。 ...... 话说蛇带狼狈地逃回魔界,心下稍定。 自打几百年前从魔界离开,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回到这里来了。 深吸一口气,是记忆中的味道。 为何要重返魔界? 如果不是十八罗汉出山到处寻找自己,蛇带其实是打算一辈子留在人界的。 毕竟在人界,他可以享受到实力带来的特权。 但在魔界,他知道就算是现在的自己,也不过是沙漠里的一粒尘埃罢了。 在人界当金子,还是在魔界当沙子,蛇带心里有数。 但像他这样从魔界出去的,毕竟也是少数。 那些横在界限周边的结界,普通的魔族就连靠近都会灰飞烟灭。 蛇带不过是凑巧交了好运罢了。 但既然回来了,再想出去可就难了。 不过眼下,至少他算是躲过了佛界的追缴,暂时可以安心。 就在他思考自己下一步的计划时,远处突然传来了巨大的号角声。 蛇带听到一愣,这是军队的集结号! 此时,蛇带才注意到远处浩浩荡荡的魔界大军,以及远处巨大的蘑菇树上站着的几位魔族将领。 “刑天,通天教主,十大中的老三夸父和老六女魃...大将军波刚,地魁,啸风,巴煞,西木,咒蓝,中苏...” 蛇带颤抖着读出一个个名字,眼神逐渐变得惊恐和兴奋。 这里面的很多人,蛇带当兵的时候就见到过。 几百年后,这些人的名字依然清晰的印在蛇带的脑海中。 空中,一只硕大的大鹏鸟张开翅膀,遮天蔽日,盘旋片刻后落在树上。 蛇带不禁在内心惊呼:“金翅大鹏鸟!” 这么说的话,魔尊必然也来了! 此时,坐在大鹏身上的一人缓缓站起,跳落在蘑菇树上。 蛇带眼睛突然瞪大,嘴里喃喃道:“怎...怎么可能...” 那人的长相,明明就和林易一模一样! ...... 蛇带立即趴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喘。 一时间,他的脑子有些乱。 难道事有凑巧,真有两个人长的如此相像? 不然的话,眼前的情景根本无法解释。 为何人界有一个魔尊,魔界又有一个魔尊? 他想要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且,他难以想象,魔界究竟为了什么,会动用如此庞大的阵容! 难道他们是要攻打仙界吗? 又是一波诛仙之战? ...... 蘑菇树上的众人停留了一会儿后,便各自腾空而去。 远处,浩浩荡荡的魔族军队的身影,变得越来越小。 等那些人走远了,蛇带这才悄悄起身,远远的跟到后头。 ...... 7017k 第138章 内衣教父林易(第一更) 林易受伤的事情,曹达华是最先知道的。 当见到林易毫无血色的嘴唇时,曹达华便立即关切地问道:“林兄弟,你这是怎么了,受伤了吗,看样子还挺严重呀!” 林易微微点头,露出微笑,道:“无妨,只需要调养几日便好。” 曹达华道:“这寿霖城里,也就你我二人实力相当,没有想到竟然还有其他人能够伤你,林兄弟你告诉我,究竟是何人所为,竟敢欺负我曹某人的兄弟,这个仇一定要报!” 当曹达华说前半句的时候,林易不禁觉得这厮又要开始装了,但讲到后半句的时候,林易的心里倒是暖暖的。 “不是咱们城里的人,现下已经被我赶走了,我想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回来了。” “是吗?那你好好调养,铺子那边最近就甭去了,我替你担待着。” 曹达华说完,似乎还不放心,又道:“不行,我得去趟巡捕司,咱们这城里好久没有巡查过了,我得去一趟衙门,找知县大人加强城防。” 林易笑道:“曹大哥,不用这么兴师动众吧。” 曹达华回道:“也不是单单为了你的事情,你遇袭这事让我想起来,近日咱们这豫州的不少小镇遭遇了流寇的袭击,虽说像咱们寿霖城这样的大城一般的流寇不敢侵犯,但也不能大意。” 林易笑着打趣道:“曹大哥,自从你做了捕头,责任心倒也越来越强了。” 曹达华小声回道:“嘘,你是不知道,听说这城防马上要安排一个头领,咱不是也想尝尝带兵的滋味嘛。” “...” ...... 曹达华走后不到半日,苏绣儿就亲自上门探望林易来了。 当然,带着一些汤药和滋补的兔儿汤。 “苏姑娘,是不是曹大哥告诉你的。” 苏绣儿见林易似乎精神不大好的模样,眼眶刷的就红了。 “林大哥,你怎么会突然遇袭的?没有伤到哪儿吧?” 林易笑着摇头,道:“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贼人已经被我赶走了,来,让我尝尝苏姑娘带来的兔儿汤,味道应该相当不错。” 苏绣儿噗嗤一笑,这才放下心来。 还能惦记着吃的,说明伤的应该不重。 还记得上次感染风寒的时候,那伤势似乎都比现在还要重一些。 但实际上,林易这次受的伤可比上次要严重多了,只是此一时彼一时,林易练了《九天御气篇》后,身体和以前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喝了一口兔汤,林易不禁砸了咂嘴。 这味道可真鲜美,在之前林易还不知道原来看起来那么可爱的小兔兔,做成汤竟然那么美味。 大口喝汤吃肉的林易感受到苏绣儿关切的目光,这才想起来一件正事。 “苏姑娘,你稍等,上次和你说的图纸我做好了。” 林易站起身来,走到柜子前,从抽屉里拿出几张图纸,小心翼翼的铺开在桌面上。 “苏姑娘,你瞧,这就是我所画的内衣图纸。” 见苏绣儿没有声音,林易转头瞧去,见苏绣儿的脸已经红透了,就差冒烟了。 林易这才想到,这一世的女孩子可不像自己上一世,内衣甚至都能外穿,或者直接穿着内衣就上街去溜达了,还毫不吝啬别人不怀好意的目光。 好一会儿,苏绣儿才开口道:“林大哥,这些款式都是你自己设计的吗?你怎么会懂这些。” “哈哈...”林易大脑飞速运转,说道,“其实我家乡就有这种款式的内衣,我见过,自然就知道啦,这么好的内衣,应该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苏绣儿好奇的问道:“林大哥,你的家乡是何处?” 林易搔了搔额头,回道:“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叫做金陵。” “金陵?这个名字好美,那儿一定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 林易点点头,说道:“嗯...没错,那儿不仅漂亮,好玩的地方还很多,什么明故宫、中山陵、玄武湖...” 见林易随口就报出了许多地名,苏绣儿也不禁心驰神往。 “林大哥,有机会你可要带绣儿去这些美丽的地方玩玩呀。” 林易笑道:“好,假如有机会的话。” 两个闲聊了几句,气氛变得平和多了。 苏绣儿指着内衣图纸,又向林易询问了许多细节,甚至提出了一些新颖的想法。 林易不禁对身边这个妹子刮目相看。 不仅善良聪明,能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为他人着想,还很有商业头脑和设计天赋。 林易边喝汤边讨论,待兔儿汤喝完,两人也讨论的差不多了。 苏绣儿说道:“制作方面应当没有问题,只是我还有个疑问。” “你说。” “现在女子的束胸,都是通过捆绑进行松紧的,但这种款式的内衣,里面要带钢环,大小就限定死了,如何进行松紧的调节呢?” “嗨,苏姑娘,咱们可以在制作的时候,设定好内衣的大小呀。” “提前做好大小?” “没错,其实呀,这内衣的大小,分为abcde,差不多也就够了,目前为止,我在这寿霖城里还没见过d和e呢。” 见苏绣儿一副茫然的表情,林易一拍脑袋,连忙解释道:“这abcde是尺码的代号,其实就是小,普通,大,很大,超大的意思。” 苏绣儿俏脸又红了,说道:“这个代号的想法挺好的,不然在公开场合讨论尺码的大小,有点怪不好意思的。” 林易将abcde的写法交给苏绣儿,这小妮子一学就会。 只不过,这五个字母在林易这里和苏绣儿那里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 在林易这里,这是字母,在苏绣儿那里,是一种特殊的符号。 “不过,林大哥,这些尺码的标准是怎么制定的呢?” 这小妮子想法还挺多,不过还真的都问到了点子上。 “苏姑娘,你就按照自己的尺码,作为b码就可以了,其它四种依据b码进行适当的调整。” 苏绣儿红着脸道:“为什么是b码?我明明是c嘛。” 林易一愣,不由自主地看向苏绣儿的兔兔。 这是...长大啦? “林大哥,你说,如果我在内衣上添加上刺绣的手工,看起来更漂亮,会不会更好?” 听了苏绣儿的建议,林易不禁一愣。 卧槽! 蕾丝内衣... ...... 7017k 第139章 摘花鼓,虎蛇豹鹰(第二更) 月黑风高,棒打二更。 寿霖城里还点着烛火的屋子屈指可数。 城墙上守城的官兵打着哈欠,连吹牛皮都失去了兴致,间或的闭上眼睛打个盹。 城北的内城墙边,紧贴站着两个黑衣人。 阴影中,即便相隔数米,也瞧不见这两人的身形。 他们是何时躲在这里的,没人见到,也没人知道。 就在这时,城外隐约传来敲鼓的声音。 这声音貌似很远,但鼓声绵绵不绝。 在鼓声响起的那一瞬间,两条黑影如离弦之箭一般,分别窜入附近的屋子。 城墙上,一守城的官兵正打着瞌睡,下意识的用手挠了挠耳朵,接着猛然睁眼。 “有情况,城北外有情况!” 守城的队长听闻报告,连忙带人赶到城墙上。 远处的林子里,鼓声虽小,但清晰可闻。 “快组织人马,在城门口集合,我亲自率队前往查看!” 队长吩咐下去。 须臾,人马备齐,队长一声令下,一队官兵浩浩荡荡地往城北的树林去了。 “吱哟,嘭!” 城门关闭。 ...... 此时,城北的居民宅子里,正在遭遇一场血腥的厮杀! 两个黑衣人兵分两路后,闯入无辜的百姓家中,无论男女老少,见人就杀。 很多人尚在睡梦中,就无缘无故的送了性命。 开始,一切还算平静,但随着有人惊醒后反抗,这附近的动静开始大了起来。 两边的黑衣人都很残暴,杀人不眨眼,一人使刀,一人使叉,一人使拳,一人使爪,普通百姓根本难以抵挡,不出两下就死在黑衣人手中。 那黑衣人一边杀人,一边还数着人数。 “十一、十二...” 周围屋子的烛火陆续点亮,鸡鸣狗吠的声音此起彼伏。 巡夜的打更人终于发现了异常,连忙敲打手中的锣鼓。 “当当当当当...” 黑衣人手起刀落,两个打更人立即身首异处。 另一个黑衣人用叉子刚解决了一户屋子家的男人,正欲杀害女人的时候,一直绵绵不绝的鼓声突然停了。 “算你走运!” 那黑衣人收回叉子,转身跳上屋顶,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吓得浑身颤栗的女人回过神来,连忙跑到倒在血泊中的男人身旁,嚎啕大哭。 随着巡捕司的人和官兵到达,城北到处是哭爹喊娘的声音。 ...... 话说那队官兵到达林子后,继续顺着鼓声传来的方向前进,眼看距离目标越来越近的时候,鼓声突然停了。 队长立即举手,示意所有人安静。 一队官兵摈气吞声,四周张望。 只有间或的鸟叫声。 突然,无数的箭矢从四面八方射来,犹如天女散花般从天而降。 几乎一眨眼的功夫,一半人马就死于流矢。 接着从树林里冲出许多手持武器的流寇,与官兵们厮杀在一起。 流寇人数虽多,但官兵们的武力显然更胜一筹,所以稳住阵脚后,那人数少的官兵们反而稳稳占据上风。 官兵队长更是手持官刀一马当先,连续砍翻四名流寇。 其余官兵见队长有如神助,士气振奋,更是以一敌三! 眼瞅着这群流寇就要被官兵们制服,树上突然蹿下一人。 这人手戴特制的铁爪,一爪抓向队长。 后者一刀迎头劈去,那人用一只铁爪抓住刀刃,使得全力一劈的队长无法动弹,同时另一只铁爪向前一探,抓进队长的小腹。 随着铁爪退出,“嚓”的一声,肠穿肚烂... 白爪进,红爪出。 只一个照面,那戴着铁爪的人就把官兵队长抓死当场。 其余官兵见了后吓得魂飞魄散,一个个掉头就跑。 那铁爪哪会轻易放过,如猎鹰般向官兵掠去,一抓一个,均惨死在他的爪下。 其余官兵也被流寇们砍翻在地。 最后,这队官兵竟无一生还,全部惨死在林中。 那铁爪舔了舔爪上残留的鲜血,露出鬼魅的笑容。 片刻后,两阵脚步声又远及近,快速传来。 林中有人遥遥传报:“谭明、徐东已回~~~” 树上立即又落下三人,乃是两男一女。 两男一老一少,女的则面容绝美,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嘴角的地方有一道浅浅但长长的疤痕,而脸蛋又稍显妖艳。 铁爪默默退回到三人下首,位于一少身旁。 眨眼间,两名黑衣人已跪倒在四人面前。 “谭明,徐东...已完成摘花鼓,请四首圣查!” 被黑衣人尊称为四首之人,乃是这群流寇的领袖。 老大就是年纪较长的男人,年约三十出头,被这群流寇尊称为魁首,外号踏虎。 老二是那个女人,年约二十上下,外号娜蛇。 老三是年纪轻轻的少年,看样子和林易一般年纪,却有一个狠毒的外号,残豹。 老四就是刚才出手的铁爪,比魁首小上几岁,外号猎鹰。 这四人的外号都与树林里的动物有关,也映衬了他们绿林流寇的身份。 老二娜蛇尖锐的声音传来:“你们分别杀了多少人啊?” 两名黑衣人此刻倒没有一个人先开口。 他们都知道,一旦谁先开口,谁就将处于不利的局面。 黑灯瞎火,谁知道他们口中报出的数字是否准确。 如果自己先说了,另外一人随便加上一两个,岂不是落于不败之地。 因此,两人均未开口。 老三年纪虽小,但说话的语气倒颇为严厉。 “你们不说?莫不是想放弃?” 试问,这老五的身份,谁想放弃呀! 但正是因为在乎,才不敢率先亮出底数。 这时,老大踏虎终于出声了。 “我说过,摘花鼓,定输赢,鼓声响起始动手,鼓声一停记人头,谁都不能犯规,谁也不能信口开河,说吧,你们各自杀了多少人,我再说一遍,数字务必准确,我自有方法判定真假。” 听了老大发话,那谭明便率先说道:“回四首,我共砍下一十九颗人头!” 这话一出,四周哗然。 这一十九颗人头,已经超过了老四猎鹰当年摘花鼓一十八颗的成绩。 这成绩可谓已立于不败之地! “嗯...”踏虎面无表情,嗯了一声。 第二个开口的徐东说道:“回四首,我共砍下二十颗人头!” 这话说完,四周更是一片嘈杂。 谭明愤然指着徐东,怒道:“你说谎,你怎能如此巧合,恰好比我多一个人头?” 徐东恻然阴笑,回道:“怎地,魁首面前谁敢欺瞒,我的确是砍了二十个人头,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撒谎?” “嗯...”踏虎依旧是面无表情。 在谭明和徐东相互指责和咒骂的时候,流寇们也分成了两派,相互吆喝对骂。 这时,老四猎鹰突然吼道:“都给老子闭嘴,请魁首定夺输赢!” 踏虎幽幽抬起头,露出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向徐东,说道:“你说谎,该死。” ...... 乐文 今天请假 今天作为志愿者还在社区帮忙,晚上还要核实近200人的核酸检测、健康码、行程等情况,今天更不了了,向各位书友老爷们再请假一天!望体谅!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40章 寿霖城危矣(第一更) 魁首踏虎话音刚落,原本跪着的徐东立即激动地从地上跳了起来。 “纵然你是魁首,也不能随便诬赖我!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撒谎?” 踏虎一双绿色的眼睛看向徐东,嘶哑的嗓音再度响起。 “证据?好,如果没有证据,怕你死前也难心服口服。” 被踏虎盯着感到浑身不舒服的徐东听到头顶有声音传来,接着两条黑影从天而降。 “魁首!”两人匍匐在地。 徐东定睛一瞧,是两个和自己装扮一模一样的黑衣人,但从刚才的身形来看,轻功相当了得。 踏虎说道:“你要的证据,就是他们。” 徐东疑惑问道:“魁首,我不明白。” “这两个黑衣人,在你们进城后就一直跟着你们,他们是我从小训练出来的,别的不敢说,论轻功,恐怕咱们营里没有一人能胜得过他们。是我让他们监督你们俩的,就是为了确保你们每个人说的都是真话。” 听到这儿,那徐东一声不吭,转身欲跑。 娜蛇立即喊道:“不能走,给我拿下!” 徐东既然能够争夺老五的位置,那身手自然是流寇中的顶尖。 有些流寇小兵想要上前阻拦,被徐东几下子撂倒在地。 这时娜蛇向一直跪在地上的谭明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即会意。 杀了徐东,再立一功,老五的位置便再也无人可以和自己争了! 谭明心头一热,大吼一声:“哪里走!” 一个鸳鸯腿,拦住徐东去路,两人立即斗在一块儿。 谭明的双叉功夫与众不同,攻击的路线变化多端,一时间占据上风,将徐东压的连连倒退。 但徐东也不是省油的灯,抽出钢刀,使出八卦刀法,逐渐将局面稳住。 眼看两人难解难分,娜蛇看向身旁的猎鹰,后者立即腾空而去。 原本谭明和徐东的功夫就在伯仲之间,有了猎鹰的加入,立即呈现出一头倒的局面。 猎鹰并未出手,只是从旁掠阵,但知道猎鹰厉害的徐东,心里已经乱了。 在谭明咄咄逼人的攻势下,徐东率先露出了破绽。 谭明的两支叉子分别勾住了徐东的两只手腕,使劲一划,徐东的两条手筋立即被挑断! 手腕脱力,钢刀掉落在地,谭明乘势追击,当头一爪,脑浆崩出。 徐东犹如脱力的风筝一般,软绵绵的瘫倒在地。 胜负已分,猎鹰重新回到自己的位置,同时说道:“嘿,这老五的爪功,功力不弱于我。” 娜蛇说道:“魁首还没正式宣布,这谭明还不算老五。” 猎鹰笑了笑,没有吭声。 谭明将徐东的尸体拉回来,扔在四首座下,跪道:“谭明已将叛徒徐东就地正法,请魁首示下。” 踏虎向娜蛇微微点头,娜蛇从怀里掏出一块牌子,扔给了谭明。 谭明欣喜地将牌子接过,他知道,这牌子是身份的象征,他已经获得了魁首的认可。 娜蛇接着说道:“谭明,以后你的名字要改一改了,在这军营里,以后你就叫毒蝎,坐第五把交椅。” 听了这话,周围的流寇们纷纷齐声高呼:“五首英明,天下无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谭明举起手牌,这一刻,他已经成为了军营里的老五毒蝎,自此再无谭明此人。 娜蛇接着说道:“毒蝎,魁首有令,命你近日前往寿霖城为军营筹备物资,不得有误。” 毒蝎立即跪倒在地,回道:“毒蝎领命!” “都散了吧。” 随着魁首踏虎一句话,众人很快消失在绿林里。 兴奋的毒蝎还没有走,他抚摸着手里的牌子,上面依稀还有娜蛇身上的温度。 他举起牌子到鼻子边嗅了嗅,贪恋地望着娜蛇离去的方向,心里现出一个念头,总有一天,他要当上魁首,让娜蛇臣服在自己的胯下。 ...... 流寇的军营里。 一声声娇喘从屋里传出。 娜蛇缠在踏虎身上,忽吞忽吐,香汗滴在了踏虎裸露的伤疤上。 这些疤痕是踏虎征战各地的见证,也是娜蛇为之痴迷的地方。 伴随着起伏,居高临下的娜蛇开口问道:“魁首...那毒蝎...才刚当上老五,你怎么就把...啊...你别动...把那寿霖城的美差,交给他了?” 踏虎微微一笑,坐起身来,先亲了亲娜蛇的小嘴,然后将娜蛇躺平,变成自己居高临下,一边颤动一边说道:“这寿霖城可不比咱们之前掠夺的那些小城,城里驻守的官兵可不少,当然,有钱的人家也决计不会少,老五嘛,刚上任,立功心切,我正好让他去探个虚实。” 娜蛇一边娇喘,一边说道:“嘿...论起老谋深算,谁还能比得过你。” “论体力,也没人比得过我!” 踏虎拍了拍娜蛇的翘臀,后者立即换了个姿势。 ...... 寿霖城里。 第二天一早,昨个夜里城北遇袭的消息便传开了。 林易是在面摊上知道的。 自打那日被蛇带打伤后,林易修炼《九天御气篇》更勤奋了,伤势的恢复速度堪称惊人。 更重要的是,在诺大的后院里,林易有了充足的空间可以施展拳脚,再不用像以前那般蜷缩在铺子里克制自己。 有一次,林易在后院的河边施展青龙千水拳,竟然发现河里的水被自己的拳风带了出来,形成了一条水龙,缠绕在手臂之上。 这水龙可与之前拳风形成的青龙不同,威力强悍了数倍有余。 然后林易才发现,原来自己的白虎炎杀拳和青龙千水拳,可以控制自然界的火和水为自己所用。 当周边有火和水两种元素的时候,这些元素会混合在自己的拳风中,让自己的拳法威力大大提升。 而在经过仔细的尝试和探索后,林易发现朱雀崩裂拳在起风的时候威力会变强,风越大,腾空越高,拳劲越强。 至于玄武七星拳,目前还没有发现什么元素可以增进这套拳法的威力。 ...... 那老头子将面条端到桌上的时候,有些心有余悸地说道:“听说这些流寇在豫州已经犯了不少案子,有不少小城和游猎部落都遭到了他们的毒手,不知道咱们这寿霖城能不能抗得住。” 旁边有些吃面的客人也是长吁短叹,看样子非常担忧。 可不是嘛。 一夜之间,城北死了三十几人,听说贼人就只有两个,但官兵都拿他们没有办法,而出城查探的那队官兵,当天夜里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想来已是凶多吉少。 这么看来,寿霖城危矣。 林易吃完面刚回到铺子没多久,曹达华就匆匆赶来了。 ...... 乐文 第141章 人心惶惶,邀请入住(第二更) 进屋后,曹达华倒了杯茶水匆匆喝下。 “林兄弟,这寿霖城昨儿夜里出事了。” 林易回道:“曹大哥,我早上已经听说了,怎么样,衙门有什么动静?” 曹达华先是叹了口气,接着说道:“那日你遇袭后,我就上告黄知县,告诉他最近城里面不太平,需要加强巡查和戒备,结果知县大人完全不当回事。眼下就快过冬了,这些流寇肯定要赶在大雪封山之前干票大的,然后就龟缩在山上,来年开春再出来烧杀抢掠。” 林易皱了皱眉,道:“这么说来,昨儿夜里那些人,有可能是来咱们这城里试探虚实的?那也不对呀,试探虚实应该是悄悄的,为何要弄出如此大的动静,这样岂不是会打草惊蛇?” 曹达华说道:“林兄弟,这个你有所不知,昨个儿死的那些百姓,经过仵作行验尸,已经基本确定凶手只有两个人,结合昨天晚上城北值守官兵听到的鼓声推测,昨儿夜里那两个贼人应该是在摘花鼓。” “摘花鼓?” “嗯,就是鼓声响起至鼓声停歇的这段时间,比赛看谁杀的人多,就叫做摘花鼓,谁杀的人多,谁就是赢家。” 按照曹达华这么说,这些贼人分明压根就没把寿霖城的官府放在眼里。 这些杀人的恶行在他们看来,就如同游戏一般。 人命如草芥... 曹达华露出难得的愁容,说道:“怕是没几日,这些流寇就会大举进犯咱们寿霖城。” 经过昨日一役,林易知道这些流寇心狠手辣,平日里在外头的时候,林易对于这些流寇在其它地方的暴行也有所耳闻。 残忍歹毒的程度让谈起他们的人不禁闻风色变、胆颤心惊。 “曹大哥,衙门打算如何防范?” “唉。”曹达华又深深的叹了口气,说道,“马上衙门会贴出告示,让大家这些日子尽量呆在家里,减少外出,同时实施宵禁,太阳落山就得回家,将门窗关好,听到任何动静都不要出屋。” 林易听了脱口而出道:“这岂非掩耳盗铃?” 曹达华先是一愣,接着点头道:“嗯,没错,掩耳盗铃这个词,比喻的很形象。按照这种告示,流寇一旦入城,所有人都只能等着挨刀,旁的还能做什么,难道那些木门纸窗,真能挡住刀剑和那些无恶不作的贼人不成?” “难道衙门不做任何准备吗?” 曹达华道:“昨个儿夜里,城北有队官兵出城查探,结果今儿发现了他们的尸体,在城北的林子里全军覆没,那带头的队长是一把好手,结果也没能幸免,所以咱们城里的守备官兵们都很害怕,轮到这事儿的时候,一个个都成了缩头乌龟。” 这倒是让林易真的开了眼界。 虽说这世道不太平,但区区流寇就能让守城的官兵吓成这样,也是从未见过。 曹达华道:“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咱们这城里带兵的头领无能,官是买来的,上任后一直任人唯亲,那些有能力的人处处被排挤,有些不满的人就主动请辞了,其实原来咱们这寿霖城的士兵们战斗力还是很强的。这些日子,黄知县已经打算找机会把人给换了,但现下战事在即,临阵换将是大忌,况且也没有合适的人选。” “曹大哥,你不是想做这个位置吗?干嘛不向黄知县毛遂自荐?” 曹达华自嘲道:“得了吧,林兄弟,咱自己人说敞亮话,我什么水平你还不知道吗?能在巡捕司混个捕头,查查案子,维护城里的治安已经不错了,带兵咱可真不行。” 林易撇了撇嘴,这倒也是实话。 曹达华站起身来,道:“我就是特意来告诉你,虽然你会些功夫,但这群流寇可不是一般人,你前些日子又负了伤,万一到时候流寇真的打进城里来,你务必把铺子关好,像你这样的铺子和位置,遇到贼人的可能性很小。” “那你呢?” 曹达华露出笑容,说道:“咱们巡捕司还有不少有血性的汉子,会和愿意守城的官兵们一起联合作战,只是...没事儿了,希望这次咱们能够将流寇们尽数打退,让他们不敢再打寿霖城的主意。” 离开前,曹达华又叮嘱道:“林兄弟,近些日子曹某会特别忙,今儿别过,你自己要保重!” “曹大哥,你也要保重!” 曹达华此趟过来,让林易感受到了兄弟之间的那份情谊。 他走后没多久,苏绣儿找上门来。 “林大哥,你听说了吗?” “苏姑娘,你是指昨儿夜里城北的事吧,我已经听说了。” “我有消息,据说那群流寇近日就会攻打咱们寿霖城,依我看咱们守城的官兵恐怕挡不住这些流寇。” “你有什么打算?” 苏绣儿叹了口气,道:“唉,我能有什么打算,现在城门口已经封了,任何人不得出入,到处都是官兵,城里面都是人心惶惶。万一那些流寇打进来,像咱们苏府,怕是贼人首先抢掠的对象。” 林易一听也有些着急。 是啊,对于这些烧杀抢掠的流寇来说,苏府这样的首富之家,简直就是肥硕的牛羊,嗷嗷待宰。 “那怎么办?” 苏绣儿道:“家父已经重金招了不少好手和壮丁在苏府护卫,想来应当可以抵挡,倒是林大哥你,我有些放心不下。” 林易心里一暖,但同时眉头一挑,问道:“我有什么可放心不下的,我是孤家寡人,这铺子里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至于林府那儿,就一空宅子,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儿又很偏僻,到时候我就躲在这儿,把这铺子的门板一关,想来也很安全。” “那怎么行呢,万一他们冲进铺子里怎么办?” “他们要是看上什么拿走就是了,我又不反抗。” 苏绣儿可不知道林易会功夫。 整个寿霖城里,恐怕也就只有曹达华知道林易会武功。 “那些流寇可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万一他们什么也没捞到,恼羞成怒对你动手,那可就麻烦了。” 说完,苏绣儿咬着下唇,说道:“林大哥,不然...近些日子,你就搬到苏府去住,我府里有护卫,好歹能够护你周全。” 林易:“...” ...... 乐文 第142章 流寇入侵,城门失守(第一更) 听到苏绣儿盛情的邀请入住,林易真的打心底里震惊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能让苏绣儿这样的姑娘说出这种话,就几乎等同于说出了那句“我是你的人”。 林易依稀看见苏绣儿的胸口上,印上了“林易”两个字。 “林大哥,你这是伤势复发了吗?” 林易连忙擦了擦鼻血,说道:“无妨,定是这些日子有些上火,一会儿我喝杯凉茶应该就没什么大碍了。” 苏绣儿噗嗤一笑,说道:“林大哥,绣儿知道让你堂堂男子汉托庇我苏府有些不妥,我也不勉强你,假如你有什么困难,随时到府上找我便是。” 多么****...意的姑娘啊! “苏姑娘,林易一定谨记,这些日子你也不要外出,让家丁们加紧巡查,随时做好防范。” “嗯。” ...... 又过了两三天,虽然并没有流寇进犯,但城里每天都是人心惶惶的。 面摊的老两口自打那天早上,就再也没出摊,想来也是看了告示后躲在家里。 城里的大米、蔬菜、肉食物价飞涨,要不是林易之前赚了些银两,单靠衙门发的那点钱还真不够吃喝。 苏绣儿倒是心细,每日派人送些柴米油盐、瓜果蔬菜。 林易这铺子开着和没开几乎没啥区别,这些日子巷子里头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每当有官兵路过,人们都担惊受怕,唯恐流寇来了。 虽然寿霖城里的老百姓们天天都祈祷流寇不要真的进犯,但该来的总归要来。 第四天的傍晚,天空飘起了小雪,雪越下越大,几乎下了整整一夜。 到了第二天白天,鹅毛细雪依旧下个不停。 城墙上结了冻,根本无法攀爬。 守城的官兵们欢呼雀跃。 没有流寇会傻到在这种天气下前来攻城。 然而就在他们刚刚放松警惕的时候,城南墙外率先出现一队全副武装的流寇。 几乎在同时,城东和城西也开始出现流寇的踪影。 城内的指挥使立即做出决定,让城北的官兵支援另外三处,理由是城北这里流寇们曾经进入过,知道城里的官兵会重点防范这里,所以指挥使将计就计,索性将城北的官兵派往其它地方,协助守城。 可惜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正午时分,雪势刚停,城北突然出现大批的流寇,人数超过了进攻另外三门的总和! 守城北的官兵们瞬间慌乱了。 在指挥使调度了大批人马走后,这里仅仅剩下不到十人,而城外的流寇人数是他们的十倍之多! 虽然因为雪冻墙面湿滑,但流寇们显然早有准备。 扔出飞爪卡住城墙上的石块后,鞋上绑着麻绳的流寇们开始依次向墙上攀登。 粗糙的麻绳绑在鞋上后,增强了攀岩的摩擦力,那些流寇们很快便攀上城墙。 成为五当家的毒蝎一马当先,率先爬上城北的墙头,从腰间拔出双叉,两三下就将两名官兵打落城墙。 有其他流寇第一时间将北门打开,黑压压的人头纷纷涌进城里。 当指挥使听说北门被攻陷后,懊悔不已,连忙带着一队人马赶往北门,但为时已晚。 流寇们进城后先是到处放火,扰乱军心,接着挨个里应外合,将西门、南门、东门依次攻陷。 这一下,寿霖城四门大开,流寇们毫无阻碍,纷纷涌进城开始了一场屠杀。 随着流寇们的侵入,躲在家中的百姓根本无处藏身。 他们纷纷从家中逃出,但根本无法抵御心狠手辣的流寇。 一时间,城内到处是熊熊火光,哀嚎嘶吼。 林易按照曹达华的建议,躲在铺子里,但心里却一直惦记着苏绣儿和曹达华等人。 继续苟在这里,还是出去援手? 万一这些流寇里有像蛇带那样的高手怎么办? 他败过一次,知道这世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没有人有那么好的运气,能够被连救两次。 假如自己再遇到实力能够碾压自己的对手,恐怕不会再有人恰好救了自己的命。 林易的内心很纠结,一时竟拿不定主意。 就在这时,他听见有杂乱的脚步声经过自己的铺子。 接着就听见一声女人尖叫的声音,然后是男孩子的声音。 “你们不许伤害我娘,快滚开,你们这些坏人!” 接着,林易听到了流寇们的声音,从声音听来,应该有三人。 “嘿嘿嘿,小娃娃,还不让开,让你娘和我们走,就可以饶你不死。” “和这娃娃那么多废话作甚,这娘们细皮嫩肉的,我都等不及了。” “娃娃,再不让开,休怪老子手里的刀剑无眼!” 然后,男孩的声音再度响起。 “你们休要欺辱我娘,我和你们拼了!” 只听男孩带着童呛的一声嘶吼,接着便是有人摔倒在地的声音。 “嘿嘿,早叫你让开,你这是自讨苦吃。” 男孩哭了起来。 然后,女人惊恐的声音响起。 “你们放了我儿子,别过来...别...” 衣服撕扯的声音,夹带着流寇们的淫笑。 是个人都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林易双手握拳,在女人的叫喊和男孩的哭声中,终于忍不住了! “啪”的一声,铺子的门板突然爆开,一人从铺子里冲了出来。 “什么人?” 那拎着男孩的流寇话音刚落,只觉喉咙一震,咔的一声,喉结断裂,立即倒了下去。 两名正将女人压在地上的男人连忙捡起放在一旁的武器,与林易面对面对峙。 那女人将被撕开的衣衫重新裹好身子,与跑过来的儿子相拥在一起抱头痛哭。 “我说,这人好像会功夫。” “那又如何,咱们可是两个人,还有武器,难道还办不了他一个人?” “说的对,咱们上,先将这不长眼的小厮给料理了,再接着办那娘们!” 两人手持武器,同时刺向林易。 林易一招青龙千水拳,绵柔之力带着其中一人持剑的右手,刺向另外一人。 只听“噗”的一声,一名流寇被他的同伙刺了个透心凉。 “你...” 那流寇到死都不明白,平时称兄道弟的好哥们,为何会突然刺上自己一剑。 “你...你刚才干了什么?” 另外的流寇更是闷了,刚刚那一剑明明刺的是眼前这个年轻人,怎滴一眨眼就把自己的兄弟给刺死了。 “想知道吗?自己下去问他吧。” 林易身形一晃,已经出现在流寇身前。 一手按住流寇的脑袋,直接砸进了地里! 那流寇身子就如同对折一般,两条腿还站立着,但上半身已经连带着脑袋被林易按进了地下。 地面很快就被鲜血染红。 ...... 乐文 第143章 敢动我林易的女人?死!(第二更) “怎么样,你们没事儿吧?” 林易连忙上前将女人孩子扶起。 那两人显然是吓坏了,茫然站起来,跟着林易来到铺子里坐下,这才反应过来。 “多谢恩公!” 那女人带着孩子同时向林易下跪。 林易连忙将两人扶起,又给他们倒了杯茶水,待两人情绪稍定,这才问道:“流寇已经攻进来了吗?” 那女人点了点头,道:“据说四个城门皆被攻破,眼下流寇们正在城里到处烧杀辱掠。” 林易看了看那男孩,又向女人问道:“你男人呢?” 女人抬起头,回道:“我男人参加了城里自发组织的民兵队,现下应该和官兵们一起在抵抗流寇。” 没有想到,这户人家的男人竟然为了保护城里的百姓,无暇照顾自己的妻儿,险些令两人受辱。 这时,那男孩突然开口道:“哥哥,你武功那么好,怎滴躲在这儿,不去帮忙其他人抵抗贼人?” 林易脸上一热,没有回答小男孩的话,而是岔开了话题,问道:“你们是从哪边逃来的?” 女人道:“平布街那儿,很多流寇都涌去苏府和凌府了,我们好不容易才趁乱逃到这儿。我原本以为这儿偏僻可以躲藏,谁知道过来的路上被贼人盯上,险些...幸得恩公相救。” 当听到女人提到流寇涌去苏府的时候,接下来的话,林易就一句也没听进去了。 苏府... 苏绣儿... 想起刚才流寇对付女人的手段,林易哪里还能呆得住。 “你们两位就躲在这铺子里不要出去,这儿暂时很安全。” 见林易要走,女人连忙问道:“恩公哪里去?” 林易已经走到了门口,回头看向男孩,说道:“我去打贼人!” 出了铺子,林易使出斗转星移,直往苏府而去。 在这一刻,林易再无任何顾虑。 为了守护心爱的人,谁挡住路,便杀了谁! 直到此时,林易才知道苏绣儿在自己心中的份量。 ...... 苏府。 苏灿身受重伤,满身鲜血,被两名家仆搀扶着,和苏家的家眷们被流寇们逼到了庭院的一处死角。 流寇们眼望着衣着光鲜、肤若凝脂的苏家女子,个个如**一般,两眼放光。 “跟你们拼了!” 最后四名护院齐齐冲向围拢而来的流寇,但没出几个回合,便被嗜血成性、杀人如麻的流寇们屠戮当场。 此刻的人群里,只剩下重伤的苏灿和体力透支的周晖会些功夫,但显然不是这群贼人的对手。 苏绣儿和香儿紧紧靠在一起,躲在苏府的家眷中。 周围是高高的墙壁,这些人被流寇们堵在角落,插翅也难飞。 高处,老五毒蝎拿出一个苹果,一把匕首,悠闲地坐在屋顶,瞧着下面的猎物,不慌不忙,削了片苹果,用匕首放进嘴里,发出清脆的咀嚼声。 屋下,带头的流寇回首仰头看向毒蝎,毒蝎微微一笑,那流寇立即会意。 大大咧咧的走到苏府家眷面前,目光依次扫过众人的脸颊。 当看到苏绣儿的时候,这流寇的眼神立即变得炙热。 “你,出来!” 见流寇点名苏绣儿出去,大家都意识到对方想要做什么。 “啊,我和你们拼了!” 苏灿使出家传擒拿手,想要做最后一搏,却因为伤势过重,手中无力,虽然卡住了对方的喉咙,但却根本无法造成杀伤,反而被对方一脚踹翻在地! “嘿,你个老东西,要不是看在你是咱五首老丈人的份上,我这一脚直接就要了你的命!” 苏灿口吐鲜血,咳嗽不止。 那一脚让他半天没有把气给顺上。 周晖身为苏府最后一个护院,抱着必死之心上前,要阻拦贼人对苏绣儿的凌辱,但已经气若游丝的周晖只交手了几个回合,就被对方掐住了喉咙。 “周晖!” 刚做了小媳妇的知香忍不住哭喊。 那贼人一瞧,露出淫笑,说道:“哟,想不到还有一个如此标致的娘们,这娘们不错,我要了。” 围在周围的流寇们听闻纷纷吆喝起来,甚至开始点着苏府的女方家眷,这个归我,那个归你。 苏绣儿手握匕首,心想自己就算一死,也不能被这群贼人玷污了清白。 “你放开他,我跟你走!” 知香没有办法,为了救出情郎,只能出此下策。 “好。” 那贼人将周晖扔在地上,上去抓住知香的手腕一拉,将知香拉进怀里。 贼人将头凑到知香脸旁一嗅,露出陶醉的表情说道:“真香...” 说罢,伸出舌头在知香的脸上一舔,躺在地上的周晖眼中现出怒火,但此刻他早已经是强弩之末,身子不受控制,脚在地上蹬了半天也无法爬起。 周围的流寇们纷纷淫笑不止。 “好了,大爷我要回去享福了,你,跟我们走,我们就饶了这些人的性命,否则,他们全要陪葬。” 听了这话,苏绣儿心里一凉,手里的匕首掉落在地。 那贼人早就看出了她的心思,所以用家人的性命做要挟。 被贼人手腕牢牢抓住的知香看向倒在地上的周晖,眼里全是悲凉。 就在这时,有两个贼人冲进人群,一人拉着苏绣儿的一只手,将苏绣儿拽出人群。 有家眷做出抵抗,想要将苏绣儿拉回来,被流寇狠狠的踹了几脚,立即摔倒在地。 苏绣儿流出眼泪,却很坚强,愣是没哼一声。 苏绣儿的表现似乎很合毒蝎的脾气,于是在屋顶嚷了一句:“喂,这可是你们未来的嫂子,对人家客气点。” “是,五嫂好!” 围着的流寇们纷纷起哄。 这话在苏绣儿和其他人耳里,是赤裸裸的侮辱。 就在这时,一道人影突然从高墙后面飞出,接着犹如大鹏展翅一般,瞬间冲向那两名拽着苏绣儿手臂的流寇。 只听“嘭”的一声,灰尘四散,待尘土散去,林易搂着苏绣儿的小蛮腰,站在苏府家眷的身前。 那两名流寇口吐白沫,叠在一个半米深的坑里,浑身抽搐... “你...林易...林易!” 此时看到林易,苏绣儿一直隐忍的情绪瞬间爆发,不顾一切的拥进了林易的怀抱。 此时此刻,苏绣儿感觉自己很安全。 她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安全的港湾。 这一刻,她突然什么都不怕了。 林易搂着苏绣儿,先是温柔的说了一句:“幸好我没有来迟。” 接着,林易抬起头,看向面前的流寇们,眼神逐渐变得阴沉。 “敢动我林易的女人?找死!” ...... 乐文 第144章 雾隐门,林易(第一更) 听了林易这番话,苏绣儿又惊又喜。 惊讶的是,这人怎滴在这种场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了那番话。 喜悦的是,林易当众表白了自己的心意,那以后便赖不掉了。 是他说的,我可没说... 缓过神来,苏绣儿才发觉自己已经情不自禁的将面颊埋在林易的怀里,男子的气息扑面而来。 苏绣儿连忙从林易怀里离开,双手捂着脸颊,看向林易的眼神先是爱怜,接着变成了崇拜。 “林大哥,你小心。” 这一刻,她已经知道林易身怀武功。 捂着羞红的俏脸返回人群,瞧瞧的看了一眼苏灿,后者的眼神有些复杂。 “小姐,你没事儿吧。” 香儿的脸上挂着眼泪,忙和苏绣儿双手紧握。 这俩人从小便在一起长大,虽是主仆,更似姐妹。 苏绣儿紧握香儿的手,轻轻摇头。 接着,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唯一也是最后的依靠。 雾隐门,林易。 ...... “林易?嘿,没听过,你算哪根葱,识相的赶紧滚开,否则咱们乱刀齐上,让你们统统去见阎王爷!” “到底谁去见阎王爷,那也说不定。” 旁边有两名流寇偷偷递了个颜色,握紧刀柄,猛然从侧方举刀砍向林易。 “林大哥,小心!” 苏绣儿忍不住脱口而出。 没等苏绣儿把话说完,林易就已经做出了反应。 眨眼间,林易如鬼魅般蹿到两名流寇之间,左右手同时出拳,那两名流寇就像是被扔出的沙包一般向两边飞去。 众人正目瞪口呆的时候,又听“当”的一声,一把兵器落地,林易已经将知香从流寇手里救了回来。 知香和周晖在短短的时间内便经历了生离死别,此刻紧紧相拥,相顾无言。 见林易如此身手,之前还安稳地坐在屋顶上的老五毒蝎终于坐不住了。 他站起身来,猛地挥手,吼道:“给我一起上,把他们全都宰了!” 对面数十名流寇手持兵刃,同时向林易等人逼了过来。 林易站立原地,冷冷说道:“你们杀了这么多无辜的百姓,就算你们不来,我也不会放过你们。” “我看你能敌得了咱们几个!” 流寇们一拥而上,从各个方向扑向林易。 林易左手一挥,在飘着雪花的空中撒出一片红色。 “我以我血,召唤魔临。” “轰”的一声巨响。 整个苏府犹如地动山摇。 就在林易的脚下,无数红黄相间的植物从地下涌了出来,立即将距离最近的流寇吞进了花骨朵里。 有人气势汹汹的冲到一半,身边的伙伴突然消失了,再一瞧眼前,忍不住赶紧刹车,差点就吓尿了。 “这...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一半流寇瞬间被从地底下冒出的诡异花卉吞噬,另外一半连忙后退,不敢再向前。 须臾,一堆堆人骨被花骨朵吐了出来。 那一朵朵看似鲜艳亮丽的花朵,仿佛活了一般,摇头晃脑的等待着进攻的猎物。 林易露出邪魅一笑,说道:“这是魔界的猪笼草,擅长捕捉、杀害猎物获取营养,这些花朵就是它的嘴巴,内部充满了用来溺死和消化猎物的酶液,它会快速分解并吸收猎物的营养,然后将不能消化的部分吐出来。” 听了林易的介绍,苏绣儿的表情也变得有些害怕。 身边,香儿战战兢兢地说道:“这玩意儿...看样子不是什么好东西呀...” 林易回头一笑,对苏绣儿和香儿说道:“放心吧,它是我召唤来的,不会动自己人。” “自己人...” 苏绣儿现在特别爱听林易说话。 ...... 那些流寇见识了魔界猪笼草的厉害,吓得丢盔弃甲,纷纷逃窜。 虽然这些家伙走了,但毒蝎不能走。 为何? 他是受老大踏虎的命令,到这寿霖城来掠夺资源的。 这寿霖城里谁最家大业大,来之前毒蝎打听的一清二楚。 如果就这么临阵脱逃,回去之后就算四首不责罚,他这刚上任的老五也会威望尽失。 所以,他不能走。 毒蝎用腰间拔出双叉,沿着屋顶走着,寻找攻击林易最佳的时机。 这些武功高强之人眼光都很毒辣,他知道林易的厉害,所以想要一击制胜。 林易见毒蝎在屋顶上走,知道他心里所想,便也跟着走,一直保持照面的状态,不给毒蝎寻找突破口的机会。 “怎么,要逃?”林易语气故意略带嘲讽。 “他们走,我不走。”毒蝎言简意赅,但脚下一步不停,同时眼睛不断的观察。 “你应该先道歉。” “为什么?” “因为你说错话了。” “什么话?” “那是我的女人。” “或许马上就是我的。” “你还没睡醒吗?” “什么意思?” “说什么梦话!” “试试就知道了。” ...... 林易不走了。 毒蝎仿佛发现了破绽。 脚下猛地一蹬,双手挥舞叉子,向林易扑了过来! 那魔界猪笼草想要扑向毒蝎,被林易一声喝住。 对方看起来是流寇的头目,林易想要试试自己现在的功夫。 自打那日被蛇带打伤,并见识了五名罗汉的厉害后,林易伤势渐好便在新宅子的后院里苦学勤练。 练武这种东西,是要讲究天赋滴。 有些人苦练十年,不如一些人苦练一个月。 林易见识了更广阔的天地后,收起了自己的小聪明,脚踏实地的练习,效率何止是以前的十倍! 毒蝎双叉攻来,林易脚下划出道纹,瞬间后退,那刀叉的尖尖就从林易的眼前划过。 此刻天空再度降起了大雪,同时刮起了风。 林易在风雪之间和毒蝎拆起招来。 原本身形消瘦的林易在这茫茫的白雪天地间,举手投足之间活像一个翩翩佳公子。 四象神拳原本就行云流水,大气十足,林易借助风势,使出最新领悟的终极朱雀崩裂拳,在局面上完全压制了毒蝎。 自打进入流寇的军营里,除了踏虎和娜蛇,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可以将他压成这样。 林易仿佛悬浮在空中,凌空而起,让毒蝎只能仰头兴叹。 接着,林易猛然下坠,夹带俯冲之势,一拳击向毒蝎。 拳头之上,竟然形成了小型的旋风! 双叉被拳势击飞,只听胸口“咔咔”两声,肋骨断了数根。 毒蝎瞬间被击倒在地,口喷鲜血,眼见是活不成了。 ...... 7017k 第145章 平定苏府(第二更) “好...好身手。” 毒蝎虽然快死了,但还是忍不住称赞了林易功夫出色。 林易面无表情,回道:“我早说过,你应该道歉。” “嘿,好,我道歉。” 毒蝎挣扎着抬起头,看向人群中的苏绣儿。 “对...对不...啐!” 从毒蝎的嘴里,突然喷出一根银针。 这厮临死前还要拉个垫背的,而之所以找苏绣儿,就是想要林易懊悔。 他毒蝎得不到的东西,你也别想得到! 林易身形一晃,运起斗转星移,快速奔向苏绣儿。 眼看着那枚银针就要先一步射中苏绣儿,林易大吼一声,使出玄武七星拳,一拳在苏绣儿面前打出一面空气壁垒! 银针遭遇气墙后,停在了苏绣儿面前不到一根手指的距离,接着像是失去了力道一般,掉落在地。 林易则因为收不住冲刺的惯性,抱着苏绣儿摔倒在雪地里。 林易双手撑起,发觉苏绣儿正红着脸颊,眼睛不敢直视自己,看向别处。 站起身来,将苏绣儿从地上拉起,林易先是拍着胸口,长吁了一口气道:“幸好...幸好...” 紧接着,林易突然面露喜色。 他终于知道玄武七星拳的奥秘了。 与白虎炎杀拳的火、青龙千水拳的水以及朱雀崩裂拳的风不同,玄武七星拳想要打出更坚固的铜墙铁壁,需要的是气! 就在刚才,林易所打出的空气壁垒,是之前从来没有尝试过的防御。 要知道,拳头打的是面,而银针打的是点。 抡起威力,拳头肯定比银针要厉害。 但要抡起突破能力,银针却要比拳头强上许多。 所以,刚才那一招,林易不仅找到了玄武七星拳的提升奥秘,也知道自己经过训练的气已经变得更加深厚。 回过神来,林易向一直等在一旁的猪笼草使了个眼色。 接着便听到几声痛苦的哀嚎,然后便什么也听不见了。 须臾,猪笼草吐出了毒蝎的头颅,其余的东西则消化的干干净净。 林易走过去,嗖的一声,将毒蝎的头颅收进袖里。 魔界猪笼草退去。 ......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侵犯苏府的流寇被全部消灭,老五毒蝎更是惨死在林易手下。 苏灿带着苏府众人,就要向林易行礼。 林易连忙拦着,嘴上忙说“使不得,使不得。” 这时香儿凑在苏绣儿的耳边悄声说道:“当然使不得,哪有岳父给女婿行礼的道理。” 苏府的这些家眷们因为刚才被逼迫,所以站的有些紧凑,这香儿的声音虽小,但只要耳朵稍许灵活的人,都听的是一清二楚。 苏绣儿转身,露出嗔怪的表情,香儿连忙调皮的用手捂住嘴巴,仿佛说错了什么。 林易也是老脸一红。 刚才由于形势紧急,一不小心当众吐露了心意,现下也是有些懊悔。 要搁以前,林易才不管她苏绣儿是谁,爱谁谁谁谁。 但现在不一样了。 男人对女人的情感,自己不喜欢的,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怎么使怎么用,丝毫没有任何愧疚,也不会考虑很多。 但对于自己喜欢的,总是会考虑很多东西,因为每个男人在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时,总是会情不自禁的有些自惭形秽。 再优秀的男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也会产生或多或少的自卑感。 如果没有,那一定是不够喜欢。 苏绣儿毕竟是寿霖城首富苏府的千金小姐,而自己只是雾隐门的一个小小术士。 在古代特别看重的门当户对这一点,林易就不合格。 ...... 苏灿到底是苏府的一家之主,在形势平定后,立即非常冷静有序的指挥苏府剩下的人各司其职。 有的人在清理流寇的尸体,有的人在召集府里失散的家丁。 林易则拱手对苏灿说道:“苏伯父,这儿已经没有危险,我就先告辞了。” 苏灿深深的看了眼林易,他发现眼前这个年轻人身上藏着许多秘密。 他使劲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说道:“是去帮助其他人吧?” 林易点了点头。 “我明白,也理解,务必小心,绣儿这边你尽管放心。” 林易脸上一红,情不自禁的看向苏绣儿。 对方炙热的眼神差点就让林易脱口而出不走了。 但想起刚才苏府紧张的情形,林易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兄弟曹达华和多隆的处境,也不知道他们俩现在怎么样了。 临走前,苏绣儿突然说道:“林大哥,我突然想起,凌姐姐府上也可能遭到了流寇的袭击,你也赶紧去瞧瞧吧。” 凌萱,那个将自己宅子半卖半送的恩人。 这恩情得还,何况她还是苏绣儿的闺蜜。 “嗯。” 问清了凌府的位置,林易连忙登上屋顶,直接踏屋而行。 苏绣儿眼望林易离开的背影,久久舍不得离开。 “若我看人的眼光没错,这个林易绝不会一直屈居雾隐门做一个小小的术士。” 听到苏灿的话,苏绣儿这才收回目光,父亲对心上人的称赞更是让她心里甜甜的。 ...... 林易来到凌府,发现这里大门紧逼,不像有流寇进犯的样子。 府里面静悄悄的,也不像有人。 林易跃上墙头,只见里面躲着许多配置刀枪的家丁。 那些人见林易越墙,以为这人是流寇,纷纷拿起武器准备上前。 “且慢!” 一阵女声叫停了众人。 林易一瞧,正是凌萱。 原来为了表现自己的功绩,老五毒蝎在城破计划的开始就把苏府和凌府全划进了自己的目标中,其余人等不得染指。 他早就听说这两家是寿霖城里最有钱的两个大户,而且每家都有一名貌若天仙的美人儿。 按照毒蝎所想,先带人把苏府给清了,把苏绣儿带走,然后再把凌府给清了,把凌萱也带走。 可惜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和他带的那些贼人,在苏府就栽了。 所以这凌府压根就不会有人再来。 ...... 林易告诉凌萱苏府已经安全的消息后,后者明显放松了许多。 告诫凌萱等人不要放松警惕后,林易离开凌府,往衙门去了。 他记得曹达华曾和自己说过,假如城门失守,那么所有的官兵会到衙门重新集合,做最后的抵抗。 一路上,林易见到了不少流寇。 当然,这些流寇的下场都是一样的。 从他们嘴里,林易才知道原来自己刚才杀的毒蝎就是这次进攻寿霖城的头。 他原本以为毒蝎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头领,却没想自己细心留下的头颅会派上大用场。 来到衙门口,没等林易开口,就听见了曹达华从衙门里面传出来的声音。 “林兄弟,你怎么来了?” ...... 乐文 第146章 献计(第一更) “自己人,让他进来!” 在这种情况下相聚,两人心中别有一番滋味。 “曹大哥,你没事儿吧。” “没事,受了点小伤而已,这里暂时很安全,流寇还不敢攻到这里来。对了,你不在铺子里躲好,跑这儿来干嘛呀?” 林易笑了笑,道:“说来话长,我放心不下曹大哥,索性过来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 曹达华点了点头,使劲拍了拍林易的肩膀。 兄弟之情,贵乎于心。 “现在局势如何?” “进来说。” 衙门内外,布满了严阵以待的官兵。 屋里,寿霖城的图纸铺开在桌子上,黄知县带着城守指挥使李信、巡捕司秦冲等人在图纸上指指点点。 曹达华带着林易默默站到一旁。 一直负责整个寿霖城城守的指挥使李信指着南门说道:“这里的流寇人数最少,我建议咱们先集中兵力,与南门的流寇搏杀,将南门夺回来,然后再去东门和西门。” 副官王昕说道:“集中所有兵力逐个城门收复,城中的百姓怎么办?咱们的人都去城门处了,在这段期间,百姓们就只能任人宰割,我倒是建议集中兵力在城里抵抗流寇,先保护百姓们的安全。” “先关门,然后来个瓮中捉鳖!” “先救人,把他们赶走便是了!” 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此时曹达华和秦冲虽然身为捕头,在官衔上与李信平级,比副官王昕还要高上一级,但却没有任何发言权。 毕竟他们只负责城内的治安,从来没有带过兵,打过仗。 曹达华向林易小声嘀咕着:“干忒娘的,有这时间争吵,不如兵分两路,一路取城门,一路在城里保护百姓,否则等这两个鸟人吵完,黄花菜都凉了。” 林易想了想,凑到曹达华耳边悄声耳语。 曹达华越听越惊,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看向林易,后者微微点头,一切属实。 林易向来不会说大话,曹达华是知道的。 那黄知县手点桌面,显是有些不耐烦了,须臾,他开口道:“我觉得不如就依...” 话没说完,曹达华突然打岔道:“知县大人,我有话说。” 围着桌子的人立即都将目光投向曹达华。 黄知县看向曹达华,问道:“曹捕头,你有何高见呐?” 一个月前,他曹达华还只是一名资深捕快,现下已经能够和这些平日里的大人物聚在一起议事,甚至还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发表意见,这是何等的荣耀。 他不禁挺起胸膛,又看了林易一眼,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眼神。 清了清嗓子,曹达华说道:“我认为,指挥使李大人和副官王大人的策略都可行,但如若既想快速有效的收复城门失地,又想保护城中的百姓,我倒是有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什么法子?”黄知县立即问道。 “兵分两路。” 曹达华说完,立即招来了不少人的奚落。 指挥使李信直接嘲笑道:“我当是什么法子呢,原来是折中的建议,这好人倒是给你做了。” 话语里颇有瞧不起曹达华的意思。 “我还没有说完。”曹达华不理这些人的聒噪,继续说道,“一路前往北门,将北门拿下后埋伏好,随时准备伏击前来的流寇,另一路则提着流寇头领的头颅,在城中宣称头领已经伏法,这些流寇军心一散,必然会不战而退,纷纷往北门逃窜!” 黄知县听完,说道:“这法子倒是不错,但一则谁去取那头领的头颅,这些流寇中不少人本领高强,想必那头领的本事就更高了,二则为何要前往北门,同时又知道那些流寇会向北门逃窜?” 指挥使李信率先开口道:“据我所知,此次进犯的流寇头领名叫毒蝎,使双叉,身手不凡。恕我李某眼拙,没有看出来曹捕头还有这等身手,能够将毒蝎的头颅拿下。” 显然,这条计策最重要的就是毒蝎的头颅。 只听“咣”的一声,一个头颅摆在了桌上。 众人吓得纷纷后退。 李信更是直接拔出佩剑,对拿出头颅的林易道:“你...你是何人?” “这是我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曹达华胸脯挺拔,声音洪亮。 一同去过如归楼的黄知县这才注意到林易,连忙压下李信持剑的手说道:“这是自己人,自己人。” 李信还剑入鞘,这才仔细看向桌上的头颅,正是毒蝎不假! “是毒蝎,真的是毒蝎没错!” 副官王昕与毒蝎曾在城里有过一面之缘,虽没有动过手,但认识毒蝎本人,以及目睹过其令人惊讶的好身手。 “这人是你杀的?” 在苏府一战,那么多双眼睛那么多只嘴,林易知道否认也没有用。 “是我杀的。” 瞧着众人惊讶的表情,身为林易老大哥的曹达华也感到与有荣焉。 “我兄弟林易,懂一些拳脚功夫,之前柳茹霜柳姑娘城外遇袭,我这位兄弟也帮我一起出了力。” 林易无语,这厮一激动,把这事儿也给抖出来了。 李信问道:“不知这位小兄弟现居何职啊?” “雾隐门,第五阴门,术士。” 李信点头道:“嗯...雾隐门术士竟然有这副身手,甚是难得,我听说一些跑江湖的术士,身上都会随身携带一些麻药、毒药什么的,想必这位小兄弟也是懂一些的。” 这话的言下之意就是,他李信根本不相信林易能够靠武艺单枪匹马把毒蝎干掉,肯定是用了一些下三滥的招数。 曹达华一听怒了。 “李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易立即在桌下拉住曹达华,小声道:“正事要紧,不要逞口舌之争。” 曹达华猛然醒悟,狠狠瞪了李信一眼,转向黄知县说道:“黄大人,这毒蝎的头颅有了,现下就是为何攻占北门以及在那埋伏的原因。” 黄知县对林易还是颇有好感,当下立即打起圆场,说道:“都是为衙门效力,现下情况紧急,大家不要自己人伤了和气。” 李信哼了一声,不再言语。 黄知县指向曹达华道:“曹捕头,快继续说说你的看法。” 被知县大人点名,激动的曹达华忙不迭的转入正题,说道:“回大人,您想啊,流寇两次从北门进犯,而且这一次攻城,他们的主力也是从北门来的,说明了什么,说明他们的老巢极有可能是在城北,所以当他们逃跑的时候,必然会往距离老巢最近的北门逃窜,到时候咱们守在北门的人以逸待劳,便将零星赶来的流寇一一擒获。” 黄知县沉思片刻,不禁夸赞道:“这条策略甚好,避免了大规模的兵刃战,可以将城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事不宜迟,就按照曹捕头的方法办吧!” 曹达华面色一喜,瞧向林易。 这厮又立一功。 ...... 乐文 第147章 露了一手,军中扬威(第二更) 按照曹达华的献计,黄知县做出了部署。 指挥使李信率大部分兵力前往攻占已经被流寇占领的北门,然后埋伏起来,对逃至北门的流寇分而击之。 副官王昕则带领剩余兵力在城内拿着毒蝎的人口吆喝,驱赶流寇,营救被施暴的百姓。 至于巡捕司的人马,秦冲带领一部人留守衙门,保护黄知县,曹达华则率少量捕快,随同王昕一起。 “黄知县,您这儿就这么少人马,万一大批流寇杀过来,该如何是好?” 秦冲唰的拔出宝剑,厉声喝道:“管它来多少流寇,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两个,我杀一双!” 这气势,依稀有之前秦捕头的风采。 黄知县说道:“这里毕竟是县衙,量这些贼寇再有胆量,也不敢轻易往这边来,所以不用担心我,与我相比,那些城中手无寸铁的百姓更需要你们,事不宜迟,就按照我的吩咐,赶紧去吧!” “等等!” 李信突然指着林易,开口道:“这位小兄弟需得与我同去。” 曹达华立即说道:“我这位兄弟并无官职在身,怎好与你同行?” 李信回道:“他既然能够手刃毒蝎,想来本事是相当不错的,我军中缺兵少将,得这么一个人才一同行事,大有裨益。” 曹达华看向林易,不知如何回答。 林易的身手他是见过的,现下寿霖城也的确需要这样的生力军,只是曹达华知道林易一向低调,除了找上门的活儿或者他人出言挑衅,否则一概不睬,也不怎么愿意插手旁人的事,不知道林易现下是怎么想的。 这时,李信又说道:“你既然说北门逃窜的流寇一定会从北门到,我也想让你的兄弟一起来做个见证,如若没有几个贼人路过,我便要军法处置你们!” 嘿,这李信竟然还在众人面前耍起了军威。 要知道,巡捕司和军队比起来,平日里可与衙门亲近多了,李信这么不给曹达华面子,不仅得罪了巡捕司,更是没有把黄知县放在眼里。 这也难怪黄知县早就想参他一本,换能人取而代之。 “我和你去。” 林易一口答应了李信的要求。 虽然他本来是打算帮助曹达华的,但这条计策是自己想出来的,只不过借了曹达华之口提了出来。 既然李信有所怀疑,林易便亲自陪同前往。 曹达华手里有了毒蝎的头颅,想来按照计划进行应当不难。 这北门反而成了重中之重。 攻打北门、伏击敌寇,都不得有误。 假如李信有所怀疑,不坚决执行相应的策略,恐怕会贻误战机。 林易是去帮忙,也是去督军。 见林易答应了,李信也不多说废话,众人立即依照计策,分头行事。 ...... 曹达华带领着一队捕快跟着副官王昕开始在城内扫街。 当见到流寇的时候,一边予以还击,一边由曹达华举着毒蝎的头颅扯着大嗓门高喊:“毒蝎已经伏法,尔等还不束手就擒!” 刚开始还气焰嚣张的流寇一看到毒蝎的头颅,先是怀疑自己的眼睛,当确认是真的后,那气势顿时就下来了,纷纷丢掉兵器四散而逃。 瞧着向不同方向奔走的流寇,曹达华忍不住有些担忧,这些家伙真的都会从北门逃窜吗? 不得不说,林易这条“悬头喝退”的计谋非常成功。 流寇之中十有八九见到这毒蝎的头颅便立即不战而逃,剩下几个顽固的,也被曹达华和王昕等人就地正法。 几乎没有多少损伤,这队人马就扫平了城中最繁华也是流寇最多的几条街巷。 ...... 另外一队人马到达北门后,立即与留在这里的贼寇展开厮杀。 李信这指挥使的官位虽然是花了钱买的,但自己也是有些斤两。 施展拖地刀法,李信轻松的就解决了两名流寇。 无意中扭头一瞧,林易正被五六名贼寇围在中央。 李信并不打算上前营救,反而将刀立住,站在一旁袖手旁观。 你不是能够单挑毒蝎吗? 那就让我看看你有多少本事。 在这一刻,李信对于林易的能耐还是持非常怀疑的态度。 但是几秒钟后,他将彻底改变自己之前的看法。 ...... 林易一招白虎炎杀拳,直接将正面一名贼寇连人带刀击飞数米! 那刀在空中断成了三节,胸口的衣衫瞬间尽碎。 另外几名贼寇同时挥刀砍向林易,林易以气御劲,使出玄武七星拳,双掌硬接刀刃,那些贼人砍下的大刀竟然无法砍入林易的肉身! 李信在一旁完全看呆了。 这难道是传说中佛界的武林绝学,金钟罩铁布衫? 那些流寇也很惊讶,大刀就像砍到了一堵硬墙上,震的虎口欲裂。 一条蓝色气体凝聚而成的青龙由林易的手臂生成,瞬间将这些流寇手中的大刀缠绕起来。 呼啦一声,所有大刀从贼寇们的手中脱手,悬到空中。 林易猛地蹬地,一招朱雀崩裂拳,直接将众贼寇击飞到半空! 尘埃散去,林易单膝跪地,一手撑地站起,那造型,简直酷毙了。 至于那些贼寇,歪七扭八的横在地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 李信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其余贼寇看了林易的本事,纷纷从北门落荒而逃。 “喂,指挥使大人,别愣着了,咱们得赶紧准备好埋伏。” 林易的提醒让失了魂的李信瞬间回过神来。 “啊...好...看不出来,小兄弟果真有两下子...” 这时旁边有士兵兴冲冲的说道:“这叫有两下子?简直堪比京中的武状元!我可从来没见过如此厉害的身手。” 李信一脚踹向这名士兵的屁股,吼道:“我让你发表意见了吗?还不赶紧干活,把这些死尸都抬走,准备好埋伏!” “是,是。” 士兵揉着屁股,怏怏跑开。 很快,北门收拾完毕,所有人埋伏好,准备随时伏击落单逃窜的流寇。 等了半天,依然没有看到有人过来。 李信不禁心想,嘿,到时候那些流寇们都从其他门跑了,我看你和你的兄弟曹达华怎么收场,到时候我一定要狠狠的追究你们的责任! 坏心思还没想完,就听见有人嘘声,小声提醒道:“有逃跑的流寇往这边来啦!” ...... 乐文 第148章 曹达华升副官,小面摊没了(第一更) 这些两两三三的落单流寇哪里想到城门这里埋伏了这么多官兵,刚到城门口就被瞬间撂倒,绑了个结实。 中间也有数十成批的流寇结伙逃窜到北门,也被守在这里的官兵打了个漂亮的伏击仗。 林易在这期间完全扮演了高手的角色,甭管面对多少人,就没有流寇能在林易手下走过三招的。 那李信对林易是又爱又恨。 他好歹也是指挥使,爱的是这样的人才,要是能够为自己所用,那该多好。 恨的是他身手这么好,风头完全压过了自己,自己手下的那些士兵看林易的表情,那都是充满了崇敬。 他不过是一个下九流的术士,凭什么受到尊敬,凭什么压过我一头? 李信心里自然不爽。 而更不爽的是,事情的发展完全与曹达华计策中所预料的一致。 几乎所有从城中逃窜的流寇,都是往北门这边来。 这一趟流寇的进攻,寿霖城的士兵们依靠曹达华的献计,打了一个漂亮的反击战。 待曹达华和王昕赶到北门的时候,这里已经斩敌首二十余人,俘获流寇四十余人。 在街巷战中,也有数十名流寇被诛杀当场。 此次由毒蝎带来的一百三十余名流寇,只逃回去不到三十人。 不过由于此次反击来的较晚,所以寿霖城的百姓们也损失惨重。 即便是有护院家丁众多的苏家也惨遭重创,更别说那些普通的老百姓了。 压着那些垂头丧气的流寇回衙门的路上,李信、王昕别提多得意了,那气势,好像他们刚刚袭了贼寇的寨子打了胜仗一般。 倒是曹达华和林易,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 曹达华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但对寿霖城的百姓有着很深的感情,虽然刚开始觉得计策完全成功非常兴奋,但那种兴奋劲过后,经过士兵们的回报,才知道城里死了这么多人,顿时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 林易则从一开始在铺子口救了那对母子就知道,这一次流寇对寿霖城百姓的伤害,绝对不会少。 ...... 众人回到衙门,黄知县亲自出来迎接,特意在众人面前称赞了曹达华。 “真是没想到,曹捕头你有勇有谋,我以前真是失了眼,现在我宣布,曹达华自今日起,同时担任城守的副官一职,统筹城内和城外的治安。” 所有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这还是第一次,衙门里有人同时担任捕头和副官两个职位。 统筹城内外的治安,只权力怕是仅次于知县大人了。 甚至于单论影响力的话,这曹达华怕还是要高于黄知县。 在城内,他是捕头,是最高的执行人,在城外,他是副官,是仅次于指挥使的执剑人。 曹达华都傻了,他看向林易,没有想到林易让自己代口说出的计策,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功劳。 那黄知县将消息宣布后,那些先是错愕、震惊的同僚们反应过来后,纷纷立即向曹达华道贺。 “曹大人,恭喜啊!” “以后咱们可就跟着您混啦。” “您现在可是咱城里的大红人啦。” 此刻站在人群里的丁松瞧着曹达华和林易脸色铁青,但也无可奈何。 “将俘虏的流寇们打入大牢,我要亲自审问!” 黄知县刚打了一场胜仗,心情愉悦,他要好好盘问这些流寇,好把得来的信息结合这次出色保卫战的战果一起上报给朝廷,歌功颂德以谋得奖赏。 ...... 众人刚刚散去,曹达华还没来得及向林易表示感谢,多隆就匆匆忙忙的跑来了。 “哎呀,林兄弟,你也在?” 林易微笑点头。 多隆对曹达华说道:“曹兄弟,我都听说啦,你今年可真是官运亨通啊,不仅当了捕头,现下还成了副官,可谓是咱们寿霖城古今第一人!” 曹达华那脸皮多厚啊,但都架不住多隆这番夸奖。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计策其实完全是林易想出来的。 “现在咱们寿霖城的百姓们都说,幸亏有曹捕头想出的妙计,才能拯救寿霖城的百姓们于水火之间,你可真是了不起呐。” 曹达华难得的脸都红了,打着哈哈,带着不好意思的眼神看向林易。 这多隆平日里常和他俩混在一起,见曹达华这副罕见的腼腆模样,又见林易在场,心中立时敞亮,明白怎么回事了。 但看破不说破,是实话不要说出来,多隆就当自己不知道罢了。 “对了,多兄弟,我今儿怎么没看见你人呐?” 多隆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带着家里人躲起来了,你知道的,打仗这种事情,我们这些舞文弄墨的都帮不上忙,索性赶回家里,提醒大家躲藏好,避免无谓的牺牲。” 多隆本身不会功夫,这种表现倒也合情合理。 ...... 当天晚上,寿霖城全城上下戒备,四个城门口均有人不间断的巡逻。 城内也是灯火通明,官兵们清理着流寇和百姓的尸体,到处是嚎哭的声音。 林易回到铺子的时候,那对母子已经不在了。 但自己铺子内一切物品完好,想来应该是安全躲过流寇的进犯后,自个儿回家去了。 回到林府,自己的宅子倒是无任何侵入的痕迹。 林易将沾满鲜血的衣服换下,心里有些后悔。 其实,应该早一些站出来的。 ...... 第二天,林易一早就醒了。 昨天忙活了一天,什么都没吃,晚上睡觉的时候,那肚子是直叫唤。 赶着小碎步,林易想去那面摊上吃上一碗安神饱餐面。 但是当林易站在熟悉的路口时,他并没有见到那对老两口的面摊。 林易当时就想,或许是因为遭遇了流寇的进犯,那对老两口还有些害怕,躲在家里吧。 第三天,还是没有出摊。 第四天也是。 过了一段时间,终于出摊了。 林易赶紧赶过去要了一碗面,但发现今儿老爷子没来。 “老板,照例一碗青菜面。” 老太太依旧是头也不抬,下完面后说道:“老头子收钱。” 说完后,老太太愣了一下,然后让林易自己把钱放在台面上,自己端面。 林易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又不好开口询问。 林易吃着面的时候,老太太就坐在老头子经常坐的小板凳上,坐着发呆。 那天之后,林易听说了老爷子的事。 后来,这面摊便间或出摊。 再后来,很久都没有再出过摊了。 ...... 7017k 第149章 鸿门宴?林易当差?(第二更) 从寿霖城落荒而逃的流寇回到大寨,立即向魁首踏虎报告。 “哦?毒蝎竟被人摘了脑袋,真是出乎我的预料。”踏虎嘶哑的声音响起,绿幽幽的眼睛看向娜蛇。 娜蛇开口道:“想不到寿霖城里竟然有如此厉害的高手。” 两人对视一眼,均瞧出对方所想,心里敞亮。 毒蝎本就是踏虎派去寿霖城摸底的,这趟能摸出城里有高手,不枉费毒蝎的牺牲。 娜蛇的眼神则告诉踏虎,他派毒蝎去摸底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刚成为五首之一的毒蝎在寿霖城栽了跟头,老四猎鹰立即自告奋勇,要带领自己的人马去寿霖城会一会那个将毒蝎杀掉的高手。 “魁首,你让我带领本部人马再去寿霖城一趟,我要亲手宰了那个人,让所有人都知道咱们的厉害。” 踏虎一挥手,猎鹰立即噤声。 “你们可知道那高手是谁,是什么身份?” 那些跪在地上的流寇你瞧瞧我,我瞧瞧你,都没有吭声。 过了一会儿,倒是有一个站起来回道:“我看到是一个身穿官服的人,年纪大概三十出头,就是他手上拎着毒蝎的人头。” “三十出头,身穿官服之人?” 踏虎向娜蛇递了个眼色,后者立即说道:“我立即派人去查。” 踏虎点点头,接着开口说道:“无论那人是谁,我一定会查出来,并让他付出代价,在冬天封山之前,我亲自带队,一定要拿下寿霖城!” ...... 话说赶走流寇的第二天,常去吃早餐的面摊没有出摊,林易又去了其它馆子,这才发现全城的馆子都没开。 这不很正常嘛,刚刚遭遇了一场大劫,甭说人手会不会少,就是那食材也没有准备好啊。 林易开了铺子,想瞧瞧铺子里有没有什么点心可以垫垫肚子,谁知道门口忽然出现一人,让林易瞬间就脸红了。 这人是谁呐? 不是苏绣儿,还能有谁? 这可是自己的女人呐! 他自己亲口说的。 这小妮子就像是林易肚子里的蛔虫,每当林易有需要的时候,就能恰好出现。 “林大哥,我知道现下城里没有什么口粮,我特意给你带了些吃的。” “哎呀,苏姑娘,这怎么好意思呢。” 苏绣儿将饭菜摆在桌子上,将面纱摘下露出俏脸,坐在一旁瞧着林易吃喝。 被苏绣儿这么盯着,林易虽填饱了肚子,但面子上总归有些挂不住。 “嘿,苏姑娘,你们府上,现下没什么事儿吧?” 林易连忙寻找话题。 “嗯,没什么事儿,就是家里面的人纷纷问我,那天救我们的人是谁。” 林易一听差点呛住。 他可是在众人面前宣称苏绣儿是自己的女人,人家当然要问了。 其实当时林易真没有多想,就是陡然间听别人称苏绣儿是自己的女人,那种被夺的心情自然想要立即夺回来,所以就脱口而出了那句话。 夺妻之仇...咳咳咳...还不是... 但林易心中也清楚,那种不经过思考就能说出的话,恰恰是他的心里话。 “你...你怎么说?”林易试探道。 苏绣儿真是个面薄的姑娘,林易这么一说,她脸就红了。 “我爹说,他想要明儿正午,请你到府上做客。” 擦。 打铁趁热? 赶鸭子上架? 这是老丈人开鸿门宴啊! “林大哥,你不要多想,我爹只是想要代表府上感谢林大哥的救命之恩。” 林易想了想,回道:“有上回你请的丰盛吗?” 说完,两人均噗嗤一笑。 就苏绣儿这一笑,林易顿时觉得自己惨了。 以前咋没觉得苏绣儿笑起来这么好看呢? 陷进去了... ...... 当天下午,曹达华专程上门,拖着林易去了衙门。 为什么啊? 衙门怎么会让林易去呢? 他又没有官职,不过是雾隐门的一名术士,衙门里的事儿,论商量也轮不到他呀。 路上,林易向曹达华询问为何一见面就拉着他去衙门,曹达华只是神秘兮兮的笑着告诉林易,绝对是件大好事。 一到衙门,黄知县正坐在上头,师爷笑眯眯的瞧着林易,站在一旁。 侧头看把自己领来的曹达华,这厮也在笑。 林易不禁有些心里发毛,这是咋回事? “林易,家里几口人呐?”“父母是做什么的呀?“今年多大啦?”... 一连串问题过后,林易总算知道自己为什么站在这儿了。 “有没有想过,为朝廷效力呐?” 林易茫然,不知道黄知县为何好端端的突然问这个。 为朝廷效力? 雾隐门不就是帮衙门干活的吗? 自己就算不是正式工,那起码也是个辅助工嘛。 “回黄知县,我...我不大明白。” 那师爷呵呵一笑,替黄知县说道:“林易呐,我们可都听说了,那贼首毒蝎的人头是你拿的,而且在北门,许多士兵都见识过你的功夫,纷纷向衙门举荐你,就连曹大人对你也是赞不绝口呀。” 林易一瞥曹达华,这厮笑的依然是那么猥琐。 他算明白为何曹达华一路上都神秘兮兮的。 曹达华肯定是怕他讲了,自己就不愿意来了。 林易如能成为衙门的人,最高兴的其实还不是他林易,而是曹达华。 能名正言顺的让林易辅佐自己,曹达华真是做梦也能笑。 师爷说完,黄知县接口道:“林易,你有这等身手,怎么能不为朝廷效力呢?咱们大虞朝向来是求贤若渴,我这寿霖城里,也缺乏向你这样文武双全的人才啊。” “额...” 见林易在犹豫,黄知县立即说道:“我听曹捕头说了,他说昨天的计谋,是他和你一起商量的结果,功劳你也有份,我黄某人既赞赏曹捕头的胸襟,又不能放任林小兄弟的功劳不管,今日,你必须应了我。” 这要搁旁人,欢喜还来不及呢。 但林易有些顾虑。 这世道太乱,为朝廷效力,不如在雾隐门来的安宁、自由。 苟在雾隐门,不断发育伺机而动的路线,恐怕会被打破。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好处,自己成了官家人,接触到案子的机会也会多一些,得到奖励的机会也就更大。 这几乎就是自由身与快速发育之间的选择。 “回大人,此事事关重大,我想要再回去考虑考虑。” ...... 出了衙门,曹达华还在向林易抱怨为何没有当场答应下来。 “林兄弟,这可是你转变身份的好机会啊,你那雾隐门的差事只是下九流的行当,如能摇身一变成为当差的,身份就与原来完全不同了!” 林易也知道曹达华是为自己好,但他还是觉得,自己孑然一身,苟着发育,似乎更好。 “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啦!” 曹达华似乎比林易还急。 不过实际上,这件事儿还排不到林易目前心里的第一。 他现在思考的事情是,明儿正午去苏绣儿家吃饭,应该带些什么上门。 ...... 7017k 第150章 赘婿林易(第一更) “什么,苏灿苏老爷邀请你上门吃午饭?” 林易点了点头。 “一家人一起?” 林易回想了下苏绣儿的话,点头道:“嗯,应该是吧。” “不是吧,你真的要入赘苏府做赘婿啦?” “喂喂喂,别说的这么难听好不好。” “赘婿?赘婿怎么啦,你问问这整个寿霖城,哪个男人不愿意入赘到苏家,他苏老爷就只苏绣儿一个女儿,膝下无子,这俗话说的好呀,一个女婿半个儿,他日这家大业大的苏府,可不就改姓林了嘛!” 林易真没想到曹达华这厮想的还挺长远。 “什么时候上门?” “明儿正午。” “这么快!” 曹达华绕着林易转着圈上下打量,说道:“论样貌,平平无奇,还不如我年轻的时候,这苏绣儿和苏老爷怎么就瞧上你了呢?” 平平无奇? 不如我年轻时? 林易给了曹达华一个大大的白眼。 自打林易告诉曹达华自己要去苏府吃饭的事情后,曹达华就把自己的注意力完全从林易当差转移到林易入赘上面来了。 不停向林易询问一些很八卦的事情。 当然,林易对待这种事保持着沉默是金的态度。 他之所以告诉曹达华,只是为了让他省省劝他当差的口舌。 当差的事情,他需要好好琢磨琢磨。 ...... 第二天,面摊还是没出,林易到个开了的馆子喝了碗豆腐脑。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这个年代喝豆腐脑。 “啐,老板,这豆腐脑味道不对啊。” “咋个不对了?” “这味道怎么是甜的啊?” 那老板边忙活边嬉笑道:“我这豆腐脑都卖了好几年了,一向都是这个味道,不是甜口的,应该是什么味道?” “豆腐脑当然是咸的才好吃呀。” 林易说完,周围的食客们哄堂大笑。 “豆腐脑向来都是甜的,怎么会是咸的呢?” 林易幡然醒悟。 这大虞朝的豆腐脑居然没有咸口的? 商机这不就来了吗? 林易突然发现,自己不走术士这条路,改行做餐饮生意也不会差啊! 不过想了想那天遇到的蛇带和罗汉,还有近日流寇的侵犯,以及这个不太平的世道,林易觉得还是得把本事练好才行。 ...... 这一趟上苏府,与平日可不同。 实际上,在苏灿待在府里的时候,林易去苏府的次数怕就没超过三次。 之前林易跑的比较勤的时候,都是苏绣儿自个儿在家,苏灿跑到外地谈生意去了。 这么一想,林易觉得自己似乎有些不太厚道。 感觉好像是趁着人家父亲不在,上门偷偷讨便宜去的。 说到这讨便宜,林易突然想到那一日将苏绣儿按在躺椅上的时候。 那时两人近距离的面对面,苏绣儿吐气如兰,让林易差点方寸大乱... 唉,二弟,你不对劲! ...... 吃过早饭,林易特意去备了四样厚礼。 上好的翠竹茶叶,这翠竹茶是豫州名气最大的,号称寸茶寸金,种植在豫州的州郊,与竹林伴生,这整个寿霖城里,也不过十数斤存货。 二十年的莲花酒,这莲花酒本就是寿霖城的金字招牌,林易曾在第一次遇到苏绣儿的那晚上喝过,入口醇香,的确是好酒,二十年的莲花酒,口感就更好了。 绿翠楼的大八件,寿霖城里最出名的糕点,采用山楂、玫瑰、青梅、白糖、豆沙、枣泥、椒盐、葡萄干等八种馅心,外面裹以含食油的面,放在各种图案的印模里精心烤制面成,形状有腰子型、圆鼓型、佛手型、蝙蝠型、桃型、石榴型等多种多样且小巧玲珑。制作精细,层多均匀,馅儿柔软起沙,果料香味纯厚。老人过寿的时候,外型还有三仙、银锭、桂花、福、禄、寿、喜桃等另外八种花样。 这前三样,林易自觉准备的很不错,茶叶、美酒、糕点。 唯独第四样,林易有些犯愁。 香烟? 这大虞朝没有人抽烟,甚至连那种最古老的烟枪都没有。 最后思来想去,林易抱了两壶刚刚酿好的虎虎酒。 苏灿可是有两房,却只生了苏绣儿一个女儿,想来身体有些虚,给老丈...咳咳...给苏老爷两壶虎虎酒,一是让他瞧瞧咱雾隐门的手艺到底行不行,二是让他不仅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在床上也是能够呼风唤雨。 ...... 正午前,林易早到了一会儿。 将礼品交给苏府的仆人后,林易端坐在堂上,仿佛一件被展览的物品一般,接受着苏府家眷们的上下打量。 面对着对面无数的笑脸,林易时刻提醒自己要多微笑,讲礼貌。 “今年多大啊?”一位婶婶问道。 “十八。” “家里几口人呀?”一位伯伯问道。 “家里现在就我一个人。” “请问现下做何营生啊?”另一位婶婶。 “城西雾隐门。” “哦~~”众人点头。 另一位伯伯对他们说道:“雾隐门,那里面可都是高人呐,也算是为衙门干活的。” “嗯...” 有人点头,有人沉默。 一位婶婶道:“林公子,别拘谨,喝茶。” “唉。” 林易机械的端起茶,又喝了一口,然后放好,露出机械式的微笑,和对面大眼瞪小眼。 终于,苏灿带着苏绣儿露面了。 “林大哥。” 苏绣儿一见到林易,眼睛都亮了。 今天林易来苏府前特意打扮了一番,人模狗样的。 这要是被曹达华和多隆看到,肯定要嘲讽戏弄一番。 “林易呐,我让绣儿邀请你来家里吃饭,是为了表示感谢,你还带什么东西来呀,真是见外。” “苏伯父,应该的。” 林易突然发现自己今儿好像只会非常简短的机械式回答,往日滔滔不绝的口才似乎被压制了。 “时辰不早了,方敬,吩咐膳房,开饭了。” “是,老爷。” ...... 一张大圆桌,上面摆满了山珍海味。 苏老太爷在仆人的搀扶下上了桌,那日他躲的那间房,恰好没有被流寇搜到,逃过了一劫。 “哎呀,这位是林易嘛,我记得你。” 林易在那日寿宴作诗,令人印象深刻。 林易连忙向苏老太爷请安。 这时,苏绣儿拉了拉林易的袖子,小声说道:“你对面坐的是我二娘,小心点儿。” 说罢,坐到了苏老太爷身旁。 苏绣儿说的那个女人,林易早就注意到了。 她是和苏灿、苏绣儿两人一同进来的,当时林易就知身份不一般,现下才知道原来是苏绣儿的二娘。 这苏绣儿是苏灿和大夫人所生,但大夫人生下苏绣儿没两年就生病去世了。 后来苏灿又纳了一房,只是和二娘一直没有子嗣。 见二娘的眼神不善,林易知道今儿这趟来,怕是不能好好吃顿饭了。 ...... 乐文 第151章 刁难的二娘(第二更) “大家起筷吧。” 苏老太爷说完,众人这才纷纷拿起碗筷。 林易才刚动了一筷子,那被苏绣儿称为二娘的女人就向林易开口说道:“林易,你那日救了我们苏府,我们永感大恩,不过你说的那番话,可就有些不妥了。” 林易愣了一下,看向苏绣儿,苏绣儿抿着嘴巴,递过来一个妩媚的眼神。 擦,这是什么意思? 这二娘丹凤眼,薄嘴唇,面容上佳,虽有些年纪,但单独看上去绝不像苏绣儿的娘亲辈儿。 苏灿的眼光的确不错,二娘想当年也应该是一位风流佳人。 不过瞧这二娘的眼神和说话的语气,感觉脾气似乎不小。 “就算你钟情于我家绣儿,那也不能当众说那番话不是?我们家绣儿可还是位姑娘,怎么能说是你的人呢?” 这话讲的,不仅林易立即脸上一红,那苏绣儿也是脸红不已。 简单的一句话,包含了太多的意思...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唉,二娘,说什么呢,那时候林易只是心急罢了,说出来的话不能算数,咱们都年轻过,热血男儿当众表露心意,我倒是挺赞赏的。”苏灿替林易说了句话。 敢情这俩人是搭台唱戏的? 这还哪有自己说话的份儿? 瞧着桌上不少人一边吃饭一边瞧着自己偷笑,林易二话不说,连忙低着头扒着碗里的米饭。 这趟饭,果然不简单! 这时,苏灿说道:“林易,别光吃饭呀,尝尝你面前那盘鸡,吃吃看味道怎么样?” 林易机械式的响应,连忙伸筷子夹了一块鸡肉放进碗里。 尝了一口,竟颇为不错! 是林易最喜欢吃的红烧偏甜的口感。 “嗯...不错,很好吃。” 这算是今儿林易第一次有感而发所说的话。 苏灿呵呵一笑,说道:“我们家绣儿知道你喜欢吃红烧鸡,自个儿一早就去厨房专程做了这道菜,听徐婶说,她可是为了这道菜学了好几天呢。” “爹~~!”苏绣儿撒娇道,“徐婶也真是的,怎么什么都和你说。” 苏灿爱怜的瞧着女儿,说道:“你之前可从没下过厨房,我这当爹的见你行动反常,不得去膳房瞧瞧呀,我可还从来没有尝过你的手艺呢。” 话音刚落,苏绣儿立即站起来夹了一块红烧鸡放进苏灿的碗里。 “爹爹你也尝尝。” “唉,好好。”苏灿尝了一口,不由得眉毛一挑,惊讶的对众人说道,“没想到啊,绣儿这做鸡的水平真不赖呀。” “噗...”林易差点喷了。 那些七姑八姨们纷纷讨论开了。 “绣儿竟然亲自下厨,这可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我也尝尝咱们绣儿的手艺,嗯,真好吃呢。” “哎呀,咱们绣儿除了刺绣之外,终于又学了点女儿家的东西了。” “可不是嘛,小时候喜欢练武,长大了又爱舞文弄墨,这些哪是女孩子家家该做的,女工和膳房,我瞧就很适合。” 气氛逐渐活跃起来,林易没有怎么掺和,就一个人蒙着头吃饭。 有人举杯,林易便跟着对饮几杯,倒也没有喝多。 席间,二娘又向林易问道:“林易,这雾隐门平日里都做些什么呀?” 林易礼貌的面带微笑,回道:“雾隐门共有五门,在下目前在第五门做事,主要是卖些药酒,还有替一些街坊们解决一些疑难怪事。” 有人听说林易会解决一些疑难怪事,立即忍不住询问道:“都有哪些怪事呀,说给我们听听呗,有没有遇过鬼神妖魔之类的事情呀?” 没等林易开口,二娘瞪了那人一眼,说道:“我还没问完呢。” 那人立即闭嘴吃饭了。 二娘又道:“这雾隐门里的活儿,在衙门里可有官职?” 林易摇了摇头,回道:“并无官职。” 二娘故作沉吟,说道:“这样呀,那可真有些可惜了。” 说着转头看向苏灿,道:“老爷,我记得您曾经说过,希望绣儿未来的夫婿是一位在衙门里当差的,这样以后咱们经商,也能多行方便,对吗?” 苏灿眨了眨眼,转头向林易道:“没错,这话我之前的确是说过,但是嘛,这世上哪有什么永恒的标准,我觉得年轻人不错,有潜力,肯上进,那也就够了。其实啊,最重要的,还是咱们绣儿自己喜欢才行。” 这时苏绣儿也帮腔道:“林大哥虽然是在雾隐门做活儿,但是他可有本事了...” 接着,苏绣儿将自己和林易一起做的手套生意搬了出来,绘声绘色的叙述了一遍生意的经过。 这林秀手套最火的那些日子,可说是风靡了整个寿霖城,甚至苏灿已经有想法将这手套生意做到其它城里去。 可以说,林秀手套这桩生意做的非常成功。 “哦,那还挺有生意头脑的嘛。”二娘的语气不冷不热,见苏灿和苏绣儿一起帮林易说话,便也没有继续问下去。 在其他人的追问下,林易倒是终于有机会展示一把自己的好口才,讲述了一些自己在雾隐门里见到的奇怪事儿。 当然,选择性叙述,否则有些东西,林易还真解释不清。 ...... 饭后,苏灿专门将林易叫到后院。 “林易,咱们也不是外人了,我就跟你直言了吧,我这女儿,长相脾气都还凑合,我这当爹的瞧的出来,绣儿对你有意思,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家绣儿。” 卧槽,够直白! 林易来之前早就有想过有一日会面对苏灿的询问,但之前准备的千言万语,到了此刻只变成了一个词。 “喜...喜欢。” 躲在暗处偷听的苏绣儿瞬间红了脸,一旁的香儿更是比苏绣儿还要激动。 “嗯...绣儿已经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也不是没有其它人家过来提亲,但都没绣儿拒绝了,我这女儿,一直便和我说,如果要嫁人,一定要嫁个自己喜欢的人,所以我才允许她抛头露面,去组织什么诗社,见识外面的年轻人。” 林易心想,原来苏灿允许苏绣儿创办诗社是有这么个原因在。 “我女儿一向眼高于项,这诗社办了一年有余,也不曾见她领过任何男子回来,说真的,我这做父亲的都有些着急了。” 这年头,女儿十六七岁出嫁,寻常的很,要是到了二十出头还没嫁人,可就是那时候的大龄剩女了。 “直到那日,我爹大寿之日,绣儿邀请了你来,让我立即对你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 林易一听,我去,这话听起来像是老丈人一直以来都在观察和考验自己啊。 苏灿接着说道:“其实这雾隐门,一向都挺神秘的,虽然外面把你们这行当归在了下九流的营生了,但我却不这么看,咱们这商人的身份,以前不也不被别人瞧得起嘛...” ...... 乐文 第152章 此刻不表白,与禽兽何异(第一更) 穿越重生这一世,林易还从来没遇到过像苏灿这样身份地位的人与自己敞开心扉。 “我年轻的时候,家里只做些小本买卖,也常为外人瞧不起,后来我娶了绣儿她娘,两人一起竭尽心力,将生意慢慢做大,终成了这寿霖城的首富,可惜啊,绣儿她娘也因那些年的劳累,积累成病,没享过几天福便过世了。” 林易见苏灿罕见的红了眼眶,要知道那日被流寇逼迫面临险境,苏灿也没有像现在这般。 “绣儿她娘去世前,将绣儿叫到床边,告诉绣儿,你爹这些年为了这个家很不容易,你以后要好好孝敬你爹,不要惹他生气。” 苏灿抬头仰望,忍了半晌,继续说道:“我这女儿也是乖巧懂事...” 提到苏绣儿,苏灿脸上立即露出了笑容。 “从小她便说,自己要成为文武全才的人,为爹爹分忧。后来,她便缠着从京城来的表哥教她功夫,不过,绣儿并不是练武的材料,虽然也习武半年有余,但最多也就是个花把势,多半都是她表哥逗她玩儿的。” 两人走到小亭子里坐下,有仆人送上茶水糕点。 “后来,绣儿放弃了学武,倒是学起了女工,不瞒你说,绣儿在这些方面还是很有天赋的,尤其是那刺绣功夫,寿霖城无出其二。” 林易看到苏灿脸上露出了自豪。 “后来绣儿大了,来了一些提亲的,我便询问她的意见,结果她倒好,搞起了什么苏美诗社,天天跟着一帮仕子混在一起,说什么,既然学武不行,那就习文,起码也能相中一位高中的仕子回来光耀苏家门楣。” 苏灿笑了起来,又道:“你瞧啊,小小年纪,心气倒不小,女孩子家做不了官,倒想着嫁一位做官的夫婿。其实呀,我也明白,她是瞧我经营生意太苦了,如能官商结合,那对于我苏家的生意必然大有裨益,我也能够轻松一些。” 听到这里,林易发现苏灿看向自己,连忙笑了笑。 “其实我倒并不在意出身,以我苏家现在的实力,花钱买个官职那也不在话下。” 我擦,这时在暗示自己啊。 “对了,林易,你老实告诉我,你这身功夫,是跟谁学的?我苏灿在这生意场上摸打滚爬半生,豫州几乎都跑遍了,也没见过有你那天显示的那般身手之人呐,还有那些从地下冒出来的带有攻击性的植物,这些都是怎么回事?” 对于苏灿,林易不打算隐瞒什么,但挂这种事情,解释不通,索性换个方式。 “苏伯父,是这样的,我小时候遇到一位奇人,因为施舍了一些饭菜给他,他便因一饭之恩,传授了我一些功夫和法术,那日您所瞧见的功法全都是那位奇人所传授。” 看过那么多武侠,这种奇遇还不是张口就来? 没说自己掉下悬崖,在一个大猩猩肚子里找到一本奇书修炼已经不错了... 苏灿听了不禁动容,说道:“这奇人我倒也见过不少,相传咱们这大虞朝的九州土地上有无数奇人异士,只是像林兄弟这般能耐的倒没见过,想必那位奇人定然是一位高人。” 说完,苏灿拍了拍林易的肩膀,用一种长辈的关怀语气说道:“以后绣儿就要拜托你照顾了,二娘的那些话你不用放在心上,这官职嘛,我来想办法。” 听了苏灿这话,林易从心底里突然涌起一股豪气,立即坚定的说道:“苏伯父,林易虽然不才,但自认能文能武,这官职的事情,请伯父给我一些时日,我定能靠自己在这寿霖城谋得一席官职。” “好,有志气!” 苏灿眼中露出欣赏,哈哈大笑,然后突然大声道:“绣儿,还要躲着偷听多久啊,快出来吧。” 只听不远处的草丛边传出“哎呀”的声音,接着苏绣儿和香儿两人便从草丛后面站了起来。 “哎呀,爹~~绣儿才刚过来,就被你吓了一跳。” 爱撒娇的女人最好命。 苏灿笑道:“林易来一趟不容易,爹和他已经聊过了,非常满意,这会儿我要去找你二娘谈谈,你们年轻人聊吧。” 说罢站了起来,双手背在身后,迈着轻盈的八仙步,出了后院。 苏灿走后,香儿也是识趣,连忙说道:“啊,对了,小姐,我突然想起徐婶找我有些事情,我先去忙了,嘻嘻。” 香儿偷笑着走了。 瞬间,诺大的小亭子里,就剩下林易和苏绣儿两个人。 苏绣儿俏脸微红,心里如小鹿乱跳。 鼓起勇气,苏绣儿咬住下唇,小声呢喃道:“林大哥,绣儿刚才都听见了,你喜欢绣儿,对吗?” 女追男,隔层纱,更何况林易本就已经对苏绣儿心生好感。 林易何尝是扭捏之人,人家都把话说开了,这时候再不展现男儿本色,表露心迹,那与禽兽何异? “对,我很喜欢苏姑娘,所以流寇攻城那日我想起你可能有危险,立即什么也顾不得了,直接跑到了府上,幸好没有来迟,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见林易向自己表达了爱意,那苏绣儿心里一甜,竟有些身不由己,慢慢靠近林易,将头靠在林易怀中。 “绣儿今生今世,非林大哥不嫁。” 美人恩宠,林易将苏绣儿搂在怀里,贴耳说道:“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林易今生今世,娶定了苏姑娘。” 苏绣儿耳朵一红,嗔道:“林大哥,以后不要再叫我苏姑娘了,叫我绣儿便是。” 气氛逐渐旖旎。 贴身倚靠的林易此刻方才感受到了木瓜的效用,这玩意儿不是盖的啊... 苏绣儿身上散发着的女子气息,让这一世一直与五姑娘相伴的林易有些情迷意乱。 他是个正常的男儿,加上苦练《九天御气篇》,每天感觉浑身上下都有使不完的精力要发泄。 此刻,他已经感觉体内的洪荒之力就要汹涌喷薄了! 林易轻轻将苏绣儿扶正,望着对方的眼睛,脸颊缓缓凑近。 苏绣儿先是一惊,但立即知道林易想要做什么,缓缓闭上眼睛,幸福的等待着人生的初吻。 林易什么人呐? 直把苏绣儿吻的浑身酥软,这才罢口。 “林大哥,你什么时候来苏府提亲,绣儿已经等不及了。” 听了苏绣儿的话,林易突然想起了什么,让苏绣儿坐正,正容说道:“绣儿,我林易如要上门提亲,定要绣儿你成为寿霖城的女儿家人人羡慕的对象,给我一点儿时间,到时候我一定堵住悠悠之口,将你风风光光的娶进我林府。” “嗯。” 苏绣儿满脸幸福的答应着。 ...... 须臾。 “啊...林大哥,你的手...” 林易的手可不老实,刚触碰了一下,先是一惊,接着喜道:“你穿了?” “嗯。”苏绣儿红着面颊,害羞的点了点头。 ...... 乐文 第153章 新生意出炉,林易讨官(第二更) 林易没想到,这么快苏绣儿就根据图纸上的概念图做成了内衣,还亲自试穿了! 身为过来人,林易觉得手感不错。 “穿起来怎么样?” 苏绣儿道:“初时还有些不大舒服,但绣儿根据试穿的情况不断改良,现下已经觉得离不开它了,原来的那些束胸,早已经全都被绣儿丢了。” 说完,苏绣儿仿佛还故意般挺了挺胸。 林易倚靠丰富的经验,以眼丈量,判断出了b+的尺寸。 可以啊,真是没有想到,是该死的束胸束缚了苏绣儿的挺拔! 亦或是那雪蛤木瓜起了作用... “绣儿,这内衣既然不错,你打算如何推广它?” 苏绣儿眉头微皱,说道:“这内衣毕竟是女孩子家的贴身衣物,不能像其它物品那样公开售卖,到是可以像束胸一样,依靠女子口中相传,然后将内衣逐渐传播开来。” 林易思考了片刻。 在这世道,内衣无法公开售卖,单靠口口相传,那可真是太慢了。 “绣儿,你想过名媛效应吗?” 听了林易的话,苏绣儿一点就透。 “对呀,绣儿可以找一些相熟的姐妹们过来,请她们试穿,只要这寿霖城的名媛们都穿了,相比很快就会在这寿霖城里传播开来。像凌萱姐姐,她也和绣儿一样,是第一批试穿内衣的客人。” 凌萱? 林易不禁回想,嗯... 我选c... 回过神来,林易点头道:“没错,这样比单纯的依靠客人口口相传快多了,绣儿你以后不执掌苏府的生意,那可真是可惜了。” 苏绣儿脸颊微红,嗔道:“林大哥...你又不老实了...” “唉,林大哥只是帮你血液循环,促进发育...” lsp! ...... “小姐,老爷叫你...哎呀!” 刚刚赶来的香儿惊叫一声,连忙双手捂住眼睛转过身去。 林易和苏绣儿匆忙分开。 “香儿,怎滴过来也不吭声,吓了我一跳。” 苏绣儿连忙将衣衫整好。 她真是没想到,林易就跟个饿狼一样,自己双手上下抵挡,也阻止不了这人的进攻。 不过...刚才那种感觉,是这辈子前所未有的,还挺舒服。 “香儿,转过身来吧,我爹叫你来做什么?” 香儿这才慢慢转身,瞧了两人一眼,偷笑着说道:“老爷说了,请小姐去二娘那里一趟,他们有话要和你说。” “好,你告诉爹和二娘,绣儿马上就去。” 香儿立即头也不回的跑了。 苏绣儿妩媚的白了林易一眼,好像在说,瞧你干的好事。 占了便宜的林易反倒露出一脸无辜的表情。 “林大哥,爹和二娘唤我去,绣儿这就要去了,你...” 林易回道:“我恰好也有事情要办,这就离开了。” “这就要走了吗?” 苏绣儿的这句话,让林易想起了当日自己在桥下初见苏绣儿的场景。 林易笑了笑,爱怜的摸了摸苏绣儿俏丽的脸颊,凑到耳边道:“再不走,我怕自己忍不住,把你...” 苏绣儿到底是女儿家,脸上害臊,连忙转身离开。 走到半路,忽得回头,道:“林大哥,绣儿盼你早日上门提亲。” 接着,空气中留下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林易不禁抿了抿嘴,回味着甘甜的滋味。 ...... “二娘~~” “绣儿~~” 苏绣儿扑进二娘的怀里。 “怎么,刚才在小亭子里让林易给欺负了?” 那苏绣儿大窘,忙道:“哪里,绣儿和林大哥一向是规规矩矩的。” 二娘瞧女儿的模样,自是知道苏绣儿对那林易喜欢的紧,心中一软,说道:“绣儿,二娘向来视你为己出,林易那小子人是不错,可惜出身太低微,二娘怕你以后吃亏受苦呀。” 苏绣儿忙说道:“林大哥其实不是你想象的样子,他可有本事了。” “哦,如何有本事?” 苏绣儿便开启了她的滔滔不绝歌颂之路... 说起林易来,苏绣儿怕是能说上一天一夜也不带停的。 二娘听完了苏绣儿的描述,说道:“那林易倒是颇有些能耐...文采和武功都很不错,也算得上文武双全,这样吧,如果他真能如他自己所言,在衙门里谋得一官半职,这婚事,我与你爹倒是允了。” 苏绣儿满脸欢喜。 “恭喜小姐,终于得偿所愿了!” “好呀香儿,你笑我。” 苏灿从房里出来的时候,屋子里传来一阵阵欢笑声。 这在苏府已是许久未有过的事情了。 从二娘房里离开后,苏灿回到自个儿屋里,看着桌上林易带来的虎虎酒,陷入了思考... 看来今晚二娘要为白天对林易冰冷的态度,付出应有的惩罚... ...... 林易出来后,直接去找了曹达华,多隆恰好也在。 “曹大哥,请你去和黄知县说,就说我林易允了。” 多隆奇道:“允了,你允了黄知县什么?” 曹达华则先是一喜,接着脸色一变,拍着大腿说道:“哎呀,你呀,我早就说了,这种好事儿,你还不快下决定,听说今儿早上丁松就进衙门向黄知县进言,说你没有任何官场经验,也无军功,在文武两项官场上,都不适合进衙门里当差。” 多隆连忙插口道:“黄知县想叫林兄弟去衙门当差,那是一件好事呀!” “可不是,我当时也是这么说的,但林兄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非得要想一想,这下怕那煮熟的鸭子已经飞了。” 林易立即拽着曹达华的胳膊,说道:“曹大哥,带我进衙门见黄知县。” 见两人拔腿就走,愣在原地的多隆回过神来,立即迈着小碎步小跑跟上。 “两位等等我呀!” ...... 衙门里,黄知县正在批示公文,师爷站在一旁。 听了曹达华的话,黄知县将笔轻轻放下,对林易道:“林易,本官欣赏你是个人才,的确有意想要你为衙门效力,但这衙门里有人不服呀。” 据曹达华刚才所言,定是那一直对林易抱有成见的丁松作祟。 曹达华连忙进言道:“黄知县,林易身手不凡,有勇有谋,那日在流寇攻城时又立了一功,衙门不用,实属可惜呀!” 多隆也道:“在下虽身为主簿,但论到文采,林易乃天上皓月,多隆只是地上蝼蚁,林易能文能武,实乃栋梁之才呀!” 一个是当红的捕头兼新晋副官,一个是经常为衙门主笔的主簿,双双为林易求情,的确罕见。 黄知县侧过头,向师爷问道:“师爷你说说看,本官也对这林易喜欢的紧,你看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林易进了我衙门,又能堵住那些不服之人的嘴巴呢?” 师爷眼珠一转,心中已有计较,立即回禀道:“回大人,我倒是有一个法子。” “哦,什么法子?说来听听。” ...... 乐文 第154章 硬壳怪虫(第一更) 那师爷抚摸着自己的八字胡,微笑道:“想要服众,其实不难,只需要办成一件其他人都办不成的事,到那时大人再名正言顺的将林易编入衙门,便没有任何人再敢说闲话了。” 黄知县回道:“此话虽然有理,但哪里找一件别人都办不成的事儿来呢?” 这俩人一唱一和,林易心想你们俩还真是抬举我,别人办不成的事,凭啥我就一定能办成? 莫非这是师爷在给知县找台阶下? 毕竟那时候要林易进衙门的是他,现下不肯林易进衙门的也是他。 朝令夕改,难免落人口舌。 所以想用这么一个法子,来让林易知难而退。 嗯... 果然是庸主,外甥跑来说几句话,好端端的一个人才就弃之不用。 要搁在以前,林易可能扭头就走了。 你拿八人大轿抬我,我也不会来。 但现在不一样。 林易需要一个官职。 他在苏灿面前夸下了海口,也想让苏绣儿嫁给自己的时候,不要被旁人指指点点。 ...... 师爷道:“眼下咱们寿霖城的确有一件旁人都办不了的棘手事。” 黄知县默契的一拍脑门,连忙接口道:“对对对,你不说我都忘记了,哎呀,这件事,的确是令人头疼,如林易能够解决,那自然是能够堵住悠悠众口。” 林易、曹达华、多隆三人相互交换了颜色。 演技拙劣... 铺垫结束后,黄知县看向林易,将话题引入正题。 “林易,本官求才若渴,现下便有一个差事给你,如你能将这个差事办妥了,本官不仅允许你入衙门为官,还给你一个好职位,你意下如何?” 林易心里闷哼一声。 好职位什么的,不过是空中楼阁,水中倒影,说出来好听,显示黄知县他自己对林易的喜爱,图个心胸宽广的名声罢了。 实际上,能不能进衙门,还不就是黄知县一句话的事。 现场的所有人其实都心知肚明。 看破不说破罢了。 “林易呐,这事儿我请师爷拟一道告示,明儿贴出来,你明天去看了告示,就知道是什么事了。我能做的就到这儿了,后面就全看你自己的了。” 哟,还挺神秘,这得是件什么难事啊? 当下林易还是表现出非常感激的神色,说道:“多谢黄知县。” ...... 第二天一早,林易便和曹达华、多隆一起去看了告示。 “寿霖城郊外水田里近日饱受硬壳怪虫的侵害,衙门悬赏能人异士协助除害,如能解决水田虫灾者,不论身份,皆入衙门为官。”多隆照着告示一个字一个字念道。 硬壳怪虫? 这是啥玩意儿? 曹达华连忙道:“原来是这件事,哎呀,这事可难办呀。” 林易问道:“为何难办?” “这怪虫繁殖厉害,且城里的虫药都对它们无效,待在那水田的土里,除之不尽呐,而且这种怪虫通体血红,有一对大钳子,颇有攻击性,据说体内还含有剧毒,水田因为这些怪虫的存在,那根儿都被虫子打洞弄坏了,今年粮食产量怕是要大幅缩减,明年得向外地借粮度日了。” 多隆也道:“衙门和农户想出了各种法子,也没能将这些怪虫除去,林兄弟,你非农户出身,这事儿你怕是更无从下手了。” 曹达华又叹气道:“哎,我就知道,黄知县耳朵根软,丁松那厮磨磨嘴皮子就改了主意,当日你要是答应了,就不会有那么多事儿了。” 见自己这两位好兄弟长吁短叹,林易反倒觉得这事儿似有玄机。 “曹大哥,多大哥,你们要是无事,陪我到郊外去走走?” ...... 三人来到郊外的一处水田。 “瞧,满水田都是那种怪虫,农户都不敢下田了,就只好任由这水田荒废。”曹达华指着水田说道。 林易走近一瞧,那水田边的土堆上趴着许多红色的硬壳怪虫... 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确是有些渗人,但近距离仔细一瞧,这哪里是什么怪虫啊,这分明就是舌尖上的美味,小龙虾啊! 没想到在大虞朝,人们并不认识小龙虾。 林易原本并没抱什么希望,但看到小龙虾后,那自信心立即就上来了! 摸了摸鼻子,林易已经想到了解决小龙虾泛滥的法子。 林易小心翼翼的走上前去,要伸手去捉一只小龙虾,那小龙虾立即高举着一对钳子,似在向林易示威。 “林兄弟小心,这怪虫有剧毒!”多隆立即高声提醒。 对付这小玩意,林易可有心得,虽然那对钳子看起来很唬人,但抓住龙虾的身子往上一拎,那小龙虾便无任何还手的余地。 “拿来吧你!” 林易抓着一只小龙虾往回走,可把曹达华和多隆吓的连连后退。 林易奚落道:“瞧你们那害怕的样子,一只小龙虾就把你们吓成这样。” “什么玩意儿?这种怪虫叫小龙虾?” “小龙虾?它真的没有剧毒吗?” 曹达华和多隆虽停止了后退的脚步,但眼神中依然露出害怕的神色。 林易手里的小龙虾被拿住了七寸,但仍然耀武扬威般将两只大钳子张开,手舞足蹈。 林易科普道:“这些所谓的硬壳怪虫,在我的家乡被称为小龙虾,并没有什么剧毒,他们的繁殖能力的确很强,对水田来说是个灾难。但我觉得,想要将这些小龙虾消灭,其实并没有什么难的。” 曹达华和多隆对视一眼,均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几乎同时说道:“林兄弟,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这可是正事,我怎么会拿这种事情和两位哥哥开玩笑。” 曹达华道:“如你真能解决这件事,不仅在衙门当差的事情稳了,也为咱们寿霖城的全体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呀!” 多隆则说道:“林兄弟,你可真了不起呐,这种虫害你都有办法解决,你能不能告诉咱们,你打算用什么法子将这些...小龙虾除去啊?” 林易神秘的笑了笑,说道:“一个字,吃!” “吃?” ...... 在林易的指点下,曹达华和多隆很快掌握了抓小龙虾的窍门,没用多久,三人便抓了满满三桶小龙虾。 来到林易府上的膳房,林易准备好佐料,开始准备烹饪。 那两人站在一旁,露出嫌弃的表情。 曹达华说道:“这玩意儿真的能吃吗?看样子不像是能入嘴的东西。” 多隆则说道:“这玩意儿打死我都不会吃的。” 林易起火热油,露出自信的微笑,说道:“我在老家的时候,烹饪小龙虾可是我的拿手菜,它们绝对是这世界上最顶级的美味,你们就瞧好吧!” ...... 乐文 第155章 翻滚吧,小龙虾!(第二更) 没过一会儿,林易便搬出了三大盘做好的小龙虾。 分别是清水、麻辣和蒜泥三种口味。 阵阵香气涌入曹达华和多隆的鼻子。 “不是吧,这么香,这玩意儿真的能吃吗?”一向热爱美食的曹达华再次向林易确认。 多隆还是捂住嘴拼命的摇着头,态度似乎非常坚决。 林易将一盘麻辣味的推到曹达华和多隆面前,露出严肃的表情说道:“是兄弟,就吃它!” 多隆露出痛苦的表情说道:“林兄弟,你可不能打感情牌呀,咱们绝对是好兄弟,你让我干别的什么都行,但吃这玩意儿,我真的是...” 见两人面露难色,林易先拿出一只小龙虾,熟练的掐掉小龙虾的头,露出肥美带着汤汁的龙虾肉。 一口下去,小龙虾的肉与麻辣的汤汁同时融化在嘴里,产生了足以让味蕾翻滚的美味! “真好吃,这小龙虾的肉质可比我老家的好太多了!” 没有管曹达华和多隆,林易直接又拿起了第二只。 对面那两人都傻眼了。 在林易狼吞虎咽的影响下,一向不回避重口味的曹达华也拿起了一个小龙虾。 多隆瞪大着眼睛,不可置信的瞧着曹达华。 曹达华学着林易吃小龙虾的方法,先将头去掉,然后闭着眼睛,将剩下的小龙虾连肉带壳放进嘴里咀嚼。 多隆已经不忍心再看了。 但是... 随着嘴巴的咀嚼,曹达华原本痛苦的表情很快变得舒缓,接着露出惊讶的表情,用手将嘴里的龙虾壳取出来,又继续咀嚼,接着吞了下去。 “这味道,一级棒,简直好极了!” 原本一个人的狼吞虎咽,变成了两个人对麻辣小龙虾的争抢。 多隆都傻了。 这不会是真的吧? 强烈的好奇心,让多隆终于伸出了一只手... 为了爱情...不是,为了兄弟情。 “嗯~嗯~~嗯~~~!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简直就是传说的龙肉呐!” 多隆也加入了抢食的战团。 很快,一大盘麻辣小龙虾就见底了。 三人犹如饿鬼一般,眼睛里放着光,瞧向摆在旁边的一盘清水龙虾,一盘蒜泥龙虾。 多隆一边吃着清水龙虾,一边品评道:“这清水小龙虾的肉质筋道肥美,虽然不像麻辣那么有味道,但居然在肉中吃出了一股清香,这可真是让我开了眼界!” 曹达华则吃着蒜泥龙虾,称赞道:“与刚才的麻辣不同,蒜泥龙虾的味道和口感更浓郁,小龙虾的肉中带着蒜香和鲜辣,简直是余味无穷啊!” 林易不发表意见,只闷着头吃。 这地儿的小龙虾肉质真的比他之前吃过的的好太多了。 郊外的水田土质很好,小龙虾的个头都挺大,这要是放在林易上一世,在市面上怕一斤没个两百拿不下来! ...... 没过多久,三大盘小龙虾便被林易三人以风卷残云之势消灭干净。 曹达华连盘子上的蒜泥汁都舔的干干净净。 “林兄弟,你真是了不起啊,竟然把小龙虾做的如此美味,简直是食中豪杰,称你为食神也不为过呀!” 此刻的多隆,与吃小龙虾之前的多隆,判若两人。 曹达华拍了拍肚子,忍不住说道:“我还有点饿...” 多隆则说道:“这下我知道林兄弟为何说要靠‘吃’来解决这次小龙虾的灾害了。” ...... 当天晚上,林易带着一桶小龙虾去了苏府。 苏绣儿连忙欢喜的换上衣服就出来迎接。 由于已经默许了林易和苏绣儿之间的婚事,二娘对林易的态度不再像之前那般冰冷。 不过为了不打扰两个年轻人,苏灿和二娘只是和林易打了个照面,便回房休息去了。 瞧着二娘走路有些不太自然的模样,苏绣儿憨憨的说道:“咦,二娘这是怎么了,今儿走路怎么有些别扭?” 林易连忙道:“哎呀,女孩子家家的,少管这些闲事。” 瞧见林易手上拎着的桶,苏绣儿笑着问道:“林大哥,你带了什么来给绣儿啊?” 林易神秘兮兮的说道:“的确是送给你的,这可是一份大礼呀!” 说着,将桶送到苏绣儿眼前。 “哎呀,林大哥,你可别吓绣儿。” 苏绣儿往桶里只瞧了一眼,便捂住心口连忙后退。 “林大哥,这莫不是城外郊区泛滥成灾的硬壳怪虫?” 林易笑道:“什么硬壳怪虫呀,这叫小龙虾,是一种非常美味的食材。” 苏绣儿的脸上露出之前和曹达华、多隆一模一样的表情。 ...... 苏府的膳房里,林易和苏绣儿一起畅吃着做好的小龙虾。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为了凑齐十三种佐料,我可是把寿霖城的各家店铺都给跑遍了,终于做出了这盘十三香小龙虾。” 苏绣儿熟练的剥头去壳,滋溜一声将龙虾肉吸入嘴里缓缓咀嚼后吞下,然后说道:“绣儿虽然吃过不少山珍海味,但还从来没有吃过林大哥做的这种十三香小龙虾,味道真的很难描述,但从吃了第一口开始,便让人欲罢不能!” 林易一边吃着,一边对苏绣儿说道:“绣儿,我送你的可不仅仅是一盘十三香小龙虾这么简单,还有一桩生意。” 苏绣儿看了看手里的小龙虾,问道:“林大哥,你是想把这道菜推到饭馆里?” 真是一个聪明的小花瓶! “没错,你想啊,这小龙虾这么美味,难道咱们不该把这么好吃的东西,和寿霖城的百姓们一起分享吗?” 苏绣儿立即笑着说道:“这样的话,不仅可以在小龙虾身上大赚一笔,还可以借此来解决寿霖城水田虫患的难题,绣儿说的对吗?” “真是太对了!” 绣儿连忙说道:“在这寿霖城里,咱们苏府有几家酒庄饭馆,不如明儿我就把厨师们都召集起来,你来教他们做小龙虾怎么样?至于那捉龙虾的事情,就交给我府上的家丁们去做吧!” 苏绣儿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把林易心里的难题给解决了。 “曹大哥和多大哥已经说了,什么时候需要他们出面,可以随传随到。” 名媛效应的扩大版本,名人效应! “那绣儿到时候也和我爹一起出面,力推林大哥的小龙虾。” 林易瞧着苏绣儿,心中说不出的喜欢。 这样贴心懂事聪明美丽的姑娘谁不爱? 虽然苏绣儿嘴上还带着十三香的酱汁,但林易还是情不自禁的吻了上去。 蜻蜓点水。 苏绣儿一愣,接着脸蛋立即红了,嗔怒道:“林大哥,绣儿还在吃东西呢!” 林易砸了咂嘴,厚着脸皮说道:“哎呀,明明是十三香的口味,怎么还有一丝甜味儿呢?” ...... 出了苏府,林易已经非常期待接下来小龙虾的表演。 让寿霖城的百姓们,在小龙虾的美味攻势下瑟瑟发抖吧! 翻滚吧,小龙虾! ...... 7017k 第156章 苏府的秘制小龙虾(第一更) 第二天早上,林易站在队伍前面,瞧着面前的两排厨师。 在这个时刻,林易心里其实是有些忐忑的。 厨师们身上穿着统一的“苏”字厨衣,面无表情的盯着林易。 咕隆... 林易吞了口口水。 人家这些可是正儿八经的饭馆大厨,论刀工、火候、摆盘、调味、菜式,无一不是林易的老师。 但是! 唯独在小龙虾的烹饪上,林易拥有他们不曾拥有的经验。 苏灿和苏绣儿就站在一旁督军。 苏绣儿显然已经将林易有关小龙虾的事情告诉了苏灿,神奇的是,苏灿竟然毫不怀疑,立即通知寿霖城内的苏府各家饭馆,紧急派出大厨前来学习苏家秘制的新菜式。 “各位师傅,非常感谢各位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到这里,跟我这个小子学习苏家新出的菜式,秘制小龙虾!” 林易话音刚落,下面的师傅们立即开始窃窃私语。 ...... “什么龙虾?” “小龙虾。” “为什么要做小龙虾,不做大龙虾?” ...... “小什么虾?” “小龙虾。” “莫非这世上真的有龙肉?” ...... “小龙什么?” “小龙虾。” “做虾就做虾,扯什么小龙嘛。” ...... 听着下面的纷杂低语,林易简单直接,端出一桶小龙虾,指着桶里对一众师傅说道:“这桶里的食材,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烹饪食材,小龙虾!” 众人围上去一瞧,有人立即惊呼道:“这这这...这不是城外水田里的硬壳怪虫嘛?” 林易摇了摇手指,说道:“不不不,这些你们口中的怪虫,并不是什么怪物或者毒虫,它真正的名字叫做小龙虾,喜爱在阴冷的水边和潮湿的土里生活,是非常美味且极富营养的食材。” “真的假的呀?” “我可从来没做过这玩意儿。” “这东西听说有剧毒,人吃了还不得嗝屁呀?” 众人的质疑声丝毫没有打击林易三人的信心。 林易神秘的说道:“诸位稍安勿躁,且随我一同到膳房来,待会儿你们就知道这小龙虾的美味了。” ...... 来到膳房,林易起火烧油,动作不够专业,引来了一些厨师的低声嘲笑。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今儿我就做一道清水龙虾给各位师傅品尝!” 须臾,林易将做好的一盘清水龙虾盛好摆在桌上。 “各位师傅,请品尝。” 那些人你看看我,我瞧瞧你,没有一个人敢动筷子。 不了解小龙虾底细的人还真不敢轻易动筷。 毕竟盘里的小龙虾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沸水煮过的死了的硬壳怪虫而已。 “我来尝尝。” 站在一旁的苏灿突然站了出来,用筷子夹起一只龙虾,一手剥掉龙虾的头,一手用筷子将龙虾放进嘴里。 这苏灿的嘴巴相当灵活,滋溜一声,就将龙虾肉从壳里吸了出来,当再张开嘴的时候,筷子里夹出来的,就只剩下一个空的龙虾壳了。 要是二娘站在这里,恐怕立即就要羞红了脸。 ...... “爹,我没骗你吧。”苏绣儿笑着说道。 “嗯~~真的不错,味道好极了!这肉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清鲜,而且非常有嚼劲,与小龙虾的肉质相比,猪肉太腥,羊肉太膻,牛肉太老,鸡肉太松,只有这小龙虾,兼具了各种肉类之所长,怪不得称之为龙虾呢!” 见苏灿都赞不绝口,那些厨师们也纷纷动起了筷子。 “苏老爷都说好吃,那一定不会假。” “真有那么好吃吗,我也来尝尝看。” 伴随着咀嚼和吞咽,很多厨师都眼睛一亮,接着纷纷夹起了第二只、第三只。 很快,厨师们开始了对小龙虾的疯抢! 林易和苏绣儿对视一眼,均看出了对方的喜悦。 能让厨师们疯抢,一旦真正上了饭馆的餐桌,那还不抢疯了呀! 一位厨师吃完,忍不住砸了咂嘴,向林易问道:“林师傅,这道小龙虾要怎么做呀?” 这时苏灿说道:“这就是我请各位师傅来的原因,就是跟这位林师傅一起,学习这些小龙虾的烹饪方式,从明日开始,咱们苏家的各大饭馆,便开始主推这道菜,请各位师傅务必尽心学习!” “没问题,我觉得这道菜一定能成为爆款!” “主要是我自己也想学来烧着吃。” “那就快点儿开始吧,我都等不及啦!” 苏灿微笑着向林易说道:“那林师傅,咱们现在就开始吧。” 林易倒是不慌不忙的说道:“先不着急,我先问问各位师傅,哪位最擅长制作佐料啊?” ...... 用着大厨调配出来的佐料,林易所制作的各种口味的小龙虾,味道再次大幅提升! 在场的任何人吃了,都先是惊讶的说不出话来,紧接着则是赞不绝口! 十三香、麻辣、蒜泥、清水统统做出了最佳口味,甚至在一些大厨的帮助下,林易将蛋黄、椒盐、干煸等口味也做了出来。 这些大厨们本身就是精通厨艺的大师傅,看了一遍烹饪步骤便学会了,做出来的小龙虾直接具备了上桌的水平。 不到半天时间,林易烹饪小龙虾的水平就在这些大厨中不值一提了。 为了满足大厨们对小龙虾的烹饪学习,苏府准备的二十桶小龙虾,很快就被制成了各种口味的美食。 一众人将做好的小龙虾就地正法。 没有一只小龙虾能逃出苏府的膳房。 苏绣儿摸着自己滚圆的小肚子,愁眉道:“哎呀,怎么吃了这么多,我要胖了...” 林易听了连忙安慰道:“绣儿放心,不会胖的,这小龙虾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氨基酸,但肉质含有的脂肪却非常少,所以就算吃很多,也不会轻易的长胖。” “真的吗,林大哥,你可不要骗绣儿呀。” 林易嘿嘿一笑,悄声说道:“林大哥当然不会骗绣儿啦,而且呀,胖点儿挺好的,男人其实都喜欢稍微丰满一点儿的女人。” “为什么?”苏绣儿扑闪着大眼睛问道。 “舒服呀。” ...... 当天,寿霖城的街道上,苏府的家丁们一趟趟的往返城内和郊区。 一车车小龙虾被从水田里捕获,送往苏家在寿霖城各处的饭馆。 第二天一早,这些小龙虾就会作为主推的新菜式,出现在寿霖城许多饭馆的餐桌上。 各家厨师纷纷摩拳擦掌,等待着第二天饭店开张。 ...... 乐文 第157章 爆了!今天吃小龙虾了吗(第二更) 第二天正午,苏家位于寿霖城中最大的一家饭馆内。 有几位食客走了进来。 “几位客官,今儿要吃点儿啥?咱们小店今日推出了新菜式,各位客官想不想尝尝?” “哦?新菜式?是什么菜呀?” “咱们苏家秘制的小龙虾!” “小龙虾?那是什么?” “是一种新的肉类食材,口感清鲜有嚼劲,保准您吃了一次就忘不了,吃过一次还想吃。” “真的那么神奇?那就给咱们来一份吧。” “好嘞,请问诸位客官,你们想吃什么口味的呀?” “你们这小...” “小龙虾。” “小龙虾都有什么口味啊?” “招牌的是十三香和蒜泥,其它的还有麻辣、清水、蛋黄、椒盐、干煸等口味可供客官们依照喜好点选。” “嗯...就先各来一份招牌的吧,然后再随便来几道小菜,一壶美酒。” “好嘞,一份十三香小龙虾,一份蒜泥小龙虾,几道精美小菜,一壶美酒!” 过了一会儿,有人端出两盘不同口味的小龙虾。 那些食客们正聊着天呢,突然纷纷从位子上跳了起来。 一人怒道:“这盘子里放的是什么?你们居然如此歹毒,给我们吃这种怪虫子?” 另一人直接拎起了小二的领口,骂道:“贼小二,竟然敢欺负我们兄弟,我瞧你是不想活了!” 小二连忙指着旁边一桌说道:“我哪有胆子敢欺负诸位呀,你们瞧呐,那位食客不是吃的津津有味嘛,这盘子里的就叫小龙虾,并非什么怪虫,不然那位食客不早就找我的麻烦啦。” 那几个食客看向隔壁一桌,一人面前摆着四盘龙虾一壶酒,正大块朵硕吃喝的起劲呢! 那拎着小二领口的食客这才缓缓松了手。 有一人向隔壁桌子的食客问道:“这位兄台,这...小龙虾,真的很好吃吗?你吃起来有没有觉得身子不舒服?” 那食客头也不抬,边吃边道:“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至于不舒服嘛,我暂时没有发觉,不过我就怕自己会吃的太撑了。” 那些食客对视一眼,纷纷看向自个儿桌上的两盘小龙虾。 十三香和蒜泥的香气,飘入口鼻。 小二说道:“诸位客官,你们尽管放心品尝,如不好吃,这桌子菜,咱们分文不收!” “当真?” “当真!” 那些食客们重新坐下,又瞧了瞧旁桌。 “要不咱们就尝尝吧,感觉似乎真的很好吃。” “尝尝就尝尝,要是不好吃,老子一手就把桌子给掀咯!” 几人慢慢的从盘子里拿出一只龙虾,像吃虾子一样将虾头剥掉,然后吃壳里的龙虾肉。 一口下去,众人全都停滞住了,只剩下滴溜溜的大眼睛在相互瞧着。 然后,几人几乎同时开始,认真品尝起手里的小龙虾。 紧接着,就如同以往发生的类似情形那样,食客们开始了对小龙虾的争抢! “唉,小二。” “来了,客官,这小龙虾味道不错吧,我没有骗你。” “没错,好的很呐,你这样,后面的小菜都不要上了,各种口味的小龙虾都再来一份,另外再来两壶酒!” “好嘞!” 马上,厅前传来小二响亮的嗓音。 “各口味的小龙虾再加一份!” ...... 见那些食客们纷纷抢夺小龙虾吃,再加上小二这一嗓子,新来落座的食客们立即向小二问道:“小二,这小龙虾是什么菜式呀?” “那是咱们店新出的菜式。” 新食客伸长了脖子瞧了瞧,随即舔了舔嘴巴,说道:“给我也来两份小龙虾。” 虽然也像那些食客一样,先是有些抵触,但见旁人吃的津津有味,终于忍不住尝了一口。 这一口下去,就一发不可收拾。 小龙虾如同拥有魔力一般,在桌子之间来回传递,人学人,滚雪球。 仅仅一个时辰的功夫,这馆子里每张桌子上,都摆着今日主推的小龙虾。 那些新来的客人一见这架势,自然忍不住也要点上尝尝。 至于那端上来的到底是小龙虾还是硬壳怪虫,自有旁边的食客帮忙解释。 而尝过味道之后,这盘里的究竟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了。 重要的是,这玩意儿是真要命的好吃呀! ...... 那最先品尝的食客吃完桌上的小龙虾后就默默的退了出去。 抬起头,这食客赫然就是林易! 林易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又开始赶往下一家。 苏家在寿霖城的其它各处饭馆,苏灿、苏绣儿、曹达华、多隆等人,均假扮成食客,按照林易的方法,以实际行动向其它食客们证明小龙虾的美味,点燃各家饭馆小龙虾爆款的引信。 ...... 非正餐时间,林易跑到一处屋子下面的老太太堆里坐着,听这些老太太聊家长里短,找准了机会插嘴说道:“你们知道城外水田里的硬壳怪虫吗...” 曹达华在衙门里喷着唾沫,大肆宣扬许多饭馆最新推出的小龙虾菜式:“那小龙虾啊,简直了,我只恨自己的胃口和肚子不够大...” 多隆在青楼里,搂着当红姑娘说道:“我可是最疼你了,下回给你带份最近城里新出的小龙虾尝尝...” 苏绣儿则一边喝着茶,一边向其它名媛们说道:“咱们苏府的饭馆里最近推出了一道新菜,叫做秘制小龙虾...” ...... 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苏府秘制小龙虾非常好吃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 晚饭的时候,各家苏府饭馆的门口,竟然排起了长队! 有好奇的人路过时问道:“你们在干嘛呀?” “排队吃小龙虾呀。” “小龙虾?那是什么?” “小龙虾是苏家秘制的新菜式,有好多种口味呢,特别好吃,听说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口碑炸裂呢...” 林易和苏绣儿远远瞧着,对那名排队的托儿非常满意。 “这人叫什么名字,口才不错,以后留在苏府,我觉得是个人才。” “好,就按林大哥说的办。” 苏绣儿笑靥如花。 ...... 苏家饭馆当天一天的流水,比过去三天的流水都多,而且还呈现出上升之势! 一直营业到太阳落山,门口排队等待吃小龙虾的食客们还络绎不绝。 后来两天,寿霖城里甚至出现了一句见面后打招呼的新潮口头禅。 “今天吃小龙虾了吗?” 小龙虾在林易的运作和苏府的鼎力支持下,彻底的爆了! 终于,苏府秘制小龙虾这件事,传到了衙门黄知县的耳朵里。 ...... 乐文 第158章 林易略施小计,解寿霖城龙虾之困(第一更) 正午时分,正是用膳当时,一处酒楼里热闹正酣。 一盘盘小龙虾不断的从膳房端出,送到食客们的桌上。 黄知县坐在酒楼的雅间,一个单独的小包厢里,陪着的有师爷、林易、曹达华、多隆、秦冲。 当日齐聚如归楼的原班人马,此刻在这里聚集了。 没过一会儿,有小二端上几盆小龙虾,分别是十三香、蒜泥、麻辣和清水口味。 在林易亲自示范如何剥头去壳吃虾肉后,黄知县这才在众人的鼓励下,鼓起勇气吃了第一只。 当那只十三香味道的小龙虾进入黄知县嘴里的时候,那些早已经品尝过的人就已经知道了结果。 最后,黄知县一个人吃了整整三盘! 直到肚子滚圆,实在吃不下,这才放弃。 你想啊,这黄知县可是寿霖城的地方父母官,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呀? 能让他把肚子给吃撑了,可见这小龙虾的绝味。 师爷也难得放纵一回,那小龙虾的酱汁把他的八字胡都给打湿了。 “大人,真没想到,这水田里的硬壳怪虫,原来叫小龙虾,被林易这么一烹饪,还如此美味,实乃大人洪福齐天,咱们寿霖城因祸得福呀!” 这马屁拍的,虽然称赞了林易,但更是狠狠的夸赞了一番黄知县。 师爷就是师爷,多隆这样的主簿是远远不如的,曹达华更是望尘莫及。 “林易,这小龙虾的味道的确不错,本官吃的非常满意,说吧,你究竟想要本官帮你做什么?” “嘿嘿。”林易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 ...... 第二天,黄知县挑了个食客最多的时候,亲自出现在苏家的一家酒馆,亮相吃小龙虾。 有了黄知县的公开站台,小龙虾的热度被推向了巅峰! 林易在幕后主推的苏家秘制小龙虾,很快便解决了水田小龙虾泛滥的难题。 苏府凭借着这道新式菜品大赚了一笔,而那些没有钱到饭馆里吃的老百姓们则纷纷到水田里捕捉小龙虾,回家亲自烹饪,当然,味道是肯定不如饭馆里的,但好歹能够解解馋。 也正是从那时开始,没有一只小龙虾能安全的离开寿霖城。 ...... 衙门里。 师爷向黄知县汇报道:“大人,经过将小龙虾推上饭桌这一策略,郊区水田里的小龙虾几乎消失殆尽,虫灾的难题被解决了!即便如此,依然有不少百姓会偷偷的潜入水田寻找小龙虾,卑职建议大人出一道政令,不许任何人以损坏水田里庄稼的代价捕捉小龙虾,违者严惩。” 黄知县点点头,打了个饱嗝,将一个散发着十三香的空盘子往旁边一推,指着一堆小龙虾壳对站在一旁的衙役说道:“来,把盘子和空壳给我收拾了。” 两名衙役立即上前,熟练的将桌子收拾好。 黄知县剔着牙,说道:“嗯,此言有理,就照你说的办吧。” “是,大人。眼下还有一事。” “什么事儿啊?” “那林易,不知大人如何处理?” “这个嘛。”黄知县停止了剔牙的动作,想了片刻,说道,“本官身为寿霖城知县,自然说话算话,一言九鼎,既然林易解了这水田虫患之围,还变废为宝,将一道如此美味的菜肴推上了饭桌,如此人才,我甚喜爱,衙门就需要这样的人才!” 一直站在旁边没有说话的丁松立即说道:“舅舅,你可不能糊涂呀,这林易可是我的死对头,你把他招进衙门,岂不是要我难堪嘛,我不同意!” “嘿...”黄知县站起来,快步踱到丁松身旁,抓起丁松的耳朵就拧了起来。 丁松“哎哟哎哟”的叫着,求饶道:“舅舅松手,舅舅松手,疼,疼...” “我之前误听了你的话,险些错过了如此人才!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和林易之间的矛盾,不就是因为苏府那位千金所致,你可知道,林易和那苏绣儿早就已经有了媒妁之言了。” “什么?!”丁松傻了。 “我这些日子去苏家饭馆里吃过几次小龙虾,早就听苏家的人这么说了,你呀,就别惦记人家了。” 丁松此刻就像蔫吧的气球一般,瘫在椅子上,再也说不出话来。 “大人,这林易的官职,如何安排?” 黄知县道:“眼下这寿霖城的官职里,哪里有缺呀?” 师爷啐了口唾沫,翻开一本手册,上写“寿霖编制”四个大字。 “寿霖军里的指挥使和副官,一正二副编制已满,现下倒是有一个参谋官的职位,与副官平级,但没有实际的兵权。” “军营里的文官虚职?”黄知县皱了皱眉头。 “是的,大人。” 黄知县道:“衙门里难道没有适合林易的职位吗?比如主簿之类的?” 师爷回道:“眼下衙门里的主簿人选已经饱和,实在无空闲的编制,倒是这参谋官的职位,我觉得是最适合林易的,原因有三。” “哦?哪三个原因,说来听听。” “这第一,林易现在的身份并不能当官,大人虽破格提拔,但直接进入衙门做事,恐引来其它人的不满,毕竟,能进入衙门当官的人,大都是通过科考进来的,如林易直接进衙门,这些人心理上难免会有偏差,进而会对大人多少有些看法,可能会影响大人在衙门里的威望。” 黄知县点了点头,说道:“继续。” “第二嘛,林易在上次流寇进城的时候,表现出了不俗的身手,此等人才不用在军营里,实属浪费,且军队里本来就缺乏本领高强的能人,许多士兵更是对林易崇拜有加,让林易入军营,对我城防的实力提升以及林易未来的发展,均不无好处。” 黄知县“嗯”了一声,说道:“那第三是什么?” 师爷摸了摸八字胡,回道:“这第三嘛,乃是让林易先入军营里做个文官的虚职,一来不至于一进军队就掌兵,引起某些人的不满,二来我瞧林易颇有见识,之前在北门以逸待劳的战术就能看出此人颇有军事上的谋略,让他先担任参谋官的职位,正好可以历练一番,同时好好观察他,三来这个职位与副官平级,亦可直接升为指挥使,大人不是一直对指挥使不甚满意却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嘛,假如林易在这参谋官的职位上真的表现不错,立了军功,大可以将指挥使取而代之,成为大人的心腹。” “嗯~~不错!分析的很有道理,就按照你说的办吧,明日便在城里发告示,让林易到衙门报道!” “是,大人。” 师爷话音刚落,丁松猛地从椅子上站起,哼了一声,气汹汹的走了。 ...... 第二天,城中的告示栏前围满了人。 林易刚开了铺子,曹达华和多隆便上门道喜来了! ...... 乐文 第159章 参谋官林易(第二更) “恭喜林兄弟,贺喜林兄弟!” “不对,应该是恭喜林参谋才是啊!” 曹达华和多隆满脸笑容,一见面就拱手向林易庆贺。 “等等,你们在说什么呢,我听不懂。” 曹达华连忙道:“那小龙虾泛滥之困已解,黄知县兑现了承诺,招你进衙门当差啦!” 多隆立即接口道:“虽然不是直接到衙门里做事,但级别属实不低,乃是寿霖军的参谋官一职,和曹兄弟的副官级别一致,只是没有实际的兵权而已。” 林易听了忍不住露出笑容。 “这么说,以后我也是衙门里的人啦?” “那当然啦,这告示都已经贴出来了,不仅仅是衙门的人,还是官呐!” “太棒了!” 三个人手拉手,原地转起了圈... 林易几天前夸下的海口,竟然成真了! 兴奋之余,多隆一拍脑袋,说道:“差点忘了正事,黄知县让我领你去衙门报道。” “那我这第五阴门的生意...” 多隆道:“黄知县说了,这第五阴门需要的人才八字太特殊,这些年来唯有你一直能够镇住这煞位,所以第五门的事儿,你还是要一并担着。” 曹达华补充道:“放心吧,林兄弟,这参谋官是个虚职,平日里不会占用你太多的时间,一般只有要上战场的时候,参谋官才会有事情做。” 林易点点头,说道:“好,我知道了。” 锁了铺子,林易跟着曹达华和多隆往衙门去了。 路过路口的时候,曹达华不禁说了一句:“可惜呀。” 多隆奇怪的问道:“这是林兄弟大喜之日,如何可惜呀?” “我说的不是林兄弟的事儿,而是之前在这里摆摊的老两口儿。” 听到这里,林易连忙追问道:“曹大哥,你知道这老两口儿的事情?我瞧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出摊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曹达华叹了口气,说道:“还不是上次流寇进城,听说那老汉儿为了救一个小娃娃,被流寇刺伤,当天便不行了。” “啊?那老太太呢?” “老太太还在,不过可惜啦,老头子这么一死,不知道那面摊儿什么时候才会出,说实话,我还挺想吃一碗这面摊上煮的面。” 林易沉默不语,拳头却攥的紧紧的。 ...... 到了衙门,林易先去拜见了黄知县。 黄知县勉励了林易一番,并说出了希望看到林易在沙场上立军功,以后定然会优先提拔这样的“大饼”之言。 林易心中有数,当下也是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模样。 在衙门登记在册后,林易正式成为了有衙门编制的一员。 按照官员上任的要求,林易这天在衙门注册后,就要到寿霖军的军营里向上级报道。 虽然林易的参谋官是个虚职,平日里可去可不去,但上任时的规矩是要遵守的。 兼任副官却一直没有去报道的曹达华正好找了个借口,陪同林易一同前往军营。 ...... 话说告示栏前,有苏府的人看了告示后,便将林易被任命为寿霖军参谋官的消息带了回去。 香儿知道消息后,欢呼雀跃的跑去找苏绣儿。 “小姐,小姐,天大的好消息!” “嘭”的一声,兴奋奔跑的香儿刹不住脚,一不小心把苏绣儿闺房的门给撞开了。 “小姐,你...” 此刻,苏绣儿上身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蕾丝内衣,妩媚又性感,就连平日里朝夕相处的香儿,也被眼前的秀色吸引的目不转睛。 苏绣儿与闯进来的香儿对视了一眼,连忙将旁边的衣服拿起来披在身上,秀眉微皱,说道:“香儿,怎滴越来越没有规矩了,进来怎么不先敲门呢?” 那香儿眨了眨眼睛,向苏绣儿问道:“小姐,这就是林易设计的女式内衣吗?” 苏绣儿点了点头,回道:“大部分是林大哥的设计,我又在林大哥设计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良。” “真是太美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妩媚漂亮的小姐。” 苏绣儿脸上一红,装作生气般说道:“小香儿,你也来取笑我。” “嘻嘻。”香儿一笑,说道,“我可不敢,小姐,香儿刚才不小心把门撞开,实在是因为有个天大的好消息想要早点告诉你。” 苏绣儿将衣衫穿好,问道:“什么天大的好消息呀,我倒是要听听看。” “你的林大哥林易,被衙门册封为寿霖军的参谋官,以后就是衙门里的人啦!” “啊!”苏绣儿惊讶的张开了嘴巴,说道,“真的吗?你是听谁说的?” “这还能有假?衙门都贴了告示啦,绝对错不了!” 苏绣儿双手握紧放在胸口,轻咬下唇,脸上突然红了,不知在想些什么。 香儿凑上去说道:“小姐,这下你很快就要如愿以偿咯,想必很快林易就会正式上门提亲了。” “嗯。” 很难得的,苏绣儿竟然没有反驳香儿的取笑。 他真的为了我,进衙门当差了。 林大哥可真有本事。 ...... 城西城门外十里,一个叫十里坡的地方。 寿霖军的大营就扎在这儿。 平日里,军队的训练都在这儿进行。 林易和曹达华骑着衙门里配的好马,很快便出了城门,来到寿霖军营。 到了军营门口,有哨兵拦住。 “你俩是何人,到军营找谁,有什么事儿?” 曹达华亮出副官的腰牌,说道:“我是这儿新上任的副官曹达华,旁边这位是新上任的参谋官林易,今日前来军营报道,还不速速放行。” 那哨兵见了腰牌,立即让开了道路。 两人骑着高头大马,昂首进了军营。 主营的营帐里,指挥使正在帐内喝着美酒,欣赏随军犒劳的歌舞表演。 有士兵进营禀报。 “大人,曹副官和林参谋前来报道。” 李信抬手示意,舞女们立即退下。 “曹副官我知道,那林参谋是何人?” 士兵回道:“好像听他说,叫那么什么...林易。” 李信呼的从位子上站起来,说道:“你说什么,林易?” “是的,大人。” “赶紧将人带进来!” “是。” 那士兵连忙退出营帐。 ...... 李信的心情此刻百感交集。 林易是个人才,他也非常欣赏。 但这人对于自己来说,又是一个很大的威胁。 没有想到,除了王昕这个副官外,又来了一个副官和一个参谋。 李信脑中瞬间转过无数个念头。 指挥使的权力,实在是太诱人了,他不能让自己的地位受到任何威胁。 在某个时刻,李信对于曹达华和林易的到来,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去,找十名军营里功夫最好的精壮猛士来,我有急用。” “是,大人。” 帐前的士兵领命去了。 没过多久,营帐的帐门被掀开。 曹达华和林易依次走了进来。 ...... 7017k 第160章 校场比武(第一更) “曹达华。” “林易。” “向指挥使大人报道!” 李信一边大笑,一边上前握住林易和曹达华的手,说道:“寿霖军中能有两位相助,真是我军和寿霖城的百姓之福啊!” 三人在营帐中落座。 李信道:“我已通知军中各部,一会儿就过来和两位熟悉认识。我知曹兄弟你在巡捕司还担任捕头一职,但既然担任了副官,可不能厚此薄彼呀,要经常过来走动走动。” 曹达华拱手称是。 李信视线转向林易,问道:“林兄弟,我听说你之前在雾隐门担任第五门的掌门,你到这里来担任参谋官,你那门里的事情怎么办呀?” 曹达华“噗嗤”一笑。 林易也笑着说道:“李大人,实不相瞒,第五门就我一个光杆掌门,并无门人,黄知县曾告知在下,我虽担任寿霖军参谋官,亦不脱离雾隐门。” 李信听了,心中不禁暗喜。 这不就是派了两个摆设过来嘛,不会影响我在军中的地位。 不过... 要树立自己在这军中的威信,林易和曹达华两人刚进军营的下马威,还是要给的。 正说话间,帐外走进一士兵,对李信恭敬的说道:“大人,士兵们已在外头候着。” 李信“嗯”了一声,挥退来人,对林易和曹达华说道:“两人既然已是我军的统领,需知我军中的规矩,那就是每个人进军营,都要展示一下自己的本事,方能在军营里立足,让士兵们服气,否则的话士兵们瞧不上,那还如何领兵,指挥他们打仗呢?” 曹达华听了露出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搓着手说道:“嗨,我当什么呢,是不是要和士兵们在校场上较量较量呀,我可期待着呢,在巡捕司,我就没找到什么像样的对手。” 林易:→_→曹 李信一拍桌子,大叫一声好,便带着两人出了营帐。 曹达华来到帐外,瞬间蒙了。 眼前站着几位身穿统领制服的夫长,站在那些夫长身后的,是十名身材高大、虎背熊腰的壮汉。 曹达华自诩在衙门里算粗壮的,但在这些壮汉面前,立即显得非常娇小... “他们...也是军营里的士兵?” 李信点了点头,嘴角带着轻蔑的笑意。 林易将一切看在眼里,不动声色。 曹达华不禁说道:“那日流寇攻城,我怎么没有见过这些猛士呢?” 李信回道:“我当日以为那些流寇不过是乌合之众,所以只带了一半兵马前往,却没想到那群流寇们竟然如此厉害,险些误了大事。” 这时有一名壮汉大声说道:“那日指挥使大人临走前,告诫我们务必留在军营,任何人没有得到命令不得随意出兵,否则军法处置,否则咱们要是去了,分分钟就把那群绿林流寇给打跑了,哪里轮得到他们在城里猖狂。” 即便曹达华反应迟钝,也听出了不妥。 他和林易对视一眼,均瞧出了对方的担忧。 这寿霖军的指挥使李信和衙门的黄知县一向不和,这件事大家都心知肚明。 据传黄知县是考功名进的衙门,那李信则是使了银钱当上的指挥使。 看样子,李信买官并不是通过黄知县。 或许这李信,背后有人,而且职位在黄知县之上。 这黄知县虽然是地方最大的官员,但俗话说的好,枪杆子里出政权,兵权牢牢的把握在李信的手里,这让黄知县心里非常不乐意。 他想换掉李信,但除非他李信犯了军法被革职,否则还真不是那么容易。 林易和曹达华被黄知县安排到这军营里,不仅有提拔他们的意思,也是要让两人作为他黄知县的棋子,打入到敌人内部中去。 至于寿霖城抵抗流寇的事情,这李信仅带了一半兵马,还没有带这些壮汉猛士,说明这人心里有着自己的想法。 寿霖城破,假如黄知县不幸被流寇杀了,那这寿霖城的权力就全到了他李信手上。 即便不被杀,寿霖城破,百姓被疯狂的掠夺屠戮,黄知县也难逃罪责。 林易忽然想起,流寇由北门攻城前,李信竟然将北门的士兵全都调走了。 那时林易还以为这李信只是个草包,昏庸无能,但现在再回想,或许这李信早就知道流寇的主力在北面,所以故意将北门的士兵遣走,好让流寇顺利的攻进城来。 想到这里,林易不由得背上生寒。 这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置老百姓们的死活于不顾,只想着实现自己的野心和利益。 这官场上的水,可深呐... ...... “看来这些军士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和咱们新上任的副官切磋切磋了。”李信点燃了此次比武的引信。 曹达华闷哼一声,凑到林易耳边说道:“瞧我怎么给这些傻大个上一课,要不显示显示我曹达华的本事,他们还真以为我这副官只是个空摆设呢!” 人群散开,在校场上围成了一个圆。 一名壮汉率众而出,将上衣脱掉,露出健壮的肌肉,双手向曹达华一拱,说道:“小人二部董成,现任百夫长,请曹副官指教。” 曹达华挽了挽袖子,准备出场,林易一把抓住曹达华的胳膊。 “曹大哥,不可轻敌,一定小心。” 曹达华微微点头,走上前去。 “好,好!” 四周传来士兵们的吆喝声。 那些原本在附近训练完休息的士兵听到这里的动静,纷纷涌了过来。 没一会儿,这圈子就被围了里三层外三层。 “这是在干嘛呢?那胖子是谁?从来没见过呀。” “小声点,别嚷嚷,对面那人是咱们新来的副官,听说原来是在衙门里当差的,还是一名捕头。” “嚯,这么厉害呐。” “不过那董成也是一把好手,上次咱军营里举办的摔跤比赛,他可是拿了第一!” ...... 曹达华和董成走到圈中。 “曹副官,请。” “请。” 两人摆出架势。 “喝呀!” 那董成大喝一声,一记重拳向曹达华打来,后者非常灵活的闪避开来。 如此灵活的胖子,的确罕见! 那曹达华闪开后,一掌击中董成的腰间,显示了曹达华非常出色的对敌能力。 林易不禁大喊一声好。 那董成一击不成反被对方击中,立即不敢小瞧曹达华,小心的移动步子,双方形成对峙。 曹达华虽一击得手,但打中董成的手掌生疼。 他没想到这人竟然这么经打,而对方被打中后却似没事人一般。 这一掌要搁在普通人身上,非疼得蹲下来不可。 曹达华此刻知道,这会是一场苦战。 这些身材魁梧的士兵,可不只是身形高大这么简单。 ...... 乐文 第161章 一拳分胜负(第二更) “喝啊!” 这次轮到曹达华先手。 一记十字冲拳正面打向董成。 林易暗叫一声不好。 董成双臂一合,将曹达华单臂夹住,使得后者一时间无法动弹,然后如磐石般的脑袋对着曹达华就是一记猛烈的铁头撞击。 “咣”的一声。 在场的很多人清晰的听到了这记声响。 曹达华额头瞬间就被撞出血来。 曹达华向后退出,用手一摸额头,竟然出血了! “我大意了,没有闪,咱们再来!” 曹达华何曾在巡捕司里吃过这种亏? 受欺负的时候,不过是言语上的诋毁和人际间关系的排挤而已,从没有受过皮肉伤。 曹达华万万不会想到,自己在衙门内部斗争中的第一次负伤,竟然出自一个军营里的百夫长。 这一次,曹达华动了真格的。 左手做出虎爪,右手捏出鹤嘴,俨然是虎鹤双形。 这曹达华以前没有说谎,年轻的时候定是练过武艺,但有没有像他自己所说在巡捕司无敌手,这就很难说了。 董成在曹达华攻守有度的虎鹤双形下有些狼狈。 这些士兵平时练的都是体能、阵型和杀人技,像这种一对一的武艺切磋,军营里倒是很少有。 至于正宗的拳法,怕是只练过军体拳。 董成胸口中一拳,背后中一拳,刚转过身,脑袋瓜又被敲了一下。 一时间,曹达华稳居上风。 周围的士兵们纷纷议论起来。 “这新来的副官有两下子啊,董成被甩的团团转。” “到底是从巡捕司来的,正儿八经学过武艺,就瞧他打的这套拳法,咱们军营里谁会?” “董成不行了,恐怕再过一会儿就要输了。” 虽然曹达华占据上风,且围观士兵们的评价一致倒向曹达华,但林易却察觉出一丝不妥。 ...... 校场上,曹达华也很郁闷。 这套拳威力虽然凶猛,但消耗特别大。 原本他以为使出这套虎鹤双形拳法,很快便能将董成击败,谁想连续数次打在董成身上,这厮却皮糙肉厚,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打击。 曹达华失算在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拳力,而这些彪形大汉平日里可没少在校场上苦练身体。 相持了半晌,曹达华的优势开始慢慢减弱了,身形移动和脚步也开始放慢。 董成看准时机,左手一搂,将曹达华双臂夹在左臂腋下,右手腾了出来,使出沙包般的铁拳,连续三拳招呼下去,曹达华鼻破出血。 有人立即高喊:“别打了,别打了,胜负已分,再打可要出人命了!” 那董成却不以为然,反而挺起胸脯来,似乎为自己能够击败军营里的副官而感到骄傲。 右手高高抬起,正要落下,却迎面看到一人目光如炬,眼神阴冷地盯着自己。 这眼神,不由得让董成打了个冷颤。 拳头扬在空中,却迟迟没有落下。 董成知道这人是跟着曹达华一起来的,又见对方目光令人不寒而栗,便松开了左臂,任由曹达华瘫软向后倒去。 林易连忙上前将曹达华扶起,没有让其摔倒在地。 “什么呀,这样的人也配做咱们的副官。” “你懂什么,虽然这厮武艺不行,但人家拍马屁的功夫高呀。” “这么说来,那些巡捕司的捕快们个个都是酒囊饭袋,怪不得寿霖城里的治安不好呢。” 曹达华似乎听见了这些闲言碎语,挣扎着睁开有些乌青的眼睛,忿忿哼道:“我只是...我只是昨个儿夜里...醉了酒,今儿还没醒酒呢。” 周围传出一阵嗤笑。 显然,没人把曹达华的话当回事儿。 林易搀扶着曹达华,想要将他送回营帐休息。 那李信向董成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即开口向林易说道:“不知这位是曹副官的什么人?” 林易没有答话,李信却面带微笑,说道:“这位名叫林易,是咱们军营里新来的参谋官。” “参谋官?文职,那看来定然不会武艺了,可惜,可惜呀!就怕这林参谋的战略和计谋,也与曹副官的武艺相当呢。” 这话带着明显嘲讽的话,立即又引起了一阵哄笑。 林易背对着董成,冷冷说道:“谁说参谋官就不会武艺了?” 这话一说完,全场立即鸦雀无声。 参谋官一向是文职人员担任,这林易在看过董成的本事后,竟然还敢接董成的话,这恐怕真的是会武艺呀。 此人难道文武双全? 军营里一向只敬佩有本事的人。 所以当林易撂下这句话,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董成。 董成刚胜一场,虽然浑身上下被打的非常酸痛,但料想一名文官,就算会武艺,那能高到哪儿去呢? 于是,董成便挑衅般说道:“林参谋,那还请您出来,指教一二。” “放心,不急,你等着便是。” 林易搀扶着曹达华,冷冷回道。 这话的语气,显然是没有将董成放在眼里。 这时,曹达华说道:“林兄弟,我不回帐里,我就坐在这儿,我要瞧瞧你是怎么教训这个莽汉的。” “曹大哥,你不碍事吧。” “不碍事,这点小伤算什么,我刚才只是一时晕厥,现下已经好了。” “嗯。” 林易扶着曹达华坐在圈边的一棵树下休息,接着返回圈中。 董成瞧着林易,不自觉的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压迫感。 这时李信说道:“董成,可别小瞧这位林参谋,他可是有两下子的。” 见李信特意提醒自己,董成不敢大意。 “林参谋,请。” 林易没有回应,却指着旁边休息的曹达华说道:“这位曹副官是我在寿霖城里的老大哥,功夫在我之上,昨个儿贪多多喝了两杯,今天过来之前才醒了酒,如若刚才因为醉酒让各位见笑的话,我来赔个不是,顺便代表咱们兄弟好好亮一亮身手。” 这句话显而易见,是说董成击败了曹达华,是因为后者醉酒导致,绝非功夫不行,如若不信,就瞧瞧他林易的身手。 此刻坐在树下的曹达华不禁有些感动。 林易说的这些话,完全是为了他在日后军营里的名声和威望。 说完这些,林易向董成拱手说道:“请。” 站在旁边的李信此刻非常兴奋,他瞧过林易的身手,的确英勇不凡,但面对十名精壮猛士的车轮战,他自己都绝非敌手,这林易也定然不行。 董成输了没有关系,只要这十名猛士能够让林易倒下,那他李信便是胜了。 ...... 校场上,董成见林易一动不动,不像是要主动进攻的模样。 “喝呀!” 沉不住气的董成大喝一声,扑身前来,想要用力量来压倒林易。 林易原地摆出挥拳动作,在董成靠近自己的时候,猛然挥出拳头。 一拳击出,火焰炎炎! 众人只觉眼前一晃,一只浑身燃着火焰的白虎从林易的拳头中扑出,直接将董成凌空向后打飞! 现场围观的不少士兵均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半晌合不拢嘴。 只一个回合,不...仅仅一拳,双方就分出了胜负! ...... 乐文 第162章 我要打十个(第一更) 董成仰躺在地上,叫唤个不停,胸毛被烧掉了一大撮。 最惊讶的还不是围观的士兵们,而是曹达华和李信。 曹达华刚刚和这董成交过手,深知这壮汉身体扎实,自己在他身上打了那么多下都没能让对方身体有所动摇,但林易竟然一拳就把硬生生打飞,这拳力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他不是没见过林易的身手,但这一次,绝对比上一次营救柳茹霜的时候要厉害得多。 短短时间,竟然精进如斯! 他可不知道,林易在这段期间修炼了《九天御气篇》,同时因为蛇带偷袭之事,加紧了修炼。 李信则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手下的猛士竟然一个照面就被林易击倒在地。 这小子的武艺深不可测,不可不防! ...... 那董成好不容易才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握拳摆在身前,但眉头紧锁,完全没了之前的豪气。 他怯了,只是短短的一个照面,他就知道自己绝对不是林易的对手。 董成瞧向李信,眼神似在求救。 如若那林易像自己对待曹达华那样给自己三拳,即便自己壮如牦牛,恐怕也要一命呜呼。 这时,李信开口道:“林参谋且慢,你这功夫看来要比董成高上一截,我瞧不如让三个百夫长一起上,方能显出你的本事来。” 一听这话,在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士兵们纷纷吆喝起哄。 曹达华微弱的反对声立即淹没在嘈杂的声音里。 待群情激奋的声音散去,林易这才开口道:“不用这么麻烦了,这十个猛士,一起上吧。” 这句话倒是让现场瞬间安静了。 “十个?我没听错吧。” “林参谋要一个打十个,我的天呐,我还从没见过有人能够一个人打那么多人。” “疯了疯了,十个百夫长,这恐怕大虞朝中最英勇的战将也不可能做到。” 林易安静的听着周围的人窃窃私语。 李信压抑住内心的激动。 这可是你自寻死路,那可就别怪我了! 虽然心中激动不已,但脸上却波澜不惊。 “好,既然林参谋有如此雅兴,那么你们十个便一起上,一展咱们寿霖军军士的风采,好好向这位新来的参谋官讨教!” 李信这句话,内含玄机。 这哪里是什么讨教呀,明明是要这十个壮汉好好教训一下不知天高地厚的林易,别丢了寿霖军的面子。 听说林易要一个打十个,那群平日里在军中张扬跋扈惯了的猛士面露怒容,纷纷摩拳擦掌,准备上场与林易厮杀。 包括董成在内,李信提前叫上的十名壮汉就站在林易对面。 “林参谋,请!” “请。” 话音刚落,黑压压的一群身材魁梧的士兵将林易围在中央。 曹达华和李信均伸长了脖子瞧向林易。 曹达华想的是,任何人被这十名壮汉围在中央,假如他们一拥而上,那么再厉害的人也无法抵挡。 李信想的却是,一会儿自己如何出场,才能既落了林易和曹达华的面子,又能提升自己在这军中的威望,同时不留下自己故意刁难新任将领的话柄。 此时副官王昕也凑到了围观人群当中,当周围的士兵发现是王昕时,均自觉地让开了道。 那王昕挤到前面一瞧,不由得心中一震。 以一敌十?! 这可了不得呀,况且那十人皆是能够在军中以一敌十的百夫长! 那被围在中间的人到底是谁? 因为那群壮汉身材魁梧,站在外面的王昕竟然瞧不见圈中的林易。 “这十人对垒的是谁?” “听说是咱们军里新上任的参谋官,叫林易。” 王昕瞠目自语道:“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能文能武。” ...... 那十名壮汉相互对视一眼,有人大吼一声为号,十人同时欺向林易! 十名壮汉一拥而上,声势何其壮观! 林易使出斗转星移,瞬间出现在董成面前。 董成刚刚迈出脚步,只觉一眨眼的功夫,林易就闪现在自己的身前。 惊讶如斯的董成连忙要抬手挥拳,就把林易一拳崩出了校场外。 连续两次被林易一拳击飞,董成的老脸在这场比试中算是彻底丢尽了。 打开豁口的林易立即突围而出,面对转身攻来的四名猛士,林易使出玄武七星拳,边退边挡。 八拳八脚,林易只用双手竟然守的游刃有余。 在林易身前,竟渐渐出现了一堵由空气形成的屏障! 四名猛士越攻越觉得吃力。 其中一人挥拳进入空气屏障内,只听到咔嚓一声,手掌软绵绵的耷拉下来,竟然手腕脱臼了! 在那片厚厚的屏障中,肉眼可见凛冽的风刃在其中盘旋。 那三名壮汉纷纷被眼前的屏障所震惊,刚停下攻势,那屏障突然向两边一分,林易从中间窜出,一拳一人,先干翻两人,接着使出青龙千水拳的柔劲,粘住一名壮汉的胳膊,使劲一甩,那另外五名壮汉就像保龄球一样,被扔出的壮汉撞击后摔倒在地。 林易助跑后跳向空中,双手伸展,如大鹏展翅一般从空中翱翔俯冲! 朱雀崩裂! 那校场的地面瞬间四分五裂。 六名大汉被震起弹向半空,接着又纷纷摔落下来,跌的不轻。 林易缓缓站起身,四周是倒在地上哀嚎不已的壮汉们。 仅仅片刻时间,林易就完成了以一敌十,以少胜多! 一名文官竟然能够打十个百夫长,这简直是不可思议啊! 也不敢这么写。 但是,林易忒娘的就是做到了。 周围先是一片死寂,接着瞬间爆发出欢呼和雀跃。 军中自古敬英雄,林易这一战,足以震慑整个寿霖军! “林参谋,好样的!” “咱们军里有这么厉害的参谋官,以后可有好看的啦。” “又能文,又能武,这是文武双全的奇才呀。” 在众人的夸奖下,林易向董成走去,这厮胸口闷着一口气,正觉得呼吸不畅,只见林易向自己走来,竟然吓的挪不开脚步。 走到董成面前,林易用大拇指按在董成的胸口,按照《九天御气篇》中所记载,沿着董成的经脉,将胸口的浑浊之气引向体外。 只听“噗”的一声,董成放了一个大大的响屁,但呼吸立即就顺畅了。 在众人大笑中,董成却对林易心悦诚服,直接单膝跪地,拱手拜服。 ...... 7017k 第163章 林易立军威(第二更) 那些倒在地上哀嚎的壮汉们,被林易抓住胳膊轻轻一下,脱臼的地方接好了,在疼痛处轻轻一掌,不疼了... 没过一会儿,那些壮汉们纷纷站了起来,竟然恢复如初,只受了轻微的皮外伤。 “林参谋,我董成对你是心服口服啦!” 见董成率先拜倒,其余的壮汉哪里还有犹豫,纷纷单膝跪地,俯首称臣。 四周的士兵们也纷纷吆喝起来,为林易获胜增添威势。 李信气的心中冒火。 原本他是想要削削这两人的锐气,却没想到弄巧成拙,反倒是让林易在这军中树立起了威信。 不过,他也无可奈何。 毕竟他自己,也没办法一个人单挑十名百夫长。 到了此时此刻,他只能硬着头皮,装作非常欣赏的带头鼓起了掌,又对林易说道:“林参谋,好样的,我寿霖军有你和曹副官相助,必将如虎添翼,壮我军威!” “寿,寿,寿!”士兵们齐声高呼。 ...... 众人散了。 李信领着林易和曹达华等人回到帐中。 副官王昕、各部的部甲一一与新上任的曹达华和林易相认。 在大虞朝的军队里,指挥官是地方县城军队里职位最高的将领,指挥官下来是副官,接着统领各部的最高职位则叫做部甲,然后是各部功夫较为厉害的百夫长,最后才是普通的士兵。 不领兵但与副官同级别的,设一参谋官,地位相当于军队里负责献计的军师。 这寿霖军的军中职位从高到低便是:指挥官、副官(参谋官)、部甲、百夫长、士兵。 其中,各部又分为不同的类别。 分为先锋部、近攻部、远攻部、哨兵部等,分工不一样,但各司其职,各有所长。 先锋部就是每次战斗冲在最前面手持盾牌抵挡弓箭的士兵,这个部的士兵容易立功,所以也容易提拔,但危险性也是最高的,刚才那十名百夫长,有一半来自于这先锋部。 近攻部则是在平时训练时使用短刃、长矛等进行搏击,一般在对敌时位于先锋部身后,相当于进攻的排头兵,那十名百夫长的另一半,就来自于这一部。 远攻部顾名思义,就是使用弓箭、弓弩等有一定射程武器的部别。 其它如哨兵部、炊事部等就不提了。 ...... 林易刚才一战所显示的本事,令军营里的人看过之后纷纷折服。 这些原本有些傲气的各部统领在拜见林易的时候均非常恭敬。 李信摆下宴席,为林易和曹达华接风。 那曹达华原本还气恼自己被董成在众人面前落了面子,但几杯酒下肚,和几个统领称兄道弟起来,没一会儿也就把这事给忘了。 倒是林易在回答提问的时候,依然保持着清醒。 “林参谋,你这一身武艺,不去考个武状元,那可真是可惜啦!” 林易回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这身功夫嘛,要是我曹大哥没有喝多,怕也是不够看的。” 这句话一说出来,虽然大部分的人表示怀疑,但心里对曹达华的看法,不禁提升了几分。 就林易刚才的手段来瞧,要么被击飞摔倒在地,要么就关节脱臼痛苦倒地,结果都差不多。 没有人敢去以身犯险,试一试曹达华清醒的时候到底有多少斤两。 那林易既然敢这么说,想必曹达华败给董成,真的是因为醉酒没醒。 那时候在校场上,大家也都看得明白,论招式,曹达华的确强过董成,那董成的身子没少被曹达华打到,只是可能醉酒无力,所以没有造成伤害罢了。 曹达华被林易这么一捧,更是把董成之事完全抛到脑后,频频与其他人举杯痛饮。 这场酒从正午直喝到申时,李信才肯放他们回去。 两人与李信约定,兼任副官的曹达华每三天要去军营一趟,而身为参谋官的林易只需在李信召唤时前往军营即可。 临走时,李信握着林易的手说道:“林参谋,你虽然身居文职,但武功如此高强,找些日子,你一定要到军营里给众兵士们教上几手。” 林易微微一笑,没有回应。 曹达华倒是喝高了,一口替林易答应了下来。 “放心吧,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了,我这兄弟最听我的话了,我替他答应了。” 林易:→_→漕 回去的路上,曹达华酒劲起来了,伏在马背上竟然打起了呼噜。 林易无奈,一手牵着自己的马,一手牵着曹达华的马,缓缓回城。 终于将曹达华送到家里的床上,林易将被子给曹达华掖好,转身要走。 这时,曹达华突然哼了一声。 “哼嗯...林兄弟...林...谢谢...” 接着又沉沉睡去。 林易露出微笑,转身将门关上。 屋里很快便传出了呼声。 ...... 林易从热闹的军营里回到诺大的林府,突然心生一股冷清之感。 在军营里喝了不少酒,林易此刻正觉得胃部有些难受,突然感觉袖子里的藤条在剧烈颤动。 林易瞧了瞧天色,此时已经戌时,谁会找上门来呢? 来到门口,林易将府门打开,眼前之人将面纱摘下,露出甜美的笑容,说道:“林参谋,还不请我进去?” 林易不由得露出笑容。 不知为何,看见这苏绣儿,林易就特别开心。 没想到参谋官的告示刚出,苏绣儿就找上门来了。 拎着篮子的苏绣儿随林易来到主厅的桌边,嘟着嘴说道:“林大哥,绣儿其实今天都找过你两趟了,一次是去了你的铺子,没找到人,于是又到了你这儿,结果还是没人,后来听多大哥说你去军营报道去了,我就知道你怕是黄昏才能回来,所以这个点儿才来找你。” “苏姑娘...啊,错了,是绣儿,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苏绣儿从篮子里拿出一个汤壶,对林易说道:“林大哥,我听多大哥说起这军营的规矩,报道当天肯定会喝不少酒,所以绣儿特意煮了醒酒汤等你回来喝。” 听了苏绣儿的话,林易感动不已。 这小妮子虽是首富千金,但心思细腻,处处替自己着想,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林大哥,趁热快喝了吧。” 林易哪会辜负苏绣儿的美意,连忙将醒酒汤一饮而尽。 你还别说,喝了这醒酒汤后,林易的胃暖暖的,舒服多了。 话说这汤喝下去后,不仅胃暖了,身子也暖了... 林易牵过苏绣儿的手,将对方拉到自己的怀里。 “林大哥...啊...” ...... 7017k 第164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4k) 左右无人,林易又在自己的府上,这苏绣儿胆敢一个人前来,当我林易真是吃素的? 把苏绣儿逗的脖颈通红,林易只觉得体内的洪荒之力就要爆发了。 将苏绣儿拦腰抱起,便走向自己的卧房。 苏绣儿头也不敢抬,埋在林易的肩头,小声呢喃道:“林大哥,你要带我去哪?” 这句话不说还好,在林易的耳边一说,这林易只觉主厅到卧房的距离太远了! 苏绣儿吐息如兰,林易浑身燥热。 当来到林易卧房时,苏绣儿突然觉得有些不妙。 虽然没有经历过,但她隐约猜到林易想要干嘛。 “林大哥,我们还未成亲,还不能...啊...” 林易将苏绣儿扔在床上,开始解自己的衣扣。 见林易当真想要干嘛,苏绣儿此刻却突然回归理智,连忙从床上爬了起来,站到距离林易远远的地方。 “绣儿,你干嘛跑那么远?” 林易将上衣脱掉,只露出白色的内衣,笑眯眯的走向苏绣儿。 苏绣儿突然正容对林易说道:“林大哥,绣儿虽然钟情于你,但你要做的是那夫妻之事,绣儿并未过门,请恕绣儿不能答应。” 林易听了不以为然,还以为苏绣儿脸皮薄,便调笑道:“绣儿,放心,林大哥定会让你比做神仙还要舒服。” 再往前走了两步,林易却突然停住了脚步。 那苏绣儿脸上竟然流泪了。 “这...绣儿,你怎么哭了呢?” 林易慌了。 “林大哥,绣儿在你心中,当真无足轻重吗?” 林易见状,头脑立即清醒,不由得使劲拍着自己的脑袋。 真是色字当头,鬼迷心窍! 这是什么年代?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年代呀! 这可不是齐比热裤小蛮腰的开放年代。 苏绣儿这样的大户人家,自然更是恪守礼节,女儿家尤其注重名节。 她苏绣儿说的没错,林易想要做的羞羞的事情,那必须得明媒正娶,有了身份后才能行使。 无牌开车上路,那是绝对不行滴! 更何况那条道上本没有路,想要开辟一条路,更需要有牌有证,还得人家同意。 林易立即收起笑嘻嘻的表情,正容说道:“绣儿,刚才是林大哥不对,对不起,我不会再这么做了。” 苏绣儿擦了擦眼泪,这才哼了一声,摆出了女儿家的架子和脾气。 林易这种人精哪还不知道,这是苏绣儿给自己台阶下呢。 上前几步,林易将苏绣儿搂在怀里,说了几句贴心窝的话,苏绣儿这才破涕为笑。 “绣儿,我原本答应了你爹,要靠自己在衙门里获得官职,然后再风光的去苏府提亲,现下林某不才,谋了一个参谋官的职位,虽然不高,但也和曹捕快的官职平级,想来再去提亲,不至于你府上被外人嚼舌根。” 苏绣儿俏脸微红,说道:“其实林大哥是什么人,什么身份,绣儿并不在意。那日在桥上的时候,绣儿就被林大哥的文采所吸引了,整个寿霖城里,也无人能作一首林大哥那样的诗。” 林易笑着说道:“嗨,一首打油诗而已,算不上什么,也就绣儿你稀罕,旁人说不定会说这诗作的很尬,或者压根算不上一首诗。” 绣儿连忙说道:“那是这些人不懂,谁觉得不行,叫他们自己作一首来,动动嘴的活儿,谁不会嘛。” 林易笑着将苏绣儿领到床边,将绣儿搂在怀里。 “绣儿,你为何对诗文这么有兴趣。” 虽然听苏灿说过苏绣儿对于诗文情有独钟,但林易还是想听苏绣儿亲自诉说原因。 等了一会儿,林易没听见苏绣儿回答,便低头瞧去。 苏绣儿低着头,已红了眼眶。 “绣儿,你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苏绣儿摇了摇头,道:“没有,林大哥,不关你的事情,是绣儿想到一些故人。” “是你娘吗?” 苏绣儿点了点头。 “我娘在我心里,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女子,她身为女儿家,和我爹一起将苏家的生意做了起来,做成了寿霖城的第一。我娘虽然不能进学堂,却天资聪慧,能自学琴棋书画,在认识我爹前,是寿霖城有名的才女,后来跟了我爹,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不得已为了银钱奔波,后来总算把生意做了起来,却还没来得及享受风月,就去世了。” 听苏绣儿这么说,她娘的学识怕是在苏灿之上。 那一定是一位秀外慧中的女子。 林易也不禁心生向往。 “林大哥,小时候我常想,如果我娘是男儿身,那么一定会入朝为官,飞黄腾达,不用像她生前那般郁郁不得志,一生为钱所困,所以我小时候就想学功夫,认为男子能做到的,我们女子也能做到。” 林易轻声道:“嗯,是了,谁言女子不如男。” 苏绣儿一愣,将林易的话回味了几遍。 “林大哥,这句谁言女子不如男,正说出了我的心声。但后来,当我见识了表哥的功夫后,我便放弃了,我们俩相差的太远。我那时虽然放弃了学功夫,但嘴上和心里却不认输,认为功夫的差距是因为男女身体的差异,如果学诗文,男女便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林易安静的听苏绣儿讲话,有佳人相伴,明月当空,倒也惬意非常。 “绣儿要学诗文,所以就创立了苏美诗社,想要像我母亲那样,成为一名才女,不过可惜的是,绣儿似乎什么都做不好,这诗文做的...怕是连打油诗都算不上,所以绣儿便非常敬佩有文采的人,总喜欢结交文人奇士,这或多或少是受我娘的影响。” 听到这里,林易总算明白为何苏绣儿会对自己刮目相看。 就他那几首信手拈来的打油诗,也胜过了尹正那些附庸风雅的仕子。 “林大哥。” “嗯?” “你能为我现在做一首诗吗?” “啊?” 苏绣儿这要求...让林易没有丝毫的准备呀。 “哪怕是一句也可以,绣儿好久没有听你作诗了。” “我作诗的水平,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苏绣儿却倚在林易的胸口,说道:“我知道林大哥文武双全,心胸宽广,你不是没有文采,你只是低调罢了。” 说完,苏绣儿透过窗户望着天空的明月,说道:“不知道我娘知道我找到了林大哥,会不会很开心呢?” 顿了顿,苏绣儿笑着看向林易,道:“我娘一定会很开心的!” 见苏绣儿触景生情,一首诗词突然涌现在林易的脑海里。 转念间,林易脱口而出。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啊!” 林易刚刚说完,那苏绣儿大叫一声,接着双手捂住了嘴巴,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林易。 擦。 不小心把秦观的词给背了出来... 猛然间,苏绣儿扑进了林易的怀里。 “林大哥,绣儿爱煞你了!” 怎...怎么了,一句词就这样颤抖的不行了? 我脑子里还有很多呢! 苏绣儿分开,喃喃低语,说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句话好美,绣儿就是一辈子也无法作出这么一句诗来。” 林易打了个呵呵,这词其实也不算是自己作的... “林大哥,绣儿不管,人家要你早点上门提亲,绣儿已经一刻都不想等了,绣儿想早点搬来林府,做林大哥的妻子。” 卧槽,这句话...摆明了就是挑逗! 赤裸裸的挑逗! 一副任君品尝的表情,让林易忍不住食指大动,但由于刚才自己的唐突导致佳人流泪,所以此刻林易并不敢轻举妄动。 见林易一副强忍的模样,苏绣儿有些不忍心,轻咬下唇,用细弱蚊吟的声音道:“只要...只要你保留绣儿的清白,你愿意做什么,那便做吧。” 我去,临时通行证! 不对,算不上通行,但起码可以游览一番! “绣儿,林大哥是那样的人嘛。” 正说着,林易就上手了。 傍晚的月光从窗外透过,照在林易的床上。 不知是苏绣儿的通体皮肤雪白,还是今夜的月光明亮。 磨磨唧唧的耳鬓厮磨声中,苏绣儿突然爆出一句。 “林大哥,你说好只蹭蹭,不进去的!” ...... 林府外,等着小姐的轿夫们都快睡着了。 香儿就坐在轿子旁,头枕着轿杆快睡着了。 “吱哟,门开了。” 苏绣儿戴着面纱,轻轻的走到轿子旁。 “香儿,我们走吧。” 听到苏绣儿的声音,香儿立即惊醒,还没来得及和苏绣儿照面,苏绣儿就进了轿子。 “走,回府了!” 轿夫们纷纷从地上站起来,抬起轿子回府。 “小姐,今儿怎么这么晚呀,我还以为你今夜住在这里,不回府了呢。” “怎么会呢,只是...林大哥今儿讲了些军营里的有趣事,所以耽搁了些时候。” “咦,小姐,什么有趣的事儿呀,也说给香儿听听吧。” “今儿我有些累了,等明儿吧。” “好的,小姐。” ...... 轿子里。 面纱下的苏绣儿满脸潮红。 当时自己酥软的已经完全投降了,只是下意识的喊了那么一句。 没想到已经探进去的林易竟然瞬间撤军了,这让不上不下的苏绣儿万分难受。 但身为女儿家,那种事情那能主动开口呢。 真是个讨厌鬼,明明什么都做了,到了关键时刻,却没有做出最后一步。 实际上,苏绣儿在听完林易的那句诗后,就已经放弃了抵抗。 她知道林易就是她一直寻找的那个人。 再也没有旁人会入她的眼睛了。 回想到自己竟然会主动开口催林易上门提亲,此刻坐在轿子里的苏绣儿立即窘迫不已。 天呐,自己居然会说出那种话... 虽然非常害羞,但一想到自己很快就会成为林易的妻子,不禁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对了,林大哥的那句词只有一半,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把下半句给作出来。 ...... 苏绣儿走后,林易为了平心静气,到后院将四象神拳打了十遍,然后又练了两个时辰的《九天御气篇》,将足阙阴肝经的经络来回运行了十遍,这才回屋歇着。 屋里充斥着苏绣儿的女儿香。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林易开始思考提亲娶妻的细节。 还是早点将苏绣儿娶回家来,否则自己这颗心老是安定不下来。 对了,苏绣儿要听的那下半句词,是什么来着... 我好像忘了... 嗯,幸好我机智,搪塞了过去。 得抽空好好回忆回忆... ...... 第二天,林易照例开了铺子。 在熟悉的路口,老两口的面摊还没有出。 林易非常想把自己要去苏府提亲的事情告诉老两口,尤其想要瞧瞧那个老头子惊讶的表情。 想到这里,林易不禁嘻嘻偷笑了起来。 这老两口,就像是林易在这里的亲人一般。 不知道他们俩到底怎么样了。 正想着如何安排曹达华和多隆为自己提亲,以及准备什么礼品的时候,铺外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林易这铺子除了苏绣儿、曹达华、多隆外,已经许久没有外人来过了。 莫非出了什么事儿? 林易刚站起身,有一四十出头的中年人踏进门里,向林易拱手后,语气急促的说道:“阁下定是雾隐门第五门的林高人吧。” 林易点头称是。 那中年人连忙道:“林高人,我是倪府的管家,叫黎生,咱们府上...出了件奇怪的事儿,特意来请您帮我们主持公道。” 什么奇怪的事儿需要他林易来主持公道? “黎管家,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你不要急,慢慢说。” 那黎生回头瞧了瞧,这才转身凑近了小声说道:“府上出了件命案,所以才请您上门。” 林易一愣,回道:“命案去巡捕司报案呐,我这儿可不是处理命案的地方。” 黎生有些急了,连忙说道:“这说起来是命案,但又...又不是普通的命案,它并非吃官司的命案,没有人会为了这命案去报官的。” 这句话更是让林易有些纳闷。 是命案又不是命案,且不是吃官司的命案,还没人回去报官? 情况有些复杂啊。 林易开口道:“我这第五门虽然处理一些奇异怪事,但出了命案,定然要告知衙门,无论有没有人报案,巡捕司也必须知道。” “这...”黎生看似有些纠结。 “林高人,是这样的,这件事,事关黎府的名声,要是传言出去,怕不太好听...” ...... 7017k 第165章 古玩世家(4k) 那倪家的管家黎生将林易拉到铺子的角落,先塞上一张银票。 林易打眼一瞧,嚯,十两! 这出手够豪的啊。 “林高人,实不相瞒,咱们倪家正是在寿霖城里做古玩生意的那个倪家。” 听黎生一提醒,林易立即想起了城北的那个倪家。 这个倪家可不得了,做的是偏行的古玩生意,虽然甚少在公开的生意场上抛头露面,但据说也是这寿霖城里富甲一方的存在。 倪家的生意因为不太上得了台面,所以实际的利润到底有多少,家产到底有多大,没人知道。 据一些听来的小道消息,说倪家的财富恐怕还要在苏家之上! 怪不得出手这么阔气。 林易连忙将银票收好,就听黎生继续说道:“我家老爷走了之后,夫人倪氏全权继承了老爷的生意。虽然倪府的领头人换了,但这生意是做的有声有色,甚至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夫人在老爷走后,一直也没有改嫁,我们好多人都说夫人是一名贞洁女子。但后来...后来...” 那黎生吞吞吐吐道:“我有次夜晚寻府,路过夫人房前的时候,听到里面传出了...男女欢愉的声音。” 我擦... 林易没有想到,今儿这怪事,竟然是听倪府的管家讲自个儿府上夫人的八卦... “我当时就想,这可不行呀!夫人要是在外面有了姘头,难免胳膊肘往外拐,到时候把倪府的家产全都转移到姘头那儿,咱们倪家可就完啦!” 林易笑道:“黎管家倒是为倪家着想。” 黎生叹了口气,说道:“我在倪家二十几年,是看着老爷长大的,没想到...老爷竟然因为心痛,英年早逝。老爷信任我,命我为倪家的管家,我自然要尽忠职守,无论老爷在不在,都要保护好这份家业。” 对于黎生这份忠心,林易倒是颇为欣赏。 “黎管家,那你来找我,到底是有什么事儿?” “是这样的,自打那日我听到了奇怪的声音后,便开始仔细观察夫人,有几次明明听到屋里有人,但守在门外,就是不见有男人出来。身为管家,也不敢贸然行事冲进夫人屋里。结果昨个儿晚上,在咱们府上的花园里,突然出现了一具...一具男尸。” “男尸?” “没错。” “是府上的人吗?” 黎生摇头道:“不是...不是府上的人。” “那是?” 面对林易紧迫的目光,黎生叹了口气,说道:“是咱们城里有名的泼皮无赖,牛二。” 一听黎生这么说,林易脑袋嗡的一声。 这牛二可是三番五次到自己店里来买虎虎酒的。 当时林易还疑惑牛二为何隔三差五就要买那么多,要按照黎生所言,肯定是把那虎虎酒的力量,都发泄在倪府寡妇倪氏的身上了。 但他怎么会死在倪府呢? “他是怎么死的?” 黎生摇头道:“死法我倒是不知,只是牛二死的时候,身上只穿了条贴身的亵衣,几乎是裸着身子倒在咱们院子里的。所以,我专程上门拜见林高人,就是想请您出山,瞧瞧这牛二是怎么死的,还有我们夫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易心中倒是明白。 听曹达华提到过,这牛二是个逆子,爹娘早早的就被他生生气死,就是一孤家寡人。 他死了,压根也没人会去报官。 在这个年代,没人报官,就等于没事。 而对于倪家来说,这种无人理会的人命倒没有什么,但是名声非常重要,决不能成为老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这黎生其实早就猜到牛二的死与夫人有关,但他身为倪家的管家,并不方便出面调查,索性来找林易,将事情的经过告知林易,然后希望借助他的手,查清这桩人命和夫人身上所发生的事实真相。 林易回道:“黎管家,是这样的,我林易虽然身为第五门的术士,但现在也有官职在身...” 听林易这么一说,那黎生顿时一愣,眼神复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过...” 林易话锋一转。 “您来找的,是林术士,不是衙门的林易,所以我帮你调查府上的这些事情,没有任何问题。” 听林易这么说,黎生顿时放下心来,他最不想的,就是这件事报上官府,到时候闹大了,有损倪府的声望。 “林高人的大恩大德,我代表倪府上下,铭记于心!” 林易又说道:“不过你这事儿,我不能自己一个人去办,还得找一个人同去,如此我才放心。” 黎生奇怪道:“哦,林高人还想邀一个人同去?不知这人是谁?” 林易笑了笑,说道:“巡捕司捕头,曹达华。” 黎生表情瞬间变得古怪,说道:“林高人莫开玩笑,你明明知我来找你,就是不愿意将府上这些事报与官府,你找曹捕头同去,岂不是小事变大事了嘛。” 林易摇着头说道:“放心,那曹捕头是我林易的兄弟,到场只是代表巡捕司做个见证,万一你府上的牛二是被人所杀,说不定那时候你又想要把凶手抓住,这个时候,曹捕头就可以立即出手了,但如若你们不愿报官,那也无妨,曹捕头也不会去多管这个闲事的,并且有了曹捕头在场,以后城里有任何关于倪家的风吹草动,曹捕头都可以站出来做个见证,替你们说话,这叫有备无患。” 好一个有备无患。 黎生听到林易说到如若没人报官,曹捕头也不会多管闲事的时候,立即松了口气。 按照林易所说,有曹达华在场,倪家上下无论做了什么,都有衙门的人在现场做过见证,不至于以后万一有人翻起旧账来,又来找他们倪家的麻烦。 那牛二虽然可恶,但毕竟也是一条人命。 无论有没有人报官,他已经死了,而且死在了倪府,这是事实。 谁也不知道牛二的死背后,到底牵扯到什么东西。 “好!” 那黎生也是人精,听林易这么说,心想这事儿对倪府和自己都是有利无害,于是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又将一张十两的银票塞到林易手上,黎生说道:“这曹捕头是林高人的兄弟,烦请您请他一同前来,黎生就在府上恭候两位的大驾。” 说完,黎生又特意叮嘱道:“这事儿务必请两位低调行事,为咱们倪府保守秘密,待一切水落石出,黎生另有重谢!” 乖乖,一出手就是一人十两,这要是有重谢,那岂不是至少一人得给个一百两呀? 林易点点头,道:“成,您先回府上,我去找曹捕头一块去。” ...... 来到巡捕司,曹捕头正在院子里讲述着自己昨日在军营里的校场上,如何威震八方,用一套虎鹤双形,打的百夫长董成毫无招架之力。 周围的捕快们听的是聚精会神,津津有味。 见林易来找自己,曹达华立即中止了自己一个打十个的话题,将林易拉到一旁,唯恐林易知道了自己吹牛皮的事儿。 “林兄弟,你咋来了?我还以为你这会儿在铺子里呢。” 林易瞧了瞧曹达华的额头,有些微青,其它倒也没有什么,看来昨儿的伤已经好了。 “曹大哥,你之前到我铺子里来的时候,曾经对我提过一个叫牛二的人,就是那个常来买虎虎酒的。” “啊...”曹达华先是想了半天,接着豁然开朗,说道,“我记起来了,是牛二没错,你怎么好端端的问他做什么?难道他不愿意付你酒钱?” 林易摇头道:“区区一个牛二怎敢?我是想知道,他这个人平日里怎么样?” 曹达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道:“他呀,就是寿霖城里的一个乞丐,混混。仗着自己那活儿不错,到处勾搭小姑娘,甚至连有丈夫的小娘子和没有丈夫的小寡妇也不放过,简直就是寿霖城男人们极度厌恶、憎恨的对象!只不过...那些女人好像大部分都是主动贴上去的,至今也没人来报过官,所以一直也拿他没有办法。” “原来牛二是这么一个人。” 听了曹达华的话,林易心里多少有了点底。 “林兄弟,这牛二犯了什么事儿吗?我记得你一向不爱多管闲事的。” “嗨,不是我想管闲事,是有怪事自己找上门来了。” 林易把倪府管家黎生上门的事儿对曹达华一说,又将一张十两的银票塞到曹达华手里,这曹达华立即眉开眼笑,小声嘀咕道:“林贤弟真是我的好兄弟啊,有好事从没有忘记我曹某,放心,我今儿就与你同去,就代表咱们巡捕司做个见证,至于他报不报案,那是他的事情,与我何干?” ...... 曹达华便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拿起官刀,带上腰牌,就和林易去了。 现在曹达华的身份可是巡捕司的捕头,他要出去,也没人敢问他去哪儿。 路上,曹达华对林易讲了讲那倪家的事情。 话说这倪家的先人,是从盗墓这门手艺开始起家的。 盗了几次墓,倒也拿了不少宝贝。 做了几回刀尖上的买卖后,倪家累积了第一桶金,之后便金盆洗手,摇身一变成了古玩商人。 因为做过盗墓的活儿,眼力十足,所以倪家这古玩生意做的是风生水起。 说到这儿的时候,林易问道:“曹大哥,衙门对于盗墓这事儿是什么态度,不管不问吗?” 听了林易这话,曹达华倒是一愣,回道:“盗墓就盗墓,关衙门什么事儿?这九州传闻不知道有多少墓穴,里面藏了多少宝贝,如果真有人有通天的本事,能够让一些珍贵的古物重现于世,大家高兴都来不及呢。衙门才不管盗墓这事儿呢。” 林易这才明白为何这个年代盗墓的门派发展的如此之多,皆是受环境的影响。 曹达华继续说道:“何况这倪家的传闻,我也是在松韵轩茶客们的嘴里听来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没人说的准,这倪家一向在寿霖城里颇为神秘。” 林易点点头,道:“曹大哥,您接着说。” 话说倪家成功转做正当生意后,倪家的少爷倪匡逐渐长大,天资聪慧的他被倪家视为下一代接班人。 在一次古玩界的拍卖会上,倪匡遇到了他后来的妻子,也姓倪,单名一个蓁字。 由于同姓倪,在拍卖会上倪匡不禁对倪蓁多瞧了几眼。 这倪蓁也是个美人儿,温柔惠美,又精明能干,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一御姐女强人。 倪蓁是豫州大梁人士,她们倪家之前在大梁也算是一门望族,只是后来逐渐没落了,到倪蓁这一辈,也就时比普通人家好上一些,靠些祖上的老本过日子。 当时拍卖会上出了不少珍奇的藏品,有些藏品甚至是首次面世,倪匡花了不少钱,才拍得其中的两样,而那倪蓁从始至终一直坐着,从未举手叫价。 后来,拍卖会上出了一幅字画,当时负责主持的拍卖师就直言不讳,说这副字画应该不是真迹,但仿的很像,如有对字画感兴趣的同好,倒是可以出出价,低价买回去学习临摹。 与之前的那些珍品相比,这幅画看起来就像是来充数的,价格自然也相对低廉。 起价一百两,一直无人应声。 倪匡甚至心想,这种东西哪会有人看得上。 就在所有人以为这画会流拍的时候,倪蓁突然举手叫了个价。 但这价格,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这画我挺喜欢的,但我身上没有一百两,只有六十两,请问能把这画卖给我吗?” 有人立即嘲笑道:“这儿是拍卖会,可不是外面的路边摊,想要砍价,姑娘您走错地方啦。” 还有人调笑道:“这位美人儿喜欢字画,我府上多了去了,只要美人儿愿意跟我走,这画我便替你拍了如何?” 面对众人言语上的不敬,倪蓁面不改色,只是盯着台上的拍卖师。 “这...” 这主持虽见过不少场面,有人为了争夺一个古玩把价格抬上天价,就为了赌一口气,甚至有人因为自己心仪的藏品没有拍到,而与其他人大打出手的,比比皆是。 唯独有人砍价的,这倒是第一次遇见。 就在拍卖师准备婉言谢绝倪蓁的时候,一直坐在旁边冷眼旁观的倪匡突然开口说话了。 “这位姑娘,你若真喜欢这幅画,我便借你四十两,凑到一百两,如何?” ...... 乐文 第166章 真假字画,上下乾坤(4k) 现场有人见是倪匡开口,便打趣道:“倪老板,四十两就想卖美女一个人情,这价格也太划算了吧。” “是啊,你不如直接拍下来,送给这位小姐得了。” “这位小姐,倪老板年轻有为,如若和倪老板相比,在下就甘拜下风了。” 倪蓁不理那些人,看着倪匡,面露微笑,说道:“这四十两,我恐怕不能那么快还你。” 这份从容、这份优雅、这份淡定,让倪匡心生欢喜。 “无妨,我看中的是小姐这份追求艺术的心性,这四十两你什么时候有了,什么时候再还我不迟。” 瞧瞧人家,就是不一样。 虽然这四十两几乎也是送的,但人家给的台阶不高不矮刚刚好,偏偏又让倪蓁不得不踩。 要四十两接受倪匡的好意,还是放弃那幅字画,倪蓁选择了前者。 “如此,那就多谢倪老板的美意。” 倪蓁对倪匡点了点头,表示感谢。 倪匡扭头向台上的拍卖师说道:“这幅画小姐一百两收了。” 拍卖师见状立即清了清嗓子喊道:“一百两一次。” 这倪匡是何等人呐,既然他开口,就算那倪蓁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一百两也不会少的。 同样,倪匡开了口,就代表这字画他一百两要了,没有人胆敢为了这幅字画,和倪匡唱对台戏,自然也无人加价。 “一百两第二次,一百两第三次,成交!” 随着拍卖师落锤,倪蓁将装好的字画抱过。 这之后,倪蓁便没有再举过手,倪匡倒是又大手笔拍下两样古玩。 拍卖会结束的时候,倪匡以四样高价古玩,排名当日拍卖会的出价最高者。 而那位倪蓁,排在所有出价者的最后一位,就是那一百两。 当人们纷纷祝贺完倪匡拍得心仪的古玩后,倪蓁才姗姗来迟,对倪匡说道:“倪老板,不知拍卖会后,您可有时间到我住的客栈坐坐。” 听倪蓁这么说,倪匡倒是有些意外。 倪匡家财万贯,不是没有女子找机会亲近他,但以他的看法,倪蓁应当不是那样的人。 所以当倪蓁邀请自己到她住的地方坐坐时,倪匡瞬间以为倪蓁也是那样不检点的女子。 他甚至有些后悔自己借了她四十两银子。 看错人,就如同看错一件古玩,对自己的眼光是一种侮辱。 倪匡有些不悦的问道:“到你住的地方干什么?” 倪蓁依旧用不卑不亢的态度说道:“还倪老板四十两银子。” 倪匡用漠视的眼神看向倪蓁,道:“倪小姐,你不是身上只有那六十两吗,怎么突然之间,又有钱了呢?” 倪蓁低声道:“此间耳目众多,不大方便透露,请倪老板跟我走,我必如实相告。” 倪匡心想,好啊,变着法子将我引去,还不是想用身体把账结了,说不定睡过之后,还会讹上自己。 倪匡冷笑一声,说道:“好,我便陪你去瞧瞧。” 到了这儿,倪匡其实心里想的是,他非要亲眼瞧瞧这倪蓁会玩些什么把戏。 如若她真的想要勾引自己,用身体偿还银两,那时倪匡必然会厉声斥责,那四十两不要也罢。 但其实... 倪匡还是抱着一丝幻想。 他不愿意相信倪蓁是那样的女子,亦或者说,他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光会有问题,他看古玩从未失手,怎么会对一个女人看走了眼呢? ...... 跟着倪蓁来到她住宿的客栈。 倪蓁进屋后,在门口四下张望,确定无人跟随后,这才将门关上。 走到桌边,倪蓁对倪匡笑了笑,将怀里抱着的字画铺开在桌子上,然后俯下身子仔细观察。 倪匡瞧着倪蓁的动作,心中有些纳闷。 她这是在做什么,难道叫我来,不是想要... 对于倪蓁的行为举止,此刻倪匡倒是提起了兴趣。 对着刚拍卖到手的字画从上到下仔细端详后,倪蓁缓缓站直身子,对倪匡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然后说道:“倪老板,真要多谢您借我那四十两银子,为了回报您,我愿意还您四百两。” 倪匡听愣了。 “倪...倪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从倪蓁的表现来看,莫非这字画是真迹? 果然,倪蓁说道:“倪老板,您仔细来瞧瞧这幅字画。” 倪匡赶紧来到桌前,从上而下仔细观察,但没一会儿,失望的表情便展现在他的脸上。 “倪小姐,这字画...的确并非真迹,您想要卖个高价,怕是难了,请恕在下直言,哪怕再卖一百两,也是困难。” 倪蓁噗嗤一笑,说道:“倪老板,没想到你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听倪蓁这么一说,倪匡连忙再次观摩了一番那副字画。 这字画的确是假的呀,怎么倪蓁如此笃定是真的? 对于古玩商人来说,眼力可是最重要的,被倪蓁说自己看走了眼,倪匡心里还真是老大不服气呢。 你个丫头片子,怕是没见过什么好东西,明明是一幅赝品,竟然跟我说是真迹,就算你想蒙我,你真以为当时在场的所有古玩商人都是瞎子,看不出这副画到底值什么价钱吗? 见倪匡脸上露出质疑的表情,倪蓁不急不忙,说道:“倪老板,你且等着看。” 说完,倪蓁从怀中掏出一种药水,涂在字画的表面,过了一会儿,待药水变干,倪蓁轻轻一揭,竟然在字画的表面,掀开了一张纸。 倪匡惊讶的凑上前一瞧,那幅字画的表面被揭开后,下面竟然还有一幅字画! “这...这字画,竟然有两幅!” “没错,这字画的上面这幅,是仿品,但下面这幅,却是真的!” 倪匡带着激动的心情,将下面这幅字画从上到下仔细的逐字逐笔的查验,竟然真的是真品! “这是大虞朝早年元始年间的字画,乃是大画家顺权的作品!” 倪匡的声音有些颤抖。 如若这幅画是真的,恐怕万两银子,也难拿下! 倪蓁笑了,说道:“这会儿,您还觉得我在吹牛吗?” 区区四百两银子,对于这幅字画来说,就是巴掌大的地方罢了。 “我信,我信!倪小姐,你是怎么看出来这幅字画有问题的?” 倪蓁笑着回道:“在拍卖这幅字画的时候,我就留意到这幅画所用的纸,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纸张,不易腐烂,而且防水防虫,是用特殊的工艺制作而成,非常难寻,普通人不会用这样的纸去画一幅仿画,那么这画必有蹊跷。接着我听说,这幅字画的年代是在迎平年间,便想起那时候大虞朝刚刚结束战乱,时道很乱,极不太平,有些字画商人为了防止手上的字画被人抢去,便用一种特殊的药水,将一幅假的字画贴在真的字画上,用来掩人耳目,蒙混过关。” 倪匡没有想到,看起来如此美丽的女子,心思竟然如此细腻,头脑也颇为聪明,不禁令人刮目相看。 “正是想到这两点,我便大胆猜测,有人为了隐藏一幅真迹,而在上面贴了一副仿画,但又为了让真迹保存完好,所以使用了一种非常罕见的珍贵纸张,所以我便拿出身上的全部银钱来赌上一赌。” 倪匡接着说道:“看来,你赌对了。” 倪蓁这种豪赌表现,恰恰证明了她的自信。 “倪老板,这幅字画,我便请您代为出手,您什么时候将它卖了,扣除四百两,剩下的差人送给我便是。” 倪匡听了,惊讶道:“倪小姐,难道你就不怕我把这幅字画吞了?” 倪蓁笑道:“我知你不是那样的人,否则,就是我的眼光有问题了。” 倪匡听了心里一震。 她的想法,竟然和自己不谋而合... 回到家里,倪匡在床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第二天一早,他就向倪家的各位长辈禀报了此事,并表达了自己对倪蓁的好感。 倪家人听说了这件事,便对倪匡说:“两家同姓倪,想来几百年来是一家,倪家有女子眼光如此犀利,竟然胜过你和现场所有的买家,真乃我家儿媳是也!” 倪匡当下便差人备好了嫁妆,前往大梁的倪家提亲。 提亲的队伍浩浩荡荡来到倪家,早有好事之人将这事告诉了倪蓁和她的父母。 倪匡指着一箱箱银两,对倪蓁说道:“那幅画,我亲自买下了,花了两万两,全带来了,另外,我还带着这幅字画,想作为聘礼,向你提亲。” 那幅字画可不正是倪蓁在拍卖会上拍得的那幅嘛。 倪蓁父母见倪匡家境不错,对迎娶自家的女儿又是诚意十足,便许下了这桩婚事。 倪蓁对倪匡其实也早有好感,于是也点头答应了下来。 几百年前从一个倪家分裂出来的这两个倪家,几百年后又合为了一家。 可喜可贺。 当时便有人传,这倪蓁真是好命,凭着一双慧眼,出了六十两银子,不仅换回了几万两白银,还得了个乘龙快婿,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 听曹达华介绍完,林易觉得倪家的这桩婚事,倒是一件美谈。 “曹大哥,这么说来,那倪匡和倪蓁之间,也算是一桩佳话,但我刚刚听倪家的管家黎生说,他们家主子几年前因为心痛病逝了,不知道此事究竟是何故?真是因为心痛而死吗?” 曹达华回道:“哎呀,关于这事儿,当时是秦冲带人办的,我倒是也听衙门里的人讲过,经过尸检和询问,的确是因为心绞痛而亡,并非有人谋杀,所以当时很多人还挺遗憾的,一对璧人儿,就这么活生生的被拆散了。” 这话和那黎管家说的大差不差。 ...... 来到倪家,黎生早在大门口候着。 见林易和曹达华来了,黎生连忙迎上前,神秘兮兮的将两人拉到一旁,说道:“此时府里知道的人也不多,请两位多担待,跟我从后门进去。” 这曹达华是何等身份,进府不能走正门,这像话吗? 林易倒是无所谓,从哪儿进不是进呀。 走后门,也不失为一条道。 见曹达华面露不悦,黎管家连忙又往两人手里个塞了张银票。 林易一瞧,嚯,又是十两! 要说这倪家的财力不如苏家,林易自己都不信。 这随随便便六十两就出去了,豪气程度绝非一般大户。 曹达华拿了银票,笑眯眯的请黎生带路。 ...... 两人从后门进了倪家,在黎生的带领下,来到夫人倪蓁的卧室。 有女仆伺候在旁,见黎生来了,盈盈一拜,说道:“黎管家您来啦,夫人还未苏醒。” “嗯,这里没你的事,下去吧。” 女仆立即退出屋外,还将门带上。 林易一进这屋,就觉得气温有些异常,比外面阴冷不少。 这时黎生才向林易和曹达华吐露实情。 原来这牛二在院子里被发现后,又有女仆来报,说夫人裸着身体晕死在床上。 这事儿可不得了。 黎生立即给知情的仆人们派发了银钱,要求严守秘密,然后要女仆给夫人穿上衣衫后,便亲自来瞧。 结果便发觉倪蓁一直昏迷不醒,再加上家里出了人命,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的黎生便想起了雾隐门的林易,想着请林易上门先救醒倪蓁,然后询问发生事情的经过后,再看如何处置牛二的尸体。 所以才有之前黎生邀请林易上门一事。 ...... 听黎生这么说,林易二话不说,开启天眼。 眼前缓缓起雾后,他看到了倪蓁婚后的经历。 婚后,两人如漆似胶,郎情妾意。 倪蓁在古玩生意上,更是凭借着自己独到的眼光,帮助倪匡在古玩界大放光彩,也让倪家更上了一层楼。 不到一年,倪蓁有了倪匡的骨肉,并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丁,这让倪蓁在倪家的地位更稳固了。 有一天,倪匡从外面回到家里,神秘兮兮的将一面铜镜交到倪蓁的手上。 他告诉倪蓁,这铜镜是一件珍贵的古玩,自己是花了大价钱从外面弄来的,请她掌掌眼。 倪蓁仔细端详后,眼中露出了复杂的眼神,对倪匡说道:“夫君,这铜镜并非凡品,乃是寂死年间的物品,最少也值千两银子。” 那倪匡听了哈哈大笑,回道:“你知道吗,我只花了十两银子,就把这铜镜从一个老道手上买来,你说为夫这眼光怎么样,那老道可真是暴殄天物,有如此珍贵的器物,竟然不知其价值,让我白捡了一个便宜。” 倪蓁道:“夫君,这铜镜制作的手艺不错,便留下来给我用吧。” “如夫人喜欢,便拿去用。” 倪匡倒也豪爽。 区区千两银子的古玩,在倪匡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 不过,在倪蓁眼里,她瞧出了这面铜镜的异常... ...... 7017k 第167章 古玩领域,鉴宝家(4k) 在倪蓁很小的时候,她们大梁倪家已经开始家道中落。 父亲的古玩眼光实在不怎么样,所以倪家只能靠吃祖辈的老本生活。 在倪蓁懂事后,家里的吃穿用度一年不如一年。 有一天,十二岁的倪蓁在外面玩耍,突然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脏老头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铜罐在路边叫卖。 “寂灭年的铜器,有识货的来瞧一瞧哟,不买也没关系。” 听老头这么讲,倪蓁便来了兴趣,跑过去瞅瞅。 在家里,倪蓁并没有什么机会把玩真古玩,因为家里值钱的东西就那么几件,一家人还指望着变卖那些器物过日子,怎么会舍得给自己的女儿用作鉴赏学习观察眼力呢。 但即便这样,天资聪明的倪蓁硬是凭借着过人的天赋,小小年纪便把家里满满一柜子先人留下来的鉴宝笔录读了个遍,有时候闲来无事,也会跑到典当铺那儿凑热闹学习学习,涨涨眼力劲。 倪蓁有一点幸运的地方是,家里的人都不工作,就指望着卖祖辈的财产过日子,所以倪蓁也从没出去打工赚钱。 除了充足的时间外,由于倪家经常拿东西去当铺典当,所以那些典当铺的人,也从来没撵过倪蓁。 久而久之,倪蓁对古玩的甄别和眼力劲,变得越来越高明。 甚至那些典当铺里资深的鉴定师傅,也未必能强的过她。 ...... 来到老头面前,地上摆着一个沾着泥土的铜罐,看样子刚从土里出来不久。 久在古玩行业混,倪蓁或多或少也知道一些古玩的来路并不正经。 例如眼前这铜罐,有很大的可能是从某个墓里挖出来的。 见倪蓁好奇的打量着自个儿的铜罐,那老头拎起铜罐的罐子口,送到倪蓁身前,说道:“小姑娘有兴趣就拿去瞧瞧吧。” 这可不是老头好心,见倪蓁有兴趣就给她瞧瞧,而是这倪蓁一身贵气打扮,让老头觉得眼前这小姑娘年纪虽小,但却有可能是个正经的买主。 虽然家道中落,但倪家的日子过的还不算差,那些变卖的银钱用度起来,与之前景气的时候也没下降多少,至少比一般的人家要奢侈多了。 富不过三代,这句老话能传下来是有原因的。 “老爷爷,您把这罐子放下,我自会鉴赏。” “哟,没想到还是个行家,行呐。” 老头把铜罐放下,双手交叉抱在胸前,还是蹲在原地,下巴向罐子点了点,示意倪蓁可以看了。 为啥人家老头好心将罐子拿给她,她却并不领情,要老头把罐子放在地上自己瞧呢? 这是有讲究的。 你想啊,那些珍贵的古玩,价格动辄几百上千两,如此贵重的东西,如果你在接的时候,不小心摔碎了,这算谁的? 这就说不清了。 更何况,鉴定古玩,最怕的就是遇到讹人的。 有些人,拿着残次品古玩过来鉴定,递给你的时候故意手一滑,摔碎了。 这你就说不清了。 人家说自己的古董好好的,一点儿瑕疵都没有,如果你没有手滑把东西给打碎咯,那起码得值个五百两。 这时候,您找谁说理去? 可能那东西实际上只值几两银子,但过了你手,你就有责任。 这事儿就算打到官府那儿,最多也就是各打五十大板,你还是得乖乖掏钱。 所以,在没有确定一件古玩的真实价值前,有经验的鉴定师傅在过手的时候,一定都会非常谨慎。 最安全的方法,就是你把东西摆那儿,你别碰,我自己来瞧。 ...... 倪蓁仔细打量着面前的铜罐,依她的眼力来瞧,这铜罐的纹路和造型的确是寂平年间的。 “老爷爷,我可以摸摸吗?”倪蓁向老头问道。 “没关系,孩子,你尽管把玩。” 倪蓁小心翼翼的抚摸着铜罐,确定铜罐的周身没有人造的痕迹,而且从入手的感觉来判断,这铜罐的确是刚从地下出来不久。 铜罐周身的泥土潮湿泥泞,在阳光下依然松软,可见并没有经过太久的阳光照射。 如若倪蓁猜的没错,老头是刚从墓里面盗出来后急于脱手。 要知道,像这种铜罐,若被有心人看到,怕老头还没来得及把这罐子脱手,人就一命呜呼了。 大虞朝虽然并没有严格限制盗墓的行为,但从墓穴里盗出来的明器,并不属于任何人,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据为己有,谁能拿到就是谁的,像老头这样看起来十足像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就算有不怀好意的人光明正大的抢,怕也没人会拦着。 有人要问了,那些明器到了古玩商人的手里,那怎么说? 是算有主还是没主呀? 你想啊,那古玩商人是干嘛的呀,一个个立起来的那可都是金字招牌。 甭管有主无主,只要被正经的商人拿去,转几下手,弄几张票据,这东西就洗白了,就从无主变成有主了。 当然,这老头可没那能耐。 心里有数后,倪蓁向老头问道:“老爷爷,你这铜罐,打算卖多少钱呐?” 老头嘿嘿一笑,露出两颗黑色的门牙,伸出两根手指,说道:“二十两。” “二十两?” 老头忙点点头。 倪蓁摇了摇头,说道:“这铜罐不值这么多钱,我只出五两,您卖不卖?” 老头一听,连忙将铜罐抱回怀里,说道:“五两我才不卖呢,我好不容易才从地底下...” 说到这儿,老头似乎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连忙闭上嘴巴不作声了。 倪蓁笑了笑,问道:“那你说多少?” 老头向巷子两头望了望,见没人走过,又低下头瞅着怀里的铜罐想了想,说道:“这样吧,如果你能拿十两银子,我这铜罐就给你,我实在是缺钱用才愿意卖给你的,不然呐,我肯定不会这么便宜卖你。” 倪蓁秀眉微皱,将身上的钱袋掏了出来,掂了掂后,回道:“老爷爷,这样吧,我身上一共就八两银子,咱们也崩砍价了,我把钱袋给您,您就把这铜罐卖我吧。” 原以为这买卖就成了,谁知这老头竟然拼命摇头,说道:“不行,十两已经是我的底线了,少一个子儿就不行,你要么十两拿走,要么我就不卖了。” 说完,老头站起身来欲走。 倪蓁可急坏了,连忙拦住老头,说道:“诶,你别走呀,急什么,我没说不肯买呀。” 老头伸出脏兮兮的手,说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倪蓁身上可真没带这么多钱,但老头手里的铜罐她必须拿到。 寂平年间的铜罐,造型还很别致,卖上一千两银子根本不在话下。 这到手就赚的买卖,倪蓁可不能让它从手里溜走。 “老爷爷,您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回去拿点钱,凑十两给您,咱们这买卖就算成交了,您可别走呀。” “要多久呀?我这好东西可不等人。” “放心吧,不久,最多半炷香的功夫,前面的巷子拐个弯就到我家了。” 老头于是点头道:“那你快去快回,否则中间要是有别人出价更高,我可不能保证给你留着。” “好嘞。” 话音刚落,倪蓁已经迈着大步往家跑去。 回到家,倪蓁来不及禀报父母,直接去账房又拿了二两银子放进钱袋里,然后急匆匆的返了回去。 