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符经·纵横》 第一章 对这个题目,一时无话可说。所谓自掘坟墓就是如此。你挖一个坑,然后往下跳。坠落的速度,总是意想不到。 从窗玻璃望出去,对面的明天广场高耸入云。云很低。以时速6000米的速度爬过。我猜想坐在顶楼,会看见烟云闭合。然后,可以,开始幻想。 (一)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天地不仁。女娲把人捏出来,放在地上,任他们自生自灭。一个闲置的空盒子,尚要发霉变味,更何况有一种繁衍迅速的细菌叫人类。渐渐的,郁郁苍苍的树木被密密麻麻的楼房代替,那些在争斗中滋生的欲望,终于把地面染红了一遍又一遍。 从来如此,千百年一直没有变化过的杀戮与贪欲,等待着翻开新的一页。这就是历史。 距今两千三百多年前的一天,我打点行装准备旅行。后来人管那个时代叫战国,战争是当时的主导,其实几千年来始终如此。 我的荷包很瘪,志向很大。咽下最后一块锅巴,妻嫂的脸色都变得红润,因为我的离去进入了倒计时。要是我肯安分地守着祖上留下的两块地,她们会欢天喜地陪我闲话家常,但是一切为时已晚。我变卖家产,到秦国搏了一把,输了个精光。 成王败寇,既然输了,就没有话说,白眼是理所当然的待遇。 从秦国归来的我,碰了一鼻子的灰。但天生我材宽广的额头,直挺的鼻梁,饱满的双唇,无论怎么看,我都是人中龙凤。我拍拍双手,一顿饱饭让我意气风发,抓起行李,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去。我要继续前行,没有人能够阻挡勇士的脚步,阻挡我升官发财出人头地的梦想。 她们没有相送。缺少伤感的离别和难舍的拥抱,在我已不算什么。我权当她们担心落泪,会洗刷掉脸上的胭脂。 在路上,我想起了在秦的岁月。 那时,我跟秦惠文王说:大王贤德,国民众多,兵强马壮,懂得用兵,何不灭了四方诸侯,吞并天下,自己称帝? 舌灿莲花。我想得很美。但对方只觉我口吐白沫,俗不可耐。惠文王微笑、再微笑,在微笑中拒我千里。他说:鸟的羽毛没有长成,绝不能高飞。接下来的一堆套话我拒绝再回忆。显然秦国还没有准备好征战四方,而我冒失提出了日后的主张。这就叫轻举妄动。 我坚持武力征服天下,枪杆子里出政权,一腔抱负写在进言书里,向惠文王连递了十回。带来的一百两金子,不是孝敬了左右侍从,就是买了竹简。奈何时不予我。巧舌如簧,又怎及商鞅?可他刚被秦国处死。时者,命也。审时度势,方成英雄。 在秦国这一回惨败,使我看清了自己所长。 我的优点在于爱好和平。真的,我是书生,不是屠夫。我可以装模作样舞弄宝剑,但你要是把家里的阿黄放出来,我照样弃剑而逃。第一次游说时我不是不聪明,只是投错了简历。如果我该应征欧美企业,日韩严厉的作风就绝不适合我。 美国总统可以连任,但你见过同时做六个国家首相的人吗?那就是后来的我,苏秦。空前绝后。在哪里跌倒,你就要换个地方爬起。我证明了人只要找准位置,就能散发异样光芒。可惜众生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孔子在政治界四处碰壁,而做教育家倒蛮擅长。 两千三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从记忆中翻出这一页,那个耳熟能详的苏秦回家的故事,仿佛就在我眼前。苏秦的起落很富戏剧性,显出世人典型的贪慕权势之心。然而除此之外,又能否解释,老婆期冀老公出人头地并没有错?而男人在女人白眼中得到的激将,比柔情的抚慰可能更有用。 贫贱夫妻百事哀。贫贱夫妻的百事,自然不可乐。我猜想苏秦在出访秦国之前,意气风发,而他满怀期待的老婆或许见人就夸口:我的男人挣大功名去了,回来必封侯拜相。于是三姑六婆,啧啧称赞,苏秦老婆,面上生光。 岂料好事多磨。迎接失败而归的丈夫,她的心情绝不比他好受。她故意纺纱,不理他,怕说不投机,让他更失意。