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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勿以赢小而不麻

    “我么?”


    秦颂歪嘴一笑,上辈子怎么说也混过几年娱乐圈,虽然比不上专业歌手,但也可以说是吹拉弹唱,样样精通。


    “哟,还是位小帅哥。”


    张德龙看着屏幕上的面庞,心中犹豫要不要换个人,这看着也太年轻了,要是上台吓得尿裤子可就成演出事故了,“这位帅哥要是拒绝不想上台的话也没关系,可以继续抽取下一位幸运观众。”


    “秦颂,你要是不想上台就把票给我啊,我帮你上台。”唐思瑶在一旁都快急死了,这家伙可真是的,你不要我要啊。


    “要,谁说我不要了。”


    秦颂起身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这就上来。


    他经历过地球上流量大爆炸的时代,精通流量变现三十六式,这可是个一举成名的好机会。


    “你行不行啊。”唐思瑶撇了撇嘴,倒也没有强迫秦颂把票让给她。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呢。”秦颂伏在唐思瑶耳边轻声说到,呼出的热气喷在她的耳垂上,痒痒的,又有些舒服。


    “你……”唐思瑶小脸唰的变得通红,一把推开了秦颂。


    “推我干嘛,不凑这么近我说话你也听不见啊。”


    女人,真是莫名其妙,秦颂小声嘟囔着,三步并做两步小跑上台。


    “这位歌迷朋友,请问你多大了?”


    张德龙看着近在眼前比他还略高一头的秦颂,不得不仰着头说话,唠唠嗑,拉些家常,总归能让人稍许放松下来,等会不至于太过出糗才好。


    他可记得自己第一次上台,面对台下的万千观众,那可是激动地两股战战,站都站不稳。


    “咳咳,喂喂。”


    秦颂清了清嗓子,拍着麦克风试了试效果,还不错,深吸了、两口气,稍显放松,方才回答道,“今年十九。”


    “哦,才十九啊,怪不得看着这么年轻。”


    张德龙点了点头,“第一次站上舞台感觉怎么样?紧张么?”


    “还行。”秦颂再怎么说也是两世为人,心中虽然紧张,但比普通人却好上不少。


    “行,那接下来我们合唱一首什么歌。”闲扯了几句家常,张德龙切入正题,大屏幕上出现了一页歌名,这些都是他的经典歌曲。


    “那我们就唱……”


    秦颂一首首的看着歌名,这些歌他都听过,可是让他唱就有些为难了,歌词都记不全怎么唱?


    他是个假粉丝,根本不是张德龙的狂热粉,听歌不过是随心听。于他而言,歌曲不过是茶余饭后的娱乐,又怎么会劳心费力的去背歌词记旋律?


    “那我们就唱一首离开地……普星表面吧。”既然这些歌我都不会唱,那就唱一首会的歌吧,正好这首歌也符合他的处境——离开地球表面么。


    这在地球上应该算是一首很火的歌,演唱它的乐队也很给力,叫做五月天。


    无数男孩青春记忆里的珍贵回忆应该有两个五月天,一个是乐队,一个是网站,一个做音乐,一个拍电影,一个令人舞动,一个教人运动。


    五月天有多火,看看周杰伦的粉丝就知道了。


    “好,伴奏,准备,离开普星表面,燥起来。”


    张德龙大手一挥,摇头摆脑,做出一套仰天怒吼的动作,他的经典歌曲实在太多了,多到他连歌名都记不全,不过没关系,只要音乐响起来,他就能跟着旋律燥起来。


    这是作为职业音乐人的基本素养。


    过了半天,音乐还没响起,他才发觉不对劲,“等等,我想问一下,我有这首歌么?”


    “额,好像,应该,没有吧。”


    秦颂也不太确定,应该不会这么巧,遇到同名歌曲吧?


    “那你是来砸场子的咯,在我的演唱会唱别人的歌?”


    张德龙脸色瞬间变得阴沉,他有一种把眼前小子脸给锤烂的冲动。


    “不是,这是我的一首原创摇滚。”


    秦颂摇了摇头,厚颜无耻的将这首歌标为了原创。嗯,传播者的事怎么能是剽窃呢?


    “原创,嘿,还真是有点意思了喂。”作为前辈的张德龙还是很乐于提携热爱摇滚的音乐人的,但前提必须是有才华的创作者。如果是哗众取宠的小丑,张德龙也不介意给他点颜色瞧瞧。


    “下去吧小子,毛都没长齐就想来博出位?”


    “天王的演唱会不是你放肆的地方,快滚下去。”


    张德龙还没多说什么,台下的观众先爆炸了,摇滚是他们的信仰,不容侮辱。台上的这小子,年纪轻轻的就敢信口雌黄,在摇滚天王面前卖弄摇滚原创。这让观众歌迷们感受到了侮辱。


    摇滚唱的是人生阅历,又岂是你这种嘴上没毛的小屁孩能创作的?


    “酷啊,加油!”


