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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二章

    ?按照秦子涧的“指示”,程菱薇开始了猪一样的生活:她每天要睡到十一点才起床,吃过午饭后,还要再睡两个钟头,夜晚更是早早熄灯钻入被窝里,她重病后身体始终虚弱无力,而且天气还很寒冷,除了温暖的棉被,没有什么东西更能吸引她。


    这期间,每天的饭菜都是秦子涧在做,只不过偶尔,程菱薇会去帮把手,摘个菜,洗个碗什么的。因为程菱薇重伤初愈,饮食上也得十分注意,食材都是色轻味淡的滋补品,为的是提高伤口愈合效果。


    程菱薇也锻炼身体,她的锻炼方式与众不同:她喜欢放杰克逊的mtv跟着蹦,这一类的舞蹈凸显骨感,只有身材瘦削才能跳得好看,程菱薇瘦得一把骨头,又是长胳膊长腿,而且关节柔软得不可思议,她模仿告别演唱会彩排中的杰克逊,竟十分神似。


    秦子涧依在门旁,看她跳了一会儿,说:“难得,学得挺像。”


    “那当然啊,高中开始学的。”程菱薇停下来,笑道,“这多少年了啊?”


    “上艺术班了?”


    她摇摇头:“上什么艺术班?就在家里看着mv跟着跳呗。没别的,就是用心跟着人家模仿。”


    程菱薇说着,脚踝灵活一晃,学杰克逊做了个全身旋转低头单手护裆的动作,再用指尖拿开并不存在的白色檐帽,抬起头来,她露出一个浅浅笑容,像个羞怯的孩子。


    “学到你这程度。不容易。”秦子涧说。


    “这是天赋。就算云家掌门云舫之来学杰克逊,也学不了我这么像。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我是个柏奚。”


    她说完,并不看秦子涧,只走到显示器前,按住暂停键。


    镜头定格在戴着墨镜,穿着红色长裤的mj的脸上,光影映在程菱薇的瞳孔里,显得空洞。


    “柏奚没有自己,柏奚是别人,只是别人留在别处的一套衣冠。柏奚是个影子。印下什么就是什么,学什么都很像。因为它是空无,它的里面,空空如也,它是为了主人而活,如果主人不需要了,那她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疼痛,受伤,就是它还在被使用的证明。所以。我可以是另一个慕凤臣。可以是另一个路人甲,也可以是另一个迈克尔?杰克逊。”


    她始终盯着显示器,盯着杰克逊被墨镜遮住的看不出表情的脸。直到眼肌酸痛,良久,她忽然伸手关掉视频,走到床边,“扑通”倒下来。


    “你出去,我想睡一会儿。”她说着,脸埋在枕头里,没抬头。


    秦子涧吃惊地看着她,这是他头一次见到程菱薇对自己这么无礼。


    但是他没有再说什么,秦子涧关上了房门,转身悄悄离开。


    一般情况下,程菱薇仍旧是老样子,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秦子涧总觉得她像只蜗牛,睡着的时候,全身蜷缩在厚厚的被窝里,十几个钟头一动不动;锻炼身体时,又能把躯干四肢掰扭成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形状——程菱薇谓之“自创瑜伽术”。她做那一套动作的时候,秦子涧严重怀疑她的骨头全部消失了。


    “这样子,能够锻炼到日常行为里活动不了的部分。”程菱薇给他解释,“我在医院躺得太久了,身上很多地方都变硬了,必须这样锻炼才能让它们恢复活力。”


    她说完,又好奇地看看秦子涧:“咦?你不是也习武么?不是也每天练功么?我这也是一样呀!”


    秦子涧每天都得花费数个钟头习武,当然他是在自己专门的房间里进行这一切。


    “那我也不会把自己拧巴得像根麻花。”他翻了个白眼,“你这是练功么?我看着像杂耍。”


    程菱薇扑哧笑起来,她慢慢抬起腰,把压在腿下的手臂抽出来,再将弯曲成不可思议的角度的腿拉直,这才逐步放松了身体。


    “今天我要出门去逛逛。”她从床上起来,伸了个懒腰,“太阳多好啊!”


    “嗯,要钱包么?”


    “不用了。”


    “要保镖么?”