又或者,她面子受损,想到第二天、第三天、甚至整星期都要闭门不出否则就得忍受乡里耻笑,就咽不下这口气。 我以为嫁了个才子,呸,谁知道这么窝囊!她愤愤地想,越想,就越愤愤。 在她兀自生闷气的时候,苏秦因得不到爱妻的重逢之吻越发落寞。本来黝黑的皮肤,更加乌黑如鬼。失意之下,跑去临时搬佛脚,用心读书去也。他还记得以前他在灯下苦读,老婆就端来一碗热茶,含情脉脉。他指望今次还能引起老婆的重视 但是没有。 她一面工作一面愤愤地想,他居然不过来安慰我受伤的心灵,又读什么破书。读书要是有用,他早就大旺大发。现在这死样子,还不如正经做个农民,养家糊口! 苏秦没有等来老婆,甚至连嫂子也不给他做饭。唉,谁让嫂子平日里也爱说我小叔子如何如何,惹得大哥以为她为嫂不尊,小俩口为此还吵过离婚。 且慢。我不能构思什么三角恋、叔嫂情,哪怕有一丝让读者联想也不行。即使没有曲折的情节,也不能简单胡编一段爱情。世界上没有平白无辜的爱,但有随意编造的情。本文可以虚构人物,拒绝杜撰感情。况且苏秦的兄长似乎早亡,寡嫂在堂,哪里来什么婚外情。 第二章 那么,嫂子不为他煮饭,原因只有一个:他不赚工资,凭什么在家吃白饭! 现实!干脆!这样才符合实际。世间人情本如此,即使所谓一家人。 没有饭吃,苏秦明白,他只能博取同情。翻出来的宝贝《阴符经》,读了几天,早就倒背如流。可这么快出去,他还是没有饭吃。 下决心,苦肉计,头悬梁,椎刺股。苏秦豁出去了。一刺,大腿没有动静,椎是钝的,还有锈斑。他擦去了锈再刺,有点疼,但缺少一声惨叫附和气氛。三刺,他凄厉一叫,如风中夜枭,声响惊动了一屋家人。 血缓缓流出,苏秦微笑,他看见了成功的面貌。 就这样,苏秦得到了几顿冷饭,几句搭腔。这在他已是久旱逢甘露。他日后的一飞冲天,全仗今次衰到不能再衰。 花一年时间,他躲在屋里揣摩人世间的道理,在起落之间,了悟了人生的真谛。 穷则思变。否极泰来。 等出关那日,他傲然地宣布:游说国君,就是该取得荣华富贵。这回我不衣锦还乡,誓不罢休! 男人的发誓总有点用处。妻子终于缓和了脸色,晚餐多了块红烧肉。老婆的疏远与亲近,使他更好地掌握了御妻之道。但此刻苏秦没心思应付闺房,他迫不及待地要向六国,进军! (二)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 在和平时期,时光似乎是静止的,缓缓如夕阳下流淌的河,衬映慵懒的霞光,向远方笨拙爬去。一旦兵戈相向,连日头也不安分,像搅碎了的蛋黄,浑浊成失明的颜色。老天只要打一个盹儿,战云密布,烽火连天,人命倒豆子一样倾泻而出。直到大地黯淡无光,灰蒙蒙的死寂着,迎来肃杀的冬眠。 而他,一代战神白起,见证了史上最多的死亡。不论功过是非,你都不得不承认,死于他面前的人,比你一辈子见过的,更多。 他想,他患了幻听,老是听见有人在他背后哭泣。 一转身,将士们疲倦的脸就突然绽放光芒,用炯炯有神的眼和他对视。三天三夜没合眼。即使稍稍打个瞌睡,也会蓦地被一双圆睁的眼烫醒。但他的心从不懈怠,自十六岁入伍以来,经数十仗未尝一败。如今胜券在握,这一场倾国之战,笑到最后的是他,是身后的泱泱大秦。 然而这困守的四十万人他皱起眉,看脚下的猎物,情不自禁想起了幼年的饥饿。那是如何的一种空荡荡啊,从咽喉到饥肠,他觉得可以听见风。他常常直勾勾凝视太阳,希望可以一口吞下,直到那光芒刺痛心扉。 他想要的,只需良久的注视,就可得到。譬如,必胜的一战。 如今这四十万人,盘中餐一样等待饥饿的他。他饿了很久,每场胜利之后,又会觉出空虚。从初次杀人的战栗,到此刻的习以为常甚至隐隐期待,他不知觉中尝尽血的滋味。 四十年来杀戮身。疆场上奔波了那么久,他依然不老。从左庶长、左更、国尉,到大良造、武安君,他的地位越来越高。别人安享锦衣玉食,独他仍日夜擦拭战刀。吹毛用了急须磨。昔日他亲手杀敌,卷刀破口无数,场场战役皆要弃刀。而今,越来越不需他亲自操刀,但心头那把刀,仍然时刻在磨。 嗞嗞,嗞嗞。磨不平心中事。 究竟他为什么烦躁?在帐营内游走,像一头狂躁不安的雄狮。黑压压的人头就在他面前。渐渐地,他平复了内心的郁结,他是秦国的武安君不是吗?