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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刀斩云中鹤

    “呕~~”


    李瑾瑜吐出一口鲜血,伸手在胸前点了几指,又拿出一瓶丹药服下。


    欧阳亭的珍藏已经用的差不多,但苗疆一行,得到不少灵药,尤其一些特产的奇花异草,更是可以直接服用。


    何珺琪担心地说道:“瑜哥哥,那家伙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一上来就要下死手,中原人不是最讲规矩么?”


    “规矩?江湖规矩就是个笑话!”


    什么是江湖人?


    所谓江湖人,就是一群不愿意遵守各种规矩,无拘无束,肆意妄为,说得难听点就是“无法无天”之人。


    一群不喜欢守规矩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聚在一起,然后又制定了规矩。


    这难道不是一个笑话?


    最关键的是,江湖中混的比较久的老鸟,又有哪个遵守“江湖规矩”?


    李沉舟与人动手,难道会先唧唧歪歪一阵,然后摆开架势正面对轰?


    怒蛟帮对外扩充,“鬼索”凌战天的奇谋妙策,哪个不是狠辣至极?


    金钱帮各位管事,谁人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笑面虎、活阎王?


    丐帮名为正道门派,黑道生意样样都做,甚至比绿林土匪更加狠毒!


    就算是少林、武当、全真、峨眉之类的门派,也不会刻板的遵守规矩。


    所谓的江湖规矩,只能欺骗一些初出茅庐的小年轻,稍微有点见识,便知道行走江湖,有个底线便以足够。


    只要在底线范围内,江湖规矩便可以随性弹跳,爱怎么弹怎么弹。


    李秋水今年已经八十七岁,经历过江湖争斗,经历过后宫争宠,经历过朝堂倾轧,经历过国破家亡。


    这样一位老人家,和她说什么江湖规矩,她只会还一招白虹掌力。


    李瑾瑜自幼在官宦世家长大,见识的都是官场上的迎来送往、跟红顶白。


    更别说,还有虚若无这种老硬币亲身教导,那绝对是以实用为主,对于江湖规矩,比弹簧还要更加弹性。


    对我有好处的时候,我便遵守江湖规矩,对我没有好处的时候,江湖规矩就是废纸,擦屁股都嫌弃硬!


    至于何珺琪,人家是苗疆圣女,虽然学过汉文化,却也只是学过。


    退一步说,哪个玩毒的高手是遵守江湖规矩的?守规矩怎么用毒?


    “瑜哥哥,她是什么人?”


    “她就是原本住在那里的人,名叫李秋水,今年应该有八十七岁,精通小无相功、白虹掌力等绝学……”


    李瑾瑜简单介绍了一下李秋水,何珺琪别的没听进去,只听到李秋水今年八十七岁,身形体态丝毫不见苍老。


    虽说本世界武力值体系极高,七老八十却容颜不老的人比比皆是,但苗疆却近乎没有,尤其五仙教从来没有。


    只因为苗疆武者,尤其是五仙教的武者,自幼便接触毒素,身体不可避免受到损伤,随着年龄增长愈加严重。


    别的门派盛产鹤发童颜,五仙教则是有许多四五十岁却形如老头之人。


    比如何珺琪的父亲何玉虎,四十多岁年纪,看起来好似七八十岁。


    此等情况下,如果告诉何珺琪,有一门武功可以永葆青春,别的恩恩怨怨对她而言,便再无任何吸引力。


    “你也不用担心这些,等我寻到了百毒真经,以百毒真经凝练毒元,身体损伤尽可恢复,亦能永葆青春。”


    “百毒真经的传说很玄奇,但从创出来开始,还无人完整修成过。”


    “那是因为,散佚成了太多份,而把散佚部分聚合起来,完全可以推衍出对应的效果,我的推衍绝无问题。”


    “那些还太晚,不如先说说你的伤势吧,咱们要去找地方养伤么?”


    “我只是真气鼓催过度,经脉造成了一些损伤,再加上李秋水那一指,这才口吐鲜血,如今已经没事了。”


    不得不说,五绝神功炼体篇,虽然不能修成浑厚的护体罡气,但对于生命力的提升,简直是一日千里。


    而且李瑾瑜已然修成纯阳罡气,还有金丝软甲护体,李秋水远远点出的那一指,造成的伤势并不严重。


    身上这些伤势,尤其经脉损伤,大部分是因为过度鼓催真气造成的。


    “咱们现在去哪里?”


