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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楚留香忽然发现,自己的脾气,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如果可以的话,他现在非常想把李瑾瑜绑了,然后一脚踢入海中。


    “知道么?”


    “知道什么?”


    “曾经我觉得,世上最大的混蛋是胡铁花,没有比他更大的混蛋。”


    “现在呢?”


    “我觉得一山还有一山高。”


    “不愧是我的小师叔,说的简直太对了,如果你现在照镜子,就会看到一个比胡铁花混蛋十倍的大混蛋。”


    楚留香不说话了。


    他怕继续说下去,会忍不住和李瑾瑜打起来,然后这艘船就保不住了。


    这可不是一般的三桅船,这里是楚留香的秘密基地,也是他的家,是他和三位红颜知己生活了数年的家。


    李瑾瑜也不说话了,而是眯着眼睛晒太阳,脸上却没有遮盖草帽。


    楚留香有一样东西,是李瑾瑜非常羡慕的,那就是他古铜色的皮肤。


    李瑾瑜并不喜欢这张小白脸,先前边关迎接使团,好不容易磨糙了些,回家养一段时间,变得更水嫩了。


    武功长进,竟还能美容!


    可我不想要啊!


    如今已然是农历五月,太阳开始逐步显露威势,正是晒太阳的好日子。


    尤其适合在甲板上晒太阳。


    一个美丽的少女走上甲板。


    她穿着宽大而舒服的鲜红衣裳,秀发松松地挽起,露出双晶莹、修长的玉腿,赤着纤秀的、完美无疵的双足。


    少女轻盈地走过甲板,走到楚留香身旁,轻轻用足趾去搔他的脚心。


    她面上绽开甜蜜妩媚的微笑,就好像百花俱在这一刹那里开放。


    楚留香无奈的说道:“甜儿,你难道永远不能安静一会儿么?”


    “耶!你终于猜错了。”


    少女不是宋甜儿,是李红袖。


    楚留香三位红颜知己,以宋甜儿的性子最活泼,李红袖的性子最稳重。


    从某些方面来说,李红袖倒是和李瑾瑜的大姐尉迟明镜,有几分相似。


    楚留香现在觉得,很想去海里面好好游一圈,洗去自己身上的霉气。


    “李红袖姑娘,看在老天的份上,伱莫要也变得如此调皮好么,有了个宋甜儿,我的脑袋已经大了三圈。”


    “楚留香大少爷,除了甜儿外,别人就不能稍微顽皮一下么?”


    “乖乖坐下来,陪我晒太阳,讲个故事给我听,要开心的故事,要有快乐的结局,这世上的悲惨已够多了。”


    “我偏不坐下来,偏不讲故事,我也不要晒太阳……这见鬼的太阳,晒得人头晕,我不懂你为什么会喜欢?”


    李红袖原本是不喜欢晒太阳的,阳光会损伤她的花容月貌,不过李瑾瑜登船的时候,给了她一瓶“防晒霜”。


    金陵最好的胭脂水粉店,最新出产的产品,涂抹之后能有效防晒。


    除了这些,李瑾瑜还送了一大堆瓶瓶罐罐,瞬间被李红袖、苏蓉蓉、宋甜儿三女,列为最受欢迎的客人。


    李红袖涂好防晒霜,晒太阳自然是无所谓,当然,该抱怨还是要抱怨。


    “晒太阳有什么不好?一个人若能多晒太阳,就不会做卑鄙无耻的事。


    无论是谁,在这么可爱这么温暖的阳光下,都是想不出坏主意来的。”


    李瑾瑜搭了一句话:“那是因为还不够坏,我就能随时想出坏主意。”


    楚留香道:“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一个和你很像的人,那家伙也是个风流浪子,喜欢在江湖上乱管闲事,并且有很多的情债。”


    李红袖:(〝▼皿▼)


    宋甜儿:(`w)


    苏蓉蓉:(╬◣д◢)


    楚留香:ヽ(ー_ー)ノ


    “你说的是陆小凤?”