无人战绩辉煌过他。那么,在这即将到来如盛宴般的绝世之战前,期待欢呼吧! 披挂重上战场的他,因威名顶盛,秦王密令:有敢泄武安君为将者斩。 斩。 怕他的名声,吓走了赵括,吓跑了赵人。于是这长平,终成了大赵丧国的初始。不过是派人在赵王跟前游说了两句,赵国就撤下了廉颇。廉颇虽然威名赫赫,他倒也不放在心上,能够毁灭性地杀敌,更令他兴奋莫名。 然而白起没有警惕智谋的力量。在战场上他用兵如神,却没有把政坛当作战场一样看待。范雎的谣言攻势,是导致赵国换将的原因,白起却始终跟这位大人不和。武将总是看不起文人,耍两句嘴皮定天下,在他们看来相当滑稽。蔺相如若非谦逊对待廉颇,以国之大局为重,廉颇也不会想通了要负荆请罪。 而范雎,这个为秦国定下远交近攻大策略的人物,他的重要性被白起轻蔑地忽略了。说到范雎,很容易想到同样出身魏国又被陷害驱逐的几位千古名人:吴起、孙膑、商鞅。魏国真是了不起,曾经拥有这四人,又轻松抛弃。为无能的臣子忌,为无知的国王鄙,这不仅是他们四个人起初遭遇不幸的原因,从那时往后千百年来,能臣名将的遭遇始终如此。 再来看这一场战争的背后。范雎的谣言其实相当简单,稍有理智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廉颇坚守阵地不出是因为早想投降,赵括那从未上过战场的家伙,反倒是秦国最怕的人?无奈乎,孝成王爱听这种话,蔺相如的警告、赵括母亲的劝说统统不理。这位孝成王,就是《寻秦记》里逼走乌氏的那位赵王,贪了韩国一块地,引发了这场秦赵大战。 长平的惨败命里注定。有那样的君王,人民只能糊涂送死。可是,长平的屠杀并不必然,但遇到了白起,喜欢给予对手毁灭打击的他,不会留情。 第三章 白起的成功,其实给他的仕途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他不知道几时会爆炸,更加不知道有这么一颗炸弹的存在。范雎乃至其他大臣对他的盛名怎么想?秦昭襄王对他的百战百胜怎么想?一个人再成功,也不能指望全人类为他欢呼,更何况,有些人最见不得别人比自己更出色。 一个谋臣说两句话,就能令江山反覆,这跟他辛苦拼杀的成果几乎相同。比他早了那么一点儿的苏秦早明白这个道理。而正是苏秦的弟弟苏代,向范雎说了几句话,使深恐白起位列自己之上的范雎说服秦王下令班师。白起,就这样失去了攻陷邯郸的大好机会。 而那以后,秦王令他再攻邯郸,他知道,可一不可再。 (三)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返昼夜,用师万倍。 这一趟出门,我先去了燕国。挑六国中最弱小的国家入手,是动过脑子的。这叫逐一击破。老实说,他们打来打去的,我早就看烦了。身在洛阳的周王朝,我和家人安全得很,还没人敢冒天下之不韪,拔掉周天子这个名存实亡的首都。但是富贵险中求,为了富贵,说动秦国或者说动六国,在我看来是一样的。 我和孟子不一样。他在这种动乱时期谈什么仁义道德,始终握着根本不放,这叫不懂变通。结果呢,他的理想就是得不到实现。不如我,实际是实际了点,可老百姓不是照样得到实惠?一种永远也实现不了的大道理,和一种看似投机取巧却实用的谋略,你选哪一种? 不必告诉我你的选择,其实这两者都需要。从我自私的看法而言,没有他的衬托,不足以显示我的实用。眼前的利害关系,终使天平向我的理论倾斜。 燕国真是个遥远的地方,东临大海,南接齐赵,西、北面都是蛮夷之地。按说它和秦国压根不接壤,与秦国为敌这事它一点不热衷。但是,它不是一直怕赵国和齐国吗?找到它的弱点就可以进行游说了。 我对燕文公说:赵国在你们的南边,为你们挡住了秦国,你对秦还有什么可怕的?它总不见得越过仇敌赵国来打你。倒是你身边的邻居赵国,随时都可以进攻燕国,你应该搞好邻里关系,联手对付外敌就有保证。 唉,这些国君从来都不懂得轻重缓急,好在我这些话够简单,燕文公茅塞顿开,马上资助我一笔钱,说要举国相随。 这样,我来到了赵肃侯面前,一见面就说: 抗击秦国最简单的法子,不是打仗,而是外交! 