    “咱们去大理转转,大理和苗疆是邻居,总该去拜访拜访才是。”


    “李秋水呢?”


    “她不会留在那里的,她既然认出了我,便知道我的关系网有多密,一封信送过去,朝廷大军就该到了。”


    “好,咱们这就去大理。”


    李瑾瑜说的没错,李秋水确实已经离开无量山,只不过她的目标和李瑾瑜一模一样,都是去往大理国都。


    而在李秋水离开不久之后,一个英俊潇洒、学富五车的痴人,误打误撞掉了下来,正好掉落在湖中。


    痴人倒也真的是痴,掉落在谷底,但半点不急,反而有心思欣赏风景。


    谷底风景被刀气剑气摧毁,可湖中心却有冰寒之气凝结的冰山。


    劲力摧折,形成许多天然而成的奇绝冰雕,透过阳光七彩炫烂,透过月色幻影朦胧,把谷底映照的好似仙境。


    痴人自然是段誉。


    他自幼在四季如春的大理长大,连冰雪都没有见过,何曾见过冰雕?


    一见之下,越看越喜,一点痴心按捺不住,竟游过去就近观摩。


    先前李秋水点碎卷轴,秘籍变为残页洒落,虽然大部分收了起来,但有几页落在冰层上方,封入冰层之中。


    李秋水急着走,王语嫣李清露也没有认真找寻,使得这两页留了下来。


    这两页不是别个,正是北冥神功开篇的那两页,段誉被美轮美奂的冰雕吸引,游过去观看,竟寻到秘籍,按照上面图录,误打误撞开始修行。


    对于这些事情,李瑾瑜自然是一概不知,当日去无量山,除了找寻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还有就是莽牯朱蛤。


    当世剧毒之虫,最为常见的自然是蜈蚣、蝎子、蜘蛛、蛇,但若说哪一种可以为毒中之王,蜈蚣蝎子却又全都做不得数,唯独蟾蜍有这个资格。


    哪怕本世界元气浓郁,各种毒虫毒兽极多,能被称为毒中之王的,却只有两种蛤蟆:莽牯朱蛤,万毒金蟾。


    万毒金蟾天生便能吞噬万毒,更可以炼制苗疆最毒的蛊虫“金蟾蛊”。


    莽牯朱蛤是长不足两寸,全身殷红如血,眼睛金光闪闪,能够发出牛哞般声音的蛤蟆,亦可吞噬万毒。


    莽牯朱蛤不能用于炼蛊,但如果有天赐良机,把朱蛤吞下,体质便会发生极大改变,能够抵御多数毒素。


    至于万毒不侵,那是不可能的!


    李瑾瑜并非想要吞噬莽牯朱蛤,而是想以此喂养冰蚕蛊和金蚕蛊,增补两条蛊虫,让蛊虫获得更强的潜能。


    万没想到,竟然没有寻着。


    其实这也正常。


    莽牯朱蛤虽然是蛤蟆,但这种级别的毒虫,说是“异兽”也不为过,具有非常高的智慧,尤其擅长趋吉避凶。


    原剧情莽牯朱蛤出现在无量山,实际上可能在点苍山冬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有冰蚕蛊在身,莽牯朱蛤并非必需品。


    李瑾瑜脑子比较发散,对于“吞噬毒物,改变体质,百毒不侵”这一看似合理的过程,很有几分疑虑,生怕发生蜘蛛侠、绿巨人一类的情况。


    在李瑾瑜眼中,无论是蛊虫,还是凝练毒元,都比吞噬莽牯朱蛤靠谱。


    ……


    “要说大理的美景,首推的自然是苍山洱海,其次便是诸多佛塔。”


    “大理的佛塔确实非常多,不过相比中原大地,大理终归是小国,难道大理的佛塔,比中原的还要多么?”


    “数量上肯定不如,但如果是高大华丽,某些方面犹有过之。”


    “为什么?我听说中原皇帝自称弥勒佛转世,怎的不兴建佛塔?”


    “那是佛门自己作出来的。”


    “作出来的?”


