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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落日月色 上

    当包小琴从梦里醒来的时间,自己竟然躺在马车上。


    惊得她猛然坐起,掀开帘子的瞬间,一声怒吼:“哪来的强盗.......”


    话没落音,却看到嘴里含着一根狗尾巴草,赶着马车的王贤。


    秋日的晨光落在他那张介于男女之间的面容上,妖冶得不像话。


    王贤今日又换了一件素白的袍子,长发随意拢在身后,衬着咬在嘴里的草茎,竟有种说不出的慵懒。


    包小琴呆了一瞬,旋即连声嚷嚷起来:“这就走了?老头死了?你不等文妹妹……话说,她可是一个活脱脱的美人坯子,再等个几年,那还得了?”


    “住嘴!”


    王贤一声呵斥,手里的马鞭在车辕上轻轻敲了一记。


    声音不大,却连拉车的马儿都跟着抖了抖耳朵。


    “第一,老头的死活跟你无关;第二,我跟文樱儿不熟,也不会替她报仇;第三,你若闲得没事,就来赶车!”


    包小琴缩了缩脖子,却不害怕。


    反而笑嘻嘻地从车厢里爬出来,挨着他坐下。


    风吹过来,她嗅到他身上那股淡淡的、说不清是花香还是药香的气息,心里头忽然生出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从这一刻起,没有人知道王贤成了古老头出鞘的那一剑。


    更没有人知道,王贤此行,究竟会不会找燕回的麻烦。


    因为,从一开始,王贤就没答应过文樱儿的请求。


    任由少女哭得梨花带雨也好,跺着脚骂他无情也罢,他只是笑了笑,连一句解释都没有。


    除了古辰。


    因为青龙镇上的一段因果,老头为自己争到了一线生机,一个离开魔界的机缘。


    直到王贤离开,古辰也没有问出那一句......你会不会跟我一起离开魔界。


    或许在老头心里,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选择留在这座天地牢笼里继续受罪。


    可他终究没有问。


    风中有金黄色树叶飘落,落在包小琴的肩头。


    她拈起一片叶子,对着阳光看了一眼,叹了一口气。


    说实话,关于王贤和老头的关系,包小琴好奇得要命。


    一个是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一个是忽然从瞎子伙计变成妖孽的神秘人,这两人之间究竟藏着什么秘密?


    昨夜,两人到底说了什么?


    她心里头跟猫抓似的。


    只不过,包小琴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在江湖摸爬滚打这些年,早就学会了一样本事......有些话王贤不说,她便最好不问。


    有时候,做一个糊涂的女人,远比做一个聪明的女人快活得多。


    再说了,有王贤同去落日城,往后的日子只会更精彩。


    她甚至已经开始在心里盘算,等到了落日城,要穿什么样的衣裳、梳什么样的发髻,才能配得上跟这个比女人还好看的男人站在一起。


    光是想想,就觉得刺激。


    这样的日子,她可不想错过。


    更不用说,这家伙还会御剑。


    哎哟,想起来就不得了。


    她自己的男人胡玉楼,曾经跟她缠绵悱恻过的燕回公子,落日城的天才,好像还没学会这个本事呢!


    包小琴想到这里,忍不住拿眼角余光去瞟王贤。


    晨光里他的侧脸线条柔和却又不失锋锐,她忽然有些同情燕回了。


    虽然她也不知道这同情从何而来。


    马车继续向前,晨雾渐渐散去,远山的轮廓清晰起来......画卷的尽头,便是那座落日之城。


    王贤的神识落在远处的天际线上,唇边的狗尾巴草轻轻晃了晃,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等到文樱儿从梦中醒来,日头已经升得老高。


    她揉着眼睛走出房门,才发现王贤没了,连包小琴也不见了踪影。


    四处空空荡荡,只有那辆破马车留下的车辙印还清晰可见,一路延伸向远方。


    面摊已经支起来了。


    古老头坐在长条凳上,面前摆着一壶热茶,正跟傻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薛冰靠在一旁的躺椅上,闭着眼睛,脸上盖着一顶草帽,在晒秋天最后的太阳。


    “人呢?!”