    “就是他。”


    “想他做什么?”


    “前几天,我们俩吵了几句,我心气不顺,决定想个主意整整他。


    比如把他的情人聚起来,然后从背后给他一闷棍,绑好了扔过去。”


    楚留香闻言摸了摸后脑勺,觉得自己应该去学学铁头功,否则指不定哪天走夜路,脑袋便会挨上一记闷棍。


    李红袖打趣道:“没想到李公子还有这种技艺,那该用什么敲呢?”


    李瑾瑜道:“我手中的铁箫,乃是妙手老板朱停,以乌金寒铁铸造,一棍子敲下去,保管立刻敲晕了。”


    宋甜儿笑道:“说得好,不过吃饱了才有力气,尝尝我的手艺。”


    宋甜儿是广东人,说的话原本很难听懂,不过李瑾瑜曾经去过广东,甚至有个“五羊城神捕陈家驹”的马甲。


    李瑾瑜广东话说的不算标准,听懂宋甜儿的话却绝无问题。


    “早就听闻小师叔藏了个厨神,今日定要好好尝尝厨神的手艺。”


    “你还听说过什么?”


    “我还听说过小师叔诸多奇闻,只不过现在肚子饿,想不起来了。”


    楚留香忽然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在船底,不应该在船里,然后……


    ……他就真的跳下去了!


    能让楚留香跳入海中,当然不是因为有人要敲他的闷棍,而是因为海面不知何时飘来一具泡得浮肿的尸体。


    尸身穿着昂贵的锦锻衣裳,腰边挂着翡翠鼻烟壶,黝黑的脸已经被泡的破了相,楚留香却一眼就认出了他。


    天星帮总瓢把子。


    “七星夺魂”左又铮。


    天星帮虽然不是什么名门大派,却也是财力颇为雄厚的一号势力,总瓢把子被人暗杀,少不得要闹起来。


    李红袖道:“和天星帮有过恩怨的门派,自然便是朱砂帮,二者原本算是姻亲,却因一些变故彻底闹僵。”


    解开左又铮的衣襟,发现其确实是被朱砂帮的朱砂掌所打杀。


    如果仅只如此,那么左右过不是江湖争斗,死了哪个都不算冤枉。


    可既然这事被楚留香碰到,那就绝不可能仅只如此,李瑾瑜主动跟来,岂只是为了品尝宋甜儿的厨艺?


    李瑾瑜吃着宋甜儿做的乳鸽,品尝着楚留香珍藏的美酒,毫不在意的看着楚留香和李红袖分析左又铮。


    楚留香翻个了白眼:“我说李大公子,看到这场面,你还吃得下去?”


    李瑾瑜笑道:“你可能不知道,我是行伍出身,亲临过战场,就算把他脑袋砍成两半,我也能吃豆腐脑。”


    “别说这种恶心的事!”


    宋甜儿先是抱怨一句,随后快步走进船舱,她平生最怕的就是死人!


    她穿着件宽大而舒服的衣裳,却是鹅黄色的,皮肤不算白皙,是那种非常健康的颜色,显然很喜欢晒太阳。


    瀑布般的黑发,梳了两根长长的大辫子,不住荡来荡去,配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显得又妩媚,又俏皮。


    “如果没人问起,我是不可能主动说这些的,莫要怪错了人哦。”


    楚留香再次跳入了海中。


    这一次,带来的是西门千。


    “杀手书生”西门千!