    “还记得美人榜二三名么,她们都出身慈航静斋,佛门至今仍旧受到或明或暗压制,便与慈航静斋有关……”


    李瑾瑜一边欣赏大理美景,一边诉说慈航静斋昔年的嚣张跋扈。


    虽只简单诉说,不至于把《大唐双龙传》完整讲述一遍,但只凭“代天选帝”四个字,慈航静斋存留到现在,可见中原皇帝有多慈悲为怀。


    两人一路走一路说,不知不觉间竟然走到城外密林。


    大理的景色,比起华山泰山之类自是不够壮美,却别有几分秀气,李瑾瑜起了野炊之心,想要去找条河流。


    正行走时,忽然传来一阵笑声。


    这笑声虽说是笑,其中却无半分笑意,声音忽而尖,忽而粗,难听至极。


    李瑾瑜正要以暖玉箫还击,却见到远处飘来一个黑点,却是一个轻功极高之人,轻飘飘的飞了过来。


    此人身材高大,瘦如竹竿,手中拿着一把钢爪,眼睛死死盯住何珺琪。


    这身材,这武器,还有这双贼兮兮的眼睛,李瑾瑜当即认出,他就是段延庆昔年的下属——云中鹤!


    “穷凶极恶”云中鹤,与“万里独行”田伯光并称的采花大盗。


    当初西夏被攻破,一品堂高手死伤惨重,“无恶不作”叶二娘、“凶神恶煞”岳老三被生擒,段延庆武功比较高,云中鹤轻功比较好,这才得以逃离。


    段延庆避祸恶人谷,云中鹤则仗着轻功四处游荡,今日本是来闲逛,不想却见到何珺琪这等绝色美人。


    “好漂亮的小娘子啊!你跟这个小白脸有什么好,不如跟了我……”


    “伱是……云中鹤?”


    “没错,我就是鸿飞冥冥、云中一鹤,小子,识相的赶紧滚蛋,否则老子一爪下去,让你魂飞西天。”


    “据说江湖中有四大采花贼,田伯光,华云龙,花冲,还有就是你。”


    “那又如何,想行侠仗义?你这小白脸身无四两力,莫不是找死?”


    “你知道田伯光怎么死的么?”


    “据说死在一个叫李瑾瑜的小白脸手中,我看你也是……”


    云中鹤双目暴凸,心说此人莫非就是李瑾瑜,正要飞速跑路,却见李瑾瑜一个飞掠,已然到了身前。


    “刷!”


    一缕寒芒虚空乍起,云中鹤只来得及稍稍歪歪脑袋,全无半分还手之力。


    本打算一歪脑袋然后懒驴打滚,然后借助轻功跑路,可李瑾瑜的袖里青龙何等精湛,岂能给他留半点活路。


    三尺刀芒一闪而过,云中鹤死不瞑目的脑袋飞向半空,面上满满都是恐惧和不解,已然抽搐到变形。


    腔子里本该喷涌的热血,由于寒气的冰封,硬生生闷在了里面。


    这么美的景色,弄得鲜血淋漓太过难看,云中鹤作恶多端,活着的时候没干过好事,死了也不要脏块地!


    何珺琪不满的说道:“瑜哥哥怎么把他杀了,我还想试试手呢。”


    李瑾瑜道:“若是别的人,你愿意试就试了,这货是个采花贼,一刀杀了才是正途,哪有什么试手。”


    “好,说得好,玉絜公子的袖里青龙,果然是天下难寻的绝学。”


    说话的是个文质彬彬的儒生,手中拿个一杆判官笔,身后跟着一个风姿俊秀的公子,一个身着黑衣的女子。


    李瑾瑜心中微动,问道:“传闻大理有渔樵耕读四大护卫,阁下莫非就是其中的‘笔砚生’朱丹臣?”


    “不敢当,见过李爵爷。”


    “见过朱学士。”


    “不知李爵爷来大理所为何事?”


    “陛下任命我为江南道巡察使,但江南没什么可巡的,不如借机寻几个风景秀丽之地,好好游玩一番。”


    朱丹臣闻言略有失望。


    草原之上的变故,大理自然也有所得知,看似天南海北不挨着,但这种事情,往往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大理武道方面虽然不俗,但毕竟国小民弱,对这种事,不敢稍有大意。


    没遇到也就罢了,既然遇到,无论李瑾瑜是不是来游玩的,都必须请回去商谈一二,以李瑾瑜的出身,哪怕只是透露一点点消息,便也足够了!


    朱丹臣身后两位,男的自然是段誉,女的则是段正淳的女儿木婉清。


    段誉对于官场向来不喜,但两国邦交岂能随意任性?


    更别说李瑾瑜也是风姿俊秀,两人说些山川景致,倒也聊得颇为开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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