刚回到原来那巷子,就见一中年男人正缠着老头,要花钱买他的铜罐。 “咦,你这人,我不是说了嘛,这铜罐一个女娃已经看上了,她回去拿钱了,马上就来。” “哎呀,我说你这人也真是的,认什么死理呀,我现在就给你十两银子,你赶紧给我就是了。” 倪蓁听的清楚,走近后连忙说道:“我已经把钱拿来了,这铜罐是我的。” 那中年男人闻言上下打量了倪蓁一番,用轻蔑的语气说道:“一个小丫头,竟然花这么多钱来买一个破罐子,你家里人知道你这么花钱吗?” 倪蓁露出笑容,并没有理睬那男人,将手里的钱袋递给了老头。 就在老头伸手,马上要接过倪蓁的钱袋时,那中年男人突然说道:“等等,不就是钱嘛,她出十两,我出二十两,怎么样?” 老头一听,接钱袋的手立即缩了回去,同时缩回去的,还有另一只拎着罐子的手。 “二十两?” “没错。” 那老头为难的瞧了一眼倪蓁,说道:“小姑娘,真是对不起,这位爷出价比你高了一倍,我这罐子还是卖给他吧。” 这下倪蓁可急了。 到手的肥鸭子就要飞了,她可不甘心。 但她又能怎么办呢? 她身上没钱。 等等... 倪蓁突然想起了什么。 她将身上佩戴的一块玉佩摘了下来,送到老头的手上,说道:“这玉佩至少值五十两银子,你把铜罐给我,我这钱袋里的十两银子也给你。” 女人发起狠来,男人根本招架不住。 那中年男人一听倪蓁出了六十两,立即摇了摇头,叹口气走了。 边走嘴里还边咕囔着:“真忒娘的倒霉,今儿出门怎么没多带点银子。” 既然另一个买主不买了,老头便开心的将铜罐交给倪蓁,同时把玉佩和钱袋收了。 ...... 抱着珍贵的铜罐,倪蓁第一件做的事,不是把铜罐抱回家,而是直接拿去了典当铺给鉴定的师傅掌掌眼。 “任叔,您帮我瞧瞧,这寂平年的铜罐值多少钱?” 那被称为任叔的,是这家典当行的资深鉴定师。 “哟,今儿又拿什么好东西来当啦?” 倪蓁激动的小脸蛋通红,说道:“不是拿我家的东西来当,是我在外面收了个罐子,想拿来给您掌掌眼,看看值多少钱。” 那任叔拿出一块放大镜片,仔细的端详着倪蓁抱来的铜罐。 过了半晌,任叔笑着对倪蓁说道:“小丫头片子,来哄我是不?” 倪蓁没听明白,疑惑道:“什么...什么哄你?我没有呀。” 见倪蓁这副表情,任叔像是明白了什么,说道:“你呀,鉴赏水平是很高,不过可惜,江湖经验太浅了。” 听任叔这么说,倪蓁的脑袋一轰,顿觉天旋地转。 “任...任叔,你说这铜罐,是...是假的?” 任叔摇了摇头,道:“那也不能说是假的,只是这铜罐是升舞年间的,并非寂平年间,这年代之间可差的远呢。” “升舞年?不可能呀!明明是寂平年的。” 倪蓁连忙拿过铜罐仔细观察。 只瞧了几眼,倪蓁的脸色就变了。 这不是自己一开始看的那个铜罐! 虽然模样很像,但罐子上的纹路和触摸的手感都不对。 铜罐被换了! 倪蓁傻了。 她顿时明白,自己刚才遇见的那个中年男人和那老头是一伙的,为的就是分散她的注意力,然后偷天换日,将一个看起来差不多的铜罐换到了自己手里。 原本两个铜罐的颜色和造型就很相近,再加上罐子身上沾满了泥土,以及中年男人分散注意力,这才让倪蓁失了手。 如若让她仔细鉴定一遍,定能瞧出不同。 但那时候她拿了罐子就急于溜走,害怕老头反悔,也害怕那个中年男人又带了钱来买。 虽然都是铜罐,但不同年代的铜罐,价值可差远了。 升舞年距离现在的天佑年并不远,而且那时候整个九州大量生产铜器,那个年代的铜罐根本不值钱。 六十两买这样的铜罐,怕是能买十几二十个... 这回倪蓁亏大了。 此时,倪蓁才想起自己的玉佩,那是自己过十岁生日的时候,好不容易央求父母给她买的。 从小到大,她只求过父母这一件事。 那个玉佩是倪蓁非常喜欢的,上面有两条小鱼,呈现对称的图形,非常少见,叫做双鱼玉佩。 那时为了买这玉佩,花了五十两银子,就这价钱还是因为倪家的面子。 要是一般人去买,没有六七十两怕是很难拿得下来。 为了这不值钱的铜罐,倪蓁竟然把自己最珍爱的玉佩给卖了... 她后悔了... 其实,她也是为了这个家。 她想要向自己的父亲证明,她有足够的眼力和鉴定能力,能够支撑起倪家的古玩生意,倪家未来一定可以东山再起。 不过现在,这一切都破灭了。 ...... 任叔瞧她可怜兮兮的模样,花了六两银子把铜罐买了。 这件事成了倪蓁的心病。 家里人知道这事后,也明白倪蓁的苦心,所以没有过多的责备她。 不过从那天开始,倪蓁在自个儿的屋里,整整躺了半个月的时间。 她病倒了。 当她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月后。 那种刻骨铭心的痛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了,但是倪蓁随后便发现,她进入了一片,自己从来没有踏足过的... 领域。 领域一:鉴宝家。 ...... 乐文 第168章 五通大神(4k) 要说倪家也幸得有祖宗庇佑,没有让一个古玩世家就这么持续萧条下去。 倪蓁进入了古玩领域后,开启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领域一:鉴宝家。 在领域一的阶层,倪蓁可以看到一些古玩器具上其他鉴定师傅看不见的细节。 例如在那场拍下两层字画的拍卖会上,倪蓁就在那副仿的字画上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种端倪不需要仔细的鉴别,只是在倪蓁的眼睛里这么一扫,立即就在视线里呈现出了两幅叠加在一起的字画。 这也是为何倪蓁不买其它任何古玩,即便身上的银两不够,也要将那幅字画拿下的原因。 倒不是其它的古玩价值低,而是只有那幅字画,可以用最少的钱,赚最多的钱。 换言之,就是杠杆撬的大。 单纯的比拼财力,倪蓁可不是那些正如日中天的世家子弟的对手,但捡漏还是没有问题的。 得益于这项能力,倪蓁用仅有的钱帮助倪家重新步入了正轨,起码不需要再依靠变卖家产度日。 ...... 时间回到倪蓁拿到铜镜的时候。 这面铜镜可不一般,身为鉴宝家的倪蓁一眼就看了出来。 看似普通的铜镜的镜面上,竟然显示出她丈夫倪匡的画面。 当然,除了倪蓁,别人是看不到的。 镜面里,倪匡与一个衣着清凉的年轻女人在喝酒,酒过三巡,微醺的两人又行了那苟且之事。 倪蓁不是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她只是默默的将铜镜收了起来。 她难过吗? 当然难过。 即便是小时候花了六十两银子买了一个被人掉包的铜罐,也没有现在那么难过。 后来,隔三差五,倪蓁就会在铜镜里看到丈夫背叛自己的事实。 那个女人长得不错,年轻貌美,但倪蓁自问相貌身材,哪样也不比那个镜子里的女人差。 经过仔细的观察,她发现倪匡的确变了很多。 虽然在自己的面前仍然装作与往常一样,但一些生活的细节显示,他的心已经不在自己这儿了。 ...... 一日,倪蓁终于忍不住,向丈夫挑明了他背叛的事实。 谁知倪匡发现倪蓁知道了,还质问她是不是派人跟踪自己,同时表示自己要纳那个女人为妾。 “无论你答应还是不答应,那个女人我娶定了。” 倪蓁气愤的吼道:“那个女人有什么我不能给你的东西吗?她有我好看吗?有我懂古玩吗?” “她没你好看,也没你懂古玩,但她崇拜我,什么事情都听我的,在她面前,我才觉得自己像个当家的男人。” 听到这句话,倪蓁心若死灰。 这些年她为倪家辛苦所做的一切,在倪匡看来竟然是自己的过错... 那天晚上,倪匡拂袖而去。 倪蓁坐在镜子前面,看到倪匡又去找了那个女人,并给予她极尽的温柔,就像他开始对待自己那样。 一向傲气的倪蓁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镜子里的她依然美丽动人,是许多男人垂涎的对象。 ...... “他可以找其他女人,你为什么不能找其他男人呢?” 镜子里竟然传出了女声。 这让倪蓁吓了一跳,连忙站起身后,退的远远的。 “不要害怕,我的声音只有身处领域里的你能听到。” 镜子里再次发出了声音。 “你是谁?你怎么在镜子里?” “咯咯咯...” 镜子里发出了渗人的笑声。 “你不用管我是谁,你只需要知道,我是来帮助你的就够了,是那个男人有错在先,你只是报复他罢了。” “帮助我?” 久经商场的倪蓁觉得有古怪,立即斩钉截铁地回绝道:“我不需要你的帮助!” “不,你需要,难道你夫君做的这些事,你一点儿也不恼怒吗?” 听了铜镜的话,倪蓁不禁自问,我生气吗?我恼怒吗? 当然生气,当然恼怒! 但是,我一个女人,又能做什么呢? 倪蓁的思想产生了动摇,随后,她只觉身子一晃,再定睛一瞧,自己竟然已经身处在一片黑色的空间里。 面前,是一个巨大的镜面,镜面的外面,是自己屋子里熟悉的摆设,以及另外一个自己! “嘿嘿嘿,这皮肉还真不错呢,你呀,就待在镜子里好好看着我是怎么帮助你复仇的。” 倪蓁顿时明白,她自己不知怎么回事,竟然进入到了铜镜里! 而外面的那个她,并不是她本人,只是有着相同的皮囊而已... 她使劲敲打着镜面,大喊道:“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镜子外的倪蓁则笑着说道:“不要做无用功了,不是身处领域里的人,是根本看不见你的。” “咯咯咯...” 她发出了与刚才镜子里同样的笑声。 “你究竟是谁?”倪蓁向镜子外的自己问道。 那人不答,扭着腰转身去了。 ...... 没过多久,镜子外的倪蓁拉着一个人进了房间。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倪家的管家黎生! “夫人,您这么做,实在是...不合适啊,我还是赶紧走吧。” “黎管家,你真的舍得走吗?” 镜子里的倪蓁发现,镜子外的自己,竟然将外衣脱下,躺在床上,摆出了一副诱惑的姿势。 她气愤的拍打着镜子,但在外面的人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 “夫人,您这是为何呀?” “怎么,老爷可以在外面玩,夫人就不能在家里偷吃吗?” 接着,镜子里的倪蓁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 ...... 她不知道的是,此刻困在镜子内的,其实是她的魂魄,而此刻外面的那个只是一副空壳的肉身,占据那副肉身的,是原来藏在镜子里的东西。 那东西究竟是什么? 她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那个在外面和管家翻云覆雨的人,并不是真正的自己。 ...... 倪蓁在镜子里待了三天。 她只是魂魄,并不会饿。 她从镜子里向外看,看了整整三天。 外面的她,变得妩媚风情,迷的各种各样的男人飘飘欲仙。 第三天晚上,倪匡回来了。 他说他就要正式迎娶那个小妾了。 他以为倪蓁会和他吵闹,他早已经做好了准备,甚至不惜休了她。 但倪匡没有想到的是,倪蓁居然非常爽快的答应了下来,还将倪匡按在桌旁,温柔的伺候他喝酒。 这样的倪蓁他可从来没有见过。 即便是新婚之夜,倪蓁也没有这么温柔服侍过自己。 “夫君,我好久没有伺候你了,咱们到床上去吧。” 不得不说,今晚的倪蓁不知怎滴,分外的吸引人。 倪匡上了床后,便再没有下来过。 镜子里的倪蓁看着镜子外的自己驰骋一夜、不眠不休... 然后倪匡却一直乐在其中,没有反抗。 镜子外的倪蓁,眼睛呈现出红色,而那个熟悉的夫君,却好似中了邪一般,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哈哈哈哈。” 那个附身在倪蓁身上的东西突然狂笑了起来,脸上依旧带着妩媚。 当她穿好衣服的时候,倪匡瞪大着双眼,口吐白沫,早已经不省人事。 ...... 倪家人对倪匡的死悲痛万分,但衙门派的仵作尸检后确认倪匡死于心绞痛,非外力致死,所以没有人会将死因归结在倪蓁身上,大家普遍以为倪匡是因为太过专注于生意,身体过劳而死。 后来,倪家掌权的人中,至少一半的男人都站在了倪蓁这边,再加上倪蓁鉴宝家的本事,顺理成章的掌握了倪家在古玩生意上的大权。 倪匡死后,那女子自然再无可能进入倪家,很快便举家离开了寿霖城。 倪蓁在古玩生意上的确有两手,加上现在的倪蓁懂得魅惑之术,倪家的生意做的是有声有色,蒸蒸日上。 于是倪家的老人们对倪蓁也不敢再有任何怨言。 这倪蓁虽然生意做的好,但私生活却越来越混乱。 一直被封在镜子里的倪蓁终于知道,原来将自己封印起来,占据自己肉身的东西,是一只鬼魂。 这女鬼的鬼魂极其好色、贪恋,欲望仿佛永不满足。 这倪家的管家、家丁、工人、仆人,几乎都没逃过鬼魂的魅惑之术。 有一次,附身倪蓁的鬼魂听说牛二的活不错,甚至能单枪匹马,挑起一家马车。 这就很神了。 于是鬼魂便差人瞧瞧的将牛二带入府中,一试之下,果然名不虚传。 从那以后,牛二便经常在倪蓁的卧房出入。 只是牛二也是个人,精力总归有限,所以才会到林易那儿去买虎虎酒。 再后来,牛二也挺不住了。 这鬼魂便从倪蓁的肉身脱离,在寿霖城四下游窜,想要寻找自己钟意的目标。 结果这一找,竟然找到林易身上了。 当时在林府,鬼魂瞧见了林易,满心欢喜,正准备上前施展魅惑之术,谁知道却被林易不自觉的浩然正气给伤了,连忙逃离了林府。 这就是为何当时林易见了苏绣儿会如此的冲动。 那时候的林易,正是受了鬼魂魅惑之术的影响,一时间有些冲动。 至于那浩然正气,正是林易每天勤学的《九天御气篇》,由天地万物之间吸取的气变化而成。 所以说人呐,只要行得正,坐得直,压根就不用怕鬼,反而应该鬼怕你才对。 ...... 被林易的浩然正气所伤的鬼魂非常生气,结果回到卧房后,竟然发现牛二正在床上运动。 这可让鬼魂彻底怒了! 好你个牛二,竟然比我还要色急。 鬼魂上了肉身,一脚将牛二踹出了门去。 那牛二正冲关呢,却被一脚踢中胸口,那口气上不上下不下,竟然在求助的路上活活憋死了... 至于那鬼魂,附身后正伤着呢,结果又动了怒气,强行发功,竟然导致魂魄无法控制肉身,被从躯体里弹了出来。 而那床上的倪蓁,则呈现出昏死的模样。 ...... 林易睁开眼睛,一切已经了然于胸。 真是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的过程里竟然还牵涉到自己。 林易看向位于西边的梳妆台,台子上正放着一面铜镜。 倪蓁的魂魄正锁在里面。 见林易走向梳妆台,曹达华不禁问道:“林兄弟,你这是要干嘛?” 只见林易手持铜镜,使劲往地上甩去。 这屋子的东西,都不是普通的凡品,单是那铜镜,怕也值千两银子。 黎生还没来得及开口阻止,林易已经将铜镜向地上摔去。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就在那铜镜即将摔在地面上的时候,一股气体突然将铜镜托起,轻飘飘的放回到梳妆台上。 曹达华和黎生惊恐的瞧着床上站起来的倪蓁,刚才还昏迷不醒的她,居然醒了! 醒了也就算了,那脸上的蓝色斑纹是怎么回事? 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 头顶上散发的黑气是什么? “呔,何方妖孽,敢吓本捕头!” 曹达华抽出官刀护在身前,脚步却和黎生一样,连连后退。 林易看了一眼被附身的倪蓁,鬼魂的魂魄隐约在倪蓁的肉身上时隐时现。 这是控制力不足的表现,这鬼魂被林易的浩然正气所伤后,并不能完全将魂魄附于倪蓁体内。 瞧着这鬼魂的模样,林易越看越觉得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 对了,百鬼图! 林易在百鬼图上见过。 这鬼魂名叫欲色鬼,在百鬼图中排名五十二位,百鬼图对其的注视是,神鬼难辨,本性喜淫。 因为人世间的人无法摆脱七情六欲,所以对于欲色鬼而言,几乎没人能够抵御得了她。 于是,人们为了不让她在人界为所欲为,便将其供奉为神,建立庙宇供拜五通,跪拜焚香奉献祭品。 五通,就是欲色鬼在庙宇的称呼,亦男亦女,全凭自己的喜好变化。 俗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有香火伺候,这欲色鬼便也不好在人界太过放肆。 ...... “你是欲色鬼,怪不得,怪不得。” 将眼前的鬼魂和百鬼图对号入座,一切就都解释得通了。 这欲色鬼原本躲在铜镜里,后来因为倪家的事情现了身,更因为倪蓁对夫君的情感不坚而侵入肉身,并将倪蓁的魂魄封印在铜镜里。 而为何被鬼魂附体后的倪蓁会性情大变,贪色喜淫,就是受了这欲色鬼的影响。 听林易道出了自己的名字,欲色鬼先是大吃一惊,接着表情变得谨慎,立即问道:“你是何人?为何知道我的名字?” 林易哼了一声,说道:“这名字嘛,倒也没什么了不起,只不过你身为百鬼之一,贸贸然离开鬼界,不知道七郎可知道吗?” 听林易说出七郎的名字,那欲色鬼不禁动容。 “好呀,你居然认识七郎,那我就卖你个面子,这就返回鬼界!” 说完,欲色鬼离开了倪蓁的身子,又将倪蓁的魂魄从铜镜里放出,送入倪蓁的肉身。 在进入铜镜前,欲色鬼突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向林易说道:“以后见了我,不要直呼我的名字,在人界,我叫五通大神。” 随后,转身飘入镜中。 ...... 7017k 今天请假 今天请假,明天正常更新。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69章 云舒验尸,荒唐案结(4k) 欲色鬼的魂魄原本也长的不错。 娇艳欲滴,有容乃大,可惜稍微骚了些。 临进铜镜的时候,还回过头风情万种的瞧了林易一眼。 让林易不禁打了个寒颤。 ...... 魂魄回到躯体后,倪蓁瞬间就清醒了。 乍一睁眼的时候,她仿佛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 但眼前站着的林易等人,以及梳妆台上的铜镜,都证明了这梦里的一切都是真的。 倪蓁先是大笑,接着痛哭流涕。 她笑的是自己终于自由了,不用再被封在铜镜里,眼看着她自己的肉身被糟蹋,内心饱受煎熬。 但哭的是,那欲色鬼对自己的身体所做的一切,都无法回头了。 哭笑过后,倪蓁拭去眼泪,对黎生说道:“黎管家,取银钱来重谢这位搭救的小哥。” “还有我呐。”曹达华厚颜无耻的将官刀入鞘,大声提醒。 倪蓁冷冷的看了林易和曹达华一眼,说道:“我累了,你们俩跟黎管家去拿银子吧。” “嘿,这娘们...” 曹达华刚要开口,被林易拽着袖子往门外拖。 到了门口,曹达华不满的说道:“林兄弟,要不是你拦着我,我非要教训教训这娘们不可,她的命可是咱们治好的,凭什么这样对她的救命恩人...” 正说着,门被打开,倪蓁手持铜镜走到林易身前。 “林高人,我知你不是寻常人,这铜镜落在普通人手里,恐有性命之危,我也不敢再留,您要是喜欢,您就拿去吧。” 这娘们,自己明知道这铜镜来历不同,很有问题,竟然还想要自己接盘。 不接,坚决不接! 她是害怕那欲色鬼再从铜镜里出来。 而且,身为鉴宝家的倪蓁能够在铜镜里看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她不愿再留下这面铜镜。 林易正要推辞,站在一旁的曹达华一把将铜镜夺了过来,一边观赏一边说道:“哎呀,这么贵重的古董,我们怎么好意思呢,但看夫人你盛意拳拳,那我只好替兄弟却之不恭了。” 倪蓁嘴角露出轻蔑的一笑,“哐”的一声再次将门关上。 “嘿,这娘们,我还以为她转了性子,准备夸她两句呢,谁知还是这么没有礼貌。” 说罢,转头瞧向林易,将铜镜塞进林易怀里,说道:“林兄弟,这倪家可是古玩世家,我瞧这铜镜少说也值个几百两银子,这一趟可没白来!” 林易无奈的摇了摇头,袖口一甩,使出袖里乾坤,铜镜消失不见。 “哇,林兄弟,你变魔术啊!” 林易没有理睬曹达华,向黎生问道:“黎管家,现下夫人已经苏醒了,不知那牛二的尸身现在何处?” 黎生回道:“林高人莫急,您对我倪家有恩,请两位先去偏房休息片刻,我去按照夫人的吩咐,去账房取银两答谢两位。” 一听要拿钱,曹达华连忙挥手,说道:“去吧,去吧,放心,我们哪儿也不去,就在这里候着。” 黎生点头去了。 曹达华喝着茶,忍不住在屋里转悠起来。 “我瞧这倪家,似乎比咱城里的首富苏家还有钱似的,你瞧瞧这摆设,这屋里的东西,一个偏厅就如此奢华,我在寿霖城可没见过第二家。” 林易闭上眼睛,仔细回想着自己刚才用天眼看到的经过。 这牛二要说也是倒霉,虽说是被欲色鬼诱惑的,但俗话说的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她欲色鬼的魂魄飘到林府的时候,咋就没能完全让林易的欲望压过理智呢? 所以说牛二的死,有一半要归结在他自己身上,另一边则在欲色鬼。 不过,现下欲色鬼已经返回铜镜,莫不是要林易将它从铜镜里抓出来不成? 那欲色鬼位于百鬼图上,想来也不好对付。 脚步声近,林易睁开眼睛,黎生已经回来了。 “两位,这是按照夫人的意思给的,两位切勿推辞,至于这牛二的尸体,咱们府里负责厚葬,我已经打听过了,牛二父母早亡,无兄弟姐妹,亦无亲朋好友,所以这事儿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林易接过银票,五十两! 出手何其阔绰。 要是找他林易办事的主子都这么豪爽,林易根本无需讲价,轻轻松松就全款将现在的林府买了,也不用苏绣儿大费周章。 知道前因后果的林易将银票塞进怀里,由倪府出面将牛二安葬,也算是善了。 否则就牛二这样的人,死的时候恐怕连副薄棺的钱就未必有。 然而,曹达华没有答应。 “这可不行,虽然牛二是个无赖单身汉,但毕竟是条人命,但死因未查明前,不能就这么草草了事。” “这...” 林易和黎生看着曹达华将银两贴身收了起来,然后义正言辞的说着。 好家伙,敢情这厮银票和案子全都要! “放心,黎管家,如若查明牛二并非外人杀害,此事如何善了便依着你们,但如若牛二死因有疑,我也只能按规矩办事。”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黎生还能怎么办呢? ...... 一个时辰后,白云舒被林易带着,由黎生和曹达华接应,从后门进入。 戴着白色面纱的白云舒见到曹达华,点头示意。 曹达华说道:“白姑娘,这事儿算我曹某人欠你一个人情,不得已才让您屈尊到这倪家来做事儿。” “曹大人言重了。” 说完,白云舒看向林易。 “那你呢?” 林易心思何其敏锐。 “白姑娘,你若何时有差遣,林易答应你便是。” “好。”白云舒一口答应下来,看向曹达华,说道,“曹大人,麻烦你前面带路。” 众人跟着黎生潜入一偏房,牛二的尸身正摆在这里。 白云舒套上手套,请林易打好红伞,自己将验尸箱打开,取出银针,开始验尸。 黎生胆子小,见不得这种事,就去门口把风看守。 林易看的清楚,白云舒手上戴的手套,正是林秀手套。 别小瞧这几文钱的羊肠手套,薄利多销,给苏府和林易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收入。 此外,小龙虾之围被解决后,在林易的建议下,苏府已经开始考虑养殖小龙虾,将龙虾美食作为苏家饭庄打开其它县城市场的招牌! 曹达华看了一会儿便觉得无聊,叮嘱白云舒一定要查验仔细,便出门找黎生唠嗑去了。 屋子里就剩下了林易和白云舒俩人。 见白云舒熟练的在牛二身上抚来摸去,一会儿插针,一会儿探喉,林易不禁感慨,这年头能有像白云舒这样的姑娘家做仵作一行还做的这么好,恐怕也是这豫州甚至是九州的独一人了,心里不禁暗暗佩服。 “听说你要和苏姑娘要定亲了。” 白云舒手上不停,突然冷不丁的来了这么一句。 “啊...是。” 林易没想到白云舒会突然问这个,下意识的回了一句。 “嗯...苏姑娘是寿霖城首富苏府的千金,人温柔善良,长相端庄秀美,你能娶到她,应该开心坏了。” 擦! 这白云舒竟然也这么八卦? 林易真是没想到。 他还以为像白云舒性子这么冷的女仵作,满脑子里只有探囊取物、见缝插针这些活儿,没想到竟然还有一颗八卦的心。 “苏姑娘...确是很好。” 林易平时这灵巧的嘴活儿,到这会儿竟然像打了圈一样,说话哆哆嗦嗦的。 白云舒停下动作,回头瞧了林易一眼。 虽然脸上蒙着白纱,但那眼神... 色眯眯的盯着我,难道她喜欢我? 不可能,不可能! 虽然她长的漂亮,身材又好,但她性冷,还是个仵作啊... 等等,我在想什么呢... 林易不禁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见林易突然毫无征兆的敲自己的脑袋,白云舒噗嗤一笑,说道:“好了。” 林易一愣。 “什么好了?” 白云舒白了林易一眼,道:“牛二的尸体已经验好了。” “好,好...” 不知咋的,林易发觉自己在白云舒面前,似乎脑袋不如平时灵光,甚至对这个平日里不苟言笑的女人有一丝轻微的害怕。 ...... 当着曹达华和黎生的面,白云舒叙述了牛二的死因。 “他应该是缺氧窒息而死的。” 这句话一出来,林易不禁用赞赏的目光瞧向白云舒。 他自己是因为看到了倪蓁的经历,所以才知道牛二是怎么死的,但白云舒仅仅靠自己,就验出了牛二的真实死因,可真是厉害。 虽说林易也学过《洗冤录》,但若要他像白云舒这样斩钉截铁的将验尸结果说出,林易自问没有这个自信。 曹达华问道:“白姑娘,你是如何验出牛二是缺氧窒息而死的呢?” 白云舒回道:“人在缺氧时,身体的器官会因为缺氧而快速受损、坏死,从而导致人的死亡。你们瞧牛二的尸体。” 众人随着白云舒来到牛二的尸体旁边。 白云舒指着牛二的面部,说道:“人在窒息死亡后,由于生前呼吸困难,口舌、嘴唇和面部会呈现青紫色,身体紫绀明显,肺部则因为缺氧而挫伤水肿,牛二的尸体均满足这些条件,除此之外,没有发现其它可能致死的原因。” 曹达华继续问道:“请问白姑娘,通过这验尸的结果,你是否能推断出,他到底是如何窒息而死的呢?” 林易看向白云舒。 这是要从死因的结果,推断出死亡的经过和原因,这可比单纯的验尸难多了。 只听白云舒不假思索的开口说道:“窒息的原因,无非有三种,一是气道阻塞及受压,比如昏迷的病人,舌根后坠滑入气管使气道受阻,亦或是老人或者小孩将食物、呕吐物、异物误吸入气管而又无力咳出从而阻塞气管,二是呼吸器官受到损伤,气管或喉头损伤、胸廓损伤、肺挫伤水肿、骨折等导致人体无法正常呼吸,三是呼吸的空气锐减及中毒,如溺水、烟火窒息、空气稀薄、中毒、绞缢颈部等。” 林易和曹达华边听边点头。 这一听就是专业的。 林易自问凭借《洗冤录》在验尸的原理和推断上可以和白云舒一较高下,但再更深一层,林易自问经验远远不如白云舒丰富。 能像她这样对于窒息死亡的原因脱口而出,显然受到过非常严格和刻苦的训练。 听了白云舒的讲述,曹达华又问道:“所以,白姑娘您觉得原因可能是哪一种?” “我之前说过,这牛二的尸体符合肺挫伤水肿的特征,因此应该是第二种,呼吸器官受到损伤。” 林易不禁想起自己用天眼看到的经过。 被欲色鬼附身的倪蓁一脚踢到了牛二的胸口,这才导致牛二一口气憋住,活活窒息而死。 正是白云舒推断的根源。 “白姑娘,像这种呼吸器官受到损伤,依我当捕快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极有可能是外力击打导致,但也有可能是自己的不慎行为所导致的,我说的没错吧。” 白云舒点点头,赞同了曹达华的话,说道:“没错,不过我瞧牛二的尸体并没有外力捶打的痕迹,看起来倒是像是他自己的原因。” 林易和曹达华都知道这倪府有猫腻,而牛二死的时候又是裸体而死。 按照曹达华的想法,牛二定是在传道授液的时候太过兴奋,结果一命呜呼的。 如此荒唐的案子,不报也罢! ...... 离开的时候,曹达华将黎生递来的银票交给白云舒。 “白姑娘,万勿推辞,这是你应得的。” 白云舒摇了摇头,说道:“不必,我仵作行本就受衙门的指挥和调遣,今儿虽然没有在仵作行做事,但你俩可都欠我一个人情,别忘记了就好。” “好说,好说,那谢谢您嘞!” 在林易鄙视的目光下,曹达华把那五十两银票又塞进自己怀里。 这倪府荒唐的案子,竟然扯出了百鬼之中的欲色鬼,还让林易收获了一面奇异的铜镜。 至于牛二,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倪府出钱将其厚葬,也算死得其所。 这事儿过后没有多久,黎生就被罢黜了管家的职务,并被轰出了府去。 据说有一次喝了酒后口出狂言,说那什么倪家的女主子,当年还不是被我骑... 结果刚出了酒家,就被一群人蜂拥而上揍了个半死,打那以后这寿霖城里便再也瞧不着他人了。 有人说他挨了揍之后受了重伤,没过多久就死了,也有人说他伤的不重,但当天夜里就匆匆忙忙的离开了寿霖城,再也没有回来... 倪蓁回归后,摒除了过去的恶习,再也没有淫乱苟且,而是将身心全部投入到倪家的古玩产业中去。 随着地位的稳固,倪蓁在倪家生意最鼎盛的时期,突然变卖了寿霖城倪家的所有家产,举家搬回了大梁。 没人知道原因,除了林易。 ...... 这倪家一桩生意收获颇丰。 回去的路上,曹达华还惦记着林易的铜镜,让他再拿出来瞧瞧。 结果林易刚拿出来,就听到路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林小爷,您安好啊。” ...... 乐文 第170章 连通鬼界的铜镜(4k) 这声音如此熟悉... 林易扭头一瞧。 嘿,这不是贾大师吗? 没等林易开口,那曹达华倒是先嚷了一句,差点没把贾入道给气死。 “嘿,你没死呐!” 那贾入道原本满脸堆笑,听了曹达华的话,面容一紧,连忙向一旁“呸呸呸”个不停。 “好你个死胖子,竟敢咒老朽。” 曹达华伸手在贾入道脸上摇晃,嘴里咕囔道:“咦,这厮到底是真瞎子还是假瞎子,居然知道我是个胖子?” “把你的手拿开!” 曹达华吓得连忙把手缩回去。 林易笑着打了个圆场,说道:“曹大哥,这位可是名副其实的贾大师,上通天文下通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咱们可不能调侃人家,需得尊敬才是。” 听了林易的话,贾入道这才重新展露笑容,说道:“瞧瞧,这说的才是人话。” 曹达华吹胡子瞪眼,鼻腔里哼了一声。 不知为何,自打第一眼瞧见这贾入道,曹达华就看他一直不顺眼。 或许在他心里,林易这样的高人都没有乱摆谱,你一个摆摊的算命瞎子有什么了不起,整天神神秘秘的,也不见有什么真本事。 林易向贾入道问道:“贾大师,这些日子在城里都没见到你,那日流寇入城,你是躲过一劫的?” 贾入道露出一副轻蔑的表情,说道:“区区流寇,能奈我何?我虽不懂武艺,奈何不了这些流寇,但避开他们,也不是什么难事。” 林易知这贾入道掐指一算便知吉凶,想来那日定然躲在了一个算无遗漏的地方,这才安全的躲过一劫。 “咦?” 贾入道突然从小折凳上站起来,伸手指向林易怀里的铜镜,说道:“林小爷,这鬼镜你是从何而来呀?” 曹达华立即回道:“什么鬼镜,你不懂可别乱说!这明明是寂死年间的铜镜,是古玩你知道吗?起码值个几百辆银子,你这么乱说,可是会影响这铜镜的价钱你知道吗?” 贾入道摸了摸自己的八字胡,没理睬曹达华。 林易说道:“贾大师,这铜镜乃是从城里的倪家得来,倪家的主人感念我和曹大哥帮助了他们,所以将这面铜镜赠予了我。” 贾入道点点头,又说道:“不知这铜镜我可否瞧瞧?” 此话一出,林易和曹达华都愣了。 你不是瞎子吗? 莫非真是装的? 虽然如此,林易还是将怀里的铜镜递了过去。 毕竟,他知道面前的贾入道的确是个高人,而且知道许多他林易不知道的东西。 贾入道接过铜镜,用手在铜镜上来回抚摸。 这时林易和曹达华对望一眼,互相明白原来这贾瞎子的看,其实是摸。 上下前后仔细抚摸后,贾入道将铜镜交还给林易,说道:“林小爷,幸亏你遇到了我,否则叫一些不明事理的人拿去,就卖个区区几百两银子,怕是不识货,暴殄天物啊!”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在损曹达华呢。 “嘿,你这人说话我可不爱听,这镜子不卖几百两,莫非能卖几千两不成?” 贾入道轻蔑一笑,回道:“此等宝物,难以用银两估量,如在我手中,万两黄金我也不卖!” 林易和曹达华听了都愣住了。 万两黄金? 林易不禁低头看向铜镜,这东西竟然是如此宝物! 虽然林易知道这铜镜并非凡物,但似乎也看不出是什么宝物呀。 等等! 贾入道这么一说,让林易似乎抓住了什么重要的线索,但这个线索并没有明朗。 到底是什么? 对了,那欲色鬼竟然能够通过这铜镜在人界与鬼界之间来回穿梭,莫非... 贾入道哈哈一笑,说道:“林小爷,看来你已经想明白了,这铜镜既然叫鬼镜,自然和鬼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林易恭敬的说道:“还请贾大师明示,这个铜镜到底是何宝物。” 贾入道重新坐回小折凳,干枯的手掌哆哆嗦嗦的从袖子里伸了出来。 曹达华见了,正准备向林易询问这是为何的时候,林易已经熟练的拿出一小锭银子,放在贾入道手里。 贾入道将银子收了,这才开口说道:“收二两银子告诉你这个秘密,实在是便宜你了,也罢,你我也是有缘,我便告诉你这鬼镜的妙用。” 林易和曹达华连忙蹲了下来,洗耳恭听。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 很久很久以前,人界灵气充盈,不少修道之人得道成仙,纷纷飞往仙界,成为仙界的一员。 与人界相比,仙界是最接近于神界的上界,能修炼成仙,是每个人都向往的事情。 不知何时,九州大地上,突然出现一男一女两名修为高超之人,九州不少高手为了积攒成仙的灵气,纷纷向这对男女挑战,但无一不败下阵来。 战无不胜的两人连续吞噬着失败者的灵气,很快便跃然于众人之上。 得道成仙似乎只是时间问题。 人们不知道这两人的名字,只知道男的姓杨,女的姓殷,因为他们俩修炼的是双修功,又因为他们的实力在世人眼中近似于神,所以将男人称为阳神,而将女人称为阴神。 阳神的修为一直比阴神略高。 有一日,阴神对阳神说道:“杨大哥,我知你成仙之日愈近,却一直拖延修行来等我,我心里深感不安。须知越近仙道,困难便越加艰险,我不知何日才能与你修为齐平,亦或许我的修行就到这儿,无法再提升,你还是早日成仙,到上界去吧。” 听了阴神的话,阳神摇了摇头,回道:“殷儿,你我早已有夫妻之实,我岂能一人得道成仙,舍你而去?要成仙,咱们便一块儿成仙,否则呀,我宁愿一辈子就待在人界,陪你慢慢老去便是。” 听了阳神的话,阴神便不再多言。 之后,阳神便到处寻找洞天福地寻找灵源,挑战九州各大高手抢夺灵气,期望帮助阴神早日迈出成仙的最后一步。 虽然阴神的修为不断的得到提升,但他们俩结的仇家也越来越多。 终于有一天,阴神在修炼的时候,冥冥之中看到了仙界。 这是得到成仙的迹象! 阴神在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阳神。 “杨大哥,我看到了,我看到了!我们终于可以一块儿脱凡成仙了!” 阳神听了喜不自胜,自己多年的努力,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从此以后,两人便可以在仙界无忧无虑的相伴终生,直至天崩地裂、海枯石烂。 每年的七月十五,天降甘霖于洞天福地,得道之人身处从天而降的光束之中,运起全身灵气,达到成仙的修炼之人,便可随甘霖升往仙界! 阳神与阴神相邻席地而坐,沐浴在甘霖之中,运起灵气,准备一同飞升仙界。 就在阳神的身子缓缓上升时,只听周围传来一声怒吼。 “杀呀!” 周围不知何时,突然涌现出二三十名高手,齐刷刷的杀向阴神。 事出突然,加上两人正全力运功飞升,那阴神竟然一不留神,被众人偷袭得手,当场被数人利剑刺透胸口。 阳神一瞧,大吼一声,发疯般的杀向众人。 阳神出手狠辣,掌掌打向天灵盖,拳拳集中周身要害。 没过多久,前来偷袭的众人全部被击倒在地,非死即伤,无力抵抗。 阳神将阴神抱起,发现阴神还有一丝灵韵,于是运起周身灵气,想要发功救治。 谁知就在此刻,那倒在地上的一名敌人拼死刺出一剑,刺中阳神背部。 阳神回手一掌,将那人击杀当场。 这一剑,可要了阴神的命。 因为阳神受伤,灵气无法汇聚,自保尚没问题,但想再发功救阴神,可是千难万难了。 看着怀中的阴神气韵逐渐消散,眼里流出眼泪却说不出话来,阳神心痛不已。 而那躺在地上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濒死之人却笑了起来。 “阳神...你杀我家人之日...可曾想过会有今日...我们今天来的这些...这些人,全都是...都是拜你所赐...你们想要一起成仙,下辈子吧,哈哈哈...” 在笑声中,那人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阳神抱着阴神冰冷的身体,伤心欲绝,两人身旁,是另外二十几具冰冷的尸体。 奋斗了那么多年,眼看就要成功了,却在最后一刻功亏一篑。 没有阴神,成仙对于阳神来说还有什么意思? 抱着阴神的尸体,阳神突然抬起了头,通红的双眼之中带着不甘和悲愤。 不行,我不能失去阴神,决不能失去! 在北寒之地,阳神打穿千年冷冻的冰面,取出千年寒冰制成水晶棺,将阴神的尸体放入其中。 接着,他前往九州最西面的通天峰,找到“巧手”鲁横,请他制作一面可以通往鬼界的道具。 “你说的道具我做不了。” 鲁横一口回绝了阳神的请求。 “你被称为巧手,九州谁不知道你能够制作各种神奇的道具,我阳神从没有求过人,如果你帮我,你要求什么,我都照做无误。” 听了阳神的话,鲁横沉吟片刻,终于叹了口气,说道:“你前往鬼界,是为了阴神吧。” “没错!” “好吧,看在你对阴神一片真心的份上,我便替你把这道具给做了,但是,我这里的规矩你可要遵守。” “明白,道具是我无意中得来的,和你鲁横没有任何关系。” “嗯...这道具需要的材料非常珍贵,做成之后,你需要答应我一件事,将你的灵源交给我。” “灵源给你...那我之前的修行岂不是前功尽弃。” “没错,肯不肯,看你自己的了。” 阳神冷冷的看着鲁横,接着,右手一挥,一枚硕大的灵源闪耀着金色的光芒,照耀在鲁横的脸上。 “如此...如此强盛精湛的灵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鲁横的眼中充满着渴望。 三天后,鲁横将道具做成了。 道具“鬼镜”,使用镜之空间,在两端连接着人界与鬼界,从而打通两界之间的屏障,不需要通过结界也能穿梭于两界之间。 拿到鬼镜后,阳神也信守了诺言,将灵源交给了鲁横。 鲁横绰号“巧手”,皆因为他天生有着制作道具的天赋,早已经处于“道具”领域中的第三层领域:造物主。 虽然在道具领域颇有建树,但在功法的修行上,却甚为平常。 在人界,谁不想脱凡成仙,成为上界之主,享受着生命的永恒和生活的美好。 将阳神的灵源拿到后,鲁横唯恐阳神后悔,迫不及待的将灵源放入自己的体内。 谁知灵源刚放进身体里,鲁横原本兴奋的表情立即变为惊恐,接着...一声清脆的爆响,就如同瓶子破裂的声音。 一道鲜血从鲁横的额头喷射而出,接着,鲁横的四肢关节处,纷纷喷出鲜血。 短短眨眼的功夫,原本还好好的鲁横瞬间变成了一个血人。 忍着身体的剧痛,鲁横这才勉强将刚刚放入身体里的灵源拿出,单手托着交还给了阳神。 “你...你拿走吧,这样强大的灵源,我的身体...承受不住,我用不了...” 将阳神的灵源拿出后,鲁横浑身喷涌的鲜血才陆续止住。 “是我...是我太贪心了。” 阳神将灵源接回,说道:“如此,多谢了。” 进入鬼镜前,阳神回头对鲁横说道:“鲁大师,非常感谢你的道具,我此去也不知何时能够回来,但无论多久,请记住,阳神永远欠你一个人情。” 说罢,转身进入鬼镜之中。 浑身缠着白布止血的鲁横见阳神消失,忍不住哼了一句。 阳神的头突然又从鬼镜中探了出来,说道:“鲁大师有何吩咐?” “没...没事儿。” 阳神这才再次消失。 鲁横这次可不敢再哼哼了,他不知阳神何时会再回来,于是将鬼镜摆放在一个安全的角落。 谁知阳神这一去,便再也没有露面。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鬼镜也下落不明。 ...... “什么阳神阴神,说的这么邪乎!” 曹达华完全是当说书来听的。 林易倒是听进去了,说道:“所以说,我手上这面铜镜便是传说中的鬼镜,可以在人界和鬼界穿梭?” 贾入道点头道:“应该是了。” 曹达华拿起铜镜,仔细瞧了瞧,说道:“这怎么看就是一面普通的铜镜嘛,也就是年代久了点。” “不信?” “不信。” “不信你试试。” “试试就试试!怎么试?” “手持铜镜,撞过去...” “咣”的一声... 曹达华捂着头,铜镜的镜面被撞出几道裂痕... “卧槽,你个死瞎子骗我!” “我话还没说完呢你就撞...” “我不管,你赔我钱来!” 没等曹达华说完,贾瞎子已经快速的卷起摊子,拿着小折凳溜了,那脚步飞快。 曹达华在后面追着,竟追不上。 “死瞎子,给我停下来!不赔个几百辆,我曹某人和你没完!” 林易在原地等了半晌,才发觉自己被这俩人骗了。 瞧了瞧手里破碎的铜镜,林易知道这俩人是不会回来了,或许最近几天都甭想再见到两人。 ...... 乐文 今天请假,明天更新 今天陪父母外出办事,这会儿才到家,今天请假,明天正常更新。本月往后努力全勤多更,请书友老爷们多担待!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明天更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71章 元神出窍(4k) 将破裂的铜镜收进袖子,林易无奈的返回铺子。 刚回到铺子,林易眼前便缓缓起雾。 天地秤上,一端挂着倪夫人生平,一端挂着奖励。 雾气之中,一本卷轴隐现林易眼前。 林易以天眼望去,卷轴缓缓展开,右侧的卷首写着八个字,“奇夫卷轴:鉴物定宝”。 随着卷轴展开,无数奇珍异宝琳琅满目。 闭上天眼,雾气渐渐散去。 奇夫卷轴出现在林易手中。 林易将卷轴铺开在桌上,发现这本卷轴摊开之后,竟似无穷无尽... 卷轴的一端拉开后,另一端就会收起,随着林易的展开,内容不断的翻新变化。 虽然只在桌子这么宽的地方打开卷轴,却可以不断的浏览着卷轴里不同的内容。 话说这奇夫卷轴,乃是一本鉴宝法典,记载着许多鉴定宝物的方法,几乎涵盖古今所有鉴宝之法,此外还对现存于世的各种宝物有着详细的记录和说明。 至于奇夫,就是上通天文、下通地理、奇门遁甲、五行八卦,无所不通的人。 传闻奇夫世家曾著有一本《御天录》,共分六卷,后来这本书被按卷拆分成六本卷轴,前三卷分别是《观天地道》、《奇门遁甲》和《鉴物定宝》,至于后三卷,经过时间的洗礼和历史的尘埃后,已不知其详,恐失其传。 那流传后世的三卷之中,《观天地道》又分五篇,分别是:觅龙、察砂、观水、点穴、立向。可审天时,观地势,查龙脉,探宝藏,在浩瀚的九州大陆上找文明之所,灵源之地,遗迹神器。 《奇门遁甲》之中则记录了不少奇门法术,可产生各种奇妙的力量,初级的如摆列阵法,高级的如创造虚空。 这第三卷《鉴物定宝》,正是林易此次获得的奖励。 将这卷轴展开后快速的浏览,林易在其中竟然发现了鬼镜的介绍! 鬼镜,连同阴阳之物,非阳气充盈者携带此物必有灾祸,普通人需敬而远之。 这也是为何倪蓁将价值连城的鬼镜送给林易的原因。 她虽然是古玩领域的鉴宝家,但能力并不足以降住这面铜镜。 继续拉动卷轴,这鬼镜的使用之法也写于卷上。 林易看了之后,知道鬼镜的确可以用来往返人界与鬼界。 但可惜呀,这面镜子已经被曹达华生生撞破,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林易用天眼快速的浏览卷轴的内容,直到太阳落山,竟然也没能让卷轴见底。 不过,这卷轴的内容倒是让林易大开眼界。 各种鉴宝方法以及现世宝物,完全超出了林易所知的知识面范畴。 就鉴宝这一块而言,之前的林易完全是一名小白。 但现在,他起码已经是入门了。 或者说称得上是...略懂... ...... 晚上,林府。 林易衣袖一甩,袖口里飘出倪家所赠的鬼镜。 令林易惊讶的是,白天被曹达华撞出裂痕的镜面,此刻竟然完好如初,连一点儿微小的细纹都没有。 果然是非同寻常的宝物! 此刻林易的好奇心不仅起来了。 那鬼界究竟是什么样的? 假如... 我只是短暂的进去瞧上一瞧,应该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吧。 我本就是术士,普通的鬼怪根本奈何不了我... 嗯... 好吧,就去瞄一眼,就一眼... 林易说服了自己。 按照奇夫卷轴中关于鬼镜使用方法的说明,林易运起周身气韵,将气先后汇聚于人体位于头上的三处大穴,分别是风池穴、百会穴和印堂穴。 气聚风池穴,气韵在此吸热后化为阳热风气,也就是形成所谓的阳气。 阳气经过督脉入百会穴,形成“百脉朝会”,升阳益气,使得阳气逐渐充盈。 阳气充盈后至印堂穴。 印堂,是人精气元神的聚集之处。 林易将周身之气化成充盈阳气后,使得元神出窍。 林易的魂魄刹那间进入鬼镜... 进入鬼镜的林易睁开眼,眼前是一片黑暗,回过身来,一块巨大的镜面呈现在眼前,镜子里是林易卧室的摆设。 而只剩下肉身的林易,则闭着眼睛站在原地,保持着林易元神出窍的状态。 这个地方和林易用天眼所见的倪蓁的经历一模一样。 但倪蓁进入到鬼镜后,一直就待在这儿,没有往鬼镜的深处去。 换言之,这里其实还不算到达鬼界,只能算是人界与鬼界的一个中间地带,这个地带就是鬼镜这个道具存在的意义,是由“巧手”鲁横所制造出来的空间。 林易深吸一口气,左手掐诀,右手掏出桃木剑,缓缓步入黑暗之中。 这片黑暗深邃至极,周围没有任何声响,甚至连林易自己的脚步声都没有,安静的令人感到可怕。 林易从袖子里掏出火折子,那微弱的火光转瞬即逝,竟似被黑暗吞噬一般。 他不知道的是,这种人为创造出来的空间,属于界限之间的灰色地带,近似于“无”界,这个空间的一切,并不能以常理来推之。 如同盲人般行走约一炷香的时间,眼前黑暗的浓度逐渐减弱,待视线由黑转白后,林易只觉眼前刺眼的白光一闪... 再睁开眼睛时,自己已身处另一片开阔的地域之中。 此间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溪水淙淙,风景如画... 林易从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自然风光。 这儿...是鬼界? 怎么可能! 林易来这里的时候,早就在心里预设了最坏的可能性。 比如一进入鬼界就见到黑白无常或者牛头马面,亦或是见到各种传说中的游魂野鬼。 也幻想过看见十八层地狱,以及无数受苦责罚的冤魂厉鬼。 他甚至还想过与传说中的阎王爷面对面的场景... 但看来,事实总是会令人感到意外。 ...... 林易来到小溪旁,这里的溪水清澈无比,沿着上游流淌下来。 打眼向上游望去,无穷无尽,竟看不出这溪水是从何而来。 此刻林易觉得有些口渴,走到河边蹲下,想要喝上几口清澈的溪水。 就在这时,一声娇喝从不远处传来。 “不要喝!” 林易诧异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竟然看到一位貌似天仙一般的美女。 那美丽的容貌,能叫日月无光,能使天地黯然。 与苏绣儿的俏丽、柳茹霜的绝艳和白云舒的淡雅不同,这位美女的美丽夺人心魄,美艳不可方物。 “为何不能喝?” 林易问道。 “你捧起水来仔细瞧瞧。” 听了那女人的话,林易用双手重新捧起水来,过了一会儿,那原本清澈透明的溪水,竟然慢慢变得浑浊,接着逐渐变红,最后竟变得如同鲜血一般! 林易慌忙松开手,那血水落入溪水后,立即又变得清澈起来。 诡异! 太诡异了! 林易立即起了戒心。 这里可能就是鬼界,步步惊心,绝对不可大意。 林易遥遥向女人拱手,说道:“多谢提醒!” 那女人笑了笑,随后又逗弄起肩上的小松鼠。 林易这才发现,女人的身边围满了各种动物。 有麋鹿、棕熊、老虎、大象等等... 左边的肩上有一只小松鼠,怀里则抱着一只红眼儿小白兔... 这些动物之间居然友好相处,不吵不闹,安静的围着女人,像是在谈天说地。 这可奇了。 林易停在原地观察了片刻,确定没有危险后,这才慢慢的向女人靠近。 他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一问这个女人。 比如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她是谁,她为何出现在这里... 随着距离越近,林易越发现这女人貌美逼人,甚至让一向眼光挑剔的林易不由得产生自惭形秽的心理。 那女人和动物们一起玩耍,丝毫没有介意林易的步步靠近。 再走几步,林易忽得停住脚步。 眼前的女人... 竟然只有半个身子! 腰部以上的部位和正常的女人无异,但腰部以下,竟然是一整块石头。 这女人,竟就像是从石头上长出来的一样。 林易紧张了,右手桃木剑出,做出御敌的模样,脑海中却在百鬼图里不断找寻,想知道眼前的女人是否在图谱中。 令林易松了口气的是,这女人并不在百鬼图中。 所以按理来讲,即便眼前的女人是鬼,也伤害不了他。 林易掏剑的杀气让那女人身边的动物们感到惊慌失措,纷纷四散而逃。 女人见林易手持桃木剑,不禁微微皱眉,俏脸上显出怒容,娇声再次响起。 “你这人怎地如此不识好歹,我既已救了你一命,你快离开便是,干嘛还来吓走我的朋友们?” 林易也知自己行为不妥,连忙收剑说道:“这位姐姐,实在对不起,我刚才...实在是有些唐突,下意识的拔出剑来,并非有意为之,希望姐姐不要见怪。” 那女人见林易道了歉,怒容渐消,说道:“我瞧你不是这里的人,赶紧去吧,不要在这里逗留,省得引来祸事。” 林易问道:“姐姐,这里是哪里呀?” 女人看着林易眨了眨眼,没有回答。 “你是何人?” 依旧没有理睬。 见女人并不打算与自己交谈,林易说了一声“告辞”,便继续往前前行。 好不容易来一趟鬼界,竟然连一个鬼都没能见到,实在算不上“瞄一眼”。 林易刚迈出两步,就听林子里突然传出了悠扬动听的琵琶声。 莫非是琵琶鬼? 林易立即停下脚步。 谁知从林中现身的竟然是一名长相帅气的美男子。 眉宇间英气逼人,举手投足中则显出一股无视天下的豪情。 这男人和刚才的女人真是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 但与那女人不同的是,男人四肢健全,用琵琶弹出的曲子非常动听。 在琵琶声中,那些原本仓皇逃走的动物们,渐渐的又回来了,重新聚集在女人身边。 一曲毕后,男人对林易开口道:“为何让你回去,你却还要继续前行?” 林易回道:“实不相瞒,我是从人界而来的,原本是往鬼界而去,却不知为何来到了这儿。说实话,这儿距离我想象中的鬼界,着实不大一样,所以我想要上前瞧瞧,这鬼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男人面无表情,说道:“人界之人怎能随便踏入鬼界,你从哪里来,便回哪里去吧。” 语气之中自有一股威严,让人不敢拒绝。 但林易可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打发的人。 “对不起,恕难从命。” 林易说完,不打算再与男人纠缠下去,拔腿继续向前。 谁知那男人竟然爆喝一声:“我不是叫你回去吗?” 话音刚落,男人凌空飞起,落在林易前方,转身击出一掌。 林易只觉一股大力袭来,面前空气瞬间变得稀薄,然后头脑一昏,身子被打到空中,向后飞出足有数米,摔到地上后又连滚了几个跟头。 自打与蛇带一战负伤,林易还从来没有吃过如此大亏。 更重要的是,当林易站起来的时候,发现那个美女竟然在笑。 她竟然在笑话自己刚才所出的洋相。 这林易就忍不了了。 即便不敌,林易也不能叫那男人出尽风头。 只听林易一声大喝,旁边的溪水汩汩而起,缠绕在林易右臂之上,随着颜色的改变,最后竟形成了一条血龙! 青龙千水拳! 男人见状先是一愣,接着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表情。 “嘿,好久没有见到修行之人。” 说完,没等林易攻来,男人先攻了上去。 林易所使青龙千水拳,想要以柔克刚,那气韵结合水流形成的血龙很快便缠绕在男人的手臂之上。 此刻男人的手臂已经完全被林易粘住。 林易手臂使劲一甩,想要将男人摔倒在地,谁知道那男人竟然纹丝不动,反而一使力,将林易往前拉了一步! 不仅如此,原本想要控制男人的林易,只觉自己右臂上的气流越来越紧,那青龙千水的柔劲竟然好似反噬一般,作用到了自己身上。 眼看再僵持下去,自己这条右臂必然骨折,林易只能将劲力散去。 但这么一来,林易又输了一阵。 柔的不行,林易打算来硬的。 大喝一声,使出白虎炎杀拳,上前与男人搏斗起来。 “有趣,有趣!” 那男人竟好整以暇,只躲不攻,似乎是在闪躲之间欣赏林易的白虎炎杀拳。 这对于林易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 眼瞅着自己威力十足的白虎炎杀拳无法击中对方,情急之下的林易突然想起了一个击败对手的法子。 一拳将男人逼退后,林易招式一变,使出朱雀崩裂拳... 但目标并非那个男人,而是那个下半身是石头,无法移动的女人! ...... 7017k 第172章 鬼门关外(4k) “你胆敢使诈!” 男人见林易不攻自己,反而向女人攻去,气急之下不禁大声怒吼。 林易在空中滑翔,向女人俯冲而去。 只听身后风声呼呼,林易扭头用余光一瞧,那男人竟然以不可思议的迅猛速度向自己追来,眼瞅着就要追上! “给我回来!” 这一声传来的时候,男人的手掌已经贴近自己的后背。 林易等的就是此刻! 早已经蓄满力的林易转身就是一记白虎炎杀拳! 在这一瞬间,空中竟隐现出两相,伏在朱雀身上的白虎! 在白虎的嘶吼声中,林易的这一拳威猛无比,即便是实力高于林易的男人,被正面击中后也直接反向弹飞。 “咔”“咔”... 树干折断的声音接踵传来。 林易看着自己的右手,拳头上满是鲜血。 这些血可不是那男人的,而是林易自己的。 他没有想到,自己将男人击飞,反作用力竟然能让自己的铁拳皮开肉绽,就如同用肉身打在坚硬的铁块上一般。 “呼...” 林易长吁了一口气。 这么强的力道,那男人估计应该晕过去了。 林易转过身,那些动物们惊恐之余纷纷后退,只剩下下半身是石头而无法移动的女人,瞪着大大的眼睛瞧向林易,眼神中带着一丝惊奇。 “怎么?” 林易不禁问道。 那女人回道:“我已经好久没有见过有人能够坚持这么久的。” 女人的话让林易有些疑惑。 “嗯?什么意思?” 那女人没有回答,而是面露微笑,指向林易的身后。 当林易看明白这个手势的时候,心里不由得一惊,当下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立即转身使出玄武七星拳全力抵挡! 只听“咣”的一声! 林易玄武七星拳所打出的壁障,竟然被重新回来的男人一拳击散。 恐怖如斯的拳力! 那男人似乎非常生气,大喝道:“是你逼我的,我就不陪你玩了。” 林易使出全力抵御,但面前男人的实力实在太强,威压之势打的林易只能勉力招架。 “喂,杨大哥,这么多年没有修炼,怕不是功力退步了吧,竟然连一个人界的小毛孩都打不过。” 听了那女人这么说,林易心中来气。 人界就人界,为什么要加小毛孩三个字? “殷妹,我刚才是见这小子身怀修为,所以想要瞧瞧他的功力,现下我才是来真格的。” 说罢,男人大吼一声,右臂突然膨胀,变得无比壮硕,肉眼可见的气息迅速向他的拳头聚拢。 “灵山崩霸拳!” 男人蓄力后,身形一晃,壮硕的右拳瞬间向林易袭来。 拳未到,势先至。 单单这拳风,就让林易心下产生了畏惧之感。 即便曾经面对实力高出自己数倍的蛇带,林易也没有产生过这样的感觉。 有一种蚂蚁面对大象的无力感。 根本就不是一个段位的... 他不敢硬挡,脚下使出斗转星移,堪堪躲开这雷霆万钧的一击! “轰!” 整个大地似乎都在颤抖。 林易坐在地上,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瞧着面前深达十米多的坑洞... 这是那男人刚才的一拳打出来的。 和这一拳的破坏力相比,林易所使出的朱雀崩裂拳简直就是小儿科,不值一提。 太...太厉害了! 林易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强悍的劲道。 突然,他的脑子里回想到刚才两人对话的片段。 杨大哥...殷妹... 一个姓杨,一个姓殷... 阳神,阴神! 林易愕然看向男人和女人。 贾入道没有撒谎,他说的关于鬼镜的传说,竟然是真的! 这世上真的有阳神和阴神。 见男人作势还要上,林易连忙举起双手,大叫道:“投降,我投降!” 那男人见状差点连忙收拳,差点跌了个狗吃屎... “呸,堂堂男子汉,打不过就打不过,起码也要抵抗到最后,哪有你这样的,我才刚起兴致,你就投降了。” 林易嘿嘿一笑,试探的说道:“即便我的确学过一些微末功法,但也不敢在阳神面前班门弄斧呀。” 那男人闻言眉头一挑,面露笑意,说道:“你听过我的故事?” 见男人这么说,那就是承认他是阳神了! “你果然是阳神!” 林易没有想到,自己竟然阴差阳错下,见到了传说中的人物,曾经有足够的实力踏上仙界的人物。 “那么,这位姐姐一定就是阴神了。” 那位美女笑着微微点头。 传说中的阳神和阴神不但修为高深、武功高强,竟然还是一对帅哥美女的组合。 老天爷可真是待他们不薄。 ...... 片刻后,林易与两人冰释前嫌,三人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聊聊了。 林易先自我介绍了一番,然后告诉了两人,自己是如何获得鬼镜,然后在好奇心驱使下元神出窍进入这里,想要瞧一瞧鬼界的模样。 阴神微笑着说道:“那还是不要见的好,鬼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见林易向四周看了看,脸上露出不信的表情,阳神说道:“其实这儿还不算是鬼界,只是处于鬼界的边缘,严格说起来,也只是一块中间地带,不属于任意地界。” 见阴神的下半身是石头,林易不禁说道:“对了,我在人界听说过关于你们俩的故事,我听说当时阳神哥哥你要求‘巧手’鲁横制作出鬼镜后,自己便进入鬼镜,为何再没有返回人界呢?莫非是阴神姐姐的缘故?” 听到这儿,阴神难得的露出了一丝悲伤的表情,低下头瞧着自己的下半身。 阳神微微皱眉,但还是开口说道:“林兄弟,不瞒你说,那日我进入鬼镜后,很快踏过中间地带进入鬼界,并在黄泉彼岸找到了阴神。” 林易不禁好奇问道:“那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你为何没有将阴神带走,阴神姐姐为何下半身变成了石头?” 听了林易的问题,阳神深深的叹了口气,说道:“那日,我在黄泉彼岸寻到了阴神...” ...... 那日,阳神进入鲁横制作的鬼镜来到鬼界。 因为阳神已经具备了成仙的功力,元神与肉身已合为一体,所以可以径直进入鬼镜,而无需像林易这般元神出窍。 话说鬼界与人界一样,共分成了九个地界,称为九渊。 鬼界的渊与人界的州一般,都指地域的名称。 在进入鬼界的九渊之前,需先踏过鬼门关。 鬼门关外,所有阴魂野鬼,需要先经过万鬼楼,在生死簿上画押,无罪的魂魄进入黄泉彼岸,等待摆渡的鬼船驶过黄泉达到彼岸后,上奈何桥,喝孟婆汤,再入六域轮回之中,转世投胎。 至于在万鬼楼的生死簿上,如有记录在册的罪状,则需至另一条路,前往十八层地狱,将前世的罪孽赎掉,了却因果报应,然后才能进入黄泉彼岸。 但如果在生死簿上记有功德,则可选择不投胎,永久留在鬼界。 ...... 那日阴神遇袭被害后,阳神在极北苦寒之地用水晶棺将阴神的肉身保存,然后来到鬼界,想要将阴神的魂魄救出,使得魂魄归体,再度重生。 人刚死之时,胎光暗淡,神明不清。 所以阴神自己也不知道是如何来到鬼界的,并在浑浑噩噩中走进了万鬼楼,聆听镇守在此的四判官之一察查司宣读生平后,在生死簿上画押,然后来到黄泉彼岸。 当看着深不可测的幽幽黄泉之水时,阴神的神志才逐渐清明。 “杨大哥,杨大哥呢?” 阴神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但恢复清醒的第一时间,就是找寻这些年来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的阳神。 她不知道,阳神此刻刚刚来到万鬼楼前... ...... 那守楼的鬼卒吸了吸鼻子,向另一个鬼卒说道:“嘶,怎么回事,我怎么嗅到了一丝阳气。” 被叫唤的鬼卒吸了吸鼻子,回道:“咦,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闻到了。” 两个鬼卒连忙挺枪,仔细在缓缓进入万鬼楼的魂魄群中查看。 “喂,你,说你呢,把头上的帽子拿开!” 一鬼卒似乎发现了异常,指向一个头戴蓑帽,身穿黑衣大衣的魂魄吼道。 那魂魄身形稍一停顿,接着立即将衣帽解开扔向空中。 随着衣衫脱落,那人的身上竟然燃烧出丝丝火焰。 他不是魂魄,他是个人! 那好像丝丝火焰的气韵,正是人界中的阳气。 这人是谁? 除了阳神,还能是谁? 被鬼卒发现后,阳神直接将衣衫脱掉,拔腿向万鬼楼跑去。 “呔,你是人,不是鬼魂,给我站住,站住!” 这万鬼楼前的广场上满是值守的鬼卒,因为人界中的人死后,魂魄都要到这里来排队,任务繁重,所以这里的鬼卒一向不少。 阳神在广场上奔跑,路上遇到的鬼魂纷纷四散躲开。 后面有四名鬼卒在追,前方有四名鬼卒在拦,形成前后夹击之势。 但阳神知道,自己所剩的时间不多,需得赶在阴神喝下孟婆汤转世投胎之前将其寻到。 “我没有时间和你们啰嗦,快快给我闪开!” 阳神使出一招灵鹫飞龙拳,充盈气韵幻化成无数灵鹫和飞龙,向四面八方的鬼卒袭去。 阳神可是距离脱凡成仙只差一步的男人,实际上,只要他想,立即就能位列仙界。 这些鬼卒哪里是阳神的对手,被阳神略施功法,就全被击倒在地。 ...... 万鬼楼里,有鬼卒向察查司禀报。 “禀告察查司大人,外面有一名人界之人擅闯万鬼楼广场,击倒数名鬼卒,现下已进入楼内,我等兄弟抵挡不住,请察查司大人示下。” 那坐在高椅之上的察查司眼眶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其余疤痕无数,分布在脸上,面部可憎,令人不敢直视。 “我来瞧瞧...” 察查司向旁边的墙上看去,白色的墙面上立即显出了阳神奔跑的身影,路上有不少鬼卒出面拦截,都被阳神轻松击倒。 “呵...这人修为不错,能通过结界来到我鬼界,颇有能耐,你们放他到这儿来吧。” “是。” 那鬼卒匆忙去了。 没过久,阳神来到了万鬼楼的最底层。 你没看错,是最底层。 这万鬼楼并非拔地而起,而是与正常的楼层相向而建,从地面一层层向下挖掘建造,一直建到地底深处。 阳神见到台上的察查司,知道他是这里的头,便停下脚步。 察查司案台旁边,就是通过万鬼楼的道路,但这条路就在察查司的身旁,想要直接过去,恐怕不容易。 “阁下可是人界被称为阳神的杨晋东?” 阳神一愣,但随即明白,案台上的人拥有生死簿,自然知道自己的名字。 “没错,正是。” 那察查司翻了翻手里的生死簿,微微摇头,脸上露出惋惜的表情,说道:“阁下明明可以脱凡成仙步入上界,为何要到咱们这鬼界来呀?” 阳神哼了一声,说道:“你不是明知故问嘛。” “嗯...”察查司又翻了翻手里的生死簿,说道,“这世间一切,皆有因果。所谓生死簿上记生平,世间万物有因果,先有事,又有记,先有因,后有果。如若你没有那么着急,或许殷姑娘就不会死,你们还能双双升入仙界。” 听了察查司的话,阳神一愣,接着用不屑的语气说道:“没有发生的事,你怎么说都行,难道这世上的事,当真有如果或者可能的事情发生吗?已经做过的事,反悔也没有用了。” 察查司听了连连点头,说道:“没错,反悔是没有用的,但可以反省呀,阳神,你可知道,殷姑娘之死,经这生死簿的因果判定,皆因你而起。” “因为我?明明是那些偷袭的贼人...” 察查司摇了摇头,说道:“你为了夺取灵源,不惜伤害了数人性命,那些贼人原本是想要找你报仇,但知敌你不过,所以才将目标投向了殷姑娘,他们在知道下场的情况下,宁愿死也要偷袭殷姑娘,这一点你可有反思?” 阳神听了低下头,脸上露出害怕的神情,一丝冷汗从额头划过。 莫非...莫非阴神之死,究其因果,真的是自己造成的? 实际上,阳神也知道自己急于求成,为了早日登上仙界,并没有耐心去协助阴神修行双修功一点点提升修为,而是通过劫取他人的灵源为阴神所用来走捷径。 虽然有时候阳神心中有愧,但当看到阴神的修为逐步提升,兴奋之情又将那一丝愧疚掩盖。 “回去吧,你阳寿未至,依然有机会可以成仙,至于殷姑娘,她与你的缘分已尽。” 听了察查司的话,阳神顿时浑身一震。 他是来寻阴神的,这会儿可没有时间来进行反省! 这么一想,阳神发现自己差点儿着了察查司的道。 “这位万鬼楼的大人,我没有时间耗在这儿,这就要去寻殷姑娘,告辞!” 说罢,阳神向出口的方向跑去。 “等等!” ...... 7017k 第173章 黄泉,彼岸,奈何桥(4k) 察查司呼的从高椅上站起来,身高足有一丈! 如此庞然大物,倒是让阳神停下脚步,凝气聚神,如临大敌。 察查司走到阳神面前,两人对峙。 察查司身后飘来阵阵阴风,迎面吹向阳神。 终是阳神忍耐不住,率先出手。 毕竟时不我待,情势紧急。 阳神虽不知察查司之名,但知能掌管万鬼楼的鬼差必定实力不俗。 他不敢有丝毫大意,绝不能折在此处。 阳神双手合拢,内劲暗生,无数阳气于周身飘散。 双手之间,阳气汇聚,随着能量不断增强,阳神的双手也缓缓张开。 猛然间,阳神双手挥舞。 炎阳焰群! 此乃阳神成名绝迹。 汇聚全身之气形成能量球,同时蓄劲压抑住能量的爆发,接着突然卸去劲道,这样压抑的能量会瞬间爆发,加上能量积聚,会产生异常强大的冲击力。 并且之所以带“焰群”二字,是因为能量在爆发的一瞬间,会分裂成无数的小球,向霰弹枪一样向四面八方射出,让人无处可避! 这一招既出,说明阳神用了真力。 察查司作为四判官之一,实力不容小窥,但面对如此强力的一击,只能回避。 面对着无数的能量球,察查司将黑色的衣衫拉起,将自己罩住。 接着,只见察查司身影一闪,凭空消失了。 焰群飞过察查司刚在所站的位置,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待焰群完全散去,察查司的身影才重新出现在原地。 不过,就是这消失的刹那,阳神已经跟着自己所打出的焰群穿过了万鬼楼,奔向黄泉彼岸。 察查司看着阳神离开的背影,叹了口气。 旁边有鬼卒问道:“大人,为何不追?” 察查司道:“经过刚才的交手,我已知我和他两人的实力在伯仲之间,如硬要阻拦,定会两败俱伤。让他去吧,他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便必然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 阳神沿着万鬼楼后绵延的蛇道,来到黄泉岸边。 对面的彼岸上,阳神隐约的看到了阴神的背影。 她刚刚渡过了黄泉,必须赶紧追上,否则到了奈何桥,怕就来不及了! 阳神仗着有灵气护体,可以在水面上行走,便使出功法,想要横渡黄泉。 口念叶舞术密语后,阳神跳上黄泉,踏水而行。 谁知刚走没几步,突然脚脖子一紧,似乎被什么东西缠住了。 阳神低头一瞧,只见一腐烂的手掌死死的抓住自己的脚脖。 顺着手掌瞧去,一具白骨连带着些许腐肉的骷髅,就在水面之下。 骷髅头上,两个空旷的黑洞看向阳神。 就在阳神停滞的瞬间,他看到更多的骷髅从黄泉下浮起,涌露在水面上,而且纷纷伸出腐烂透骨的手臂,抓向阳神,想要将他拖进黄泉。 阳神连忙运功,一拳一个,用带着灵气的拳风将最靠近自己的几具骷髅打了个稀巴烂。 此刻,即便阳神艺高人胆大,也不敢在水面上行走,连忙退了回去。 回到岸上,刚才所见的阴神的背影已经瞧不见了,不由得有些心焦。 这时,黄泉之上,飘来了一叶扁舟。 扁舟之上,一位身穿蓑衣的撑船人,缓缓的将小舟划向阳神这里。 “要去对岸吗?” 那独身一人的船家靠近后,主动向阳神问道。 阳神见这人是个白胡老头,面容倒挺和善,便点了点头。 “唔...” 那人手持船桨,定睛瞧了瞧阳神,说道:“你不是魂魄,你是人,你是怎么进来的?” 阳神来不及多解释,说道:“我妻子的魂魄就在黄泉彼岸,我需要到对岸寻她。” 撑船人笑道:“即便被你找到又能如何?你们阴阳相隔,缘分已尽,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阳神没有反驳,着急问道:“你能将我带到对岸去吗?” 撑船人摇着头,说道:“不能。” 但说完后,语气一转,又道:“不过...假如你身上有什么令我感兴趣的东西,能够送给我的话,那我送你一程也不是不可以。” 阳神想起来,传闻地府的黄泉之上有一位摆渡人,专门负责在黄泉之上做那灵魂摆渡的活儿,不过,据传这位摆渡人有些贪心,喜欢向过往的魂魄讨要一些他看上的东西。 看来,眼前这个撑杆的船家,就是传闻中的摆渡人。 “我身上并无什么东西,你如看上什么就说吧,我只求你撑的快一些,咱们好早点到达彼岸。” 那撑船人口中说着“不急,不急”,眼睛却在上下打量阳神。 过了片刻,他指着阳神的胸口,说道:“我要你胸口衣衫里的那个东西。” 阳神一惊,心想他是如何知道的? 似乎看穿了阳神的惊讶,那撑船人发出渗人的笑声,吸着鼻子说道:“这股味道,即便是看不见也知道绝非凡物,你把这东西给我,我立即带你到对岸去。” 见阳神有些犹豫,眼睛向两旁张望,显然是在寻找还有没有其它的船家。 “不用看了,这里的摆渡人,仅我一个。” ...... 阳神坐在小舟中央,那撑船的摆渡人身穿护心镜,笑眯眯的摇着船桨。 黄泉之上,一叶扁舟,缓缓驶向对岸。 那摆渡人身上所穿的护心镜,是阳神在一处遗迹中寻得。 这可不是普通的护心镜,乃吸收天地灵气的精华所成,不仅可以抵挡致命的攻击,而且散发丝丝道韵,日常佩戴,能够增加佩戴者的修为。 现下,这护心镜到了别人身上。 路上,有骷髅抓住摆渡人的船桨想要往上爬,被摆渡人轻轻的一甩,凌空甩出,狠狠的跌进河里。 到了黄泉中央,阳神不经意向河面一望,也不禁心下恻然。 无数的尸体沉浸在河底,等待着肉身腐烂,而那些几乎成为白骨的骷髅,则在水面下来回的走动,有些听到小船行驶的声音,便缓缓向这里走来,但大部分终归是跟不上小船的速度。 “这些在黄泉下的尸体和骷髅是怎么回事?”阳神不禁问道。 那摆渡人抚摸着身上的护心镜,似乎心情不错,回道:“他们呐?都是生前带着执念的人,死后在黄泉之下洗去执念,才能让净化的灵魂成为魂魄,继续向彼岸前进。至于那些骷髅,则是食古不化的灵魂,一直无法摆脱执念,便一直要在黄泉之下净化,放心,再强烈的执念,即便肉身已经消失,待骨头也完全化掉,便也消失于无形了。” 阳神不禁心想,如若自己变成了魂魄,是否也会抱有执念? 毕竟现下,他虽以人类的躯体进入鬼镜,但也没有摆脱对阴神的执念。 “喂,到了。” 借着摆渡人的提醒,阳神才发现自己已经到达了黄泉彼岸。 阳神刚踏上岸,那摆渡人便匆匆的撑船离开,唯恐阳神反悔,将那护心镜夺走了似的。 阳神回头,许多的魂魄正排着队,向奈何桥前进。 不敢逗留,阳神连忙拔腿继续狂奔。 一路上,阳神看到了许多鲜红到娇艳欲滴的小花。 这些花儿应该就是开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 只有在阴间,才能见到这样美丽的小花。 ...... 桥上,一衣着清凉、烈焰红唇、身材苗条、婀娜多姿的年轻女人,正端着一碗碗孟婆汤给走上奈何桥的魂魄们喝。 “喝吧,喝吧,喝了婆婆的汤,忘掉前世的烦恼,才能在下一世过上新的美好生活呀。” 那个年轻女人竟然自称婆婆。 如果林易看到,怎么也不会把自己印象中矮老丑的孟婆与这位辣妹联系到一起。 就连阳神也感到很意外,他没有想到,孟婆居然是这个模样的... “咦,今儿真奇怪了,奈何桥上居然来了个人?” 孟婆使了个颜色,立即有两名鬼卒上前将阳神拦住。 “喂,你是什么人,到这里来做什么?” 阳神没有理睬他们,抬脚打眼一瞧,不远处正是阴神的背影。 “殷姑娘,殷姑娘!” 原本非常有秩序前进着的魂魄,被阳神的喊叫声一震,纷纷停下前进的脚步,转过身看向阳神。 当阴神看到阳神的时候,那原本笼罩在心头上的最后一丝迷茫豁然开朗。 “杨大哥,杨大哥!” 孟婆见有人扰乱了奈何桥的秩序,立即喝道:“你是什么人,竟敢在我的地盘上大呼小叫,给我拿下!” 那两名鬼卒立即上前,准备擒拿阳神。 他们是不知道阳神的厉害,还以为前来的不过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 结果还没碰到身子,就被阳神左右一扇,两个鬼卒全都从奈何桥上摔了出去,掉进了孟河里。 孟河水流湍急,这两个倒霉的鬼卒一眨眼就不知道被冲到什么地方去了。 “喂,你这人,怎的不讲道理,这奈何桥关系着死者魂魄的归宿,你在这里吆喝不清,是想干嘛?” 阳神此刻根本没有听见孟婆的话,直接走上前将阴神死死的搂在怀里。 “殷妹,我终于找到你了!” “杨大哥...” 见两人卿卿我我,孟婆看不下去了。 “喂,我说,你们能不能被在我面前这么碍眼呀,老娘我已经几千年都没有享受过情情爱爱的事了,请你们注意影响!” 阳神拉着阴神的手,说道:“殷妹,你跟我走吧,不要喝孟婆汤转世,我带你离开鬼界,将你复活,咱们再一起到仙界去。” 阴神欢喜的跟着阳神欲走,一只手却突然被一根软鞭缠住。 软鞭的另一头,是孟婆俊俏而冰冷的面容。 “我说了你们能走吗?” 孟婆指着阳神,说道:“你是人,不属于这里,你可以离开,但是她...” 孟婆指向阴神,说道:“她已是鬼魂,应该喝孟婆汤,进六域轮回,不得离开!” 阳神冷冷看了孟婆一眼,扭头悄声向阴神问道:“殷妹,你在这里修为如何?” 阴神尝试了一下运功,接着摇了摇头,回道:“不行,我在这里似乎功力全失。” 阳神将阴神拦在身后,说道:“殷妹,你先走,这里我来抵挡。” “可是你...” 阳神回头笑道:“我可是达到仙境界的阳神,你尽管先走,我不碍事,一会儿就追上你。” 沿着阳神所指的方向,阴神向鬼镜所在的位置跑去。 回过身来,阳神运起浑身灵气。 汩汩灵韵从身上散发,显示出阳神充盈的阳气和高强的实力。 孟婆面无惧色,身后倒是聚集了不少凶神恶煞,个个身形彪悍。 与鬼卒相比,这些鬼煞在鬼界的实力要比鬼卒强上不少,大部分是在鬼界犯罪的罪犯,因实力出众,可以戴罪立功,从属于鬼府。 和人界相比较的话,鬼卒就相当于人界的士兵,而这些鬼煞就相当于军队中的百夫长。 “给我上,把两人都给拿住。” 鬼煞们大吼着扑向阳神。 阳神施展灵能,使出灵山崩霸拳,身体的肌肉迅速膨胀,个头也大幅增加,比起这些鬼煞来说体型小不了多少。 鬼煞们从属鬼府前,在鬼界做的也都是刀尖上舔血的买卖,下手凶狠毒辣。 不少鬼煞直接拿着刀斧,向阳神下起了狠手。 四五个鬼煞将阳神困住后,又有三四个鬼煞向阴神逃跑的方向追去。 眼看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伙向阴神的放心追去,阳神大吼一声,身体的灵气瞬间变得汹涌。 伸手将一名鬼煞的拳头挡住,然后另一只手顺势挥拳,重重的击打在鬼煞的脸上。 那鬼煞直接吐出了几颗牙齿,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有鬼煞使刀砍向阳神的背部,眼看着就要得手,谁知大刀却像被什么东西阻碍住一样,距离阳神的背部近在咫尺,但就是无法向下。 不远处,一直观战的孟婆脱口而出:“斗战圣气!” 斗战圣气,传闻将灵气练至登峰造极,则灵气会进化成圣气。 圣气完全凌驾于灵气之上,超凡脱俗,堪称与神明比肩! 阳神左手夹带凌厉拳风,将鬼煞手中的武器尽数打碎。 那些鬼煞见手里的武器竟然被对方打破,均愣在原地,不敢再进。 眼瞅着阳神摆脱了鬼煞们的包围,就要转身离去,孟婆娇斥一声“都是没用的东西”,接着手舞软鞭,跃到阳神身前。 转身的孟婆双手将软鞭绷直,面色不善的说道:“想要走,没那么容易,你就乖乖的留在这里,等着那群鬼煞将你的殷姑娘捉来吧!” ...... 7017k 第174章 鬼门关看守人(4k) 孟婆能掌管奈何桥,并且手下有这么多凶狠的鬼煞,实力可见一斑。 至少应和万鬼楼的察查司不相上下。 事实也的确如此。 孟婆娇斥一声,软鞭挥向阳神。 阳神抬手被软鞭缠住,原本以为可以用蛮力将软鞭扯来,谁知这软鞭竟似活物,如蟒蛇一般紧紧将阳神的手腕勒紧。 纵然有圣气护体,阳神依然觉得自己的手腕仿佛要断裂一般。 只听“咔”的一声,阳神手腕处的斗战圣气竟然被软鞭缠碎! 这层圣气对于阳神来说就如同防护的铠甲一般,但区区软鞭就能将其缠碎,可见这软鞭并非凡物! 阳神这时才幡然醒悟,连忙将软鞭抓住,想要摆脱软鞭的纠缠。 那软鞭的鞭身此刻突然膨胀开来,毛茸茸的鞭身上显出丝丝空隙,空隙之中,带着鬼哭神嚎一般的哀叫,一些怨魂从中飘出。 那些怨魂看见阳神身上的阳气,纷纷疯狂的向阳神扑来。 这还了得? 阳神奋力一挣,终于将软鞭甩开,灵气陡增,聚于双拳之上。 一拳一个,双拳一双。 阳神将面前的六七个怨魂一一击溃,但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后面又涌来了更多的怨魂。 这是怎么回事,这些怨魂是从哪里来的? 孟婆在一旁笑道:“这些从我软鞭里爬出来的怨魂,都是路过奈何桥的时候不愿意喝下孟婆汤而被封印在我鞭下的魂魄,这些怨魂死了还妄想返生,所以看到阳气便会奋不顾身的扑上去,妄想要吸收阳气重返阳间,哈哈哈,真是可笑愚蠢。” 听了孟婆的话,阳神拳上的灵气立即削弱。 那些怨魂只是被阳神击倒,而并非被击溃幻化于无形。 “哎哟,怎么突然手下留情了。” “我只是想到,他们其实和我的殷妹一样,都还怀着求生的希望,为何你不耐心劝慰,反而将这些魂魄封印在你的鞭下,供你驱使!” 孟婆露出不屑的表情,说道:“每天来往的亡魂这么多,姑奶奶可没有那么多闲心去一一劝慰,总之,在我的地盘上,就要听我的话,你也一样!” 那些怨魂如饿鬼一般,一波波涌向阳神,不死不休。 阳神因为手下留情,反而让围困自己的怨魂越来越多。 “你不下杀手,最终死的就是你!” 孟婆似乎置身事外,完全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观战。 那条软鞭就立在阳神与孟婆之间,不断地从鞭子里涌出怨魂。 或许,孟婆说的对,想要摆脱这些怨魂,恐怕就只能痛下杀手... 亦或者,还有另一种可能性。 阳神眼神坚定,看向孟婆,大喝一声,身上的圣气瞬间消散。 不仅如此,阳神的身上,连一点点灵气也看不见了。 那些怨魂见阳神身上的阳气顿时消失,仿佛变成了无头苍蝇失去了目标,乱哄哄的到处乱转。 孟婆惊讶道:“你竟然将灵气尽收?只以肉身作战,你以为你能过的了我这一关吗?” 孟婆伸出手掌,软鞭立即回到手中,那些怨魂被软鞭重新吸了回去。 鞭身上的缝隙合拢,重新变成了一条软鞭武器。 “嘿...不用功法,我一样可以赢你。” “什么?” 孟婆气的将软鞭拉的紧紧的,但同时心中也平添了一丝紧张。 见阳神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似乎对战胜自己很有信心。 孟婆没有主动进攻,而是开口问道:“你说你可以赢我,到底凭什么有这种自信?” 阳神哼了一声,说道:“因为...” 孟婆不由得吞了口口水,再问道:“因为什么?” “你太小了!” 孟婆一愣,顺着阳神的目光下意识的低下头去。 明明是波澜壮阔的盛景,竟然被一个男人嘲讽太小了! 孟婆恼羞成怒,抬起头来要找阳神算账,但当她抬起头的时候,面前哪还有人? 回过头,阳神已经跑远了。 “你给我回来,回来,男子汉大丈夫,你竟然逃跑,懦夫!” 孟婆气的在原地直跺脚。 远远传来阳神的回话:“殷姑娘可比你伟岸多了!” 伟岸多了... 伟岸多... 伟岸... 伟... 女人呐,你的名字叫做妒忌。 无论是人是鬼,对于这种话而言,都是一种赤裸裸的羞辱。 阳神身后的孟婆气的直冒烟,但阳神可顾不上她的情绪,他必须赶紧追上阴神。 一路沿着通过鬼镜的方向,在鬼界与人界连通的中间灰色空间,阳神终于看到了与四五个鬼煞缠斗在一起的阴神。 与其说是缠斗,不如说是阴神苦苦闪避着鬼煞们的攻击。 虽然因为身死功失,但阴神的眼光和预判仍在,鬼煞们虽然功夫高强,但一时间却抓不到她,反而在屡屡眼看要擒拿住阴神的时候,被她以不可思议的方式逃脱。 “殷妹,我来了!” 眼看着距离成功近在咫尺,阳神豪气陡升,一跃而起掠入阵中,三下五除二就将这几个鬼煞给料理了。 闯万鬼楼,渡黄泉彼岸,闹奈何桥... 终于,阳神将阴神的魂魄带了出来! “殷妹,此地不宜久留,你快跟着我来吧。” “嗯。”殷姑娘激动的点着头。 两人拔腿狂奔,眼看着就要进入鬼镜创造的空间,片刻后便可离开鬼界,可这时上空却突然传来震耳的喊声。 “二人休走!” 声音如滚滚狂雷一般炸在耳边,阳神还好,阴神差点被当场震昏。 纵然有功体护身,这一声吼也让阳神耳中一鸣,脑中一震。 声音刚落,一身穿黑衣羽衣,面容丑怪凶恶的怪人出现在两人眼前。 “你们不能走。”那人伸手制止,拦住阳神和阴神去路,说道,“我乃鬼门关看守人郁垒,阳神你擅闯鬼界,想私自带阴神离开,这事儿可不妥,万万办不到。” “为何不妥?” “这阴神既然肉身已死,魂魄来到鬼界,就要守我鬼界的规矩,人界有人界的规矩,鬼界自然也有鬼界的规矩,你们两人,我不拦你,你要走便走,但这位姑娘,必须留下。” “嘿,你的规矩是你们定的,但我阳神也有我阳神的规矩!这位姑娘我是带定了!” 郁垒摇了摇头,从黑色羽衣下抽出一只鬼头杖。 “如此,只好得罪了。” 阳神也不多话,眼看成功在望,不想多费唇舌,使出灵山崩霸拳,打向郁垒。 眼瞅着阳神攻势凶猛,一拳就能将郁垒打个粉碎,谁知那郁垒不慌不忙,将手中的鬼头杖轻轻一挥,身在半空的阳神就像离弦之箭一般,向反方向飞了出去。 足足二十米外,地上拖着深深的十米长的拖痕。 拖痕的尽头,阳神弓着身子,不停的咳着,嘴里不停的流出鲜血,滴落在地。 “杨大哥!” 没有功力的阴神只能呼唤着阳神的名字表示担忧。 阳神拼命的站起身来,吐了一口血,又从手擦了擦嘴角,对阴神说道:“殷妹,我没事,瞧我打倒他!” 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阳神已经许久没有遇到像郁垒这么厉害的对手了。 斗战圣气护体,阳神使出生平绝技。 炎阳焰群! 身披圣气的阳神积聚了全身所有的灵力,使出终极一击,杀向郁垒。 这一攻当真是雷霆万钧,勇不可当,如天神下凡,英勇无敌。 但郁垒只是将手中的鬼头杖在身前这么一转,便形成了一道能量壁垒,将阳神的焰群全部抵挡在外。 至于阳神,则被郁垒再次击飞。 这一次,阳神再也站不起来了。 仅仅两个回合,双方就分出了胜负。 阳神自己都不敢相信,他可是人界修行的翘楚,在人界被尊称为神的男人,实力足以位列仙界,竟然连鬼界的一个鬼门关看守人都敌不过。 被扶起后的阳神只能倒在阴神的怀里,仰头看着郁垒步步靠近。 “阳神,需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人界是最低微的修炼场,不要以为自己修行得道就可以在鬼界为所欲为,以你的实力想要从我鬼界带人,怕还早点了。” 阳神咳嗽了两声,没有回答。 他知道郁垒所说的都是真的。 以他现在的实力,和郁垒完全不在一个等级,就算拼死,也不可能是郁垒的对手。 “杨大哥,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和你分开!” 眼看身旁哭的梨花带雨的阴神,阳神何尝想和她分开。 虽然打不过郁垒,但阳神心中已生一计。 “喂,郁垒,你是鬼门关的看守人,自然一向秉公办事,一言九鼎吧。” 郁垒点头,回道:“这个自然。” “好,那我便问你,如阴神暂时不想喝孟婆汤,入轮回,暂留鬼界,可否?” 郁垒从黑色羽衣下取出生死簿,翻了几页,然后收起,说道:“这阴神在人界期间做过不少善举,虽功德不足以永留鬼界,但想何时喝孟婆汤,入六域轮回,倒可以任其自便。” “好,既然你们不逼她,那我便与她一直长留这里,可否?” “这...” 阳神说道:“我是人界的人,你鬼界的规矩管不了我,而阴神何时入轮回可由其自己选择,所以我们决定,就待在这里,不再走了,这样既遵守了鬼界的规矩,我和殷姑娘也可以永远在一起。” “不可,人鬼殊途,阴神刚刚已随队伍登上了奈何桥,现下需要回到彼岸,重新排队。” “唉,郁垒,我当你真的说话算话呢,谁知道竟然是个出尔反尔的小人,说话根本不算话,呸!” “什么?我出尔反尔?那你告诉我,我哪里说话不算话了?” “你刚才说,阴神何时轮回可由着她,现在怎地又说要她立即回黄泉彼岸排队?” 这句话可把郁垒给问着了。 须知,魂魄入阴曹地府时,神志是茫然不清的,只会按照鬼卒的指示,跟着魂魄队伍的方向缓缓前进。 就好像一群没有灵魂的生物一样,排着队,守着鬼卒的秩序,按部就班的进入轮回。 所以这种情况下,魂魄即便一时有了神志脱离了队伍,但被鬼卒或者鬼差发现后,又会重新恢复到茫然的状态,进入走向轮回的队伍中。 也就是说,郁垒根本不担心阴神不会进入轮回,这只是迟早的事情。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阳神竟然愿意为了阴神留下来。 只要阳神在这里,阴神就会神志清明,自然也不会愿意主动去喝孟婆汤,转世投胎。 但对于阳神想要留在这里,郁垒似乎又没有什么办法强行驱赶。 因为鬼界里并没有任何一则法条,适用于鬼界之外的人类。 就在郁垒犹豫不决的时候,阳神指着郁垒所站的位置说道:“郁垒,你难道没有发觉,你早已经身处鬼界之外吗?” 郁垒猛然一惊,看向脚下。 脚下的地方只是一片灰色的地带,脚下一米外,就是鬼界的边境。 换言之,郁垒已经越界执法了。 虽然这个界限,是鲁横制造的鬼镜道具创造出来的中间地带,但郁垒毕竟是出了鬼界。 见阳神与阴神在此生死关头,依然双手紧握,彼此依偎,郁垒长叹了口气,幽幽说道:“你们既然有此决定,我也无话可说,就留你们在这儿吧。” 听了郁垒的话,阳神和阴神大喜过望! 这意味着,没人会再强行将他们俩分开了。 “不过...” 郁垒说道:“阳神,你是人界之人,以后断不可再擅闯我鬼界,否则我定会压你进十八层地狱饱受惩罚!” “好。” 阳神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你那鬼界是什么好地方不成,鬼愿意去,我才不愿意去呢。 要不是殷妹在那儿,来人拿八人大轿抬我我都不去。 阳神心里暗想。 “至于你,阴神,为了防止你越界随阳神离开,我只能将你禁锢在此地。” 说完,郁垒口中默念鬼语,阴神的下半身竟然变成了石头! “这...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离开便是,你把殷妹的身体变回来,快变回来!” 郁垒不理睬阳神的咆哮,开口说道:“假如有一天你们想通了,阴神愿意重回六域轮回,那么我会再来亲自施法,将阴神的双腿变回来。” “可恶,可恶!” 阳神怒吼着一拳打向郁垒。 这一次,郁垒甚至没有抵御。 阳神的拳头打在郁垒的胸口,但后者却纹丝不动。 阳神这才发现,自己刚才已经将身上的灵气用光,刚才的一拳,连一丁点儿灵能都没有,根本伤不了郁垒分毫。 郁垒用手指搔了搔阳神刚才打的地方,转过身,留下一句话。 “想通了,叫我。” 说完,郁垒飘然而去。 就这样,阳神并没能将阴神带走,但也不算失败。 阳神就和下半身变成石头的阴神一起,没羞没臊的在这个中间灰色地带,一起生活了数千年。 为了让两人的生活不枯燥,阳神将这里变成了田园野外,还养了一些小动物和两人共同生活在一起,不至于太枯燥。 ...... “你们俩,就在这块地方,生活了几千年?”林易惊讶的问道。 那两人彼此看了一眼,同时笑着回道:“是。” 这爱情,林易是真的羡慕了。 “阳神哥哥,听你这么一说,这鬼界如此不近人情,断不是什么好地方,我还是不进去了,这就要回去了。” 林易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 阳神瞧着林易,仿佛若有所思,接着突然开口说道:“等一下,我看到你的额头上,好像有什么东西...” ...... 7017k 今天请假 今天请假,明天恢复更新。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75章 结义金兰,命泉开窍(4k) 额头上有东西? 林易下意识的往额头上摸了摸。 光滑平整。 啥也没有呀... 阳神站起来,走到林易面前,没有说话,将手抚在林易额头。 林易只觉得阳神的手掌暖暖的,一股股浑厚之气由额头灌入,非常受用。 须臾,阳神将手掌抬起。 矗立在一旁的阴神讶然道:“天眼!” 阳神也露出了意外的神情,说道:“好小子,年纪轻轻竟有如此灵源,人界之中拥有天眼者甚少,堪称百年难遇。” 林易此刻额头上一直隐藏的天眼,在阳神的灵气催化下竟然显形了! 阳神由于身聚灵气,感应到林易的头上有灵源,所以以外力催之显形,但没有想到竟然是十分罕见的天眼。 要知道,修仙之人需有仙缘,这仙缘的初级便是灵源。 有了灵源,才算有慧根,有了慧根,才能步入仙道。 听了阳神的话,林易连忙跑到河边,探身一瞧。 卧槽! 一只眼睛清晰的浮现在自己的额头上。 只是与普通的眼睛不同的是,这第三只眼是竖着长在额头上的,比正常的眼睛大了一倍,眨眼的时候,左右两边的眼皮向中间合拢。 林易只觉自己对百米之外的景物看的一清二楚,而在自己脚底的蚂蚁,头上的触角也看的清清楚楚。 此刻,林易的眼睛能够看大看小,看明看暗,看近看远。 “原来...这就是天眼...” 林易一直知道自己开了天眼,但从来没有真正的看到过,此刻看到自己的额头上真的长了第三只眼睛,还不由得有些害怕和不习惯。 阳神手抚下巴自言自语道:“据说灵源为天眼的,上限可至神界,天眼初开便可见领域之中的仙境,天生便有仙界的慧根,历代人界之中仅有一人曾经拥有过天眼的灵源,现下又多了一人,不知这天眼所见的仙境到底是什么模样。” 听到阳神喃喃自语,阴神说道:“杨大哥,你既然好奇,不如就问问这位林兄弟,他这天眼所见的仙境,到底是片什么领域。” 林易听到“领域”二字,不禁一愣,说道:“两位哥哥姐姐,你们刚才提到的领域,到底是什么意思?和修仙...还有什么仙境...仙界什么的,究竟有什么联系?” 阳神诧异道:“怎么,难道你不知道领域?” 林易摇了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接着又摇了摇头。 阳神和阴神对望一眼,这可把他俩弄糊涂了。 林易连忙解释道:“是这样的,我只是知道存在领域这个说法,但我并不是真的明白所谓的领域究竟是什么,到底是干什么的,又有什么用处。” 阳神露出奇怪的表情,反问道:“怎么...难道现在人界都没有在修仙道吗?” 林易回道:“我只是听说过有修仙的传说,但现下人界似乎修仙并不普及,或者说,根本没有什么人在修仙,根据我所知道的情况,我所在豫州的寿霖城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修仙之人。” 阴神说道:“这就怪了,在我们那个时候,人人皆可修仙,只是每个人修仙的道行不同,修仙的等级也相差甚远,有的人修仙一生,也未能有所小成,阳寿尽而前功尽弃,但有的人修仙有成,便可延年益寿,最后在阳寿终结前达到大成,飞升仙界。” 阳神说道:“殷妹,你还记得我们那个时候,修仙之道虽然普及,但成功飞升仙界之人却逐年递减,在我们之前的数百年,修仙飞升之人每年能有数百人,后来只有数十人,再往后每年能有十人飞升已属难得,到我们那个时候,每十年恐怕才能有一人修仙得道。” 阴神听了连忙接道:“对,杨大哥,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那时候人界就有传言,说是人界灵气涣散,九州的灵气越来越少,所以修仙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据说是因为仙界为了控制飞升的人数,将人界的灵根封印起来,导致灵气越来越少。” 阳神点头,开口说道:“这么说来,应当是灵气逐年减弱后,飞升仙界之路被人为斩断,修仙之人无法得道,导致后世之人不再修仙,于是这条路便慢慢消失了。” 阴神赞同道:“应该是了。” 听了阳神和阴神的对话,林易的思路突然被触动,一个大胆的想法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林易欣喜的大叫吸引了旁边两人的注意。 “林兄弟,你知道什么了?” 林易忙上前抓住阳神的手臂,激动地说道:“听了你们的话,结合我在人界的经历,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阴神被林易激动的表情逗笑了,笑道:“你有什么想法说出来听听就是,倒也不必那么激动。” 林易不好意思的送开抓着阳神的手,嘿嘿一笑,这才说道:“按两位所说,在几千年前,人界灵气充盈,人界盛行修仙,且有不少成功修仙得道飞入仙界之人。” “没错。”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何故,人界的灵气逐渐削弱,而随着灵气的消失,修仙便慢慢没落了,到了后来,修仙之道便慢慢消失了。” “应该如此。” “但现在,到了我这一代,虽然修仙之道并没有开始盛行,但人界流传着不少传说,便是灵气复苏,修仙之门重新被打开了!” “哦?灵气复苏?”阳神与阴神对视一眼。 林易点头道:“没错,人界每四年会遇到一次双月同天的盛景,而每一次盛景过后,灵气便会复苏一些,我猜测,人界的灵气会逐渐充盈,待有心人发现之后,那消失已久的修仙之路便会重新出现在人界!” “林兄弟这么一说,似乎挺有道理。” 听阳神同意自己的推测,林易想起了领域一说,连忙向阳神问道:“阳神哥哥,你还没告诉我,领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阳神开口说道:“所谓领域,其实是激发人体的潜能,这是修道的第一步。每个人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领域的方向,这个领域与人的天赋有关,比如有的人精通武功,那么这个人一旦潜能被激发,便可打开武功的领域,从而一步步在领域内提升阶层,达到领域的巅峰,从而完全将自身的潜能激发出来,还比如有的人精通音律,那么便有可能打开音律的领域,成为一名音律大师。” “然后呢?”林易见阳神顿了顿,立即迫不及待的追问。 “进入领域,则意味着这个人拥有修道的资格,随着潜能不断激发,这个人便可通过修仙逐步得道,最终飞升仙界。” 林易听到这儿,思考了片刻,回道:“所谓领域,即是需要天生便拥有某一项天赋,待后天激发后才可步入领域,那么我不大明白的是,在领域内提升,和修仙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阴神咯咯一笑,接口道:“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吧,林兄弟,你以为修仙得道一定要打打杀杀或者武功高强才行吗?错了,错了!其实想要修仙,先要修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武功可成道,音律可成道,农夫可成道,屠夫亦可成道,世间万物,皆可成道!” 被阴神这么一点拨,林易立即懂了。 这意思就是说,无论开通了哪个领域,只要在这个领域到达了巅峰,便算成就了道,便可具备成仙的资格。 阳神补充道:“话虽如此,但领域之间又有区别,如杀人放火者,即便激发了自己的领域,也很难修仙得道,虽然世上传闻杀人证道者亦有,但难于登天,再如诗歌领域,单纯的舞文弄墨,即便达到巅峰,也无法达到成仙的修为,也就是说,有些天赋,即便激活了领域,也注定这一领域的高度永远达不到修仙的高度,这是老天注定的,人力改变不了。” “但据我所知,唐代诗人李白被称为诗仙,那他算不算在诗歌领域得道成仙呢?” 阳神一愣,说道:“唐代?李白?诗仙?” 林易一拍脑袋,说道:“我的错,这个世界哪有什么唐代和李白呀。阳神哥哥,你当我刚才是胡说的,根本没有这回事。” 阳神却说道:“如若有人在诗歌领域得道成仙,那也绝非不可能,这世上有什么事情是一定的呢,凡事总会有例外,你说的那个李白,说不定就是诗歌领域唯一成仙之人也说不定。” “嗯。” 阳神不死板不拘泥的思维,深获林易好感。 这么聪明的人,武功又高,当年如若飞升成仙,估计现在在仙界那也是一号人物呢。 可惜...可惜... “对了,林兄弟,我正想问你,你激活了领域后,看见什么了?” 林易一愣。 我激活了领域? 难道... 我开了天眼,就是激活了自己的领域? 这... 莫非是我上辈子看***的片子看太多了? 所以才长了第三只眼? 至于开了天眼后看到了什么... 须弥山! 或许,我用天眼所见的那片天地,就是属于我自己的领域? 阳神刚才说过,天眼初开便可见领域之中的仙境。 这么说来,我所看见的那片景色,就是传说中的仙境? ...... 由于阳神和阴神一直对自己坦承相告,于是林易也没有隐瞒。 “我开了天眼后,第一眼看见的,是一座被仙气环绕的高山,叫须弥山。” 阳神和阴神听了同时震惊地脱口而出道:“须弥山!” 能让两位差点成仙的大人物如此惊讶,林易也有些意外。 “怎么,这须弥山有什么来头不成?” 阳神吟道:“须弥山是天地骨,中镇天地为巨物。如人背脊与项梁。生出四肢龙突兀。四肢分出四世界,南北西东为四派。西北崆峒数万程,东入三帏为杳冥。惟有南龙入九州,胎宗孕祖来奇特。” 林易虽不知这十句话具体是什么意思,但已经感觉到“须弥山”很厉害的样子... “林兄弟,这十句话,你可知什么意思吗?” 林易摇了摇头。 任谁突然听到这十句顺口溜的话,也不可能立即明白是什么意思呀。 你就别卖关子了,快点儿说吧。 见林易摇头,阳神便解释道:“解释这十句话,其实只需一句便可。” 哪一句?你倒是说呀! “须弥山是华夏九州的中心,世间万物都是须弥山孕育而成的!” 如果我识数的话,这是两句啊? 不过,林易倒是明白了一点,这须弥山果然很厉害! 阳神又向林易问到天眼所见的仙境之内都有什么。 林易一一照说,但也只是把所谓仙境内的景色向阳神讲述了一遍,至于那每次凭空出现的天地秤和奖励,林易留了个心眼,并没有说。 听完林易所说,阳神露出微笑,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说道:“林兄弟,你可知你这领域有多牛吗?这么说吧,很多有修仙天赋的人努力一辈子,恐怕也达不到你现在的起点。” “真的吗?” 话虽如此,但林易是有一丝相信的,毕竟他可是穿越来的,身上怎能不有点奇异之处? 阳神沉吟片刻,开口说道:“林兄弟,你我既然有缘在这里相遇,且相谈甚欢,言语投机,不如结为兄弟如何?” 阴神立即鼓掌道:“好啊好啊,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见到除我俩之外的第三人呢,林兄弟你是第一个,就答应了杨大哥吧。” 开什么玩笑! 有阳神这么粗的大腿和精通修仙之道的前辈,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拒绝! “噗通。” 林易直接跪下了。 “杨大哥,弟弟给你磕头了!” 咚咚咚。 林易直接磕了三个响头。 别说当兄弟了,就算是拜师,这头也得磕! 辈分自然就不用论了,阳神起码大自己几百岁,叫声大哥可一点儿也不亏。 阳神立即将林易扶起,说道:“二弟,以后你我兄弟相称,不要再行此大礼。” 说完,阳神“哈哈哈”开怀大笑。 “今天真是太开心了!二弟,今天咱们结义金兰,我既然是你大哥,便送你一样礼物!” 我去,今天是什么黄道吉日。 抱了大腿不说,还送礼物! “你闭上眼睛,不得运气相抗,大哥助你开通灵源,步入仙道!” 按照阳神的指点,林易盘膝而坐,阳神一手运气,另一只手按在林易头顶。 两人闭上眼睛。 林易只觉一股暖暖的浑厚之气从头顶灌入。 紧接着,林易眼前一亮。 