赵肃侯一听有比打仗更容易的法子,双眼一亮,竖起耳朵敬候下文。我知道打中他的七寸,接下来的谈话便异常顺利。 秦国之东,就是韩、赵、魏三国。以赵国的强大,无论联合哪个国家,对方都能凭借这种联合的优势,去打击其他国家。要是你和秦国结盟,韩魏就岌岌可危;要是你和齐国交好,齐国就放心攻打楚、魏。可是韩魏两国和赵国唇齿相依,如果这两国完蛋,你的结盟国也不会放过你。 赵肃侯忧心忡忡地问:先生让我搞外交,却又说秦国、齐国这样的大国家不能结盟。我想来想去不知道该怎么做,请先生教我。 简单的法子却有艰难的障碍。我嘴皮稍动,赵肃侯已慢慢上钩。读了一年的书,的确功力大涨。清清嗓子,我告诉赵肃侯: 不是说不能结盟,而是到底选谁结盟。赵国是连秦国都畏惧的国家,兵强马壮,骁勇善战。秦国不是不想跟你们打,只是担心韩魏在它背后下手。韩魏实际上是赵国的屏障,不能让这两国有什么闪失啊!其实秦国有何可惧?六国加起来的疆土五倍于秦,兵力十倍于秦,却偏偏总被秦国使个计谋就分化了,把你们逐一击破。主上理应与其他各国结盟对付秦国,这样,秦国就不能再出函谷关一步了! 六国合而为一,这是多么诱人的想法。于是赵肃侯怦然心动,封我为武安君。给我安车一百辆,黄金二万辆,白玉一百双,绸缎四万尺,让我出使他国。随后,韩、魏、齐、楚,我口一张,他们就都向我靠拢,服膺在我的脚下。 终于我身兼六印,风光天下可闻。 苏秦配六国相印回家了,匍匐在地的妻嫂兄弟,令他在睥睨时生出世态炎凉的感慨。是先前受尽了亲人白眼,才有此刻不可一世的可能。世间福祸起伏,却原来隐藏着相生相依的道理。 可是人的劣根性啊,始终贪图眼前便宜。苏秦忘了他面对的六国,既能为利益轻易结合,也会为利益而抛弃盟友。合纵握手的余温尚在,秦国谎称要向魏国提出归还襄陵七城,魏国就欢天喜地地把合纵给忘了,导致齐魏与赵国的战争。 合纵同盟就这样轻松瓦解,瓦解在诸位国君的短视之下。送上门的肥肉非常好吃,远处的美景暂时不欣赏也可。 联盟后却遭到同盟背叛的赵肃侯恼怒不已,他的责备使苏秦沮丧万分,他只能请求出使燕国,并答应一定会报复齐国。六国合纵刚组建就解散了,六个被大孩子欺负的小孩子们,被更大孩子抛出的糖果吸引,忘了糖果的背后可能是一记凶狠的耳光。 南北合纵联盟后来不断地复活。作为一种策略它有了自身的价值,无数次地被拿来临时抱佛脚。一次次挨打的六国们,被秦国逼急了就会联合起来,但更多时候仍是相互残杀,彼此削弱力量好被秦国最终收服。 第四章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他唇边不由露笑了。美人一笑倾城,他一念拔城。手一挥,便是万千人命,就在这一念之间,他体会人命究竟为何物。 赵人被围四十六日,自相残杀,他站在高处残酷地观望。他指着赵人对将士说,此乃人性,利己忘义。这是他最清楚的真相。为了活下去,杀人。保留完好的礼义廉耻,在存亡关头抛弃。人,什么是人,他从屠杀中丝丝分明地体会。越是体会,越是失望与看透,于是再杀人时,他心里没有内疚,没有同情。 在他,屠杀到后来成为一种成就。甚至完美。如天地造物,他筑就沧海桑田。弱者的名字始终写在水上,画在风里,生来就是为了遗忘。他们的生命永是忍耐、承受、煎熬,而死,实是美妙的解脱,还了本来清净。 赵括率军突围! 这个后人一直诟病的纸上谈兵小儿,已是困兽。他欣赏英雄末路,每当一员骁勇战将浴血而死,他的潜意识就战栗地预见自己的死亡。眼前这对手,尚算不得英雄,既然求死,就成全罢。 不给赵人短兵相接的机会,乱箭射去。一时天如欲雨,黑不见日。 赵括死了秦军大喊,气势震天。 赵人倾亡在即,他淡然点头。无知小子,焉能称他对手?即便名将之后,不过是脚下一条沟坎,阻不了他的脚步。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挡他的胜利。 一、二、三。他数着,百三十下后,手下来报 赵军弃械投降! 他的眉悚然一动,瞬间又恢复平静。将士们看见主帅整个人莹莹发亮,如秦王渴求的那块和氏璧。他说,杀。赵人反复无常,不杀恐乱,唯有斩草除根。 