    唐思瑶在台下挥舞着双手,为秦颂加油,虽然她也不相信秦颂能原创摇滚,但是作为她唐思瑶的朋友,她欺负可以,别人欺负,不行!就像小时候,他的棒棒糖只有她能吃。


    “好吧,你要唱也可以,但是在你唱之前,我先说一嘴,歌词的内容仅代表你个人的立场,与我无关啊。”


    张德龙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作为天王,他有这个魄力。


    “好,那能借你的吉他用用么?”


    只有自己一个人会唱这首歌,找伴奏显然是不行了,那就来段自弹自唱吧。


    “好小子,看来还真会啊。”


    张德龙解开吉他递了过去,会弹吉他说不定真有点东西。


    秦颂接过吉他抱在胸前,虽然姿势略有些业余,却也有几分功底,调整姿势,将自己左边侧脸对向镜头,他觉得自己左脸更帅一点。


    “啊啊啊,秦颂,你好帅!”


    还没开唱,唐思瑶就化身成了小迷妹状态,疯狂为他站台!


    “一首离开地,额,离开普星表面,送给大家。”


    说顺了嘴,一下子改不过来,差点忘了这是在普星。


    离开地球表面这首歌节奏简单,歌词魔性,传唱度极高,不管男女老少只要是个人都能哼唱几句,毫无演唱难度。


    没等底下议论再起,一段极具节奏感的吉他solo在体育馆响起。


    “这小子,可以啊,有点东西的。”


    秦颂修长的十指拨动琴弦,张德龙眼睛微亮。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摇滚乐的老炮,仅凭这一段吉他solo就能听出歌曲的质量,虽然比不上他的经典摇滚,却也能算是中上之作了。


    台下的观众虽然喜欢摇滚,深入研究的却不多,此时此刻,他们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好听。他们的身体很诚实的跟随着节奏扭动了起来。


    “丢掉手表丢外套,丢掉背包再丢唠叨。


    丢掉电视丢电脑,丢掉大脑再丢烦恼。”


    “……”


    秦颂全是感情,没有技巧的歌声通过麦克风传遍全场,何况这首歌也不需要技巧。


    “一颗心扑通扑通的狂跳,


    一瞬间烦恼烦恼烦恼全忘掉,


    我再也不要再也不要委屈自己一秒……”


    歌曲进入高超,魔性的节奏萦绕在所有人的脑海中,一旁的张德龙如同老小孩般手舞足蹈,转圈扭屁股,嘴里跟着节奏哼唱着,早已步入中年的心好似注入了鸡血,变得年轻起来。


    “我去,这小子深藏不露啊,什么时候学会摇滚了。”


    台下的唐思瑶神采奕奕,果然有才华的男人最有魅力。


    “我甩掉普星,普星甩掉,只要越跳越高。


    我甩掉普星,普星甩掉,只要越跳越高。


    秦颂越唱越嗨,全身心的投入到歌曲当中,去**的家庭变故,去**的亏了几十万,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只要我快乐!


    这一刻,所有的人都忘掉了烦恼,开始尽情的舞动,沉浸在音乐的世界中,无法自拔。


    这就是独属于音乐的感染力。


    接近五分钟的歌曲结束,所有的人都感到意犹未尽,不是说这首歌比张德龙的歌曲更好,而是这首歌第一次出现在现场,拥有独特的新鲜感。


    台下先是安静了几秒钟,张德龙鼓掌上台,观众才反应过来,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掌声,夹杂着热烈的“安可”声,几欲掀翻体育馆的馆盖,秦颂甚至能够清晰的看到前排一位长着满脸胡须的小哥哥声嘶力竭的吼着“纳尔,嫁,嫁”,吓得他出了一身的白毛汗。


    “谢谢,谢谢大家,谢谢张天王。”


    感受着观众们的热情,秦颂低头致谢,站在舞台上,接受着万众瞩目的崇拜目光,这种感觉确实令人飘飘然,怪不得这么多人削尖了脑袋都要挤进娱乐圈。


    “可以啊,兄弟,你特么绝对是来捣乱的。”


    张德龙调侃着给了秦颂一拳,年纪轻轻的就有如此强悍的创作实力,此子未来不可小觑啊。


    “张天王,说笑了。”秦颂能明显感受到张德龙对他前后态度的变化,连称呼都发生了改变。这和一开始叫人小甜甜,得手后就叫牛夫人的渣男有何区别?she,tui!!


    “兄弟,有没有兴趣进娱乐圈,加入我们壹条龙唱片公司,以后跟着我混怎么样?”


    张德龙靠近秦颂,轻声的说道,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先签了再说。这家伙要真有才华,火了,那就是血赚,要是个中看不中用的银样镴枪头,就凭这首歌,好好运作,怎么着也亏不到哪去。


    总之一句话,你可能会赚,但我绝对不亏。


    勿以赢小而不麻,这波简直是秦始皇吃麻椒-—赢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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