虽然双眼是闭着的,但天眼所见的领域,却赫然出现在林易的脑海里。 只见须弥山下,一股泉眼冒出叠叠白气,犹如火山爆发之前的模样。 根据阳神指示,林易汇聚周身之气于丹田。 在阳神的灵气催动之下,一股浑厚之气冲出泉眼。 命泉开窍! ...... 乐文 第176章 九阶仙法第一阶:命泉(4k) 林易看着天眼所见的空间内生出异象,不禁暗暗咋舌。 一股清澈透底的泉水从须弥山山脚下的一处泉眼内喷涌而出,泉水汇聚成一片小溪地。 泉水之中不断散发着白色的气体。 这种气体与水流溅射时挥发的雾气不同,看起来浑厚有质,更像是白色的仙气。 “二弟,你可发现你的领域内有何异常之处吗?” 伴随着阳神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林易睁开眼睛,回道:“大哥,我看到须弥山下新生了一处泉眼,在泉眼之中不断的喷射出泉水,形成了一处小溪。那泉水虽然清澈无比,但在水中不断的冒出白色的气体,那些气体看起来不像是水流溅射所产生的水气,但我不知,这气体到底是什么?” 听完林易的描述,阳神和阴神的脸上均露出兴奋的表情。 “二弟,你可知你的领域里已经生出了通往仙道的异象!” “真...真的吗?” 林易没有想到,自己居然真的有一天能够走上传说中的修仙之道。 “那当然,大哥怎会骗你?你这领域内所生出的异象,正是九阶仙法之中的第一阶:命泉。” “命...命泉?就是那生出的泉水?” 阳神点了点头,背向林易,双手交叉放于身后,缓缓开口。 林易虽不知为何每当古人要说什么重大事情的时候总喜欢背对着别人说,但现下不敢打断阳神的思路,只能耐心的听着。 “自古至今,修仙之道共分九阶,一阶命泉、二阶碧海、三阶光耀、四阶清影、五阶月辰、六阶古道、七阶沉璧、八阶旭日、九阶星河。” 林易不禁低声重复道:“命泉、碧海、光耀...” 阳神继续说道:“修仙之道的每一阶境界都伴随着相应的异象,每个人在同一阶段所见的异象都差不多,刚才你所说的异象,正符合修仙之道的第一阶段,命泉。所谓命泉境界,就是汇聚周身魂魄之气于丹田,使得命魂冲出命泉,仙缘开窍。那些白色的气体,正是你体内浑厚的灵气。” 原来如此。 这么说,阳神赠予自己的礼物,已经成功了! 在阳神的帮助下,自己已经开通了灵源,步入了仙道! 这时,阳神又说道:“为兄虽然尽力助你开通灵源,但有些人如果没有慧根,即便有外力催发,也无法开通灵源,这是你自己的造化,为兄只是助你早日突破罢了。” 阳神说的虽然简单,但林易知道,这一步对于修仙之人来说非常关键。 没有命泉的异象出现,便永远无法步入修仙之道。 纵然,能够仙缘开窍,是自己的造化,但阳神的帮助也是功不可没。 “大哥,其它的话就不多说了。” 说完,林易后退几步。 “大哥在上,请受二弟三拜!” 说着就要下跪。 但没等林易跪下,阳神一把将林易拉住。 “二弟,为兄不是说过,以后不要动不动就行礼嘛,那是晚辈对长辈的做法,你我是兄弟,平辈而论,以后这种俗礼咱们就免了,否则我可要生气了!” 你我是兄弟...平辈而论... 对方可是存在于传说之中的阳神呐! 林易连忙说道:“大哥,我错了!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兄弟相交,贵乎于心,大恩不言谢,以后但凡大哥的吩咐,我林易无所不从!” 这番对话,让两人之间的距离又更近了一步。 ...... “大哥,你说我已步入了仙道,我想知道,这九阶仙法,大概要修炼多久,才能达到第九阶星河的境界呀?” “噗...” 不远处,阴神直接笑出了声。 阳神也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说道:“二弟,你这个问题,可就超过了为兄所知道的范围了。” 嗯? 林易一愣,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道:“大哥,你不已经是具备成仙修为之人吗?难道不是练至第九阶才可脱凡成仙?” 阳神回道:“非也,非也。为兄历经近四百年,放才练至第四阶清影境界。” “什么?” 林易咋舌。 练了接近四百年,才到了第四阶清影境界? 阳神仰天回忆,说道:“在我十八岁那年,见到第一阶命泉的异象,从那时开始计算,大概二十年后,练至第二阶碧海境界,之后又过了约百年,方才练至第三阶光耀境界,又过两百余年,练至第四阶清影的境界,之后没过多久,便收获了仙界下放的莲花座,拥有成仙的资格。” 阴神接着说道:“这之后杨大哥又陪我修炼了近五十年,否则呀,他早就是仙界的一员了。” “无论怎样,即便步入仙界的时候,我也还没有达到第五阶月辰的境界。” 听阳神和阴神的介绍,简直是一步活生生的修仙史诗呀。 “大哥,你既然练至清影的境界,自然是见过这四阶境界的异象了?” 林易的好奇心又起来了。 阳神回道:“没错,每修行到一阶,则会伴生相应的异象,如无任何异象产生,则代表着你在当前的阶段并无突破。” “大哥,你能给我说说,那四阶境界的异象都是什么吗?” 阳神清了清嗓子还未开口,就被阴神抢白道:“这个我来说吧,毕竟我也达到了清影的境界呢。” “好好好,你来。”阳神微笑着瞧向阴神,后者露出甜甜的笑容。 此时此刻,林易突然很想念苏绣儿。 但阴神一开口,林易瞬间又将注意力集中到阴神这儿。 “根据我和杨大哥的经历来看,九阶仙法并非要练至第九阶才能脱凡成仙,只需要练至第四阶清影境界,便可收获仙界下发的代表拥有成仙资格的莲花座。这第一阶命泉的异象,就如二弟领域内的异象一般,命魂冲出命泉,仙缘开窍,此时的灵气是白色的。” “这第二阶碧海的异象,则是命泉中的泉水汩汩汇聚丹田,小溪流汇聚成碧绿色的气海,气海之上散发着绿色的灵气。” “当达到第三阶光耀之时,有‘明月出海底,一朝开光耀’的说****明月从碧海中升起,在月光的照射下,气海之上的灵气变化成青色。” “等到第四阶清影的时候,在明月之上会有飘飘人影的出现,领域之中灵气充盈,处处空灵缥缈,彻底超脱了凡人的境界,此刻的灵气变成了蓝色。” 听完阴神的叙述,林易不禁心驰神往。 尤其是清影境界的异象。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好诗,好诗啊。” 林易此刻方才体会到这句诗的意境。 “没想到二弟除了功夫不错外,诗歌的造诣也如此高深。” 面对着阳神和阴神的夸奖,盗用诗句的林易不好意思的笑着谦虚了几句。 至此,林易对于这个世界的修仙之道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和了解。 ...... “二弟,你既然身具仙缘,便不可荒废,你大哥我虽然不能离开这儿,但也会监督你的修行,往后每隔三个月,你便来我这里一趟,我要亲自查验你的修行进展。” “是。”林易恭敬道。 亦师亦友的阳神让林易充满了尊敬。 “那么...这一次我便试试你如今有多少斤两,来吧,尽全力向我攻击。” “不用...不用了吧,刚才实力上的差距已经非常明显了。” 一旁的阴神笑道:“二弟,你怎么忘记了,你刚刚才步入命泉境界呢,实力与之前相比大有不同。” “不会吧,我咋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呢?”林易露出怀疑的表情。 “试试就知道了。”阳神摆开架势。 既然如此,就再没什么可以推辞的理由了。 对于阳神,林易充满绝对的信任,所以挥出的第一拳,林易便使出了全力。 全力一攻的白虎炎杀拳! 一只吊睛白虎从林易的拳风中显现,嘶吼着扑向阳神。 随着林易的击拳,白虎的爪子也同时向阳神挥舞。 面对着林易雷霆万钧的攻势,阳神不慌不忙的闪避。 看准林易的破绽,阳神踢出一脚,将林易踢倒在地,地面上立即显出深深的痕迹,同时扬起了尘土。 这一脚对于林易来说倒没有造成什么损伤,林易知道阳神留力了。 “二弟,你这拳力相比之前是增加了不少。” 这一点林易也感觉到了。 单是拳风的威力与之前就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 林易连忙竖起耳朵。 “你的拳势并没有什么改变。” 拳势? 那是什么? 阳神解释道:“同样的出拳,即便拳力增加,但对于我来说其实并无区别,最多只是防御的时候多用点力罢了,从左边来的拳还是在左边,从右边来的拳还是在右边,这样的话,永远也无法打倒我。” 阳神的这番话让林易若有所思。 “想想看,既然现在拳力打出的拳风都可伤敌,为何不将拳风当做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攻击的方式随着拳力的增加是否也会有诸多的变化?” 林易瞬间明白了! 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 这时间唯一永恒的,就是不断变化! 阳神摆出架势,道:“你的白虎炎杀拳很有威力,把自己当做那只白虎吧,而并非拳头打出来的影像。” 林易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 虎啸! 破空之声! 林易冲向阳神,一拳击出,火焰炎炎,这一拳来势凶猛,刚劲无比! 阳神没有硬接,侧身闪过。 林易连攻数拳,阳神虽然全都闪开,但最后一下已经有些微迟缓。 林易招式一变,出拳由快变慢,以静制快。 似乎没有料到林易的变招如此之快,阳神身形顿了一顿,竟被林易追到。 “喝!” 林易大喝一声,全力击出,青龙之气斗出,缠绕在手臂之上! 阳神已避无可避,伸出一指,卸掉林易的拳劲,轻飘飘向后飘去。 林易眼看阳神竟然只伸出一指,就轻松的挡住了自己的青龙千水,不禁愣在当场。 阳神笑道:“怎么呆了?” 林易低头看向自己的右手,伸出一根食指,然后看向阳神。 阳神道:“你刚才的拳法以柔克刚,对方拳劲越猛,你这一招的功力就越强,没错吧。” 林易点了点头。 阳神笑道:“所以啊,最简单有效的防守方才能够最轻松的化解你刚才的拳法。” 林易一下子蔫吧了。 这完全就是小学生在和成年人打架。 你是什么路数,对方一眼就看穿了,这架还怎么打? 见林易斗志全无,阳神收起功法,说道:“二弟,不要气馁,为兄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恐怕未必能够胜过你。” “当真?” 阳神郑重的点了点头。 林易的心里这才好受一点。 那边阴神安慰道:“二弟,你刚才的实力相较之前有了明显的提升,所欠缺的只是经验和时间,假以时日,凭着你自己的仙缘,再加上杨大哥的指点,你的进步一定会比我们俩都快!” ...... 离开前,阳神扶着林易的肩膀说道:“二弟,你我已是兄弟,大哥要照顾你大嫂,无法离开,除了每三个月过来让为兄检查修为的进展外,如遇到什么困难,尽管来找大哥,但凡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一定竭力相助!” 在这个世界,难得遇到一个对自己这么好的人。 看着阴神无法移动的下半身,林易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 植物魔鉴! 林易似乎记得植物魔鉴中有一种魔界植物,喜欢吞噬石头。 假如能够将这种魔物召唤出来的话,是否阴神的下半身就能恢复如初? 不过遗憾的是,即便林易以步入命泉境界,但修为依然不足以召唤出这个魔物。 林易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勤奋修行,争取早日可以有实力召唤出这个魔物,用以解决阴神的石化难题,同时回报阳神对自己的帮助。 这件事,林易先不打算告知阳神和阴神。 毕竟,林易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具备这样的召唤实力,万一自己永远也无法召唤出来,那岂不是让两位哥哥姐姐等的寒心了。 离开灰色的中间地带后,林易转过身,郑重的向身后的方向磕了三个响头。 贵人,兄弟,师父... 林易这一趟虽然没能进入鬼界,但依然收获颇丰! 魂魄回归肉身后,林易连忙将鬼镜收入袖中。 这样的宝物,必须随身携带。 ...... 7017k 第177章 林易提亲(4k) 林易在鬼镜中待了许久,但从镜子里出来后,发现尚且二更出头。 看来鬼镜里的时间相对于人界来说,稍微慢了一些。 躺在床上,林易心里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他和传说中大名鼎鼎的阳神拜了把子,后者还助他开通灵源,步入仙道。 同时,他也被阳神和阴神之间的情感所触动。 能够跨越不同界限,在一块灰色地域长相厮守。 即便阴神的下半身化成了石头,阳神也依然不离不弃,并且将那片原本贫瘠的地方布置成了世外桃源一般。 当看到阳神与阴神之间对视的眼神时,林易就情不自禁的想到了苏绣儿。 自打来到这寿霖城,苏绣儿便一直对他另眼相看。 或许,这就是一种眼缘。 开始,林易并没有对苏绣儿动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苏绣儿为林易所做的一切,让林易逐渐改变了看法。 高端的猎手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林易原本只想逗她一逗,没想到这一逗,就把自己给逗进去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许久,直到鱼肚泛白,林易才草草睡去。 ...... 曹达华府上。 “砰砰砰。” 曹达华“嘶”的把嘴边的口水吸了回去,极不情愿的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大声冲门口喊道:“谁呀,一大清早扰人清梦,还让不让人睡觉啦!” “吱哟...” 门一打开,曹达华惊讶道:“林兄弟,这么早,有什么急事吗?” 林易向来很少主动上门找曹达华,更别说这一大清早了,之前倒是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次,都是有特别重要的事情。 “有。”林易说完,拉着曹达华的手说,“走,咱们这就去多大哥那里。” 曹达华一边扣着衣服扣,一边嚷嚷道:“唉...唉...你别急,我这好歹得洗把脸呐!” 多隆府上。 “大人,门口有两位大人找您。” 多隆蒙着被子,一双手悄悄的从被子下伸出来... “哎呀,大人,别闹奴婢,外面真有两位大人找您呐。” 多隆这才从被子里钻出来,看了眼自己的手掌,笑道:“最近又丰满了些嘛。” “讨厌!” 又逗弄了几下,多隆这才正容问道:“哪两位大人一大早上门来找我呀?” “奴婢只知道一位姓林,一位姓曹。” “林...曹...什么?!” 多隆连忙从床上跳了下来,一边手忙脚乱的穿衣服,一边说道:“怎么不早报!” “奴婢早就和大人说过了,是大人您自己不起床,还要逗弄奴婢。” “不说这些了,快,帮我更衣!” 片刻后,多隆一边扣着衣扣,一边穿着反鞋,三步并作两步一路小跑到堂屋,遥遥见到林易和曹达华,便高声呼喊道:“林兄弟,曹兄弟,是什么风把您两位贵客给吹到我这儿来啦,真是让鄙舍蓬荜生辉呐!” 多隆刚进堂屋,就被林易和曹达华一左一右架住。 “两位...你们这...这是要干嘛,虽然我多隆迎客稍稍晚了些,但也不用找我麻烦吧...” “谁要找你麻烦了?”曹达华没好气的说道。 林易凑上去,低声道:“多大哥,我想请您和曹大哥帮我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 多隆在厅内来回踱步,给林易和曹达华说着话,一边有仆人拿笔不停的记录。 “咱们这边的婚礼礼仪,需遵从‘六礼’,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迎亲。纳采嘛,需先行小礼议亲,稍微有点门面的家庭,一般‘四洋红’或‘六洋红’,即绸缎衣料四至六件,金戒子两只、金耳环一副;若干银两;食品,个数‘六十四’,即包子六十四对、油包六十四只、麻饼六十四只等,还有陈年老酒两担至八担不等,故生囡有‘老酒甏’之称。” “林兄弟,您现在可是有官衔在身,可不比那普通门户,何况对方可是寿霖城首富苏家的千金小姐,这聘礼可不得以常规论之,依我看,需从长计议...” 多隆一边给林易和曹达华两位从未娶妻纳妾的单身汉讲述定亲的流程,一边一起讨论准备什么作为聘礼。 整整讨论了一上午,才算把聘礼的清单给罗列好。 当天中午,衙门里便派出了好多人,到街上采购清单上的物品。 林易邀请曹达华和多隆做自己的媒人去苏府上门提亲,给足苏老爷苏灿面子。 孟子曾曰:“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古时想要结婚必须得有媒人,“男无媒不得娶妻,女无媒不得嫁夫”。 媒人也有官媒私媒之分,古时多为私媒。男为媒女为妁,后来媒婆多指女性。 林易请曹达华和多隆为自己做媒,那可是官媒! 但多隆却说道:“林兄弟,依我所见,只要你肯开口,必可说动一人为你做媒,那人如若替你说媒,面子可比我和曹兄弟加起来还要大。” 曹达华不禁问道:“哦?那人是谁?” 林易替多隆回道:“多大哥说的定是知县黄大人。” “没错!” ...... 多隆说的的确没错。 以林易今时的地位和与黄知县的交情,加上有曹达华和多隆一同相邀,黄知县推辞不过,便欣然接受了。 这代人提亲本来就是好事,何况提亲的对方还是苏府,作为媒人,两边的赏金那可是少不了的。 既能卖一个人情给林易,又能给苏灿极大的面子,还能理所当然的接受两边的赠予,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同时,身为知县的他能放下身价,亲自为手下的人说媒,这在寿霖城的百姓之间,那也是一段佳话呀! “这是好事,我应了,林易,你告诉我,什么时候去提亲呐?” 林易回道:“明日正午吉时!” “好,明天咱们一同前去。” ...... 衙门里的衙役和捕快到处购买聘礼的时候,林易将要向苏绣儿提亲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寿霖城。 这消息自然逃不过耳目众多的苏府。 “小姐,小姐!” 香儿急匆匆的穿过走廊,激动的跑向苏绣儿的房间。 苏绣儿正专心的绣着一对鸳鸯,忽得门被推开,只见香儿气喘吁吁的直喘气,苏绣儿又气又怜,说道:“香儿,怎地又忘了我的话?进来要先敲门。瞧瞧你气喘的样子,什么事让你这么激动呀?” “小姐,嘻嘻嘻...” 香儿凑近苏绣儿的耳边,嘀咕了几句。 只见苏绣儿双手一抖,那绣帕掉落在桌上,脸蛋瞬间抹上了一丝红晕。 “当...当真?” “千真万确!听说明儿就会上门提亲呢!” 苏绣儿从桌前站起身来,踱了两步,连忙说道:“好香儿,一起来帮我试试柜子里的那件凤冠霞披。” 香儿拿手刮着自己的小脸,向苏绣儿打笑道:“小姐思嫁咯,小姐思嫁咯!” ...... 傍晚,黄知县正准备离开衙门坐轿回府,突然丁松找上门来。 “舅舅!” 丁松浑身酒气,脚下轻浮,趔趄着走进屋里。 见丁松这个模样,黄知县便知了个大概。 “你站住,好好和我说话,你瞧瞧你现在什么样子!” 丁松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还未开口,眼里倒是先流出了几滴眼泪。 师爷端上一杯热茶,向侍奉在旁的衙役们挥手,然后众人识相的离开。 师爷走的时候,转身轻轻的将门带上。 “男子汉大丈夫,哭个什么劲?” 黄知县站起身来,走到丁松旁边的椅子坐下,将热茶推到丁松身旁,道:“有什么话,先喝口热茶再说。” 丁松擦了擦眼泪,将茶端起来喝了几口,酒劲似乎也醒了几分。 将茶放下,丁松开口道:“舅舅,听说林易请您替他去苏府提亲,可有此事?” 黄知县早知丁松前来与此事有关,现下果然印证。 “哎。”黄知县先叹了口气,接着开口说道,“没错,我已经答应了林易,明天便帮他到苏府提亲。” 听黄知县亲口承认,丁松激动地说道:“舅舅,你明明知道我对那苏绣儿满怀情义,你不帮我也就算了,竟然还帮着外人夺我所爱!我...我...” 情急之下,一向能言善道的丁松竟然结巴了。 黄知县拂袖而起,不悦道:“你喜欢她苏绣儿,她苏绣儿喜欢你吗?” 一句话就让丁松闭上了嘴巴。 “男儿志在四方,岂能只盯着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何况,林易是我衙门里的一号人才,未来必定能够帮助我成就一番事业,既然人家和苏绣儿两情相悦,我出面卖个人情给人家,也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何来助人夺你所爱?” 其实丁松这样的人精,早知其理,只是不愿意面对现实,想要黄知县能够帮自己一把。 “舅舅,侄儿求您,能不能用你的权势阻止林易提亲,我...我一定尽快把苏绣儿弄上手...” “混账东西!”黄知县怒骂。 “我说的话你是一点儿都没有听进去,如此,便不必多说了,你去吧!” 丁松没想到还没说上几句,身为亲舅舅的黄知县就对自己下了逐客令。 “舅舅!” 黄知县背对丁松,不予理睬。 “嗨!” 丁松恼怒的甩着袖子,忿忿不平的去了。 出了衙门,心态已经失衡的丁松脸上露出阴毒的表情,径直往北门去了... ...... 晚上。 林易在林府的后院里与曹达华和多隆一同喝完酒后,趁着酒兴,挥毫泼墨,写了一副送与苏绣儿的诗词。 第二天正午吉时,按照贾瞎子算的时辰,林易提亲的队伍浩浩荡荡从衙门出发,往苏府前进。 林易身穿喜庆的红衣,脚踩高头大马,走在队伍正前方。 两侧,一边是曹达华,一边是多隆,各率领十二名带刀护卫,跟随林易。 队伍中间,是黄知县的坐轿。 之后是二十名挑着聘礼的挑夫。 队伍最后,又是十二名带刀护卫压阵。 队伍之中,穿插着手持牌匾,敲锣打鼓之人。 这提亲的队伍阵势,吸引了寿霖城百姓们的围观。 “哟,那位骑在马上的年轻人就是林易吧,真是一表人才呀。” “可不是嘛,听说这人原来是雾隐门的人,后来被衙门赏识,提拔成了寿霖军的参谋官,可谓一步登天,飞黄腾达啦。” “这算什么,那轿子坐的是谁,你还不知道吧,那可是知县黄大人。” “黄知县,他跟着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替林易提亲去了。” “啥?这么年轻的小伙子就有这么大的面子?我还以为帮他提亲的是跟在他身边的曹捕头和多主簿呢。” “有句话说的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这林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呀!” ...... 来到苏府门口,早有苏府的人候着。 苏灿带着苏家的几位亲贵早亲自迎接。 林易下马后,向苏灿拱手拜倒:“苏伯父,小侄林易向您请安。” “好,好。” 苏灿满脸都是止不住的笑意。 林易这女婿,让苏灿非常满意。 然后,林易和曹达华、多隆等人迎着黄知县,一众人在苏灿等人的陪同下在苏府门口叙话。 围观的百姓是里三层外三层,将苏府的大门口围的是水泄不通。 门口,多隆亲自宣读聘礼的清单。 伴随着多隆的宣读,他念到的礼品便被送入苏府。 “三十年陈年花雕两担...” “五十年陈年女儿红两担...” “金镯子、金项链、金耳环各两对...” “玉如意一只...” 一担担贵重的聘礼被送入苏府。 林易为了这聘礼,可是几乎把全部身家都搭上了。 即便如此,相对于万贯家财的苏府来说,这聘礼也稀疏平常。 甚至那只玉如意,还是黄知县为了林易的聘礼不至于太寒碜而亲自送上的,算是提前给林易成亲的贺礼。 不过到最后的三样聘礼,倒是让众人惊讶不已。 “特制林秀手套一副,火烧不侵,水流不蚀,刀枪不入!” 这件礼物被多隆念出,瞬间便引爆全场。 “哎呀,还有这种林秀手套呐!” “火烧不侵,水流不蚀,刀枪不入,居然这么神奇?” “这怕是独一无二的吧,这手套得值多少钱呐。” “怕是千金也难买呀。” 接着,多隆又念到。 “特制女性内衣两件。” 在屋子里听到这件聘礼的苏绣儿,俏脸立即就红透了... “林大哥,这东西你送我也就罢了,竟然还当众念了出来,真是羞煞我了...” 外面的老百姓倒是都愣住了。 “女性内衣?怎么有听起来这么色的聘礼...” “哦,对了,这个我听说过,据说在寿霖城大户千金的圈子里,这女性内衣已经悄悄流行起来了。” “是吗?你知道?那你给我们讲讲呗!” 林易这两件聘礼,先是替手套又做了一番广告,接着顺道宣传了一把女性内衣。 最后,多隆念到。 “林易林参谋为苏绣儿小姐特做诗词一首。” 这句话一出,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包括正在门前还在聊天的黄知县和苏灿等人。 每个人都想亲耳听听,林易为苏绣儿所做的诗词,到底都写了些什么。 ...... 7017k 第178章 赠绣儿姑娘,流寇又来犯(4k) 多隆声音洪亮,早有仆人跑到小姐的房间,告知苏绣儿。 香儿便在一旁起哄。 “小姐,走嘛,咱们去亲耳听听林易特意为你做的诗词。” 苏绣儿何尝不想,甚至立即就想跑到门口聆听,但身为女儿家,要有一定的矜持。 所以在香儿的再三要求下,苏绣儿这才勉强答应。 但是往门口跑的时候,比谁跑的都快。 “小姐...小姐...你慢点!” 香儿在身后吃力的追赶。 亭子里,苏绣儿的二娘正吃着果脯喝着茶,等着提亲队伍进来,结果就看到苏绣儿手提着裙摆,急匆匆的往门口跑去。 “哎呦呦,我这女儿唉...嗨,看来是真遇到如意郎君了!呵呵呵...” 旁边的仆人们也望着苏绣儿的背影,善意的跟着笑了起来。 ...... 两人躲在一进的大门后面,不会被旁人瞧见,然后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那多隆按照林易之前的指示,特意等了片刻,待听到里面的门口有些许轻微的脚步和动静,这才清了清嗓子。 “《赠绣儿姑娘》” “我喜欢你,似春日繁花锦瑟,风华正茂,执意生死相依。” “我喜欢你,似年少童言无忌,深埋心底,此刻道出心意。” “我喜欢你,似火焰炙烤我心,奈何情深,永远不说别离。” “我喜欢你,似繁心点缀夜空,深邃明亮,万世与卿长情。” 多隆念完,四周一片寂静。 还是苏灿率先哈哈大笑道:“好文采,好心意!今日听了林易这诗词,我才真正知道林易你对绣儿的心意呀。” 一旁的黄知县和师爷也交口称赞。 现下林易可是黄知县身前的红人,不仅能文能武,还通过小龙虾一事证明了自己的智谋,深受黄知县的喜爱。 跟随日久的师爷自然知道黄知县的心意,对林易也是一副恭敬的态度。 那围观的百姓们更是随即交头接耳起来。 “好诗,好诗呐!” “这林易真有两下子,怪不得会受到苏家千金的青睐。” “呸!光天化日之下念这种诗,伤风败俗,我...(被堵住了嘴)” 更有一些待字闺中的小娘们听了林易这首表达爱意的诗,都深深的陶醉了。 “啊,这诗,念到了我的心里,为什么林易选择的不是我?” “天呐,要是有人能够为我作这么一首诗,还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大声的读出来,我一定马上嫁给他!” “怎么办,我怕我以后的夫君作不出这样的诗,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林官人,我要给你生猴子!” ...... 门口,苏绣儿已经醉了。 她最喜欢的,就是诗词。 她之所以第一眼觉得林易与众不同,也是因为诗词。 林易呢,知道苏绣儿最喜欢诗词,索性做了一首诗,还在大庭广众之下读了出来,给足了苏绣儿和苏灿面子。 他是想告诉大家,是我林易追求的苏绣儿,并非苏府的千金倒贴一个雾隐门的穷小子。 “小姐...” 一向喜爱拿林易之事逗弄苏绣儿的香儿,此刻竟然红着脸,当着苏绣儿的面夸起了林易。 “林大哥,真的很棒呀!” ...... 前面的那些聘礼,赚足了吆喝。 但后面的几样,则赚足了眼球。 尤其是最后一样,那可是独一无二、绝无仅有的! 也是苏府的千金苏绣儿最喜欢的东西。 林易展露的这一手,非常漂亮。 当天林易提亲的事情,成了整个寿霖城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双方皆大欢喜。 黄知县依足规矩,在多隆的主持下,为林易说媒,正式代林易向苏绣儿提亲。 苏灿和二娘自然答应了下来。 双方约定过完年,就选一个好日子,将两人的婚事办了。 答应了之后,那二娘还对林易说道:“林易,以后你可就是咱们苏家的女婿了,可不能欺负咱们宝贝女儿,否则我这当娘的可不会放过你!” 林易连忙应承道:“不敢,不敢!我一定会好好对绣儿的。” ...... 苏绣儿的闺房。 香儿在门口敲了敲门。 一直在屋里焦急等待消息的苏绣儿连忙说道:“快进来,都这会儿了,还敲什么门嘛。” 香儿推开门,咕囔了一句:“哟,是谁说进你房间一定要先敲门的呀?” “你还贫嘴!快点告诉我...” 苏绣儿轻咬下唇,用期待的眼神看着香儿,说道:“爹他一定答应了,是吗?” “对!答应了!” 香儿白了苏绣儿一眼,认为她就是瞎担心,这种板上定钉的事情,她偏还如此忐忑。 “那...时间呢?” 香儿笑着回道:“老爷说了,等过完年,就为你们俩找个好日子,择日成婚!” “呀。” 苏绣儿立即激动的捂住了自己的脸蛋。 “小姐,年前的这段时间,你就是林易林大哥的未婚妻了,等年后呀,你就是林夫人啦!” “好你个香儿,又来逗我!” 咯咯咯... 一阵阵笑声不断从苏绣儿的闺房里传出。 ...... 提亲成功后,林易这才心下稍定。 当天晚上,架不住众人的敬酒,喝了个烂醉。 林易少见的喝断片了,被人搀扶回了林府。 就在那天晚上,城北门外,有村子遭遇了流寇的袭击。 城北的村庄内火光滔天,到处是哭喊着和厮杀声。 残豹和猎鹰的身影在村子里来回显现。 当两人聚在村子口休息的时候,残豹说道:“杀这些手无寸铁的村民,一点儿意思也没有,要我说,咱们直接进城,杀他个天翻地覆就是。” 猎鹰道:“你当老大说的话是放屁吗?上回毒蝎能被弄死,就说明这寿霖城里还是有高手的,何况寿霖军就驻扎在城外,别以为咱们真的是天下无敌。” 残豹冷冷道:“干嘛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还就不信了,凭咱们现在的实力,还攻不下一个寿霖城。何况,咱们现在又多了一个内应...” 听残豹说到这里,猎鹰连忙做出了一个“嘘”的手势。 “你不想活啦?老大怎么说的,你咋不长点记性,谁要是泄露出去,那可没有好果子吃。” “知道了。老大有没有说下一步怎么做?” “让我们等,随时做好准备,先挫一挫他们的锐气。” ...... 林易提亲的第二天一早,就有北门的官兵将流寇袭击村庄的事情报给了黄知县。 这可把黄知县给气的。 “忒奶奶的,上回狠揍了他们一顿,竟然还敢来犯,分明是没有把寿霖城衙门和寿霖军放在眼里!” 师爷连忙道:“大人息怒,上回那群流寇吃了大亏,还敢这么掠夺村庄,显然是有恃无恐,我觉得咱们需得立即招李信等人前来商议,早日剿灭这群流寇才是,否则的话,始终是个祸患。” 黄知县点头道:“没错!马上就要过年了,如若那时候流寇攻过来,大家可是连个年都过不好了,不除掉这帮流寇,咱们时时刻刻都得提心吊胆。” 说完,黄知县对旁边的衙役说道:“去,传我的令,让驻扎在城外的李指挥使和王副官等人一同前来商量征讨流寇的对策!再派人将林参谋和曹副官也一并喊来。” “是。” 那人匆匆去了。 ...... 两个时辰后,寿霖城军方的代表们齐聚议事厅。 林易的身上还难得的带着些酒味。 “林参谋,今日议事,你这状态不碍事吧?”李信主动询问。 黄知县替林易解了围,解释道:“昨个儿林参谋去提亲,晚上喝多了些,喜事,难得一回!” “哟,林参谋你提亲了?是哪家的小姐?怎滴昨晚也不叫上咱们两个一起呀?” 李信的话引起了王昕的附和。 黄知县又道:“怪我怪我,光顾着在苏府吃酒,结果把林易给灌醉了,忘了李指挥使和王副官,下回我亲自做东,给大家补上!” 黄知县连番替林易解围,让李信不敢继续追问。 倒是王昕问道:“苏家小姐?莫非是寿霖城首富苏灿苏老爷家的千金?” 一提到美女,曹达华立即就出声了。 “对,没错。以后呀,林参谋可就是苏老爷的女婿,苏家千金的未婚夫咯。” 听了曹达华的话,李信和王昕不禁在心里又对林易多了一份重视和敬畏。 能拿下众人梦寐以求的苏家千金,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事儿啊! 何况当了苏家的女婿,身后还是有一座金山做靠背... “咳咳。” 黄知县清了清嗓子,开始和众人议论起流寇袭击村庄的事情。 “诸位有何高见呐?” 李信哼了一声,说道:“自打那日流寇进城,我回营后便每日不停操练,就是为了今日!黄大人,我带本部三百人马,即可将那群乌合之众拿下!” “哦?” 黄知县一向与李信关系不佳,却没想到这厮此刻竟然主动提出要去清缴流寇。 这可真是一桩稀罕事。 “指挥使大人既然有此信心,那我便允你带齐人马,出城剿匪!” “等等!”林易连忙开口制止,接着先向李信鞠了一躬,然后说道:“指挥使李大人纵然本领高强,又日夜操练兵马,可谓兵强马壮,但是那群流寇可不是什么乌合之众,依我与那些流寇交手的经验来看,他们行事的风格并不像普通的流寇那般,而是非常讲究纪律和策略,上一回...” 没等林易讲完,李信直接粗暴的打断了林易的话,阴阳怪气的说道:“林参谋这么说,看来是又要将那日的功劳再重复一遍呐?既然林参谋说那群流寇不是乌合之众,倒是正合我意!我操练的兵马,本就不是为了那些乌合之众而准备的,我倒是非常希望他们能够多抵挡一会儿!” 说完,李信向黄知县拱手,躬身说道:“黄大人,请您允我带人前往城北剿灭流寇,林参谋状态不佳,曹副官留守城内维持治安,他们俩就不用去了,由我和王副官前往即可!” 黄知县沉吟片刻,说道:“我允你前去,但是,林参谋所说的话不无道理,上一回四个城门皆被攻破,那群流寇可是差点连衙门都给占领了,我相信那群流寇绝非寻常的绿林落魄之人,你此番前去,务必多带些人马,小心谨慎,不可贪功冒进。” “是!李信一定小心在意!诸位径留城内,等着我和王副官的好消息吧!” 李信虽口头答应,却根本没有将黄知县的叮嘱放在心上。 门外,一直站在暗处的丁松将屋里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待决定李信率兵出城后,丁松便悄悄去了。 ...... 出了衙门,曹达华见林易一脸愁容,开口劝慰道:“林兄弟,黄知县虽然没有派咱们领兵,你也不必那么丧气,要知道,咱们本来就是外来人,那李信是不会轻易让我们参与的,剿灭流寇的功劳,他肯定是想要独吞呐。” 林易瞥了曹达华一眼,摇了摇头,说道:“我并非苦恼没有领兵出征,也并不想要什么功劳,只是觉得李信这次出征,恐怕会有危险。” “如何见得?” 林易道:“你首先应该想想,他为何此次如此积极主动,非要率兵去剿匪?” 曹达华抿了抿嘴,回道:“为了建功,表现自己呗?” “没错,但是,你想过为何李信急于立功吗?” “这个嘛...”曹达华那脑子怎么可能知道。 林易说道:“那日我们先是驱赶了入城的流寇立了一功,接着又在军营里大展身手,我们呐,是撼动了李指挥使在军队里的威信,他操练士兵出城剿匪,固然是为了立功,其实更是为了立威呀。” 听了林易的话,曹达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这么说,那李信为了立威急于求成,才可能导致危险?” “没错,他根本没有和那些流寇正面交过手,也不知道流寇们的底细,甚至那日寿霖城被流寇攻破城门,让我怀疑他的指挥能力也有问题。那群流寇可不是好对付的,这剿匪的事情绝不会这么简单就成功。” “那...咱们再向大人进言?”曹达华试探性的问道。 林易摇了摇头,说道:“我已在刚才进言过了,黄知县并未采纳,如若再去,只会碰一鼻子灰。既然李指挥使这么有信心,咱们索性静观其变吧,如果他能够将那群流寇一举歼灭,固然是一桩好事,我宁愿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 然而。 没过多久,事实证明,林易的担心并非多余。 ...... 7017k 第179章 寿霖军大败,李信王昕战死(4k) 那日,李信获得黄知县的允许后,带王昕回到寿霖城军营,点起本部三百兵马,一更烧火做饭,二更出发前往流寇位于城北的大寨。 前方早有哨兵探到流寇营寨的具体位置。 出发前,有先锋部的人过来吵闹。 坐在帅营中的李信正与王昕商讨进攻流寇山寨的计策,就听到营帐外有人在大声争吵。 李信停下讨论,向门口喊道:“谁在帐外喧哗,不知道今晚本指挥使要率大军征讨流寇吗?” 营帐外一士兵掀开门帘进来禀报:“回大人,先锋部以董成为首的几名百夫长,前来我军营前闹事。” “混账!” 李信大怒,忽的站起身来,气汹汹的就往帐外走,王昕连忙跟上。 推开帐门,董成等五名百夫长正伸长着脖子与值守的士兵们大吵大闹。 由于对方是先锋部的人,且在军中武艺高强,所以那些士兵并不敢做什么过激的举动,只能任由董成等人大声唾骂,同时护在营前不许董成等人进入。 “董成!” 李信声音洪亮,立即就让针锋相对的双方停下了争吵。 李信走到董成等人面前,脸色阴沉,说道:“董成...你好大的担子,明知我军今晚要进行突袭,此刻竟然还敢前来捣乱,分我军心,你该当何罪?!” 董成见李信来了,连忙单膝跪地,毕恭毕敬的说道:“指挥使大人,您来了就好了,董成等人前来并非特意吵闹,只因守营的士兵不让我等进去,故而争吵起来。” 李信没好气的说道:“是我要求他们不要放任何人进来的,我和王副官正一起研究机要大事,不想外人前来捣乱,影响大军征讨策略的决断。” 董成站起身来,大声道:“既然如此,我等在门口问几句话也成,耽误不了您多少功夫。” 李信看了看董成身后的人,心中已明白了八九分。 “有什么事,快点儿说吧。” 董成开口道:“我寿霖军作战,先锋部一向都是冲在前头,从没有落后过,为何此次征讨流寇的大军里,没有征召我先锋部任何一人?” 李信回道:“此次征讨流寇不需要上先锋部,只需近攻部和远攻部的部分士兵即可,量那些无胆匪类听说我大军征讨,怕是会不战自溃。” “即便如此,也应带我先锋部一同上阵,万一遇到埋伏,我先锋部也可抵挡一阵,至于冲杀营寨,更是我先锋部的拿手活儿。” 李信不悦道:“究竟你是指挥使,还是我是指挥使?我心意已决,你不必再说,回去好好带着你们先锋部的士兵训练,不得再来吵闹!” 说罢,李信拂袖而去。 董成等人闹了个灰头土脸,彼此看了看,均深深的叹了口气。 其实,先锋部是整个寿霖军最具有战斗力的兵部,带上他们打流寇,对于李信来说,实力定然有增无减。 但为何李信宁可降低军队的战斗力也不带这些先锋部的人马呢? 那是因为那日林易在军营里一个打十个立威后,这些老实巴交没什么心机、以武力见长的百夫长便将林易夸上了天。 甚至视林易为军中最厉害的存在。 试想一下,李信可是寿霖军的指挥使,在军营里听着部下们吹嘘刚刚进入军队的参谋官,他会怎么想? 当然是生气和愤怒了。 依李信的胸襟,不仅要通过征讨流寇树立自己在军中的威信,更要大力扶植完全效忠于自己的军队势力。 因此本次征讨,李信只带自己亲信的部分兵马,一是以战代练,检验这支军队的作战实力,二是告诉所有人,我李信不依靠你们,也能带军打胜仗,我李信才是这个寿霖军中最强的人。 不过有一点,让盲目自大的李信忽略了,那就是流寇们的实力。 李信打心底里瞧不上这些聚啸山林的流寇。 ...... 当日二更,李信率领大军出城。 距离流寇营寨还有一个时辰的路程时,哨兵来报。 “报大人,流寇营中值守的贼人稀疏,防守松散,此刻我大军压上,必能一举击溃流寇大寨。” “好。” 哨兵的话更让李信确定那群流寇只是一群乌合之众。 “让队伍加快步伐,务必在三更前到达,杀流寇们一个措手不及!” “是!” 队伍继续向前,没有人瞧见哨兵嘴角的一抹笑意。 ...... 三更半夜,乌云压顶。 林中不时传出猫头鹰的声音。 李信带领一半人马从流寇大寨的北面寨口杀入,王昕则按照计划,带领另外一半人马从南面的寨口杀入。 李信身先士卒,骑着大马,迎头将守门的两个小卒砍翻在地。 “兄弟们,给我冲啊!立功的机会就在眼前了,把这些流寇们斩尽杀绝,回去领赏!” “杀!” 寿霖军的士兵们从寨口纷纷涌入。 李信带着手下在寨子里来回冲杀,如入无人之境。 那些零星的贼人根本形成不了什么有效的反抗。 原本还杀的兴起的李信逐渐察觉到不对劲了。 就算这群流寇真的被自己的兵马偷袭了,也不至于帐里的贼人们都毫无反应吧。 冲杀了这么久,就没见到有人从营帐里出来的。 骑着马的李信正疑惑着,迎面奔来了王昕和他的人马。 双方一碰头,均觉得不对劲。 “大人,上回我们在城北伏击的时候,遇到的那些零星的贼人尚且不止这点战斗力,这堂堂的流寇大营,不可能就只有这么点人。” 李信连忙大喊:“撤军,撤军,立即退出大寨。” 话音刚落,天边突然燃起了焰火,那焰火从天边飞向空中,向李信这边飘来。 待众人定睛一看,这哪是什么焰火,分明是无数支拉满弓射出的火箭! 随着无数点燃的箭矢从天而降,周围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那些无人的营帐里堆满了油脂,帐子表面也涂满了燃油。 被火箭这么一点,流寇的大营立即变成了火海。 这时只听东南西北全是流寇们厮杀的吼声。 残豹带领大队人马从北面杀入,猎鹰则带人从南面杀入。 流寇们用李信制订的进攻策略,击杀着被围困在营寨里的寿霖军士兵。 三百士兵在不足一炷香的功夫就损伤大半! 李信在亲兵们的奋力搏杀下,冲杀出残豹和猎鹰的包围圈,奔出营寨。 李信骑着大马狂奔逃命,回头瞧去,营寨已成地狱火海。 在冲杀的时候,王昕已与突围的队伍失联,想来凶多吉少。 跑了许久,李信这才停住马匹,喘息片刻。 左右瞧了瞧,只剩下十余骑。 李信此刻方才后悔莫及,自己错估了流寇的实力。 “诸位,跟我回营,点齐兵马,杀他个回马枪!” 说完,两腿一夹,想要奔回本营,谁知马匹刚跑几步,不远处出现了一名身穿红衣的女子。 “哟,我的李大人,这就要回营搬救兵啦?呵呵呵...” 女人笑声阴恻,令人不寒而栗。 “你是何人?竟敢拦住我的去路,你可知我是寿霖军的指挥使?” 女人捂着嘴咯咯笑着,接着随手一挥,几枚暗器从手中脱手而出,将仅有的几名跟随在李信身边的骑兵尽数射下马来。 “噌!” 李信抽出军刀,皱眉怒道:“你是流寇!” 低眉一想,立即又说道:“你是娜蛇!” “李大人你真是后知后觉,不过,你知道我娜蛇的名字,我真是脸上有光呢。” “哼,既然是流寇,那便别怪我不客气!” 娜蛇之名,李信有所耳闻。 那日流寇攻城后,李信便通过哨兵回报,知道了流寇军营里有虎蛇豹鹰四把交椅。 这娜蛇排名第二,不过,她毕竟是个女人,李信不相信自己一对一的情况下,会敌不过流寇军中的一个女人。 “这营寨攻取不成,我先将你擒回营里,再带兵把你们一网打尽。” 娜蛇又笑了起来,说道:“我的李大人哟,都到这份上了,说话还是那么自信,娜蛇可真有点喜欢上你了,你想带我回去,莫不是存了什么私心?” 李信见娜蛇言语轻浮,身上的衣着遮不蔽体,红衣下两条白腿在月光下分外醒目。 “甭说废话,跟我走吧!” 李信一夹马肚,一人一马一刀向娜蛇奔去。 娜蛇露出轻蔑的表情,从头上抽出两条发簪,双手一合,竟变成了一条长长的毛刺。 就在李信骑着大马持刀劈来的时候,迎着马匹的娜蛇突然向后弯腰,身体几乎向后对折,显出了娜蛇异于常人的柔韧性。 从马肚下掠过的娜蛇手持毛刺使劲向上一划,双方交手而过,那马匹嘶鸣一声,立即倒在地上。 李信连忙从马上跳下,定睛一瞧,马肚子几乎被娜蛇用毛刺整个划开,鲜血直冒。 李信见眼前的女人心狠手辣,立即上前全力搏杀。 能够成为寿霖军的指挥使,这李信的功夫绝对是有两下子的。 娜蛇手持毛刺和李信斗在一起,双方旗鼓相当,难分伯仲。 但比拼久了,身为男人兼军人的李信,体力的优势开始逐渐显露。 找准机会,李信使出拖地刀法,看准了娜蛇的破绽,一刀划向娜蛇胸口。 娜蛇躲闪不及,胸口的衣衫被李信尽数划碎。 “啊!” 娜蛇娇喊一声,连忙转过身去。 李信才不管你是不是女人,挥刀上前就要将娜蛇制服。 千钧一发之际,一条影子突然从李信眼前闪过,一脚将李信手里的刀踢飞,再一脚将李信踢倒在地。 在将李信打倒后,影子又将一件大衣披在了娜蛇的身上。 转过身,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紧盯着李信。 “李大人,我踏虎的女人,可不能任你欺负。” 李信站起身来,吐出一口血,傲然道:“你想怎样?” 说完,看了眼摔落在一旁的军刀,又道:“就算没有武器,我也不惧你,今儿正好让你瞧瞧我十八路李家拳法的厉害!” 踏虎哈哈大笑,笑声凄厉而嘶哑。 他向李信缓缓走去,开口说道:“李大人,我怕你一会儿根本施展不了什么李家拳法。” “你什么意思?” 到了距离李信不足两米的位置,踏虎原地站立,不再前进,对李信说道:“倒是我,现在轻而易举的就能杀了你。” “哼。” 李信闷哼一声,就要施展李家拳法,却突然发现自己的身子不知何故,竟然不能动了! 见李信的眼里露出惊恐的眼神,踏虎嘶哑的笑声又传了出来。 “李大人,你是不是发觉你动不了了?” “踏虎,你使了什么妖法?有本事就放开我,真刀真枪的一决胜负!” “啧啧啧。”踏虎摇着头,说道,“李大人,我们之间的决斗,早就已经开始了呀,你被我的斗气束缚,无法动弹,并不是我使了什么妖法,这是你我实力上绝对的差距所致,你不必自责和懊恼,死在我踏虎手里,不丢人。” “啊~~~啊...” 随着踏虎手臂一挥,李信大叫的声音戛然而止。 “娜蛇,把李大人的首级送到寿霖城,并告诉寿霖城所有人,要么按我们的要求纳贡,要么全城人等死!” “是,魁首!” 阴影里,一人走出。 “丁知县,你的消息很准,做的不错。” “还是靠魁首及诸位首领本领高强,至于我这知县的名头,言之过早。”丁松谄媚道。 “放心吧,等我们把寿霖城拿下,这知县的位置,非你所属。” “静候魁首佳音!” 丁松低下头,脸上阴狠又现。 林易啊林易,等我做了寿霖城的知县,定让你粉身碎骨,苏绣儿定是我的人! ...... 当李信和王昕的首级挂在城北城门上的时候,寿霖城里立即变得人心惶惶。 各种版本的传言开始在城里流传。 “听说咱们驻扎在城外的寿霖军被流寇们整个屠杀了!” “真的假的,这些流寇当真这么厉害,竟然连正规军队都敌不过?” “何止呢,听说李大人和王副官一个照面就被流寇们把脑袋砍了,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他们武功这么高强竟然都没有还手之力,我们这些赤手空拳的老百姓不是只能任人鱼肉嘛!” “怎么办,怎么办?我们还是赶紧收拾收拾,逃出城吧。” “现在你还想出城,怕是刚出城门,就要被流寇们袭杀。” “那你说怎么办?” “哎...只能希望老天开恩,派一员神将下凡,击败流寇,解我寿霖城之困呐!” ...... 衙门,议事厅。 黄知县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好几岁,愁眉不展,坐在堂上,不发一言。 林易、曹达华、秦冲等人位于桌前。 桌子上,两个木盒里,摆放着李信和王昕的两颗头颅。 “流寇势大,超出我等想象,诸位可有退敌之策?” 秦冲默然无语。 曹达华左右瞧着,想要说些什么,却无从开口。 最后,众人将目光都投向了林易。 ...... 7017k 第180章 见龙在田,林易领军(4k) 去衙门的那天早上,许久未开的面条摊出摊了。 没有老大爷,只有老太太。 吃了碗久违的青菜爽口面,林易直呼痛快,但后来听人说,老大爷在上次流寇攻入寿霖城的时候死于流寇之手,林易的心里特别不好受。 一直以为这老两口是因为流寇入城担惊受怕,所以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 没有想到,一直形影不离的老两口,此刻就只剩下那位老太太。 吃完面后,曹达华来找林易一同去衙门,有些焦急和慌张的告诉林易寿霖军大败、李信和王昕阵亡的消息后,林易深深的望了一眼坐在椅子上发呆的老太太,然后毅然决然的跟着曹达华前往衙门。 在林易的内心里,从来没有如此渴望,他想要上阵杀敌,将城北的流寇一网打尽! ...... 议事厅上。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林易的身上时,这位刚刚上任的参谋官没有让人失望。 林易拱手向黄知县说道:“黄大人,请将寿霖军交给我和曹副官,我俩必定带领寿霖军攻破流寇营寨,一举击溃贼人!” “好!” 此刻,黄知县知道,自己手下能用的人中,只有林易方有可能带领寿霖城的百姓度过这场危机。 见林易表态如此坚决,料想他已经有了破敌之策。 在黄知县的心里,林易这个人能文能武,头脑灵活,为人深不可测,也只有他,是黄知县心中唯一的人选。 “林易,听着,我现在先授予你寿霖军指挥使的官位,待你带领寿霖军击败流寇为衙门立功,本官便立即上表朝廷,下文公告,正式任命你指挥使的头衔,你可听清楚了?” 曹达华脸上显出止不住的激动。 林易和自己可是铁兄弟,在他曹达华心里,还真没有一个人在文武全才方面能够胜过林易,所以一直对林易屈才在雾隐门里耿耿于怀。 现下林易一跃成为这城里仅次于黄知县的存在,曹达华替他的小兄弟感到高兴的同时,自己也与有荣焉。 不过,看林易的模样,似乎并没有很激动。 他听了黄知县的话,只是淡淡说道:“谢大人信任,林易一定不负所望!” 成为临时指挥使的林易,当下便做出了人员决定。 “请曹副官与我一同前往寿霖军大营,整军准备进发。” 曹达华立即大声响应道:“是!” “秦捕头,烦请你在城内统领巡捕司各部捕快,在我军迎敌时做好城内的治安守护,如有任何散布虚假消息和谣言者,严惩不贷!” 秦捕头上前一步,拱手说道:“是!” 见林易指挥有度,黄知县和师爷对视一眼,均认为没有看错人。 这时黄知县开口问道:“林易,你打算如何破敌呀?” 林易回道:“黄大人,请恕在下卖个关子,这破敌之法,在使用前不可告知,否则便有可能不灵了,还请知县大人见谅。” 仗前藏谋,合乎兵法,黄知县也没有追问,只是再三嘱咐林易和曹达华一定要小心谨慎。 ...... 当天中午,林易被黄知县升为指挥使的消息便传遍全城。 当然,林易将要作为统帅,率领寿霖军前往迎击流寇的消息也随之传出。 那天下午,林易和曹达华便收拾好行囊,在几名官兵的护送下,前往北门,准备出城。 临行前,身为林易未婚妻的苏绣儿,特意追上了准备出发的林易。 “林大哥!” 林易听到苏绣儿的声音不由得浑身一震。 停马,转身。 苏绣儿的倩影出现在林易的视线里。 “绣儿。” 林易翻身下马。 队伍停下。 曹达华示意所有人保持安静,不要打扰这对小情人。 “绣儿,你怎么来了?” 话音刚落,苏绣儿绷着的红眼眶都兜不住了,泪水如断了线一般从脸上划过。 “绣儿,你怎么哭了?你哭什么呀?” 林易露出笑容,爱怜的用手替苏绣儿擦着脸上的泪水,温柔的说道:“我只是去带兵征讨流寇而已,又不是不回来了。” 苏绣儿停下抽泣,这才开口说道:“听说...听说原来寿霖军的李指挥使和王副官前往征讨,结果全军覆没,你此去...此去...岂不是也凶多吉少?绣儿还没有和你成亲呢,绣儿不想你去...” “绣儿乖。”林易将苏绣儿拥入怀里,低声说道,“你乖乖的等林大哥回来,不要让我分心,我向你保证,很快就完成任务,一定安全归来。我不仅要保护寿霖城的百姓,更要保护你呀,那时候,我一定要风风光光的将你迎进门。” 苏绣儿情不自禁的用双手环住林易的脖子,踮起脚尖呢喃道:“林大哥,绣儿虽还未过门,但已是你林家的人,你一定要安全归来,绣儿一定听你的话,乖乖在家等你回来。” 林易低下头,亲上了绣儿的香唇。 此刻面临分别,苏绣儿已经顾不得周围人的目光了,热情的回应着。 拥吻片刻后,两唇分开。 林易凑到苏绣儿耳边说道:“绣儿,上次的诗,我已经想出下句了。那就是,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苏绣儿浑身一震,泪竟然都止住了。 林易说完这句话,头也不回的翻身上马,队伍继续前行。 身后,苏绣儿高声喊道:“林大哥,绣儿等你回来,你一定要安全回来呀!” 一直到林易的影子都看不见了,苏绣儿还留在原地痴痴的望着。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苏绣儿回味了一遍,眼泪又不争气的夺眶而出。 “林大哥,绣儿此生非你不嫁。” ...... 北门越来越近了。 曹达华见林易一路上无话,便赶马上前,想要和林易说说话,谁知就在这时,北门处有一女子身背双刀,骑着俊秀的白色大马,向队伍迎头赶来。 曹达华定睛一看,嘿,这不是仵作行的白云舒嘛。 没等白云舒骑马靠近,曹达华便高声喊道:“白姑娘,你怎么来啦?” 白云舒并没有答话,骑马的动作娴熟且飘逸,整个人身上显出一种侠客般的气质。 待到近前,白云舒才说道:“两位大人,听说你们俩将要率领寿霖军迎战流寇,云舒不才,想要随两位大人一同迎敌。” “开什么玩笑!”曹达华惊讶道,“白姑娘,我们这趟可不是闹着玩的,可是会出人命的,你一个姑娘家,留在城里才安全,再说仵作行还需要你呢!” 白云舒正容道:“曹大人,我说的真的,云舒自幼便跟随家师学武,善使双刀。听闻李大人刚刚阵亡,寿霖城百姓们的安危已经命悬一线,云舒无法置身事外,想要跟随队伍,为寿霖城的百姓们出一分力,至于仵作行,即便没了我,还有很多师兄弟们可以做事,还请两位大人准许。” 这时林易说道:“对不起,白姑娘,恕难从命,您请回吧。” 林易知道此次征战的危险,怎能让一个姑娘家亲身犯险,所以断然回绝了白云舒的请求。 “既然如此,那云舒只好厚着脸皮,请林大人和曹大人遵守诺言,将在倪家之时欠我的人情还了,允许我跟随你们前往讨贼。” 白云舒这一招倒是让林易和曹达华没有想到。 他俩在倪家的时候,的确曾亲口说过欠白云舒一个人情,并且承诺一定满足白云舒的要求。 既然如此,这下可没辙了。 林易和曹达华对视一眼,又见白云舒一身劲服,态度坚决,显然是有备而来。 “哎。”林易先是叹了口气,然后说道,“令尊白师傅是否知道你的决定?” 白云舒回道:“家父已知云舒心意,还特意将自己的坐骑赠予云舒,嘱咐我上阵杀敌不可畏惧,一定要保护寿霖城的安全。”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易正好无奈的答应。 不过,他还是有些不放心白云舒的本事。 毕竟,讨贼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否有足够的本事可就得另说了。 “白姑娘,你要参军,也不是不可以,但我得考验一下你的功夫,否则到了战场上,咱们可无暇去分身保护你。” 白云舒哼了一声,冷冷道:“如此,就请林大人划下道儿吧!” 这阵势,是直接要向林易挑战呀。 林易一愣,心中有些好笑,觉得眼前这位高冷的姑娘似乎有些不自量力了。 没等林易开口,曹达华翻身下马,说道:“白姑娘,曹某领教领教你的功夫,如若等挡住曹某三招,便允你去了,如何?” 白云舒瞪了林易一眼,也翻身下马,向曹达华拱手道:“曹大人,请指教。” 这下,白云舒是否可以入伙,便由这场比试来决定。 曹达华自认识白云舒以来,从没听说过这姑娘竟然懂功夫,所以想要三招将其击败,虽然未免有些不留情面,但总比让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妄自丢了性命好。 曹达华拔出官刀,刀尖拖地,向白云舒攻去。 这一手,曹达华没有留力。 眼瞅着两人距离越来越近,白云舒却没有丝毫举动,曹达华不禁有些后悔。 这小妮子该不是被自己的气势吓的不敢动弹了吧,早知道就不要一上来就使出全力了。 想到这儿,曹达华举起拖刀,向白云舒劈下,但力道已有所收敛。 这刀劈当然不是冲着人去的,到时候刀锋一转,向空地砍去,吓她一吓也就罢了。 然而,计划不如变化。 就在曹达华举刀向白云舒劈下时,白云舒突然非常迅速的双手从背后拔出双刀,众人只觉白光一闪,曹达华手里的刀已然脱手,飞向空中! 伴随着曹达华的目瞪口呆,刀摔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响声,犹如一巴掌打在了曹达华的脸上。 一柄寒刃轻轻的递到曹达华脖子处。 白云舒声音响起:“曹大人,得罪了。” 说完,白云舒双手收刀,插入身后的刀鞘,动作干净利索。 曹达华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连忙嚷道:“刚才不算,我刚才留力了,没有认真比试,不算不算!” 林易下马,将曹达华掉在地上的刀捡起来,插入曹达华腰间的刀鞘,拍了拍曹达华的胳膊说道:“曹大哥,我知你故意想要将白姑娘留下,倒也不必如此表演,从白姑娘刚才发现的身手,我已知道白姑娘功夫高强,是咱们难能可贵的帮手。” 林易转身向白云舒拱手道:“白姑娘,欢迎加入我们!” 白云舒此刻方才露出微笑。 而哑巴吃黄连的曹达华,只能顺着林易给的台阶下了。 队伍再度启程,白云舒戴上草帽,帽上覆盖白纱,将面容遮住。 但身后的双刀异常显眼。 ...... 看着林易的队伍出城,坐在墙角下的贾瞎子算了一卦。 乾卦九二爻。 卦象为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意思是龙已经浮出渊池,出现在大地上,到了该发挥作用、有所施行的时候了,这位有德的大人既已出世,其恩惠必将泽及天下。 这一爻说明,当伟大人物出现时,就会给天下带来生机和希望,对于想有所作为的人,应当给予拥护和支持。这种人本身也应当接近大众,结交有作为的朋友。 贾瞎子看了卦象,脸上露出微笑。 “自天佑之,吉无不利。林小爷,您凯旋呐!” ...... 林易等人数十骑向寿霖军营奔去。 虽还是下午,但天色已较平时暗淡许多。 林易一边策马,一边抬头看天。 只见大片的云朵向南飘去。 民间有句谚语:云往东,一场空;云往北,只空黑;云往南,水潭潭;云往西,马溅泥。 就是说如果云是从西往东走,那是等不到雨的,只有乌云而已,不会下雨。 如果云从南往北跑,也等不到雨,就只有黑云而已。 可是云往南就水潭潭了,如果云是从北往南走,雨就会下得很多,可以积起一潭一潭的水。 如果云是从东往西走,那就要小心了,雨后路面会有积水,马跑动的时候会把泥溅起来。 根据云朵飘离的方向,林易判断今夜将会有一场暴雨。 看了天象,林易心中已有了破敌之策。 ...... 7017k 第181章 雨夜袭寨,雷兽降世(4k) 傍晚时分,林易、曹达华、白云舒等人到达寿霖军军营。 各部部甲及百夫长早已经在大营帐中等候。 见领头的是林易和曹达华,那些等待的部甲们纷纷摇头,露出失望的表情。 倒是以董成为首的百夫长,纷纷露出意料之外的喜悦。 林易不动声色,在众人的注视下步入营帐,坐在帐上指挥使的上座。 曹达华和白云舒分立两侧。 身为临时指挥使,林易深知自己在军营里不能丝毫露怯,否则会被这些将士们瞧不起。 不威自怒的表情恰到好处,那些部甲虽然心里不甘,但也没人胆敢对林易有任何质疑。 林易身后,位于左侧的曹达华露出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 自己的兄弟是指挥使,他也感到非常光荣,毕竟在现在的寿霖军里,他是林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副官。 位于右侧的白云舒头戴草帽白纱,看不清样貌,但身形站立之间自有威严,显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 这三人虽都是寿霖军里的新面孔,但站在这里也是挺唬人的。 ...... 看着上座的林易,董成等人之所以高兴,是因为他们与林易交过手,只到这人非常有本事,功夫绝对在李信之上。 在这些莽汉眼里,能将自己撂倒,那必然对其是心悦诚服的。 而营帐中的那些部甲之所以失望,是因为他们认为林易虽然功夫厉害,但带兵打仗的经验不足。 那可是带领数千将士在沙场上厮杀,与在校场上单打独斗可完全不同。 没有任何沙场经验的林易,在久经沙场的部甲们眼里最多只是纸上谈兵,根本上不得台面。 甚至这营帐里的任何一位部甲担任指挥使,都会比林易更好使。 但是,衙门既然任命林易来做指挥使,他们只能服从。 只不过究竟会不会服从林易的指挥,又能将林易的命令执行到何种程度,这可就难说了。 ...... 林易还没说话,先锋部部甲贺鸣率众而出,说道:“指挥使大人,请问您以前上过沙场吗?带领过兵马出战吗?” 哟,林易不禁心想,自己还没端起指挥使的架子,就有人先来拆台了。 显然,这先锋部的部甲并不服新上任的林易。 原本在这寿霖军里,先锋部部甲是排在指挥使和副官之后的存在,李信、王昕之后就是他贺鸣了。 在军营里,贺鸣的威望还可以。 上次出征,李信和王昕阵亡,不少人以为将由贺鸣出任指挥使,没想到黄知县竟然任命刚刚参军的参谋官林易担任指挥使,他贺鸣心里自然是不服的。 当然,不服的显然不止贺鸣一个。 这些人统统看向林易,想要凑热闹看场好戏。 林易哼了一声,面露不悦,开口回道:“我何止上过战场,带领过兵马?我曾经助弹丸之地的彻里吉一统三国,麾下兵马何止百万,破曹操,灭刘备,诛孙权,通通不在话下!” 听了林易这番话,就连吹牛大王曹达华都不禁愣住了。 他看向林易。 这厮吹牛的本事,可比我还要厉害的多啊! 林易话还没说完呢。 “方形之阵、圆形之阵、箭矢之阵、锥形之阵、翔鹰之阵等等阵法,水镜阵、天地阵、八卦阵等等奇门遁甲,也是手到擒来。” 看着林易言之凿凿的谈吐,熟悉林易的曹达华逐渐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这忒娘看起来像是说真的呀。 林易那模样、那表情、那言语之中的自信,不像是说假话。 贺鸣被林易这番真真假假的话给震住了,但还是拱了拱手,不服气的说道:“曹操、刘备、孙权?这仨是何人?从来没听说过,灭这些鼠辈有什么了不起的,至于那些阵法,现下也无从考证,我可不能让我部的将士们去冒险,先请了!” 说完,贺鸣一拱手,竟然直奔帐门,看样子要走。 贺鸣如若走了,那其它各部就不好管了。 林易想要在军中站住脚,此刻一定要树立军威。 “左右,给我将此人拿下!” 门口的士兵立即将贺鸣拦住。 贺鸣回身看着林易,眼神中带着狠辣,说道:“林参谋,你好大的官威啊,你这指挥使不过是临时代的,有什么了不起,我贺鸣可是先锋部的部甲,在军中已有十年,你敢拦我?” 林易冷冷道:“之前或许不敢,但今日可以。” 说完这句话,林易提高嗓门,厉声喝道:“左右,还不速将此人拿下!” 听林易再次发话,门口的士兵们立即将贺鸣压住。 林易又道:“贺鸣,你身为先锋部部甲,且在军中十年,理应知道军令如山,无论我是否暂代,此刻我仍是寿霖军的指挥使,你只是一名部甲,胆敢以下犯上,乱我军心,必须以军法处置!” “你要怎地?”贺鸣还在嘴硬。 “此刻开始,贺鸣不再担任先锋部部甲,由先锋部百夫长董成暂代,将贺鸣拉出营外,重杖八十,以儆效尤!” “混账,林易,你敢打我,我不服,不服!” 贺鸣被士兵们拉出营帐,没过多久,营帐外便传来板子的声音和贺鸣的哀嚎声。 围观的士兵们纷纷议论起来。 “这不是先锋部部甲贺鸣吗?怎么挨板子了呢?” “听说是在营帐里顶撞了新来的指挥使林易。” “没想到,这林易的手段还挺狠呐。” “你是没见过呀,这位指挥使大人功夫可高着呢,前些日子在校场上一挑十名百夫长,最后还轻松赢了!” “是吗?这么厉害?” “那可不是。” “要是这样的话,那可有看头了,那些军营里的刺头们可该老实些了。” ...... 营帐内,寂静无声。 贺鸣的哀嚎声一声声传来,让那些原本等着看好戏的人不由得心惊胆战,庆幸刚才不是由自己出头去顶撞林易,否则此刻挨板子的,恐怕就是自己了。 林易向董成一指,说道:“董部甲,上来说话。” 董成连忙站出来,对林易跪拜道:“董成谢指挥使大人提拔!” 站起身后,董成居于先锋部上首,脸上不由得带着一丝惊喜和得意。 这时,林易才道:“我叫林易,曾担任寿霖军的参谋官,之前在校场上想必你们之中的某些人都见过我。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带领将士们打胜仗,击溃流寇的,希望大家都能够紧密配合,听我号令,否则就如同贺鸣一样,受军法处置,军中无戏言,你们清楚了吗?” “清楚了!” 声音整齐而又洪亮。 “嗯...很好。” 林易想要的效果达到了。 多谢还在帐外哀嚎的贺鸣... ...... 帐内,林易与各部的部甲围在简易的地图上。 这副地图乃是哨兵营所绘制,不会有误。 林易指着地图,说道:“我们刚刚经历了一场败仗,那些流寇便忘乎所以,宣称明日将要去寿霖城屠城。!有句话说得好,宁损一子,莫失一先。我意不等明日他们杀过来,咱们今夜就杀过去!” 董成道:“林大人,经过上回激战,我军已基本摸清了流寇们的虚实,他们的大营里大概有近一万人马,可咱们一共只有四千人,人马数量相差较大,恐怕硬去厮杀,占不到什么便宜。” 林易回道:“平日里不行,今夜却可以。我看过天象,今夜子时必定有雨。” 说着,林易在地图上划到。 “这是流寇的大营,营寨左侧,由曹达华率领先锋部二千人马为青龙队,右侧由白云舒率领近战部和远攻部两千人马为白虎队,我自领中军,带领董成等十名百夫长及一百精锐士兵组成突击队从正面杀入,杀对方一个胆寒和措手不及,顺势将对方帅旗砍下,那时青龙白虎两队同时杀入,到时候流寇们必然心惊胆战、不攻自破。” 这青龙和白虎两队分别由曹达华和白云舒带领,不必担心。 最危险的是林易率领的正面出战的突击队。 不过那些百夫长听说能够追随林易一同前往大营,不由得心驰神往。 ...... 当天一更时分,诸人用过膳后,便骑马向流寇大营进发。 二更末,四千人马按照林易的布置,均到达大营周围。 天空乌云密布,先是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但没过多久,小雨便变成了大雨,大雨又变为暴雨。 天空中雷电交加,令人有些不寒而栗。 三更时分,黑色的天幕中终于下起了大雨! 一直与林易待在一起的董成等人,此刻已经完全将林易当做了神人。 随着一声霹雳,林易等一百一十人均戴上鬼脸面具。 这鬼脸面具在月光的照耀下,更显恐怖。 林易缓缓拔出官刀,大喝一声:“兄弟们,跟我冲啊!” ...... 林易一马当先,骑着快马来到中军营帐大门,一刀将守门的士兵料理了,董成也非常快速的结果了另一名守门的士兵。 斩杀门人后,林易冲向大寨中央的帅旗。 大营里的这些流寇们压根就没想到,刚刚经历过一场大败的寿霖军竟然会立即卷土重来,还是在倾盆大雨、雷电交加的夜晚! “杀啊!” 先锋队声音嘹亮,在雷声的轰鸣中如雷兽降世,更增气势! 林易在两名百夫长的护卫下来到军中帅旗处,一刀将帅旗砍落。 “西门青龙大军杀到!” 曹达华高举官刀,气势如虹。 “东门玄武大军杀到!” 白云舒声音洪亮,双刀熠熠生辉。 寿霖军从三个方向杀入流寇大营,没给这些贼人任何机会,见人便杀! 一时间,流寇的大营里嘶喊遍野... ...... “魁首,咱们快从北门逃走,他日再集合人马,卷土重来!” 踏虎虽然心中对林易充满了怨恨,但此时此刻,他如若不走,必将死于乱军之中。 踏虎、娜蛇、残豹三人骑着残豹牵来的大马,从大寨北门匆匆骑马逃窜。 马背上,踏虎嘶哑的声音响起。 “猎鹰人呢?” 娜蛇道:“那厮非要去杀林易,残豹阻拦不住,我见时间紧急,便没有等他。” 踏虎一言不发。 没走过久,前方的黑暗中突然亮起一排鬼火。 “吁~~~” 三人连忙勒马。 待踏虎等人看清楚,才发现是一排早已等候在此地的寿霖军弓箭手。 远攻部部甲贵权高声喝道:“我家指挥使大人已命在下恭候多时了,赶紧下马受降,不要逼我动手。” 三人没有理睬贵权的话,连忙调转马头,欲往其它方向逃去。 见三人要走,贵权立即喊道:“放!” 一排排火箭立即射出,如火箭烈空一般从天而降。 这火箭何等犀利,箭矢又多,在空中密密麻麻的射落下来。 残豹躲之不及,被箭矢从身后穿过,来了个透心凉,从马背跌落而亡。 踏虎和娜蛇侥幸逃脱,窜入丛林之中。 ...... 流寇大寨中,猎鹰找到了林易。 “你就是林易?” “没错,你是何人?” “老四,猎鹰。” “没听说过。” “将死之人,听没听过都没什么关系。” 猎鹰双手戴上铁爪,猛得向林易攻来。 林易不慌不忙,从马背上跳下,躲开猎鹰的掠击,然后使出白虎炎杀拳。 一拳击出,拳风中刮出一头白额猛虎,扑向猎鹰。 眨眼之间,猎鹰的衣衫已被白虎炎杀拳击碎的七零八落。 “这...这是什么招式,打出来的拳风竟然带火焰!” 林易也没有想到,经过阳神点拨后进入命泉境界的自己,竟然功力精进如斯! 此刻的猎鹰和林易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猎鹰从腰间掏出叉子,就地翻滚过去,一叉叉向林易的脚背。 这门功夫可谓相当毒辣,专攻人体四肢,用叉将人体钉住,然后尽情施虐。 这些年来,又不少人陷于这门功夫中,然后任由猎鹰欺凌。 其中不乏相貌端庄的女人。 眼瞅着这一叉就要得手,猎鹰突然感到一股大力缠绕在自己的手上,然后自己使叉的右手便不由自主的抬起,将叉子叉在了自己的左肩上! “啊!” 猎鹰一声惨叫。 眼瞅着林易逼近,猎鹰左手使叉再次刺向林易,结果身子又像是不受控制一般,将叉子刺在了自己的右肩。 短短几个照面,猎鹰的左右肩膀上各插着一支叉子,双手耷拉着,已然无力,鲜血不停的顺着手臂和手指滴落在地。 林易走到猎鹰面前,问道:“踏虎和娜蛇向哪里逃了?” “嘿...我是不会说的。”猎鹰嘴硬道。 “哼...你不说我也知道,我早已经在北门设下了天罗地网。” 猎鹰先是一愣,接着突然喉间一凉。 他双手捂着脖子,大股的鲜血从指间溢出。 “去地狱里忏悔吧。” 走出数步,林易又折了回来,看着无法说话的猎鹰说道:“如若你真心悔过,上奈何桥后,记得向孟婆说,你是我林易的人,她会照顾你的。” 林易不再理会猎鹰,回头翻身上马,在大寨中与曹达华和白云舒汇合后,向大寨的北面追赶而去。 ...... 7017k 第182章 林易陷苦战,云舒擒娜蛇(4k) “吁~~~” 林易停马,与北门的众将士汇合。 “林大人,我部按照您的布置在寨北的树林里埋伏,果然遇到了从北门逃出的流寇魁首踏虎,不过在我部乱箭齐射下,踏虎和娜蛇却逃了,老三残豹被当场射死。” 贵权说完,挥手示意。 有士兵立即将残豹的尸体拖出。 “你们做的很好。”林易说完,向曹达华和白云舒说道,“曹副官、白护卫,你们俩带兵在此,搜索寨内,务必将所有流寇一网打尽。” “是!”曹达华立即应道。 “你部随我去追踏虎。” “是!”贵权立即让哨兵向踏虎逃跑的方向前去探路。 伴随着疾驰的马蹄声,林易率众风驰电掣而去。 曹达华望着林易策马的背影,不由得感慨道:“想当年,我只不过是寿霖城一个三十出头的老捕快,林兄弟也只是雾隐门第五阴门的术士,想不到不过一年的功夫,我已经成了寿霖城的捕头,还是寿霖军的副官,而那小子已经成了寿霖军的指挥使,真是世事难料呀!” 感慨完,曹达华侧头道:“你说是不是呀,白姑娘。” 曹达华扭头一瞧,白云舒不见了。 “咦,白姑娘呢?” 旁边有士兵立即提醒道:“曹大人,您问的是白护卫吗?” “没错。” “林大人前脚刚走,她就跟着去了。” 曹达华先是一愣,接着露出微笑,抚摸着胡子笑道:“好呀,好呀,以后有的林兄弟头疼咯。” “噌。” 曹达华拔出官刀,说道:“给我将林帅旗举的高高的,随我回去再冲杀一阵!” “寿!寿!寿!” “冲!冲!冲!” 此刻,寿霖军气势如虹。 ...... 寨内,大部分流寇或死或伤,只剩下零星小撮的流寇们还在负隅顽抗。 随着曹达华率领士兵重新杀回,与寨内的寿霖军再次形成合力,流寇大营被一举击溃。 寨北,林易带领人马追至树林深处。 从前方哨兵营回报的情况来看,由于刚下过雨,所以踏虎和娜蛇留下的脚印非常清晰,一路上被哨兵们死死盯住。 追至一处岔路口的地方,脚步突然分开,向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去了。 林易勒马停住,立即有哨兵前来禀报。 “报告大人,此分岔路口分向西北和东北方向,属下查探过脚印,向西北方向的脚印宽大,是男人的脚印,而向东北方向的脚步小巧,是女人的脚印,所以属下判断,向左边逃跑的是踏虎,而向右边逃跑的是娜蛇。” 林易点点头,说道:“你们立即分兵继续追赶,我立即赶上。” “是。” 哨兵一吹口哨,立即有几个身影向两个方向分开前进。 林易下马,先来到西北方向的路口查看脚印,接着又来到东北方向查看脚印,之后托腮思考。 “左边的脚印虽然宽大,但陷入泥土的厚度不深,右边的脚印虽然小巧,但步步都深陷泥泞。” “白姑娘,你怎地不听我的命令。” 白云舒说道:“我虽然加入了你的队伍,但并不属于寿霖军的人,所以我可以不听你的话。” “嗯。” 林易轻哼一声,回去翻身上马。 “所有人,跟我往右边的路走!” 林易从脚步的深浅已经推测出,右侧小巧的脚步才是踏虎逃跑的方向。 脚印可以变化,但身体的重量无法改变。 踏虎和娜蛇这一招鱼目混珠,想要通过脚印混淆林易的追赶,用娜蛇引开林易,而让踏虎逃走。 不过,他们失算了。 就当林易的人马准备往右转弯时,白云舒突然开口道:“踏虎交给你,娜蛇就交给我吧!” 说完,一声娇喝。 “驾!” 白云舒策马往左边的道路奔去。 林易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这家伙,身为一位女儿家,竟然敢单枪匹马前去追赶娜蛇,须知一位常年厮混于绿林中的女子,还是这群凶狠的流寇们的二把手,智谋和功夫都属上乘,虽然通过与曹达华的挑战,能够看出白云舒武功不弱,但她和娜蛇谁能厉害,犹未可知。 林易不能放慢脚步,否则可能真的就会让踏虎逃了,但他还是分兵一半人马,改道去左侧支援白云舒。 “贵权,你带一半人马,调头去左边的道路,支援白护卫。” “那大人你...” “放心,我很安全,你快去吧。” “遵命!” 现在的林易,说话特别好使。 提前预知天气,攻寨的战术部署,北边的埋伏... 这一切都让林易在军队里树立了军威。 ...... 待贵权带着一半人马调头离去,林易才心情稍定。 策马追了一炷香的功夫,不见哨兵来报,林易正觉得有些奇怪,就见不远处的大树上,挂着几具尸体。 林易等人靠近才发现,这些尸体都是刚才追赶踏虎的哨兵。 显然,踏虎发现并残忍的杀害了他们。 林易不发一言,用手轻轻的将一名死不瞑目的哨兵的眼睛合上。 尸体还是温的,说明踏虎并没有走远。 林易从马背上跳下,运起斗转星移,如残影一般,瞬间就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林...林大人。” 跟随的将士们纷纷揉擦着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林易运起斗转星移,很快便追上了逃跑的踏虎。 踏虎见林易追来,速度奇快,尤为惊讶,连忙加快脚步。 但踏虎的奔跑最多只是轻功,林易的脚步可是仙人所创的道纹。 不过眨眼的功夫,林易就欺身靠近踏虎。 “呀!” 踏虎前进时猛然回首,一记黑虎掏心,手做爪状,抓向林易胸口。 林易一闪,左手使出青龙千水拳,缠上踏虎的手臂。 只听“咔嚓”一声,踏虎的手臂应声折断。 “啊!!” 踏虎大叫一声,向后翻了几个跟头后停住,左臂的形状变得不规则,显然已经断了。 “呵,好功夫,我踏虎已经很久没有遇到你这么厉害的对手了。” 林易身子站定,背向明月,器宇轩昂,威风凛凛。 “踏虎,我寿霖城众多百姓因你而亡,你们这群流寇在豫州无恶不作,现在我就来替天行道,抓你回衙门受罚!” “哈哈哈!” 踏虎仰天长啸,虽左臂耷拉在身边,却不失魁首的霸气与狠辣。 踏虎缓步上前,面向林易,说道:“替天行道?究竟天是什么,道是什么,谁又能说得清呢?你们口口声声说替天行道,却也不过是杀人放火罢了,你敢说我大寨里的那些兄弟,没有死在你的手上吗?那些兄弟,又有谁来代他们替天行道呢?” 林易喝道:“荒谬!” “我寿霖城的百姓,人人辛勤耕耘,奉公守法,安居乐业,哪是你们这般所为?杀人放火,奸淫辱掠,无恶不作,甚至连面摊的老头子也不放过!如此行为,人神共愤!” “面摊的老头子?”踏虎先是一愣,接着脸上露出阴险的表情,说道,“林易,别以为我断了一只手,你就能赢我。” “哦?是吗?我却觉得自己赢定了。”林易的回应充满自信。 刚才那一记青龙千水拳,已经试出了踏虎功夫的深浅。 自打从鬼镜出来后,得阳神点拨的林易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和之前遇到的魔界蛇带和佛界的几位罗汉再较高下。 踏虎虽然是这群流寇们的魁首,但根本不入林易的法眼。 ...... “啧啧啧。” 踏虎发出嘲讽的声音,说道:“林易,你终究还是太年轻了。” 说完,踏虎从腰间拔出匕首。 匕首剑身在月光下闪出寒光,显然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刃。 见踏虎向自己走来,林易准备迎击,却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无法动弹了! “怎...怎么回事。” 见林易面露惊讶,踏虎边走边哈哈狂笑起来。 “林易,在你死之前,我便告诉你吧,你的身子,已经被我定住了!” 林易闻言,结合踏虎刚才的行为,立即发现了端倪。 踏虎此刻正双脚踩在林易被月光所照射出的长长的影子上。 “嘿嘿,想必你已经发觉了,我正踩在你的影子上。” 话音刚落,林易就觉得脸上一寒,接着温热的液体从右侧的脸颊上流了出来。 踏虎舔了舔匕首上的鲜血,绿油油的眼睛盯着林易,说道:“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领域’。” 林易心里一震。 这家伙竟然知道领域,莫非他的领域就是... “没错,我的领域,就是在我身边的一定范围内,只要被我踩住影子,那么这人便无法动弹,如被定身一般。” 经过踏虎的解释,这样就明白了。 林易不禁心里哀叹,这才刚下过雨,乌云竟然就已经散去,还露出了月光。 露出了月光也就罢了,自己竟然还正好背对月亮,几乎是向踏虎送上了自己长长的影子。 踏虎举起匕首,准备结果林易,但见林易虽然脸上流血,眼神却没有丝毫的畏惧,不由得又将匕首放下。 “嘿,你反正是个将死之人,我就告诉你一个绝对精彩的消息。” 林易冷冷的看着踏虎。 踏虎被林易的眼神盯得发毛,背对林易,说道:“你知道寿霖城知县大人的亲侄子丁松吧?” “知道,如何?” “就是那人私下里给我们通风报信,才让我们获悉了李信率军进攻的时间和战术,但是他却没有探到你进攻的消息,真是废物和庸才。就是这样的人,想要杀了你,还要你身边的那位姑娘。” 林易立即知道原来丁松因为自己和苏绣儿定亲的事情气急败坏以致走上了歪路。 “他只是痴心妄想罢了,绣儿是我的未婚妻。” 踏虎露出猥琐的笑容,说道:“虽然丁松这人蠢是蠢了点,但好歹愿意成为内应,助我夺取寿霖城,待我攻下寿霖,你那未婚妻,我便赏给丁松。” “你敢!” 林易怒目圆睁,但踏虎依旧背对着自己。 “嘿,我有何不敢,只要我轻轻一抬手,你的性命就要丢掉,我不过是让你死前不要成个糊涂鬼罢了。” 说完,踏虎转过身,再度举起匕首。 “知道吗,你功夫的确很高,但毕竟只是功夫,永远无法成为像我这种拥有领域的人。” 踏虎挥动匕首,刺向林易的脖颈! ...... 另外一边,白云舒已经追到了娜蛇。 “哟,这是哪里的姑娘,竟然敢孤身一人追赶我,你可知道我的名号?” 白云舒坐在马上,垂首回道:“不过一条蛇尔,你是女人,我也是女人,为何不敢追你?” 一句话就把娜蛇给呛住了。 娜蛇阴恻的盯着白云舒,从腰间抽出一把蔷薇软剑,说道:“既然如此,就别怪我辣手摧花了!” 白云舒翻身下马,一拍马身,那马像是通灵性一般,乖乖的溜到一旁吃草去了。 从背后拔出双刀,一手持刀垂地,一手刀刃指向娜蛇。 “来吧。” 娜蛇见白云舒拿刀的起手式,便知眼前的女人不可小视。 “呀!” 娜蛇娇喝一声,挺身上前。 刀剑相交,在夜空中闪出火花。 那蔷薇软剑如灵蛇一般,绕着白云舒的刀身一转,刺向刀柄的手背。 白云舒眼疾手快,右手脱刀,闪过剑刃,左手用刀将脱手的刀轻轻一挑,接着跳向空中,再度将刀拿回手里。 白云舒双刀在手,在空中交叉成十字,然后调转身子,头朝下,脚朝上,向地上的娜蛇俯冲。 十字旋风刃! 双刀交叉成十字,使得刀势稳固,再加上从天而降的压势,犹如雷霆万钧,打向娜蛇。 娜蛇想要用蔷薇软剑抵挡,谁知刚与十字刀刃接触,那剑身就碎成了数段! 狼狈的在地上打了个滚,娜蛇才好不容易躲开了白云舒的致命一击! 娜蛇起身后从头上拔出两条发簪,双手一合,变成一条长长的毛刺。 这毛刺的硬度可比刚才的软剑强多了。 娜蛇身体柔软,使出毛刺时身子辗转腾挪,犹如一条游龙在地上舞动。 白云舒双刀凶猛,刀势正盛,刀法攻守有度,绝对出自名家指点。 那娜蛇开始的时候还能与白云舒互有攻守,但渐渐的攻少守多,后来变成全力防守。 在白云舒凌厉的攻势下,娜蛇手里的毛刺终于被一刀挑飞。 当毛刺飞向空中的时候,娜蛇就知道自己大势已去。 刀尖指向鼻尖。 没用白云舒开口,娜蛇颓然道:“我输了。” 此时,贵权等人刚好赶到,立即将娜蛇绑了。 白云舒将双刀还鞘,望向东边。 “不知林易现在怎么样了。” ...... 7017k 第183章 异兽蛋孵化!(4k) 眼看着踏虎的利刃劈向自己,林易心头百感交集。 难道身为主角的自己就要这么领盒饭了? 我还没洞房呢! 还没撑过一年呐! 史上最短寿命的穿越者? 会有奇迹发生吧? 林易运起浑身气力,无奈身子似乎被牢牢钉死一般,即便体内灵气充盈,但肉身就是无法动弹。 林易不禁想起阳神说过的话。 并非功法高强就一定无敌于天下。 这个世界充满着各种领域的天赋者,像踏虎这种拥有定身能力的领域者,任你功夫多高,也只能乖乖的束手就擒。 利刃此刻距离林易的额头只有0.01公分,林易已经感受到了利刃挥动会刮起的刀风。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刹那,林易身上突然爆发出耀眼的蓝色光芒! 踏虎身形一滞,但手上并没有停歇。 这种异象,让踏虎先是一惊,但片刻便反应过来。 不能有任何迟疑,必须尽快将林易毙在当场,不能给林易任何反抗的机会! 然而,一切已经晚了。 踏虎的匕首就停在林易的额头处,就差那么0.01公分就能扎进林易的脑袋,但就是这短短的距离,踏虎却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突破。 踏虎只觉反抗的力气越来越强盛,自己终于支持不住,被一股大力远远弹飞! 匕首落在地上,深深的扎进泥土里,踏虎则坐在远处,脸上露出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 踏虎跌落的位置已在林易的影子之外,失去了对林易的控制。 看到踏虎的眼神中露出惊恐,林易不禁露出微笑,说道:“怎么样,知道我林易的恐怖了吧,接下来就让你尝尝我拳头的厉害。” 可惜,这次林易并没有装到。 为何? 因为他发现踏虎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的身后。 看起来让踏虎感到惊恐的并非自己,而是位于自己身后的东西。 自己...身后的东西... 林易缓缓扭头,只见一只浑身浓密黑色光泽毛发的怪物伫立在自己的身后。 “卧槽,何方妖孽,敢吓本少爷!” 林易往后连跳数步,远远躲开。 待他远离黑毛怪物,这才发现原来这是一只长着三条尾巴,身子极其臃肿庞大的黑猫! 他从来没有见过身形如此巨大的猫,这辈子没有,上辈子也没有。 这黑猫实在是太大了,几乎有十个成年人一般的身形。 而且,这黑猫竟然长着三条尾巴。 这怪物究竟是怎么出来的? 林易虽然有些害怕,但刚才发生的一切告诉他,这个三尾猫或许是他的救命恩人。 “喵~~” 那黑猫叫了一声,抬起左爪,伸了出来。 林易定睛一瞧,如遭雷劈。 那爪子里的东西,正是自己曾经获得的奖励,异兽蛋呀! 这个庞然大物竟然是自己孵化出来的? 半年的时间,就孵化出这么个玩意儿? 林易不禁吞了一口口水,如若是真的,那么这只三尾猫就算是自己的宠物了... 养这么大一只宠物... 每月得花不少钱吧。 好在,林易是一个有良心的人,这猫毕竟刚才救了自己的命。 既然是自己孵化出来的,这也是一种缘分。 被迫接受了现实后,林易的心情好了一些。 这猫看起来似乎挺有实力的,刚才能够帮助自己抵挡踏虎的致命一击,以后说不定会帮自己的大忙。 “喂,你既然是我孵化出来的,又是浑身黑色的猫,我以后便叫你小黑吧,怎么样?” “喵!!” 黑猫似乎并不满意“小黑”这个称呼,发出的叫声有些刺耳。 “黑...尾...” 从黑猫的嘴里,艰难的发出了两个字。 林易愣了。 这是成了精的猫啊,竟然能说人话! 身后,踏虎都傻了。 “这...这东西...是你孵化出来的?” 踏虎难以理解林易身上发生的一切。 他当然不知道林易获得异兽蛋的经历。 他第一印象就是,这林易忒娘的是个人啊,人怎么能孵化一只蛋呢?何况还孵出了这么个玩意。 只听“噗通”一声,踏虎跪在了地上。 他破防了。 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和一个人在战斗。 面对功夫本就比自己高的林易,以及这个新出现的怪物,已经暴露领域能力的踏虎自问绝不是他俩的对手,也根本无法逃脱。 为了保命,他只能束手就擒。 林易看到踏虎的反应感到好笑。 转过头,面对三尾黑猫,林易说道:“好吧,就依你的意思,叫你‘黑尾’吧。” “喵~~” 黑猫眼睛一眯,发出温柔的叫声,似乎非常开心。 这宠物,不好训呐。 有自己的想法,连主人称呼自己的昵称都是它自己定的。 ...... 远处隐隐传来马蹄声。 这是跟随的寿霖军,马上就要追上了。 林易瞧着眼前身形巨大的黑猫不禁皱眉,这玩意儿要怎么携带呢? 那黑猫似乎看懂了林易的困扰。 只听它“喵”的一声,身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小,最后竟然变成了一只普通小猫的身型。 只不过屁股上依然是三条尾巴。 那黑猫变小后,使劲一跃,跳到林易的怀里,接着用脑袋不停的磨蹭着林易的下巴。 “喵~~喵~~” 这是在和林易撒娇呢。 林易不禁瞧了瞧,嗯,是只母猫... ...... 董成带领着先锋部的人到达现场,就见到林易怀里抱着一只黑猫,身前跪着垂头丧气的踏虎。 这简直是... 神人呐! 令百姓和军方闻风丧胆的流寇魁首踏虎,竟然心甘情愿的臣服在林易的面前。 或许,只有林易脸上流血的伤痕,能够证明刚才两人交战的激烈程度。 “林大人,您还好吗?”董成立即下马上前询问。 只见林易一手托着怀里的黑猫,一手抚摸着猫背,那怀里的猫微眯着眼睛,显得非常享受。 “我不碍事,将踏虎绑了,咱们回流寇大寨和大军汇合。” “是!来人呐,把踏虎绑了,一定要捆结实了!” ...... 岔路口处,白云舒带着人马早已等候在此。 娜蛇被绑着,老实的坐在马背上。 林易等人与白云舒在岔路口率先汇合。 白云舒看到林易的脸上受了伤,脸色一变,但看林易神情如常,知道伤势不重,这才放下心来。 向林易身后看去,被五花大绑的踏虎伏在马背上,脸上早已没有了身为魁首时的豪气。 踏虎和娜蛇见对方被绑,均心若死灰。 这下彻底没了念想,失去了翻盘的机会。 “白姑娘,不错嘛,单枪匹马就把娜蛇擒住了,这可是一记大功。” 白云舒头戴草帽,外罩面纱,看不清表情,但依旧语气冷冷的说道:“还好吧,只是我没有想到,林大人捉拿踏虎,竟然受了伤,早知如此,便应该由我去追踏虎,你去追娜蛇。” 这小妮子语气冰冷,但说话如此狂傲,林易还蛮欣赏的。 白云舒一向在仵作行验尸,从没有暴露过自己会武功,如若不是此时征战流寇之事事关寿霖城百姓的安危,恐怕林易一直都不会知道,那个在第二阴门一向高冷的白姑娘,竟然会一手二刀流的高明刀法。 对于白云舒的话,林易没有反驳,只是笑了笑。 两人两马齐头并进。 走着走着,白云舒突然说道:“你怀里的黑猫是怎么回事?” 林易低头看着蜷缩在自己怀里酣然入睡的黑尾,笑着回道:“此事一言难尽,但它救了我的命,以后它就是我的宠物了。” “哦。” 白云舒淡淡应道。 一路无话。 回到大寨,这里早已经被寿霖军攻陷。 数百名被俘虏的流寇被寿霖军的士兵们押在大寨中央的广场上。 其余的士兵们正在拖拽流寇的尸体堆到一起。 踏虎瞧着自己苦心经营了数年的成果毁于一旦,面如死灰,心中再无争霸的念头。 ...... 刚进大寨,远处就迎面跑来了一个胖子。 “林兄弟,白姑娘,你们没事儿吧?流寇的首领们抓到了吗?” 这人不是曹达华还能是谁? 见到林易,曹达华第一句话就是:“林兄弟,你脸怎么了?是谁胆敢伤了林兄弟,告诉我,我曹某人一定要给他千刀万剐!” 白云舒往后面一指,说道:“你说的那人在后面呢。” 曹达华一歪身子,见到被五花大绑伏在马背上的踏虎,立即说道:“你们抓住魁首了?太好了,这下咱们可算是将这群流寇一网打尽了!待黄知县上报朝廷,咱们可是大功一件呐!哈哈哈!” 似乎觉得自己有些得意忘形了,发觉林易眼神变化的曹达华立即恢复正容,快步走到踏虎面前破口大骂。 什么“林易是我兄弟,你打他的脸就如同打我的脸”,什么“我曹某人最敬佩的就是林兄弟,你敢伤他,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破口大骂了半天,曹达华有些累了,这才扭头向林易说道:“林兄弟,把他交给我,我一定好好教训教训他。” 这话说完,才发现林易和白云舒早就走了。 得... 白表现了... ...... 回到临时搭建的营帐时,白云舒突然从怀里掏出一个白色小瓶子,说道:“涂在脸上的伤口处,七日内必能恢复如初,不留伤口。” 林易连忙接过,回道:“谢谢白姑娘。” 接过小瓶子,林易这才感觉到眼前这姑娘还是有一副热心肠的,并不像外表那般冷冰冰。 进入营帐,林易对各部将领大加赞赏,说会将各部的功劳如实上报给黄知县。 李信在的时候,经常抢各部的功劳,弄得下面时常怨声载道。 但林易懂得如何收揽人心,在自己刚刚担任指挥使的时候,不仅率领寿霖军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同时还漂亮的将各部揽到了自己身边。 “都是指挥使大人调度有方!” 各部此刻对运筹帷幄而又宽容大量的林易是敬佩的五体投地。 通过此战,林易基本上确立了自己在寿霖军军中的地位。 ...... 林易率军大胜的消息很快便传回到了寿霖城。 寿霖城的百姓纷纷开心的走上街道,庆祝胜利。 苏家更是有如过节一般,城里的各路乡绅商贾纷纷上门庆贺,有些平时不熟的大户人家也上门道贺有意结交。 苏灿开始还如在梦中,后来听说了林易带领寿霖军大胜的消息后,这才明白,自己苏家今天的热闹,全是拜自己这女婿所赐。 苏家的家财加上林易的权势,未来这寿霖城里,必然是苏家的天下! 这些人可都精的很,既然未来是苏家得势,趁着还有攀附的机会,赶紧去苏家联络联络感情。 苏绣儿更是成了寿霖城所有名媛们羡慕的对象。 人人都知道,苏绣儿的未婚夫婿是拯救寿霖城的大英雄。 苏绣儿听到林易大胜的消息,那心儿早就飞到了林易的身边,就盼着林易能够早点回城,然后早点将自己娶过去。 其实,此番林易的影响力不仅局限于苏家,整个雾隐门也是受益者。 原本这雾隐门做的都是偏门,算是下九流的行当,但在第五阴门的术士林易成为寿霖军指挥使并立下大功后,所有人都不敢再轻视雾隐门的人。 尤其第二阴门仵作行的白云舒,也身背双刀亲自上阵,为寿霖军获胜立下了汗马功劳,还亲自擒获了流寇首领的二把手娜蛇。 自此,雾隐门在百姓心中变得更加神秘。 许多人用深不可测、世外高人、与世无争等词来形容雾隐门的人。 ...... 林易等人回城当天,黄知县亲自出城迎接,百姓们更是自发排起了长队,在北门回衙门的路上等候着胜利归来的将士们,并纷纷高声欢呼,庆祝胜利。 “林易,林易!” 高呼的口号声响彻全城。 至于被压在囚车里的踏虎和娜蛇,则难逃被扔白菜西红柿和臭鸡蛋的命运... 那天,整个寿霖城张灯结彩,日夜欢庆,城里城外充满了欢乐的气息。 身为主角的林易,那天架不住众人轮番的敬酒,很快便醉的不省人事。 那日宴席后,黄知县安排用自己的轿子,送林易回林府。 ...... 第二天早上,林易睁开惺忪的眼睛,尚未完全醒酒。 转了个身,准备再睡,却突然发现自己旁边,竟然躺着一个完全陌生的女子! 这是怎么回事? 震惊之余,林易瞬间酒醒了... 我...不纯洁了? ...... 乐文 第184章 猫奴黑尾,恶有恶报(4k) 林易连忙抬起被子低头查看。 还好,衣着完整。 然后侧头一瞧,我擦! 林易连忙用被子将女子的身子遮住,然后跳起身来坐在床边背对女子,声音有些颤抖。 “姑娘...你...怎么会在我的床上?” 那女子微微睁开眼睛,眼球显然与人不同,倒像是一只猫眼。 但眨眼后,那猫眼已经瞬间变成了普通的眼球。 “喵~~” 一声猫叫,让林易一个激灵。 林易使出袖里乾坤,黑尾已经不在袖子里。 莫非...这姑娘是... 林易缓缓回头。 “喵~~主人,我是...黑尾呀。” 那姑娘面带微笑,霞飞双颊,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随着坐起,那被子被身上滑落。 林易红着脸连忙转身,说道:“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你不是一只黑猫吗?” “主人,我是黑尾,是一只三尾猫妖,也是你的异兽蛋孵化出来的生物。” 林易闭上眼睛,使劲捏了捏脸。 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没有想到,这异兽蛋以自己的心灵为营养液,结果孵出了这么个玩意儿。 林易还以为会孵化出凤凰、青龙之类的灵物,谁知居然孵出了一只妖,还是个女妖。 我可是一个正经人呐! 林易看了看自己的右手,突然又有些心虚。 罢了罢了。 林易说道:“黑尾,你既然能够幻化人型,就应该遵守人界的规矩,赶紧把衣服穿上!” “喵~~主人,黑尾已经把衣服穿好了。” 林易再回头,嗯...这黑丝造型...着实有些前卫了... “黑尾,你以后不要喊我主人,就叫我林易,另外,以后不要随便贸然出现,更不要以女子的造型,这样会让我很困扰。” “是因为...苏绣儿嘛?” 黑尾说人话还不是特别顺畅,中间偶尔会停顿一下。 听黑尾说出了苏绣儿的名字,林易一个激灵。 她是怎么知道苏绣儿的名字的? “黑尾,你是怎么知道苏绣儿的?” “主人,你忘记了,我是吸食你的心灵做营养生长的,所以有关你的事情,我都很清楚啊,比如你喜欢用右手,最喜欢的女优是深甜永美...” 林易连忙捂住黑尾的嘴巴,汗颜道:“这些无聊的东西,就不用记了。” 黑尾忽闪着大眼睛,默默点头。 此刻两人之间近在咫尺,林易甚至能感受到黑尾的呼吸。 眼前这姑娘皮肤白皙的有些刺眼,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瑕疵,甚至连颗黑痣都没有。 白皙的皮肤上套着黑色紧身的外套,非常的魅惑,很哇塞! 丰壑小蛮腰,不愧是妖啊! 更关键的是,黑尾是一只猫妖,她她她...虽然变成了人型,却有一副真实的猫耳朵和三条猫尾巴... 不行,不能往下想了! 林易收敛心神,恢复贤人模式。 “黑尾,以后你就在我的袖里乾坤里,没有我的命令,不能随意出来走动。” “好的,主人。” “你既然生而为妖,说明有些道行,好好修行,说不定有朝一日能够祛除妖性,修道成仙也说不定呢。” “喵~~黑尾不需要成仙,只要跟着主人就好了。” “那假如有一天,我要修道成仙了呢?” “那黑尾也要随着主人,喵~~” “...你以后不要喊我主人,叫我林易就好。” “好的,主人。” “...” 林易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 昨个儿晚上的酒劲还没完全散去,现下又多了一个突如其来的女宠物... 幸好有袖里乾坤,否则林易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向苏绣儿解释。 “主人,我有些困了,还没睡醒,我再睡一会儿吧。” 说完,黑尾走着猫步,向林易缓缓靠近。 “你...你要干嘛?” “喵~~” 黑尾打了个哈欠,突然扑到林易身上。 林易被黑尾扑倒,摔倒在地。 黑尾蜷缩在林易的胸口,居然就这么睡了... 这黑尾,虽然幻化成了人型,还保持着猫的睡觉姿势。 就如同蜷缩在林易的怀里一般。 林易推了推黑尾,说道:“喂,你要睡的话,就到袖子里去睡吧。” “喵~~” 黑尾慵懒的回了一句。 “那我就当你答应了啊。” 一招袖里乾坤,黑尾消失了。 “呼...” 林易长吁一口气。 这世间发生的种种,真是出乎自己的意料。 ...... 刚洗了把脸,稍微清醒了一些,床头的牵藤枝就在扭动摇摆。 谁上门来了? 林易来到门口,问道:“谁呀?” “是我,林大哥。” 苏绣儿的声音! 这可是自己的未婚妻呀。 林易刚把门打开一条缝,苏绣儿就钻了进来。 只觉一股香风飘过,美人入怀。 苏绣儿抱着林易,浑身颤抖,说道:“林大哥,绣儿已经不想再等了。” 刚刚受过刺激的林易得到苏绣儿的首肯,哪还能忍得住。 拦腰将苏绣儿抱起来,林易大步走回房间。 听着林易粗犷的呼吸声,未经人事的苏绣儿心跳加速。 “林大哥,你要对绣儿...温柔些。” “嗯。” 还有比这更令人兴奋的情话吗? 虽然时间是正午,但情到浓时,什么都已经顾不得了。 就如同苏绣儿大白天便忍不住主动前来寻找林易。 随着苏绣儿张开嘴巴,这一世的林易完成了自己的成人礼。 ...... 云遮雾绕,翻云覆雨,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当万物静止之际,林易坐起身来,露出精壮的上身,肌肉线条异常明显。 如坠云间的苏绣儿体力不支,翻了个身,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沉沉睡去。 林易看着被子里露出香肩的苏绣儿,脸上挂着微笑。 这就是自己在这世上,需要永远牵挂的人儿。 刚刚运动完的林易有些口渴,刚准备下床,被趴在床下的黑尾吓了一跳! “你...你怎么趴在这儿?你不是在袖子里睡觉吗?” “嘻嘻。” 黑尾露出令林易有些难堪的笑容,小声道:“放心,我是不会打扰到你们的,我就是想看看,人类是如何繁衍后代的。” 岂有此理,这是反天了! 到底你是主人还是我是宠物? 林易作势要打,那黑尾立即化成黑猫,钻进了林易衣服的袖子里。 没有想到,这黑尾竟然能自由出入林易袖子里的空间。 ...... 当天下午,苏绣儿一瘸一拐,在香儿的窃笑下,慢慢的坐上轿子,打道回府。 非常关心苏绣儿的二娘瞧出了端倪,立即向苏灿要求将婚期提前。 第二天中午用过午膳,苏灿来到苏绣儿的闺房前。 自打苏绣儿年满十六,苏灿就极少到女儿的房间来了。 有什么话,总是由香儿代传。 但女儿出嫁这事,苏灿还是决定亲自来和自己的女儿说。 “咚咚咚。” “绣儿,是爹。” “吱呦。” 门开了。 “爹,您来找绣儿有事吗?进屋坐吧。” 苏灿跟着女儿来到房间,喝了一口香儿奉上的茶,笑着说道:“绣儿,你二娘对林易非常满意,爹呢,也觉得林易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所以爹想来问你,是否可以把婚事提前,省得夜长梦多...” 没等苏灿说完,苏绣儿立即毫不犹豫的说道:“我愿意!” “...” 苏灿原本准备的好多话都没用上。 “好,好。既然如此,爹便去和林易说,让你们俩早日完婚吧。” “嗯,谢谢爹。” 苏绣儿红着脸,轻轻点头。 苏灿离开了屋子,仰天看着空中的云彩。 宝贝女儿要出嫁了,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不过,他相信一点,那就是绣儿的娘亲一定会对林易满意的。 ...... 对于苏家的提议,心虚的林易连忙答应了下来。 他总觉得苏灿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 他虽然迟早是要和苏绣儿结婚的,但总归觉得苏灿似乎看透了自己。 占了人家女儿的便宜,自然要顺着点老丈人。 