遂引赵人入杀谷真应了这好名字。三面环山,仅一条出路,所谓一夫当关。他漠视那些面孔,一只只仿佛虫豸鼠蚁,他不去想身后的眼泪。 要怨,就怨赵孝成王贪心,把韩国拱手相送给秦的上党郡占为己有;要怨,就怨赵王昏聩,中反间计阵前易帅,派赵括代替廉颇;要怨,就怨赵括缺乏实战,只会引经据典搬用兵书。而他,要这江山变色,斗转星移,只为白起这两个字! 一线诱敌,伺赵军深入,构筑袋形阵地,以轻骑突围,消耗赵军锐气。以精兵埋伏两翼,待赵出击,切其退路,更以骑兵牵制留守赵军,断绝粮路。他的计谋完美地实现了,赵括一步步走入他囊中。终于,到了收紧袋口,检视猎物的时刻。 挑选二百四十名最年幼的赵军士兵,他笑眯眯放他们归赵。仅此而已,他的仁慈。他想到初入兵营的自己,只那一念间,又恢复杀神模样。 分赵军为十营,去除武装,以强弓乱箭,层叠射出。一时悲嚎震荡山谷。屠杀也要讲手段与技巧,绝不能容赵人反扑。等他们醒悟到投降的不值与允诺的荒谬,饿得无力抵抗的赵军,全军覆没。 那是公元前二百六十年。前后共四十五万俘虏的冤魂,在长平的土地上悲泣。 我们这个一开始就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孩子生下来就被抱到河边, 浸在冰凉刺骨的水中锻炼。 男孩夜里还在打猎, 把森林搅得筋疲力尽, 射箭和骑马,只是他们的游戏。 到了青年时代,他们勤劳工作 或者锄地,或者在战争中,攻城掠地。 [罗马]维吉尔《埃涅阿斯》 尚武的罗马人与秦人有着天性上的相似。没完没了的战争,对战国动乱纷飞的岁月而言,正常得犹如一种节奏。从残杀中获得的快感,来得新鲜刺激,印象深刻。有时我在想,罗马人欣赏角斗士,是否跟秦王看待白起的心态相同?一样可嗅到血的味道。有绝望,也有强者的无上力量。 然而角斗士不过是个玩物。如果不能臣服,再英勇也该死。在战国时代,虽然谋臣说客四处为家,哪国都可效命,可四十余万无法消化的降兵,留给任何一个统帅都是难题。绝世的胜利造就了绝世的杀戮,白起,还有得选择么?放!历史学家们轻松地动动嘴皮。举秦国十五岁以上男子倾巢而出的这场战争,如果轻易地就放了这些降兵回去,有何意义?接受赵国求和,赵军仍是支可畏的力量,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来,赵军的勇猛使秦人不敢忽视。放虎归山,日后死在这些赵军手里的,还是秦人。 可是,杀降历来为人所诟病,更何况几十万之多。所谓明知投降要死,不如奋勇杀敌,他这一杀降会使秦军今后遭到更多的抵抗。白起不是不明白这其中的轻重。可他从来决绝。他是否遥遥看到秦统一的曙光?以摧枯拉朽之势,消灭六国的有生力量。六国被这一个名字吓破了胆,失去了与秦为敌的勇气,以致于将来秦国低幼的诈术,也可以骗得国君们信以为真。因为他们怕了战争。他们善于从不可能中找出可能,帮着秦国说服自己,投降了就会没事。即使有血淋淋的教训,仍是存有侥幸。 人人都以为,自己会是幸运的例外。或许白起想通了这点,杀降,成为最好的选择。 我曾设想过末日来临。不论是洪水、地震、核武器、外星人,总之,如果有一线生机出现,而只有少数人能活命时,眼前会看到怎样的情形?巨制宏篇的电影展示过,人已不人,逃生成为唯一目的。我猜想自己在那刻会如何?是悲悯人性之不存,宁愿一死也不损人利己;还是活下去的本能战胜一切,不用教就会不择手段? 第五章 也许,白起正是看多了死亡,看多了真相,才对人绝望,对生命绝望。杀人算不得什么,人善于糟蹋自己,不如让他这杀神代劳。死与生,如春花秋月,日起日落,都是自然之道。 (五) 日月有数,小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轻命。 我知道我那个同学张仪,是比我更厉害的角色,可惜他家境太好。不要以为家境好,你就万事大吉,如果想平庸过一生,有点资产过好日子倒是不赖。如果你还想挥霍,最好懂点投资生财之道。可如果你想成就大功名,拜托,你不可以衔着银匙出世。 不是我看不起有钱人。