    朱砂帮高手,擅长朱砂掌,左又铮便是他打死的,结果他也被人杀死。


    杀死西门千的是剑法,一种辛辣诡谲、歹毒邪异的剑法,江湖七大剑派之中,海南剑派最是擅长这种剑术。


    江湖七大剑派。


    慈航静斋、峨眉、天山、巴山、昆仑、华山,无论练气炼神练剑,无论快慢刚柔繁简,走的全都是正路。


    唯独海南剑派,专门研究剑走偏锋之术,已然把剑走偏锋做到极致。


    某些特殊秘剑,唯有身体残缺之人才能施展,而且越是残缺威力越强,种种诡异之处,简直是匪夷所思。


    由于剑法太过歹毒狠辣,海南剑派弟子性格大多也是睚眦必报,出手毫不留情,且从不在乎与人以伤换伤。


    以伤换伤,各砍一条胳膊,海南剑派有独臂剑术,对方只能呜呼哀哉。


    李瑾瑜仍旧在吃饭,楚留香和李红袖在分析西门千,宋甜儿送来了一份烧豆腐,然后就开始趴在船边吐。


    因为楚留香又带回一具尸体。


    海南三剑中的灵鹫子。


    他的脑袋被砍成两半。


    做那一道烧豆腐,是宋甜儿听李瑾瑜说的话,故意做出来搞怪,没想到真看到这种场景,如何承受得住?


    吃人嘴短,李瑾瑜拿出一瓶药,递给宋甜儿:“吃了可以舒服一点。”


    宋甜儿接过药瓶,正打算道谢,却又想到那种场景,顿时再次呕吐。


    李红袖忽然问道:“李公子,你是用刀的大行家,可知有谁能一刀斩断灵鹫子的佩剑,劈开他的脑袋?”


    李瑾瑜指了指自己:“我!”


    “除了你呢?”


    “中原擅长用刀的势力,首推便是太行三十六刀寨,我可以保证,排行前十的寨主,都能砍出这一刀!”


    “除此之外呢?”


    “魔教的‘如意天魔,连环八式’、‘魔刀刀法’、‘神刀斩’,东瀛柳生家的‘杀神一刀斩’,也能轻松做到。”


    岂止是轻松做到,简直就是拿大炮打蚊子,灵鹫子没资格受这一刀。


    天下用刀高手何等之多,李红袖纵然博闻强记,也看不出是谁所为。


    她也不用猜测分析,因为那个人已经飘来了,西域大漠顶尖刀客,“无影神刀”札木合,死的非常凄惨。


    浑身浮肿,毛发脱落,面部全非。


    若非他身上挂着面银牌,上面刻的是只长着翅膀的飞骆驼,便是让宋慈来验尸,也确认不出他的身份。


    “好厉害的毒!”


    李瑾瑜道:“天一神水!”


    “什么?”


    “这是神水宫的天一神水。”


    “李公子见过?”


    “大概是五年……六年前,我家大姐的师父静极思动,去了趟神水宫,与水母阴姬论佛论武,足足半月。”


    “不知是哪位高人?”


    “江湖三大神尼中的优昙神尼。”


    “原来是这位高人。”


    “你可能不知道,水母阴姬对佛法非常尊崇,每月都会请人去讲佛,南少林的妙僧无花,便去过数次。


    两人论佛论武,不分胜负,于是惺惺相惜,成为了好友,离开之前,水母阴姬送了一瓶天一神水作为礼物。


    优昙神尼从不用毒,又觉得我大姐处在波云诡谲之地,危险如影随形,便给我大姐,作为防身的底牌。”


    天一神水是天下最强毒物之一。


    本质上不能说是毒,而是水母阴姬以绝世修为,从水中淬炼出的精华。


    这么说也不完全对,应该是水母阴姬的圣水真气,与水结合后,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水,重量要稍微重一些。


    至于什么“一滴重达三百桶”,纯粹是江湖人以讹传讹的误传。


    用饮水机桶为例,一桶水大约是四十斤,三百桶就是一万两千斤,一毫升是二十滴,一瓶起码五六毫升吧?


    那岂不是说,神水宫随随便便一个弟子,就能带着一百多万斤的东西,登萍度水,别人却完全看不出来?


    金箍棒才一万三千五百斤啊!


    神水宫都是氪星人么?


    就算神水宫都是氪星人,她们的衣服不是仙袍,如何能够承受?