于是,根据贾入道的测算,日子定在了12月12日这一个黄道吉日。 也就是在十天后。 为了准备这个盛大的婚礼,定好日子的当天,苏家上下就开始忙碌了起来。 采购物资的采购物资,送请柬的送请柬,苏家甚至还邀请了豫州之外的亲戚朋友。 这场婚礼,据说苏家耗资千金! 所谓千金小姐,恐怕大抵就是如此吧。 ...... 将踏虎、娜蛇压到衙门的第三天,黄知县便进行了公开审判。 衙门的坐席上,林易、曹达华等人赫然在列。 “啪。” 惊木堂一拍,黄知县向跪着的两人喝道:“踏虎,娜蛇,你俩可知罪?” 围观的人群知道他们是那群无恶不作的流寇们的首领,纷纷破口大骂,并拿起早已经准备好的东西向他们招呼着。 有许多因为流寇攻城而家破人亡的百姓,更是拿着铁锨、铲子,想要闯过衙役们的阻拦,亲自报仇雪恨! 踏虎和娜蛇自知大势已去,为了争取活命,将所犯的罪行全部招供。 师爷在一旁记录的罪状,只到纸张拖到地面上,还没有写完。 将两人犯下的罪行记录完后,黄知县又厉声问道:“你俩还有什么同党没有?” 踏虎道:“除了我俩,流寇的首领还有残豹和猎鹰,只不过他们俩都已经阵亡了。” “除了他们,就没有其它同党了吗?” “没了。” “我劝你如实招来,或许还能够免你一死!” 从黄知县的话里,似乎听出了活的盼头,娜蛇立即说道:“禀告大人,娜蛇有话要说。” “哦?你有什么话,便直说吧。” “我军之所以在上一次能够尽歼李信率领的寿霖军,皆因为你们衙门内部有人通风报信。” “什么?!” 惊讶的不仅是黄知县,还包括林易、曹达华和所有在堂上的人。 原本黄知县只是想诓一诓他俩,没想到竟然还诱出了一个案中案! 衙门中有人通风报信,这可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说,是哪个混账东西,竟然敢吃里扒外,通风报信!” 黄知县气的嘴巴都要歪了。 娜蛇说道:“是丁松。”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打在了黄知县的头上。 见黄知县一副惊讶到失神的模样,师爷连忙开口说道:“喂,你把话说清楚一些,你口中所说的丁松,具体是何人?” “衙门主簿,丁松。回禀大人,有书信为证。” “快呈上来!” 有衙役从娜蛇的身上将书信搜出,交予黄知县。 黄知县的手微微颤抖着,将书信打开。 “魁首敬看,丁松偷听到李信于明日晚上,将会带领本部六百人马前往攻袭大寨,望魁首早做准备...” 看了第一句之后,黄知县便没有再看下去。 这字迹他看的非常清楚,的确是丁松的笔迹无疑。 “来人呐!” 黄知县喘着粗气,显然是愤怒到了极点。 “叫丁松速来问话!” “是!” 门口连忙出去了两名官兵。 没等多久,去传话的官兵回来了。 “回大人,丁松丁主簿在前日晚上,已经离开了寿霖城,具体去向不明。” 黄知县听了眼前一黑,身子顿时向后一仰,险些昏了过去。 “大人,大人!” 黄知县摆了摆手,重新坐直身子,说道:“不碍事,我不碍事,继续审问。” 在将丁松勾结流寇的事问了个底朝天后,再无其它有用的线索可寻。 只不过这些年来许多陈年旧案,在这一次堂审中被问了出来,也算是找到了罪魁祸首,那些死去的人得以瞑目。 “来人呐,于明日午时三刻,将两人带去菜市口斩首示众!” 众人哄然叫好。 但踏虎和娜蛇却连连喊冤。 娜蛇大叫道:“大人,你说话不算话,你不是说,假如我等坦白的话,能够饶了我俩一命吗?” 林易也觉得娜蛇说的有些道理,毕竟这话可是黄知县亲口说出来的。 身为寿霖城的第一父母官,言而有信是必须的。 那黄知县冷冷回道:“我的确说过可以免你们一死,但你们的罪行实在是罄竹难书,就算死上九次也不为过,即便我免了你们一死,你们也还要死上八次,我让你们斩首,已经是对你们的宽容了!” 林易和曹达华等人听了这话,均目瞪口呆。 大人不愧是大人,说出来的话,竟然如此服众! 不仅不食言,还解释的非常合理。 林易又学了一招。 在踏虎和娜蛇的呼喊声中,堂审告一段落。 ...... 第二天午时三刻。 第一阴门的邓先向刀刃喷了口酒,在围观的老百姓们的支持声中。 手起刀落。 ...... 乐文 今天请假 今晚亲戚聚餐,请假一天,明天正常更新,提前祝各位书友老爷们中秋快乐,阖家幸福!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今天请假2 刚坐完高铁到家,晚上陪娃玩一会儿,今天再请一天假,明天更新!望各位书友老爷们多担待!顺祝大家中秋快乐!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2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85章 迎娶苏绣儿 对于寿霖城的百姓们来说,对踏虎和娜蛇均恨不得食其肉、挫其骨。 那条街的老百姓家里没几条人命葬送在这些人所率领的流寇手上。 “杀的好!” “杀的好!” 在围观的众人眼里,邓言手起刀落,一刀一个,干净利索,血溅当场。 有失去亲人的百姓流着眼泪,怒视着已经被砍下滚落在地的头颅,依然怒骂不停。 也有人抱着亲人的遗物,仰天大哭,告慰死去亲人的灵魂。 就在现场吵闹的时候,一个绰号腊条的伙计,悄悄的拿着一个馒头蘸了蘸撒落在地的鲜血,然后把带血的馒头包好,轻轻塞进怀里。 ...... 至此,流寇侵犯之事告一段落。 就在踏虎和娜蛇被斩首示众的隔天四更,原本还是黑夜的天空突然亮如白昼。 不少人被窗户外面的亮光所吸引,纷纷探出头去观望。 就在寿霖城的上空,一条白色的银河横跨天空,无数的亡灵踏上这片宛若银河的幕带,飘向天空。 四更天,那是灵魂升天的时候。 踏虎和娜蛇之死,让这些带着怨气不愿离去的亡魂得到了解脱。 “看,爹,那是娘,是娘啊!” 有人打破了寂静。 顿时,城内的呼喊声此起彼伏。 “爹啊,爹啊,您安心的去吧,您生前没有好好享福,儿子不孝,下辈子您投胎去个好人家吧。” 一身穿粗布的汉子跪在地上,向空中一瘦弱的老者灵魂连连磕头。 “闺女啊,儿子啊,爹和娘会想你们的,你们在路上结个伴,相互照应着,等来年再投到爹和娘这里,爹和娘等着你们呐!” 一对年轻的夫妇相互依偎着,女人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男人则流着泪,硬是把话说完。 空中,一对长相姣好的兄妹在一起玩耍吵闹,脸上不时露出顽皮的笑容。 林易坐在后院,仰望天空,感慨生命的无常和自己的渺小。 银河直至五更才彻底消失,彼时天已经大亮了。 大仇得报,亲人雪恨,魂飞升天... 虽然在亲人的魂魄升天之时,大家还是非常难过的,但当棒打五更、鱼肚泛白的时候,大家的心情逐渐变好。 在既成事实无法改变的情况下,现下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众人都没有忘记那个率领寿霖军保卫寿霖,并痛击流寇,擒获贼首的指挥使林易。 ...... 一早,寿霖城就贴出告示,捉拿反贼丁松! 黄知县没有徇私,在确定丁松勾结流寇之后,立即秉公做出了判罚。 丁松的头像被贴满了寿霖城,并被官兵送往豫州各城,誓要捉拿丁松。 用黄知县的话说,他丁松是衙门的主簿,知法犯法已是大错,而身为黄知县的外甥,做出勾结流寇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更是罪加一等! 当时看黄知县发怒的样子,如若丁松在他面前,恐怕他当场就能把丁松手刃当场。 不过,在发布了缉拿丁松的告示后,黄知县便病倒了。 大家都知道,这是心病。 在师爷的示意下,多隆主笔,将此次寿霖军击溃流寇的战功上报朝廷。 ...... 时近年关,各家都在置办过年的事物。 这日,下过一场大雪后,年前寿霖城最重要的一件大事,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林易这些日子可是忙的不可开交,准备婚礼的各样东西。 事事都是林易亲力亲为。 花轿、旗锣伞扇...甚至鞭炮、火盆、盖头、秤杆等等,都是林易亲自挑选。 苏绣儿这些日子虽然没出门,但也忙的不行,忙活她那件凤冠霞披,每次缝绣后仍觉得不满意,反复的修改、试穿。 ...... 按照贾入道算出的吉日,十二月二十四日,林易正式前往迎娶苏绣儿。 林易一声红色新郎服侍,头戴新郎高帽,脚踏高头大马,走在队伍的最前方。 身后是一乘八人抬的大轿,轿身红幔翠盖,上面插龙凤呈祥,四角挂着丝穗。 这一乘轿子自然是留给苏绣儿的。 再往后还有四乘花轿,其中两轿是给送亲的新娘父母的,也就是苏灿和二娘的,剩余两乘则由压轿的男童坐。 在花轿的两侧,除了礼仪的人员外,还有不少人是衙门的人。 以董成为首的百夫长一边五个,时刻护卫着迎亲队伍的周全。 曹达华、多隆自然也不能少。 黄知县因为抱病在床,此次未能亲自陪同,但依然派了师爷代表自己前来。 迎亲队伍之中,旗锣伞扇林罗树立,队伍每前进几步,便有人敲锣打鼓,高声吆喝,好不热闹。 围观的百姓是里三层外三层,将街道边上围了个满,就连那房顶上都有看热闹的。 谁都知道,今儿这场婚礼,是寿霖城林易的大婚,别说那些爱看热闹的,就是不爱看热闹的,也争着一睹林易的容颜。 大家都想要知道,那个窝在雾隐门第二阴门的小小术士,后来成为了寿霖军的指挥使,还为寿霖城的百姓们出了一口恶气的人物,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但见林易一身华服,器宇轩昂的模样,不禁纷纷竖起大拇指,交口称赞。 ...... 到达苏府门口,早有人点燃炮竹。 在一片喧闹炙热的气氛中,苏灿和二娘将头戴红布盖头的苏绣儿牵了出来,交到林易手里。 “绣儿。” 林易轻声唤了一声。 “嗯。” 苏绣儿此刻又是害羞又是紧张。 林易满心欢喜,带着苏绣儿跨过火盆,牵上花轿。 这放置于大门口的一盆火,让新娘跨过去,寓意婚后的日子红红火火。 曹达华和多隆也分别引着苏灿和二娘坐上了后面两乘轿子。 苏绣儿虽坐进轿子,但也不能掀开盖头,这是有讲究的。 古时新娘身着凤冠霞披的同时都要用红布盖头,以遮羞辟邪,红色取吉祥之意,这块盖头要在入洞房的时候由新郎揭开。 迎亲的队伍接到新娘后,开始返回林府。 一路上,不停的有百姓送上自己的贺礼。 这些老百姓虽然没在邀请的名单上,但由于林易率军保卫了寿霖城,更替他们报了仇,所以受林易的恩情,纷纷送上礼品表达心意。 有随行的护卫将礼品一一收了。 虽然都是些常见的薄礼,但礼轻情意重。 这样,林易的队伍走走停停,还好一路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在拜堂的吉时前达到了林府。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之后,林易和苏绣儿被送入洞房。 苏绣儿终于成为了心上人林易的小宠妻。 ...... 乐文 第186章 血馒头 第二天,苏绣儿起了个早。 隔壁的厢房,香儿早已经在门口候着。 “小姐,你醒啦?” 香儿微红着脸看向苏绣儿。 “嗯。” 苏绣儿的俏脸也微微透着红晕,但和香儿微红的脸色不同。 后者是害羞的红,而苏绣儿的红,来自于身体的反应。 “小姐,昨个儿晚上...你们一宿没睡,你今儿怎么还起这么早?” “好你个香儿,我不是让你回去的吗?谁让你住在隔壁偷听了?” 香儿捂着嘴偷笑,然后说道:“小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从小到大都陪着你,什么时候离开过你呀,而且我知道咱们这有回门的习俗,还能不在这儿候着吗?” “好香儿。”苏绣儿握住香儿的手说道,“你也不小了,赶明儿我就和爹说,给你找一户好人家嫁了,你呀,不能一辈子都做我的丫鬟呀。” 香儿身子一震,眼睛睁的大大的,语气焦急道:“小姐,你是要赶我走吗?我不要离开你,我一辈子伺候你好不好?” “香儿,以后你伺候的应该是你的夫君,不是我。” 香儿捂住耳朵,闭上眼睛,摇着头道:“我不听我不听,总之小姐你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香儿哪里也不去,也不想要嫁人!” 见香儿固执的模样,苏绣儿没有再说,而是将香儿捂着耳朵的手松开,岔开了话题。 “香儿,帮我看看衣裳穿的如何,可有哪里褶皱了?” 香儿见苏绣儿不提自己嫁人的事情了,便破涕为笑,笑嘻嘻的帮苏绣儿检查衣衫。 将苏绣儿的衣裳重新规整后,见苏绣儿要走,香儿连忙问道:“小姐,你不叫少爷一起去吗?” “我呀,想要亲手给夫君做一顿早餐。”苏绣儿笑眯眯的说道。 香儿笑道:“小姐,你可是很少下厨的,没想到成婚第二天的第一件事,就是下厨给少爷做饭。” “贫嘴。” 苏绣儿说完,就要往膳房走,但刚走两步,突然呻吟了一声,腿也一软,险些跌倒。 就在这时,两只强有力的胳膊将苏绣儿抱住。 “娘子,怎么这么不小心,差点儿摔倒?” 香儿一瞧,这抱着苏绣儿叫娘子的,不是林易还能有谁? “少爷!” 林易摆手道:“什么少爷,我才不是什么少爷呢,听起来怪别扭的,你就叫我林易好了,不然叫我林大哥也可以。” 香儿偷偷看了苏绣儿一眼,迟疑道:“林...林大哥。” 苏绣儿笑着握住香儿的手道:“香儿,你我虽为主仆,但实际更胜姐妹,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不要这么生分了。” “嗯。”香儿红着脸,低下了头。 “娘子,我还没说你呢。”林易故意扳起一副面孔,假装生气的说道,“你不知道昨个儿你都差点昏过去了,怎地还要早起做什么早点,难道我昨晚上吃的还不够吗?” 听林易这么说,苏绣儿整个脸都红透了,甚至连脖颈都抹上了一层粉色。 “哎呀,你别这么说!” 香儿若有所思的盯着苏绣儿的胸口。 曾经的小山丘...变大了... ...... 现下林易可是寿霖军的指挥使,在这寿霖城是一人之下,出行都有官轿。 带着苏绣儿和香儿,林易早上回门,向苏灿和二娘敬茶。 二娘瞧着苏绣儿盘起的发髻,笑着握住苏绣儿,悄声说些私底下的话。 苏灿和林易则是坐在一旁,聊些寿霖军打流寇的事情。 这时,苏绣儿突然叹了声气,接着用委屈的目光瞧向林易。 “二娘...这话我说不出口。” “怕什么,绣儿你不说,让二娘来说!” 林易和苏灿对视一眼,均不知二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苏绣儿默默的回到林易身旁的椅子上坐下。 林易正想用眼神询问,看看二娘到底想要干嘛,但苏绣儿眼睛低垂,压根不敢和林易对视。 这可奇了! 这时二娘向林易开口道:“林易呀,你既然已是绣儿的夫君,也是咱老爷和我的女婿,有些话,我就直说了。” “二娘,您有话尽管直说。” “好,是这样啊,咱们苏家只有绣儿一个女儿,人丁单薄,香火不旺,我身为二娘,多年并无生育,愧对苏家...” 苏灿打断道:“二娘说哪里话,都是一家人,我苏家人丁不旺,从我这一代便是,和你有什么关系?” 二娘感激的看了苏灿一眼,又将目光投向林易,继续说道:“林易,二娘有一个不情之请,你和绣儿都这么年轻,未来时候可长着呢,我在想,假如...我是说假如,你们生的第二个孩子,可否姓苏,好让咱们苏家的香火,继续传递下去。” 原来是这档子事儿。 林易心里不禁好笑。 这种事情放在以前的年代,的确很难让男方答应。 但是对于现代人穿越回来的林易来说,不过是一桩小事,甚至压根就不算个事。 看见二娘期待的目光,林易甚至都没有多加思考,直接回道:“二娘,你说的这件事,我答应了。” 见林易答应的这么爽快,原本正要出言制止的苏灿都愣住了。 苏绣儿更是抬起头,眼神中带着惊讶和感激,瞧向林易。 瞬间吸引了这么多的目光,林易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人家苏家毕竟是寿霖城的首富,家财万贯,而且古人本就对传宗接代非常重视,所以有这种想法并不奇怪。 原本苏家其实是想招个赘婿的,毕竟人家家财摆在那里,但林易的身份已不是一般人,让寿霖军的指挥使入赘,不但林易会被说闲话,这苏家恐怕也会让别人嚼舌根。 做生意,最忌讳就是不把衙门放在眼里。 凌驾在衙门之上? 想想就行了。 从来只有寿霖城的苏家,可不是苏家的寿霖城。 “林易...你可想好了?”二娘问道。 “想好了,反正我和绣儿肯定不会只生一个,就算有一个两个姓苏,那也没什么,反正都是我和绣儿的骨肉。” 听了林易的话,苏绣儿嗔道:“官人,你...你当我是母猪吗?要生那么多。” 二娘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绣儿,苏家能开枝散叶,当然是好事啦,多生几个怎么啦?又不是养不起!” 开导完绣儿,二娘又对林易说道:“林易啊,二娘支持你,一定要和绣儿多生几个,你那虎虎酒不错,赶明儿给老爷带两壶,你自己也可以试试,效果不错的呀。” “咳咳...”苏灿忍不住大声咳嗽了起来。 ...... 回到家,腊条将血馒头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来,掀开包着馒头的布头,来到床边。 小心翼翼的将媳妇扶起来,说道:“娘子,来,把这个血馒头吃了,你的肺痨就会好啦!” 那形容枯槁的女人艰难的坐起身来,刚坐直身子,又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腊条连忙拍着女人的背,又从桌子上倒了杯水,递到女人手里。 女人咳了一会儿,这才抽空喝了口水,将目光集中到腊条手里的血馒头上。 “这...咳咳...这是从哪里弄来的?” 腊条连忙道:“这个呀,是今儿平布街那儿有行刑的,我寻思着不都说这血馒头能治疗肺痨吗,我就买了个馒头去试试,还真弄到了。” 女人拿着血馒头,闻了闻,露出难堪的表情,说道:“这馒头...闻起来好腥...我...咳咳咳...” 腊条连忙推着女人的手说道:“娘子,不管它什么味儿,能治好你的肺痨就够啦,你也不用总是咳嗽的这么辛苦了。” 见丈夫一片好心,女人不忍违背,硬着头皮将血馒头吃了一半,实在吃不下去了,这才将馒头放回到腊条手里。 看着女人再次躺下来缓缓入睡,腊条露出欣慰的表情,小心的将女人身上的被子掖了掖,转身到膳房去了。 ...... 腊条原名姚涛,之所以被人称呼为“腊条”,主要是因为他做的是腊肉的生意。 这年头,有几个老百姓能够买的起整块的腊肉啊? 普通人也就是切那么一条。 稍微有钱的,切厚一些,没钱的,切薄一些。 没叫“腊片”就不错了。 腊条人近三十才娶上媳妇,可惜的是这媳妇身子一向不好,这两年还患了肺痨,这可把腊条给急坏了。 他还等着媳妇身子好一些,好传宗接代呢。 找了不少大夫,给开了药,但总是不见起色,偶有症状减轻,但没多久又严重起来。 这卖腊肉的生意也就一般,天天吃药,家里也快负担不起了。 后来听好心的客人说到,说这血馒头能够治肺痨,腊条便听了进去。 搁过去,穷人多,能有一些野方子,不花什么钱就能把病给治好,对于这些人来说足矣谢爷爷告奶奶了。 于是腊条便揣了个馒头去平布街碰碰运气,恰好就碰到了踏虎和娜蛇被斩首,并且血溅当场。 腊条也顺利做成了血馒头。 ...... 话说当天夜里,腊条正睡着香甜,突然睁开了眼睛。 今儿晚上,有些奇怪。 往常的时候,隔壁的房间一晚上要咳上好几次,但今儿夜里却异常的安静。 莫非...那血馒头起作用啦? 腊条连忙起身,悄悄的来到隔壁。 自打他媳妇患上肺痨,两人便分房睡。 一是为了各自休息好,二是怕自己也被传染。 待腊条蹑手蹑脚的走过去一瞧。 嘿,这床上竟然没人! 这可奇了,大半夜的,人去哪啦? 就在这时,腊条听到膳房里传出声响。 难道媳妇肚子饿了? 腊条又往膳房赶去。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自个儿娘子正背对着门,蹲在地上啃着什么... ...... 乐文 今天白天恢复更新 各位书友老爷们请见谅,节前突然出差2天,事情紧急么得存稿,这两天更新有点少,这会儿刚到家,今儿就恢复稳定更新了,请各位书友老爷们见谅呐!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白天恢复更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87章 僵尸(第一更) 腊条的娘子名叫冷玉,这会儿背对着腊条,身子一怂一怂,发出咀嚼和撕咬的声音。 看这样子,那得饿成啥样啊! “娘子,你饿了怎么不告诉我呀,在这里啃什么吃呢?” 冷玉仿佛没听见似的,依然不停嘴,不断啃食。 腊条原本以为自个儿娘子是跑到膳房来吃腊肉,但很快就觉得不对劲了。 他昨儿下午挂在墙上的腊肉一块都没少,但刚杀的猪放在门口,却不见了! 这时空中的乌云散去,趁着月光皎洁,地上一条长长的血迹从门口的盆里直拖到冷玉身下。 这是... 腊条惊呆了。 回过神来,他才连忙跑上前去,一把拽过冷玉。 “娘子,你这是为何呀?” 刚把冷玉的身子掰过来,腊条差地吓尿。 这冷玉因为生病而白皙的脸,配上满嘴的血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怖感。 同时,冷玉的眼睛有些不同往常,瞳孔变小,眼白变大! 再瞧冷玉的手,腊条是真吓尿了... 一个被啃了一半的生猪头,正瞪着一只眼睛,死死的盯着腊条! “我的娘哎!” 腊条何曾见过这种场面,也顾不得腿上热热的东西往下流,转身拔腿就跑。 那冷玉见腊条跑了,将猪头一扔就向腊条追去。 腊条原本就已经吓的双腿发软,冷玉却一改平日病恹恹的样子,脚步飞快,很快就追上了腊条! 从身后抓住腊条,双手搭在腊条的肩上,露出两颗尖尖的槽牙,直接就咬在了腊条的脖子上。 乌云再次遮住月亮。 腊条被死死的压在冷玉的身子下面,一股黑气逐渐浮上脸面,全身上下只剩下一只手还在颤抖... ...... 林易这新婚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就被找上门来的曹达华给搅和了。 一大早就敲开林府的门,没等林府的仆人通报,直接就大喊着进来了。 “我跟林兄弟不是外人,不用等你通报,我这儿有急事!” 说罢,迈着大步就往里走,一边走一边还喊着:“林兄弟,林兄弟?” 屋里,林易和苏绣儿正在被子里玩羞羞的躲猫猫。 “绣儿,等一下,好像有人在喊我。” “唔...我不管谁来找你,你说好前三天都陪我的!” “不,这声音听起来像是曹大哥,他进门可是从来不敲门的!” “哼,他敢!此一时彼一时,何况现下我已经是你娘子,就算被他撞见,我也不怕什么,唔...” “唉~~绣儿,男儿志在四方,岂能整天窝在床上!” 林易推开绣儿,裸着上身露出一声精壮的肌肉,快速下床将外衣穿好。 回头看向床上,绣儿正擦着嘴巴,露出一副幽怨的模样。 林易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说道:“绣儿乖,曹大哥这么急着找我一定有事,我快点儿把事情办好,一定早点回来。” “好,那你去吧,我休息会儿。” 林易摸了摸后腰,走出门的时候咧了咧嘴。 这平日看起来端庄的千金大小姐,拼起来是真带劲啊! ...... 刚出门,迎面就撞见曹达华了。 “曹大哥,这么急着找我,是出了什么事儿了吗?” 曹达华喘着气,拉着林易的手就说道:“来,边走边说。” “等等,我还没洗把脸呢!” “这事儿可比你洗脸重要多了!” 往常都是林易去拖曹达华起床办事,今儿两人对调了个个儿,换成曹达华一大早拉林易起床了。 见曹达华急促的脚步和严肃的表情,林易觉得看来是真遇到事儿了。 “老爷,你的早餐...” “香儿,我来不及吃了,你给夫人端去吧!” 瞧着曹达华牵着林易的手急匆匆的模样,端着豆浆油条的香儿不禁皱了皱眉头,嘴里嘀咕着:“嘿,这曹达华还真不识好歹,人家才成婚几天呀,就一早赶来抢人,冷落了小姐,哼!” 说罢端着早餐往苏绣儿那去了。 ...... 走到门外,早就轿子候着。 现在林易和曹达华这身份可今非昔比啦,也算得上是寿霖城里呼风唤雨的人物了,出行都有官轿候着。 上了大轿,曹达华这才向林易表述紧急情况。 “林兄弟,本来你正新婚,应该让你多休息几天的,但是事情紧急,不请你出山,这寿霖城里是真没第二个人能摆平了。” 林易瞪大了眼睛,说道:“没那么夸张吧,到底是什么事儿?” 曹达华凑近了问道:“你知道城东头的那家‘姚记腊肉’吧?” 林易点头道:“我当然知道了。” “前些天有人报案,说是这家店铺的两口子一夜之间全都毙命,而从死相来看,像是被人下毒死的。” “下毒?” “嗯。”曹达华点头道,“那脸上都蒙了一层黑色,像极了是被下毒而亡,但是...” “但是什么?” “经过仵作行的现场检验,那夫妻俩的确是中毒,但中的却不是一般的毒。” “什么叫不是一般的毒?” “就是尸毒。” “尸毒?” 曹达华点头道:“没错,我当差这么多年,也就见过两回尸毒的案子,一件案子是我刚入巡捕司当差的时候,一件就是这一次。至于我那第一件案子...” 林易见一行冷汗从曹达华的额头上滑落。 曹达华抬手将汗水擦掉。 “算了,往事不提也罢。但今日之事,需得尽快扼杀在摇篮里,否则带给寿霖城的百姓之危,不亚于流寇进犯。” 林易一个激灵,连忙问道:“这么严重?” “嗯。” 曹达华少有的异常严肃,至今连一句玩笑话都没有说过。 “林兄弟,你身为第五阴门的术士,肯定知道僵尸吧?” “僵尸?” ...... “僵尸”一词出自《大千录》,是道家的一本著作。 僵尸的意思是:四肢僵硬,头不低,眼不斜,腿不分,尸体不腐烂。 在《子不语》和《阅微草堂笔记》中也记载了僵尸之说。 其中赶尸一说,又称移灵,属茅山术祝由科。 在尸体未腐化时由术士赶回乡安葬。 赶尸的术士大约三五同行,有的用绳系着尸体,每隔几尺一个,然后额上贴黄纸符,另外的便打锣响铃开路,划伏夜行。 天光前投栈,揭起符纸,尸靠墙而立,到夜间继续上路。 亦有人指赶尸者其实背起尸体而行,但由于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以为有行尸。 林易的《祝由图录》里,也记载了赶尸之术。 ...... 轿子停住,林易下轿一瞧,竟被曹达华直接带到了第二阴门,仵作行。 ...... 7017k 第188章 郊外寻尸(第二更) 说僵尸的事,怎么来仵作行了? 看到林易疑惑的眼神,曹达华连忙解释道:“我这是带你来勘察事发现场。” “事发现场?难道不应该先去姚记腊肉吗?” 曹达华牵着林易的手说道:“你跟我进去就知道了!” 走到门口,早有第二阴门的门人候着。 每个人对林易都是一副恭敬的态度。 这要是搁以前,林易就算从第二阴门门口经过,都要被里面的门人嘘上一声。 压根没有瞧得上他第五阴门。 一人一门? 这算个什么门派。 所以就没几个人正眼瞧他林易的。 但现在可不同的,林易已经不是那个小小的术士了,他现在还是寿霖军的指挥使,单论统兵方面,整个寿霖城无人能出其右。 更重要的是,林易带领寿霖军将流寇给灭了,保卫了寿霖城,保护了寿霖城的老百姓们,这是让不少人真正敬佩他的地方。 所以说,这副恭敬的态度,不仅仅是因为林易的官衔,心里也是真正的带着一份敬意。 ...... “两位,有礼了。” 白云舒一袭白衣,从容相迎。 三人早已经在战场上建立了友谊,此刻也没什么虚的开场白,直奔主题。 “白姑娘,怎么样,那两只僵尸可找回来了?” 白云舒摇了摇头,道:“在城东的郊外倒是见过一回,但无人能够降服,倒是有些兄弟受了伤,现下都在屋里养着。” 林易迅速进入状态,连忙问道:“你们口中所说的两只僵尸,可是姚记腊肉的夫妻俩?” 白云舒点头,解释道:“那日我们验尸后,按照惯例将尸体带回仵作行,准备进一步尸检,但当天夜里,这两具尸体就消失不见了。咱们行里有兄弟看到两个人影从墙头翻过去,原本还以为是小偷,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姚记腊肉的那两具尸体。” 曹达华接口道:“中了尸毒的尸体,倒是有一定的概率会变成僵尸,只是我们还没来得及仔细检查,尸体就丢了,还是怪我们大意了。” 听这两人一人一句,林易算是明白了。 这两人丢了姚记腊肉的两具尸体,而这两具尸体均中了尸毒,还未来得及进一步检验,就变成僵尸跑了,还跑到了郊外,并且一般的人手还不是他们俩的对手。 “所以你们找我来是?” 白云舒和曹达华互看了一眼,同时默契的回道:“治僵尸!” ...... 按照林易的吩咐,仵作行里所有被僵尸抓伤的伙计,全部用糯米在伤口处揉搓。 那些照着做的伙计,发现用糯米揉搓没一会儿,便有一些黑色的小刺从伤口里长了出来,随着揉搓慢慢脱落。 如此反复,直至没有黑色小刺长出,尸毒便消。 然后再涂抹清热解毒的寻常膏药消除余毒即可。 ...... 三人没时间停留,将方子交给仵作行的兄弟们后,便连忙赶往城东郊外找腊条和冷玉。 路上,曹达华已经将两人的基本情况向林易和白云舒讲述了一遍。 城东,郊外,午时。 三人一路赶到郊外,远远就望见田里的一间农舍门口,有一个皮肤白皙的农夫站在那儿。 “农家,可有看到什么异常的人经过呀?” 曹达华远远喊道。 那农夫身子猛地一颤,转身就往屋里跑。 曹达华一愣,自嘲道:“我看起来应该没那么吓人吧。” 曹达华说话的功夫,林易的表情却逐渐严峻了起来。 他曹达华因为距离远看不清,但林易可有天眼,他可瞧的清楚。 远处的那个农夫,根本就不是人! ...... 在《祝由图录》和《洗冤录》里,林易都看到过关于僵尸的种类和等级的介绍。 第一级,也就是最低级别的僵尸,叫做白僵。 通常尸体进入养尸地后,一月左右浑身便开始长出毛茸茸的白毛。 这类僵尸行动迟缓,非常容易对付,极怕阳光,一般在晚上才敢出来活动。 有的白僵则是被高等级的僵尸咬到,中了尸毒,直接越过养尸这一步,由活人直接变成了白僵。 林易刚才看到的那个农夫,就已经成为了白僵。 他定是被那两夫妻中的其中一个咬过,中了尸毒,所以变成了白僵。 第二级,则叫做黑僵。 白僵若饱食牛羊精血,则浑身脱去白毛,取而代之的是长出一身几寸长的黑毛。 此时仍然对阳光和烈火有抵触,但并不是那么害怕了。 见到生人往往也不像白僵那样主动回避,而是敢直接和人厮打,甚至吸食人血。 白僵和黑僵,往往被合称为“黑白僵煞”。 那日冷玉变成白僵,吸了猪血,啃食猪肉,又吸了腊条的血,直接变成了黑僵。 而腊条在中了尸毒后,饱食了牛羊精血,也变成了黑僵。 腊肉铺里,最不缺这些东西。 到了黑僵级别,尤其是黑僵中比较厉害的,就已经非普通人可敌了。 这也是为何那些仵作行的人想要捕杀黑僵,反而捕杀失败,还受了伤。 到了第三级,就已经非普通人力可敌,非得术士或者道士出马才能降服。 这一级别的僵尸叫做跳僵,也叫做跳尸。 黑僵吸血数年后,黑毛脱去,行动开始以跳为主,跳步快而远,远胜于普通人的跑。 这时的跳僵已经有一定的威慑力和压迫感,平时再能叫的狗,见到跳僵也不敢出声了。 第四级则是飞僵,也称为飞尸。 飞尸往往是存在百年以上的僵尸,行动敏捷,跃屋上树,纵跳如飞,吸人精魄而不留外伤。 像妖族中的黑山老妖,吸人精髓,就属于飞僵一类。 再往上一级,已经属于妖族的大能。 名为“魃”,又称“旱魃”、“火魃”、“干魃”。 飞尸吸纳精魄数百年之后,相貌愈发狰狞,可谓青面獠牙啖人罗刹,还能变幻身形相貌迷惑众人,上能屠龙旱天下能引渡瘟神,旱天瘟疫由此而发。 在古代,瘟疫如果伴随着旱灾蔓延,老百姓们就会坚信不疑地认为是旱魃在作怪。 最后一级,也就是第六级,名为犼。 这种已经脱离了僵尸的概念,而是妖王级别的存在。 拥有着与神叫阵的恐怖力量,身具数千年甚至万年的道行。 ...... 林易向身旁两人提醒道:“小心,那农夫不是人,已经成僵尸了!” 听了林易的话,曹达华和白云舒立即将手放在腰间和背后的刀柄上。 ...... 7017k 10月份恢复正常更新 rt。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10月份恢复正常更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89章 养尸地,孟博村(4k) 曹达华手握官刀,率先进入屋内。 他以前遇到过僵尸作祟,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还记得上一回扫平流寇,他曹达华所立的功绩还没有白云舒高,这脸面往哪搁呀。 堂堂副官,竟还比不过第二阴门的一个女仵作。 所以,这次僵尸事件,他是立功心切。 更何况,万事有自己的兄弟林易兜底,他不慌。 ...... 看见已经成为白僵的农夫,曹达华持刀而上,就要将农夫就地正法。 那农夫也是刚化成白僵,功力不足,没两个回合就被曹达华一脚踹翻在地。 这曹达华好歹也曾是寿霖城巡捕司的第一捕快,那功夫倒也不虚。 可就在他准备手起刀落,将农夫的头颅一刀斩下时,白云舒却用双刀将曹达华的官刀拦住。 “咦,白姑娘,你这是为何?” 曹达华一愣,不禁问道。 白云舒左手格住曹达华的刀,右手持刀将农夫压在地上。 “厄~~~” 农夫的脖子被压着,发出阵阵嘶吼声。 这时林易站出来回道:“曹大哥,不忙着取他姓名,他只是被僵尸咬到,所中的尸毒并不算深,现下还有机会将尸毒逼出,重新恢复神智。” 曹达华立即还刀入鞘,问道:“是嘛,我还以为被僵尸咬到,就会变成僵尸,再也无法变回人了。” 林易蹲下来观察农夫被咬的伤口,说道:“这农夫现下只是因为尸毒感染蒙蔽了心智,具备了白僵的行为,他和那些真正的僵尸不同。所谓僵尸,乃是先死后生,和这位农夫现下的先生后死不一样。” 说完,看向白云舒,点了点头。 白云舒收回压住农夫的刀刃,林易左手拿出符篆,上写“靈”字,迅速的贴在农夫额头,口中则默念净化术。 “天地自然秽气散,洞中玄虚晃太元,八方威神使自然,灵宝符命告九天。” 农夫的全身渐渐的都有黑色的气体向农夫被咬的伤口处汇聚。 一股股黑气缓缓的从农夫的伤口处冒出。 先是浓郁,后逐渐减弱,最后彻底消失。 随着黑气慢慢的涌出,农夫的身体也逐渐恢复正常,獠牙逐渐收敛,身上青色的斑纹慢慢消退,瞳孔逐渐恢复正常。 施法完毕后,林易站起身来。 “走,咱们赶紧去找腊肉铺那两口子,被咬的人多了,怕会引起尸毒的扩散。” 听林易这么说,白云舒立即将双刀插回背上,跟上林易。 曹达华指着躺在地上、头贴符篆的农夫大声喊道:“林兄弟,这人就这么放在这里不管啦?” “片刻后他自会苏醒。” 听林易这么说,曹达华便也收刀入鞘,又凑上前瞧了瞧林易的符篆,嘴里咕囔道:“林兄弟可真行,竟然还懂得治僵尸的法术。” 说完,抬头看向门口,林易和白云舒早已经没影了。 此刻一阵阴风吹过,曹达华不禁背上一凉。 “唉,你们俩等等我!” 一边喊一边迈着大步去了。 三人走后没多久,农夫睁开了眼睛。 “咦,什么东西?” 农夫伸手将贴在自己额头的符篆揭掉。 “这是谁搞的恶作剧?” 说完,农夫面带疑惑的挠了挠头,自言自语道:“我刚才干啥来着,怎么就睡着了?” ...... 根据曹达华的指点,三人来到城东郊外的一处小村落。 这里最靠近寿霖城,如果姚记腊肉的夫妻俩出了城东,必然会路过这个村落。 “前面就是了,我还记得这村的老村长,是个和善的老头子,就喜欢坐在村口,张望远处的人儿,还喜欢热情的和人打招呼,这个村景色不错,衙门里不少人都喜欢空闲的时候,到这村里玩玩呢。” 曹达华一边带路,一边向林易、白云舒介绍到这家名为孟博村的地方。 在到村口的小河边时,林易和白云舒已经瞧出了异常。 “等等,曹大哥,你看这溪水...” 林易示意三人停下脚步。 曹达华顺着林易的指示打眼一瞧,不禁吓了一跳。 平日里清澈见底的溪水,此刻竟然变成了黑水! 而且隐隐之间,有一丝丝黑色的瘴气从水面上飘出。 白云舒皱着眉头,脸现愁容,看向林易。 林易也是皱着眉头,说道:“看来这村子已经遭到了那夫妻俩的袭击,不知道村民们现在怎么样了。” 曹达华拔出官刀,说道:“那还等什么,咱们赶紧到村子里,那夫妻俩要是在,我曹某一刀一个,两个一双,为民除害,然后还要请林兄弟把被咬的村民们给治好。” 林易向远处张望了片刻,摇了摇头,说道:“恐怕没这么容易,曹大哥,你看看这地上。” 不远处,地面已经逐渐变成了黑色,越往村子的方向,黑色越深。 路边的庄稼地里,稻谷、高粱成片成片的死去。 “这...这是为何?” 曹达华不禁颤声问道。 “恐怕是尸气太重,腐蚀了这里的水土,这对夫妻吸了不少人的精血,实力大增,这里的僵尸已经并非普通的僵尸,寻常武器已经对这些僵尸无效了,大家一定要小心。” 林易正要抬脚上路,被曹达华一把拉住。 “林兄弟,寻常武器无效,那你打算怎么对付这些僵尸?” 林易掏出桃木剑,剑身散发丝丝道韵,说道:“我有这把桃木剑,专克邪魔外道,僵尸自然也不在话下。” 曹达华听了连忙指着白云舒说道:“可人家白姑娘没有呀,就你自个儿有,一会儿万一遇到了一群僵尸,我和白姑娘岂不是危险?” 白云舒将身后双刃抽出,开口道:“我这两把武器并非普通的刀,而是叫做阴阳刃,阳刃就是阳干的刃在地支子午卯西,阴刃就是阴干的刃在辰戌丑未,暗含五行八卦之力,是仵作行的门人惯用的武器,对妖魔鬼怪有特殊的伤害。” 第二阴门的仵作经常与尸体打交道,难保有些尸体没有问题,所以自打进入仵作行,便人人拥有一件阴阳刃做武器,只不过后来仵作行的门人们专注于验尸,逐渐的把功夫给落下了。 实际上,阴阳刃不仅仅可以用来杀敌御魔,也能用来防身护体。 当解剖一些怨气重的尸体时,在尸体的头顶和脚底各插上一把阴阳刃,则能将尸体的怨气克制住,从而不会伤及验尸的仵作本人。 曹达华一听林易和白云舒都有称手的武器,连忙指着自己说:“你们都有可以抵御僵尸的武器,可我没有呀,我身上就一把普通的官刀。” 林易拍了拍曹达华的肩膀,说道:“曹大哥,放心吧,你是为衙门办事的人,行得正做得直,又经常乐善好施接济孤儿寡母的,身上自然有一股浩然正气,所以即便你拿着一把普通的官刀,那些僵尸也奈何不了你。” 曹达华露出微笑,用手抚了抚自己的八字胡,笑道:“嘿嘿,真的吗,林兄弟。” 一旁的白云舒翻了个白眼... ...... 随着村路的深入,天色逐渐黯淡了下来。 路上的泥土变的黝黑,各种稀奇古怪的毒虫不时从泥土里冒出头来,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腐臭的味道。 三人小心翼翼,来到村口。 耳畔飘荡着呜咽的风声,如同怨灵一般,撕咬着腐朽的窗棂,“当当”作响。 尸体的恶臭毫无保留的刺激着三人的鼻腔。 树上不时传来乌鸦的鸣叫,仿佛在诉说着刚才这里发生的一切。 树叶沙沙的声音,反而映承着村里的寂静。 这哪里还是曹达华口中美丽的村落,已经俨然成了一片尸气横生的养尸地! ...... 养尸地,多出僵尸,按照民间传闻的葬理说法,选择阴宅风水讲究的是龙脉“穴气”,简而言之就是葬穴的地气。 作为凶恶之地的养尸地,多出于山形脉相,诸如“死牛肚穴、狗脑壳穴、木硬枪头、破面文曲、土不成土”等山形,都容易形成养尸地。 《祝由图录》里关于养尸地有过这么一段描述:天机难识更难精,仔细寻龙认星辰。发脉抽心穴秀嫩,藏风避杀紫茜丛。欲知骨石黄金色,动静阴阳分合明。此是阴坟尊贵格,留为后代作真传。 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林易并不精通葬理辨龙之类的经书,所以并不是非常理解。 但在诸如青乌子的《葬经》、郭璞的《葬书》、管辂的《地理指蒙》、杨筠松的《三龙经》等葬理辨龙经书中,均认为“养尸地”在丧葬风水中是最为恐怖、危险和忌讳的墓地。 死去之人的遗体误葬在养尸地后,人体的肌肉及内脏器官等不仅不会腐烂,而且毛发、牙齿、指甲等还会继续生长。 尸体因夺日月之光汲取天地山川精华,部分身体机能恢复生机,有如死魄转活便会幻化成僵尸,四处游荡,残害生灵。 ...... 这整个村落变成了一处养尸地,可见姚记腊肉的夫妻俩道行之深。 短短数日便能有这种修为,足以说明这两人原本就并非普通的僵尸。 这种恐怖的场景别说曹达华了,就连白云舒的心里也升了一丝胆怯。 林易从怀里掏出五行符篆,取出火、雷两符,分别贴于各人的武器之上。 “有了火、雷两种符篆加持,武器应当对僵尸有所克制。” 听了林易的话,曹达华心中稍安。 “有这么好的东西,为何不早拿出来?” 曹达华不禁埋怨道,然后凑近端详着林易贴上的符篆。 就在这时,白云舒突然指着村口说道:“有人!” 三人立即向村口瞧去,只见一个驮着背的老人,正拄着拐杖,迈着小碎步一步一步的出了村口,往三人的方向前来。 “这定是老村长,他竟然没有被僵尸袭击,我过去问问他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曹达华性子急,没等林易开口制止,就迈着步子迎了上去。 “老村长~~老村长~~是我呀!曹达华!” 那老人听了曹达华的声音,突然加快了步伐往曹达华奔去。 这反应立即就告诉了曹达华,这老人有问题呐! 待那老人走近了,看的真切的曹达华不禁吓的汗毛都要立起来了! 这根本不是个人,也不是他们在路上看到的僵尸,而是一个似人非人、似僵尸非僵尸的怪物! 远远看过去的拐杖根本不是拐杖,而是第三条腿。 准确来说,怪物的三条腿,两条是他的,一条是老村长的。 老村长已经成了怪物的一部分,像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了一般,背上鼓起老大的肉瘤,一颤一颤,身子则佝偻着被吸附在肉瘤上。 两条腿从肉瘤的两边伸了出来,老村长则只剩下一条腿露在肉瘤外,一半的身子都被肉瘤吞噬进去。 这种怪物别说曹达华了,就是林易也从没见过! “哎呦,我的妈呀!” 曹达华甚至都不敢交手,转身就跑。 那怪物毕竟有三条腿,速度可比曹达华要快。 “林兄弟,救我!” 眼瞅着那怪物伸手就能够到曹达华的衣领,林易连忙朝怪物甩出一记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 凌厉的破空之声在曹达华的耳边响起。 只听“啪、啪”两声,电光闪现在怪物的身上,但似乎杀伤有限。 看来这种普通的法术攻击无法对怪物造成什么伤害。 林易手持土符篆,口中默念咒语,使出飞岩术。 只见土符篆闪出褐色光晕,被林易向空中一抛,四周凸起的岩石纷纷飞去,击向曹达华身后的怪物。 “轰隆隆...轰隆隆...” 一阵阵刺耳的声响过后,怪物被岩石堆成的石山压在了石头下面。 林易和曹达华均长出一口气。 一旁,白云舒也不禁擦了擦额头。 三人谁都没有想到,刚到村口,就来了这么个玩意儿。 ...... “曹大哥,白姑娘,这村子看起来比我们想象的更加危险,我们待会儿可要小心,见机行事,如若见情形不对,扭头就跑。” 两人均点了点头。 林易打头,白云舒中间,曹达华殿后,三人缓缓行进村子。 村口,孟博村三个用石碳书写的黑色大字,此刻显得说不出的诡异和荒凉。 原本热闹的村落,此刻悄然无声,村子里看不到一个人。 ...... 7017k 第190章 真凶,黑僵夫妇(第一更) 三人缓缓前进,路过一间间空旷的屋子,里面却空无一人。 一间屋子里的桌子上还摆着刚做好的热粥,散出一缕缕的热气。 墙上挂着一把打猎的弓箭,看样子村民们并没有来得及做任何抵抗。 林易蹲下身子,端详着地上的血迹。 一旁蹲下的白云舒说道:“这血迹尚未完全凝固,看样子事发时间并不远。” “怪哉,怪哉,怎地一个人也见不着?”曹达华不禁嘀咕道。 就在这时,门口一道影子闪过。 “什么人!” 曹达华手握官刀立即追去。 林易和白云舒紧随其后。 前面的人影看的清楚,应当是一个小孩子。 “小孩,停下,我是寿霖城捕头曹达华,是好人呐!” 小孩趔趄了几步,终于停住,接着整个身子背对着林易等人,抽搐起来。 “不要害怕,转过身来和我说话。” 曹达华走近小孩,用手扶着小孩的肩膀,缓缓拉着转过身来。 只见小孩的脸上布满了黑气,数股黑气在脸上蔓延流转,没一会儿,瞳孔便变成了白色... “厄~~~” 小孩的嘴里伸出长长的獠牙,嗓子里则发出低沉的嘶吼。 这是尸变呐! 曹达华连忙松手后退,待他定睛一看,小孩的脖子上有两个清晰的孔洞。 这定是僵尸咬的。 “不得了,林兄弟,这小孩也成了僵尸啦!” 曹达华连忙拔出官刀,同时大声呼喊。 “不用大惊小怪的,我们已经被包围了。” 听了林易的话,曹达华不禁看向四周,这才发觉仅仅片刻的功夫,那些原本四处都找不到的僵尸,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竟然将三人围了起来。 僵尸群的僵尸数量众多,足有三四十个,曹达华在其中认出了不少熟面孔。 这些僵尸应当都是村子里的村民,但被姚记腊肉的夫妻俩吸咬过后,都幻化成了僵尸! 不远处的一处房顶上,腊条和冷玉站在那里,冷冷的瞧着追踪而来的林易三人。 林易、曹达华、白云舒三人背靠背,形成掎角之势,与四周的僵尸形成对峙。 ...... “厄~~~”腊条先发出一声嘶吼,接着竟然开口说出了人话。 “曹捕头,你,为什么,追我们俩?” 曹达华愣住了。 这僵尸竟然能说人话,这不是普通的僵尸啊,这是...僵尸成精了呀! “林兄弟,这僵尸,竟然能开口说人话?” 面对曹达华的问题,林易也有些纳闷了。 根据僵尸的等级排列,至少要到第三级的跳僵才能开口说人言,这夫妻俩仅仅成为僵尸不久,也不过是黑僵的级别,竟然能够打破等级的限制,开口说人话,这超出了林易的知识范畴。 话说这僵尸其实是属于妖界的,所以身为人界的林易不明白,并不算令人意外。 林易回道:“人家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他们看样子不是普通的黑僵。” 曹达华点了点头,眼瞅着四周的僵尸围在一旁不动,心里多少也猜到这些僵尸听从那对夫妻的指挥,于是便想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这夫妻俩主动投罪。 “腊条,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冤屈,死后竟然变成了僵尸,我只想说,这些村民们都是无辜的,你放过他们吧,如果有什么冤情,你尽管和我说,我身为巡捕司的捕头,一定抓到凶手,为你伸冤!” “哼。”听了曹达华的话,那腊条竟然发出不屑一顾的声响。 身旁的冷玉更是哈哈大笑起来。 “曹捕头,你,别逗我了,我们俩现在的状态,不知道,有多好...” 虽然说的是人话,但毕竟是僵尸,说话的间隔和停顿,还是和普通人有所不同。 林易大声说道:“变成僵尸有什么好,莫非比做人更好?” 冷玉定睛看了眼林易,低声对身旁的腊肉说道:“好大的灵气,这人,修为不低,不可轻敌。” 腊条也低声回道:“这人,我认识,雾隐门,林易,第五阴门,术士。” 冷玉高声回道:“我,当人时,生病,苦不堪言,现在,不死之身,舒坦!” 腊条也道:“我,当人时,被讥讽,被嘲笑,我娘子,看病要钱,何人关心,如今,我俩身具神力,不服者,死!” 从这对夫妻的回答中,林易大概知道了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 冷玉生前得病,被病痛所折磨,现下虽然变成了僵尸,但已是不死之身,且完全克服了病痛,可说是再造新生。 对于其他人来说,冷玉是僵尸,是异类,但对于冷玉来说,自己仿佛获得了新生。 而腊条生前则因为娘子的病而饱受金钱缺少的折磨,现下娘子的病好了,自己也得到了解脱。 对于他来说,当时那些瞧不起他,轻视他,无视他的人,现下都应该受到报应。 虽然这种看法是偏激的,但对于腊条来说,成为僵尸,则是获得居高临下般惩戒他人的一种途经。 因为各自的原因,他们对自己成为僵尸一点儿也不后悔,反而非常满意。 曹达华高声道:“即便你们喜欢变成僵尸,但这些村民可未必这么想,孟博村本是个世外桃源般的村落,瞧瞧现在成了什么样子!我身为寿霖城捕头,绝对不允许你们如此胡作非为!” 腊条回道:“怎么会呢,他们也拥有了不死之身,应该高兴才对呀。” 就在几人对话的时候,那些围在周围的僵尸,眼睛里竟然流出了眼泪! 白云舒指着流泪的村民,对屋顶上的夫妻俩厉声喝道:“那只是你们自己的一厢情愿,你看看这些村民,他们根本不愿意与你们俩为伍!” 腊条见村民们脸上流下泪水,不禁讶然。 “怎么,会这样?” 僵尸应该是摒弃了七情六欲,没有情感的,为什么会流泪呢? 林易道:“这些村民中毒不深,并未完全幻化成僵尸,骨子里还保留着一丝人性。” 冷玉则不以为然,说道:“夫君,咱们现在如此强大,何故要向这三人解释。” 说完,冷玉抬手一指,道:“既然你们,现在无法体会,僵尸的乐趣,那么,就让你们,也变成僵尸吧!” 随着冷玉一指,围着的僵尸纷纷发出嘶吼。 原本流泪的僵尸瞳孔一变,由黑转白,人性又一次被压制了下去。 “厄~~~” 僵尸们纷纷抬起手,向被围在中间的三人涌去。 ...... 乐文 第191章 恶斗群尸(第二更) 三人眼见僵尸群逐渐靠近,纷纷抽出兵刃。 曹达华眼见对方数量众多,忍不住说道:“忒奶奶的,今儿看来要打开杀戒才行了。” 说完还不忘找林易再确认一下火符和雷符的功效。 “林兄弟,这火符和雷符,确定对这些僵尸有效吧?” 见林易没有回应,曹达华忍不住扭头看去,却见林易竟然在出神! 这种紧要关头,这厮竟然在出神? “喂,生死攸关呐,想什么呢?” 经曹达华这么一撞,林易回过神来。 “这些村民尚未完全尸化,尚有回复的余地,我们不能直接把他们杀死。” “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眼瞅着僵尸群越来越近,白云舒也忍不住开口询问。 “林兄弟,有什么方法快说!” 一只僵尸的手已经快伸过来了! 林易袖口一甩,一招袖里乾坤,手上多了一大把燮字符。 林易闭上眼睛,口中默念咒语。 接着,林易手持桃木剑,对着手掌一划,鲜血洒落地面。 “出来吧!” 地面一阵剧烈的晃动,就连远处站在屋顶的腊条和冷玉也站立不稳。 “轰!!!” 一只巨大的植物,瞬间从林易的脚下窜出,粗大的枝干将林易、曹达华、白云舒三人全都架在树上。 那拱起来的泥土像是一个小土堆,让原本已经近在咫尺的僵尸们全都向后仰倒,瞬间摔倒了一片。 白云舒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法术,震惊不已。 曹达华则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反而趁机拍了拍白云舒的背,安慰道:“放心吧,这是林兄弟的法术,你可以绝对信赖林兄弟!” 林易将手里的燮字符往空中一甩,伴随着植物的落叶,一叶配上一符篆,向着树下的僵尸们四散而去。 “这种植物叫做夜门关,又叫做合欢树,是一种落叶乔木,是一种非常敏感的植物,当有任何物体靠近的时候,他们带有麻痹毒素的叶子就会纷纷落下,向生物飘去。” 那些叶子飘到僵尸的头上后,随即落下,但伴随着叶子落下的燮字符却紧贴在僵尸们的额头上。 被燮字符贴到的僵尸瞬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被定身了一般。 曹达华不禁开口的喝彩道:“林兄弟,这一手真是漂亮啊,不费吹灰之力,就将这些僵尸全都定住了,不愧是雾隐门的高手!” 不费吹灰之力? 只听“嘶”的一声,白云舒从自己的衣角上撕开一块布料,为林易将受伤的手包扎起来。 看着林易自残的左手,曹达华不禁露出尴尬的笑容。 林易白了曹达华一眼,任由白云舒为自己把伤口包好。 ...... “嘿,我倒是小瞧了你们俩。” 冷玉说完,和腊条一起露出了獠牙。 “这些废物收拾不了你们,我们可不一样!” 话音刚落,冷玉和腊条同时从屋顶飞向三人。 黑僵不仅具备跳僵才能拥有的语音能力,还拥有飞僵才能有的飞行能力,简直是不可思议! 眼看两人眨眼便到,白云舒反应迅速,抽出双刃挡住冷玉凌厉的一击,从树上跳到一旁的屋顶,与冷玉缠斗起来。 林易则一把将曹达华推到一旁,闪避了腊条的攻击,然后拿起桃木剑,追上腊条,在树下的空地上拆招。 曹达华站在树上,抽出官刀,看了会白云舒,又看了会林易,一时竟拿不准主意到底应该帮谁。 “你去帮白姑娘,不用管我!” “唉,好嘞!” 谁知白云舒却立即说道:“你去帮林大哥,我这边没问题。” “这个...” 两人这一番推让,倒是让曹达华更迷糊了。 ...... 冷玉双手坚硬如铁,两手十根长长的指甲更是如同利剑。 好在白云舒的双刃使起来也是虎虎生风。 阴阳二刀流! 白云舒使出刀法的最高奥义,阴阳两刃一刀刀使出,竟然在空中显出了阴阳八卦的图形。 只见白云舒双刃所画的八卦越来越小,将冷玉从屋顶逼下,又渐渐的将冷玉困在一个小圈子里。 伴随着白云舒双刀交互一划,冷玉没能躲开这致命的一击,脖子上立即喷出两道黑血! “娘子!” 那边正和林易对峙的腊条听见冷玉的惨叫,不禁分神呼喊。 就在这个瞬间,林易桃木剑上的火符篆猛得燃烧起来,夹带着炎咒的桃木剑一剑刺穿了腊条的胸口。 白云舒和林易得手后退到一旁。 被两人击倒在地的冷玉和腊条,则在地上爬向彼此。 站在树上的曹达华一时有些懵。 看这个场景,倒像是林易和白云舒是反派,而在地上挣扎着爬向彼此的冷玉和腊条才是正派。 冷玉和腊条终于抱在了一起。 此时冷玉的黑血已经流遍了全身,看样子就快要不行了。 腊条的胸口则还在不断的涌出黑血,他的灭亡也只是时间问题。 “夫君,冷玉对不起你,只到此刻,也没给你留下子嗣。” 腊条摇着头,露出微笑,说道:“娘子,我从来没有怪过你,我只是可惜,你好不容易摆脱了病痛,我却没能好好陪你过几天舒坦的日子。” 两人知道时间无多,拥抱在一起。 这时,就听见树上的曹达华惊叹道:“怎么...怎么会呢,这两个作恶多端的僵尸,竟然流泪了!” 林易和白云舒定睛一瞧,可不是嘛。 虽然已经幻化成功力高强的黑僵,但在生命的弥留之际,却焕发了心底里留给彼此的最后一丝人性。 白云舒手持双刃,走上前去。 “白姑娘...” 白云舒回首,对林易说道:“我不想再看他们继续痛苦下去,去给他们一个痛快的了结吧。” 林易默然,点了点头。 白云舒高举双刃,一刀对准一人,开口道:“希望你们,还能遁入轮回。” 双刀猛然向下,对准了两人的脖颈。 眼看着刀刃就要触碰到两人的脖子,突然空中出现一个内部闪耀雷电的黑洞。 从黑洞之中,飞出来一只巨大的蝙蝠。 就在白云舒愣神之际,这蝙蝠猛地窜向白云舒。 只是眨眼的工夫,白云舒双刀脱手,在空中打了几个转,插到了身后的空地上。 林易不知白云舒的手劲到底如何,但即便面对曹达华,白云舒也从来没有出现过武器脱手的情况,更何况是双刀同时脱手。 将冷玉和腊条从白云舒手下救出后,那巨型蝙蝠飞回到两只僵尸身后,幻化成人型。 “僵尸王将臣在此。” ...... 7017k 今天请假 10.6-7参加家庭活动,10.8恢复更新,请各位书友老爷们体谅!假日余额不足,过好最后两天!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今天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92章 大战僵尸王(感谢法则之痕的盟主!) 将臣,多么熟悉而又响亮的名字啊! 他可是妖族大能,真正的僵尸王! 凡是被他吸过血的人都会被其同化,成为他的奴仆。 林易知道,僵尸王这种级别在妖族绝对属于大妖的存在,能够出现在这里,一定有其原因,于是站在一旁静观其变。 白云舒双刀脱手,并没有恼羞成怒,反而冷静下来,凝神静气观察着将臣的一举一动。 只有曹达华... 迈着大步,手持官刀,威风凛凛的走了过去。 将臣? 没听过。 一只蝙蝠幻化的妖精,能有多厉害? “喂,我不管你是将臣还是臣将,总之这两个家伙要么交给我,要么直接处死在这里,只有这两条路可走。” 面对曹达华的咄咄逼人,将臣甚至都没有兴趣抬起眼皮看他一眼。 他轻轻的踩着地面,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来到腊条和冷玉身前,将臣蹲下,将手伸向两人。 腊条和冷玉已成僵尸,听闻眼前名为将臣的蝙蝠妖精自称僵尸王,心下虽有些疑惑与不服,但一是现下身受重伤,无法反抗,二是摄于僵尸王不怒自威的威慑力,一动也不动。 将臣手扶腊条和冷玉的额头,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睁开眼睛,将臣露出了微笑,站起身瞧了瞧四周。 “没有想到,竟以黑僵之姿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孵化了这么一大片养尸地,可造之材,可造之材!” 林易听了不禁一愣,就连白云舒也感到将臣的话有些不得章法。 “可造之材”这个词,竟然能用在这种地方。 “喂!” 被将臣忽视的曹达华有些不满了。 眼前这两人可是衙门追捕的对象,你这妖精凭空出现也就罢了,还当着官爷的面说这两个作恶多端的僵尸是可造之材,这分明是没有把他曹达华放在眼里嘛! “再不速速离开,休怪我刀下无情,到时候跟着我一起去衙门见知县大人!” 将臣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眼神复杂的看向正义凛然的曹达华。 “区区知县,能奈我何?” “嘿,你还嘴硬,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是不知道你曹爷的厉害!” 曹达华举起官刀,就向将臣头上劈去。 原本他只是想要恐吓一下对方,好让眼前之人知难而退,谁知将臣只是慵懒的伸出左手,竖起中指,接着将中指与拇指合拢,猛然使劲一弹。 曹达华只觉虎口一震,官刀被震飞到半空中,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坠落在地面上。 曹达华愣在当场:“...” 没想到,眼前这厮竟然强悍如斯! 打发了曹达华,将臣向腊条和冷玉开口问道:“你们颇有妖族慧根,更已是我僵尸族的一员,如今你们俩可愿意随我一同前往妖界?” 腊条和冷玉对视一眼。 这人之谁? 那可是僵尸之王啊! 这可是求之不得的美事,还用多想吗? “大...大王...我...我们愿意,愿意!” 听了腊条的回答,将臣看向冷玉,冷玉也连连点头。 将臣双手分别放在腊条和冷玉的头上,轻轻一按,只眨眼间的功夫,腊条和冷玉的伤势就痊愈了! 一脸不可思议的腊条和冷玉脸上挂着惊喜,接着面色一沉,怒视林易。 有了僵尸王做靠山,他们现在可一点儿也不害怕林易。 “怎么,有了将臣做靠山,就有恃无恐,想要为非作歹吗?” 将臣看了一眼林易,先是“咦”了一声,接着自言自语道:“真是怪哉,真是怪哉。” 说完,身上黑洞又现。 将臣转过身,对腊条和冷玉说道:“我们既已为妖,就要守规矩,人界不可多停留,你俩随我走吧,妖界正是缺人之时。” 被将臣救了一名的腊条和冷玉立即答应,不敢有违。 “喂,你们想走,也不是不可以,把这里还原,让这里的村民恢复正常。”林易大声喊道。 这儿的养尸地是姚记的夫妻俩所造,村民也都是因为他们吸了血变成僵尸,现下也只有他们才能将一切重新还原。 听了林易的话,将臣回过身,面向林易,深深的看了一眼,对身旁的腊条和冷玉开口道:“你们俩先走。” “是。” 两人走进黑洞之中,身影瞬间被黑洞吞没。 林易见罪归祸首要走,立即手持挂着雷、火双符篆的桃木剑冲向将臣。 另一边,白云舒也早已拿起了手里的阴阳双刃,使出阴阳二刀流,攻向将臣。 两人攻击默契,分别从左右两路发起进攻,而时机把握的又是恰到好处。 曹达华见两人使出如此默契而又凌厉的攻势,不禁大声喝彩。 被将臣一指将刀弹飞,这口气曹达华可咽不下去。 见林易和白云舒从两侧齐刷刷杀来,将臣依然是那副波澜不惊的神态。 只见将臣双袖突然隆起,口中大喝一声:“黑风掌!” 林易只觉一阵刺骨的寒风迎面扑来,那风势刮在脸上犹如刀割,更可怕的是,随着寒风越久,风势所造成的杀伤力竟然有增无减! 白云舒那边,使出双刃防守,但随着左手被风势一划,溅出鲜血,阴刃脱手而出,双刃防守破除。 随着凛冽的风势,白云舒身上的衣衫被如刀片一般的风势切的破碎不堪,洁白的皮肤甚至裸露在空气之中。 林易这边手持桃木剑左枝右绌,眼看就要不敌。 发觉另一边的白云舒已身处险境,林易灵机一动,索性将桃木剑扔到一旁,使出自己拿手的拳脚功夫--玄武七星拳。 玄武七星主打防守,以守待攻。 在林易的玄武七星拳下,一道空气壁障逐渐形成在林易身前,挡住了将臣的黑风掌。 “干的漂亮,林兄弟!” 曹达华此刻已经脱下外套,披在了白云舒的身上,同时手持官刀,护在白云舒身前。 虽然功夫不咋样,但那颗护美之心真是面对任何场合都没有丝毫退却。 将臣露出邪魅一笑,手上逐渐加劲。 林易原本已经将局面控制住,但突然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突然袭来,被压得险些喘不过气。 又挺了片刻,林易已觉不支,空气壁障瞬间破裂,衣衫尽数破损,人被击倒在地! “不堪一击。” 将臣冷冷的说道。 说完,将臣转身要走。 谁知就在他刚要迈向黑洞的时候,只觉一团火焰来势汹汹,从侧面朝自己的面部打了过来! 侧过身子,用余光一瞧,林易的拳头上带着一只火焰燃烧成的白虎向自己攻来。 这是林易的攻击绝学。 白虎炎杀拳! ...... 乐文 第193章 绝处逢生 眼瞧着此拳来势凶猛、避无可避,将臣在刹那间移形换位,只是一瞬,身子就闪到一旁。 林易一拳落空,心里叫糟。 果然,没等林易转身,就感觉身后一股威压之势,犹如泰山压顶而来! 只听“当”的一声,林易单手撑地匆忙转身,余光已经瞥见,是白云舒举着阴阳双刃挡住了将臣如利刃一般的钢爪。 白云舒只是苦撑片刻,豆大的汗珠就从额头滑落,林易看得真切,刚想起身相助,谁知将臣先发制人,猛然发力,那钢爪将白云舒的双刃击飞,同时划破了白云舒胸前的衣衫! 白云舒姣好的身材险些暴露,娇呼一声,双手拢在胸前。 这几乎就是坐以待毙。 刚刚被白云舒相助过的林易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何况,那可是自家雾隐门的师姐! 青龙千水拳! 一条青色巨龙夹带着水雾,从林易的手上呼啸而出,直扑瞪大眼睛露出一丝惊讶的将臣。 “咣!” 整条巨龙溅起巨大的水花,青色的雾气渐渐散去,伸出拳头的将臣身影逐渐显露。 伴随着的,还有口吐鲜血的林易。 原来就在刚才,将臣使出真力,一拳就将林易所使出的青龙给击溃,同时余力未消,直冲青龙身后的林易。 林易是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硬吃了将臣这一拳。 如果不是因为有青龙抵挡在前,加上林易苦练过《九天御气篇》,将臣这一拳真力足以将林易生生打碎! 即便如此,林易身负重伤,五脏六腑犹如搅裂一般,只觉天旋地转,单膝跪地,苦苦支撑。 “林兄弟!” 曹达华情急之下站起身来。 此刻他已经浑然忘记了自身安危,也不管自己到底是不是将臣的对手,手握官刀冲向将臣。 “卑微的蝼蚁,你这是自寻死路!” 左手一挥,曹达华只觉面前一股旋转着的气流呼啸而至,接着犹如利刃一般产生撕裂般的痛感。 空气中夹杂着血腥的气味。 气流过后,曹达华还在勉强站立,但浑身上下都是划破的口子,沁出丝丝鲜血。 那官刀就好像被放进绞肉机搅拌过一般,旋成了好几段,已然无法再用。 只是半炷香的功夫,将臣空手单枪匹马,就打败了林易、白云舒和曹达华三人! 林易单膝跪地,白云舒双手护身,曹达华勉立当场,三人几乎都丧失了抵抗的能力。 将臣“哼”了一声,语气中似有不屑。 但是当他刚转过身的时候,只听一声怒喝。 “将臣,给我站住!” 林易再次站了起来,咬着满嘴的血牙,口中默念咒语,接着大吼一声:“我以我血,召唤魔临!” 听了这句话,将臣的身子猛然一震。 整个大地都在剧烈的颤抖,让白云舒和曹达华几乎无法站立。 伴随着地下传来的“轰轰”的声音,地上裂开一条大口子,一只巨大的魔界沙箱花出现在林易的身侧。 这是林易第二次召唤来自魔界的沙箱花,但这一次所召唤的沙箱花,可比上一次在破庙召唤的那只大多了。 这当然是林易自身修为进步的原因。 “魔界的沙箱花...”将臣似乎也被眼前的魔物震惊了,低语道,“没想到,你果然与魔族有关。” 巨大的沙箱花向将臣散发出强烈的杀意。 即便是沙箱花背对着的白云舒和曹达华,也被这种异常的生物震慑在原地,一时间动弹不得。 沙箱花张开巨大的花蕊,无数的枝条犹如触手一般在空中舞动。 随着林易的修为越来越高,召唤的魔物等级也在逐渐提升,这种杀戮意向凶狠的大型沙箱花,只存在于魔界较深的地方,足以显示出林易此刻修行的道行之深。 将臣深吸一口气。 “这沙箱花比较棘手。” 然而这还没完,或许是因为刚才的打斗将沉睡在林易袖里乾坤空间里的猫妖给震醒了,林易的袖口一抖,一只三条尾巴的黑猫跑了出来。 洞察力敏锐的白云舒立即察觉到了这只有些异常的黑猫,但只是眨了眨眼睛,那只小黑猫竟然变成了一只庞然大物的巨型猫妖! 单论身材,足以和林易另外一侧的沙箱花相媲美。 “好强大的妖气!” 身为妖界僵尸王的将臣,对于三尾猫妖的妖力感受非常直观。 三尾猫妖面对将臣发出低声的嘶吼,然后张开大嘴,露出两颗尖尖的獠牙。 一双妖异的猫眼直射将臣的心底,令人感到胆寒。 将臣扫视了一番面前的对手。 左侧是魔性十足的沙箱花,中间是灵力不俗的林易,右侧是妖力强大的猫妖。 将臣冷笑。 这是一场不值得的战斗。 不能将妖力耗费在这种无畏的争斗中。 想到这里,将臣难得的开口说道:“我走之后,这里的一切都将恢复原状,至于刚才的两个人,我会把他们带到妖界。” “凭什么相信你?” 林易认为将臣做出了回应是因为他有所忌惮。 然而就在这时,三尾猫妖突然开口,在林易身旁低语道:“他是妖界的僵尸王,说话自然算话,老实说,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还不是他的对手。” 听猫妖这么说,加上刚才感受过将臣恐怖的实力,林易便没有再咄咄逼人。 将臣似乎听到了猫妖和林易的对话,转身欲走。 然而虽然林易和猫妖不再追究,但沙箱花的杀意已起。 没等林易做出指令,就在将臣背对众人的时候,沙箱花的枝条猛地刺向将臣的身后。 “不要!小心!” 林易下意识的大声提醒道。 前半句的“不要”,是下给沙箱花的指令,毕竟在背后偷袭属于暗箭伤人,做这种事太不地道,何况将臣已经承诺,他走之后一切还原,没有必要继续死盯着不放。 而后半句的“小心”,是在提醒将臣,因为现下双方罢手,是对林易等人最有利或者说最好的解决方式,如果真的把将臣逼急了,恐怕就如三尾猫妖所说的那样,他们全部加在一起,也不是将臣的对手,很有可能全军覆没,这不是林易想要看到的结局。 将臣回头之时,眼中燃烧着红色的诡异光芒,只见他双手一伸,抓住沙箱花的两支枝条,然后猛得用力一甩,身型巨大的沙箱花竟被轻视的抛到了空中。 接着,将臣原地身子微蹲,短暂蓄力,猛然冲向空中,瞬间穿透了沙箱花的身子... 当将臣落地后,已被撞得稀烂的沙箱花的残肢纷纷从空中如雨点般落下。 将臣怒视林易,后者连忙摆出防守的玄武七星起手式。 但过了一会儿,将臣眼中的怒意逐渐消散。 “那句小心救了你的命。”将臣说道,“虽然你并不是他,但我知道你们之间应该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嘿,毕竟我和他曾经一起战斗过,今儿就饶了你们。” 这一次,将臣在林易等人的目送中傲然走进了黑洞。 在黑洞消失的刹那,这片已经成为养尸地的黑色迅速的褪去,那些被符篆定住身子的村民们,犹如大梦初醒。 一切尸毒很快消散于无形。 倒是浑身上下布满伤痕的林易等人在村民们奇怪的眼神注视下有些尴尬。 “哎呦喂,是哪个天杀的混蛋,竟然将老朽压在石块下面...” 村口,一老农的咒骂声在石头堆下的空隙中传出很远很远... ...... 7017k 第194章 林府怪事,苏绣儿的领域觉醒? 与僵尸王将臣的这一战不可谓不惨烈。 林易、白云舒、曹达华三人无一没有挂彩,林易原本伤的最重,但好在修为也是最高,所以虽然浑身鲜血,但经过《九天御气篇》疗伤之后,精神状态反倒好过曹达华。 村民们发现三人受伤后,立即请了村里的大夫医治。 三人之中白云舒受伤较轻,只是衣衫破损最为严重,幸好有村妇送上洗好的干净衣衫。 虽然穿着村妇的衣服,但依然掩饰不住白云舒的容颜丽质以及姣好的身材。 那曹达华开始被大夫医治的时候鬼吼似的乱叫,直到一个叫小芳的护理出现,这才偃旗息鼓。 后来倒是林易率先下床,询问曹达华伤势如何。 最后林易给了村长钱,请了六名壮丁,抬了三个单人小轿,一路送回了寿霖城里。 在腊条和冷玉被将臣带走后,寿霖城外所闹的僵尸作祟便消失无踪,之前林易等人路过被僵尸侵扰过的地方,已经全部还原如初。 看到之前被咬而变成白僵的农夫扛着农具下田耕地,林易不禁想起三尾猫对自己所说的话,将臣身为妖界的僵尸王,果然说话算话。 回到城里,见到林易浑身鲜血,苏绣儿的眼泪就如断了线一般,从眼里不断的涌出。 其实林易的伤势比曹达华好多了,但身上的血迹的确有些吓人。 直到林易连连安抚,告诉苏绣儿自己没事儿,经过自己的疗伤,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这才止住苏绣儿的眼泪。 至于另外两人,白云舒被送回了第二阴门,曹达华则被直接送回了家。 听闻林易和曹达华因为办案受伤,黄知县连忙带了城里最好的几位大夫探望,当得知白云舒也参与了这次办案并且受伤后,连忙又去了第二阴门好生安抚,并给三人各拨发了一笔不菲的医药费。 要知道,现在的林易和曹达华对于黄知县来说,那就是两条粗壮的大腿,亦可说是他的左膀右臂。 ...... 下午喝过苏绣儿亲手煎的药后,林易又从头至尾将《九天御气篇》中的疗伤篇练了几遍,伤势已然无碍,甚至晚饭的时候比平时还多吃了一些。 傍晚... “夫君,你不是受伤了吗?怎么还...” “没事,我已经生龙活虎了!” “不行,为了你的伤势着想,啊...你不要动...嗯...你不要停...” 约莫几炷香的功夫,林易已口吐白沫... “夫君,你好棒呀。” ...... 睡前,苏绣儿告诉林易一件奇怪的事儿。 “夫君,绣儿发现了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 “嗯?” 伤势未愈,又做了好久的俯卧撑,林易此刻累的只想睡觉,但苏绣儿接下来的话,让林易立即清醒! “我好像...拥有了一些神奇的能力。” 林易睁开眼睛,睡意全无。 转过身子,面对双颊通红、露着香肩的绣儿,林易问道:“什么能力?” “嗯...”绣儿的眼睛翻着长长的睫毛,回道,“就是,绣儿在刺绣的时候,发现绣帕与平时似乎有些不同,后来绣儿又在其它方面一一验证,总是不太明白,但冥冥之中,好像又发现了什么不同。” 敏锐的嗅觉让林易察觉到一丝异样。 他坐起身来,露出精瘦的上身,对苏绣儿说道:“好绣儿,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从头说给我听听。” “嗯。” 绣儿点了点头,便把自己发现的事情向林易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 在和林易成亲的第二天,苏绣儿拿出自己一直在做的鸳鸯绣帕继续加工,随着鸳鸯绣帕完工,苏绣儿举起手里的绣帕,说道:“要是这绣帕上的鸳鸯是真的,那该多好呀。” 其实这句话,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此刻的幸福感以及对刺绣的鸳鸯栩栩如生的自豪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但当她说完这句话后,那绣帕上的鸳鸯便真如活了一般,竟然在绣帕里的碧波中轻轻游动。 当时苏绣儿以为自己眼花了,使劲擦了擦眼睛,然后再瞧去,那鸳鸯竟然真的在绣帕中游荡,这可把苏绣儿给吓坏了,连忙将绣帕扔到了地上,自己跑了出去。 刚跑出门的时候,正遇到了香儿。 “小姐,什么事情慌慌张张的?” 见到香儿,苏绣儿心情稍定。 “香儿,屋子里...屋子里那绣帕...能动...” 香儿被苏绣儿的话弄的一头雾水。 走进屋里,香儿看到了掉在地上的绣帕,于是上前捡起。 “呀,小姐,你的刺绣水平越来越高了,这对鸳鸯绣的可真美,看起来和真的一样。” 躲在门口观察着香儿的苏绣儿听了,不禁开口询问道:“香儿,那绣帕上面,就没什么异常吗?” 香儿拿起绣帕仔细端详了片刻,笑着回道:“没有什么异常呀,如果有,那就是你这绣帕上的鸳鸯绣的太美了。” 听了香儿的话,苏绣儿这才大着胆子回到屋里。 再拿起绣帕,一切如常,任凭苏绣儿如何抖动,那绣帕里的鸳鸯就待在帕上一动不动。 莫非真的是自己眼花? 想起昨天晚上荒唐了一夜,一抹红晕立即浮上苏绣儿的脸颊。 可能...真的是因为自己睡眠不足导致的眼花吧。 原本,苏绣儿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谁知一天下午,让苏绣儿感到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一只中午死去的蝈蝈,竟然又活了过来,并且发出“唧唧”的叫声。 这真的把苏绣儿给吓着了。 原本香儿从外面买了一只蛐蛐回来,准备送给苏绣儿玩,也不知道这蛐蛐倒了什么霉,在竹子编的小笼子里,一头扎进了一处缝隙里,脑袋竟然回不去了。 挣扎了一番,身子倒是回去了,但那脑袋依然卡在缝隙里,就这么荒唐的死掉了。 当时香儿气的就准备扔掉,但苏绣儿却拦了下来。 “这只蛐蛐进了我们林府,也是一种缘分,入土都讲究一个全尸,等我把蛐蛐的头给缝上,咱们再把它埋了罢。” 于是乎,凭借着香儿刺绣的高超手艺,蛐蛐的头总算又接了回来。 这蛐蛐个大身肥,黑色的身躯亮的几乎发光,品种绝对属上乘。 所以当时苏绣儿一边缝的时候一边就说道:“小蛐蛐呀,你品种这么好,怎么就撞进了缝隙里呢,真是可惜了,要是还能活过来就好了。” 当把蛐蛐缝好后,那笼子就摆在了一旁。 谁知到了下午的时候,苏绣儿听到了蛐蛐叫,到笼子旁一瞧,竟然是自己缝头的那只黑色蛐蛐在叫! 这一次可不是巧合了! 就在苏绣儿惊慌失措的时候,受伤的林易被送回了林府,这才转移了她的思绪。 ...... 听了苏绣儿的话,林易连忙翻身下床,在苏绣儿的带领下来到后院。 原来怕吵到受伤的林易,苏绣儿已经将蛐蛐的小笼子放到了后院里。 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蛐蛐,林易也傻眼了。 苏绣儿绝对不是那种会搞恶作剧的女孩,假设她说的都是真的... 林易身子突然一震,仿佛想到了什么。 转过身双手抓着苏绣儿的胳膊,林易非常认真的说道:“绣儿,你是不是觉醒了领域?” ...... 乐文 第195章 阴阳绣师 绣花花生香,绣鸟能听声,绣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 刺绣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绝非后天努力可为。 这是一种天赋啊! 林易这番猜测不无道理,但当他认真的向苏绣儿询问领域的时候,苏绣儿却一头雾水。 “夫君,什么是...领域?” 林易知道,苏绣儿的领域还没有觉醒,或许,还差一个契机。 “绣儿,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你有这种特殊能力的?” 苏绣儿回忆了片刻,突然脸上一红,风情万种的瞧了林易一眼。 这眼神... 林易瞬间就懂了。 “啊!” 苏绣儿娇叫一声,被林易横着来了个公主抱。 “娘子,我知道该如何激活你的领域了。” 瞧见林易的眼神不对劲,苏绣儿轻声嗔道:“作怪,你说的那个领域,要如何激活?” 林易露出邪魅的笑容,回道:“一会儿我给你讲一讲商鞅鞭法的故事。” 听到林易的虎狼之词,苏绣儿将羞红的脸埋进了林易的怀里。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商鞅鞭法”,但听起来不是什么好词... ...... 林易汗流浃背沉沉睡去。 苏绣儿却在当晚觉醒了“刺绣”领域。 领域一:阴阳绣师。 所谓阴阳绣师,就是能够穿越阴阳进行刺绣的师傅。 苏绣儿能够将绣帕上的鸳鸯绣成活的,能够让掉了头的蛐蛐起死回生,这就是阴阳绣师的独特能力。 但其实,这些能力还算不得上台面,能够点物成活或者起死回生的对象,都是小物件罢了,大到一只猫或者一只狗,就已经超出了阴阳绣师的能力范围。 但“刺绣”领域真正厉害的地方,其实在于给绣品增加特殊的能力,也就是所谓的buff。 在这个领域,越高的层级,所能赋于的附加能力也就越强。 甚至一件普通的衣物,到了第九层的凤凰绣师手中,能够经过加工变成一件斗战圣衣! 当然,想要达到第九层,除了天赋和后天的努力外,还有机缘和巧合。 在整个九天十地的历史上,在“刺绣”的领域,面世的只有两名第八层的青龙绣师,所谓这个领域至高的凤凰绣师,只存在于传说中,无人得缘一见。 ...... 第二天一早,苏绣儿就告诉了林易关于领域觉醒的事情。 林易自己也没有想到,看似如此弱不禁风的苏绣儿,竟然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域,并且还觉醒了。 只是这觉醒的催化剂...有点耗费... “绣儿,我觉得你在短时间内还可以再突破突破。” 苏绣儿眨了眨忽闪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怎么突破?” “咳咳...绣儿,来个洗面奶吗?” 隔壁。 香儿忍不住躲进了被子里。 “呸,大白天的,真不害臊!” ...... 林易的伤势恢复的很快。 确切来说,经过了一个昼夜的体能训练,达到了活血化瘀的效果,加上林易修为的底子,几乎睡了一觉就痊愈了。 所以当曹达华躺在床上哼哼,结果看到林易已经生龙活虎的时候,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 “我终究是老了,不服当年之神勇。” 林易嗤之以鼻。 曹达华在家休养了小半个月才恢复。 与林易的神速相比,白云舒受伤较轻,加上第二阴门少不了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药,休养了一两天,白云舒也恢复如初。 虽然事情尘埃落定,但蘸了恶贯满盈之人鲜血的血馒头,却再没有人吃了。 因为那日腊条拿了血馒头的事情,被眼尖的某位老太看到了,结合他们夫妇俩突然暴毙,于是寿霖城便流传着血馒头会吃死人的消息。 由于一切恢复如初,因此林易与曹达华经过商议后,决定不对外公开僵尸的事情,只说那夫妇俩是突然染上恶疾毙命的。 这一带有神秘色彩的死亡案件配上街头巷尾老头老太绘声绘色的描述后,恐怕很长一段时间,寿霖城里再没有人敢吃血馒头了。 至此,寿霖城僵尸事件告一段落。 ...... 这日,林易路过衙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老汉抱着一只死掉的黄鼠狼在门口哀嚎大哭。 那黄鼠狼身上的血迹早已经干涸,看样子死了很久,身上遍布着利爪抓挠和撕咬过的伤痕,死状极其惨烈。 看样子像是遇到了什么猛兽,被折磨致死。 那老汉一边痛苦一边哀嚎道:“求青天大老爷给我们做主啊,我这位兄弟是被害死的呀,我要为我兄弟伸冤呐!” 有好事的人便上前问道:“你这抱着的明明是一条黄鼠狼,怎么会是你兄弟呢,这畜生死了这么久,还是赶紧找块地方给埋了吧。” “不,谁说他是畜生,他是我兄弟,瞪大你的眼睛看看,他是人!” 那老汉气的顾不上脸上的鼻涕眼泪,直接怒斥那个搭话的人。 “啐,你凶什么凶,这又不是人命案,衙门才不会受理呢。” 没等火冒三丈的老汉站起来,那人赶紧溜了。 林易自然看的清楚,老汉怀里的的确是黄鼠狼,但为何老汉执意说它是人,这就不得而知了。 进了衙门,代曹达华一起领了当月的俸禄后,林易随口向衙门里的人问道:“门口那老汉是咋回事呀?” 有人便接道:“林大人,您是不知道,那老汉从今儿一早开始,便一直在门口这么哭喊了,没几个人搭理他,一会儿说他怀里的黄鼠狼是被另外一群黄鼠狼害死的,一会儿又说他怀里的是个人,是被另外一群人给打死的,然后又说什么黄鼠狼变人之类的胡话...反正依我看呀,那老汉就是个疯子。” “就是就是。” 旁边立即有人应和着。 林易觉得这事儿似乎没有那么简单,他想要出去向老汉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赶巧不巧的是,林易刚出门,发现那老汉儿已经走了。 问了附近几个人,也都不知这老汉儿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于是林易只能怏怏回了雾隐门。 ...... 第二天一早,林易刚到铺子,多隆就找来了。 “不得了啦,林兄弟,昨儿夜里寿霖城里出了件怪事,还搭了一条人命呐!” “出了什么怪事?怎么还搭上了一条人命?” 林易不得不感慨,这小小的寿霖城里就能三天两头的出事,可见眼下这个世道,实在是处处充满了诡异和危险。 不太平呐! 多隆说道:“我听衙门里的人说,你昨天也碰到了那个在门口抱着黄鼠狼哭的老汉啦?” 林易点头道:“是啊,没错。” 多隆双手一拍,嚷道:“就是这个老汉,他死啦!” “什么?!” ...... 7017k 都196章 黄大仙拦路讨封(4k) 曹达华原本还要休养几日,但多隆嘴快,在来找林易之前就传人去通知了曹达华。 很快,曹达华也赶到了林易这里。 “曹大哥,你身子还未痊愈,在家休息就好了,干嘛非要起来查案呢?” 曹达华使劲拍了拍胸口... “咳咳咳...咳咳咳...” 差点咳死过去,幸亏多隆连连拍着后背,这才将一口气给理顺。 喝了口林易倒的热水,缓过劲来的曹达华这才说道:“咳...你们瞧,我这身体...多硬朗。” 另两人:“...” Σ(⊙▽⊙“a ...... 身为捕头,曹达华的责任感还是很强的。 毕竟还有一个秦冲秦捕头在,所以当他听闻这桩案子有些奇怪的时候,便硬挺着身子,当仁不让的接过了这个案子。 虽说案子是接下来了,但涉及到诡异的元素,他自然要拉上自己的好兄弟林易了。 多隆向来不愿意蹚这种浑水,上回吹箫巷的鬼事已经把他吓得够呛。 之所以由他来通知林易和曹达华,是因为黄知县知道他们仨的关系好,而林易和曹达华在上次的案件里身负重伤,实在是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再把案子派给他们,但这个案子显然不是秦冲能解决的。 自打曹达华火速升为捕头,黄知县又重用林易,郁郁不得志的秦冲便经常借酒消愁。 人呐,最怕的就是欲望大过能力。 其实身为捕头,已经是万中选一的存在,只是人比人气死人呐,曹达华这种一年连升三级的存在,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谁让他没有林易这样的好兄弟呢。 这种升官发财的事情,怨不得别人身上去。 ...... 曹达华和林易来到老汉家里。 这是一处二进的宅子,比不上林易的林府大,也略显老旧了些,但从宅子的装饰来看,依稀可见当年的辉煌。 进入老汉家的大堂,堂上挂着两幅牌匾。 “妙手回春。” “德才兼备。” 林易和曹达华各读了一块,便觉得这老汉绝非一般人。 老汉死在自家的后院,尸体已经被人送到了仵作那里。 死的地方做了一些标记。 知道林易和曹达华要来,这里早有官差候着。 见到林易和曹达华,连忙向两人请安:“林大人,曹大人,你们来啦。” “嗯。” 曹达华还是那副官派。 林易直接开口问道:“这位兄弟,请问一下,可查到这老汉生前是做什么的?” 那官差立即回道:“回大人,这位老汉名叫姜厚,生前是一名大夫,曾在年轻的时候考过秀才。” 林易和曹达华对视一眼,立即明白了那大堂上所悬挂的两幅牌匾的意思。 由于尸体已经运走尸检,林易在现场也并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于是两人便来到老汉平时居住的卧室搜查,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 依照惯例,依旧是曹达华检查室外,林易负责室内。 这曹达华刚离开屋子,林易便察觉到老汉屋子里的一处有异常。 在一个衣柜的缝隙中,隐约不停的有黄色的气体缓缓飘出。 之所以能看到这种黄色的气体,是因为林易拥有天眼,一般人是绝对看不到这样的气息。 看到异样的林易连忙走到衣柜旁,将柜门打开。 只见柜子的一层隔板上,放着一个精致的小袋,那黄色的气体,是从小袋子里涌出的。 这是什么东西? 带着好奇,林易轻轻的拿起袋子,将袋口打开,探头一瞧,里面竟然都是金灿灿的珠子! 用手捞出一把,赫然是纯金的金豆子。 真想不到,这老汉竟然这么有钱。 这一袋金豆子,能买好几栋这样的宅子呢。 看来这老汉是深藏不露,低调的很呀。 但是... 看着这些金豆子散发出来的不明黄色气体,林易觉得这豆子一定有什么问题。 拿出走马灯,对着这金豆子一照,林易的天眼立即在走马灯里看到了老汉生前发生的事情。 ...... 这姜厚年轻的时候也是颇有文采,满腹经纶,轻松的考取了秀才。 原本姜厚的父亲也是在朝中当官的,结果因为得罪权贵,受到了迫害,被罢免回家。 回到家中没几年便郁郁而终。 虽然父亲从未有过训示,但瞧在眼里的姜厚自此便打消了考取进士入朝为官的念头。 不考功名,做什么呢? 当官是为了造福百姓,行医也可以呀。 于是姜厚便弃官从医。 有学问的人,学什么都特别快。 这姜厚虽然不再考虑入朝为官,但依然没有停止读书学习,同时还将重心放在了学医上。 很快,姜厚便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大夫。 只不过,相比较他在文学上的天赋,姜厚在医学领域的建树就远远不如文学了。 这也是让姜厚感到非常郁闷的原因之一。 不过好在,很快姜厚便通过行医,帮助了不少患病的百姓,这让姜厚不禁又获得了许多成就感。 然而,姜厚的医术虽然高超,但他身上依然有一股文人的傲娇气。 有时候病是治好了,但在病人那里的口碑却不怎么样。 所以姜厚人到中年的时候,家道中落,老父亲留下来的财产,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但姜厚行医依旧是我行我素。 按照姜厚的想法,一日三餐,吃鲍鱼燕窝也是吃,吃馒头稀饭也是***神富足的人对物质的追求并没有那么多。 除了医治前来看病的人,姜厚平日里就闷在家里熟读医学和文学的各种典籍。 没有成亲,没有子女,孤家寡人的姜厚也落得一个逍遥自在。 ...... 一日,姜厚少有的出门,到集市上去淘书。 功夫不负有心人,寻了半天,总算买到了一本一直要找的文学典籍。 由于在集市上耽搁了些时辰,姜厚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姜厚的宅子原本是买在寿霖城最繁华的城东,但后来随着城里的建设,这最繁华的市中心变到了城西,于是姜厚这宅子周围便逐渐萧条了下来。 传闻闹鬼的一尺巷,就距离姜厚的宅子不远。 此时月朗星稀,街上连个人影都瞧不着。 虽说姜厚读的是圣贤书,但这时也不免有些害怕。 尤其是当他加紧了脚步赶路的时候,总感觉身后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 大家也许都有相同的经历吧,出门在外的时候,尤其是在一些偏僻阴暗的巷道,老觉得身后有人跟着,但是回头看时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说实在的,这种感觉确实让人讨厌。 就当姜厚第三次回头张望,看了半天确定没有人跟着自己的时候,这才扭头准备继续往前走,谁知刚一回头,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正站在自己的面前。 两人之间仅有一臂的距离。 当时可把姜厚给吓了一跳。 你说这人走路怎么能没有声音呢,突然就这么出现了,但当姜厚发现出现在眼前的是个人后,便放心了下来。 但仔细瞧了那人一眼,心不禁又提了起来。 为何? 这“人”,长的也太奇怪了! 虽然长着四肢,但大腿略显粗壮,双手又略显纤瘦,下盘大,身瘦肩窄脖子长。 这身形就与常人不同。 更令姜厚觉得有些惊异的是这人的脸,尖嘴猴腮,眼睛不大,但滴溜溜的透着一股子灵气。 读过不少“课外书”的姜厚脑袋瓜子一转,心里不禁咯噔一下。 这不会是遇到了黄大仙拦路吧? ...... 说黄大仙,估计有些人还有些迷糊,但说到黄鼠狼,大家都知道。 就算你没见过,肯定也听说过。 细长的身子,一双贼眉鼠眼的眼睛,古时候的人们都不敢直呼黄鼠狼的名讳,而是要恭敬的称呼其为“黄大仙”。 据说,黄鼠狼这种动物,一旦修炼到一定年头,就会成“仙”。 可是它想要成仙的话,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向路人“讨封”。 一般,它会找一个人问:“你看我像不像人?” 如果那个人说“像”,它的道行便会提升,如果你说“不像”,或者是骂它,说一些污秽之言,它就会前功尽弃,重新变成畜生,百年修为一朝丧尽。 不过,这毕竟只是传说。 ...... 那姜厚当下心里有数,到底是读过圣贤书的,虽然开始心有惧意,但行得正坐得直,平生未做过亏心事,倒是救了不少人的命,所以姜厚面对着眼前的黄大仙,倒也没有露出丝毫的惧意。 黄大仙见姜厚不怕,嘴角倒是带着一丝笑意。 眼睛滴溜溜的一转,操着一口有些蹩脚的人话,直接向姜厚问道:“姜厚,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就黄大仙这一开口,就印证了姜厚的想法,眼前这人,定是即将得道前来讨封的黄大仙无疑。 虽然在极力模仿人的对话,但对于人们之间交谈的礼仪也完全不知,更不知道两个陌生人之间直呼对方的名字是一种忌讳。 因为姜厚早有预料,所以倒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吃惊,而是非常从容的回道:“可以。” 这黄大仙眼睛又是一转,开口道:“假如你在路上碰到了两个鬼,两个鬼都能杀死你,其中一个是红鬼,另一个是绿鬼,红鬼可以两箭射死,绿鬼一箭就能射死,但是你身上只有两支箭,你怎样做才能转危为安?” 听了黄大仙的问题,姜厚想起在一本书里提到“黄大仙讨封前会选择对象”的记录。 原来以前黄大仙得道前讨封,都是随意找一个人去问,结果往往是令人遗憾的。 所以后来,黄大仙苦练后找人讨封,事先都快去考一考那个自己看到的人,觉得这人不错,才会向那人讨封,否则就会离开,继续寻找下一人。 毕竟是百年的修行,随便找一个人,成本太高。 姜厚想了想,回道:“这个问题,其实不难。我身上有两支箭,射红鬼一箭,然后对那两个鬼说,谁不听话那一箭就射谁。” 听了姜厚的回答,黄大仙眼睛一亮。 这人可以,有脑筋,不是个傻子。 黄大仙激动之余,立即继续问道:“何谓王道?” 姜厚笑着摸了摸胡子,回道:“就拿我和对手来说,所谓王道,就是对手不乖,就把他打倒。” “何谓霸道?” “乖的,也打倒。” “何谓诡道?” “一脸笑眯眯,突然把他打倒。” “何谓儒道?” “打倒之前先跟他说一声。” 黄大仙顿了一顿,接着问道:“那...何谓人道?” 姜厚呵呵一笑,答道:“对手强,便跑,对手弱,便打。” 黄大仙马上问道:“这不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欺软怕硬’?” 姜厚点了点头,郑重说道:“所谓的欺软怕硬,不过是一种生活常理,人们做事,究竟遵循天道,要明白顺其自然,为所应为的道理,难道人们自知不敌对手,还要硬上,遇到比自己弱的,还要低头受欺负?” 姜厚的话让黄大仙连连点头。 深深的望了姜厚一眼,黄大仙终于开口说出了那句话。 “姜厚,我问你,你看我像人不像?” 终于...眼前的黄大仙问出了姜厚等着的那句话。 眼前的黄大仙,似乎颇通人性,刚才所问的几个问题,都是读书人所读的圣贤之书中的内容。 即便得道了,应该也不会为祸人间。 瞧在和这黄大仙聊的颇为投机的份上,姜厚很认真的答道:“你是人呐。” 话音刚落,姜厚分明在黄大仙的眼里看到了感激之情。 紧接着,黄大仙身形一晃,整个人不再变得奇怪,双手双脚,身板肩膀,均和常人无异。 这黄大仙应该是讨封成功,修行得道啦! 黄大仙向姜厚深深的鞠了一躬,说道:“多谢姜厚先生,我黄义能够得道成人,有先生的功劳,请受我一拜。” 这黄大仙得道后,竟也有了自己的名字。 但听了黄义的话,姜厚倒是有些糊涂了。 “成人?敢问黄老弟,你讨封成功,难道不应该得道成仙吗?” 那黄义此刻已然变成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 “珠丸之珍,雀不祈弹。金鼎之贵,鱼不求烹。我虽然可以成仙,但仙摒弃情感,我只想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姜厚听了不禁大感好奇,竟然有仙不做,只为做人,这倒是奇了。 ...... 7017k 第197章 胡黄白柳灰,天降横财 单从黄义弃仙成人的这几句话,就足以说明黄义读过不少的圣贤书。 姜厚一向独身一人,虽说也是讨的个清静,但日子久了,难免也想找个能够说上话的人,只不过读书读久了,开口就是一股文青范,一般人他瞧不上,他瞧得上的人,又觉得姜厚有些迂腐,也未必瞧得上他。 今儿难得,姜厚遇到一个算是半个知书达理的黄大仙,正是这一壶不满半瓶乱晃的水平和黄大仙的身份,让他俩能够说到一块儿去。 一个行医的秀才,一个讨封的大仙。 一个愿意卖弄知识,一个愿意聆听教诲。 ...... “黄老弟,你既然想成为一个普通人,为何穿的如此隆重呀?” 黄义回道:“我在修行的时候听人说过,人靠衣装马靠鞍,狗带铃铛跑得欢。我之所以穿成这样,方才显得隆重,才能更像一个人呀。” 这时姜厚终于获得了卖弄自己才学的机会。 既然这个黄大仙一心想要成人,那么自己不如就好好的教导他一番,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不仅要度它成人,要也教他做人。 姜厚踱了几步,双手背在身后,面向明月,背朝黄义,缓缓开口道:“黄老弟,如今你既已成人,我有几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造型都拗出来了,还偏要多问这么几句。 黄义虽已经得道成人,但对于如何融入人界社会以及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还是有许多不解,能有姜厚这样知识渊博的人教导自己,当然是求之不得了,于是说道:“请您指教。” “人生而在世,当为君子。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财色名食睡,而在于觉醒,见到真正的自己。” “你虽然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可以选择成为怎样的人。” “圣贤书上有一句话说的好,养鱼重在养水,养树重在养根,养人重在养心。” “什么时候你养成了人心,什么时候你才是一个真正的人。” 已具有人外表的黄义听了姜厚的话如醍醐灌顶,再三拜谢。 按照姜厚的说法,黄义虽然讨封成功,成为了人,但也只是具备了人的外表,还并不具备人的内心,只有当他的内心也和人一样,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听了姜厚一番教导后,黄义道谢后转身消失在街角。 当天晚上,姜厚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一只硕大的黄鼠狼对姜厚说,他帮过它,它会向他报恩的。 ...... 说到这黄大仙,就不得不提到“胡黄白柳灰”五仙。 说是五仙,其实和黄大仙一样,都是动物的尊号。 胡就是指狐狸,尊号狐仙。 黄是指黄鼠狼,尊号黄仙。 白是刺猬,尊号白仙。 柳说的是蛇,尊号柳仙。 灰则是指老鼠,尊号灰仙。 在这五仙中,又以“狐仙”、“黄仙”、“白仙”三种保家仙最为出名。 因此五仙中又有三上仙的说法。 在某些正统的堂口,这五仙都被奉为神供,就是像神仙那样供着。 其中五仙又分男女。 男五仙,正襟危坐,手持碧玺。 女五仙,慈眉善目,凤冠霞帔。 五仙之中,以胡家的实力最高,神通最大,能力足以统领保家仙。 狐族之中修为高深的长老,均能力非凡,能测算古今,避驱灾祸,天降福瑞,深受各个堂口的尊敬。 狐族之下,黄族的地位也十分尊崇。 我们都知道黄鼠狼鬼灵精怪,常与人相伴的情况下,由于模仿能力强,不仅能学人走路,还能学人言,稍有道行的便能够化出幻象,实力之强,稳坐第二把交椅。 不过黄鼠狼的性格有些贪嘴记仇,睚眦必报,这点为人所不喜。 再说白族,就是刺猬。 白仙的化身常常是身穿白衣的老太太,往往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 白老太太常常出现的地方,往往是在教育顽劣之徒,惩罚恶人,也会救苦救难,甚少出现作恶的事情。 因此白仙虽然总体的实力不如狐仙和黄仙,但由于广施恩泽,所以备受尊敬,位列三甲。 另外两仙之中的柳仙,又称常仙或长仙,指的是蛇族。 蛇族没有位列三甲,主要是他们非常神秘,甚少出现在人界干涉和影响人们的生活。 实际上,蛇族具有天地间少有的修行灵根。 蛇族的修行分两种,一种是化龙,修的是龙身,可进一步成为龙族,另一种就是问道,也就是修仙。 由于多在深山修行,努力修炼,早证仙道,所以蛇族更像是隐居世外的高人。 最后的灰仙,位居五仙之中的末位。 所谓灰仙,其实就是老鼠。 灰仙与之前四仙相比之所以神通广大,主要体现在他们强悍的繁殖能力上。 灰仙的繁殖能力极强,遍布天下,天下的老鼠都是他们的眼线,所以,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灰仙寻人定穴的本事是最厉害的,可以说只要发生过的事情,没有他不知道的。 ...... 提到了五仙,就不得不再谈谈“出马仙”。 在许多民间传说中,多有“出马”、“弟马”一说。 只要设有堂口,供有五仙,便会有出马弟子,能够让五仙附体。 这种民间五仙出马的说法,与传统“萨满教”的降神附身仪式极为相似。 至于如何出马仙,方法很多,这里就先卖个关子,往后看,就会看到真实出马仙的故事。 ...... 隔日起床后,姜厚便将昨晚之事抛诸脑后。 为善不期回报,是一种美德,对于熟读圣贤书的姜厚而言,那只是自己这种的读书人应该做的事情。 一天,姜厚出诊回家的路上,眼尖的他似乎看到前方的地上摆着什么东西。 上前查看,是一封红色的小香囊,打开来一瞧,里面竟然是一颗金元宝。 前面说过,姜厚此时已经家道中落,过的是最普通的日子,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拿过这么贵重的东西了。 姜厚皱着眉头,前后瞧了瞧,只有阴阴的冷风吹过。 这是条山路,来往的人本来就少,姜厚心想别不是有人掉的,便留在原地等了半天。 结果人没等来,自己倒是要冻僵了。 此时寒冬腊月,距离新年没有多少日子了,姜厚见半天没有人来,心想这可能是老天爷在对自己做善事的奖励,于是便将红色的小香囊放进兜里,开心的回了家。 第二天,姜厚就到钱庄将元宝兑成了银子,然后购买了不少过冬的物资和过年的年货。 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许久未下馆子的姜厚,还特意找了个饭馆喝了两杯。 然而,当天晚上,怪事就来了。 ...... 乐文 第198章 出诊,女病尸 三更的响锣刚刚敲过,正在熟睡的姜厚被门口传来的一阵阵敲门声惊醒。 “谁呀?” 带着酒劲的姜厚坐起身来大喊了一句,打破了黑夜的宁静。 过了一会儿,门外才传来幽幽的声音。 “姜大夫,看病啊。” 这声音虽是人言,但语气却说不出的诡异,冰冷的语气之中又带着一丝哀怨。 姜厚下床将蜡烛点上,又裹紧了衣服,这才哈着气跑去开门。 此时已近年关,屋外正飘着鹅毛小雪,这一场雪下完,就要过年了。 “吱呦...” 门打开,一股冷风夹带着刺骨的寒气灌进屋子。 