除非你老爸严格教导,把你当下人一样从小让你独立自主,否则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怎么能像第一辈打江山的人物那样,纵横捭阖?看看历代的国君帝王就可以理解。 张仪就是如此,他比我聪明,更明白人心的微妙。可他富有,不愁吃穿,即使游说不成,回家有人给他煮饭洗衣,不用看别人脸色。你不能说他不思进取,他也想谋个高官厚禄,可他没有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决心。 这个决心,要我帮他下。这世上最了解这位老朋友的人就是我,我清楚地看到他未来的路,知道他会比我走得更远。我周旋于六国其实很吃力,在信息不通的时代,一句话如果被误解了,可能要半年后才有机会解释。没能容于秦国是我一生遗憾,否则,搞定一国国君就可以,何必奔波六国。这个机会,我要送给张仪。 把他请到赵国,没寒暄两句,我就故意提到他在楚国时的不顺,借机羞辱。他年轻气躁,怎受得了这种气?火冒三丈跑了。哎呀,这就是我要的效果啊。赶紧派了舍人跟上。一路上伺候他好吃好住,都是我的授意。直到他成为秦惠文王的客卿,我才让手下挑明我的用意。 他终于做了秦相。为答谢我的良苦用心,他答应只要我还在,就不会让秦国攻赵。他果然做到,在我有生之年,秦国不但没有动过赵国,也未对我所在的齐、燕两国下手,只一味夺取魏国的土地。唇亡齿寒,可我与我的国君们看重的仍是眼前,一旦华衣美食,歌舞升平,连我也忘了背后有狼。 可是秦人不。秦看到了合纵的危机,看到了六只小羊龇牙咧嘴时竟可以吓退他这只恶狼,终于生了警戒之心。他们不断地磨砺爪牙,慢慢蚕食邻国的土地,他们深知,即使是狼,安逸享福不思进取,也会退化成任人宰割的羊。 张仪的确是个比苏秦更狡诈的人。他玩弄楚怀王于股掌之间,以几句话的骗术轻易就使齐楚断交,被楚国聘为宰相。楚国被骗后发动进攻,屡战屡败,按说第一回被羞辱该长些记性,结果张仪再次只身入楚,依然全身而退。说服了怀王不算,接着访问韩、齐、赵、燕,成功地破坏了合纵。 即使是后来,秦武王不喜欢他,他照样有脱身之计,引发齐魏的战争,又轻松化解,安全地在魏国做了一年宰相,和平地死于任上。 他是个深悉人性弱点的狡诈之徒,在战国那样的乱世轻易颠倒众生。苏秦纵横六国的风光,盖不住张仪保全自身的光芒,对智性的崇拜使得后人在唾骂他卑劣的同时,依旧对他脱身之计津津乐道。让魏国退出合纵、迫齐楚断交、说动齐王献地、说服韩王攻楚、鼓动燕赵魏割城、只身换来黔中地三寸不烂之舌是他活命之本,也是六国动乱的导火线。智性的才能在只顾及自身利害时,往往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只是,两千多年后的我们,常常会忘记了那些口沫横飞带给世人的痛楚,仅赞叹雄辩家们滔滔不绝言辞,盖有才智的印章。 (六)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白起之勇招致六国血流飘杵,却也带来了自己的杀身之祸。他是秦的大功臣,也是大罪人。由他打下了最坚实的基础,他的功绩,成就了秦国一统中国。累累白骨,方铺成这古往今来最辉煌的一刻。 可是,白起有怨言。秦昭襄王轻描淡写地对众臣说。叫他代王陵去打邯郸,他推三推四,最后更托言称病。结果秦军大败。他又冷嘲热讽,说没听他劝告。再让他出兵,还是不应。如此逆臣,只能流放了事。 可赫赫有名如武安君者,到哪里都是君王心中的刺。不能用,唯有杀。 秦昭襄王淡然地说,白起不服啊。昭襄王紧紧地握住手中的爵,酒呈血红色,想起了白起嘲笑的神情。他纵有翻云覆雨手,亦要被无情捏死。 君叫臣死。 于是,白起捧着秦王赐下的剑,寻找自尽的理由。他不怕死,来来去去,没有人比他看得更透彻。可即便是他,也不曾从这死亡的郁重气氛中解脱。需要一个必死的理由,坦然赴死。 他还记得,苏秦之弟苏厉讲的养由基的故事。楚国的射箭能手养由基可百步射穿杨柳树叶,可一个路人还是说,不善于休息的人,疲倦时只要射失一箭,就会前功尽弃。