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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绝美下的伤痕

    墨老沉寂白宋话中。


    墨非白大为着急,连问:“你说那对子落在寺庙后山口,可有凭证?”


    “你不是游历天下吗?这么有名的对子都不知道?”


    墨非白有些尴尬,一顿:“你说!”


    “峨眉山,报国寺后山寺门,寺里的和尚出寺都会看这对子。我就是听一个从报国寺还俗的和尚说的。”


    “峨眉山……报国寺?”墨非白拧眉想着。


    墨老冷哼一声:“鼠目寸光,不知天下之大,以你之见闻,如何知晓天下之事?你从小自满,自负,殊不知天外有天,今日好在是遇见了白老弟,若是他乡遇见广博之人,你在人中炫耀学识,且看你如何收场!”


    墨非白低下头,有些郁闷。


    在学识上被人抓了破绽,此事远比其他事更叫人意难平。


    看着墨非白郁闷的模样,白宋心里面偷笑。


    这古人还是好糊弄,不管走了多远,见识远不及现代人。


    贞观年间,报国寺还要等几百年才有呢!


    所有一切都是白宋信口胡诌,没想到居然白这爷孙给唬住了。


    这墨非白怕是找一辈子也找不到哪儿有个报国寺。


    “果真是见识广博之人,也难怪有如此美酒。”


    白宋一番话,墨老深以为然,对白宋从讨好变作了几分欣赏。


    先前在小院石桌前,白宋表现出了足够不凡的气度。


    但人光有气度没有实学是不够的。


    此番话倒是打消了墨老的疑虑,就此子的见闻和气度,便是出生寒门也毫无影响。


    想到先前所思,墨老觉着事情尚可,便不耐地对墨非白一摆手:“回去吧,好好反思,把你姐姐叫来。”


    墨非白悻悻而去,在门口便撞见了前来的姐姐。


    姐弟俩相视一眼,没有任何交流。


    墨非白走了,姐姐上前恭敬行礼:“爷爷。”


    墨老起身,笑着对白宋解释道:“白老弟,此乃孙女墨已清,你们年纪相仿,可当认识。”


    斗笠下,一双绣眉轻蹙,倒是让白宋透过一层薄纱看到了一丝淡淡的倩影。


    墨已清稍有不解,自己来给爷爷请安,爷爷让一个女儿家与个陌生男子认识是何意?


    尽管心中疑惑,却也依旧行礼:“白公子,小女子有礼了。”


    美人儿是不招男人讨厌的。


    尤其对白宋而言。


    “墨已清……”白宋捏着下巴,觉得有些味道,忽然眼睛一亮,脱口而出,“墨已清不就是白嘛!姑娘,咱们是一家人呢!”


    墨已清听得一肚子火,碍于爷爷在,只能低声说了:“公子,请自重!”


    白宋有些尴尬,他不是有意调戏,是真觉得这名字与自己有缘。


    想了想又觉得这墨家跟自己有缘。


    弟弟叫墨非白,天生就跟白是对头。


    姐姐叫墨已清,注定跟白是一对儿。


    天下哪有如此巧合之事?


    正因念到此处细节,白宋才忍不住脱口而出。


    说了,此话就大大的不妥了。


    而且还是当着人家爷爷的面儿。


    白宋看看墨老,却见墨老装作没有听见,看着白宋的目光颇有几分赞许。


    “已清,既在屋中,就取下斗笠吧。”


    又是忽然的一句,叫墨已清睁大了眸子:“爷爷,此间还有……”


    “白老弟是爷爷的好友,自是不当外人的。”


    “爷爷,您不过与他认识片刻,何来的好友一说?”


    墨老这才拿出怀中酒瓶,视为珍宝:“初次见面便以极品美酒相赠,如此厚礼,岂不为好友相待?”


    酒瓶依旧没有打开,只有一股淡淡的谷物香味在房中飘荡。


    此酒味道如此浓郁,也让墨已清微微一愣。


    但见了酒,墨已清倒是明白了爷爷的心境。


    墨已清清楚,自家爷爷已到了爱酒如痴的地步,送一瓶美酒给爷爷,比任何东西都管用。


    更何况,闻此酒味,势必为一瓶绝无仅有的美酒。


    也难怪爷爷会对这年轻人如此不同。


    回想当日在酒楼,此子就出言欲看自己真容。


    若他用一瓶酒来收买爷爷,来换看一眼自己真容的权利。


    此事倒也不亏,至少能让爷爷开心。


    想着,墨已清自以为明白了其中缘由,稍作犹豫,轻轻摘下了斗笠。


    斗笠上一层淡淡的面纱也随之而去。


    紧随而来的就是一张润白如玉,晶莹剔透的脸蛋儿。


    玉阶生白露,此比用作眼前当真是恰如其分。


    莹润之中透着股通透的味道,如欠了些火候的鸡蛋,透过蛋白能瞧见糖心,细腻得看得到皮下嫩肉,却不见丝毫毛孔。


    也难怪要用斗笠稍作遮蔽,就如此温软轻弹的脸,于市井之中游走,不知会有多少人行走间乱了方寸。


    单是肤色已是极致,再配以上钩狐媚的眸子,在朴素的质感下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妖艳,让整张脸变得迷幻起来。


    所谓倾国倾城,也只能形容此等女子。


    这小小院中,居然藏着一位比林香儿还要漂亮三分的千金小姐。


    白宋心中忽地多了个疑问。


    古代女子之美难道没有尽头?


    墨已清对自己的美似是了解,既然爷爷收了人家的酒,自己便收了羞怯,叫这个心怀不轨的家伙好生地看。


    只是看看,也无甚大不了的。


    毕竟自家的境况不比往日。


    两人相视了一会儿,墨已清默着将斗笠的重新戴上。


    正欲借口离开,却听白宋说了一句。


    “姑娘的皮肤对阳光过敏,故而带着斗笠对吧?”


    墨已清一愣,对白宋的话似懂非懂,戴上的斗笠又取了下来,更加认真地看向白宋。


    白宋忽然已是到过敏儿子对古人相对陌生,转而解释:“姑娘的皮肤若为阳光直射,片刻间便会长满红疹,对吗?”


    “你……你如何知晓?”


    “万物皆有其规律,姑娘肤色之美过甚,那便是病了。之前不知姑娘为何一直带着斗笠,见了姑娘的脸,自然明白了一些。哦,你们还不知道,我的主要身份是一名大夫。”


    “大夫?”


    墨老追问:“你懂医术?”


    白宋点点头。


    “不过一面相见,白老弟居然能看出孙女的病症,想来白老弟的医术也不差吧?”


    白宋不对此作回答,只是简单说:“已清姑娘的症状说严重也不严重,说不严重也严重……”


    “此话怎讲?”


    “就如已清姑娘现在这般,用一层薄纱遮挡,日常生活也无甚干扰,只要时刻避免直面阳光,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人的一生,若见不得光,生活总是少了些精彩。”


    白宋这话点在墨已清的心里,顿时变得落寞。


    白宋接着说:“这个病很难痊愈,只能缓缓调解。”


    “白老弟的意思是孙女儿的病还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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