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的情况总算稳定了下来,他们便回了沈家别墅。
难得两个人的独处时光,谢司屿看着小姑娘,「秦聿在北城投资了一个马场,喊大家过去聚聚,有兴趣吗?」
沈南乔的马术水平不是很好,沈时宴一向拒绝她参加这么危险的活动。小姑娘听到可以去骑马的时候,整个人兴奋的不得了,「我想去,虽然我不会骑马,但是,我很喜欢。」
沈南乔眼眸满是兴奋,手挽着谢司屿,「我们现在就可以走了。」
难得小姑娘这次出门这么迅速,谢司屿轻笑着,「你衣服都不换了嘛?」
沈南乔眼角挂着笑,「反正骑马也要换马术服,这一身休闲装蛮好的。」
谢司屿看着她,一套浅蓝色的休闲装很好的衬託了小姑娘的身材,白皙的胳膊露在外面,脸上画着淡妆,精緻的像个洋娃娃,哪里还需要精心打扮。
两个人到马场的时候,秦聿和孟繁舟已等在那里。
「小嫂子,好久不见呀!」
孟繁舟见到沈南乔,热情的打着招呼,他很喜欢沈南乔的性格,虽然两个人的接触并没有那么多,不过,小姑娘在家病了多久,谢司屿便在家陪了多久,一次都没出来,他还是挺想自己的这个好基友的。
「你们好。」小姑娘见到孟繁舟和秦聿的时候,声音软软糯糯的。
「这家马场刚刚正式对外营业,来的人还不算多,秦聿给你准备了专属的马术服,先去换一下?」谢司屿根本没理自己的两个兄弟,轻哄着小姑娘,往更衣室走去。
「你说,这狗东西到底有没有看到咱俩?」孟繁舟咬牙切齿的看向谢司屿的后背,问着身边的秦聿。
男人轻笑着,「我们谢总对她可是宝贝的很,倒是你,别瞎开玩笑了,沈小姐性格是很好,但你兄弟可不好惹,没看到刚才那个眼神,恨不得把她藏起来。」
「真小气。」孟繁舟咬着后槽牙,背着手,轻哼着。
换好衣服的沈南乔,跟在三个男人的身边,一路听着孟繁舟给她讲,谢司屿的那匹汗血宝马,堪称跑马届的劳斯莱斯,平时都是圈在马场里,放到贵宾室的,就连他们过来,都只能远远看着。
沈南乔听到这里的时候,不禁挑了下眉毛,沈慕白以前也想送她一匹小马,刚送到北城,就被沈时宴拒收了,之后沈慕白索性只给小姑娘送跑车了。
马场的位置在北城的郊区,位置偏僻,不过名门的这些公子哥以及马术爱好者都会慕名而来。
秦聿走到一匹汗血宝马面前的时候,「小嫂子,这是阿哈尔捷金马,这匹马有黑色,青色和银色的,属这匹银色最为珍贵,这匹马是我送给小嫂子的见面礼。」
「送我的吗?」沈南乔受宠若惊的看着那匹小马,很帅气。
「这匹马先养着吧,这个种类的马养不熟,很容易摔下来。」谢司屿看着身后的人,轻声道,「闻乐,去帮我把听风牵出来。」
秦聿轻笑着,「还得是亲媳妇儿,谢司屿的那匹汗血宝马可还没有人骑过呢,他自己都宝贝的很。」
沈南乔一双清澈干净的眼睛,望着谢司屿,眼眸中充满了期待。
「骑马其实很简单,一会儿我带着你一起骑,别怕。」男人咬着小姑娘的耳朵,轻声道,「简单到回家你用我练练也是一样的。」
沈南乔竟然听懂了他的意思,脸瞬间红到了耳根,她已经不单纯了。
闻乐从马厩把听风牵了出来,这匹马确实与众不同。
「软软,摸摸它,别害怕。」谢司屿边说边从经理的手里拿出来一小篮苹果,「听风平时饮食较为简单,它喜欢吃苹果,你餵几块给它,它会更喜欢你。」
小姑娘拿起谢司屿手里的篮子,餵到听风的嘴里,它快乐的像个小孩,沈南乔兴奋的跳起身来。
「我没想到,小马喜欢吃的竟然是苹果,太意想不到了。」
「马不是应该喜欢吃草吗?」
谢司屿轻笑着,牵着她的手,把她抱到听风的身上,自己瞬间也跳了上去。
「啊。」沈南乔惊呼一声,她和谢司屿说自己马术水平不好,也是骗骗人的,她根本就没有骑过马,冷丁到了这么高的马背上,整个人都吓坏了。
谢司屿把沈南乔护在自己的怀里,拉着缰绳,瞬间跑了出去。
连续跑了三圈,沈南乔才适应下来,她甚至敢撒开了手,回眸看着谢司屿,「原来骑马这么好玩,以前哥哥都不允许我玩的,少了好多乐趣。」
谢司屿带着她跑了五圈才停下来。
小姑娘有些意犹未尽的盯着听风,其实还想再玩一会,谢司屿摸了摸她的头,「听风平时没人骑过它,有些娇气,以后这匹马就是你的了,秦聿送你的那一匹赛马玩,听风留着自己骑。」
「我慢慢教你。」
沈南乔轻声应了一句,「好。」
谢司屿牵着沈南乔的手,回到了休息室,她沿途看着四周的环境,他们走进一座建筑物,直接去到了顶层的休息区。
这层休息区,是秦聿的私人会客厅,整个区域空间宽阔整洁,楼下有赛道,这里可以看到楼下赛马的场景,包厢内坐着秦聿和孟繁舟,还有之前一起吃过饭的邵修。
还有一个男人,她没见过,男人的身边跟着一个长发美女,她有印象,好像是当红的女团成员的队长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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