那时,他听从苏厉的劝戒,不再攻打魏国,心底里他不愿毁了全胜的威名。 可到临死这一刻,他明白前功尽弃,脑海里昔日的辉煌,演变成夺命的沙场: 伊阙之战,斩杀韩魏联军二十四万。 攻楚三次,破楚都,烧祖庙,歼楚军三十五万。 第六章 破赵魏联军,斩魏兵十三万,溺赵军二万于河。 长平之战,杀降赵军四十五万。 天有眼,他注定不得好死。一切命数,在他望见战场的那刻已然展开。天地广袤无边,风过,青草浮动,卷起一波波雄心起伏。人命不过草芥,推他至荣耀的最高处。他深知无情之害,亦明白绝情之妙。 他心里,苍生终究是一堆白骨砌就,行尸走肉,早死一刻与碌碌终生没有分别。且看那富贵荣华,且看那男欢女爱,转头,在这血淋淋的杀场,唯有强者值得奋斗尊重。 白起。他的名字,可止小儿夜哭,可令六国变色。天下,在他一念之间。万民,生死任他取夺。他痛快大笑,这世上绝不会再有超越他的人,那么他纵然死,也死得无比骄傲。 也曾在灯火牙帐边,细察地图时默然失神。穿山越岭,奔波万里,只为把一个字,改成另一个字。但那犹豫仅一瞬。在战场他有种野兽般的本能,扑食、灭敌是他唯一懂得的事。即便在六国臣民的心里,刻的都是恨字,即便天下人恨不能生啖白起肉,他依然坚定地挥下令旗杀! 杀手的刀,最终,都要抹向自己的脖子。 是天亡他,白起这样以为。 白起就这么死了。他的故事除了杀戮,没有其他留于历史的记忆。提起他,秦人有长长的惋惜与遗憾,六国有深深的痛恨与恐惧。历代的将帅,对他崇敬、仰视、鄙夷、畏惧而我们,习惯了好莱坞动辄上亿大制作的视觉爱好者,对平庸的枪林弹雨不再感兴趣,即使是夷平整座城市的原子弹,也不再刺激。吃着巧克力,啃着爆米花,电影院里无论瞧见多么血腥的场面,我们依然窃窃私语。 然而,毕竟有一百六十五万人的鲜血,淌红白起这个名字。他是世人眼中的魔,不应该如此简单。如果有诅咒,有鬼神,他许是最受人唾骂的一个。在因果报应的故事里,他轮回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受无量痛苦。他错了吗?他没错吗?我无从评判。我只是于万千个名字中,记住了他,同为武安君的他与苏秦有天壤之别,却异曲同工。 那么,我是否应该加一点别的?譬如,一段桃花运,一场忘情恋?他杀人如麻,是否因了童年悲剧?转战各地,是否曾有红颜知己?当下令诱杀俘虏,是为了秦国统一大业,还是因了决绝个性?手下是绝对服从,还是心中恻然? 历史不会在乎你爱过谁,历史在乎的是你留下的印记。于蛛丝马迹中,后人妄图寻找真相,或者掩盖真相。而我编造幻想,揭开尘封旧事,那灰扑扑的泥垢之后,有这青天白日里看不到某种深刻。现实里我触不到它,唯有纵身跳进历史之河,让席卷而来的涛浪沙泥,湮没我的呼吸。 (七)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我不是圣人,也称不上奸雄。我的死算不上轰轰烈烈,倒也香艳血腥。我因与燕太后私通,害怕在燕国被杀,向燕王请求入齐。燕王放我去了,齐国的臣子却嫉妒我的存在。他们买通了刺客,一击而中。鲜血如小河流水,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后来才明白,那是生命的颜色,而我就要失去这颜色。 杀我者必不得好死。我在目睹生命的流逝时下了决定,玉石俱焚。六国的存亡在我一念之间,如此英雄的我怎可以死得不明不白。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人们钦佩的是那些事先预见到危机的人。很多人聪明一世,临死却糊涂,或者不知死,没有看到树大招风。范蠡是真正的智者,而文种不过是个才子。商鞅、吴起者,理国治军或者有一套,却不知道为人嫉恨,足以令自己走投无路。 不过比起商鞅,吴起跟我一样,在死前的刹那想到了复仇的妙计。被吴起治楚时整治的贵戚们,一等支持他的楚悼王死了,就联手追杀吴起。吴起眼看要死,跑到停放楚悼王的尸首旁,任凭贵戚们的利箭射中自己。