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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被陈月笙惦记的小流氓

    【雨夜收拳,凶徒伏诛。十恶不赦的雨夜屠夫,终究溺死在了自己最嗜爱的滂沱夜色里,天道循环,报应不爽。】


    【先天一炁+0.3】


    【本事鹰爪擒拿手经验+10(入门45/100)】


    【本事蛇形拳经验+5(入门70/100)】


    李长安缓缓收起拳势,抬头深吸了一口混杂着雨腥与血气的空气,平复下全身躁动的气血。


    夜空骤然撕裂一道惨白闪电,冷光将他湿润的侧脸照得分明。


    这是李长安第一次杀人。


    杀的是一个变态杀人魔,几乎没有什么生理不适,甚至感觉长舒一口气,很畅快。


    陈月笙望着他孤冷的身影,也顾不上林过云躺在地上的尸身,她快步走过去关心道:


    「长离弟弟,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他还伤不到我。」


    陈月笙闻言,心中松了口气,这才开始思考怎么处理后事。


    她开始回想自己去法国留学时,学过的港岛法律,思考目前这种情况是否对李长安有利。


    七十年代末,香江还沿用英式普通法。


    法理上允许普通人对抗正在行凶的暴徒,若对方是亡命之徒,为自保或是救下旁人出手,属防卫范畴。


    只是英伦律法守着「撤退原则」,要求危急时先避让,若用尽余地仍被迫下杀手,便算合法自卫无需担罪,可若是武力超出绝境所需,才会被判防卫过当,酌情定罪量刑。


    眼下林过云这个雨夜杀人魔,驾车行凶,杀意昭然,肯定死有余辜。


    但李长安在夺械保证自己脱离险境后,没有选择控制住林过云,而是直接戳破他的眼睛,撕烂了他的喉咙……


    明显也存在武力过当的问题。


    陈月笙现在最担心的,是李长安被判处误杀罪,哪怕从轻发落,也将面临短期监禁。


    「不过,长离弟弟……我们家里有认识的,专门处理暴力刑事案件的律师,姐姐一定不会让你坐牢的!」


    陈月笙攥紧拳头,决定哪怕是去求助最讨厌的爷爷跟社团的关系,也要帮李长安。


    李长安对此倒是不慌。


    要论律师关系,没有人能比得上班长了。


    在资本主义社会,强大的律师团是可以把黑辩成白的,更何况这次杀掉林过云,李长安有正当性。


    「月笙姐,我的事情之后再说吧,先救人。」


    「嗯嗯……」


    陈月笙连连点头。


    明明自己的年龄和阅历都比李长安大得多,但在这危险的雨夜中,她不自觉地将李长安当成了主心骨,像是小女生一样依靠他。


    两人快步走到的士跟前,李长安伸手掀开后备箱盖板。


    陈月笙立刻拧亮手电替他打光。


    灯光照耀下,一名身着墨绿百褶裙和白色衬衫校服的齐肩短发少女,正惊恐地蜷缩在后备箱中。


    她的嘴被胶带封住,手脚都被粗绳死死捆缚,一侧大腿上还横亘着一道狰狞刺目的伤口,流出的鲜血缓缓往外渗染着。


    李长安撕掉她嘴上的胶带,并解开了她身上的绳子。


    但少女苍白的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眼神也有些迷离。


    「她受的惊吓太多了,额头好热……应该是正在发烧,伤口也好吓人,得尽快包扎才行。」


    陈月笙作为老师,本能地为这个可怜的女学生感到心疼。


    「长离弟弟,我们先带她去山下诊所,包扎伤口,喝口热茶休息休息吧,山下也有公共电话亭,可以报警。」


    李长安点了点头,他不会开车,便问陈月笙能不能开这辆的士。


    陈月笙的脸颊微微泛红。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声解释,自己从小就路痴,在路上辨不清方向,而且一骑自行车之类的交通工具,就容易翻车,索性就没打算学开车。


    「……」


    李长安有些无语。


    不过他也算明白为什么以陈月笙的身份,每次见她都是在巴士和的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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