    再退一步,神水宫是一群穿着仙衣仙袍的氪星人,用天一神水害人,总是要下在酒水里边,让人喝下去。


    一壶酒加入半滴水,也是好几千斤的重量,且不说那些人有没有力气把酒壶拿起来,特么这谁发现不了?


    真正的情况是,水母阴姬从三百桶山泉之中,才能淬炼出一滴水。


    这些事情,李瑾瑜原本不知道,甚至有入神水宫盗取的打算。


    不过洛阳养伤的时候,尉迟明镜担心李瑾瑜安全,送了三滴天一神水,并把优昙神尼这段往事告知。


    李瑾瑜试着喂冰蚕蛊。


    万没想到,冰蚕蛊毫无兴趣,甚至露出个“垃圾食品”的表情,何珺琪的金蚕蛊,同样对此毫无兴趣。


    可能在蛊虫的世界里,天一神水就相当于工业酒精、地沟油吧!


    可惜了,原本还以为,以天一神水的玄奇,能让冰蚕蛊更进一步呢!


    “这件事情……我也听说过!”


    船舱传来轻柔的声音,一个窈窕的人影,随着语声飘飘走了上来。


    她穿着件柔软而宽大的长袍,长长地拖在甲板上,盖住了她的脚。


    夕阳如火,映着她蓬松的发髻、清澈的眼波,也映着她温柔的笑容。


    苏蓉蓉!


    三女中真正的大姐,虽然平素多是李红袖主事,真到拿主意的时候,还是苏蓉蓉这位“蓉姐姐”更有决断。


    她最近得了风寒,因此躲在船舱里不出门,听到“神水宫”才出来。


    苏蓉蓉有个表姑是神水宫弟子。


    她听表姑说过这件事。


    “西门千杀了左又铮,灵鹫子杀了西门千,札木合杀了灵鹫子,下一个死的又会是谁?这些人处在天南海北,到底是什么人,把他们聚起来?”


    楚留香话音未落,他的半个问题已经得到了解答,海面飘来一具尸体,那是一个容貌堪称绝美的女人。


    神水宫弟子!


    至少从女子身上的服饰来看,她是神水宫弟子,而且她也却有江湖传闻之中,神水宫弟子的绝世美貌。


    神水宫虽然不能如同原剧情那般独步天下,却也是“江湖五方”之一。


    水母阴姬武功高深,为人又非常的护短,杀了她门下弟子,难道不怕她冲冠一怒,就要把人轰成碎片?


    “天星帮、朱砂帮、海南剑派、大漠豪雄、神水宫,把这些天南海北的人聚在一起,然后又全都杀死……”


    楚留香喃喃自语,他感觉到了一股麻烦的气息,也是冒险的气息。


    天下无人可以阻止他冒险,他身体内属于冒险的基因,已经完全觉醒。


    李瑾瑜当然也不能阻止。


    李瑾瑜此时已经潜入船舱,吹奏一曲十面埋伏,困住了一个绝色美人。


    神水宫弟子。


    真正的神水宫弟子。


    水母阴姬亲传弟子宫南燕。


    不过按照水母阴姬的爱好,与其说是亲传弟子,不如说是“爱妃”。


    宫南燕是来找楚留香的。


    在李瑾瑜提及优昙神尼时,她心思巨震,暴露了气机,也暴露了方位。


    当然,就算她没有意外暴露,以李瑾瑜的修为,也能完全感应得到。


    宫南燕数次想要出招逃离,但无论如何催动真气,总能感觉到一股诡异的音符震荡,随即被铁箫点回去。


    眼看楚留香等人进来,宫南燕干脆不再出手,只是死死盯着李瑾瑜。


    “姑娘,我技艺如何?”


    “如午夜鬼厉,呕哑嘲哳!”


    “多谢夸赞,姑娘不请自来,私闯民宅,正是需要午夜鬼厉来应对。”


    “那私闯民宅,偷盗宝物,又该用什么来对待?我这丢了宝物的主人家来寻盗贼讨要,难道还是恶客不成?”