同样插满利箭的还有楚悼王可怜的尸首,继任的肃王于是为吴起报了仇,把动乱的贵戚全部灭了九族。 我的智谋则深窥人性的弱点。那个娶了无盐女、任用了孙膑的齐宣王,正是我此刻的老板。他为我追捕刺客,却追查不到,临死时我便这样告诉他,想找刺客很容易哪,只要说我苏秦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就可以了。结果,前来领赏的刺客被齐宣王砍了脑袋。 讽刺的事情是,我的确算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后来齐国慢慢知道了真相,对燕国忌恨不已,可惜他们已为我报了仇。借刀杀人,历史上厉害的人物都会这一招,不费一己之力,就可谋胜千里之外。 战国被封为武安君的除了苏秦、白起,还有后来的赵牧。名将多不得善终。赵牧之死亦然。在他和秦国的王翦在前线相持时,郭开向赵幽缪王诬告他谋反。谋反,这是历代帝王君主最怕的一个词,远胜于与敌国的战争。居然有人敢对我不忠!仗也别打了,换人!再大的功劳,杀掉了事。 很干脆。 于是,在李牧死后仅三个月,赵国也很干脆地被秦国灭掉。有如此荒谬昏聩的君主,秦的统一实在大快人心。 李牧死后一千多年,跟他同名的杜牧在《阿房宫赋》里说了句很发人深省的话: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 对人而言也是如此。都是自己找死,怨不得他人。在白起伐赵归来,因病歇息的时候,秦派王陵攻打邯郸。失利。秦王等白起病愈,召他替代王陵,白起分析形势,不肯答应。请范雎敦促,更加没有戏唱,被他推说旧病复发。于是,改派王龁接替王陵。秦王的怨恨自那时种下。 第七章 而这同时,赵国与魏国出现了几个照亮历史的人物,他们的光芒,丝毫不减地穿越两千多年的光阴,为我们所牢记。 一个是毛遂,在平原君食客中看似庸碌无为的一位。现今我们知道毛遂自荐的故事,知道脱颖而出的成语。朱亥与侯赢。信陵君窃符救赵。他们都是一时豪杰。 而他们的出现,全因了那一场长平。 happynation,livinginahappynation wherethepeopleunderstandanddreamoftheperfectman asituationleadingtosweetsalvation forthepeopleforthegoodformankindbrotherhood. [瑞典]aceofbase《happynation》 乱世出英雄。 人们崇拜英雄,却不期待乱世。古今中外,人们都曾幻想有美好国度,是谓桃花源、乌托邦。我一直把人类社会看成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看似纷繁热闹花团锦簇,却根本不懂得生命本该如何,我行我素,直到弄得遍体鳞伤。 在华夏的土地上,战火连天的岁月成了一种记忆。打开电视,看疆土以外血肉横飞的战场,总觉得遥远。遥远到我们失去了对战争的痛恨与畏惧。不关我事。只是政治。时事考试。生孩子是人最难以忍受的痛苦,然而即使是这种剧痛,也会轻易遗忘。那么我们,用什么去拒绝战争? 在写完这两人的故事后,我怀疑是不是只作了古文翻译,用白话说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是否该编造一些奇闻逸事,或者传奇花絮,多些宫廷阴谋,儿女情长?人们厌恶雷同,可偏偏习惯仿制。如果没有爱情、缺少女色,故事很难让人津津乐道。 我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从我在的二十三楼看下去,整个人民广场一览无余。今天云层堆积,下层是乌云,上层则被阳光照耀,显出明亮鲜艳的白色。我时常为云所迷惑。这是我最爱看的自然,从没有一天相同。 太阳下,每一天都是新鲜的,每一天,又是同样的。你,我,他,将成为历史。 然后,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