姜厚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头脑也清醒了很多,定睛一瞧,门口站着一个脸型消瘦的中年男子,身后的路上停着一顶漆黑色的轿子,轿子前后一共站着四名轿夫。 “这位兄弟,你这是...” 那人眼睛滴溜溜一转,连忙答道:“姜大夫,小人黄三,我家主人突发恶疾,小人特意来寻先生出诊,请您移步,到府上替老爷治病。” 姜厚瞧了眼天色,回道:“你主人家住何处呀?这么晚了,又下着雪,出诊极不方便呐。” “我主人家就住在东北方向的杏林村,从城东出城往北走几里路就到了,事关人命,还请您赶紧准备准备,咱们马上就出发,至于出诊的费用嘛,绝对不会亏待您的。” 听了这话,姜厚想起家里过冬的物资买的是差不多了,但自己却还穿着几年前的旧衣裳,不如今儿跑它一趟,到时候多挣点钱,再去布行里做一套新衣裳,也不至于让别人笑话。 更何况,人家还是抬着轿子来接的。 姜厚便开口应承道:“好吧,容我准备一下工具便跟你走。” 没过一会儿,姜厚背着一个药箱,披上了一件厚袄,迎着冷风上了对方准备好的轿子。 路上有些颠簸,那四名轿夫的脚力不凡,姜厚明显能感觉到这轿子行进的速度比普通轿子要快很多。 别看着路程不远,只有几里路,但山路崎岖,正常人徒步的话要走半天,但姜厚坐着轿子还没打个盹,就感觉轿子一落,然后布帘被掀开,露出黄三的面容。 “姜大夫,到了,您请下轿。” 姜厚下了轿子一瞧,一个偌大的金黄色府门呈现在眼前。 与普通的大宅不同的是,这个府门是嵌入在山脚下的一个巨大的洞口里,像是依山而建。 那黄三拿着门环拍了拍门,不一会儿就有人将府门打开。 姜厚一瞧门人的脸,不禁吓了一跳,那酒劲彻底醒了。 那人脸色惨白,但涂抹着粉色的腮红,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没有任何表情,行动起来有些僵硬。 就在姜厚盯着那人发愣的时候,黄三从身后轻轻的推了姜厚一下,接着做出请的手势。 “姜大夫,您请。” 姜厚回过头,那四名轿夫正死死的盯着姜厚,好像唯恐他跑了一般。 姜厚心里叹了口气,埋怨自己酒醉的时候被钱迷了眼,竟然来到了这个诡异的地方,但眼下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只能硬着头皮往里走。 黄三在前面带路,姜厚一直紧跟着,路上遇到不少府里的人,每一个都像那个开门的门人一般,面无表情,眼神冰冷。 更令人感到害怕的,是这些仆人手里捧着的盘子。 盘子里不是上供的果品,就是鸡头鸡屁股。 那上供的果品上贴着的符篆都还没揭,而那些鸡头鸡屁股有些甚至还血淋淋的。 姜厚到底只是个读书人,见到这副场景,心里是直哆嗦的,但他也明白,今儿请自己来的,恐怕不是普通人,倒像是黄大仙的家。 他心想自己最近怎么就被黄大仙缠上了,先是遇到讨封的,现下又遇到治病的。 但怕归怕,只要能把病给治好,全身而退应该问题不大。 毕竟上一个讨封的黄大仙给姜厚留下的印象还算是不错的。 ...... 黄三带着姜厚穿过几个大堂,又七转八转,终于停在了一扇大门前。 “姜大夫,我家主人就在里面,您请进去吧。他生病不大舒服,不喜欢人多口杂,我就不陪您进去了。” 姜厚正急着看完病走人呢,连忙回道:“好说,好说。” 和姜厚交代完,黄三转身就去了,留下了姜厚一个人站在门口。 向左右瞧了瞧,一片昏暗,姜厚硬着头皮推开了大门。 “吱呦...” 房门打开了,就着屋里桌上的烛光,姜厚看到对面的床上坐着一个人。 从身形上来看,还是个女的。 医者仁心,虽然那时候对于男女之别还是很看重的,但治病要紧。 “打扰了。” 姜厚念叨一句,便快步走到床边,那女人早已经将手伸了出来。 屋里很大,只点了一根蜡烛,床上又拉着薄帘,看不清楚女人的容貌。 将手搭在女人的脉搏上,女人的手腕很冷很冰,不像一个正常人的体温。 姜厚只搭了片刻,不禁吓得面容失色,猛地从凳子上跳起来。 那凳子被姜厚的腿一顶,咣当一声倒在地上。 此刻一阵阴风从门口吹进来,吹起了床帘的一角,姜厚趁着这时借着烛光一瞧,更是差点肝胆俱裂,吓得魂飞九天。 那女人的脸上已呈现青色,即便画着很厚的妆容,依然没有一丝血色。 结合脉搏推算,这女人死了已有一到两天。 姜厚此刻只想夺路而逃,找他给一个死人治病,这事儿太离谱了,那不就是人干的事儿。 就在这时,大门忽然“嘭”的一声关上了。 姜厚连连推门,发现大门已经被人从外面锁上了。 一股恐怖的气氛瞬间笼罩在黑暗的屋子里。 那桌上仅有的一根蜡烛也已经快燃尽了。 不知是不是幻觉,姜厚隐约感觉到那床上的女人身子似乎在动。 仔细一瞧,刚才探出把脉的手已经缩回去了。 一股寒气从姜厚的脚底板直冲到脑门顶。 就在这时,一只手突然抓住了姜厚的手腕,同时又一只手死死的捂住了他的嘴巴... ...... 乐文 第199章 借寿 感受到冰冷的手掌,姜厚吓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惶恐的用余光一瞧,是个男的,并不是床上的女尸。 幸好。 否则姜厚怕是要当场晕过去。 下半辈子可能就软踏踏了。 “嘘,恩人,是我。”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姜厚逐渐停止了挣扎。 感觉到姜厚逐渐平静下来,那人也慢慢的将手松开。 鼓起勇气的姜厚猛得回头一瞧,巧了,不是别人,正是前段时间找自己讨封成功的黄义! “你...你怎么在这儿?” 黄义此刻面带忧色,瞧了一眼床上的女尸,连忙做出噤声的手势,低声回道:“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现在可千万别出声,跟我走。” 姜厚连忙点头。 只要能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到哪里都行,更何况对方是自己有恩的黄义,断然不会害他。 姜厚跟着黄义绕过床笫,来到屏风后的一堵墙前。 黄义指了指墙角的洞,示意姜厚钻进去。 狗洞? 要一个读圣贤书的人钻狗洞? 万万不可!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 就在姜厚要对黄义教育一番的时候,两人均听到屏风的另一边传来有人下地的声音... 只是眨眼间的功夫,姜厚就钻进了洞里,再一眨眼,连屁股都消失在洞穴中,速度奇快! 尾随进洞的黄义轻轻的将洞口旁的一个筐子拉过,把洞口掩住,这才迅速向姜厚爬去。 这个洞出去之后,姜厚又跟着黄义连钻了几个洞,直到姜厚发现洞口出现在一片林子中,两人这才能喘口气。 此时大雪已停,但寒风依旧凛冽。 “恩人,没想到真的是你,幸好我路过瞧见了你,这才把你给救出来,万幸,万幸!” 听到黄义这话,姜厚这才明白黄义救了自己的命,刚才差点稀里糊涂的就在那女尸的屋子里丧命了。 “黄老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黄义将洞口盖住,对姜厚道:“恩人,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先随我回家,到了我家再说。” ...... 跟着黄义在林子里转了几转,眼前豁然开朗,一间竹子做的小屋出现在眼前。 屋子不大,但一应俱全。 坐定之后,姜厚发觉自己的双腿还在不自觉的发抖。 不知道是因为寒冷的天气还是后怕的心情。 黄义给姜厚倒了杯热水。 喝了口水后,姜厚这才惊魂稍定,长吁一口气。 两人开始聊了起来。 黄义首先问道:“恩人,你究竟是为何坐上他们的轿子,到了那院子里去的?” 姜厚露出疑惑的神色,回道:“这件事说来奇怪,半夜的时候突然有人敲门,我开了门后,那人告诉我家里有人生了重病,请我上门医治,我想救人要紧呐,于是就上了他们的轿子,跟他们走了。” 黄义点了点头,又问道:“你可知你那屋子里的女人是谁吗?” 姜厚摇了摇头,用低沉的声音回道:“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没错,前天傍晚的时候死的。” 死亡时间和姜厚诊脉判断的一致。 “已死之人,为何还请我过来医治?”姜厚奇怪的问道。 黄义思考片刻,答道:“我倒是今儿早上听说了一件事,应该是与你这次的事情有关。” “到底是什么事,你倒是快说呀。”姜厚这种老成持重的人,也忍不住探寻真相。 黄义凑近姜厚,开口道:“那床上的女尸,是咱们黄族族长最心爱的女儿,今年刚满16岁,一生下来就充满仙气,在她8岁的时候就修炼成了人型,深受族长和族友们的喜爱,可谓咱们黄族里众人捧在手里的明珠。原本过完16岁的时候就要去讨封的,谁知天不遂愿,就在前几天突染恶疾,昨个凌晨就走了。” 姜厚眨巴眨巴眼,反问道:“这女尸干我何事?莫非他们想要起死回生?” 说到这里,姜厚连连摆手道:“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大夫,可没那么大的能耐。” 黄义抬起手,将姜厚的手缓缓按了下去,问道:“你这两日可遇到什么奇怪的事情?” “奇怪的事?”姜厚仰头回忆起来,“好像没什么不对劲呀...” “比如...路上捡到什么东西?” 经黄义这一提醒,姜厚立即想起来了! “红色的香囊!” 姜厚连忙说道:“我昨天晚上在出诊回来的路上,捡到了一个红色的小香囊,里面有一个金元宝。” 黄义一拍手,说道:“这就对了!” 姜厚皱着眉头,茫然问道:“什么对了?” “就是这香囊出了问题,你捡了不该捡的东西啦!” 黄义这才向姜厚解释起他碰上这件怪事的因由。 民间有句老话,叫做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其实不光是野花,路边的东西,尤其是红包,千万不能乱拿! 为什么? 你听说过配冥婚吗? 虽然这是一种落后的毫无科学依据的习俗,但有些地方依然还保留着。 一般来说,那红包里会放一些钱,还会有那个要配冥婚的男女的贴身物品,或是头发、指甲之类的东西。 有些地方的人觉得死去的人生前没有婚配,死后太过孤独,所以就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寻找一个有缘人,给死去之人配上冥婚。 有人就要问了,和死去的人配婚,可那捡东西的人是活的呀,阴阳如何调和? 嘿嘿。 但凡这仪式真的成了,那活人恐怕过不了多久,也会变成一个死人。 有人又要问了,我就不去完成冥婚的仪式,那能怎么样? 你想想看,这世界上有免费的午餐吗? 你既然拿了人家东西,又不肯完成仪式,那死去之人,就注定要缠你一辈子... ...... 听了黄义的解释,姜厚傻眼了。 他年纪不小了,还没吃过猪肉,内心里的确很想讨个老婆。 但女尸绝对不行! 即便是16岁的女尸也不行! 他读的可是圣贤书... 就在姜厚愣神的工夫,黄义突然问道:“恩人,那钱你用了吗?” 姜厚点了点头。 黄义连忙站起来看了看窗外,然后快步走到房里,拿了一个黄色的香囊塞到姜厚手里,叮嘱道:“恩人,你快走,回去之后找个懂法术的人替你解了这一劫。” 没等姜厚反应过来,黄义已经搀着姜厚的胳膊站了起来。 “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 7017k 第200章 逃脱险境 被黄义搀扶着的姜厚三步并做两步来到门口,竟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这里停了一顶轿子,四个面容皎白的轿夫整齐且安静的站在轿子四周。 那面容和府里的黄大仙有的一拼,但在雨后月光的照射下更加惨白。 虽然有疑惑,但现实容不得姜厚多想。 被连拉带推,姜厚就稀里糊涂的上了轿子。 “恩人,您保重!” 话音刚落,姜厚就觉得轿子被抬了起来,开始向前移动。 姜厚掀开帘子向后张望,只是片刻功夫,黄义的身子就变成了一个小点,耳边风声呼呼,四名轿夫移动飞快。 知道自己脱离了危险,在轿子里歇了片刻的姜厚突然想起自己临走前黄义赠给自己的香囊。 从兜里拿出来掂了掂,很轻。 把袋口打开,伸手进去抓了一把放在眼前端详,竟然是一把平平无奇的黄豆子。 姜厚不仅心里嘀咕,这黄义看样子不像那么小气的人呀,赠给恩人的礼物,竟然只是一袋黄豆。 这一袋黄豆的价格,怕是还抵不过包着黄豆的黄色香囊呢。 ...... 话分两头。 眼看着姜厚的轿子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黄义这才长出一口气。 回到自己的屋里,刚倒上一杯水,就听到门外传来声响。 “黄义,你给我出来。” 杯中水纹皱起。 还未喝的水又放了下去。 他知道,该来的总归要来。 走出屋子,黄族的几位长老都来了。 “黄义,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竟然帮着外人。” “你可知道,那人拿了我们的红包,就应该借寿给咱们小姐。” “错过了时日,你如何担当的起!” 面对几位长老的怒斥,黄义不卑不亢,缓缓开口道:“诸位长老,那人的确是黄义所救,虽然黄义对不起小姐,但那人亦是我黄义讨封成功的恩人,试问我救他,又有何错?” 几位长老面面相觑,一时间倒无法反驳。 此时一位白眉长须的老者站出人群,正是黄族的大长老。 大长老将拐杖往地上一杵,气势汹汹的骂道:“黄义,你才讨封多久,就胳膊肘往外拐,你可别忘了,虽然你已经讨封成人,可你终究是咱们黄族的人,如今黄族的小姐有难,只是借寿而已,并非讨命,之后好生用钱财报答也就是了。” 听大长老开口,围着黄义的众人纷纷称是。 黄义镇定回道:“人,我已经放走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见黄义这么说,那些原本要来兴师问罪的黄族中人反倒不知如何应对,纷纷将目光看向大长老。 大长老瞧着黄义。 这黄义明明能够修炼成仙,却甘愿留在人界,武功和人性的修为,皆在黄族上乘。 想当年,这黄义还曾在自己手下修习过几年,也可算得上有师徒之谊。 既然这事已然不成,就算找黄义的麻烦,那也是于事无补,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找一人借寿便是。 “如今小姐借寿之事刻不容缓,黄义私自放人一事,暂且搁置,咱们先把小姐的事情给抓紧办妥...” 话音刚落,一阵威喝之声凌空而至。 “私自放了救助小姐之人,竟然能够免于处罚,大长老,我瞧你是越老越糊涂了。” 伴随着声音而至,一面容威严、眼神犀利之人降于黄义与大长老之间。 “拜见少主。” 包括黄义在内,所有人见了那人,均立即行跪拜之礼。 被称为少主之人面对黄义,咧开嘴呵呵一笑,说道:“大长老心地仁慈,我却不同。我这妹妹,我是最心疼的,眼看着借寿就要成功,如今前功尽弃,我妹能否撑到第二个借寿之人还未可知,可说是命悬一线。如今你把人放了,我如不处理你,恐后面的人纷纷照着你做,那咱们这黄族可不是要乱套了!” 说完,黄族少主伸出右手,轻轻一挥,四周突然涌出一些狼头人身、浑身长满黑毛的士兵。 “来呀,将背叛黄族之人黄义,就地正法!” 没有人敢有异议。 谁都知道,这个黄族的少主心狠手辣。 有时候就连黄族的族长,也不会轻易否定少主的决定。 那些怪异的士兵立即一拥而上,很快便将黄义制服。 黄义被围殴在地上,弓着身子,承受着拳打脚踢。 “给我打,给我狠狠的打!” 眼看着被打的黄义蜷缩着身子,很快就无法动弹了。 直到黄义重伤,重新变回黄鼠狼的模样,那些受命的士兵们才停手。 黄族少主回过身,指着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黄义,对现场所有的黄族说道:“无论任何原因,背叛黄族的人,就是这个下场!” “哼。” 瞧了进气少出气多的黄义一眼,那少主率领着自己的人手,返回府内去了。 在少主走后,有几个平日里与黄义相熟的黄族人才敢靠近查看,但见黄义耳朵、鼻子、嘴巴里都不停的涌出鲜血,眼看着活不成了,纷纷唉声叹气。 “黄义啊,你这是何苦呢。” “刚刚讨封成功,结果却送了性命,百年修行毁于一旦呀。” “早知道你就成仙得了,还留在这黄族作甚呐。” 这些人将黄义抬到屋里的床上,震慑于少主的威严,之后便纷纷散去。 只是一炷香的功夫,刚才还生龙活虎的黄义已经处于濒死的边缘。 ...... 那轿子在山路上飞驰,很快就来到了寿霖城郊外的小路上。 姜厚掀开帘子,按照这速度,估摸着五更天的时候,自个儿就能回到城里了。 回想今晚的遭遇,真是令人心惊胆战。 以后要是半夜再有人叫自己出诊,可万不能轻易答应。 刚想到这儿,那原本疾奔的轿子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把毫无准备的姜厚直接从轿子里向前甩了出去。 “哎呦喂。” 那姜厚跌了个狗吃屎,幸亏面前是片草地,否则这一跤摔下去,下巴非得磕破不行。 姜厚摸着疼痛的下巴,站起身就要质问这四个轿夫是怎么抬轿子的时候,回头一瞧,差点把姜厚给吓尿了。 自己刚才做的轿子哪里是轿子,那抬轿子的轿夫又哪里是轿夫。 这轿子和轿夫,竟然都是纸做的! ...... (望各位喜爱本书的书友,在起点订阅正版,给作者挣点奶粉钱,拜谢!) 第201章 报恩,遇难 惨阳斜挂地平。 此刻天色微亮,天边隐晦不定,正值阴阳交汇之际。 四个纸做的抬轿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脸上所画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姜厚,相当渗人。 姜厚根本来不及多想,哆哆嗦嗦的爬起来就往家跑。 常年宅在家里熟读圣贤书的姜厚没有想到自己竟能一口气从郊外直奔回家。 进门后连忙把门拴好,又惊恐未定的坐下来喝了几大口凉水,这才心情稍定。 此刻胸口有些搁得慌,姜厚下意识的伸手一摸,鼓鼓囊囊的。 掏出来一瞧,是黄义送的香囊。 只不过这重量不对呀。 将袋口打开一瞧,姜厚惊讶的合不拢嘴。 那原本的一颗颗黄豆,竟然变成了一粒粒金豆子! 这可是一大笔横财呀。 姜厚懵了。 夜里到此刻发生的一切,都让他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这一切都太不真实了。 ...... 上床蒙上被子,一觉睡到午时。 睁开眼睛的姜厚,第一件事就是伸手去摸枕头边的香囊。 打开瞧了瞧,金灿灿的豆子可不是假的,昨个儿晚上不是在做梦! 用手捞起一粒粒金豆子,任凭它们从指缝中滑落。 回想起昨天晚上的经历,是黄义救了自己,还送给自己这么大一笔钱,此刻却不知这位兄弟现在情况如何。 自己应该上门表示一下感谢才对呀! 这姜厚也是个敦厚人,当下就起床,到市集上雇了个轿子,送自己往那城东外的杏林村去了。 虽然下了雪,山路不好走,但姜厚给的钱多,那几个轿夫也只得看在钱的份上走一遭。 路上,就有轿夫问了。 “姜大夫,这天寒地冻的,昨个儿夜里又下了雪,您到那荒无人烟的杏林村去干嘛呀?” 姜厚心里清楚,但经历过于离奇,也并非两三句话能够说的清楚,当下含含糊糊的就应付过去了。 天空又飘起了小雪。 轿子刚到东门的时候,姜厚在轿子里突然喊了一声“停!”。 下了轿子,姜厚来到一处墙根,那儿蹲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儿。 “小涛子,这天寒地冻的,你咋跑这儿来了呢?” 那个被唤做小涛子的男孩哆嗦着抬起头,眼角带着凝结成霜的泪痕,回道:“姜大夫...” 姜厚此刻有要事在身,也无暇多说,从口袋里摸出一袋钱,塞到小涛子手里,说道:“小涛子,你先拿着钱,到对面的客栈吃点东西烤烤火,等我回来再寻你去。” 小涛子张开嘴想要说些什么,终因为天气太冷,发不出声,接过钱,对姜厚鞠了几躬,连忙跑向对面的客栈。 那店小二见小涛子衣衫破旧、浑身冰雪,正想要赶人,却见小涛子从钱袋里掏出银钱,脸色立马就变了,堆笑着将小涛子迎了进去,还用毛巾帮他扫掉身上的积雪。 姜厚见小涛子进了客栈,不由得摇了摇头,又匆匆转身上轿。 四个轿夫抬着轿子,出了东门。 ...... “姜大夫,这风雪越来越大,再往里怕是行动不便,您瞧这儿离您那地儿还远吗?咱们兄弟将把您放这儿您看成吗?不行的话,咱们现在就只得打道回府啦。” 姜厚将帘子掀开,估摸着再往前走一段路也该到了,当下便回道:“你们去吧,这儿应该已经很近了,我自个儿走便成。” 说罢,五人便在此处分开,姜厚顶着风雪,继续往黄义住的地方前进。 姜厚的估计到底是有偏差,直走到双手都快冻僵,这才看到黄义的宅子。 “黄老弟,我姜老哥来啦。” 想到幻化成人的黄义有情有义,姜厚也不免心生感动。 来到门口,屋子里静悄悄的。 姜厚又喊了几声,没有人答应。 门轻轻一推,伴随着“吱呦--” 门开了。 姜厚走进去,竹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床上,趟着奄奄一息的黄义。 姜厚惊慌失色,连忙快步来到床边,上下打量,只见黄义面容浮肿,嘴角全是血迹。 “黄兄弟,黄兄弟!” 姜厚呼喊着黄义的名字,但对方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连忙试探姜厚的脉搏。 居然... 死了! 姜厚怎么也不敢相信,只不过一晚上的时间,两人竟然就这么阴阳相隔。 此刻姜厚头脑一片混乱。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人声,姜厚连忙站起来,左右观察一番,躲到了床旁的柜子后面,蜷缩在阴暗处。 “咦,这门怎么开了。” “大概是风吹的。” 脚步声从屋外传入屋内。 听声音,两人应该是来到了黄义床前。 “这家伙都死了半天了,怎滴还没变回真身?” “大长老说他修行颇深,怕是要下半夜才会变回去,今儿这么冷,咱们回去喝点小酒,暖暖身子,明儿早上再来吧。” “没事儿吧?” “能有什么事,这家伙为了一个普通人叛变了咱们黄族,又得罪了族长和大长老,能给它留个全尸下葬就不错了。” “那倒说的也是,就是这百年道行毁于一旦,可惜了。” “嘘,你可小声点,可别给大长老的人给听到,否则我们俩可都要遭殃。” “好嘞,知道了。” “今儿喝点什么酒呀,那小酒的小菜整点儿啥呀?” 两人出了门,声音越来越小。 又过了一会儿,听不到一丁点儿动静了,姜厚才敢现身。 他知道,那两个黄族之人口中所提到的“普通人”就是指自己。 黄义是为了救他而被黄族的人处死的。 想到这里,姜厚流泪满面。 “黄兄弟,你放心,你们黄族的人不待见你,我姜厚一定替你讨回公道!” 欠账还钱,杀人偿命。 姜厚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下半夜,黄义的人身果然发生了改变,因为生命的逝去灵气逐渐消散,黄义终究又变回了黄鼠狼的模样。 实际上,黄鼠狼幻化成人,随时成人时间的长远,例如超过一甲子,那么当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死去的时候,就不会再变回最初的模样。 这黄义刚幻化成人不久,所以死去后过了一天一夜,就变了回去。 ...... 在黄义变回去后,姜厚忍着心中的悲痛,抱着黄义,步路蹒跚的出了门,往寿霖城回去的方向走去。 他相信,官老爷一定会替他主持公道,为死去的黄义讨个说法。 ...... 第202章 黄族的报复 天空又飘起小雪。 百年道行的黄义,最终还是回到了最初的模样。 姜厚抱着黄义,一步一个脚印,缓缓走回城里。 当来到东门的时候,姜厚的肩上已经积起了一层厚厚的雪。 他和黄义成为朋友的时间并不长,但交浅言深,人最难得的就是遇到能够说得上话的知己。 在相谈甚欢这一方面,黄义算得上是姜厚的好朋友。 讨封上,姜厚是黄义的恩人,而前一晚,黄义不仅报了救命的恩情,还送了姜厚一笔财富。 读了一辈子圣贤书,知恩图报这样的道理,姜厚自然明白。 ...... 当姜厚进城的时候,周围的人纷纷好奇的看着他怀里的黄鼠狼。 有认识姜厚的人和他打起了招呼。 “姜大夫,从来没见过您出去打猎呀,这可真稀奇呢。” “这么大的黄鼠狼,怕是成精了吧,姜大夫你这是要带回去救治啊?” 听着这些人的话,姜厚没有回答,径直往衙门口去。 这一路上,早跟着一些好奇有闲的看客。 那姜厚到了衙门口,就要敲门口的登闻鼓。 鼓还没敲到,就被门口的衙役伸手拦住。 衙役上下打量着姜厚,一时间有些懵。 这一生打扮,怎么样也不像个猎户,但不是猎户,谁会下雪天怀里抱着个死了的黄鼠狼呀? “喂,这鼓可不是随便敲的,你是有什么案子要报吗?” 姜厚点了点头,眼神哀伤的看着怀里的黄义,回道:“回大人,草民的确是有案情要陈述,还请大人不要拦着。” 衙役见姜厚行为举止古怪,又连忙问道:“什么案情,你倒是先说说看。” 姜厚回道:“我怀里的兄弟名叫黄义,他生前已经修行成人,但为了救我,被城东杏林村里的其它黄大仙们给祸害了,我是专门来为我这兄弟伸冤的!” 门口那两个衙役听完相互望了一眼,读懂了彼此的眼神。 “我说这位老兄,今儿这么冷的天,您就别给衙门里的伙计们添麻烦了,赶紧抱着你的兄弟回去吧,你要是真有那份心呐,找个好地方埋了吧,那杏林村的什么黄大仙呐,不归咱们管。” 听了这话,姜厚忍不住想要反驳,但还没开口,旁边另一位衙役又上前推搡了几下,用满不在乎的语气说道:“咱们寿霖城最近那么多事,这人都还管不过来呢,还管这档子闲事,真当我们吃饱了撑的没事做?”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姜厚知道和这两人说不清,拎着木棒就要敲那登闻鼓,谁知手刚抬起来,就被一名衙役上前一手夺了下来。 “嘿,你这人,怎么听不懂人话呢?莫非你也是那黄鼠狼修行成人变来的?” 这话引起了周围看热闹的人一片哄笑。 姜厚气的脸皮微颤,怒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你们竟胆敢阻止我报官,简直是目无王法!” 还没来得及说上几句气话,姜厚就被一名衙役连推带拉拖到马路对面。 “您呐,该去哪儿忙哪儿忙去吧,我还是那句话,畜生的事情,不归咱们衙门管。” 说完,扬长而去。 那旁边还有看热闹说风凉话的。 “哪有人抱着黄鼠狼到衙门报官的,胡闹。” “这人八成是得了失心疯吧,还跟畜生称兄道弟。” “喂,这位兄弟,天这么冷,你还是赶紧走吧,别浪费时间了,衙门肯定不会管的。” ...... 姜厚也是倔脾气。 黄义明明已经成了人,只不过死后又化为了原形,为何就不能受到公正的对待呢? 鹅毛细雨,气温骤降。 抱着黄义跪在衙门路口的姜厚再已经冻的不行了,浑身直哆嗦。 但即便这样,他还是不停的大声哭诉着:“求青天大老爷给我们做主啊,我这位兄弟是被害死的呀,我要为我兄弟伸冤呐!” 阵阵嘶吼中,只有寒风相伴。 ...... 姜厚虽然正直,但也不是死脑筋。 眼瞅着今儿报官无望,失望之下的姜厚只得在冻死前抱着黄义离开。 毕竟和人一样,已经修道成人的黄义也应该入土为安。 怀着沉重和自责的心情,姜厚回到自个儿家,先喝了碗热水,然后找了个筐子把黄义挑着,又拿着锄头,找了一处安静偏僻的地方,把黄义的尸体给埋了。 在小小的土堆上,黄义插上了一块自己做的木牌。 上面写着:吾弟黄义之墓--姜厚。 ...... 那晚,姜厚烧的很厉害。 原本姜厚的身子骨就弱,又被雨雪浸过,难免感染了风寒。 虽说心里带着气愤和悲伤,但劳累了许久加上身染重病,让姜厚忍不住多想,吃了碗汤药就上床休息了。 睡梦中,姜厚时而梦到黄义安然无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又兴致盎然的聆听自己的教诲,时而梦见黄义龇牙咧嘴,气势汹汹的站在自己面前指责自己没有帮他报仇。 虽然睡的并不踏实,但到了下半夜,烧倒是退了。 就在姜厚逐渐进入沉睡状态的时候,突然门口传来了些许细微的声响。 姜厚一直睡的并不踏实,退烧了之后,这细微的声响反而让姜厚立即睁开了眼睛。 姜厚以为自己听错了。 “嘭...嘭...” 传来了敲门声。 下半夜,谁会上门呢? 正想着呢,那门口传来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姜大夫,请您帮忙出诊看个病呐。” 这声音,和上回自己被黄族带去杏林村的声音一模一样! ...... 姜厚一个激灵,头脑已清醒了一大半。 翻身下床,点燃了桌上的蜡烛,稳定住心神,披着大衣走到门口,隔着门故作镇静地回道:“今儿太晚,加上我身子不适,不便出诊,有事明儿白天再说吧。” 姜厚心想这些黄鼠狼就算成人,也不敢胡作非为,所以虽然明知门口的人绝非善类,但还是想用言语将他们打发走,明儿再想个其它方式报官,去扫了这群害人的黄鼠狼的巢穴。 可惜,他低估了黄族抓他的决心。 话音刚落,只听“咔”的一声,一只手掌从门外穿过,在木门上抓出了一个手掌般的洞,五指紧紧的掐住了姜厚的脖子。 ...... 第203章 斩黄祟 一群人身狐脸的怪物张开双手,对着围在垓心的姜厚施展法术。 姜厚嘴巴被堵住,双手吊在树上,悬在半空,眼球上翻,浑身不住的颤抖着。 那些黄族之人对着姜厚施法,将他身上的三魂七魄逼出体外,困于法器之中。 这一次黄族的到来目的非常明确,就是把上次没有完成的事情做完。 只有拿到姜厚的魂魄,才能救活族长的女儿。 姜厚读了一辈子圣贤之书,救了很多病人,怎么也想不到,就因为自己在路上捡了个香囊,就卷进了一桩要命的怪事。 这次出村,由大长老亲自带队,务必要赶在族长女儿魂飞魄散前将姜厚的魂魄带回去,以命易命。 当姜厚的最后一缕魂魄被收入大长老所带的法器里时,一直颤抖着的姜厚突然停止了挣扎。 那些黄族之人停下施法,跟着抱着法器的大长老返回杏林村。 天又下起了雪... ...... 天眼收回,林易已然洞悉了一切。 这案子的罪魁祸首,是来自城东杏林村里的一群邪魅的黄族。 “哇塞,好大的金豆子!” 曹达华不知何时已经回了屋子,恰好看到了林易手里的那袋金豆子。 “林兄弟,这袋金豆子是从哪里找出来的?想不过这姜家落魄了之后,居然还这么有钱。” 曹达华边说边捞起袋子里的金豆子。 黑色的邪气从金豆子上散出,又顺着曹达华指尖的缝隙里留下。 “这金豆子...怎么感觉有些说不出的诡异...”曹达华不禁说道。 ...... 须臾,第二阴门,仵作行。 林易、曹达华、白云舒三人并排站立,眼前的台上是姜厚的尸体。 尸体皮肤驳皱,面容青紫枯槁,双颊消瘦如骨,早已不成人型。 “这是姜大夫?”曹达华不禁失声脱口而出。 曹达华和这姜厚也算有过数面之缘,但眼前之人显然已经不是自己所见过的姜厚了。 白云舒默默开口道:“这人身体里的血似乎已经被抽干,生前应该承受过相当大的痛苦和折磨。” 曹达华皱眉道:“咱们这寿霖城里竟然还有如此凶残的贼人,我曹达华不把他给揪出来,就枉做这寿霖城的捕头!” 这时,林易缓缓说道:“未必是寿霖城里的人,或者可以说,凶手未必是人。” 曹达华猛然抬头看向林易,一时间有些懵,不知道林易话里所说何意。 白云舒接口道:“林大哥说的没错,这尸体上有一些抓痕,并不像是人类所为,倒像是...” 说着看向林易。 林易一瞧,心想这是给我出题呀。 迎着白云舒的目光,林易假装看了一眼抓痕,不慌不忙的说道:“这是黄鼠狼的抓痕。” 白云舒和曹达华的眼神瞬间起了变化。 白云舒没有想到,林易的眼力居然如此厉害,并非经常与尸体打交道的仵作,竟然也能一眼看出抓痕的来历。 曹达华的变化则全然不同。 “什么?连畜生也没把我放在眼里?” ...... 要说哪里的黄鼠狼最多,你只要在这寿霖城随便抓个人,十有八九都知道城东的杏林村里最闹黄祟。 不仅是姜厚,不少寿霖城里的人都在杏林村那边遇到过关于黄鼠狼的怪事。 在寿霖城里,甚至有不少人曾提议在杏林村附近盖一座专门供奉黄族的庙宇。 不过无论这黄鼠狼是神仙还是恶鬼,它们现在胆敢伤害城里百姓的性命,单这一点就不可饶恕。 ...... 上报黄知县后,黄知县对于黄族胆敢在寿霖城为害也是非常愤怒。 “林易,曹达华,我命你两人带队,去杏林村为我寿霖城百姓除害,也为了死去的姜厚报仇雪恨!” 日暮沉沉,寿霖军生火造饭。 已然洞悉黄族虚实的林易知道,想要剿灭杏林村的黄族,单凭衙门里的那些捕快,实力是远远不够的。 于是,林易前往城外,挑选了200名精兵。 100名先锋部的好手,由部甲董成带领,另100名远攻部的好手,由部甲贵权带领。 戌时,一切准备妥当。 林易翻身上马,曹达华、董成跟随左右,贵权殿后。 队伍前方由先锋部人马开道,队伍后段则是远攻部的人马。 为何选在傍晚出行? 这段时间正是黄族行踪活跃的时候。 不是不想白天进军,怕的是白天到了杏林村那儿,连个黄鼠狼的影子都瞧不着。 ...... “指挥使大人,区区一群黄祟,何劳您和曹副官亲自出手,只要由我董成带领本部先锋部,即可踏平黄祟的贼窝。” 林易抬手道:“董部甲切勿轻敌,据我所知,这群黄族中不乏修行高强的强者存在,我们一定要万事小心,不可大意。” “是!”董成连忙拱手应承。 在这整个寿霖军中,董成对林易可谓是心服口服,佩服的五体投地。 “轰~~” 一声巨响。 曹达华扬起头,皱着眉头瞧向黑云密布的夜空,嚷嚷道:“这什么鬼天气,刚才还月光皎洁,这会儿竟然打起了雷。” 董成也说道:“今夜怕是有雷雨。” 董成话音刚落,林易立即吩咐道:“曹副官,董部甲,雷声容易隐藏脚步,你们俩去提醒各部,行军时一定要小心留意,防止敌方偷袭,必要的话,找几个探子在前方开路。” “遵命!” 董成双腿一夹,向前方本部人马奔去,曹达华则向后方的远攻部周知去了。 这一路上,倒并未遇到什么偷袭,只是道路两边的林中,不时有幽幽的黄色亮光闪烁,像是黄鼠狼的眼睛。 ...... 根据林易天眼中所见姜厚的经历,人马来到杏林村的深处,一座宅子的门前。 队伍行进的脚步和道上黄鼠狼的盘绕,那黄族中人早已经知道寿霖军的到来。 先锋部刚在门前停下脚步,那宅门就被打开,里面喊声一片,冲出了数十名黄族的子弟! 先锋部的人早知道这群黄祟是由黄鼠狼变的,当下也不含糊,拿起武器就冲杀上去。 先锋部的士兵擅长近身搏击,加上他们刚刚和流寇大战了一场,之前日夜操练,士气和状态正盛,从没有经过训练的黄族中人很快便被先锋部的士兵们冲散。 待剩下的黄祟逃回门里时,门前已经倒了黄族二三十具尸体。 那先锋部的人正要往门里冲,突然门内一阵巨大的冲击波迎面而来,将数十名士兵推翻在地! “来者何人?”董成横刀立马,大声喝道。 “我乃黄族大长老,黄巢。” 一老者手持拐杖,从门内迈出脚步。 ...... 乐文 第204章 黑夜里的呜咽 夜黑乌啼,电闪裂空。 那龙头拐杖上幽幽闪着淡黄色的光晕。 黄族大长老黄巢缓缓走出门去,脸上带着不怒自威的神情。 一双狡黠的眼睛中露出犀利的眼神,横扫面前的寿霖军士兵。 “咣!” 黄巢将龙头杖往地上使劲一杵,发出刺耳的脆响。 他端倪眼前,仿佛根本没有将眼前的士兵们放在眼里。 身后,又涌出了几名长老和更加精壮的黄族子弟。 寿霖军先锋部让开一个口子,部甲董成策马出列。 见黄巢虽然胡子已经斑白,但仍然精神矍铄,且神态非同凡人,在之前与林易交手时吃过大亏的董成,此刻不敢有丝毫大意。 作为先锋部的部甲,董成比起之前做百夫长的时候,老成持重的多。 黄巢向马上的董成白了一眼,厉声喝道:“你是何人?带着这么多人马到我族滥杀无辜,意欲何为?” 董成淡定回道:“我等乃是寿霖城的兵士,你族中有人在我寿霖城滥杀无辜,我军奉县令之令前来,为我寿霖城百姓除害!如您知道此事,还请将凶手交出,一同随我去衙门听候发落,或可从轻处置。” “呵。” 黄巢冷笑一声,手握龙头杖从地上拔起,大喝一声:“想来绞杀我黄族,你们这是自寻死路!” 身为黄族的大长老,黄巢也不多说废话! 这事儿就是他做的,莫非要他束手就擒? 董成眼见黄巢身形灵动,手持沉重的龙头杖,瞬间的欺上身前,一点儿不像一个垂垂老朽的老人,连忙拔刀应战。 “当”的一声巨响。 横刀挡过龙头杖的一击,余力让董成顺势翻身下马,来到地面与黄巢一战! 随着黄巢和董成动起了手,两边的人马立即再度混战成一团。 ...... 董成做百夫长的时候,身手就已经是寿霖军的翘楚,当上部甲后,更是苦练刀法。 一套拖地刀法舞的虎虎生风! 黄巢的龙头杖虽然沉重,使起来却大巧不工。 每当董成的刀要劈中黄巢的时候,却总是被缓缓迟来的龙头杖荡开。 那些随着大长老一同出来的黄族族人,实力比起刚才的那批人强了不少,双方混战在一起,各有损伤,一时间难以分出胜负。 混战之际,一身穿华贵服侍的青年来到洞口侧方的山头,淡定的瞧着厮杀在一起的人群。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将黄义置之死地的黄族少主,黄胜。 见两边势均力敌,黄胜将拇指和食指放入口中。 “嘘~~~” 伴随着一声悠长响亮的口哨,一群狼头人身、浑身长满黑毛的士兵从昏暗的林子阴影里走了出来。 这些士兵的身材足有两个普通人大小,手持大刀,就像是一群小巨人一般,冲入战阵。 寿霖军原本微弱的优势,因为这些狼人的加入瞬间转化为劣势。 那些碰上那些狼人的士兵几乎坚持不了几个回合,就被突然冒出的敌人砍翻或踢倒在地。 ...... 董成一记猛劈,刚将黄巢劈退占据上风,就感觉左侧一阵拳风涌来,刚刚转过脸,“啪”的一声,挨了一记重拳。 摔倒在地的董成一时间有些懵,但很快便清醒过来,用刀支撑着身体勉强站了起来。 “呸。” 一口鲜血吐在地上。 用手擦拭完嘴角,董成这才发现黄族这边又涌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而且随着这些狼人的加入,实力得到大幅提升! 眼看自家的先锋部士兵陆续被击倒在地,董成这才体会到林易刚才所说的话。 千万不可大意! “呀!” 董成手握利刃,冲向狼人。 ...... “轰隆!” 天空一阵巨响。 夜空中夹杂着雷电,雨幕漫天。 林易在不远处的山头听到了一声口哨声,顿觉心惊肉跳。 “曹大哥,你刚才听到了吗?” 策马并进的曹达华点头道:“是口哨声吗?我也听到了,不像是咱们寿霖军传递信号的声响。” 林易回道:“不知为何,听到那声口哨,我浑身有些不自在,咱们还是抓紧赶路吧!” “成!” 曹达华答应后,立即转头向随身的士兵吩咐道:“传指挥使的话,大家全速前进,尽快与先锋部汇合!” “是!” ...... “唉...” 大长老黄巢眼瞅着不断有人倒下,惋惜摇头。 少主黄胜早已从山顶下来,缓缓走到黄巢身旁说道:“大长老,您到底是老了,久疏战阵,似乎已经不会打架了,区区几个士兵,竟然都拦不住。” 两人对面,董成正以一敌三,苦苦支撑。 虽然面对三个身材高大的狼人,且身上各处负伤,但董成依然在咬牙抵抗! “呯!” 在三名狼人的围攻之下,董成终于力竭,手中的刀被一脚踢飞,摔在远处的地上。 百人先锋部,此刻只剩下寥寥众人勉立当场。 一狼人双手紧紧抓住董成的双臂,合拢,握紧,将董成缓缓举起。 那身材健壮的董成被狼人抓住,竟然毫无还手之力。 ...... “把这厮的骨头给捏碎,把这些人全都杀了,以儆效尤!让那些胆敢和我们黄族作对的人看看,他们会是什么下场!” 听到少主黄胜这么说,黄巢沉声说道:“少主,够了。” “嗯?” “小姐还魂所需要的魂魄已经拿到,没有必要再伤害更多的人,咱们黄族是修行之人,不可有这么大的戾气。” “嘿嘿...哈哈哈...” 黄胜狂笑起来。 “你都把人家的三魂七魄给收了,让那可怜的家伙灰飞烟灭,居然此刻又假惺惺的跟我谈什么修行,谈什么仁义,大长老,你可真是自己做一套,说的又是另一套啊。” 黄巢微微皱眉,没有再出声反驳。 ...... 眼看黄胜再次点头,发出了杀无赦的指令后,那狼人手上加劲,要生生将董成的骨骼捏碎! 黑夜的丛林伸出,传入了一丝丝呜咽,但很快湮没在雷雨声里。 “啊~~~” 忍受着剧痛的董成忍不住大声叫唤起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雷电打在了狼人的手上。 那狼人被雷电击中后松开手掌,连退数步。 风雨之中,两个人影渐渐显现... ...... 第205章 法尺星云大阵 斜风细雨,电闪雷鸣。 雨幕之中,走出一瘦一胖两个身穿官服的人。 “好大胆!” 曹达华亮过相后,对着刚才控制董成的狼人厉声呵斥。 那狼人长满黑毛的手掌上还冒着被雷电劈过后烧焦的热气,此刻再经曹达华气势十足的这么一喝,耐不住倒退了两步。 黄胜眯着眼端倪眼前两个官府之人,而黄巢则不由得低喃道:“官府里的人,居然懂法术?” 那雨幕中出现的两人是谁呐? 不是别人,正是林易和曹达华。 林易自打听到那声口哨,没一会儿便耐不住性子,先行出马,身为副官和兄弟的曹达华自然紧跟左右。 刚才击中狼人手掌的那记雷电,正是林易使出的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 黄胜突然狂笑道:“区区两个官府的小毛贼,也敢在黄族面前猖狂,你们很能打吗?这些士兵的实力不过如此,就算你们懂几分法术,也绝对不可能是我黄族的对手!” 说完黄胜对着周围的狼人使了个眼色,原本一直虎视眈眈瞪着林易和曹达华的狼人瞬间露出獠牙,进入到攻击的状态。 见识过林易刚才的那手雷击法术,这群狼人不敢大意,纷纷蓄着劲,周身的黑毛都要竖起来了。 蓝色的闪电劈开了雨夜的黑幕,阴影中显出的狼人身影远比想象中多得多。 曹达华眼看敌众我寡,右手立即按在刀柄上,心里暗恼自己刚才非要逞能,跟着林易一起先行赶到,但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左脚向林易那边挪了挪,小声问道:“林兄弟,这势头不大对呀,咱们怎么办?” “各自为战,护好自己。” 一听林易这话,曹达华腿都软了。 曾经痛殴自己的董成此刻都被揍的躺到在地,自己想要和其中一个狼人一对一怕是都困难,更别说周遭有这么多激怒状态的狼人围着。 眼见自己说完,曹达华面色一变,林易不禁噗嗤一笑,低声道:“站在这里别动,瞧我的!” ...... 说时迟,那时快,随着黄胜一声令下,四面八方无数的狼人在电闪雷光中扑向林易和曹达华。 面对敌方铺天盖地的捕杀,曹达华握紧刀柄,却不知该向哪个方向出刀。 虽然听到林易胸有成竹的回应,但曹达华怎样也想不出,面对如此势大的围攻,林易究竟怎样才能全身而退,在护住两人的同时,还能将这些战斗力非常强悍的狼人击退。 在曹达华惊恐的目光注视下,林易右手的袖子一抖,眨眼间,手中凭空多了一把法尺。 这把法尺可不是一般的武器。 这是林易惯用的那把桃木剑进化后的产物。 林易在天地秤中所获得的桃木剑,本就是可以升级的武器,而在上次僵尸事件中,林易在天地秤中获得了一份百年陶木的奖励。 陶木有着不死之木的说法,绝非凡物。 林易将桃木剑和百年陶木一起合成,进化出了法尺。 这法尺乃是捉妖猎人常用的武器,非常厚重,一般人使用会觉得太沉了,并不称手。 但对于林易这种经常修炼《九天御气篇》的术士来说,法尺运用起来毫无阻滞。 林易手中的法尺一拿出手,便银光闪耀,看似木制的尺身上,显现出日、月、二十八星宿等星象。 法尺之中竟隐含宇宙! 法尺之中涌现出悠悠绵绵的星云,如浩大的小宇宙一般,形成屏障。 林易将法尺向头上一举,无数的星云重峦叠嶂,层层密密! 法尺星云大阵! 伴随着狼人触碰到星云,那些如小宇宙一般的云体瞬间爆炸,将狼人狠狠的弹飞! 只听“轰隆隆”“轰隆隆”的声音此起彼伏,那炸雷声仿佛就在耳边,让曹达华不由得起了身体反应,官刀脱手掉落在地,曹达华弯下腰蹲在地上,双手死死的捂住耳朵,苦苦支撑,差点就要被震晕了。 那些被星云大阵弹飞的狼人摔倒在地之后,没有一个能够再站起身来。 其余狼人尚在犹豫之中的时候,黄胜紧接着一声令下。 “给我冲!” 那些狼人伸出利爪,改从地面攻击。 见识了林易的手段之后,黄胜知道眼前这人绝非凡人,所以趁着星云大阵消失的这一瞬间,不给林易任何喘息的机会,立即命令手下剩余的狼人再上! 然而,他终究是小瞧了林易。 林易将法尺向空中一扔,伴随着电闪雷鸣,天空中密布的乌云散开一个缺口,一道金光划破夜空,从空中落下。 林易手中拿出几扇颜色图案不一的小旗向空中一抛,立时金光闪耀! 天皇号令! 五雷号令! 九天玄女令! 出! ...... 伴随着金光消失,数名由强大的灵气幻化而成的天兵天将、雷公雷母、九天玄女站在林易和曹达华身旁,瞬间加入阵中,和狼人斗在一起。 这些召唤的小旗配合着法尺所用,虽然威力并不强大,但起码可以召唤出一些帮手,弥补人头上的劣势。 眼瞅着己方由下风瞬间占据上风,曹达华对自己这兄弟当真是心服口服! 尤其是看到林易竟然能够凭空召唤出一些实力强悍的帮手,简直是大开眼界。 他在茶馆里倒是听说书的讲过一些半真半假的传说,里面提到过一些能够召唤出天兵天将的法术,却没想到自己今日竟然能够亲眼见到。 关键是,这法术林易之前从来没有使过,自己也没见过,突然这么一出来,心里还真没有丝毫准备。 此刻的林易在他曹达华眼里,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 那些天兵天将、雷公雷母、九天玄女虽然不是真身,只是由灵气幻化而成,但对于人界中的这些尚未修行得道的小妖小怪而言,已是实力非常强悍的存在,即便迎上这些异常凶狠的狼人,实力也稳占上风。 只是半盏茶的功夫,那些狼人已经被全部收拾完毕,一个个躺倒在地,失去了战斗力。 伴随着战斗的进行,林易召唤的灵体在灵力用尽后,也在逐渐消散。 当狼人全部被灭后,那些灵体也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彻底消失在空气之中。 见识过林易的本事后,除了黄胜和黄巢,再没有一个黄族的人胆敢上前阻拦。 ...... 林易向前走了几步,那些原本跟着黄巢出来的黄族长老和武士们纷纷倒退。 林易已经完全镇住了他们。 曹达华见危险已过,连忙上前查看董成的伤势,并从怀里掏出金疮药先给重伤的董成敷上。 林易和黄胜、黄巢虽然是第一次碰面,但林易使用天眼在黄义的经历中,早已经认识了这两人。 冤有头,债有主。 林易今儿主要来找的,就是这两个。 林易抬起左手,翻过手掌,伸出食指和中指,对着黄胜和黄巢勾了勾。 “你们俩,来。” ...... 第206章 洞前大战 “大长老,这个年轻人就交给你吧。”黄胜斜倪身旁的黄巢,语气之中带着一丝阴险。 龙头杖纹丝不动,黄巢摇了摇头,从容说道:“老朽仰望少主的威风。” “哼。” 黄胜冷哼一声,将身上的披风脱下,露出一身黑色的劲装,目光冷峻,剑眉微皱,面对林易说道:“瞧阁下身手不凡,不想今天就要丧命于此,真是可惜。” 林易微微一笑,没有出声。 就在两人对峙的时候,远攻部部甲贵权带领大队人马出现在曹达华身后。 “大人,远攻部人马已到。” 见己方的援军到了,曹达华立即又挺直了腰杆。 “来人呐,把这些黄祟给我绑了!” 就在寿霖军摩拳擦掌准备动手的时候,林易抬手制止道:“不要动手,先治疗受伤的弟兄,现在这里交给我。” 听林易这么一说,那些士兵立即将先锋部受伤的士兵们抬回到本方阵营。 而黄族的子弟也乘机将己方受伤的人带回洞里。 当下,黄族的洞前,两方的人马中间,就只剩下黄胜和林易。 两人往那一站,气势逼人,周围的黄族和寿霖军纷纷屏住呼吸,静待一场大战。 ...... 黄胜一声大喝,率先发动攻击。 强大的黑色气流旋绕在黄胜四周,衣服破裂,露出黑色的如野兽般的躯体,他的眼睛伴随着切齿的嘶吼逐渐变成了红色。 眨眼间,黄胜已冲到林易身前,右手已变成了粗壮的利爪,送出猛然一击! 林易双眼微瞪,显然没想到黄胜的速度竟然会那么快,但他的反应也很迅速,双手张开使出玄武七星。 只听“咔”的一声脆响。 林易身前的空气屏障,虽然挡住了黄胜的全力一击,但也裂开了一段口子,接着轰然破碎。 林易知道,眼前的黄族少主的确是个劲敌! 仅仅一个回合,林易便知道这厮的确有着狂傲的资本。 黄胜右拳一击未成,没有丝毫停顿,左拳再度袭来。 林易没有思考的机会,再起玄武七星。 “咔!” 拳劲立止的同时,玄武七星的屏障再度崩裂。 猝然之间,黄胜的攻击如雨点般向林易打来,看不出他粗犷的身形下竟然会如此灵活。 林易来不及思考,只能被动的抵挡。 曹达华的眼睛几乎跟不上两人的动作,只觉得两团模糊的身影纠结缠绕在一起。 矛与盾击打散出的光晕在夜幕中闪烁。 “林大人可真厉害,每一记重拳都挡了下来。”站在一旁观战的贵权兴奋的说道。 曹达华却一副愁容,回道:“可是林兄弟不能一直这么守呀,万一有所闪失,这一拳挨下去可不是玩的。” 曹达华的话不无道理。 林易一直处于守势,让黄胜无所顾忌,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进攻中,这样下去,只要林易在防守中出现一丝纰漏,则很可能被黄胜抓住机会,击破林易的防守。 仿佛是心有灵犀,曹达华刚说完,林易这边脚下一变,运起斗转星移,身形速度立即大幅提升! 脚步在地上划出道纹,林易立即反客为主,用速度闪出了黄胜攻击的包围圈。 ...... “贤弟好样的!” “林大人威武!” 见林易躲开了黄胜如狂风暴雨般的攻击,曹达华和寿霖军的士兵们纷纷为林易叫好。 林易闪出空档,深吸一口气,立即转守为攻。 左手拿出雷符篆,在法尺上一滑,右手将法尺高高举起。 一记响雷炸破杏林村的山林,整个大地似乎都在颤抖。 乌云中一道雷电劈开夜空,打在了林易所举的法尺之上! 林易身在半空,高举法尺,周身雷电环绕,衣衫和头发在气旋中纷纷扬起。 曹达华眼望空中的林易,忍不住叹道:“真乃雷神也!” 使出雷符篆,借助天地灵气和大自然中的雷电,身处命泉境界的林易,将灵气与雷电混为一体,所形成的雷电之气囤聚在法尺之上。 此刻林易所持的法尺威力无穷! ...... 黄胜没想到林易竟突然从自己的眼前消失,再捕捉到对方身形的时候,林易已然由守势转为攻势。 只听大长老黄巢喊道:“小心!” 破空之声瞬间冲天而发! 林易身形鬼魅,化为一条凌厉的黑蛇,手持法尺划出无数星云,星云中蕴含雷电闪耀。 片刻之间,那肉眼可数的星云化身千万,无处不在,将黄胜所有的退路封死! 黄胜大惊,一团黑色的气韵由身下腾空而起,护在周身。 阵阵异彩、道道彩光晃的周围的人睁不开眼。 当所有人的视线恢复后,黄胜与林易双手相持对峙。 黄胜站在地上,林易停在半空,法尺横在两人中间。 两人的衣衫均已破碎,黄胜双脚深陷泥土,林易的袖口则已经完全破碎,两人身上的各处位置,不停的在渗出鲜血。 此刻林易和黄胜的比拼已不在招式上,而是在比拼气力。 单纯用力气上来看,已半人半兽的黄胜显然占优,单已进入命泉境界的林易,此刻命泉中不断喷出灵气,气力竟越来越强,死死顶住黄胜。 双方就这么一动不动,但从两人身上不断崩裂的伤口和流出的鲜血,可以瞧出两人正在以性命相搏。 ...... “咯哒!” 曹达华率先反应过来,抽出官刀就向两人跑去。 “林贤弟,我曹达华前来助你!” 围观之人当中,若曹达华称自己脸皮第二,则无人敢称第一。 如若脸皮也有领域的话,曹达华绝对是这个领域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两人明明是单挑,也只有曹达华此刻能够出手相助。 就连黄巢修道百年,也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只见曹达华将官刀劈向黄胜,眼看就要结束这场争斗... “哎呦喂!” 曹达华大叫一声,手中的官刀被气流卷成麻花,咔咔咔断成数截! 曹达华只觉得手腕差点被折断,这才知道两人四周已形成强大的气流,如利刃一般,自己根本无法靠近。 幸亏自己刚才是用刀,这要是用拳头,恐怕自己的一只手已经废掉了。 “林兄弟,为兄尽力了,你加油啊!” 曹达华说完,原路又跑了回去。 在场大半的寿霖军士兵,此刻的脸上都带着些许羞愧... 就在曹达华跑回半路的时候,那边的黄巢突然出手。 龙头杖从大长老的手里飞出,穿过了两人四周形成的气流,刺透了其中一人的胸膛... ...... 7017k 第207章 为了黄族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拂过茂密的枝叶,唤醒了沉睡中的森林,林中的瘴雾逐渐散去。 伴随着第一声鸟叫,原本安静的森林里很快恢复了生机。 暖风骄阳,鸟语花香,花瓣上的露珠随着风儿轻轻舞动。 一处迎着朝阳的洞里,一群活泼的小黄鼠狼身穿五颜六色的衣服,一副小人儿模样打扮,在石头磨成的小石桌前正襟危坐,手里捧着竹简,摇头晃脑的跟着台上的教书先生读着圣贤书。 琅琅的读书声不停的从洞里传出。 “关关雉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 乍一看,像是私塾里的学生在跟着先生读书。 但仔细一瞧,好家伙,不光下面坐着的学生是一群小黄鼠狼,那台上站着的,可也是一只黄鼠狼呢。 只不过,这只黄鼠狼的年纪,一瞧就有些年岁了,那嘴巴下面的胡子,都有几寸长了。 “大师父,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咱们早就背熟了,但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一句稚嫩的女声从一只看起来很漂亮的黄鼠狼的嘴里发出。 这只黄鼠狼体型虽然较小,但毛发亮的发光,一双眼睛勾人心魄,竟像美人儿一样,有一对妩媚的丹凤眼,机灵的眼神里透露出聪慧。 被称为大师父的先生看向发问的黄月,眼里透着喜爱,回道:“这句话的意思嘛,其实不难。它说的是,人是效法于地的,地是效法于天的,天是效法于道的,而道则纯任自然。换一种更通俗的说法,就是说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生长万物必须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黄月眨了眨忽闪的大眼睛,眼珠子转了两圈,脸上顿出喜悦,大声说道:“我知道了!人类种植粮食的种子在肥沃的土地上,这些种子的生长需要依靠老天爷的风调雨顺,而天气循环则是顺应自然,都是在以道的法则在运行。” 先生先是一愣,接着脸上流露出惊喜的表情,说道:“说的没错,月儿,你能悟到这个水平,说明你对于人类的这些知识,已经学透弄懂了!” “切,这有什么难的。” 坐在月儿旁边一个体型较大的黄鼠狼露出嗤之以鼻的神色,嘴里面咕囔了一句。 先生转向这名发牢骚的男学生,带着微笑问道:“胜儿,那你解释一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意思吧?” 黄胜抬起眼皮,随口说道:“这有何难,上天所看到的,就是我看到的,上天所听到的,就是我听到的,我是黄族的少主,代表着黄族的人民,所以我民即我,我即是我民。” 先生先是微微皱眉,接着摇了摇头,说道:“胜儿,错了,错了。天意就是民意,君王要遵从百姓所想去办事,你是黄族的少主,更要代表黄族的想法,并非你个人的意志。” 黄胜脸上一红,低下了头,但脸上却带着倔强和不屑。 “大师父,我知道哥哥的意思,他从小就立志要兴盛咱们黄族,所以他的意思是,每个黄族人所想,即是他所想,哥哥是想为咱们黄族人多做好事呀!” 先生眼里透露出欣赏的神色,抚摸着胡子连连点头。 “月儿,你这么一说,倒是我黄巢误会了胜儿,你们大家都要记住,咱们想要修行得道,首先要成人,不仅要修成人的身子和外形,更要学习人的想法,融入人类的社会,以后咱们黄族的未来,就要看你们俩的啦!” 听了两人的对话,低着头的黄胜脸上戾气更盛,眼神中更是带着一丝阴狠,与旁边笑靥如花的黄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一道刺目的闪电划破夜空,照亮了整个山头。 黄族洞口,大长老黄巢突然出手,在林易和黄胜僵持的时候扔出龙头杖。 黄胜的胸口被龙头杖贯穿出一个诺大的血洞。 他不敢置信,扭头瞧向一旁的大长老。 黄族这边瞬间变得有些慌乱,甚至有人惊叫了起来。 受伤的黄胜气力很快衰竭,天平被瞬间打破。 “咣。” 黄胜摔倒在地,口吐鲜血,眼神中却满是疑惑。 同样疑惑的还有林易以及呆立当场的曹达华。 “大长老,你这是干什么?” 有黄族的人立即厉声质问。 黄巢不答,缓步走向站着的林易和倒下的黄胜。 待黄巢走近,林易看的清晰,身为大长老的黄巢虽然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但面容和手掌还是止不住的抖动。 他到底是老了。 黄巢俯下来,在黄胜耳边说了几句话,只见黄胜双眼立即瞪的老大,接着一股怒气陡然浮现,想要出声呵斥,却因为胸口被贯穿无法出声,只能剧烈的咳嗽起来。 “为了黄族。” 黄巢低声说完,左手扶住龙头杖,右手张开五指做爪状,伸到黄胜的面前。 伴随着黄巢发功,那被刺穿身体的少主不由自主的张开了嘴,一枚丹元从嘴里缓缓飘出,落到了黄巢的手里。 此刻的黄胜,脸上早已没了任何表情,甚至双手瘫在地上,没有一丝力气,只剩下两行泪水从脸上划过。 黄巢闭上眼睛,似有动容,再睁开眼睛,已是泪眼婆娑。 “错不在你,错在为师。” 黄胜吐出了最后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黄巢缓缓站起,向林易微微点头,说道:“这位大人,这次的祸事,皆由我俩而起,黄族的其他人是无辜的,你们人类有句话,叫做祸不及家人,我希望你们可以放过他们,咱们少主已经死了,我也会承担所有的过错,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时曹达华站出来提醒道:“林兄弟,这几年来,城外这杏林村闹黄祟可是人尽皆知,过路人被袭击不算少数,甚至有人在这里无故失踪,到现在也找不到人,何况黄知县要求我们过来扫平这些黄祟,如若放了他们...” 林易点头表示同意。 为了寿霖城的百姓,不能妇人之仁。 但是... 林易环顾矗立在洞口处的黄族。 这些黄鼠狼大都已经成精,讨封成功或许就能修上正道,此刻若将他们一网打尽,岂不是也剥夺了他们生存下来的权利? 见林易似有犹豫,黄巢立即大声吩咐道:“来人,把少主的尸体抬回去安葬!” 立即有人上前将黄胜抬走。 黄巢右手持龙头杖,左手向洞口做出邀请的手势,说道:“请大人随我一同前往一处,大人便可知我黄族的难言之隐。” ...... 7017k 第208章 只身入洞 “不能去!” 站在不远处的曹达华听见黄巢的邀请,立即出声制止。 开什么玩笑,那洞里可是黄族的地盘,让大军的主将进贼穴,那铁定是没安好心呐! 不说其它的,就单是身为大长老的黄巢能够狠心的将自家的少主刺杀,就知这人铁定是心狠手辣。 曹达华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林易身旁,想要抽出刀来护卫,却忘记自己的官刀刚才已经被搅成了数段,所以摸了个空。 尴尬间,林易说道:“曹大哥,你就在这里压阵,我和这位长老去去就回。” “林大人!不可!” 部甲贵权也出言制止,但林易回身摇了摇头,对方便立即噤声。 “大人,请。”黄巢也不多话,向前引路,同时向周围的黄族吩咐道,“大家守在此处,等我和这位大人一同返回,对于少主的事情,待我回来,自然有交代。” 那些黄族围在四周,没人敢应声。 他们没有人是大长老黄巢的对手,现下少主已死,按理说,这族里最大的,就是眼前这位大长老了。 至于族长? 前段日子突然失踪,至今没有下落,族人虽然不断的寻找,但却没有任何线索。 倒是在几天前,有黄族的人在森林里发现了一只报丧猴,这猴子身上穿的衣服,和当年族长失踪时所穿的衣服一模一样,所以黄族的人判断族长恐怕已经遇难了。 众人打算扶助少主黄胜上位,眼瞅着再过一些日子,就到了少主成为族长的吉日,但这一切,都在今日戛然而止。 ...... 黄巢在前引路,林易跟随其后,即将迈入洞口的时候,曹达华突然开口发话。 “来人,将洞口和这些黄祟围住。” 随着贵权抬手,那些远攻部的士兵们立即呈现扇形,将洞口和黄族的人马团团包围,一支支弓箭直指对方众人。 “去时两个人,回来也须是两个人!如若回来的是两个人,那你们便安然无恙,否则的话,别怪我们踏平这里!你们黄族所有人都要陪葬!” 黄巢和林易身形同时一滞。 “大人,请。” 黄巢再做邀请后,便头也不回的向洞里走去。 林易则回头瞧了曹达华一眼,然后紧跟着去了。 ...... 一路上,两旁全是面露怒容的黄族,死死的盯着林易,但没有大长老的命令,没有一个人胆敢靠近。 “大人真是好胆色。” 黄巢夸赞道。 “呵。” 林易只是微微笑笑,没有回答。 实际上,他心里也是有些慌乱的。 黄鼠狼,他不怕。 但这条路,他熟悉... 黄巢引着的这条路,正是林易在天眼中所见到姜厚所走的那条路。 果然! 穿过一道半圆的拱门,那熟悉的大门又出现在林易眼前。 就是那女病尸所在的房间! ...... 来到门口,黄巢推开房门,走了进去,林易却犹豫了。 这女尸,有问题! 黄巢走了两步,发觉林易没有进来,便转过身,露出微笑,对林易说道:“大人,怎地不跟进来?” 不知为何,此刻林易看到黄巢的笑容,突然发觉有些阴恻,仿佛一种奸计得逞的模样。 一股凉气从脚步板直冲脑袋顶。 明知有诈,怎会继续前进? “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 黄巢道:“我要给您看的东西,就在屋子里,到时候您一看便知。” 林易缓缓开口道:“是一具女尸吧?” 这下轮到黄巢震惊了。 “你...你怎知道?” 见林易不答,黄巢仿佛顿悟道:“是了,你是雾隐门的术士,自然懂得一些法术。” 他怎知我是雾隐门的人? 林易没有开口。 但此刻两人恐怕都是各怀鬼胎。 “放心,林大人,我没有恶意,我们黄族人的命运都系于你一人身上,我不会拿全族人的性命开玩笑,大人,请随我来吧。” 林易也想知道,黄巢杀了黄胜,又引自己前来去看那具女尸,到底想要干嘛。 都已经到了门口,如若不进去,那么这一趟岂不是白来了。 为了把今晚的事情彻底解决,林易思考了片刻,还是决定进去。 左手起势降妖伏魔天罡北斗印,右手随时准备袖里乾坤摸出法尺,谁知道就在这时,一团柔软的毛球从林易的袖子里滑过,待林易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见黄巢瞪大了眼睛,瞧向林易身后。 一只巨大的浑身长满黑色浓密毛发的三尾猫妖,出现在林易身后。 “喵~好大的妖气!”黑尾一落地,立即紧盯着屋内说道。 “你...你怎地又不听我的指令。” 这明明是自己孵化出来的宠物,但却好像从来没有听过自己的话。 “主人,当我发现有危险的时候,自然会出来保护主人。” 有危险? 保护主人? “将臣出来的时候,你在哪儿?” “喵~我在睡觉呀。” “...” “哎呀,那种级别的僵尸王,就算我出来了,也没有什么用处,喵~” “...” 果然是好宠物! 听了两人的对话,黄巢非常惊讶,瞧了瞧猫妖,又瞧了瞧林易,不禁开口说道:“没有想到,老朽居然能看到人界的捉妖猎人,失敬失敬。” 捉妖猎人? 那是什么? 林易自然不是。 但也懒得和对方解释。 “大长老,您请。” 林易反客为主。 有了黑尾在旁,林易心里更有了底气。 ...... 来到床前,黄巢用龙头杖缓缓将床帘打开,一副绝美容颜的年轻女子仰躺在床上。 原本林易以为床上的女病尸的容貌会非常恐怖,却不曾想,竟然是个年轻的美人儿。 但林易身后的黑尾却立即露出獠牙,毛发倒竖,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小黑,你怎么了,安静一些。” 林易不明白黑尾为何有如此反应。 “是这个吧。” 黄巢伸手探前,在女子身前隔空一抓,再张开手,手心里有几只红色的小虫子在蠕动,小虫子的周身散发着淡淡的红晕。 见到这些小虫子,黑尾立即恢复了原样。 “喵,原来是妖界的傀儡虫,怪不得妖气这么大!” 黄巢赞赏的瞧了黑尾一眼,手一翻,那些小虫子掉在女子衣衫上,瞬间又消失了。 林易看向黄巢,说道:“大长老叫我来瞧这女尸,究竟是...” 黄巢将龙头杖收回伫立,接着俯身下跪,对林易道:“大人,老朽有个不情之请。” ...... 第209章 黄族的秘密(第一更) 林易单手托住黄巢,将其扶起。 这一试之下,立时觉得黄巢的力气和自己不相上下,远比年龄看起来有力的多。 “大长老,有话直说便是,你我不熟,犯不上什么请不请的。” 黄巢老脸一红,厚着脸皮道:“大人可知床上躺着的,正是我黄族的大小姐,黄月。” 黄月,今年刚满十六岁,过完生辰还未来得及讨封就身染重疾一命呜呼。 这些林易都在天眼里看到过,所以并不惊讶。 见林易脸上波澜不惊,黄巢继续说道:“老朽斗胆,想请大人救我家大小姐一命,拯救水火之中的黄族!” “大长老,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如何救你家小姐,又怎谈得上救你整个黄族?” 黄巢向林易解释道:“寿霖城里的大夫姜厚,是我黄族动的手,是我亲手收了他的三魂七魄,赋予大小姐身上,这才让她还阳,救了她一命。” 林易说道:“为何偏偏是姜厚?” 没等黄巢开口,黑尾抢着说道:“喵,拿人钱财,为人清寿,怪只怪姜厚倒霉,拿了人家的借命钱。” 这禁忌,林易和贾入道一起喝茶的时候曾经听过。 古时有种说话,一个人有霉运,把钱放在路边,谁捡了钱就会把霉运一起带走,或者把这个人的运气借走,这叫去晦气,也叫借福气。 而姜厚所遇到的,则是借寿,道理相同罢了。 要说拿了这钱之后幡然醒悟,有没有什么解法? 解法倒是有的,找一个庙宇,把钱投进功德箱。 ...... “我为什么要帮你?” “大人这次不是带着任务前来吗?我保证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 见黄巢一脸诚恳的模样,林易知道以黄巢的身份必然能说到做到。 硬碰硬,双方难免会有损伤,这从董成率领的先锋部的遭遇可见一斑。 “我需要怎么做?” 听林易这么说,黄巢知道林易是松口了。 “大人请看。” 黄巢伸出右手,手掌向上,一枚丹元从手心里缓缓飘出。 黄色的丹元四周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黑尾不禁舔了舔舌头,道:“好美味的丹元,喵~” “吸取了三魂七魄的大小姐虽然没死,但也没活,需要我将这枚丹元导入后,再请大人施展法术,将大小姐唤醒。” 林易讶道:“你怎知我懂法术?” “不瞒大人,我黄族在这方圆百里内均有耳目,大人虽是寿霖军的指挥使,却出身在雾隐门,开始我还尚未认出大人,但当您和黄胜对峙的时候,我才突然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号人物,也是这寿霖城里新近冒起的大人物,就是您,林易林大人。” “你倒是老实。” “诚心相求大人,不敢有任何隐瞒。” 林易盯着床上的黄月,虽然面无血色,但依然是一个美人儿,纤瘦的脸上则带着一丝坚毅。 这个人是否值得救,黄巢说的不算。 林易睁开天眼,看向病床上的黄月。 黄巢说的不假,这黄月虽然没活,却也没死,尚有一丝神识。 林易抓住这丝神识,看到了黄月“死”前的经历。 ...... 黄胜出生没有几年,黄月出生了。 这个黄族大小姐的诞生,给黄族带来了许多欢乐。 对于妹妹的降临,黄胜开始是非常开心的,也经常带着小黄月一起玩儿。 但随时年龄的增长,黄胜对于妹妹的喜爱却在与日减少。 在黄月没有出生前,黄胜是整个黄族的宠儿。 各种法术,他学的最好;各种书籍,他悟的最快。 但是当黄月开始学习法术之后,这个黄族的大小姐所展现出来的天赋不仅超过所有同龄的学生,甚至也超过了曾经是最好的哥哥。 身为黄胜和黄月的老师,当时已经是大长老的黄巢明显可以感觉到,黄月的潜力是远超黄胜的。 不仅在法术的修行上,就是在知识的学习上,黄月对于书本的理解和个人的思想也绝非黄胜可比。 黄胜的好胜心随着妹妹不断变的优秀而产生了扭曲。 那种被众星捧月般的感觉,一去不复返。 取而代之的,是备受整个黄族瞩目和恩宠的黄月。 那时候的黄月对于自己的哥哥依然保持着孩时的尊敬,但黄月每一次对自己的示好和包容,都变成了黄胜深埋在心底里的憎恨。 ...... 临近十六岁的时候,黄月已然成为新一代年轻黄族的领袖。 她的道行和思想凌驾于年轻一代所有人之上,包括黄胜。 族内甚至有人向族长提议,新一代黄族的族长接班人,由黄月继承。 这让站在门外偷听的黄胜睚眦欲裂,眼珠上的血丝清晰可见! 一天晚上,已满十六岁的黄月刚刚在月下完成黄族特有的修行方式,正准备回洞,恰好遇到了从林子里突然冒出的黄胜。 “哥,你怎么来了?” 黄胜笑了笑,抬起手里拎着的篮子说道:“怎么,我就不能来瞧瞧我的妹妹?” “呀,给我带什么好吃的来啦?” 说着,黄月上前就将篮子接过,打开一瞧,里面是自己最爱吃的烧鸡。 “哇,是我最喜欢的烧鸡。” 刚练完功的黄月正饿着呢,当下也不和黄胜客气,撕下一只鸡腿就吃了起来。 “嗯,真香,真好吃。” 黄月吃完一只鸡腿,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露出腼腆的笑容,对黄胜道:“哥,这烧鸡真不错,你也一起吃吧。” 说着,黄月撕下另一只鸡腿,向黄胜递了过去。 黄胜摇了摇头,将鸡腿推回去,说道:“月儿,这是我亲手给你烤的,特意给你送来补补的。” 见黄胜不吃,黄月笑嘻嘻的将鸡腿又拿了过去,再次撕咬了起来。 “哥,这烧鸡味道可真不错,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烧鸡,这烧鸡是怎么做出来的呀?” 黄胜微笑回道:“那当然,为了做这烧鸡我可是煞费苦心,特意从山上找到的香茅和五香叶,佐以盐巴和蛇毒做出来的。” “怪不得这么香...除了香茅和五香叶,还有盐巴...哥,你说什么?” 黄月停下了正在吃的动作,愕然看向自己的哥哥。 黄胜的笑容中充满了阴毒,眼睛则瞪的大大的,死死盯着黄月。 背对月亮的黄胜,此刻的表情异常恐怖。 “我说,这鸡肉里,有蝮蛇的蛇毒。” 黄月低头看向手里的鸡腿,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疼...肚子...好疼...” 见黄月痛的蜷缩在地上,黄胜却一脸漠然的站起身,冷冷的瞧着。 “妹妹,别怪哥哥无情,这黄族的领袖,只能是我。” ...... 第209章黄族的秘密(第一更) 乐文 第210章 夺丹元,叛黄族(第二更,求推荐票) “哥...” 黄胜看着自己有些颤抖的右手,再看向地上的妹妹,眼神之中闪过一丝犹豫,但也仅仅是一瞬。 皎洁的月光逐渐变得惨淡。 黄胜的右手放在黄月的脸前,吸取着黄月的丹元。 伴随着黄胜不断发功,一颗璀璨的蜡黄色的雄厚丹元缓缓的从黄月的嘴里吐出。 黄胜惊喜的站起身,凝视着手里的丹元,完全不顾昏死在地上的黄月。 “这是妹妹的丹元,哈哈哈,我终于得手了!有了这丹元,整个黄族还有谁敢不服我!哈哈哈!” 整个山谷回荡着黄胜的笑声。 “厮厮...” 林中有枝叶晃动。 “谁?” 黄胜陡然停住狂笑,猛地看向身后的森林。 一根龙头杖率先出现在黄胜的视野里... “少主,你...” 黄巢缓缓从林中走出,话刚说了个开头就停住了,欲言又止,却终是没有说出口。 目前黄族中对于谁成为下一代的接班人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黄胜,一派支持黄月。 身为大长老的黄巢,支持的是黄胜。 虽然他认为黄月更有资格成为下一任的族长,修为远在黄胜之上,但在黄族的历史上,族长的资格向来传男不传女。 黄巢守旧,所以他虽然更喜欢黄月,但却站在了黄胜这一边。 不是为了黄胜,而是为了整个黄族。 他不想看到黄族的动荡。 黄月的当选的确是最佳的选择,但也意味着前所未有的变革。 稳字当头,对于在杏林村存活数百年的黄族来说,黄月的当选是不稳定的因素。 ...... 黄胜看到是大长老,先是身子一震,随即看向自己手中的丹元和倒在地上的黄月。 很显然,黄巢一定看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 “大长老,你是站在我这一边的,对吧。” 黄巢没有回答,只是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黄胜将妹妹的丹元含进嘴里。 吞进丹元后,黄胜的脸上显出狂喜。 这强大的力量,是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黄巢的眼中闪出复杂的眼神,有失望、悲愤、遗憾、叹息... 但他只是缓缓走过黄胜身旁,将地上的黄月抱起,转过身,继续一言不发,消失在林中。 黄胜看着黄巢逐渐消失的背影,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他知道,无论黄巢怎么想,他的行动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因为他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 林易睁开眼,眼神复杂。 他知道了黄月为何成为这副模样,可为何大长老突然变了卦。 明明支持的是黄胜,却在刚才亲手将黄胜杀死,现在却想要复活黄月。 “你明明支持的是你家少主,为何现在却要救她?”林易直接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黄巢叹了口气,仰起头,仿佛回忆着什么,开口道:“我以为大小姐死了之后,族内会恢复太平,不再有争论,少主也可以安心修炼,逐渐成长为黄族的族长,但一切发展的太快,全都超出了我的预期。” 在黄胜将黄月害死后,黄巢为了掩饰黄胜的罪行,将黄月的尸体伪装成患疾去世。 但令他没有想到是,黄月的死,成了黄族闹的不可开交的导火索。 支持黄月的那一派均认为是黄胜做的手脚,将矛盾直指黄胜和一直鼎力支持他的大长老。 甚至有许多原本中立的黄族,也站到了黄胜的对立面。 “黄胜为了夺权不择手段,这样的人怎么能在日后成为率领我们的族长?” “大小姐死因不明,要求彻查,还大家一个真相!” “黄胜当选接任族长的人选,我第一个不答应!” 甚至连族长看向儿子的眼神,也充满了怀疑。 面对铺天盖地的反对声和质疑声,黄胜不发一言,冷笑着离开了黄族的议事厅。 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和势力,黄胜违背了胡黄白柳灰五族的约定,找到了盘踞在黑山的狼族,与他们定下了协议。 狼族派出黑狼相助黄胜清理族内不服从自己的势力,而黄胜当了族长后,要率领黄族与狼族一起打掉五族中实力最弱的灰族,从而让狼族步入五仙之列。 黄胜走出的这一步,意味着他在振兴黄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在成为族长的路上,他已经偏离了正轨。 在黄胜与狼族达成协议的时候,他回头看见了自己的父亲,正是黄族当前的族长! 老族长摇着头,看向黄胜的眼神中充满了哀痛。 眼见为实。 虽然他不愿意相信,但这一刻,他想通了。 自己的女儿为何突然染疾,族中一些反对黄胜的人为何遭到杀害,此刻都有了答案。 “孽畜!” 老族长飞向半空,向黄胜冲去,他要手刃自己的儿子。 黄族,不允许有黄胜这样的人存在。 他才是真正的不稳定因素。 那些狼族见黄族的族长来了,没有退缩,反而护住黄胜,争先恐后的向老族长发起了进攻。 出于种种私心,狼族想要将族长留下来,甚至杀死。 老族长死了,黄胜可以立即继位,而且黄族的实力也会大幅下滑,到时候黄族就要听从狼族的指挥。 这种一石二鸟的好处,又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狼族自然不会落下。 但黄族的族长可不是一般人,实力凌驾在狼族之上,甚至远超连身为大长老的黄巢。 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儿子会突然对自己出手,并且实力有了大幅的提升。 趁着自己的父亲与狼族酣斗无暇分神之际,黄胜突然暴起,运起全力,一爪打向老族长的后背。 这一爪当场穿透了族长的胸膛。 老族长回过头,看着呆立当场的黄胜,露出一抹惨笑。 被偷袭得手的族长立即处于下风,摇摇晃晃的他招架了两下后只能逃跑。 一时间,一只巨大的黄鼠狼在前面跑着,身后追着一群黑色的狼群,一路上不断的有鲜血洒落。 至于黄胜,只是站在原地,呆滞的看着自己满手血迹的右手... 黑山的老山沟深不见底,常年被云雾遮绕。 老族长逃到悬崖边,嘴角不停的流淌着鲜血,那些嗜血的狼群低声嘶吼,只待头领一声令下,就群起攻之,将老族长撕成碎片。 眼见绝无逃走的可能,没等狼族发起进攻,老族长先行转身,跳下了万丈深渊... ...... 第210章夺丹元,叛黄族(第二更,求推荐票) 乐文 第211章 献祭丹元,重返阳间(第三更) 狼族围在悬崖边,瞧着云雾深处不见谷底的深渊,均咋舌不已。 当听回来的狼族说自己的父亲跳崖后,黄胜身子一软,“噗通”一声坐倒在地,半晌缓不过神来。 狼族的首领拍了拍黄胜的肩膀,说道:“不要伤心了,自古成大事者,哪个不是心狠手辣,现下既然老族长跳崖身亡,对于我们的计划百利而无一害,你还是赶紧回去,不要给旁人留下口舌。” 直到回到屋里,黄胜还是不敢相信今晚发生的一切。 黄胜躺在床上睁着眼就瞅着床顶,望了半宿。 直到鱼肚泛白,才恍惚睡去。 睡的迷迷糊糊的,就听见“吱呦”一声,门被人推开,从门外进来了两个人,把黄胜一下子给吓得是汗流浃背。 这俩人不是别人,正是老族长和黄月! “我错了,你们饶了我,是我不对!” 黄胜连连磕头,哆嗦的都要尿裤子了... 睡梦中,黄胜猛的惊醒,窗户不知何时开了,阵阵凉风穿过窗台,吹的黄胜额头的汗水一阵冰凉。 黄胜坐起来擦了擦额头,这才知道刚才发生的是个梦。 妹妹死了,父亲死了,这黄族剩下能够继承族长位置的,就只有他黄胜! 想到这里,黄胜从床边坐起,那一缕歉疚已经在心里荡然无存。 恶从胆边生。 此刻黄胜的眼里,只有族长一职! 从那天开始,黄胜利用老族长失踪以及狼族的势力,没两下就将阻挠自己成为族长的几个带头人一一铲除,那些剩下的原本反对的族人也是敢怒不敢言。 ...... 这一切黄巢是如何得知的? 这黄族之中除了老族长,最有智慧的就属他黄巢了。 当老族长失踪时,黄巢就已经开始怀疑那个亲手铲除自己妹妹的少主。 但那时候有了狼族撑腰的黄胜,已经不再受黄巢的制约。 等报丧猴将老族长的衣服带回来之后,黄巢立即到处寻找报丧猴。 功夫不负有心人,黄巢找到了那只报丧猴,并跟着他来到了黑山的老山沟山崖下,见到了死去的老族长。 从老族长伤口的形状,黄巢可以断定是黄胜下的手。 这儿是狼族势力范围的黑山,加上狼族突然开始辅助黄胜,这一切联系在一起,结果再明白不过。 黄巢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支持的是一位如此狼子野心、丧心病狂的家伙。 在老族长的身上,黄巢发现了老族长的遗物,一块扯下的带血衣衫上面,是老族长临死时写下的遗言。 “我已放傀儡虫在我女身上,可保其一月不死,救活我女后,找合适时机铲除我儿黄胜,立我女为族长,所有黄族之人不得违抗!” 黄巢留着老泪,将遗书收到怀里,挖了个洞,将老族长埋了。 ...... “由于黄胜时刻派人监视我和大小姐的住处,所以我一直没有机会复活大小姐,且老族长不知大小姐的丹元已被黄胜所夺,除非先杀了黄胜夺回丹元,否则大小姐即便救活,也是一副傀儡。所以我只能等,等到大人这样的人出现...” 听完黄巢的叙述,林易已经大致明白黄族这段秘密的经历。 黄胜之所以会有如今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至于姜厚,则是无辜的牺牲品。 林易思考片刻。 黄族现下群龙无首,内乱不已,如若自己不救黄月,恐怕黄族和寿霖军会有一场大战,然后黄族在杏林村的这一支,怕是要就此消失了。 如若自己救了黄月,从天眼里所见黄月的经历,她是一个善良的姑娘,有实力且有领导力,将她复活,或许黄族就此可以被彻底整顿,不再做危害百姓的事情。 想到这里,林易决定赌一赌。 察觉到林易做出了决定,黑尾立即出声询问:“喵~主人,你决定救床上的美人儿吗?” 林易点了点头。 黄巢老眼一酸,露出感激的神色。 “可是...”黑尾立即提醒道,“这黄月的修为比黄胜还高,倘若她复活后对我们不利,那时怎么办?” 林易低眉片刻,抬眼道:“让她再躺回去。” 黄巢眉毛一挑,手里的龙头杖险些没拿住。 好家伙,有性格! ...... 伴随着黄巢将丹元渐渐推入黄月的口中,林易也使出了《祝由图录》中所记载的复活术。 “昭昭其有,冥冥其无,八方威神,使我自然,灵宝符告,普告九天,阴间之人,速速归来。” 随着林易的咒语声落,黄巢恰好将丹元完全送入。 猛然间。 黄月睁开了眼睛。 一股强大的仙气从黄月的体内爆发出来,让黑尾忍不住竖起了尾巴,展露出攻击的姿势。 仙气在爆发后又陡然散去,无影无踪。 黄月坐起身来,诧异的瞧着床旁的众人,向黄巢问道:“大长老,他们是谁?” ...... 黄族洞口,两方人马依旧在对峙,但此时两边均在议论纷纷。 “这大长老究竟搞什么鬼,竟然把咱们少主给杀了,待会一定要他给大伙一个交待。” “族长凶多吉少,大小姐因疾去世,现在少主也没了,咱们这支黄族怕是要到头了。” “林大人进去这么久了还没出来,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林大人神功盖世,绝不会有问题,如若他们胆敢对大人不利,咱们扫平了这里便是。” 两方人马之中,曹达华最为急躁,他来回踱步,不时的看向洞口,张望片刻见没有动静,又重复踱起步来。 就在众人快等的不耐烦的时候,不知谁先喊了一句。 “他们回来了!” 大家立即将目光投向洞口。 林易、黄巢...以及,死而复生的黄月! ...... 大长老黄巢将老族长的遗书公之于众,并揭露了黄胜背叛黄族,与狼族做出协议的恶行。 听闻族长去世,一向对族长信服的黄族中人均哀声哭泣。 按照老族长的遗命,重生的大小姐黄月成为了新一任黄族的族长。 卜一上任,黄月便发布了三条号令。 一是寻到父亲的遗体,并黄胜一起好生安葬。 二是黄族中人遵守五仙约定,废除与狼族的协议,约束全族专心修行,不得骚扰寿霖城来往杏林村的百姓。 三是对于姜厚的命案,要给寿霖城的百姓一个合理的交代。 ...... 在拥戴黄月成为族长后,大长老黄巢长出一口气。 他缓缓走到黄月身前,将龙头杖交了出去。 ...... 第211章献祭丹元,重返阳间(第三更) 乐文 第212章 接掌黄族,事有因果 “族长,这龙头杖,老朽...就交给你了。” 黄月接过龙头杖,向黄巢微微点头。 此刻的黄巢仿佛突然间衰老了许多,步履蹒跚的走到林易身前不远处。 “林大人,老朽谢过您的恩情!” 说罢,眼神突然变得犀利,衣衫被劲风吹起,只见他大喝一声,无数的灵气从其体内迸发而出! “噗通。” 黄巢双膝跪地,低垂着头,不发一言。 曹达华迟疑着上前查看,然后转过身对林易说道:“死了。” ...... 终生为了黄族的大长老黄巢,在完成老族长的遗命后,散尽全身的修为,以殒命谢罪。 他完成了老族长最后布置的任务,手刃黄胜,复活黄月,并将黄族交到了黄月的手上。 随着黄巢的灵气拂过四周,那些原本倒在地上已经没了气的黄族子弟和寿霖军士兵们,竟突然张开了嘴巴,有了微弱的呼吸。 那些原本悲痛万分的黄族眼见刚刚逝去的亲人朋友又活了回来,立即转悲为喜,连忙上前搭救。 而寿霖军这边更是欢欣鼓舞。 董成瞧着自己缠着绷带的手臂,刚才刺骨的疼痛感竟然消失了。 他疑惑的使了使劲,手臂竟感觉完好如初。 董成激动地将绷带解开,用受伤的手臂持刀挥舞了几下。 痊愈了... 真是神了! ...... 伤者痊愈,死者复生。 黄巢死的时候,还为黄族送了一份厚礼,避免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黄月施展医术,为黄族受伤的子弟和寿霖军的伤兵进行救治。 得到了姜厚三魂七魄的她,竟然精通了医术,并拥有了姜厚生前渊博的知识。 可以说,现在的黄月,是以前的她与姜厚的合体。 宅心仁厚、知识渊博,懂医术,通人性。 黄族交到她的手上,足以让林易放心。 ...... 带着大长老的尸体,林易率领寿霖军返回寿霖城。 此战,林易未死一兵一卒就将黄知县交代下来的事情办妥。 虽然没有完成歼灭围剿的任务,但黄族原本就通灵性,只不过在黄胜的手下走上了歪路,在黄月执掌后,必将走上正路,没必要赶尽杀绝。 回到衙门,林易将杏林村发生的一切如实向黄知县禀报,黄知县听后,称赞了林易的做法。 “能够不伤和气,化干戈为玉帛,那是再好不过的。这杏林村的黄族自古以来,也做过不少好事。至于罪魁祸首嘛,既然已经伏法,这事就算了了罢。” “大人英明。” 当天晚上,一顶轿子停在了巡捕司的停尸间外,曹达华亲自接应。 四名轿夫将一只老迈硕大的黄鼠狼抬上轿子,匆忙的离开了。 在黄族的洞口,黄月带着无数的黄族子弟等待着大长老的归来... 至此,黄大仙拦路讨封,寿霖军征讨黄族一事算告一段落。 ...... 十年前。 清晨的阳关还未能穿透林间的浓雾,勤快的姜厚已经背着筐子上山采药了。 一手拿着挖药的铲子,一手还捧着本圣贤书,边走边念。 “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吾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 收起圣贤书,姜厚对眼前的山地四周打量了一番,便开始拿起铲子采摘草药。 在这种深山的灌木里采药,常常能满载而归,那些常见的草药遍布四周,随处可见。 没一会儿了,姜厚背后的筐子里就已经盛放了一大半。 突然,姜厚的小铲子一顿,仿佛磕到了什么东西。 他小心翼翼的用铲子将泥土慢慢铲开,顿时喜笑颜开。 块根肥厚,长椭圆形,黑褐色。 这是一颗上好的何首乌! 这玩意儿可不多见,补肝肾、益精血、强筋骨,是那些有钱大户的老太爷最喜欢的补物,绝对能卖上好价钱。 姜厚开心的扒开周边的灌木,想要将这颗何首乌连着泥土整块挖起来,却没想左手突然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 抬起来一瞧,手背上有两个小口。 这是被蛇咬到的! 姜厚连忙向灌木里看去,在灌木丛里,竟然盘着一条深褐色的蝮蛇。 这条蛇的颜色与灌木丛太相近了,加上姜厚发现何首乌后心情激动,没有留心到这条蛇,这才被蝮蛇狠狠咬了一口。 蝮蛇的毒性非常强,眨眼间的功夫,姜厚左臂发麻,左手则已经没了知觉。 姜厚刚转身走了几步,只觉天旋地转,俯着身子摔倒在地。 费力的转过身,只见那蝮蛇张开了盘着的身子,缓缓向自己游了过来。 蝮蛇的身段足有碗口粗,晃晃悠悠的游过来,身子已滑行了数米还没见尾巴。 难不成自己今天就要成了这只蝮蛇的腹中餐了? 眼瞅着那蝮蛇就快游到自己脚边,眼前一道黄光闪过,逼退了蝮蛇。 蝮蛇缩回脑袋,扬起身子,嘴里吐着杏子,和一只毛发浓亮的大黄鼠狼对峙起来。 蝮蛇尝试进攻了两回,均被黄鼠狼用爪子打退,甚至在第二次的时候,还被黄鼠狼用爪子将蛇头按在了地上捶打。 那蝮蛇眼见讨不到好,对峙片刻后扭过身子,向丛林深处游走了。 赶走了蝮蛇,大黄鼠狼像人一般站直身子到处张望,然后快速跑到一颗植物前,将那颗植物连茎咬断,叼到了姜厚眼前。 姜厚原本已经神志不清、昏昏欲睡,但被黄鼠狼舔了几下脸颊后,又强睁开眼睛。 当他看到了眼前的植物后,立即眼睛一亮。 当真有救了! 这颗被叼来的植物名叫七叶一枝花,可用于治疗各种蛇毒咬伤,有奇效。 七叶一枝花物如其名,整体是绿色的,七片叶子中间的茎上开着一朵绿色黄芯的花朵。 民间有着“七叶一枝花,深山是我家,蛇伤及痈疽,一似手拈拿”之说,是治疗蛇伤著名的草药之一。 姜厚连忙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将叶子嚼烂,一半敷在伤口上,一半吞进了肚子里。 做完这些后,体力不支的姜厚晕死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姜厚再度醒来,发现那只救了自己的黄鼠狼还没走,就趴在不远处,而自己身旁,堆着不少治疗蛇毒的草药。 姜厚挣扎着坐起来,左手恢复了知觉,没有气滞不适,只是头还有些晕。 那只黄鼠狼见姜厚恢复了知觉,也爬了起来,并用眼神提醒姜厚他脚边那些可以治疗蛇毒的草药。 姜厚知道,今天是这只黄鼠狼救了他的命,要是没有它,自己恐怕已经进了那条蝮蛇的肚子里。 “这位黄大仙,谢谢你今天仗义出手,救了我的命,如若有机会的话,在下一定舍命报答!” 那黄鼠狼仿佛通人性一般,听完姜厚的话,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去了... ...... 乐文 第213章 拜见天齐佛 凉风吐哺,与光同尘。 位于梁州的京城太平城内,此刻人潮汹涌,热闹非凡。 今儿就是除夕夜,人人都在置办过年的物品,这京城人士也不例外。 那些在外面八州做生意的主,现下都陆续回来了,劳苦了一年,就为了这几日。 “哟,万爷,您回来啦?” “哟,这不是李公子嘛,我可好久没见您咯,代我向你爹他老人家问好,我过几日就登门拜访去。” “得嘞!我一定转告,万爷您先忙。” 街上跑江湖的也都早早收了摊,准备回家吃一顿团圆饭。 “各位老爷,今儿咱们早点收摊,各位爷也早些回去帮衬家里,咱们年初二,还在这里相聚!” “看赏!” “多谢各位爷!” 就连青楼的姑娘们今儿也没营生。 “楼上楼下的姑娘们,早些歇着吧,今儿晚上咱们吃顿隆重的!” “哟,龟爷,今儿不用见客啦。” “嘿,要这么说,那些从外地回来的主顾,你去收拾收拾?” “去你的,也不瞧瞧今儿是什么日子,姑奶奶我不稀罕多挣这点钱。” 最开心的就是那些穷开心、啥也不懂的小屁孩们。 反正他们知道,一年里就这几天是最快活的日子,有肉吃,有新衣服穿,别提多开心了。 要是远在外地的表哥表弟表姐表妹再齐聚一堂,晚上一起守个岁,听听外地有趣的故事,那简直是一年里最开心的时候。 ...... 按照惯例,皇帝和太子在今儿傍晚前,要到坐落于宫殿内的天齐院去拜见佛祖。 瞧瞧,就连皇帝和太子这样的人,就得主动前去拜见,这佛祖究竟是什么人呐? 这位佛祖,全名叫天齐佛,他住的庙宇,就叫做天齐院。 这天齐佛的名字只是一个称呼,并非佛祖的本名,它实际上,是佛界驻守在人界的代表人物。 每隔数年,佛界会派一名新任的佛祖到此,替换上一任佛祖,担任天齐佛,住在天齐院内。 这院子虽然建在皇宫里,但即便是皇帝也不能随意乱闯,需得提前禀报,得到天齐佛的允许后,方可入内。 ...... 这日申时,天佑帝虞佑和太子虞煜,带着丞相邓杰和太傅郑贵茗一同前往天齐院拜见佛祖。 院口的小僧早等在门口,遥遥看见皇帝和太子带着一群人前来,立即向天佑帝见礼,扭头跑着通报去了。 天佑帝和太子、丞相、太傅等人在门口安静等候。 没过一会儿,传话僧跑来,这才请天佑帝和太子进去,邓丞相和郑太傅等人只能在门口候着。 这天齐院的规模可不比皇帝住的地方小,建筑更是颇具雄伟气势。 通往正厅大殿的院子里,路两旁各有九位罗汉金身,金碧辉煌,正是佛界的十八罗汉。 大殿门口,一位金刚罗汉高台端坐,脚踏小鬼,甚是威风。 进到正厅,天齐佛端坐大殿之上,向虞佑等人微微点头。 身为天佑帝的虞佑和太子虞煜往前走了几步,便双膝下跪,向端坐在上的天齐佛叩首跪拜。 天齐佛微微抬手,念出一句“阿弥陀佛,请起罢”,天佑帝和太子才从地上爬起来。 这是天齐院的规矩。 皇帝对佛祖要下跪膜拜,但佛祖却不用跪皇帝。 彼时因佛界守护人界,因此人间九州到处兴建庙宇,烧香火,供养佛祖。 天佑帝站起来后,便满脸堆笑,向天齐佛称赞道:“如今海晏河清,四海承平,皆是佛祖的功劳,希望佛祖护佑我大虞朝千秋万代,世世平安,人们安居乐业,永享太平!” 天齐佛嘴角微微上扬,也夸奖道:“如今我佛慈悲已深入人心,百姓们皆信仰于我,香火供奉于我,天佑帝你居功至伟,做的很好。佛界保护你虞朝九州不受魔界的侵害,也必当全力以赴,尽力而为。” ...... 两个时辰后,天佑帝和太子出来了。 此刻华灯初上,灯笼已经点上了。 门口的小僧向几人鞠过一躬后,将院门关上。 邓丞相和郑太傅立即迎上询问。 “皇上,今儿怎么这么晚才出来呀?” “是啊,去年可是不到一个时辰就出来了呢。” 天佑帝微笑回道:“因为佛祖对咱们百姓今年的香火供奉非常满意,所以特意传授了我和煜儿一段佛经,告知天下万物人人平等的道理,让我和煜儿非常受用。” 邓杰和郑贵茗互看一眼,立即笑着赞道:“哎呀,能够得到佛祖的指点,那可是无上的光荣和荣耀!恭喜贺喜!” 天佑帝哈哈大笑,说道:“今儿天齐佛能够这么满意,也多亏了两位爱卿的功劳。” 两人连忙谦虚一番。 四人沿着道路一起向回走着,路上谈着风花雪月之事,不时传出笑声,但太子虞煜却一直有些心不在焉。 进了自己的宫殿,虞煜终于忍耐不住,向天佑帝问道:“父皇,这儿已到了咱们自己的地盘,孩儿有一事不明。” 天佑帝转过身,瞧了瞧邓杰和郑贵茗,微笑回道:“哦?煜儿,你有什么不懂的事情,今儿丞相和太傅都在这儿,便请他们一起参详参详吧。” 虞煜正容道:“孩儿虽然与那天齐佛接触不多,但也有所耳闻,此人深居天齐院,并不怎么出门,却一直享受着九州百姓供奉的香火,各地庙宇建了一个又一个,他佛界收了我们那么多香火,自己的运势越来越好,可咱们的气运却严重衰弱,虽说咱们九州一直依靠佛界来庇佑,但近几千年来也从没听说过魔界有入侵咱们人界的事情发生呀。” 听到这里,邓丞相立即左右张望,拱手进言道:“太子休说此等不敬之言。如若不是佛界每隔数十年派一位佛祖镇守,怕咱们九州大地早已经被其它各界吞食,它魔界一直对咱们虎视眈眈,更是会惨无人道,不择手段呢。先下虽说咱们九州气运不高,但百姓起码有一个能够生存的环境,咱们对于佛祖所做的事情,得感恩呐。” 天佑帝点点头,赞赏的拍了拍邓杰的肩膀,对虞煜说道:“煜儿,邓丞相说的没错,人家无论如何是帮了咱们,咱们要感恩,那些香火,也是百姓因为对佛祖的信仰才烧给他们的,那是佛祖的造化,并不是抢了咱们的气运,你呀,还是要多和丞相和太傅学习。” 说完,天佑帝对郑太傅说道:“太傅,你就替我送煜儿回宫吧,换件衣裳,晚上一起来参加晚宴。” “是。”郑太傅恭敬回道。 天佑帝又对邓丞相说道:“丞相,你就留下来陪朕先去吧。” “是。”邓丞相面露喜色。 ...... 乐文 第214章 冲天之志,非运不通 邓丞相弓着身,欣喜地陪着天佑帝往长乐宫去了。 临走前,邓丞相斜了郑太傅一眼,那眼神,谁瞧见谁知道。 蔑视之中带着嘲讽,嘲讽之中带着狡黠,还有一丝调皮... 这一茬,似乎邓丞相又占了上风。 ...... 太子虞煜无奈的摇着头,返回自己的储宫永宁宫。 郑太傅立即跟上,那些随从则分成两批,一批跟着天佑帝,一批跟着太子。 “太子心情不好?”郑太傅面带微笑,小声询问道。 虞煜摇了摇头,道:“任谁遇到这种事心情会好呢,我们在自己的地盘上,却要向他界的人下跪。” 说罢,虞煜停下脚步,向郑太傅问道:“老师,请您告诉我,为何佛祖说的和做的不一样?” “这个嘛。”郑太傅抚着胡须,反问道,“不知太子所指的,是哪件事?” “您可知那天齐院里,有十八罗汉的金身?” 郑太傅点头道:“未曾见过,却也有所耳闻。” “佛不爱慕虚荣为何要镀金身?” “嗯...据臣出巡得见,各地的庙宇,皆以为佛像修建金身为荣,越是大庙,越喜欢找些有钱人家为佛像塑金身,说是修功德,有些佛像的金身甚至是一年一修,劳民伤财。” “嘿,我朝国库空虚,但各地修建庙宇,为佛像塑金身倒是有钱。” “这个嘛...也只能怪百姓日子苦,精神总要有所寄托,臣倒是也知道,有些香火旺的地方,也是挺灵的。您是没瞧见,那些香火旺的大庙宇,那跪拜佛祖的百姓,都是排着队赶着趟呢。” 虞煜冷哼一声,说道:“佛说众生平等,为何却要受众生跪拜?他高高在上享受人间香火,众生却要匍匐在地受轮回之苦。” 说着,虞煜又道:“老师,您是没瞧见,那天齐院内的大殿门口,有一尊金刚罗汉,坐在高台上,脚下踩着小鬼,这难道就是佛祖所说的众生平等吗?” 这一次,郑太傅抚着胡子没有吭声。 “佛说金银是铜臭,可哪个寺庙不是大雄宝殿,金碧辉煌。您瞧瞧那天齐院的规模,在这皇宫里怕是要赶上父皇的长乐宫了。” “唉。”郑太傅轻轻的叹了口气。 “佛说众生平等,可佛从不允许被忤逆,等级森严,什么扫地恐伤蝼蚁,却又设下十八罗汉。” 郑太傅转身向身后跟着的仆从挥了挥手,下人们立即识相的往后退远,留出足够的空间给两人说悄悄话。 ...... “太子,我是看着您长大的,还能不知道您心里的想法吗?” 虞煜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说道:“老师您且说说看。” “人界的皇帝,却要卑躬屈膝的听从佛界一个使者的话,这种日子太憋屈,太子怕是过不下去的。” “唉。”这次轮到虞煜叹了口气,说道,“可是,那又能怎样呢?您瞧父皇,整天安于享乐,对天齐佛的指令无不遵从,我更气愤的是,他宁愿重用邓丞相那样的人,也不重用老师,我觉得对您特别不公平,要我看,那个邓丞相和天齐佛就是一丘之貉,他效忠的哪里是我父皇,效忠的分明是那天齐佛。” 郑太傅点了点头,问道:“太子,您真认为皇上是您口中说的那种人吗?” “那还有假,您瞧父皇,连行宫都改名为长乐宫,整天待在里面玩乐,又有倾向佛界的邓丞相常伴左右,我是怕咱们这人界九州,以后由不得咱们人界自己做主。” 郑太傅猛的拍手,把虞煜吓了一跳。 “哈哈哈,太子,您能有这份心,那就够啦。” 郑太傅这番行为,倒是把虞煜给整不明白了。 “老师,您这是什么意思?” 郑太傅将虞煜拉到身前,小声道:“您真以为您的父皇也就是当今皇上,就看不到您所看到的,想不到您所想到的?” 虞煜闻言一愣,道:“那他为何...” “冲天之志,非运不通。时机未到,要稳,要忍,要坚定,莫怨、莫念、莫动摇。时机到来,要稳,要静,要顺遂,莫贪、莫狂、莫自大。” 虞煜甚是聪明,听了郑太傅的话,眼睛一亮,道:“父皇其实早已对佛界的所作所为有所察觉,只是现下时机未到,所以故意装作一副奢靡安逸的模样,就是在等待时机的到来?” 郑太傅道:“太子聪慧。” 虞煜眼珠一转,立即又道:“不对呀,既然父皇已经察觉到佛界对人界有野心,为何还如此宠幸邓丞相?” 郑太傅道:“有些人,距离是近,心却是远的,而有些人,距离虽远,心却是近的。” 两人对视片刻,便哈哈大笑起来。 重新起步,郑太傅对虞煜说道:“太子,这世上,侵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派大军攻占城池和土地的,也有不费一兵一卒就可让对方举手投降的,相比前一种来说,后一种更加的歹毒,它甚至会让被侵略的人们忘了他们的身份和立场,最终成为了敌人的一部分。” 虞煜回道:“老师,我明白了。” ...... 走到半路,虞煜突然眉头紧皱,道:“现下我朝内忧外患,除了佛界势力渗透之外,咱们九州的藩王势力越来越大,也让人不得不忧心呐。” 郑太傅微笑道:“太子能有如此高瞻远瞩,忧国忧民,想必皇上必定非常欣慰,老朽一定竭尽所能,扶助太子。” 虞煜道:“幸亏朝内还有老师在,不然我可不知这些烦恼该找谁倾诉,这些烦事该找谁商量。” “太子,您所担忧的事情,并非一朝一夕可解,老朽倒是认为,您年纪尚轻,倒是该注意在朝中根基不足,是时候培养一些自己的势力,方便以后执行您的计划,一展雄伟抱负。” 听到这里,虞煜立即想起了什么,向郑太傅问道:“对了老师,您此次出巡,可遇到什么优秀可靠的人才?” 郑太傅回道:“确是遇到了一个,这人嘛,七分正派,三分邪气,文采不错,又会武功,而且还是雾隐门的人。” “雾隐门?就是民间传说中的五阴门?” 郑太傅点头道:“正是,我相中的这人,就在豫州的寿霖城内,属于雾隐门中的第五阴门,是一名术士。” “术士?他叫什么名字?” “林易。” ...... 乐文 第215章 爹爹(第一更) “阿嚏!” 这突如其来的喷嚏是怎么回事? 林易揉了揉鼻子,看向窗外,天色已晚,天上撒起了雪粒子,丝丝寒风从窗外涌入,但室内升起了火炉子,却也并不感到冷。 一件外衣披在了肩上,一双温润的小手环住了林易的腰。 “夫君,今儿天冷,多披一件衣裳,不要受了风寒。” 林易回过身,瞧着苏绣儿绝美的容颜,说道:“绣儿,你不是说要去帮二娘置办今晚的晚宴吗?怎么又溜回来啦?” “晚宴已经准备好了,二娘让我来喊你一起去参加,今儿是除夕夜,大厅里摆了三大桌,亲戚朋友都到的差不多啦。” 