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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豪侠关羽

    驿舍之中,第二日刘俭等人收拾好了行囊,准备继续西向前往晋阳。


    待他们到马棚边取马的时候,却发现马棚边竟矗立着一个人。


    高大挺拔的关羽矗立在马棚边,犹如一尊门神,傲然地望向东方。


    他虽年纪轻轻,但下颚的长髯却已及胸,随风飘荡,尽显俊逸风范。


    不错,是俊逸风范。


    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念和后世有些大有不同的,汉人似乎觉得人若是嘴上没毛就办事不牢,不留胡子的不是丑就是废,长了一脸漂亮胡子的人,一般都比较吃香。


    有腹肌、白皮肤、高鼻梁大眼睛双眼皮儿的人在这个时代,充其量只能说你只是长得像那么回事,但绝对晋级不到偶像级别的程度上。


    只有脸上有须髯者,才配称之位美男子。


    但同样是留胡子,也不是什么样的胡子都可以称之为美男。


    而在汉朝人眼中,胡子这东西也是有过之而不无极。


    张飞的长相其实还是颇为英武俊逸的,特别还是那一双大眼,可说他是环眼骇人,也可说他是浓眉大眼,总之单就五官来说,张飞人往那一站,你基本挑不出他的大毛病。


    但毁就毁在他那一脸头发……哦不,胡子上。


    虽是满面虬须,但这胡子硬如钢针,环绕颚腮,颇显杂乱无章,虽然也很威风,但完全不是汉人们眼中最理想的胡子类型。


    而关羽这一脸的长髯,才是大汉朝美男的标配。


    不但细柔如丝,可挂于胸前,犹如一幕黑色的瀑布,可随风摆动,看起来好不威风,而且最重要的就是它长啊。


    可刘俭本人就对长胡子有所抵触,他也不愿意留长须,就这件事而言,他和汉朝人怎么也契合不起来,他就是不喜欢留长须。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人的审美观,哪怕是一个时代的人,在不同的年纪也会有不同的审美观念。


    昔年流行于泱泱中华大地上的杀马特洗剪吹,如今不也是逐渐销声匿迹了。


    看到刘俭等人来到马棚前,昂首矗立的关羽向着他们拱手施礼,然后用左手的虎口由上至下地捋了一下他那长长的胡子,姿势甚拉风。


    张飞嫉妒地看着关羽的长髯,然后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下巴上的胡须,似乎有些生自己的气,随后竟是硬生生地揪了一把下来。


    刘俭看着关羽矗立在马棚旁,疑惑道:“关君在此何干?”


    关羽对着刘俭施礼道:“某父早亡,临终时为某留下长生两字为表字,兄称呼某之表字即可。”


    刘俭笑着改口唤其‘长生’。


    “长生在此,专程等我?”


    关羽面色一正,拱手道:“昨夜承蒙避雨赠食之情,某心实感激,关某此番回乡乃是为了要办一件大事,不知今后还有机会能见君否,故在此替君看护马匹一夜,以表感激之心。”


    他竟然站在这给刘俭他们看了一宿的马?!


    刘备低声对刘俭道:“并州之地临近太行,多有遁入山中的盗马之辈,便是驿舍附近,也时常有流民盗马为生,便是驿吏也奈何不得,关长生此举,也确是真心替我们着想。”


    刘俭恍然地点了点头。


    他大步上前,感激道:“长生真乃义气之人,俭昨夜不过是顺手而为,何劳长生在马厩外站立一夜?你这一夜都没有睡好吧?”


    关羽摇了摇头:“替人看马,焉能言睡,不过不妨事的,不过是一宿而已,不足挂齿。”


    “长生适才言有要是回家去办,恐日后不能报恩,此言何意?”刘俭话锋一转,突然提到了关羽适才所说的话题上。


    也不怪刘俭多心,关羽适才的话,似隐隐的透着一丝别情。


    关羽颇为犹豫,并不想说。


    “只是乡中的小事,不劳刘兄挂心。”


    刘俭伸手拍了怕关羽的肩膀,他的身材太高了,刘俭拍他的肩膀实在有些费力,但还是拍了。


    “长生,你我虽然相识不过一夜,不过刘某人一向最敬重义之人,你我皆读春秋,自知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我敬你为人,故此相询,长生若以刘俭为信义之人,又何必故意隐瞒呢?何不坦率言之?”


    关羽听了刘俭的话,面露羞愧之色。


    他当即拱手,歉意道:“刘兄所言甚是,君既乃是胸怀坦荡之人,关某自当不应以些许小事隐瞒,实不相瞒,关某此番归家不为其他,只为杀人也!”


    一旁的刘备和简雍闻言颇为惊讶,倒是张飞听了有些跃跃欲试。


    刘俭对关羽道:“我只问一句,长生为何杀人,要杀谁?”


    关羽长叹口气,当即对刘俭徐徐道来。


    他要杀的这个人,姓郑,是他在河东郡的同乡人,也是河东解县当地的第一豪右,有田地,有徒户,有邬堡,有铁器,也有些藏匿的马匹钱粮。


    有这么多东西的人,毫无疑问在本地就可以横着走了。


    他平日里看谁家的田好可以强行兼并,看谁家的女子好看也可以强买为婢,看谁家的马匹好也可以强行牵走,总之就是一个仗势欺人的县城级豪右在解县仗势欺人的故事。


    很狗血,很平常。


    豪右欺负人,在这个时代不算什么问题,哪个县城都有这情况,问题是这个郑家的儿子做事有些太出格!完全超出了欺行霸市的底线。


    郑家嫡子叫做郑宝,现如今也不过是十六七的年纪,却被家中人培养的一身戾气,欺行霸市也就算了,还偏好杀!


    他不是单纯的杀猪杀狗,而是杀人。


    东汉末年,虽然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但是汉律依旧在那摆着,高门豪右之门纵是再嚣张,但在杀人这件事上,多少还是有些顾忌的。


    当然他们若是真铁了心想弄死谁,回头也自然是有弥补的办法,但是成本实在太高,一般人还是尽量少惹这类事。


    可问题是这个郑宝不怕惹事,就愿意杀人。


    而且他杀人,不是因为仇恨,而是为了取乐。


    真真正正的杀人取乐!


    至于怎么个杀法,那就是将买来的奴役或搜罗没有户籍在册的氓首赶往野外郊林,随后以郑宝为首的一众恶人纵马持弓,像是猎鹿猎羚一样的猎杀他们。


    在猎杀成功之后,还会割下头颅炫耀,当做野兽的头颅高呼炫耀。


    妥妥的变态行径。


    这些普通的黎民黔首失去了土地,不得已只能依附于地方豪右,他们中的很多人被隐匿了户籍成了空户,成为了地主家切实的奴隶,每日干着比牛还重的活,却所食甚少。


    底层人民已经不能用面有菜色来形容,可以说是面有土色。


    但即使如此,上层权贵依然还不知足,类似于郑宝这样的变态横空出世,让解县的穷苦百姓陷入更深的恐惧之中。


    他彻底地将活生生的人变成原始的野兽。


    汉律相比于秦法是开明的,但也不会开明到类似于这样的行为也会纵容,除非……除非身后有大背景罩着。


    巧了,解县郑氏家族是尚书令曹节弟弟曹破石干儿子的正妻的娘家。


    很拐弯的一个关系。


    八竿子打不着的连襟,但就是凭着这个关系,郑家人和郑宝,就可以在解县为所欲为。


    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河东解县人关羽,不乐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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