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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95年

    一九九五年,二月初六,惊蛰。


    傍晚,夕阳的余晖渐渐逝去,勤劳的妇人们开始生火做饭。


    一缕缕炊烟从林立的烟囱中袅袅升起,搭配着夕阳、晚霞、远山,将这片位于山间的小村落渲染的宛如一副油画,美得醉人。


    陈凌赤着脚走在水库大坝上,眼睛不断打量着四周的景色,这是他穿越到这里的第三天,村子周围已经快被他逛了个遍。


    山林、水库、麦田几乎遍布他的足迹。


    尽管很无奈,但内心深处已经接受了穿越到1995年的事实。


    “只可惜,积攒小半辈子的财富,这下什么都没有了。”


    陈凌惆怅的叹息一声,蹲在大坝不远处的池塘边上,清洗脚上的淤泥。


    现在刚入二月不久,太阳落山后,山里的气温骤降,池水很凉。


    陈凌匆匆洗了下,就冰得受不了。


    在旁边抓了把枯草擦了擦脚,把干净的棉鞋穿上才舒服了些。


    穿好鞋,趁着昏黄的天色,陈凌能看到池塘水面上自己修长挺拔的倒影,俊朗的外表,小麦色的健康肤色,虽不突出但非常匀称有力的肌肉,无一不表示这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


    “虽然我们同名同姓,相貌也有九分相似,但我知道,你不是我。”


    陈凌盯着池水中的倒影,轻声自语着。


    因为前世的这个时间点,他正在读大三,毕业后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十多年,从未娶妻。


    而现在的这个陈凌,不要说大学了,高中都没上完,现在二十三岁,却已经有一个结婚两年的妻子。


    这一桩桩一件件,根本就对不上号。


    更何况,还有这山这水这村子,也不是自己熟悉的老家。


    所以,陈凌这两天一直在思索这件事,他知道自己这不是重生。


    但是要说穿越,这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穿越。


    很大概率上,这应该是穿越到平行世界的另一个自己身上。


    只不过,这个平行世界的陈凌,不仅人生轨迹与自己完全背道而驰,性格也是两个极端。


    好吃懒做,胸无大志就不说了,成家后也没什么男人样子。


    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管媳妇要钱,然后蹬着一辆凤凰牌的大横梁自行车,去县城的台球厅和街机房潇洒去。


    当然,有时候他媳妇也拿不出钱,然后这混球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故意找茬发脾气动手打人。


    尽管他这媳妇贤惠漂亮,相貌和身段都是一等一的,这混球也照样下得去重手。


    前阵子,县城过庙会,这家伙不知道去哪儿喝醉了酒,夜里回来闹着发脾气,对着媳妇就是一通打,怪没给他准备吃的。


    其实哪里是怪没给他准备吃的,分明是嫌县城过庙会,没从媳妇手里要到钱,晚上回来找借口发泄。


    可以说,陈凌前世最瞧不起的那种男人身上的特质,这个平行世界的自己身上全都有。


    这让他有种戏剧性的荒诞感。


    更关键的,是他现在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个娇俏动人的小媳妇。


    天色见黑。


    陈凌回到村子里,路上也遇上不少同村的村民。


    就算走了个碰面,也没啥人愿意跟他打招呼。


    因为懒汉在农村是很被人看不起的。


    何况陈凌这个懒汉,早就名声在外了,十里八乡谁不知道


    高中辍学后,这家伙也跟着人外出打过工。


    先后做过保安、服务员、搬运工之类的工作,没有一个干得长久的。


    就是因为他太懒了,吃不了苦。


    每次干活都挑三拣四,重活累活不想干,夜班不想干,还经常偷懒,老是这样搞,哪个老板用他


    刚开始同村人还替他说好话,结果他好几次都不听劝,还连累好几个人丢了工作,后来就没人愿意搭理他了。


    就这样,在外面混了没两个月,干啥啥不行,就灰溜溜的回村了。


    他是家里的一根独苗苗,十岁时母亲走失后,就跟父亲相依为命。


    老头儿疼他,舍不得打他骂他,除了叹气外,连重话都不肯说两句。


    这就越发让他变本加厉,名声也越来越不好。


    本来这样的人,在农村是讨不到媳妇的。


    不过他父亲是县里的邮递员,有次往深山一个寨子里送信件的时候,救了一个采药人。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每半年都要往深山里跑几次。