林易和苏绣儿的婚礼,苏家有不少亲朋好友远在外地经商,没能抽空前来,所以趁着此次年关,都涌到了苏家来过年,一则拜年团聚,二则瞧瞧苏绣儿的夫婿是何许人也。 自打在杏林村降服了黄族,衙门便给林易放了假,让他好好休息几天。 虽然放了假,但却比没放假的时候还要忙,单单是会那些亲朋好友,就足够让林易忙的晕头转向。 这个二伯,那个三叔,这是四婶,那是小姨... 眼看着除夕了,临近晚宴的时候,林易这才回房里休息了一会儿。 ...... “走吧,绣儿,莫让你那些亲戚朋友们等急了。” “嗯。” 绣儿非常乖巧的挽上了林易的胳膊。 出了门,林易瞧见雪花已变得洋洋洒洒,看来今夜是一个大雪夜。 绣儿忍不住伸出手去接住雪花,动情的喃道:“雪花好美。” 瞧着苏绣儿秀美的侧脸和挺拔的小鼻子,林易忍不住上前轻轻的在苏绣儿的脸上吻了一口。 虽说两人已经成亲,更亲密的动作也做了,但架不住林易的骚气,苏绣儿瞬间就红了脸颊。 “爹爹。” 苏绣儿突如起来的一句,没有给林易任何思考的时间。 “唉。” “唉。” 两句应声同时响起。 “咳咳咳...” 还好林易机灵,意识到不对的他立即大声咳嗽起来,同时顺着苏绣儿的目光向身后看去。 我去,老丈人就站在自己身后。 误会,绝对是误会! 苏绣儿的脸颊更红了,林易也是... 好在苏灿没有多想,只是微笑说道:“你们两个小的,还不快点,大家就等着你们俩呢。” “是,是。” 林易做贼心虚,唯唯诺诺的牵着苏绣儿的手,跟在苏灿的身后,往大厅去了。 ...... 当年苏老太爷的寿宴就摆在这里,空间足够大,摆上三个大桌,也空旷的很。 林易和苏绣儿在众人的瞩目中就坐,刚坐下来,林易就瞧见了一个许久未见的熟人。 “大哥哥!” “云云!” 仔细再一瞧,云云一家都坐在这一桌。 这是咋回事? 苏绣儿见林易瞧向自己,笑着解释道:“云云现在已经是咱们苏家最出色的女工了,刺绣手艺不在我之下,别瞧云云年纪小,现在已经能指导几十名女工完成刺绣的活儿,那林秀手套的质量,几乎全由云云负责把关,所以今儿我特意请云云一家参加咱们苏家的除夕宴。” 云云连忙道:“是绣儿姐姐教的好,我只是跟着姐姐学着做工罢了,能在苏家做事,我很开心,这份差事来之不易,我一定要好好做,不辜负绣儿姐姐和大哥哥对我的期望。” 这时云云的父母也连声向林易和苏绣儿表示感谢。 “咱们都是粗人,云云能得到两位的抬爱,我老两口真是感激不尽呐。” “云云,你以后可要好好为苏家做事,永远不能辜负苏家。” 听着老两口掏心窝子的话,苏绣儿连忙回道:“两位能培养出云云这么优秀的姑娘,已经很值得骄傲了,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不用老是苏家长苏家短的,我可一直都把云云当妹妹看待。” 苏绣儿这话一说,那老两口感激的眼泪都要下来了。 ...... 苏灿做了个开场白,苏老爷子带头喝了杯酒,这除夕宴就正式开始了。 谷滚 今晚上来吃饭的那都不是外人,人人把酒言欢,言语欢畅,觥筹交错之间,气氛逐渐火热起来。 一道道精美的菜品不断添置上桌,鲜美的味道让品尝的人眉飞色舞。 林易架不住那些亲戚推杯至盏,比平时多喝了几杯,但这点酒量对于修行的林易来说,聊胜于无。 酒席过半,苏家派发红包,在场不论身份,人人皆有。 云云父母颤抖着手接过红包,打开一瞧,手抖的更厉害了... ...... 酒席近尾声,一群唱戏卖艺的戏班子进了大厅,就在大厅的空挡处搭起了台子。 苏灿想的周到,吃完酒席后,请大家看戏听曲,守岁年关。 没一会儿,下人收拾完毕,安排好座椅,倒上茶水,摆上瓜果。 那些亲朋吃完酒席,拿了红包,满意的坐在椅子上,吃两口新鲜的水果,热热闹闹的等着看戏。 屋外北风呼啸,风雪满天,屋内倒是春意盎然,笑逐颜开。 ...... 林易在苏绣儿耳边悄声言语了几句,便推门出去。 他径直来到后厨。 “徐婶,真是麻烦您了,这么晚还要多做几样菜。” 徐婶连忙回道:“姑爷说哪里的话,这般客气,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您看看够不够?” 林易伸头一瞧,四个篮子里装了八样菜,每道菜品皆是徐婶的拿手好菜,有几道菜因为难做,今晚都没上过大厅的桌子。 里面甚至还塞了一瓶二十年的莲花酒。 “徐婶,谢谢您!” 林易一手提着两个篮子,匆忙去了。 ...... 踏过魔镜的灰色区域,林易来到了鬼界的边缘地带。 “大哥,大嫂!” 林易激动而又响亮的声音吓跑了原本在溪边喝水的麋鹿和蹲在石头上修整羽毛的百灵鸟。 声音刚落,一人从林中闪出,几个跳跃就到了林易身前。 “二弟!” 阳神双手紧握林易的双臂,看样子也很激动。 “你怎么来啦?” 一阵悦耳的声音从阳神的身后传来,正是阴神。 林易连忙拎起手里的篮子,对两人说道:“今儿人界是除夕,我特别来给大哥大嫂送好吃的!” 阳神和阴神闻言均是脸上一喜。 阳神也顾不得什么客套话了,立即就将盖子打开。 “嗯...嗯...真香!” 后面阴神也闭着眼睛,贪婪的吸吮着散布在空气中的香味。 林易跟着阳神来到阴神身旁,阳神直接撕了一只八宝鸭的鸭腿递给阴神。 “给,二弟带来的美味,香的很呐。” ...... 林易面带微笑,瞧着两人风卷残云一般将篮子里的美味吃了个精光。 “咯。” 阴神没忍住,打了个饱嗝。 三人相互对视一眼,笑声响彻山谷。 酒足饭饱后,阳神上下打量了林易一番,便划下了道儿,说道:“二弟,一段时间不见,让我瞧瞧你现在的本事。” “好耶好耶。” 阴神开心的鼓起了掌。 林易知道自己肯定打不过阳神,不由得联想起现下正在苏家唱戏的戏班子... 得,就当是大哥大嫂饭后的消遣吧。 话虽如此,但林易一站到阳神对面,气势已与上一次完全不同! ...... 7017k 第216章 用尽全力(第二更) “林易?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虞煜说完,沉思片刻,随即恍然大悟道,“啊,我想起来了,柳姐姐回京后曾经和我提到过一个人,就是叫林易的,据说还精通一些奇门异术。” 郑太傅抚须说道:“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依我观察,林易这人深不可测,他所表现出来的东西,或许并非他的全部。” 虞煜听完,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道:“能让老师和柳姐姐同时称赞的人,必定不同凡响,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见这个林易了。” 郑太傅道:“太子,您培植自己势力的事情,还需要谨慎行事,目前朝中不稳,各州的藩王又心怀鬼胎,恐怕...” 距离两人最近的太监竖起了耳朵,无奈郑太傅的声音越来越小,实在是听不见,但是“寿霖城林易”这几个字,深深的印在了这名小太监的脑子里。 半个时辰后,郑太傅陪着换好衣裳的虞煜来到长乐宫,参加正在这里举行的晚宴。 宴会进行的热闹而流俗,丝竹之声不绝于耳,席间觥筹交错,高谈阔论,其乐融融。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人人都无聊得紧,彼此之间不过寒暄敷衍,歌舞升平不假,却是宫中数见不鲜的东西,让人只烦不奇了。 ...... 宫殿外,一名小太监行色匆匆。 在与一队巡查的士兵迎面而过的时候,小太监悄悄的将一张纸条塞到领头的一名巡查士兵的手里。 两人均没有说话,甚至没有任何表情的变化。 小太监依然低着头行色匆匆,而那名士兵则高昂着头,在队伍前方走着,只是左手轻轻的将纸条捏成一团,放进了口袋里。 ...... 魔镜里,鬼界边缘。 “呸。” 林易吐出一口血水。 右臂的衣衫已经尽数破烂,甚至有火烧的痕迹。 阳神则一脸轻松,说道:“你的修为提升了不少,但可惜,由于你的实力不如我,所以你修为的提升反而增加了反噬的强度。你的白虎炎杀拳已经很厉害了,以人界的标准判断,足以打败所有二流高手。” 林易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说道:“二流高手?那可不是我的目标,我的目标是打败像大哥这样的人物!” “好小子!想要打赢我,怕短时间内你可没有这个能耐。” 林易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说道:“大哥,我不用拳脚功夫和你打,是否可以?” 阳神一愣,挑眉道:“当然可以,大哥还从来没见过你使过其它功夫,但凡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吧。务必用尽全力!” 林易笑了,说道:“我就不相信,连打碎大哥身上的一片衣角我也做不到!你接招吧!” 说完,林易右手一探,法尺从袖里飞出,散出丝丝道韵。 阴神忍不住叹道:“哇,高端法器。” 接着,林易左手握住法尺,轻轻一划,左手掌内划出一道血口。 阳神顿时一愣,脱口而出道:“二弟,打不过大哥,也不必自残呐。” “我以我血,召唤魔临!” 阴神只觉地下一阵涌动,整个山谷似乎都在颤抖。 只听一阵阵炸裂的声音由地底向地面迅速涌来! “轰隆!” 伴随着一声巨响,数朵巨大的沙箱花,从地下涌出,盘旋在林易四周。 “这是...” “这是魔界的沙箱花!”阴神提醒道,“他们是来自魔界的植物,食肉性的花朵,非常具有攻击性,你可要小心。” “二弟,你竟然能够以自己的鲜血召唤来自魔界的植物,有你的!” 这还没完,一只巨大的三尾黑猫从林易的袖子里窜出,匍匐在林易身前,眼神冰冷的盯着阳神。 一时间,林易身边多了两个帮手,来自魔界的沙箱花,和来自异兽蛋孵化的三尾猫妖。 “杨大哥,林易的实力提升了不少!” “那又怎样。”阳神傲然说道,“你们一起上吧!” 这种傲视天下的感觉,让阳神依稀找回了当年叱咤人界九州的风采。 那些围在林易身旁的沙箱花早已经蠢蠢欲动。 林易手持水符篆,贴于法尺之上,只见一条青色的小龙缠绕在法尺四周,与林易的手臂连成一体。 “杀!” 林易挥动法尺,指向阳神。 沙箱花立即蜂拥而上,争先恐后的奔向阳神,在那个瞬间,林易甚至有些担心,怕阳神抵挡不住这些来自魔界的植物。 三尾猫妖的速度甚是敏捷,眨眼间的功夫,已经与沙箱花齐头并进,但她更为聪明和狡诈,依靠沙箱花的枝叶做掩体,躲在其后伺机向阳神发动进攻。 见阳神丝毫不惧,林易那一丝担忧瞬间抛到九霄云外。 是呀,自己干嘛无来由的担心,对方是谁?那可是阳神! 整个人界九州近千年来的翘楚。 林易脚下使出斗转星移,瞬间跟在了沙箱花和黑尾之后。 那些沙箱花的攻击性十足,尤其在他们眼里,实力强大的阳神产生了足够大的威胁,这更加刺激了沙箱花们的杀性。 十米、九米、八米... 两边的距离越来越近,阳神大喝一声,强烈的如波涛一般的蓝色斗气从他的体内迸发而出! “嘭!” 阳神一拳将冲在最前头的一朵沙箱花打的粉碎! 无数的残枝碎叶在空中爆开。 接着又是一拳,又一朵沙箱花被完爆... 空中的沙箱花像烟花一样不断的炸裂开来。 然而沙箱花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且如潮水一般不断涌上。 趁着阳神一不留神,一朵沙箱花从阳神的背后靠近,一口将阳神吞进了花骨朵里。 其余的沙箱花立即从四面八方包围,将阳神死死的裹在花朵里。 林易在《植物魔鉴》里瞧过,沙箱花的花朵在将猎物困住后,会分泌足以将骨头融化的强酸性液体,不禁再次担忧了起来。 可没等林易向沙箱花发出解除进攻的指令,一道刺眼的蓝光从沙箱花的体内射出,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 “轰”的一声巨响,整个山谷都在晃动。 所有的沙箱花被强大的气流炸的粉碎,天空霎时下起了花雨。 这一次,林易觉得自己对阳神的实力才算是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 他的实力,早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就在阳神刚刚挣脱开沙箱花的束缚时,黑尾从阳神的侧后方杀出,一只巨大而锋利的爪子抓向阳神的后背! 同时,林易也已经出现在阳神面前,伴随着一道青光闪过,饱含威力的法尺已近在眼前! 前后夹攻! ...... 第217章 撕裂虚空,飞天御剑流 黑尾毕竟是林易用异兽蛋孵化出来的,吸取的是林易心灵的营养,可以说与林易冥冥之中心意相通。 黑尾从背后攻击阳神的后背,林易则使出法尺星云封住了阳神所有可能躲避的空间! 这样紧密无间的前后夹击配合,让阳神无处可逃! 无论承受哪一种攻击,都必将结结实实的挨上一下,差别只是受伤的程度。 “大哥,你已经避无可避了!” 林易期待着这全力的一攻可以一击制胜。 然而... 那可是阳神! 几千年前笑傲人界的战神! 林易的眼睛仿佛出现了幻觉,阳神的动作仿佛突然慢了一拍,周围的时间在这一刻无限拉长,只见阳神的身影上又脱离出一个阳神的虚像,在林易的眼皮底下转过身,左手格挡住黑尾的猛爪,右手给出结实的一拳,击打在黑尾的肚子上。 这一拳击出后,分离出来的阳神再次转身回到了体内,接着时间恢复正常。 “嘭”的一声,黑尾在空中被反向击飞,直飞出百米开外! 林易在看到时间如同静止一般后便察觉不对。 这是运动速度过快导致的视觉偏差残相,也就是说,阳神在极短的时间内转身挡住了黑尾的攻击后还做了还击,并且又回到了原本的状态。 ...... 不过即便如此,林易也非常相信自己的新招式。 法尺星云大阵的威力无穷无尽,犹如无数个小宇宙扩散开来,充斥着强大的灵气和道韵,非气力可敌! 林易不相信阳神能够躲过自己的这次进攻。 的确,阳神没有躲... 刺眼的蓝色火焰充斥着阳神的全身,只见他双手如同撕开虚空一般,将林易使用法尺所锻造出来的一片片星云生生撕裂! 在一片星云破碎后,阳神没等其它的星云扩大覆盖住破裂的地方,“嗖”的一下脱离了林易的控制范围。 在阳神脱离险境的那一刻,林易就知道自己要遭殃了。 头才向后刚刚扭动一半,眼神的余光就瞥见了阳神的攻击! 这是无比凌厉迅猛的一脚,速度犹如闪电。 饶是林易修行大有进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转身,才能用法尺格挡住阳神的腿部攻击。 虽挡住了招式,但未能将气力完全泄尽。 空中划过一道人影,如急速流星一般... 大地扬起了漫天的尘灰,打出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咳咳咳。” 林易胸口出的衣衫因为气劲被扯的稀碎,留下了一道道乱纹交错的血痕。 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 周身充盈着蓝色灵气的阳神缓缓从半空中降下,落到林易面前。 “站起来,你的伤应该没那么重吧。” “呸。” 林易吐出一口血水,支撑着站了起来。 黑尾此时也已经跑到林易身后。 沙箱花被灭,此刻只剩下自己和黑尾,再加上刚才和阳神正面硬扛,林易知道在刚才那种情况下都不能伤阳神分毫,双方的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林易正犹豫是否调整一下战术,只觉得袖子一抖,黑尾竟然缩小身体跑回袖里乾坤的空间。 “主人,对手太过强大,我还是回去继续苦修吧。” 谷錓 林易:“...”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 阳神拍了拍林易的肩膀,鼓励道:“二弟,你比上次大哥见到的时候厉害了不少,修为也有了很大的长进。” 林易此刻已调整好呼吸,加上九天御气篇的周天运转,适才所受的伤已经好了大半。 林易呼吸的调整也让阳神颇为惊讶。 “没有想到,你的气竟然练的如此浑厚。” 两人来到阴神身旁,阴神拿出草药替林易敷伤,那鬼界的草药颇有奇效,药一敷上,伤口便快速愈合。 “二弟,想要达到杨大哥这样的境界,你怕是还要刻苦修行、多加练习才是。” 见阴神嗤嗤的偷笑,林易没好气的瞧了阳神一眼,道:“按照大哥的说法,他已经达到第四阶清影境,而我才只是第一阶命泉境,差别悬殊,能打成这样已经不错了。” 阳神笑道:“哟,刚才那股自信的气势哪去啦。” 笑完后,阳神仿佛想起了什么,低声自言自语道:“能够隔几层境界杀人的,也不是没有...” ...... “好了,大哥大嫂,我该回去了,不然我娘子该等急了。” 阳神和阴神同时一愣。 “娘子?” 林易这才想起来,自己上次从鬼界离开后,立即就去向苏家提亲,接着带兵扫平流寇,获胜凯旋后又迫不及待的和苏绣儿成亲,压根忘记了将这个好消息告知自己的大哥大嫂。 不妙... 居然忘了这一茬... 见林易一副如临大敌的懊悔模样,阳神和阴神倒也没有责怪林易。 “二弟,我知你在人界事情多,能在除夕这天回来看我们,我和殷妹已经甚为欣慰了,这桩婚事未及禀报,但我们原谅你了,下不为例。” 下不为例? “本来大哥还想过段时间再把这门功夫教给你的,但从刚才和你交手的情况看,你的气练的不错,足以驾驭这门功夫。” 一听阳神要传授自己功夫,林易立即来劲了! “今儿高兴,又得知二弟喜事,这门功夫就当做贺礼送与你吧。” 林易迫不及待地问道:“大哥,什么功夫,你倒是快说呀。” 阳神笑了笑,走到一棵树旁,拔下一根树枝,约有一米来长,左手化刃,在树枝上挥动几下,那树枝便成了一把简易的木剑。 阳神手持木剑舞了几下。 “嗯,还算顺手。” 说着,阳神走到林易面前,开口道:“二弟,你的灵气练的颇有修为,拳招也很不错,不过剑招实在是惨不忍睹。” 惨不忍睹这个词,的确打中了林易的命门。 自打来到这个世界,林易所学的剑招皆是与法术配合使用,没有获得像四象神拳这种在拳法上凌厉威武的纯粹剑招。 即便是手握法尺,所使出的星云大阵也只是通过御气发出攻势,威力有余,但招式太过死板单一。 “大哥...”林易的脸皮滚烫,说道,“你就别打击我了,你就告诉我,你接下来要传授我什么剑招。” 林易知道,既然阳神提到自己的剑招不行,又拿了一根长树枝,必然是要教自己用剑。 阳神右手握剑,剑尖指地。 “我传你的这门功夫,的确是一门剑法,名为飞天御剑流!” ...... 7017k 第218章 四式剑招,望气之术 蓝色的气流不断在空中汇聚,形成诺大的气云盘旋在空中。 炙热强烈的斗气让阳神的身子腾空而起。 阳神手持木剑,闭上眼睛,缓缓上升。 当阳神出手的那一刹那,天地变色,木剑化作一道雷电,犹如银蛇吐信。 阳神出手了! 凌厉之声响彻山谷。 “飞天御剑流,共有五式剑招,第一式,名曰快剑!” 骤然间,阳神的身子在空中化为数个残相,剑术灵动,身影潇洒,当真是剑风倚荡击千尺! 那剑锋在空中仿佛舞出了无数个圆圈,圆中有圆,圈中有圈,仿佛无穷无尽一般。 这第一式剑招为快剑,出手往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林易目不转睛,哪怕有天眼,依然怕一不留神就没跟上阳神的剑招。 阳神使完快剑后,将木剑向头上一抛,接着隔空以气御剑! “第二式,名曰御剑!” 阳神运气御剑,脚下踏空而飞,手指区区木剑,竟然打入了坚硬的山体之中! 手凌空对着山体来回划动,接着向上一指,只见木剑周身被蓝色的气体包裹住,从山顶冲出! 那一块苍重的山头,在木剑飞出后,竟断裂成了数段,轰隆隆的崩塌倒下... “第三式,名曰灵剑!” 阳神张手将木剑收入手中,但眨眼的功夫,数十只剑出现在阳神四周。 阳神竟然将自己的灵气化为实物,形成了一把把灵剑! 阳神手指木剑,在空中来回飞舞,那些灵剑则如同队列一般,整齐的跟在木剑之后。 这些灵剑飞到林易身边,形成剑阵,将林易团团围住。 阳神落地,右手抬起,那些灵剑纷纷飞向高空,接着,阳神将手臂放下,空中立即下起了漫天花雨,一柄柄灵剑从天而降,如万剑诀一般插入林易身旁的地面。 林易环顾四周,地面上显出一个个深深的剑孔,密密麻麻的令人胆战心惊。 “第四式,名曰剑体!” 那些灵剑消失,独留下一柄木剑。 阳神双手合十,将木剑并入手心。 “剑体,讲究人剑一体,剑乃人手足之延伸,手足亦可做剑,想要练到这一式,需要达到无剑胜有剑的境界。” 阳神说完,持剑使出剑招,有时灵动快速,有时大拙若愚,快剑与剑气之间流畅切换,没有丝毫阻滞。 对于木剑的使用,阳神已经完全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 ...... 阳神这四式剑招让林易大开眼界。 有天眼的加持,加上自己的悟性,阳神这四式传授后,林易勉强学了六七成。 前两式对于林易来说并没有什么难度,快剑重剑招,御剑重剑气,至于第三式灵剑,则需要拥有深厚的灵气做基础,才能使出像阳神那样的剑阵,至于第四式嘛... 还需要多多体会。 “好了,这套飞天御剑流,大哥今天就教给你了,往后如有不懂的地方,随时可以过来问我。” 说罢,阳神袖口一挥,将木剑插入远处的大石头上。 “多谢大...” 话没说完,林易突然想起了什么。 “大...大哥,不对呀,你不是说,这套剑法有五式剑招吗?这才四招呀。” 谷託 阳神微微一笑,回道:“这第五式嘛,叫做‘剑意’,每个人所领悟出来的都不一样,当你把前四式全都融会贯通,能够达到四式合一的境界,自然就会领悟出来了。” “...” 果然,高深的功夫总是要留一手念想的... ...... 在传授了林易飞天御剑流后,阳神又现场指导了林易一阵子。 “嗯,前两式还马马虎虎,后两式需要勤加钻研,不过学习这套剑法欲速则不达,二弟有空的时候再好好自己琢磨琢磨吧。” 虽然阳神的评价不算高,但林易在演示了这几招剑法后,立即觉得这套剑招非常高明,威力之大远超《祝由图录》里所记载的配合法术使用的五雷剑法等招式。 最重要的是,这套剑法补缺了林易功夫上的短板。 他终于懂一门高明的剑招了。 木桶效应... ...... “谢谢大哥!” 林易美滋滋。 这趟可算没有白来。 “先不忙谢,林易,既然你杨大哥送了你一份新婚贺礼,我又岂能落后?” 林易愕然的看向阴神,不知道下半身已经石化的她要传授给自己什么招式。 阴神看出了林易眼中的疑惑,先是一笑,然后说道:“我这招式,叫做望气术。” ...... 望气术,在阴阳风水学中,是观察吉凶的一种方法。 一个人如果掌握了正确的望气术,练习一段时间后,就可以看到阴阳风水学中的气场。 想要“望气”,必先有气功做基础。 练功时瞄准远处,半阖双目入静,似看而非看,目注而达心,久而久之,自然可以看到一种冉冉升腾、薄轻飘渺的岚雾。 这种雾就是大自然中存在的环境之气,也称之为晕。 初修习“望气术”,最好选择水泽之地,因为这种地方水汽充足,岚气变化比较明显,容易观察。 古人认为,天地之气相互交合,这就是万物生长的根本。 那些可以望见的岚气,代表着先天之气,也就是自然之气,古人亦称之为“炁”,代表无极。 而还有一些气,被称为后天的气,例如后天修行的气功,通过修行产生的气,统称为后天之气,亦叫做太极。 所以太极拳,是真正的修习内功的拳法,能够练成后天之气。 老话说的好,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 足以说明气对于人的重要性。 至于最高级的望气之术,类归于天眼,究竟于证道自性神通。 但通常,人们所能修行的,大抵不过一般的望气之术。 气色光明则发兴,气色暗淡则败落。气呈红色则巨富,气呈黑色则有祸,气呈紫色则大贵,气呈金色则有道。随态势而迁变,更有杂色而综合。 ...... 林易在祝由图录中看过望气术的篇章,但所述又与阴神所传授的完全不同。 “林易,你天眼已开,普通的望气术对你来说,早已学会贯通,但我要教你的望气术,与之完全不同,或许在关键的时刻它能够保你性命。” 说着说着,阴神的眼神逐渐空灵,而盯着阴神双眼的林易,眼前竟也慢慢变得虚无缥缈起来... ...... 7017k 第219章 五气:绿蓝红紫黑 恍惚间,林易与阴神一起置身于一片完全陌生的空间。 两人被空间完全包裹,四周的颜色在不断的变换。 “林易,我虽然在功夫上的造诣不如杨大哥,但却有着远超常人的感知力。被困在鬼界边缘这么久,我开始对自己的感知力进行研究,终于让我悟出了一种非同一般的望气术。” 随着阴神的话语,围绕在两人周围的颜色空间上,缓缓显出不同种族的身影。 有妖、有鬼、有佛、有魔... 这些种族身后的颜色有绿色、有蓝色、有红色...甚至有黑色... “林易,除了咱们人界九州,这世上存在的种族和地域还有很多,每个种族所带的气与其它种族是不同的,我在这里哪儿也去不了,于是潜心钻研各个种族的气,终于研究出可以用一种望气术,看到所有种族身上所带的气。并且,这种望气术,更适合于咱们平时的战斗中。” 林易仔细观察了一番,竟在空间显示的族群中,看到了自己曾经对垒过的一尺巷的红衣女鬼、来自魔界的蛇带、来自佛界的几位罗汉,以及刚刚和自己交手过的阳神... 红衣女鬼身上所散发的气,是绿色的。 蛇带身上的气,是红色的。 几位罗汉身上的气,是紫色的。 至于观察到阳神的气,是黑色的。 正当林易疑惑这些气的颜色时,就听阴神解释道:“我所传授的这种望气术,可以看到对手身上的气,从而判断出对手实力的强弱。当你的对手相对于你实力较弱时,气会显示绿色,实力相当时,气会显示蓝色,实力较强时,显示红色,再往上,就会显示出紫色和黑色,就是实力远超于你的敌人。” 学会了阴神的望气术,至少可以知道对手的真实实力,不至于在判断上出现失误。 遇到散发出红色之气的对手,起码还能抵挡尝试一下,要是遇到紫色和黑色的,那还是果断点,走为上策。 这种法术非常实用,最重要的一点,它不区分种族。 有了这一手,就不会打无把握之仗... ...... 从魔镜里出来的时候,林易浑身上下的衣衫都已经破烂不堪了。 虽然被阳神结结实实的揍了一顿,但这一趟可谓收获颇丰。 飞天御剑流与望气术,足以让林易的修为再提高一个台阶。 ...... 就在林易准备换一身干净衣服的时候,苏绣儿推门而入。 “夫君,我正到处找你呢,你怎么回来...呀!” 当苏绣儿看清林易的装扮时,不由得惊叫一声。 “你这身上...怎么到处都是血?” 见苏绣儿紧张的模样,林易连忙露出笑容,说道:“哎呀,绣儿,不用担心,我刚才到后院里练了会儿功夫,不过是稍微没有控制住力度,让自己受了点苦而已。” 常伴在林易左右,苏绣儿早知林易练功非常勤奋,有时候甚至会挑战修为以上的试炼,难免练完功后身上会挂点彩。 但... “夫君,今儿是除夕之夜,你怎地也弄成这个模样。” 苏绣儿微微皱眉,连忙上前拿了快干净的湿毛巾,帮林易擦拭身体。 “嘶,轻点...疼...” “哼。” “哎呦,哎呦,绣儿,真的,好疼,轻点...” 苏绣儿一只芊芊细手,轻轻的将林易破烂的衣衫往下扒,另一只手缓缓擦拭身上的血迹。 “嘶...呼...” 林易长吁了一口气,叹道:“现在不疼了,舒服多了...” 苏绣儿回了一个媚眼儿。 就在这时,只听“吱呦”一声。 “绣儿真是的,门也没关好...” 话音刚落,林易、苏绣儿与呆站门口的苏灿、二娘八目相对... 纵是林易,也不禁老脸一红,说话居然结巴了起来:“爹...娘...我我我...我和绣儿在...在脱衣服...她她她...在帮我...” 林易这句话,不如不说。 苏绣儿登时脸红的像熟透了的苹果。 “爹,娘...不是...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苏绣儿边说边掐了下林易。 “是...是...”林易连忙开口,准备辩解。 可是,二娘没给两人解释的机会。 “我懂,我都懂。” 二娘笑着,一屁股将苏灿挤出了屋子,然后将门迅速带上。 门内。 “都是你,都是你!” 苏绣儿红着脸,对着林易就是一顿粉拳。 打得受伤的林易是龇牙咧嘴,但就是不敢再出声了。 门外。 苏灿怅然道:“这俩小子,玩的够野的呀。” 见二娘没有反应,苏灿怀着一丝忐忑看去,只见二娘双颊微红,双目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 “老爷,我瞧咱们也别去听戏了,早点儿回去歇着吧。” “这这这...” 这下轮到苏灿语气哆嗦了。 “我这么多亲戚还在呢。” 二娘一把搂起苏灿的胳膊,嗔道:“哎呀,老爷,方总管在呢,不会怠慢着客人的。”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 二娘语气突然变得坚决而果断,拉着苏灿就往房里去了。 “对了,老爷,上次林易送的虎虎酒还有吗?” 苏灿闻言一惊。 “你你你...你要干嘛?” “喝点再干!” “砰”的一声,老爷的房门被死死关上... 第二天,苏灿揉着腰走出房门,步履稍显蹒跚。 同样的,还有被香儿搀扶着的苏绣儿。 ...... 正月初一,新年的第一天。 《梦粱录》里记载:“士庶家不论大小,俱洒扫门闾,去尘秽,净庭户,换门神,挂钟馗,钉桃符,贴春牌,祭祀祖宗。” 苏家作为寿霖城的大户,自然也不例外。 下人们一早就在院子里忙着各处打扫。 换门神,挂钟馗,钉桃符,贴春牌,一样不落。 之后苏灿带着二娘、林易、苏绣儿以及苏家的亲朋子弟们,一起祭祀祖宗。 祭祀完后,苏绣儿便缠着苏灿、二娘和林易,商量着今儿出门到哪儿去逛逛。 “咳...今儿你和林易一起去吧,我有点疲乏,想要再去休息一会儿。” 二娘立即搀着苏灿的手臂,欢天喜地的去了,苏灿的脸上却带着一丝惊恐... 苏绣儿便向林易问道:“夫君,今儿去哪里逛逛?” 林易想了想,回道:“我想起来了,曹大哥和多大哥曾和我约好,年初一到松韵轩一聚,我瞧这时间也差不多了,不如这就...” 话没说完,突然一阵陌生的声音在林易身后响起。 “你们俩到哪儿去?带不带我?” 林易愕然回头,只听身旁的苏绣儿惊喜的叫了一声:“表哥!” ...... 第220章 千年道运困龙井,一朝得势入青云 深夜,长乐宫。 “父皇。” 虞煜向天佑帝行礼后站定,只见父皇此刻容光焕发、精神矍铄,与刚才在宴席上面红耳赤、大呼小叫的失礼模样判若两人。 天佑帝招呼虞煜来到身前。 “煜儿,你身为太子,性子太柔,一向对人温和有礼,不愿意做得罪人的事,怕遭人恨。可是,只有无足轻重的人,才能做到不招人恨。” 虞煜低下头,轻声道:“是,父皇,孩儿知道了。” “你今年多大啦?” “回父皇,已年满十八了。” 天佑帝点点头,彷佛回忆起往昔,开口道:“十八岁,想当年,我已经上阵杀敌了...” 过了一会儿,天佑帝收回思绪,向虞煜问道:“听郑太傅说,你对天齐佛很不满?” 虞煜正容道:“是!” “为何?” “孩儿只是不明白为何我人界要如此拥护佛祖和庙宇,我们人界的信仰为何要是人界之外的佛?” 天佑帝道:“谁告诉你我们人界的信仰是佛?” 虞煜眉毛一挑,说道:“难道不是?” “自然不是。” “那我们的信仰究竟是什么?现在咱们人界九州各处都在兴建佛祖庙宇,各个庙宇香火旺盛,似乎佛已经成了百姓的信仰,难道,它不是我们的信仰吗?” 天佑帝说道:“煜儿,你所看到的只是事情的表面,并没有看到更深层的东西。” 说完,天佑帝站起身来,走到窗边,面向浩瀚的星河。 “我们信仰的,从来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救世主,而是人间自己长出来的英雄。人界无须佛祖和庙宇,记住守护过我们的人和经历过的苦难,并且尽所能的保护能够保护的人,就是最好的信仰。” 听完天佑帝的话,虞煜一直有些混沌的想法瞬间变得通透。 转过身,天佑帝双手扶住虞煜的肩膀,说道:“战争已经打响!这场仗,你可有信心?” “有!” 虞煜毅然决然。 天佑帝将嘴巴凑到虞煜耳边,轻声道:“我主内,稳众人,你主外,办大事,可否?” 虞煜立即躬身道:“愿听父皇教诲,不知煜儿需办哪几件大事?” “第一,找一名信得过的心腹,去寿霖城考查一个叫林易的人,这人是雾隐门的人,又在衙门当差,郑太傅推荐过,寿霖城的县令上报剿匪功绩,奏明主要也是他的功劳,我想要瞧瞧,这林易是怎样的一个人,能不能为我所用。” “孩儿也曾听闻他的大名。” “哦?那便巧了。如能为我所用,便纳入麾下,如不能,你便看着办吧。” 虞煜躬身知悉。 “第二,我大虞朝自开朝以来,气运逐渐衰败,虽偶有盛世,却维持不久,钦天监一直在调查影响我大虞朝气运的锁龙井,最近有些眉目。” 虞煜立即接道:“千年道运困龙井,一朝得势入青云。孩儿也听说过锁龙井影响朝代气运之事,但一直未有证实。” “钦天监收到报道,说在年前,寿霖城那里曾经在白天发生过异象,怀疑与锁龙井有关,所以你派人去寿霖城的时候,也去查一下锁龙井。现下就是这两件事,先找人把这两件事办了吧。” 听了天佑帝的吩咐,虞煜建议道:“父皇,既然这两件事都在寿霖城,依我之见,不如就由我带人亲自前往督办这两件事吧。” “不可!” 天佑帝立即回绝。 “现下京城遍地都是他人的耳目,有佛界的,有九州藩王的,有其它各方势力的,你身为太子,贸然出行太过显眼,定然躲不过这些人的眼睛,到时候万一有人在路上对你不利...” 天佑帝边说边摇着头,道:“现下京城内虽歌舞升平,但实际上到处都是暗流涌动,你只可留在京城,这京城外的事情嘛,交给别人去办。” “是。” 虞煜极不情愿的答应了下来。 天佑帝见虞煜一副跃跃欲试后失望的模样,忍不住说道:“虽然你人不能去,但可以用飞鸽传书一直遥控指挥,另外,你留在这里也不是没有事情做,我已经吩咐过郑太傅,给你们俩留了个题目,如何削藩。” “削藩?” ...... 约莫一个时辰后,虞煜悄悄的离开了长乐宫。 天佑帝和他做了一个约定。 这必然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而且,战争的结果,无人知晓。 但他们都知道,这场战争,他们必须打赢,是为了人界九州所打,不能输。 看着虞煜离开的背影,天佑帝抬起目光,望向黑色的雪夜,不禁轻声吟道:“浑河尚有澄清日,岂可人无得运时。雪压寒梅头不低,历经苦难待佳期。” ...... 回到自己的储宫永宁宫,虞煜辗转反侧睡不着觉。 这两件事并不复杂,听起来也都很简单,但实际上想要派人同时完成这两件事,却很不容易。 人多口杂,虞煜自然希望越少人知道他的任务和目标越好。 在自己信得过的人里,谁能担此重任呢? 直到鱼肚泛白的时候,一个人名才突然跳到虞煜的脑海里。 由这家伙执行这次的任务,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了! ...... 天刚蒙蒙亮,虞煜就在侍女的服侍下洗漱起床。 简单的吃了点早膳,虞煜拔腿就往钦天监去了。 “恭迎太子殿下。” “免礼。” 虞煜直奔内堂,走到半路却被人拦住。 “太子殿下,前面是钦天监工作的场所,钦天监的工作一向保密,您是知道的,还请您在此停步,主事马上就到。” “好。” 没一会儿,钦天监主事余俊匆匆赶到。 “太子殿下,是什么风把您给吹到这儿来啦?” “余主事,也没什么事,就想跟您借个人。” “借人?不知太子殿下想要借谁呀?” “秦先。” 余俊眉头微微一皱,向身旁的人问道:“秦先是何人?” 从人立即掩耳回道:“回主事,是天机组一名普通的研究生。” 余俊听后向虞煜说道:“太子殿下,这事儿我得禀报邓丞相一声,毕竟这钦天监,是邓丞相管辖的。” 虞煜面色一寒,厉声喝道:“邓丞相,邓丞相!你们眼里就只有邓丞相吗?我这个太子难道就是个摆设?说话就没人听吗?” 虞煜一向在宫里都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任谁也从没有见过他发这么大的火。 那余俊的态度马上就软了,甚至吓得浑身直哆嗦,连忙说道:“太子殿下息怒,我这就派人将秦先带来。来人呐,赶紧去将秦先带过来!” ...... 看着虞煜和秦先走出门去,余俊这才长出一口气。 在宫里这么久,他可从来没见过一向好脾气的太子发怒火。 刚才虞煜发怒时的模样,彷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一个他熟悉却又不认识的家伙。 ...... 乐文 第221章 钦天监秦先 表哥? 没等林易反应过来,苏绣儿已经松开握住林易胳膊的双手,撒丫子跑了出去。 林易愕然回身,只见一身穿锦绣华丽服饰的纤瘦青年站在不远处,一副公子哥的打扮,腰上挂着两把匕首,嘴角挂着一抹弧度的微笑,眼里正上下打量着自己。 擦! 帅哥! 不得不说,整个寿霖城里,这是林易所见过的最帅气的青年人。 更令林易产生敌意的是...这家伙腰间配挂的龙纹玉佩可是只有大户人家才会佩戴的饰品。 看过奇夫卷轴中关于鉴物定宝的篇章后,林易一眼就瞧出那玉佩质地华丽、价格不菲。 帅气还有钱的小白脸...表哥... 任何人面对这样一个同性,都会难免生出敌意。 所以当苏绣儿扑到表哥怀里的时候,林易的眉头不禁一皱,眼神中不自觉的有些闪烁。 ...... “都这么大了,还这般胡闹,你可不是小丫头,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 扳着苏绣儿的肩膀轻轻推开,被苏绣儿唤做表哥的青年人向林易微微一笑,道:“这位定是绣儿表妹的夫君,表妹夫林易了。” 林易走上前去,将苏绣儿拉到身旁,回道:“在下正是林易。” 眼前的青年嘴角上扬,不禁微微点头,说道:“表妹夫果然是一表人才。” 表妹夫... 这个称呼真是不习惯。 苏绣儿向林易介绍道:“夫君,这位正是我以前提过住在京城的表哥,叫秦先,小时候秦表哥经常住在我们家,经常陪着我一起玩。” 秦先立即摸了摸自己的屁股,笑道:“小时候不知天高地厚,尽陪你疯玩,可没少挨板子。” “噗嗤。”苏绣儿笑出声来,连忙用手掩住,向林易说道,“其实那时候大都是我闯的祸,多亏了表哥替我把那些板子给担了下来,否则呀...啧啧啧...” 瞧着苏绣儿的表情,虽然嘴上说的是挨板子的痛苦,但脸上显露出的全是对往日幸福的回忆。 林易呆立原地,插不上话,不免有些尴尬。 就在这时,苏绣儿轻轻环上林易的手臂,让林易的心情瞬间阴转晴... “表哥,你现在在京城里干什么呢?有没有谋个一官半职?” 秦先道:“嗨,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官职没什么兴趣,倒是经太子赏识,入了钦天监,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听到“钦天监”三个字,苏绣儿不由得张大了嘴巴,露出一副惊讶的模样。 “表哥,你进钦天监了,好厉害呀。” 林易忍不住插嘴道:“绣儿,钦天监是做什么的?” 苏绣儿解释道:“钦天监、缉巧司、术研院,这三个机构皆设在京城,是咱们大虞朝最神秘的三个机构,据传研究九州各种奇观异象、洞天福地、功法秘技、能工巧术,能进入其中的人物,都需经过层层选拔,绝对是万里挑一的人才。” 秦先立即接道:“这钦天监嘛,研究的都是些皮毛,比不上另外两部,我也就是混口衙门的饭吃,不至于坐吃山空嘛。” “表哥你一向都这么谦虚。” 秦先的目光从苏绣儿环着林易的胳膊移到林易的脸上,问道:“不知表妹夫现在在何处高就?” “雾隐门,第五阴门。” 话音刚落,苏绣儿的声音立即响起。 “还是咱们寿霖城军队的指挥使呢。” 林易笑着看向苏绣儿,后者看着自己的目光中充满了爱意。 这不仅让林易有些懊悔,懊悔自己刚才看到苏绣儿和别人亲密了一些就产生了情绪上的波动,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又是表兄妹,许久未见亲密一些属实正常,倒是自己有些小心眼了。 此刻心情已然好转的林易接口道:“只是因为形势所迫暂代而已,可没有正式的任命呢。” “我不管,在我心里,我的夫君就是最厉害的!” 哎呦喂,苏绣儿这边一番甜蜜的吹捧,虽说在外人面前表现的有些肉麻,却让林易非常的受用。 就在小两口浓情蜜意的时候,秦先突然开口道:“指挥使?嘿,不知道是不是名副其实呢。堂堂寿霖军竟然找雾隐门的人做统帅,难道寿霖军真的没有人才了?” 听到这话,林易和苏绣儿不禁同时看向秦先。 “表哥,不许你这么说我的夫君,年前有流寇进犯我们寿霖城...” 没等苏绣儿说完,林易打断了她的回答。 “绣儿,这些事情就甭说了,既然你表哥认为我名不副实,不如就出来赐教几招,听绣儿说,你从小就习武,拳脚功夫应该不错吧。” 刚刚经历过阳神和阴神的指点,林易对自己当下的修为信心十足。 听林易的回答非常有底气,秦先没有流露出丝毫害怕的情绪,反而脸上带着一丝兴奋的表情。 “这就有意思了!” ...... 秦先将外套脱下,来到院中的空旷处,做起了热身运动。 “来,比划比划。” “好!” 林易也不甘落后,来到院中,像秦先一样摇晃着手腕和脖子,舒展身体。 苏绣儿站到院子里的亭子里,向两人喊道:“夫君,表哥,点到为止,不要受伤!” 苏绣儿的话就像是擂台上的摇铃一般。 两人站定,摆出拳势。 当看到秦先的起手式,林易便不敢有丝毫大意。 从阴神那里学到的望气术向秦先看去,这家伙周身散发出来的气竟然是蓝色的! 也就是说,单从望气术的结果来判断,秦先的实力和自己不相上下! 又帅又有钱还能打... 林易运起真劲... 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任何男人都难免想要表现自己,压过对手一头。 ...... “噗...” 秦先的脚尖在地上掀起一片尘土,迅捷的速度在空中留下了残相,斗大的拳头瞬间就出现在林易眼前。 在人界,这是除了阳神之外速度最快的对手。 林易甚至来不及出手阻挡,只能赶紧侧头闪过。 虽躲过了这一拳,但拳风依然刮的林易脸上生疼。 刚刚避过秦先迅猛的一拳,这家伙仿佛脑后生眼一般,没有转身,借着前冲的劲头,弯曲后腿,用脚后跟打向林易的面门! 林易没有想到,这秦先看起来斯斯文文,进攻却如此刁钻毒辣。 用脚后跟攻击,这让林易没有想到。 避无可避的情况下,林易抬起双臂,运气挡住了这一脚。 “啪”的一声,空气中闪出碰撞的火花。 这一挡用上了玄武七星的防御真气,虽没有受伤,但身子被击退了数米远才停下,手臂也有些发麻。 见林易接下了自己的一拳一脚,秦先露出了赞赏的眼神。 “不错嘛。” 这句看似称赞的话,在林易的耳朵里听起来却像是赤裸裸的嘲讽。 右手的气在不断的集聚,股股真气在空气中散发出零星红色的火焰。 ...... 乐文 第222章 驭风使者,棋逢对手(第一更) 林易初始修炼的是真气,但被阳神打通命泉后,真气已逐渐向灵气转变,气的质量与之前已不可同日而语。 依靠着强大的灵气,林易四象神拳的威力也越来越强。 对上苏绣儿的表哥秦先,仅仅一个照面之后,林易就知道自己绝对不能留手。 林易脚下使出斗转星移的道纹,如灵蛇出洞,陡然间移到秦先身前。 秦先反应也是神速,在林易脚步刚刚落地的那一刻,立即腾空而起,身子轻飘飘的向后飘移,与林易之间又拉开了一段距离。 不过,林易依然抬起胳膊,遥对秦先挥出一拳。 秦先正疑惑着,突然发现眼前的空气似乎泛起了水面波纹一般的涟漪,一团火焰夹杂在空气之中,汹涌的向自己袭来! 只觉得身前的空气突然变热,秦先心念一声不好,急忙侧过身子,想要闪过林易凌空打来的凶猛一拳。 远处传来泥土炸裂的声音,伴随着满天雨花般的泥块从天而降,秦先左侧小臂的衣衫已经被火焰尽数烧毁。 秦先愕然看向自己被熏黑的左手,表情却逐渐变得兴奋起来。 “很好!有意思!” 说罢,秦先的身子逐渐腾空,竟漂浮在原地半空。 除了阳神,林易还从没见过有人能够单单运气,便使得自己漂浮起来。 难道秦先的实力竟然能与阳神比肩? 从林易表情的变化,秦先仿佛看出了林易内心的想法,开口道:“我的凌空漂浮,使用的并非真气,是因为我...可以操纵风。” 听了秦先的话,林易知道,眼前这厮拥有操纵风的领域。 秦先右手向林易一挥,地面瞬间产生一条裂缝,顺着秦先身前的地面向林易这边裂开。 林易连忙闪开,身后的一块巨石竟然被生生斩断成两半! 这简直比刀刃更加锋利! 旁观的苏绣儿有些担心地嚷道:“表哥,这么危险的招式,你还是别用了,我担心林易受伤。” 啥? 受伤? 这种被自己媳妇小看的感觉,实在不怎么样。 那边秦先回道:“放心吧,这点伎俩算什么,表妹夫轻松就能应付了。” 说罢,秦先双手连挥,使出了比刚才更加凌厉的攻势。 三道风刃从秦先手掌挥出,沿着地面产生三条裂缝,快速滑向林易脚下。 从刚才被切割成两半的巨石就可想而知这三道风刃的锋利程度。 但林易此刻避无可避。 如果要躲开风刃,那么势必要跳出这片空地,实际上就已经输了。 要是放在平时,输了也就输了,切磋嘛,不在乎输赢。 但这一场不行。 对手是苏绣儿的表哥,而且似乎在苏绣儿眼里,自己的武功修为并不如秦先。 林易凌空打出数拳,空气随着林易的拳风,在他身前泛起一层层水花。 伴随着涟漪逐渐扩大,林易的面前竖起了一道真气屏障。 风刃来到林易面前,被屏障隔绝,没有伤到林易分毫。 同样是玄武七星拳,现在林易面前竖起的可是灵气屏障,相对于之前所使用普通真气打出的屏障来说,防御力大大增强。 ...... 见自己的风刃对林易没有效果,秦先从自己的腰间拔出两把匕首,对林易道:“比比兵器?” 林易袖口一抖,如利剑一般的法尺出现在林易手中。 没有开口,但已经做了回答。 林易正好想要试一试自己新学的飞天御剑流。 从修行上看,似乎与自己实力相当的秦先就是最好的陪练。 “我这两把匕首,一把名清刚,一把名扬文,都是吹毛断发的宝刃,你可要小心哦。” 说罢,秦先手持双刃,控制风向在空中滑翔,向着林易俯冲而至! “当”的一声响,空中闪出火花。 秦先的匕首小巧凌厉,攻速迅捷,林易使出第一式快剑,轻松挡住。 没给林易喘息的机会,俯冲而过的秦先在空中调转回头,杀了个回马枪,另一把匕首接踵而至。 虽然秦先的动作很快,但这种速度对于阳神传授的飞天御剑流而言,应付起来那可是绰绰有余。 林易抬起法尺,准备再轻松挡过这一刀,但眼看着匕首近在眼前的时候,却突然从秦先的手里脱手而出,在空中划过一道诡异的弧线,闪过林易的法尺,从林易手腕上的袖口划过! 只听“刺啦”一声,林易右手臂的袖口被割掉了一大块衣衫。 “这是还你刚才那拳的。” 秦先笑眯眯的停在半空,两把匕首就在他的两手附近凌空停滞。 看来这家伙不仅可以支配风,还可以利用风操纵物体。 与林易使出气控制武器不同,秦先使用的是他的领域--风,虽说介质不同,但效果都是一样的。 秦风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和他所达到的领域层级不无关系。 风元素领域,领域一:风徒;领域二:控风者;领域三:驭风使者。 驭风使者:驾驭风元素,成为风的主人,可使用风元素控制一切实物。 秦先已经达到了驭风使者的第三层领域。 ...... 林易低头瞧了瞧自己的袖子,知道刚才秦先让了自己一回,如果那刀刃再向下偏那么一点点,恐怕自己就要血溅当场,手腕不保。 想到这里,林易双手握住法尺,灵气陡然提升。 强大的灵气使得半空中的秦先左右摇晃。 “好霸道的真气!单单是气息竟然能够影响我对风的操控!”秦先不禁心想。 就在秦先刚刚沉下重心,将身子稳住,就感觉到一柄武器向自己的脑门直冲而来! “嗖”的一声,贴着自己的头皮,从头上飞过。 秦先甚至还没来得及看清,更没时间做出反应。 身后传来碎石倒塌的声音。 前方,林易保持着双手向前的姿势,先后看,法尺深入假山的山石中,打出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几块碎石掉落在池子里。 刚才这一剑如若打在自己身上,非筋骨碎裂不可! 这是对自己刚才刀下留情的回应。 ...... “哈哈哈,林兄弟好身手,不打了,不打了!” 秦先收回功力,从半空落下,快步走到林易跟前,笑嘻嘻的握住林易的手,说道:“林兄弟果然好样的,我虽然身在京城,也听闻寿霖城出了一位小英雄,可当真了不得。” 这一番热情,倒是让林易有些措手不及。 苏绣儿双手捂着胸口,小脸憋的通红,跑过来长吁一口气,说道:“真是担心死我了,说了点到为止,怎么还用上兵刃了呢,我在旁边看的心惊胆战,也不敢出声,唯恐影响到你们。” 说罢,抓起林易破碎的袖口,又瞧了瞧秦先被火熏黑的手臂。 “今儿是年初一,瞧瞧你们俩现在的样子,还不赶紧去清洗一番,换身干净的衣服!来人呐...” ...... 第223章 来自大梁的邀请帖(第二更) 清洗了一番后,林易重又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刚走出房门,就看到秦先从隔壁屋子推门而出。 两人相视一笑,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从和秦先刚才交手的感觉上,林易觉得秦先是一名正人君子,一开始因为苏绣儿而起的敌意已经减少了许多。 这时苏绣儿带着苏灿和二娘来了。 苏灿见到秦先,激动地说道:“哎呀,先儿,几年未见,身子又壮实了不少嘛,你爹娘在京城身体可好?” 秦先回道:“回姑父,我爹娘身体还算硬朗,在京城也一直叨念您呢。” 一旁的二娘开口问道:“绣儿出嫁,你这也没能赶回来,说是过年的时候过来,怎地到现在才到?你爹娘呢?怎么没一同到达?” 秦先哭丧着脸说道:“嗨,别提他俩了,听说西域的弱水城那里出现异像,怀疑与洞天福地有关,年前就一起到关外去了,连个信儿也没留,我倒是想早点赶过来过年,谁知路上遇上大雪,没办法找了个地儿凑合了一夜,今儿早上才入城。” “来了就好,来了就好,今儿晚上,咱们一定要好好喝上几杯,你再给我们讲讲这几年发生的趣事儿。”苏灿笑呵呵的说道。 “这个自然,一定陪姑父喝个尽兴。” “好,好。” 这时苏绣儿说道:“爹,娘,咱们和表哥还要出去一趟,林易和曹捕头、多主簿都约好了,要到松韵轩小聚。” “好,你们去吧,下午早点儿回来,我让人把饭菜都备好。” “知道啦。” 看着三人离开的背影,苏灿不禁怅然道:“这小子,一晃好几年不见了,绣儿小的时候可没少得他照顾。” 二娘笑道:“好啦,人都走远了,来,老爷,我们回房休息吧。” 苏灿:“...” ...... 暖阳高悬,风清气正。 今儿天气不错,路上不少人在扫雪。 昨个儿夜里雪下的大,但现在艳阳高照,虽然气温不高,但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刚出了门,三人就听见门口附近有人在大声吆喝。 “上九流,下九流,剃头匠来剃光头;神也怕,鬼也愁,莫道年老不风流。” 林易眼尖,一眼瞧见了坐在不远处墙角根的贾入道。 这厮满脸笑意,八字胡随着说话一翘一翘的,墨镜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显眼。 “嘿,贾大师,这么早就出来摆摊讨活儿来啦?”林易走上前去,向贾入道问候道。 “今儿是年初一,不干活,只是出来晒晒太阳,林爷您瞧呐,我可连吃饭的家伙都没带。” 可不是嘛,就带了个马扎,连个小台布都没有。 秦先举起手在贾瞎子墨镜前晃了晃,疑惑道:“这人真是瞎子?” “呸。”贾入道啐了一口,板着脸说道,“怎地,林爷的声音我听着熟悉,难道瞎子就不能认识人吗?” 秦先笑了笑,没有和贾入道争辩。 苏绣儿倒是从袖子里掏出一小袋碎银子,递到贾入道手里,说道:“贾大师,今儿年初一,给您个红包讨个彩头,您收了吧。” 贾入道掂了掂,连忙收进怀里,那面孔立即堆满了笑容,说道:“哎呀,这位定是绣儿姑娘,不对不对,现在你已经出嫁,应该叫林夫人才对。” 苏绣儿脸上一红,偷看了林易一眼。 说到底,林易迎亲娶妻的日子,还是贾入道帮忙算的黄道吉日,因此苏绣儿在年初包个红包给贾入道,也算是表以谢意。 贾入道收了银子,向林易问道:“林爷,林夫人,还有那个谁...你们这是往哪去啊?” “贾大师,我们和曹捕头、多主簿约了到松韵轩小聚,您要是有空的话就一起来吧?” 林易一句客气话,贾入道还真的应了下来。 “哎呀,那敢情好呀,松韵轩的茶点相当不错,可以同去,可以同去。” 说着就把自己屁股底下的下马扎收了起来,站到林易身旁。 秦先凑过去,说道:“我说这位大师,您跟着我们,需要人扶不?不会跟着跟着掉队了吧。” “你瞧你这人,真是狗眼看人低,我虽然眼睛不大好使,但耳朵灵敏着呢,你们的脚步声我尽收耳底,你们尽管走,走丢了算我没那个口福。” “嘿,这人嘴还挺硬。” 苏绣儿示意秦先别和贾入道拌嘴,于是四人一行前往松韵轩。 ...... “哎呀,林兄弟,弟妹,你们终于来啦!咦,贾大师也来了,还有一位是?” 眼见一位身材有些肥硕的胖捕头,对着林易和苏绣儿眉开眼笑,秦先便知道这位定是林易口中的曹捕头。 秦先小的时候虽然在寿霖城也见过曹达华几次,但那个时候的曹达华,整个精气神的状态与现在完全不同,同样境地的还有多隆。 “林兄弟带来的,自然也是我多隆的朋友,大家快请坐吧,喝点茶,吃些糕点。” 六人坐在松韵轩的包间,林易为大家相互介绍,当听说秦先是在京城当差的,曹达华和多隆对苏绣儿的这位表哥立即多了几分敬意。 贾入道嘛,从坐下来就开始吃喝,那嘴巴可一刻也没闲着。 阵阵欢声笑语从包间内传出。 林易也难得的享受一番这种悠闲的生活。 然而泡到第二壶茶的时候,好戏来了。 多隆道:“林贤弟,弟妹今儿来的可真是时候,有件事情呐,还真的要和弟妹好好商量一下。” “哦?” 听说与苏绣儿有关,林易连忙道:“多隆兄,有话直说便是。” 多隆点点头,道:“年关前一天,大梁传来了邀请帖子,说是今儿年初六,大梁会举办诗会,到时候整个豫州的诗社都会收到邀请,我思来想去,咱们寿霖城就只有一个弟妹创办的苏美诗社,不知道弟妹意下如何,是否愿意接受邀请,带领诗社的人去大梁参加诗会?” 大梁诗会? 一听这名头,就感觉不是什么好事呀。 不过苏绣儿并不像林易这般想法,她听了之后倒是很兴奋。 “大梁的诗会是整个豫州水平最高的诗会了,整个豫州的才子都会前往,绣儿一直都很喜欢诗词,纵然咱们苏美诗社实力一般,但前往学习一番也是可以的,况且咱们苏家的部分产业,去年刚在大梁扎下了根,我也想去瞧瞧那边的生意做的怎么样了。” “那弟妹你是确定去了?” 苏绣儿向多隆点了点头。 “好,那咱们便合计合计,什么时候动身。” ...... 第224章 鸡鸣寺的传说,三炷香三叩首(第一更) “绣儿,你真的想去大梁参加诗会?” “夫君,有什么不好的吗?你知道绣儿最喜欢诗词,大梁又是豫州的州城,就当是过节去游览一番也不错,绣儿已经很久没有出过寿霖了呢。” 见苏绣儿这么想去,林易便不好再反对。 秦先也支持道:“大梁嘛,我也好久没去过了,林兄,不妨咱们就一起去走走,就这么定了吧。” “好嘞,那这一趟阵容可壮大了。”多隆笑嘻嘻的赶紧把锤子落地,没给林易任何反驳的机会。 几人约定明儿正午从苏府一同出发,算算时间,绰绰有余,路上游山玩水、欣赏风景,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虽说这世道有些乱,但同行的有林易、秦先、曹达华等人,倒也不用担心。 至于贾入道嘛... “贾大师要不要与我们一同去大梁?”林易问道。 “你们游山玩水,一路欣赏景色,我这瞎子跟着去何干?不如留在这城里多待些日子。” 见贾入道这么说,林易也没有再勉强。 ...... 用完午膳,苏绣儿提议去庙里上香。 “这是咱们苏家的传统,做生意嘛,年初一一定要到庙里上香,夫君陪我一起去吧。” 于是众人起身,前往寿霖城香火最旺的鸡鸣寺上香祈福。 “林兄弟,这鸡鸣寺你可去过?”多隆问道。 林易摇了摇头,回道:“不过这寺庙的名字倒是有趣。” 多隆便说起了关于这鸡鸣寺的一段传说。 ...... 故事发生在“永夜”年间,这是比“安定”更早的年代。 传闻寿霖城所在的这片土地上曾经盘踞着一条非常厉害的大蜈蚣精,能一日游行数百里,口喷数十丈毒焰。 周边的人畜可没少受到这蜈蚣精的伤害。 由于蜈蚣精危害极大,老百姓没有一天安生的日子可以过,方圆两百里的百姓无不对这只蜈蚣精痛恨不已。 人们日夜祈求,希望上天能够派天神下凡,将这只蜈蚣精收了。 或许是被百姓们的虔诚和坚持所感动,上天真的派了一员天神下凡对付蜈蚣精,为民除害。 这个天神正是金鸡。 金鸡领命后来到凡间,正遇见蜈蚣精盘踞在山顶,向城中喷射毒焰。 只听金鸡一声震耳欲聋的雄鸡啼叫,直震得蜈蚣精摇摇欲坠。 天边显出一片五彩霞光,刺的人睁不开眼。 待人们缓过神来,只见天边万道霞光,霞光中站着一只金光熠熠的雄鸡。 鸡头高昂,红冠抖擞,脖子一伸,发出“喔喔喔”的啼叫。 蜈蚣精见了之后,连忙从山上逃跑。 金鸡哪会轻易的放它走,身披五彩霞光,从天上飞奔而下,一口咬住蜈蚣精。 这蜈蚣精也是有些道行,拼命的反抗,一时间竟然让金鸡没有讨到任何便宜。 经过了一番长时间的殊死搏斗,蜈蚣精终于被金鸡咬死,但金鸡也因为中毒太深倒在了山脚下。 蜈蚣精死了,附近的百姓们终于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为了纪念为民除害而失去生命的金鸡,大伙们便一起出钱,盖了一个寺庙,将金鸡的尸体安葬在此,并取名为鸡鸣寺。 ...... 听了多隆的讲述,众人是大饱耳福。 曹达华更是嚷嚷着,自己从来没听说过鸡鸣寺还有这段传说。 “要提到咱们寿霖城里哪家姑娘、青楼里哪位红姑,这些人的事你就最清楚了。” “这倒是。” 多隆和曹达华这对活宝的对话,逗得众人乐呵不已。 ...... 来到鸡鸣寺庙口,这里人头涌动的热闹景象令林易感到一丝惊讶。 真没想到,在这个世道,寺庙的香火竟然如此旺盛。 香客和游人进进出出,络绎不绝。 “林兄弟,别惊讶,年初的时候,就属这寺庙最热闹了,这种世道,谁不想来上柱香求佛祖庇佑,平日里虽也热闹,但没有这么多人。”多隆解释道。 众人踏入寺庙,苏绣儿向一名和尚捐了一笔香火钱,现场的每人都拿到了三支高香。 ...... 林易睁开眼,手捧三炷香。 人最忌三长两短,香最忌两短一长。 林易手里的三炷香袅袅飘飖,缓缓燃烧着,香火化为青烟,笔直向上。 林易将手里的香插在佛祖面前的香炉中,然后跪在蒲团上,向佛祖三叩首。 当林易站起的时候,发现秦先手里把玩着三炷香,丝毫没有上香的意思。 “你不去?” 秦先摇了摇头,道:“我不去。” 林易微微一笑,人各有志,这佛祖嘛,有人信,自然也有人不信。 ...... 不过话说回来,拜佛为何要上三炷香,再一跪三叩首呢? 其实这在佛教文化中,是有讲究的,有很深刻的意义和很大的功德。 三炷香中的第一炷香,叫戒香,代表着在佛的面前表决心,戒掉自己的恶习和妄念。 第二炷香,叫定香,代表自己能够得到佛祖的指引,希望自己能够入定。 第三炷香,叫慧香,祈求自己能够得到智慧,消除无明。 上三炷香的意义,就是为了获得戒定慧,破迷开悟的方法,以戒生定,以定生慧。 也就是说,只有戒掉自己的恶念,才会安定清静,心清静就能产生智慧。 至于一跪三叩首,在《周礼》中记载,三跪九叩是最敬重的行礼方式,后来逐步简化,变成了一跪三叩首。 佛教典籍中认为,跪拜礼佛,是非常重要的功德,在佛前三叩首,有着特定的意义。 一叩首,表达对佛祖的至诚恭敬,告诫自己,永远保持一颗恭敬之心。 二叩首,则是发愿信仰佛教,心归于佛门,决心向佛祖学习。 三叩首,是在佛面前的自我反省,深深忏悔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罪过等诸多恶业。 佛教讲,一切由心造,我们所有的外在行为,都是为了表达内心的状态。 一心向佛,才有了燃香拜佛之举。 当我们懂得了三炷香和三叩首的功德和意义再去拜佛时,对佛心怀敬意,诚心实意,行善积德,才能更好的获得佛祖的加持,否则烧再多的香,磕再多的头,也无济于事。 ...... 除了秦先和贾入道,其他人都敬香叩首。 完成了年初必做的一件大事后,苏绣儿便环着林易的胳膊边走边谈论着即将要去的大梁城。 众人走到寺庙门口,就看到对面不远处有一群人围在一起。 “这是发生什么事啦?”曹达华抓住一个迎面过来的人问道。 “一个乞丐,倒在地上,快没气啦。” ...... 第225章 无人认领的小乞丐(第二更) 听了路人的话,苏绣儿眉头皱起,说道:“这大过年的,怎地也没人接济?夫君,我们过去瞧瞧。” 众人于是前往人群中。 曹达华和多隆一人一边,将人群分开,打开一条通道。 眼前,一名衣衫破旧的小乞丐倒在地上,嘴角溢出一丝血迹,身子一动不动。 秦先虽身穿锦衣玉服,却丝毫没有嫌弃,连忙上前半跪下来,将小乞丐扶到怀里,先用手探了探小乞丐的鼻息,又摸了摸小乞丐的脉搏。 “还有气,应该是中了毒。” 说罢,将身上的外衣脱下,裹在小乞丐身上。 围观的人群纷纷发出“哎呦”的叹息声,仿佛可惜了一件名贵的衣衫,竟被一个小乞丐糟蹋了。 秦先不为所动,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塞到小乞丐嘴里。 “放心吧,吃了这颗解毒的药丸,这小乞丐就不会死,现下只是体力不支昏睡了过去,但什么时候醒就要看他的体质了。” 林易瞧着秦先怀里的小乞丐,越看越觉得眼熟。 猛然间,他想起来了。 小涛子! 没错,就是小涛子。 在姜厚的记忆里,林易见过这个小涛子。 当时姜厚急着出城,给了小涛子一些钱,让他到对面的客栈里吃喝。 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小涛子应当是花完了钱被客栈赶了出来,姜厚又不在了,没有人接济,只能上街当个小乞丐。 想到这里,林易不禁回头看向对面的鸡鸣寺。 那里香火旺盛,无数的香客敬奉香火钱,然后却无一人向小涛子施以援手,任由他在街上乞讨流浪。 要知道,他还只是个五六岁的孩子呀! ...... 这时,一旁的曹达华突然开口道:“咦,这不是老王家的小涛子嘛,怎么一段时间不见,成了小乞丐啦?” 苏绣儿道:“曹大哥,你认识?” 曹达华点头道:“没错,就是城东的老王家,家里开杂货铺的,也卖些药材,我记得他们家情况还可以呀,怎么会变成这样?莫非他们家造了什么变故?” 说完,曹达华又怒道:“呔,也不知道是哪个不知好歹的东西,竟然在年初向一个孩童下毒,实在是可恶至极!” 多隆也赞同道:“可不是,竟然和一个小孩子过不去,这人的心肠也太歹毒了些!” 曹达华对林易道:“林兄弟,今天这事咱们既然遇上了,那就得管管,我曹达华可最见不得有人欺负老弱妇孺。” 秦先将小涛子抱在怀里站了起来,对曹达华说道:“走,先去这孩子的家里去瞧瞧。” “都散了吧,散了吧!” 多隆将围观的众人驱赶走后,几人决定前往老王家一探究竟。 此刻林易并没有告诉大家自己也认识小涛子,省得还要和他们解释一番。 ...... 来到老王家门口,虽是年初,但也已经开门做起了生意,来这里买东西的客人还不少呢。 曹达华搔了搔头,奇怪道:“咦,这不是好好的吗?怎么他家儿子会到街上当乞丐呢?” “曹兄弟,不会是你看错了吧?”多隆露出怀疑的表情问道。 曹达华用袖子在小涛子的脸上又擦了擦,仔细瞧了瞧,回道:“没错呀,我敢保证,这孩子就是老王家的儿子。” 林易知道,曹达华没错。 但一切又有些违背常理。 这家人一切都好好的,自家的儿子又怎会出来乞讨还被人下毒了呢? 一切谜团,只能亲口询问老王两口子,才能知晓。 “老王,在吗?” 曹达华来到铺子门口,敲了敲门,探头向里望去。 被曹达华称呼为老王的王虎和他的媳妇冷翠都在店里。 王虎正坐在帐台上算账,冷翠则在分拣药材。 两人见到曹达华都是一惊,当看到秦先抱着小涛子进屋后更是脸上变色。 冷翠瞧了王虎一眼,后者使了个眼色,连忙堆笑的站起身来,快步来到曹达华等人面前,问候道:“曹捕头,什么风把您给吹来啦?” 正说着,还瞧见了曹达华身后的林易、苏绣儿和多隆等人。 “哎呦喂,林大人和夫人也来啦,还有多主簿,真是让在下蓬荜生辉呀!” 曹达华没好气的打断道:“老王,别扯这些没用的,我就问你,这孩子你认识吗?” 王虎瞧了一眼嘴角还沾着血迹的小涛子,摇了摇头,说道:“不认识。” “不认识?你再仔细瞧瞧?”曹达华瞪大了眼睛,用诧异的语气问道。 王虎又扫了一眼,斩钉截铁地回道:“曹捕头,真不认识。” 这下连林易也感到奇怪了。 这事似乎不简单呐。 曹达华对坐在不远处的冷翠喊道:“冷嫂,麻烦您瞧瞧,这是你们家的小涛子吗?” “不...不是...” 冷嫂的语气有些慌乱,回答完后连忙低下头,继续分拣药材。 曹达华这下彻底懵了,挠着头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现场的林易和秦先却瞧出了一丝不对劲。 那冷翠回答完后,虽然低下头继续分拣药材,却把其中的两种药材分拣错了... 很明显,这人心里有鬼。 “既然不是你们家小涛子,那小涛子呢?他去哪儿啦?我怎么没见到呀?喊出来让我瞅瞅。”曹达华又审问起来。 那王虎仿佛早有准备一般,立即回道:“小涛子呀,年前就跟他姨妈去外地过年了,估计一时半会也回不来。” “这...” 曹达华的头绪到这里算彻底断了,只能无奈的瞧着林易等人。 从刚才的情况来看,林易知道这事儿没那么简单,曹达华怀里的小孩子就是小涛子不假,但却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王虎和冷翠在撒谎。 在这种情况下,林易睁开天眼,通过小涛子的一丝神识,看到了他过去的经历。 ...... 小涛子,其实并不是王虎和冷翠亲生的儿子。 他是这两人收养的。 当年小涛子家里太穷,亲生父母没有办法养活小涛子,便卖给了一直无法生育、膝下无子的王虎一家。 虽说不是亲生的,但可爱的小涛子还是深受王虎夫妇的喜爱,他们也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了小涛子的身上。 不过,这份温暖的亲情,却随着冷翠怀孕,被彻底打破。 ...... 7017k 第226章 方士胡诌,养子遭弃 冷翠怀孕的那天,王虎高兴坏了,抱着小涛子兴奋的原地转起了圈圈。 将小涛子放在地上后,王虎又开心的轻轻抚摸着冷翠还并未凸起的肚子,向小涛子道:“小涛子,你要有弟弟妹妹啦!” 那一天王虎夫妇非常开心,同样也是小涛子最开心的一天。 王虎夫妇终于得偿所愿,有了属于他们俩自己的孩子。 小涛子则在那天晚上把肚子吃的圆滚滚的,不停的打着饱嗝。 那一天晚饭有五花肉,还是大碗的,这可比过年的时候吃的还要丰盛! ...... 第二天,王虎哼着歌从菜场买回来一只鸡,炖了鸡汤给冷翠喝。 小涛子流着口水,看着妈妈碗里的鸡腿,却没有央求吃上一口。 虽然小,但他明白父亲王虎告诉他的话。 “小涛子,妈妈怀孕了,需要营养,这鸡汤咱们留给妈妈喝,好不好?” 懂事的小涛子重重的点了点头。 也正是从那天开始,王虎夫妻俩的重心,从小涛子身上转到了还未出生的孩子身上。 家里的日子原本还算凑合,一家三口,粗茶淡饭,倒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但冷翠怀孕后,为了补充冷翠的营养,家里的开支迅速提高,小涛子自打那天吃了五花肉后,伙食反而日益下降。 要知道,小涛子也只是个还在长身体的小孩子。 ......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冷翠的肚子是越来越大了。 因为王虎的精心照顾,加上舍得花钱给冷翠补充营养,怀孕的冷翠白白胖胖,肚子里的孩子也非常健康。 小涛子倒是远不如以前,又黑又瘦。 后来王虎找了个灵验的大夫把脉一算,怀的是个男孩,更是让他欣喜若狂。 “我有儿子了,我有儿子了!” 王虎双拳紧握,激动的额头青筋冒起,正在兴奋的劲头上,突然感到裤子被人轻轻拽了拽。 王虎低头一瞧,是怯怯的小涛子。 “爹,我不是你的儿子吗?” 王虎瞧着瘦小的小涛子,不禁眉头微微一皱。 ...... 从那天开始,王虎和冷翠对小涛子的态度日渐冰冷。 有一天晚上,小涛子起来上茅房,不小心听到了王虎和冷翠的对话。 “小涛子毕竟不是咱们亲生骨肉,加上咱们家也不富裕,我看不如就放他回家吧。” “那怎么行,小涛子毕竟跟了咱们四五年了,你狠心,我可舍不得,何况你知道他父母现在在哪里吗?” “那你说该咋办?继续养一个外人?如果咱们一直没有孩子那也就罢了,现在有了咱们自己的亲生骨肉,何必再浪费精力和钱财在别人身上呢?说不定等他长大了,还要分咱的钱,回去孝敬他自己的爹娘。” “唉...反正我早已经把小涛子当成了我的亲生孩子,这事儿,以后再说吧。” “你呐,就是妇人之仁...要我说,长痛不如短痛...” 后面的话,小涛子没有再听下去了。 他默默的回到自己的小屋睡下,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原来自己并非爹娘的亲生孩子... 两行清泪划出眼眶。 从那天开始,小涛子有了心事,在王虎和冷翠面前也变得比之前更加沉默寡言。 这种状态反而让王虎对小涛子越看越心烦。 ...... 有一日,冷翠突然无来由发起了高烧。 王虎身上实在没什么钱去请大夫,恰好有一个云游的假方士从门口路过,被王虎拉着进了屋子。 那方士收了几文钱,又讨了些药材和烧饼,这才答应帮冷翠看看病。 左看又瞧,他也看不出冷翠到底为何发烧。 他毕竟是假方士,专靠坑们拐骗做营生,云游四方只是怕自己信口胡诌的话被人发现是假的,揪着他报官。 虽然看不出病因,但眼尖的方士瞧见了躲在门外的小涛子。 于是,这方士便振振有词的又信口胡诌起来。 “你们家是不是有个五岁左右的孩童?” 王虎见方士居然能知道家里的情况,立即信服的五体投地。 “没错,大师,我们家是有一个五岁的孩子。他和这病...” “这孩子和你们是什么关系?” 方士原本只是想套套王虎的话,好为了后面信口胡诌做铺垫,谁知王虎会错了意,连忙说道:“哎呀,大师,你可真神了,这孩子呀,的确不是我们亲生的,是在他小时候抱养过来的。” 那方士一听,没想到随口一问竟然还有意外收获,也连忙打蛇随棍上,神秘兮兮地说道:“不瞒你说,这孩子呀,克你夫人肚子里的孩子...” 听方士这么一说,王虎立即大惊。 这还了得? 好不容易盼来了个亲生儿子,却被养子相克,怪不得冷翠突然来了场大病,原来是这个原因。 这段时间王虎正瞧着小涛子不爽呢,再被方士这么一胡扯,彻底让王虎断了继续抚养小涛子的念头。 那方士原本想要推销一下自己包里的符纸。 “这位兄弟莫要怕,虽然那孩子和您孩子相克,但也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我这里有一叠符纸,您买来烧了,可保您夫人安然无恙,孩子顺利生产。” 边说边伸手到包里,想要将符纸拿出来。 谁知道已经穷到口袋里叮当响的王虎生气的直接回道:“明儿我就让那小子滚出去,有多远滚多远,千万别再惹来祸端。” 听王虎这么说,那方士倒也识趣,也不好再硬推自己的符纸。 虽说方士失去了一笔坑人的买卖,但小涛子却因为假方士的一番话惹上了麻烦。 当天晚上,方士前脚刚走,王虎后脚就将小涛子赶出了家门。 “你不是我的孩子,你就是个扫把星,赶紧滚,不要让我们再看见你!” 王虎用尽了各种恶毒的语言,去呵斥一个五岁的孩子。 自知不是王虎和冷翠亲生孩子的小涛子非常懂事,默默的捡起地上的包袱,含着泪离开了自己从小到大生活的王家。 从那天开始,小涛子便乞讨为生。 他想攒够钱,去找自己的亲生爹娘。 后来在路上遇到了一向热心肠的姜厚,又饿又冷的小涛子便急忙找到姜厚,拿了姜厚一点钱,到客栈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说来也巧了,小涛子走后没多久,冷翠的烧竟然退了,病也很快就好了。 当得知小涛子被王虎赶走后,又听王虎将那日方士所说的话一复述,冷翠为了肚子里的胎儿,也只能含泪默认了王虎的行为。 ...... 可没过多久,冷翠又发起了高烧。 当王虎急急忙忙的上街找大夫开药方的时候,恰好看到了因为银两花完了而被从客栈里赶出来的小涛子。 “他怎么还在寿霖城?”王虎不禁心想。 想起家里生病的冷翠和方士的话,王虎恶从胆边生,一个大胆的想法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 第227章 除夕毒包,净心神咒 王虎瞧着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涛子,心里没有丝毫怜悯,反而勾起了心底的恶念。 冷翠连续两次高烧,是不是就是这小子害的? 他只要一天还在寿霖城,自己那还未出生的儿子便一天不得安生。 那方士可是都说了,都怪这小子克他的孩子。 王虎一不做二不休,回到家,拿了几种毒性大的药材,掺在剁碎的肉沫和菜叶里,包成了包子。 这些药材如果是大人吃了,一般也就是身子虚脱,最多昏迷几天,但小孩子吃了,那可是会要命的! 过年的当天晚上,原本是合家团聚的日子,小涛子在外面讨了点东西,回到地拱那里的桥洞旁准备好好休息吃上一顿。 肚子已经咕咕叫了,怀里虽然只有半个红薯,但红薯刚烤出来所散发出的香气,依然让小涛子满嘴口水。 刚来到栖息的地方,小涛子突然闻到了一股久违的肉香。 已经许久没有吃到肉的小涛子两眼放光,在昏暗的桥洞下面仔细张望。 咦! 在墙角的地方,有一个纸包! 小涛子连忙跑过去,小心翼翼的将纸包打开,里面竟然有四五个包子! 这包子打开后还散发着热气,小涛子根本无暇思考,上去就咬了一大口。 一口下去,那是肉香扑鼻,满嘴流油啊! 这是一个馅料十足的大肉包! 小涛子几口就吃下去三个,下一口还没咽下去,又忍不住咬上下一口。 后来实在噎的够呛,这才在雪地里抓了几把雪塞进嘴里吞了下去。 剩下两个舍不得吃,揣在怀里。 那天晚上,外面下着雪,但小涛子特别满足,能吃上几个肉包子对于他来说,仿佛就是全天下最开心最幸福的事情。 也不知道是哪个好心人在除夕这天给自己送了这份大礼。 桥洞里生了把火,小涛子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一睁眼,小涛子觉得眼前有些模糊,嗓子火辣辣的,肚子也有些疼。 他以为自己是发烧受了风寒,想着睡一会兴许会好些。 这一觉就睡到了正午。 有两个孩子跑到桥洞这边撒尿,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小涛子。 “咦,这里什么时候住了个小乞丐,好臭呀。” “可不是,这都年初一的正午了,竟然还在睡觉,怪不得只能要饭。” “快走快走,今儿可是新年第一天,咱们离这个小乞丐远些,别遭了晦气。” “等一下,那是什么?” 一个孩子看到了小涛子放在怀里的纸包,这会儿已经从小涛子的怀里掉了出来。 纸包散开来,露出了里面的肉包子。 “嚯,这小乞丐吃的还不错呐,竟然有大包子可以吃。” “这两个大包子怎么样也得两文钱吧,没想到这小乞丐还挺有钱。” “你瞧他那样子,像有钱人嘛,这包子啊,说不定是偷的。” “嗯,你说的对,指定是偷的,娘常常教育咱们,再穷也不能做偷东西的事情,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小乞丐看样子也不大,就敢去偷包子,胆子可够大的。” 这时一个孩子小心翼翼的走上前去,瞧了瞧小涛子,见他没什么反应,急忙在包子上踩了两脚。 “叫你偷东西,叫你偷东西。” 这闹出来的动静让十分难受的小涛子艰难的睁开了眼,有气无力的说了句:“你们干嘛?” 听小涛子说话了,那两个孩子连忙跑了。 那个踩包子的孩子边跑还边说道:“啐,竟然是肉包,这小乞丐可真是会偷东西,一点儿也不值得可怜!” 另一个孩子说道:“哥,你鞋上都是油渍。” “害,这布鞋可是新的,回去可别告诉娘,否则她非揍我不可。” “被小乞丐弄脏的鞋子,我看还是丢掉的好,省得晦气。” ...... 两人跑远后又过了一会儿,小涛子才缓过劲来。 他知道,自己这病是扛不过去的,必须得去抓药才成。 摸了摸怀里,一个子儿也没有。 又瞧了瞧地上被踩的稀烂的包子,小涛子忍不住一阵心疼。 被欺负的事情,小涛子可没少经历过。 但是这肉包子实在太好吃了,像极了去年过年时养父母做的肉包子。 挣扎着站起来,小涛子得出去讨点钱,这样才有钱去抓药治病。 走出桥洞,小涛子盘算了一下,就往鸡鸣寺的方向走。 今儿是年初一,肯定有不少香客前往鸡鸣寺烧香,自己在那儿乞讨,或许能遇到一些有善心的人。 然而令小涛子没有想到的是,虔诚上香的香客是不少,捐给寺庙的香火钱也很大方,却唯独没有人给自己的破碗里丢进哪怕一文钱。 这也难怪。 人家去上香,那是求着佛祖保佑的,给香火钱是期望能获得佛祖的青睐。 至于他,只不过是一个小乞丐,对于那些眼里只有佛祖的香客而言,毫无价值。 甚至新年的第一天就碰上乞丐,许多人唯恐避之而不及。 跪在地上等待许久,小涛子的身体终于支撑不住了,随着毒性发作的越来越厉害,一个跟头摔在地上,不省人事。 ...... 林易睁开眼,已然明白了发生在小涛子身上的事。 “王虎,冷翠,你们确定不认识这个孩子?”林易厉声质问。 “不认识,我们连面都没见过,怎么会认识?”王虎依旧坚决否认。 “你们真以为,那包子里的毒,可以毒死这个孩子?” 林易这话一出来,不仅王虎冷翠吓了一跳,就连跟着林易一同前来的其他人也都惊讶不已。 怎地好端端的,突然冒出来一句“那包子里的毒”?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曹达华和多隆知道,林易这话一出来,必然有根据。 就连秦先也是聚精会神的看向林易,想听听接下来林易会说些什么。 “什么...什么包子,什么包子里的毒,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王虎的声音有些颤抖,说话已经开始结巴了。 林易“哼”了一声,也不答话,而是口中默念咒语,使出了《祝由图录》中所记载的净心神咒。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保命护身。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咒语念毕,只见若隐若现的一道蓝光在小涛子周身这么一转... 小涛子的眼睛抖动了几下,竟然缓缓睁开了。 ...... 第228章 孩童苏醒,王虎认罪 刚睁开眼睛的小涛子表情有些迷茫。 “我...我这是...是在哪儿?” “你们是谁?” “爹,娘...” 这声爹娘喊出口,小涛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立即咬住了嘴唇,双手攥的紧紧的,浑身止不住的颤抖着。 他知道,他已经不是他们的儿子了。 秦先将小涛子放下,向林易投以赞赏的目光。 林易蹲下来向小涛子问道:“孩子,告诉哥哥,你认识他们,对吗?” 小涛子的眼睛飘向王虎和冷翠仅仅一瞬,立即又收了回来。 先是点了点头,接着立即又摇起了头。 此时王虎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瞧,我早说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们,你们呐,还是赶紧走吧,别影响我们做生意。” 小涛子的头垂的更低了。 林易没有丝毫气馁,再次说道:“你知道吗?小孩子说谎一次,就会说谎无数次,养成说谎的习惯后,就再也无法成为一个诚实的人了,这就像偷东西,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所以,千万不能说谎哦。”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这句话,那两个欺负过小涛子的孩子曾经说过,小涛子不能忘。 “咳...” 小涛子清了清嗓子,看了林易一眼,林易轻轻点了点头,投以信任的目光。 小涛子又瞧了王虎和冷翠一眼,终于点下了头,说道:“我...我认识他们。” 王虎眉头立即一皱,冷翠更是身子止不住的轻微颤抖起来。 林易站起身来,指向王虎和冷翠,向小涛子问道:“你叫小涛子,他们俩是你之前的养父母,对吗?” 小涛子又乖巧的点了点头,但豆大的泪珠已经挂在眼眶,随时夺眶而出。 养父母? 曹达华可是第一次听说小涛子并非王虎的亲生骨肉。 林易又蹲下来,用手轻轻拭去小涛子眼里的泪珠,问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我好像晕倒了。” “你是中毒了。”秦先接口说道。 “中毒?” “没错,你还记得中毒之前吃过什么东西吗?”林易接着问道。 小涛子想了片刻,低声道:“吃过...肉包子。” 就在这时,王虎突然拿起桌子上称药材的秤杆,连带着称盘和称砣向小涛子狠狠的砸了过来。 秦先眼疾手快,王虎的动作刚做到一半,就被秦先一脚踢倒在地,秤杆等物被秦先一把抓住,扔到一旁。 冷翠连忙上前护住丈夫,说道:“你们干嘛,别欺负人。” 曹达华挽起了袖子,指着王虎向冷翠破口大骂道:“你居然问我们干嘛?我倒要问问他,为什么突然要下狠手偷袭一个小孩子?莫不是他做贼心虚,怕露了什么马脚?” 曹达华的呵斥让冷翠立即闭上了嘴巴。 王虎却一副气急败坏的表情。 见小涛子非常害怕,林易双手扶着小涛子的胳膊,安慰道:“小涛子,你放心,有我们在,没人能伤害你,你尽管告诉我们,万事有咱们替你做主。” 曹达华抽出官刀,掷于地上,那刀尖插进地面,刀身来回晃动,反射的光晃得倒在地上的王虎两口子睁不开眼。 “有我曹达华曹捕头和兄弟们在此,我看谁敢放肆!” 林易忍不住想要给曹达华鼓掌。 论起吹牛说大话装腔作势,他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哎呀,曹兄威风凛凛,英明神武,真不愧我衙门巡捕司的楷模,破这种案子那还不手到擒来?” 林易无语的瞧着多隆,心想那日咋没让鱼刺就留在你嗓子里呢,就你会捧哏。 “小涛子,你昨日什么时候吃的肉包子?只吃过肉包子吗?” 小涛子回道:“是的,昨儿是除夕,大家都在家吃团圆饭,街上没人,讨不到什么吃的,只从一个卖红薯的老爷爷手里讨了半个红薯,还没吃,后来回到桥洞下面发现了纸包里的肉包,于是我就把肉包给吃了,没吃别的。” “你觉得那肉包子味道怎么样?好吃吗?” “好吃!” 这个问题小涛子回答的非常干脆,几乎不假思索。 “那肉包子味道很好,就跟去年过年我爹娘...” 说到这,小涛子突然停住了。 片刻,他抬起头看向林易,泪水早已经夺眶而出。 多么聪明的孩子,他已经意识到了... 曹达华听了气愤异常,怒喝道:“你们竟然给自己的儿子下毒?!你们还是人吗?” 多隆也帮衬道:“就算不是你们的亲生儿子,那也毕竟是从小带到大的,难道就没有一点儿亲情可言?” 冷翠早已经像瘪了气的气球一般,瘫倒在地,眼神空洞。 王虎却还在做垂死的挣扎。 “你们有什么证据说是我们下的毒?没有证据,你们别想随便就把罪名安在我们头上!” 王虎话音刚落,秦先掀开门帘,从隔壁的屋子里出来,将一个桶和两包东西扔到地上。 “你要的证据来了。” 那个桶里还残存着带有毒性的肉包馅料,那两包东西则分别是包肉包剩下来的面皮和带有毒性的药材。 王虎知道,这下自己实在是无法抵赖了。 他也像冷翠一样,彻底瘫倒在地。 “这下不抵赖了?为什么要这么做?” 见王虎默认服法了,曹达华上前要将罪名做实,他其实更想知道,是什么让王虎能够下如此狠心,对自己曾经的养子下手。 王虎回过神来,指向小涛子,说道:“是他,他是我们王家的克星,有他在,我媳妇肚子里的孩子便无法安生,我也是为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才出此下策呀!” 曹达华问道:“克星?谁告诉你的?” “一个云游的方士。” “云游方士的话你也敢信?” “为何不信?我觉得那方士说的没错。” “嘿...你这王虎,到这时候了你还嘴硬,看我曹达华...” 曹达华撸着袖子,作势要给上王虎两巴掌,就在这时,一直在众人身后默默无语的贾入道突然开口说话了。 “这算命嘛,是我的强项,不如就由我来算上一卦,也算是感谢林夫人在松韵轩的款待。” 林易闻言一惊,忍不住开口问道:“贾大师,你不是没带吃饭的家伙吗?” 贾入道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笑容,回道:“嘿嘿,算命嘛,只需三枚打爻钱即可。” 说罢,从兜里掏出三个铜板。 “我瞧今儿这事有些蹊跷,加上为了报答林夫人的一饭之恩,这才破例在年初一打个卦。至于这孩子的身世究竟如何,马上就见分晓!” ...... 7017k 第229章 三枚打爻钱,卜个家人卦 谁说没出摊就卜不了卦? 贾入道问清了小涛子的生辰八字后,右手握住三枚铜钱,轻轻吹了口气。 现场的人都不知道贾入道这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在众人的目光中,贾入道将手里的铜钱轻轻抛出,三枚铜钱掉落地面后,贾入道在身前摸了摸地上的铜钱,微微点头。 接着,他将铜钱捡起,在手里晃了晃,又轻轻吹了口气,然后抛出,掉落地面,再次用手触摸地上的铜钱。 之后,继续重复刚才的动作。 曹达华不知道贾入道的行为到底有什么玄机,想要开口询问,又恐打扰了贾入道卜卦,终于忍不住凑到林易身旁,小声问道:“林兄弟,你知道这厮在干嘛吗?” 林易白了曹达华一眼,回道:“当然是在卜卦呐。” “卜卦?哪有人这么卜卦的呀?来来回回就是这么几下子,三枚铜板抛来抛去,这些我也会做呀。” 林易摇了摇头,道:“瞧着吧,绝对不会是这么简单。” 两人正说着呢,那边贾入道停止了动作。 “六次。”林易立即低声道。 “什么六次?”曹达华问道。 “贾大师抛铜钱和摸铜钱的动作,一共做了六次。” ...... 贾入道反复扔摸铜钱六次后,停了下来,用手指在地上画起了线,边画嘴里还边说着。 “第一爻,二二三,七为阳。”画了一条连续的横线。 “第二爻,二三三,八为阴。”画了两条断开的横线,长度与上一条横线一般长短。 “第三爻,三三三,九为阳。”又画了一条连续的横线。 “第四爻,二二二,六为阴。”第二条断开的横线。 “第五爻,三二二,七为阳。”第三条连续的横线。 “第六爻,二三二,七为阳。”第四条连续的横线。 贾入道从下而上将六条线画完后,喃喃道:“嗯...巽上离下,是个家人卦。” 接着,贾入道重重叹了口气。 众人伸长了脖子,都等着贾入道解卦,谁知道这贾入道卜完卦后不住摇头,就是不开口。 “可惜,可惜呀。” 一旁的曹达华最好奇,心痒的忍不住了,开口说道:“贾大师,你这卦象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快给大家伙说说呗。” 贾入道这才缓缓开口道:“我卜的这个卦象,叫家人卦,上卦为巽为风,象征地阴,下卦为离为火,象征天阳。这卦象的意思是,下面的火焰使得热气上升,形成了风。外部的风来自于内在的火,风与火相互助益,各安其位,各司其职,持守贞正之道,才能吉利。” 曹达华愣了一会儿,环顾一圈,见大家也都是一头雾水的模样,连忙问道:“所以,这和小涛子有什么关系呀?” 贾入道回道:“家人卦,最重要的含义,是家庭要端正,正家而天下定也。这小涛子生辰八字为火命,而那女人肚子里的孩子一旦出生,应为风命,风起于火,这孩子非但不会克那未出生的弟弟,反而会帮助弟弟,且大有裨益。” 说到这里,众人一齐看向一脸惊讶的王虎和冷翠。 贾入道突然指着王虎和冷翠正容说道:“外风来于内火,你们之所以怀有身孕,并非你们有子嗣的命,而是这孩子有弟弟的命!” 听到这里,现场不少人均浑身一震。 林易立即明白了贾入道卦象的含义。 王虎和冷翠一直都误会了小涛子,而那个方士,彻彻底底的是个江湖骗子。 冷翠之所以能够怀有身孕,完全是因为他们接纳了小涛子做儿子,而小涛子的命里有弟弟,因此王虎和冷翠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 换言之,小涛子是他们的福星,根本不是灾星! 王虎和冷翠这下呆若木鸡,仿佛傻掉了一般。 贾入道继续说道:“原本你们一家好好生活,生下儿子后,两兄弟会相互助力,你们王家也会时来运转,最终或能大富大贵。可惜呀可惜,你们未能做到这一点...” “家人卦六爻所示的指引,需要防患、守正、严治、顺正、和睦、威信,如此便必能达到该卦所指示之最好的境地。防患,就是于家应防患未然,才能保持和谐。守正,坚守中正,悉心打理家事。严治,用严肃的态度治家。顺正,是严守正道,主持家务井井有条。和睦,顺应人心,家人和睦相处。威信,用诚心感化家人,用威严端正礼仪。” “这第一爻防患,你们都未能做到,区区一个云游方士的话你们便轻易相信,说到底还是你们自己没有做到家庭和睦方正。一副好卦,如今走到这幅田地,真是令人惋惜...” ...... 按照贾入道所说,发生在小涛子和王家身上的一切,的确令人感到可悲可惜可叹。 林易开口问道:“事情发展到当下,会有什么结果?” 贾入道重重叹了口气,道:“风起于火,火若没了,风又何在?” 这句话说完,冷翠浑身一颤,连忙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向贾入道问道:“这位...这位大师,你的意思是,若小涛子没了,我这肚子里的孩子,也会没了吗?” 这一次贾入道没有故弄玄虚,非常干脆的点了点头。 冷翠“噗通”坐倒在地,豆大的泪珠毫无征兆的涌出眼帘。 王虎连忙接着说道:“可是,小涛子还在,他还没事不是吗?他还活着,我们的孩子就会没事。” 曹达华生气的喝道:“哼,这会儿希望小涛子活了?之前不是还说他克你的孩子吗?不是还要毒死他吗?” 王虎连忙解释道:“不,不,都怪那个方士胡说,害得我以为是小涛子克我的孩子,现下我才明白不是这样的,这都是那个方士的错!” 贾入道语气严肃,开口斥责道:“即便那个方士信口胡说,但相信他的话也是你内心不定的表现!你可知你每一次对这孩子的折磨,都是在考验你那尚未出世的孩子!” 王虎此时痛哭流涕,不断的捶打着自己的脑袋:“都怪我,都怪我,是我不对,是我不对...” 这时,贾入道的一番话,让现场的不少人感到一阵心凉,更让王虎呆立当场。 “虽然小涛子没死,但已经与你俩断了亲缘,火已灭,风就要停了...” ...... 第230章 六爻占卜法(第二更) 火灭风停。 王虎错愕片刻,立即发疯般的奔向小涛子。 刚迈出一步,被秦先伸脚绊倒。 王虎重重的摔倒在地,顾不得疼痛,连忙跪向小涛子,嘴唇颤抖地祈求道:“小涛子,是我不对,是我不好,你回来吧,好不好,我们愿意当你的爹和娘,你和弟弟以后都是我们最疼爱的孩子,回来吧,好吗?” 小涛子眼眶通红,泪水噙在眼里,终是抬起头看向王虎和冷翠,使劲的摇了摇头。 “我出生的时候,爹娘把我当做物品卖了,我不怪他们,或许他们太穷了,连自己都养不活,后来,我有了新的爹娘,我以为你们就是我的爹娘,虽然爹你把我赶了出来,我也不怪你们,因为我并非你们的亲生孩子,但是现在...” “现在,在我心里,新的爹娘已经死了,从此以后,我只是一个人。” “对不起。” 说罢,小涛子的泪水如断了线一般涌出。 在场的人们都没有想到,一个年仅六岁的孩子能说出这么一番发自心底令人动容、感人肺腑的话。 苏绣儿红着眼眶率先走过去,将小涛子轻轻搂进怀里。 这个孩子,曾经有过短暂幸福的日子,却也被那两个给他缔造幸福的人亲手毁掉。 王虎脸庞通红,伸着手探向小涛子,却终于羞愧难当,垂了下去。 ...... 几人离开了王家的杂货铺。 曹达华忿忿不平,嚷嚷道:“林兄弟,要不是你拦着,我一定把他们俩抓回衙门法办。” 林易向小涛子努了努嘴,回道:“人家孩子都不计较了,你还计较什么,这次小涛子饶了他们,就当做...把债还清了吧。” 曹达华不作声了。 这时苏绣儿向小涛子问道:“小涛子,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小涛子神色茫然,嘴唇抖动了片刻,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苏绣儿扭头瞧了林易一眼,林易微微点头。 “小涛子,姐姐再给你找个家,怎么样?” 听苏绣儿这么说,小涛子陡然抬头,一脸惊喜,但随即低下头,用细小的声音道:“可是...有谁会喜欢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呢。” 没等林易开口,秦先走到小涛子身边说道:“小涛子,外表再脏,洗个热水澡不就干净了,何况苏姐姐家里有的是干净漂亮的衣裳,房间也空着好几间呢,再说了,你的内心很善良,这可比许多大人都要强得多,就冲这一点,大家都对你喜欢的不得了。” “真的吗?”小涛子的眼睛里泛起了波澜。 “当然啦。”众人齐声回道。 在苏绣儿的劝说下,小涛子跟着苏绣儿回了家,苏绣儿承诺替他找一个新家。 贾入道在小涛子的事情解决后,便向众人告别。 “各位,今日有些乏了,我这就回去歇着了,咱们后会有期。” 众人抬手别过。 ...... 说起贾入道刚才用三枚铜钱卜卦的本事,其实并不深奥。 这门本事叫做六爻占卜法。 凝神聚气,拿三枚铜钱,精神集中的想着自己想要占卜的内容,然后抛出硬币。 三枚硬币落地后,瞧硬币的正反面。 正面记作数字三,反面记作数字二,然后把三枚硬币的数字相加。 三枚硬币加起来的数字共有四种可能性,分别是六、七、八、九。 《易经》里讲,六九阴阳。 这四个数字里,六和八为偶数,代表阴,用两条短横线表示;七和九为奇数,代表阳,用一条长横线表示。 按照上面的方法,来回抛六次硬币,将数字记录下来,根据数字的结果,由下向上,画出横线,便成了一卦。 这种占卜的方法,就叫六爻占卜法,也就是贾入道替小涛子卜卦的方法。 成卦后先看用神,得生合吉冲克凶,先把主卦拿来看,后以变爻对主卦,日辰最后定乾坤,主卦六爻之间作用在先,变爻作用主卦六爻在中,日辰作用变爻和主卦在后,按照这个顺序的思路,便可理出先吉后凶、先凶后吉的发展趋势。 所以占卦容易,解卦难。 解卦才是真正的本事所在。 贾大师能成为算命领域中的第三层阴阳师,那可不是浪得虚名,实实在在有两把刷子。 ...... 跟苏绣儿回家后的小涛子,洗过澡后换了身干净的衣衫,立即像变了个人似的,活脱脱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少爷。 当小涛子换好衣服站在大家面前,所有人都称赞不已。 直到小涛子的肚子里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后,众人大笑,这才连忙带小涛子吃了一顿无比美味的饭菜。 后话。 没过多久,从大梁城回来的苏绣儿就给小涛子找了一户新人家。 这户人家也不是外人,正是苏绣儿的好姐妹凌萱那边的亲戚。 有一次,凌萱到苏绣儿家做客,发现了小涛子,便向苏绣儿问道苏家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个小弟弟。 苏绣儿便一五一十的将小涛子的事情告诉了凌萱,这不巧了嘛,凌萱告诉苏绣儿他有个堂哥,成亲后一直没有子嗣,为人善良正派,如若不嫌弃的话,可以将小涛子交给她的堂哥抚养。 苏绣儿相信凌萱的为人,当即将小涛子找来,问他是否愿意,小涛子害羞的瞧了瞧凌萱,点头答应了下来。 后来小涛子写信告诉苏绣儿,他在那里过的很好,凌萱的堂哥一家都是读书人,为人知书达理,待小涛子如亲生一般,这才让苏绣儿彻底放下心来。 再后来,小涛子多了个弟弟,堂哥一家反而对小涛子更好了,小涛子和弟弟也一直和睦相处、茁壮成长。 至于王虎和冷翠...下场凄惨,不提也罢。 至此,命运多舛的小涛子一事算告一段落。 ...... 年初一的晚上,苏府门外高悬大红灯笼,府内热闹非凡,更胜昨日。 除了一位大朋友秦先的到来,还多了一位小朋友小涛子,苏府节日团圆的气氛更加浓厚了。 酒过三巡,昨个儿的那些戏班子、杂耍儿等江湖艺人又都来了。 云云带着小涛子看杂耍去了,其余各人则依据着自己的爱好寻找乐子。 就剩下苏灿、二娘、林易、苏绣儿等人换了个安静的地方,围着一张八仙桌,下人上了两壶茶和几方糕点。 大家听秦先讲述这几年发生在他身上的异事,尤其是他如何学会了操纵风,并进入到风之领域,成为领域三驭风使者的故事。 ...... 乐文 第231章 龙卷风暴,风之领域(求推荐票) “被龙卷风吹上天!?” 单单秦先的开场白,就足以让大家惊讶不已。 秦先点了点头,道:“没错,那大概是三年前发生的事了...” ...... 三年前,秦先奉命往郊外办事,当他骑马路过一片荒野的时候,突然发现身后的风滚草纷纷滚到了自己的前面。 这种风滚草又叫猪毛菜,随着风滚动,风把他们吹向哪里,他们就在哪里驻扎生长。 他们的生命力极其顽强,无论处在什么样的环境都不会枯死,能够找到适宜自己生长的环境,从而萌发出新芽。 不过,此刻的风滚草翻滚的速度明显有些异常。 秦先回头一瞧,不禁吓了一跳。 乌云黑压压的将天空与地面连成了一片,蓝色的闪电不停的从空中打落地面。 前一刻还是晴空万里,没一会儿黑色的幕布就将秦先头顶的阳光遮蔽。 很快,从身后传来的风压让秦先的背部感受到了压力,雨滴先是滴滴答答的打在他的后背,没过一会儿便大雨倾盆而下。 马匹似乎也察觉到了异常,四条马蹄撒丫子往前飞奔。 不过,大自然没有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乌云如同倒吸一般,形成涌向大地的旋涡,天地连成一体,一道巨大的龙卷风就生成在秦先的身后。 龙卷风移动的速度很快,秦先跨下的那匹马全力冲刺了一阵子后终于在风雨交加中逐渐疲惫,速度慢了下来,可是那龙卷风的速度却丝毫未减。 秦先从小就练功夫,知道当下是生死关头,无暇多想,连忙从马背上跳下,使出轻功在荒野上奔走。 刚跳下马匹没一会儿功夫,那匹马就被龙卷风追上,根本没有任何逃脱的机会,硕大的马匹直接被卷上了天,眨眼间就没了踪影。 秦先的脚步迈的更快了。 可下雨天的草地本就打滑,秦先平日的轻功此时只能发挥出一半,加上四周一片黑暗,雨势也越来越大,根本辨不清方向。 顽强的抵抗了一碗茶的功夫,秦先终于也被龙卷风追上。 当时秦先只觉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道从背后将自己抓住,还未能运力反抗,嗖的就被从地上卷起。 ...... “我当时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要交代在那儿了,更是有些后悔,自己非要挑那个时候出去办事,但是这世上可没有后悔药。”秦先苦笑道。 “表哥,别岔开话题,快讲讲你是怎么化险为夷的。”苏绣儿胸口起伏,显出担忧和害怕的表情,但又有些好奇,忍不住问道。 “好...继续。” ...... 秦先被吸到空中的时候,已经彻底的失去了抵抗能力,强烈的风压让他呼吸困难,到了生死攸关的紧急关头,他倒反而冷静了下来。 当头脑放空,什么都不想的时候,他发现身子顺着风向的转动,倒没有那么难受了,同时呼吸也开始逐渐恢复。 他从小练武,真气已经远超同龄人,此刻他的脑海里不禁流露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真气可以运转周天,那么这些围绕在自己身边的风,是否可以用同一原理,也能控制住它们? 秦先尝试运气导元,这一导不要紧,风速夹在气体之中一跃冲入秦先的各处大穴。 这一冲之下,让秦先的周天以平时的几倍速度加速运转,以往需要几个时辰才能冲破的大穴,此刻竟一气呵成,迅速完成了周天的运转。 这绝对是意外的收获! 秦先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舒爽,自然而然顺着这股风势,连同自己的真气,反复冲刷周身大穴。 虽然粗暴,但却非常受用。 这一奇遇发生在秦先身上,相当于短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几年的修行! 伴随着风一般的真气流转全身,秦先突然睁开眼睛,看到了一片新的世界! 就是在那一刻,身处龙卷风之中,秦先打开了属于自己的领域:风之领域。 领域一:风徒。 风徒:可以如接触实物一般清晰的触摸和感受围绕在身边的风,亦可以通过将真气与风混合,操纵身体附近的风。 打开领域的秦先在龙卷风中全身而退。 而打开的风之领域更是让秦先欣喜若狂。 身为钦天监研究生的他知道,打开了领域意味着什么。 领域,意味着人界通往其它各界的道路已经打开了... ...... “从那以后,我便开始研究如何将真气与风混合使用,加上查阅收藏在钦天监的资料,大约用了一年时间,我便完成了领域一的突破。” 林易说道:“将风与真气结合,加速周天的运转,从而达到修行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的修行,普通人需要两年的时间,而你只需要一年。” 