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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三十二章 边关闲趣遇非常(第二更)

    画一幅画需要很长时间,吴道子只是画出来几个人的大概姿态,颜色未填。


    大唐作这样的画后上色,用彩墨。


    吴道子抬袖子擦擦汗,算是半完工,后面的好解决,他有徒弟,通常叫徒弟给上色。


    “不用,就这样。”李易开口,他不要颜色。


    有颜色的不值钱,这幅画作属于吴道子未完成之作。


    他热情地招呼吴道子吃串儿喝酒,人家那么远辛苦赶过来的,为了陪自己喝酒都吐了。


    吴道子自己也很满意,感觉超常发挥了,这啤酒好,以后就喝啤酒作画,葡萄酒不喝了。


    蚊子在周围飞舞,却影响不了众人的乐趣。


    “大唐安稳,皆赖李大夫给出良策。”


    吴道子真心夸赞李易,至少他能够使用的颜料种类增加,纸更便宜。


    “与李某无干,俱是陛下恩泽大唐,群臣集思广益,将士舍命守边,百姓勤劳努力。


    京兆府兴盛,非一人之功;百姓之福,盖众者之德。高树靡阴,独木不林;芦苇叶茂,单株非荡。


    大唐一国,天下百业,千路交循,万众一心,才有威震四野,八方来朝。”


    李易说真心话,挺感激李隆基、李成器、宰相们的。


    这些人有时就跟傻子一样配合自己,同时见证大唐崛起,许多权力斗争已放下。


    不然自己只能篡位,都他娘滴拖后腿,干脆突突掉,自己来,累就累点呗,不然活不下去了。


    “李大夫,你出力最多,我知道,陛下……”吴道子还要夸。


    “多谢,满饮此杯。”李易及时打断,别说陛下,背后言陛下作甚?喝酒!


    “好!”吴道子咕嘟咕嘟把半杯酒喝掉,又打个嗝,发现不是满饮。


    现在他能喝了,吐完之后,酒水多,身体自动调节。


    今天他觉得状态好,能喝很多。


    李易正常,他看吴道子的样子,思忖一番,道:“咱们唱歌吧,大家把乐器拿出来。”


    他没办法,想多喝酒,最好的方式便是唱歌,兴奋,而且唱的时候身体运动量增加。


    就跟他那时的人吃饭喝酒,本来已经醉醺醺的了,结果吃完饭又去唱歌,一唱起来,酒根本不够喝。


    “好好好,唱鸿雁,听闻此曲乃李大夫为消磨敌人将士意志所作?”


    吴道子放松,李易给人的感觉始终很随和,没有压迫感。


    当然,他是没见到李易跟宰辅们生气时候的样子,宰辅们吃个饭都吃得提心吊胆的。


    宫女太监们跑去拿乐器,必须备着的工具。


    永穆公主和小兰也跟着凑热闹,一个拉小提琴,一个吹埙。


    李成器没有大鼓,弄了个小手鼓,试试音,凑合吧。


    李易拿个口琴,重音口琴,鸿雁中没有升f与降b,那么就不需要半音阶口琴。


    口琴本身就两排相差一个八度,要是吹八度和音,含九个孔,舌头堵中间加伴奏,效果最好,就是费肺子。


    好在李易肺活量大,而且不是全程吹八度和音。


    于是吴道子扯嗓子唱出了跑调的歌声:“鸿~~雁~~天~空~上~~……”


    ……


    “鸿~~雁~~天~空~上~~~队~队~排~成~~行~~江~~水~~长~~秋~草……”


    河东道,天兵军,前出三百里游弋,夜色中,将士们也在轻轻唱。


    他们有乐器,却不敢用,那都是军队的东西,难道号角吹?或者重鼓擂?


    他们没有酒喝,更不吃烤串,怕喝酒误事,篝火出烟。


    但他们有单兵自热口粮,倒进去水就加热,成本高一点,没有铝箔纸,用其他东西当夹层。


    给外面一层的发热东西倒水,等上片刻,香喷喷、热乎乎的菜就好了。


    比李易那时的简陋许多,然,不能跟那个时候比,那个时候没吃的,还有无人机给送呢。


    天兵军的单兵口粮有好几种,将士们最爱吃的是红烧肉焖鹌鹑蛋和梅菜扣肉,油水多,主要是入味儿。


    里面有没有主食,主食自己带,能带单兵口粮难道不能带点炒米、炒面、死面的杠头?


    菜好吃就行呗,主食拿水泡泡,就着菜吃足够香,菜里有汤汁,蘸汤汁亦没问题。


    “给,你吃块两条肉干吧,给你泡好了。”


    这次负责的营长石岳把在水里泡了十来分钟的肉干给狗吃,肉干外面一层盐太多,得泡出。


    他本身是个猎户,家中始终养猎犬。


    一般的野兽能应对,比如野猪,这是能对付得最厉害的了。


    换成老虎不行,他家的猎狗见到老虎使劲叫唤着不敢冲,有的甚至能吓尿了,站都站不起来。


    他一直羡慕能养守山犬的猎户,人家那狗,明知必死也往上咬,就奔着死去的。


    兵存无活志,故成陷阵营;狗有决死意,方为守山犬。


    石岳羡慕有守山犬的人,对自己的狗也不嫌弃,不去找老虎干不就行了嘛!野猪什么的还没问题。


    自己的队伍遇到黑熊和老虎,需要狗去冲?一声声枪响之后就都成猎物了。


    赶紧处理好,送回去还能换钱,额外给的钱,可以叫别人帮忙带家里。


    自己如果轮休,也帮其他兄弟带。


    他带来的三条大狗一直很听话,寻常情况下不叫唤,遇到兔子冲上去给叼回来,被主人摸摸脑袋,似乎一切都值了。


    遇到狼群呢,赶紧跑,干不过,狼太多,头狼自己三个一起上胜算比较小,何况还有其他的狼。


    跑回来找主人,主人跟其他人过去把狼弄死,自己再耀武扬威一番,挺好。


    现在有肉干吃,还有点盐,香。


    大部分动物都喜欢吃盐,狗也爱吃,就是吃多了影响嗅觉,同时得多喝水。


    “这个不是梅菜扣肉,是糟肉,酒糟一点点,其他的全是大块的五花肉,李东主真是舍得。”


    一个战士热好菜,发现配料不同,包装上又没写。


    “你这个肉坏了,看颜色不对,我尝尝!”旁边一个人凑上前。


    “不用,我就喜欢吃坏的肉,你吃你自己的。”


    这个人又不傻,什么你就尝尝?你尝完我吃啥?你让不让我尝你的红烧肉?我就塞一口。


    ‘呜呜呜’‘哦哦哦’‘汪,汪汪!’


    大家开着玩笑的时候,石岳的三条狗吐出嘴里的东西,对着一个方向低声叫。


    “准备,地听。”石岳知道发现情况了。


    自己的狗发现狼群都不这么叫,除非是特殊情况。


    有人把竹筒一端插进土里,耳朵在上面的孔上:“营长,骑兵,很多。”


    “突厥出动了,赶紧吃完,出发。”石岳不忘了吃东西,饿着肚子怎么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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