    文樱儿气得直跺脚,绣鞋在青石板上踩得啪啪响。“王贤呢?包姐姐呢?”


    古辰抬了抬眼皮,慢悠悠地给自己续了杯茶。


    “走了。”


    “走了?!”少女的声音拔高了八度,惊呼道:“老头你竟然活过来了?活过来了你怎么能让王贤溜走?你知不知道,我还指望他替我哥哥报仇呢!”


    她说得又急又快,眼眶都红了。


    文樱儿是真的急。她等了多少年才等到一个敢跟燕回叫板的人?


    好不容易遇上一个王贤,结果这人跟泥鳅似的,一转眼就溜了。


    老头轻轻叹了一口气,声音里带着一种劫后余生才有的淡然:“我跟他只是萍水相逢。他能救我一命,已是天大的奇迹了。”


    这是实话。


    那一夜在凤鸣山庄,他本该死在燕回手上。


    更不要说,老头见过老和尚涅槃,自己也死过两回了。


    再回首,他已经看淡了世间之事。文樱儿的执着,他看得明白,也理解,可他帮不了她。不是不愿,是不能。


    报仇这种事,从来都不是别人能替的。


    可看着少女那张倔强的脸,想着她也曾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救过一命,老头到底于心不忍。


    他沉默了片刻,忽然苦笑道:“我再休养几日。你若想回家,我便陪你一起,如何?”


    “啊?”


    这话来得突然,倒让文樱儿愣住了。


    她本以为古老头会像往常一样,摆摆手说一句“老头子不中用了”,然后继续坐在面摊前喝茶晒太阳,把日子过得像一潭死水。


    没想到他竟主动提出要陪她回落日城。


    文樱儿眨了眨眼睛,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她下意识地转过头,看向一旁的薛冰。


    薛冰脸上还盖着草帽,一动不动。


    “师姐,你是继续留在这里,还是跟我回落日城?”少女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期待。


    薛冰睁开眼,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看了一眼古老头,目光在他苍老的面容上停了一瞬,又移向旁边嘿嘿傻笑的傻蛋。


    然后她笑了。


    那笑容很淡,像秋风吹过水面时漾起的一圈涟漪,转瞬即逝,却让人心头一软。


    “问傻蛋。”她说,声音不大,语气却很笃定:“他去哪,我便去哪。”


    这一回,薛冰将对未来的选择,交给了自己的男人。


    不是交给命运,不是交给师门,而是交给那个曾经被所有人叫作“傻蛋”的男人。


    傻蛋正在啃一个烧饼,听到这话,嘴里的饼渣差点喷出来。他使劲咽下去,先是愣愣地看着薛冰,然后又看看古老头,最后目光落在文樱儿身上。


    他嘿嘿笑了两声,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芝麻粒。


    “那我就陪师妹一起,回落日城!”


    这话说得斩钉截铁,一点也不像个傻子。


    世间再无风雨楼。便是几个同门之人还活着,也不会有人理会他这个曾经的叛徒。可那又怎样?


    连王贤都敢去落日城,他为什么不敢?


    薛冰都把选择权交到他手上了,他要是还缩在青龙镇当缩头乌龟,那才真叫傻。


    文樱儿眼睛一亮,整个人都活泛了起来。


    双手握拳,在胸前用力一挥,像一只得了势的小斗鸡,脆生生地喝道:“好好好!我们一起回落日城,看热闹去!”