秦先点头说道:“没错。” 苏绣儿听了忍不住“哇”了一声,接着笑眯眯的说道:“表哥,有这么好的修行方法,可以教给林易吗?” “噗”的一声,林易刚喝进嘴里的茶被喷了出来。 秦先笑着回道:“哟,这才刚嫁人,就这么向着自己的夫君啦。” 苏绣儿脸上一红:“哪有。” 林易连忙向苏绣儿解释道:“绣儿,你可知道修行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在周天运转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容易走火入魔,秦大哥之所以能够将风与真气相混合,是因为他曾经有过奇遇,这种奇遇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甚至可以说是在九死一生中学回来的,换一个人在那种情况下遇到狂风伴随真气进入周天的情况,很有可能气海爆炸而死,所以这种修行方法,除了羡慕之外,可无法学习和传授。” 秦先赞道:“林兄弟说的对,我还真怕绣儿会说我小气,不愿意教呢。” 听了林易和秦先的对话,苏绣儿俏皮的吐了吐舌头,不再言语。 这时苏灿开口问道:“先儿,然后呢?” “然后,我进入了领域二的修行。” ...... 领域二:控风者。 控风者:领域内浮现各类风系功法,随着对控风熟练度的提升,可逐步学习不同级别的风系功法。 如果说领域一的风徒是为了之后的修行打基础的话,那么控风者这一领域才算正在接触和使用风系类的各种功法。 攻击迅猛的风暴拳,熟练飞行的风行术,防御性的风墙... ...... “依靠着混合真气的修行,我又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几乎学完了领域二里的所有功法。” “然后,表哥你进入了下一个领域吗?”苏绣儿问道。 秦先摇了摇头,道:“那之后,虽然我的修行比以前越发的刻苦,也尝试过各种方法去突破,却只停留在领域二的第九层,直到...我来寿霖城路上的那个大年夜...” ...... 第232章 领悟风之奥义,修习足阳明胃经 为了能够赶在大年夜的晚上到达苏家和姑父一家团聚,秦先从京城领命后日夜兼程赶往寿霖城。 风行术非常消耗真气,因此秦先的首选还是骑马。 按照计划,秦先可以赶在大年夜那天的申时前达到寿霖城,可惜天公不作美,在山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雪。 天色昏暗,加之大雪漫天,秦先跨下的马匹停下了脚步,不愿前行。 眼看风雪交加,无法继续前进,秦先便不得已拉着马匹到附近的一处小屋躲雪。 门一推就开,秦先点燃蜡烛一瞧,便知道这是猎户盖在林中的屋子。 有些猎户出来打猎,需要休息恢复体力,或者找个地方整理物资,就会到这种事先搭建好的林中小屋来。 只有猎人出来打猎的时候,才会到这屋子里暂留一段时间,大部分时间这样的小屋都是空置的。 屋里基本的物资都是有的,附近有猎户路过,都会过来瞧瞧。但凡里面的物资不足,便会从身上携带的物资里扣下来一些作为这里的补充,方便其他有需要的猎户使用,这也是属于猎人之间的一种约定。 雪下了整整两个时辰还不见停,屋外寒风呼啸,眼看着今晚是走不了了。 秦先将灶台下的筐子拉开,里面还有一些糙米,又在屋子里寻到了两块腊肉,此刻又累又饿,也不知道大雪什么时候能停,于是在灶台生了火,从外面捧了几把雪融化作水,将糙米煮熟,配着蒸好的腊肉,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半壶酒,在这大年夜里自斟自饮,饱饱的吃了一顿。 吃饱喝足后,秦先在另一间小屋里找到了一些草料,拿起来闻了闻,没什么味道,于是抱了一些放到马厩。 说是马厩,其实就是搭建的一个简易的小棚子,棚子下面放了一排马槽。 ...... 左右无事,秦先躺在简陋的土炕上,通过窗户向外望去。 雪花被狂风吹的在空中乱舞,屋外的雪已经积起了脚脖的深度。 只听“咔”的一声,传出积雪压塌树枝的声音。 秦先坐起身来,见雪花被风吹的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走向。 顽皮心起,闲着也是闲着,秦先来到窗边,进入领域,挥动真气,手舞风起。 窗前的雪花被秦先通过风控制住,缓缓的从空中笔直匀速落下。 秦先正得意于自己的控风技术,突然一阵外来的狂风吹进秦先的领域范围,那些雪花瞬间被吹的七零八落。 秦先再起真气,将这团狂风控住,雪花又洋洋洒洒的笔直落下。 然而又没过多久,又一阵狂风吹来,那美好的场景再度风吹云散。 秦先好胜心起,推开门来到雪地里,周身涌起真气,将身体周围的风完全控制在自己的掌握中。 今儿他要这漫天雪地里,没有一片雪花能够落在自己的身上。 只要他能够控制风,这个目标应该并不困难。 初始也确实是这样,每一片向他吹来的雪花,都被他身边的风吹到一旁。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 随着真气的不断消耗,秦先操纵风的反应速度也在逐渐下降。 当第一片雪花落在身上的时候,秦先终究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来都不是风的主人。 他只是借用了风,却从没有征服过它。 但也正是这片雪花,帮助秦先打开了一片新的领域。 ...... 在第一片雪花落到他的身上后,无数的雪花突破了秦先真气所形成的风墙,飘落到他的身上。 秦先回到屋子里,他认输了。 当他弹掉身上的雪花时,一朵雪花落在了他的手上。 他抬起手仔细端详,这朵雪花看起来轻如鸿毛,却没有被风吹散,每一朵雪花都保持着它最初的模样。 这一刻,他悟了。 为什么雪花不会被吹成粉末。 为什么他可以操纵风,却又会败给风。 他望着漫天随风摇曳的雪花,大笑着冲进漫天风雪之中。 这一刻,他没有运气,而是用身体去感受狂风的吹拂。 将自己化作一片雪花吧... 感应风,顺从风,化为风... 秦先感觉自己成了风的一部分,与狂风共振,与轻风共舞... 他成为了风,风也成为了他。 从来就没有什么征服...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 当秦先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漫天的雪花瞬间停止在空中,时间仿佛停住一般。 那一刻,秦先掌握了风之奥义,从而踏入领域三,成为了驭风使者! ...... “厉害...” 林易和苏灿同时轻声叫好,怕影响已经睡着的苏绣儿和二娘。 这俩人在听秦先讲述下雪躲进猎户小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打瞌睡,最终没有撑到最后。 三人对视一眼,均微微一笑。 苏灿轻轻搀扶起二娘,二娘睁开眼睛瞧了一眼,便知情况,跟着老爷回屋去了。 林易则直接将苏绣儿横着抱起,返回卧室。 这小妮子连眼皮都没抬,反而微笑着将头歪进林易怀里,沉沉睡去。 秦先则拿着酒壶站起身来,听戏看杂耍去了。 ...... 林易将苏绣儿放下,又盖好被子,开始继续修习《九天御气篇》。 今儿和秦先过招后,他就知道对方的实力和自己旗鼓相当,而且还没有尽全力,如若双方都使出看家本领,谁胜谁负犹未可知。 这不禁给林易提了个醒,即便是在同一辈的人丛中,他林易的修为亦绝非佼佼者。 如果不是和阳神新学了飞天御剑流的高明剑术,恐怕在武器的比拼上他就已经输了。 为了提高修为,他必须更加刻苦修行才行。 “足阙阴肝经”这条经络已经练习的无比纯熟,林易打坐将这条经络运行了几遍后,酒意已完全清醒。 根据《九天御气篇》记载,“足阙阴肝经”之后需修行“足阳明胃经”,林易开始着手练习新的经络。 “足阳明胃经”分布在身体的正面,从眼部下边的承泣穴开始向下走,一直到脚部的厉兑穴,贯穿全身。 在人体十二经络中,足阳明胃经是分支最多的经络。 由于分支繁多,林易足用了两个时辰才将这条经络完整的走了一遍。 有过第一次后,第二次就轻松了许多。 将“足阳明胃经”运行十遍后,林易只觉自己的呼吸吐纳比之前流畅通顺了许多,自己甚至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身处空灵之中。 修行最好的状态就是心神合一,当进入空灵之后,修行就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林易聪慧,很快便发现了这条经络的奥秘。 与秦先混合风与气冲刷气海、周天、经络的方式一样,林易修行“足阳明胃经”,亦可以加速修行... ...... 第233章 地仙之宅,崖葬悬棺(第一更) 第二天上午,林易和苏绣儿还没起床,苏府上下就已经开始忙活起来了。 这一趟出行可谓热闹非凡。 虽然往前大梁的主要目的是参与诗会,但由于苏家在大梁的生意刚刚布局,所以这一次出行由苏灿和二娘带队。 大梁是豫州的州城,整个豫州的经济中心,苏灿自然非常重视。 除了苏灿和二娘,还有林易、苏绣儿、秦先、曹达华、多隆等人一同前往。 身为苏绣儿的贴身丫鬟,香儿自然也要伴随同行,负责照顾林易和苏绣儿的起居。 苏灿和二娘一辆马车,苏绣儿、香儿一辆马车,林易、秦先、曹达华、多隆等人则骑马随行。 正午时分,一行人浩浩荡荡的从寿霖城的东门出发,前往大梁。 ...... 时逢正月寒冬,气温很低,众人披上貂皮大衣,女子坐在马车里,车里生着炉子,骑马的男子们大多身负武功,倒也不觉得冷。 只有多隆,裹的相当严实,偶尔还要打个寒颤,但看在苏家送的昂贵外衣的份上,倒也一直骑马坚守,走一段路喝几口小酒,再配上暖洋洋的阳光,也就不那么冷了。 大梁城位于整个豫州的南部,再往南就是徐州,距离青州也不远,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让大梁城成为豫州的经济大城。 那里聚集了走番邦的、跑江湖的、杂耍卖艺、贩夫走卒,什么样的人都有。 要论规模的话,一座大梁城足有四五个寿霖城大小。 大梁城三面依山傍水,只有南面是一片坦途,寿霖到大梁虽不远,但要翻过几座山,因此也要三五日才能达到。 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累了便找处风景好的地方休息野炊,休息好了就继续上路,心情愉悦,也不着急赶路。 出了寿霖地界,便进入山路,道路逐渐崎岖起来,不过好在寿霖和大梁之间因为商业互通、人员往来较多,因此修了官道,倒也不算难走。 随着距离寿霖越远、距离大梁越近,沿途的风景也开始逐渐发生变化。 ...... 一日,众人走到半路,来到一处小湖边。 湖水呈扇形结构,扇形的两边是高耸的悬崖。 由于悬崖下的地势是一个凹坑,所以上游留下来的溪水在这里形成了一个小湖。 秦先看了看天色,太阳高悬半空,阳光无树木遮挡,便向林易提议道:“林兄,今儿中午就在这里休息吧。” “成。”林易点了点头,示意马车停步,所有人就地休息。 马车刚停下,苏绣儿和香儿便跳下马车,嬉笑着跑到小溪边梳洗。 苏绣儿虽然和林易已经成亲了,但也不过十八岁的年纪,依然和成亲前一样顽皮。 林易正和曹达华、多隆等人商议是否去附近打几只野味,就突然听到苏绣儿和香儿的尖叫声。 “啊~~~~” 林易和秦先反应迅速,立即赶到湖边。 顺着坐倒在地的苏绣儿所指,林易抬头看向湖对面的悬崖,只见峭壁的高处挂满了各种各样的棺木。 “这些是悬棺,倒也不必太过惊讶。”秦先率先说道。 林易将苏绣儿两人扶起,看着悬崖峭壁上挂着的大大小小的棺木,不禁叹为观止。 这里的动静将队伍里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曹达华道:“悬棺一直有所耳闻,却从未见过,如若不是你们发现,恐怕我在这湖边也就是喝口水的功夫,压根想不到抬头能看到这么震撼的一幕。” 秦先说道:“我在钦天监的时候,也看到过关于悬棺的卷宗,这会儿便去印证一下。” 说完,只见秦先脚边的落叶开始旋转,衣衫则股股生风。 秦先凌空而起,掠过湖面,来到对面的悬崖脚下后一簇而上。 曹达华和多隆可是第一次瞧见秦先的本事。 “这这这...这位秦兄弟莫非会仙法?”曹达华失声问道。 见曹达华瞧向自己,林易回道:“他可以操纵风。” 多隆惊讶的眉毛都要跳出额头了,惊叹道:“世上竟有人可以操纵风,秦兄弟的修为可真是高呀。” 没一会儿,秦先从空中缓缓而归。 落地后,秦先向众人说道:“果然如卷宗记载,悬崖上的棺木共有两种,一种是在峭壁上开凿洞穴,把棺木放在洞里,另一种是在悬崖上钉几个木桩,然后把棺木放上去。所有的悬棺,不外乎这两种。” 多隆道:“奇怪,这么陡峭的地方,也没有路通上去,这些棺木是怎么放上去的呢?” 秦先回道:“这个在钦天监的卷宗里也没有答案,不过卷宗里倒是有将悬棺描述为‘地仙之宅’的说法。” 多隆立即道:“地仙之宅?意思就是神仙的墓葬之处咯?” 曹达华接道:“神仙有腾云驾雾的本事,悬棺对他们来说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秦先说道:“话虽如此,却没有论证,毕竟这悬棺至少保留了上千年,这么久的事情,谁能说出了真假来。” 林易开口说道:“秦兄,这悬崖峭壁上的悬棺对于普通人来说的确很困难,但是对于你这样能够驭风的人来说,貌似并不难。” 秦先笑了笑,回道:“如真是神仙所造的悬棺,大抵看不上我这点修行。” 这时已经安稳住情绪的苏绣儿问道:“这种悬棺的方式太不普通了,难道这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天葬吗?这些棺木里,会不会有修仙之人留下来某些有价值的东西?” 听了苏绣儿的话,曹达华不禁眼睛一亮。 修仙... 这两个字对于活了三十多年却一直与修仙毫无机缘的曹达华来说,可是相当特别的。 从他那望着悬棺的眼神就可以知道,他恨不得立即就到那些棺木里去搜上一搜。 不过很快,他的眼神就暗淡了下来。 瞧着一眼身旁的秦先,曹达华喃喃道:“可惜,不会飞...” 秦先说道:“如果这些棺木里真的有宝物,一定会伴有异像,这么多年过去了,如有异像的话,恐怕宝物早就被人拿走了。况且,神仙的肉身怎会埋在此处,生前早已经前往仙界去了。依我看,这些悬棺里的人,大多是抱有修仙的梦想罢了,为自己没有成仙的人生,留下一丝死后的精神寄托而已。” 秦先这句话可算是扎扎实实把曹达华的那点小心思给埋葬了。 秦先继续说道:“表妹,这种悬棺属于崖葬,并非天葬。所谓天葬,是指人死后将尸体置于高处,供天上的老鹰、秃鹫等物食用,然后飞上天空,寓意升天的意思,大多数也是生前怀有对修仙的梦想和执着。除此之外,丧葬的类别还有土葬、火葬、水葬、树葬、沙葬、风葬等等,每一种丧葬都有着自己特殊的意义。” 秦先渊博的知识让现场所有人称赞不已。 包括林易。 ...... (写作不易,请支持正版) 7017k 第234章 误入诡村(第二更) 见识过崖葬的悬棺后,众人回过神来,开始生火淘米做饭。 曹达华自告奋勇要去抓几只野味回来,可惜出去转悠了一圈,别说野猪、野鹿了,连只野兔、野鸡也没瞧见。 “真是奇怪了,这么好的地方,有山有水,竟然连只野味的影子都没瞧见。”回来后的曹达华丧气的很。 不过好在,林易在湖里钓出几只新鲜的大鱼。 论烤野味,多隆是一绝,这家伙,不仅会吃,还有一手做饭的手艺。 将鱼的内胆掏干洗净,两面均匀受热烤熟,再抹上盐巴和一些寿霖城内常用的调味料,没一会儿烤鱼就香气四溢了。 苏灿今天心情不错,坐在湖边与众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讨论着悬崖上的棺木。 他对这些特殊的民俗似乎颇有兴趣。 打过了牙祭后,众人休息了片刻便准备上路。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 众人刚把东西收拾好,一阵邪风吹过,天色霎时就变了。 秦先抬头瞧了瞧天色,说道:“咱们要尽快赶路,今儿晚上怕是会下大雨,在这山路上,一旦下雨可不好走,万一再碰上山体滑坡,麻烦可就大了,尽量在傍晚前能够找户人家歇脚。” 说走就走,众人连忙上马,马夫赶着马车,跟在林易等人身后。 ...... “哗啦...轰~~~” 天空亮起闪电,传出阵阵闷雷,滚滚乌云眼看要盖过山顶,但尚未开始下雨。 正月雷雨,确实少见,这样的雷雨,一般常见在夏季。 尚未傍晚,天空已经暗如夜色。 队伍中,林易似乎察觉有些不对劲。 “曹大哥,你这路带的没有错吧?” 曹达华擦了擦额头,露出古怪的神色,回道:“奇怪哉,我明明是按照地图走的,照这地图上所画,前方应该有一片猎人村落才对呀。” 林易接过地图,向前眺望了一番,又仔细查看了会,不禁摇了摇头。 “曹大哥,我们应该是走错路了,刚才在前面岔路口的时候,我们应该向东南方向走,但我们现在的方向,却是往西南走。” 曹达华一拍脑袋,说道:“我说呢,怪不得总觉得哪里不对劲,那我们现在往回走吧?” 林易又看了看地图,说道:“不行,原路返回再走东南方向,恐怕半夜也到不了那个猎人村子,况且马上就要下雷暴大雨,山路不好走,多在路上耽搁一分,便会多一分风险。” “那怎么办?” “我意,不如错有错招,继续向前,按照地图的指示,似乎翻过前面那座小山,又可以绕回到正路上。” 秦先赞同道:“我觉得林易说的没错。” “好,就这么办!” 有人替他补救,曹达华忙不迭的答应了下来。 于是众人加快前进的速度。 ...... 打雷不下雨,下雨不打雷。 雨滴就这么悄无声息的从天而降,密密麻麻的变成小雨,然后倾盆大雨转瞬即至。 林易等人换上蓑衣,队伍在暴雨的山间艰难前进。 “瞧,前面有火光!” 不知谁在暴雨中嚷嚷了一句,瞬间点燃了队伍的斗志。 “真的,前面山脚下有火光,还不止一处。” “快,咱们就要有休息的地方了。” “今天这一趟可真够折腾的。” 有了目标,路便不再漫长。 到达村口的时候,秦先下马,擦了擦村口的牌子,看到上面写着“状元村”三个大字,这字写的不错,可是历史悠久,有些笔画历经岁月的洗礼后已经变得有些模糊了。 “嚯,状元村,好大的口气。”多隆不禁说道。 “走,进去再说。”林易下令队伍进村。 ...... 林易和秦先齐头并进,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曹达华之前一直是在队伍的最前面带路,但自从发现带错路之后,便龟缩到后面与多隆溜到一起了。 刚进村,林易便察觉到被人跟踪了。 一道人影不停的从车队旁边的林子里一闪而过。 “发现了吗?”林易小声道。 “嗯,有东西跟着咱们,不知是人是鬼。”秦先小声回应。 “管他是人是鬼,我去抓来瞧瞧。” 话音刚落,马背上留下一片残相,林易瞬间钻进路旁的林子里,片刻便又从林子里返回到马队前。 “噗通”一声,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形同乞丐的邋遢男子被林易丢在地上。 秦先、曹达华、多隆骑着马和站在地上的林易将男人围住。 “你是什么人?是村子里的人吗?为什么要跟着我们?” 无视林易的问话,这个男人只是痴痴的笑着,一一指过骑在马上的三人以及林易,笑道:“你们是客人,应该欢迎,欢迎。” 说着,竟原地跳着鼓起掌来。 这完全不按照套路出牌,让林易等人一时不知如何招架。 好在这时,前面有人身穿蓑衣打着灯笼跑了过来。 “大伙儿别动手,有话好好说。” 伴随着灯笼的火光,众人看到跑来的是一对爷孙俩。 “各位是路过的吧,我是老东头,这是我孙儿小枣,各位老爷千万别和他一般见识,他从小脑子不太好,但心肠热,叫大牛,刚才你们进村,他定是跟着你们来着。”老头子率先开口。 “没错,我们一进村子,就发现他在林子里一直跟着咱们。” 老东头连忙点头道:“这就对啦,他呀,是欢迎你们来着,哪个路过的客人进村呐,他都是这么做的。” 瞧老东头不像坏人,又联想起大牛刚才自己口中所说的“欢迎”的话,情知老东头的话不假,于是众人便放过大牛。 林易重新上马,请老东头前面带路。 “老爷子,下着暴雨,山路走不了,想到村子里借宿一夜,不知方不方便?” “方便,方便,我们这儿啊,人少,但屋子多,你们尽管住下,吃的也都有。” 说着,便让小枣先跑回家,把房间收拾一下,自己则打着灯笼在前面带路,大牛跟在队伍的最后面。 林易嘴上虽十分客气,但还是小声向身后的众人说道:“小心,这地儿有些诡异。” 曹达华等人立即提起了十二分精神。 ...... “到了。” 老东头推开门,是一间院子,这院子可不小,一共盖了五间房。 老东头指着其中四间,说道:“这几间房没有人住,你们不嫌弃呐,就住这里吧。” 这个时候能有个落脚的地,众人别提多开心了。 马车就停在院子里,自有仆人牵着马去马厩吃草,其余人将东西从马车上搬下。 苏灿、二娘一间,苏绣儿、香儿一间,林易则和秦先、曹达华、多隆四人挤在一间大通铺的房间里。 马夫、仆人则住在剩下的一间凑合对付一晚。 众人在房间里生了堆火,烤着衣服,没一会儿便恢复了生气。 戌时,老东头叫小枣叫上林易等人,一起到他们住的房间里吃晚膳。 林易刚到门口,便闻到了一股足以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 ...... 7017k 第235章 状元村,守村人 林易推门而入,见曹达华和多隆已经动手吃起来了。 这俩一听有吃的,跑的比谁都快,林易和秦先刚起身,收拾好一回头,这俩人就没影了。 屋里生着火,火上一方烤架,串着半只野味。 曹达华见林易和秦先来了,连忙挪出空位,对两人说道:“林兄弟,秦兄弟,快坐,这野味可不好找。” 多隆早已经用刀切了一块肉,递给林易,说道:“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山里的黑野猪肉,平时就难寻,想要逮住就更不容易了,这玩意儿贼精,一般可不上当。” 另一边,老东头和小枣正切着肉放进一个盘子里。 老东头说道:“女眷不方便出来,我切了一盘肉,让小枣送过去。” 边说边还塞了几个新鲜水果到小枣怀里,嘱咐着一起带过去。 小枣微笑着点头,忙不迭的去了。 林易看着烤熟的黑野猪肉,烤的滋滋冒油,香气四溢,也忍不住食指大动,大口的咬上一口。 肉汁混合着盐巴和辣椒在口中爆开,简直是人间美味! 秦先从怀里掏出一壶酒,惹得曹达华肉也不要了,直嚷着要分一杯尝尝。 肉肥酒香篝火旺,一时间屋里好不热闹。 ...... 那半只黑野猪很快就被祭了众人的五脏庙。 一直跟着大伙进村的大牛也缩在屋里的一个角落,吃着手里的肉,见林易看向自己,“嘿嘿”一笑,露出憨厚的笑容。 见众人好奇的打量着大牛,老东头便向大家介绍道:“这位大牛呀,是咱们村子的守村人,没什么坏心思,一个人住在村里最里面,谁家有红事白事啊,都会帮帮忙,热心的很,所以大家但凡有口吃的,也都会招呼他。” 说罢,老东头向还在吃着的大牛大声道:“大牛,我老东头说的是也不是?” 大牛抬起头,再次露出憨笑,满嘴是油地咕囔着回道:“是,是...” ...... 守村人,看起来虽愚痴,但其实原本是智者,为守一方水土安宁,自丧一魂二魄,转世为愚。 《山海》中曾言,守村人,镇一区八方邪魅,三煞五疾,此类人一般多为前世大智大凶之人,来世三魂去一,七魄去二。 眼前无比憨厚且有些痴傻的大牛,无疑就是这状元村的守村人。 ...... 酒足饭饱,时辰尚早,众人便聊起了天。 好奇的多隆率先向老东头询问起村口“状元村”的由来。 这可挑起了老东头的话匣子。 要说深山中的古村,在大家的印象里,一般都是那种穷山僻壤、出行不便的地方,但这个村子却不一样。 自古以来,这个村子的风水好的出奇,几乎每个朝代都要出个状元榜眼探花,各种达官显贵更是数不胜数。 村里的人个个鸿运当头,如有神助,家境殷实。 于是便有一位回村探望的状元爷亲笔写下了“状元村”的牌子,挂在村口。 这种气运在这个村子里延续了几百年,直到有一天... 有人在村子附近的山头挖山采石,竟挖出了一块石碑。 现场的工人没人知道这石碑是用来干嘛的,便有人立即通知了村长。 村长见多识广,来了之后仔细勘察一番,便告诉众人,这是一块镇山碑,至于镇压的是什么,他也不知道。 当天夜里,山头突然崩塌,山里爬出了无数的小蛇,密密麻麻、漫山遍野,仿佛一夜之间从天而降。 从那天开始,村子的气运开始转变。 不少村民开始莫名其妙的离奇死去,仿佛遭受了诅咒一般。 而这村子,更是频繁遭遇蛇患。 村民们觉得,那些离奇死去的人,或许就是被蛇咬到,中蛇毒而死的。 不过,即便他们用尽各种方法,蛇患依然没有一丁点儿好转。 搬离村子的人越来越多,这个曾经繁盛一时的古村便逐渐凋零衰败。 有一天,一群小孩子不听大人的话,跑到蛇山去探险,结果五人去四人回。 村民们问孩子,走丢的那个到哪里去啦? 那些孩子年纪小,话也说不清楚,只说没有回来的那个孩子升天去了。 这种回答让那些村民们感到莫名其妙。 虽然蛇山危险,但为了找到丢失的孩子,还是有一些胆大的村民,带上了雄黄和草药,进了蛇山。 说来也怪,以往蛇山上盘踞了各种奇形怪状的蛇,但那天却消失的干干净净。 在蛇山上找了一天一夜,也没能找到走丢的小孩,众人只能返回村子,严厉的告诫孩子们不准再上山。 要说那个丢失的孩子升天的说法已经够离奇了,但更奇怪的是,一直困扰着村民们的蛇患,竟然就这么消失了。 安稳了足有三年,蛇患才再次出现。 好巧不巧,没过多久,又有一个孩子在蛇山走丢,村民们也是漫山寻找,依然毫无所获。 不过,这次大家惊奇的发现,重现的蛇患竟又一次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有心人便立即意识到,蛇患的消失,仿佛与孩子的失踪有关。 之后村子里便流传着一种说法,当时挖山石挖出的镇山碑,是镇压蛇山里的蛇妖的,现在镇山碑被挖掘出来破坏了当时的机关,才招来了蛇患,只有献祭童男或者童女,才能保上村子三年平安,不受蛇患的影响。 为了过上安稳的日子,甚至重现当年状元村的辉煌,村子里便有了不成文的规定。 每隔三年,村长抽签,抽到哪家孩子,便要交与蛇山里的蛇妖,献祭已获得三年平安。 ...... “如今三年之期已到,明儿又要抽签了,不知哪家孩子会被抽到,唉...” 老东头这声叹气,让曹达华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事儿竟然这么邪乎?听着怪渗人的。” 林易和秦先对视一眼,均感觉这状元村、镇山碑、蛇山似乎并不止老东头说的这么简单。 林易向老东头提出了一些问题,但看得出来,这老东头自己刚才所说的事情,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并不真的知道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嗨,这些事情呐,可都是一代代人口口相传下来的,没人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也没法去探究。” 带着疑问,林易等人返回屋子,过了一夜。 ...... 雨过天晴。 第二天一早,林易刚出屋,呼吸了几口山中雨后的新鲜空气,便看到院口有几个小孩子在欺负大牛。 一群孩子一边向大牛扔石子,一边大声呼道:“傻大牛,笨大牛...” 大牛依旧是笑嘻嘻的模样,躲闪着孩子们扔来的石子,即便被几颗石子打中了,也没有生气。 孩子们的这种做法,林易是有些看不下去了。 然而没等他开口,只听一声清脆的斥责声突然响起。 “不许欺负大牛!” ...... 第236章 命运弄人,献祭蛇山 老话说的好,无傻不成村。 大牛就是这村子里的傻,也是这村子里的守村人。 林易自然知道守村人对这个村子意味着什么,不过看起来,小枣似乎也知道。 那些孩子好像很害怕小枣,见身材不高的小枣抱着一把比他个儿还长的扫帚,就从院子里冲出来的时候,立即作鸟兽鱼散。 小枣帮助了大牛,大牛也只会傻傻的憨笑。 小枣将那群孩子赶走后,回了屋子,没一会儿就走了出来。 “大牛,早饭还没吃吧,来,给你个馍馍。” 大牛将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接过馍馍,蹲在地上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连吃了几口,抬起来头,对小枣说道:“馍馍,香,嘿嘿。” 小枣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哟,这孩子还挺有善心呢。” 林易侧头一瞧,曹达华正站在自己身旁。 秦先和多隆也出了房门。 毫无疑问,刚才小枣的举动,都被他们看到了。 多隆向小枣招了招手,问道:“小枣,你干嘛对这个大牛这么好呢?” 小枣走过来,回道:“大牛虽然脑子不太好,但他人很善良,而且呀,他救过我们村子不少人的命呢。” 听到这儿,几人都来了兴趣。 曹达华立即问道:“救了村民的命?怎么救的?发生了什么,你给我们说说呢?” 小枣道:“就前几年,咱们村靠山坡有几间老屋...” ...... 几年前。 一日,村里有人过白事,就借用了隔壁荒废的老屋前的那片空地,在那儿摆了几桌席。 大牛如往常一样,热心的前去帮忙。 忙完正事后,众人入席开始吃喝。 大牛一个人坐在一张小圆桌前,吃香喝辣,正美的紧呢,无意中抬头瞧了一眼,面色骤然改变,立即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嘴里大声叫嚷着,疯了一般跑向了其中一间老屋。 老屋里,几个顽皮的孩子玩的正嗨呢,被大牛这么一喊一赶,都吓的跑出了屋子。 大牛一边赶着孩子,一边喊道“出去,出去。” 那些被吓的孩子们哭着找到自己的家人,村民们纷纷围上来,不明所以的瞧着大牛不停的驱赶着老屋前的人们。 “大牛你这是干嘛的,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发起疯来了,你要是吓着我的孩子,我可跟你没完!” 有人刚撂下狠话,只听见“吱呦”一声,接着“哗啦啦”,尘土飞扬,那间老屋轰然倒塌。 众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过了半晌,才有人向大牛问道:“大牛,你咋知道这屋子要倒呢?” 大牛依然是傻傻的憨笑,指着刚才被吓跑的几个孩子说道:“安全,安全。” 刚才那个和大牛说狠话的大人立即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和其他几位孩子的父母一样,上前向大牛表达感谢。 ...... “那天发生的事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因为如果不是大牛把大家从屋子里赶出来,恐怕我就已经被埋在屋子里面了。”小枣郑重的说道。 “原来是有救命之恩。”曹达华道。 “这样的事情,大牛可做过不止一次呢。”小枣立即说道。 “只不过,发生事情的当下,人们都对大牛充满感激,事情过去了,大牛依然是那个人们口中的傻子。”多隆开口道。 小枣转身瞧了瞧大牛,小声嘀咕道:“我从来没有当大牛是傻子,他只是太善良罢了。” ...... 吃过早饭,众人便收拾行囊,准备启程。 然而老东头却阻止道:“昨儿下了一宿雨,山路泥泞不堪,不好走,今儿天气好,缓上一天,等明儿一早路干了,再走不迟。” 秦先出村探了下路,证实了老东头说的是实情,众人再一合计,距离大梁约定的时间尚早,也不急于一时,便打算在村子里再住一晚。 身为大户,苏家自然不会亏待老东头。 在苏灿的坚持下,老东头这才收了两块银元宝,又忙不迭的叫小枣去储藏粮食的地方多拿些野味出来。 林易穿越到这个世界这么久,还是头一趟出来这么远,对于当地的风土人情很是好奇。 老东头肚子里的货也不少,真个儿拿自己是说书的一般,给众人讲些这状元村流传下来的稀奇古怪事。 正说到兴头上呢,院子口突然传来嘈杂的脚步声。 “老东头,老东头...”有人高喊。 “唉~~在呢,在屋里呢。” 老东头推开门,见村长带着一群人,涌到了院子里。 这院子本来还挺大,但此刻黑压压的站满了人。 从装束和举止上看,这些人应当都是这里的村民。 “村长,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我这儿,是...” 村长瞧了瞧老东头身旁的人,先是闷哼道:“怎么来了这么多外乡人。” 接着,他指着站在一旁的小枣说道:“老东头,我过来是想告诉你,这次献祭蛇山的抽签已经结束了,小枣被选中当做祭品,你们准备一下,明儿咱们一起把小枣送去吧。” “噗通。” 村长话音刚落,老东头双膝一软,直接跪倒在地。 小枣虽然极力克制,但身子依然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出行的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这个村子里不成文的规定。 按照传统,被抽中的小枣将成为这个村子维持安稳的牺牲品,被献祭到蛇山上作为祭品,保状元村三年平安! ...... “村长,能不能...能不能换一个人,小枣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我孙儿太可怜了,不然换我吧,我这个老头子也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活了,换我去蛇山,求求你们了!” 面对老东头的哀求,村长没有丝毫动容,只是冷漠的摇着头。 同来的村民们也纷纷开口。 “村里的规矩一向是供奉童男或者童女的,你一个老头子去了蛇山,万一山大王一生气,祸害了整个村子,你担得起这个责任嘛?” “老东头,前年抽到老许家,人家也只有一个娃儿,不还是乖乖把孩子送上山了嘛。” “这都是命呐,老东头,你就好好的和小枣说说话,再多处一晚上,明儿一早就得送小枣上山了。” ...... 听着这些人的话,再看向匍匐在地哭泣的老东头以及一旁满脸泪水的小枣,一向心软的苏绣儿忍不住伏在林易身上,不忍再看。 林易安慰着苏绣儿,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 这时曹达华大声道:“忒奶奶的,我就不信这山大王这么神,不献祭孩子就危害村子,我曹某人倒想去会会!” 说完,看向林易,谁知林易这时正安抚着苏绣儿,压根儿没瞧他。 一只手搭在了曹达华肩头。 是秦先。 “曹大人一身正气,好样的,明儿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 7017k 第237章 镇灵挡灾,神秘吸力 曹达华一听,连忙说道:“哎呦,这个嘛...曹某人怎敢出这个头,自然...自然是听林兄弟的了。” 秦先嘿嘿一笑,不再言语。 林易则微微皱眉,瞧着垂泪的爷孙俩,若有所思。 ...... 夜凉如水。 林易睡不着觉,出来透透气。 刚才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思考,林易已经决定第二天与村民们一同前往,他也想要看看蛇山上被村民献祭的大王到底是个什么怪物。 来到一处树下,林易盘膝而坐,练起《九天御气篇》中的足阳明胃经。 练习这一条经络,需全神贯注,进入空灵状态,对于周围的一草一木、虫鸣鸟叫,都非常敏感。 正修行中,林易突然感觉树上有人在盯着自己,并且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猛然睁开眼,林易一跃而起,翻身来到树上,一手揪住对方的衣领。 “是你?” 对方嘿嘿的憨笑。 ...... 夜幕下,一轮明月高悬半空。 林易和大牛双双蹲在树上。 “大牛,你蹲在树上,是在干嘛呀?” “嘘,小点声,我在盯着村口那些东西呢。” 林易望了望空空荡荡的村口,连只野狗都没有。 林易低声道:“大牛,你在瞧什么呢?我怎么什么都没看到呀。” 大牛皱了皱眉,非常认真的对林易道:“村口那些怪物啊,我一直在盯着他们呢,如果他们要进村,我得负责打跑他们。” 林易一愣,但还是顺着大牛的话继续问道:“你看到的都是些什么样子的怪物啊?” “有的个子特别高大,手和脚都很长,嘴里面有长长的尖尖的牙;有的模样特别凶,像一只黑熊,有三个头,手上有锋利的爪子;还有的怪物浑身留着脓,嘴里面留着口水和黏液...” “...” 林易使劲揉了揉眼睛,甚至用上了天眼,但村口依然看不到任何东西。 “大牛,这些怪物厉害吗?” “厉害。” “你打得过他们吗?” 大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过了一会儿,说道:“有的打的过,有的打不过。” “打的过会如何?打不过又如何?” 大牛突然低眉道:“打的过,那些怪物就会跑,离开村子,打不过的话,我就跑,但村子里就会死人了。” 这下林易彻底沉默了,他甚至觉得大牛刚才所言,说不定是真的... 守村人,又称作镇灵人,能有这个名号,绝非浪得虚名。 难不成,守村人真的有一些特殊的能力,能够阻止村民们的灾祸? 就在林易愣神的时候,突然听到大牛发出“咦”的声音。 “怎么了,大牛?” 大牛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林易,从树上爬了下去,然后匆匆忙忙的走了。 林易以为大牛回去睡觉了,便盘膝在树上又练了会儿功,这才下了树往回走。 刚走到老东头住的院子口,发现院子里已经灯火通明。 曹达华看到林易,连忙上前问道:“林兄弟,你去哪里啦?” 林易回道:“我睡不着,出去练了会功。” “快点走吧,大家都在等你呐。” “去哪?” “蛇山呐!” ...... 不明所以的林易走进院子,发现所有人都已经起床,聚在院子里。 秦先双手举起两个火把,递给曹达华一个。 老东头蹒跚来到林易身前,嚎哭道:“小枣他一个人趁黑去了蛇山,他一个人去了蛇山呐!” 听了老东头的话,再瞧众人的反应,林易立即明白了。 原本献祭的时间是明儿早上,但懂事的小枣担心爷爷难过,所以趁着大家不注意,一个人前往了蛇山,打算独自完成献祭仪式。 这个傻孩子! 想到这儿,林易从曹达华手里抢过火把,对曹达华道:“曹大哥,夜色山路难走,加上蛇山的情况不明,我和秦兄前往即可,你和多大哥留在这里,照顾大家。” 曹达华正要开口,要和林易一起去,被多隆拽了一下,后者向他使了个眼色。 曹达华顺着多隆所指看向站在一旁的苏灿和苏绣儿等苏家人,心下立即明朗。 “林兄弟,你们放心去吧,这里有我和多隆兄守着,我们大家等你的好消息。” 林易点点头,转头对老东头道:“老先生,我们对这儿地势不熟,烦请您前面带路,咱们一同前往蛇山找小枣。” “唉,唉!” 老东头连忙答应,拔腿在前带路。 三个人,三把火,消失在夜色中。 ...... 时间紧迫,林易运起斗转星移,秦先使出风行术,老东头只觉自己仿佛坐上了一架急速行驶的马车,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在林中往来穿梭。 很快,三人来到蛇山脚下。 蛇山不算很高,但纵横绵延,山上丛林茂密,视线所及,便能看到一两条小蛇在林间游弋。 老东头拿出随身携带的雄黄粉,往三人的鞋上撒了一些,又抹了一些在衣衫上,说道:“蛇怕雄黄,咱们抹些雄黄粉,山上这些小蛇便不敢靠近。” 老东头在前方带路,三人开始上山。 正如老东头所言,一路上遇到一些小蛇,那些小蛇见到林易等人立即远远躲开。 跟着老东头,三人进入一处洞穴。 进入洞穴后,气温明显变低了,而且恍惚间,林易感觉洞内和洞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老东头道:“这里是献祭的地方,以前我和小枣以及村民们来过几次。” 随着深入,洞内的气息逐渐变得腥腐。 一些动物的尸骨就堂而皇之的裸露在湿漉漉的石路表面。 ...... 跟着老东头在洞里转了几个弯后,眼前豁然开朗。 一片非常开阔的空地出现在眼前。 “小枣!”老东头的声音突然响起,在空荡的洞穴里回荡。 林易顺着老东头的目光看去,空地的深处有一块高耸的凸起的石台,小枣正站在石台上。 “小枣,不要做傻事啊!”老东头高喊道。 林易正准备上前,却发现了奇怪的一幕。 站在石台上的小枣,仿佛被一股莫名的力量牵引着,身子缓缓离开石台,飘向上空! 这是怎么回事? 林易看向石台的上方,发现石台上方有一个巨大的洞,那股吸引力好像就是从洞里发出来的。 眼瞅着小枣就要被吸到半空,突然一个人影爬上石台,向小枣纵身一跃... ...... 7017k 第238章 逃离蛇洞,被困石山(第一更) 灵活的黑影在空中一闪,将小枣带回地面。 老东头尚未看清,但林易和秦先看的清楚,那黑影不是别人,正是状元村的守村人大牛。 “小枣!” 激动的老东头拔腿就往石台跑去。 秦先率先一步,使出风行术,绕过复杂的石道,径直冲向石台。 来到台上,发现大牛正将小枣护在怀里,抬头看向上方的石洞。 “小枣,你没事吧?” 小枣摇了摇头,但小脸涨的通红。 ...... 还没来得及多说几句,只听大牛的喘息声突然变得急促,然后大声喊道:“快,快跑!快跑呀!” 边说边抱着小枣跳下石台,疾奔而去,中途还不时回头瞧向石台顶上的石洞。 有些莫名其妙的秦先顺着大牛的目光向石洞看去,不禁毛骨悚然。 一个硕大的蛇头,竟缓缓从石洞里伸了出来。 这是秦先这辈子见过最大的蛇头。 一般人所能见过的大蟒蛇,周身不过碗口粗壮,但眼前的大蛇,单单一个蛇头,便足有一座假山大小,怕是十个成年人也合围不住,这条大蛇究竟有多大,根本无法猜测。 大蛇的蛇头呈现藏青色,两只硕大的眼睛看向逃跑的大牛,嘴里吐着红色的杏子。 接着,大蛇垂下头,看到了呆立在石台上的秦先。 大蛇蛇头先是先后一缩,接着猛然伸出,咬向秦先。 秦先反应神速,立即借助风势躲开大蛇的攻击,接着头也不回的向大牛逃跑的方向跑去。 但是秦先刚迈出几步,便感觉身后有一股巨大的吸力,扯住自己的身子无法向前。 秦先诧异的回头看去,见大蛇张开了嘴巴,那巨大的吸力正是从大蛇的嘴里发出的。 秦先使出浑身劲力,想用风行术摆脱大蛇,但无奈力有不及,身子渐渐的被吸向大蛇。 这时秦先才明白,为何祭祀的孩童站在石台上,会被吸到大洞里,原来全都是被这只大蛇吃掉了。 眼看着大蛇嘴里的红杏就要贴到秦先的后背,只听空中一阵闷雷的响声,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打在大蛇的蛇头上! 大蛇发出一声哀嚎,吸力瞬间消失。 “秦兄,快走!” 刚才正是林易使出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救了秦先一回。 此刻无暇相谢,趁着这间隙,秦先使出风行术,连带着林易一起飞向老东头。 老东头那边,大牛已经将小枣抱了回来,爷孙俩正相拥在一起。 救了人的大牛满头是汗,站在旁边一脸憨笑的看着老东头和小枣。 ...... 那边大蛇并未善罢甘休,被林易打了一记雷击后,瞬间变得恼怒起来。 大蛇不断摇晃着身子,撞得墙壁发出“咚咚咚”的响声,红杏来回吞吐,发出“滋滋滋”的声音。 随着大蛇恼怒的发出各种声响,不知道从哪里突然窜出了好多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蛇群。 那些蛇瞬间就爬满了石道,黑压压的一片,涌向林易等人。 洞内腥臭的味道越来越浓。 “大伙儿,咱们赶紧跑!”老东头刚说完,发现大牛已经再次抱着小枣向洞口的方向跑去。 但众人的脚步哪里能比游走的蛇快,何况进来的石道上也布满了涌出来的蛇群。 大牛抱着小枣冲在最前面,突然大牛发出一声嚎叫。 “哎呦!” 接着又是两声呻吟,摔倒在地。 林易冲到跟前,拿出法尺,立即将咬在大牛身上的三条小蛇斩成两段。 秦先也带着老东头随后赶到,抽出两把匕首,将两条跃起袭人的小蛇斩落半空。 此刻石道的地面上已经布满了蛇群,压根没有立足之地。 形势紧急,秦先只能使出领域三的奥义,风卷残雪。 这招使用太耗灵气,所以非到紧急关头不会使用。 狂风呼啸,将林易、老东头、小枣和大牛包裹起来。 林易只觉身子一轻,双脚立地而起,像是脱离了地心引力一般,跟着秦先飘向洞外。 靠着秦先的风之奥义,众人总算离开了献祭的蛇洞,但此刻洞外的林间小道上,也已经涌出了无数的小蛇。 带着四个人一起飞行,对于秦先来说的确困难了些。 挺着最后一股气力,秦先将四人带到了一块可以落足的小石山上。 石山高约五六米,山顶有一块平地,上面勉强可以站六七人。 五人刚落在石头上,四周便被蛇群包围。 密密麻麻的蛇群涌到石头下面,纷纷吐着杏子看向石头上的众人,一时间却也伤不到他们。 不过,蜂拥的蛇群已经开始了叠罗汉一般,逐渐垒起高度。 看来蛇群冲上这块保命的大石头,只是时间问题。 ...... 收回灵气放下几人,秦先跪倒,双手撑地,似乎有些脱力,大口的喘着粗气。 林易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形势,不禁眉头紧锁。 “照这个样子下去,蛇群一两个时辰就会涌上来。” 这么短的时间,根本不足以让秦先恢复足够的灵力带领众人绕过蛇群下山。 这时,小枣的哭喊声突然响起。 “大牛,大牛你醒醒呀。” 林易回头,见大牛已经闭上眼睛,陷入了昏迷。 俯下身子,大牛身上被蛇咬到的几处地方已经呈现紫色,中毒颇深,看样子是活不了了。 旁边的老东头正安慰着小枣。 小枣摇着头,豆大的泪珠从眼眶里滑落,滴在了大牛的手上。 ...... 令林易惊讶的是,眼看已经不行的大牛,竟然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此刻的大牛,眼神与之前决然不同! 同样的眼睛,不同的眼神,此刻的大牛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 “小枣,别难过,人总归是要死的,早死与晚死,其实并没有区别。” 这句话从一向疯癫的大牛嘴里说出来,让一旁的秦先都有些诧异,不由的看向大牛。 “那大蛇是这山里的祸害,只有杀了它,才能解蛇群之围,要杀那大蛇,需要知道,要害不是蛇头...而是...是...” 大牛再次闭上了眼睛,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大牛,大牛!” 被大牛救了一命的小枣抱着已经离世的大牛,痛苦不已。 那蛇群叠罗汉的速度比林易预想的还要快,如果大牛说的是真的,不尽快把那条大蛇解决,怕是就要命丧此处了。 ...... 林易知道,人死之前,灵光乍现。 一向痴傻的大牛,或许在临死前发现了解决危急的法子。 但是... 如何将那大蛇杀了? 那大蛇的要害,究竟又在哪里? 就差那么一句话! 突然,林易想到了《祝由图录》里所记载的一种法术。 观落阴,又叫讨亡术。 或许可以一试! 但这个法术的使用,还需要小枣的帮忙... ...... 7017k 第239章 观落阴,讨亡术(第二更,求推荐票) 《祝由图录》中所记载的观落阴,又叫做观灵术,是流传于民间的一种诡异术法。 通过这种术法,可以让活人进入阴间,与死去的亲人相见,甚至对话。 亦可以在阴间进入自己的元辰宫,窥探自己的生平运势、未来吉凶。 故而在民间,这种术法又被称为游地府。 ...... 这种术法起源于道教的闾山派。 这闾山派又分二支,分别是红头法师和黑头法师。 红头法师做法前头戴红色鬼脸,主要做降妖伏魔、消灾解难、押煞度厄等生人法事。 黑头法师做法前则头戴黑色鬼脸,主做超度亡灵、沟通鬼神、通灵观阴等丧葬亡人法师。 观落阴这种法术便出自于黑头法师一脉。 ...... 观落阴之人一般是因为怀念已经死去的故人,或者想要询问故人一些事情,所以才会做这种法事进入阴间与故人相见。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法术一般只在亡人逝去七日内使用,超过七日,则成功率大大降低。 在法师念动咒语将观落阴之人入定后,观落阴者三魂中的胎光便会暂时离开人身,前往阴间,追寻死去的故人。 当然,也有人使用这种法术,不是为了寻已故之人,而是想要获悉天机。 那便是为了进入自己在阴间的元辰宫。 至于这元辰宫究竟是什么呢? 在阴间,每个人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元辰宫,宫殿根据其主人在阳间的福报、气运等显现境况,各不相同。 有的人富丽堂皇、雄伟壮观,有的人则破败不堪、陈旧寒酸。 所以啊,这世道总归是公平的。 天道好轮回。 做了好事,有了福报,就犹如佛祖受了香火,自己的元辰宫也会越来越壮观。 在元辰宫内,米缸和水缸分别代表主人的运势和财运,如米缸满溢,则运势当虹,若米缸见底,则气运不佳。 水缸亦然。 除此之外,在元辰宫的正殿内,燃着一盏长明灯,代表着主人的寿命。 若灯火微弱、摇曳遇灭,则寓意主人的大限将至,反之灯火旺盛、灯油丰盈,则代表着主人健康长寿。 ...... 观落阴正统之法不外传,仅有黑头法师代代相传,即便同为闾山派,红头法师也是不允许学习的。 《祝由图录》里所记载的是类似于观落阴的法术,名为讨亡术。 讨亡术也是一种可以进入阴间的法术,只是施展起来与观落阴有所不同。 观落阴是让事主的神魂进入阴间,与亡人相见,而讨亡术却是假借孩童之身进入阴间,代为询问亡人之事。 《子不语》中曾经记录过讨亡术的故事。 说是杭州有个叫陈以逵的人擅长讨亡术,凡是有人死时尚未来得及嘱托后事的,其子孙想要面见亡人,便可以花费四两银子请他施术。 施术时,需要找一个六岁以上的孩童,且这个孩童与亡人需得熟识。 之后,令孩童闭目盘膝打坐。 在其额头上贴一张符篆,上书“果斋寝炁八埃台戾”八个字。 同时,令人在旁边烧纸马。 待孩童睡去后,便会有当地的土地公牵马而来,让孩童乘坐,一起赴阴间寻找亡人。 询问完亡人事情后,孩童便会苏醒过来。 ...... 在这紧要关头,林易想到的,正是这讨亡术。 眼前的小枣正是施展这项法术最需要的孩童。 至于符篆和纸马,在《祝由图录》中可凭借术士强大的法力,合于咒语之中,不再需要实物。 此刻石头周围的蛇群越聚越多,没有时间留给林易做过多思考。 “秦兄,只咱们俩回蛇洞,你的风行术还能行吗?” 秦先点了点头,道:“只我俩的话,待我小憩片刻,应当勉强可以回去。” “好。” 林易回过头,抓住小枣的双肩,问道:“小枣,哥哥现在要你去阴间寻找大牛,问完大牛剩下的话,你可愿意?” “阴间?”老东头一愣,愕然看向小枣。 小枣只犹豫了片刻,便点头道:“我愿意!我这条命本就是大牛救的,如果不能杀了大蛇,那咱们的村子也会有危险!” 林易赞赏的拍了拍小枣的肩膀。 那边老东头原本还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这毕竟不仅关乎到他们的性命,还关乎着整个状元村的兴亡。 ...... 按照林易的指示,小枣闭目打坐。 林易站在小枣身前,使出《祝由图录》中所记载的讨亡术。 “元始安镇,普告万灵,左社右稷,不得妄惊,太上有命,护诵向阴,甲马作骑,往来无拘!” 林易口念咒术,单手指向小枣额间。 一道蓝光由林易的手指进入小枣的眉眼之间... ...... 阴间。 小枣的神魂骑着白马,行走在黄泉蛇道。 蛇道四周散发着黄色的浓雾,浓雾中似有亡灵,但看不真切。 小枣身上散发着红色的气体,是人界的阳气。 白马奔跑的速度很快,没多久,小枣就看到了蛇道上的大牛。 “大牛,大牛!” 小枣大声呼喊。 大牛身形一滞,回头看向小枣。 见小枣从白马上跳下,大牛不由得惊讶道:“小枣,你怎么来了,难道你也...不对呀,你阳气充盈...这是怎么回事?” 小枣立即解释道:“是林大哥,他用了法术让我进来找你,想要询问消灭大蛇的方法。” 大牛点头道:“我早知道那些人不是普通人...” 事不宜迟,大牛立即向小枣说道:“小枣,你听着,在蛇洞里,献祭的平台更深处,还有一处通道,进到通道里,就能看到大蛇的腹部,瞄准大蛇七寸的地方猛击,便可将其杀死!之后,那状元村的蛇患,也就能彻底消失了。” 说完,大牛将小枣扶上马,说道:“小枣,快回去吧,大家都还在等着你呢。” 小枣依依不舍道:“大牛...” 大牛笑道:“小枣,我在人界的使命已经结束了,我种下的因,自然要又我来了结,这后果,是我应得的。” 说罢,大牛猛得击打马臀。 那白马嘶鸣一声,带着小枣往回奔跑而去。 “大牛,大牛!” 小枣又再次流下了泪水。 “大牛...再见了。” ...... 小枣睁开眼,正迎着林易几人关切的目光。 “林大哥,我找到了大牛,大牛已经将消灭大蛇的方法告诉我了!” ...... 7017k 第240章 蛟龙骸骨,魔界血藤蔓(第一更) 小枣将大牛告诉自己的内容原封不动的转告给大家。 听了小枣的话,林易对于消灭大蛇已经胸有成竹。 “秦兄,你的灵气...” 秦先微微一笑,回道:“放心吧,只我俩,没问题!” “好。” 嘱咐好老东头和小枣在大石头上等候,不要走动,林易便和秦先做好准备,打算二次闯入蛇洞。 只有两个人,秦先不必使用奥义,只需风行术即可,大大减低了灵气的消耗。 两人从空中闯入洞穴,躲开了盘亘在地上的蛇群。 洞穴内的墙壁上虽偶有毒蛇从空中飞落袭击,但也被林易和秦先轻松击落。 ...... 很快,两人再次来到蛇洞进行献祭的平台处。 出乎他俩意料的是,这儿竟然没有一条蛇的踪影。 那些蛇群追着两人达到平台处,便停止了追逐,仿佛非常忌惮。 按照大牛的指示,两人很快找到了大牛口中的暗道。 “果然有暗道!” 两人不虞有他,连忙闪身而入。 ...... 进入暗道,里面的情景让林易大为惊讶。 这完全是两个世界。 暗洞外的蛇洞,阴暗潮湿、腥臭滑腻,但暗洞内,却另有天地,大簇的不知名的鲜花遍地盛开,葱郁的树林长至洞顶。 洞顶有一片开阔的空间,充足的阳光由天而降,洒落而下。 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让林易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 这与自己臆想中要与大蛇搏斗的地方完全不同。 ...... 两人边看边走,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座庞然大物。 这大物不是活的,却是死的。 白色的大骨依然保持着生物死前的形状。 白骨显有四足,有类似马首蛇尾的骨头,足上有五爪。 林易抬头疑惑道:“莫非这是龙的骸骨?” 秦先开口道:“林兄,错了,这是蛟,并非龙,蛟有小角,龙没有。” 说罢,秦先蹲下来,捡起一块黑色的物质,说道:“瞧,这是鳞,说明这条蛟已经进化成蛟龙,只要再渡过雷劫,便可飞升成龙。” 秦先出自钦天监,这方面的知识自然比林易懂的多。 林易问道:“这里为何会有蛟龙的骸骨?” 秦先摇了摇头。 林易又道:“多半与那大蛇有关!” 林易的话提醒了秦先。 “那条大蛇多半是蚺。” “蚺?” “没错,体型非常巨大的蛇统称为蚺,蚺进化之后可成为虺,真正的脱胎换骨,成为龙族。” 《述异记》中曾经记载:“虺五百年化为蛟,蛟千年化为龙。” 虺就是龙的幼年期。 “这蚺应当是要借助蛟龙的龙骨和气息进行修行,从而进化成虺。” ...... 就在两人对话的时候,一股腥臭之气夹杂在空气中隐隐飘了过来。 “大蛇!” 林易和秦先刚回头,一条粗壮的蛇尾横扫过来,近在眼前! 玄武七星,瞬间形成灵气屏障。 风急速汇合,形成风墙。 林易和秦先同时使出防御屏障,挡住了大蛇的偷袭。 不过由于蛇尾的横扫力道太过刚强猛烈,林易和秦先还是被击飞数十米。 林易空中翻身,双脚蹬到一棵树干上,止住了退势。 秦先则在空中利用风的反作用力,也停在了林易的身边。 大蛇的真容总算呈现在两人眼前。 硕大的身躯上布满了黑色的鳞片,盘亘在地的大蛇伸直了脑袋,几乎顶到了洞顶! 好大一条巨蛇! 两人对视一眼。 大蛇的七寸! 林易左手取出五行符篆,右手抽出法尺,使出飞天御剑流,率先攻向大蛇。 火灵符、雷灵符,被林易使出,打向大蛇。 火灵符在空中化作一团火焰,汹涌澎湃! 雷灵符则化成一团闪电,夹杂着电闪雷鸣之势! 然而... 当灵符打在大蛇身上的时候,犹如石子打在了墙壁上,有伤害,但近似于无。 但这只是林易进攻的障眼法,他知道大蛇行动灵活,如果直接进攻,很难伤到大蛇,所以用动静颇大的灵符来吸引大蛇的注意,而真正做出杀伤的,其实是他的法尺。 林易剑术灵动,法尺在空中舞出剑花,从大蛇的腹下转出,生生刺下一大块生肉。 大蛇吃痛的嚎叫了一声。 另一边,秦先使出相同的战术,先是使出风刃,给了大蛇不疼不痒的一击,但腰间的两把匕首,却在大蛇的腹部划出了两道深深的口子,瞬间血流如注。 大蛇在这蛇山里何曾吃过这样的大亏? 恼怒之下,大蛇的攻击更加凌厉霸道。 巨大的蛇尾不断的横扫,将大树、石块纷纷扫起,林易和秦先虽躲过了蛇尾的攻击,但被石块、树枝打到,很快便衣衫磨损、伤痕累累。 由于大蛇疯狂的摆动身躯,林易和秦先无法近身。 这种情况下,林易使出御剑之术,隔空将法尺直射大蛇七寸! 眼看即将射入,大蛇身躯一扭,尾巴一扫,将法尺击落! 大蛇似乎看穿了两人攻打自己七寸的意图,恼羞成怒下,张口喷出一口毒雾。 那毒雾像空气弹一样,分别打向林易和秦先。 被毒雾打中的地方,花草树木立即枯萎凋谢。 大蛇口吐芬芳,林易和秦先只有逃跑的份。 眼看大蛇越战越勇,自己和秦先的体力和灵气却在逐渐下降,在这紧急关头,林易咬破左手食指,口念咒语,召唤出来自魔界的植物! 血藤蔓! 藤蔓,是一种藤本植物,依附性极强,要么靠别的物体生长在地面上挣扎,要么依靠着支撑物蹭蹭的往上涨。 而来自于魔界的血藤蔓,则会吸收宿主的鲜血迅速生长,之后将猎物紧紧缠住,然后从体内散发腐蚀性的消化酶液,从而将猎物捆绑消化。 林易别无他法,只得使出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法术。 血藤蔓从林易的左手瞬间爆出。 此刻在秦先眼里,林易的左手就像是缠上了一颗不断抖动的巨大的触须植物。 林易右手使出灵气,将法尺收回,使出快剑,将蛇尾刺出一个口子,接着找准时机,左手将血藤蔓抛出。 血藤蔓被抛到受伤的蛇尾上,立即便扎下了根,迅速生长起来。 很快,粗壮的蛇尾便爬满了不断生长的血藤蔓。 ...... 大蛇被血藤蔓附体后,立即停止了毒雾进攻,深入内里的疼痛感让大蛇在洞内不断翻滚。 林易见这招有效,正准备使出全力一击,将大蛇消灭掉。 谁知就在林易攻向大蛇七寸的那一刻,原本在地上打滚的大蛇竟然突然跃起,巨大的蛇头咬向身处半空的林易。 “小心!” ...... 7017k 第241章 斩杀大蛇,龙骨宝剑(第二更,求推荐票) 这大蛇的修为颇深,竟能如人一般思考。 假借疼痛,吸引林易,然后愤然咬向林易,企图给出致命一击。 林易已利剑出鞘,速度奇快,无法收住,眼见大蛇的血盆大口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只得准备硬接。 耳边传来一声“小心”,秦先御风而来,用身体将林易撞飞,这才堪堪躲开大蛇致命的一击。 两人摔落在地,而此刻大蛇竟忍住疼痛,一口将蛇尾上的血藤蔓连同自己的肉血咬掉,吐到一旁。 大蛇满嘴鲜血,双目凸起,再次游向林易和秦先。 两人刚才在空中一撞,此刻胸腔内一口气没有上来,动弹不得。 林易更是因使出血藤蔓,左手大量失血,此时无法用力。 此刻两人竟只能坐在地上,眼睁睁的瞧着凶恶的大蛇张开血盆大口,距离两人越来越近。 ......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洞内突然传出一声刺耳的龙吟! 这龙吟犹如真龙下凡、翱翔天际,令人闻之色变。 巨大的龙吟声在洞内回荡,只叫林易和秦先一阵头晕目眩。 大蛇也受到了影响,回过头去寻找声音的来源。 当它看到蛟龙立着的骸骨时,怔在原地,不知在想些什么。 趁着这一刻,秦先向林易递了个眼神,后者立即意会。 “风卷残雪!” 秦先使出最后的灵气,将林易推向大蛇。 林易手持法尺,将劲力集中在右手,趁着大蛇没有留神之际,一剑刺入大蛇七寸! 大蛇发出巨大的嘶吼声... 正如大牛所说,这大蛇七寸被林易的法尺刺中后,仿佛被刺中了命门,立即瘫软在地。 黑色的血散发出腥臭味,从大蛇的伤口里汩汩流出。 大蛇还在地上挣扎,但显然已经有气无力。 没过一会儿,大蛇便彻底死绝。 林易和秦先已经用尽了全力,此刻瘫倒在地,大口的喘着粗气,竟无一人能起身。 过了半晌,林易才开口道:“这大蛇死了,那蛇群该退了吧。” 秦先试图仰起身子,但尝试过后便重新躺倒,说道:“我也不知,但我实在没有力气回去了。” 就在两人交谈之际,远远的传来了小枣的叫喊声。 “林大哥~~秦大哥~~” 声音由远及近,又过一会儿,两人便瞧见了小枣和老东头的身影。 “小枣!你们怎么来了?”林易连忙问道。 原本还在暗洞里小心翼翼前进的小枣看到了林易,脸上一喜,接着飞也似的跑向林易。 “林大哥,秦大哥,你们没事儿就好!” 小枣和老东头搀扶着两人站起身来。 瞧见林易和秦先身上的衣衫血迹,再看向倒在一旁的大蛇,小枣和老东头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老东头开口道:“我和小枣躲在石头上,眼看着蛇群就要涌上来,但突然,不知道怎么滴,那些蛇群像是受到惊吓一般,很快便撤了回去,没一会儿,整个山上连一条蛇也看不见了。” 小枣接口道:“我当时就说,一定是林大哥和秦大哥斩杀了洞里的大蛇,才让蛇群纷纷逃窜。” 说到这儿,小枣眼眶又红了。 “大牛...大牛说的果然没错...” 老东头拍了拍小枣的头,怜爱的说道:“大牛没有白白牺牲,这一次大蛇被两位英雄所杀,咱们状元村总算能够过上太平日子了!咦...那是什么?” 老东头瞧见了蛟龙骸骨。 林易和秦先此时已将气息调匀。 他俩走到蛟龙身前,向蛟龙鞠上一躬。 老东头和小枣看见两人的举动,有些不明所以。 但林易和秦先知道,刚才那一声龙吟,必定出自这座蛟龙的骸骨。 也正是凭借着蛟龙的这声龙吟,林易和秦先才有机会将大蛇杀掉。 那大蛇死后,蛟龙身上原本附着的一些植被纷纷滑落,露出了整个骸骨原本的面貌。 令几人惊讶的是,蛟龙的骸骨竟然是被人为封印在这里的。 骸骨几处关键的位置被贴上了符篆。 由于年代已久,符篆早已经破烂不堪,不具有效用,但当年这只蛟龙应当是活生生被囚困在这里,经历了漫长痛苦的岁月后,直至死亡。 这时阳光撒落,骸骨内银光一闪而逝,却被林易敏锐的捕捉到。 “骨头里有东西!” 林易走过去,一跃而起,见蛟龙脊梁骨内竟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宝剑! 之所以一瞧便知是宝,是因为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即便蛟龙肉身已经完全消逝,但这把剑依然明亮如新。 林易瞧出了这把剑的异常,似有隐隐的寒气闪耀。 林易拿出走马灯,对着宝剑一照,走马灯便缓缓跑了起来! ...... 走马灯内... 一名身背利剑的剑客,蹲在河边,观察着清澈的河水。 半晌,剑客站起身来,使劲地闻了闻,接着喃喃道:“应当就是这儿了。” 这河水清澈见底,没有一丝苔藓和淤泥,也有些太干净了。 传说,蛟龙生活的河里,苔藓、淤泥都会干干净净,甚至连河里的石子都仿佛是新的一般。 此外,蛟龙的身上会有一股很强烈的腥味,即便河水再干净,这股腥味也难逃嗅觉灵敏之人。 剑客显然已经知道,这河里有蛟龙。 但他想要干嘛? 沿着河流的方向,这名剑客又走了几里路,看到了一座石桥。 那剑客看到石桥后面色一喜,脸上的表情和神色,依稀有几分状元村守村人大牛的影子。 他来到桥下,拔出身后的宝剑,将宝剑悬在桥下。 之后,他又从怀里拿出数张符篆,口念咒语,将符篆贴于桥下各个方位。 做完这一切后,剑客便在桥边找了一棵大树,盘膝坐下,闭目养神。 这一坐,就是七天。 七天后的正午,前一秒还风和日丽的,下一秒便天色骤变。 疾风骤雨没有任何征兆,突然降临。 刺骨的寒风将河水吹起,河面掀起阵阵波涛,天空雷光闪耀,倾盆大雨如棉线一般从天而降。 那剑客突然睁开双眼,将身上的落叶拍落,目不转睛的盯着湍急汹涌的河面。 伴随着一阵震耳欲聋、地动山摇的响雷,一只蛟龙从河面飞出,又钻进河里,如此反复跳跃,游向石桥! ...... 7017k 第242章 蛟龙走蛟,困龙阵 惊涛骇浪,天地变色。 普通人见到这一幕,恐怕会怀疑自己身在梦中。 或者茫然呆立当场,根本不敢轻举妄动。 不过,盘坐在树下一周的剑客可不是一般人。 他等的,就是眼下! 眼看蛟龙游向石桥,剑客戴上蓑笠,冲入雨幕。 ...... 和黄鼠狼讨封差不多,蛟龙想要蜕变成真龙,也需要经历一难。 这一难叫蛟龙走蛟。 蛟龙走蛟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就是完全和黄鼠狼一样,讨口封。 在洪水暴涨之时,从桥上一跃而过,当蛟龙跃桥之时,容易被人发现,这个时候,如果有人大呼一句,好大一条龙啊,那么蛟龙走蛟就算成功了。 蛟龙讨封成功,化作真龙,一跃入海,也就是通常人们口中所说的蛟龙入海。 但若有人不开窍,不懂行,来上那么一句,好大一条蛇啊,那么不管蛟龙修行了多少道行,都会毁于一旦。 此种讨封的方式,失败几率太大,所以对于蛟龙而言,还有另一种走蛟的方式可以选择,便是从桥下穿过。 从桥下穿过,不需讨口封,但决不能撞毁桥梁,若造成桥梁崩塌、洪水灌溉、生灵涂炭,那么蛟龙走蛟也算失败,修行依然要从头开始。 其实,在这两种走蛟的方式之外,还有一种,只不过一般的蛟龙根本无法做到。 那便是度雷劫。 这需要蛟龙拥有足够的道行,能够逆天而行,犹如瀑布倒流一般,在漫天大雨中跃入天际,在漫天雷电中依靠道行度过雷劫,便能走蛟成功! 且度雷劫后的蛟龙,化成真龙后,道行远比普通的蛟龙走蛟厉害的多。 然而度雷劫失败的后果,也比前两种严重,不仅道行归零,甚至有极大的可能会丢掉性命。 你想呐,那度过雷劫的蛟龙都入海了,没度过雷劫的蛟龙几乎死绝。 所以没有蛟龙知道,到底拥有多高深的道行,才能顺利的度过雷劫。 一百年、五百年...还是一千年? 要知道,蛟龙不能永远的待在池塘、河里甚至湖里修行,因为蛟龙的寿命越长,生长的速度也就越快,当蛟龙长到一定尺寸后,狭小的湖泊便无法承载蛟龙的存在。 况且,为了获得更好的修行,蛟龙之间也往往会为了一片湖泊的控制权而进行打斗争夺,强大的蛟龙能够赢得住起来更舒服的湖泊,而弱小的蛟龙则只能住在狭小的池塘或者河流里。 所以,蛟龙不仅在与自己赛跑,也在与其它的蛟龙一同竞争。 ...... 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这只蛟龙显然是打算用第二种方式讨封成功,就是从桥下穿过。 不过它不知道的是,为了捕获它,剑客已经提前七天,在石桥下布置好了机关。 眼看石桥近在眼前,蛟龙夹带洪流凶猛之势,冲向桥下。 成败再此一举,蛟龙一心所想的,就是顺利通过桥洞。 然而就在它游到桥下的那一刻,一柄宝剑突然毫无挣扎的刺入了它的脊骨! 蛟龙周身一痛,还未来得及反应,无数金光闪耀,数枚符篆打在它的身上,让蛟龙痛苦万分、动弹不得! 剑客此刻从桥上一跃而下,口念咒语,手书密字,又是一排排的符篆从衣衫里飞出,贴在蛟龙周身几处大穴。 无数如棉线一般的捆龙索,贯穿了蛟龙的脊椎,使其完全控制在剑客的手掌之中。 这只蛟龙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自己走蛟的关键时刻,竟然会中了绊子... ...... 废了很大的力气,剑客将被困的蛟龙运到了自己算好的宝穴之中。 这是一处山脉,距离自己出生的村子不远。 剑客将蛟龙用捆龙索钉在此处,又摆出困龙阵将蛟龙囚困。 蛟龙本身喜水,被困在深山洞穴之中,土克水,本身已是被压制,再加上肉身被锁,龙魂被困,完全无力反抗。 最后,剑客将宝剑深深的插进蛟龙的脊骨之中,使其彻底失去了挣扎的希望。 ...... 虽然蛟龙并未讨蛟化龙,但已有深厚的气运。 这处山上虽是宝穴,但若真龙来了,承受不住这么强的龙脉,必然控制不住真龙。 这只已有龙魂根基的蛟龙,最为合适。 为了防止有人破阵,剑客还特意在宝穴的洞口前立了镇山碑,防止后来人误入宝穴,毁了这处龙脉风水阵。 有了这只蛟龙困在山上,剑客出生的村子气运逐渐提升。 后来,这个村子出了好些个高中的才子,几乎每个朝代都有状元榜眼探花。 村里的人家家鸿运当头、飞黄腾达。 更有了“状元村”的美名。 ...... 不过有一句老话,叫做物极必反。 这状元村的风水实在是好的出奇,终于在有一天,被突如其来的打破。 一只修行中的大蚺嗅到了龙魂的气息,游到了宝穴。 那时,被困数百年的蛟龙已经死了,但洞内仍保存有龙气。 这就是传说中的洞天福地、风水宝穴。 特别适合修行之人修炼,当然,也适合怪、妖、精等等... 如若像林易这样的人在此修行,将洞内散出的龙气尽数吸收,功力将暴增数倍不止。 蚺找到这处地方,自然不愿意离开,便在这洞中开始修行。 后来,这洞里便逐渐成了蛇窝。 原本蚺只想要静心修炼,但后来状元村的村民挖山采石,惊动了洞中修行的蚺,又挖掉了镇山碑,风水被破,气运坏了。 其中最受影响的,就是利用龙气修行的蚺和附近的状元村。 龙气瞬间涣散,令蚺震怒不已,于是命蛇群前往状元村报复,使得村子周围出现了蛇患。 而风水阵被破的状元村,很快便衰落下去,恢复成以前的样子。 为了免除蛇患,有人便给村子里的村民指了一条明路,可以通过献祭保村子平安。 于是,状元村便有了献祭的传统。 那蚺虽失去了龙气,但获得的童男童女亦可以增强其修行的功力,何况那地本就是一块不错的风水宝地,那蚺便也没有离开。 不知何时,大牛出现在了状元村... ...... 走马灯,灯走马,灯熄马停步。 林易收起走马灯,已然获悉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条蛟龙真是可悲,无缘无故被囚困在此,直至死亡。 林易拔出蛟龙脊骨中的宝剑,剑身寒光奕奕,一条白龙的影子在剑身隐隐闪现。 这剑... 历经数百年的龙气淬炼,已然成为一把斩龙剑! ...... 7017k 第243章 鬼界大战,四大判官齐出 鲜红色的液体不断地从岩石间隙中流出。 如迷雾一般的森林里,到处是打斗留下的残垣断壁。 阴郁的灰色湖面上不停的被雨水打出层层涟漪。 雷电暴雨混杂的夜幕中有两人正在空中激战! 视野飞升,数不清的人头在攒动。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到几乎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第243章 鬼界大战,四大判官齐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44章 解困龙魂,太阴玄经 林易手持斩龙剑,只觉得体内灵气汹涌澎湃,几乎要破体而出,情不自禁的手持斩龙剑,脚踏龙骨一跃而起,在空中肆意挥舞,使出了飞天御剑流的快剑! 散发着白色灵气的剑圈随着林易的快剑一一划出,那斩龙剑的剑气凌厉,竟似要将天空划破! 林易在空中毫不吝啬的使出全力,灵气由体内四散而出,但依然感觉灵气源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第244章 解困龙魂,太阴玄经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45章 四大杀手,目标林易 京城太平。 明月当空,繁星点点。 一间普通的民宅内。 四名黑衣人态度恭敬的向端坐之人躬身请安。 “拜见主人。” 那端坐之人头戴彩色的鬼脸面具,黑色的脸庞,青色的獠牙,红色的额头,绿色的犄角...再加上瞪大的白色眼球,活脱脱一副恐怖骇人的嘴脸。 这要是大半夜走在空荡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第245章 四大杀手,目标林易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46章 大梁告示,怪物出没 苏绣儿好奇的端详着《太阴玄经》上面所绘的图像。 一人面向明月,仿佛在借用月亮之力帮助自己修行。 “夫君,这是...?” 林易笑着说道:“绣儿,你现下不是觉醒了刺绣的领域成为了阴阳绣师吗?这本《太阴玄经》能够帮助你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修为,迈入下一个领域。” 苏绣儿接过林易递过来的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第246章 大梁告示,怪物出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47章 阳神遇袭,郁垒现身 林易等人从二楼雅间凭栏而望,只见一人摸打滚爬着,向大梁城的衙门方向跑去了。 路的另一边,人们自觉的分开了一条道,一只身穿着商贾服饰的报丧猴,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中央,面对着围观百姓的指指点点,丝毫没有任何惧怕。 “咦,这猴子身上穿着的衣服,看起来很眼熟啊,很像是冯老板平时的穿着。”张伟惊讶道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第247章 阳神遇袭,郁垒现身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48章 鬼界使者,善恶赏罚令 “你承认是你抓走了我大哥和大嫂?”林易质问道。 郁垒点了点头,道:“现下鬼界不太平,这些灰色地带,成为我界急需肃清的地域,阳神和阴神已无法继续留在这里。” 林易一愣,道:“可我大哥并未身死,我大嫂又不能复活,他们无法待在这里,莫非你要拆散他们?” 郁垒面无表情,冷冷回道:“我原意如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第248章 鬼界使者,善恶赏罚令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49章 报丧猴的传说 《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第249章 报丧猴的传说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50章 剥皮绘符,驱魂邪术 话说老汉和道人走了半载有余。 忽又一日,贺百解在山脚下碰到了报丧猴。 细细一瞧,不禁大惊,其中一个大猴身着衣裳,竟然是父亲离家时穿的那套,父亲喜绿又爱隶书,特意在绿衣青帽之上,绣了不少隶字。 父亲不是跟着道人山中修行去了?衣裳怎么会被这些畜生穿在身上,难道说,父亲为了洗掉红尘,特意将衣物掷在道旁?也不对呀,若是这样,报丧猴是不会披的,它们只会从死人身上剥衣。 要不然,就是有人捡穿了父亲弃掉的衣物,然后横死山道了。 贺百解疑云丛生,因为思念父亲,便决定跟着猴儿们一探究竟。 思索再三,他又唤来两个堂弟,一并入山。 途中,不断给猴儿们抛食,免得它们心躁,不带路。 那猴儿们为了讨得更多食物,故意走得慢些。 七零八拐,行了将近一日,最后,三人在一处破道观驻足,猴儿们来回徘徊,吱吱嬉叫,表明是在此处剥取的衣物。 贺百解心里咯噔一下,见观门紧闭,也顾不了那么多,和兄弟们扒墙翻院。 两脚刚一落地,惊动了屋里人。 屋里走出的这位跣足披发的观主,正是之前那个道人。 道人看见贺百解,脸露慌乱,眼光往院中一个地方瞟。 贺百解他们也朝那个方向看去。 不瞧倒还好,这一瞧,骇得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一副人皮挂在木架上,应是新死不久,从头到脚,完完整整,连毛发都不缺,唯独五官处,只剩下森然黑洞。 贺百解仔细打量,发现这人皮胸脯有个大痦子,顿觉天旋地转,此人皮正是父亲! 他哎哟一声,几近跌倒,瞪着道人,两眼喷出火来。 道人冷哼不语,回屋扯出一剑,就往贺百解他们身上刺。 贺家尚武,三兄弟俱有一身功夫,殴斗半晌,三人合力打断道人一条腿,将其擒住。 真相也浮出了水面。 原来,道人并非本地人,他偶然习得一个邪法:寻个年过九旬的老人,剥夺其皮,鞣制绘符,数番操作之后,便可召来老人的魂魄,供其驱使。搬金卸银,害人伤畜,穿墙取物皆不在话下。 可,三条腿的虾蟆好找,九旬的老人皮哪里去寻? 数年游历打听,才寻到五柳镇贺家有一老汉,年近九旬,也已是风中残烛了。道人推算他再活两年不在话下,不过为防万一,特意留下丹药,供老汉食用,这丹药可榨取体内活力,长期服用,必会减寿。然而如此一来,倒让食用者误认为是什么灵丹妙药了。为了博取贺百解信任,又使了障眼术,让一株将死花草重发绿意,贺家果然信以为真。 待贺老汉过了九旬,道人将他带回山里一弃观里,一番攀谈,才知老人尚有一段时日才到真正的九十岁。 因为那个时候,豫州有个习俗,逾八旬老人,每逢过寿,必要提前,说如此便可哄过阴司勾鬼。是以,贺家对外宣称老汉的九十岁寿辰,实则乃提前半载。 道人不免有些苦恼,但也只能好好伺候贺老汉,免生差池。 前几日,待贺老汉九十岁一到,道人迫不急待,喂了老汉蜕皮丹,老汉全身如无数蝼蚁啃噬,奇痒异痛,越是挣扎,越是难耐,那人皮也慢慢脱离筋肉。 道人忍了半载,看到老人这番场景,心情大好,哈哈大笑,将老汉缚在观道院落,不停小酌,欣赏异景。 人皮整整蜕了一日。 此地人迹罕至,道人吃饱喝足,回屋睡觉。 老汉哀嚎到半夜,气绝身亡。 老汉死后,招来了一群报丧猴,剥了他的绿帽绿袍,穿在身上戏闹,满山乱窜。 数日后,被贺百解看到,这才让妖道恶行昭彰于世。 贺百解听罢道人供辞,老泪横流,后悔当初不该贪图道人之物,一怒之下,将其打个半死,押至县衙,审后,妖道被县令判除凌迟之刑。 ...... 如此恐怖骇人的传说流传下来,也给报丧猴增加了一丝神秘感。 因报丧猴为视为不祥之物,且死者的亲朋还指望跟着猴子找寻死者遗骸,所以也有人称这些猴子为“报丧使者”,可敬畏不可伤害。 这也是为何那两名捕快见了报丧猴,也要恭恭敬敬的递上香蕉,而不是硬逼着猴子带路。 ...... 江老爷又和众人闲聊片刻,方才告辞。 当日无事,众人便四下闲逛。 曹达华和多隆自然往青楼街那边去了。 苏灿和二娘忙着在这大梁城里走动打点,毕竟生意做到了这儿,地面人头都要混个脸熟,以后办事也方便。 林易则陪着苏绣儿出门闲逛,香儿自然陪着小姐。 至于秦先嘛,自个儿早出去溜达了,不知去了哪里。 大梁城不愧是豫州的州城,城邦的地面极大,林易和苏绣儿三人逛了小半天,才刚出了一条长街。 这里和寿霖城相比,更加热闹,游人摩肩接踵,络绎不绝。 三人来街头的一家茶馆坐下休息,林易将刚买的金钗给苏绣儿戴上。 女子端庄貌美,男子潇洒清秀,有路过的人瞧见不禁眼神一亮。 好一双璧人! ...... “夫君,那边怎么围着那么多人?莫不是有什么有意思的把戏?” 林易知道苏绣儿喜欢新奇的东西。 “走,咱们一起去瞧瞧。” 来到跟前,周围围满了人,林易几次想要插进队伍,都被挤了出来。 最可恶的是一个粗壮的妇女,还硬把苏绣儿挤到一旁,顺带还白了林易一眼。 这种刁蛮妇女岂能惯着,林易撸起袖子就要给她好看,被苏绣儿一把拉住,轻轻摇头。 “咱们刚到大梁,不要惹事。”苏绣儿轻声说道。 林易眼珠一转,已有主意。 “叮叮当当。” “哎呀,谁的钱袋子开啦,掉了这么多铜钱!” 前面几人听到后回头一瞧,连忙四散开来,低着头抢地上散落的铜钱。 豁然开朗... 林易三人来到前面,只见圈子中间设置了一个摆台,正对着不远处横跨河流两岸的新桥。 看来是新桥竣工所做的祈福仪式。 一法师手持木剑,嘴里咿呀咿呀,不停的做着仪式。 林易不禁想起自己也曾在吹箫巷动工的时候扮演过这样的角色。 都是忽悠。 看了一会儿,苏绣儿觉得无趣,便道:“夫君,咱们走吧。” 林易也觉得没啥意思,至少来个鬼下油锅、剑斩妖魔给众人看看眼嘛... 然而三人刚转身要走,只听“咔嚓”一声,一根粗长的树枝突然断裂,从祭台旁边的大树上掉落,把正在做法的祭台砸了个粉碎。 ...... 第251章 大树喷血,另有隐情 突如其来的巨响犹如闲暇的春日里平地炸了一声雷。僝 林易将苏绣儿揽在身后,苏绣儿则用手不停的拍打胸口,呼吸有些急促,显然是被惊吓到了。 “小姐,没事儿吧。” 苏绣儿微笑着抓住香儿的手,轻轻摇了摇头。 竣工仪式上出现这种事,不是什么好兆头。 那做法事的法师站在当地都傻了,这种事他可是头一回遇到。 周围围观的人群此刻可就议论纷纷啦。 “哎呀,太不吉利了。”僝 “这是河神显灵啊,告诉我们不能走这桥,往后这桥看谁敢走啊。” “听说修这桥可花了不少钱,这下修桥的乔老板可晦气了。” “嘘,来人啦。” 正说着呢,人群中涌出一堆黑衣人,为首之人身材壮硕,五大三粗,左侧脸上的腮帮子处有一道很长的刀疤。 “忒奶奶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你是怎么搞的?” 刀疤上前就拽住法师的衣领,狰狞的表情仿佛要将对方吞进嘴里! 法师颤颤巍巍的回道:“我...我不知道啊...”僝 说完连忙指向地上的大树枝,道:“是它...是这根树枝突然掉下来,把这祭台给砸了。” 那刀疤瞧了一眼树枝,上前摸了摸,又抬头看向一旁粗壮的大树,若有所思。 就在这时,人群中又涌出一人,指着刀疤和那群黑衣人道:“是树神在惩罚你们啦,我早就说过这里的旧桥不能砸,你们非要砸了,重新建一座新桥,你们不懂这桥上的门道,非得出事不可!” 刀疤正憋着一肚子气无处发泄,眼前这人可算是触到霉头了。 “从哪来的鸟人,在这妖言惑众,看老子剁了你!” 刀疤从腰间取出一把斧子,气势汹汹的向那人大步踱去。 那人身材清瘦,和秦先相似,但一副斯文读书人的打扮,决计不是刀疤的对手。僝 就连苏绣儿也情不自禁的环紧林易的胳膊,显然是为那人的处境感到担忧。 林易却不以为然,这世道出人意表的事情太多,说不定这人看似文弱,实则有功夫在身。 眼看刀疤快步逼近,那人倒也识趣,知道进退,躲闪的速度很是一流,转身溜进人群中,一溜烟跑了... 林易默然无语。 看走眼了... 那刀疤也不去追,指挥人手把场地清理干净,眼瞅着围观的人众多,不能失了面子,于是来到大树跟前,抬起斧子,扭头大声喝道:“无论是谁耍的把戏,想要阻拦新桥竣工,就只有这个下场!” 说罢手起斧落,一斧子猛地砍到大树上。僝 那树年代已久,恐怕比河边的石头都古老,虽皮糙肉厚,但也禁不住利斧的劈砍,那斧身足足砍进去一大半,溅出了不少树皮碎屑。 这一斧势大力沉,倒是引起了不少人的轻呼。 刀疤眼见挽回了几分面子,准备收回斧子再说上几句漂亮话,这竣工仪式也就完成了,谁知道连拔两次,那斧子竟纹丝不动。 又使了几次劲,斧子却像是长在大树干里一般。 刀疤有些慌,招呼众人帮忙。 只听“噗”的一声,那斧子是拔出来了,但从树干的缺口里竟然喷出了红色的血水! 刀疤被喷了一脸,一时懵了,待用手抹了一瞧,反应过来,吓得大叫着跑了,那群黑衣人眼见领头的跑了,又见大树的树身上喷出血水,也吓得纷纷跟着跑了。僝 眨眼的功夫,原本热闹的桥头只剩下孤零零的被砸倒的祭台和包括林易三人在内的几个人。 那血水喷了一会儿便停了,林易好奇,走上前去,距离树干还有几步便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刀疤的斧头还在地上,林易正要俯身拿起,就听身后有人道:“兄台,不祥之物,切勿碰触。” 这声音听着有些耳熟,回头一瞧,正是刚才逃走那人。 林易不禁心想,这人真有意思,刚刚才逃走,这会儿竟然又返回来了。 那人向林易微微点头后,径直走过林易身旁,捡起地上的斧头,用祭台上的黄纸将血迹擦干,抱在怀里。 “这斧子倒挺重,到铁匠铺子应当能卖个好价钱。”僝 边说边快步离去。 林易瞧着那人的背影,不禁有些好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这么个活宝。 只是经此一事,新桥是否能够顺利通行,倒是个未知之数。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话说那刀疤被喷了一脸血后,当天晚上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刀疤又回到了新桥的桥头,那破碎的祭台还在,树上的缺口也还在,就连围观的人群也都在,场景就和他逃走时一模一样。僝 这就容易让人犯迷糊了,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但刀疤在梦里胆儿挺肥,白天逃走时丢下的面子,回去越想越气,有道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不就回来挣面子来了嘛。 刀疤在众人的瞩目下,昂首挺胸,率先踏上了桥面。 “看,一点儿事都没有,什么树神显灵,全都是狗屁,这桥结实的很!” 刀疤大声说完,转身瞧向桥头,突然发现人群全都消失不见了! 眨眼间的功夫,桥上面便起了浓雾,一股股血腥的气息弥漫在雾气之中。 刀疤瞬间心慌了,掉过头就往回走,谁知这桥好像走不完似的,越走越长,一直看不到尽头。僝 刀疤走着走着,只觉得脚下一凉,那河水竟快速上涨,漫过了桥面。 仅一会儿的功夫,河水已涨至刀疤腰间,更令人恐怖的是,那河水赫然已经变成了血水! 血水之中,隐隐约约无数的人影逐渐浮现、靠近。 无数的亡灵从血水里伸出腐烂的手臂,抓住刀疤,撕扯着、拖拽着,要将他拖进河底! 梦里的刀疤发疯似的挣扎,却敌不过如潮水般的亡灵,终于被拖进血水之中,慢慢沉入河底。 ...... 乔老板瞧着昏迷的刀疤,脸色铁青,一言不发。僝 修桥的工程是他乔老板的,为的就是他铺子的生意。 河对岸一共有两家典当铺,兼做着珠宝古玩的生意,一直都是生意上的死对头。 旧桥的桥对岸正是另一家典当铺。 要说典当这事儿,水可深,但是对于同一样物件,给的钱都大差不差。 再加上另一家典当铺的资历更老,也会做生意,那伙计往往给出个价格,再唬上一句“您要是离了柜再回来,可就没这价了”,往往那当户也就认了。 因此乔老板这边的生意一直远不如他的死对头。 后来,乔老板便别出心裁,主动向州守提出要出资修桥。僝 这修桥的事儿本就有利民生,是件好事儿,再加上乔老板奉上几样好玩的玉器古玩,那州守便批准了。 俗话说的好,无利不起早。 桥是要修的,但位置却往乔老板自个儿的典当铺那儿挪动了几米。 如此一来,新桥建好后,桥对岸可就是他乔家的典当铺了。 虽说另一家当铺去衙门闹过,但州守决定的事,岂是他们闹一闹就能改变的,况且乔老板早就把关系打点好了。 这桥便也修了下来。 然而新桥眼瞅着就要竣工了,却出了这么个稀奇古怪的事儿,州守下令让乔老板把事情查清楚,新桥才能正式通行。僝 眼下一直负责修桥的刀疤又昏迷不醒,乔老板心里愁着呢。 有人便给乔老板提了个醒。 “老爷,这种怪事,一向都是由雾隐门的人出面解决的,不如我再去请袁术士出面瞧瞧?” “嗯,快去请。” ...... 第252章 出马仙 这袁术士是何许人呐?嬋 正是白天对刀疤出言劝阻的那位活宝。 但是这位活宝可不是普通人,那可是在大梁衙门里登记在册的。 大梁城中所属雾隐门的第五阴门,江湖术士。 和林易同属一门。 只不过这位爷...嗯...先这么称呼着吧,八字硬,能镇住另外四门的阴气,可本身却没有林易那么多的法宝,也不像林易懂那么多的法术。 但是,这位袁术士也有着自己的本事,林易还就不会。 什么本事啊?嬋 出马! ...... 所谓出马,就是出马仙,请神上身,借助他人之力为己所用,达到某种目的。 民间对于这种请神的法术,有两种说法。 一种叫出马仙,另一种叫保仙家。 保仙家的名气不如出马仙响亮,主要的原因是保仙家作用的对象是自己人。 请神上身往往保佑的是自家人的健康、运势、金钱等,因此影响力不如出马。嬋 出马仙主要是帮助别人,影响的范围就特别广泛了。 这两种方式所请的神仙,基本上都是在人界修炼的散仙,大部分属于“胡黄白柳灰”五仙之列。 这些散仙其实也都是借体修行,积攒功德。 当然也有其他的神仙,医术高超的、武艺高强的等等。 这种所请的可就不是一般的散仙了,自身要有极深的道行,平日里对供奉的神仙殷勤周到,到需要的时候才能请得动,而且这种级别的请神一般就不叫出马了,叫做出道。 此外,出马时未必一定能请到自己供奉的神仙,一种可能是对于这件事所请的神仙摆不平、搞不定,索性不上身,省得遭人口舌,还有一种可能,是虽然之前上过一次身,但未必一定接受你的供养,跑到别的堂口或者离开了,这个时候出马,有可能就有其他的神仙上身。 所谓堂口,其实就是请神之人供奉的排位。嬋 但凡请到能上身的善仙,有一定修行能成事的,就可以供奉起来,早中晚上香叩拜,香火果品供奉,以增加善仙的道行。 一般来说,能供奉的善仙越多越好。 除了善仙之外,还有可能遇到恶仙。 大部分的恶仙其实也就是一些喜欢玩闹、恶作剧的散仙,这类散仙道行一般不深,上身纯粹是为了好玩,想要借体整蛊一下,他们知道自己的道行不足,不能成事,自然也不会被供养,只是为了修行之余找点乐子。 就是因为有这样一些恶仙,所以会出马的人,才尤其珍惜上身的善仙,尤其愿意供养。 恶仙中还有极少一部分,会上身后做一些为非作歹或者伤害本体的事情,这类恶仙的行为会折损自己的修行,除非想不开,否则对于修行的散仙来说,完全犯不着。 但无论对象是谁,总有一些脑子不太好使的。嬋 ...... 袁术士能够成为第五阴门的掌门,那必然是有些本事的。 自打大梁的雾隐门成立,出马的本领便是这第五阴门的镇派之宝。 一直流传了下来。 门派最鼎盛的时候,虽然门下只有一人,但供奉的堂口里,却有数十名神仙,三教九流,什么都有。 但凡有人遇到点什么事,找到了第五阴门,必然能够请出合适的神仙上身,帮助解决。 就算遇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还可以请其它堂口的神仙来帮忙。嬋 那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但经历了漫长的传承后,就和林易的第五阴门一样,落寞了。 堂口里供奉的神仙数目也只剩下不到一个手掌了,日渐凋零。 再说这袁术士,为何给人的感觉如此清瘦,与文人无异? 那是因为,这袁术士,她根本就是个女的。 不仅她是女的,这大梁城第五阴门的历代掌门,都是女性。 为何啊?嬋 那是因为出马这玩意儿,向来都是传女不传男,传媳不传子。 女人阴气重,好上身,其次出马后很多私密的问题,女的之间好交流。 此外,男的干这行,克妻克子克父母,命要硬不说,其次还要体力好,懂技术,要求太高。 即便干这行,男性一般也不主做附体上身的主,他们做的主要是敲鼓跳唱等请仙的仪式活动,还要配合做一些问答,例如询问来的是谁啊,来干啥啊之类的。 这类从事出马的男性,统称为罗汉。 不过如果请神的主道行足够,在请神上身后依然能够保持自主的意识,便不需要罗汉在旁辅助。 但话说回来,出马请神这回事,虽说可以借助神仙的力量去化解一些难题,但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嬋 如果平时供奉的神仙不愿意上身,但你又做了出马仙的仪式,那就不知道请回来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些附身的灵体可能来自于九天十界的各个地方,当然一般的出马也请不到很高级别的神仙,然而这些灵体是好是坏,完全不知。 那一些拥有小神通的散仙,新上身也就罢了,无非是吸取虔信之力,助己修行。 但要是运气不好,遇到喜欢旁门左道的邪灵寻找新的躯体直接夺舍,那就得不偿失了。 ...... 至于乔老板口中的袁术士,原名叫袁依依,身为女儿身,又是一人一门,为了平日里做活方便,便女扮男装,常年以男性装扮示人,因此整个大梁城里,也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袁依依的真实身份。 话说乔老板遣人去找袁依依帮忙,没想袁依依倒是十分痛快的答应了,就是语气似乎不善。 “他不来找我,我还要去找他呢!”嬋 到了乔老板家里,没等对方开口,袁依依先把乔老板给痛骂了一顿。 “乔老板,您既然找我,自然应该相信我,之前请我算修桥的事情,我已经明确答复你,那桥不能修,否则会遭到报应,你不信,非要派人去修,现下好了,出了事情,又来找我圆,你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身为富甲一方的乔老板,平日里哪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然而面对从雾隐门请来的袁依依,虽说对方是个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清瘦小子,但也只能低着头一个劲的称是,不敢违逆一句。 待袁依依发完火,乔老板才赔笑着说道:“袁术士,您看,这桥我也修了,这火您也发了,您一向法力高强,看看能不能想个法子,帮我这一回,我这修桥,那不也是为了百姓民生做好事嘛。” “你修桥只是为了百姓吗?不是为了你那典当行的生意?” 乔老板没想到袁依依这么牙尖嘴利,一句话便直指自己的要害。 “顺便,只是顺便,反正这桥修好了,大家也都能走不是。”说着,乔老板右手伸出一根手指,左手拿出一个钱袋,“就这一回,我保证,以后无论什么事,都听您的!”嬋 那钱袋看着挺沉。 袁依依叹了口气,道:“哎,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只能尽力试试,未必能够帮得上忙。” ...... 第253章 鼠仙指点,林易出手 听袁术士应承下来,那乔老板脸上的神情瞬间放松了下来。晲 堆笑着将钱袋塞到袁术士的手上,说道:“一切都拜托您啦!” 袁术士将钱袋塞进怀里,没好气地道:“带路,先带我去瞧瞧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刀疤脸。” 乔老板“哎”了一声,连忙向旁边使了个眼色。 “袁爷,乔爷,两位请跟我来。” 老仆将两人带到刀疤房里,袁术士瞧着躺在床上的刀疤,说道:“乔老板,这人以前不是跟您的吧?” 乔老板笑了笑,回道:“这不是修桥的时候出了些事情嘛,就只能找在道上混的朋友帮忙了。” “哼。”袁术士哼了一声,摆手道,“你们退后,我要请神上身来瞧瞧了。”晲 说罢,右腿抬起,左腿微曲,右脚抬到了左侧膝盖上,竟凌空端坐了下去,纹丝不动。 左手水平托在胸口,右手结印,闭上眼睛,口中念念有词。 见袁术士做法,乔老板和老仆远远的站在房间的一角,动都不敢动。 袁依依念完咒语后,凌空端坐了一阵子,猛然间睁开眼睛,黑色的瞳孔上仿佛蒙上了一层白雾。 神态和表情也在刹那间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 袁依依双脚落地,摇晃着屁股,迈着小碎步,走到刀疤床边。 回头看向乔老板,嘴角狐媚的一笑,直把身为勾栏听曲常客的乔老板魅的神魂颠倒,心窝子直痒痒。晲 此刻上身袁依依的,正是她平日里供奉香火最盛的狐仙。 那狐仙瞧了一眼刀疤,脸上神色一变,前一秒妩媚的模样瞬间变成了惊讶。 待再仔细瞧上几眼,脸上又变成恐惧的模样,眉毛高挑,嘴巴一咧,像是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害怕的不行。 袁依依身子一抖,仿佛灵魂脱壳一般。 回过头,袁依依向乔老板道:“乔老板,这一次,恕在下无能为力了。” 乔老板一听,瞬间瘫软下去,那老仆连忙扶着,才不至于坐倒在地。 好不容易被老仆搀着坐在椅子上,那乔老板喘着粗气,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叹息道:“这...这可怎生是好啊...”晲 袁依依思考片刻,道:“容我再试上一试。” 说罢,再度凌空端坐,做出请神手势。 随着咒语念罢,一层白雾浮上瞳孔,袁依依说话的语气变得非常尖锐。 两只手掌五指并拢,做成捏东西的形状,口中向乔老板说道:“城内有一家名为苏美酒家的店铺,二楼天字间住着一名年青人,叫林易,他是寿霖城雾隐门的人,和袁术士同是第五阴门,找到他,或许能帮得上忙。” 说完这句话,袁依依身子一抖,眼中的雾气瞬间散去。 “袁术士,林易...寿霖城...这...”乔老板看看袁依依,又看看身旁的老仆,似乎对刚才的话有些疑虑。 他堂堂大梁城的术士都解决不了的难题,难道来自区区寿霖城的术士就能解决了?晲 仿佛看懂了乔老板的心事,袁依依说道:“刚才上我身的是鼠仙,他们的消息最为灵通和靠谱,虽然我也不相信寿霖城的术士会比我更厉害,但我觉得,这是唯一可能帮助到你的办法了,尽管一试。” “好!” 听袁依依这么说,乔老板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去,带我去一趟那个什么苏美酒家,我要亲自去请林易林术士。” ...... 一个时辰后。 林易站在刀疤床旁,乔老板、老仆、袁依依也都在房里。晲 除了他们,还有林易的“左膀右臂”,曹达华和多隆。 “放心吧,乔老板,我们可不会白拿您的银子,您呐,就放宽心,瞧好吧!”曹达华一进屋就安慰着一旁神情紧张的乔老板。 可不得紧张嘛,这要是林易再没有办法,他可真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之前修桥所付出的一切,怕都只能付之东流了。 听了乔老板的描述,加上自己白天的所见所闻,林易其实不想接这烫手的山芋,但发现乔老板身边的活宝竟然是大梁城第五阴门的术士,并且还有他解决不了的难题,那林易就突然有兴趣了。 最重要的是,虽然身为苏家女婿的林易不差钱,但乔老板给的实在太多了... ......晲 林易看向刀疤,这厮虽然昏迷了,但尚存一丝神识。 这个林易熟。 林易睁开天眼,看到了刀疤过去的经历。 刀疤原名赖三,真名是什么已经无从考究了,无父无母,从小就被黑道收养,在道上混。 坑蒙偷抢的事情做多了,有了点名气,后来手底下便聚集了一群人,专门做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活。 当乔老板因为修桥被竞争对手阻拦而找到他的时候,刀疤知道自己赚大钱的机会来了。 在大梁城人人都知道,乔老板出手一向大方。晲 刀疤也果然没有失望,在替乔老板出手摆平了修桥的障碍后,乔老板给了他一笔丰厚的赏钱。 原以为自己这活儿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有一天乔老板突然又找上了自己。 “有件难办的事儿,需要你去做。” 当传话的人拿出一小袋金条的时候,刀疤眼睛都直了,虽然知道接手的活一定是个难差,但这一袋金条属实让刀疤开了眼,他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钱。 收了金条,刀疤拍着胸脯说道:“放心,这道上的人都知道,只要我刀疤拍胸口保证下来的事情,一定给办妥了!” “有您这句话就成!” 那传话的立即贴着刀疤的耳朵窃窃私语,刀疤听着听着,先是露出诧异的表情,接着眼神逐渐凶狠起来。晲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刀疤手上出了六条人命。 虽然短短的时间里,大梁城连续发生命案,但刀疤谋害的对象,要么是城里的乞丐流浪汉,要么是孤寡老人,影响力最大的,也就是过路的商人,因此并没有引起太大的风浪。 官府也不过在门口贴了个告示,就把案子摆在一边了。 毕竟那些人也只是失踪罢了。 但这些人既然被刀疤害了,人却被误以为只是失踪了,那尸体去哪儿了呢? 只有一个地方... 林易收起天眼,转身瞧了乔老板一眼,说道:“我要去新桥那边看看。”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