    程菱薇忍不住笑起来:“你要是闲的没事儿,可以和我一起去逛啊。”


    秦子涧想了想,还是摇摇头:“算了。”


    一开始程菱薇不敢出门太久,顶多在外头逛游两个钟头就回来,日复一日,她的身体逐渐强壮起来,能够走更多的路了,于是出门的时间也变久了。


    她不经常购物,大部分时间都是空手而归,但是会和秦子涧说,她今天又看见了一个“好漂亮的包包,粉色的”,或者“一把放在客厅再合适不过的椅子,纯白的,太空流线型”,要么就是一个“特别可爱的蓝色布偶,比《蜗居》里那只漂亮百倍”。她这么说的时候,秦子涧就会问她,为什么不买回来。


    “买回来?好贵的!”她一脸“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表情看他。


    秦子涧摸出钱包给她:“这里面还算有点钱。”


    程菱薇摇摇头,没接那钱包。


    “不是想要么?想要就买下来。”


    “那就没意思了。”她笑了笑,“只要想要就立马买回家,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太轻而易举,真成了那样,反而就没意思了。”


    秦子涧看看她,摇摇头,秦子涧对这个世界也没什么强烈的物质**,对他而言,“想要”并不重要,“需要”才是第一位的,而他真正需要的东西,很少。


    他还是成天闷在房间里看书,间或出门一趟,十天半月才满脸倦容地回来。程菱薇不去问他,他也不给程菱薇什么解释。


    不问,不等于没有好奇心,洗衣服的时候,程菱薇会悄悄捡起秦子涧换下的衬衣,嗅上面的气味。有时候她觉得她就像那些疑心丈夫出轨的女人,紧张地张开鼻翼,拼命想在丈夫的外套上,嗅到自己没买过的脂粉香气。


    不过,程菱薇担心的并不是脂粉气,而是血腥,她不清楚秦子涧是不是又在重操旧业,现在他们躲在陌生的北方城市,南方的刑警们还在搜捕秦子涧,这种时候,真不适合再干危险的事情。


    春天终于姗姗而来,一个温暖的中午,程菱薇问秦子涧,是否可以陪自己出门一趟。


    “怎么?要大量购物么?”


    程菱薇笑:“你以为我需要的是挑夫?前两天遇见我同学了,约好了今天去见面。不是一般的同学,从高中就认识了,在一块儿很多年了呢。”


    “你同学聚会拉我去干嘛?”秦子涧有些不悦。


    “唉,我这不是害怕丢面子嘛。”她赶紧拽拽秦子涧的袖子,“你和我一块儿去,充充门面,人家携家带口的,我一个女光棍,坐在那儿多痛苦啊。”


    “觉得没意思你可以不去。”秦子涧还是想拒绝,“那种场合不适合我。”


    程菱薇叹了口气:“就我一个同学,她带着她老公——是我说想聚一聚,她就说我得带家属来——不喜欢讲话,你可以吃东西,喝咖啡。”


    程菱薇的语气十分诚恳,而且按照她说的,似乎也不是什么很难办的事情,秦子涧想了想,点点头:“好吧。但是先说好,我有随时离席的权利,如果觉得不对头,不好意思,我会直接走人。”


    “那当然那当然!”程菱薇殷勤得活像个拉纤的,“这次你解了我燃眉之急,往后有用得着兄弟我的地方,一句话,水里来,火里去!”


    秦子涧瞪了她一眼:“除了满嘴浑话,你就不会说点正经的。”


    程菱薇笑起来:“人家这不是万分感激你嘛。”


    秦子涧起身,走到衣柜前:“想我穿成什么样?”


    程菱薇摸着下巴,想了半天:“你觉得舒服合适的就行,我没要求。”


    既然程菱薇这么说,秦子涧就挑了套最普通的深色西服,外面再罩上黑大衣,他个子高,也不胖,黑大衣一穿,再拿个公文包,就像刚从公司里走出来的年轻高管。


    程菱薇用手摸着下巴,对着秦子涧端详了半天:“好是好,就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哪里不太对?”


    “……煞气太重了。”她说,“你这家伙,眼神本来就冰,笑容本来就冷,再套一件黑大衣,像足了百分百的樱冢星史郎。”


    “樱冢星史郎是谁?”


    “抽七星烟的死神,看,和你一样的职业。”


    “抽七星烟的死神不是宗恒么?”


    “什么呀……”程菱薇摇摇头,又围着秦子涧转了两圈。


    “到底行不行?”秦子涧有点不耐烦了。


    程菱薇没回答他,她愣神半晌,忽然一拍手:“对了,有没有眼镜?”


    秦子涧转身拉开抽屉,从里面抓出一大把眼镜,那里面甚至还有猫女的眼罩。程菱薇在里面翻了半天,翻出一副普通的纯钛无边细杆眼镜。


    “试试看。”


    秦子涧把眼镜戴上。程菱薇端详半天,比了个夸张的手势:“我的天,这下子更像了。”


    “……”


    “算了就这么着吧,”她说,“好在,戴上眼镜以后果然不那么吓人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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