    这一回,她倒要看看,那个比女人还要妖魅的王贤,究竟能用什么法门,把落日城燕家的公子打得落花流水!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她就觉得浑身舒畅。


    古老头低下头,手指在茶碗边沿慢慢画着圈,想着自己跟王贤说的那一番话。


    忽然抬起头,看着眼前三个神色各异的年轻人,脸色变得前所未有的郑重。


    “此去落日城,你们三人……切莫惹事。”


    薛冰闻言,展颜一笑。


    她将草帽重新盖回脸上,声音从帽檐底下传出来,带着一种懒洋洋的笃定:“老头放心。我去落日城只是看热闹,打打杀杀可不是我要的生活。”


    傻蛋立刻跟着嘿嘿笑:“夫人说得极是!”


    文樱儿急得不行,她才不管什么惹事不惹事,只追着古老头问:“何时动身?何时动身?”


    老头摇摇头,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薛冰的声音再次从草帽下传来,轻飘飘的,像一片落在水面的花瓣。


    “七天之后。”


    ......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花开花落,花满天。


    叶红莲靠在花园凉亭的栏杆上,手里捧着一卷诗书,有一句没一句地念着。


    念着念着,便念不下去了。将诗书合上,搁在膝头,目光落在亭外的花园里。


    菊花开了满园,金丝缕缕,玉蕊层层,黄的白的紫的,在秋风里摇曳生姿。


    桌上摆着果盘,是今早刚买的桂花糕和水晶柿子,她一块都没有动。


    果盘边上,搁着一封婚书。


    大红的封皮,烫金的字,端端正正地摆在那里,像一枚烧红的烙铁。


    这一刻,她等了很久,很久。


    从她第一次在落日城的比武大会上见到燕回的那天起。


    从少年一剑击败三位同辈高手、回头冲她微微一笑的那个瞬间起,她就知道,自己的心被那个人拿走了。


    可真的等到了这一天,婚书就摆在面前,触手可及,她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堵在胸口,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垂下眼帘,纤细的手指在婚书的封皮上轻轻划过。


    烫金的字在指尖下微微凸起,写着她和燕回的名字。两个名字并列在一起,用的是最好的松烟墨,一笔一画都写得极尽工整。


    打从生下来,她就没学过女红。


    别的世家小姐聚在一起绣花、描红、弹琴的时候,她在练剑。


    她甚至很少像世家小姐那样去读诗书。


    修行是她唯一的喜好。


    她可以为了燕回,孤身一人追杀救命恩人,横剑立马,冷面无情,比男人更像个爷们。


    可她却连一朵歪歪扭扭的花儿也不会绣。


    叶红莲忽然笑了一下,笑容里带着自嘲。


    原本以为燕回死了。


    那一日,目睹燕回被王贤一箭射落雪峰的瞬间,整个人像被抽去了脊梁骨,瘫坐在地上,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她一直以为,燕回死了。


    可现在,燕回回来了。


    他不仅活着回到了落日城,还恢复了修为。听爹娘说,燕家的公子更胜从前,已经看到了破境的门槛。


    那个门槛有多高,叶红莲比谁都清楚。燕回若是能迈过去,便是另一重天地。


    这本来是天大的好消息。


    可叶红莲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另一个人的脸。


    双目失明的王贤,是她的救命恩人。


    又是被她一路追杀,东躲西藏,不知所终的家伙。


    这时候,王贤又在哪里?


    叶红莲的手指微微收紧,指甲在婚书的封皮上划出一道浅浅的印痕。


    没有自己带路,他能来到落日城吗?


    她一路追杀他,追过了三座山、两条河,最后在一片密林里失去了他的踪迹。


    那时候她站在林中,四下里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她其实并不想追上他。


    这个念头只存在了一瞬间,就被她狠狠压了下去。


    可现在,它又冒了出来。


    叶红莲重新翻开诗书,目光落在字里行间,却一个字都读不进去。


    她忽然觉得这句词写得真好。好到像一根针,细细地扎在心尖上,不疼,却酸得厉害。


    这一刻的女人,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她甚至在想,倘若立冬之日,她跟燕回成亲的那天,王贤突然出现在婚宴之上,她要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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