    一来二去交情渐深,采药人为了报答救命恩情就想把女儿嫁过来。


    那个时候,陈凌的父亲正为儿子的婚姻大事发愁呢,听到这话顿觉喜从天降,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其实这也是人家的寨子比陈凌所在的陈王庄还要偏僻,在更远的深山里,不知道陈凌什么德行。


    不然的话,就算是报恩恐怕也得慎重考虑了。


    “也是这混球运气好,有这样一个老子,要不然指定打光棍。”


    陈凌走在青石板铺就的小道上,内心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父亲。


    不管是前世,还是这里,两位父亲在对待儿子上,都是倾尽了所有。


    只可惜命都不大好,没享几天清福,就早早的过世了。


    实在令人叹惋。


    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陈凌回到了现在的家,一个朴素的农家小院。


    院子里有着压水井、葡萄架、梨树、桃树、鸡舍……


    此时天色已黑,陈凌找到灯绳,把电灯拉开,准备做点晚饭。


    早晨就出门了,在外面转了一天,中午都没吃饭,眼下早已饥肠辘辘。


    只是刚要准备吃的,门口挂着的厚布门帘被撩开。


    一个身材纤细的年轻女人,梳着麻花辫,胳膊上挎着长柄竹篮走了进来。


    陈凌瞄了眼,竹篮里装着碳块。


    现在是二月初,夜间气温还比较低,房里还烧着铁皮炉子取暖,不然晚上冷得没法睡。


    所以每天做晚饭的时候,王素素都会趁着从后院窖里取菜的功夫,装上一竹篮子新碳,以备夜里用。


    这个过程每天都要来一遍。


    只是她今天一进门,就见陈凌站在屋子中央,眼睛正盯着她看。


    两人一对视,陈凌明显看到王素素眼中闪过的惊惧,只见她身子一哆嗦,竹篮啪嗒掉在地上,炭块哗啦啦滚了一地。


    “我、我……”王素素顿时身子绷紧,神情满是畏惧和慌张。


    仿佛生怕下一刻,迎来的就是陈凌的大骂,和拳脚相向。


    结果等了几秒,见陈凌愣着没动,脸上也没什么多余表情,王素素明显更害怕了。


    急忙蹲下,把炭块一块块捡回竹篮里。


    一边捡,一边小心翼翼的偷看陈凌,怕他突然发脾气。


    结果陈凌并没有什么反应。


    她哪里知道,眼前的陈凌已经不是那个对她非打即骂的陈凌了。


    “去后院取炭了啊我还以为你出门了!”


    陈凌笑了笑,虽然已经来到这里三天,但每次见到这小媳妇,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泛起一种惊艳之感。


    细嫩白皙的脸庞,水灵灵的大眼睛,俏生生的站在陈凌面前,如一朵山茶花般清丽可人,柔弱又不失温婉醇和。


    这样的纯天然美女,在十五六岁小姑娘都开始化妆的后世,已极其罕见。


    不过看着王素素怕他怕得跟个小兔子一样,瑟瑟缩缩的小模样,陈凌颇为心疼的同时,心里有种浓浓的负罪感。


    这混球脑子坏了吧,这样的老婆也舍得打。


    心里嘀咕着,陈凌走过去想帮她把碳收拾干净,却把王素素吓得不轻。


    条件反射一般抱住脑袋,满是碳黑、裂口的手掌,正对着陈凌的视线。


    让他心脏突然不正常的抽动了一下。


    “我来吧,你倒点热水把手洗一洗。”


    望着眼前这个年轻女人,陈凌即便还没适应眼下新的身份,也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不然的话,心里着实不太舒服。


    陈凌这话一说出口,王素素愣了下,水灵灵的杏眼微微瞪大,明显有些意外。


    不过很快,王素素似是想到了什么,眼神黯然的低下头,很小声的道:“你不用这样,家里真的没钱了,就还只剩结婚时爸给你留的那块表,你要是实在想去玩,就、就去……”


    王素素说着就哽咽起来,蹲坐在门槛上,后边的话实在说不下去。


    “我……”


    陈凌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但王素素的一系列反应,让他对原主的恶劣程度又多了一份认识。


    “真他娘的造孽啊!”


    这混蛋玩意儿,给他留下了不小的烂摊子。


    唉,麻烦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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