    楚留香闻言摸了摸鼻子:“这位冷姑娘,我从来没去过神水宫。”


    “我不姓冷!”


    “那么,我该叫你什么?”


    “就叫我冷姑娘吧!”


    “我偷了你什么?”


    “天一神水!”


    “我绝对没有偷盗过。”


    “江湖中除了楚留香,谁还能从神水宫中,盗走天一神水?”


    李瑾瑜笑道:“非也非也,这话若是传到一个人耳朵里,恐怕咱们这位楚公子,这辈子都不得安生。”


    “谁?”


    “‘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还有呢?”


    “如果我一定要出手的话,想必也是没什么问题的,我刚才说的,你应该都听到了,我可以去求我姐姐。”


    “大名鼎鼎的公子榜魁首,原来竟然会靠姐姐行事,竟也不知羞。”


    “我父军务繁忙,整日不见人影,我母无心家事,几乎从来不管,我从小到大,确实是姐姐带大的。


    姐姐在我眼中,如父如母,一个人如果去求自己的父母,固然会显得能力不如,但绝不能说是羞耻的事。”


    “强词夺理。”


    “况且,如果我想要天一神水,直接找姐姐要就是,何必这么麻烦。”


    “那你说这些做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不能因为神水宫丢了东西,就怀疑是楚留香做的。”


    “但他是嫌疑人。”


    “你这个断案方式,如果去六扇门当捕快,每年至少二百冤假错案。”


    “你的话成功惹怒了我,原本我打算给楚留香两个月时间,现在只有一个月了,我必须一个月看到结果。”


    “如果看不到呢?”


    “我就用楚留香钓鲨鱼!”


    楚留香无奈的摸了摸鼻子,心说你们两个唇枪舌战,和我有什么关系?


    “钓鲨鱼前,先割掉鼻子,他那个摸鼻子的动作,着实惹人生厌!”


    楚留香越发觉得无奈,他很想继续摸摸鼻子,却终归还是放下了手。


    很多人说过,楚留香摸鼻子的动作非常有魅力,非常吸引女孩子。


    这话确实是实话,楚留香这个动作非常吸引人,但并非楚留香本意。


    楚留香的鼻子自幼便有病,因此时常揉鼻子,后来得传夜帝神功,领悟到一种以皮肤换气的独特绝学。


    由于用不着口鼻换气,楚留香的轻功超凡脱俗,也自此免疫了迷药。


    更加让人感到无语的是,内功有成之后,他的鼻子成了薛定谔的鼻子。


    面对迷药自动失灵,面对女儿香却比狗鼻子还灵,别人失去一种感官,是极大地损伤,唯有楚留香是增益。


    至于摸鼻子的动作,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每当感觉郁闷或者尴尬,亦或是思考问题,都会下意识摸鼻子。


    再然后,这个动作,随之传遍了诸天万界,为一代代主角所模仿!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


    “冷姑娘”宫南燕离开了。


    楚留香躺在躺椅上,手中拿着琉璃酒杯,里面是上等的波斯葡萄酒。


    “她的确很美,尤其是那一笑,海上的星光,似乎全都照上了她的脸,再悄悄地落入神秘的黑夜里。”


    “一个月后,你只怕就不会再觉得她美了,尤其当她的剑抵住你脖子的时候,哦,不对,抵住你的鼻子……”


    “她不用剑的。”


    “她用什么?菜刀?”


    “她用的是菜碗。”


    “菜碗?”


    楚留香大笑道:“不用菜碗,怎么能接得住打翻了的醋坛子。”


    李瑾瑜笑道:“我觉得小师叔可能搞错了一个问题,神醋宫掌门人,总比神水宫的亲传弟子可怕得多。”


    “你难道不怕?”


    “当然怕,上次我们家里那几位副掌门生气,让我大半个月食不知味,现在想起来,也是心有余悸。”


    “神醋宫,真是可怕的势力!”


    “所以最好不要招惹!”


    “你能忍得住?”


    “难道你忍得住?”


    “哈哈哈哈哈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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